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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為,嚴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產執法效能,促進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安全生產經營行為,根據國家安監總局第24號令以及國安監總政法[2010]183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編制如下監督檢查計劃:
以科學發展和安全發展為指導,以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發展與社會和諧為目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安全生產文件精神要求,通過深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建設,規范執法檢查行為,增強執法檢查計劃性、針對性、有效性,增強安全監管權威性,進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隱患,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安全生產水平、保持全鎮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一)執法原則
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強化責任,創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則,對全鎮35家涉危涉爆企業按行業進行分類執法檢查:煙花爆竹企業29家,危險化學品企業2家,非煤礦山2家,工貿企業2家。
(二)檢查頻率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每年4次、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每年4次、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每年2次、非煤礦山企業每年4次、工貿企業每年全面覆蓋1次。
(三)執法重點
(1)安全生產許可證與落實情況
法律法規要求:《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審批。《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條: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應當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核定的產品種類進行生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總局54號令)、《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總局令65號)、《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總局令20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總局令41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總局令55號)等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都有相關規定。
檢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核對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產許可范圍生產經營行為、許可證有效期間、主要負責人培訓合格情況等。
(2)安全生產機構設立情況
法律法規要求:《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按從業人員人數而要求不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總局54號令)第十二條,企業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數總數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職安全員(從業人數總數5%以上),并確定安全生產主管人員。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資料、核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情況
法律法規要求:《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第四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教育、督促執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全生產法》明確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需制度22項規章制度。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規程文件、資料,審查其內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實際操作情況(內容合法合規具體,責任到人到崗);查看企業對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是否涉及到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內容;結合安全日志和作業場所抽查發現員工違反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現象,來確定企業教育和督促員工執行情況。
(4)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情況
法律法規要求:《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1、生產經營單位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2、未經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3、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考核結果等;4、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培訓。5、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質,方可上崗作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2013年8月29日修訂):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于12學時;高危行業的分別為48學時和16學時。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安全培訓不少于24學時,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崗前安全培訓為7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于20學時。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安全培訓制度、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情況,查看教育培訓記錄、檔案,記錄是否真實、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崗從業人員考核合格的資料,查看特種作業人數和相應資質取得情況,查看企業對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審批資料、對從業人員現場抽考本職工作的安全生產知識等。(或要求企業出具期間未新進職工的自查證明)
(5)為從業人員提供防護用品和監督佩戴使用情況
法律法規要求:《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檢查方式、內容:
查看企業為從業人員購買勞動防護用品的憑證、發票、合格證;查看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登記等。(6)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監控評估情況
法律法規要求:《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應急措施。《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其得到執行。第十五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效、可靠運行。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是指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標準辨識確定,生產、儲存、使用或者搬運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安全評價或者安全評估報告確定是否構成重大危險源,查看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查看重大危險源檢測、維護、保養資料和檔案,記錄和簽字情況等。查看應急預案文件、應急預案教育培訓記錄、應急物資、設備情況、應急演練記錄等。
(7)對設施、設備的安全維護、保養、定期檢測情況
法律法規要求:《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應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第三十四條,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等,應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檢測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條,不得使用應淘汰的設備。
檢查方法、內容:查看企業安全設備清單,查看各類設備檢測合格證、安全使用證或安全標志,查看企業安全設備維護、保養、檢測臺帳和記錄。
(8)安全生產責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情況
法律法規要求:《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第三十八條,應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
檢查方式、內容:查閱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審查文件內容是否明確各崗位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層次管理、考核標準等,查看企業內部檢查制度,查看企業內部層次管理情況,查看車間主任、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安全記錄本登記是否如實記錄安全隱患,是否按規定逐步匯報、簽字等。
(9)應急預案制定、演練情況
法律法規要求:《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擬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對重大危險源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并及時修訂完善。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應急預案擬定文件;應急隊伍組成文件;應急預案教育培訓記錄;應急物資、設備情況;應急演練記錄和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等。
(10)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審批情況
法律規定:《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第二十九條,礦山、危險品等建設項目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第三十條,礦山、危險品等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應報有關部門審查。第三十一條,礦山、危險品等建設項目施工投入生產或使用前,應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安監部門應加強對建設單位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是否有新、擴、改建項目,查看“三同時”落實情況,查看建設項目審查、驗收資料、文件等。(或由企業出具該期限內沒有進行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自查證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業的管理情況
法律規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發包、出租給其他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在合同中約定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五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檢查方式、內容:了解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模式、狀況,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協議,查看承包、承租單位相應資質,查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調閱定期安全檢查臺帳、記錄和督促整改情況;了解是否存在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區域作業情況,查看相關協議,查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檢查、協調資料。(或由企業出具無出租、承包的自查證明)
(12)提取與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參加工傷保險、購買安全生產責任險或繳納風險抵押金等情況。
法律法規規定:《安全生產法》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第四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2012年2月14日由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印發):非煤礦山開采企業依據開采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取。各類礦山原礦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5元,地下礦山每噸10元;非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2元,地下礦山每噸4元;小型露天采石場,即年采剝總量50萬噸以下,且最大開采高度不超過50米,產品用于建筑、鋪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場,每噸1元;尾礦庫按入庫尾礦量計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礦庫每噸1元,四等及五等尾礦庫每噸1.5元。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營業收入不超過200萬元的,按照3.5%提取;營業收入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
3%提取;營業收入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檢查方式、內容:查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帳戶、使用登記情況;查看企業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情況,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查看工傷保險購買憑證,對照職工花名冊核定參加工傷保險情況;查看安全生產責任險保單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通報情況
法律法規規定:《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實情況,查閱企業隱患自查自糾自報“三自”系統使用、登記情況,查看企業設立隱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況,查看隱患排查治理記錄,查看向從業人員通報情況。
(14)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法律法規規定:《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重大危險源所在場所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寫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辦法。
檢查方式、內容:企業自查在有危險品的場所、設施、設備上共設置警示標志情況;再現場抽查核實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15)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帶班作業或值班和進出廠登記情況
法律法規規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履行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十條規定》:必須確保礦領導下井帶班。《煙花爆竹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條規定》:必須落實領導值班和職工進出廠登記制度。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領導帶班作業、值班安排計劃,查看負責人帶班、值班記錄,現場作業場所檢查是否有帶班作業人員等。查看職進出廠登記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實情況。
(16)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治情況
法律法規要求:《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用人單位應采取相應的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八條規定》:必須定期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必須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嚴禁不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上崗,必須組織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監護檔案,嚴禁不體檢不建檔等。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專職或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配備、培訓情況;查看企業職業衛生規章制度和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檔案;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職業史資料、職業危害因素接觸史資料和員工職業健康體檢檔案);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等。
(17)廢棄物品處置情況
法律法規規定:《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處置廢棄危險物品,必須執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廢棄危險物品處理制度、處置登記臺帳、處理措施,對企業廢棄危險物品銷毀地點核查核實。結合重點場所抽查查看廢棄危險物品處理情況。
(18)爆破、吊裝、動火作業、臨時用電等危險作業管理情況
法律法規規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其他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動火作業、吊裝、爆破等危險作業制度,結合現場作業場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險作業,核實現場管理情況。
(19)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安全距離情況
法律法規規定:《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品、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檢查方式、內容:要求企業出具對生活區、辦公區危險物品排查情況證明。通過現場場所抽查核實。
(20)中介服務機構出具的安全設施檢測、檢驗、評估、評價的真實性、合法性情況
法律法規規定:《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九條,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檢查方式、內容:查閱企業安全評估報告、防雷檢測報告、安全設備設施檢測、檢驗報告等,結合現場作業場所抽查,核實上述內容和情況,以及評價資質、評價結論情況(一般只對資質、結論、期限等要件形式進行檢查)。
(21)煙火藥、引火線、黑火藥出入庫登記情況
法律法規規定:《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煙火藥、引火線、黑火藥管理制度,以及生產或購買時入庫登記、使用或銷售時出庫登記情況;查看總庫實際庫存與臺帳登記庫存數是否基本一致。
檢查情況:經查,本廠建立了煙火藥、引火線、黑火藥管理制度,并有相關臺帳記錄。
(22)禁用淘汰工藝、設備的情況
法律法規規定:《安全生產發》第三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淘汰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檢查方式、內容:要求企業出具未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通過現場場所抽查發現是否使用存在應當淘汰的工藝、設備。
(23)流向管理情況
法律法規規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六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建立產品流向登記制度,按照《煙花爆竹流向登記通用規范》(AQ4102)和煙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關規定,建立并應用煙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統。批發企業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記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記檔案,并留存3年備查。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產品流向碼設備情況、檢查企業產品流向碼使用、管理情況和登記檔案、抽查成品倉庫所存放成品流向碼使用情況。
(24)疏散通道設置、疏散標志情況
法律法規規定:《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鎖閉、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員工宿舍的出口。
檢查方式、內容:抽查生產車間、中轉間、庫房內劃線確定疏散通道情況;查看企業疏散標志設置情況;現場抽查疏散通道暢通情況(疏散門不能鎖閉、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門口不能有臺階、明溝等)
(25)依法應檢查的其他組織管理情況
組織管理的檢查以書面檢查為主,其他應檢查的情況包括如查看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情況,是否存在與職工簽訂違法免責勞動合同的情況、事故處理和警示教育情況,企業對責任人員內部處理情況;專項隱患排查整改情況等。
(26)依法應對作業場所檢查的其他情況
對作業場所進行抽查,以重點場所、關鍵工藝抽查為主,必要時候進行全面檢查。將檢查情況如
實記錄。安監站現有工作人員數量4人,其中持有執法證人員4人。執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總法定工作日(國家規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執法檢查工作日(對直接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執法檢查活動的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減去其他執法工作日和非執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執法工作日(實施行政許可、開展舉報查處、事故調查處理、參與上級組織的行政執法等執法活動):按我鎮前3年實際統計平均數測算,共計40天。
(2)非執法工作日(值班、學習、培訓、考核、會議、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群工日,參加黨群活動等):按我鎮前3年實際統計平均數測算,共計119天。
(三)執法廠次和執法小組安排:
1.執法廠次:2人一組,每天檢查一家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開展執法行為。
本計劃實施中,如遇特殊情況可進行小調整,當需對執法計劃進行重大調整,應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重新報批和備案。執法計劃進行部分調整和變更的,及時制作有關文件,存檔備查。
(一)實行“誰檢查、誰負責”,檢查人員對監管執法檢查情況負責。
(二)進入生產經營單位的執法檢查人員必須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將檢查內容告知被檢查單位。
(三)檢查人員應當明確檢查線路和或檢查場所,認真做好記錄,并將檢查結果告知被檢查單位,由被檢查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檢查人員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應依法采取現場處理措施,督促被檢查單位立即予以糾正或下達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五)檢查人員對涉及被檢查單位的商業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執法檢查不得妨礙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作出的處理措施必須以促進被檢查單位生產安全為目的。
采取“一看、二聽、三查、四反饋”:一聽企業匯報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二看企業內部安全管理臺賬,三查企業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情況,四反饋檢查結論意見。
為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管理,依法履行交通運輸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規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行為,進一步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部門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按照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和市委和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會議精神和有關要求,結合我市交通運輸系統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依法行政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突出重點、兼顧全面,發現問題、力促整改,標本兼治、防范未然的原則,積極開展交通運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不斷強化安全責任,加強安全管控,規范安全生產,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零死亡”年度目標,促進全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進一步壓實行業監管責任、促進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推動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落實。督促責任單位和部門依法依規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和企業違法行為進行整改和查處,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三、督查對象
按照“三個必須”和“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原則,市交通運輸局督查對象為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局屬各單位,延伸至行業所屬企業。
四、分組安排
市交通運輸局領導班子成員及機關各科室負責人,行業負責人及業務部門(科室)成員略
五、督查內容
(一)對于交通運輸企業重點檢查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及貫徹落實監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情況。
2.安全生產條件保障情況。交通運輸生產經營條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保障情況(安全生產經費提取);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配置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風險辨識、分級和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計劃、方案及隱患排查、治理檔案臺賬。
4.員工教育培訓和管理情況。從業人員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是否建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5.應急準備工作情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建設(修編)以及應急演練情況。
6.車輛動態監控運行情況。運輸企業所屬車輛衛星定位車載終端功能正常,能及時提醒、糾正和處理駕駛員超速和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
7.其他應當檢查的職業健康等安全生產事項。
(二)對于交通運輸監管部門重點檢查
8.工作部署落實情況。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明確安全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并及時報送相關資料、信息、總結。
9.責任制建設情況。按照安全生產“三個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厘清并制定單位、部門和崗位職責;建立健全“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推進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制;建立“三個清單”制度,督促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五落實五到位”情況。
10.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部署“平安交通”“道路運輸平安年”“獨柱墩橋梁運行安全提升”等專項行動,推進安全生產大檢查、“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開展危險貨物運輸班線客運、旅游客運公路生命防護工程交通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隱患整治。
11、安全制度建設落實情況。建立安全生產日常檢查、隱患整改、督查督辦(掛賬)、宣傳教育(七進)、培訓、例會等工作制度并正常開展,是否進行記錄并存檔保存。
12.安全執法檢查開展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對檢查的情況或問題進行跟蹤處理,閉環管理相關資料檔案;加強節日假期、重要時段、惡劣天氣旅客運輸、危險品運輸、客運站場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有組織、有方案、有應急預案、有處置措施。
13.安全風險防范體系建設情況。按照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相關規定加快推行工作進度,對發現風險點和問題隱患進行整改或督辦,建立常規巡查制度。
14.宣傳教育培訓情況。培育一支專業高效的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和創建活動,繼續推進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營造更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
15.其他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情況。
六、督查方法及形式
(一)督查方法
監督檢查按照“企業自查、責任單位(部門)全面檢查、局綜合督查”的三級聯動方式進行,以“雙隨機”抽查方式為主,做到對全行業、全領域的全面覆蓋。在方式上,根據需要采取局機關人員獨立進行、與局屬行業管理部門聯合進行、局屬行業管理部門人員直接進行等;在方法上,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綜合督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查現場與查工作臺帳相結合等。在督查檢查過程中,力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與發現經驗、總結推廣相結合,對安全隱患現場督辦與掛牌督辦相結合,現場情況反饋與綜合發文通報相結合。
(二)督查形式
1.綜合督查
1至3月,以春運、春節期間行業安全生產為重點,開展應對道路客貨運量快速增加、公路通暢安全、交通建設施工復工安全生產和大霧(霾)雨雪冰凍等天氣氣候狀況的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至5月,以“五一”期間行業安全生產為重點,開展應對假日出行小高峰的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提前安排部署汛期行業安全應急工作。
6至9月,以汛期行業安全生產為重點,開展應對汛期、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和局地突發性暴雨大風等天氣氣候狀況的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同時針對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9至10月,以“中秋”期間行業安全生產為重點,開展應對道路旅游運輸和公路通暢安全的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11至12月,以冬季惡劣天氣為重點,開展應對寒潮、霧霾、冰雪等天氣和交通建設施工可能存在“搶工期”的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局領導帶隊,全面督查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全年安全生產綜合督查不少于4次,原則上每季度1次。
2.專項督查
以長途班線客車、旅游包車為檢點的道路客運專項整治;以打擊危險貨物運輸違法違規行為為重點的危險貨物運輸專項整治;交通建設項目落實施工方案等專項整治;城市公交運營安全檢查;安全經費提取和職業健康專項檢查;防汛專項檢查;夏季消防大檢查和冬春火災防控;自治區、市政府安排的安全生產督查檢查等為重點。
由局養管科組織,圍繞工作重點組織針對性督查檢查。全年安全生產專項督查不少于6次,原則上每2個月1次(附件1)。
七、相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依法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落實監管職責。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監督檢查計劃,科學安排進度,細化分解工作任務,不得擅自變更和減少監督檢查項目任務。
(二)嚴格落實執法責任。
建立“誰檢查、誰復查、誰處罰、誰負責”的責任機制。要組織對行業內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全面深入檢查,逐一排查登記造冊,形成詳細臺賬。臺賬要如實記載檢查人員、時間、發現問題和整改意見等,落實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
一、工作目標
通過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實施,加強對工商貿企業、餐飲住宿業檢查,及時督促企業整改安全隱患,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推動工商貿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落實,實現工商貿企業“零事故”、“零死亡”工作目標,促進全鎮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監督檢查人員及分工
從事綜合監管工作的人員有5名(兼職),分別是:劉開遠、邱詠、陳光英、張芝信、李萌萌。
監督檢查人員的具體檢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現場檢查方案中進行明確,分管領導適時參加監督檢查。
三、監督檢查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監督檢查的原則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把工貿行業分為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根據企業規模、危險程度、風險程度、從業人數、管理水平等五大因素。針對不同風險類別、級別企業,實行監督檢查頻次、重點等差異化監管。
(二)監督檢查的重點
1. 工業企業
重點檢查證照是否齊全有效,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企業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執行情況,應急救援器材和防護用品的配備、應急救援預案的完善及演練,節日期間值班值守情況,勞保用品的發放登記情況,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2. 加油站及液化石油氣
重點檢查液化石油氣鋼瓶罐的安全狀況,加強對液化石油氣使用環節的安全監管。
3. 商貿企業
重點開展節假日、大型促銷活動商貿企業的安全監管。
4. 住宿業
重點檢查企業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員工培訓是否經常、服務質量是否達標、安全規定是否落實。
(三) 監督檢查工作日安排
2021年1月
聯尚空心磚廠、宏展管業、熊存躍液化氣經營店
2021年2月
鳳梧超市、文成萬液化氣經營店
2021年3月
楊文杰廢品收購站、胡小蓉廢品收購站
2021年4月
臨山小棧、巴山水休閑莊
2021年5月
大祥茶業、加油站
2021年6月
江明生態園、桂花湖生態園
2021年7月
重慶古御工藝品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聯尚空心磚廠、宏展管業
2021年9月
楊文杰廢品收購站、胡小蓉廢品收購站
2021年10月
臨山小棧、巴山水休閑莊
2021年11月
文成萬液化氣經營店、熊存躍液化氣經營店、加油站
2021年12月
楊文明木器加工廠、覃洪副食店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做好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根據《安全生產法》《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4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和《撫順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執行年度監管執法計劃中落實安全生產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撫安監政法〔2016〕13號)和撫順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要求,結合我市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撫順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
1.非煤礦山企業監管覆蓋率達100%,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覆蓋率達100%,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監管覆蓋率達100%、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監管覆蓋率(由市局、縣區局和鄉鎮街道共同完成監管)達100%,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行業規模以上企業監管覆蓋率達100%;
2.隱患整改率達95%以上;
3.事故調查結案率達100%。
4.“雙隨機”抽查事項達到監管執法事項的100%;
(二)主要任務
根據省應急管理廳、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采取特殊時段監督檢查、季節性監督檢查、專項檢查、專項整治、隨機抽查,對查出問題和違法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理。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中央、省、市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經營(批發)、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行業企業進行直接監管。嚴格實施源頭管控,深入推進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以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為重點,突出抓好非煤礦山、金屬冶煉、涉爆粉塵等行業重點專項整治工作。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非法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隊伍建設,緊緊抓住應急管理的基本盤、基本面,全力推動安全生產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躍升和現代化進程。
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總法定工作日、監督檢查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
(一)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
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編制規定(室秘發〔2019〕52號)中相關科室負有的安全監管執法職責,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科室人員: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3人、行政審批科2人、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2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4人、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5人、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3人、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辦公室2人、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3人,煤礦安全監督科5人,共計29人。
因煤礦安全監督檢查特殊要求,其計劃單獨制定與實施,故煤礦安全監督科5人不在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監管執法科室人員統計范圍之內。市應急管理局去除因病休息1人,實際在崗行使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科室人員23人,占在冊負有的安全監管執法職責科室(煤礦安全監督科5人除外)24人的95.83%,符合相關規定。
(二)總法定工作日
根據編制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所考慮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的數量和能力有關規定,總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實際行政執法人員總數=250×23=5750個工作日(詳見附件1)。
(三)其他執法工作日
其他執法工作日合計2688個工作日(詳見附件3)。
(四)非執法工作日
非執法工作日2622個(詳見附件4)。
(五)監督檢查工作日
監督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5750-2688-2622=440個(詳見附件2)。
三、監督檢查工作安排
(一)重點檢查工作安排
1.重點檢查單位范圍、數量、名稱、行業領域(見附件5-10);
2.對有關重點檢查單位開展計劃檢查,計劃需用306個工作日(見附件2);
3.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占比: 69.55 %;
4.時間安排:全年。
(二)一般檢查工作安排
1.一般檢查單位范圍、數量、行業領域(見附件5-11);
2. 對一般檢查單位開展計劃檢查,計劃需用134個工作日(見附件2);
3.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占比:30.45 %。
4.時間安排:全年。
四、監督檢點
(一)做好各類企業日常監督檢查
按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4號)第八條的規定,對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具備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監督檢查,嚴格依法依規,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
(二)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做好監督檢查
1.開展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及金屬冶煉、涉爆粉塵等高危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2.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風險排查與管控、隱患排查與治理、督查和“回頭看”活動,排大安全生產隱患、跟蹤監控危險源、建立管理清單督促整改落實;
3.針對相關行業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采取暗訪抽查、隨機抽查、專項執法等方式進行檢查,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
4.參與國家、省、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
5.強化對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從業行為的監管,對安全評價機構、安全培訓機構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情況,遵紀守法情況及持續改進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三)監督檢查各縣(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備案及演練等。
(四)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包括舉報生產安全事故案件的查處),落實事故掛牌督辦和事故后評估。
(五)調查核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對違法行為予以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經市政府批準的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必須按時完成。分管局長要督促各科室本著突出重點、統籌兼顧、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則,在此基礎上科學合理地細化制定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嚴格按批準后的監督檢查方案實施,保證監督檢查計劃的順利完成。因監督檢查的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單位及檢查內容變更或生產經營單位增減幅度超過原計劃的20%以上等因素,應當及時組織對本計劃調整,并經局討論通過后,重新履行報批和備案程序。
(二)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在權責范圍內實施監督檢查計劃。監督檢查,應依法依規,做到主體合法、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證據充分,并主動接受監督。
(三)要采取計劃檢查、“隨機”抽查、“回頭看”復查等多種檢查方式執行監督檢查計劃。檢查時,既要做到按計劃內容進行,又要按“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開展監督檢查,從執法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人員和專家名錄庫中隨機抽取專家,對生產經營單位隨機進行檢查,并按要求做好相關監督檢查公開工作。檢查中,認真做好監督檢查記錄,對查出的問題,督處整改,送達相關執法文書。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落實好“回頭看”形成閉環監管。要將檢查情況按要求及時錄入安全生產綜合統計信息直報系統,并將定期形成階段性監督檢查情況總結和必要的執法記錄和音像資料,經分管局長審核后存檔備查。
加強信息化監管執法,運用“互聯網+執法”模式,進一步完善優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方式,推動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水平不斷提高。
(四)統籌安排監管執法力量,發揮整體合力作用。考慮我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數量及分布實際情況,實施監管執法力量統籌安排。根據檢查需要,充分利用局執法人員名錄庫人員資源,合理調配執法力量,滿足監督檢查需要。局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要對各科監督計劃執行情況和執法人員需求進行調度。科室間要密切聯系,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環節的溝通與協調,做到信息共享。
(五)嚴肅監督考核,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要加強安全生產執法相關業務學習,盡快提高自身的執法能力和水平,促進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將監督檢查計劃完成情況列入對各科室的績效考核內容,推動監督檢查計劃的有效施行。
(六)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要牢固樹立服務意識。監督檢查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既要嚴格執法,又要服務,及時宣講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要求,指導、監督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和保證政府部門監管責任落實到位,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營造規范有序、風清氣正的營商環境,助力撫順經濟社會發展。
附件:
1.2021年度市應急局執法工作日計劃總表
2.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日匯總表
3.2021年度安全生產其他執法工作日匯總表
4.2021年度非執法工作日匯總表
5.2021年度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監督檢查計劃
6.2021年度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監督檢查計劃
7.2021年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監督檢查計劃
8.2021年度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監督檢查計劃
9.2021年度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監督檢查計劃
10.2021年度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監督檢查計劃
附件1
2021年度市應急局執法工作日計劃總表
項目內容
總法定工作日
其中:
監督檢查工作日
其他執法工作日
非執法工作日
工作日
5750
440
2688
2622
附件2
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日匯總表
序號
科室名稱
工作日
重點檢查
一般檢查
小計
1
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
9
——
9
2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30
42
72
3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124
36
160
4
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68
44
112
5
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
66
12
78
6
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9
——
9
合計
306
134
440
附件3
2021年度安全生產其他執法工作日匯總表
序號
工作內容
科室名稱
工作日
小計
1
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160
305
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45
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辦公室
100
2
實施行政許可
行政審批科
140
360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100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60
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60
3
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20
260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10
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30
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
200
4
調查核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
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
60
60
5
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20
170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60
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90
6
辦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登記、備案
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
30
140
行政審批科
110
7
開展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
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
78
189
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111
8
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
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
141
693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20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42
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80
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
50
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辦公室
120
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240
9
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
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
45
133
行政審批科
10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10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8
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30
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
30
10
完成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安排的執法工作任務
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
21
378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46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140
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83
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
50
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辦公室
20
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18
合計工作日
2688
附件4
2021年度安全生產非執法工作日匯總表
序號
工作內容
科室名稱
工作日
小計
1
機關值班
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
20
381
行政審批科
50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32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84
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80
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
45
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辦公室
50
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20
2
學習、培訓、考核、會議
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
255
896
行政審批科
27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60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64
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80
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
100
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辦公室
110
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200
3
檢查指導下級安全監管部門工作
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
21
324
行政審批科
78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34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64
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90
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37
4
參加黨群活動
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
60
431
行政審批科
30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30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64
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90
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
72
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辦公室
40
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45
5
病假、事假
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
30
218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16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42
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50
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
20
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辦公室
30
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30
6
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
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
40
372
行政審批科
55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40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42
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80
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
45
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辦公室
30
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40
合計工作日
2622
附件5
2021年度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重點檢查單位范圍
名稱
行業領域
檢查次數
時間安排
工作日
其他應當納入重點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
1.隨機抽取1家非煤礦山企業
非煤礦山
1
二季度
3
2.隨機抽取1家危化企業
危險化學品
1
三季度
3
3.隨機抽取1家制造業企業
制造業
1
三季度
3
合計工作日
9
附件6
2021年度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1.重點檢查安排
重點檢查單位范圍
名稱
行業領域
檢查次數
時間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生產經營單位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采場或者排土場邊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礦山,建設在大型工礦生產經營單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鐵路和公路、水產基地和大型居民區等重要生產生活設施上游的尾礦庫,高壓高含硫石油天然氣開采生產經營單位
①撫順紅透山礦業有限公司
非煤礦山
4
一季度
2
二季度
2
三季度
4
四季度
2
②撫順萊河礦業有限公司
非煤礦山
4
一季度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2
四季度
2
2.其他應當納入重點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
①撫順市源豐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
尾礦庫
1
二季度
2
②遼寧省第十地質大隊
地質勘探
1
二季度
2
③遼寧省有色地質局
一〇一隊
地質勘探
1
二季度
2
④撫順罕王傲牛小廟溝尾礦庫
尾礦庫
1
三季度
4
合計工作日
30
2.一般檢查安排
一般檢查單位范圍
監督檢查
單位數量
行業領域
時間安排
工作日
對下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抽查所涉及的生產經營單位
3
①清原縣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二季度
8
2
②新賓縣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二季度
6
4
③撫順縣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三季度
10
2
④東洲區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三季度
6
2
⑤新撫區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三季度
6
2
⑥順城區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四季度
6
合計工作日
42
附件7
2021年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1.重點檢查安排
重點檢查單位范圍
名稱
行業領域
檢查次數
時間安排
工作日
(一)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生產經營單位
1.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單位
①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撫順石化分公司
危險化學品
6
一季度
4
二季度
8
三季度
4
四季度
8
②撫順礦業集團頁巖煉油廠
危險化學品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③撫順北天集團化工公司
危險化學品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④撫順遠東頁巖煉化有限公司
危險化學品
3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四季度
4
⑤撫順礦業集團頁巖煉油勝利實驗廠
危險化學品
2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二)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生產經營單位
2.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
⑥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撫順銷售分公司
危化經營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⑦撫順礦業集團氮氣分廠
危化經營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⑧撫順市能港順泰多經有限公司
危化經營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⑨抽查市局直管加油站
危化經營
8
一季度
16
四季度
16
(三)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生產經營單位
3.煙花爆竹生產、批發單位
⑩撫順凱隆煙花爆竹有限公司
煙花爆竹
2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合計工作日
124
2.一般檢查安排
一般檢查單位范圍
監督檢查
單位數量
行業領域
時間安排
工作日
對下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抽查所涉及的生產經營單位
1
①清原縣安監局負責監督
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2家)
一季度
4
1
②新賓縣安監局負責監督
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2家)
一季度
4
2
③東洲區安監局負責監督
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4家)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1
④望花區安監局負責監督
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2家)
二季度
4
1
⑤沈撫新城安監局負責監督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2家)
二季度
4
1
⑥順城區安監局負責監督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2家)
一季度
4
1
⑦撫順縣安監局負責監督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2家)
二季度
4
1
⑧新撫區安監局負責監督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2家)
二季度
4
合計工作日
36
附件8
2021年度制造業安全監督管理科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1.重點檢查安排
重點檢查單位范圍
名稱
行業領域
檢查次數
時間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產風險或者職業病危害風險等級較高的生產經營單位
金屬冶煉生產經營單位
①撫順新鋼鐵有限責任公司
冶金
3
一季度
4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②撫順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涉爆粉塵生產經營單位
遼寧天湖啤酒有限責任公司
輕工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2.近三年發生過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群發性職業病危害事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撫順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3.其他應當納入重點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
①撫順鋁業有限公司
建材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②撫順炭素有限責任公司
建材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③撫順大伙房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建材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④中國石油天然氣第八建設有限公司
機械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合計工作日
68
2.一般檢查安排
一般檢查單位范圍
監督檢查
單位數量
行業領域
時間安排
工作日
1.本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的重點檢查單位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
5
機械
三季度
4
四季度
4
2.對下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抽查所涉及的生產經營單位
2
①清原縣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三、四季度
5
2
②新賓縣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三、四季度
5
1
③撫順縣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三季度
4
1
④新撫區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一季度
4
1
⑤順城區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二季度
4
1
⑥東洲區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二季度
4
1
⑦望花區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一季度
4
3.其他應當納入一般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
1
煙草
二季度
3
四季度
3
合計工作日
44
附件9
2021年度執法科(調查和評估統計科)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1.重點檢查安排
重點檢查單位范圍
名稱
行業
領域
檢查
次數
時間
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生產經營單位
金屬冶煉生產經營單位
①撫順新鋼鐵有限責任公司
冶金
3
一季度
3
二季度
3
四季度
3
②撫順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一季度
3
三季度
3
涉爆粉塵生產經營單位
遼寧天湖啤酒有限責任公司
輕工
2
一季度
3
三季度
3
2.上年發生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事故后評估)
①中水六局華浙開原管業有限公司
建筑
1
二季度
15
②撫順鋼鐵公司
冶金
1
二季度
15
③撫順坤儀運輸有限公司
運輸
1
二季度
15
合計工作日
66
2.一般檢查安排
一般檢查單位范圍
監督檢查單位數量
行業領域
時間安排
工作日
對下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抽查所涉及的生產經營單位
1
①順城區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涉爆粉塵生產經營單位)
二季度
3
1
②撫順縣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涉爆粉塵生產經營單位)
二季度
3
2
③新賓縣應急局負責監督檢查的單位
(涉爆粉塵生產經營單位)
二季度
6
合計工作日
12
附件10
2021年度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重點檢查安排
重點檢查單位范圍
名稱
行業領域
檢查次數
時間安排
工作日
其他應當納入重點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
1.撫順市新撫區成龍職業培訓學校
培訓機構
1
二季度
3
2.撫順礦業集團技師學院安全技術培訓中心
培訓機構
1
三季度
3
3.撫順礦業集團技師學院安全技術培訓中心
培訓機構
1
四季度
3
合計工作日
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近期與長遠、治標與治本、預防與查處相結合,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各項專項整治活動,全面壓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減少傷亡,確保不發生死亡事故。
二、監督檢查對象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水上道路施工企業。
三、監督檢查任務
1、綜合性檢查:全年組織4次;
2、局領導班子帶隊督查:全年組織2次;
3、邀請第三方專家檢查:全年1-2次;
4、專項檢查:根據時節和上級部署及本系統實際情況開展。
四、監督檢查主要內容
安全監管責任人員對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具備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監督檢查,重點監督檢查下列事項:
1、“一崗雙責、黨政同責”、“一票否決”制度落實情況;
2、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4、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5、從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
6、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7、對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8、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9、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10、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11、組織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情況;
12、制定、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13、按照規定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的情況;
14、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五、監督檢查要求
(一)規范檢查文書。在對各單位檢查督查時使用的現場檢查督查記錄、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整改復查意見書等統一使用規定的文書,做到手續完備。
一、指導思想
2016年,全市交通運輸系統要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為主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積極開展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強化安全管控,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進一步完善督查檢查制度,改進督查檢查方式,加強督查檢查力度,提高督查檢查成效,維護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目標任務
通過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督查檢查計劃,切實落實行業管理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以道路客貨運輸、道路水路危險貨物運輸、城市公交、出租、客貨站場、渡口、港口碼頭、航道航標、公路安保、交通在建工程等重點單位、部位、人員密集場所及重點時節安全督查檢查為主要內容,突出專項整治和“打非治違”行動,全面有序開展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工作,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有效遏制較大安全生產事故,減少一般安全生產事故。
三、督查檢查內容
(一)春運安全監管。春運及春節期間(元月至3月),由局領導或局屬各行業管理部門負責人帶隊,局機關相關科室和局屬行業管理部門參與,重點督查檢查客運企業(場站)、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城市公交、出租、渡口碼頭等經營場所和部位春運組織保障、安全制度落實、現場安全管理以及行業管理部門春運組織協調和安全監管落實等情況。
(二)“兩會”期間及菜花節、清明節安全監管(3月至4月)。針對“兩會”、菜花節、清明節期間重要安保任務和返鄉人流高峰特點,局屬各行業管理部門要會同公安部門重點督查檢查道路客運車輛經營行為,嚴厲打擊超速、超載、超員、酒后駕駛、無證駕駛、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交通道路安全暢通、返鄉人員平安往返。同時,要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管,重點查處違法渡運、小農船非法載客等行為。
(三)“五一”節安全監管(5月)。“五一”節前及期間群眾出行和旅游活動增多,人流、物流、車流劇增,局屬各行業管理部門要與公安部門加強聯動,形成合力,強化交通運輸領域的安全監督檢查,嚴厲查處無證駕駛、超員、超速、超載、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和農用車船載客等交通違法行為,加大各類交通工具技術性能和狀態的檢查力度,杜絕乘客非法攜帶危爆物品乘車,確保“五一”期間各類集散地安全。
(四)“安全生產月”活動檢查(6月)。各單位、各部門要有計劃地開展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依法治安宣講、咨詢、警示教育、應急演練、安全文化建設等活動,運輸管理部門要重點督查檢查營運大客車司機“五不兩確保”安全宣誓、佩戴崗位安全卡等活動情況,其它行業管理部門、機構要重點督查檢查各自領域的“打非治違”、“安康杯”競賽、“青年崗在行動”、“道路交通安全年”等活動開展情況,確保“安全生產月”活動有聲有色。
(五)夏季安全生產大檢查(6月至8月)。市局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制發“夏季安全生產大檢查”行動方案,局屬各行業管理部門要按照文件精神和各自職責,結合防汛防臺工作部署,切實開展本領域的安全生產督查檢查行動,做好夏季高溫危化品運輸安全重點防范。同時局成立督查小組,局班子成員分別帶隊,局機關有關科室工作人員參與,采取現場檢查、座談走訪、聽取匯報等方式對夏季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六)“中秋”、“國慶”節等重要時節安全監管(8月至10月)。運管處要主動聯合公安部門切實加強長途客運班車的摸底排查和源頭安檢工作,督促長途客運企業嚴格實行“點對點”運輸,加強旅游包車安全監管,發現問題及時查處。督促客運企業新學期開學前聯合公安、教育等部門加強路況勘查,保障兼顧學生接送車輛行駛安全。局屬各行業管理部門要針對“中秋”、“國慶”節客流、人流、車流高峰時期,在節前開展本領域的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加強節日期間應急值守,保持信息暢通,督查檢查或值班中發現問題要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和上報,確保“兩節”期間交通運輸行業平安有序。
(七)冬季安全生產監管(11月至2017年元月)。局屬行業管理部門要與公安、郵政等部門通力合作,全面排查治理危爆安全隱患,加強危爆物品運輸、存儲、使用等各環節安全檢查和管理,嚴防發生重大涉爆涉危事故;要加強元旦前后安全督查檢查力度,根據冬季特點重點檢查公路客運、城市客運、危化品運輸車船、渡口渡運、農雜船、水體污染、港口碼頭、危險貨物倉儲、裝卸、輸送管道、航道養護、航標設施、工程建設等督查檢查,確保道路、水域、工地等平安。
(八)日常安全檢查。
1、安全例會督查。由市局牽頭,安監科具體組織各相關科室、各單位分管安全領導和安全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學習相關文件資料,總結交流月度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開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訓,督查檢查各單位、各部門安全生產監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指導、部署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2、專項整治檢查。根據省、市統一部署,局屬行業管理部門有計劃開展公路水路各項安全專項整治以及交通建設工程領域等安全專項督查檢查工作,不定期進行“四不兩直”明查暗訪,不斷強化監管責任,邊查邊改,多措并舉,確保圓滿完成各項專項整治工作任務。
3、“平安交通”示范創建檢查。根據省、市要求,局屬行業管理部門要認真落實“平安交通”示范創建工作任務,經常性開展各自領域的示范創建活動督查檢查和指導工作,努力解決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為構建我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現代交通運輸業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檢查責任。要把每月開展一次的企業自查、行業檢查和局領導分組督查與制定的全年督查檢查計劃緊密結合起來。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產現場監督檢查職權,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責任,根據各自實際分別制定年度安全督查檢查計劃,建立“誰主管、誰檢查、誰負責”的責任機制,做到職責清晰,責任明確,檢查有序,成效明顯。
(二)嚴格遵守檢查紀律。各級安全監管人員要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定,嚴格依法開展安全督查檢查工作,并自覺接受檢查對象監督,杜絕循私枉法、失職瀆職行為,確保安全督查檢查工作公平、公開、公正、合法、高效。
以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系列講話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近期與長遠、治標與治本、預防與查處相結合,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各項專項整治活動,確保全年安全生產工作達到持續穩定發展的目標要求。
二、監管執法對象
(一)重點生產經營單位。
(二)規模企業
(三)其他一般生產經營單位
三、監管執法任務
(一)重點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對4家經營單位不少于每家1次的安全檢查或復查,其中鎮主要負責人每季度檢查不少于3次,鎮分管領導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
(二)規模企業:規模企業每家每月安全檢查不少于1次,其中鎮主要負責人每季度檢查不少于3次,鎮分管領導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
(三)一般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對10家經營單位不少于1次的安全檢查或復查,其中鎮分管領導每季度檢查不少于3次。根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各村居及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相關主管部門要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四、監管執法主要內容
安全監管執法責任人員對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具備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監督檢查,重點監督檢查下列事項:
(一)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情況;
(二)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三)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四)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五)從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
(六)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七)對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八)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九)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十)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十一)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情況;
(十二)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十三)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十四)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五、監管執法要求
(一)規范檢查執法文書。鎮相關監管部門在對各生產經營單位檢查時使用的現場檢查記錄、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整改復查意見書、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等統一使用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執法文書。
【摘要】: 各市安監局、省重點監管企業: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晉政發〔2010〕11號)文件要求及全年工作安排,今年全省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將從2010年9月開始進入省級督 各市安監局、省重點監管企業: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晉政發〔2010〕11號)文件要求及全年工作安排,今年全省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將從2010年9月開始進入省級督查檢查階段。現將督查的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重點內容 督查檢查的重點:2009年專項整治中確定為一類企業的關閉落實情況和 二類企業的隱患整改情況,特別是列為重大隱患的整改情況;2009年未進行專項整治企業的整治情況。 (一)對政府的檢查內容。 1、市、縣政府按照省政府(晉政發〔2010〕11號)文件要求,繼續深入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排部署情況及工作進展情況。 2、對三類企業實施分類整治的情況。一類企業是否徹底關閉取締;二類企業是否停產整頓,對整改無望的予以關閉。通過整頓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嚴把驗收關,經有關部門驗收和分管領導簽字后,方可恢復生產;三類企業要加強日常安全監管,保證安全生產。對三類企業是否落實了監管責任,做到監管部門、分管領導和監管人員三落實。 3、組織市、縣級政府檢查的情況。在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整的基礎上,各市、縣人民政府是否在去年專項整治的基礎上組織對本行政區內一類、二類、三類化工企業繼續組織了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是否責成企業限期整改或依法給予處罰。對違法生產、違法建設項目和事故單位是否進行了嚴格查處。 4、2008年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和去年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中被列為重大安全隱患企業的整改銷號情況。 (二)對企業檢查內容。 1、屬于一類企業的,是否關閉到位,關死關實,是否有死灰復燃現象,并已辦理安全許可證注銷手續。屬于二類企業的,是否真停真整。整改達標的是否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了復產復工驗收,并保持了安全生產條件。屬于三類企業的,是否對09年專項整治中提出的隱患問題,進行了全面整改。切實加強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督,保證安全生產。 2、是否存在違法生產的行為,如:隱患逾期未整改;事故未經查處;違法采購、銷售危險化學品;違法運輸危險化學品;許可證或試生產備案超期繼續生產經營;拒絕執法檢查等。 3、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有違法違規項目的是否予以了處罰。 4、是否成立由主要負責人領導的深化專項整治工作機構,制定深化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深入開展隱患自查自整。將隱患治理作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管理,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山西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晉政發〔2008〕30號)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5、深化專項整治以來排查的隱患及整改情況。是否撥出專項資金用于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進行監控和整改,一般隱患要做到立即整改,較大及重大隱患的整改做到五落實,限期完成整改。 6、每年定期向當地安監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對重大事故隱患,一經發現,必須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上報。 7、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設施)安全自動化控制和聯鎖改造是否實施情況。 8、重點監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監管三落實及現場執法檢查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 9、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情況。 10、企業目前有無發現新的重大安全隱患及整改落實情況。 三、檢查要求 省級督查檢查組對各市要抽查一半以上的縣,重點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成品油庫。每個縣的一類企業抽查率不低于30%、二類企業抽查率不低于20%、三類企業抽查率不低于10%。通過企業抽查檢查,要對各市縣級政府和企業的檢查情況進行綜合排隊打分。檢查結束后,各組要形成書面檢查報告,向當地政府進行反饋,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專項整治不認真的單位提請政府督辦或限期整改。 四、督查機構 督查檢查組由省安監局業務處室人員和專家組成。督查具體安排和時間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市、縣要根據省專項整治領導組的總體部署,成立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制定深化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配齊工作人員,建立專項整治責任制,做好專項整治的安排部署工作。要通過召開會議、公告、媒體宣傳等形式,廣泛宣傳今年專項整治的意義、措施、步驟和要求。 2、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整中,要按照國家及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省政府晉政發〔2008〕35號文件的要求,結合各單位的實際制訂具體的自查自整方案,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全面組織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采取針對性整改措施。整改情況要在本單位以板報、企業內部報紙等形式進行公示,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駐晉中央及省屬企業要成立專項整治領導組,組織對所屬企業和單位開展自查自整工作。 3、各市、縣要組織力量對各類企業進行排查。在去年化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基礎上,重新確定三類企業名單。在7月31日前,各市局向省安監局上報《化工專項整治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1)(同時報電子版),要加蓋市安監局公章和分管領導簽字。 4、要認真組織對各類企業的檢查。其中,縣級檢查比例為:一類企業100%,二類企業70%以上,三類企業50%以上;市級檢查比例為:一類企業70%,二類企業50%以上,三類企業30%以上。并于8月15日前,將本地市級檢查完成情況上報省局監管三處,并填報《全省化工專項整治市級匯總表》(附件2)(同時報電子版)。 5、省安監局在對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查檢查中,要按照規定的抽查比例,分別組織對政府和重點企業組織督查。對危險性較小、規模較小的生產經營企業,可以委托市、縣進行督查。對政府和企業進行檢查時,檢查組要分別填寫《省化工專項整治對政府督查檢查情況表》(附件3)和《省化工專項整治對企業檢查情況表》(附件4),并制作電子版。 6、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按照監管權限,由相關安監部門下達執法文書,并按照規定程序予以處罰。 7、督查中,各檢查組要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政準則,不得向企業吃拿卡要,提出與檢查無關的要求。 8、從7月底開始至12月底,各市安監局在每月25日前要向省安監局監管三處報送當月化工企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的書面材料及其電子版。 聯系人:王珂 聯系電話0351-6819779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全省化工專項整治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2:《全省化工專項整治市級檢查匯總表》附件3、《省化工專項整治對政府督查檢查情況表》 附件4、《省化工專項整治對企業檢查情況表》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全省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對生產經營單位實施安全生產現場檢查行為。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安全生產許可現場審查等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第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本地安全生產情況制定年度現場檢查計劃,明確現場檢查的重點行業和重點單位。在專項檢查中要制定檢查方案,明確檢查時間、內容和具體要求以及檢查人員。在具體實施檢查中還需要明確檢點和范圍。對群眾舉報要及時進行查處。
第五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在實施現場檢查時,應隨身攜帶安全生產檢查文書,主動出示有效的行政執法證件,表明身份,說明檢查的法律依據,檢查的目的和內容,并對被檢查單位明確指出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和配合檢查的要求。
對涉及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應當為其保密。
第六條涉及生產經營單位技術性內容的安全檢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聘請相關專家進行現場檢查,并依據專家的書面建議,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作出處理決定。
第七條對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情況;
(二)生產經營場所和設施、設備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安全生產要求情況;
(三)建立、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情況;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情況;
(四)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情況;
(五)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
(六)組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情況;
(七)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以及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帶、使用情況;
(八)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九)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取得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或安全生產合格證書情況;
(十)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特種作業人員依法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情況;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八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在現場檢查中,應當詳細記錄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因素,填寫現場檢查記錄,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分別簽字,存檔備查。
第九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在現場檢查時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采取現場處理措施并書面通知:
(一)能夠立即排除的,應當責令立即排除;
(二)存在較大事故隱患危及安全生產的,發出整改指令書,責令限期整改;
(三)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并責令暫時停產停業、停止建設、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隱患。隱患排除后,生產經營單位須將整改情況報作出整改指令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責令暫時停產停業、停止建設、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被責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進行隱患排除治理的,應當在規定限期內完成。因不可抗力無法在規定限期內完成的,應當在進行整改或者治理的同時,于限期屆滿前10日內提出書面延期申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書面答復是否準予延期。
生產經營單位提出復查申請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屆滿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自收到申請或者限期屆滿之日起10日內進行復查,填寫復查意見書,由被復查單位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簽名后存檔。逾期未整改、未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違法事實清楚、情節簡單,而且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律依據,對個人處以五十元以下罰款、對生產經營單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并當場交付當事人。事后應當及時報告,最遲在5日內報所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除依照簡易程序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并按規定辦理立案審批。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進行現場檢查中,對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依法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并形成記錄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