時間:2022-06-04 03: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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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對象
(一)各區(縣)政府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如工作變動,接任人為當然責任人。)
(二)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
二、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一)各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
根據《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有關內容和全市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對汕頭市各區(縣)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評內容分為:1、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管理,2、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建立,3、安全生產資金保障,4、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5、安全生產巡查、隱患月報、重大危險源監控、企業檔案制度工作,6、安全生產政策部署、專項治理工作,7、安全生產一票否決事項。對汕頭市各區(縣)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評內容分為:1、責任目標,2、責任體系,3、預防體系,4、保障體系,5、事故查處,6、亮點工作。(具體考評評分標準見附表)
對各區(縣)政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我局擬與汕頭市“創建好班子”安全生產專項考評工作結合起來,考核結果既作為20*年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同時又作為“創建好班子”安全生產專項考評工作的結果。
(二)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
考核內容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汕頭市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汕府辦〔20*〕52號)和20*年《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有關要求進行。被考核單位分為:I類和Ⅱ類。I類為下達了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單位,包括: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質監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農業局、市國資委、汕頭海事局、市高新區管委會、汕特保稅區管委會。重點考核:事故控制、責任制落實、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安委會工作落實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打擊“三非”和事故報告及處理等。Ⅱ類為未下達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單位,包括:市發展改革局、市經貿局、市教育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文廣新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港口管理局。重點考核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履職情況、安委會工作落實情況及對各單位設置的單獨考核項目(具體考核評分標準見附表)。
三、考核方式
(一)對各區(縣)20*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工作采取自評加考核的方式進行,按市“創建好班子”考評工作的統一安排,自評工作從20*年2月18日開始,由各區(縣)政府組織對各區(縣)班子以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進行自評:撰寫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自評報告;填寫第一責任人及直接責任人專項考評表自評分欄和撰寫各考評表的自評分說明,于20*年2月22日之前一并報送市安監局。
市安監局在各區(縣)自評的基礎上,會同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等單位組成考評組,于3月3-6日對各區(縣)安全生產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形成考核結果意見。其中,區(縣)班子的考核結果意見報市委創建辦。
(二)汕頭市各有關單位20*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采用自評加審核的方式進行。從20*年2月18日開始,由各有關單位組織對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進行自評:撰寫單位安全生產自評報告;填寫考評表自評分欄和撰寫考評表的自評分說明,于20*年2月24日之前報送市安監局。市安監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組織審核,形成考核意見及考核等次。
(三)考核意見及考核等次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通報被考核單位。
四、考核等次
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80—89分的為良好;60—79分的為合格;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對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考核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各區(縣)、市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自評組織工作,切實保證責任制自評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事故控制指標:年市政府下達我區消防、道路交通、工傷事故死亡人數控制指標數共22人(同比下降4.35%)。
二、嚴格實施“一崗雙責”制度。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精神,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要不斷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的行政主要領導是本地區、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負總責,年終應向區政府報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履職情況;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檢查,狠抓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三、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區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的有關要求,全面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及時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工作長效機制。要強化企業法人代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制,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個人員。
四、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要根據區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指標,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逐級分解落實。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標體系,將安全指標作為考核各級領導干部年度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一、工作職責
(一)綜合治理
1.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治理職責。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審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主要領導要按要求參加市交通局召開的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協調、解決重大安全問題。
2.負責下屬企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治理責任狀,并嚴格考核,獎懲兌現。
3.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安全生產專項大檢查,及時排查處理事故隱患。
4.把安全生產中亟待解決的要害性技術列入科技開發計劃,年度科技開發項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開發項目。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企業的安全技術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業風險抵押金制度,確保事故搶險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6.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約見警示、黃牌警誡暫行辦法》,對事故隱患不整改、年內重復發生同類型一般事故、發生險肇事故、發生死亡事故和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予以約見警示和給予黃牌警誡。
7.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8.按時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報送季度安全生產大檢查總結、半年和全年履職報告、自檢自評考核情況以及有關安全生產專題會議貫徹落實情況等材料。
(二)加強重特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險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治監督治理辦法(試行)》規定和市確定的市、縣(市、區)、鄉、村級XX年度重點監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項目,制定有關項目的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落實監控責任,實施有效監控,監控率達100%。
2.年內完成重大危險源的申報登記建檔、安全評估、安全規章制度制定、應急技術培訓、警示標志設置、安全檢查、監控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治理。
(三)加強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專項整治做到有組織、有計劃進行,各項整治做到工作內容和目標明確,下達各項整治有具體實施方案,經費保證,完成任務的情況有總結。經過專項整治,生產經營場所重大隱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強基礎工作和強化源頭治理
1.負責好企業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指導企業單位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認真組織開展企業安全隱患排查,并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及時有效的整改。
2.組織企業單位開展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活動。
(五)加強安監機構和隊伍建設
負責督促企業單位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治理機構,配足安全生產治理人員。依法應當設置安全治理機構或配備專安全治理人員的企業要達到100%。
(六)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嚴格安全生產執法工作,要與安監部門周密部署開展聯合執法,重點解決好本系統內的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2.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打擊和取締非法生產經營行為。
3.轄區內安全生產執法落實到位,執法中要做到公正執法、嚴格執法行政,執法環境良好。
(七)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1.組織企業單位進一步認真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按照國家、自治區、市以及市交通局的統一部署,深入扎實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教育活動,各項活動的組織工作有序進行,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能按時完成,職工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有所增強。
3.企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分管生產、安全治理的負責人100%經過安全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關證照。
4.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治理人員100%經培訓考試合格,做到持證上崗。
5.企業單位特種作業人員100%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證書,持證上崗。同時督促企業要嚴格執行全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
(八)加強應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強企業單位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年內至少組織一次演練,并根據演練情況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2.督促企業單位依法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配置應急救援器材和裝備,并落實救援預案涉及的救援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保證應急救援啟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3.企業單位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后,按國家和自治區、市事故治理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上報市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及上級有關部門,杜絕瞞報和遲報現象,并迅速組織、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按時限結案率達到100%。
二、控制目標
有效預防傷亡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年度總控制指標以內,力爭2009年的安全生產比上年穩定好轉。
三、履職考核
(一)你單位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情況,作為你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實績的考核內容。
(二)市組織督查和考核以本責任書規定的工作職責和控制目標為依據。《考核細則》另行下發。
(三)安全生產履職考核評定辦法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3個檔次。考評分90分及90分以上為優良,9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為合格,低于70分為不合格。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深化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進一步深化漁業安全工作制度建設、隊伍發展、專項整治、督導檢查、宣傳培訓、應急處置和安全保障,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有效預防重特大事故和減少事故總量,推動全區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工作目標
杜絕重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漁業船舶事故死亡人數和較大以上事故起數控制在區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控制指標內。
工作內容
㈠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1、扎實開展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下達2014年漁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進一步強化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確保實現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定我區漁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評辦法,計劃于7月份、12月份開展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
2、強化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漁業船舶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責任單位和每一個人,確保安全生產責任有人擔、有人管。
3、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責任落實年”活動,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提升漁業安全管理水平。
4、加大事故查處力度。《漁業船舶水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則》已通過農業部,并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要按照規則要求,及時對每起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以強化船東對其所擁有的漁業船舶、船員及設施安全的主體責任和船長作為漁船航行生產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㈡切實深化宣傳教育培訓。
1、舉辦兩期漁業安全生產培訓班,認真學習好、宣傳好、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省漁業船舶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省漁業船舶救助專項補助暫行辦法》。
2、圍繞“安全生產月”主題,深入開展好安全生產咨詢、警示教育等安全生產月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普及安全知識。
3、充分利用平面媒體、互聯網、手機短信、戶外宣傳欄等各種載體,加大對“打非治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活動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推動“打非治違”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常態化。
4、加強五等職務船員培訓,積極組織漁民參加職務船員培訓,提高漁船持證上崗率。
㈢切實夯實基層基礎工作。
1、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繼續推進60馬力以上漁業船舶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6月底前,全區所有漁船達到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對于新造、從外地購置的漁業船舶必須按達標時限要求參加標準化建設活動。
2、繼續做好漁船“小改大、木改鋼”工作。嚴格執行老舊漁船管理辦法,特別是加強對達到限制使用年限的老舊漁船的檢驗,拆解安全隱患多的小型木質漁船,從源頭上解決安全隱患。
3、進一步做好漁船數據庫的清理工作,推進小型漁業船舶手機終端的配備;加強宣傳新漁業船舶登記辦法,注銷一些長期不申請檢驗、登記有效期已滿不申請延續的,船舶已滅失或拆解但不申請注銷登記的漁船。
4、繼續推進海洋與漁業執法中隊盡快履職,加強已設置到位執法中隊的業務指導和日常督查。
㈣切實加強專項執法檢查
1、根據上級統一部署,扎實開展“打非治違”、“護漁2014”等專項行動,進一步規范海上安全生產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漁業生產經營行為,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漁業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2、加強港口檢查和海上巡查。指導和督促執法機構認真履職,全面執行上級制訂的港口檢查制度、海上巡查制度,堅決完成上級下達的鋼性指標任務,重點抓漁船編隊生產、值班了望、進出港簽證、職務船員配備、船員持證上崗、船載終端開啟等制度的落實情況,并做好臺帳記錄和報表的統計上報工作。
3、繼續深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漁業船舶安全隱患,在重點地區、重點時段、敏感時期適時開展漁業安全監督檢查,排查安全隱患,有針對性地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進行檢查,進一步強化對漁港碼頭、漁船集中停泊點的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㈤切實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1、加強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按照新頒布的《漁業船舶水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則》要求,建立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并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受理事故報告。
2、根據實際情況修訂完善《防臺風應急預案》、《水上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按預案要求安排專項經費,購置設備、進行預案演練,預防和減少海洋漁業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
2019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范文【1】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目標治理,確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條例,20xx年你單位必須履行以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完成以下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具體內容為:
一、工作職責
(一)綜合治理
1.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治理職責。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審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主要領導要按要求參加市交通局召開的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協調、解決重大安全問題。
2.負責下屬企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治理責任狀,并嚴格考核,獎懲兌現。
3.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安全生產專項大檢查,及時排查處理事故隱患。
4.把安全生產中亟待解決的要害性技術列入科技開發計劃,年度科技開發項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開發項目。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企業的安全技術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業風險抵押金制度,確保事故搶險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6.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約見警示、黃牌警誡暫行辦法》,對事故隱患不整改、年內重復發生同類型一般事故、發生險肇事故、發生死亡事故和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予以約見警示和給予黃牌警誡。
7.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8.按時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報送季度安全生產大檢查總結、半年和全年履職報告、自檢自評考核情況以及有關安全生產專題會議貫徹落實情況等材料。
(二)加強重特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險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治監督治理辦法(試行)》規定和市確定的市、縣(市、區)、鄉、村級20xx年度重點監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項目,制定有關項目的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落實監控責任,實施有效監控,監控率達100%。
2.年內完成重大危險源的申報登記建檔、安全評估、安全規章制度制定、應急技術培訓、警示標志設置、安全檢查、監控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治理。
(三)加強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專項整治做到有組織、有計劃進行,各項整治做到工作內容和目標明確,下達各項整治有具體實施方案,經費保證,完成任務的情況有總結。經過專項整治,生產經營場所重大隱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強基礎工作和強化源頭治理
1.負責好企業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指導企業單位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認真組織開展企業安全隱患排查,并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及時有效的整改。
2.組織企業單位開展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活動。
(五)加強安監機構和隊伍建設
負責督促企業單位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治理機構,配足安全生產治理人員。依法應當設置安全治理機構或配備專安全治理人員的企業要達到100%。
(六)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嚴格安全生產執法工作,要與安監部門周密部署開展聯合執法,重點解決好本系統內的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2.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打擊和取締非法生產經營行為。
3.轄區內安全生產執法落實到位,執法中要做到公正執法、嚴格執法行政,執法環境良好。
(七)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1.組織企業單位進一步認真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按照國家、自治區、市以及市交通局的統一部署,深入扎實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教育活動,各項活動的組織工作有序進行,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能按時完成,職工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有所增強。
3.企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分管生產、安全治理的負責人100%經過安全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關證照。
4.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治理人員100%經培訓考試合格,做到持證上崗。
5.企業單位特種作業人員100%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證書,持證上崗。同時督促企業要嚴格執行全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
(八)加強應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強企業單位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年內至少組織一次演練,并根據演練情況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2.督促企業單位依法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配置應急救援器材和裝備,并落實救援預案涉及的救援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保證應急救援啟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3.企業單位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后,按國家和自治區、市事故治理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上報市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及上級有關部門,杜絕瞞報和遲報現象,并迅速組織、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按時限結案率達到100%。
二、控制目標
有效預防傷亡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年度總控制指標以內,力爭20xx年的安全生產比上年穩定好轉。
三、履職考核
(一)你單位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情況,作為你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實績的考核內容。
(二)市組織督查和考核以本責任書規定的工作職責和控制目標為依據。《考核細則》另行下發。
(三)安全生產履職考核評定辦法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3個檔次。考評分90分及90分以上為優良,9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為合格,低于70分為不合格。
(四)考核以季度自查、階段督查,年終考核的方式進行。市每季度組織督查組對你單位進行督查,次年1月中旬對你單位進行全面考評。
(五)你單位要進一步完善企業單位安全生產考評辦法,嚴格檢查考核制度,做到獎懲兌現。
2019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范文【2】為進一步貫徹執行上級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決定,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實現本單位經營目標和安全生產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_____省安全生產條例》及《__________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__________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要求,簽訂本責任書。
第一條 對責任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1、實現責任書規定安全生產量化目標;
2、健全、完善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3、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人員;
4、健全、完善和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及時傳達和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要求和部署;
6、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上一階段安全工作進行分析、總結,研究和部署下一階段安全工作。
7、對下一級單位安全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監督和檢查;
8、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并及時整改安全隱患;
9、對人員、設備設施、交通、消防、食品衛生、作業過程和環境等的安全管理;
10、對委托、承包或人、承租人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11、完善各類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做好演練;
12、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故調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
13、積極開展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
14、完善安全生產基礎性工作,健全安全生產檔案管理;
15、組織對責任單位及其責任人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給予相應的獎勵或懲罰;
1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責任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一)本單位無發生死亡3人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二)達標量化控制目標
1、職工工傷事故重傷率0.5
2、職工工傷事故死亡率0.3
3、一次設備責任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00元;
4、工程、公務、交通車船無發生同等及以上責任死亡事故;
5、無發生因道路、橋梁、隧道等構筑物因施工、管理瑕疵致人傷亡事故;
6、無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
(三)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管理目標發生變化的,以變化后的為準。
第三條 責任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
1、 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2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 、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 、及時、如實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
5 、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年度計劃,主持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形勢,部署階段性工作;
6 、認真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部署日常工作時應有明確的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7 、重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建設及人員配備;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 責任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責任
1、定期組織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分析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面臨的形勢,向第一責任人提出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及解決辦法;
2、 組織人員對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范圍的各單位進行年度考核、評比、總結;
5、督促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范圍的各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安全生產檔案整理及備案等基礎工作;
6、重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
7、組織人員開展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8、本單位發生從業人員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能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落實措施,減小事故損失,能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協助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9、經常督促、指導本單位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0、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 獎勵與懲罰
按照《_____省路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辦法》對責任單位及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考核。獎勵與懲罰按照《_____省路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獎懲實施辦法》要求執行。
第六條 若責任人發生變動,由繼任人享受相應權利,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_____有限公司、責任單位各執一份。
第八條 若無_____有限公司特別聲明或責任單位主體資格發生變更,本責任書適用時間由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責任書簽訂之日止。
第九條 本責任書由_____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責任單位
(蓋章) (蓋章)
責任人簽名:__________ 第一責任人簽名:__________
黨支部書記簽名:__________
(一)綜合治理
1.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治理職責。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審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主要領導要按要求參加市交通局召開的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協調、解決重大安全問題。
2.負責下屬企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治理責任狀,并嚴格考核,獎懲兌現。
3.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安全生產專項大檢查,及時排查處理事故隱患。
4.把安全生產中亟待解決的要害性技術列入科技開發計劃,年度科技開發項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開發項目。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企業的安全技術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業風險抵押金制度,確保事故搶險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6.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約見警示、黃牌警誡暫行辦法》,對事故隱患不整改、年內重復發生同類型一般事故、發生險肇事故、發生死亡事故和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予以約見警示和給予黃牌警誡。
7.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8.按時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報送季度安全生產大檢查總結、半年和全年履職報告、自檢自評考核情況以及有關安全生產專題會議貫徹落實情況等材料。
(二)加強重特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險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治監督治理辦法(試行)》規定和市確定的市、縣(市、區)、鄉、村級20XX年度重點監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項目,制定有關項目的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落實監控責任,實施有效監控,監控率達100%。
2.年內完成重大危險源的申報登記建檔、安全評估、安全規章制度制定、應急技術培訓、警示標志設置、安全檢查、監控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治理。
(三)加強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專項整治做到有組織、有計劃進行,各項整治做到工作內容和目標明確,下達各項整治有具體實施方案,經費保證,完成任務的情況有總結。經過專項整治,生產經營場所重大隱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強基礎工作和強化源頭治理
1.負責好企業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指導企業單位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認真組織開展企業安全隱患排查,并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及時有效的整改。
2.組織企業單位開展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活動。
作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確定的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示范城市之一,我市的試點工作已經穩步推進。為推動安全生產領域的社會管理創新,順利完成試點工作任務,根據國家和省政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提出意見如下:
一、實施經濟政策支持
(一)對于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師資和評審員培訓、專家咨詢指導、組織評審、政策調研、信息平臺建設等必需費用,可從市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中列支。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符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立項條件的申報項目,可予以優先支持。
(二)推動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信息與金融類信用信息數據庫資源共享機制,將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的信息錄入人民銀行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鼓勵金融機構在企業貸款中使用。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優先提供融資性擔保和信貸服務。優先將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和二級企業作為上市后備企業進行培育。
(三)購置并實際使用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的,從企業的應納稅額中抵免投資額的10%;當年不足抵免的,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加大安全培訓的支持力度,經公告認定為一級、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企業,其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費用標準,分別按企業的級別下浮10%、5%。
(四)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由市安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等部門制定工傷保險基金事故預防使用政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制定和考核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辦法時應予以體現。
二、加強監管與服務
(一)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符合條件的投資項目,在政府投資補助、項目審批、項目核準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對規定時限內未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企業,不予審批和核準新的投資項目,限制其新增建設用地。
(二)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一步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與優化升級,逐步淘汰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落后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對已納入淘汰落后產能計劃、未按規定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不能核準為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
(三)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二級的建筑施工企業,在辦理資質申報、升級和施工許可等行政許可事項時,在手續齊備并符合相關條件的前提下,優先予以辦理。對經考核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優秀標準的建筑施工企業和現場,按有關規定在工程招投標時予以加分。對連續2年驗收未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取消企業及其項目、負責人的評先評優資格,并納入企業和項目及負責人不良行為記錄。
對連續3年仍未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建議發證機關給予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不予延期處理,并取消其項目經理在本地區的3年投標資格。經考評有20%以上施工現場未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建議省有關部門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工商部門在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年度檢驗、企業變更登記、動產抵押登記時,應開辟“綠色通道”,即來即辦;不能即時辦理的,須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稅務部門在辦理有關涉稅事項時,對符合條件的即來即辦。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符合采購條件的產品,在同等情況下,政府采購予以優先。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申報的科研開發項目,在符合相關年度科技計劃立項管理程序要求的基礎上,給予優先支持。
三、實施差別化安全監管
(一)對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工礦企業,適度減少對其實施安全檢查的頻次,除法定檢查、專項檢查和涉及舉報以外,減少其當年的日常安全巡查和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考核時的現場抽查比例。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不達標的,增加對其實施安全檢查的頻次和范圍,并依法予以處罰。
(二)對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工礦企業,發生輕微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免于行政處罰。對規定時限內未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發生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按照上限依法從重予以處罰。對規定時限內未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以及發生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企業,要依法予以關閉和取締。
(三)對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企業,鼓勵其按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考核結果,加大對安全管理相關人員的獎勵;對未在規定時限內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企業,其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考核結果視為不達標。
(四)對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工礦企業,安監部門對其提出的申請項目實行特事特辦。對危險和有害程度不高的企業,在提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申請時,可不要求其提供安全評價報告,實行備案制管理。在規定時限內未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企業,停止辦理其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或備案手續。
(五)對粉塵、高毒等職業危害嚴重的行業進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考評,實行職業危害否決制。規模以上企業和規模以下企業職業衛生部分考評得分分別低于75%和60%的,不能評定為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
(六)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的延期或換證,應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標準以上水平。對達到并保持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標準以上的危化品企業,可以優先依法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的延期或換證手續。對規定時限內未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要依法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
(七)非煤礦山企業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應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最低等級。非煤礦山企業在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請前6個月內已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在提交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證明材料并符合其他條件的情況下,可不提交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直接辦理延期換證手續。對規定時限內未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
四、實施評先推優的支持政策
(一)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創建馳名和著名商標、“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等榮譽,予以優先支持或推薦。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申報名牌產品、免檢產品、質量信用產品,予以優先支持或推薦。對在規定時限內未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企業,限制上述榮譽的參評和推薦。
(二)將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納入到市級誠信示范企業的申報條件范圍,并對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或一級企業申報創建省級誠信示范企業的,予以優先推薦。對在規定時限內未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市級誠信示范企業,其市級誠信示范企業稱號的有效期結束后不得重新申報創建。
(三)對符合評選推薦條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按地區、行業、系統優先推薦參加各級先進單位(集體)、五一勞動獎狀的評選;對符合市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評選推薦條件的個人,由所在單位按地區、行業、系統優先推薦參加評選。對在規定時限內未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企業及其有關人員,限制其評選上述榮譽。
(四)對市安全生產標兵單位,原則上從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或一級企業中產生。對在規定時限內未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企業,不能參與市安全生產優秀單位和市級以上安全文化企業的評定。
(五)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納入國有工貿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范圍,與年度績效薪酬掛鉤。企業因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不達標引發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相應扣減直至取消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酬。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納入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綜合評價的重要內容加以推動。
五、推動企業達標升級
(一)督促已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企業,每年至少開展1次內部評定工作。已經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證書的企業,須在有效期滿3個月前申請重新組織復評和定級。對經評定達到二級、一級標準化條件的企業,可出具評定得分證明,并向有關評審單位進行推薦。
(二)市安監局等部門要鼓勵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申報市安全生產誠信企業等級的評定和升級。對經評定達到相應等級的安全誠信企業,依照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六、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一)各地區及市安監局要組織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信息化管理平臺,督促已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的企業及時填報標準化建設情況等信息,實施對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進展的動態管理。對未按期進行填報或填報不符合要求的,不給予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公告和授牌。
一、檢查目的
通過自查和檢查達到發現問題、舉一反三、及時整改、促進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確保建設工程質量。深入開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傷亡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標之內,促進我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檢查內容
(一)工程質量。按照建設部5號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實施辦法》,進一步強化住宅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重點檢查預拌混凝土質量。
(二)安全生產。按照《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開展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79號)、《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開展外腳手架和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77號)部署,重點檢查模板工程、外腳手架、臨邊圍護。
(三)防火安全。按照市建設與管理局《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暫行規定》30號)、《市區建設局關于開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大練兵活動的通知》6號)的要求開展建設工程防火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阻燃安全網使用情況和消防設施配備情況、年度建設工程消防工作目標責任落實情況。
(四)起重機械。按照《市區建設局關于加強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通知》52號)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設部第166號令、省廳和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相關規定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檢查。
(五)文明施工。《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施工現場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的通知》109號)、《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深入開展城市建設戰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標準化建設與整治工作的通知》17號)的要求開展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檢查,重點檢查場地硬化、食堂、宿舍、廁所衛生整潔。
(六)人員到位履職。根據《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和《市區建設局關于開展施工及監理單位項目管理人員到位履職專項檢查的通知》51號)開展施工、監理管理班子主要成員到崗履職情況檢查。
(七)勞務管理。按照《市區建設局關于加強建筑勞務分包管理的通知》26號)文件要求開展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檢查。
三、檢查時間
(一)以工程項目為單位,即日起到10月11日,由監理單位牽頭,組織施工、建設、起重機械租賃、安裝、檢測單位、勞務單位聯合開展全面自查自糾,并將自查自糾報告送區質安站。
(二)10月12日至10月20日我局各檢查組開展大檢查。
(三)為整合提高監管力度,將邀請區安監局、區執法局、區人勞局、區消防大隊聯合檢查。
(四)我局將在第三季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形勢分析會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四、檢查程序
(一)各檢查組分別聽取建設、監理、施工單位開展自查自糾情況匯報。
(二)各檢查組檢查內業資料和項目備案人員到位情況。
(三)各檢查組檢查現場。
(四)各檢查組口頭反饋檢查情況。
(五)各檢查組下達書面整改通知書。
五、其它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各建設、施工、監理、勞務及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此次檢查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做好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各施工單位要組織起重機械租賃、安裝、檢測單位開展自檢工作,并通知各單位到位積極配合我局檢查組檢查。
為創建“平安縣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強化責任,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是各村委會,相關單位的工作職責。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體系。對安全生產目標實行控制,是保證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落實到實處的重要措施。根據縣政府下達20**年安全生產責任及我鎮實際情況對各村委會、各有關單位作如下分解。
各村委會、相關單位:
一、要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職責,建立正職安全生產履職報告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落實到位。
二、各主要領導對本行政區域、本行業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要經常召開會議探討、分析、研究、部署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把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納入領導干部任期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
三、要狠抓企業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投入,改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條件,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長效機制。
四、針對實際情況,繼續深入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監督、檢查,認真治理事故隱患,對已確認的危及社會公眾安全和重大隱患,要整改措施,對于一時難以消除的事故隱患要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因隱患失控而導致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五、應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積極推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文化建設,運用各種宣傳工作宣傳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法律法規,促進全社會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素質的普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