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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信息能力;風險管理;信息成本;信息匹配
2005年7月,財政部了儉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暫行規定》,明確要求上市銀行及擬上市銀行必須采用“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法”代替目前普遍采用的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的“五級分類法”,確認和計量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法”更能反映貸款的真實價值,但由于現金流量是建立在預測基礎上的未來值,所以建立在現金流量分析基礎上的風險管理方法對定量技術和信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信息、信息度量以及信息能力的構成要素
1.信息及其度量。信息可以是一種知識,也可以是一件發生的事件,或一條消息。對決策者而言,信息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是因為信息對決策人的信念會產生影響,從而進一步影響到決策的做出。商業銀行的決策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即D=f(A1,A2…Ak),其中A1發生的概率是Pi,i=1,2……,K。當P接近1或0時,事件發生(或不發生)的確定性就變大;當0
在信息論中,月稱為熵。可以證明,當P=1/2時,事件發生的不確定性(熵值)達到最大。這一結論是符合常識的。即概率分布越分散,不確定性就越大。新信息的獲得可改變事件的概率分布。H是原來的熵,H(I)是收到信息I以后的熵,則H(I)≤H,否則信息I是沒有意義的。信息I的作用就反映在熵的減少上,因此H-H(I)就稱為信息I提供的信息量。決策人獲得新信息后,對事物原有的看法就有了改變。這種改變就體現了信息的作用。這種轉變可用貝葉斯公式來表示:
2.信息能力的構成要素。信息能力的本質是在不確定的經營環境中增強決策者的判斷能力,如不能對復雜的信息進行全面消化可能會使有指導意義的信息被簡化或曲解,從而導致錯誤的判斷和決策。決策者獲得了有關貸款人的新信息后,原有信念就發生了改變(或增強、或減弱)。信息的真實性和時效性直接影響著金融決策的正確性和及時性。擁有高質量的信息,能使決策人員迅速察覺到有關風險增加的早期預警信號。現實環境中,由于信息不對稱、道德風險等因素的影響,決策者在很多情況下都是信息貧乏的;同時,決策者面對紛繁復雜的“噪音”環境,也需要練就如何從“噪音”中鑒別真實有用信息的能力。信息能力的構成如表1所示
二、我國商業銀行在信息能力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1.信息指標體系不完整,不能有效支持決策者對風險狀況的深入分析和評估。(1)現有指標體系不能全面反映銀行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敞口狀況,如缺乏非信貸資產的結構及質量指標以及利率和匯率等方面的風險監測指標;(2)信息指標體系雷同,不能體現不同銀行的經營特點和風險水平,也不能有效反映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之間的相互關系:(3)現有指標體系滯后于混業經營以及銀行業務的發展,部分指標的計算口徑和標準已不符合銀行經營的實際狀況,因此不能如實反映銀行的經營風險。
2.信息來源渠道不統一,導致決策所依據的基礎信息缺乏準確性。(1)統計數據“政出多門”。銀行內部的會計、統計及信貸部門都有自己的數據資料,各部門的數據及統計口徑不完全一致,有時導致信息數據相互矛盾;(2)對客戶信息反映不全面。企業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和存款賬戶時,只需提供工商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的批件,很少有關于企業經營背景及主要股東或董事的個人資料。這種做法已不能適應日益復雜的市場經濟環境下防范風險的需要;(3)統計指標和會計科目設置不對應,導致會計資料和統計資料之間缺乏銜接性。
3.信息資料的分析處理存在不系統、不完全的缺陷。(1)信息分類停留在表層,細化程度不夠.導致銀行對客戶風險狀況的分析,仍局限于簡單的數據匯總和經驗判斷上,因而沒有能力解釋風險的變動趨勢,以及對潛在風險和未來風險進行預測;(2)銀行的信息系統建設滯后。我國尚未建立網絡化的監管信息系統,缺乏可供監管和決策人員隨時調閱、分析信息的處理平臺。數據庫建設的落后,影響了商業銀行根據市場變化對客戶進行動態風險管理的能力。同時,許多銀行的電子信息工作仍停留于替代手工處理的需要,還沒有達到滿足包含數據挖掘、綜合賬戶及客戶關系管理等深層需求的高度:(3)現行的按季、半年和年生成統計報表的制度存在數據生成的滯后性,不能滿足決策和監管部門對銀行經營狀況進行持續跟蹤和連續監控的需要。同時,也導致了決策人員必須花時間和精力重新收集、核對和處理數據,增加了信息成本;(4)存在部分銀行未能嚴格執行統計和會計制度,導致信息資料失真的現象。
4.在利用信息提高決策能力方面,我國商業銀行缺乏系統的風險評價模型和預警系統,我國銀行風險管理的重點仍在于合規性監督檢查上,缺乏采用歷史比較分析、行業比較分析和期限缺口等動態分析手段,因而難以起到早期預警和指導銀行早期防范的作用。
5.在信息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缺乏連續性和制度之間的有效銜接。(1)許多數據的搜集和分析是為了應付檢查或訐級等臨時性需要,信息工作缺乏制度保證;(2)報表體系指標雷同,對高風險銀行的風險敞口反映不夠,而對低風險銀行監管過度;(3)各銀行間以及銀行內部缺乏有效的信息溝通。未能充分利用市場監督和中介機構的信息供給作用;(4)信息交互系統的缺乏限制了市場約束機制的作用。比如銀行為了節省費用,很少給客戶及時郵寄明細對賬單或定期存款自動轉存回單,信息交互機制的缺失使存款人、債權人、投資者、股東等利益相關者缺乏足夠的信息對商業銀行進行有效的監督。
三、信息能力:制約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能力提升的瓶頸約束
1.信息能力不足使我國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的指導思想上片面追求信貸資金的“安全性”,將一些極具發展潛質,但在目前急需資金支持的中小企業排斥在服務范圍之外。由于不具備高水準的信息分析能力,決策者只能依據事先設置好的規則、程序處理問題,缺乏依據健全、準確的信息進行靈活管理的能力。
2.信息能力不足使我國商業銀行不能有效地對客戶群
進行細分,因而就無法根據不同客戶的風險特征進行分類管理和差別定價。我國銀行經常利用總結和匯總性信息評估客戶風險,缺乏針對不同類別的客戶采取不同定價策略的能力。結果要么是將低風險客戶定義為優質客戶,從而放棄高風險同時又能帶來高收益的業務;要么是由于不能識別風險而以低廉的價格承擔了過高的風險。由于在風險管理方式上是回避風險而不是控制風險,影響了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能力的提高。
3.信息能力不足降低了商業銀行評估風險價值的能力,也妨礙了定量技術在風險管理決策中的運用。價值評估是識別、評估和安捧風險機會以賺取回報的能力.風險業務中充斥著不確定性,決策人員需要掌握各種技能來管理和利用這種不確定性獲得利潤。價值訐估技能可幫助金融公司辨別風險業務中存在的盈利機會。價值評估技能的作用:第一,獲取更多的有關風險的信息:第二,對可獲得的信息進行更準確的分析、評價:第三,利用對信息的評價制定有效的決策方案。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資信評估標準一般是定性化的,主要依據項目負責人、信貸審批人的經驗判斷,決策人員的業務素質、知識結構、工作經驗和對風險的偏好都影響著決策的質量。
4.信息能力不足制約著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領域的創新能力。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商業銀行傳統業務的盈利空間越來越窄,中間業務、消費信貸以及個性化理財等創新業務已成為商業銀行拓展盈利空間的必然途徑。但創新業務的開展對銀行的信息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面對新的經營環境,銀行必須根據客戶的投資偏好、資金實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制定個性化的增值方案,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如結合我國匯率體制以及利率市場化改革,推出浮動與固定利率期權,與利率和匯率掛鉤的期權產品等。但我國大部分商業銀行目前仍停留于組織存款、安排貸款等傳統業務上,信息能力不足嚴重制約著我國商業銀行業務創新能力的提升。
四、提升我國商業銀行信息能力的途徑和措施
1.強化我國商業銀行信息能力的基礎設施建設。第一,建立完整的客戶信息資料庫以及風險管理的框架模式,強化基層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能力;第二,建立一套靈敏的市場跟蹤反饋系統,提高商業銀行的信息搜尋能力;第三,提高基層商業銀行的信息分析能力,使其能夠對風險進行獨立的訐估和判斷。
2.改革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制,提高基層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意識和風險管理積極性。(1)簡化新業務的審批程序,有效發揮基層機構貼近市場的信息優勢,分散風險;(2)提高基層商業銀行進行風險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優化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理順風險管理的責、權、利關系,從體制上強化風險管理意識;(3)強化風險管理制度建設。在銀行的內控機制中,合規風險的管控至關重要,因為合規風險是產生其他風險的一個重要誘因。合規風險管理要求商業銀行內部每個崗位、每個員工的職責都要有清晰的界定,所做的工作都要有具體的程序要求。為此,必須建立合規信息的反饋與處理機制;(4)建立風險控制問責制。
論文摘要:風險限額管理是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方法、技術和管理制度上的創新。國際實踐證明,風險限額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貸款集中性風險,實現貸款風險的事前管理和控制,強化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能力。本文從風險限額管理的理念出發,介紹了風險限額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組織框架.并對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系的構建進行了設想和展望。
一、引言
現代商業銀行業務是由多個產品、部門、地區等維度組成的資產組合,隨著金融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決策者需要在組合層面上判斷業務與產品的風險與價值,制定正確的經營戰略和業務決策。風險管理的一項基本原則就是“不要把所有的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里”。各類金融危機的發生更進一步說明,風險集中度管理上的失控,不僅容易導致銀行遭受難于承受的損失,而且也使得風險十分容易在不同機構、不同地區之間“傳染”,造成系統性風險。對于超大型商業銀行,由于其管理層級多,分散風險、控制集中度風險的難度更大,且顯得尤為迫切。近年來,許多國外先進銀行開始應用經濟資本管理方法,設定各類產品和交易的風險敞口設定七限,實行風險限額管理。這些限額之問相互聯系和制約,在風險管理中發揮著制約、分散和預警作用,形成一個有機的風險限額管理體系。
二、風險限額管理的理念
風險限額是根據風險調整后資本收益率(RAROC)的最大化原則,應用資產組合分析模型設定的風險敞口(EAD)或風險價值(、aR)的最高上限。風險限額代表了銀行在某一項業務中所能容忍的最大風險,凡在限額以內發生的非預期損失,都可以通過銀行經濟資本來抵御,超出限額則意味著損失會超過承受能力。限額管理是一種基于風險計量的管理方式,它綜合體現了銀行的經營戰略、政策導向以及資本配置,代表了當今風險管理的專業化、精細化和系統化發展方向。與傳統風險管理方式相比,它具有如下特征:
(一)限額管理是對風險的事前管理。在風險管理體系中,各類敞口的限額都是根據對風險變化的預測提前設定的。當某類風險敞口保持在限額以下,說明業務發展穩健,風險基本可控;當風險敞口逼近限額時,監測系統將發出預警信息,提示風險經理采取防范措施;而風險敞口一旦突破限額,就預示著風險正在顯著上升,風險經理應啟動緊急處理程序。可見,限額管理應發生在資產損失形成之前,屬于“防患于未然”的事前管理。
(二)限額管理是對風險的實時動態管理。限額管理強調實時動態監控,即在每個時點上,系統都可以根據最新市場變化和業務數據,計算調整各項限額,并監測所有限額的執行狀態。業務經理和風險經理通過客戶終端,隨時從限額管理系統獲取最新數據,了解所轄業務的風險狀態,做出及時、準確的決策。從這個意義上講,限額管理必須依托一個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統,在暢通發達的網絡環境下實現全行范圍的連續監控。
(三)限額管理是對風險和收益的綜合管理。風險限額是對業務經營規模施加的一種硬性約束。從短期看,限額管理可能會對業務拓展形成一定的制約,但長期而言它有利于銀行的持續、健康發展。某項業務的開展在初始階段會給銀行帶來較大的收益增加,但隨著業務不斷擴張,就會出現邊際收益遞減的現象;而如果業務規模突破風險限額,就會使RAROc降到較低水平,甚至出現負值,反而不利于銀行增加實際收益。因此,風險限額不單純是業務發展的約束,更為重要的,它是銀行經營策略和風險承受能力的綜合體現。
(四)限額管理是基于資產組合分析的全面風險管理。商業銀行的限額管理體系建立在風險計量和組合分析的基礎上,不僅涵蓋了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同時也貫穿了宏觀、中觀和微觀等各個層面。該體系不僅包括對單筆業務或某一客戶的交易限額,也包括國家、行業、區域、產品等資產組合層面的額度限制。它基于對違約概率(PD)、違約損失率(LGD)、風險敞口(EAD)的準確計算,也通盤考慮了資產風險之間的相關性以及整個銀行的實際資本狀況。從這個意義上講,限額管理體系具有全方位、全流程和全要素的管理功能,是銀行真正實現全面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風險限額管理的基本流程
(一)風險限額設定。風險限額管理模式的基理就是在一定資本約束的條件下,按照組合的風險調整后收益率(RAROC)最大的規則將貸款限額總量分配到各個債項。風險限額設定是整個限額管理流程的重要基礎,其本身就構成了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風險限額的設定分成四個階段:首先是全面風險計量,即銀行對各類業務所包含的信用風險進行量化分析,以確定各類敞口的預期損失(EL)和非預期損失。根據BaselⅡ的要求,信用風險可通過銀行內部評級系統進行計量。第二,利用會計信息系統,對各業務敞口的收益和成本進行量化分析,其中制定一套合理的成本分攤方案是亟待解決的一項重要任務。第三,運用前文介紹的經濟資本分配和配置模型,對各業務敞口確定經濟資本的增量和存量。第四,綜合考慮監管部門的政策要求以及銀行戰略管理層的風險偏好,最終確定各業務敞口的風險限額。
(二)風險限額監測。銀行總行在風險限額后,需要對限額執行情況實施連續監測,限額監測是為了檢查銀行的經營活動是否服從于限額,是否存在突破限額的現象。為監測貸款限額的執行情況和貸款經濟資本占用變化情況,設置單筆業務的貸款限額和經濟資本限額監測指標。總行風險監控部按月對監測指標變化情況進行監測,通過內部評級系統和授信業務風險監測系統有關監測信息。當實際新增貸款余額超過新增貸款限額的理想額度時,或貸款實際占用經濟資本超過該業務經濟資本限額的理想額度時,對貸款限額按旬進行監測。此時,信貸經營部門應對資產組合結構情況進行分析,甄別出潛在突破風險限額的行業,及時調整營銷重點。
(三)風險限額預警。根據經濟資本配置要求,商業銀行需要針對設定的各類敞口理想額度和限制額度(即風險限額),建立監測預警機制。當實際交易額超過理想額度時,系統發出藍色預警信號;當實際交易額超過風險限額時,系統發出紅色預警信號。當行業出現預警信號時,風險監控部應對出現預警信號的業務單元進行差別化分析,向總行有關信貸經營管理部門、審批部門及一級分行發出預警提示書,同時抄報首席風險。
(四)風險限額控制總行相關部門及一級分行在收到預警提示書后,根據不同的預警信號在單筆信貸業務的審批及貸款發放兩個環節分別采取先核準后審批、暫停審批、先核準后發放等相應的措施,在核準時應把分行貸款經濟資本占用系數是否下降作為考慮因素,促使分行進行結構調整。確保信貸投放在行業限額內。對于限額執行情況,應定期在風險報告中加以分析描述。對超限額的處置程序和管理職責必須做明確規定,并根據超限擷的程度決定是否上報5風險管理部門要結合業務特點,制定超限額后的風險緩釋措施,定期進行返叵檢測?(五)風險限額調整。風險限額的調整分定期調整和不定期調整兩種,定期調整是指在限額執行的中期,總行風險管理部在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產業及行業風險變化、限額執行情況等進行分析的基礎上,酌情提出調整行業限額的建議報營彳亍風控委審議。不定期調整是指總行信貸經營管理部門根據市場變化和業務發展的需要,有充分理由認為需要調整某業務單元的風險限額,以書面形式向總行風險管理部提出調整限額的建議,風險管理部在進行風險評估和測算后,提出調險限額的意見,報總行風控委審議或報首席風險官簽批。
四、風險限額管理的組織框架
風險限額管理工作由總行風險管理部牽頭,總行資產負債管理部、計劃財務部、信貸審批部、風險監控部及公司業務部、機構業務部、集團客戶部等經營和管理部門分工負責。
(一)風險管理部門職責:負責組織設計、優化行業風險評級和風險限額管理模型;負責風險評級和風險限額的計量;負責組織各相關部門對系統計算的評級結果和風險限額進行論證和調整,并上報有權審批機構審批;負責擬定貸款風險限額管理的有關政策和制度;負責將審定后的風險限額錄入內部評級系統;負責行業經濟資本占用比例變化的監測;負責對信貸經營管理部門調險限額的需求進行審核并報有權審批機構審批。
(二)對公信貸經營管理部門職責、對公信貸經營管理部門包括總行公司業務部、總行機構業務部和集團客戶部。對公信貸經營管理部門負責參與風險評級及風險限額計量模型的優化,提供風險評級及風險限額計量所需要的相關資料;負責參與風險限額管理的研究和討論,提出對評級結果、風險限額及相關配套政策的意見和建議;負責落實指令性風險限額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調控措施;負責根據市場變化和業務發展的需要提指令性風險限額調整的意見;負責指導和督促分行執行風險限額管理,在行業限額內優化信貸資源配置。
(三)信貸審批部門職責。負責參與風險評級及風險限額計量模型的優化,提供風險評級及風險限額計量所需要的相關資料;負責參與風險限額管理的研究和討論,根據審批情況提對評級結果、風險限額及相關配套政策的意見和建議;負責落實風險限額管理的相關風險政策和預控措施。
(四)風險監控部職責:負責參與風險評級及風險限額計量模型的優化,提供風險評級及風險限額計量所需要的相關資料;負責參與風險限額管理的研究和討論,根據風險監控情況提對評級結果、風險限額及相關配套政策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對風險限額的監測和預警,并及時預警信號。
(五)資產負債管理部、計劃財務部門職責。負責參與風險評級及風險限額計量模型的優化,提供風險評級及風險限額計量所需要的相關資料;負責參與風險限額管理的研究和討論;負責綜合經營計劃與風險限額的銜接。
五、風險限額管理的體系構建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越來越重視風險管理,但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不多,真正掌握的核心技術也較少。實踐表明,風險限額管理具備較強的系統性、及時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項適用于現代金融體系特點的風險控制手段。我們應該加快引進和國外該領域的成熟技術,結合本國銀行的具體情況,扎扎實實地開展這方面的研究、設計和探索工作。根據國際先進銀行的經驗,實施風險限額管理一般需要經過2~3年時間,其間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啟動階段。風險限額管理涉及銀行的所有業務條線,對全行經營管理將產生重大影響,因此,董事會和高管層必須對此做出戰略決策。尤其是長期以來,我國商業銀行習慣于粗放式經營模式,偏重業務擴張,輕視風險控制,對限額管理理念在短時間恐怕難以接受,所以需要最高決策層下決心,方能有效地推動。決策者應對實施限額管理的戰略意義形成共識,對工程實施難度做出充分估計,做好戰略部署,集中優勢資源,積極穩妥地推進工程建設。啟動階段的前提規劃至關重要,可考慮聘請國外咨詢公司協助完成規劃,并由銀行專家進行充分論證。
1.1科學性原則
我國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的長效機制的建立應該以科學的理論為依據,主要包括銀行監管理論、公司治理結構理論、內部控制理論等一系列理論,并結合我國經濟發展狀況和金融系統發展來設計。
1.2系統性原則
長效機制的建立必須將各個層次有機的結合起來,形成一個完整、全面、結構有序的、層次分明的系統,以面對復雜的銀行風險。
1.3可比性原則
為了實現整個機制的有效性,長效機制的建立應該實現可比。因此,應該在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具體做法和制度規范。
1.4可操作性原則
必須考慮理論和實際之間的差距,盡量在可能的范圍內使目的得以實現,以保證長效機制的順利進行。
1.5主客觀相結合的原則
建立我國的商業銀行風險控制長效機制,同時注意我國經濟的特殊性質,不僅是滿足科學性原則,也是主客觀相結合的需要。
2我國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的長效機制的建立
2.1逐步完善商業銀行的外部監管
2.1.1建立科學的銀行監管理論體系。從目前我國銀行監管理論的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監管理論滯后于監管實踐,嚴重制約著銀行監管的開拓進展,制約著銀行監管水平的提高。
2.1.2制定完整的銀行監管法律體系。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原則,設計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銀行法律體系。
2.1.3健全完善的銀行監管組織體系。建立健全完善的銀行監管組織體系是有效銀行監管的先決條件和重要組成部分。
(1)轉變監管理念。這就要求我們樹立以市場為導向的理念,即:通過適當的激勵制度安排,發揮銀行自身管理和市場約束機制作用,通過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促進銀行業競爭力和效率的提高,維護銀行體系的安全穩定。(2)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制度在我國的意義不僅僅是維護存款人信心,防止出現金融恐慌。存款保險機構的利益和存款機構的利益相互依存,有共同的利害關系,對存款機構監管的積極性就會提高。(3)建立金融監管委員會。我們要未雨綢繆,考慮設立金融監管委員會,下設銀行監管局、證券監管局、保險監管局等,分別對各類機構進行主體監管,既有利于監管的協調統一,又有利于削除監管真空。
2.1.4形成有效的銀行監管方法體系。建立銀行風險預警系統。預警系統可通過對銀行機構的主要業務經營比率和比率“通常界限”加以仔細分析,對接近比率“通常界限”的從事機構及時預警并進行必要的干預。
2.2建立科學的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
2.2.1以權利相互制衡為原則強化董事會機制。(1)董事會依法產生,獨立運作為了加強內部分工和權力制衡,全面履行有關職責,銀行董事會還可以下設委員會;(2)監事會真正發揮監督職能。監事會成員中應有一定比例的職工代表,監事長和非職工監事必須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監事長和監事會成員不應在銀行內擔任行政職務。
2.2.2以績效考評體系為手段完善激勵約束機制。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在激勵機制方面,主要強調非貨幣化的行政激勵(職位升遷)和精神激勵(愛崗敬業),而忽視了貨幣化物質激勵。在薪酬制度方面,按照國際通行的薪酬制度,建立績效評價體系,對管理層和員工分別進行客觀的績效評價,將工資報酬與銀行的盈利情況、為股東帶來的回報以及各自的業績掛鉤。
2.2.3以信貸風險控制為重點建立風險控制機制。銀行在資金的運作過程中,首先要保證資金的安全性,防范在資金運作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金融風險主要集中于信貸風險,因此,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現階段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任務應是以加強信貸風險控制為重點,構建風險控制機制。
2.3建立良好的商業銀行內部技術控制
2.3.1建立嚴格有效的內部組織結構和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商業銀行應該重視對內部組織機構的設計,做到職責分工合理,使銀行能順暢運行和有效的執行領導者的意圖。為防范各部門和銀行員工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產生隱瞞欺詐行為,一般還專門設立了獨立于其他部門僅對銀行最高權力結構負責的內部審計機構。
2.3.2高度的電腦化管理。商業銀行應該電腦化管理在內部控制上的應用,目前電腦已被普遍應用在信貸管理和國際結算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能減少因為個人的疏忽而導致業務的失誤,并有效的防范道德風險。
2.3.3合理有序的內部檢查制度。銀行內部檢查制度是發現銀行內部問題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證銀行安全運營的必要措施。
2.3.4逐步完善內部評級制度。一是要借鑒發達國家國際性銀行在長期的內部評級過程中積累的豐富經驗,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內部評級方法體系。二是要充分借助國內外專業評級公司的技術力量。
2.4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
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尚未成為真正的市場經濟主體,市場獎懲并未在我國商業銀行中切實發揮作用。其原因之一在于信息披露的不健全,市場參與者難以及時獲得諸如銀行財務狀況、經營戰略、風險管理能力、收益等方面的可靠信息,無法將更多的資本配置到風險低的銀行,或者要求風險高的銀行提供更高的收益率。市場約束機制不健全引發的問題是金融資源配置不合理,甚至浪費了大量的金融資源。具體改進方向如下:(1)銀行會計體系和會計財務信息披露。非上市商業銀行的會計準則向上市商業銀行的會計準則靠攏,上市商業銀行的會計準則向國際標準靠攏,最終實現會計報告國際化。盡快出臺銀行基本業務會計準則,強化會計財務方面的信息披露。(2)加強風險披露。風險披露主要包括資本信息、市場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方面的信息披露。(3)強化表外信息披露。一是我國商業銀行應當建立統一的表外業務風險衡量標準和風險檢測體系。這樣,商業銀行辦理的表外業務就可以動態地反映出來,同時又能夠將中間業務的經營納入金融宏觀調控的范圍予以監督。二是完善表外業務的信息披露方法。要求表外業務項目應以資產負債表附注形式或附表形式反映出來。三是強化信息披露真實性要求。對在銀行表外業務披露中的重大虛假披露事件的當事人應制定嚴格的懲罰制度。四是強化表外業務信息披露的同時,要強調表外業務向表內業務的轉化,能在表內核算和表內披露的項目應首先在表內核算和披露。(4)監控制度。信息披露監控機制應包括三方面。一是日常監督機制。信息披露能自愿、真實、及時、準確地按照市場規則披露信息。二是懲罰機制。信息披露后如果不符合要求,必要時可要求增加披露的內容甚至重新披露。三是監管當局的責任。
2.5建立科學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專業化的風險管理隊伍
人員素質與操守的高低是由商業銀行員工素質的水平決定的,因此商業銀行為了確保員工素質,建立一套嚴格人事管理制度,使其能成為專業化的隊伍非常重要:第一,建立嚴格的招聘程序,保證應聘人員符合招聘要求。第二制定員工工作規范,引導和考核員工行為。第三,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幫助其提高業務素質,更好地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四是利用錄像培訓。第五,對重要崗位員工實行職業信用保險。第六,實行休假和工作輪換制度。第七,提高工資與福利待遇,加強員工之間的溝通,增強銀行凝聚力。
小結:詳盡的闡述了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的具體操作措施,從外部的銀行監管,對外的信息披露,到內部的控制公司治理結構管理,內部控制技術,最后談到了商業銀行文化制度的建立和培養,分層次的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商業銀行的風險控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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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張華強,陳文峰.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要務[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0,5:4-7.
關鍵詞:商業銀行公司治理風險管理風險審計
全面風險管理是從戰略目標制定到目標實現的全過程風險管理,隨著現代商業銀行所承擔風險的增加,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關注的重點也逐漸轉移到風險管理上來,當今風險審計作為一種新的審計理念,成為備受人們關注的熱點。與其說銀行是在經營貨幣的企業,不如說銀行是經營風險,從風險管理中獲取收益的企業。商業銀行一直在利潤與風險之間做著謹慎和僥幸的選擇,防范和控制經營中的風險,實施全面風險管理戰略,是商業銀行面臨的現實而緊迫的任務。作為現代商業銀行的審計部門,如何由傳統的合規性審計向風險預警和防范為目標的風險審計轉變,合理配置有限的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與效益,有效發揮審計監督在防范和控制風險中的積極作用,已成為現代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面臨的焦點課題。
風險審計的涵義
風險審計,也稱風險基礎審計或者風險導向審計,它是在傳統的賬項基礎和內部控制制度基礎審計上發展起來的一種審計模式,是指審計人員在對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充分了解和評價的基礎上,綜合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的風險狀況及其風險程度,從而把有限的審計資源集中到高風險的審計領域,針對不同風險程度采取相應的審計對策,重點對高風險點進行實質性測試,從而伎內部審計的剩余風險降至可接受的最低水平。與賬項基礎審計、內部控制制度基礎審計相比,風險審計關注點在于對被審單位的風險評估,其審計重心向風險評估轉移,更加關注的是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一一是否建立清晰的風險管理戰略、完善的管理架構、全面的風險管理過程和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最終實現風險管理效率和價值的最大化,不但可以保證充分的審計覆蓋面,而且對每一個領域都會根據其風險評價結果有不同的審計頻率與深度,增強了對風險的預防控制作用,風險審計方法的重點是識另q、預防與控制風險。因此,風險審計理論的核心是從分析審計風險入手,通過建立科學的審計風險分析模型,采取定性定量分析方法,量化確定固有保證程度系數,并控制保證程度系數,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以確保審計質量。
商業銀行實施風險審計方法的壩實重要牲
格林斯潘曾經說過:“銀行的基本職能是預測、承擔和管理風險。”風險審計的本質和根本目標是促進和保障商業銀行業務的穩健發展,促進商業銀行樹立全面的風險管理理念,堅持發展與防范風險并重;適應市場和業務需要,不斷完善風險管理手段,健全風險管理體制,培育風險管理文化,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促進業務發展,目標是優化資源配置,將風險控制在商業銀行可以承擔的范圍內,實現風險調整后的收益最大化。
(一)風險審計的理念和方法是商業銀行實施全面風險管理的現實選擇,進一步提升了內部審計的增值服務?風險是商業銀行與生俱來的產物,存在于商業銀行業務的每一個環節當中,商業銀行提供金融服務的過程也是承擔和控制風險的過程,因此,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永恒的主題。在現代金融領域中,能建立良好的風險管理架構和體系,對風險進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并以良好的風險定價策略實現價值增長,是影響商業銀行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也是實施風險審計的必然要求。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后,要在提高全面風險管理能力的前提下保持持續的價值創造能力。
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和美國反舞弊財務報告委員會的發起組織委員會fCOSO)的《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框架》將全面風險管理概括為對商業銀行各個層次的業務單位和各種類型的風險進行統籌管理,這種管理要求將包含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其他風險的各種金融資產與資產組合,承擔這些風險的各個業務單位納入到統一的管理體系中,對各類風險依據統一的標準進行測量并加總,依據全部業務的相關性對風險進行全程的控制和管理。風險審計正是以全面評估風險為基礎,從重要風險點上人手,在深入分析判斷不同層面和業務單位風險狀況的基礎上,確定審計重點,對風險高的業務集中資源重點審計,通過評估銀行風險識別的充分性、風險衡量的恰當性及風險防范的有效性,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和建議,直接影響商業銀行經營戰略的制定,確保商業銀行實現業務發展、風險控制和效益增長的有機統一
(二)采用風險審計的理論和技術、是現代商業銀行審計發展的目標和方向,實現增值型審計轉型需要:當前國際內審發展已進入一個以風險管理和公司治理為標志的新的發展階段,西方的絕大部分商業銀行在內部審計均采用了風險審計的理論和技術。國際審計師協會主席捷奎林?瓦格娜曾提出:“環境的變化給內部審計師帶來增加價值的機會最多的領域是風險管理的公司治理。”2003年國際內部審計協會對2001年新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以下簡稱《標準》)修改后,在內容上也自始至終都貫穿著風險審計的主導思想。
一是在對內部審計的定義中要求內部審計采用一種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對機構的風險管理、控制及監管過程進行評價進而提高它的效率,幫助機構實現它的目標。二是內部審計的目標要求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三是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要求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四是標準對審計計劃、審計測試、審計結果、后續審計各個方面都作了和風險相關的明確規范。五是關于剩余風險,《標準》做出了在審計執行主管認為高級管理層接受的剩余風險水平對于機構來說是無法接受時就報告董事會加以解決的規定。這些規定和要求將內部審計的范圍延伸到風險管理和公司治理,所以風險管理已經成為內部審計的主要工作。隨著風險管理導向內部控制時代的來臨,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也發行了變化,現代內部審計突破了傳統的監督、鑒證、評價職能的范圍,更多地介入商業銀行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領域。
風瞼審計在項代商業銀行風瞼管理中的作用
(一)風險審計有利于提高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促進風險文化建設。風險基礎審計主動發現和控制各項風險,通過對商業銀行業務部門進行風險評估,并按照次序排列風險,集中高風險的項目優先審計。前者試圖阻止不期望的行為發生,這種事先的控制有助于阻止損失的發生;后者試圖檢查出不期望發生的行為,檢查性的控帶l目的是提供損失發生的證據。這兩種類型的控制都是必要的內部控制系統,使商業銀行的內控機制完善、管用。同時,風險審計關注的重點是業務過程中的每一個風險點,涉及所有員工和管理者,這樣有助于形成商業銀行風險文化,從而提高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水平。
(二)風險審計有利于對風險事件的識別風險審計采用通用風險分析模板及方法,識別商業銀行業務過程的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風險審計人員運用某些分析方法,創造性地進行分析,判斷管理層是否完全識別了企業的所有風險,若有遺漏
的風險要提醒管理層加以考慮。
(三)風險審計有利于對風險的反應和控制。在風險反應活動中,商業銀行要根據不同的風險決定要采取的策略和方法,決定是避免風險、接受風險、還是降低風險。如對有相對的風險回報的風險,商業銀行可以考慮接受,但要采取控制措施,才能將風險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獲得希望的回報。對于這部分風險,商業銀行會采取減少風險、轉移風險或分擔風險的辦法以降低商業銀行承受的風險。風險審計人員的主要工作在于分析、評價風險回報的合理性、減少風險的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接受風險轉移和風險分擔的那一方的風險。
(四)風險審計有利于對風險信息溝通和風險管理系統的監控。在風險信息溝通活動中,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要將風險及時有效地傳遞給內部相關人員,以便及時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風險審計人員可以通過評價報告系統證明風險信息被準確、及時地傳遞到相關人員,內部審計報告可以向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傳遞風險是否得到有效管理的信息。在監控活動中,商業銀行要對風險管理進行持續監控,通過對內部控制系統的運行的監控和對定期檢查結果及意外事項的處理結果的評價,保證商業銀行對風險管理是一直有效的。風險審計人員可以通過分析環境和風險變化,檢查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已更新,是否能控制新的風險。還可以通過后續審計管理層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對意外事項的處理情況,檢查新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將分析結果和建議提供給管理層以便改進控制措施。
風險審計在捕國商業銀行規劃與存在問題
(一)風險基礎審計的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的道路還很漫長。一是商業銀行內部制度調整工作量大,相關業務制度和操作流程也要進行相應調整;二是支持系統建設難度大,因長期需要具備相應功能的電子化系統作支持,要求商業銀行改進現有業務系統,并開發建設風險評估系統,風險評估系統的建設包括業務流程、歷史數據收集、參數選擇等需要大量投資和時間準備。三是短期內風險審計人員素質難以提高。風險審計人員需要精通包括審計、會計財務、法律、邏輯學、信息學、系統論、管理學等專業知識,懂得運用經濟、數理、計算機等專用分析手段來預知和減少風險,每位風險審計人員達到運用自如的水準尚需時日。
(二)審計證據的較高要求增加風險審計取證的難度風險基礎審計必須獲取充足的、可靠的相關的證據以判斷,而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風險基礎審計缺少可供遵循的標準和程序,且審計取證的渠道和方式多樣,因此,審計人員一般都需要提高調查樣本代表性和增大調查樣本的方法,以增強對總體風險推斷的準確性。
(三)風險審計技術手段落后,難以適應工作需要。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信貸管理系統的廣泛應用和發展,大大增強了審計的及時性,事后審計;逐步被實時審計所代替,這與針對經營全過程的風險基礎審計不謀而合。在我國,商業銀行審計人員大多數對計算機輔助審計不太熟悉,許多還停留在傳統手工查賬的基礎上,在新技術面前還有些無所適從.審計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審計難度,而且效率低、準確差,嚴重影響了審計作用的發揮,無法滿足商業銀行風險基礎審計工作的需要
(四)協調配臺欠缺,降低了審計結果的運用日常審計中很少利用紀檢、人事及其他部門掌握的信息,審計結束后,除個別項目外一般也不與這些部門交換,致使審計成果在干部考核、任用、獎懲等方面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相應削弱了審計的威懾力。
我國商業銀行發展和完善風險審計的對策
(一)正確認識風險基礎審計在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作用,為風險審計的發展刨造良好的環境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核心問題是委托人(股東、投資者、管理者)如何激勵和約束人(經理層)、積極有效地完成受托經營管理責任,以確保股東或投資者財富最大化。顯然僅僅通過財務審計,委托人難以全面了解人是否有效履行其受托責任,而風險基礎審計有利于減少信息不對稱性,較為全面地提供委托人所需要的有關經營管理活動方面信息,大大遏制了“道德風險”的發生,增強了經營管理的透明度,從而達到控制和抑制“內部人控制”的目的,同時,通過風險審計可以有效地判斷人的業績和能力,評價人對受托人責任履行情況,促進人提高經營管理效率因此,風險審計是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四大基石”之一。
(二)抓緊制定風瞼基蒯{計;,立則盡快完善評價標:停體系要吸收借鑒美國、英國、典等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抓緊研究制定我國的風險基礎審計準則,這是開展風險審計的當務之急。風險基礎審計準則的制定要遵循“銜接”、“配套”、“務實”的原則,注意解決好前瞻與現實的矛盾,接軌與國情的矛盾。逐步探索和完善風險審計的評價標準體系,量化評價指標,為不同項目之間的比較提供依據
(三)認真搞好風險基礎審計研究,探索先進審計技術方法。先進的審計技術和方法,是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的重要保證要通過傳統方法與現代信息技術的結合,加大風險審計技術的研究力度,特別要注重探索完善審計抽樣、內控測評、風險評估等方面的方法和技術產。在風險審計的方法和技術的研究中,要實行科研人員與實務人員、科研與調研、審計人員與項目工程人員相結合的辦法開展,以增強實用性、指導性和前瞧性。
論文摘要:現代銀行體系的建立是市場經濟取得成功的關鍵.我國商業銀行的經營環境正在發生著重大的變化,尤其在中國加入了WTO后,外資銀行進入中國金融市場的速度和力度不斷加速,在放松管制、全球化和金融創新的背景下形成的銀行業發展趨勢下,風險管理機制不僅是銀行治理機制的重要支撐,而且是銀行提升競爭力的基礎和保證,銀行改革與發展必須重視風險管理機制建設,因此加快構建我國商業銀行的核心競爭力,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已經成為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重大、緊迫的現實課題。
1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機制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銀行業在改革、發展和對外開放的同時,也在不斷借鑒國際先進商業銀行的經驗,國內不少銀行借助外部中介力量,引進中介知名機構的風險管理系統軟件,改造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和業務流程等;構建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如制定了包括授權授信、審貸分離、崗位制約、內部審計等大量的內部控制制度,在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上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在風險管理方面還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1.1公司治理機制尚不完善
隨著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和新興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崛起,原來銀行業內部的利益格局發生了重大變化。在構建現代企業制度意義上的公司治理方面,國內商業銀行雖然有許多有益的實踐,但整體效果和個體實效都不甚理想,無論是公司治理的組織架構、制度安排還是治理機制,都處在新舊控制體系交錯的狀態下。
1.2內控管理機制和合規風險管理機制不健全
根據新巴塞爾協議的定義,合規風險指的是:銀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規、監管要求、規則、自律性組織制定有關準則、已經適用于銀行自身業務活動的行為準則,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商業銀行的發展歷史表明,銀行業在經營過程中隨時都有可能被風險所困,甚至被壓垮。近年來,我國銀行業違規案件頻繁發生,給銀行業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2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機制不健全的原因分析
公司治理機制不完善,風險管理戰略不健全,導致商業銀行的激勵機制的導向出現偏差,銀行的宗旨和價值無法得到體現。由于合規風險管理機制的不健全,使得商業銀行無法通過政策和程序的持續修訂去傳承許多有益的風險管理經驗,制約了商議銀行風險管理機制的發揮。
2.1缺乏全面的風險意識
首先是全面風險管理理念不到位,仍以信用風險管理為主,對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重視不夠。其次是忽視了不同業務、不同地區在風險管理方面存在的差異。不僅不能管理好業務風險,反而容易產生新的風險。最后是不能正確認識風險管理和業務發展的關系,認為風險管理會阻礙業務發展,同時又不能認真研究市場變化的規律,通過否定業務逃避承擔風險,業務不但發展不了,反而降低了銀行的整體抗風險能力。
2.2對管理層缺乏有效約束機制
國家作為所有者和社會經濟調控者的雙重角色,對國有商業銀行提出的經濟目標在事實上也是雙重的,這就使得對國有商業銀行的實際經營狀況難以進行清晰有效的考核和評估。同時,由于缺乏人格化的產權和清晰的選擇標準,管理人員的選擇基本上采用行政化的干部考核運用制度。此外,國有商業銀行的員工薪酬體系類似于公務員,收入水平基本上是事前確定的,與業績水平的相關程度不明顯,對其難以形成有效的激勵。
2.3激勵約束機制與銀行文化不相融
銀行文化是指銀行在長期經營與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并經過全體員工認同的共同價值取向和心理預期,這種以人為本的價值取向和心理預期就是銀行的目標和企業信念。績效考核機制體現了銀行的發展理念和經營思路,對于銀行風險管理有重要的導向作用。并且,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跟銀行員工的切身利益相關,對員工行為有重要影響。
3健全銀行風險管理機制的有效途徑
國際經驗表明,在經濟發展較快、銀行貸款大幅度增加的情況下,尤其要加強風險管理。我國近年來經濟發展速度較快,外部環境比較復雜,銀行業發展還不成熟,風險管理形勢嚴峻。增強我國銀行業的抗風險能力成為國有銀行改革與發展的重要任務之—。
3.1強化公司治理
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是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提高銀行發展能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的根本所在。長期以來我國商業銀行就普遍存在產權模糊、產權主體虛置、產權約束弱化問題,導致銀行的所有者與經營者激勵不足和風險軟約束。這一問題國有商業銀行最為突出,在其他銀行也同樣存在一尤其是有政府背景的,或者國有企業為大股東或控股股東的商業銀行。產權結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銀行的公司治理結構,進而直接影響了銀行治理機制和風險管理機制的效能。從風險管理機制的角度來看,股份制是商業銀行組織形式的最佳選擇。
3.2構建有效的合規風險管理體系
內部控制是防范金融風險最主要、最基本的防線,防范金融風險必須首先從銀行的內部控制做起。我國商業銀行具體可從四個方面改進內部控制:一是制度安排。主要是從制度上對銀行經營管理活動的授權和責任做出明確規定,關鍵是實現權利與責任相對稱;二是職能分離。要求銀行經營管理活動的主要職能要適當分離,要求在三道防線上都必須體現職責分離和相互制約;三是資產管理。要通過包括物理控制在內的多種手段對資產和投資予以保護;四是控制手段。要通過董事會或監視會的監督、獨立的內部或外部審計、不涉及日常業務的合規人員以及各業務縣的垂直監督等多種手段提高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關鍵詞:利率風險信貸風險商業銀行管理研究
一、利率市場化與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分析和對策研究
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的加快,我國商業銀行也必將面臨日益嚴重的利率風險,主要包括重新定價風險、選擇期權風險和其他風險等。選擇市場基準利率、研究利率期限結構構造及進行利率預測,是商業銀行利率風險管理的前提。
1目前商業銀行面臨的利率風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重新定價風險:主要來源于資產負債在總量及期限結構上的不匹配。我國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結構失衡的問題十分突出,一是在總量結構上資產與負債總量之間沒有保持合理的比例關系,由于有效信貸需求不足,資金運作渠道有限,造成大量資金積壓,承受著持續利率調整的風險。二是在期限結構上,普遍存在著以短期存款支持長期貸款的情況。三是在利率結構上,同期限的存貸款之間沒有保持合理利差,利率市場化的直接后果就是存款成本的上升和優質信貸資產利率的下降造成存貸利差的下降。
(二)基差風險:即使當商業銀行資產和負債的差額為零時,由于實際利率調整中存貸利率調整幅度往往不一致,同樣使商業銀行面臨利息收入下降的風險。利率市場化后,各行均有權制定存貸款利率,激烈的市場競爭將導致利率波動加劇,利率基差風險加大。
(三)選擇權風險:根據我國有關政策,客戶可以根據意愿決定是否提前提取定期存款,而商業銀行只能被動應對,在利率下調時,客戶可以保持定期存款獲取高利率;而利率上升時,則可以提前支取再存,以獲取高利率。對于貸款,一些優勢客戶往往在利率下調時,要求提前還款再以較低的利率貸款。
2加強商業銀行利率風險管理對策
(一)適應央行宏觀調控方式的變化,做好利率走勢分析。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加快,央行對商業銀行的監管逐步走向間接,通過公開市場業務、存款準備金率和再貼現率來傳導政策意圖,間接實現金融宏觀調控。因此,商業銀行要關注央行政策舉措,捕捉政策信號,準確預測政策走勢,及時調整經營策略,以減少政策性風險。
(二)加強以利率風險管理為中心的資產負債管理。一是積極運用敏感性缺口理論和技術,在準確預測和測量利率風險的基礎上,調整資產負債結構,使缺口值始終適應利率變化方向,降低差額風險。二是采用投資組合、新產品開發以及借人資金等利率風險管理手段來控制利率風險;三是隨著金融市場發展和交易品種的增多,可以通過表外項目對利率風險進行控制。
(三)構建適應利率市場化的定價機制。資金定價的目的是收回商業銀行付出的各項成本、實現發展目標、獲取目標利潤、有效控制風險、實現資產負債結構優化。因此,建立科學、合理的資金定價體系是商業銀行取得競爭優勢,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工具。
(四)建立利率風險防范機制。一是利率風險預警機制,建立利率風險指標體系,能直觀反映商業銀行利率風險水平,準確評判利率風險損失值。二是利率風險規避機制,在準確預測和測量利率風險的基礎上,調整資產負債結構,降低差額風險。三是利率風險分散機制,將資金投向不同區域、行業、企業,形成資金在地區、行業和企業問的合理配置,以風險的分散平衡原理,優化風險組合,分散風險損失;四是利率風險轉移機制,通過一定的工具,如利率互換期權期貨等,使利率風險轉移或置換,以降低資產負債的利率風險度。五是利率風險補償機制,在利率風險發生并造成損失時,通過一定的途徑和方式取得補償。如在辦理資產或負債業務時,附打一些保護性條款,在利率發生急劇變化并發牛損失時,從其他渠道及時得到補償。
(五)建立合理高效的利率風險管理運作機制。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利率管理組織。在商業銀行內部設立專門的利率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利率管理辦法和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研究央行、市場利率走向及對本行經營成果的影響;制定系統內往來利率和外部資金基準利率;指導和檢查利率政策貫徹執行情況。二是合理劃分利率風險管理的職責。明確利率風險管理的具體部門和人員,并保證在利率管理程序的重要環節上分工明確,避免“扯皮”現象發生。如計財部門作為利率主管部門,負責基準利率的確定。各對外業務部門根據客戶綜合貢獻度、業務風險等因素,在基準利率上進行上下浮動,制定對不同客戶、不同業務的差別定價。當然,這些必須經利率政策管理委員會審議后執行。三是科學制定利率風險管理操作程序。利率主觀和利率執行部門要定期對利率執行情況進行調研,并向部門負責人提交分析報告及建議。部門負責人審查同意后,向利率政策管理委員會提交議案后執行。
(六)做好利率風險管理的基礎工作。一是加快利率風險管理程序和數據庫的建設,提高信息處理能力和反饋水平,為進行敏感性缺口分析等控制利率風險手段提供技術支撐。二是加強利率管理人員的培養,造就一只能熟練掌握和運用利率風險管理技術的隊伍。三是借鑒吸收西方商業銀行利率管理技術,結合國內利率風險實際狀況,研究出適合自己的利率風險管理體系。
二、信貸擴展化與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分析與對策研究
隨著我國消費信貸市場空間不斷拓展,住房信貸、汽車信貸、耐用消費品信貸、助學信貸等業務獲得迅速發展,消費貸款規模的不斷擴大,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商業銀行應加強對消費信貸風險的分析與識別,以便及時采取措施,防范消費信貸風險。
面對消費信貸的發展過程出現的各種風險,商業銀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人手:
(一)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發展戰略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準,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范信貸風險的作用。
信用評價體系一般采用積分制,具體分成四個部分:①基本情況評分②業務狀況評分③設立特殊業務獎罰分④根據上述累積得分評定個人信用等級,針對這幾點本文不再做詳細的講解。
(二)建立銀行內部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
從跟蹤、監控人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蹤監控,掌握借款人動態,對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情況,或者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列入“問題個人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并拒絕再度借貸。
要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風險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線查詢、分級審查審批,集中檢查。從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幾個環節明確職責,規范操作,強化稽核的再檢查和監督。
銀行內部要建立專門機構,具體辦理消費信貸業務,同時建立消費信貸審批委員會,作為發放消費信貸的最終決策機構,做到審貸分離,形成平衡制約機制,以便明確職權和責任,防范信貸風險。
(三)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分散消費信貸風險。
在證券化過程中,商業銀行將其持有的消費信貸資產,按照不同地域、利率、期限等方式形成證券組合,出售給政府成立的專門機構或信托公司(SPV],由其將購買的貸款組合經擔保和信用增級后,以抵押擔保證券的形式出售給投資者。由于消費貸款具有利率、借款人違約、提前償還等多種風險,通過SPV對證券組合采取擔保、保險、評級等信用手段可保護投資人的利益,同時也降低了發行人的融資成本。同時,抵押擔保證券以消費貸款的未來現金流量為基礎,期限較長,相對收益風險比值較高,為金融市場中的長期機構投資者提供了較理想的投資工具。
(四)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擔保制度。
消費信貸與其他貸款不同,借款人是一個個的消費者,貸款購買的是超過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較長時問才能歸還貸款的財產或耐用消費品。因此,在發放消費貸款時,用抵押、擔保作還款保證顯得十分重要。我國要盡快健全抵押擔保制度。
(五)實行浮動貸款利率和提前償還罰息。
1.人民銀行應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在利率浮動比率、貸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給商業銀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更好地防范風險。同時,應允許商業銀行在辦理消費信貸業務中收取必要的手續費、服務費,以補償商業銀行信貸零售業務付出的成本。
2.對貸款期限長、利率風險大的住房貸款尺.決實行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通過消費者對兩種利率的自由選擇,增加消費者的風險和收益意識,規范消費者和銀行之問的行為方式和業務往來。
3.實施提前還款罰息制。由于消費信貸一般為長期貸款,利率變化將導致銀行蒙受利率損失的可能。當利率下跌時,消費者會提前償還固定利率的貸款,而以較低的利率舉借新債。借新債還舊債,會導致銀行喪失貸款收益,并給銀行重新安排資金造成困難。為此,銀行應收取高于預定利率的罰息,彌補信貸資產損失。
關鍵詞: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巴塞爾資本協議
隨著全球金融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商業銀行面臨的經營風險日益復雜。2003年5月,中國銀監會公布了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概述(即BaselII第三稿)。新協議以最低資本要求、監管檢查和市場約束三大支柱取代了舊協議的單一資本充足率要求,而且最低資本要求中不僅包括原來的信用風險和加權風險資產,還包括對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量化。就中國銀行業目前的風險管理水平而言,與國際大銀行相比還有較大的差距。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是未來幾年銀行業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新巴塞爾資本協議》關于風險管理的新理念
《新巴塞爾資本協議》闡述的不僅僅是最低資本金要求、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市場約束三大支柱,其內容遠比我們一般意義上所歸納的三大支柱要豐富得多。《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核心是風險管理,它從不同角度闡述了關于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理念。
(一)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的核心功能。傳統上,我們認為商業銀行是以追逐利潤為目的的金融企業,核心功能是向社會提供信用中介、金融服務,是典型意義上的間接融資的金融機構。由于來自外部、內部的壓力,商業銀行業務、經營理念不斷創新,其業務已不再局限于信用中介,而是多元的綜合的業務。因此,商業銀行的定位也出現了新的變化,其核心功能不是簡單的信用中介、金融服務,而是風險管理,換句話說,商業銀行的核心功能、基本任務是管理風險。
(二)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是全面風險管理。隨著商業銀行生存、發展的外部環境發生變化,特別是利率市場化以來,以利率風險為主要風險的市場風險成為商業銀行在新形勢下面臨的新的、重要的風險,使商業銀行對風險有了新的認識,管理有了新的發展。《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指出,商業銀行面臨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是全面風險管理。
(三)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市場約束是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新巴塞爾資本協議》認為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市場約束是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它對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的重要性是這樣描述的,“對風險的判斷和資本充足率的考核僅考察銀行是否符合最低資本要求是遠遠不夠的。因此,新協議提出的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突出了銀行和監管當局都應提高風險評估的能力。毫無疑問,任何形式的資本充足率框架,包括更具前瞻性的新協議,在一定程度上都落后于復雜程度化高銀行不斷變化的風險輪廓,特別考慮到這些銀行充分利用新出現的各種業務機遇。因此,這就需要監管當局對第二支柱給予充分的重視。”
(四)建模是風險計量的基本方法。盡管風險是否能夠通過模型計量精確計算存在爭議,但從理論上看,商業銀行通過符合監管當局要求的內部模型計量的風險敏感性強,資本消耗小。
二、我國銀行業風險管理的現狀
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起步相對較晚,風險管理理念和風險防范意識與西方商業銀行相比還有許多不足與問題。
(一)過分追求業務指標,忽視風險管理。由于我國各商業銀行中間業務開展較為緩慢,市場成熟度低,業務種類不夠豐富,這使得眾多商業銀行不得不將利潤的增長點更多地放在貸款業務上。與此同時,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市場和企業對銀行資金的旺盛需求使得銀行信貸擴張。另外由于市場競爭激烈,一些基層銀行領導經營指導思想有偏差,重貸款客戶的開發,輕貸款質量的管理,不嚴格執行信貸管理規章制度,導致降低標準發放貸款,形成信貸風險。
(二)尚未建立科學的風險管理體系。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工作的重心主要集中在對資產風險的重組、轉化、清收、處置等事后管理上,而對風險資產的事前、事中的防范控制做得不夠。各個業務部門對各自業務的風險狀況分頭管理,缺乏統一的管理目標和風險信息溝通;風險管理部門對于分散在各個部門的風險管理并未起到檢查和督導作用。不良貸款邊清邊冒的問題比較突出。
(三)風險識別和管理手段落后,缺乏事前風險防范預警機制。國外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方法上,注重運用數理統計模型、金融工程等先進方法,達到了對風險管理全過程的全面監督和控制。而我國商業銀行長期以來,在風險管理方面比較重視定性分析,缺少必要的量化分析,導致在對風險識別、度量等方面不精確,對于早期風險的防范仍存在較大缺陷。
(四)風險管理工具及技術方面有較大的差距。目前,國際金融市場上,一方面各種金融衍生工具層出不窮,金融創新業務在銀行業務中占據著越來越大的比重;另一方面,金融風險與市場不確定性不斷增強,銀行風險管理日趨復雜。然而,國內商業銀行在金融產品創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方面遠遠落在了西方國家之后。國外很多風險管理工具和理念至今尚未在國內銀行業風險管理過程中發揮作用。
(五)內控管理機制不完善,風險責任不明晰,風險管理執行力度較弱。我國商業銀行的內控機制還不能完全適應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需要,不能適應銀行審慎經營和銀行業監管的需要。銀行內部缺乏一個統一完整的內部控制法規度及操作規則,不少制度規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現象。我國國內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長期居高不下的一個原因就是缺乏嚴格、有效的內控管理,審貸分離不夠嚴格,風險責任不明晰。另外銀行會計、儲蓄、出納、信用證、承兌貼現等這些業務的操作環節內控管理不到位,執行制度不力等問題促使這些業務崗位的案件呈現出高發勢頭。
(六)獎罰激勵機制不完善,忽視風險管理要求。國內商業銀行普遍實行以提高市場占有率為導向的經營戰略,追求客戶數量和業務規模的增長,相應地基層機構對業務經營指標的考核存在重存貸款總量、輕質量效益的傾向,加上責任追究制度不落實,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及造成不良貸款的責任人,處罰不及時且偏于寬松,達不到懲罰的目的,導致約束制度虛化,形成風險。
(七)風險管理人才基礎比較薄弱,風險管理專業人員缺乏,對市場風險識別、監測和控制的專業化能力有待提高。雖然有些商業銀行外購了市場風險計量模型和監控系統,但由于缺乏有洞察力、判斷力和掌握先進經營管理知識、精通風險管理理論和風險計量技術的專業人才,使得所引進的先進的市場風險計量模型和監控系統未能發揮預期的作用。同時,我國還沒有形成職業化的風險管理人才隊伍。
三、提高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能力的對策
我國作為轉型時期的發展中國家,以及我國宏觀經濟體制的特殊性和國內風險管理理論研究及其應用的滯后,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仍不規范,抗風險能力較弱。按照國際銀行風險管理的理念和經驗,結合我國商業銀行的特點和要求,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關鍵要在銀行內部采取有效的途徑和方法,同時,圍繞風險管理的文化、體系、技術等方面也要進一步發展和完善。
(一)吸收全面風險管理的理念
。要求不但重視對傳統的信用風險的管理,而且要全面考慮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因素的管理,并逐步應用于信貸決策、資本配置、經營績效考核等業務管理的全過程。銀行不能一味追求資產規模擴張和短期盈利增加,而需要將各種風險價值計算在內,將當期收益扣除經計量的預期損失,據以推測各種收益率,促進長期持續盈利能力的增強。
(二)健全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實現全方位、全過程的風險管理。當前國內商業銀行要建立符合自身戰略定位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逐步形成由銀行董事會及其高級經理直接領導的,以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為中心,與各個業務部門緊密聯系的內部風險管理系統。董事會作為全行風險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對風險管理的整體戰略決策,對銀行風險管理負有最終責任、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實行垂直領導,具體實施對本行風險的全面管理,推動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在執行層面上要改變以前商業銀行內部條條框框的行政管理模式,實現以業務流程為中心的管理體制,業務部門也要逐步設立單獨的風險管理崗位,從業務風險產生的源頭進行有效控制,各部門業務主管和業務經理對其業務風險負責,使風險管理橫向延伸,縱向管理,實現管理過程的扁平化。與此同時國內商業銀行應積極借鑒國際大銀行的組織模式與運作經驗,加快法人治理結構的建設。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建立權利、責任、利益邊界明晰的組織架構和運行規范,管理科學,內控嚴密,運轉高效的經營機制和管理體制,加快推進體制改革和機制轉換,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和內部控制水平。
(三)提高風險計量水平,增強風險監測和防范能力。《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在提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基礎上,紿出了計量三大風險的方法。《新巴塞爾資本協議》計量三大風險共設計了8種方法,除信用風險的標準法外,其他7種方法均建立在模型設計的基礎上。這反映出通過建立數學模型計量風險是《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提出的新要求,因此,要重視計量方法的引入和使用。我國商業銀行要緊跟國際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步伐,引入先進的風險管理計量方法。一是要從觀念上充分認識商業銀行使用計量方法對風險進行管理的意義,這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理念的轉變。二是研究能夠準確計量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的方法。在爭取巴塞爾委員會支持的基礎上,充分掌握《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思想的前提下,設計我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計量模型,然后積累數據,對計量模型進行測試,修正后確定三大風險的計量模型,并且在我國商業銀行中推廣,全面實施《新巴塞爾資本協議》。
(四)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標,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可持續發展。考核指標的制定要全面考慮是否符合實際,是否有利于銀行的長遠經營目標,不能誤導各級經營管理人員。商業銀行作為企業,經營業績和經營規模當然是十分重要的,但作為決策層絕不應過于強調某一方面的重要性,不能讓利潤或經營規模掩蓋一切,否則可能對管理層和經營層傳達錯誤信息,以增加風險為代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破壞內控環境。要減少考核指標制定過程中的主觀性在充分考慮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建立起以利潤、不良資產控制為主,業務規模為輔的考核指標體系,實現商業銀行效益和可持續發展的綜合平衡,最終實現長期利潤最大化。
一、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使我國商業銀行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實行新的安排后,意味著匯率的波動幅度比過去擴大,變動頻率加快。與此前相比,商業銀行的外匯風險將更加顯性化、日常化,提高外匯風險管理能力變得更加迫切。商業銀行面臨的挑戰主要表現在:
一是銀行賬戶和交易賬戶面臨的外匯風險同時加大。新的匯率機制下,商業銀行因交易目的而持有的以外幣計價、結算的金融工具的(人民幣)市值,會隨著人民幣對主要外幣匯率的波動而發生變動。同時,銀行賬戶中的外匯資產和負債,例如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同業外幣拆借、投資性外幣債券等,也會隨著匯率的升值和貶值而產生盈虧。初步測算表明,我國部分商業銀行的全部外匯風險敞口頭寸(既包括銀行賬戶,又包括交易賬戶)較大,銀行面臨的幣種錯配風險較高。此外,如果不做相對特殊的安排,我國部分商業銀行持有的外匯資本會因人民幣升值而縮水。我國很多商業銀行過去往往忽視銀行賬戶的外匯風險敞口,匯率機制改革后,必須盡快調整管理理念以防匯率波動給銀行賬戶帶來巨大損失。
二是銀行客戶的外匯風險上升,會增加銀行受損的可能性。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和匯率水平的調整不僅會直接影響銀行的敞口頭寸,也會通過影響銀行客戶的財務狀況,而對銀行的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帶來影響。匯率波動的頻率提高后,銀行客戶面臨的外匯風險會增加。直接從事國際貿易的企業會因匯率波動而導致盈虧起伏。例如,我國造船行業的利潤本來就很微薄,人民幣的小幅升值就會導致其由盈變虧。升值會導致其出口企業競爭力下降以及盈利減少,影響企業的償貸能力,使銀行貸款的風險增加。從各國經驗看,在本外幣利差較大的情況下,內向型企業傾向于通過向銀行借用外匯貸款滿足本幣融資需求,貨幣錯配風險較大。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韓國等國金融危機的教訓就是,國內企業通過金融機構大量舉借外幣債務。一旦匯率急劇下跌,負債企業的外匯風險和損失就會直接轉變為銀行的信用風險和損失。在匯率波動度提高的情況下,如果再盲目開放資本項目,銀行所面臨的風險將更大。
三是外匯衍生產品給銀行帶來的風險增加。從今年8月2日開始,遠期結售匯業務的范圍擴大,交易期限限制放開,同時允許銀行自主報價,并允許銀行對客戶辦理不涉及利率互換的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這些措施的出臺在促進銀行外匯衍生交易發展的同時,也使得銀行面臨的各種相關風險增加。在提供遠期、掉期等衍生產品時,銀行能否準確進行定價,能否有效對沖和管理風險,不僅直接決定著銀行的盈利能力,也決定著銀行的競爭力,甚至是生存能力。目前,國內不同銀行一年期遠期結售匯報價(中間價)差異竟然達到了200個基本點,表明不同銀行的定價機制和水平存在較大差別,市場效率有待提高。
四是銀行外匯業務還面臨著許多其他種類的風險。除了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外,外匯業務還面臨操作風險、外匯管制風險、結算風險、時區風險、反洗錢等。如果不能有效控制上述風險,銀行一樣有可能遭受巨額損失。例如,2004年澳大利亞國民銀行因外匯交易中的操作風險導致的損失超過3.6億澳元。2004年11月,美聯儲專門了《外匯操作風險管理》,詳細闡述了銀行在交易前準備、交易實現、確認、軋差、結算、往來賬核對、財務控制等交易流程上應遵循的最佳做法。由此可見銀行外匯業務及其內在風險的復雜性。
當然,風險和收益是一枚硬幣的兩面,銀行在承擔外匯風險的同時,也有可能獲取一定收益。首先,匯率波動區間擴大后,金融機構和企業規避外匯風險的需求會上升。外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遠期、掉期交易量會相應上升。在從事外匯衍生產品交易的過程中,如果銀行能有效利用自身技能對風險進行合理定價或對沖,就可能從中盈利。同時,客戶對外匯有關的金融產品需求的增加,也為銀行發展外匯業務、開發外匯新產品(如個人外匯理財產品等)提供了良機。
其次,匯率浮動區間擴大后,對外匯市場交易的連續性和市場流動性會提出更高的要求,引入做市商制度將不可避免。做市商通過不斷報價、買賣,維持市場的流動性,同時通過買賣差價,補償各項費用并實現利潤。今年3月,中國銀行、德意志銀行、花旗銀行、匯豐銀行等9家銀行正式成為首家中國外匯市場外幣間匯率交易產品的做市商。可以預計,人民幣對外幣的做市商制度也會在不久的將來引入。
面對新的匯率形成機制,業內不少人習慣性地認為,新機制對商業銀行既是機遇,又是挑戰。這個判斷在一般意義上、在宏觀上是成立的,但是從具體的結果看,對于一家特定的銀行而言,變化了的環境要么是機遇,要么是挑戰;要么是涅?再生,要么可能是一敗涂地。唯此,各家商業銀行才能充分認識到提升自身風險管理能力的重要性、緊迫性。
二、我國商業銀行的外匯風險管理現狀和差距
國內銀行過去沒有在彈性匯率機制下經營過,缺乏必要的業務經營和風險管理的經驗和技能,過去所有的外匯風險管理的制度、技術、人員、體系等尚未經歷過彈性匯率的檢驗。由于我國商業銀行過去長期在固定的匯率環境下經營,外匯風險意識普遍比較淡薄,有效的風險管理和控制體系有待建立,外匯風險管理現狀不容樂觀。主要表現在:
一是部分銀行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監控外匯風險的能力還有待提高。董事會承擔著外匯風險的最終管理責任,負責審批外匯風險管理的戰略、政策和程序,負責確定本行的外匯風險容忍度。為了有效履行這些職責,董事和高級管理層必須對外匯風險有充分了解。然而,目前不少商業銀行的董事乃至高級管理人員缺乏外匯風險管理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甚至缺乏對外匯風險的起碼了解。有些銀行明明外幣敞口為多頭,竟然誤認為人民幣升值對本行有利。有些人思想上尚未能及時適應新的匯率機制,仍然忽視外匯風險管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更普遍的問題是,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不掌握(也沒有意識去掌握)本行的外匯風險敞口頭寸,說不清本行的外匯風險水平和狀況,在這種情況下,設定風險限額只能是一種奢談。這樣的董事會恐怕在外匯風險管理方面很難發揮定調子的職能。
二是外匯風險的政策和程序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執行力度有待加強。大部分銀行的外匯風險管理的政策和程序離專業化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例如,從政策和程序覆蓋的分支機構和產品條線看,我國很多銀行的政策和程序并沒有完全覆蓋商業銀行的各個分支機構、產品條線以及銀行的表內、表外業務。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同樣不容忽視。很多制度還只是停留在紙上,但實際中實施不力,甚至根本無人執行。例如,很多銀行外匯產品的估值和定價政策在執行中問題百出;如何在考慮產品、期限、內部預期收益要求等綜合因素來確定針對單一交易對手的總體授信額度,仍受到組織業務分工等內部因素的限制;大多數銀行市場風險模型有效性的檢驗政策得不到有效實施。
三是外匯風險的識別、計量、監測、控制能力有待提升。外匯風險無法計量,就無法管理,也根本做不到有效管理。與國外同類銀行相比,我國商業銀行在外匯風險計量上存在較大差距。例如,外匯風險敞口在國外是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所普遍使用的風險計量工具,而我們的銀行才剛剛開始嘗試計算風險敞口,有些銀行甚至至今都不能準確算出本行所承擔的單一貨幣的敞口頭寸和所有外幣的總敞口頭寸。很多銀行盡管從國際上引入了Kendor+、Panaroma等標準化的風險計量系統,能夠計算VaR值,但致命的缺陷是VaR值并沒有被整合到銀行日常風險管理過程中,如設置交易員限額和產品限額等。風險的監測、控制能力比風險計量更是要弱得多。花旗、匯豐等國際化大銀行二十多年前就把全球外匯業務的風險敞口控制在只有幾千萬美元,甚至幾百萬美元,而我國很多銀行盡管國際業務量與大銀行相比小得多,但敞口頭寸即便不含注資部分仍高達數十億美元,風險敞口是國際化大銀行的百倍,根本做不到不承擔未經計算的風險。
四是外匯風險的內控有待加強。有些銀行尚未建立與外匯業務經營部門相互獨立的外匯風險(或市場風險)管理和控制部門。內部審計對外匯風險管理體系的審計內容不夠全面,沒有合理有效的審計方法。關鍵問題是,國內銀行缺乏真正熟悉外匯業務和外匯風險的內審人員。由于薪酬不具備競爭力,很多銀行即使是交易前臺也缺乏合格的外匯交易員,這些人更很難被配置到內控部門。由于外匯交易、外匯風險有較強的技術性,沒有專業的內審人員,很難發現銀行外匯業務中的潛在風險點。現實中的問題是,內審部門幾乎無人具備開展針對外匯風險審計的能力,另外,大多數銀行都沒有進行過針對外匯風險(市場風險)的外部審計。
三、抓住機遇,應對挑戰,全面提升外匯風險管理水平
商業銀行有效管理外匯風險對于銀行體系穩健性和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與工商企業相比,銀行涉及的外匯交易規模和風險要龐大得多。如果風險管理不善,既會產生微觀風險(單家銀行倒閉),又容易導致宏觀風險(銀行問題)。從全球主要外匯市場看,商業銀行始終是外匯市場的主要參與者,沒有銀行的深度參與,難以建立有效的外匯市場。
分析匯率新機制(包括其他外部沖擊)對銀行業的影響,外界一般傾向于從整個銀行業的角度進行評估,而作為銀行監管當局,我們更愿意,也應該,逐個銀行進行分析。整體考察實際上考慮了正負抵銷因素,而現實世界中,對于特定的微觀主體而言,虧損就是虧損,就會影響銀行的清償能力。這意味著,從宏觀視角分析匯率調整對銀行的影響與從微觀視角逐個評估,是有差別的。作為監管當局,我們不滿足于僅得出“匯率調整對銀行業影響不大”這一類的粗放結論。我們想知道影響的量化程度和對每家銀行的具體影響,而不是簡單得出“大”或“不大”的結論。
銀監會成立之初就認識到了有效監管市場風險的重要性。在2004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中,將市場風險納入了資本要求。今年3月,銀監會下發了《市場風險管理指引》,為幫助商業銀行建立有效的市場風險管理體系提供了全面指導。最近銀監會又及時制定了《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監管手冊》。至此,以《市場風險管理指引》、《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為核心,以《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為補充,以《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監管手冊》為檢查工具,一套相對完整的市場風險管理和監管法規體系已基本建立。當前,很多銀行已經或正在積極按照有關監管制度的要求區分銀行賬戶和交易賬戶,有些銀行已經開始著手建立包含利率風險、外匯風險等在內的市場風險管理體系,需計提市場風險資本的銀行也已經開始按照監管要求計提資本。
針對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調整,商業銀行關鍵是要切實按照上述監管法規的要求,盡快完善包括外匯風險、利率風險等在內的市場風險管理體系。
(一)商業銀行的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要盡快熟悉和充分了解本行的外匯風險水平和管理狀況。各家商業銀行,要根據自己的風險管理水平和業務戰略,確定自己的風險容忍度和風險限額。同時,董事會要負責確定正確的業務戰略,絕不能盲目跟風,更不能什么都做。要根據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和所擁有的專業人才,選擇自己擅長的外匯業務。很多國際化大銀行,如蘇格蘭皇家銀行(RBS),也只是從事那些自己有專長、能有效控制風險的投資和交易業務。另外董事會不僅要負責確定銀行外匯風險(市場風險)管理的戰略、政策和程序,更要監督高級管理層在監測和控制風險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其實施效果。
(二)各銀行要盡快完善外匯風險管理體系。商業銀行要在認真評估本行外匯風險管理狀況的基礎上,積極制定并實施完善外匯風險管理體系、提高外匯風險管理水平的方案,按照國際先進銀行的標準盡快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外匯風險識別、計量、監測、控制體系。要清晰制定從高管層到操作層有關外匯風險管理的授權政策和從操作層到高管層的報告政策及路線;要建立分工明確的外匯風險(市場風險)管理組織結構、權限結構和責任機制;要建立有效的風險報告體系和信息系統等。目前外匯風險的計量方法主要有兩種,一是計算所有外幣的總敞口頭寸,二是計算VaR值,目前VaR值在國際大銀行中早已經被普遍使用,已經基本替代了外幣敞口頭寸。近年來,我國不少銀行也引入了Kendor+,Panaroma等風險計量和管理系統,但使用測試(usetest)相當不充分,模型風險較大。因此,在真正將VaR值用于日常風險管理工作之前,銀行要準確計算外部敞口頭寸,并據此有效控制外匯風險。此外,還要注意監控和管理銀行貸款客戶的外匯風險以及外匯業務中的操作風險、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等。
(三)各銀行要加強對外匯業務和外匯風險的內部審計。要盡快培養和建立一支具備專業知識、能夠對包括外匯風險在內的市場風險進行審計的隊伍。加強內部審計檢查,及時評估本行在風險控制方面的差距和自我改進狀況,確保各項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有效執行。審計范圍應全面覆蓋:風險頭寸和風險水平;風險管理職能的獨立性;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的完備性、可靠性;風險計量方法的恰當性和計量結果的準確性;對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況;風險限額管理的有效性等內容。
(四)各銀行要重視引進和培養外匯業務和外匯風險管理領域的專才。目前國內銀行從事外匯業務和外匯風險管理的人員專業化水平程度不高,業績表現不夠理想。原因之一在于我國商業銀行的交易人員、市場風險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以及激勵約束機制與國外同類銀行相比,差距尤其明顯,辛辛苦苦培養出的優秀人才大量流失。人才對于銀行經營和風險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第一,各商業銀行要充分運用市場化的手段遴選和招聘交易員和風險管理人員。第二,建立科學的培訓制度,使各崗位人員接受充分的培訓。第三,建立有效合理的激勵機制和業績考核系統,以適當的待遇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五)銀監會要加強市場風險監管的專業隊伍建設。從全球監管實踐看,由于市場風險管理和監管變得更加復雜、更加專業化,很多監管部門不得不依賴專家提供專門的技術支持。新加坡金管局內部有一支共44人的專家隊伍[1],為市場風險的現場檢查提供風險識別、系統和模型評估等支持工作;英國FSA中,有12人專門從事市場風險監管。目前,銀監會已籌建了新業務協作部門并有國際一流的國際監管咨詢委員會和市場風險監管專家小組的適時輔導。同時,銀監會將利用《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監管手冊》出臺這一有力時機,在今年四季度組織開展對主要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的現場檢查,在此基礎上盡快加強銀監會市場風險監管專業人才和隊伍。
商業銀行的資本一般指銀行為了進行正常的經營活動必須投入的資金。巴塞爾協議對銀行資本的規定包括兩個部分: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核心資本又稱一級資本,用于彌補償還日常經營活動中的虧損,是銀行穩定性最高的資本,主要包含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和少數股權。附屬資本又稱二級資本,屬于債務性資本,包括非公開儲蓄、重估儲備、普通準備金、可轉換債券和次級長期債務等。2010年11月,正式獲批實施的《巴塞爾協議III》再次調整資本結構,對銀行資本充足率提出更高要求,此后,我國銀監會也重新更改了銀行資本金的規定。需指出的是,商業銀行在進行深化改革的同時,應加強公司治理、強化公司內部控制、保持良好的經營理念,通過建立資本補充機制,提高資本充足率作為加強風險管理的手段,確保貸款損失不會影響銀行的經營活動,降低營運風險。
二、中國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現狀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趨勢的發展,中國在世界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日漸彰顯。2001年中國加入WTO以來,經濟改革的深化和對外開放的擴大,銀行的國際金融業務日益增多,也因此更容易受到全球經濟波動帶來的影響。尤其是08年爆發的全球金融危機對中國實體經濟和整個金融行業都造成了巨大沖擊。目前,中國的經濟增長速度呈明顯放緩趨勢,加上市場利率自由化、人民幣升值壓力等現實因素,商業銀行面臨的考驗日益嚴峻。對于商業銀行來說,業務拓展范圍變窄,貸款投放對象相對集中,企業倒閉乃至破產更加容易增加銀行所面臨的信用風險。據相關數據顯示,就整個經濟體系中不良貸款發生率較高的行業主要集中在鋼鐵貿易行業、房地產行業和建筑業等關乎國民生計和宏觀經濟運轉的行業。一旦信用崩盤,對我國的經濟的沖擊是不可估量的。作為反應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的重要指標之一,資本充足率主要反映商業銀行在因為借款人違約資產蒙受損失之后,銀行能以自有資本承擔資金損失的程度,預示著銀行抵御風險的能力。我國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監管有明確的規定,早在2011年5月初,銀監會下發《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其別指出,正常條件下系統重要性銀行和非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分別不得低于11.5%和10.5%。資本作為一種風險緩沖劑,能夠保護商業銀行抵御外來風險的沖擊,防止銀行危機波及整個金融體系,是保障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
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合理性
銀行資本金的多少是維持銀行穩定經營的前提,對商業銀行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資本充足率能夠促進銀行高效運轉,但是,這并不意味著銀行的資本金越多越好。建國初期,我國商業銀行的監管體系中并無資本充足率的規定,商業銀行各類經營活動主要依靠政府部門審批通過,可以說沒有一個違約風險的概念。隨著改革開放,市場經濟體制取代計劃經濟體制登上歷史舞臺,為適應市場的發展的需要,我國也相繼出臺了有關金融風險防范的《商業銀行法》,銀行必須開始考慮自身經營的風險管理問題,同時采納了《巴塞爾協議I》中有關資本充足率的管理辦法,但仍沒有單獨制定出一套有效的商業銀行的資本管理體系,也沒有建立專門的監督管理機構。直至2003年中國銀監會正式成立,并于2004年推行《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從此建立起以檢查監督、資本充足率和市場約束為三大支柱的商業銀行監管框架,并且將操作風險和市場風險納入監管范疇,加大了資本充足率的覆蓋范圍,逐步與《巴塞爾協議II》接軌。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后,全球金融監管強化商業銀行風險管理,不斷修改完善巴塞爾協議的相關內容,提高資本充足率,在保持其資產規范性擴張的同時,也注重資產結構的合理性。從目前來看,我國銀監會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監管主要參照國際巴塞爾協議的規定,缺少對我國經濟狀況、銀行運作模式等的考量。銀行保持較高的資本金,固然能提升儲蓄者存款的安全性,但值得注意的是,過量的資本會大大降低銀行撬動財務杠桿的能力,影響其實現利潤和提升自身經營業績,因此,對于銀行的資本充足性管理還應綜合考慮我國的宏觀經濟的發展需要以及資本市場的供需狀況等,在保證銀行安全穩定經營的同時也注重自身的盈利性,合理選擇最優規模發揮資本監管的有效性。
四、提高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對策
近幾年來,銀行持續、迅猛的業務擴張使得其資本消耗速度過快,2015年4月,標準普爾公司出具的報告預計,標普調整后的資本比率均值介于6%-7%,未來一段時間我國銀行業的資本將基本維持在“一般”水平,而銀行快速成長導致資本充足率下降很可能影響其信用評級,從而成為限制其自身發展的重要因素。
1.調整資本結構。
根據巴塞爾協議對資本的界定,銀行資本的規定包括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提高資本充足率簡單看來即是對資本結構的調整。銀行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國家財政直接向銀行撥款、減免銀行賦稅或是國家財政政策補貼的方式使商業銀行的核心資本擴充。其中銀行通過上市融資可以建立起相對穩定的資本補充機制,是比較便捷的補充資本金的途徑。上市后新增股本將計入核心資本的范疇,在提高資本充足率的同時,使其融資渠道大大拓寬,提高了銀行的社會認可度。而對于已經上市的銀行可以通過增發、配股等進行股權融資。商業銀行還可應不斷加強內部控制,減少資金使用成本,拓展業務范圍等各種方式增強銀行自身活力,從而提高銀行核心資本充足率。銀行還可以調整附屬資本占比以追求資本總額的提升。目前比較常用的方法是提高銀行的準備金,以調節房地產資金供應、資本市場融資融券或者混合資本工具等方式提高銀行的附屬資本。發行長期次級債券和金融可轉換債也能夠提高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發行次級債券是補充附屬資本的重要方式。次級債作為一種主動性負債,是銀行資金的重要來源之一,其發行相對靈活,發行成本也較為低廉。對于資本充足率不高的銀行來說,發行次級債可以調整銀行的資金流動性,快速補給銀行資本金。對于上市銀行而言,應對資本充足率的變動情況保持較高的敏感度和警惕性,可以通過發行優先股、二級資本債,以及配股、增發股份等股權融資方式補充資本金,或者調整自身業務發展速度以滿足監管的要求。
2.提高資產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