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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軟件行業的發展
計算機產業的發展起步于20世紀50年代,是整個信息產業中發展最為迅捷和最具有直接影響力的部門之一。它是伴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而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是電子技術最直接的應用和最集中的代表。
在其發展的初期,因為技術的局限和功能的單一,它只能在科技領域內應用,而在生產領域和管理領域的應用非常有限,這時的計算機產業還沒有完全形成,尚未從其他產業中獨立出來。隨著集成電路等核心技術產業的發展,功能愈發強大而完善的計算機相繼面世,其性能越來越先進,使用也越來越方便,形成了獨立的產業鏈條。不僅如此,通過網絡化的應用,計算機成為各種行業的基礎設備,應用于不同行業的各種系統,并在20世紀90年代以后逐步進入網絡時代,構成互聯網經濟的基礎與核心。
而在這龐大的計算機產業中,計算機軟件又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位置,成為整個計算機行業的“領舞者”。如果說離開計算機產業的信息社會和資訊經濟只是徒具空殼的話,那么,離開軟件的計算機產業更是毫無用武之地。只要我們稍微關注一下計算機在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實際應用,就不難發現,軟件業才是今天資訊產業乃至整個信息社會的靈魂中樞。有人形象地比喻說:對電子信息產業這個巨人來說,集成電路是他的心臟,新型元器件是他的五臟六腑,通信、計算機是他的手、足,而軟件則是腦和靈魂。作為電子信息產業核心和關鍵的軟件產業,是關系到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性產業。
據統計,1996年全球信息產業的銷售額就已達到1萬億美元,超過了汽車和鋼鐵工業,成為全球最大的產業部門;而軟件業作為全球信息產業中成長最快、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已經成為各個國家和地區發展經濟的重點。目前計算機產業價格體系中硬、軟件的比例已從50年代的8:2和70年代的5:5變為90年代的2:8,到2002年這一比例已經達到0.5:9.5。
可以說,軟件產業已成為知識經濟時代具有重要意義的戰略性產業,它正在發展成為國家經濟的新的增長點,在新世紀,誰擁有強大的軟件產業,誰就占領了世界經濟發展的制高點。從1990年以來,美國的軟件業以每年12.5%的速度增長,成為世界上最大的軟件生產國和出口國,1999年軟件產業(廣義)總收入達到2284.7億美元。而同期,美國也一直是全球高新技術發展的領頭羊和世界經濟的重要引擎。
進入21世紀,信息產業經濟的發展愈加蓬勃而興盛,計算機技術的觸角已經深入社會的每一個角落,計算機軟件的應用日益普遍。與此同時,有關計算機軟件的法律問題,也愈發與人們的生活相聯系,與軟件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逐漸成為知識產權研究的一個重點課題。
(二)對軟件概念的理解
《不列顛百科全書》對計算機程序(computerprogram)的定義是:為用計算機求解問題的詳細的計劃或步驟,是求解這種問題必須的一種清晰的、有次序的計算機指令。對軟件(software)的定義是:告訴計算機做什么事的指令集合。并指出:軟件是由與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相聯系的整套程序、過程和例行程序組成的。
《中國大百科全書》則規定:計算機軟件(computersoftware)是計算機系統中的程序和有關文件。軟件是用戶與硬件之間的接口界面。。使用計算機就必須針對待解決的問題擬定算法,用計算機能識別的語言對有關的數據和算法進行描述,即必須編程序和有軟件。用戶主要是通過軟件與計算機進行交往。軟件是計算機系統中的指揮者,它規定計算機系統的工作,包括各項計算機內部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流程,以及各項任務之間的調度和協調。
《歐共體計算機程序保護指令》第1條第1款規定,計算機程序是《伯爾尼公約》中所指的文學作品。計算機程序除了包括程序本身以外,還包括開發程序過程中的設計資料。歐洲專利局把計算機程序定義為:算法、流程或一系列可記錄在磁帶、磁盤或其他可讀機器記錄介質上的編碼指令,而且可以是數據信息。
我國2001年12月20日公布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2條指出,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第3條指出,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由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動轉換程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指令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同一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為同一作品。文檔,是指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等,入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而總結研究知識產權的學者對軟件的理解,大致可以概括其定義如下:計算機軟件是將借據問題的方法抽象出問題求解的數學模型或者邏輯模型,再把這些模型轉化為求解模型,然后再根據求解模型編制程序,并經過多次的調試程序和通過運行去執行特定的操作和數據處理,最后得到求解的結果。
從技術角度來看,程序和軟件是有差別的。但是在終端用戶而言,這種差別并不明顯,或者說對其并沒有什么實質的影響,所以,在下述行文中,除了介紹概念的時候,筆者并沒有嚴格區分程序與軟件的不同。歸納起來,或許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待計算機軟件:
從形式上理解計算機軟件,它應當是為了得到運算結果而由計算機運行的一系列語句、指令的有序集合。這決定了計算機軟件的作品性。
就本質而言,計算機軟件是為了實現或解決某一特定問題的一系列創造性思維的過程,是智力抽象后的工具。這決定了計算機軟件的功能性。
二、保護模式與歷史淵源
(一)軟件保護的不同模式
計算機軟件作為一種智力產品,需要知識產權法律的保護,而保護模式的選定,與多種因素密切相關,如保護客體性質的界定、利益平衡、不同模式的利弊與實用性。
1、商業秘密模式。商業秘密作為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在制度上的特征與軟件所具有的特性在某種程度上有不謀而合之處。從軟件的保密要求出發,商業秘密保護模式比版權模式和專利模式更有其獨到有利的地方,其保護期限不受限制,保護范圍寬泛,既保護軟件的表現形式,也保護軟件的思想內容。同時它的保護條件寬于獲得專利權的條件,但嚴于獲得著作權保護的條件,在一定程度上適宜保護計算機軟件的要求。
但另一方面,這種模式也有很大的缺陷,原因在于,這種保護形式不夠嚴密,具有很大的“脆弱性”,一旦相關技術信息被公開披露或泄露,該保護客體也就失去了受保護的條件。這一根本性的缺憾使得少有國家采取商業秘密的模式來保護計算機軟件。
2、合同模式。合同是不同主體之間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契約,能夠有效約束當事人的行為,因而也可以有效地針對計算機軟件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保護權利人的利益。但由于合同的相對性,這種約束力僅限于當事人之間,不能排除第三人對程序的侵害,因此,也難以作為軟件保護的有效模式。而且,合同簽訂的流程,相對于軟件保護的需求,也顯得過于繁瑣和不便。
3、專利模式。在軟件行業興起的初期,專利法的保護模式曾經進入人們的視野。其考慮因素包括:專利保護發明的創造性思維,而程序最有價值的正是開發者的思想構思;專利的排他性強,只要一項專利成立,則其他人即使獨立研制相同的發明創造也構成侵權;專利保護期較短(通常為15-20年),與程序的經濟壽命比較接近。
但軟件專利保護模式的障礙也很明顯,最主要的反對理由就是:各國的專利制度都規定不得為“抽象思維”、“自然法則”等申請專利,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自然規律、數學算法都不屬于專利法所稱的發明創造。而軟件與計算方法密切關聯,所以不能授予專利。此外,專利法對發明的一些要求也使軟件專利保護模式遭遇阻力,例如
(1)按照新穎性條件,軟件必須是首先開發的,具有首創特征,而大多數“兼容性軟件”就會排除在授權范圍之外;按照創造性要求,軟件必須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在現實存在的工匠式軟件開況下,很多軟件是難以達到這一要求的。
(2)發明專利獲取批準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查,其耗時至少在一年以上。而程序的經濟壽命往往只有一兩年或兩三年,如果嚴格按照專利審查的步驟走完申請的流程,等到申請的專利獲得批準時,程序的壽命也已幾乎到期。而且,進行專利審查所需要的檢索工作量也是非常巨大的。
(3)專利法要求專利申請人必須將發明內容充分地公開。這是權利要求人所難以接受的,因為,他人只要了解到程序的思想、架構,就不難開發出具有相同功能的新程序來。換言之,這里的公開,反而使保護失去了意義。
(二)版權保護的模式
1、在綜合比較多種保護模式的優缺點后,版權法模式逐漸成為主流的選擇。一般來說,贊成利用版權法保護計算機程序者的理由包括:
(1)版權法可給予軟件較為寬泛的保護范圍。由于版權法對其保護對象的要求標準不高,只要有形式上的獨創性即可。因此,幾乎所有的軟件,都能納入版權的保護領域。
(2)版權法只保護作品的表達形式,而不延及作品的創作構思。這從另一方面來說,可以有效避免“知識壟斷”,反而可以鼓勵其他開發者利用已有的創作思想去創作新的軟件,從而有利于軟件的創新和優化。
(3)基于版權的“自動取得”的原則,軟件創作完成以后,無須申請、審批等手續,就可以獲得版權保護,方便快捷,及時有效。
(4)比較容易取得國際保護。版權制度是知識產權領域中最為通行的保護制度,世界上大多數建立版權保護制度的國家都是《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的成員國,如果這些國家都利用版權法保護計算機軟件,則很容易達到軟件的國際性保護的目標,而無需再耗費時間、精力去訂立新的專門的軟件保護多邊條約。
2、從美國這一軟件大國初期的路徑選擇上可以清楚地看出上述因素的影響。20世紀60年代,美國國內開始討論究竟給計算機軟件以什么法律保護的問題,由科學家、學者、計算機產業界代表以及專利商標局局長組成的專家特別委員會提出一份報告——《計算機程序的專利性質》,報告指出:計算機軟件不應得到專利保護,理由是計算機程序包含有數學算法,而算法近似于自然法則,因而軟件不屬于美國專利法規定的法定客體,從而將其納入版權法的保護范圍。
此后,在美國的干預下,加上事實存在的各種原因包括版權模式與專利模式的各自利弊,自20世紀70年代起,在軟件業的起步階段,各國基本都沒有采用專利模式來對軟件進行保護,而是選擇了更簡便易行的版權保護模式。諸如法,德,日等發達國家以及后來的中國、巴西等發展中國家均采用了版權模式來保護計算機軟件。
采用版權法來保護計算機軟件的模式,在WTO《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中得到了明確的肯定。TRIPS協定第10條規定:計算機程序無論是源代碼或目標代碼,應根據《伯爾尼公約》(1971年)作為文學作品予以保護。這也在世界范圍內比較統一地確定了以版權形式來保護計算機軟件。
三、各國的變化和發展
(一)美國
1、反對的聲音
美國1980年修訂的版權法第101條對計算機程序定義為:是直接或間接用于計算機,使之產生某種結果的一組語句或指令。在軟件行業發展初期,美國反對利用專利法來保護計算機軟件,最著名的例子即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972年對計算機軟件可專利性做出的第一個判例——Gottschaltv.Benson案,在此案件中,聯邦最高法院了美國關稅與專利上訴法院(CCPA)的決定,作出判決:該申請的權利要求不限于任何特定工藝和技術,或者任何特定裝置或機器,或者任何特定目的的利用,其權利要求實際上是算法,而算法與數學公司等同,所以計算機軟件不能授予專利。
此后,在1976年的Dannv.Johnston,425U.S.219(1976)一案和1978年的Parkerv.Flook一案中,聯邦最高法院又兩次否決了CCPA的決定,拒絕對涉及軟件的申請授予專利權。值得注意的是,聯邦最高法院特別指出,這些判決并不意味著他們否認利用專利法來保護計算機程序的可能性。
2、轉變
與許多國家專利法從反面指出不受保護對象的做法不同,美國專利法是從正面劃定哪些對象可以受到保護,其第101條則規定:一切方法發明、機器發明、產品發明、產品發明或物質合成發明,都可以獲得專利。這就為美國采用專利法來保護計算機程序留出了可能性。進入20世紀80年代,美國法院對計算機軟件保護的立場有了很大轉變,開始對計算機軟件有條件地給予專利保護。在Diamondv.Diehr案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第一次判定計算機軟件方法發明為美國《專利法》第101條所規定的可取得專利權的主題,應當授予專利權。這一判決在美國司法界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成為美國適用專利法保護軟件的轉折點。
法院認為:(1)一項科學真理或其數學表達不是可獲得專利權的發明,但是一項借助科學真理的知識創造的新穎的和有用的結構可能是可獲得專利權的發明。雖然被上訴人的權利要求中包含了一個著名的數學公式,但是被上訴人并未尋求對于這個方程式的使用先占,而是對透過使用該方程式并加上其權利要求中各項步驟的物理和化學程序予以獨占,因此這項程序并不因為在其中使用了計算機來協助操作便喪失其構成專利保護的要件;(2)計算機軟件本身如同數學公式,不屬于可以獲得專利的主題,如果計算機程序一旦與某種工序(industrialprocess)或結構的其他部分融為一體,那么作為整體的工序并不因此成了不可以授予專利權的主題;(3)可專利性,新穎性和非顯而易見性是構成專利保護的三個截然不同的要求;(4)審查一項權利要求需要從該要求的整體(asawhole)來察看,而不可任意肢解。
不過,此案的判決并不代表美國司法部門完全認同或許可了計算機軟件的專利保護模式,因為在此后的類似案件里,有的軟件的專利保護得到了法院的認可,有的軟件的專利保護卻被法院(甚至是同一法院)所否決。歸納起來說,在20世紀80年代,美國司法部門對采取專利模式來保護軟件已經有所松動,只是還處于搖擺不定的時期。
3、專利模式的成熟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美國開始比較明確地對軟件給予專利保護。在InreAlappat,一案中,聯邦巡回法院的法官寬容地認同了軟件的專利保護模式,以5票贊成、2票反對、4票棄權的結果判定權利要求人的發明構成機器,應當授予專利。在此判決中,聯邦法院的法官同時確定了一系列重要的原則:
(1)放棄使用“二步測試法”的判斷標準,適用“陽光之下任何人類發明”均可為可專
利之主題的原則;
(2)在進行分析一項發明是否符合專利的法定要件時,應當從權利要求的整體來審視,
而無須計較一項權利要求中的某個部分是否載有不符合專利保護要件的數學邏輯或演繹;
(3)一臺通用的計算機如果時按照特定軟件的指令,執行特定的功能,那么他將被視為一個具有特殊用途的機器。
90年代中期,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接連判決了數件關于計算機軟件專利的案子,均沿襲了Diehr案的傳統,進一步推動了美國計算機軟件可專利性的發展。這一階段美國軟件相關專利的授權數量一直穩步上升。到了1995年,軟件專利申請量達到了9000件,是1980年的近9倍。當年軟件專利占專利授權總量的百分比也接近于9%,較之70年代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而到了20世紀90年代后期,美國對計算機軟件專利保護的大門幾乎完全敞開。特別是美國1996年3月《與計算機相關的發明的審查指南》(ExaminationGuidelinesforComputer-RelatedInventions)的頒布,標志其對計算機軟件的可專利性給予了正面的肯定。按其規定,與計算機程序相關的發明專利同其他的發明一樣,屬于可專利法定主題(subjectmatter)的,可以是產品(機械或制成品),也可以是方法(過程)發明專利。而且,美國專利局不再單純強調軟件在工序和應用上的可專利性,而基本上以“實用性”(practicalutility)取代“技術性”(usefularts)作為一項軟件發明是否具有專利性的判斷依據。
與此同時,隨著互聯網經濟和電子商務的發展,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又將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拓展到了互聯網領域,將專利保護延伸到商業方法軟件。1998年,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對StateStreetBank&TrustCo.v.SignatureFinancialGroupInc.案,以及1999年的AT&TCrop.V.ExcelCommunicationInc.;Amazonv.Barnes&Noble案的判決,均確認了對商業方法軟件予以專利保護,對USPTO的審查指南給予了進一步的司法肯定。CAFC的政策進一步確定了:任何計算機軟件只要具有實用功能(practicalutilityisessential),即能夠產生具體、實用及有形的結果(concrete,usefulandtangibleresult),且滿足新穎性和非顯而易見性的標準,就得以“機器”、“結構”或“制造”取得專利。
由于USPTO對計算機軟件相關專利的審查尺度的放寬,軟件相關專利的申請日益增多,加上網絡即電子商務有關的商業方法專利的加入,USPTO收到了大量的軟件專利申請。2003年的統計數據表明,美國軟件專利授權量接近于30,000件,軟件專利占專利授權總量的百分比也接近于15%,是1976年的13.6倍。
總結起來,這似乎是一條奇怪的路徑:當世界各國基于各種各樣的考量(包括迫于美國的政治、經濟、外交攻勢),紛紛修改或制定版權法來保護計算機軟件,并形成比較統一的局面時,甚至于在Trips協議已經明確規定之后,美國的司法卻在不斷的修訂國內的立法意圖,經過類似于否定之否定的判斷,又使美國的軟件保護走向了另一條專利模式的道路。(二)日本
1、總體說來,日本在計算機軟件保護上所采取的政策是緊跟美國的發展潮流的。
1975年12月26日,日本特許廳在《計算機程序發明的審查基準》中對軟件的專利保護做出了相關規定:一個與計算機程序有關或者說居于自然法則的計算機程序做出發明作為一種方法發明是屬于專利保護的對象的。但是,一種單純的計算機軟件不能獲得專利,只有當它和硬件結合為一個整體,作為硬件的工具,對數據進行處理,并對硬件實施相應的反饋控制,這樣的整體才能獲得專利法的保護。
在USPTO公布了《與計算機軟件有關的專利申請的審查指南》,日本也相應地調整了其專利政策。1982年12月,日本特許廳發表了《關于計算機應用技術應用發明的審查指南》,該指南指出:如果通過軟件在微機上的運轉實現的信息處理或控制方法,從微機應用技術的整體上看,它由多種功能的集體來實現,而對于每個功能都存在著實現該功能的手段,這一方法發明就具有可專利性。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通產省在1983年就明確提出采用版權法保護軟件有5個明顯缺點:1、版權客體(尤其是文學藝術作品)與軟件性質不同,版權法的宗旨是促進文化發展,而對軟件的保護主要在于促進工業或其他產業發展。2、軟件的價值主要表現在它的使用上,應保護的主要是使用權,版權客體(文學藝術作品)則在日本版權法中無“使用權”概念,只有“復制權”概念。3、版權法中“改編權”的適用范圍很大,一旦擴大適用到保護軟件,肯定會妨礙軟件的開發,從而妨礙工業發展。4、日本版權法中對作者精神權利保護的原則,很難適用于軟件作者(軟件專有權一般歸有關公司,而不歸參加創作的個人)。5在軟件保護過程中必要的保護用戶制度(如要求軟件經銷人負責改錯等)、仲裁制度等,又不宜用于其他文字作品及文學藝術作品。
此后,日本特許廳又于1988年通過了《關于計算機軟件有關發明的審查方法》,對軟件專利的審查作了一定調整。
1993年,日本通過了新的審查標準,將包括1975年、1982年、1988年三個審查基準在內的原有審查基準統一起來,并進行了修改。其中第3部分第1章是關于計算機軟件相關的發明的專利申請。它表明一個純粹的算法本身并不受專利法保護,但是當它被一項發明所應用,并且該發明是硬件與軟件的結合的時候,那么就可能獲得專利保護。而程序語言、程序本身以及程序顯示不可能獲得專利,權利要求是記載程序的可讀媒體或權利要求是“程序”或“軟件”的,不受專利法保護。
2、1996年,美國在調整了1981年公布的審查指南后于該年實施了擴大對商業方法和計算機軟件保護的新《審查指南》,受美國這一審查指南的影響以及考慮日本國內的專利申請現狀,日本特許廳于1997年2月27日正式公布了修訂的《計算機軟件相關發明審查指南》,放寬認定計算機應用軟件可專利性的條件,明確規定:(1)將記錄計算機程序或資料結構的記錄媒體擴大認定為發明;(2)一項發明并不一定會因為其主題屬于排除專利保護的類型就必然遭到駁回,而可以通過一項產品權利要求來實現可專利性。
依照該審查指南的精神,與計算機軟件相關的專利包括存有計算機程序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均可有望獲得專利保護。指南明確表示可以接受申請專利范圍被撰寫成“一種存有計算機程序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甚至也接受申請專利范圍被撰寫成“一種存有資料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
3、隨著美國StateStreetBank和AT&T等案件的判決,加上互聯網信息技術的飛速前進,日本特許廳也相應地不斷調整其專利政策,以便對與軟件有關的發明給予充分的保護。2000年JPO再次修訂《專利審查指南》,其內容基本上是參照美國司法判例的一些觀點和做法,把關于計算機軟件保護的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包括:(1)通過計算機完成多種功能的“計算機程序”本身可以被定義為“產品發明”;(2)由軟件處理的信息是通過硬件手段來具體實現,則上述軟件可以被定義為專利法中所述的“法定發明”;(3)增加了與商業方法有關的發明創造性判斷的實施例。
此后,基于技術的發展,為了應對在互聯網信息傳播環境下的計算機軟件保護要求,日本又于2002年4月修改了《發明專利法》,并于當年9月生效。根據新修改的法律規定,計算機程序存儲在諸如CD-ROM或軟盤之類的物理媒介上將不再成為獲得專利保護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法律也將保護未存儲在光盤或軟盤上的計算機程序。修改以后的法律明確地把軟件當成是有形的“物品”,把“計算機程序”納入了“物的發明”,并明確禁止未經授權而從網上下載受到專利保護的軟件,把通過網絡傳輸提供計算機程序的行為也作為專利實施的一種形式,從而為打擊網上計算機軟件侵權提供了法律依據。此外,該法案還增加了“程序”的定義,其明確規定:本法中的“程序”是指程序(是針對電子計算機的指令,能獲得一項結果的組合)等供電子計算機處理使用的信息,相當于程序的物品。
(三)歐盟
1、歐盟的情況與美、日相比又有所不同。歐洲議會于1991年5月通過了《歐共體計算機程序保護指令》,明確將計算機程序視為“文學作品”,并且明文規定,法律只保護程序的表現形式,程序包含的思想或原則不受保護。在堅持著作權法保護傳統的同時,該指令也并不排斥其他可行的保護方法,第9條第1款規定:本《指令》的規定與有關專利、商標、不正當競爭、商業秘密和半導體產品的法律規定以及合同法的規定并不矛盾。這一規定使得對軟件的多種保護方法可以并存。
多數歐洲國家對計算機軟件尤其是對商業方法的專利保護采取了相對保守的態度,它們認為互聯網公司固然有權利保護他們的知識產權,但這種權利必須局限在一定范圍和條件內,而不能隨意取得而形成濫用。如果少數大公司掌握了網上商務的關鍵方法并因此獲得專利,就會使后來的起步者需要花費大量的成本去突破這種壟斷障礙,而沒有更多的精力去創造新的發明,最終將會損害整個專利制度乃至知識產權制度的根基。而且這種商業方法的取得相對容易,與其利益獲取不成正比,這對其他競爭者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2、到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歐盟對計算機軟件專利保護的態度逐漸發生變化。在“計算機程序產品/IBM”一案中,歐洲專利局技術上訴委員會于1998年7月1日做出決定,明確了歐洲專利局關于計算機軟件載體不具備可專利性的見解。該委員會認為,針對美國及日本專利局已允許計算機軟件產品取得專利,承認其發展是最新潮流的一項指針,有助于全球性的專利調和;認為歐洲專利公約第52條第2項及第3項所排除的計算機程序本身并非發明系指欠缺技術特征的計算機程序,而具有技術特征的計算機程序就必須被認為是具有可專利性;并宣布不同意歐洲專利局專利審查基準和歐洲專利公約關于計算機程序本身或作為載體上記載均不具備可專利性的規定。
在PensionBenefit一案中,歐洲專利委員會指出:在本案中所要回答的問題是權利要求是否表達了實施商業活動的方法本身,如果該方法本身具有技術性或者技術特征,它仍然是實施商業活動的方法,但已經不再是商業活動方法本身。換言之,依照歐洲專利局的觀點,存在技術性質的商業方法也可以授予專利。這一判決與其以前的判例在精神上是一致的,只不過PensionBenefit案把對軟件授予專利的解釋擴展到了商業方法領域,明確指出只要商業方法具有技術性質,就可以獲得專利,或者說,權利要求如果是與設備和產品有關即可自動具有技術性,這是本案在理論上的重大突破。
3、歐洲專利局上訴委員會對軟件專利的開放性做法曾經引起歐洲各國諸多爭論,但最終歐洲專利局還是在2001年的10月公布了改進后的審查指南,并將此前發生案件的開放保護政策在這一指南中給予了肯定。軟件專利申請已經合法化,由于商業方法與執行商業方法的軟件之間并無明顯界限可辨,商業方法專利也隨之合法化。至此,歐洲專利局對計算機軟件專利保護的態度已經比較明朗,轉向了較為肯定的方向,即計算機軟件相關發明的可專利性已經不存在能否屬于專利保護對象的問題。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在這種軟件保護專利化的趨勢中,歐洲仍然堅持了一些嚴格的做法。2005年7月6日,歐洲議會對《計算機實施發明的專利性指令》的軟件專利法案做出了否決投票,這意味著歐洲議會在對軟件開發上提供法律保護和不遏制其創新上達成了某種妥協。總體來說,歐盟認同可以將軟件與相關設備結合起來共同獲得專利保護,但是不會對軟件進行單獨的專利保護,其對計算機軟件的保護依然有別于美國的做法。一項計算機軟件相關發明只有解決了技術問題,具有明顯的技術特征,產生了技術貢獻,該申請才能被授予專利。
四、兩點考慮
(一)專利法保護的選擇
回顧計算機軟件保護的歷程,可以看到,在計算機軟件產生的初期,人們更多是把軟件作為一種文字作品來對待,所以較多地選擇了版權法來加以保護。當然,在同一時期,人們也或多或少地認識到了軟件的功能性,所以也在不斷的探討其他保護方法的可行性。
隨著技術的進步和市場的發展,人們對計算機軟件性質的認識更為全面,或者說隨著時代的變化而發生了相應的改變,專利的保護模式因其在現實情況下與軟件保護需要的契合而得到人們的認可。
從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世界上主要的知識產權大國已經改變了對計算機軟件的保護模式,背后的原因就在于:軟件業在享受版權保護的低成本和低風險的同時,也感受到了版權法無法保護軟件功能的苦頭。
軟件的功能性使其版權法的保護下具有一種先天不足。與傳統的文字作品不同,計算機軟件是解決特定問題的具體的計算機處理過程,可以直接用來驅動計算機硬件過程,以獲得某種結果,實現一定功能的工具。軟件的目的在于實際應用,而不是為了滿足人們在精神上的享受,這使得軟件的功能性遠比其作品性更為突出。從這個角度來看,傳統版權法的保護范圍對于軟件所有人來說顯得過于狹窄,使得軟件所有人在本應享有的專有權中,出現真空地帶,換句話說,版權法不保護作品的內在構思,所以軟件的邏輯框圖和架構思想無法得到版權法的充分有效的保護。
其他的保護方法如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業秘密法,也曾被嘗試用來保護計算機軟件,并且也都表現出各自優越之處。但如前所述,由于它們自身的特點,同時也會導致其在軟件保護上的缺陷,而且這種缺陷有時對于軟件而言是相當致命的,所以,在綜合權衡利弊后,這些方法難以成為軟件保護的主流模式。
比較而言,專利法保護計算機軟件的突出特點在于:
1、專利法可以保護軟件產品最核心的技術構想和邏輯思路。專利保護具有強烈的獨占性、壟斷性,一旦計算機軟件被授予專利權后,其他相同或相似的軟件就再也不能取得專利權。這對強調保護計算機軟件思想和技術方法的軟件開發者來說,是十分重要的。
2、專利法強調功能性的保護,它可以極大地滿足軟件權利人排他性的權利要求。從形式方面來說,專利法保護計算機軟件的創造性方法以及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而版權法保護表現形式不同的作品,因此,如果有人非法取得軟件源代碼,很容易通過形式改編得到新的軟件并獲得版權法的保護,這對原軟件的開發者是很不公平的。專利法的保護則可以很好地消除這些缺陷。
實際上,專利法的這些優點,在以前也被人們所認識到。只是在信息產業的起步階段,軟件行業還遠遠沒有達到興盛的狀態,計算機行業鏈中的軟件只是作為一種硬件的附屬工具而存在,是一種完成簡單任務的簡單工具。因此,為此采取的方式和投入的成本,必須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抉擇。考慮到保護的簡便,考慮到軟件的作品功能,版權法的保護就是客觀可行而適宜的。
而到了如今這樣一個資訊發達的信息社會,軟件的作用和功能早已今非昔比,在社會生活中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其應用之廣泛、意義之重要,已經超出了很多人的預料,硬件反而成了為實現軟件功能而需要的一種輔助工具。在這種角色變化、功能發展、利益擴張的過程中,人們保護軟件所考慮的因素、保護的力度和角度都必然發生重要的變化。通過專利法來保護計算機軟件,也就成為大勢所趨的選擇。
(二)專利保護標準變化的原因
專利制度的宗旨是“保護和利用發明,鼓勵發明,以推動產業的發展”,實現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利益,最終實現國家和社會的利益。專利的占地圈土的特點,使得權利人能夠在發明完成后最大限度地收獲利益,計算機軟件的專利制度也不例外,經濟利益和國家利益的驅動,才使得軟件的保護模式出現了轉變。
更進一步而言,在計算機軟件專利授予上,由于市場的重大影響和利益的現實驅動,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改變了專利授予在技術上的要求。相對于較為保守的歐洲做法,USPTO對軟件專利審查的“三性”標準正在不斷降低,并將重心轉移到對申請專利主題的“實用性”的要求上來。
過去,專利被認為是與技術性,創造性緊密聯系的,沒有重要技術特點或沒有做出重大技術貢獻的“發明”,在傳統的專利制度中是不能得到認可的。這與工業革命后,直至20世紀80年代,人們心目中的“技術為王”的觀點是密不可分的。
然而,到了20世紀80年代后,市場,成為了決定產品和技術的最重要標準。脫離市場,缺乏應用的技術,或者不能受到市場接受,沒有市場實用價值的技術,也就只能成為實驗室里的“技術”,而不能成為符合專利制度宗旨(最終獲取)的技術了。
可以作為例證的是20世紀80年代摩托羅拉公司的銥星計劃,銥星計劃,又稱銥星系統,是美國摩托羅拉公司提出的第一代真正依靠衛星通信系統提供聯絡的全球個人通信方式,旨在突破現有基于地面的蜂窩無線通信的局限,通過太空向任何地區、任何人提供語音、數據、傳真及尋呼信息。它是由66顆由無線鏈路相連的衛星(外加6顆備用衛星)組成的一個空間網絡,設計時原定發射77顆衛星,因銥原子有77個電子,故取名為銥衛星通信系統。后來又對原設計進行了調整,衛星數目改為66顆,但仍保留原名稱。
1987年,摩托羅拉正式宣布進行銥系統的開發研究,歷時12年,耗資57億美元,1998年底終于大功告成。每顆衛星質量670千克左右,功率為1200瓦,采取三軸穩定結構,每顆衛星的信道為3480個,服務壽命5至8年。銥星系統的最大特點是通過衛星之間的接力來實現全球通信,相當于把地面蜂窩移動電話系統搬到了天上。它與靜止軌道衛星通信系統比較有兩大優勢:一是軌道低,傳輸速度快,信息損耗小,通信質量大大提高;二是不需要專門的地面接受站,每部移動電話都可以與衛星聯絡,這就使地球上人跡罕至的不毛之地、通信落后的邊遠地區、自然災害現場都變得暢通無阻。可以說,銥星系統開啟了個人衛星通信的新時代。
然而,這么一項先進技術的應用并沒有取得預料的成功結果,當摩托羅拉公司費盡千辛萬苦終于在1998年11月1日正式將銥星系統投入使用時,命運卻和摩托羅拉公司開了一個很大的玩笑,傳統的、適合社會公眾需求的手機已經完全占領了市場。由于無法形成穩定的客戶群,使銥星公司虧損巨大,連借款利息都償還不起,摩托羅拉公司不得不將曾一度輝煌的銥星公司申請破產保護,在回天無力的情況下,只好宣布即將終止銥星服務。1999年3月17日,銥星公司正式宣布破產,從正式宣布投入使用到終止使用不足半年時間。
這是20世紀民用科技史上一個典型的“技術先進,市場落后”的例子,諸如此類的例子并不鮮見,在激烈的商業發展和市場競爭中也顯得格外令人矚目。人們逐漸意識到,技術固然有其重要作用,但是在商業環境中,它并不是決定性的因素,也不是第一位的因素。合適的技術與合適的應用,才是一項發明成功的最重要原因,也只有實際的應用才能達到專利制度所要追求的目的。換言之,只有獲取市場的認可,才能取得利益最大化,“專利”才有其值得保護的價值。
而更進一步來說,任何一種合適的應用,也需要智慧的頭腦去認識,發現,實踐。當軟件(以及商業方法)產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突破性的技術和強烈的創新性不再是左右軟件命運的根本因素,而軟件的應用要求會更多地需要軟件人員對適應市場需求的開發能力,軟件的開發成為一種系統化的工程,需要策劃,需要研究市場,需要項目管理,需要軟件開發人員把符合用戶需求的技術恰當地表現出來,而不是唯技術領先為優。也可以說,這種捕捉市場需求的本領本身也是一種隱性的“技術”,它同樣需要創新的意識和創造的能力。
在這種情況下,原有的軟件專利“技術性”的標準就開始讓位于“實用性”的標準了,這是完全符合信息社會和商業經濟發展的現實要求的!
正如有的學者所說,“在很多情況下,在很大程度上,知識產權問題不是學術理論問題,而是有經濟實力決定的政治問題。知識產權保護采用何種立法模式、確立何種保護水平,并不存在某種天經地義的預設模式和預設水平,而是世界上不同的國家集團、各國國內不同的利益集團的實力綜合較量的結果。”知識產權的制度更多的是有經濟和政治的利益來確定,而不是單純由技術和法律決定的。
同樣,在更具體的專利制度適用中,決定哪種發明能夠獲得專利權,在于市場化的商業力量而不是單純的技術優勢。一種“市場化的技術”(或許并不先進但能恰當滿足市場的需求的技術)正成為獲取專利權的另一種標準。這就是專利模式保護計算機軟件的標準變化背后所隱藏的深層原因。
結語
從專利制度的本質來講,它是一種公共政策的產物和利益平衡的選擇,是為了刺激發明創新和技術進步而設置的在特定領域特定期限的市場壟斷權利,通過這種權利的授予以鼓勵發明創造,其基本的目的在于鼓勵知識創新和技術革命。
正是因為這種公共政策和利益平衡的本質,專利制度的建構必須根據現實狀況來確定,其客體的范圍也必須基于歷史發展的不同階段而改變。在軟件行業發展的初期,由于人們對計算機軟件的很多性質的認識還處于探索的過程中,加上軟件對人們生活的影響還不大,其滲透的程度和利益相關程度也還處于起步階段,所以用簡便易行的版權模式來進行保護,是符合現實需要的。
關鍵詞:計算機軟件 體驗
在高中信息技術教學中,信息的編程加工這部分內容的教學難度很大。即使把要求放到很低,僅僅讓學生體會一下程序設計加工信息的功能和意義,也很難讓學生從生硬的代碼中體會到程序設計的精髓所在。為此,我試圖尋找一種從軟件的功能與設計入手的小案例,在教學中從軟件界面到內部響應,再到程序代碼,繼而分析程序的特點,使學生在一種揭示計算機軟件奧秘的求知欲望下,達到逐步了解算法和程序設計的目的。
一、課堂引入
1.問題引入
教師向學生提問計算機系統的基本構成(硬件與軟件);提問軟件的作用(計算機的靈魂);提問計算機靈魂的賦予者(人)。
2.深入討論
從同學們以前使用過后軟件(圖、文、表、聲、像等軟件)分析,我們之所以能夠使用計算機來處理各種各樣的信息,是因為有相應的軟件為我們提供了合適的工具。那么,這些軟件是用什么來制作的呢?(計算機程序)
二、講授新課
第一環節,觀察軟件內核,認識程序。
依次觀看一個函數圖像繪制軟件、一個小的游戲軟件的外觀和功能。打開源代碼,讓學生針對其中的某一點(如函數中的繪點命令或游戲中的擊中判斷)來了解什么是軟件的內核(程序代碼)。
第二環節,上手模擬軟件外觀。
教學工具:以VB為例進行本環節的學習。
認識算法:制作軟件需要編寫程序,編寫程序要有一定的工具,事先還要有一定的規劃和設計,即算法。以蓋房子為例講解算法,有多少房間、每個房間的功能是什么、蓋的過程如何、最后的裝修使用等等。
了解VB的結構特點:
1.控件
VB就像蓋房,有各種材料、器件——控件,以圖像控件為例,演示插入一個控件。
2.控件的屬性
每個控件都有一定的屬性,就像壁畫有名稱、大小、內容、位置等。為圖像控件的Picture 屬性引入一個圖片。
3.事件響應代碼
有的控件要能響應一定的功能要求——事件。就像門鈴按動時有聲音,按門鈴就是事件,聲音就是響應。例如,插入 一個按鈕,雙擊按鈕,在CLICK事件中加入響應代碼:Print“hello”。啟動程序時,每次單擊按鈕都會響應出一個問候語,以此闡明事件應是代碼在起作用。
第三環節,探索軟件的智慧來源。
我們知道了使用VB制作軟件的基本構成之后,可以更深一層去了解為什么軟件會有很多功能,能夠代替我們去做工作,即探索程序的工作原理:三種基本結構。
1.軟件為什么會不折不扣地工作,因為程序是自上而下按順序執行的。實驗:演示如何輸入、運行加速運動的位移程序。
運行程序看一下結果,然后把S=V*0T+A*T∧2/2放到S=0行的下面,重新運行,分析為什么有兩種結果,是否與程序的上下順序有關,理解順序結構的程序本質。
2.為什么軟件能夠有智能,因為它有判斷語句。
實驗:演示密碼驗證程序,體驗程序如何構成軟件智慧。
3.為什么軟件能有很高的效率,因為循環結構讓它不知疲倦。
實驗:演示求極限的程序,體驗程序如何產生自動化。
第四環節:總結程序的作用及程序的結構特點。
三、自我反思
本節課的內容雖然很多,但是其核心是明確的,即計算機的智慧來源。本節課從揭開軟件的奧秘入手,從軟件的外觀開始去嘗試VB的最簡單的控件設計,從中也可以體會到VB這種編程的理念(即面向對應的程序設計)。然后,根據家居“控件”電話、門鈴(比喻法)的動作延伸探究,引出事件、程序,這樣就順理成章了。至此,僅僅知道軟件的底層是一種叫程序的東西在起作用,程序到底是怎樣的,軟件工作的奧秘,即程序的原理是怎樣的呢,接下來,通過三種基本結構的講解,一一道來。可貴的是,這種講解不是傳統的灌輸,而是利用軟件最典型的問題來引導,即軟件為什么可以按照人為的意愿和順序執行,軟件的智慧從哪里來,軟件為什么能不厭其煩地做大量重復性的工作。整堂課都是在引導學生理解軟件的奧秘,也是在引導學生認識程序設計的作用與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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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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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為共同推廣_________軟件系統,達到良好的合作效果,實現開發商與商的雙贏目標,就乙方為甲方銷售《_________軟件》使用許可協議有關事宜協商一致,現簽定經銷合同,以保證雙方的利益。
第一條 甲方給予乙方合法銷售甲方產品資格,在本協議簽定生效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_________軟件》_________省唯一的銷售經銷商。
第二條 乙方需交納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后,方可正式成為甲方的經銷商。如當年銷售額達到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以上,加盟費返還乙方。
第三條 自協議簽定之日起至合同結束時,甲方將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
1.給予乙方在_________省范圍內合法銷售甲方產品資格。
2.在收到乙方貨款后,及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軟件產品。
3.作為軟件開發商,甲方為乙方提供全方位服務。包括:技術支持、人員培訓、軟件演示、安裝調試、版本升級。
4.為乙方提供優惠的甲方產品價格,甲方給予乙方所銷售軟件的銷售折扣,具體數額如下:年銷售額_________以上,軟件折扣為五折。年銷售額_________以下,軟件折扣為七折。
5.為乙方提供全面的資料,有《_________軟件》銷售授權書一份,《_________軟件》為期一年的試用版一套、全套擁護手冊,《_________軟件》演示版光盤及宣傳彩頁若干,_________一冊。在收到乙方的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后發出。
6.對于甲方軟件本身質量問題所引起的故障,甲方將進行終身維護。
7.乙方若需對甲方軟件進行改動并進行二次開發,需另訂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由甲方另收開發費用。
第四條 自協議簽定之日起,乙方應遵守如下條款:
1.乙方為甲方銷售的計算機軟件系統的著作權、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等始終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獨自或與任何第三方對軟件系統(包括正式版和試用版)進行翻制、復制、解密、反編譯、反匯編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損失賠償(賠償金不少于人民幣五十萬)。
2.乙方所有銷售的甲方產品均須從甲方合法獲得,絕不采用預裝的方法將一份甲方產品提供給多個用戶,即乙方在向用戶提供甲方產品的時候,必須保證一份甲方產品只能提供給一個用戶。
3.乙方只能將甲方產品提供給最終用戶,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甲方產品提供給任何想利用甲方產品牟利或進行分發的單位或個人。
4.乙方不得做任何影響甲方名譽或產品信譽的事情。
5.乙方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法違法銷售或分發甲方產品,給甲方造成損失。
6.乙方在軟件銷售及其它任何行為中所引起的糾紛或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乙方為甲方銷售計算機軟件系統使用許可協議而發生的乙方的銷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若違反協議中規定,進行銷售或分發,愿按違約銷售或分發的份數,以二十倍于所銷售或分發的甲方軟件的市場零售價的金額賠償給甲方。
乙方若違反協議中規定,侵犯甲方的知識產權,愿接受甲方不低于_________元的經濟索賠。
若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另須承擔違約責任。若發生爭議,本著協商的原則
友好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共識,可依法解決。
若雙方發生爭議,須依法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糾紛交由本地的有權部門解決。
第六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協議到期后,若乙方愿繼續甲方產品,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并重新簽定協議。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若須更改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再簽定補充協議,與原協議具有同樣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執行。
第九條 本協議的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隨著計算機軟件的快速發展,基于計算機軟件的信息維護和管理得到廣泛應用,計算機軟件可以有效處理各類信息并提供有關輔助決策信息,應多軟件,不僅有利于保障設施的安全信息,而且有利于計算機軟件良性的發展循環。而有效信息維護和管理軟件的最根本方法就是建立智能化的信息維護和管理平臺,基于計算機軟件的信息維護和管理得到廣泛應用,計算機軟件可以有效處理各類信息并提供有關輔助決策信息,計算機軟件應運而生,在互聯網上可以實現資源的充分共享和有機協作,使人們能夠方便地使用資源的整體能力,包括高性能計算機,存儲資源,數據資源,信息資源,知識資源,專家資源,大型數據庫,計算機軟件,傳感器。基于計算機軟件的軟件信息維護和管理中的應用,以信息數據為依托、把最先進的虛擬檢測、智能防護軟件和網絡信息軟件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具有直觀全面和時效瀏覽的特性。
1 計算機軟件的內涵
計算機軟件(multimedia technology)是利用計算機對文本、圖形、圖像、聲音、動畫、視頻等多種信息綜合處理、建立邏輯關系和人機交互作用的。計算機軟件充分利用先進的計算機軟件、智能防護、數據庫、數據倉庫與數據挖掘、信息數據處理與共享進行輔助管理與應用。
2 信息與軟件信息維護和管理
信息維護和管理平臺是基于互聯網的全面的分析統計以及報警和調整線路的軟件。信息維護和管理平臺,主要用于統計,數據和信息,信息安全,信息維護和管理,預防和維護和管理資源,它的主要作用是統計與查詢,通過該平臺可以瀏覽和查看。
2.1 計算機本文由收集整理軟件建設目標
信息維護和管理開發平臺需要有效的,準確的,快速的處理多發信息,信息統計是密切相關的信息維護和管理的發生,開發程序軟件的預防和控制的目的在于可以早期預警信息的綜合檢測點和監控點,全面全程監督的進行動態管理和實時防護的。信息維護和管理維護和管理平臺,在發展過程中,建立一個專門的數據庫,主要存儲數據,軟件模型案例和計劃任務,使工作人員可以快速地了解軟件運行環境的設施及其一些數據監控軟件為信息維護和管理提供了依據。
2.2 信息維護和管理信息維護和管理分析
在信息維護和管理平臺的在整個開發過程過程中需求一個綜合性做支撐,在功能需求分析平臺的硬件配置和軟件設計是密切相關的。它的主要功能是準確地描述了的發展目標和地形的資源結構。通過軟件預防和控制還有衛星通信與信息維護和管理信息。有關設備部門在對信息維護和管理設施調查檢測信息和結果反饋到國家有關機構,按照傳統的方式,這個過程是非常復雜和漫長的過程,而信息維護和管理平臺制作過程簡單,可以有效的來幫助信息維護和管理部門做下一個步驟的戰略決策。信息維護和管理信息和信息維護和管理結合需要,大量的信息被記錄。發展和建立信息維護和管理平臺,你可以使用更少的時間,提高效率。
3 計算機軟件在軟件信息維護和管理中的應用
在信息數據的基礎上應用計算機軟件進行信息維護和管理整治,依靠最先進的虛擬檢測和智能防護軟件以及網絡信息軟件,使用一臺電腦查詢分布的數據庫,建立起來動態跟蹤的信息維護和管理管理和控制的人機交互環境,使其成為先進并且實用的操作,以此來全面了解資源和環境的發展,計算機軟件在軟件信息維護和管理中的應用提供了一個支持的平臺,計算機軟件可以有效處理各類信息并提供有關輔助決策信息,計算機軟件應運而生,在互聯網上可以實現資源的充分共享和有機協作,使人們能夠方便地使用資源的整體能力,包括高性能計算機,存儲資源,數據資源,信息資源,知識資源,專家資源,大型數據庫,計算機軟件,傳感器。基于計算機軟件的軟件信息維護和管理中的應用,以信息數據為依托、把最先進的虛擬檢測、智能防護軟件和網絡信息軟件有機地結合在一起。
3.1 信息維護和管理平臺的具體實現過程
信息維護和管理平臺的概念是建立信息維護和管理模型以此來統計信息流為基本點,在平臺的建設中需要存在一個合理分工與計算機信息軟件的配合,建立起軟件平臺的概念。信息維護和管理平臺模型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數據管理,數據查詢,軟件危險性的預測,和其他行業的預防。這些程序必須有效的與軟件平臺進行整合,以得到較好的應用與發展。信息維護和管理平臺是一個軟件,用于定義工作流的部署,它可能是適當的查詢,預測,軟件和其他軟件監控過程控制平臺。信息維護和管理平臺的核心是利用微軟的. net和com+。這主要是因為 .net平臺專注于xml和soap協議使用xml作為信息共享和數據交換協議,以確保和諧運行和可靠性的平臺,解決這一問題的數據和統計信息自動分類。
3.2 軟件信息維護和管理應用平臺建設
軟件信息維護和管理應用平臺建設需要利用計算機軟件平臺作為依托進行的建設。平臺建設的需要建立普遍適用性,統計,管理的特性,通過智能查詢,完成預測的活動,以此方便提供更全面的數據分析,更容易理解的標準統一的信息進行反饋輸出。信息維護和管理平臺的開發需要有效,準確,快速的索引信息進行統計并進行,合理地制定方案,預防和控制軟件點,預警信息,提供全方位跟蹤和監視軟件的調控和決策依據,在整個過程中,實施全面全程監督的動態管理和完善的資源信息整合。
分層技術在計算機軟件開發中的應用,大大提高了開發的速度和質量,是現階段我國軟件開發中最為重要的技術種類之一。為了能夠更好地發揮其技術優勢,下面針對其各部分重點內容進行分析研究:在計算機軟件開發中,分層技術的應用需要嚴格按照一定的措施和規律和進行,首先必須要將分層技術的相關理論以及概念進行掌握和熟悉。分層技術包括了計算機以及物理學兩個方面的含義,在這兩個方面中,物理含義的內含較為復雜。具體來說,在計算機軟件研發的時候,分層技術就是將不同過程的解決方案置于不同的概念領域中,然后這整個層面就會形成一個較為封閉的體系,而這個體系中包括的不同層面在級別上都是平等的。針對軟件開發的構架方面,分層技術的優勢得以有效凸顯,在最初的時期,軟件開發構架只是一種單層的構架,直到20世紀后期才得以快速發展,并在一些小型的數據庫中得以應用。而單層結構向雙層結構發展,則是從服務器與計算機之間的建立聯系開始的,服務器與計算機得以聯系,并快速發展,從而不斷完善,形成了目前的計算機軟件結構。由于計算機的雙層結構中存在很多難以避免的缺陷,因此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其弊端也更加凸顯,在無法滿足人們需求的情況下,分層技術的出現有效解決了上述問題,并逐漸發展成為我國計算機軟件開發技術的主要發展趨勢。
2分層技術在計算機軟件開發中的應用
分層技術目前在我國已經成為了主流的技術種類,其在我國計算機軟件開發中的應用也越發普及,下面進行具體分析:
2.1雙層技術的應用
從種類方面來看,分層技術主要有三層、四層以及多層次之分,但是這些都是在雙層技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不斷的發展過程中,軟件的開發效率也得以提升。我們首先針對雙層技術進行研究,這項技術在我國軟件開發中的應用,主要就是針對兩個端點進行,也就是客戶端和服務器。客戶端會依據不同用戶的資料為其提供所需要的使用界面,處理其中所產生的各種邏輯關系,然后服務器是用來接受客戶的各項信息,在經過數據庫進行相關的計算和總結,最終向客戶端傳達并使用。這項技術的應用大大提高了計算機的運行效率,但是其必要的條件就是用戶所使用的服務器,性能方面要有所保障,同時用戶使用不適合太多。一旦這兩個要素沒有保障,就會導致服務器因為工作負荷過重而出現系統性錯誤、計算機反映慢等問題也會出現,這樣一來成本就會不斷增加,問題嚴重的話,還會導致人格數據的丟失,所以說在當今的研發中,這項技術已經逐漸被其他技術所取代。
2.2三層技術的應用
上文已經提到,三層技術的研發是建立在雙層技術基礎之上的,針對雙層技術中不完善以及有缺陷的部分進行改進,并相應地增加了應用服務器,這種服務器在計算機使用方面發揮著巨大作用,能夠針對用戶的各種數據進行儲存和整理,同時也大大提高了計算機信息訪問的效率,最為關鍵的一點是實現了人與計算機之間的交互。這種三層技術實際就是將業務處理、界面層次以及數據層次相結合,建立一個有機整體,相互獨立運行,共同為計算機服務。其中的界面層主要是進行科學的收集用戶使用軟件的需求,收集完成后需要將這些需求發送到之后進行工作的業務處理層,其次由業務處理層通過對這些用戶的需求進行分析,做出相關的申請請求在數據層進行數據的提取與處理,最后在數據層進行相應的處理,對相關的各種信息進行查詢,針對這一系列的分析之后,將結構反饋給業務層,最終是由業務層完成工作的處理,再回到最初的界面層。以上所闡述的整個過程就是對系統的建立過程,正是因為這樣的處理,實現了系統工作效率的提升。
2.3四層技術的應用
在計算機軟件的開發中,雙層技術和三層技術都難以應對計算機使用復雜的環境,需要將三層次技術中的界面層、業務處理層和數據庫層科學地分開,這樣才能夠不斷降低這幾個層次之間的相互影響,因此需要將三層技術逐漸向四層技術發展,其中四層技術主要包含有業務處理層、web層、數據庫層以及存儲層。
2.4中間件技術的應用
分層技術在計算機軟件開發中的應用,可以針對不同部門進行優化,目的就是充分發揮其潛能,實現優勢互補,提高計算機整體的運行效率。正是因為分層技術的合理應用,才使得軟件開發的質量大大提升。另外,還有效地降低了各種復雜問題的發生,簡化了計算機操作,只要利用單項操作就可以獨立完成計算機軟件的開發,進而實現我國計算機軟件開發的高效性與高質性。
3結語
關鍵詞:計算機軟件技術;插件技術
一、計算機軟件技術中插件技術的概念和功能
1.1插件技術。插件是指把編寫的程序規范為統一的接口,使程序在運行中可以使用對應的接口,使應用程序的功能得到擴展。計算機軟件的插件的應用程序在運行的時候相關的擴展功能較好。即軟件開發商通過預定義接口的規范,允許第三方軟開發商通過開發相應的軟件使軟件的功能得以擴展,而不用對整個代碼程序重新進行編譯,只需要更新源代碼,最后整理和重譯相應的程序即可。
1.2插件技術的功能。計算機插件技術擴展和更新軟件功能的時候是不修改相應的軟件程序的,只需開發商公開相應的軟件接口,在此基礎上,任何公司和個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實際需求制作出完善軟件功能的便于操作的相關插件。軟件開發由軟件開發平臺和插件結構組成,它把待開發的程序分成主體框架(平臺)和功能擴展或補充模塊(插件)兩大部分。
二、計算機軟件技術中插件技術的原理
計算機軟件中的插件運行的時候必須具備相關的條件,它在運行過程中既需要動態鏈接庫和相關軟件接口的支持。動態鏈接庫模塊是一種具備特定功能的軟件,它不能獨自實現運行,要想使動態鏈接庫運行正常,需要輸入相應的函數,或采用其他獨立的程序調動其內部的功能。動態鏈接庫分為靜態和動態兩種調用方式,靜態調用方式是指加載DLL的時候運用相應的編譯系統,或在應用程序結束之后,卸載編碼。如果使用的過程中發現其他程序在重復使用DLL,應該利用Windows使DLL的使用記錄減少,直到其他程序不再使用在釋放。這種簡單的使用方式可以使基本需求得到滿足,但是靈活性較差。靜態調用方式是指編程者加載或卸載DLL的時候運用相應的API函數,該方式應用比較復雜,但是其內存卻得到了合理的運用,運用該方式編輯大型的程序相對方便。
三、計算機軟件技術中插件技術的應用
3.1插件技術的應用類型
(1)腳本式插件。腳本式插件的程序編寫比較難,一般需要專業人士進行編寫,工作人員利用Office軟件進行輔助,是為了利用Office內置的VBScript插件,這種插件直接利用軟件本身就能獨立完成任務,在辦公自動化軟件中使用比較廣泛。當前XML是使用最多的腳本式插件語言,它簡單易懂,但是同時也容易因為不甚埋下禍患。(2)批處理式插件。批處理式插件是計算機軟件系統中廣泛應用的方法,它類似于計算機批處理式命令,這種插件大部分以文本文件的形式存在。這種類型通常只在WinAmp、WinHacker等常用的系統中能用到。一般按照批處理式插件結束后,計算機軟件用戶只需要輸入正確的命令代碼,就能根據自己的想法操作,使軟件系統根據設定的程序運行。(3)聚合式插件。聚合式插件主要是通過編寫EXE程序來發揮插件的功能。所以只要調用聚合式插件就能利用插件功能。該方式有利于插件與宿主程序、插件與插件之間進行數據交流。通常在構建程序主體的過程中,利用現有的程序開發網絡環境工作,方便自己對自定義接口進行設置,并且軟件系統在運行的時候可以直接訪問插件。
3.2插件技術的實現方式
(1)組件對象模型。該模型中組件是運用統一的方式實現不同軟件信息的交互和通訊。根據組件對象模型開發軟件的插件,在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的開發過程中運用插件技術,不能對數據庫模塊進行單獨的劃分,阻斷了不同的數據庫模塊之間的信息通訊,所以給設計和開發數據提供了一定的方便,極大的提高了數據庫開發設計的效率。(2)動態鏈接庫方案。該方案有特定的功能,動態鏈接方案不能獨立運行,它利用函數調用宿主程序應用的功能,計算機windows系統應用該方案使不同的軟件系統組件實現重用,運用動態鏈接庫方案時,程序開發設計人員在集中調用插件的時候應該熟悉插件調用和編程的相關規則。
結語
計算機軟件中插件技術的應用優勢比較明顯,最大的優勢是軟件的更新,只需要在編譯的時候以源代碼為基礎,節約時間的同時降低了軟件開發的成本,更好的滿足了用戶的需求。
參考文獻
【關鍵詞】計算機軟件 插件技術 具體應用 功能分析
相較于硬件系統的插件技術來說,計算機的軟件插件技術能在不修改軟件程序的基礎上實現用戶的多項功能需求,以達到強化軟件功能或者擴展軟件功能的目的。軟件插件技術在實際的應用過程中,用戶使用的計算機系統可以充分利用插件技術,并按照用戶的實際需求來對軟件功能進行刪減和添加,以充分發揮軟件的更多功能。
1 計算機軟件中的插件技術概念及功能分析
1.1 插件技術的概念
計算機插件就是一種通過統一接口規范編寫出來的程序,插件在使用的過程中會受到應用程序的限制,以便更好地融合到該應用程序中予以擴展。所謂計算機軟件插件最大的優勢就是對計算機軟件應用程序進行功能擴展,也就是說,軟件開發商可以通過規范的預定義接口為基礎,來進行第三方軟件開發的相應擴展,而這種擴展并不是對整個代碼程序進行改變的,而只需要在源代碼的基礎上增加更多的功能,并對程序進行重譯和整理等操作,以實現用戶需求。
1.2 插件技術的功能
前面說到,計算機軟件的插件技術目標在于在不修改軟件程序全部代碼的基礎上就能對應用程序的功能進行擴展。因此,我們只需要當開發商公開接口后,就可以根據用戶的需求來制作相應的插件以完善應用程序的功能。而這對于軟件開發來講,包括軟件開發平臺和插件結構等兩部分,而待開發的軟件程序則分為主體框架平臺和功能擴展模擴。事實上,軟件平臺與插件結構的組合就是軟件開發的是指,以具體軟件的實際需求為基礎來確定插件結構與軟件平臺的結合,以為軟件應用程序增添新的功能。
2 常見的計算機軟件插件類型與其應用
2.1 計算機軟件插件類型
總的來說,計算機軟件插件分為三種主要類型,包括類似于命令插件、腳本語言插件以及已有程序環境插件三種。其中類似于命令創建的自由度相對其他兩類來說較低,使用這種插件來擴展軟件的功能時,主要還是Win Amp、Win Hacker等軟件系統,并且這種插件在運行時需要用戶做出相應的輸入或者選擇動作,插件根據用戶的實際操作來判定下一步的動作。如果要使用腳本語言插件則相對較難一些,腳本語言插件在制作的過程中需要一個程序解釋內核,例如微軟的Office這一來的輔助工具,其優點在于不需要使用一定的工具來制作插件,其本身就可實現,多用于辦公自動化中。而利用已有程序環境插件時則是當前使用較多的插件類型,例如Photoshop軟件就是使用這種方法來制作的。也就是說,在使用已有程序環境插件時,必須在軟件接口處建立多個自定義的端口,以方便插件對軟件程序的自由訪問,其最大的優勢就是自由性高,在使用的過程中不受限制,使用者可以充分的發揮自己的創造性來實行多種功能和目標。而事實上這種插件雖然是下一范圍內的插件,但其功能實現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插件,雖然其制作過程相對復雜、接口協調也不容易,但運用十分廣泛。
2.2 計算機軟件插件技術的應用
在計算機軟件插件技術的運用中,為保證計算機自身的軟件系統不受干擾,插件軟件系統一般都獨立存在,而且不同的插件之間是不存在干擾現象的,因此計算機只需要對插件的運行提供技術環境即可,用戶要使用插件時,更可以完全根據自己的需求來決定插件的去留。前面說到,計算機的插件分為軟插件與硬插件,一般使用的軟插件包括解碼器、播放器、專用插件以及一些木馬插件等。以下就介紹幾種常用的計算機軟件插件應用:首先,最典型的就是IE插件,在瀏覽器中大多采用的是直接調用的插件程序來處理特定的文件,以變為瀏覽器本身的一部分。IE瀏覽器對于插件的集中式管理,可以將不需要的插件進行禁用。FLASH插件是廣泛運用的插件之一,安裝在瀏覽器中的FLASH插件,可以用于播放swf等視頻文件,很多視頻網站如果沒有安裝這種插件,將無法直接觀看視頻。
3 結束語
因插件技術的快速發展,計算機軟件插件技術逐漸開始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并呈現出逐步擴大的趨勢。軟件插件技術對于應用程序的功能拓展,并以其獨立性和多用性以及方便性受到很多關注,插件技術的運用使得計算機軟件系統更為智能化和人性化,不但提高了計算機軟件的功能性,更是促進計算機發展的重要技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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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計算機軟件;插件技術;應用
【中圖分類號】TP311.5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5158(2013)02-0116-01
現在的計算機技術發展中,軟件的發展是主要趨勢,因此,插件技術在計算機技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插件技術在計算機軟件中的應用,使計算機的軟件功能有了擴展,為計算機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一.插件技術
1.什么是插件技術
所謂插件指的是一種程序,這種程序是按照統一使用的預定義接口的具體規范來進行編寫的,處在運行狀態的應用程序由接口規范來調用插件,以此來使應用程序的功能進行擴展。插件的英文名稱叫做plug in。插件的典型的例子有兩種,一種是ActiveX控件另外一種是COM,但從本質上來說ActiveX控件不過是COM的升級版而已。另外的一種插件叫做Photoshop的濾鏡。
計算機軟件插件最大的好處和作用就是它能夠實現程序運行時功能可以得到擴展。這也就是說,軟件的開發者只要將插件所使用的預定義接口規范進行公布,那么其他的開發商就可以不用對整個程序代碼進行編譯,而是只通過插件的開發來擴展功能程序就可以了。所謂的運行是在編譯之后才能夠進行的。一般情況下。開發者對軟件功能的更新,是在源代碼級別里進行的,然后再重新編譯整個程序,然后將新版本,這就是造編譯時更新軟件。
2.插件的常見類型
在現有的計算機軟件插件中,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2.1.基本的簡單插件
這種插件在計算機的軟件系統中是最為常見的插件,這類插件和一般的命令軟件比較類似。這類插件的自由度相對來說比較低,和一些比較傳統的軟件相比較,并沒有太大的優越性。這一類插件技術的使用系統主要有Win Hacker以及Win Amp等系統,這類插件在安裝完成后,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將與之相應的代碼輸入,這樣一來,能夠保證程序的正常的運行。
2.2 特殊插件
在現在的計算機系統中,使用這一類插件的相對來說比較少。這類插件主要是通過特殊的腳本語言來實現的。這種插件的編寫比較復雜,編寫者必須要先制作一個與之相應的解釋內核來對程序進行解釋,才能滿足插件的正常,這樣才能使得使用者能夠正確的使用該插件。在我國的計算機領域,這種插件的研發還在進行之中,微軟曾研發此種插件,但實際效果不好。但是如果這種插件研發成功的話,將會使插件的制作大大降低難度,可以在不同的辦公自動化所用的軟件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2.3 普通常用插件
這種軟件在現在的計算機系統中使用的較為普遍,是現階段比較實用的插件。這種插件主要是利用現有資源環境來進行開發的,比如常見到的Photo Shop就是用的這種插件。與上文所述的簡單插件相比,這種插件的不同之處是在構建程序主體的時候,自定義的接口被設置若干個,以這種方法來保證所安裝的插件能夠比較自由的訪問在軟件系統內的資源。這種插件的優勢是自由度比較大,有利于開發者的發揮。但是,這種插件的編寫過程比較復雜,對所用到的接口的協調性要求較高,要有專業人員參與才能夠完成其操作。
二.在實際中的應用
現在的插件技術在計算機軟件中被廣泛的應用,由于它自身的優越性,也給計算機的使用帶來了很大的方便,計算機插件在實際中的應用也越來越重要。
計算機插件的本質作用是在不對計算機的主體程序修改的情況下來對其軟件的功能加強或者擴展。只要開發者將插件的接口公布,所有的公司或個人都可以來制作自己的插件,以此來解決一些操作問題或者是增加一些新的功能,也就是所謂的“即插即用”。平臺和插件相結合的軟件結構是把一個將要進行開發的軟件分成兩個部分,一部分叫做平臺,是作為程序的主體,另一部分叫做插件,是作為功能擴展以及模塊的補充來使用。
要能夠實現這種結構,必須先定義兩個標準接口,即插件接口和平臺擴展接口。這兩種接口各自都是由各自的相應對象來實現的,另一個只是進行輔助的使用或者是調用。插件和平臺是進行單向通信的,主要由擴展接口來實現,插件通過由擴展口可以獲得各種資源,包括內部數據、內存分配以及系統句柄。插件的使用和擴展接口相類似,只不過它是為平臺提供信息的。
要開發出一個應用程序來支持插件的功能,那就是如何實現主程序和插件的通信。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就要有一定的通信標準,而可以作為這個標準的就是接口,主程序和插件之間只能通過它來進行通信。在開發軟件的過程中,接口知識功能的定義和規定形式,它并不包括功能的實現。接口的本質是模塊調用的規范。
接口的調用與功能實現不組合在一起,可以有較大的優點。雖然因為開發者的不同對于相同的接口有不同的實現方式,但是在程序當中,對于他們的調用方式都是一樣的。只要能有可以使主程序得以實現的接口,在其他的插件當中也可以用相同的方式對主程序的功能進行調用。這樣一來,程序的靈活性便大大增加了。
在主程序之中,插件的安裝以及刪除由插件的管理部分來進行,另外,可以將安裝插件的所有信息都保存到合適的地方,比如說可以保存到注冊表里或者是配置文件當中。啟動主程序時,插件模塊的加載根據插件配置信息來進行,然后再得到插件所用的輸出函數或者是指針并且要進行保存,在需要的情況下,向主程序增加如菜單或者是工具條按鈕等這些界面接口元素也是可以的。在主程序當中,如果點擊到和插件相關聯的接口元素,會觸動插件的調用函數,這時可以利用主函數中的信息來調用其中實現的功能。在調用插件進行函數輸出的時候,主程序中的接口也可以傳遞給插件。
總結:
插件技術的應用,不僅使計算機的性能有所提高,另外,也為軟件的開發提供了方向,在這個計算機時代,插件技術的應用無疑是一大主流技術,對于工作和生活有重大意義。筆者相信,插件技術將會不斷的向前發展,在不久的將來,將會有更新的更先進的插件技術出現,繼續為計算機的發展服務。
參考文獻
[1] 陳國棟.試談計算機軟件中的插件技術[J].電腦編程技巧與維護, 2010.(16)
關鍵詞:計算機軟件;插件技術;應用
中圖分類號:TP311.52
插件主要是根據相同的預定義接口進行規范編寫的一種程序,將程序運用在計算機軟件運行時根據接口規范的調用插件,確保計算機應用程序的具體功能得到全面擴展[1]。通常情況下,計算機軟件系統主要是通過主程序、插件組等重要部分構成的,主程序與插件組能夠處于互相協調、結合的狀態下進行工作,有著相對健全的協作規則以及協議,確保程序在來源不相同的情況下能夠處于正常工作的狀態。
1 分析計算機軟件中常見的插件技術
1.1 通過擁有的程序開發環境進行制作插件
目前,插件制作工作中較為常見的是通過擁有的程序對環境進行開發工作,例如,通過插件技術應用在Photo Shop軟件中。通過將該類型的插件與類似批命令的插件進行對比得知,通常程序主體在實際的構建過程中,制作插件時通過現有的程序對環境進行開發工作時,能夠將自定義接口進行設置,就能夠促進軟件系統在運用過程中自由訪問資源插件,該類型的插件技術在實際運用過程中的優勢較大,有著較大的自由度,能夠將開發組在插件制作時的創意全面發揮。同時,該類型的插件也存在一定的劣勢,則是在編寫程序時有著相對復雜的過程,插件接口之間的協調性相對來說有著較高的要求,通常是需要通過編程專業人員才能夠進行相關操作。
1.2 類似批命令的插件類型
計算機軟件系統中應用得較為廣泛的是類似批命令的插件類型,該類型的插件在應用時的功能與傳統的插件類型對比,沒有明顯的優越性,且有著較低的自由度,具體是在計算機Win Amp、Win Hacker系統中極為常用的系統。通常在完成安裝類似批命令插件的工作后,計算機軟件用戶能夠通過分析實際的需求,輸進互相符合的命令代碼,該類型的操作能夠促進軟件系統根據相關程序的設置處于正常運行狀態下[2]。由于類似批命令的插件有著相對單一的功能,同時是以文本文件的類型存在,有著較小的擴展性,該類型的插件對運行的環境有著較低的需求、較為簡單的結構,非專業人員能夠在相關操作的提示下完成使用插件的工作。
1.3 通過特殊性質的腳本語言使插件得以實現
這種類型的插件在編寫方面有一定的難度,開發軟件的工作人員應該有自制的程序解釋內核,通常是選擇Office軟件作為主要的輔助工作,具體是通過Office內置存在的VBScript進行編寫。該類型的軟件的優勢是不需要通過其他工作對插件進行制作,通過該軟件便能夠實現制作軟件的工作,該插件主要是在辦公自動化軟件中全面應用。
2 計算機軟件中插件技術實際的運用情況
2.1 插件技術的具體功能
計算機軟件中應用的插件技術主要是在程序主體不被修改的基礎下加強、拓展計算機軟件的具體功能,一旦插件技術在公開接口后,個人以及任何公司都能夠將插件進行制作把新的功能增加或者把操作上存在的不便全面解決,確保能夠從根本上將軟件開發“即插即用”等功能全面實現[3]。為了確保在設計軟件過程中促進平臺+插件結構得到實現,必須要通過兩個標準接口進行定義,一方面是為了確保平臺拓展接口能夠通過平臺實現,另一方面是為了插件接口能夠通過插件全面實現。對標準接口進行定義處理時應該注意的是,擴展平臺的接口具體的實現途徑應該是通過平臺,而插件僅僅是起到使用以及調用的目的,主要是通過插件實現插件接口,使平臺起到使用與調用的作用。插件網平臺方面發出的單向通信能夠通過拓展平臺接口全面實現,同時插件可以根據拓展平臺接口等操作將主框架內相關數據與資源全面獲取,同時能夠包含內存分配、程序內部數據、不同種類系統句柄等方面。插件接口網平臺方向發出的單方面通信時,計算機平臺可以根據插件接口的具體需求使相關插件的功能全面實現,起到處理數據、讀取插件等作用。另外,處理平臺插件可以包含調用插件、管理插件、注冊插件等功能,確保能夠從根本上實現拓展平臺接口基本功能。
2.2 服務器中應用插件技術的功能
通常情況下,計算機服務器在應用插件技術時可以當成封裝更高層次中間技術的處理,插件技術實際應用在電子商務、服務器中進行工作時,可以合理的將不同方面的應用軟件當成相關的結構在協同工作的范圍內進行整合處理,同時在應用軟件中將訪問數據、訪問消息、安全訪問、事務訪問、名字訪問等服務全方位的提供,另外,還能夠在應用軟件中將管理、運行、部署、開發等能力全面提供,確保應用軟件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的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從根本上將開發應用電子商務的成本與周期有效簡化。
2.3 實現插件系統的結構
現今,通過分析計算機軟件中應用的插件技術得知,通過怎樣的技術以及措施確保程序插件得到實現是相對重要的問題。一方面實現方式可以通過傳統DLL方法,另一方面插件實現方式可以通過COM方式。分析傳統DLL方法實現的實際情況得知,該方式是以一系列的函數作為接口規范,通過插件DLL合理的引出函數,調用函數主要是使用平成。COM方式實現主要是以COM接口作為接口規范,其中COM組件是插件,采用COM方式實現能夠從根本上將跨平臺、跨進程等全面解決,是相對先進、規范的一種實現方式。
2.4 插件技術實際的調用過程
計算機軟件中應用插件技術的實際調用過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通過平臺內核等啟動系統時,會在插件管理模塊中發出通知,將所有插件進行加載。(2)通過特定的機制在插件管理模塊的制定目錄下將完成安裝的插件文件全面搜索,將配置信息與插件版本全部獲取。(3)倘若插件文件在獲取后無法在正確的配置信息以及版本,那么應該以非法插件作過濾處理,確保相關驗證符合合法性。(4)插件管理模塊會將插件合法的在平臺內核上進行加載操作,并且在人機界面上安裝,完成加載安裝后合理的調動動態生成機制,這主要包含對話框、工具欄、菜單選項等操作[4]。(5)通常計算機用戶在通過分析業務具體需求后在人機界面的平臺內核中將某個插件進行選擇后,插件管理模塊則會再一次定位加載插件文件,同時通過分析配置參數的具體需求,做好初始化的處理。(6)通常插件組件在進行實例化的加載處理后,相關的功能均能夠全面實現。
3 結束語
隨著插件技術有著越來越快速的發展,普遍的應用在計算機軟件的相關領域中。計算機軟件應用插件技術能夠全面完善自身的功能,確保計算機軟件的功能能夠往強大等方面發展。通過分析計算機軟件發展情況得知,插件技術的應用對能夠推動計算機軟件智能化發展、集成發展等,進一步探討計算機軟件中插件技術應用的實際情況,對促進計算機軟件的快速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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