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23 1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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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從賬戶處理探討建筑業“甲供材料”若干稅收業務問題
所謂“甲供材料”就是建設方和施工方之間材料供應、管理和核算的一種方法,即建設單位在進行施工招投標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時,建設單位為甲方,合同中規定該工程項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甲方(建設方)統一購入,材料價款的結算按照實際的價格結算,數量按照甲方(建設方)調撥給乙方(施工單位)數量結算。
建筑業“甲供材料”(包工不包料的工程)由于材料入賬單位與稅法規定的納稅人的不一致,一直以來是稅收管理的難點。在實務中尚有幾個疑難業務問題需要甄別清楚。
有一個工程建設方與施工方約定:建筑勞務100萬元經濟論文,建設方自行采購材料97萬元。雙方的會計處理如下:
建設方 借:在建工程—建筑勞務 100
在建工程—材料 97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197
施工方 借: 銀行存款 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5.91((100+97)×3%=5.91)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5.91
根據以上常見的建筑業務會計處理我們來分析幾個稅收業務問題。
一、營業稅討論。
1、計稅依據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站。”
一般來講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施工單位只就勞務費金額開票。但施工單位在納稅申報時,要按料工費全額納稅。而甲供材料的會計處理只反映在建設單位,而作為納稅人的施工企業賬上沒有甲供材料的金額反映。這個是稅務管理上的一個難點,一般稅務機關可以要求在開具建筑業發票或納稅時,必須由對方(建設單位)出具證明有無甲供材料行為以及相應的金額。目的是為防止施工單位僅就人工費和部分材料繳納營業稅。
根據國家關于工程造價的相關規定,在工程中,無論材料由誰提供,工程總造價包括全部的材料價款,且在工程總造價的核算中,所有的材料都要提稅后計入工程總造價經濟論文,即工程造價是含稅價。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建筑項目實行的是項目經理負責制,雙方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往往沒有考慮甲供材料部分金額對應的稅金,也就是說合同總造價沒有包括甲供材料部分金額對應的稅金。稅務機關要向施工公司征收甲供材料部分的營業稅時,施工企業往往另再向建設單位收取。作為間接稅的營業稅稅負具有可轉嫁性決定了最終的營業稅稅收是由建設單位承擔的。
基于此在實務中計征甲供材料營業稅時需要把甲供材料部分金額換算為含稅價格。換算公式:甲供材料部分金額計稅營業額=甲供材料部分金額÷(1-營業稅稅率)。如:一個工程建筑勞務費100萬元,甲供材料部分金額97萬元(簽訂合同時雙方沒有把甲供材料部分金額對應的營業稅算入合同總造價)。在納稅申報時應交營業稅=【100+97÷(1-3%)】×3%=6萬元,而不是(100+97)×3%=5.91萬元,相應地,建筑勞務發票應該按照100+3=103萬元開具,這樣就把整個工程的全貌都反映了,也解決了雙方的財務處理。
建設方 借:在建工程—建筑勞務 103
在建工程—材料97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200
施工方 借: 銀行存款 103
貸:主營業務收入103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6((103+97)×3%=6)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6
如果不是這樣處理,建筑勞務發票仍按100萬元開具,對甲方單位來說,它的工程總造價總支出是200萬元經濟論文,但是入賬的原始憑證只有197萬元,不符合賬戶處理“賬實相符”的客觀性原則。
當然如果雙方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已經考慮了甲供材料部分金額對應的稅金,也就是說合同總造價包括甲供材料對應的稅金,也就不需要再換算。
2、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問題。
營業稅條例及細則沒有直接提及甲供材料建筑方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第十二條“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并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或者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所稱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是指納稅人應稅行為發生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項。條例所稱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
根據新的營業稅條例及實施細則,建筑業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歸納如下:
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應稅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如果合同規定了付款日期的經濟論文,則不論屆時是否收到款項,均以該日期確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這里需要區分,工程完工前實際收到的款項應按照實際收到的款項當天確定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工程完工后按照取得竣工結算單的當天確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按照結算總價減除實際已收到款項確定計稅營業額。
通過以上的分析,甲供材料部分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可以理解為:甲方供料(除裝飾勞務外)一定程度上等同于甲方付款,也應當按照甲方供料的日期確定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即如果合同約定供料日期的,按照合同約定日期確定;合同未明確供料日期或在未簽訂合同的情形下,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實際收到的供料日期。
如果建設單位的工程材料采購通過“工程物資”核算,則建設方購入材料“借:工程物資、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時,建筑業甲供材料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尚未可以確認;到工程領用物資“借:在建工程、貸:工程物資”時,可以確認建筑業甲供材料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一些地方小稅種討論。
1、城建稅等隨同營業稅附征的地方稅費。
繳納了營業稅的施工單位應該是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的繳納人。由于一般的稅收理論把隨同“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征收的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也視同流轉稅經濟論文,因而,如果實務中能夠確認甲供材料部分金額是不含稅的,也有必要考慮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的稅負問題,相應的上文關于“甲供材料部分金額計稅營業額=甲供材料部分金額÷(1-營業稅稅率)”的公式要進行修正。納稅人甲供材料部分金額計稅營業額=甲供材料部分金額÷[1-營業稅稅率×(1+城建稅稅率+教育費附加費率) ]。
有的地方還開征其他的附加,也要一并考慮。如浙江省還有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和水利建設專項資金(征收率1‰),上述公式還要進一步修正。納稅人甲供材料部分金額計稅營業額=甲供材料部分金額÷[1-(營業稅稅率×(1+城建稅稅率+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地方教育附加費征收率)+水利資金征收率)]站。
前文所述工程假如位于浙江某縣城。則對施工方來說,納稅人甲供材料部分金額計稅營業額==97÷[1-(3%×(1+5%+2%+3%)+1‰)=97÷(1-3.4%)=100.4141。在納稅申報時應交營業稅=[100+100.4141]×3%=6.012萬元,城建稅0.3,教育費附加0.18,地方教育附加費0.12,水利資金0.2。施工方應開具勞務發票金額100+(100.4141-97)=103.4141。雙方的會計處理如下:
建設方 借:在建工程—建筑勞務 103.4141
在建工程—材料 97
貸:銀行存款200.4141
施工方 借: 銀行存款 103.4141
貸:主營業務收入103.4141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6.812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6.012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0.3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0.18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費 0.12
應交稅費——應交水利資金0.2
2、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甲供材料部分金額的印花稅征收問題很容易判斷征收與否,只要在建筑合同中有甲供材料部分金額的涉及就可以按照規定征收。印花稅暫行條例》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如果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沒有涉及甲供材料金額,則對施工方甲供材料金額不涉及印花稅經濟論文,對施工方與建設方只征收承包金額的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稅。甲供材料金額部分只有建設方涉及的采購環節的購銷合同印花稅問題。兩者的適用稅目與納稅人均是不同的,要注意區別。
三、企業所得稅討論。
1、企業所得稅的征收與否。
在企業所得稅法里沒有甲供材料征收的專門規定,筆者認為甲供材料部分金額不應征收企業所得稅。理由為:其一,《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對施工單位來說沒有甲供材料部分“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的收入,也就沒有構成施工單位的應納稅所得額。其二,企業所得稅法以及有關文件沒有甲供材料部分金額并計應納稅所得額的特殊規定。其三,我們可以作一個假設,假設甲供材料對應的工程是包工包料,也就是說對應的甲供材料部分都是由施工單位購入的,那么這部分金額一方面作為施工單位的工程成本,另一方面作為施工單位的工程收入,兩者的金額相同,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得數為零。基于以上三方面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甲供材料部分金額不征收企業所得稅站。這是建筑業甲供材料部分金額營業稅與企業所得稅征收上的不同。
2、營業稅及附加的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經濟論文,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結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由于施工單位上交甲供材料部分對應的營業稅金及附加沒有相應的很明確收入,所以甲供材料部分對應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問題有必要進行分析。甲供材料部分對應的營業稅金及附加是否是“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一些人是就根據這一條來否認甲供材料部分營業稅金及附加在企業所得稅前的扣除。其實,根據筆者上文營業稅計稅依據方面關于甲供材料含稅與否的討論,我們不難發現,甲供材料部分對應的營業稅金及附加與施工單位取得收入的關系很是相關。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明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扣除的增值稅以外的企業繳納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在實務中準予扣除稅金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在發生當期扣除;二是在發生當期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攤扣除。甲供材料部分的營業稅及附加是施工企業實際繳納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不難判斷屬于在發生當期扣除。
所以甲供材料部分的營業稅稅金及附加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關于準予扣除的相關規定,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一般納稅人商貿企業,收到維修費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這個維修費是直接作費用處理還是入庫?如果直接作費用,那進項稅是否可以抵扣?謝謝?。ㄇ嗪J●R俊飛)
在線專家:
直接作為費用處理,其進項稅是可以抵扣的(如果是修理不動產取得的發票,則不能抵扣)。
租入地皮建設酒店應如何處理
XX公司租入王某一塊地皮,用于建設酒店,租入期限10年,每年支付租賃費20萬元,XX公司每年支付的租賃費記入什么科目?酒店建設完成后,怎么攤銷?王某為個人,租賃費需要開據發票嗎?(河北省
劉菲琪)
在線專家:
如果該項租賃符合融資租賃的有關判定條件之一的,則該公司應該將該塊地皮確認為無形資產,無論是酒店建造期間還是酒店建造完成后,都應該獨立的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并按10年進行攤銷。
融資租賃的判定標準為:
1.在租賃期屆滿時,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價預計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合理地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斑h低于”指“小于等于25%”。
3.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
4.就承租人而言,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這里的“幾乎相當于”一般是指在90%(含90%)以上。
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上述標準,滿足其一即屬于融資租賃,相關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與公允價值的較低者)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
后續期間,應逐期攤銷融資費用,并逐期支付租金:
借:財務費用[(長期應付款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期初余額)×折現率]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借:長期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如果不滿足上述標準中的任何一個,則為經營租賃,這種情況下,每年支付的租賃費用,應當計入管理費用。
酒店建成后,酒店的建造成本應當轉入固定資產,并按10年折舊。
持有股票取得的股利應如何處理
我公司持有一家上司公司股票,該上市公司剛宣告發放201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2股,派發現金紅利0.5元(含稅),轉增8股??鄱惡竺?0股派發現金紅利0.375元。請問老師如何做會計處理?(云南省
李智)
在線專家:
現金股利的會計處理
借:應收股利
(股數×0.5)
貸:投資收益
(股數×0.5)
發放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股利
貸:投資收益
股票股利不做會計處理,做備查登記。
收到免費樣品賣給客戶的賬務處理
我想問一下我公司收到供應商的2件樣品,是免費的。但是我公司將這2個樣品賣給了客戶,給客戶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賣的時候我該如何做賬務處理?謝謝!(廣西自治區
何英)
在線專家:
收到時,按接受捐贈處理:
借:庫存商品
貸:營業外收入——接受捐贈(按正常的市場價格來確認其價值)
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房屋毀損及重建應如何處理
我公司有棟房產,已經作價入固定資產,因意外發生火災,房子毀損,2012年12月將房子殘值處置,房子凈損失50萬,做報廢支出處理,同時,在該房子原址新建一棟房產。2013年4月,毀損房屋因投了財產保險而取得保險公司公司賠償60萬。
問題1: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在年末或月末能否有余額?
問題2:假如2012年12月不知道房子能取得賠償,已經將房產做了如下會計處理(不考慮其他因素,只考慮報廢凈損失)(單位:萬元):
借:營業外支出
50
貸:固定資產清理
50
那么在2013年4月收到賠款時是否是做如下分錄(單位:萬元):
借:銀行存款
60
貸:營業外收入
60
問題3:假如要新建房屋是否能將原房產的處理損益直接轉入新房產的建筑成本。即對房產處理后的凈收入做如下分錄(單位:萬元):
借:在建工程:
10
貸:固定資產清理
-10
(其他分錄略)(浙江省王騰)
在線專家:
(1)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在月末可以有余額,在年末則一般需要結轉處理。
(2)2013年4月收到賠款時,應當作為前期差錯更正處理(單位:萬元):
借:銀行存款
6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60
(3)假如要新建房屋,不能將毀損房屋的處置凈損益計入新建房產的成本,毀損房產和新建房產是兩項業務,應該分別核算。
勞務合約期滿贈送設備應如何處理
我公司聘請一個勞務公司清潔,按照合同約定,合同期滿后,該勞務公司將贈送我公司合同期間使用的設備一臺。
對于該設備,我公司會計上該如何處理,所得稅上該如何處理?(江西省楊思)
在線專家:
您公司應作為接受捐贈固定資產處理:
借:固定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所得稅,該固定資產的折舊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
餐飲業購入的酒水飲料及煙如何核算
餐飲業購入的酒水飲料及煙,被客戶耗用掉是進主營業務成本嗎?涉及消費稅嗎?(四川省
羅成渝)
在線專家:
購進時,根據取得的發票,辦理入庫后:
借:原材料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領用時,根據出庫單,計算領用材料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原材料
不涉及消費稅,因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消費稅。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于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定抵扣。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于報關進口時納稅。
新成立企業未開基本戶前如何處理
新成立的房地產企業,還沒有開基本戶時發生了很多費用了,應怎么做賬務處理。(吉林省
趙登譽)
在線專家:
這種情況下,可以按照如下思路進行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用等
貸:其他應付款——XXX人墊款
將來開戶支付時:
借:其他應付款——XXX人墊款
貸:銀行存款
新開業酒店裝修費、開辦費如何處理
新開業的酒店的裝修費、開辦費應該如何做賬,之后如何攤銷?(浙江省
周彬)
在線專家:
酒店如果是以經營方式租入的,則裝修費用作為改良支出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租入固定資產”科目,然后按租賃期與兩次裝修的間隔期兩者中的較短者分期攤銷;如果是自有的房屋,裝修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裝修費用”科目。
企業的開辦費可以在發生的時候一次性計入管理費用。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相關問題
我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稅務局核定的是最低三萬元的收入,也就是交900元的增值稅,但如果我公司本月就沒有銷售的話,賬務處理該怎么做呢?(甘肅省
姜凱)
在線專家:
理論上,這種情況是不會發生的,沒有收入不會產生增值稅額,實務中,稅務局核定征收產生的稅款應該是沖減收入,如果沒有收入,計入營業務支出是可以的,企業承擔的稅款應該計入損益。
關于經濟補償金個稅問題
關于企業支付個人的經濟補償金問題,現咨詢問題如下:
1.我公司員工合同到期不續簽經濟補償金,是否需要繳納個稅?如需繳納,應當如何計算個稅金額?
2.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是否需要繳納個稅?如需繳納,應當如何計算?(上海市吳志翔)
在線專家: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規定:
近接一些地區請示,要求對企業在改組、改制或減員增效過程中解除職工的勞動合同而支付給被解聘職工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問題加以明確。經研究,現規定如下:
一、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個人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單位在支付時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
四、個人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在計稅時應予以扣除。
五、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償個人所得稅。
六、本通知自1999年10月1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
為進一步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推進勞動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關人員,維護社會穩定,現對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三、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本通知自2001年10月1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對于此前已發生而尚未進行稅務處理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也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無償贈送房產個稅問題
企業無償贈送房產給投資者本人或家屬,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北京市
劉敏)
在線專家: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第一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并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除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企業的上述支出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
有關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的規定
金融企業計提的哪類貸款損失準備金可稅前扣除,有什么比例限制沒有?請老師列出具體法規文號。(廣東省
趙明)
在線專家: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財務公司、城鄉信用社和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企業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準予稅前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貸款資產范圍包括:
(一)貸款(含抵押、質押、擔保等貸款);
(二)銀行卡透支、貼現、信用墊款(含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擔保墊款等)、進出口押匯、同業拆出、應收融資租賃款等各項具有貸款特征的風險資產;
(三)由金融企業轉貸并承擔對外還款責任的國外貸款,包括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買方信貸、外國政府貸款、日本國際協力銀行不附條件貸款和外國政府混合貸款等資產。
二、金融企業準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計算公式如下:
準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一本年末準予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貸款資產余額×1%-截至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的余額。
金融企業按上述公式計算的數額如為負數,應當相應調增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三、金融企業的委托貸款、貸款、國債投資、應收股利、上交央行準備金以及金融企業剝離的債權和股權、應收財政貼息、央行款項等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不得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金在稅前扣除。
四、金融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貸款損失,應先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不足沖減部分可據實在計算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五、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的稅前扣除政策,凡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財稅[2011]104號)的規定執行的,不再適用本通知第一條至第四條的規定。
六、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執行。
籌建期的確定
今年國稅公告2012年15號文,其中說到“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這樣的話,我們可以利用籌建期多列支一些招待費節稅。那么請問,一般企業籌建期到底是從何時開始何時結束呢?我公司是做醫藥研發的,在外地子公司執照已經領取了,但生產地辦公室等并沒有弄好呢,是不是看作仍處于籌建期?(北京市
陳曉麗)
在線專家:
籌建期,不是每個企業都發生的,我們看看國家工商局對籌建的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對的答復》(工商企字[1991]第176號)明確,《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施行細則所規定的籌建登記,是指新建企業需要進行基本建設,其籌建期滿一年的,應按國務院有關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專項規定辦理籌建登記。對不進行基本建設的“籌建處”不辦理籌建登記。但對以“籌建處”名義進行經營活動的,應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予以處罰。
從上述規定看,企業假如僅僅租房設立公司,不進行基本建設,不需要籌建登記,應該沒有籌建期。
上述外地的子公司已經設立、取得執照,籌建期的說法不適用。
耕地占用稅
占用草地建設奶牛飼養廠是否要繳納耕地占用稅?(內蒙自治區于志奇)
在線專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占用林地、牧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以及漁業水域灘涂等其他農用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比照本條例的規定征收耕地占用稅。建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占用前款規定的農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條規定,暫行條例第十四條所稱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指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而建設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具體包括:儲存農用機具和種子、苗木、木材等農業產品的倉儲設施;培育、生產種子、種苗的設施;畜禽養殖設施;木材集材道、運材道;農業科研、試驗、示范基地;野生動植物保護、護林、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檢疫的設施;專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灌溉排水、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基礎設施;農業生產者從事農業生產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設施;其他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
因此,上述公司建設奶牛飼養廠不繳納耕地占用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截止時點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建項目土地使用稅,在商品房出售前,應根據在建項目使用土地面積繳納土地使用稅,出售后土地使用權應該為購房擁有,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土地使用稅截止時點在全部商品房出售完,還是取得預售許可證后,還是土地增值稅清算完畢之日?(海南省
周淼)
在線專家:
換個角度,房地產企業停止繳納土地使用稅的時間,也是購買方開始繳納的時候(假設需要納稅的情況)。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86號)關于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時間問題的規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的次月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使用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督魇〉胤蕉悇站株P于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問題的批復》(贛地稅[2005]197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自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政府批文或簽訂合同之日)起,應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商品房邊建邊出售或者建成后部分出售、部分未出售,其計稅面積的計算,原則上按已出售房屋(以合同簽訂為準)所占的土地面積進行減除。
因此,按已出售房屋(以合同簽訂為準)所占的土地面積進行減除。直至將所有房產出售完畢。
以上問答精選于中華會計網?!皩崉兆稍儭睓谀?/p>
何為影子銀行?
3月27日,銀監會下發《關于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媒體都報道,這意味著中國監管層將收緊對影子銀行的監管,想請老師詳細解釋一下什么是影子銀行?(湖南省
王俊)
專家:
影子銀行的概念誕生于2007年的美聯儲年度會議上。當時美國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執行董事麥卡利首次提出影子銀行系統(The Shadow Banking System)的說法并被廣泛采用。
在美國,影子銀行包括投資銀行、對沖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保險公司、結構性投資工具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這些機構的融資來源主要是依靠資產證券化,而不是如傳統銀行體系那樣,融資的來源主要是存款。住房按揭貸款的證券化是美國影子銀行的核心所在,它還包括資產支持商業票據、結構化投資工具、拍賣利率優先證券、可選擇償還債券和活期可變利率票據等多樣化的金融產品與市場各種各樣的信用擴張工具。因其高杠桿、高流動性、低監管、低透明度等特征,影子銀行被認為是國際金融危機爆發的主要原因之一。它的潛在風險逐漸為世人關注,引起了我國監管層的重視并掀起熱議。
那么,對影子銀行如何界定就是首當其沖的問題。2011年4月,金融穩定理事會(FBS)的《影子銀行:內涵與外延》報告。該報告就影子銀行體系的內涵、風險成因、監管思路、監管方式等進行了闡述。FBS認為,從廣義角度看,影子銀行體系是指游離于(正規)傳統銀行體系之外的信用中介組織和信用中介業務,其期限/流動性轉換、有缺陷的信用風險轉移和杠桿化特征增加了系統性金融風險或監管套利風險。從狹義看,將影子銀行定義為“在正規銀行體系之外運行的,包括實體和業務活動在內的信用中介體系?!?/p>
2012年10月,時任中國銀行行長肖鋼在《中國日報》發表署名文章稱,中國銀行業乃至金融業未來巨大的風險來自于以銀行理財產品為代表的影子銀行。肖鋼在文中甚至稱,有些理財產品是“龐氏騙局”,因為某些理財產品根本沒有跟具體的投資項目掛鉤,其發行僅僅是為了償付此前發行的理財產品的本息。
該文使得對影子銀行探討再掀波瀾,對影子銀行的概念如超越邊界將引發監管難題的擔憂開始強力出現,分歧的焦點集中在對FBS所說的“(正規)傳統銀行體系”究竟是機構實體還是(借貸)業務形式的理解上。
我們看到,FBS認為,“影子銀行由影子銀行實體和影子銀行業務兩部分組成”,這說明影子銀行不僅僅是指實體,還可以具體指實體開展的某些業務。FBS還指出,“影子銀行實體從事的業務包括:(1)接受存款類資金,(2)到期轉移或流動性轉移,(3)信用風險轉移,(4)直接或間接信用杠桿?!蹦敲?,只要主營業務是上述4種業務之一以上的,均具有影子銀行的特征。
傳統銀行的核心業務是——借貸,更廣義上說是信用和資金融通業務。影子銀行,則有銀行業務之實而無其名。從這個角度來說,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典當行等都可歸入此類范疇。而從影子銀行在美國產生的背景來看,它是通過銀行貸款證券化進行信用擴張的一種方式。其核心是把傳統的銀行信貸關系演變為隱藏在證券化中的信貸關系。這種信貸關系看上去像傳統銀行但僅行使傳統銀行的功能而沒有傳統銀行的名義和組織構架,即類似一個影子銀行體系存在。這本質上是一種創新,雖然說創新與監管總是一對繞不開的矛盾統一體。中國有沒有這樣的影子銀行?有,但它們的表現形式不是實體而是業務,主要是各種理財產品,包括銀行理財、信托、券商理財、投資型保險、陽光私募等。與美國相比,我國的這一類影子銀行發展階段也較低。還有一個較為敏感的部分,就是以地下錢莊為代表的民間借貸。就地下錢莊而言,當前仍然處于非法地帶,但它顯然構成了中國式影子銀行的客觀存在。
“價值投資”投資的是什么價值?
請問老師,巴菲特的“價值投資”究竟投資的是什么價值?(江西省兵人)
專家:
“價值投資”理論最早是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本杰明·格雷厄姆創立,經過了巴菲特的使用和發揚光大,在投資界備受推崇。
“價值”始終是個模糊概念。我們認真思考一下,就會發現股票至少具有三種以上的價值:投資價值、交易價值、融資價值。
“投資價值”,一是指股票后面公司的盈利成長能力和分紅能力,特別是指企業創造自由現金流的能力;二是指公司這些能力與股票市場價格的差異,即公司內在價值和市場價格的差異。根據第一層意思,公司成長性越強、競爭優勢越突出,股票價值就越大。這種價值含義與公司的基本面緊密聯系,而與股票是否流通關系不大。所以巴菲特認為他不在意優秀的公司是否上市,或者股市是否會關閉根據第二層意思,公司內在價值越高,市場價格越低,投資價值就越大。這種價值含義顯然涵蓋了公司基本面和市場動態兩個方面,不能脫離市場來談價值。投資者必須同時利用公司的優勢和市場的錯誤來獲取機會。必須說明的是,這兩層意思并不矛盾,成長和便宜相輔相成,相得益彰。越是成長性強,越是市場價格低迷,投資價值就越大。
“交易價值”就是市場價值、投機價值,是指股票脫離公司母體后在市場上獲得的流動性價值。它與投資價值最大的區別就在于脫開了公司的基本面,而以價格趨勢解釋一切。交易價值僅僅與股票的市場波動、起伏、差價緊密聯系,與投資人群的心理狀態高度相關。體現在操作者的操作上則以看價格走勢的圖形和線段,打探各種消息,揣摩機構和股民心理,觀察成交量以判斷資金流進流出動向,最終實現高拋低吸等為特色。說簡單了,交易價值就是籌碼價值和炒作價值。股票的交易價值是顯而易見的,也是不可小看的。否則,我們很難解釋為什么技術派和短線操作者總是市場最多的人群,很難解釋那些圖形軟件為什么如此普及,更難解釋一家虧損累累的公司股票,為什么還能在市場上被炒得風生水起。
“融資價值”指的是股票在股市和銀行等資本市場融資的能力。這是企業所有者眼中最重要的價值。股票是企業所有者在資本市場融資集資的產物,企業所有者在這個領域獲得了最為豐厚的回報。上市之后,還可以用股票配股增發、質押典當。由于有上市公司的優勢地位,不用抵押也能融到巨額款項,甚至公司破產即將摘牌,股票的投資價值和交易價值均喪失殆盡的時候,押殼賣殼也能融到不少錢。同理,有些機構和個人通過洽購或拍賣買入無法盈利、無法流通的空殼股票,也是因為它還有牌照價值即融資價值。“融資價值”對其它機構和股民,也是融資融券的手段,不少人用股票獲得了相應的資金。
價值投資理論認為:股票價格圍繞“內在價值”的穩固基點上下波動,而內在價值可以用一定方法測定;股票價格長期來看有向“內在價值”回歸的趨勢;當股票價格低于內在價值即股票被低估時,就出現了投資機會。這其中提到了市場價格也就是實質價值和內在價值。
顯然,價值投資理論投資的是第一種價值——投資價值。實質價值常規的理解就是收盤價,也就是股票的價格。內在價值在理論上的定義很簡單:它是一家企業在其余下的壽命史中可以產生的現金的折現值。內在價值的評估沒有明確的計算方法,巴菲特等人提出了一些定性的評估指標,比如,沒有公式能計算公司的真正價值,唯一的方法是徹底的了解這家公司;應該去偏愛那些產生現金而非消化現金的公司(不需一再投入大量現金卻能持續產生穩定現金流);目標公司就是以一個合理的價格買進一家容易了解且其未來5年10年乃至20年的獲利都很穩定的公司;等等。目前定量評估的基本和最主流方法是以企業未來盈利折現為依據的評估方法,具體來說有:股權自由現金流量(FCFE)、公司自由現金流(FCFF)、經濟增加值(EVA)、調整現值法(APV)、三階段股利折現模型(DDM)等。以上估值的基本原理都是基本一致的,即通過一定的處理方法把企業或股權的未來贏利折現,其中公司自由現金流量法(FCFF)模型應用最廣,也被認為是目前最合理有效的,而且可操作性很強的估值方法。
分紅險
分紅險的保障與投資功能哪個更為重要?在投保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安徽省
郭強)
專家:
分紅險其投資功能是從保障功能衍生出來的,并沒有像萬能險和投連險一樣設置有單獨的投資賬戶,其本質上還應以保障為主。不能拿分紅險與定期存款、銀行理財產品甚至基金、股票等的收益水平相比,保險的優勢是保值、安全,不會讓資金惡化。分紅險只是參與了投資,只是有效地抵御通脹,不是完全抵御通脹。消費者應該明確的是,分紅險始終是一種兼具高保障和投資功能的保險產品,既然它還提供保險保障和固定收益,就不能簡單比收益。
分紅險突出的特點是可以使保戶在獲得保障的同時保證本金的安全,并享受保險公司的專業投資收益。不論利率處于加息周期,還是降息通道,不論資本市場如何變動,分紅險的收益都能保持在一定的水平。分紅保險的投資分紅險資金的資產配置以固定收益類為主,如存款、國債,企業債等,同時保持適度的權益類資產配置,較為安全穩健。
通過稅務籌劃,加強企業稅務管理,降低稅收成本,提高企業經濟利益,提升企業形象,使企業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占得先機。在籌資融資階段,施工企業負債性質的籌資利息作為所得稅的扣除項目,能享有所得稅利益,而股權性質的籌資所產生的股息只能在企業稅后利潤中分配,因此債務性質的籌資就有節稅優勢。在經營管理階段,施工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會直接影響納稅,雖然折舊總額是一定的,但是選擇不同的折舊方法,會直接影響各期計提的折舊費用,進而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和企業利潤。在投資管理階段,施工企業在選擇投資地點、投資項目和企業組織模式時,都會涉及稅務管理。譬如選擇稅率較低的地區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鼓勵的西部等地區,會享受到稅收優惠;選擇投資項目時,應盡量選擇符合國家鼓勵類目錄的投資項目,避免國家明確限制的項目,因為這樣在稅收支出上有很大的差異;在選擇企業組織模式時,是應該選擇聯營企業還是合營企業、分公司還是子公司,這些都十分有講究,因為不同組織模式的企業所適用的稅率是完全不同的。施工企業的生產地點分散,需要面對的稅務機關很多,各地稅務執法人員的水平及對政策理解的不同,都會影響著企業的稅務管理。施工企業稅務管理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一是稅務日常管理,二是稅企溝通,三是稅務籌劃。稅務日常管理時,從稅種看涉及最大的就是營業稅和所得稅,這兩大稅種是稅務管理中爭議最多的地方。1、政策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并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國家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稜I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條例第十二條所稱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是指納稅人應稅行為發生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項。條例第十二條所稱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稜I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或者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綜合上述政策,建筑業企業在工程完工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款項的當天(包括預收款),基數為收到的款項;工程完工后按照取得竣工結算單的當天確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基數為結算總價減去實際已經收到的款項,亦即實際收到款項時繳納營業稅,基數即實際收到的款項。2、訴求。結合政策,筆者認為以實際收到的款項為基數征收營業稅較為合理,其余兩種方法均有不妥。如果以工程結算單為基數,那么當工程最后一期計量發生負結算時,之前多征收的稅款退回的操作難度大;同樣如果工程計算和預收款都考慮,存在重復計稅問題,加重企業稅收負擔。上述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及計稅基數的爭議問題,隨著營改增的實施會得到徹底解決。3、營改增后納稅義務時間是這么規定的:一是先開具發票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開具發票的當天,應稅服務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納稅人抵扣進項稅額以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準,購買方在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后,即便是尚未向銷售方支付款項,但可以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這時如果強調銷售方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則會造成稅款征收上的脫節,即銷售方還沒開始納稅,購買方卻開始將稅務機關未征收到的稅款進行抵扣。
二、施工企業稅務管理的環節
此外,由于普通發票與增值稅專用發票均屬于商事憑證,征稅原則應當保持一致,所以,為避免此類稅款征收脫節現象發生,財稅[2013]37號規定,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時先開具發票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開具發票的當天。二是提供應稅服務并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應為:簽訂了書面合同且書面合同確定了付款日期的,按照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確認納稅義務發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按照應稅服務完成的當天確認納稅義務發生。1、企業所得稅。國稅函[2010]156號對企業所得稅作了如下新的規定: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并由項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以上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僅指建筑企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的不具有二級分支機構條件的項目部,且也不屬于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經理部(包括與項目經理部性質
三、施工企業稅務管理的內容
財政稅收制度的變化對中小企業的發展影響深遠,甚至會直接影響到中小企業的命運。對中小企業而言,財政稅收政策的優惠力度直接促進或抑制著中小企業的發展。
財政稅收制度創新對中小企業扶持作用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1.影響和改變中小企業生存發展環境;2.引導中小企業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3.促進中小企業優化其經營模式。
二、我國現行財政稅收制度不太適應中小企業發展的現狀
1.現行稅收優惠政策目標起點不高,對中小企業扶持力度不夠
現行的稅收政策是社會政策工具之一、是用來解決某些社會問題的手段。對中小企業稅收政策的制定沒有考慮到中小企業的特殊性和中小企業快速發展所面臨的問題,因而它更側重于減輕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卻忽視了對其核心競爭力的扶持,而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高卻是中小企業生存、長期發展的首要問題,是稅收政策扶持的重點,所以說現行的稅收政策對中小企業扶持的力度不夠。
2.現行稅收政策缺乏系統性、規范性,不利于實現公平稅負
我國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較為零散,多分散在各個稅種的實施細則中,多以補充規定、通知的形式公布,并且稅收政策的調整也比較頻繁,這種做法雖然體現了稅收政策的靈活性,但卻說明稅收政策缺乏系統性、規范性、穩定性,降低了稅收優惠的透明度,不便于實際操作,因而直接影響到中小企業制定長期發展戰略,不利于實現公平競爭,阻礙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3.現行稅收優惠政策方式單一、導向不明,不利于中小企業長期發展
現行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方式單一,僅局限于稅率優惠、直接減免等直接優惠方式,而像國際上通行的加速折舊、專項費用扣除、投資抵免等間接優惠方式較少。這樣做不利于鼓勵中小企業者對經營周期長、投資規模大的基礎性投資?,F行的對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還缺乏降低投資風險、鼓勵技術創新、資金籌集、提高核心競爭力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影響了投資者的積極性。此外,對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導向也不明朗,不利于中小企業資金流向國家急需發展的產業,不利于調整和優化國家產業的結構。
三、大力推進財政稅收制度創新,積極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
1.盡快健全財政稅收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
對于不同的企業我們應該建立不同的稅收政策,尤其針對中小企業,應該盡快制定能夠符合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彌補現行財政稅收政策不健全的方面。同時建立起系統性、科學性、規范性的符合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獎勵政策,以保證中小企業能夠穩定、持續發展。此外,還要提高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立法層次,以法律的形式維護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穩定性。
2.積極完善財政稅收政策內容,降低中小企業的稅務負擔
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因此,在健全財政稅收政策的同時,我們也應該全面考慮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盡力全面地完善財政稅收政策的內容,把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內容落到實處。國務院和稅務總局出臺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各省市也積極落實并制定出適合本地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比如,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享受到企業所得稅減半征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以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關政府性基金;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等,這些都足以顯示出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決心和力度,通過稅收制度的創新,使國家的扶持作用變成了真金白銀,降低了中小企業的稅務負擔,調動了中小企業發展的積極性。
3.大力宣傳、積極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推動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
針對國內中小企業的發展現狀,我們還要加大宣傳力度、積極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好政策的落實要陽光操作,因此稅務部門正在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確保優惠政策宣傳到戶,同時提高整個社會的認知度;優化中小企業納稅服務,針對中小企業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一對一的服務,積極協助中小企業納稅申報;建立培訓制度,既加強對稅務工作人員的培訓,也加強對納稅人的培訓等,通過這些改變增加了稅收優惠的透明度,利于實現公平稅負,并起到推動中小企業快速發展的作用。
4.進一步完善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扶持中小企業
現行稅收優惠政策考慮到中小企業發展的實際困難,不斷完善設計、降低稅率以適應中小企業的發展。例如企業所得稅方面,根據我國新所得稅法規定稅率調整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年納稅額低于3萬元的小微企業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征收。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稅率定為15%。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由6%和4%統一降至3%。這些稅收優惠政策改善了原有單一高稅率模式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制約,針對中小型企業發揮了較強的政策效應,扶持了中小型企業發展。
一、競賽目的
通過競賽,檢驗和展示職業院校教師會計電算化、會計業務操作和財務數據處理技能,引領和促進中職學校財會類專業教育教學改革,提升職業院校教師的崗位適應與發展能力,提升教學質量。
二、競賽項目
1.會計手工技能競賽
2.會計實務技能競賽
3.財務數據處理與應用
4.智能財稅職業技能
三、組織領導
主辦單位:海南省教育廳
承辦單位:海南省商業學校、海南省中職會計工作室
技術支持單位:暢捷通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福思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鵬燊國際科技有限公司、中聯集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四、競賽時間
1.競賽時間:11月13日—11月14日
序號
賽項
競賽時間
賽項模式
1
會計手工技能競賽
11.13
上午
9:00-13:00
個人賽
2
會計實務技能競賽
個人賽
3
財務數據處理與應用
11.14
上午
9:00-13:00
個人賽
4
智能財稅職業技能
個人賽
2.競賽場地:海南省商業學校
五、參賽對象
參賽對象包括海南省中等職業學校會計專業教師;允許1人報2個項目。
會計實務技能競賽為個人賽,每個學校限報4人;
財務數據處理與應用為個人賽,每個學校限報4人;
手工會計技能競賽為個人賽,每個學校限報4人, 系統設置為會計、出納、會計主管工作崗位,每一位選手需分別扮演各崗位的權限獨立完成一套業務。
智能財稅職業技能賽項為個人賽,每個學校限報4人,系統設置為票據整理崗、綜合財務崗、涉稅服務崗和管家服務崗4個崗位的實務操作內容,每一位選手需分別扮演各崗位的權限獨立完成一套業務。
六、競賽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競賽內容
1. 會計實務技能競賽(個人賽)
模擬制造業企業一個月的40-50筆經濟業務,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和現行稅法(截止2020年5月1日前),依據《小企業會計準則》、現行稅法(截止2020年5月1日前)和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企業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運用記賬憑證核算形式,經濟業務主要以原始憑證形式呈現,參賽選手根據題目要求完成相關業務處理。
競賽平臺啟用總賬、財務報表、工資、固定資產、購銷存管理、稅務等模塊,業務處理按要求在對應的模塊中完成。基本操作包括初始設置、填制和審核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審核記賬憑證、記賬、對賬并結賬、編制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防偽稅控開票、納稅申報等。要求參賽選手結合競賽平臺操作,由競賽平臺自動評分。比賽總分100分,限時180分鐘。
統一使用暢捷教育云平臺財稅一體化系統作為比賽平臺。
2. 手工會計技能競賽(個人賽)
手工會計技能競賽的比賽案例資料是模擬一家小型制造企業(一般納稅人)某個月的經濟業務,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和現行稅法,運用科目匯總表核算形式,完成 40~50 筆經濟業務的會計核算。操作過程包括:賬簿的設置、原始憑證的填制和審核、記賬憑證的填制與審核、科目匯總表的編制、賬簿的登記、對賬與結賬、財務報表的編制、納稅申報表編制等。競賽統一使用使用福思特財稅分崗位競賽系統。比賽總分為100分,比賽時間為180分鐘。
3. 財務數據處理與應用(個人賽)
(1)競賽要求
熟練運用Excel(2016 版本)處理財務數據錄入、整理、加工和分析。借助競賽系統完成:
財務數據錄入:根據原始數據錄入到 Excel 中,包括:標題、文字、數量、金額(1 位∽9 位)。
財務數據整理:根據原始數據錄入的結果、題目給定的條件進行篩選、整理或排序等。
財務數據加工:根據數據篩選和整理的數據結果,以及題目給定條件設定公式、引用函數對數據進一步加工、計算、引用或編輯。
財務數據分析:根據數據加工得出的結果或圖表進行分析(不定項選擇題)。
(2)項目內容
①單元格操作、數據處理基本操作、數據透視表中分析和處理數據。
②薪資管理應用,包括職工工資結算表、工資結算匯總表、工資分配表、社會保險繳費計算表和住房公積金繳費計算表、個人所得稅計算表等。
③采購管理應用,包括材料(商品)采購匯總表等。
④固定資產管理應用,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平均年限法、加速折舊法)等。
⑤產品成本管理應用,包括產品成本計算表(品種法)等。
⑥銷售管理應用,包括商品銷售收入匯總表、區域銷售業績統計、區域銷售目標或成本目標達成率分析等。
⑦財務分析應用,包括收入、成本、利潤分析、區域門店數與營業額相關性分析等。
(3)評分標準及成績評定
最終取數的結果正確,即可視為答案正確(按題目指定方法處理)。
(4)競賽時長與總分。比賽總分100分,限時90分鐘。
4. 智能財稅職業技能賽項(個人賽)
本賽項采用個人競賽方式,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和現行稅法,模擬一家小型制造企業一個月的典型經濟業務,競賽內容涉及智能財稅系統初始設置、日常業務處理、期末會計事項處理、納稅申報表編制及政務服務等五個方面。
(二)評分標準
四個賽項由系統自動進行評分。
1.會計實務
競賽內容
技術要求
評分規則
參考分值
評分方式
初始
設置
按照題目要求進行初始設置
根據初始設置的內容進行評分
15
系統
會計憑
證填制(或生成)
按照題目要求填制、審核或填制原始憑證、編制或生成記賬憑證
根據原始憑證填制和審核,記賬憑證填制或生成的內容(種類、日期、附件張數、借貸方科目、借貸方金額、輔助核算信息等)進行評分
62
系統
憑證
審核
按照業務處理要求進行記賬憑證審核
根據憑證審核過程進行評分
3
系統
記賬
按照業務處理要求進行記賬
根據記賬的過程進行評分
對賬和
結賬
按照業務處理要求進行對賬和結賬
根據對賬和結賬的過程進行評分
編制
報表
編制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根據報表項目的設置和生成的數據評分
5
系統
電子開票與納稅申報
防偽稅控開票、增值稅納稅申報、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納稅申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
根據財稅模塊設置和生成的數據評分
15
系統
合 計
100
2.手工會計技能
手工會計技能操作評分標準表
競賽內容
分工
評分規則
參考
分值
評分
方式
會計憑證編制與審核
會計
出納
會計主管
按照編制會計憑證的正確性和規范性評分。
60
系統
科目匯總表編制
會計主管
按照科目匯總表的編制的正確性評分。
3
系統
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設置與登記
出納
按照日記賬登記的正確性和規范性評分。
3
系統
發票領用、發票開具、發票認證
出納
按照相關操作的正確性、完整性和規范性評分。
12
系統
明細分類賬的設置與登記
會計
按照明細分類賬登記的正確性和規范性評分。
3
系統
總賬的設置與登記
會計主管
按照總賬登記的正確性和規范性評分。
3
系統
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會計主管
按照報表各項目指標的計算與填寫的正確性評分。
8
系統
納稅申報表
會計主管
按照申報表各項目指標的計算與填寫的正確性評分。
8
系統
合 計
100
3.財務數據處理與應用
財務數據處理與應用評分標準表
競賽內容
分值比例
評分方式
單元格操作;
數據處理基本操作;
數據透視表中分析和處理數據。
數據處理技巧
15%
系統
薪資管理應用,包括職工工資結算表、工資結算匯總表、工資分配表、社會保險繳費計算表和住房公積金繳費計算表、個人所得稅計算表等。
25%
系統
采購管理應用,包括材料(商品)采購匯總表等
10%
系統
固定資產管理應用,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平均年限法、加速折舊法)等。
10%
系統
產品成本管理應用,包括產品成本計算表(品種法)等。
10%
系統
銷售管理應用,包括商品銷售收入匯總表、區域銷售業績統計、區域銷售目標或成本目標達成率分析等。
15%
系統
財務分析應用,包括收入、成本、利潤分析、區域門店數與營業額相關性分析等。
15%
系統
合 計
100%
4.智能財稅職業技能
智能財稅職業技能賽評分標準
競賽
崗位
崗位任務
分值
評分方式
票據
整理
崗位
票據采集
對進銷項發票、費用類單據、銀行回單等單據的電子影像或數字發票進行采集。
25
系統
票據識別與查驗
使用票據管理系統對票據電子影像進行OCR識別,增值稅發票真偽自動查驗。根據系統自動初步完成的分類,人工對自動分類有誤的票據進行分類調整。對每張單據人工核查,確認識別的正確性。
55
系統
綜合
財務
崗位
票據制單
1.1通過票據管理系統開具的銷售發票自動生成記賬憑證;
1.2利用會計核算系統對通過票據審核的單張單據自動匹配業務類型并自動生成記賬憑證,并將該筆業務已采集的相關票據影像添加至憑證中;
1.3利用會計核算系統對票據進行匹配業務類型并采用批量制單自動生成記賬憑證;
1.4對會計核算系統自動匹配生成的記賬憑證進行檢查,如有錯誤進行手工調整匹配正確業務類型并生成記賬憑證;
1.5手動新增憑證,并將已采集的相關票據影像添加至憑證中;
1.6檢查含有增值稅進項稅的憑證,對有誤的增值稅進項稅進行稅目調整;
1.7對有輔助核算項的憑證進行增、刪、改、查等操作;
1.8對全部憑證進行增、刪、修改等操作;
1.9對生成的記賬憑證進行審核。
60
系統
2.固定資產管理
2.1啟用資產管理模塊,對資產卡片進行初始化設置,錄入期初數據,設置部門費用科目;
2.2對相關資產卡片進行增、刪、改操作,自動生成記賬憑證;
2.3按期間、分類別進行相關資產折舊的計算,自動生成記賬憑證。
20
系統
3.薪酬管理
3.1對薪酬管理模塊參數進行設置;
3.2對薪酬管理模塊進行人員、工資項目的增、刪、改操作;
3.3對職工薪酬、社保與公積金、個稅進行計算;
3.4在智能工資模塊對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與專項附加扣除進行檢查與修改;
3.5在智能工資模塊對社保及公積金的基數與比例進行批量調整;
3.6導出薪酬匯總表并按公司、部門、員工導出薪酬臺賬;
3.7在會計核算系統中自動生成計提工資、社保及公積金、代扣個稅等記賬憑證。
20
系統
4.月末結轉
4.1查詢計算未交增值稅,自動生成記賬憑證;
4.2計算各項稅金,自動生成記賬憑證;
4.3檢查核對科目余額表(現金、銀行、庫存不能為負數);
4.4結轉銷售成本、損益結轉等,自動生成相關憑證。
30
系統
5.自動生成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完成月末結賬。
10
系統
管家
服務
崗位
1.審核記賬憑證、科目余額表、輔助賬等;
2.審核會計報表;
40
系統
3.對增值稅申報表進行審核;
4.對企業所得稅(季報)申報表進行審核;
5.對附加稅費申報表進行審核;
6.對已審核的納稅申報表進行當月的納稅申報;
20
系統
7.企業工商登記、企業信息公示申報業務操作;
8.參保人員社保登記、單位住房公積金網上開戶、核定社保和公積金基數等社保及公積金相關業務操作。
20
系統
稅務
服務
崗位
1.票據管理模塊基礎設置:根據給定的資料領用發票、添加商品服務檔案、完善客戶信息管理;
2.在票據系統中為企業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3.開具紅字發票;
30
系統
4.對自動生成的增值稅申報表進行檢查與修改;
5.對自動生成的企業所得稅(季報)申報表、(季)財務報表等納稅申報表進行檢查與修改;
6.對各納稅申報表的減免稅情況進行檢查與修改;
7.對已審核的納稅申報表進行當月的納稅申報;
60
系統
8.企業稅務登記、企業稅務變更業務操作。
10
系統
合計
400
七、賽項命題及裁判
(一)命題:
四個賽項的命題由技術支持單位聘請省外高職會計專業的專家按照分值分布進行制題,然后由專家進行審核,最后由技術支持單位進行導題并進行保密工作,省內中職學校和工作室一律不參與制題和審核工作。
(二)裁判:
成立競賽委員會,人員由教育廳、技術支持單位、高校教師組成,組委會設主裁判一名,裁判若干名,裁判負責賽場的監考和成績的導入,省內中職學校和工作室成員不參與監考和成績統計。
八、獎項設置
會計電算化賽項設個人獎,按參賽人數的10%、20%、30%設一、二、三等獎。
手工會計賽項設團體獎,按參賽組數的10%、20%、30%設一、二、三等獎。
財務數據處理與應用賽項設個人獎,按參賽人數的10%、20%、30%設一、二、三等獎。
智能財稅職業技能賽項設個人獎,按參賽人數的10%、20%、30%設一、二、三等獎。
九、競賽規則及安全保障
(一)競賽規則
1.選手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進入考場,檢查座位號與抽簽號是否相符。在裁判人員指導下輸入準考證號。待比賽命令后,方可開始答題,考試系統自動倒計時。
2.比賽開始后30分鐘內選手不得交卷。比賽只允許交卷一次,不能重復交卷,不能隨意點擊交卷退場按鈕。
3.依據《小企業會計準則》、現行稅法和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處理經濟業務。
4.按照比賽系統操作要求,完成相應的題目。
5.比賽結束時,將資料和工具整齊擺放在桌子上,經裁判人員確認后方可離開賽場,離開時不得帶走任何資料。
(二)安全保障
1.采用殺毒軟件對服務器進行防毒保護。
2.屏蔽競賽現場使用的電腦USB接口。
3.采用UPS防止現場因突然斷電導致的系統數據丟失,額定功率:3KVA,后備時間:2小時,電池類型:輸出電壓:230V±5%V。
物業公司未簽訂勞務合同的臨時人員(如綠化、保潔人員),在發放工資和分攤計入成本時,這些人員是算在企業正式員工人數之內嗎?如何做賬務處理?(江蘇省 張璐)在線專家:
這些人員是算在企業正式員工人數之內。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貸:銀行存款等
分攤計入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退回客戶定金、機票費用報銷的賬務處理
退回客戶交的定金怎么做憑證?公司給講師買機票,講師到經銷商處講完課,機票費用會由經銷商報銷給講師,講師再把機票費退回公司,怎么做憑證?(河北省 李萌)在線專家:
退回定金沖銷原來的往來款:
借:其他應付款——定金
貸:銀行存款
買機票時:
借:其他應收款——××講師
貸:銀行存款
收回機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定金外匯業務匯率如何選擇
銀行外匯分現匯買入價、現鈔買入價、現匯賣出價、現鈔賣出價、中行折算價,那實務中應該選哪個?中行的外匯牌價每天都在浮動,應如何選擇?(遼寧省 張雙)在線專家:
如果是匯款則要使用現匯來折算,使用現匯中間價為市場匯率。
如果是現鈔交易則要使用現鈔中間價來作為市場匯率。
外匯匯率每天都在不停的變動,一般實務中,企業都是使用當月1號的匯率來折算,并不是使用平時隨時變動的匯率進行折算。只有兌換業務使用當天的匯率。
銀行保函業務
美國B公司將設備賣給中國A公司,然后A公司兩月后付款給B公司,出具的保函是什么保函?(云南省 王芳)在線專家:
出具的保函是銀行保函,銀行保函業務是指銀行應客戶的申請而開立的有扭保性質的書面承諾文件,一旦申請人未按其與受益人簽訂的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或履行約定義務時,由銀行履行擔保責任。
小規模農資企業開業稅務登記
我們是一家剛注冊的小規模農資企業,經營范圍是農藥、化肥、衣膜類,請問老師這種企業需交哪幾種稅?稅率是多少?我在辦理稅務登記時在國稅需要做什么?在地稅需要做什么?(浙江省 張娜)在線專家:
根據您公司的經營范圍,屬于增值稅的納稅人,國稅要核定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稅要核定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
您公司經營的產品應該是免增值稅的,要辦理申請和備案。
期間費用的分類
管理人員薪金不是屬于期間費用嗎?(黑龍江省 馮強)在線專家:
具體看是哪個部門的管理人員,如果是行政管理部門的薪金則是期間費用,而如果是車間管理人員的薪金則是計入制造費用,構成產品的成本。
醫院會計制度
老師您好,醫院可以不提職工福利基金嗎?如果必須計提,那么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大?(河南省 郭銀濤)在線專家:
按新醫院會計制度的規定:
專用基金,即醫院按照規定設置、提取具有專門用途的凈資產。主要包括職工福利基金、醫療風險基金等。
職工福利基金是指按業務收支結余(不包括財政基本支出補助結轉)的一定比例提取、專門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的資金。
如果不計提不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具體的比例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確定,制度沒有統一的規定,實務中一般是10%。
房地產企業業務招待費、廣告費扣除限額的依據
房地產企業的預收賬款可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扣除限額的依據嗎?特別是處于在建過程中,如何計算扣除限額?(吉林省 李梅)在線專家:
預收賬款可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扣除限額的依據,您可參考一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9]51號)的規定。
國稅發[2009]31號文第六條規定:企業通過正式簽訂《房地產銷售合同》或《房地產預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應確認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國稅發[2009]51號文第九條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從國稅發[2009]31號文的第六條、第九條的規定可以看出,房地產企業通過簽訂《房地產預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在稅務處理上也應確認為銷售收入的實現。這一部分收入,實質上是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
也就是說,國稅發[2009]31號文改變了原來關于“預售收入不得作為廣告費、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基數”的規定。在國稅發[2009]31號文中,已經沒有了“預售收入”的表述,而是被“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所代替。
“管理費用——開辦費”的賬務處理
咨詢老師您好,“管理費用——開辦費”,每月月底用不用結轉至本年利潤?還是每月只記入“管理費用——開辦費”科目,等到開始有第一次銷售收入時,再一次性將歸集的“管理費用——開辦費”賬戶余額一次性計入當月損益?(云南省 )在線專家:
在管理費用中歸集的開辦費,應該在當月轉入本年利潤;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的開辦費,可以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期開始攤銷轉入管理費用。
小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的適用范圍
咨詢老師您好!我們是一家剛注冊的小規模農資企業,在填稅務登記表時使用會計制度一欄里有企業、小企業會計制度,我應該選擇哪個呢?(黑龍江省 胡兵)在線專家:
從您公司的情況看,應該選擇小企業會計準則。兩者適用范圍的主要區別是:
《小企業會計準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伙形式設立的小企業)。符合《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小企業,按照制度規定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若選擇執行了《企業會計準則》,就不能同時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而《企業會計準則》的適用范圍,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從《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看,符合《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小企業也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拆遷補償費的賬務處理
公司的房產因政府修路占地給拔付的拆遷補償費應怎么做賬,這個補償款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如何處理?(江西省 王麗英)在線專家:
財政部在《關于企業收到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5]123號文)中,專門明確了企業在收到政府拆遷補償費時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1.企業收到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作為專項應付款核算。搬遷補償款存款利息,一并轉增專項應付款。
2.企業在搬遷過程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損失或費用,區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①因搬遷出售、報廢或毀損的固定資產,作為固定資產清理業務核算,其凈損失核銷專項應付款;②機器設備因拆卸、運輸、重新安裝、調試等原因發生的費用'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③企業因搬遷而滅失的、原已作為資產單獨入賬的土地使用權,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④用于安置職工的費用支出,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3.企業搬遷結束后,專項應付款如有節余,作調增資本公積金處理,由此增加的資本公積金由全體股東共享;專項應付款如有不足,應計入當期損益。
在《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稅務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15文)中,對拆遷補償收入的稅務處理問題規定:①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凡搬遷后重新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和用途的固定資產(以下稱重置固定資產)的,應將上述搬遷補償費收入加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后的余額,沖減企業重置固定資產的原價;②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凡搬遷后不再重置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和用途的固定資產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應將上述搬遷補償費收入加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及處置費用后的余額,計入企業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營改增范圍
請問我公司營業執照上寫的經營范圍是非證券類投資管理和創業投資業務,請問屬于營改增范圍嗎?有什么具體規定嗎?(北京市 王文)在線專家: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以下稱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
應稅服務,是指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其中:部分現代服務業,是指圍繞制造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產業等提供技術性、知識的業務活動。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一)研發和技術服務。
研發和技術服務,包括研發服務、技術轉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二)信息技術服務。
信息技術服務,是指利用計算機、通信網絡等技術對信息進行生產、收集、處理、加工、存儲、運輸、檢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和業務流程管理服務。
(三)文化創意服務。
文化創意服務,包括設計服務、商標和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
(四)物流輔助服務。
物流輔助服務,包括航空服務、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打撈救助服務、貨物運輸服務、報關服務、倉儲服務和裝卸搬運服務。
(五)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有形動產租賃,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遠洋運輸的光租業務、航空運輸的干租業務,屬于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光租業務,是指遠洋運輸企業將船舶在約定的時間內出租給他人使用,不配備操作人員,不承扭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只收取固定租賃費的業務活動。
干租業務,是指航空運輸企業將飛機在約定的時間內出租給他人使用,不配備機組人員,不承擔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只收取固定租賃費的業務活動。
(六)鑒證咨詢服務。
鑒證咨詢服務,包括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和咨詢服務。
(七)廣播影視服務。
廣播影視服務,包括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制作服務、發行服務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務。
從上述規定中可以看出,貴公司的非證券類投資管理和創業投資業務不屬于營改增的范圍。
年金個稅
請問企業年金是否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如果需要,請問如何繳納?(山西省 趙小翠)在線專家: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為進一步規范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企業年金的個人繳費部分,不得在個人當月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扣除。
二、企業年金的企業繳費計入個人賬戶的部分(以下簡稱企業繳費)是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在計入個人賬戶時,應視為個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不與正常工資、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費用,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當期應納個人所得稅款,并由企業在繳費時代扣代繳。
對企業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繳納企業繳費的,在計稅時不得還原至所屬月份,均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不扣除任何費用'按照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三、對因年金設置條件導致的已經計入個人賬戶的企業繳費不能歸屬個人的部分,其已扣繳的個人所得稅應予以退還。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稅款一企業繳費已納稅款×(1-實際領取企業繳費/已納稅企業繳費的累計額)
參加年金計劃的個人在辦理退稅時,應持居民身份證、企業以前月度申報的含有個人明細信息的《年金企業繳費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復印件、解繳稅款的《稅收繳款書》復印件等資料,以及由企業出具的個人實際可領取的年金企業繳費額與已繳納稅款的年金企業繳費額的差額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后,予以退稅。
四、設立企業年金計劃的企業,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和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制度。企業要加強與其受托人的信息傳遞,并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相關信息。對違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按照稅收征管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本通知下發前,企業已按規定對企業繳費部分依法扣繳個人所得稅的,稅務機關不再退稅;企業未扣繳企業繳費部分個人所得稅的,稅務機關應限期責令企業按以下方法計算扣繳稅款:以每年度未扣繳企業繳費部分為應納稅所得額,以當年每個職工月平均工資額的適用稅率為所屬期企業繳費的適用稅率,匯總計算各年度應扣繳稅款。
六、本通知所稱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按照《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的規定,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對個人取得本通知規定之外的其他補充養老保險收入,應全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補充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9號):
現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94號,以下簡稱《通知》)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公告如下:
一、關于企業為月工資收入低于費用扣除標準的職工繳存企業年金的征稅問題
(一)企業年金的企業繳費部分計入職工個人賬戶時,當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與計八個人年金賬戶的企業繳費之和未超過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但加上計入個人年金賬戶的企業繳費后超過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其超過部分按照《通知》第二條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關于以前年度企業繳費部分未扣繳稅款的計算補稅問題
《通知》第五條規定的企業繳費部分以前年度未扣繳稅款的,按以下規定計算稅款:
(一)將以前年度未扣繳稅款的企業繳費累計額按所屬納稅年度分別計算每一職工應補繳稅款,在此基礎上匯總計算企業應扣繳稅款合計數。
(二)在計算應補繳稅款時,首先應按照每一職工月平均工資額減去費用扣除標準后的差額確定職工個人適用稅率,然后按照《通知》第五條規定計算個人實際應補繳稅款。
1.職工月平均工資額的計算公式:
職工月平均工資額一當年企業為每一職工據以計算繳納年金費用的工資合計數÷企業實際繳納年金費用的月份數
上式工資合計數不包括未計提企業年金的獎金、津補貼等。
2.職工個人應補繳稅款的計算公式:
納稅年度內每一職工應補繳稅款一當年企業未扣繳稅款的企業繳費合計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上式計算結果如小于0,適用稅率調整為5%,據此計算應補繳稅款。
3.企業應補扣繳個人所得稅合計數計算公式:
企業應補扣繳稅額-∑各納稅年度企業應補扣繳稅額
各納稅年度企業應補扣繳稅額-∑納稅年度內每一職工應補繳稅款。
代扣員工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處理
農村信用聯社取得地稅局轉入的代扣員工個人所得稅及股金分紅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是否可以直接全額用于部門及經辦人員的獎勵?如果不行,入賬后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河北省
李向明)在線專家: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財行[2005]365號)第六條第(六)款規定,“三代”單位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該單獨核算,計入本單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適當獎勵相關工作人員。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49號)規定,業,是指代委托人辦理受托事項的業務,包括代購代銷貨物、代辦進出口、介紹服務、其他服務。其他服務,是指受托辦理上列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業務。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提供的代扣代繳稅款業務,屬于提供“服務業——業”應稅勞務。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代扣代繳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收入征免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31號)第一條規定,根據《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的規定,儲蓄機構代扣代繳利息稅,可按所扣稅款的2%取得手續費。對儲蓄機構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征收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以上問答精選于中華會計網校“實務咨詢”欄目
銀行理財產品選購細節
最近,頻繁收到銀行理財產品推銷信息,在股市不景氣的情況下,有想法將部分投資轉移到銀行理財產品。但是,怎么在這么多銀行理財產品中選擇合適的理財產品?(吉林省 張斌)專家:
銀行理財業務從存貸款業務脫胎而來,安全穩健是其主流產品的主要特征。在股市跌跌不休、基市萎靡不振、金市前景難料的環境下,銀行理財產品不失為一個不錯的投資選擇。
銀行理財產品的設計初衷是風險收益水平界定于定期存款與股票之間的多樣化投融資工具,即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比股票低,收益比同期限同幣種的定期存款高。銀行理財產品本質上是金融投資產品,并不是儲蓄存款。是投資就必然有風險,理財產品購買者不但要承擔產品風險,還要承擔“買者自負”的風險。即使是保證收益的理財產品,也可能存在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這與銀行傳統的儲蓄業務有著本質的區別。
收益率高于定期存款,總體風險水平不高,流動性也不錯,這是許多人選擇銀行理財產品的理由。但銀行理財產品眾多,在差異中帶來了更多選擇的同時,也可能放大了風險。
投資者在選擇銀行理財產品時必須做好功課:
第一,要搞清楚銀行理財產品的關鍵術語。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首先是要讀懂產品說明書,而弄懂關鍵術語是讀懂產品說明書的基礎。
1 投資收益幣種
大部分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幣種為人民幣,中資銀行發行的外幣理財產品很少,而外幣作為投資收益幣種的理財產品,是不能用人民幣購買的。如果想要購買,需要先提前換匯購買,每人每年可兌換5萬美元。在兌換時考慮匯率風險。
2 產品類型
一般以產品的收益類型來劃分,可劃分為保本固定收益、保本浮動收益、非保本浮動收益3類。
3 認購募集期
理財產品發行的時間。在這段時間中,投資者的本金一般按活期利息計算。一般來說,如果已經購買了理財產品,在認購募集期內是不能撤單的。
4 產品規模
如果產品的募集規模很大,募集期限很長,沒有必要早早購買理財產品,僅在募集期吃活期利息。
5 投資方向
如果投資方向中出現高風險資產如股票、基金、大宗商品、匯率等,此款產品的收益不確定性會比較大。如果產品投資于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銀行拆借,產品到期獲得預期收益率的概率相對較高。
6 到期兌付日
這項內容投資者需要特別注意,不僅可以在第一時間了解資金到賬情況、產品收益情況,也能為未來的投資做好時間準備。一般來說,銀行理財產品到期后的資金到賬日會遲于到期日2~7個工作日。因為理財產品到期后,銀行需要對產品進行清算,這其中需要一定的時間。同樣的,對于投資人提前贖回或是提前終止理財協議的,其資金到期時間也會遲上幾個工作日。
7,購買起點金額
一般來說,理財產品的購買起點金額為5萬元,風險等級較高的產品認購起點為10萬元。對于同一款產品來說,認購起點金額不同,所對應的收益也不同。
8 收益計算方法
投資者可以根據賬戶的金額以及初始投資本金用收益計算方法來核算產品到期的實際收益率。不是所有的理財產品到期后就一定獲得預期收益率水平,銀行不會對銀行理財產品做扭保。仔細閱讀收益計算方法可以了解年化收益率的概念。
其次,投資者還需要重點關注銀行理財產品的幾個細節,這些細節直接關系到收益和流動性的高低。
1 費率高低
由于銀監會沒有對理財產品的收費進行明文規定,各銀行大多根據自身成本自主定價,而各個銀行間的收費標準也有很大差異。目前銀行理財產品費率包括銷售服務費、產品年管理費、年托管費,超額收益業績報酬。從固定收益類產品情況看,一般銷售手續費率在0.1~0.2%,托管費率在0.02~0.03%,一般理財資產運作超過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為銀行的投資管理費用。銀率網統計顯示,部分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總費用達到了1~1.5%的水平,幾乎與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費用水平相當;一些期限較短的產品,年化收益在4%,除去費用最終的收益可能還不到5%。
市場上費用較高的是QDII產品和直投資本市場的產品:一般QDII產品的全部費用在2.5~3.3%,而直投資本市場的則在1.5~5%。有些銀行也采取收益與費用掛鉤的收費模式,如某理財產品規定,若固定收益部分累計凈值低于1元,權益類部分累計凈值低于0.9元,則均不收取管理費。
2 終止條款
銀行的提前終止權相當于投資者賣給銀行一個期權。因為關系到投資者放棄了根據市場狀況調整資金投向的權利,因此投資者在賣出期權后,享受到無銀行提前終止權的同類產品高的收益率,高出的部分實際上就相當于期權費。有極少數理財產品設計了投資者的提前終止權,相當于銀行向投資者出售了一個期權,因為投資者享受這項權利而需要支付這筆期權費,收益率也會相應變低。
3 提前贖回
一般分兩種情況:一是投資者與銀行均無提前終止權,因此不能提前贖回;二是客戶可以提前贖回,這種贖回權利還進一步細分為隨時支持贖回和只可以在某一規定時間的贖回。該款產品即為投資者有權提前贖回但要列支相關費用的類型。通常來講,提前贖回都需要支付相關的費風同時不再享受到期保本或保證收益的條款。
最好,投資者必須要保持警惕,注意一些投資陷阱。
比如說,穿著銀行制服的工作人員,不一定都是銀行工作人員,也有可能是銀行代銷產品的第三方機構人員,如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黃金交易公司或第三方理財機構等。在銀行進行理財之前,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即使分辨出來了銀行員工和非銀行員工,意義也不是很大。因為,即使是真的銀行工作人員,他們賣的理財產品也并非全部都是銀行自己的理財產品。銀行還會大量代銷基金、保險、證券或第三方理財機構的產品,這主要是由于利益的驅動。存款和借貸是銀行的兩項基本業務。借款利息減去存款利息而得到的息差,就是過去銀行主要利潤的傳統來源。銀行要想獲得利潤,就必須大量貸出資金,但是公眾的存款又很有限,不可能無限制地往外借。于是,與自身資金量大小沒有太大關系的類業務,就進入了銀行的視線范圍。在這些業務中,銀行可以獲得傭金收入。
在買銀行理財產品時,還要特別注意一點,就是一定要慎重對待客戶經理重點推薦的產品。對于代銷機構來說,代銷者的根本目的是代銷傭金最大化;而購買者的根本目的則是個人收益最大化,這兩種目的往往存在著一定沖突。當然,這里并不是說所有的理財產品銷售者都存在這樣的問題,不乏有些真正敬業的客戶經理在銷售理財產品時,會從購買者的角度出發,為對方選擇最合適的產品,而不是選擇自己傭金最多的產品。投資者從保護自己的角度出發,不要偏聽偏信營銷人員的一面之詞。
銀行理財產品是影子銀行嗎?
新任證監會主席肖鋼曾發表文章認為:“在中國,影子銀行通常表現為理財產品、地下金融和表外借貸的形式”,直接把銀行理財產品歸為影子銀行體系。隨著影子銀行監管力度不斷加強,是不是銀行理財產品會受到沖擊,投資風險會不會變大?(湖北省 夏志艷)專家:
影子銀行最早由美國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執行董事麥考利于2007年在美聯儲年會上提出。指那些有銀行之實,但卻無銀行之名的種類繁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但目前被廣泛接受是2011年4月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給出的定義,影子銀行是“銀行監管體系之外,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和監管套利等問題的信用中介體系?!敝拔覀円蚕蜃x者做過比較詳細的介紹(見本刊2013年5月號)。
按照這個定義,影子銀行必須滿足以下2個條件。其一,本身游離于監管之外,或者受到的監管較少。如通常所說的民間借貸,特別是面向不特定多數人群的民間集資,由于是地下運作,基本上不受監管。其二,必須可能引發監管套利或者系統性風險。這個要求實際上表明影子銀行是一個動態概念,任何信用中介行為初期,規模較小,監管套利不明顯,系統性風險無從談起,在這個時段就不符合影子銀行定義。隨著規模的擴大,可能成為影子銀行。在一個經濟體中,僅存在少量民間借貸行為,民間借貸量僅有銀行信貸余額的百萬分之一,這些民間借貸的借貸雙方均和銀行無借貸關系,在此時,民間借貸就不能算為影子銀行體系。
對銀行理財產品來說,首先銀行理財產品是受到銀監會監管的。無論是最初的產品事前報批,還是現在產品事后報備,監管當局都清楚每一筆業務的交易對手、產品規模、風險點暴露和風險控制手段,并不存在游離在監管體系之外一說。非但如此,理財產品的基礎資產或交易對手也受到監管。如債券類理財產品所投資的債券,在債券發行之時就需要相關部門批準;又如銀信合作業務中,銀監會會對銀行理財資金所投向的單一信托進行監管。而且,部分相關資產已經在商業銀行層面和交易對手層面分別納入風險資產計算。
其次,目前銀行理財產品并不存在系統性風險。我國銀行理財產品標的一般是債券、其他債權類資產。隱藏在這些標的資產背后的交易對手比較分散,沒有出現同一個標的資產經過多次打包作為不同的銀行理財產品出售的現象,故理財產品自身不存在系統性風險。而且銀行理財產品的本質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財”,銀行進行分賬管理,自身不對產品進行兜底,即便是有產品出現問題,也不會出現擠兌事件。
在理財產品和其基礎資產都受到監管當局監管,又無系統性風險的情況下,將其定位為影子銀行顯然不合理。
稅收是國家重要經濟杠桿之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稅制對于擴大對外開放,引進資金、技術、人才和擴大商品進出口等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認識水平、發展階段等的限制,我國現行稅制尚存在許多不足,表現在對外開放方面主要體現為只注重通過稅收優惠措施吸引外國投資,沒有在“引進來”的同時兼顧“走出去”的需要。現行稅制是在我國對外開放還主要處在“引進來”的格局下形成的,它顯然不適應我國目前雙向開放的需要。與實施“走出去”開放戰略的要求相比,現行稅收制度已經滯后于形勢的發展,我國稅收制度的改革已迫在眉睫。
一、我國現行境外所得稅收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國內稅法中間接抵免方法的缺省。國際上一般都采用抵免法來避免國際雙重征稅,其中,又因納稅人之間關系的不同而包括直接抵免和間接抵免兩種具體方式。但我國的國內稅法中,卻一直沒有關于間接抵免的明確規定。在對外稅收協定中,我國則采取了不同的處理方法。在我國與日本、美國、馬來西亞等國簽訂的協定中,規定了間接抵免的方法;在少數雙邊協定如中、新(西蘭)雙邊協定中,在中國方面未列入間接抵免的規定;而在另外一些雙邊協定中,則是對方國家不列入間接抵免協定,主要是韓國、匈牙利和印度等。
直接抵免中抵免限額方法的選擇。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我國外貿企業在國外設立的分公司的數量也在不斷增長。按照現行方法,每個外貿公司都要就其境外企業逐國計算抵免限額,這就使得企業財會人員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對我國稅務人員的管理素質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往的不斷擴大,其弊端將愈來愈突出。
境外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按照兩個稅法和一個暫行辦法的規定,企業的境外所得應納稅額是按照我國財務會計制度進行計算調整的。這樣,境外企業由于所處的地位特殊,一般都要編制兩套賬。一本按來源國稅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另一本則按我國稅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這種做法比較繁瑣,在實踐中也難以執行。有些成本、費用的開支還必須在境外核實,增加了稅收成本。
國際反避稅問題。由于我國轉讓定價稅制工作起步較晚,一方面,很多規定都比較粗糙?;\統,比如說關聯企業的界定等;另一方面,有的則沒有相應的規定,如專門的反濫用稅收協定條款。此外,對跨國納稅人的報告義務和舉證義務規定得不夠明確和嚴格。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的轉讓定價稅制只重在事后調整,預約定價機制(APA)尚未在全國范圍內建立;我國的反避稅的調整方法體系也不夠合理健全。
實物支付和貨幣兌換。長期以來,由于受限于條件分割造成的經營權的限制,我國企業在境外投資和承包工程中不能接受實物支付(包括國內經濟發展急需的戰略物資如石油、木材等的進口),這已經成為我國企業開展國外經濟技術合作的一個明顯的障礙。此外,有些企業在非洲、中東一些國家承攬項目,對方支付的工程價款中有一部分是不可兌換的當地貨幣。而我國稅法規定,納稅人繳納的所得稅款以人民幣為單位。部分企業不得不墊支人民幣以繳納稅款,這就會給企業繳納所得稅帶來負擔。
二、實施“走出去”戰略改革我國的境外所得稅收制度
(一)建立我國的境外投資稅收優惠制度。
由于現行稅法是在我國尚處于短缺經濟的歷史條件下制定的,側重于引進外資,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規定了許多稅收優惠,而對我國的資本輸出卻沒有任何鼓勵措施。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的關鍵時期、我國已經形成了一批成熟產業和長線產業;我國的勞動力資源豐富而人均自然資源占有量卻偏少,實現充分就業和可持續發展的任務尤其迫切;我國相當一批企業產品的科技含量高,在國際市場上具有相當的競爭力。為了實施“走出去”戰略,借鑒國際經驗,我國可以考慮給予對外直接投資以適當的稅收優惠。
從國際上資本輸出國家的經驗看,為了鼓勵本國的對外投資,一般采取的是稅收減免、延期納稅和實行投資儲備金制度等做法。
關于稅收減免制度。為促進我國的產業結構調整,借鑒國際經驗,對我國的一些長線但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如紡織業等,可在符合一定的利潤和勞務輸出等條件的前提下予以一定的稅收減免。為了避免稅收收入的流失,可借鑒國外的做法,對之規定一定的限制條件,如只有在來源國已經繳納了稅款的國外所得,才給予免稅;享受免稅的國外所得一般應為本國納稅人在國外從事直接投資的所得;必須將該項所得匯回國內等等。
關于延期納稅制度。延期納稅一般是指納稅人的稅后利潤在未匯回國內之前,可以不用本國政府納稅。這實際上等于政府給予納稅人一種提供免稅無息貸款的優惠待遇。作為對納稅人再投資的一種鼓勵措施,它不同于國內稅收中的延期納稅規定。后者是指納稅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繳稅,經申請而獲得延遲納稅的照顧性措施。
按照我國《境外所得計征所得稅暫行辦法》(修訂)第八條的規定,納稅人來自境外的所得,不論是否匯回,均應按照條例和實施細則規定的納稅年度計算申報并繳納所得稅。這個規定具有很強的反避稅意義,但它對我國企業的境外再投資也形成了很大的制約。我們認為,應區分不同的企業類型和境外投資的年限,規定不同的政策。對于外貿企業和在國外已投資一定年限的企業,可繼續適用原有規定;但對外經企業和在國外新投資的企業可允許一定年限和一定規模的延期納稅。對于由此可能產生的避稅問題,應主要通過加強稅收征管來加以解決。
關于國際投資儲備金制度。借鑒日本、德國等國的做法,我國可以規定:對外投資是自然資源開發的,儲備金可規定為投資總額的100%;對外投資是自然資源的經商活動的,儲備金可規定為投資總額的40%;對外投資為一般性投資的,儲備金可規定為投資總額的15%。儲備金在5年以后分5年分別攤入每年的應稅所得額中。
(二)健全我國的境外企業所得稅制度。
建立間接抵免制度。由于我國現行所得稅法中沒有間接抵兔的規定,因而在操作中,其比例達到多少才能享有間接抵免待遇無法掌握(我國與有關國家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規定為10%),實踐中容易出現混亂。如果說我國企業以前的投資形式單一、境外所得不多,矛盾尚不突出,那么從我國經濟發展的態勢看,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交流的范圍和規模將越來越大,我國企業境外直接投資的方式也將多種多樣,既有直接設有分公司,也有向對方國家的居民公司認股投資或組成子公司,因此這一問題將變得越來越突出。為了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發展的要求,消除國際雙重征稅,同時也是與國際接軌,我們主張,應在我國新的統一的法人所得稅中補充有關間接抵免的規定,明確間接抵免的適用對象和限制條件,以完善我國稅收抵免機制,提高我國的稅收征管水平。
改變我國的直接抵免核算辦法。外國稅收抵免的計算方法主要有綜合限額抵免法、分國限額抵免法和專項限額抵免法等。不同的國家在制定稅收政策時,都是要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選擇最適合本國國情的稅收征管辦法。
我國現行的“分國不分項”的方法從理論上分析比較科學,但具體操作時較為復雜。我們認為,綜合抵免法是比較適合我國國情的一種抵免方法。因為,目前我國稅務干部的整體業務水平還不高,要對所管轄的每一個外貿公司設在世界各國的分公司逐國計算抵免限額,這必然加大征管難度。而采用綜合抵免法則可以避免這些問題;大大簡化征管工作。日本根據本國跨國公司比較多、分支機構遍布世界各地的情況,選擇了綜合限額法。美國幾經更迭,現在仍然采用綜合抵免法。近幾十年來,隨著跨國公司的大量涌現。來自不同國家的所得日益增多。相應地采用綜合限額抵免的國家也越來越多。所有這些對我們來說都是不無啟迪意義的。
為了簡化計算和征管,我國的《境外所得計征所得稅暫行規定》(修訂)規定了定率抵扣的辦法。但一是這個辦法本身不夠規范,存在不少管理上的漏洞;二是外經沙吸企業的政策不統一。因此,無論是從國際經驗、我國現實國情還是從實施“走出去”戰略出發,我國的直接抵免方法都宜改變為綜合抵免法。為了防止稅收收入的流失,也可在實行綜合抵免法的同時,對某些低稅率的大宗收入項目,實行專項限額抵免法。
改進境外所得中成本費用列支標準的調整方法。我國現行稅法和《境外所得計征所得稅暫行規定》(修訂)都規定,企業的境外所得,要依照我國稅法、條例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攤計成本、費用及損失,確定境外所得,據以計算應納稅額和扣除限額,而不能完全以企業在境外取得的合法納稅資料、納稅憑證所列支的成本。費用開支為依據。這樣對每個企業的境外所得都要按我國稅法進行納稅調整,使得稅收成本大大加大。世界上的很多國家如澳大利亞、新加坡等承認本國境外企業所在國稅法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標準,而不再按本國稅法進行調整。借鑒這些國家的做法,我國可以原則上承認境外所得按國外稅法計算出的應納稅所得額,又對其中一些重要的項目進行調整,同時將這一問題與國際反逃(避)稅結合起來,按照跨國收入和費用的分配原則進行調整,以此確定納稅人境外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
實物支付和不可兌換貨幣的解決方案。目前,許多發展中國家國內外匯短缺,與我國之間長期存在貿易逆差,有礙于雙邊關系的健康發展。為了實施“走出去”戰略,對受資國支付的、為我國所需要的實物應在稅收上采取一定的優惠措施。如運回國內進關時應給予一定的減免稅待遇、允許納稅人在一定時間內延遲納稅等。至于貨幣的兌換性問題,企業應首先將其兌換成國際上可自由流通的自由外匯。如果當地貨幣確實不可兌換成自由外匯,那么就由我國政府確定一個比例,將當地貨幣換成我國貨幣。或者結合延期納稅規定,鼓勵企業將其用于對當地的再投資。
完善我國的國際反避稅制度。
1.以完善我國的轉讓定價稅制度為重點,不斷完善我國的反避稅制度。
建立健全轉讓定價稅制是國際反避稅的重要內容。在經濟全球化的歷史背景下,我國的轉讓定價稅制應該適時加以改革。其一,要把反避稅重點放在事先防范上。美國研究了70年的轉讓定價稅制,直到1991年才推出預約定價稅制,從中我們可以總結一些成功做法,在總結我國深圳等地經驗的基礎上,盡快建立健全我國的預約定價稅制。其二,應進一步明確關聯企業與獨立企業的界限。第三,從國際上的趨勢看,轉讓定價法規原只制約跨國關聯企業,現已擴大到“按事實認定”的“受控實體”;原只制約商品、勞務和無形資產交易,現已延伸到各種隱形交易如物物交換和債權債務的互相抵沖等。我國的反避稅法規要適應這個趨勢進行調整。第四,應積極采用國際慣例包括OECD準則,加強對可比性的解釋,健全我國的轉讓定價方法調整體系。當前,為了加強反避稅斗爭。不少國家都在法律上明文規定“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此外,各國不僅在實體法中針對各種避逃稅行為推出各種有力措施,更在程序法上密切配合,雙管齊下,如美國在1999年初公布的《轉讓定價準則》等。所有這些都是值得我國在稅制改革中加以借鑒的。
當前的國際稅收熱點還包括資本弱化和在避稅港等處設立傳導性實體(conduit、ehtities)等。對于資本弱化問題,我國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五十五條中也有限制規定。但還應該隨著新問題的不斷產生進一步嚴格化。另外通過受控外國企業避(逃)稅和利用避稅港避(逃)稅等,也都需要更加周密的法規加以防范。
2.強化納稅人的相關義務。
在國際經濟社會生活日益復雜和我國企業更多地走向國際市場的情況下,可以規定納稅人負有延伸提供稅收情況的義務,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規定納稅人對某些交易行為有事先取得政府同意的義務。此外,為了擺脫稅務當局在反避稅和反逃漏稅中提供證明的被動局面,可以規定納稅人有事后提供證明的義務。
3.加強稅務行政管理。
稅務當局應利用稅法的規定,盡可能地收集與納稅人有關的信息資料。加強稅務調查和稅務審計。為了適應新形勢的挑戰,我國要加強稅收管理機構的專門化和系統化建設。此外,國際反避稅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稅務管理人員的素質。因此,為了適應實施“走出去”戰略后國際避稅日益增多的情況,我國要抓緊培養適應經濟全球化挑戰的復合性人才。
三、加強國際間的稅收協調與合作
我國現行的房地產稅制中,涉及到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契稅、耕地占用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費等10余類。隨著住房制度的全面改革以及房地產市場的建立和發展,房地產稅制與經濟發展存在矛盾,不同稅種之間也存在沖突。這不適應當前人們已購有較多較高價位住宅,需要進行有區別的財產占有關系的稅收再分配調節,緩和社會矛盾的迫切要求,也不適應需要通過稅收調節房地產供需關系及其結構,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現實要求。
(一)重流轉,輕持有
房地產持有階段課稅少、稅負輕;而流通環節,多個稅種同時課征。著重對營業性房屋、個人出租房屋征稅,如個人房屋出租收入既要征收房產稅,又要征收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明顯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但不對個人非營業性住房征房產稅,這相當于給了土地持有者無息貸款,只要未流通,就無須為土地的增值而納稅。這樣做實際上鼓勵了土地持有,助長了土地投機,導致了高房價與高空置率的存在。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截止20*年4月,全國商品房空置面積為1.27億平方米,其中空置商品住宅0.69億平方米,全國空置率超過25%,大大超過國際公認的10%的警戒線。一邊是1億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白白空置,一邊是大量迫切需要住房的居民買不起房子,這一不正常的現象已到了需要嚴重關注的時候了。
(二)稅制不統一,內外兩套有違公平
內企及華籍居民適用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和土地增值稅,外企和外籍人士適用土地使用費和**年當時的政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的城市房地產稅。這不僅給稅收征管增加了難度和成本,還造成內外資企業競爭起點不同,稅負不公,不利于統一市場的構建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培育發展。
(三)稅收立法層次低,征稅依據不太充分
按稅收法律主義原則,稅收的征收必須基于法律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依據,國家就不能征稅、任何人就不得被要求納稅。這里所指的法律僅限于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規。但我們現行的企業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法律依據是由國務院制定并以暫行條例的形式頒布實施的行政法規,級次較低。
(四)征稅范圍窄,財政功能不強
房產稅限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還把行政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財政撥付事業費的機構、個人居住用房等房產列為免稅對象;土地使用稅也排除了農村土地,僅限于對城鎮土地征稅。房地產稅范圍過窄,稅基偏小,收入不高,也使其難以成為地方政府的主體稅種。
(五)稅、費不清,費高于稅
目前,我國涉及房地產開發、銷售全過程的所有稅收,約占建設成本的9%;而如配套費等各類規費卻達到41%。
(六)配套制度不健全,稅收征管難度大
考慮到將來的稅制改革,需要進行財產評估的稅種和數量會很多,而我國的房地產評估業起步較晚,既不規范也不成熟。房產評估制度作為房地產稅收的主要輔助手段還很不健全,目前還無法幫助實現房地產稅收的順利征收。
二、房地產稅制改革的總體思路
采取“一清,二轉,三改,四留”的辦法,即對現行涉及房地產方面的稅種進行整合,清理取締不適應經濟發展的稅種,合并稅基重疊或有緊密關聯的稅種;將流轉環節過重的稅收負擔轉移到房地產持有階段;把一部分體現政府職能,屬于稅收性質,且便于稅收征管的收費,改為征稅;對符合國際通行作法,又屬必要的少量規費,繼續規范化保留。統一內外資企業的房產稅,簡化稅制;提升房地產稅收的立法層次;擴大稅基,公平稅負;建立和完善房地產估價制度等配套措施,促進我國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房地產稅制改革的具體設想
(一)合并稅種,開征統一規范的物業稅或不動產稅
把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土地使用費,以及屬于稅收性質的其他收費,合并為全國統一的物業稅。既包括房屋、土地,又包括難以算作房屋的其他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我國物業稅的主要設想如下:
1.擴大征收范圍,確定征免界限。要改變房地產稅收重流轉,輕持有的現狀,就必須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擴大不動產的征收范圍,取消那些不適應現實情況的減免。一是取消個人所有非營業性住房免稅的規定,初期可把征稅范圍只限制在非普通住房,特別是對占用土地資源多,擁有住房面積大的豪宅、別墅等高檔房實行高稅率,而對占土地資源少、擁有住房面積小的低收入階層給予稅收減免政策。這樣可改變部分居民買不起房,而買得起的人因持有成本過低,就多買多占的現狀。這筆稅款應專項使用,作為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專項基金,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建設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也可作為對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有困難的家庭提供購房或住房租金補貼,這樣將高收入者的收入轉移給低收入者,抑制目前我國逐漸拉大的收入差距,控制收入分配中的“馬太效應”,緩和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二是取消對事業單位有關免稅的規定,把非公益性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用地用房納入征稅范圍。三是把農村的工商營業用房和高標準住房納入征稅范圍。
2.對房產稅以評估市場價作為計稅依據?,F行房產稅一是從價計征,是以房產余值(房產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作為計稅依據;二是從租計征,以租金收入作為計稅依據。這很不合理,按歷史成本價余值征收,使得稅收收入與房地產價值背離,國家不能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還將承擔通貨膨脹損失;從租計征的則對其實際租金難以把握,且對經營行為征稅與營業稅有交叉;而且對同一宗房地產按從租計征與從價計征兩種方法分別計算出的稅額相差很大。
3.對土地使用稅應按類型和用途分別制定稅率?,F行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分地區按單位面積實行固定稅額的辦法,一是國家不能及時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二是稅率過低,且不同等級土地之間的稅額差距太小,體現不了調節級差收入的作用,對促使土地使用者節約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等方面的效果不明顯;三是隨著城鄉經濟的發展,許多地方城鄉結合部難以區分,分設在城鄉的企業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也會產生稅負差別;四是部分減免稅規定,過多地照顧了納稅困難企業,不利于一些占地面積大而經濟效益差的企業加強自身的經營管理,影響企業間的平等競爭。對此可借鑒國際通行作法,對個人住房按類型、經過評估的市場價格采用三四級超額累進稅率制。
4.全國稅率應有彈性。我國地域廣闊,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全國不宜采用統一稅率??稍O立一個彈性控制區間,各地根據經濟發展的水平、納稅人支付能力等因素,在許可的范圍內選擇適用的稅率。
(二)提高立法級次,下放管理權限
中央制定物業稅的基本法,對稅法要素做原則性規定,而由省級立法機關或政府制定細則,明確具體征收范圍、稅目稅率、減免優惠、實施辦法及其征收管理等,不僅有利于維護中央的稅制統一,而且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靈活處理稅收問題,充分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逐步把物業稅培育成為縣市級地方稅的主體稅種。
(三)開征不動產閑置稅
目前,土地、房屋資源浪費現象相當嚴重,存在大量已征未用和購而不用的情況,有的地方政府還征用大片土地,等待招商引資時高價出讓。國內有1億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空置總量,其中空置一年以上的超過50%,占壓資金超過2500億元。而我國商品房開發商大多以銀行貸款為主,房子銷售不出去,必將威脅金融業的良性運行。為制止這種坐享房地產自然增值帶來的收益的行為,打擊囤積居奇,抑制非理性投資,制止資源浪費,優化資源配置,防范金融風險,需要采取稅收強制措施,開征不動產閑置稅。這樣可大大增加國家的稅收收入,非常有效地遏制房地產投機,避免任何因房地產泡沫給國家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
摘要:我國現行的房地產稅制已不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存在著重流轉,輕持有,稅制不統一,立法層次低、征稅范圍窄、配套制度不健全等問題。為此,在立足當前的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需求的基礎上,通過合并稅種,下放管理權限,開征不動產閑置稅、完善各項配套改革措施等,盡快完善稅制,緩解社會矛盾,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關鍵詞:房地產稅制改革
一、我國現行房地產稅制存在的主要矛盾
我國現行的房地產稅制中,涉及到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契稅、耕地占用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費等10余類。隨著住房制度的全面改革以及房地產市場的建立和發展,房地產稅制與經濟發展存在矛盾,不同稅種之間也存在沖突。這不適應當前人們已購有較多較高價位住宅,需要進行有區別的財產占有關系的稅收再分配調節,緩和社會矛盾的迫切要求,也不適應需要通過稅收調節房地產供需關系及其結構,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現實要求。
(一)重流轉,輕持有
房地產持有階段課稅少、稅負輕;而流通環節,多個稅種同時課征。著重對營業性房屋、個人出租房屋征稅,如個人房屋出租收入既要征收房產稅,又要征收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明顯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但不對個人非營業性住房征房產稅,這相當于給了土地持有者無息貸款,只要未流通,就無須為土地的增值而納稅。這樣做實際上鼓勵了土地持有,助長了土地投機,導致了高房價與高空置率的存在。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截止2007年4月,全國商品房空置面積為1.27億平方米,其中空置商品住宅0.69億平方米,全國空置率超過25%,大大超過國際公認的10%的警戒線。一邊是1億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白白空置,一邊是大量迫切需要住房的居民買不起房子,這一不正常的現象已到了需要嚴重關注的時候了。
(二)稅制不統一,內外兩套有違公平
內企及華籍居民適用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和土地增值稅,外企和外籍人士適用土地使用費和1951年當時的政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的城市房地產稅。這不僅給稅收征管增加了難度和成本,還造成內外資企業競爭起點不同,稅負不公,不利于統一市場的構建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培育發展。
(三)稅收立法層次低,征稅依據不太充分
按稅收法律主義原則,稅收的征收必須基于法律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依據,國家就不能征稅、任何人就不得被要求納稅。這里所指的法律僅限于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規。但我們現行的企業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法律依據是由國務院制定并以暫行條例的形式頒布實施的行政法規,級次較低。
(四)征稅范圍窄,財政功能不強
房產稅限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還把行政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財政撥付事業費的機構、個人居住用房等房產列為免稅對象;土地使用稅也排除了農村土地,僅限于對城鎮土地征稅。房地產稅范圍過窄,稅基偏小,收入不高,也使其難以成為地方政府的主體稅種。
(五)稅、費不清,費高于稅
目前,我國涉及房地產開發、銷售全過程的所有稅收,約占建設成本的9%;而如配套費等各類規費卻達到41%。
(六)配套制度不健全,稅收征管難度大
考慮到將來的稅制改革,需要進行財產評估的稅種和數量會很多,而我國的房地產評估業起步較晚,既不規范也不成熟。房產評估制度作為房地產稅收的主要輔助手段還很不健全,目前還無法幫助實現房地產稅收的順利征收。
二、房地產稅制改革的總體思路
采取“一清,二轉,三改,四留”的辦法,即對現行涉及房地產方面的稅種進行整合,清理取締不適應經濟發展的稅種,合并稅基重疊或有緊密關聯的稅種;將流轉環節過重的稅收負擔轉移到房地產持有階段;把一部分體現政府職能,屬于稅收性質,且便于稅收征管的收費,改為征稅;對符合國際通行作法,又屬必要的少量規費,繼續規范化保留。統一內外資企業的房產稅,簡化稅制;提升房地產稅收的立法層次;擴大稅基,公平稅負;建立和完善房地產估價制度等配套措施,促進我國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房地產稅制改革的具體設想
(一)合并稅種,開征統一規范的物業稅或不動產稅
把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土地使用費,以及屬于稅收性質的其他收費,合并為全國統一的物業稅。既包括房屋、土地,又包括難以算作房屋的其他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我國物業稅的主要設想如下:
1.擴大征收范圍,確定征免界限。要改變房地產稅收重流轉,輕持有的現狀,就必須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擴大不動產的征收范圍,取消那些不適應現實情況的減免。一是取消個人所有非營業性住房免稅的規定,初期可把征稅范圍只限制在非普通住房,特別是對占用土地資源多,擁有住房面積大的豪宅、別墅等高檔房實行高稅率,而對占土地資源少、擁有住房面積小的低收入階層給予稅收減免政策。這樣可改變部分居民買不起房,而買得起的人因持有成本過低,就多買多占的現狀。這筆稅款應專項使用,作為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專項基金,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建設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也可作為對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有困難的家庭提供購房或住房租金補貼,這樣將高收入者的收入轉移給低收入者,抑制目前我國逐漸拉大的收入差距,控制收入分配中的“馬太效應”,緩和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二是取消對事業單位有關免稅的規定,把非公益性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用地用房納入征稅范圍。三是把農村的工商營業用房和高標準住房納入征稅范圍。
2.對房產稅以評估市場價作為計稅依據?,F行房產稅一是從價計征,是以房產余值(房產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作為計稅依據;二是從租計征,以租金收入作為計稅依據。這很不合理,按歷史成本價余值征收,使得稅收收入與房地產價值背離,國家不能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還將承擔通貨膨脹損失;從租計征的則對其實際租金難以把握,且對經營行為征稅與營業稅有交叉;而且對同一宗房地產按從租計征與從價計征兩種方法分別計算出的稅額相差很大。
3.對土地使用稅應按類型和用途分別制定稅率?,F行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分地區按單位面積實行固定稅額的辦法,一是國家不能及時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二是稅率過低,且不同等級土地之間的稅額差距太小,體現不了調節級差收入的作用,對促使土地使用者節約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等方面的效果不明顯;三是隨著城鄉經濟的發展,許多地方城鄉結合部難以區分,分設在城鄉的企業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也會產生稅負差別;四是部分減免稅規定,過多地照顧了納稅困難企業,不利于一些占地面積大而經濟效益差的企業加強自身的經營管理,影響企業間的平等競爭。對此可借鑒國際通行作法,對個人住房按類型、經過評估的市場價格采用三四級超額累進稅率制。
4.全國稅率應有彈性。我國地域廣闊,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全國不宜采用統一稅率??稍O立一個彈性控制區間,各地根據經濟發展的水平、納稅人支付能力等因素,在許可的范圍內選擇適用的稅率。
(二)提高立法級次,下放管理權限
中央制定物業稅的基本法,對稅法要素做原則性規定,而由省級立法機關或政府制定細則,明確具體征收范圍、稅目稅率、減免優惠、實施辦法及其征收管理等,不僅有利于維護中央的稅制統一,而且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靈活處理稅收問題,充分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逐步把物業稅培育成為縣市級地方稅的主體稅種。
(三)開征不動產閑置稅
目前,土地、房屋資源浪費現象相當嚴重,存在大量已征未用和購而不用的情況,有的地方政府還征用大片土地,等待招商引資時高價出讓。國內有1億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空置總量,其中空置一年以上的超過50%,占壓資金超過2500億元。而我國商品房開發商大多以銀行貸款為主,房子銷售不出去,必將威脅金融業的良性運行。為制止這種坐享房地產自然增值帶來的收益的行為,打擊囤積居奇,抑制非理性投資,制止資源浪費,優化資源配置,防范金融風險,需要采取稅收強制措施,開征不動產閑置稅。這樣可大大增加國家的稅收收入,非常有效地遏制房地產投機,避免任何因房地產泡沫給國家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
(四)完善各項配套改革措施
一是建立和完善房地產登記制度,全面掌握房地產各方面情況,找準征稅目標。二是建立和完善以房地產市場價格為依據的價格評估體系。三是注意房地產稅制改革與其他稅制之間的協調。房地產稅制的變動,將關系到有關房地產業的多項稅收和收費,因此,要把該項改革和整體稅制完善結合起來,處理好相關稅種之間的關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