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6 16: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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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分析論文來源
案例素材必須是學生親身經歷(如通過本人所從事的工作或深入實際的調查研究課題等)獲得;案例素材所涉及的單位,建議原則上為某一企業,對特別有現實意義的案例,也可以是針對某一行業、某一科研院所、高等學校或政府的某一經濟主管部門;案例素材應真實可靠,應取得所在單位負責人的支持與同意。應不違反有關的法律或損害所在單位的利益。必要時可對該單位的名稱、有關人物的真實身份及姓名、相關數據等進行掩飾性處理。
2、案例分析報告內容組成
(1)情景描述--分析給出的案例中的情景(企業介紹,案情介紹)
(2)原因分析--分析出現該問題的原因(企業現狀問題,案情形成原因)
(3)提出備選方案--分析問題的解決方法并提出可行的備選方案
(4)評估并加以選擇--進行備選方案的評估及選擇
3、案例正文
案例正文是案例主體部分的核心,應介紹案例的人物、組織以及事件的經過。可以按照時間順序或事情發展的邏輯順序組織案例的主要內容。盡量加入一些數字和圖表,以加深讀者對案例的理解。
(1)案例正文的敘述,要做到全面、周密、客觀,避免加人作者的主觀分析評價。同時,還要注重情節的真實感和生動性。
(2)案例正文中涉及的組織、人物和統計數據等,可以作適當的技術性處理。例如,隱去組織和人物的真實名稱而采用化名,對真實的統計數據作同比放大(或縮小)處理。
(3)案例正文中的內容也可根據編寫需要進行適當標注。
4、進行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是在案例介紹完以后,對案例進行系統且深入的分析。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將學生畢業設計與法學專業學生在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的畢業實習結合起來,圍繞實習過程中接觸的經典案例,采用案例選擇、文書設計、模擬審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相比傳統畢業論文模式,實踐性是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靈魂。一方面,強調整個設計以具體案例為中心,要求學生從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種角色的視野去閱讀案例,并運用所學理論去分析和解決案例中發現的問題,目的性強,有效地避免了脫離實際的傾向,真正起到了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目的。另一方面,強調把設計與畢業實習結合,突破往常的“閉門造車”,要求學生在法院(或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實習時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不僅提高了畢業實習質量,也加強了“法律人”素質的培養。
一、案例選擇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強調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考核。按照這一模式,不僅對學生實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給教師的指導也提出了更高的挑戰。案例選擇是整個模式的基礎,所選案例的實踐與理論價值將直接決定整個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相比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中案例選擇注重專業性、典型性、現實性、熟悉性,以達到緊扣專業課程教學具體內容,解決教學中的重點難點,提高學生課堂學習氛圍的目的,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下的案例選擇考慮綜合性、疑難性、不確定性三個因素,這樣才有助于對法學專業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綜合考核。
其一,綜合性。畢業(論文)設計是對法學專業學生四年法學知識與技能學習的整體考核。我國著名法學教育家孫曉樓先生認為,法律人才需具備三個要件:一是法律的學問;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會的常識。所選擇的案例涉及的知識應該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學科之間有跨越,也可以部門法之間跨越。通過這種知識領域的跨越,即考核學生對法學思維、知識掌握應用的能力,又考核了學生將各類知識整合運用的綜合素質能力。其二,疑難性。過分簡單的案例讓學生覺得容易,無法激起學生畢業設計的興趣,也容易導致整個設計模式“走過場”;但是太難,又容易導致學生無所適從,整個模式停滯不前。所以指導教師在指導學生案例選擇的時候,應該把握好“度”,合適的案例應該是能讓學生經過認真思考和分析后,運用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解決案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同時調動學生的思維積極性,去觸類旁通地整合運用其他的相關知識。其三,不確定性。案例的選擇必須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不要強調一律得出一個正確的結論,正如一位美國法官所說“我們能夠做出最終判決并非因為我們判決正確,相反,我們之所以判決正確,是因為我們有終審權”。案例的不確定性能為學生多重視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筆,便于最大限度地激活學生的思維并進行考核。
二、文書設計
法律文書被稱作“看得見的正義”,以其為載體所體現的司法直接體現法律的權威。法律文書寫作形式上的格式化包含著遠遠超過形式主義的法律內容,它是法律專業知識的積累、復制與繁殖,是文書制作者按照邏輯規則整合和實際運用法學知識的能力,是文書制作者在司法實踐中的品格和創造性思維,其根本目的是通過建立法律語言的話語權威實現國家法治。在當代,法律文書作為一種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術,日益凸顯其重要性。故對這一技術能力的掌握,將直接體現法學專業法律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質量。對法學專業學生文書設計能力考核時,筆者以為應該強調文書設計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文書設計階段要求學生對整個案例所涉及的訴訟文書進行設計,因此對學生設計文書進行考核的第一個要素就應該是其所設計文書是否完整。而一個案例所設計的文書是否完整,又直接取決于案例的性質與案情需要。指導教師在指導時應該把握好,也為指導教師對法律實務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規范性。文書設計的規范性一方面體現在格式規范性,不同種類的法律文書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點較易把握;另一方面體現在文書語言規范性,此點更難把握,對學生法律應用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像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鄭天翔曾指出的那樣:“現在有些司法文書,包括最高法院的一些司法文書,水平不高。有的語句不通,甚至有錯別字;對事實的敘述邏輯性不強,層次不明;對使用法律的理由表達不充分,有的不準,有的甚至出現嚴重差錯。”具體而言,文書用詞規范性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核:表意準確、質樸莊重、言簡意賅、邏輯嚴謹。
三、模擬審判
通過模擬法庭進行模擬審判一直是高校法學專業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學實踐性課程教學的重要一環節。模擬法庭被定性為高校培養“法律人”的“職業訓練場”,從“法學院到法院的橋梁”。但是相比模擬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開庭程序等相同外,畢業設計模式下模擬審判有兩點重要的不同:其一,案例的二次選擇性。畢業設計模式要求每個學生都要根據自己實習的單位進行案例選擇、文書設計,但對模擬審判案例的選擇時,要求指導教師對學生提供的案例進行二次選擇,依據指導的人數在本組指導學生提供的案例中選出一兩個更典型、更能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能力考核的案例進行角色分配和審判。其二,審判的“實戰性”。相比傳統模擬法庭教學,更多是圍繞教學需要(尤其是訴訟法教學),重視附著在“法庭審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設計模式下的模擬審判,不僅要求學生熟練掌握整個庭審程序,還更強調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應用、應變能力的考核,故應該重視過程的“實戰性”或“對抗性”,而畢業設計案例選擇環節要求案例的不確定性也為“實戰”預留了空間。
四、案例分析
模擬審判的結束并非意味整個畢業設計的結束,還要求學生根據選擇或參與的案例選擇角度進行分析總結,一方面考核學生發現、解決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學生更深入地學習、研究法律知識,提升法律實踐技能,具備現代法律人素質。而根據選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評述型、分析型。
其一,評述型。這種類型要求學生從案例選擇到模擬審判的整個過程自行評述總結,如案例的選擇是否具有綜合性、不確定性、疑難性,文書的寫作是否規范、案例審判時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辯論是否有理有據、運用法律是否得當等。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啟發以后更深入的學習,也進一步提升了學生法律實踐技能。其二,分析型。學生在圍繞案例進行畢業設計時對其中的某一個問題感興趣,然后把問題挖掘出來,結合專業深度討論,提出觀點。這一類型不僅對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行考核,還強調觀點創新,要求學生有創新思維。分析型一方面適應了對法學專業學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學生經過四年法學知識學習后具備一定理論創新能力,甚至考了研究生,即將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為這部分學生畢業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對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進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帶來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現多層次性、多類型性、專業差異性,因此,對畢業論文的要求和形式,也應“因校制宜”“因業制宜”。法學專業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提出和構建,為高校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與創新做出了建議性的嘗試。
參考文獻:
[1]孫曉樓.法律教育[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
[2]周萍.以法律文書寫作學回歸法學為視角的法學發展趨勢[J].西南農業大學學報(社科版),2008,6(03).
財務總監CFO論文寫作要求
1,論文選題要求
論文采以考生自選題方式,選題應根據財務總監業務資格培訓認證辦公室頒布的有關要求,參考培訓考試教材,同時結合考生所在單位或有關行業實際財務工作的情況自行選定.
2,論文撰寫基本要求
須由考生獨立完成,不得侵權,抄襲,或請他人.
論文字數要求12000字以上.
論文所需數據,參考書等資料一律自行準備,論文中引用部分內容須注明出處.
論文一律采用A4紙打印.
考生應圍繞論文主題收集相關資料,進行調查研究,從事科學實踐,得出相關結論,并將這一研究過程和結論以文字,圖表等方式組織到論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論文內容.
論文內容應達到四條標準:一是內容是否圍繞主題,主題是否突出;二是論點是否鮮明,得出的結論是否正確,是否有創新;三是論證過程是否邏輯嚴謹,數據是否準確,闡述是否完整;四是論文的文字是否通順流暢,表述是否恰當.
論文須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排頁碼.頁碼從正文第一頁開始編寫,封面,摘要,目錄,參考文獻,封底不編頁碼.
論文須有目錄,由論文的章,節,目,參考文獻,頁碼等部分組成.
結構順序:1)封面 2)摘要 3)目錄 4)正文 5)參考文獻
3,論文撰寫具體要求
論文除摘要外,包括兩個部分:案例展開部分與案例分析部分.
摘要 :主體要素"5 W1H" 即涉及案例的決策者(who),決策標的(what),決策時間(when)與地點(where),決策原因(why),決策難度(how).(大約800字左右)
主體要素通常有如下要求:
決策者信息:要求描述出與案例討論有關的決策者信息.
決策標的:要求清晰地界定出決策者所要做出的決定,可以用選擇A方案或選擇B方案,選擇A方案,選擇B方案還是選擇C方案類似的抉擇性語句加以描述.
決策時間與地點:要求給出案例發生時的具體時間與地點.
決策原因:要求界定出導致決策標的起因與緊急程度.
決策難度:要求明確指出決策的困難程序.
第一部分:案例展開部分
該部分包括四個基本單元:
公司簡介
決策背景
案例決策背景指與決策相關的背景因素,包括:直接相關因素與間接相關因素.
直接相關因素指能夠指對案例所涉及的事件起著直接制約作用的因素.直接相關因素可以參考邁克爾·波特教授的"五種力量分析"框架,加上對領導層,決策者及其相關部門與人員的思維與行為特征的描述,這樣做的目的是通過描述,給出直接影響決策的限制條件與運作空間.
間接相關因素指對案例所涉及的事件起著間接制約作用的因素.間接相關因素可以參考PESTLE(政治,經濟,科學與技術,法律及環境)分析法.這樣做的目的是通過描述,給出間接影響決策的宏觀或中觀的影響條件與運作空間.
一般的寫作要求是:間接相關因素比較宏觀,往往放在背景介紹中的前面,而直接影響因素對決策起到了直接的制約作用,因此往往放在背景介紹的后面.
事件經過
事件經過指,決策標的一一事件的產生,發展與變化.
事件經過的寫作應注意做到,詳細地描述事件發生,發展與變化的整個過程,包括所涉及到的人物,公司具體事例所引起的沖突及其后果以及事件的變化所導致問題的嚴重性.
決策方案及其比較
決策方案及其比較指,為解決事件所提出的備選方案的具體內容及其利弊得失比較.這就是一個選A,選B或是選C的決策標的.為此要分別列出另個方案的利弊與得失,進行比較后作出取舍.
在列出各個方案的利弊之后,要排出取舍方案的決策標準.不僅如此,還需要決策者考慮方案的可行性以及領導層的偏好.這樣,該案例至少包括了四個決策略標準.
決策標準的確定是由決策者根據其做出決策時所要考慮的企業利益,合作者利益以及企業領導者,決策者及其相關者的決策偏好做出的,它來自對整個案例的把握與分析的結果.
決策標準給出后,決策者可以決定方案的取舍.比如,備選方案作為列項指標,決策標準作為橫向指標,按照10分制進行打分,便可已經被選取方案進行排列,分值最高的即為選中的方案.
打分的過程與結果可以不在案例中體現,可以在第二部分——案例分析中給出.
附:
1,波特五力分析圖表:
2,SWOT分析:優勢,劣勢,機會,威脅
決策方案分析
關鍵因素
權重
A方案
B方案
C方案
評分
加權
分數
評分
加權
分數
評分
加權
分數
1,
2,
3,
4,
總計
1
第二部分:案例分析部分
該部分包括三個基本單元
可參考與應用的理論與方法簡介
可參考與應用的理論與方法指,可以用于對案例進行分析的理論與方法.案例的寫作者必須通過對有關理論與方法的回顧,將實踐與理論形成對應關系,從而將理論與方法引入到分析狀態.
有針對性地進行案例分析
有針對性地進行案例分析指,寫作者必須應用相關的理論與方法,對案例的內容進行分析.
可采用的策略研究
可采用的策略研究指,根據案例研究得出的結果所采用的策略與考生在實踐過程中所采用的策略進行比較,進而得出考生對本單位,本部門或個人與團隊工作改進的建議,做到學以致用.
Δ注意事項:
1)案例撰寫過程實際上就是考生對以往親身經歷的某一事件的總結與回顧,因此事件本身應當是真實可信的;
2)有關背景資料,事件起因,發展與變化必須有具體的數據或圖表,政府或行業的政策文件以及相關的補充性資料.如果資料較多,則與決策相關度較高的內容放入案例正文內,其余作為附件放入案例展開部分的最后一部分.
3)出于保密的需要,考生可以對企或部門,個人或團隊以及數據與圖表進行必要的加工與處理.如,數學同比例放大或縮小,人名,地點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資料的變動等;
4)案例展開的第四部分可以放到案例分析部分進行,以例加強分析部分的內容;
5)如經發現論文系抄襲行為,作零分處理.
4,論文撰寫格式要求
論文由標題,署名,摘要,正文,注釋及參考文獻組成.
標題即文章的名稱,它應當能夠反映文章的內容,或是反映論題的范圍,盡量做到簡短,直接貼切,凝練,醒目和新穎.
摘要應簡明扼要地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一般不超過800字.
注釋是對論文中需要解釋的詞句加以說明,或是對論文中引用的詞句,觀點注明來源出處.注釋一律采用尾注的方式(即在論文的末尾加注釋).
參考文獻是在論文寫作中對論文撰寫人起到啟示,參考作用的書籍,報刊中的文章,出于新生他人觀點,成果的需要,同時便于讀者查詢原文就,一般應在論文的后面列出主要參考文獻的目錄.
注釋和參考文獻的標注格式為:①圖書,按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年,版次的順序標注,注釋在最后要標明頁碼;②期刊,按作者,篇名,期刊名稱,年份(期號),頁碼的順序標注;③報紙,按作者,篇名,報紙名稱,年份日期,版次的順序標注.
論文需在客觀題考試結束后30日內提交于市培中心,35日內由市培提交于管理處,40日內由管理處提交于認證辦.論文一律裝入文件袋并粘封,文件袋封面格式和論文首面格式要統一.
5,論文評分標準
論文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
a)優秀(90—100分):完全符合寫作規范要求,應用理論與方法準確,分析嚴密,論證翔實;
b)良好(80—89分):較好地符合寫作規范要求,應用理論與方法較準確,分析較嚴密,論證較翔實;
c)一般(70—79分):基本符合寫作規范要求,應用理論與方法基本準確,分析尚可,論證基本到位;
d)不及格(60分以下):未達到有關規定與要求.
6,論文撰寫格式
標 題
(二號黑體,居中)
姓名
(二號黑體,居中)
工作單位
(四號宋體,居中)
摘要:(摘要正文,四號楷體)×××××××
(正文,四號宋體)××××××
注釋:
參考文獻:
(1)×××××××
(2)×××××××
財務總監認證培訓
(上空四行,三號仿宋,居中)
論文
(二號黑體,居中)
(空四字,四號宋體)題目:
(空四字,四號宋體)姓 名:
身份證號:
市培中心:
任職單位:
論文關鍵詞:信息技術,會計項目案例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體現了國家主權和國家權力。我國的流轉稅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非正常損失貨物的進項稅額應及時轉出”選自高等教育出版社何珍芳、吳利群主編的《稅收基礎》書中的“增值稅”一節,本節課以信息技術作為載體,采用項目教學法,將學習領域的全部課程具體化。
二、教學理念
1、教學方法多元化:本節課的內容以工作任務為導向,圍繞工作崗位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開展項目化案例教學,整個工作任務(圖1)分為創設情境――角色分配――任務分割――分組討論――實施――驗證――總結和評價七個步驟,學生能夠在教學訓練中,完成由專業的認知到職業角色的轉變。此外,本課還結合了任務驅動法、情境教學法、案例分析法、角色體驗法及討論式教學法等多元化的教學方法。
圖1會計項目教學工作任務七步法圖2 信息技術在教學中的應用
2、將信息技術全面應用到會計項目教學的整個過程中去,改革教學模式,整合教學資源,讓信息技術在教學中得到應用。如果2所示。
三、教學目標確立
1、知識目標:掌握增值稅的概念、特點、征收范圍、稅率;熟練掌握增值稅的計算。
2、能力目標:資料檢索、信息收集、案例閱讀分析討論、口頭表達及撰寫報告的能力;自主性、探究性及嘗試性學習能力;小組成員間具有相互討論、評價、合作及團隊協作能力;通過引導學生討論企業生產銷售等活動中有關增值稅的計算,提高學生綜合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情感目標:培養學生細心、認真、一絲不茍的學習態度及嚴謹、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樹立起正確的納稅觀,樹立良好的會計職業道德觀念。
四、教學過程設計
1. 創設仿真的職業情境,設置會計模擬實訓場景
師:通過網絡教學軟件向學生展示案例,創設仿真職業情境,引發學習探索的興趣。
首先明確主體單位是一家服裝生產企業,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9年7月某市國稅稽查局在對該企業2008年度的稅收繳納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在2008年10月份的一次火災中教育教學論文教育學論文,剛剛采購不久的一批原材料被全部燒毀。企業對此的賬務處理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1,200,000
貸:原材料1,200,000
借:營業外支出1,200,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1,200,000
經進一步核查發現,該批原材料購進時的進項稅額174,358.97元已全部申報抵扣。某市稽查局認定該企業在發生非正常損失貨物時,該貨物所含增值稅進項稅額不予轉出的行為構成偷稅。
師:任務1:該服裝生產企業的做法是否正確?為什么?請說明你的理由。
任務2:市國稅稽查局認定該企業這種行為是構成偷稅,你同意嗎?為什么?請列舉出相關的法律依據。
任務3:該服裝生產企業應該如何正確處理這樣的問題?
任務4:該服裝生產企業將受到什么樣的處理?
2.分組討論、分析案例
分小組討論。學生通過自己個人的分析、探究,獲得了個人關于案例問題的見解后,組織學生分組討論,四人為一個小組,每個學生發表自己的看法、認識、見解,組長負責協調關系、記錄討論內容。討論中要求小組每個成員發表自己的看法,供大家討論、批評、切磋、補充,具體的做法不拘一格論文開題報告范文。為使討論充滿活力,更好激發小組成員的創造性思維,可以允許意見、見解有沖突、紛爭,無須達成共識不可。最終形成小組的案例分析報告。
3. 各小組提交案例分析報告
各小組代表就問題一、二公布各自的結論,并提出依據,結論較為一致。對問題三,學生存在爭議,教師不急于評判,讓各小組發表他們的看法,尊重和肯定他們的討論成果。
學生代表:歸納總結兩種不同看法,一方認為該服裝生產企業及時改正,補交稅款就行了;另一方認為該服裝生產企業應該完善各項制度,從企業領導到基層員工,特別是財務部門的員工要加強法制教育,增強職業操守。雙方均認為該服裝企業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但是卻沒有找到相關的法律依據。
4. 師生研究討論
老師與學生進行自由討論,之后老師進一步引導學生對社會一些企業的偷稅、漏稅及抗稅等現象的思考,讓其自由發表自己的見解。
5.總結及評價
(1)案情分析
增值稅相關法律規定了進項稅不予抵扣的多種情形,如果企業錯誤的,在此種情形下將增值稅進項稅予以了抵扣,則依法應當作進項稅額的轉出。該企業原依法可以申報抵扣,并已實際申報抵扣的所購原材料進項稅額,應當在發生火災燒毀后,即予以轉出該部分貨物的進項稅額,但該企業卻沒有依法及時轉出,在發現當期申報增值稅時也沒有將該轉出在納稅申報表上予以反映,并據以補繳稅款,從而造成了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結果教育教學論文教育學論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該企業的行為屬于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偷稅行為。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總結性評價
評價分為三個部分,學生自評,小組評價,教師總結評價。表揚學生積極參與討論,思維靈活,有獨特的見解。在案例分析討論中,學生能準確應用與增值稅相關的概念,科學地發表自己看法,可見學生對其中相關的知識有獨到的理解。同時,也要指出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處,如:對違規企業處罰的相關法律條文、規定引用不夠準確等。
6.教學反思
(1)本節中案例教學法有助于培養學生的適應能力,認為“重要的不是你受到了多少訓練,學到了多少知識,重要的是你怎樣接受訓練,也就是你思維、行動訓練的方式和過程”。而這種思維方式正是一個會計人員所必需的。
(2)通過項目及任務的分析,學生學會了如何合作交流、撰寫報告,培養了學生團隊協作等綜合能力。教學過程中每個小組按要求完成了項目任務,體驗了小組合作探究學習的過程,感受到通過合理利用信息資源欣賞美創造美的快樂。
參考文獻:
[1]烏美娜.教學設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2]宣勝瑾.對高職高專《成本會計》課程改革的幾點思考[J].吉林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9,(1):108~110.
為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于實踐型法律人才的需求,法學理論本科教學在繼續加強法學理論教學的基礎上,應加大實踐教學的力度。通過貫穿大學四年的實踐教學使學生初步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各種職業技能,能夠獨立妥善地處理各類常見法律問題,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踐行者。
一、實踐教學培養目標
法學本科招收的學生年齡偏低,社會經驗幾近于無,大學期間是其人生觀與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期,[1]通過大學四年連貫的實踐教學培養,學生可在以下方面初步具備合格的實踐型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質。
1.職業態度:明確實踐型法律人才的角色和社會責任,樹立實踐型法律人才的價值觀與發展觀。
2.職業素養:熟知各類實踐型法律職業的職業道德,高度認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并身體力行。
3.職業技能:在掌握扎實的法律基礎理論知識基礎上,具有解決法律實踐中出現的各類常見的法律問題的實踐能力,包括論說能力、法律文書寫作能力、邏輯推理能力等。
4.創新能力:運用已掌握的理論和實踐方面的知識解決在法律實踐中遇到的各類法律問題,學會歸納總結問題、運用文獻資料、分析推理以及形成妥當的處理意見的能力。
5.溝通能力:具備融入社會和團隊的能力,掌握與各類型人溝通交流的能力,具備協調團隊內部成員的能力,具備不同團隊之間協作的能力。
二、實踐教學培養培養措施
在大學四年期間保持實踐教學的連續性,將實踐教學與理論教學緊密結合,把法律實踐教學的各種方式按照法律實踐教學的目標分解到大學四年中,通過實踐教學增強學生對于法律職業的認同,并逐步達到從事法律職業所需要的各種能力,為其職業生涯打下良好的基礎。具體為:
(一)旁聽案件審判
法院審理案件是參與訴訟的各方運用實體法與程序法實現各自訴訟目標的活動。旁聽法院審判可以使學生直接了解法律在真實案件中的作用。在法學院實踐教學中,旁聽典型案件的法庭審判應當成為學生四年學習中經常性的實踐教學活動,但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教學目標。在第一學期,主要是通過法院旁聽感受真實的法律實踐;在第二學期及以后各個學期都應當根據理論教學內容,安排學生旁聽典型案件的審理。除第一學期外,其他學期的旁聽審判由共建實踐教學基地的法院在法學院的模擬法庭進行。審判后,由法學院教師組織學生圍繞被審理的案件的實體與程序問題進行討論。
(二)案例教學
案例教學不同于在理論課講授過程中為說明問題而采用的教學案例,它是在理論教學的基礎上,由教師組織開展的以真實案例分析為對象的實踐教學活動。案例教學可以使學生體驗實踐中的法律,認識到法律與社會的互動,法律并非體現為僵化的法條。[2]從第一學期到第六學期,根據理論課教學內容安排適當的案例教學課程。在開展案例教學的同時,增加法律文書書寫,在法學院教師和實踐基地教師的指導下,撰寫成各類法律文書,并逐漸學會將案例分析撰寫成各類法律文書,例如詞、辯護詞、判決書等。
(三)模擬法庭教學
模擬法庭教學活動既包括模擬法院審理案件的實踐教學活動,也包括模擬各種仲裁活動。該活動在第二學期至第五學期進行,每學期根據理論教學的內容,安排不少于5次的模擬法庭或仲裁活動,在法學院教師和實踐基地教師的指導下對典型案例開展活動,力求每個學生都參與進來。如果時機成熟,可以組織學生參加全國模擬法庭賽。
(四)社會調查
已經具有一定法學知識的學生,需要對運行法律的社會有所了解,而通過社會調查可以更好地理解寫在書面上的法律條文,同時也會更加清楚自己身上的責任。在第五、第六學期的寒暑假,由法學院教師根據每個學生的實際情況分別布置社會調查任務,開學初將調查報告交給指導教師,由指導教師對調查報告的質量做出評價。
(五)學年論文
學年論文安排在第六學期進行,論文的選題主要來自學生進行社會調查中發現的問題。教師應當指導學生透過社會現象發現蘊含在現象背后的法律問題,問題的發現過程應當由學生獨立完成。學年論文的寫作是一個綜合訓練過程,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培養學生發現問題,運用各種知識解決問題,以及條理清晰地進行書面表達能力。
(六)診所式教學
診所式教學強調學生對真實案件的實際參與,鍛煉學生的應變能力。在第七學期,由法學院派出符合“雙師型”要求的教師與實踐教學基地教師在實踐教學基地開展診所式教學實踐活動。
(七)專業實習
在第八學期前半程,安排學生
專業實習。通過到法律實踐部門親身參與法律實踐活動,可以了解實習所在的法律實踐部門的具體工作方式、工作流程。真實案件操作使學生在體驗法學基礎理論作用的同時,充分認識到實踐中一些不可言傳的技術細節,為日后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不至于出現眼高手低的情況。
(八)畢業論文
在第八學期的后半程安排畢業論文寫作。畢業論文的選題應當來自專業實習中發現的問題,學生需運用各類知識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畢業論文由法學院教師與實踐教學基地教師共同指導完成。
法律思維方式不同于其他思維方式,其是一種專業性很強的思維方式。德國學者卡爾·恩吉施認為:“誰打算讓初學者或外行了解法學和法律思維,誰就會感到,相比其他科學,自己遭受到各式各樣的阻力和疑惑”豍。因此,法律思維方式的養成需要經過法學教育的專門訓練。大多數人認為,法學教育的主要目標在于傳遞知識,但實際上傳遞知識只是法學教育培養法律人的途徑之一。換言之,傳遞法學知識是法學教育的初級目標,而訓練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進而養成法律思維方式則是更高層次的目標。因此,法學教育不僅在于知識的教授,更在于將獨特的法律思維方式沉淀于學生的心智之中。
一、我國民法學教育的現狀
(一)我國民法學教育的教學理念及目標定位
美國法學家龐德在20世紀初就曾經指出,法學教育不是教授法學知識,而是涵養法律思維,無論教授了多少實定法的知識,也無法追趕上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廢除的速度。我國大學的法學院在培養法科學生時,只注重理論灌輸。產生此種理念的原因在于:首先,教師們認為學生們只要掌握了法律概念、理論框架就會自然而然地學會如何將法律概念、理論知識貫徹到具體案例中解決案件。其次,我國的法學教師自身注重理論研究,忽視法律實務。關注理論問題的法學教師更多的希望培養出同其一樣的理論型人才,能夠在理論知識上深入探究;同時,由于教師本身忽視法律實務,也難以傳授給學生其本身亦缺乏的法律運用能力。只注重理論灌輸就會導致教與學各自為營,互不溝通,學生也難以真正的理解、消化理論知識。學生只需熟記要領和結論即可,法律課程最終淪為背背法條、背背理論知識的純理論學科。這種現狀導致我國的法學教育與實踐嚴重脫離,難以培養學的法學思維能力和實踐能力。最近幾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的數據顯示就業率最低的專業都是法學。法科學生何以面臨就業難?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法學畢業生難以將理論付諸于實踐,將理論與實踐結合。很多在校學習優異的學生一踏上工作崗位就會發現自身存在的弊端——理論與實際之間隔閡太深,難以跨越。
在此種教學理念之下,教師努力培養學生成為能夠進行法學研究、寫作、的學術型人才,而非具有較強法律思維及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實用人才。
(二)我國民法學教育的教學方法
我國的法律教育方法以講授為主,教師在臺上講課,學生在臺下聽講。雖然,近些年來教師開始關注案例教學法,但很多都是流于形式。很多教師在課堂上用幾個案例填充枯燥的法學知識,一來是為求課堂氛圍的輕松,二來將案例作為理論教學的點綴品。由于法學教師并未真正理解案例教學的精髓,他們只是對案例作出簡單的介紹或者將案例作為例子,并未對案例進行深入的法學理論的分析。在課堂上,教師仍然是主要通過講授的方式給學生傳遞法學原理。很明顯,傳統傳授式的教學方法并不利于訓練學生的法律思維。
(三)我國民法學教育的教學內容
首先,從教材的更新角度看,我國的民法學教育存在很大的弊端。我國教材的撰寫、出版、更新難以跟上我國立法和法學研究的腳步,很多法律條文或法律理論知識已經更新,而法學院學生們手上的教材卻并未更換。即使根據法律的修改或理論的發展,教科書得以及時修改,也只是簡單的替換,并未從整體的角度修改教科書。
其次,從教材的內容方面看,我國很多民法教材都是介紹民法的體系、基本概念、特征、構成要件以及法律效果等基本理論,很少涉及民法的核心精神、價值理念等。
再次,我國現行考試方式的主要目的在于考察學生是否掌握教科書或老師上課講解的內容,這些內容都是一些“死”的東西,學生想要得高分,只需要在考試前一個月或半個月認真背誦教科書上的重點知識、筆記本上老師講解的知識點,而無須深入了解,就可以獲得高分。這樣一來,容易使學生的視野變得狹窄,難以調動學生積極性——深入分析問題和全面觀察問題。更重要的是會造成學生理論與實踐的嚴重脫節,難以在踏入工作崗位后立即上手。
二、以培養法律思維為目標完善我國法學教育
(一)樹立以養成法律思維為目標的教育理念
對于法律人而言,“思維能力是一個人所有能力的基礎,集中反映一個人的綜合素質,如果不具備一定的法律思維能力,就無法有效率地探知法律事實;無法合乎邏輯地闡釋法律文本規則,按照法律規則或原則來解釋法律現象;無法進行適當的法律推理;無法根據案件事實展開合乎法律邏輯的論辯。法律思維的形成要比法律知識更為重要,法律知識可能隨著社會形勢等客觀情況的變化而變化,可以隨時學習、隨時補充,但是,法律思維方式作為特定的思維習慣,卻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它靠的是長期、專門的訓練才能養成”豎。因此,需要轉變我國陳舊的教學理念,轉而確定法學教育的真正目標——培養法學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王澤鑒在其《民法思維: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一書中,開篇就談到學習法律不僅僅是要獲取相關的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培養自己的法律思維和解決爭議的能力。因此,我國高等法學教育應摒棄以培養具有法學研究能力、能力強的學生的教育目標,而應秉著“授人以魚,莫若授人以漁”的觀念,樹立一種注重知識的輸送更注重法律思維的培養的新教學理念。
三、改善以養成法律思維為目標的課程設置教學方法
法學院系的畢業生大都不能很快地上手法律工作,究其根源在于我國法學教育長期以來片面地強調法學知識,而忽略了思維訓練。近幾年來,我國法學教育意識到了法律思維訓練的重要性,積極借鑒國外有關法律思維培養的方法,如“案例分析課”就是以“訓練學生像律師那樣思考”為目的的實踐性課程。案例教學“能夠為學生提供逼真的法律環境,提供獨立思考、理論聯系實際的機會,這既可以加深對理論的理解,又能夠培養實戰的感覺和能力”豏。
案例教學法是19世紀中后期,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代爾大力推廣下確立起來的,并從此成為美國法學院最主要的教學方法。這種方法中所謂的“案例”實際上指的就是上訴法院的司法意見。雖然近些年來我國一直在呼吁引進美國的“案例教學法”(casemethod),但真正了解“案例教學法”的人并不多,很多人以為“案例教學法”就是“以案說法”,即在講授法條的時候增加一些具體的案例,在增加課堂趣味性的同時加深對法條的理解。但事實并非如此,案例教學的實質是通過實例演練以使學生掌握相應的案例分析方法,進而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即統一的法律適用方法。
王澤鑒先生也指出,實例最能訓練、測試法律人的思考方法及能力。“學習法律的最佳方法是,先讀一本簡明教科書,期能通盤初步了解該法律(如《民法總則》)的體系結構及基本概念。然后再以實例作為出發點,研讀各家教科書、專題研究、論文及判例評釋等,作成解題的報告”,若法律學習只注重理論,其效果“甚屬有限,因為缺少一個具體的,引導著你去分析法律的規定、去整理判例學說,去觸發思考,去創造靈感”豐。
以特定的請求權基礎(完全的法條)為基礎,將案件事實歸入請求權基礎的構成要件中,也就是,用請求權基礎的構成要件去涵攝案件的事實,從而判斷請求權的成立與否。這種法律適用方法有利于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也有利于法律職業共同體具有統一的法律思維,形成法律職業共同體。
四、改善以養成法律思維為目標的課程設置
“從民法科學和法律教育上說,每一個受過德國民法的嚴格訓練的人,沒有不對請求權基礎的思考方法耳熟能詳的……這是德國民法科學成熟發達和法律教育質量較高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培養了無數法律家的法律思維,意義非同小可”豑。我國可以學習德國法學院的課程設置,在新生入學時便開設專門課程講授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以便學生對該法律適用方法有一個大致的掌握;同時,在主要課程的安排上,不僅有以掌握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為目標的講授課,而且還應配有訓練案例分析方法的練習課。德國法學院低年級學生的主要考核方法是案例分析。由任課教師給學生布置一些復雜的案例,學生按照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分析案例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最后推導出答案。若學生在分析案例時遇到一些有學術爭議的問題,也只需大致地將各家觀點陳述出來,然后選擇一個自己認可的觀點。學生選擇任何一種觀點都不會對其成績產生影響,因為評價的主要標準在于學生案件的分析思路而非觀點。也就是說,德國的案例分析是沒有什么標準答案的,這不會將學生的思維遏制住,反觀中國的案例分析題都是有標準答案的,學生的思維永遠被狹隘地限制在一種觀點之下,很難有所進步。當然,案例教學必須與理論教學同時進行:首先,在傳統理論教學過程中增加案例教學的比重;其次,在學生已掌握某一學科的基礎理論知識的前提下,開設單獨的案例教學課程;最后,在師資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可以考慮開設不受目前法學各學科格局限制的案例教學課程。
在德國,待法學學生進入高年級以后,就要通過開設討論課以著重培養其學術素養。在討論課上,教授事先分配幾個討論題目給學生,然后學生獨立完成論文。完成后還需在課堂上向其他同學與教授報告自己的論文,再由同學與教授點評。值得注意的是,討論課論文的題目一般都是描述性的,學生在寫作的時候需要查找大量的文獻資料,進行整理匯編,如此一來,學生對該問題就能有全面的認識,收益良多。
五、結語
目前,我國已成功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實現法治目標,必須先保證司法的良好運作,而法律職業者良好且統一的法律思維是司法良好運作的前提條件。正如學者所言,“法治是一種思維方式”。只有法律職業者之間具有相同的法律思維方式,法治才能得以實現。以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該思維方式貫穿于整個民法學教育中,不僅可以改善現有的“書本知識與實踐脫節”的教育現狀,也可以使法律職業人之間形成一種相同的法律思維方式,即達成法律上的共識。
關鍵詞:法學;講授法;案例分析法;逆向教學法
中圖分類號:G642.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5)33-0173-02
法學是一門理論研究性較深和實踐應用性較強的學科,它要求教學者必須以深厚的法學基礎理論和嚴謹的法學邏輯思維為基礎,深入淺出并條理分明地將法學知識傳授給學習者。高校的法學教學工作是以培養法學研究型人才和法律實務工作者為首要任務,并附帶完成傳播法學知識和提高社會法律意識的次要任務。為此,教學方法的精心設計和有效運用對于提高法學課程教學質量和實現教學目標起著關鍵性的作用。那么,采用何種教學方法才能更好地完成法學教學任務成為法學課程教學人員必須認真思考的重要問題。本文將對此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一、傳統法學教學方法利弊評析
從世界范圍來看,傳統法學教學方法主要分為兩類,即以講授法為主要形式的大陸法教學方法和以案例分析為主要形式的英美法教學方法。[1]
1.講授法。講授法主要是以教師的課堂講授為主要方式,輔之以問題解答、閱讀輔導和論文寫作指導,并以學生是否完全接受教師課堂講授的知識作為主要衡量標準的教學方式。[2]其課堂講授內容多以系統的介紹整個法律制度結構為主線、詳細講解法律概念、性質和特征等基本法律知識,因而這種教學方法通常具有四個明顯特點。(1)講授法注重法學知識講解的系統化和體系化。系統化和體系化是大陸法系國家制定成文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則,其目的是避免法律規則間的沖突和保證法律體系內部邏輯性的統一。因此,教師在以講授法為主要教學方法時必須嚴格按照法律體系的內在要求系統地講解法律基礎理論知識和法律文本的具體規定。這樣的講解更有利于學生們系統地了解法律基本原則、基本精神和基本框架。(2)講授法注重法律素質的培養和法律精神的傳播。法學教學是以培養法學研究型和實務型人才為主要目標的,因而法律規范的學習和分析,法律價值的理解和判斷,以及法律精神的領會和傳承應成為法學教學的主要內容。而這些教學內容的實現不僅有利于學生法律素質的提高,也有利于法律精神的弘揚和傳承。(3)講授法注重教學者理論功底的加深和法律素養的提高。法學教學過程主要是教師對法學理論和實務知識的講解和分析,指導學生依據法律邏輯思考問題和解決問題。整個過程完全是以教師為主導的教學過程。因此,教師理論功底的深厚和知識廣博的程度直接決定和影響著教學的質量和任務的完成。(4)講授法注重課堂教學形式的采用。這種方式對教學環境和物質條件的要求不高,可以在教師數量不足和法律實踐場所不足的情況下開展,有利于教學任務的順利完成。[3]然而,隨著時代的進步和法學的發展,傳統的講授法已經很難單獨應對學生們獲取知識的渴望和社會對法學人才的要求,講授法的劣勢逐漸顯現。例如:講授法過于強調教師在教學中的主導地位,而忽視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主體地位。
2.案例分析法。為應對講授法的弊端,案例分析法的應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彌補講授法的不足。案例分析法是源于英美法系國家的教學方法,其逐漸受到各國高等學府的重視并應用于法學教學實踐之中。該方法是通過分析和研究現有案例,指導學生將法律規定適用于案例的解決過程,從而使學生掌握案例分析、邏輯推理和法律適用的技能。其具有如下四個主要特點:(1)案例分析法是以案例為中心的教學方法。該方法要求教學活動緊緊圍繞案例展開,進行介紹、分析、討論和講解。教師在這一過程中盡可能地讓學生在案與法的融合中感受和理解法學理論的含義和法律條文的具體規定,并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文本解決具體案例。(2)案例分析法強調教師的主導地位和引導作用。在教學活動中,教師始終居于主導地位,這種主導地位應體現在教學策劃、案例選擇、信息提供、課堂組織和討論評判等一系列活動中。同時,教師還要注意引導學生了解案情、評論案情、共同討論和相互辯論,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使其自發地和自愿地參與其中。通過上述的引導行為和激發行為幫助學生提高認識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3)案例分析法強調學生學習的主體地位。學生在整個案例教學活動中自主完成案情討論、案情分析、法律思考和法律適用等活動,而教師只是在這一過程中予以細心的指導,并引導學生順利完成案例分析和得出正確的結論。(4)案例分析法注重培養學生的專業綜合能力。提高學生的專業素養和實際能力是案例分析法所要實現的主要目標。通過案例分析的形式,重點培養學生理解法律、適用法律和評價法律的認知能力,分析判斷和歸納總結的邏輯思維能力,以及陳述觀點,解釋緣由和觀點論辯的語言表達和書面寫作能力。然而,案例分析法同樣具有許多不足之處。例如:①案例分析法過度側重于案情分析和法律適用,忽視法學理論的研究和學習。其結果只能是學生學會依據法律推理得出案件可能的裁判結果,但是為什么法律如此規定和法律背后的理論依據是什么則很容易被學生所忽略。②案例分析法在實踐中還依然是講授法的輔助手段,案例只是理論知識講解后的輔解釋工具而已。對此問題,許多學者建議將講授法與案例分析法有效結合,使學生在理解法學理論的同時學會分析案例和法律適用技能,這樣做既兼顧了理論學習又兼顧了法律實踐。然而,如何很好地運用這一混合方法一直是學者們思考和研究的問題。對此,逆向教學法的出現為彌補傳統教學方法的不足提供了可行性方案。
二、逆向案例教學方法的優勢和實踐
逆向教學法是美國課程與教學領域的專家Grant Wiggins和Jay MacTighe于1999年率先提出的一種新型教學模式。該教學方法是從教學目標逆向入手,依據教學目標設計教學過程和開展教學活動,最終指導學生完成教學目標的方法。換句話說,課程只是實現既定學習目標的手段,而教學則是將注意力集中于特定主題,使用特殊資源,選擇特殊學習指導方法,最終達到既定學習目標的過程。在具體教學中,逆向教學法不是由理論講解到案例分析的順向教學方式,而是先引入案例分析再進行理論講解的逆向教學方式。其教學過程由三個階段組成:(1)明確預期的教學目標;(2)確定教學目標需達到的證據;(3)設計和開展教學活動實現教學目標。
1.逆向教學法的優勢。(2)逆向教學法首先進行的案例分析教學有利于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和好奇心。這種教學法要求教師必須在教學目標的指引下精心地選取典型法學案例,并為之后的案例解析所需理論的學習奠定實例基礎。那么在這一階段,學生的法律學習是以了解案例具體情況為主,進行獨立的分析和思考,并形成基于理性判斷而得出的結論。在這一過程中,學生們可以享受美好的探索樂趣,開拓廣闊的思維空間,在倫理、道德和法律之間迂回游走,在快樂的探索中完成理論學習的鋪墊工作。(2)逆向教學法鼓勵學生基于各自的判斷依據展開討論,相互攻辯,在激烈的交鋒中辨別是非曲直。在前一階段的基礎上,學生們通過討論和辯論發現各自觀點的不足,在相互學習中逐步提高對案情所涉及法律知識的認識和理解程度。同時,相互探討和相互辯論會進一步激發學生學習知識的熱情和渴望獲得真理的想法。(3)逆向教學法有利于教師通過啟發式和探究式的講解幫助學生解開謎團,幫助學生把對案情所涉及的法律關系的理解從感性認識提升到理性認識的高度。在這一階段,教師需要將分析案例所需的法學理論和法律條文予以詳細講解,使學生們能夠將自己原有的認識與這些法學理論和法律條文相比對,從而理解法學理論的含義和法律規定的合理性,最終實現法學教學的預期目標。
2.逆向教學法的運用。逆向教學法在法學教學中的具體運用可借《民法學總論》課程為例加以解釋。例如:教師準備講授公序良俗原則時,可以依據這個教學目標選取一個現實的并且社會爭議較大的借腹生子案例,并將詳細的案情提供給學生,使其對案情有所了解。然后,鼓勵學生們進行思考和討論借腹生子是否符合社會倫理道德要求和法律規定的問題,并讓學生將形成的觀點予以表述。那么,當不同的觀點出現后,學生們自然會對與自己意見不一致的觀點進行反駁。當然,如果在對方觀點依據充分且分析合情合理的情況下,學生也會認可和接受不同觀點。這就由自行探索和學習的階段進入到相互學習的階段。最后,教師可以就這個問題認真講解借腹生子可能產生的一系列社會倫理和道德問題,以及這些問題對社會公德和社會公共利益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結果。之后,順勢引出公序良俗原則,通過解釋該原則的含義明確指出借腹生子雖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予以禁止,但其違背了公序良俗原則的基本要求,因而屬于違法行為。
三、結語
逆向教學法是一種與傳統教學方法在設計方式上相逆的教學方法,其強調以教學目標為起點和歸宿,視教學為目標達成的手段,致力于對教學思路的核心環節進行改進和創新。如果探究該方法的本質,逆向教學法實際上是傳統教學方法中講授法和案例分析法的結合,是一種混合教學方法。只不過這種教學方法將教學過程的順序由傳統教學的順向教學轉變為逆向教學。其由教學活動的終點起步,基于所要實現的教學目標進行教學過程的設計,合理安排案例分析和理論講授的過程和階段。在以教師為主導和學生為主體的教學過程中,實現學生自主參與和主動求知,最終全面掌握法學理論和實務技能。
參考文獻:
[1]邵俊武.法學教學方法論要[J].法學評論,2000,(6).
論文關鍵詞 獨立學院 刑法 案例教學法
刑法學是一門很重要的法學專業主干課程,具有內容多、難度大、不易掌握等特點,抽象的法律解釋容易枯燥。獨立學院學生,更需要培養他們的實踐操作能力。刑法案例教學不但能使抽象、復雜的法律條文變得簡單、易懂,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而且有利于提高教師的素質,有效地檢測教學效果,通過開展案例辯論、案例分析,啟發學生從不同角度思考問題,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創新精神和團隊合作能力,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
一、目前獨立學院刑法案例教學存在的問題分析
近年來,獨立學院刑法教學中已經普遍穿插了案例教學,但由于獨立學院發展歷史不長,師資隊伍還不很穩定,教研投入力度有限,獨立學院刑法案例教學還存在不少阻礙和問題。
1.案例教學方法相對單一。理論講授法仍然是當前獨立學院刑法課程教學的主要方法,講授過程中任課教師大多會穿插案例教學,但案例教學方法較為單一,舉例的方法是通常使用的方法,主要用于解釋某一刑法基礎理論知識。“案”“理”結合不緊,很多時候是教師設問,教師自己回答,學生參與程度低,學習積極性沒能充分調動起來。教師沒能精心設計案例教學課程,在教學活動中仍然扮演著中心角色,案例討論的課堂組織不到位,學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沒能得到培養和鍛煉。
2.案例教學課時不足。很多獨立學院刑法教學按總則與分則分上下兩個學期完成教學,每學期周課時3節,其中實踐教學課時沒有硬性規定,因需要講解的內容較多,整個刑法教學基本以理論講授形式進行。案例教學需要全面了解案情、分析探討爭議問題,常常要花不少教學課時,很難從現有的每周3節課時里抽出時間組織案例教學。
3.教學案例沒有系統化。案例的選擇直接關系到案例教學的質量和效果,任課教師往往隨機從網上收集案例,很多案例都近乎虛擬,案情設計有些理想化,案例爭議性較小或代表性不強,當地法院時新的審判實例使用不多,沒有形成統一的刑法教學案例集。
4.案例教學考核方式不盡科學。案例教學考核機制不健全,目前針對案例教學的考核方式主要是期末考試的案例分析題,這種考核方法帶有較大的偶然性,且不能考核學生的綜合素質。
5.案例教學配套機制不健全。案例教學不僅涉及教學方法和理念的革新,還需要教師素質的不斷提升、教學管理和教學內容的不斷完善以及學生的積極配合和參與。但從當前獨立學院案例教學的實際情況來看,在案例教學的教學思想和理念上尚未形成正確、統一的理解和認識,任課教師組織案例教學的積極性不高,教研組織力度不夠,而且,案例教學師生素質也難以滿足嚴格意義上案例教學的要求。
二、獨立學院刑法案例教學改革設想
獨立學院的應用型人才培養定位要求學生具有更強的實踐能力,刑法案例教學的改革和運用是切實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重要途徑。
(一)改革刑法案例教學模式
刑法案例教學本身是個復雜的過程,其中不僅涉及教師的講授方法,還涉及學生的參與方式和課堂氛圍。在案例教學過程中,教師應根據教學內容靈活采取多種教學模式:
1.列舉案例教學模式。這是目前大多數獨立學院刑法教學過程中使用頻率最高的一種模式。列舉案例教學是指教師在授課中,為了解釋某一法律理論、法律條款或某一實踐問題而列舉一個或一組案例進行示例性解說的教學方法。列舉案例教學對案例的細節沒有過多要求。可以是幾句話就講完的一個案例,也可以是在一節課內講完的一個案例。既可以是實際案例,也可以是教師根據有關材料加工而成的案例。
2.課堂案例討論模式。課堂案例討論模式可選擇使用,課堂討論可以小組討論或對抗辯論形式進行。重要的討論案例應課前提供給學生預習。小組討論時小組成員可相對固定,一般為4-6人,小組討論時,每個成員都要求充分表達個人觀點,教師可選擇部分小組當堂進行觀點闡述,最后任課教師進行點評分析。對抗辯論通常將全體學生按照觀點不同分為2-4個小組,經充分討論后以小組形式當堂進行課堂辯論。辯論過程可以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增加同學、師生間的交流和了解,也能有效地培養和鍛煉學生的表達與合作能力。
3.模擬法庭模式。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教學可與“刑事訴訟法學”課程教學同步進行。由學生擔任法官、檢察官和律師角色,利用律所或法院提供的真實案例,按照法院審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和方式進行模擬審判。學校需建設模擬審判法庭,并購置必要的服裝和器具,力爭達到仿真效果。模擬法庭教學需要做多方面的準備工作,使用次數不宜過多,一學期以3-5次為宜,每一個角色可由3-5人擔任,學生可更換角色進行操練。
4.法律診所教學模式。診所法律教育是一種由教學單位開設的,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們憑借自己已經學到的法律知識去辦理真實案件的教學方式。診所通過指導教師(Clinic Professor)指導學生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文書、或參與案件等方式,促使學生在具體辦案過程中主動學習法律和運用法律,加深對法律的理解。同時,也使學生應有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得到增強。
筆者所在單位早在2006年就建立了江西省第一家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一直以來,利用這一平臺,在法學專業教師的指導下,組織學生對社會提供了大量的咨詢、代書、調解、調查和訴訟等法律服務。學生參加法律服務的熱情很高,所有參加法律援助的同學都認為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學到了許多課堂教學中不能學到的知識和經驗,學生的綜合職業能力得到了有效地培養。這種教學模式一般是利用課外時間進行,需要任課教師課外進行單獨指導。辦案過程中,教師可拿些典型問題到課堂討論,教學效果非常好。
(二)合理分配教學時間,保證必要的案例教學課時
《刑法學》計劃課時一般為108-126課時,而需要講授的內容較多,如果面面俱到,則完不成教學任務,根本沒有案例教學所要求的分析和討論時間。任課教師應合理分配講授課時,挑選各章節的部分內容著重講解后,類似內容可通過案例教學形式完成。這樣既避免了連續理論講解的枯燥,又挪出了案例教學時間,培養了學生的實踐能力。特別是刑法分則的講解不需要面面俱到,只需挑選重點罪名進行案例討論式教學。
本課題組還設計在《刑法學》課程結束后,作為必選課程開設一門“刑法案例分析”課程,約18-20課時(9-10周),時間安排在大三年級。主要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分析、討論,鍛煉學生邏輯思維及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同時緊密結合司法考試題型,訓練學生充分運用已有的刑法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法律診所式教學也可在這一階段進行。
(三)收集典型刑法案例,編輯刑法教學案例集
案例的選擇至關重要,過于簡單的案例,沒什么爭議,提不起學生的興趣;案例太難,讓學生不知從何下手,則會產生畏難情緒或依賴思想,容易造成冷場,也不利于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所有案例的選擇一定要有針對性,難度要適宜。
采取案例教學法,應該精心選擇并編寫系統案例。選編案例一般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其一,案例要新穎。即盡可能選擇司法實踐中的最新案例,以使案例教學更加貼近現實生活,并通過案例討論了解司法實踐中提出的新問題。其二,案例要典型。即緊密圍繞所要傳授的核心內容和基本理論選編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以達到通過案例討論使學生加深理解法學基本理論之目的。其三,案例要系統。根據不同章節的教學內容配備相應的典型案例,理論和實踐緊密結合,同時,根據理論學習的需要選定案例,并設置問題的廣度、深度和難度。其四,案例要多樣。既要選擇僅涉及一個問題的單一題眼的案例,也要選擇適量的綜合性較強的案例;既要選擇發生在學生身邊的微小案例,也要選擇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大案要案;既要選擇已有確切答案的案例,也要選擇爭議頗大,尚無定論的案例。
(四)改革刑法學課程考核方式
刑法學課程考核和成績評定可由三部分組成:平時成績、面試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
1.平時成績。課堂表現應作為學生平時成績的重要部分,課堂案例分析和討論是記錄平時成績的重要依據。任課教師要對學生課堂案例分析討論時的表現進行及時的記錄和評分,這有利于調動學生參與案例研討的積極性,保證學生適應從被動旁觀者到主動參與者的角色轉換。
2.面試成績。面試以現場抽題并口頭回答問題的形式進行,主要題型為案例分析。面試可以很好的檢測學生的口頭表達、邏輯思維、心理素質以及應變能力等。學生抽題后需有必要的思考時間,教師當堂根據學生表現,記錄學生得分。評分時既要關注學生對問題的判斷結果,更要注重學生對問題的分析和思維過程,教師需及時點評,肯定優點,也指出不足。
3.期末考試成績。期末考試以筆試形式進行,主要考核學生對基本概念、基本理論的掌握及其運用情況。重點可模擬司法考試試題形式,考試題型主要采取選擇題與案例分析題型。筆試成績還是學生總評成績的主要部分。
三、實施案例教學法應當注意的問題
(一)案例選擇的適當性與典型性
案例教學的要求較高、難度也較大,教師平時需要注重積累和搜集典型案例,適時編制教學案例集,針對主要知識點配備典型案例,并及時更新,供教學使用。教師應與司法實踐部門密切合作,一方面可以獲取最新、最接近生活實際的案例,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運用理論指導實踐,在實踐中進一步檢驗和完善理論。
(二)實行小班授課制
實施案例教學應當實行小班授課。目前,我國高校流行多班合并上課的做法,學生少則六七十人,多則100余人。在這種大班授課的情況下開展案例教學是相當困難的,即便勉強采用,也不可能產生應有的效果。因此實施案例教學必須實行小班化授課方式。班級人數最好控制在30人左右,案例教學時間彈性較大,很可能拖堂,課程應盡可能安排在某時間段的最后一節課。
論文關鍵詞 獨立學院 刑法 案例教學法
刑法學是一門很重要的法學專業主干課程,具有內容多、難度大、不易掌握等特點,抽象的法律解釋容易枯燥。獨立學院學生,更需要培養他們的實踐操作能力。刑法案例教學不但能使抽象、復雜的法律條文變得簡單、易懂,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而且有利于提高教師的素質,有效地檢測教學效果,通過開展案例辯論、案例分析,啟發學生從不同角度思考問題,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創新精神和團隊合作能力,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
一、目前獨立學院刑法案例教學存在的問題分析
近年來,獨立學院刑法教學中已經普遍穿插了案例教學,但由于獨立學院發展歷史不長,師資隊伍還不很穩定,教研投入力度有限,獨立學院刑法案例教學還存在不少阻礙和問題。
1.案例教學方法相對單一。理論講授法仍然是當前獨立學院刑法課程教學的主要方法,講授過程中任課教師大多會穿插案例教學,但案例教學方法較為單一,舉例的方法是通常使用的方法,主要用于解釋某一刑法基礎理論知識。“案”“理”結合不緊,很多時候是教師設問,教師自己回答,學生參與程度低,學習積極性沒能充分調動起來。教師沒能精心設計案例教學課程,在教學活動中仍然扮演著中心角色,案例討論的課堂組織不到位,學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沒能得到培養和鍛煉。
2.案例教學課時不足。很多獨立學院刑法教學按總則與分則分上下兩個學期完成教學,每學期周課時3節,其中實踐教學課時沒有硬性規定,因需要講解的內容較多,整個刑法教學基本以理論講授形式進行。案例教學需要全面了解案情、分析探討爭議問題,常常要花不少教學課時,很難從現有的每周3節課時里抽出時間組織案例教學。
3.教學案例沒有系統化。案例的選擇直接關系到案例教學的質量和效果,任課教師往往隨機從網上收集案例,很多案例都近乎虛擬,案情設計有些理想化,案例爭議性較小或代表性不強,當地法院時新的審判實例使用不多,沒有形成統一的刑法教學案例集。
4.案例教學考核方式不盡科學。案例教學考核機制不健全,目前針對案例教學的考核方式主要是期末考試的案例分析題,這種考核方法帶有較大的偶然性,且不能考核學生的綜合素質。
5.案例教學配套機制不健全。案例教學不僅涉及教學方法和理念的革新,還需要教師素質的不斷提升、教學管理和教學內容的不斷完善以及學生的積極配合和參與。但從當前獨立學院案例教學的實際情況來看,在案例教學的教學思想和理念上尚未形成正確、統一的理解和認識,任課教師組織案例教學的積極性不高,教研組織力度不夠,而且,案例教學師生素質也難以滿足嚴格意義上案例教學的要求。
二、獨立學院刑法案例教學改革設想
獨立學院的應用型人才培養定位要求學生具有更強的實踐能力,刑法案例教學的改革和運用是切實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重要途徑。
(一)改革刑法案例教學模式
刑法案例教學本身是個復雜的過程,其中不僅涉及教師的講授方法,還涉及學生的參與方式和課堂氛圍。在案例教學過程中,教師應根據教學內容靈活采取多種教學模式:
1.列舉案例教學模式。這是目前大多數獨立學院刑法教學過程中使用頻率最高的一種模式。列舉案例教學是指教師在授課中,為了解釋某一法律理論、法律條款或某一實踐問題而列舉一個或一組案例進行示例性解說的教學方法。列舉案例教學對案例的細節沒有過多要求。可以是幾句話就講完的一個案例,也可以是在一節課內講完的一個案例。既可以是實際案例,也可以是教師根據有關材料加工而成的案例。
2.課堂案例討論模式。課堂案例討論模式可選擇使用,課堂討論可以小組討論或對抗辯論形式進行。重要的討論案例應課前提供給學生預習。小組討論時小組成員可相對固定,一般為4-6人,小組討論時,每個成員都要求充分表達個人觀點,教師可選擇部分小組當堂進行觀點闡述,最后任課教師進行點評分析。對抗辯論通常將全體學生按照觀點不同分為2-4個小組,經充分討論后以小組形式當堂進行課堂辯論。辯論過程可以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增加同學、師生間的交流和了解,也能有效地培養和鍛煉學生的表達與合作能力。
3.模擬法庭模式。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教學可與“刑事訴訟法學”課程教學同步進行。由學生擔任法官、檢察官和律師角色,利用律所或法院提供的真實案例,按照法院審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和方式進行模擬審判。學校需建設模擬審判法庭,并購置必要的服裝和器具,力爭達到仿真效果。模擬法庭教學需要做多方面的準備工作,使用次數不宜過多,一學期以3-5次為宜,每一個角色可由3-5人擔任,學生可更換角色進行操練。
4.法律診所教學模式。診所法律教育是一種由教學單位開設的,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們憑借自己已經學到的法律知識去辦理真實案件的教學方式。診所通過指導教師(Clinic Professor)指導學生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文書、或參與案件等方式,促使學生在具體辦案過程中主動學習法律和運用法律,加深對法律的理解。同時,也使學生應有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得到增強。
筆者所在單位早在2006年就建立了江西省第一家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一直以來,利用這一平臺,在法學專業教師的指導下,組織學生對社會提供了大量的咨詢、代書、調解、調查和訴訟等法律服務。學生參加法律服務的熱情很高,所有參加法律援助的同學都認為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學到了許多課堂教學中不能學到的知識和經驗,學生的綜合職業能力得到了有效地培養。這種教學模式一般是利用課外時間進行,需要任課教師課外進行單獨指導。辦案過程中,教師可拿些典型問題到課堂討論,教學效果非常好。
(二)合理分配教學時間,保證必要的案例教學課時
《刑法學》計劃課時一般為108-126課時,而需要講授的內容較多,如果面面俱到,則完不成教學任務,根本沒有案例教學所要求的分析和討論時間。任課教師應合理分配講授課時,挑選各章節的部分內容著重講解后,類似內容可通過案例教學形式完成。這樣既避免了連續理論講解的枯燥,又挪出了案例教學時間,培養了學生的實踐能力。特別是刑法分則的講解不需要面面俱到,只需挑選重點罪名進行案例討論式教學。
本課題組還設計在《刑法學》課程結束后,作為必選課程開設一門“刑法案例分析”課程,約18-20課時(9-10周),時間安排在大三年級。主要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分析、討論,鍛煉學生邏輯思維及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同時緊密結合司法考試題型,訓練學生充分運用已有的刑法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法律診所式教學也可在這一階段進行。
(三)收集典型刑法案例,編輯刑法教學案例集
案例的選擇至關重要,過于簡單的案例,沒什么爭議,提不起學生的興趣;案例太難,讓學生不知從何下手,則會產生畏難情緒或依賴思想,容易造成冷場,也不利于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所有案例的選擇一定要有針對性,難度要適宜。
采取案例教學法,應該精心選擇并編寫系統案例。選編案例一般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其一,案例要新穎。即盡可能選擇司法實踐中的最新案例,以使案例教學更加貼近現實生活,并通過案例討論了解司法實踐中提出的新問題。其二,案例要典型。即緊密圍繞所要傳授的核心內容和基本理論選編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以達到通過案例討論使學生加深理解法學基本理論之目的。其三,案例要系統。根據不同章節的教學內容配備相應的典型案例,理論和實踐緊密結合,同時,根據理論學習的需要選定案例,并設置問題的廣度、深度和難度。其四,案例要多樣。既要選擇僅涉及一個問題的單一題眼的案例,也要選擇適量的綜合性較強的案例;既要選擇發生在學生身邊的微小案例,也要選擇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大案要案;既要選擇已有確切答案的案例,也要選擇爭議頗大,尚無定論的案例。
(四)改革刑法學課程考核方式
刑法學課程考核和成績評定可由三部分組成:平時成績、面試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
1.平時成績。課堂表現應作為學生平時成績的重要部分,課堂案例分析和討論是記錄平時成績的重要依據。任課教師要對學生課堂案例分析討論時的表現進行及時的記錄和評分,這有利于調動學生參與案例研討的積極性,保證學生適應從被動旁觀者到主動參與者的角色轉換。
2.面試成績。面試以現場抽題并口頭回答問題的形式進行,主要題型為案例分析。面試可以很好的檢測學生的口頭表達、邏輯思維、心理素質以及應變能力等。學生抽題后需有必要的思考時間,教師當堂根據學生表現,記錄學生得分。評分時既要關注學生對問題的判斷結果,更要注重學生對問題的分析和思維過程,教師需及時點評,肯定優點,也指出不足。
3.期末考試成績。期末考試以筆試形式進行,主要考核學生對基本概念、基本理論的掌握及其運用情況。重點可模擬司法考試試題形式,考試題型主要采取選擇題與案例分析題型。筆試成績還是學生總評成績的主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