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激情开心网,五月天激情社区,国产a级域名,婷婷激情综合,深爱五月激情网,第四色网址

稅法對固定資產的定義優選九篇

時間:2023-10-10 15:58:16

引言:易發表網憑借豐富的文秘實踐,為您精心挑選了九篇稅法對固定資產的定義范例。如需獲取更多原創內容,可隨時聯系我們的客服老師。

稅法對固定資產的定義

第1篇

關鍵詞:會計制度;稅法固定資產;差異

    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法在定義固定資產時是基本一致的,但是在實際應用時卻仍存在差異。例如,在增值稅法規定中的固定資產與企業會計法則中的固定資產內涵不同等。會計制度與稅法之間存在的差異主要是其最終目的的不同,其所遵守的原則也有所區別。這些差異必然會導致二者在處理問題中存在的差異。了解企業會計制度及稅法對固定資產的差異,利于企業金融工作的開展,本文將對這些差異產生的原因及內容進行分析與闡述。

一、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收制度在固定資產中存在差異的原因

1、會計制度的謹慎性原則和稅法據實扣除的原則差異

金融企業在處理不確定因素時,應具備職業判斷精神,具有一定的謹慎性,充分考慮到各種風險與損失。既不高估資產收益,也不低估費用或者負債情況。主要體現在對各種不是資產所作的計提減值準備,企業根據會計制度中計提的資產來減少準備金,減少了企業的收益,而會計根據其謹慎性的原則所提取的減值準備金,在稅法的原則中是不能再稅前扣除的。因為稅法中遵循“據實扣除”的原則,也就是任何費用或者損失的產生除非確實是真是發生的,如果在無法確認的情況下申報扣除有可能被認為是偷稅。企業各種計提減值的準備,主要是根據其職業判斷所作的估計,而這種估計并不是真實發生的,因此稅法中是不允許扣除的。

2、會計的重視實質原則與稅法的法定性原則的差異

在《企業會計制度》中,“實質重于形式”是一項新的會計核算總則,該項原則規定了,當交易的實質與法律形式有差別時,會計人員應根據實質情況而不是法律形式而進行核算及反映。而稅法中則遵循的是法定性原則,因此二者之間在企業利潤總額及納稅額之間產生了差異。例如,企業的各項計提減值資產除了在國家稅法規定外,不能再稅前扣除,而企業在處理待處理的財產損失時,經過企業申報后、稅務機關批準后才能稅前列支。在處理這些差異時,我國主要是采取會計制度與稅收分離的工作方式,也就是在實際工作時,當會計制度與稅法的規則不一致時,核算時以會計制度為準,納稅時再做相關調整。

二、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的差異分析

1、獲取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差異

1.1對購置及自建的固定資產差異

    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的最重要差異就是對固定資產試生產中的處理方式不同,但是自行購置或者建設的財產則不需要調試即可用到的固定資產,在稅法與會計制度中則是規定一致。另外,在企業會計制度中規定:由外商投資的企業,由于采購國內的設備而退還的增值稅款,直接抵退了固定資產入賬的價值。但是在我國《關于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中,則規定當企業獲得國家性的財政補貼時,應該并入到實際收到該筆補貼收入的年度所得稅中。因此這部分補貼應該作為一筆收入而繳納所得稅,這是一個重要差異。

1.2融資租賃而產生的固定資產:

    在稅法中,依照這部分資產的租賃合同或者協議確定的金額,再加上保險費、運輸費、調試費及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前的利息與匯兌損益等的價值。而企業會計制度則是從合同生效日開始的租賃資產賬面價值及最低租賃付款值中較低的一方,作為入賬的標準。加入融資租賃的資產在企業的總資產總額中小于或等于30%,在租賃日生效起,企業即根據最低的租賃付款數額,作為固定資產入賬俄價值。在企業會計制度中,考慮到計價的合理,而稅法則更注重會計管理與會計實踐的折現。

1.3通過批準而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

在稅法中,對經過批準而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還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一般是按照購入的固定資產形式處理,也就是將其實際成本作為固定資產的原值。但是在會計制度中,則是按照單位賬面上的價值以及運輸費、保險費、調試安裝費等附加費用作為原值,二者之間有所區別,要注意調整。

2、對固定資產折舊方式的差異

2.1提取范圍的差異

在企業會計制度中,除了已經提出折舊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資產,還有規定可單獨估價的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之外,企業中應對所有的固定資產進行計提折舊,包括沒有使用、不需要使用的固定資產,但其中不包括經過更新改造或者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資產。

在稅法制度中,對于非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固定資產,在原則上則是其與取得的收入無關,不得計提折舊。

2.2折舊提取的差異

    企業會計制度中,可采用工作量法、平均年限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及年數總和法等這就提取方式,但是稅法中則采取直線折舊的原則方法計算折舊費用,在固定資產的加速折舊方法中,不能使用縮短折舊年限的方法,而對于符合政策規定的固定資產,則是采取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綜合法,具體方法以企業的規定為準,同時應報稅務主管機關備案,一旦稅務機關發現有不符合固定資產的加速折舊條件,則立刻調整納稅方式。

2.3折舊年限的差異

在企業會計制度中,對折舊年限的規定相對寬松,主要對企業中的固定資產的目錄、分類方式、每一類固定資產的估計使用年、估測凈殘值、折舊方式等,都應編訂成冊,再通過固定大會或者董事會等相關管理機構的批準,再根據法律規定報送相關部門備案。

在稅收中,則對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有明確規定,例如房屋及建筑物為20年,機器、機械等生產設備為10年,電子設備以及輪船、火車之外的運輸工具(輪船火車的折舊年限為10年)、生產工具等為5年。

2.4固定資產殘值的差異

    在企業會計制度中,對殘值的確認僅需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經理會議等類似機構批準即可生效,而稅收制度中,為了避免企業隨意減少殘值的比例,而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的額度,在企業計算可以扣除的固定資產折舊值時,將固定資產的殘值比例統一定為5%。

3、有關固定資產改良及維修費用的差異

有關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這一點在稅法及企業會計制度中的規定基本一致,都是按照固定資產原本賬面的價值,再加上由于擴建、改建等形式而發生的支出費用,再減去在擴建及改建過程中產生的變價收入,作為最終的入賬價值。

在企業會計制度中有明確規定,固定資產的維修費用可計入到成本費用中,若數額過大可采取兩年內分期 攤銷的方式,但是在稅法中則要求企業的固定資產維修費用支出應在當期扣除。如果企業用于固定資產改良的支出尚未提足折舊,可以增加固定資產的價值。如果對固定資產的維修滿足了支出的標準,那么所產生的費用應列入到資本性支出中,不能再稅前一次扣清,應在不少于5年的時間內平均攤銷。

三、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之間的差異影響及對策

1、對企業產生的影響

    在企業的金融工作中,會計應遵守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規定的內容處理賬務,在納稅時則依據稅法的規定進行調整。由于二者之間存在著大量的差異,增加了企業的財務核算成本及稅收的遵從成本。由于一些差異比較復雜,轉換時計算繁瑣、調整困難,造成一些納稅人無意識中違反了稅法的規定,可能發生少繳稅款或者漏稅行為,將會面臨罰款的風險。

    從企業的會計制度與稅法之間的差異可知,繳納稅款的金額遠超過企業會計的利潤,為金融企業帶來了嚴重的賦稅壓力,持續發展的經營能力得到考驗,其競爭力也會受到影響。

2、對稅務部門產生的影響

    由于存在的政策差異,一些企業可能會利用稅法與企業會計之間的差異而發生偷稅漏稅或者逃避納稅的行為,這就為稅收的監管工作增加了難度。稅務部門為了確保按時、足額的收取稅款,以防止稅款的流失,必然要加大監管的li力度,這在無形中增加了稅務部門征稅的成本,再加上會計制度與稅法之間的巨大差異,對稅務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也是不小的考驗。

3、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之間的調節

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之間的差異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如果企業的金融工作完全按照稅法的規定開展,那么對會計信息的披露質量會產生一定影響。稅收是以會計信息作為基礎,而會計提供的信息也是納稅的重要依據。因此,稅法不能獨立于會計原則而存在。同時,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收的目的有所區別,它們之間的差異性不可能完全消失,只能控制其差異不能盲目擴大,并開展適當的調節工作。

目前,我國政策已開展了對企業會計制度及稅法之間的調節。對企業中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及抵債資產的減值準備,稅法應承認會計準則的數據;對于企業中的捐贈支出,應考慮與其他行業一樣實施稅前扣除的標準;對企業計提的三項費用和工資允許稅前扣除。

由上可見,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之間的存在是必然,但是通過一定手段的調節,既能滿足我國稅收法規與國際化接軌,以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又利于奠定企業的基礎,有效控制經營風險。真正做到內外統一。

參考文獻:

[1]譚素嫻.企業會計制度與所得稅法在資產價值補償處理中的差異[J].企業經濟.2005(8).

[2]賀鳳珍.取得固定資產的稅收與會計制度差異比較[J].集團經濟研究.2007(3).

[3]李秀榮.固定資產處理在會計和稅法上的異同[J].內蒙古煤炭經濟.2007(3).

[4]鄧洪勇,張志臣.固定資產的會計與稅收制度比較[J].特區經濟.2005(2).

[5]李志明.《小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比較——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與稅法差異比較[J].會計之友.2005(5).

[6]哈剛.固定資產稅收與會計制度差異分析[J].中國農業會計.2005(10).

[7]蘇強.固定資產后續支出處理之我見[J].財會月刊(會計版).2006(8).

[8]趙宏偉,楊梓松,李雪.財務會計和所得稅會計對固定資產處理的異同[J].農場經濟管理.2007(5).

[9]唐樹君.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的表現及政策取向[J].商場現代化.2006(5).

[10]于霄.淺談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的差異與協調[J].遼寧稅務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6(6).

第2篇

一、 固定資產定義的差異:

新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是指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期間的有形資產。

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差異:新準則僅從使用用途、使用壽命兩方面對其定義。新準則對固定資產定義中取消了“單位價值較高”這一標準。即,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不論其單位價值是否在2000元以上,只要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按照新準則規定,企業根據其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都有可能將其作為固定資產核算。而稅法定義包括“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這一標準。顯然,企業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范圍大于稅法規定的范圍,企業確認為固定資產的,稅法規定不一定確認為固定資產。兩者在固定資產確認標準上的不一致,必然產生差異。

例:M公司購置一套辦公用設備,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但使用期限超過一個會計年度。按新準則規定M公司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及管理需要可以將其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管理;而按稅法規定,則不得將購置的該辦公設備作為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初始計量特殊規定的差異

1.新準則規定: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而延期支付的,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稅法規定:(1)購入的固定資產,按購入價加上發生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以及繳納的稅金后的價值計價。從國外引進的設備按設備買價加上進口環節的稅金、國內運雜費、安裝費等后的價值計價。

(2)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上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以及投入使用前發生的利息支出和匯兌損益等后的價值計價。

差異:新準則對于“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該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而稅法沒有這一規定,而是對“購入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的價值如何計價分別做出了規定。即,稅法對于“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依然按照“購入固定資產”的規定確定其計價,不會“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其計價。同時,在該項會計業務中,新準則和稅法規定的計價方式也不同,新準則引入了現值計價,稅法規定依然采用終值計價。由此,兩者在固定資產初始計量方面便產生了差異。

例:假定B公司20X7年1月1日從M公司購入某機器設備作為固定資產使用,該機器設備已收到。購貨合同約定,該機器設備的總價款為1000萬元,分3年支付。20X7年12月31日支付500萬元;20X8年12月31日支付300萬元;20X9年12月31日支付200萬元。同時假定B公司3年期銀行借款年利率為6%。

①按照新準則規定,該機器設備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其購買價款的現值為:500/(1+6%)+300/(1+6%)(1+6%)+200/(1+6%)(1+6%)(1+6%)=906.62萬元,確定的成本則為:906.62萬元。

②按照稅法規定,該機器設備按1000萬元的價值計價。

2.新準則規定:確定固定資產成本時,應當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因素。

稅法規定:沒有相關規定。

差異:按照新準則規定,針對某些特定行業固定資產的棄置費用較高,要將其棄置費用折現構成固定資產初始成本。即固定資產初始價值確認時,應將未來處置時的棄置費用計入資產價值,同時確認為一項負債。而稅法對特定行業固定資產的棄置費用沒有“將其棄置費用折現構成固定資產成本”的規定。

例:A公司(供電廠)供電設施建造成本為500萬元,預計可使用30年,廢棄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將設施予以拆除,預計費用為80萬元。按照新準則規定,該固定資產的成本為500萬元加上80萬元的現值;而按照稅法規定,預計的棄置費用是不能計入資產價值的,該固定資產的價值只能是500萬元。

3.新準則規定:企業接受投資、接受捐贈取得的舊固定資產及盤盈的固定資產,均按實際價值入賬,

稅法規定:按完全價值入賬

三、固定資產替換后價值確認的差異

新準則規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后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稅法規定: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確定。

差異:新準則明確規定“固定資產后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而稅法沒有對該事項作出明確規定,如果參照執行“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確定”這一規定,由于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不作終止確認,則與新準則規定必然產生差異。

例:D公司的某項固定資產原價為1000萬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使用壽命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0元,在第5年年初公司對該項固定資產的某一主要部件進行更換,發生支出合計400萬元,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被更換的部件的原價為300萬元。按照新準則規定,該固定資產進行更換后的原價為820萬元(1000-1000/10*4+400-300/10*6)。按稅法規定,該固定資產應按1400萬元的價值計價。

四、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差異

新準則規定:預計凈殘值,是指假定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已滿并處于使用壽命終了時的預期狀態,企業目前從該項資產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置費用后的金額。

稅法規定: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由于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差異:新準則對預計凈殘值的定義強調了現值,即確定預計凈殘值時其金額應為其折現值。而稅法沒有規定殘值是否是現值,只是強調了殘值比例是否“在原價的5%以內”。也就是說,無論企業確定的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是否是現值,稅法只是對其殘值比例是否“在原價的5%以內”做出了限制規定。

由于新準則與稅法規定的差異,必然造成諸多納稅調整事項。分析理解兩者產生的新差異,有利于企業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和涉稅事項處理,為執行新準則體系打下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1]2006新會計準則精讀.人民出版社

第3篇

關鍵詞:所得稅會計;資產;負債計稅基礎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2

會計準則關于資產、負債計稅基礎的定義是晦澀難懂的,依據我的理解,傳統的財務會計資產、負債表是根據權責發生制來編制的。而稅法確認的資產、負債方式有別于傳統財務會計,有部分采用收付實現制,又有部分權責發生制。盡管我國稅法不要求企業編制以稅法為基礎的資產、負債表,但我通過對會計準則編制的報表一定的調整,把它轉換成依據稅法編制的資產、負債表,這個調整實質上就是確定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我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來深入研究如何確定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

我公司是由戴姆勒與勞斯萊斯聯合控股的合資企業在華設立的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主營船用發動機及發電機組及備件銷售,并承擔全球生產的但銷往中國的發動機保修服務。公司分別按國際會計準則與中國會計準則編制會計報表,并按季度根據國際會計準則IAS34披露所得稅費用。

一、資產的計稅基礎

按會計準則的定義,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這個定義不是特別好理解。依據會計準則的規定,確認資產需要滿足的條件是擁有和控制,預期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成本可靠計量。那么依據稅法來講,什么是資產呢?確定稅法上資產的金額實質上就確認了資產的計稅基礎。即稅法上的資產=資產計稅基礎。根據稅法的規定,資產初始確認計量的標準與稅法上的標準一致。但在后續計量上的標準明顯趨于不一致。稅法上部分采用收付實現制,會計準則更注重當前資產的質量、因此導致了后續計量上會計準則確認的資產與稅法確認的資產(資產計稅基礎)不一致。

公司的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存貨、預付貨款、待攤費用和固定資產。

下面筆者分別闡述它們的計稅基礎確定。

(一)應收賬款的計稅基礎

應收賬款的計稅基礎,即為在稅法條件下應該確認的應收賬款金額。公司的應收賬款的產生主要為發動機應收款項和向客戶提供的售后服務應收款項。

1.初始確認時應收賬款的計稅基礎

由于初始確認時公司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應收賬款為由于賒銷發動機和服務,預期未來經濟利益能可靠流入企業的經濟資源。稅法關于應收賬款的初始確認是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的,因此初始確認時公司在會計準則條件下的應收賬款等于應收賬款的計稅基礎。

2.后續計量時應收賬款的計稅基礎

在后續計量上,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公司十分關注應收賬款質量及其可收回性。由于公司的售后服務客戶主要為公安海警邊防的船只發動機。這些客戶受制于預算額度,以及對公司的售后服務質量有意見,經常導致應收款項難以收回。考慮到這些情況,公司對這類應收賬款計提了壞賬準備。因此公司在列報應收賬款時,按照扣除壞賬準備的金額列報。但是在稅法上,不認可計提的壞賬準備,而是應當在實際發生壞賬時才能減少應收賬款。即計提壞賬時不減少應收賬款的計稅基礎,實際發生時才可以減少應收賬款的計稅基礎。

(二)存貨的計稅基礎

存貨的計稅基礎,即為在稅法條件下應該確認的存貨金額。公司的存貨的主要為生產成品發動機而持有的組裝材料,直接可供銷售和服務用維修備件以及成品發動機。

1.初始確認時存貨的計稅基礎

初始確認時,公司根據會計準則——存貨的規定,按照國內采購或進口時或生產完工的實際成本確認存貨的入賬價值。其中,進口的材料按照貨物本金加關稅和運費確認,國內采購存貨按照增值稅發票上確認的買價(不含增值稅)確認,生產的成品發動機按照實際生產成本確認。由于存貨在稅法上的初始確認是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的,因此在初始確認時公司在會計準則條件下的存貨價值等于存貨的計稅基礎。

2.后續計量時存貨的計稅基礎

在后續計量上,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公司十分關注存貨質量及其可變現凈值。由于公司的售后服務備件是為快速響應客戶的維修需求而持有。難免由于客戶的維修項目因資金原因而推遲轉為呆滯備件,考慮到這些情況,公司對這類備件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此外由于生產計劃變更,使得公司G03機型將不再生產,因此為G03機型生產而持有的組裝材料就轉為呆滯,公司對這類組裝材料也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因此公司在列報存貨時,按照扣除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列報。但是在稅法上,不認可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而是應當在實際發生存貨跌價時才能減少存貨的價值。即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時不減少存貨的計稅基礎,實際發生時才可以減少存貨的計稅基礎。

(三)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

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即為在稅法條件下應該確認的固定資產金額。公司的固定資產的主要為生產成品發動機而持有的組裝線及測試臺,組裝和維修工具,以及辦公用設備。

1.初始確認時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

初始確認時,公司根據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的規定,按照國內采購或進口時實際成本確認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其中,進口的固定資產按照貨物本金加關稅運費確認(取得海關免表的無關稅),國內采購固定資產按照增值稅發票上確認的買價(不含增值稅)確認。由于固定資產在稅法上的初始確認是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的,因此在初始確認時公司在會計準則條件下的固定資產價值等于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

2.后續計量時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

在后續計量上,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公司十分關注固定資產的質量及其可回收性質。由于公司的發動機測試臺由德國進口,進口商的售后服務一直不到位,致使公司的測試臺年久失修,起初幾年還能正常工作,2008年以后經常出現故障。經請德國技術專家會診,認為其使用壽命將縮短3年,目前已經發生減值。因此,公司對發動機測試臺計提了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公司在列報固定資產時,按照扣除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金額列報。但是在稅法上,不認可計提的固定資產跌價準備,而是應當在固定資產變賣或報廢時才能減少固定資產的價值。即計提固定資產跌價準備時不減少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

(四)公司其他資產的計稅基礎。

公司的其他資產包括貨幣資金、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這幾類資產的計稅基礎即在稅法條件下的它們確認金額。由于這些其它資產的確認在會計準則與稅法條件下相同,因此它們的會計賬面價值等于計稅基礎。

二、負債的計稅基礎

按會計準則的定義,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這個定義是不是特別好理解。依據會計準則的規定,確認負債需要滿足的條件是現時務,經濟利益流出企業。那么依據稅法來講,什么是負債呢?確定稅法上負債的金額實質上就確認了負債的計稅基礎。即稅法上的負債=負債計稅基礎。根據稅法的規定,稅法在負債上確認計量的標準與稅法上的不完全一致。稅法上強調收付實現制,會計準則更注重權責發生制,因此導致了某些負債項目上會計準則確認的與稅法確認產(負債的計稅基礎)不一致。

我公司的負債主要包括應付賬款、預收貨款、應付工資、預計負債和預提費用。下面分別闡述上述負債計稅基礎的確定。

(一)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

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即為在稅法條件下應該確認的預計負債金額。

公司的預計負債產生的主要原因是的公司對銷售的發動機按機型分別給予3B機型為期2年的保修期,3D機型給予3年的保修。保修期從銷售之日起計算。在會計上我參照歷史保修發生概率,綜合估計對每臺發動機按照售價的2%計提質量保修費用,分別計入當期營業費用與預計負債。實際發生保修費用時沖減預計負債。保修期滿,對于未發生保修費用的機型已計提的保修費用,在會計賬上沖銷。

會計準則認為預計負債是指因過去事項而形成的現時義務,且結算該義務時預期很可能有經濟資源流出企業(流出的可能性大于50%),盡管預計負債在金額上不確定,但可以進行合理的估計。會計處理為確認預計負債,而在稅法條件下預計負債確認參照收付實現制,只有當待發動機保修費用實際發生在確認負債。即按會計準則計提發動機的保修費用時,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0,當實際發生保修費用時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實際發生的保修費用。

(二)預提費用的計稅基礎

預提費用的計稅基礎,即為在稅法條件下應該確認的預計費用金額。

公司的預提費用的主要原因是供應商提供的勞務已經完成,但結算憑證未到。因此公司按照會計準則規定,確認預提費用。

而在稅法條件下預計費用確認參照收付實現制。即不承認會計上的預提費用。因此預提費用計稅基礎為0。

(三)公司其他負債的計稅基礎

公司的其他負債包括應付賬款、預收貨款和應付工資。這幾類負債的計稅基礎即在稅法條件下的確認金額。由于這些其他負債的確認在會計準則與稅法條件下相同,因此它們的會計賬面價值等于計稅基礎。

所得稅會計核算的關鍵在于確定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的確定,與稅收法規的規定密切關聯。企業在取得資產、負債時,應當準確確定其計稅基礎。

參考文獻:

[1]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3.

第4篇

摘 要 2007年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和2008年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對固定資產的處理存在一些差異,尤其是固定資產折舊這一方面。而這些差異影響了納稅、企業會計做賬等工作的順利進行,如何對這些差異進行調整,正是我們需要解決的問題。本文就此闡述了一些自己的觀點。

關鍵詞 固定資產 折舊 新稅法 新會計準則

固定資產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而新的準則和新稅法由于制定的出發點不同,造成了會計工作中產生了一些處理差異。下面筆者將對其中的差異進行分析說明,以求會計工作能順利進行。

一、新企業所得稅條例和新會計準則及其差別

1.稅法對固定資產的定義

納稅人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建筑物、房屋、運輸工具、機械、機器和與、經營、生產相關的工具、器具、設備等。對于不屬于經營、生產的主要設備物品,如果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使用的期限在2年以上,也可作為固定資產。

2.新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的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為出租、提供勞務、生產商品或者經營管理而特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除此,固定資產還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能確認為固定資產: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可靠計量,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

3.兩者的區別

兩者的法力效力不同。稅法是我國法律,有強制效力;而會計準則是我國財政部頒布的,是職業規范和行政法規。其次兩者的服務對象不同。稅法服務的是國家;新會計準則服務的是企業。最后兩者的體系不同。新會計準則只是職業的規范;稅法則是多部法律的總稱,新企業所得稅條例只是其中之一。我們還可以在1.2中看出,兩者是從不同的角度來對固定資產進行定義的。新企業會計準則只是規定了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而稅法在其基礎上還規定了其價值。

二、新企業所得稅條例和新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入賬值得差異

(一)以非貨幣易換入的固定資產

1.新企業所得稅

企業以物換物不管涉及的貨幣性補價占多少的比例,都視為出售舊資產、購買新的資產。所以交易的雙方都應該按照出售資產的公允值來確定與資產有關的計稅成本,除非是屬于符合條件整體資產置換。按照應支付的和公允價值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成本的情況下收到補價,換入資產成本收到與換入資產賬面價值和補價的,應支付有關的稅費之和的差額,然后記到當期損益。

2.新會計準則

《企業會計準則第7 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規定,只有采取公允價值計價的情況時(一定要符合兩個條件)才可以確認損益,不管涉沒涉及補價,企業都應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和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交易損益。采用新準則賬面的價值法時(不符合公允價值計價),企業絕不能確認交易損益。

(二)固定資產的取得

1.新企業所得稅

《關于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1 號)規定:企業所取得的國家財政性補貼、其他補貼收入,除了國務院、財政部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所規定的不計入損益者以外的,都應一律并入實際收到該補貼收入年度的應納所得額。

2.新會計準則

外購的資產成本包括:相關稅費、購買價款、以及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可歸屬于該資產的裝卸費、運輸費、專業人員服務費以及安裝費等。實際支付價款和購買價款現值之間的差額,除了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還應該在信用期間內記入當期損益。

三、對固定資產折舊的差異

(一)計提折舊范圍

新企業所得稅和新會計準則兩者對計提折舊范圍的差異主要在于是否同意企業對除建筑物、房屋以外未進行投入使用的固定贊成計提折舊的扣除。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范圍的規定,即要考慮固定資產的無形消損,又要考慮固定資產的有形消損,即使固定資產沒有進行使用,也要進行計提折舊;而新企業所得稅規定建筑物、房屋以外的沒有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和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發生的折舊費與經營收入沒有關系,所以不在稅前扣除。可以看出兩者在計提折舊范圍上的目標差異。

(二)折舊年限

新企業所得稅條例規定:火車、飛機、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沒備為10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房屋、建筑物為20年;電子設備為3年。而新會計準則規定是:企業要根據固定資產預期經濟利益的使用情況和實現方式,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兩者最大的區別是新企業所得稅條例規定的是具體的時間,而新企業會計準則是原則性的規定。

(三)折舊提取

按新會計準則企業應該根據和固定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來選擇折舊方法,比如可以采用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平均年限法、年數總和法等。而稅收則規定在折舊費的計算原則上采用直線折舊法,加速折舊的不能用年限總和法或者余額遞減法。

四、總結:

新企業所得稅條例和新會計準則制定的角度不同,造成了固定資產折舊等方面要求的不同。但從某些程度來講,兩者部分存在差異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會計人員和稅收人員之間能相互聯系、相互協調,那么就可以減少稅收人員的工作量,實現共同發展的目的。

參考文獻:

[1]李志明.《小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比較——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與稅法差異比較.會計之友.2005(05).

第5篇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法;固定資產;會計準則;差異分析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1)12-0348-02

2008年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從歷史成本和收入與成本相配比原則出發,制定了相應的稅務處理方法;而《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固定資產準則)從及時化解企業經營風險和穩健經營的謹慎性原則出發,制定了具體會計核算辦法,兩者存在較多的差異。

一、固定資產定義的差異

固定資產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固定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固定資產不包括投資性房地產和生物資產。《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第五十七條規定:“固定資產”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通過比較可以看出,固定資產準則與稅法從不同角度對固定資產進行定義。準則規定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并要求符合確認條件;而稅法不但規定年限還采用了列舉的方式。新所得稅法為了減少與新會計準則的差異,采用了與新會計準則近乎一致的標準,取消了資產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限制。此外,新會計準則將投資性房地產和無形資產從固定資產中分離出來,單獨設立一項具體準則,而新企業所得稅法仍將其作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處理。

二、固定資產取得時入賬價值的差異

(一)外購固定資產成本按準則規定,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不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各項固定資產公允價值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成本。而新所得稅法規定,其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另外,企業應采購國產設備而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沖減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但是《關于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1號文件規定“企業取得國家財政性補貼和其他補貼收入,除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計入損益者外,應一律并人實際收到該補貼收入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所以,這部分增值稅應作為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也是一個重要的差異。

(二)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成本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一借款費用》處理。《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其按竣工結算前實際發生的支出作為計稅基礎。”而固定資產準則規定對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可現按估計價值記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稅法則不承認暫估的固定資產價值。

(三)企業購買固定資產通常在正常信用條件期限內付款,但也會發生超過正常信用條件購買固定資產的經濟業務事項,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固定資產,且在合同中規定的付款期限比較長,通常3年以上。在這種情況下購買固定資產,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確認為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資產的計稅基礎指企業取得該項資產時,以實際發生的支出為歷史成本計價。”可見,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不按現值計價,不對支付價款折現,會導致超過正常信用條件期限付款購買的固定資產的會計成本小于計稅基礎。

(四)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應按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除外。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規定:“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顯而易見,接受投資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與計稅基礎相同,固定資產會計準則和稅法規定基本一致。

(五)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固定資產,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固定資產準則最大的“亮點”就是債務重組業務交易價格的變化,即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的過程分為兩步:首先債務人將非現金資產按公允價值進行處置以確定轉讓收益;其次再以處置所得(公允價值)償付債務,同時據此確認債務重組損益。這表明債務重組交易最終以公允價值作為交易價格。由于固定資產準則采用了等同于稅法上使用的銷售價格(公允價值),并將債務人債務重組收益計入了“營業外收入”,不再像舊準則一樣計入“資本公積”,這樣新準則下以固定資產抵債,在所得稅方面不再產生財稅差異,勿需進行納稅調整。

(六)非貨幣易取得的固定資產,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該準則規定,只有采用公允價值計價的情況下(必須符合兩個條件)才確認損益,而此時不管涉及補價與否,企業都應該將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交易損益。采用賬面價值法(不符合按公允價值計價)時,企業一律不確認交易損益。稅法規定,企業以物易物不論涉及的貨幣性補價占多少比例,均視同出售舊資產、購買新資產,交易各方均應按照出售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有關資產的計稅成本,除非屬于符合條件的整體資產置換。按準則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用于交換的資產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按照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成本的情況下,收到補價的,換入資產成本加收到的補價之和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加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之和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由于新準則采用了公允價值,并將交易收益計入了“營業外收入”,換出固定資產的計稅成本與會計價值一樣,固定資產交換無需進行納稅調整。

(七)捐贈固定資產成本通過捐贈取得的固定資產,按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計稅基礎,固定資產會計準則和稅法規定基本一致。

(八)棄置費用按準則確定固定資產成本時,應當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因素。棄置費用指根據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國際公約等規定,企業承擔的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等義務所確定的支出,如核電站核設施等的棄置和恢復環境義務等。而除稅法對特殊行業另有規定外,一般企業不允許預計棄置費用因素在稅前扣除。

三、固定資產后續計量的差異

固定資產后續計量的差異,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計提、減值損失的確定,以及后續資本化支出的計量。

(一)折舊提取范圍的差異

固定資產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包括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而《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準則規定計提的折舊,不得在稅前扣除。用于不征稅收入購置的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為零,持有期間計提的折舊以及處置時,均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折舊提取方法的差異

按固定資產準則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而《企業所得稅法》對折舊費用的計算采取直線折舊法,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方法不允許采用縮短折舊年限法,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加速折舊條件的固定資產,應采用余額遞減法或年限總和法,具體方法由企業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固定資產可在申報納稅時自主選擇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同時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主管稅務機關發現不符合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條件的應進行納稅調整。

(三)折舊年限和凈殘值的差異

按固定資產準則企業至少應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使用壽命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預計凈殘值。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應當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20年;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10年;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4年;電子設備,為3年。”

(四)固定資產的資本化后續支出的差異

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是指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的處理原則為: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更新改造等后續支出,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如有被替換的部分,應扣除其賬面價值;不滿足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確認條件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裝修費用,如果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裝修費用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并在“固定資產”科目下單設“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在兩次裝修間隔期間與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較短的期間內,采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企業所得稅法條例》規定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改建的固定資產延長使用年限的,除上述兩項規定外,應當適當延長折舊年限。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上述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第6篇

【關鍵詞】法規; 固定資產;研究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稅法及財務通則中關于固定資產的相關規定存在差異,主要表現在:固定資產的定義,固定資產初始確認,固定資產折舊計提,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固定資產改良,固定資產預計棄置義務,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等方面。

一、相關規定及其差異

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與《企業會計制度》相比,取消了“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 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的規定;取消了低值易耗品與固定資產劃分標準的有關規定,僅在存貨準則中規定了周轉材料(含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攤銷。因此,企業應按重要性原則劃分固定資產與周轉材料。

稅法規定的固定資產定義與《企業會計準則》一致。

財務通則第二十六條對固定資產主要規定了管理的程序、內容,對固定資產的確認、計量、報告等內容主要依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進行規范。

(一)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

準則規定,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全額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計稅基礎的50%以上;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資產的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從上述規定看,稅法對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的界定事實上已構成準則所規定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由于準則規定對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必須重新確定使用年限等,因此,與稅法的處理實質上并無差異。

(二)固定資產預計棄置義務

準則規定,確定固定資產成本時應當考慮棄置費用因素。企業應按照現值計算確定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和相應的預計負債。不屬于棄置義務的固定資產報廢清理費,應當在發生時作為固定資產處置費處理。預計棄置義務在會計處理上構成固定資產成本,同時構成預計負債。由于稅法不允許預計負債在預計當期扣除(只能在實際履行負債義務期間扣除),因此將產生時間性差異。

(三)持有待售固定資產

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確認:該固定資產處于處置狀態;該固定資產預期通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未來經濟利益。事實上,對持有待售固定資產,企業可以按資產損失進行處理。

二、對企業的主要影響

(一)固定資產范圍界定將直接影響企業損益及稅收成本

準則和稅法都取消了對固定資產價值標準的規定,要求企業按照重要性原則判斷、確定自身固定資產的范圍,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固定資產目錄。因此企業如何界定固定資產十分關鍵,按什么標準劃分固定資產涉及當期及后期的利潤。如果企業將固定資產范圍界定得寬泛,則意味著當期費用將減少,企業當期利潤將增加,稅負也將增加;如果企業界定的固定資產范圍狹窄,則意味著當期費用將增加,企業當期利潤將減少,當期稅負也將減少。

(二)固定資產改良支出與大修理支出的劃分標準將對企業日

常運營產生重大影響

由于準則取消了固定資產大修理與改良劃分的計量標準,僅規定滿足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予以資本化),因此企業如何確定固定資產大修理與改良標準將直接影響當期及后續期間的損益。同時,由于準則規定不允許采用預提或待攤的方式處理大修理費用,因此對有大量大修理費用的企業而言,將直接減少當期損益。稅法事實上擴大了大修理范圍,如果企業為了減少納稅差異而按稅法的標準確定大修理費用核算范圍,那么將減少當期損益。

(三)企業稅收處理合規性的難度加大

稅法目前對固定資產的認定標準和范圍、固定資產改建支出的攤銷年限、預計凈殘值等尚沒有明確規定,在此情況下,企業自身的判斷極有可能與主管稅務機關的判斷產生差異,無疑會加大稅收處理合規性的風險。

(四)對固定資產折舊范圍的認定將影響企業稅收成本

對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折舊,稅法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問題是,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折舊到底該如何認定,至今尚不明確。因此對企業而言,這些范圍的認定將直接影響稅收成本。

(五)融資租賃固定資產、自行購建固定資產初始確認不一致,理論上將產生時間性差異

對于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所得稅準則不允許確認初始確認所產生的差異,因此初始確認可不進行會計處理。但后期計提折舊所產生的差異如何處理,準則未明確。

對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稅法規定按竣工決算前的實際支出作為計稅基礎;準則規定按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作為計提折舊依據,后面價值有變化的,作為會計估計變更處理。對企業而言,固定資產在整個壽命期間計提的折舊是一致的,其差異主要體現在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而未辦理竣工決算這一期間。此問題稅法未予明確,可按會計準則進行處理,即不產生時間性差異。

三、應對策略

(一)依法定程序合理確定固定資產范圍

確定固定資產范圍時必須遵循重要性原則,即根據企業實際劃分固定資產范圍。同時,對單項固定資產明確其中的組成部分。在確定固定資產目錄時,應同時確定折舊方法、預計凈殘值。對確定的固定資產目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以規避稅收違規風險。

(二)合理確定固定資產大修理政策

應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結合企業經營實際確定固定資產大修理與改良的劃分范圍。對于重大的單項固定資產,最好明確大修理、改良的范圍。固定資產的大修理費用和日常修理費用,通常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不得采用預提或待攤方式處理。

(三)規范企業固定資產分類

依照《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所有的固定資產都應認定為與生產經營相關,不應再將某些固定資產認定為非生產經營類別,其中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款、存貨、應收及預付款項等。

(四)合理運用加速折舊政策

準則與稅法都規定企業可以采用加速折舊,需要大規模投資的企業應充分運用這一政策。對于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如果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五)加強自建項目管理

企業應建立并實施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制度,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確保固定資產的合理利用。對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企業應加強管理,確保按期、及時辦理竣工決算。

會計準則、稅法及財務通則中關于固定資產的相關規定對財會工作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要在財會實務中不斷探索,更準確地把握其異同點,從而使法規能夠更好地指導工作實踐。

【主要參考文獻】

第7篇

(一)固定資產定義 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與《企業會計制度》相比,取消了“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的規定;取消了低值易耗品與固定資產劃分標準的有關規定,僅在存貨準則中規定了周轉材料(含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攤銷。因此,企業應按重要性原則劃分固定資產與周轉材料。

稅法規定的固定資產定義與企業會計準則一致。

財務通則第二十六條對固定資產主要規定了管理的程序、內容,對固定資產的確認、計量、報告等內容主要依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進行規范。

(二)固定資產初始確認 稅法與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初始確認的差異主要是對融資租賃固定資產、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并且付款時間超過正常信用期限(一般為3年)的固定資產以及自建固定資產的規定不同。

對融資租人固定資產,準則規定,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應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稅法規定,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由此將產生時間性差異。但由于所得稅準則不允許確認初始確認所產生的差異,因此初始確認可以不進行會計處理。但是,后期計提折舊所產生的差異如何處理,準則未明確。

對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并且付款時間超過正常信用期限(一般為3年)的固定資產,準則規定,應按購買價款的現值確認固定資產;稅法規定應按購買價款總額確認固定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由于購買價款現值肯定低于購買價款總額,因此會計入賬價值將低于計稅基礎,將產生可抵扣差異。

對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稅法規定,按竣工結算前實際發生的支出作為計稅基礎。這一差異實際上是借款費用資本化時間不一致而產生的。

正常外購、盤盈、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其初始確認方面稅法與準則的規定基本一致。其中的差異可能產生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在不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會與計稅基礎不一致,從而產生時間性差異。

(三)固定資產折舊計提 稅法與準則的差異主要是折舊計提范圍不一致。財務通則僅規定如何確定、變更折舊方法,對其中的具體處理方法未作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準則規定,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兩項不得計提折舊。

差異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上。稅法規定的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由于尚未明確范圍,目前不存在差異。

折舊計提方法的選擇上,準則規定,企業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企業應當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進行調整。固定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應當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企業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固定資產包括: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折舊年限的60%;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

也就是說,準則、通則都規定企業可以自主確定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稅法規定一般情況下應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符合條件的才允許采用加速折舊方法。同時,準則規定允許對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進行改變并且作為會計估計變更處理,但稅法規定不允許改變預計凈殘值。

(四)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 準則規定,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全額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從上述規定看,稅法對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的界定,事實上已構成準則所規定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由于準則規定對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必須重新確定使用年限等,因此,與稅法的處理實質上并無差異。

(五)固定資產改良 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等后續支出,滿足規定的確認條件的(即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應當計人固定資產成本,如有被替換的部分,應扣除其賬面價值,并重新確定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不滿足規定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準則同時規定,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改建的固定資產延長使用年限的,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應適當延長折舊年限。改建的固定資產,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租人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是指改變房屋或者建筑物結構、延長使用年限等發生的支出。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租人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從上述規定看,由于準則規定對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核算,如果企業將攤銷年限定為與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一致,那么與稅

法處理也將無實質上的不同。

對一般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如果滿足準則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會計處理與稅法處理將不會產生差異;如果不滿足準則規定的確認條件,同時又導致固定資產延長使用年限的,在會計處理上計入當期損益,按稅法規定應當按延長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將產生時間性差異。

(六)固定資產預計棄置義務 準則規定,確定固定資產成本時應當考慮棄置費用因素。企業應按照現值計算確定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和相應的預計負債。不屬于棄置義務的固定資產報廢清理費,應當在發生時作為固定資產處置費用處理。預計棄置義務在會計處理上構成固定資產成本,同時構成預計負債。由于稅法不允許預計負債在預計當期扣除(只能在實際履行負債義務期間扣除),因此將產生時間性差異。

(七)持有待售固定資產 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確認:該固定資產處于處置狀態;該固定資產預期通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未來經濟利益。事實上,對持有待售固定資產,企業可以按資產損失進行處理。

二、對企業的主要影響

(一)固定資產范圍界定將直接影響企業損益及稅收成本 準則和稅法都取消了對固定資產價值標準的規定,要求企業按照重要性原則判斷、確定自身固定資產的范圍,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固定資產目錄。按什么標準劃分固定資產涉及當期及后期的利潤,因此企業如何界定固定資產十分關鍵。如果企業將固定資產范圍界定寬泛,意味著當期費用將減少,企業當期利潤將增加,稅負也將增加;如果企業界定固定資產范圍狹窄,意味著當期費用將增加,企業當期利潤將減少,當期稅負也將減少。

(二)固定資產改良支出與大修理支出劃分標準將對企業日常運營產生重大影響 由于準則取消了固定資產大修理與改良劃分的定量標準,僅規定滿足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予以資本化),因此企業如何確定固定資產大修理與改良標準將直接影響當期及后續期間損益。同時,由于準則規定不允許采用預提或待攤的方式處理大修理費用,因此對有大量大修理費用的企業,將直接減少當期損益。稅法事實上擴大了大修理范圍,如果企業為了減少納稅差異而按稅法的標準確定大修理費用核算范圍,那么將減少當期損益。

(三)企業稅收處理合規性難度加大 稅法目前對固定資產的認定標準和范圍、固定資產改建支出的攤銷年限、預計凈殘值等尚沒有明確規定,在此情況下,企業自身的判斷極有可能與主管稅務機關判斷產生差異,無疑會加大稅收處理的合規性風險。

(四)固定資產折舊范圍認定不一將增加企業稅收成本 對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人使用的固定資產、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折舊,稅法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問題是,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折舊到底該如何認定至今尚不明確。因此對企業而言,這些認定的范圍將直接影響稅收成本。

(五)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白行購建固定資產初始確認不一致,理論上將產生時間性差異 對于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所得稅準則不允許確認初始確認所產生的差異,因此初始確認可不進行會計處理。但后期計提折舊所產生的差異如何處理,準則未明確。

對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稅法規定按竣工決算前的支出作為計稅基礎,準則規定按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作為計提折舊依據,后面價值有變化的,作為會計估計變更處理。對企業而言,固定資產在整個壽命期間計提的折舊是一致的,其差異主要體現在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而未辦理竣工決算這一期間。此問題稅法未予明確,可按會計準則進行處理,即不產生時間性差異。

三、應對策略

(一)依法定程序合理確定固定資產范圍 確定固定資產范圍時必須遵循重要性原則,即根據企業實際劃分固定資產范圍。同時,對單項固定資產明確其中的組成部分。在確定固定資產目錄時,應同時確定折舊方法、預計凈殘值。對確定的固定資產目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以規避稅收違規風險。

(二)合理確定固定資產大修理與改良政策 應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結合企業經營實際確定固定資產大修理與改良的劃分范圍。對于重大的單項固定資產,最好明確大修理、改良的范圍。

(三)規范企業固定資產分類依照《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所有的固定資產都應認定為與生產經營相關,不應再將某些固定資產認定為非生產經營類別。

(四)合理運用加速折舊政策 準則與稅法都規定企業可以采用加速折舊,需要大規模投資的企業應充分運用這一政策。

第8篇

關鍵詞:新企業所得稅 新會計準則 固定資產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和新會計準則對于處理固定資產的共通點

(一)確認基準有一定的共同性

在新會計準則的第3條中,固定資產所指是具有下述特征的有形資產:所使用的壽命必須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為提供勞務、生產商品、或者出租而持有的經營管理。要想確認是否屬于固定資產必須要滿足以下幾個要求:與該固定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非常容易流入企業;能可靠的計量該固定資產的成本。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的第57條有這樣的規定,固定資產也即是指為生產產品、出租提供勞務或經營管理上所持有的,在超過12個月時間的非貨幣性質的資產。該資產包括了房屋、建筑、機器、機械、運載工具等以及一些與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各種生產器具、操作工具、施工設備等。

(二)折舊方法有一定的共同性

在新會計準則里,第17條規定中指出,企業可用的折舊方法包括了工作量法、年限平均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在新企業所得稅法里,規定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要按直線法來扣除;另外,在該條例中的“稅收優惠”規定里指出,使用加速折舊法的同時,還可以使用年數總和與雙倍余額遞減法,二者對于折舊法中的規定是基本一致的。

(三)以歷史作為成本的基礎

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歷史成本是固定資產計算稅法的基礎,這里的歷史成本指得是,企業在取得某項資產的時候,實際支出的資金;新會計準則也是按原有成本來進行初始計量。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和新會計準則對于處理固定資產的不同點

(一)固定資產定義的不同

1、新《企業所得稅法》第11條中指出:固定資產是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的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的資產,包括了房屋、建筑、機器、設備、機械、運載工具以及其他一些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生產設備、器具、工具等等。

2、《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具有“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和“使用壽命超過了一個會計年度”兩個特征,且同時滿足“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和“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兩個條件,才被承認為固定資產。

(二)取得固定資產里初始計量的不同

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58條規定:固定資產的主要有6種計稅基礎方法。經過新企業所得稅法和新會計準則的對比后發現以下不同之處:

1、在外購固定資產方面,新會計準則使用了固定資產的現值計量屬性,同時設置了相關的處理方法來處理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購買固定資產;然而,新企業所得稅法是嚴格的按照歷史成本;

2、在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方面,新會計準則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的支出作為基礎;新企業所得稅法以竣工結算前的支出作為基礎;

3、在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方面,新會計準則同時使用了現值屬性和公允價值屬性;而新企業所得稅法對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的付款總額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屬性,對于未約定的付款總額以公允價值為計量屬性;

(三)后續的計量的不同

1、不能計算的折舊范圍

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的、用經營租賃的模式來收入的、用融資租賃的模式來收入的、以提出折舊卻仍在繼續使用的、和經營活動沒有關系的固定資產等不得計算折舊扣除;在新會計準則中則需要對未投入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2、對于折舊使用年限的規定

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固定資產的折舊最低年限有如下規定:房屋建筑折舊最低年限為20年;船只、飛機、機器、器械等設備折舊最低年限為10年;與生產活動相關的家具、器具、工具等折舊最低年限為5年;電子設備的折舊最低年限為3年。且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所規定折舊年限的60%。而在新會計準則中卻使用了“使用壽命”的概念,規定在折舊時,企業應當以該固定資產的性質以及使用情況為基礎,確定出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

3、計算折舊的時點

在新會計準則并未對計算折舊的時點做出明確的規定,僅僅只是原則性的強調了折舊是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而新企業所得稅法中則規定固定資產投入使用的次月為計算折舊的時點的起點;如果有停止的固定資產,應當從停止使用的次月開始停止折舊計算。

4、對于折舊方法的多樣選擇性

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是直線法。在實施條例“稅收優惠”中規定,可以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對固定資產折舊。而新會計準則上對折舊的方法比較側重于經濟實質。一般來說公司要根據自身的實力,可選擇與固定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來實現預期值,再選擇合適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三、結語

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頒布得到了越來越多的認可,其公平、公正性讓越來越多的企業在稅收上得到了更好的保護。雖然和新會計法有明顯的分歧,但二者卻能相輔相成,促進了社會的進步。

參考文獻:

[1]黃若男,向兆禮,楊明智等.基于新企業所得稅與新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處理的對比分析[J].赤峰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009,25(4):118-120

第9篇

關鍵詞:準則;稅法;固定資產;比較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固定資產是企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和處置是企業經濟活動的重要內容,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具有重要影響。就目前而言,對企業經濟事項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全面地了解和掌握這些差異,有利于正確地進行會計核算,依法繳納應交稅款。依據新準則和新稅法及其相關法規,就企業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的有關差異簡要比較如下:

一、固定資產的確認方面

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固定資產在符合定義的前提下,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才能加以確認: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稅法中所稱的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

可以發現,準則在總則部分,首先確定了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將滿足投資性房地產確認條件的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等,排除在固定資產的范圍之外,歸入投資性房地產核算;而稅法將房屋、建筑物沒有再進行細化處理,一律歸入固定資產進行稅務處理。

二、固定資產初始計量方面

新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應該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新稅法則將初始成本作為計稅基礎。

(一)外購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準則規定,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針對某些特殊行業較高的固定資產棄置費用,準則規定,確定固定資產成本時應當考慮棄置費用因素,按照現值計算確定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和相應的預計負債。

稅法則規定,納稅人固定資產的計價一般以原價為準,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買價和支付的相關費用以及直接歸屬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兩者比較,差別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準則考慮了時間價值因素,而稅法仍然按照買價作為計稅基礎;二是針對某些特殊行業,準則規定,應當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因素;而根據稅法規定,棄置費用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成本,在實際發生時,作為當期費用一次性扣除。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初始計量。準則規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稅法實施條例規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實際發生的支出作為計稅基礎,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

通過兩者分析可以發現:準則中,對自行建造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時間是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下月起,而稅法在計算應納所得額時扣除折舊的時間是固定資產竣工結算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因此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存在差異。

(三)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初始計量。根據準則規定,企業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應按照實際情況確定是采用賬面價值模式計量還是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計量;而稅法規定,對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固定資產應作為視同銷售來認定,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

通過比較可以發現,準則中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換入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需要運用不同的計量基礎和判斷標準;而稅法則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

三、固定資產的后續計量方面

固定資產后續計量方面的差異主要表現在固定資產折舊計提、減值損失確定等方面。

(一)固定資產折舊

1、固定資產折舊計提總額。準則規定,企業固定資產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已經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還應當扣除已經計提減值準備累計金額;而稅法規定,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總額為固定資產的計稅成本,即固定資產原值扣除稅法口徑上的凈殘值。

通過以上內容可以發現,其一,準則和稅法上所扣除的凈殘值不同,前者是扣除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而后者是扣除稅法規定的預計凈殘值;其二,準則對于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應扣除已計提的減值準備,而稅法不用扣除。

2、固定資產折舊計提范圍。根據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已提足折舊仍然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在稅務處理上,稅法不允許所有固定資產都計提折舊。

對比會計準則和稅法的規定可以發現,兩者在折舊計提范圍方面的差異是:對于企業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準則要求必須計提折舊,但新稅法規定不得扣除其折舊。

3、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準則規定,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可扣除的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原則上采用直線法。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通過比較可以發現,準則規定企業可以在規定范圍內自行選擇折舊方法;稅法規定,納稅人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原則上采用直線法,稅法對加速折舊的使用是有限制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因此二者在折舊方法上存在差異。

4、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根據新準則規定,企業在確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時,應當考慮的因素有:①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②預計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③法律或者類似規定對資產使用的限制。稅法就每一類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作出了規定。

通過分析可以發現,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應在其預計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而稅法則詳細規定了各種類型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

5、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對兩者的差異進行比較,準則規定,企業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進行復核,預計凈殘值屬于原先估計有差異的,應當先調整預計凈殘值,然后按照調整后的預計凈殘值在固定資產剩余使用年限內重新計算折舊額,即采用未來適用法。而稅法只認可企業在取得固定資產時合理確定的預計凈殘值。

(二)固定資產減值損失。按照會計準則,企業應當在會計期末判斷固定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資產減值損失確認后,減值資產的折舊或者攤銷費用應當在未來期間作相應調整,以使該資產在剩余的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調整后的資產賬面價值;根據稅法規定,在資產可能已經發生了減值的跡象,而沒有實際發生資產的損失時,在稅收上不認定為資產的減值,不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只有資產實際發生了損失時,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在稅收上經批準才可以認定為損失,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比較會計和稅法之間在資產減值上存在的差異可知,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提取的減值準備可以在計算利潤時扣除;而稅法規定,企業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不得在稅前扣除。

綜上所述,由于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分屬于不同的領域、基于不同的目的、服務于不同的對象,因此兩者在固定資產的核算處理上存在差異是必然的。只有認清這些差異,才能進行正確的會計和稅務處理,才能使財務會計提供客觀真實的財務信息,使稅收制度得到全面的貫徹執行,確保稅收任務的完成。

(作者單位:長江大學)

主要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講解.人民出版社,2006.

[2]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稅法.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3.

[3]李鳳英.新稅法與新準則在固定資產處理上的差異.會計之友,2008.34.

[4]李明.固定資產會計與稅務處理的差異.財會月刊,2008.10.

[5]喻景忠,張慧慧.會計準則與稅法中固定資產相關規定之差異分析.財會月刊,2008.19.

[6]王駿.固定資產稅務處理及差異分析.電子財會,2008.12.

[7]企業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的差異略析.廈門會計網,2006.10.10.

相關文章
相關期刊
主站蜘蛛池模板: 国内国外精品一区二区 | 欧美另类激情 | 久久曰视频 | 日本中文字幕在线观看 | 午夜免费观看福利片一区二区三区 | 99热这里只有精品18 | 免费看毛片网站 | 四虎影在永久地址在线观看 | 欧美一区二区自偷自拍视频 | 国产毛片在线 | h视频在线观看网站 | 久久网精品视频 | 四虎电影免费观看网站 | 日本加勒比在线播放 | 国产午夜视频在永久在线观看 | 伊人久久青草青青综合 | 伊人色综合久久 | 日韩欧美一及在线播放 | 久久机热综合久久国产 | 亚洲国产日韩综合久久精品 | 91av综合| 国产视频精品久久 | 国产福利小视频 | 国产激情一区二区三区 | 免费黄色国产视频 | 都市激情男人天堂 | 国产羞羞视频 | 爱爱帝国亚洲一区二区三区 | 男人天堂资源 | 久草免费资源在线 | 老男孩筷子兄弟电影版免费观看 | 精品免费国产一区二区三区 | 欧美自拍亚洲 | 99久久精品久久久久久清纯 | 久久久久久夜精品精品免费啦 | 久久综合久久久久 | 久久精品综合视频 | 久久九九精品一区二区 | 久久精品久久精品久久 | 国产精品视频你懂的网址 | 国产福利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