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10 03: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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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貨幣市場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是要有豐富的貨幣市場工具可供交易;二是價格應是開放的,即利率是市場化與自由的;三是有不同類型的眾多市場參入者;四是要有優化的結構和層次。目前我國交易的品種為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交易的國債、中央銀行融資債券、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和高信用等級的中央企業債券等債券,兌現基本不成問題。在國債回購市場中盡管目前不盡規范,證交所系統和銀行系統不能聯網,容量小,效率不高,但這些問題應會很快克服。資金拆借的期限一般較短(大部分是在一個月以內),拆借的雙方大都為金融機構,進入同業拆借市場的機構必須經過嚴格的資格審查,信譽良好,拆借市場采取抵押的方式,增強了資金償還安全性,拆借的額度一般較大,比較適合保險資金的運作,風險相對不大。在國債買賣中,保險公司平均收益率維持在5%左右,對貨幣市場的介入目前應主要限定于國債和重點中央企業債券,對一般的債券和商業票據應暫不介入,條件成熟后逐步全面介入貨幣市場。
資本市場
自1992年以來我國證券市場建設成效顯著,市場規模、市場工具和市場質量實現了質的飛躍。1998年,我國股市市價總值、流通市場值與GDP比率分別達24.52%和7.22%,因此保險資金介入證券市場,是歷史的必然和現實的選擇。
1、直接投資股票或基金市場
(1)充當戰略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參入新股的認購
以目前的情況而論,歷來新股的收益率一直保持在較高的水平上。相對定期存款要高出許多。以1998年為例,平均年收益率在15%左右,而且基本不受股市波動影響,2000年的收益更高,最底的高達30%,高的超過200%,充當戰略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參與新股配售,在短期內是保險資金運用的良好選擇。當然,隨著新股發行方式的改革和申購資金的不斷增多,以及新股發行的市場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收益率也處于逐年下降的趨勢。
(2)直接介入二級市場買賣
保險公司參入股市的自營業務是必然趨勢。保險公司并非沒有股市投資人才,而且這種人才也不難獲得,保險公司在國債市場上的良好表現就是明證,2000年上半年保險公司在證券投資基金上波段式操作,贏利率達到10.52%也是一個證明,根本的問題在于要不斷搞好保險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和保險市場的良好競爭機制,同時使用不同的金屬機構在政策上處于同一起跑線上,發揮各自的比較優勢,充分利用市場的競爭機制。決定專業化分工與合作模式。當然,在投資的前期階段,可借助證券公司的投資咨詢力量,利用證券公司的專業優勢。
2、通過證券公司投資股票市場
入股證券公司或委托證券公司投資,目前收益較高。如證券市場上的超級機構申銀萬國證券公司、華夏證券公司、國泰證券公司、南方證券公司,1997年的凈利潤/所有者權益(%)分別為38、16.2、22.6、15.7;國信證券、大鵬證券的盈利能力也很強,均在1999年上半年火爆的股市中完成了全年的任務,而且1999年國信證券的人均利潤高達240多萬元,凈資產利潤率超過35%,在短期內委托信譽良好的大型綜合性券商進行資金運用為一個良好的選擇。
3、發起設立保險基金或通過證券投資股票市場
(1)通過證券投資基金
保險資金通過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方式間接入市是一種較為可行的方式,因為證券投資基金的經營水平和分紅水平目前基本令人滿意,同時因為它們數量多、規模大,便于保險資金運用,基本可以作為保險資金的選擇之一。目前由于限定保險公司僅能投資與證券投資基金間接入市,才導致了在龐大的保險資產由于受持有每一基金不能超過10%的限制才對每個基金均有大量投入的怪現象發生,同時由于證券投資基金少,大的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額度使得它不得不超過持有10%以上的單一證券投資基金。
(2)通過開放式基金進入股市
開放式基金的最大優點是避免了投機炒作,管理更為公開,更能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為投資者真正分享專家的理財業績提供了較好的條件,具有優勝劣汰和良好的市場約束的特點,透明度高,流動性好,是國際投資基金的主流品種,是市場長期發展的產物和選擇,也是我國投資基金業發展的方向。(3)通過保險投資基金
根據不同保險資金的特點,由壽險公司發起設立的保險基金的存續時間應相對長一些,而由產險公司發起設立的存續時間相對短一些。由于我國保險業處于快速發展時期,保險資金數量也在迅速增長,因此保險基金的形式可以更多地采取開放式基金的形式,而開放式私募和公私結合的募集方式為主要的途徑,便于保險公司套現。
保險資金運用的發展
1、投資監管應從投資方式控制轉為比例控制,實現投資的多元化。
日本的投資方式有:有價證券投資、不動產投資、銀行存款、短期資金交易及各種形式的抵押貸款,并規定各種投資比例。我國保險投資方式的單一極大的限制了資金運用的有效性,而投資方式的靈活多樣能為保險業的發展提供廣闊的空間,不同保險公司可以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合適自身的投資方式,保險監管機構也可以利用明確的資金比例引導保險資金的投資方向,確保保險投資的穩定性,防止過度投機,保證保險公司在兼顧安全性的同時獲得較好的收益。
具體說,應在放寬投資渠道的同時,對壽險資金運用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通過各種規定限制保險投資品種的比例,達到資產和負債在種類和時間上的合理搭配。這一投資比例的大小可隨投資環境的完善而逐步擴大,在投資環境尚未完善時,投資比例應控制在較小的范圍內,其后逐步擴大。
2、逐步放寬投資政策,允許國內保險公司選擇海外較為成熟的資本市場進行投資。
針對我國資本市場還不完善,投機盛行,風險較大的狀況,可以為保險公司提供必要的政策,規定一個最高比例,允許其在海外投資。國外比較成熟的資本市場,大多具有良好的組織設施和完善的投資環境,電子化程度高,法律制度較為健全,是良好的二級流通市場,投資收益率與國內相比較高,能夠保證保險資金增殖。這樣做既能增加國內保險公司的競爭能力,進一步擴大投資組合,降低風險程度,而且還能為國家創匯,為增加外匯儲備做一點貢獻。
3、結合現階段國情,進行基本設施投資。
我國目前國內需求不足,消費不旺,就業壓力大,加大基礎設施投資力度是政府擴大內需,刺激消費,增加就業的一項重要舉措。尤其在當前西部大開發的條件下,此舉更具有現實意義。可以考慮靠發行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由保險公司定向購買,將保險資金投資于基本設施建設。保險資金作為一種長期性資金,需要一種收益穩定、風險小的長期投資渠道,基礎設施投資由于具有資金需求大、占用時間長、收益穩定、風險小的特點,能夠滿足保險投資的需要,特別是在當前國家加大基礎設施投資力度、迫切需要尋找資金來源的時期,有效地利用保險資金,既可以解決國家基礎設施投資的資金缺口,又可以提高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效益,促進保險業的發展。
關鍵詞:保險資金 運用 風險管理與控制
一、引言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問題是我國保險理論界近幾年來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課題,但是從現有的文獻和論著的研究成果來看,對保險資金運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以及擴大我國投資渠道等方面,而對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從風險管理的視角進行分析研究的還比較少。當前,我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面臨著多方面的壓力,譬如保費收入遞增的壓力、產品創新的壓力、行業競爭的壓力以及適當財務結構的壓力等,這些壓力都迫使保險公司越來越重視資金的運用,期望通過保險資產業務取得良好的投資收益,來緩解這些壓力。但是,我們還應該看到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中,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這些風險不僅包括有一般性資金運用的風險,還包括有基于保險資金自身特殊屬性而產生的區別于其他資金運用的風險。面對這些風險,保險資金的運用如何實現預期的目標,如何分散風險、選擇投資工具、如何進行投資組合、投資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樣的內部和外部風險控制方法就顯得更為重要了。增強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完善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體系,提高資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風險,是目前中國保險業面臨的緊迫任務。
二、保險資金的資產配置
保險資金在直接進入資本市場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資品種間進行資金配置,但在具體配置資產時,保險公司既要充分考慮保險資金的負債性質和期限結構因素、各類投資品種是否符合保險資金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還要考慮監管層對最低償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險資金的資產配置時應特別注意如下方面的問題。
第一,壽險和非壽險資金期限的差異將導致不同的投資選擇。財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由未決賠款準備金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構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壽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由人身險責任準備金構成,期限可以長達20-30年。由于各類保險準備金均為保險公司的負債,因此在將這類資金進行投資時風險控制相當重要,而資金期限結構上的差別將導致財險公司更注重投資品種的流動性,壽險公司更注重投資品種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產生不同的投資選擇。
第二,國內保險市場快速增長產生的新增保費足以解決保險公司流動性需求。從保險公司現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對我國保險市場正處于一個快速增長時期的判斷,每年不斷增長的保費收入將能夠滿足當年保險賠付和給付的資金需求以及營運費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類準備金形式存在的保險資金需要尋找安全的增值空間,以應對保險金未來集中給付的高峰。
第三,保險資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對收益的要求從理論上分析,與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險資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對盈利的要求處于它們兩者之間,在進行資產配置的過程中會綜合考慮銀行存款、企業債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轉債等不同投資品種間的平衡。隨著投連險、分紅險和萬能保險等新型壽險產品銷售份額的不斷增長,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股票市場的規模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廣大投保人和保險人對股票市場運行周期的判斷,保險資金的風險承受能力也將相應提高。
第四,保險資金的盈利模式將呈現多元化趨勢。在投資品種的選擇上,保險資金可介入的品種除了常規的流通A股、可轉債之外,還將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資,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投資品種的不斷豐富,可供保險資金選擇的余地仍將不斷擴大。目前有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的相繼出臺,有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的規定將成為這部法規的核心要點。
三、保險公司對資金運用風險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成立獨立的資產管理公司;二是委托專業機構運作;三是在保險公司內設資金運用部門。不論是采用哪種模式,保險公司都是資金運用的決策者和風險承擔者,也是進行風險防范的第一道防線。為保證資金的運作安全,應有效的安排組織結構、內控制度、管理系統與和風險預警體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確的組織架構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涉及的機構和部門包括董事會、總經理室、風險管理、內部審計、風險監督等諸多機構和部門。這些機構和部門職責分工不一樣,其協調運作是做出科學投資決策的機制保障。如董事會的職責有負責制定資金運用的總體政策,設定投資策略和投資目標,選擇投資模式,決定重大的投資交易,審查投資的組合,審定投資效益評估辦法等,總經理室的職責是根據董事會決定的總體政策,負責研究制定具體的經營規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種投資組合的數量和質量比例、制定風險管理人員守則和職責、風險管理評估辦法等,內部審計的職責是直接向董事會負責,獨立對所有的投資活動進行審計,及時發現并糾正公司內部控制和運營制度存在的問題,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責是分析市場情況和風險要素變化,對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風險的措施,風險監督部門的職責是通過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及時、全面、詳細地了解資金運用單位和部門對董事會的投資策略、目標達成與實施過程,投資人員的從業資格和整體素質以及勝任工作情況等。
2、制定嚴密的內控制度
資金運用的決策、管理、監督和操作程序復雜,環節多,涉及面廣,人員多,風險大。所以有必要沿著控制風險這條主線,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一方面,這些制度必須涵蓋所有的投資領域、投資品種、投資工具及運作的每個環節和崗位;另一方面,使每個人能清楚自己的職責權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確保所有的投資活動都得到有效的監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證公司董事會制定的投資策略和目標順利實現。
3、建立資金運用信息管理系統
信息管理是一種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公司要有發達的信息網絡,對外要與國內外各個資本、債券、貨幣市場連接,讓有關人員隨時了解市場變化情況;對內要與董事、總經理室成員、風險管理、審計、監督、財務、業務部門聯接,在系統中及時錄入各種業務發生情況。這些信息要足以為決策者提供第一手決策依據,為管理者提供及時詳實的分析數據,為監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資料,為投資操作者提供信息平臺,同時真實記錄交易情況,使準確信息在公司各個機構和部門之間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評估考核和風險預警體系
在資金運用的全過程中,有幾組指標評估辦法是保險公司必須關注和建立的,比如風險評估和監控,資金流動性考核評估、資產負債匹配評估、風險要素評估、資金運用效益評估等。此外,還要健全投資風險預警體系,包括總體及各個投資領域、品種和工具的風險預警,使投資活動都納入風險管控制度框架內,使公司經營審慎和穩健。
四、加強保險資金運行的監管建議
1、為保險資金運用營造好的法制環境
一是修改《保險法》,進一步拓寬資金運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間。二是對業已批準辦理的業務,抓緊補充制定各項規章,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等。三是對保險投資高管人員、具體操作人員規定資格條件;對銀行、證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對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級標準;確定資產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職責和標準。四是在拓展投資模式,開放投資領域,增加投資品種和工具之前,要有較長時間的醞釀期,根據我國國情,借鑒外國經驗,反復討論、論證,必要時還可聽證,聽取多方面意見,制定監管法規規章。
2、對保險資金運用范圍的劃定
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并不意味著不限制范圍,全方位地放開。應該根據國際國內經濟金融運行環境,結合保險業經營風險的特殊性,按照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要求,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逐步放開保險資金運用領域和范圍。可考慮放寬以下限制:一是放寬現有投資品種的比例控制,可考慮進一步放寬購買企業債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資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國家重點基礎建設和實業投資方面有所突破,特別是對水、電、交通、通訊、能源等的投資。三是在適當的時候允許辦理貸款業務。四是放開與金融機構相互持股的限制,進行股權投資。五是適度允許投資金融衍生產品,使保險公司通過套期保值有效規避風險等。放開保險投資渠道要循序漸進,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成熟一點放開一點,避免以往那種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狀況出現。注意防范保險風險,堅決杜絕因投資不當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造成嚴重影響,切實維護被保險人利益。除此之外,對流動性差、風險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質押貸款應予禁止,同時還應禁止對衍生金融產品的投機性投資。公務員之家
3、按投資比例監管
近年來,隨著社會和公眾對保險的需求加大,我國保險業迅猛發展,保險險種和產品急劇增多。這些產品因其性質、特點、責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樣,具體體現在承擔責任的時間有先有后,規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應地,用各種產品所形成的保費收入進行投資,其投資渠道、方式、期限等也應有所區別。我國保險業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市場機制不健全,營運欠規范,資本市場不成熟,資金運用渠道不暢。借鑒國外的監管經驗與運營慣例,應選擇謹慎經營和監管,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上進行具體的嚴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應對一些投資類別規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對企業債券現行規定不高于20%的投資;投資次級債不超過總資產的8%;直接投資流通股的資金不超過總資產(不含萬能和投連產品)的5%等。將來保險資金投資渠道進一步放開后,對項目投資、質押借款、投資金融衍生產品、境外投資等同樣也要進行比例監管。另一方面,對單項的投資也要有嚴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資一家銀行發行的次級債比例不超過總資產的1%;投資一期次級債的比例不得超過該期發行量的20%;投資單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價格計算不超過保險資金可投資股票的資產的10%;購買同一公司的債券,投資單個項目的比例,以及對個人貸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圍內;資金存放在單家銀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總之通過投資比例限制,可以調整高風險和低風險投資結構,選擇盈利性大、流動性強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資方式進行組合,使投資組合更趨優化。當然,投資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變的,可根據市場變化及需求對公司的運營情況進行調整。
【參考文獻】
財務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總體目標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即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這已是市場經濟下每一個企業的永恒主題,也是保險企業不容回避的話題。復雜而多變的市場經濟要求保險企業財務管理能夠預測市場需求和企業環境的變化,因此搞好財務管理,對于改善保險企業經營管理,為企業領導提供準確而可靠的決策依據和提高經濟效益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一、積極籌集資金,滿足保險經營資金的需求
保險企業要維持正常經營運作就必須通過財務手段來籌集資金,以滿足經營中的賠償、給付和支付經營費用的需要。最近幾年,國家對利率的連續調整,給保險企業經營帶來諸多不利影響,表現在保額下降,賠付率上升,費率提高,部分公司出現經營虧損。同時,國家政策對保險資金的投資限制,使保險、資金運用率較低。因此,保險企業如何在諸多不利環境下取得更多的資金來維持經營需要,又該如何加強籌資管理,這是一個十分嚴峻的問題。保險企業的籌資渠道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權益資本,主要表現在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總準備金,未分配利益等方面;二是債務資本,包括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加強籌資管理,具體應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積極擴大保險業務,大力發展長效險業務,穩妥吸收保險儲金,增加保費收入,充實保險經營資金;二是嚴格按照現行財務制度規定,提足責任準備金,責任準備金的提存是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也是為了穩定公司的業務經營,但在客觀上責任準備金形成了保險經營的可運用資金,而且是保險企業最大的一項資金來源,合理運用這部分資金是整個企業業務成效的關鍵;三是合理安排資金結構,保持適當的償債能力。保險企業的負債多少要與自有資本和償債能力相適應。既要防止負債過多,導致財務風險加大,又要有效利用負債經營,提高自有資本的收益水平。
二、加強貨幣管理,安全有效地使用資金
加強貨幣資金管理的目的在于保證企業正常經營所需資金的同時,節約使用資金,并從暫時閑置的資金中獲取最多的利益收入。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并保證資產的保值增值”,“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在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同時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不得用于設立證券經營機構和向企業投資”,鑒于上述規定,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尤為重要。
保險企業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首先要加強現金管理,要求嚴格執行國務院《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之規定,嚴格遵守庫存現金限額制度,嚴格現金開支范圍,實行錢賬分管,并配備專職出納人員,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及管理工作,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出納與會計人員必須明確分工,建立健全現金賬目和收付手續,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確保現金安全;嚴格審批手續,杜絕私自挪用公款等不法行為,嚴禁白條抵庫,公款私存,對違紀者予以嚴肅處理。其次要努力提高現金的使用效率,有計劃的合理安排現金,力求做到收支平穩;做到既保證企業日常所需現金,降低風險,又不使企業產生過多的閑置現金,以增加企業效益,對銀行存款的管理,要求在現行政策允許的投資條件下,盡可能多的選擇購買國債、金融債券等回報率高的投資項目,提高資金的使用效果。
三、加強應收保費的管理,加速資金周轉
應收保費是企業財產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在承保后應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費。由于應收保費是公司資金被其投保人占用,而公司還要承擔保險責任,所以對公司的經營極為不利。保險企業必須嚴格控制應收保費的發生。具體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在簽發財險保單時,對那些保險金額較大,且保戶一次費有困難的,可采用在保期內分期交費的辦法,但須簽訂分期或延期交款協議,盡量避免形成呆賬。
第二,積極組織清欠力量,制訂清欠方案,及時清收應收保費,對那些確實無力支付的企業,可協商以產品或物資抵債,必要時運用法律手段清欠。
超常規培育和發展機構投資者是推進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關鍵。成熟證券市場的經驗表明,機構投資者是證券市場深化的重要推動力量。近幾年,隨著保費收入的迅速增長和保險資金運用力度的加強,保險資金參與證券市場的程度在不斷加深。保險資金在未來我國證券市場體系建設中如何定位,如何強化保險資金運用,促進保險資金與證券市場之間的良性互動,是需要重點思考和研究解決的問題。
一、保險資金是證券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是以自有資金或通過各種金融工具所籌資金并在金融市場對債權性工具或股權性工具進行投資的專業化機構,包括保險基金、養老基金、投資基金、信托基金、捐贈基金及進行投資交易的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
在成熟的資本市場,機構投資者占據主導地位,個人投資者比重趨于下降。從國際發展趨勢看,20世紀80年代以后,保險資金運用的資產證券化不斷加強,美國保險公司的證券化資產已超過80%。保險公司已成為發達證券市場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保險資金是證券市場的重要資金來源,是促進證券市場穩定發展的重要力量。
1.保險資金是證券市場的重要資金來源
在發達的證券市場上,保險資金是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重要資金來源,特別是壽險公司經營業務的長期性和穩定性的特點,它們為證券市場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從美國機構投資者持有的證券資產結構來看,保險公司是美國債券市場上最大的公司債券持有人,是股票市場的重要持有人。
2.保險資金是促進證券市場穩定發展的重要力量
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的發展有利于引導資本市場投資者進行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國外成熟證券市場的發展歷程表明,散戶比例大的市場投機傾向較強,而各類機構投資者占主體的市場則是一個崇尚長期投資的市場。
20世紀80年代以來,以養老基金、保險基金、投資基金為代表的各類外部機構投資者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比重迅速增大,導致了機構投資者的投資策略從“保持距離”向“控制導向”的轉變,極大地影響了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它們憑借控制權直接參與公司決策并監督、制約經理階層的經營行為,在某種程度上緩解了由于股權的分散化而導致的“內部人控制”,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被投資的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和機構投資者自身的收益。其中最為典型的是美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在20世紀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由于機構投資人行為變動所表現出來的顯著變化。
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是提高市場效率和推動金融產品創新的源動力。保險資金運用強調收益穩定和安全性,必然對股票指數期貨、期權等避險工具的需求表現強烈。保險基金、養老基金等追求收益穩定的機構對避險工具的大量需求是穩定證券市場的重要力量。同時,也是推動金融創新的原動力。金融創新和衍生交易的活躍,提高了市場的流動性和金融資產的定價效率。
二、保險資金在中國證券市場的投資現狀
1.保險公司是債券的重要機構投資者
目前,中國證券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主要有五類: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投資基金、信托公司和財務公
目前,保險公司持有的債券資產總額約為1500億元,約占全部債券托管量的5%。在交易所債券市場上,保險公司通過回購業務為資本市場提供了充分的流動性,融出資金量占回購交易量的30%-40%,是交易所短期資金的主要供給者。保險公司作為債券市場的參與主體,通過跨市套利,對于活躍債市交易、縮小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的利差和提高債市的定價效率,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2.保險公司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間接成為股票市場的機構投資者
通過對2002年封閉式基金統計發現,保險公司對封閉式基金的投資額已經達到基金份額的21.98%,占整個十大持有人中機構投資者持有總份額的73.40%。其中中國人壽、太平洋、人保、平安保險持有基金的份額均在30億元以上。截止2002年11月,保險公司的基金投資規模(包括開放式基金)已達312億元,相當于間接持有約2.5%的股票市場流通市值。
3.保險公司對證券市場的參與程度將不斷加深
面對國民經濟保持持續發展及加人世貿組織帶來的市場開放與競爭形勢,我國保險業將繼續呈現快速增長態勢。預計在未來5年內,我國保險業將以每年20%-30%的速度增長,幅度將高于金融行業平均速度,2005年全國保費收入將會突破5000億元。保費收入的高速增長將為保險資金運用提供大量的資金來源,加上保險資金運用的證券化趨勢,保險業對證券市場的資金供給會不斷加大,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在證券市場所占的份額會不斷提升。
從保險產品的發展趨勢看,投資型產品發展迅猛,使保險經營對保險投資的依賴性進一步加大,發展投資型保險產品是保險業發展的方向和大趨勢。投資型產品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它的投資功能,因此,保險產品的升級換代使保險經營對保險投資的依賴性更大了。從長期的投資回報來看,債券和股票投資的收益率較高,因而保險資金以證券市場為取向也是保險產品轉型的必然選擇。
我國保險業的巨大資金規模和高成長性以及對資金運用的迫切要求,說明保險公司有實力也有意愿在未來的資本市場上發揮重要作用,成為資本市場不可缺少、不容忽視的重要機構投資者。
三、強化資金運用管理,進一步發揮保險公司作為機構投資者在我國證券市場中的作用
1.改革保險資金運用的管理模式
國外對保險資金的管理有三種模式:一是投資管理公司模式。國際上的大型壽險公司大多采取設立全資或控股的資產管理公司,實行保險資金的專業化運作;——是投資部運作模式。保險公司在內部設立專門的資產管理部,按事業部制進行運作;三是委托管理模式。保險公司以信托或委托的方式將資金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來管理。
綜觀以上三種模式,投資部運作模式因不能適應管理專業化和服務多樣化的要求,逐漸被大多數保險公司所放棄。部分保險公司,主要是一些資金量較小的財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和小型壽險公司傾向委托投資運作模式,以此減少資產管理中的各項成本支出,同時充分利用專業機構的專業化優勢和成熟的經驗。多數大型保險集團或壽險公司大多采用投資管理公司運作模式,將保險資金運用業務與保險業務嚴格分開。這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吸引人才,提高資金運用效益;另一方面可以通過管理第三方的資產,成為公司新的業務和利潤增長點。隨著保險公司資產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競爭程度的提高,選擇第三種模式已成為重要趨勢。因為設立單獨的資產管理公司,一是有利于吸收和培養優秀人才;二是有利于明確保險公司與投資管理機構的責任和權利,加強對投資管理的考核,促進專業化運作;三是有助于保險公司擴大資產管理范圍,為第三方管理資產。我國保險公司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就是探索建立專業化的資產管理公司。
2.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
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狹窄,一方面源于證券市場投資品種的缺乏,如市場缺少資產支持債券、住房抵押貸款支持債券等金融產品;另一方面源于政策上的束縛。這種政策的束縛體現于投資比例限制和投資范圍的限制。保險資金的投資品種目前僅限于協議存款、國債、金融債、中央企業債券和證券投資基金,在投資地域范圍上只能投資于國內,不能投資于國外。投資限制過嚴,帶來諸多問題:一是使得保險資金運用面臨著保費高速增長所帶來的巨大壓力;二是保險資金由于準人限制而無法發揮作為機構投資者應有的作用,股票市場缺乏長期資金的供給,不利于股票市場的發展和完善;三是由于投資渠道限制,保險公司的投資風險較為集中,尤其是利率風險較為突出。
1.歷史沿革。自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大致經歷了3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1980~1987年,為無投資或忽視投資階段,保險公司的資金基本上進入了銀行,形成銀行存款。
第二階段從1987~1995年,為無序投資階段,房地產、有價證券、信托,甚至借貸,無所不及,從而形成大量不良資產。
第三階段始于1995年10月,為逐步規范階段。1995年以來先后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等有關金融法律法規。
2.存在問題。(1)資金運用渠道偏于狹窄。西方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法定渠道則較為廣泛,比如美國、日本就規定保險公司可進行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抵押放款、不動產、保單放貸等業務。1998年以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有4個方面的法定渠道: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近兩年我國對保險資金投資渠道有了新規定,如認購定向國債、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等,使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緩解,但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狹窄的局面仍然存在。(2)資金運用回報率過低,存在較大的支付風險。由于缺乏其他投資渠道,國內保險業的投資基本上都依法轉入存款和國債等固定性投資工具上,因此銀行存款、債券的利率以及國債的發行量決定著保險公司的投資回報率。近年來,伴隨著多次銀行利率下調,保險公司投資回報率每況愈下,規模收益持續遞減。如果不提高保險資金運用的效益,我國保險將會出現未來支付缺口較大的潛在風險。(3)投資環境不成熟,資產負債不匹配。保險公司的投資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投資市場的發育程度。債券市場、股票市場、投資基金和其他投資工具的不成熟、不完善嚴重地影響了保險公司選擇各種投資工具,參與投資市場的運作。另外,保險資金期限結構不合理,短期行為嚴重。從我國目前保險資金運用狀況來看,由于缺乏具有穩定回報率的中長期投資項目,致使不論其資金來源如何、期限長短與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資。這種資金來源和運用的不匹配,嚴重地影響了保險資金的良性循環和資金使用效果。(4)專業投資管理人才匱乏。保險投資是一項復雜的經濟活動。目前我國保險企業缺乏專業性、技術性的投資管理人才,這種人才的匱乏已經嚴重影響了保險投資的決策和經營管理,也加劇了監管部門對放開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擔憂。(5)不公平競爭問題。在資金運用上外資保險公司有明顯優勢,如《上海外資保險機構暫行管理辦法》規定,外資保險資金除可以人民幣和外幣存款、購買國債和金融債券外,還可購買企業債券、境內外匯委托放款以及股權投資。顯然,外資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明顯比內資保險資金投資渠道廣,導致不公平競爭,不利于國內保險業的發展。
二、保險資金運用現有渠道分析
根據我國《保險法》及有關規定,保險資金運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銀行存款。銀行存款是保險公司資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銀行存款具有安全性好,流通性強的特點,但其收益較差。特別是我國在經歷了1996年以來連續8次降息后,銀行存款利率已低于保單預定利率,距離壽險公司的實際平均資金成本則有較大差距。
2.國債。國債作為安全性最好的債券,具有流通性強,收益穩定的特點,是保險公司投資的主渠道。自1981年恢復發行國債以來,我國的國債發行規模逐漸擴大,尤其是近幾年,更呈幾何級數增長。在發行規模明顯增加的同時,我國國債的發行品種也逐漸豐富,期限設計日趨合理。
3.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金融債券是指銀行或其他機構發行的債券。金融機構一般都擁有雄厚的經濟實力,信用度較高,其發行的債券票面利率要高于同期銀行存款的利率,發行后可上市轉讓。目前金融債券主要有國家開發銀行和進出口銀行發行的債券。企業債券是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借債憑證。2003年6月,新的《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我國保險業投資范圍,由原來只允許投資鐵路、電力、三峽、電信、廣東核電、中信等AA以上的中央企業債券,擴大到自主選擇購買經監管部門批準發行,且經監管部門認可的信用等級在AA以上的企業債券,投資比例也由原來不得超過總資產的10%提高到20%。
4.證券投資基金。1999年10月,中國保監會批準保險公司向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投資比例上限為上年末總資產的15%,具體比例由保監會核定。與其他投資者不同,保險公司購買單只封閉式基金的比例可以占到該基金總規模的10%。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其他資金運用方式主要有股票投資、公司債券、不動產投資、抵押貸款、資金拆出、境外投資等,對這部分項目的投資,必須經國務院批準。目前,除國務院批準個別保險公司個別不動產項目投資外,尚未批準保險公司向這些方面投資。
三、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理
1.完善投資環境。投資環境即保險資金運用的政治經濟環境的總稱。證券、金融市場及金融機構構成了保險資金運用的投資環境。一些保險業高度發達的國家,如美國、英國、日本,其保險資金的運用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原因之一就在于它們具有適宜的保險投資環境。因此,首先,我國急需完善涉及保險投資的法規。投資法規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證投資市場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例如不動產交易法、證券交易法等,保證市場交易有據可依;其次,加快發展債券市場。國債市場應努力發展中長期國債或向保險公司特別是壽險公司發行特種國債,擴大和增加中央企業債券品種、數量,要使債券成為保險資金的最主要的投資工具;再次,規范股票市場,大力發展投資基金,培養機構投資者;最后,鼓勵和支持保險公司進行投資模式、投資渠道的創新。
2.控制投資比例。保險投資必須絕對保證資金的安全性,這不僅關系到保險企業經營成果,還直接影響到國家的金融穩定乃至政治穩定。所以,既要選擇適當的投資方式,又要防范各種外部市場風險,世界各國在保險法中根據本國實際,在規定投資方式的同時,嚴格規定投資比例。針對我國保險投資結構的現狀,建議今后應重點投資國債、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投資比例由目前的不到30%,增加到50%左右;證券投資基金控制在10%以內(目前為5%左右);基礎設施等不動產投資比例在10%左右;保持20%~30%的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備賠款或給付。
3.對產險、壽險公司的風險管理區別對待。產險公司通常都是短期的保險業務,保險基金在運用時對流動性要求較高。基于這一特點,產險公司投資風險管理應主要堅持回避風險型的風險選擇,主要選擇那些短期性的投資項目,以保證其對流動性的要求。同時,產險公司應堅持投資分散的原則,投資分散的重點在投資項目時間的分散上。需要強調,在保持投資項目整體流動性基礎上,也可以將一部分資金投資于流動性相對較弱,即變現能力較差的資產以獲取較高的收益。
壽險公司的保險業務期限一般都比較長,這部分資金對流動性的要求就較低,而對盈利性要求則比較高。同時,由于風險與投資收益、時間與風險一般呈正相關關系,要獲取較高的收益,就必須冒較大的風險或選擇期限較長的投資項目。同時,壽險公司在投資風險管理中也應堅持投資的分散性原則。另外,在保持投資項目整體具有一定盈利性的時提下,也應將一部分資金投資于期限短,風險小、收益低的投資項目,以保持一定的流動性。
4.建立內部風險投資監控體系。建立科學投資決策制度,一方面是使投資決策程序化和規范化,投資決策一般應由投資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程序進行;另一方面是投資決策的工作范圍,投資決策應當建立在專家和專業機構確定的投資風險評估和現金流量的基礎之上,同時對資金調度、投資策略、資產分配、資產管理采取專業化管理。比如,對投保保單,可分為一般帳戶和特別帳戶分類管理。根據保險給付情況決定的投資期限長短、公司償付能力和風險的承受力的不同,安排相應的投資策略和投資組合,并根據市場狀況適時調整資本結構。
5.加強保險投資行為監管。外部風險管理主要是行業監管部門,通過建立科學的監管制度,加強對保險投資行為的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是保監會最重要的監管目標。從國外情況來看,保險監管層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的監管也主要從定期檢查其償付能力來間接控制,通常不具體規定保險資金的投資方式和投資比例。因此,根據險種償付風險大小的不同,科學規定不同的償付能力標準,增強監管標準的可操作性,是風險控制最基礎的工作。
除實施保監會定期和臨時性檢查制度外,英國保險業實施的指定精算師監管方式,發揮精算師對保險公司的監管作用,對風險控制也很有意義。另外還可通過獨立的保險公司資產評估機構,對保險公司的資產狀況給出評價。這一方面能夠使信息更加公開化,便于監管層精簡職能,更公正地監管保險公司,另一方面也方便消費者對保險公司進行選擇,客觀上對保險公司形成方面的第三方約束。
一、制約我國保險資金積極入市的主要因素
從國外的經驗可以看出,股票是保險公司資產配置中的一個重要投資品種,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之間存在著緊密的互利合作關系。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之間由于分業經營長期處于割裂狀態。隨著國內外金融形勢的發展,這種政策障礙已經逐漸消除,管理層甚至給了保險公司相當多的優惠措施,希望能夠給中國資本市場注入新的活力。由于我國保險業發展十分迅猛,理論上將有600億左右的保險資金可以直接投資股票,但我們認為保險公司短期內將以試探性投資為主,而不會投入大量的資金,且他們對一級市場的興趣遠高于二級市場。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中國股市沒有給投資者帶來合理的收益。作為風險程度較高的金融市場,資本市場主要以較高的收益率吸引投資者,國外成熟金融市場的經驗數據也證明了這一點:根據經合組織的統計,美國在1970年——2000年間股市的平均回報率為10.3%,債券市場為5%,貨幣市場為3.7%,而德國這些數據分別為14.4%、7.9%和3.5%。由于股市風險相對較大,投資者的入市積極性往往和股市的收益密切相關。我們將1981年——2003年美國股市的漲跌幅與美國壽險公司股票投資增長率作了對比,發現兩者的走勢驚人的相似,通過統計軟件分析得知,他們的相關系數在90%以上。由此可見,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參與股市的程度與股市的收益率成正比。
中國保險公司從1999年開始通過投資基金間接參與中國資本市場,著名的5.19行情讓保險公司嘗到了甜頭,1999年和2000年保險公司投資基金的收益率普遍在10%以上。但好景不長,隨著股市投機泡沫的破滅和違規資金的退出,中國股市陷入了長時間熊市,保險公司在基金投資上陷入虧損的被動境地。受此影響,從2001年到2003年,保險資金投資收益率分別為4.3%、3.14%和2.68%,呈逐年下降的趨勢。事實上,中國股市的投資者多數都在虧損,包括部分券商在內的許多機構投資者已經淘汰出局,面對這樣的市況,向來經營穩健的保險公司自然不會輕易大規模直接入市。
2、中國股市的制度建設還亟待完善。中國資本市場是在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過程中誕生與成長起來的,由于定位在為國有企業提供融資而不是資源配置上,其制度設計存在先天的缺陷。這種市場功能的錯位,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一系列問題的根源。加上監管力量的薄弱和法制建設的滯后,我國資本市場還存在諸如上市公司的誠信危機、投資者利益缺乏保護、證券中介機構失職、暗箱操作和市場投機盛行等突出問題。
國九條的頒布,標志著管理層的思路已經從以前的救市轉變到治市上。從2004年下半年開始,管理層陸續推出了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券商治理整頓、分類表決制度等一系列旨在解決資本市場制度缺陷的創新措施,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解決中國資本市場長期積累的問題并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保險資金作為穩健理性的長期投資資金就不會大規模入市。
3、保險公司自身的因素。目前幾個大型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主要通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由于資產管理公司成立的時間不長,各保險公司要么用基金投資團隊兼做股票投資,要么通過招聘等手段重新組建股票投資部門,總體上相關業務人員還需要較長的時間磨合及適應新的投資業務。同時,各公司股票投資的相關規章制度、風險控制、托管清算等其他準備工作完成時間也都不長,還須在今后的投資工作不斷檢驗和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9月,保險公司投資基金的數額達到744億元的高點,在有關部門公布了保險公司直接入市的相關文件之后,保險公司對基金采取了減持的策略,到2004年底基金投資額降至673億元,銳減71億元。2004年四季度股市一直處于調整之中,在這個時候選擇減持基金,保險公司的態度值得玩味。一個可能的理由是,保險公司一方面希望通過直接入市豐富資產配置品種,努力提高投資收益;另一方面,在基金投資(特別是封閉式基金投資)的傷痕還沒有愈合的時候,保險公司不會輕易忘記資本市場的風險之痛,他們在準備直接入市的同時減少基金投資的比例,以避免權益類投資在資產配置中占有過高的比重,以減少股市波動對保險資金投資收益的影響。特別是三家境外上市保險公司,投資收益的不斷下降給他們帶來了更多的壓力,在大規模直接入市的條件沒有成熟之前,他們不會輕易冒進。而這三家保險公司的資產占全國保險總資產的70%以上,因此保險公司直接入市的規模就不容過分樂觀了。
二、推動保險資金積極入市主要措施
經歷了近四年的持續調整,中國股市只有通過深化資本市場改革和創新,重構一個規范、透明、公平、有效的市場,才能吸引包括保險資金在內的各類合規資金源源不斷地為股市輸送新鮮血液,使中國的資本市場逐步恢復活力,并伴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而快速發展。而同時,保險公司等廣大投資者才能通過資本市場真正享受到投資中國的豐碩果實。為掃除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之間的無形障礙,促進保險資金積極入市,我們建議采取以下幾項改革措施:
1、積極推進資本市場各項深層次改革。2004年以來的各項政策表明,管理層已經下決心要根治困擾中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各類問題,并逐步將國九條的各項精神落到實處。目前,社會各方都盼望管理層能夠在全流通問題上有實質性突破,因為這已成為中國股市脫胎換骨的最大障礙。全流通問題由來已久,且越拖越難解決。管理層各方應盡快達成共識,在不損害投資者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拿出原則性或框架性解決方案,使投資者對全流通問題的解決和中國股市未來發展動向有清晰的預期,促進場外觀望的合規資金積極入市,為順利完成資本市場的改革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除此之外,管理層還應加大對市場上各種損害投資者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努力構建一個健康透明的市場氛圍。如:加強上市公司誠信建設,加大對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罰;完善上市公司融資體制和淘汰機制,實現市場資源的有效配置;與相關部門配合,規范包括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媒體在內的各中介的行為;加大對注重投資者回報的上市公司的扶持力度,積極培育真正符合價值投資理念的上市公司群體等等。
2、加強監管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調。保險資金直接入市涉及到兩個金融市場和兩個監管部門,這種跨市場的經營活動必然牽涉到兩個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早在2004年7月,為應對愈演愈烈的混業經營趨勢,避免監管真空和重復監管,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達成金融監管分工合作的備忘錄,將建立監管聯席會議機制,對監管活動中出現的不同意見,通過及時協調來解決。同時,三方還將與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密切合作,共同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和金融市場的信心。
從保險資金直接入市的相關配套文件的出臺看,監管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調是積極有效的,去年建立的聯席會議機制發揮了應有的作用。今后,保險資金在入市過程中還會遇到許多突發事件或新的問題,這都需要通過監管部門之間的配合加以解決。同時,監管部門還應鼓勵保險公司等機構積極開發跨市場的創新金融產品,進一步緊密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之間的聯系。
3、保護機構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中國股市具有明顯的資金推動的特點,幾乎每次行情都活躍著各路不同性質的資金。隨著市場監管力度的加強,違規資金已陸續撤出股市,這也是造成近幾年股市持續低迷的重要原因。為了中國資本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鼓勵合規資金積極入市是管理層穩定市場和投資者信心,推動股市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的重要舉措之一。要實現這一目標,就需要管理層在打擊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維護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代表了市場主流的機構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例如,在處理閩發、漢唐等問題券商的時候,就需要管理層保護機構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失,從而保護廣大機構投資者對股市進行長期投資的積極性。
此外,作為機構投資者集中的投資品種,封閉式基金的折價率迭創新高也給機構投資者帶來了很大的損失。據統計,截止到2005年1月21日,在54只封閉式基金中,28只小盤基金(5億——15億份)平均折價率為21.89%,26只大盤基金(20——30億份)平均折價率更是高達37.65%,其中有4只基金折價率已經超過了40%。作為最大封閉式基金投資者,保險公司在2004年中期的封閉式基金投資已經超過300億份,高折價率是其基金投資蒙受巨額虧損的重要原因。為保護機構投資者,管理層應著手解決封閉式基金的高折價困境,特別是在ETFs、LOFs等新產品成功上市之后,通過制度創新尋找封轉開的新思路,徹底解決高折價率給機構投資者帶來的各種問題。
4、保險公司應為積極入市做好充分準備。2004年底是我國入世三周年的日子,也是我國保險市場全面對外開放的分水嶺。面對國外保險巨頭咄咄逼人的競爭態勢,中國保險業需要進一步提高自身的綜合實力,而努力提高保險資金投資收益率就是其中的重要環節。國外保險市場的發展經驗已經告訴我們,資本市場是保險公司重要的投資渠道之一,盡管目前我國股市還存在較多的問題,我們的保險公司應該用戰略眼光審視自己的入市策略,為保險資金長期積極入市做好充分的準備。
在當前股市正處在改革攻堅階段的時候,保險公司應積極介入一級市場、可轉債等相對安全的投資領域,通過實戰快速磨合投資隊伍,提高股票投資部門的研究能力、市場敏銳力及風險控制能力,為今后保險資金更大規模的長期投資奠定組織基礎。同時,保險公司還應加緊組織體系、管理制度、財務清算、技術支持、風險控制、激勵機制等相關配套環節的建設與完善,為保險公司順利實施資金多元化運作、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提高投資收益率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國外保險公司股票投資概況
1、股票投資是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主要渠道
國外保險公司投資渠道較多,主要有國債、企業債、股票、房地產、抵押貸款等,經過較長時間的不斷調整,股票投資已成為各國保險公司最重要的投資渠道之一。以美國壽險公司為例,最初股票投資在其投資組合中僅占有微不足道的比例,隨著監管的放松和華爾街股市的蓬勃發展,股票投資的比例也節節攀升,到1970年代就穩定在10%左右,到1990年代更是快速增長到30%以上,進入21世紀,股票投資的比例雖有所下降,但也保持在25%左右的較高水平。相對于股票投資,抵押貸款、房地產等投資品種出現明顯萎縮,如抵押貸款比例由上世紀二三十年代30%——40%的水平一路下滑到2003年的6.86%。而企業債、國債等債券投資則基本保持穩定,如企業債的投資比例從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開始就一直在40%的水平上下窄幅波動。
統計資料顯示,歐洲國家股票投資比例相對較高,例如:英國在1960年代以前股票投資比例為20%左右,而到了90年代,就上升到50%左右,并一直維持在這一水平。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近年來的股票投資比例基本在20%——30%之間波動。統計還顯示,不同險種的股票投資比例也略有差別:在九十年代末期,美國壽險與財險資金投資股票的比例分別為27.42%和17.83%,英國為60.4%和31.98%,日本為26.6%和20.37%。
2、股票投資收益是保險公司利潤的重要來源
隨著發達國家保險市場的飽和度不斷增加,保險公司之間的激烈競爭導致保費收入增長速度放緩和費率的下跌,多數保險公司的承保業務實際上已經處于虧損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投資收益成為保險公司凈利潤的主要來源,股票投資不僅是保險資金運用的一個重要投資渠道,也成為保險公司利潤的重要來源之一。
美國壽險公司協會2001年到2003年的統計資料顯示,美國壽險公司投資收益中債券貢獻的比例最大,平均為63.61%,股票高居第二位,為15.03%,隨后是抵押貸款、保單貸款、房地產等其他投資品種。由此可見,股票投資是保險公司投資收益的重要來源,考慮到2000年以后美國股市在科技股泡沫破滅之后表現不盡如人意,股票投資對保險公司的利潤貢獻還有很大的潛力。
3、保險公司已成為資本市場上重要的機構投資者
美國資本市場經過多年的發展,其投資者結構已經出現明顯的機構化特征。1950年美國機構投資持有股票市值占總市值的比例僅為7.2%,而根據最新的美聯儲資金流動報告,截止到2004年三季度,美國資本市場上約有58.57%的股票市值為機構投資者持有。從報告披露的數據看,美國個人持有的股票比例在這幾年依然保持了明顯的下降勢頭,從1999年的46.96%減少到2004年三季度的39.24%,平均每年下降1.29個百分點。
隨著央行連續七次降息,我國利率己降到前所未有的低水平。降息有利于減輕國企的利息負擔,刺激消費,增加社會投資,緩解當前我國內需不足的主要矛盾,這是我們所樂于見到的;但利率的大幅度下降,也導致了一些負面效應,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我國保險業保險資金的投資收益下降,經營出現了困難。我國保險業目前面臨的經營危機,一方面是由于利率下調的因素,但主要的根源在于國家對保險業政策支持的滯后。因此,我國保險業若想進一步健康發展,國家必須改變保險業經營的政策環境。筆者擬就這一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拋磚引玉,引起理論界對此問題的重視。
一、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中的主要問題
1、保險資金運用渠道過窄,利差倒掛
保險資金一般是指保險公司的資本金、保證金、營運資金、各種準備金、公積金、公益金、未分配盈余、保險保障基金及國家規定的其他資金。成熟保險業的經營是依靠保險和投資兩個輪子共同驅動和協調發展,通過保險融資,投資創利的方式來實現保險公司總體收益。投資是保險業的核心業務,沒有投資等于是沒有保險行業。保險行業的主要存在目標是風險的轉移。保費是風險轉移的價格,但由于市場的競爭,使得這個價格往往不夠支付轉移的成本,承保虧損己成為保險公司的普遍現象。所以,沒有保險投資,沒有投資績效的提高,整個保險行業的經營是不可能維持下去的。
近年來,我國保險融資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保險資金的運用卻不理想。首先是運用渠道過窄。1995年10月1日實施的《保險法》明確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遵循安全性原則,并保證資產的保值、增值。該法明確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方式。”實際上,在1998年以前,我國保險資金的運用只能存入銀行或購買債券。1998年10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批準保險公司加入全國同業拆借市場,從事債券買賣業務。這一舉措,為保險資金運用無疑開辟了一條安全、高效的新渠道,但是這一市場目前雖有9000億的存量,但交易不夠活躍,限制了保險公司大規模進入。從全國幾大保險公司的情況來看,我國保險公司的資金40%一60%是現金和銀行存款。1996年,中保708億元總資產中現金和銀行存款為389億元,占498%,太保83.9億元的總資產中現金和銀行存款為436億元,占4095%,平保7618億元總資產中現金和銀行存款為3772億元,占3872%。其次,在過去銀行利率水平較高時,保險資金運用渠道過窄,還不足于對保險資金的投資收益構成較大威脅,但隨著央行連續七次降息,利差倒掛的問題凸現了出來。經過七次降息,一年存款利率從1996年的1078%降至目前的225%,這使保險公司在1998年以前預定利率75%水平以上的長期業務出現利差倒掛,面臨的利差損失將在未來幾年中滾動增加。國債收益也隨即大幅下調,資金市場總體收益率偏低,使得具有長期負債特點的壽險資金回報率過低。盡管國內各家保險公司為防范風險,于1998年8月以后紛紛推出了“利差返還型保單”,但準備金不足仍是不少保險公司將面臨的問題。
2、不公平競爭問題。
隨著對外開放不斷加深,特別是中國加入WTO必須開放金融服務業-10-外資保險公司看好中國市場潛力,紛紛搶灘國內保險市場。在資金運用上外資保險公司有明顯優勢,如《上海外資保險機構暫行管理辦法》規定,外資保險資金除可以人民幣和外幣存款、購買國債和金融債券外,還可購買企業債券(不可超過投資總額的10%)、境內外匯委托放款以及股權投資(不超過可投資總額的15%)。顯然,外資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明顯比內資保險資金投資渠道廣得多,從而導致不公平競爭,不利于國內保險業的發展。
二、拓寬我國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險資人市
1、西方國家保險資金入市情況
從西方國家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實踐看,根據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分類,即房地產、抵押貸款、股份、固定收益債券、抵押貸款以外的貸款和其他投資方式等六類,OECD國家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以固定收益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金融債券等)為主,比例一般在20%-40%之間,很少有超過70%的;股份投資(包括股票和實業投資等)一般在10%-30%之間,產險投資于股份的比例相對于壽險要高一些。以美、日、英三國為例:美國壽險投資于股票的比重97年達到233%,日本94年為266%,英國96年為435%;各國保險公司持上市公司股票占整個股票市場市值比重為:美國294%,歐洲40%,日本50%。以上數據表明,由于股票和債券具有較高的投資收益率,保險資金入市是提高保險資金投資績效的必要途徑。
2、我國保險資金入市的可行性
根據以上分析,成熟保險業的保險資金主要運用于債券和股票。而我國證券市場卻對保險資金關上了大門,這正是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作中出現問題的原因所在。因此,我國能不能借鑒國際經驗,掃除這一制約我國保險業發展的障礙呢?保險資金運用,應堅持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多樣性的國際通行原則。以此為標準,保險資金進入股市的收益性和流動性是沒有問題的,關鍵在于安全性。股市是高風險的市場,這是人們所公認的。然而,任何投資,風險和收益總是共存的,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忽視高風險,也不能因為有風險而放棄大好的投資機會。在認清風險的基礎上,理性投資股市,進行合理的投資組合,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風險,提高收益。中國股市只有不到10年的歷史,還難以總結出其運行的長期規律,但是,從近幾年的實踐看,即使在1997、1998年的調整年中,每年也有一至兩波較為象樣的行情。以安全為第一的保險資金,每年只做一波行情,實現10%的收益并不難,有節制的選擇時機入市,穩健操作,風險并不大。另外,壽險保單的責任期常常在5年、10年、15年甚至更長,完全有時間調整投資戰略,達到在保單責任期滿時較好的收益率。因此,在我國,保險資金入市是完全可以嘗試的。
3、我國保險資金入市的具體方式
證券投資保險基金是當前西方發達國家解決保險公司資金投資渠道的一個主要運作方式,這一方式能在最大限度內保證保險資金的安全性。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可讓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設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
證券保險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行,涉及諸多相關問題,下面筆者提出一些構想。(1)保險基金的募集。正式運行三年以上,無重大違規行為的中資保險公司都可以發起設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保險基金的
募集采取向保險公司定向募集的形式,保險基金可以向某一家保險公司定向募集,也可以向數家保
險公司定向募集。保險基金設立以后,也不公開上市。(2)募集資金的比例。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用于設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的資金數額,以其總資產的一定比例來確定。根據目前的情況,這一比例應在10%左右,允許上下浮動2%是比較合適的,同時要根據保險公司的類型、運行的時間、資本金實力、資產質量、資產負債率以及公司資信度等因素,作適當調整。(3)保險基金管理公司的選擇和設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的管理人可以選擇現有的、規范化的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由證券公司和信托投資公司發起設立新的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基金管理公司必須有3-5家證券公司和(或)信托投資公司共同發起設立。(4)保險基金形式。保險基金可以采取封閉式和開放式兩種形式。如果采取封閉式基金形式,存續時間不得少于5年,有人壽保險公司發起設立的保險基金的存續時間可以相對長一些,如15-30年;由非人壽保險公司發起設立的保險基金的存續時間可以相對短一些,如5-15年。(5)保險基金的投資品種和投資組合。保險基金的投資品種包括股票、國債、企業債券和可轉換債券。保險基金的投資組合應當符合:投資于股票,債券的比重不得低于基金資產總值的80%;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6)保險基金的信息披露。保險基金必須定期在指定的報刊上披露保險基金的運行情況,以供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對證券投資保險基金的運行情況進行評估,同時也便于投保的消費者在選擇保險公司時參考。
三、幾點建議
1、建議盡快實施。筆者認為,設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有利于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也有利于我國保險業的持續發展。隨著證券市場和保險業規模的擴大,各項法律、法規逐步完善,再加上保險基金所募集的資金只占保險公司資金總量的較小份額,因此保險資金進入證券市場將是安全的,設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是切實可行的。
2、盡快出臺相應的管理辦法。為了使證券投資保險基金的設立、運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必須盡快出臺與之相配套的證券投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的起草可以參照現有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同時結合保險基金的特點。另外,正在起草的《投資基金法》也應將有關證券投資保險基金的內容包括進去。
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險;農業資金;解決思路
農村養老保險不但是一個社會問題,也是一個金融問題。作為一個社會問題,農村養老保險關系到農村社會結構的變化、農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以至整個社會的和諧和可持續發展。作為一個金融問題,農村社會保險又與某種融資體系相聯系,并影響著社會資金在各產業之間的配置。本文主要關注農村養老保險作為一種金融方式對農業資金造成的影響,即社會保障基金帶來的農業資金流出的問題。
一、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帶來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存量的增加
1993年開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正式推向全國有條件的地區。此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范圍雖然不斷波動,但總的來看仍呈擴大的趨勢。截至2006年年底,全國農村參加養老保險的人數為5374萬人,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滾存結余354億元。盡管目前看來,這部分資金總量尚不高,但是,隨著“三農”問題的解決與和諧社會的建設,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必將大幅增加。因此,有必要對這部分資金的流向加以分析,以明確其對農業的影響。
二、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使用方向
對農村養老保險基金而言,進行投資來對積聚的養老基金進行保值與增值,對于保證養老金的按時、足額支付,有著更為重要的意義。按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社保基金投資的范圍限于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
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使得大量資金向非農領域流動。對于銀行存款而言,目前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存于農村信用社或郵政儲蓄系統。農村信用社資金的貸款方向,集中于農業貸款和鄉鎮企業貸款,其中,鄉鎮企業貸款有相當大的比重投到非農領域。郵政儲蓄系統長期以來實行資金存入中央銀行,依賴于儲戶于轉存中央銀行之間的存款利差,成為中央銀行回籠資金的一種手段,即使將這部分資金推向金融市場,由于與其他行業相比,農業基礎建設投資,周期長、風險大,所以,農業的貸款并不具有吸引力,銀行貸款款的流向,只能以非農產業為主。對于國債而言,國債的發行目的是為了彌補赤字與籌集中央建設性預算的部分資金,對彌補赤字而言,無論是作為政府人員的工資還是用于政府采購,都是使資金進入非農領域,并在非農領域周轉。對建設性預算而言,除了農田水利、生態環境建設和農網改造的資金是流向農業之外,其余國債項目的資金都是流向城市和非農產業。對于其他的金融工具,如股票、公司債而言,更是各種非農產業的主要籌資手段,使得資金流向非農產業。
然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障資金的來源,又主要是農業資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對象是非城鎮戶口的農村人口。因此,農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所交納的資金,也只能是農村人口收入中的一部分。固然,農村養老保險覆蓋人群中包括了大量鄉鎮企業人員和外出打工人員,他們的收入主要來自非農產業。但是,這些人員是原屬于家庭保障范圍的,他們向社會保障的轉移意味著原有家庭保障格局的打破,使得由他們進行家庭保障的另一部分人群也必須納入社會保障,以保障其老年消費。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不可能僅僅面向這些“離土”人員的,還必須包括這些人員所對應的原家庭保障中的人員。這后一部分人群的收入卻主要是農業收入,他們交納的保費,也只能源于農業收入。農村家庭本身就是一個生產單位,農村居民的收入,不僅用于整個生命周期的消費,還必須用于農業生產的投資。就此而言,農業收入與農業資金具有一定程度的等價性,源于農業收入,就是源于農業資金。總的來說,農村社會養老保障資金的來源,仍有相當部分是屬于農業資金的。
因此,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運作的結果,是資金從農業向非農產業的凈流動,其資金來源是農業,其資金使用是非農產業。農村養老保險規模越大,養老保險基金積累的越多,農業資金的流出也就越多。而從長期趨勢來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范圍只會越來越廣,保險基金的規模也只會越來越大,與之相應,農業資金的流出會越來越多。
三、農業資金流出的經濟后果
農業資金的流出會造成以下三個主要后果。
1、農業資金流出的最直接后果,是農業的萎縮。作為一個生產部門,農業需要不斷的將獲得的收入重新進行投資,以維持簡單或擴大的再生產。農業資金對農戶自籌配套資金的依賴性較高,而農戶自籌資金的獲得,主要是農民的可支配收入。因此,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所帶來的農戶可支配收入的減少,會使農戶的生產支出顯著降低。目前,我國農村的金融體系尚不發達,以家庭為單位的農業投資主要是依靠家庭積累,農戶缺乏其他的融資渠道來彌補參加社會保險所交納的資金,這也減少了家庭進行農業投資的規模。
2、農業資金流出的另一個后果,是造成了農村養老保險不足的惡性循環。農業資金的流出,要求在農業生產中用更多的勞動來替代資本,使農業中勞動力的使用量增加。而勞動投入的邊際效益又是逐步遞減的,因此,農業資金的流出,使得勞動帶來的收益越來越低,農業對農村人口的吸引力也就越來越小,農村人口的外流規模也就越來越大。不斷增加的農村外流人口加劇了原有家庭保障的解體,形成了對社會保障的需求。而另一方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帶來了農業資金的流失。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農業萎縮的速度將越來越快。
3、農業資金流出的第三個后果,是降低了我國農業的國際競爭力。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我國農業競爭力的提高提高主要還是依靠農業的新要素投入,農業資金的流出,減少了農民的可支配收入,農民對土地的要素投入也就相應減少,導致農業競爭力的下降。而隨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范圍的擴大,作為資本要素的農業資金的流出也越來越多,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型會因資金的缺乏而難以進行,這就使得我國農業的成本始終偏高,難以在國際市場上進行價格競爭。
四、解決農村養老保險引起的農業資金流失的思路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農業資金流出,既制約著我國農業的發展,也危及農村養老保險的可持續性。但是,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又是勢在必行的,這就需要一個與農村養老保險同步的農業資金補償機制。本文建議采用以下思路進行應對:
1、建立農業資金的回流機制
通過建立資金回流的機制,可以抵消建立養老基金的影響,方案如下:
(1)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投資于農業建設國債
補償農業資金的第一個方法,是把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的資金,再用于農業建設。這可以有兩種方式:直接投資于農業,或者購買用于農業建設的國債。但是,直接投資的方式是不可行的。一方面,農業投資的風險較高,而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對投資的安全性則有嚴格的要求,出于安全性的考慮,直接投資于農業也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按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所允許的社保基金投資方向也不包括對農業的直接投資。因此,購買用于農業建設的國債,也就作為補償農業資金的重要手段。一方面,用于農業建設的國債的資金是流入農業的,另一方面,國債作為一種國家信用,其風險很低,也可以滿足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安全性的要求。
(2)增加財政對農業的投入
單純以購買國債方式來回流農業資金是不夠的。就目前的農村貸款而言,主要是用于短期資金周轉的,而不是用于長期的農業投資。因此,存入信用社、郵政儲蓄系統的農村養老保險,是難以回流到農業的。這就必須由財政出面,來引導農業資金的回流。一方面,可以加大國債資金對農業的投資規模,以抵消農村養老保險所帶來的農業資金流出。另一方面,可以采取農業貸款貼息等方式,來促進農業貸款的增加,以增加農村養老保險存款流回農業的比重。
2、以漸進方式進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建設
鑒于農村養老保險對農業資金的影響,農村養老保險體系的建設也必須是漸進的,以避免對農業造成大的沖擊。一方面,要使農村養老保險結構與我國的社會結構相適應,使其有一定的地區差別;另一方面,推進的速度又不能太快,以保證資金回流的機制能逐步與社會保險體系的建設相適應。我國的農業發展水平是相當不平衡的,農村收入的地區差距也很大。對農村收入高,農業收入比重低的地區而言,農村養老保險所保障的人口,以在非農產業工作的人口為主,社會養老體系建設對農業資金的影響較小。但是,對農村收入低,農業收入比重高的地區而言,農民用于養老保險的資金只能從農業資金中獲得。社會保險范圍的迅速擴大,會使農業資金大量流出。因此,農村養老保險體系的建設,必須承認這種差異,農業收入為主的地區,還要以家庭保障為主,非農收入比較高的地區,方可逐步增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比重。并且,農村養老保險的建設,要與財政對農業的投入相配合,同步推進。
3、加強農村金融體系建設
就城鎮養老保險來看,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第二、三產業內部的融資方式,來自第二、三產業的工薪收入,以養老基金的方式籌集起來,之后仍然以直、間接的方式投向第二、三產業。而農業養老保險,正如上文所論述的,不論作為存款還是購買國債,都是用于非農部門。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農業貸款的高風險與土地生產率的下降。由于農村金融體系的不發達,對長期貸款與農業基礎投入的風險難以準確測算,有限的貸放量往往帶來高風險,這是信用社所難以應對的。農村金融體系的不發達,也造成了農業生產的資金瓶頸,抑制了農業生產規模效益的形成。這些因素,都不利于農業對資金的吸引,不能把農村養老保險建成農業生產的融資來源。因此,加強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設,促進農業收益率的提高,降低農業融資的風險,是將農村養老保險帶來的農業資金分流吸引回農業的重要手段。從長期來看,這是減弱農村養老保險分流農業資金的最終解決途徑。
注釋:
①參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2006年度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網站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3]Gopinath,M.,Kennedy,AgriculturalTradeandProductivityGrowth:AStatelevel,Analysis,AmericanJournalofAgriculturalEconomics,1982,5,pp1213-1218
關鍵詞: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與控制
一、引言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問題是我國保險理論界近幾年來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課題,但是從現有的文獻和論著的研究成果來看,對保險資金運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以及擴大我國投資渠道等方面,而對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從風險管理的視角進行分析研究的還比較少。當前,我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面臨著多方面的壓力,譬如保費收入遞增的壓力、產品創新的壓力、行業競爭的壓力以及適當財務結構的壓力等,這些壓力都迫使保險公司越來越重視資金的運用,期望通過保險資產業務取得良好的投資收益,來緩解這些壓力。但是,我們還應該看到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中,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這些風險不僅包括有一般性資金運用的風險,還包括有基于保險資金自身特殊屬性而產生的區別于其他資金運用的風險。面對這些風險,保險資金的運用如何實現預期的目標,如何分散風險、選擇投資工具、如何進行投資組合、投資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樣的內部和外部風險控制方法就顯得更為重要了。增強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完善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體系,提高資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風險,是目前中國保險業面臨的緊迫任務。
二、保險資金的資產配置
保險資金在直接進入資本市場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資品種間進行資金配置,但在具體配置資產時,保險公司既要充分考慮保險資金的負債性質和期限結構因素、各類投資品種是否符合保險資金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還要考慮監管層對最低償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險資金的資產配置時應特別注意如下方面的問題。
第一,壽險和非壽險資金期限的差異將導致不同的投資選擇。財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由未決賠款準備金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構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壽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由人身險責任準備金構成,期限可以長達20-30年。由于各類保險準備金均為保險公司的負債,因此在將這類資金進行投資時風險控制相當重要,而資金期限結構上的差別將導致財險公司更注重投資品種的流動性,壽險公司更注重投資品種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產生不同的投資選擇。
第二,國內保險市場快速增長產生的新增保費足以解決保險公司流動性需求。從保險公司現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對我國保險市場正處于一個快速增長時期的判斷,每年不斷增長的保費收入將能夠滿足當年保險賠付和給付的資金需求以及營運費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類準備金形式存在的保險資金需要尋找安全的增值空間,以應對保險金未來集中給付的高峰。
第三,保險資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對收益的要求從理論上分析,與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險資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對盈利的要求處于它們兩者之間,在進行資產配置的過程中會綜合考慮銀行存款、企業債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轉債等不同投資品種間的平衡。隨著投連險、分紅險和萬能保險等新型壽險產品銷售份額的不斷增長,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股票市場的規模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廣大投保人和保險人對股票市場運行周期的判斷,保險資金的風險承受能力也將相應提高。
第四,保險資金的盈利模式將呈現多元化趨勢。在投資品種的選擇上,保險資金可介入的品種除了常規的流通A股、可轉債之外,還將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資,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投資品種的不斷豐富,可供保險資金選擇的余地仍將不斷擴大。目前有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的相繼出臺,有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的規定將成為這部法規的核心要點。
三、保險公司對資金運用風險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成立獨立的資產管理公司;二是委托專業機構運作;三是在保險公司內設資金運用部門。不論是采用哪種模式,保險公司都是資金運用的決策者和風險承擔者,也是進行風險防范的第一道防線。為保證資金的運作安全,應有效的安排組織結構、內控制度、管理系統與和風險預警體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確的組織架構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涉及的機構和部門包括董事會、總經理室、風險管理、內部審計、風險監督等諸多機構和部門。這些機構和部門職責分工不一樣,其協調運作是做出科學投資決策的機制保障。如董事會的職責有負責制定資金運用的總體政策,設定投資策略和投資目標,選擇投資模式,決定重大的投資交易,審查投資的組合,審定投資效益評估辦法等,總經理室的職責是根據董事會決定的總體政策,負責研究制定具體的經營規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種投資組合的數量和質量比例、制定風險管理人員守則和職責、風險管理評估辦法等,內部審計的職責是直接向董事會負責,獨立對所有的投資活動進行審計,及時發現并糾正公司內部控制和運營制度存在的問題,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責是分析市場情況和風險要素變化,對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風險的措施,風險監督部門的職責是通過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及時、全面、詳細地了解資金運用單位和部門對董事會的投資策略、目標達成與實施過程,投資人員的從業資格和整體素質以及勝任工作情況等。
2、制定嚴密的內控制度
資金運用的決策、管理、監督和操作程序復雜,環節多,涉及面廣,人員多,風險大。所以有必要沿著控制風險這條主線,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一方面,這些制度必須涵蓋所有的投資領域、投資品種、投資工具及運作的每個環節和崗位;另一方面,使每個人能清楚自己的職責權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確保所有的投資活動都得到有效的監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證公司董事會制定的投資策略和目標順利實現。
3、建立資金運用信息管理系統
信息管理是一種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公司要有發達的信息網絡,對外要與國內外各個資本、債券、貨幣市場連接,讓有關人員隨時了解市場變化情況;對內要與董事、總經理室成員、風險管理、審計、監督、財務、業務部門聯接,在系統中及時錄入各種業務發生情況。這些信息要足以為決策者提供第一手決策依據,為管理者提供及時詳實的分析數據,為監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資料,為投資操作者提供信息平臺,同時真實記錄交易情況,使準確信息在公司各個機構和部門之間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評估考核和風險預警體系
在資金運用的全過程中,有幾組指標評估辦法是保險公司必須關注和建立的,比如風險評估和
監控,資金流動性考核評估、資產負債匹配評估、風險要素評估、資金運用效益評估等。此外,還要健全投資風險預警體系,包括總體及各個投資領域、品種和工具的風險預警,使投資活動都納入風險管控制度框架內,使公司經營審慎和穩健。
四、加強保險資金運行的監管建議
1、為保險資金運用營造好的法制環境
一是修改《保險法》,進一步拓寬資金運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間。二是對業已批準辦理的業務,抓緊補充制定各項規章,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等。三是對保險投資高管人員、具體操作人員規定資格條件;對銀行、證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對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級標準;確定資產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職責和標準。四是在拓展投資模式,開放投資領域,增加投資品種和工具之前,要有較長時間的醞釀期,根據我國國情,借鑒外國經驗,反復討論、論證,必要時還可聽證,聽取多方面意見,制定監管法規規章。
2、對保險資金運用范圍的劃定
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并不意味著不限制范圍,全方位地放開。應該根據國際國內經濟金融運行環境,結合保險業經營風險的特殊性,按照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要求,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逐步放開保險資金運用領域和范圍。可考慮放寬以下限制:一是放寬現有投資品種的比例控制,可考慮進一步放寬購買企業債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資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國家重點基礎建設和實業投資方面有所突破,特別是對水、電、交通、通訊、能源等的投資。三是在適當的時候允許辦理貸款業務。四是放開與金融機構相互持股的限制,進行股權投資。五是適度允許投資金融衍生產品,使保險公司通過套期保值有效規避風險等。放開保險投資渠道要循序漸進,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成熟一點放開一點,避免以往那種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狀況出現。注意防范保險風險,堅決杜絕因投資不當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造成嚴重影響,切實維護被保險人利益。除此之外,對流動性差、風險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質押貸款應予禁止,同時還應禁止對衍生金融產品的投機性投資。
3、按投資比例監管
近年來,隨著社會和公眾對保險的需求加大,我國保險業迅猛發展,保險險種和產品急劇增多。這些產品因其性質、特點、責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樣,具體體現在承擔責任的時間有先有后,規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應地,用各種產品所形成的保費收入進行投資,其投資渠道、方式、期限等也應有所區別。我國保險業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市場機制不健全,營運欠規范,資本市場不成熟,資金運用渠道不暢。借鑒國外的監管經驗與運營慣例,應選擇謹慎經營和監管,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上進行具體的嚴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應對一些投資類別規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對企業債券現行規定不高于20%的投資;投資次級債不超過總資產的8%;直接投資流通股的資金不超過總資產(不含萬能和投連產品)的5%等。將來保險資金投資渠道進一步放開后,對項目投資、質押借款、投資金融衍生產品、境外投資等同樣也要進行比例監管。另一方面,對單項的投資也要有嚴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資一家銀行發行的次級債比例不超過總資產的1%;投資一期次級債的比例不得超過該期發行量的20%;投資單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價格計算不超過保險資金可投資股票的資產的10%;購買同一公司的債券,投資單個項目的比例,以及對個人貸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圍內;資金存放在單家銀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總之通過投資比例限制,可以調整高風險和低風險投資結構,選擇盈利性大、流動性強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資方式進行組合,使投資組合更趨優化。當然,投資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變的,可根據市場變化及需求對公司的運營情況進行調整。
【參考文獻】
[1]史錦華、賈香萍:保險資金入市的效應分析及其風險管理[J].保險世界,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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