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6 16:38:06
引言:易發表網憑借豐富的文秘實踐,為您精心挑選了九篇非物質音樂文化論文范例。如需獲取更多原創內容,可隨時聯系我們的客服老師。
論文摘要:目前,國內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傳統音樂方面的文本資料繁多,識記理論復雜,在傳統的學習與交流方式中存在著形式單一、學習媒體落后、怠視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者的主體性等許多不足,這些因素已經妨礙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者在高標準高效率、高質量的方面接受中國傳統音樂的交流。為此,合理利用多媒體技術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傳統音樂的學習與交流,有助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者對知識豐富內涵的理解與把握,擴展其藝術文化視野。
中國傳統音樂是指具有一定流傳時間的、不屬于當代音樂家創作的音樂。在我國學術界,通常把清代以前即已形成的音樂或以后所發生的具有傳統音樂形態的音樂,劃歸于傳統音樂的范疇。其中不僅包括在歷史上產生、流傳至今的古代作品,也包括當代中國人民用本民族固有形式創作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態特征的音樂作品。可以說,中國傳統音樂在它數千年的發展歷程中,無論從律制、音階、宮調、音樂形態特征、文化傳統到民族思維方式,均形成了自己獨特的規律和特點。、
中國傳統音樂文化是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部分,是東方文化的集中表現之一,有著獨特的價值系統和思維方式,是人類文明發展史上的一塊瑰寶。傳承和保護中國傳統音樂文化,有助于增強我們的民族自尊心與自信心,可以開闊文化視野,了解與把握傳統音樂文化的精神與特質,加強的歷史責任感。充分運用多媒體技術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國傳統音樂學習與交流中的應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傳統音樂學習與交流存在的問題
1.1人類思維網狀結構與傳統教材組織上的線性有序特征之間的矛盾
認知心理學的研究已經證明,人類的思維記憶具有聯想特征,在閱讀或思考問題時經常從一個概念或主題經過聯想轉移到另一個相關的概念或主題,是一種非線性的、縱橫交織的網狀結構。目前國內出版的所有中國傳統音樂教材,在學習內容組織上均體現出線性、有序的特征。在這種線性的內容組織環境下,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者對知識的攝取難免被動、程式化,在一定程度上會限制其聯想思維能力的發展。
1.2文本資料過多、識記理論復雜趣味性少與學習興趣之間的矛盾
國內傳統音樂學習與交流多年來一直存在著純文本資料過多、各民族傳統音樂獨立單處、針對性研究、形成不了一條主線的缺憾,這是專家根據自身研究方向進行的單一民族傳統音樂的研究造成的。
1.3手段陳舊有限的時間內很難完成繁重的學習與交流內容
中國傳統音樂的學習與交流一般都以專家口頭傳授為主,加入一些視聽資料,無法及時地展現知識信息,專家的講授受到限制,授課的視聽效果不能做到步調一致,講授中出現的問題不能及時地反饋給非物質文化遺產學習者。如中國傳統音樂講授、中需要介紹到各個時期大量的譜例,傳統的講授方法只能通過專家的板書讓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者觀看,然后做譜面上的分析,或者利用鋼琴即興演奏,動作示范只能是局部的,學習者很難把動、靜有機地結合起來,畢竟鋼琴的音色是單一的,表達音樂風格的準確性不能盡如人意。
2多媒體技術對傳統音樂學習與交流的積極作用
2.1多媒體技術可以擴展和放大信息空間
用多媒體技術處理的信息可以呈現出多樣化和多維化,使那些抽象難懂,用語言不易表達的內容變得生動具體一目了然。多媒體課件利用“超文本”和“超媒體”技術按照人腦的聯想思維方式在課件中重新組織編排講授信息,將講授內容整合為一種非線性的網狀結構,專家在授課時就可根據講授思路在不同章節之間、章節內容知識點之間靈活“跳轉”,及時獲取課件上的相關信息來輔助講授。
2.2多媒體技術的應用縮短了學習者將信息轉變為知識的過程.
科學研究表明:人類的思維方式是一種散發式的非線性的思維方式。多媒體的信息組織方式正符合中國傳統音樂講授的需要,它可以實現多角度、多方位、多層次、非線性的信息傳輸與交流,幫助學習者建立思維、改善思維、減少思維過程中的彎路,較快的接近學習目標;多媒體的引入還能把聲音和譜例完美結合,實現音色和風格的統一,完成音樂風格的具象化,使學習者能夠身臨其境。
2.3應用多媒體技術可以營造一個身臨其境的學習氛圍,符合時代要求
多媒體技術的迅猛發展與廣泛應用為我們傳統的外國音樂講授手段和方法改革帶來了新的契機,這是中國傳統音樂講授過程別重要的,學習者的認知當然需要從別的教材、工具書中汲取一些專業信息作為補充,但是如果我們利用多媒體講授手段的信息集成優勢,則會大大擴展原有的講授資源。
3多媒體技術在中國傳統音樂學習與交流中的應用
會議開幕式由中央音樂學院音樂研究所所長戴嘉枋教授主持,會議開始,全體與會代表為剛剛去世的我國音樂學家、新疆十二木卡姆專家周吉先生默哀一分鐘,以表達對先生的深切哀悼與追思之情。
本次大會共收到論文43篇,參與討論的學者達50余人次,無論是研究視野的寬泛、研究內容的深度還是研究方法的前瞻性,都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代表們分別從以下幾個方面闡述了自己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工作的觀點和建議。
一、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范圍、特點
劉承華的《“保存”與“生存”的雙重使命――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特殊性》,區分了“遺產”與“需要保護的遺產”之間的不同,分析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技術性、行為性、符號性、口傳性和“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高度精神性、對受眾的高度依賴性和成果的易逝性等特點,提出“保存”性保護和“生存”性保護兩種策略。
周海宏教授的發言指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保持我們母性文明的豐富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關鍵在于恢復感性良知,而這種感性良知來源于理性良知。另外,“京劇進校園”為時已晚,要真正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應該從幼兒園抓起。周先生還從心理學和語言學角度對我國民歌中襯詞的使用進行了深入研究。
鄭茂平的《關注本體――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心里本質及其保護的心理取向》從文化自覺的心理本質揭示了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心理特征,即感性體驗性、情感凝結性、心理圖示性、心理期待性、心理弱勢性、心理內隱性,這些蘊含于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本體中的心理本質特征,會使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呈現出多層次、多目的的心理取向。
鄧鈞的《論“原生態民歌”的不可比性――兼及民歌的社會功能和文化屬性》通過對民歌概念和“原生態”詞匯分析,認為當下關于“原生態”民歌實屬一個偽命題。深化民歌形態、文化特性和功能的認識,將有助于對傳統音樂文化本質特征的認識,為民間文化的保護和發展提供理論參考。
周雪豐的《音響與音場――淺談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征》指出,形態與生態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兩個方面,音樂最直接的形態是音響,而音響又寄生在音場之中,作者以音樂類“非物質”屬性之音樂行為過程為切入點,闡釋了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音響易逝性、傳播變異性、聽覺強制接收性特征,與音場直接影響其音響效果的特征。
二、有關音樂賣非物質遺產保護的基本理論與保護方法研究
這一板塊的論文數量最多,充分顯示出學者們在豐富的田野考察和音樂文化保護實踐的同時所進行的學術反思與理論求索。
周吉先生生前提交的論文《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之我見》,結合自己多年田野調查經驗,提出要保護好我國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至少應該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其中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本體風格”的保護和傳承,以及保護好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載體――傳承人,這兩點是做好保護傳承工作的關鍵。
秦序的《實現繼承傳統與藝術創新間的良性互動――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理論思考》分析了“十年”中繼承與創新的矛盾沖突的本質,指出唯有總結歷史教訓,找尋正確處理繼承傳統與藝術創新的契合方式,實現傳統與創新的良性互動,方能更好地保護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推動藝術的全面繁榮。
楊民康的《傳統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之我見》從四方面深入探討了對傳統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一些認識:1、應該對“表演藝術”設定一個合理的適應性范疇;2、加強音樂文化生態學的相關研究;3、掌握好“傳統與變異”、“保持與創新”的相互關系和評價尺度;4、注重多學科學者的合作與互動。
桑德諾瓦(和云峰)的《“有所為”亦“有所不為”――論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基本理論與實踐方法》認為,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應樹立“有所為”亦“有所不為”的理念。對于“品相”杰出、“血統”正宗、“轉型”適時的品種,應盡吾所為而為之;對于那些在社會發展中“轉型揚棄”或喪失“民俗根基”的品種,應適當有意不為之。提倡并鼓勵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為“西部大開發”、“文化大繁榮”或“文化產業鏈”的有效補充和延伸,以及理論與實踐相得益彰的創新思維。作者指出,尊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自身的發展規律,其本身就是一種適時、科學、求實的保護。
曾遂今的《關于音樂類非物質遺產的保護行為的思考》提出了兩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為什么要“保護”以及怎樣來“保護”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此,作者提出了音樂無形資源研究應該涉及的三個方面,并客觀地指出幾種值得質疑的保護措施,以供學者們思量。
李玫的《保護無形文化遺產還需建立文化結構形態系統化研究》從三個方面闡述了音樂文化研究必須立足到音樂結構內部的、微觀的系統研究,其中重點提到對文化物質載體的工藝結構形態要加以關注。
李宏峰的《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論律學研究在音樂遺產保護中的作用》針對當前遺產保護、傳承中的不足,闡述律學研究在糾正音樂遺產傳承偏差、促進瀕危音樂技藝恢復、確立傳承者文化自信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并對律學研究如何與音樂遺產保護實踐結合、如何為音樂遺產保護提供有益參考等問題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胡曉東的《社會轉型期民間音樂傳承的思考》指出,社會轉型時期音樂學者應該實現文化身份的轉型,做好民間音樂文化“太史公”和“服務員”的工作,并且與管理學專家密切配合。此外,給民間音樂以音樂倫理學的關懷,使各種文化事象恪守準則,實現其應然狀態,那么,民間音樂文化勢必獲得相對寬松的生存空間。
此外,就這一論題發言的專家還有張友剛、尹紅的《唱起家鄉的歌 跳起家鄉的舞 奏起家鄉的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策略之一》,劉子殷、林彌忠的《平民化、價值論和變化論――也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措施》,丁璐、趙杰的《充分發揮藝術教育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繼承中的巨大作用》等。
三、各國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成功經驗、有效政策、法規研究
韓國漢陽大學權五勝教授在其提交的論文《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后的當前韓國國家無形文化財活動》主要介紹了“皇室典禮音樂”、“盤嗦哩(敘事歌)”和“江陵端午祭”三個韓國無形文化財的基本情況及其保護現狀,詳細介紹了韓國政府和民眾對其所采取的保護措施及當前所舉辦的一些很有意義的展演活動, 對國內學術同行很有啟發。
日本麗澤大學教授孫玄齡先生的《關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感想》提出“發展是文化的特點”,要求人們“注意當前文化的發展趨勢”,認為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舞臺表現也是保護工作的重要環節。此外,作者還介紹了日本在保護本國文化遺產方面的一些表現,并簡單介紹了日本的“人間國寶”制度,并以“日本民謠協會”為例,揭示了日本民間組織在傳承傳統文化中的地位與作用。
從法律維護的角度論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有周安平、王慶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著作權保護模式制度設計的思考》,作者從準著作權保護角度對保護模式制度設計的幾個相關問題予以思考,得出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幾個研究思路。
周安平、姚剛應的《淺析民間音樂作品受法律保護的正當性――以法理學視角為中心》,則通過一兩個糾紛爭議和部分文獻,分析民間音樂作品涵義,試圖從法理學視角來探討民間音樂作品受法律保護的正當性。
另就這一論題發言的還有周安平、張文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現狀――從民間文學藝術保護探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裴小松、張國強的《析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戰略方向選擇――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社會文化空間的系統共生關系》等。
四、我國近年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現狀及相關問題的宏觀研究
項陽的《民間禮俗――傳統音聲技藝形式的文化生存空間》通過對自己田野考察的相關例證進行辨析,精要地闡述了當下民間禮俗與多種音聲技藝形式相互之間的依附關系,旨在強化對民間禮俗和音聲技藝形式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知,開啟了學者們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新的認識。
宋瑾的《原生態音樂的搶救與活態保護》強調了搶救原生態音樂的手段問題以及搶救之后原生態音樂的處置問題。呼吁非物質文化遺產首先應采取錄像方式來搶救,進一步采用教育方式來傳承,并制作數據庫加以保存,作為重要的審美資源供各方挖掘利用。另就音樂的“活態保護”提出了一些思考。
章華英的《有關中國古琴音樂保護、傳承的幾點思考》針對如何對古琴藝術采取保護措施提出了七項具體措施,其中重點指出“古琴打譜與古曲整理研究”,以及“琴學研究的深入與現代琴學之重建”的緊迫性。
張振濤提交的論文《神跡超群,輝映古今――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的樂器收藏史》簡要回顧了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的樂器收藏史,充分肯定了以楊蔭瀏、李元慶為代表的老一輩音樂學家們為中國樂器收藏事業的發端,為中國民族音樂事業的復興所付出的辛勞與汗水。作者還特別指出在音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理念的重要性,給與會代表以很深的啟發。
圍繞本論題發言的還有韓啟超的《“一代有一代之戲曲”啟示下的戲曲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楊曦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視野中的少數民族傳統音樂――兼談應用民族音樂學的視野與方法》、尚建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語境下的音樂教學范式轉型》等。
五、有關各地音樂賣非物質遺產保護的具體實例調研及個案分析研究
崔憲研究員的《長角苗音樂遺產保護得失談》首先描述了長角苗的生態現狀、梭嘎生態博物館、長角苗民俗音樂及特色,并著重介紹了長角苗規模最大的文化活動――“打嘎”,最后指出長角苗音樂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四大矛盾,即保護與脫貧、“先進”與“落后”、現代教育與傳統習俗、繼承與放棄之間的矛盾。
賈怡、伍國棟的《經濟搭臺、文化唱戲――大理古城“洋人街”戲臺“天天有戲”調查》,在對云南大理古城“天天有戲”活動的興起緣由、內容結構、操作程序等事實進行扼要梳理和描述的同時,結合文化遺產保護與發展理論與之對應,闡述了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要組成部分的民族傳統音樂文化與旅游業互生互利關系的看法。
曹貞華的《固守于綿延――影響朝鮮族傳統文化保護的諸因素》,從中國的禮文化對朝鮮族傳統文化的指導性影響,儒、佛二教對朝鮮族傳統文化的影響,以及歲時節令習俗對朝鮮族傳統文化傳承的影響和民族認同是朝鮮族傳統文化保護的重要基石四方面闡述了影響朝鮮族傳統文化保護的諸因素,揭示出其傳統文化保護在“固守”中不斷“綿延”的特點。
齊易的《從冀中“音樂會”看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一些問題》指出,要解決目前樂種分類混亂的局面,就必須尊重民間音樂局內人的自稱,按約定俗成和“名從主人”的原則來為樂種命名。另就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不正常的“崇古”心態,以及各單位各部門重申報、輕保護等問題進行了深入剖析與探討。
就這一論題的發言還有馬西平的《“西安鼓樂”溯古追今》、孟凡玉的《巢湖秧歌現狀考察及保護工作的幾點思考》、王曉平的《論紫陽民歌的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個案分析》、金藝風的《羌族多聲部民歌――“男聲二重唱”》、李紅梅的《關于二人臺傳承與發展的幾點思考》、王群的《失落文明的挽回――云南7個人口較少特有民族瀕危民歌保護研究》、王志軍的《京杭大運河流域音樂文化遺產保護研究的歷史價值與作用》、徐作生的《蓮歌漁唱舟爭渡――陽澄湖漁歌實例調研及分析研究》、甘紹成、朱江書的《四川成都地區行壇道樂的現狀調查》、秦太明的《泉州北管的藝術特色與傳承保護》等。
關鍵詞:屈家營古音樂,保護現狀,創新開發
廊坊自古為元、明、清三朝的京畿門戶,歷史悠久,人文薈萃,有著深厚的文化積累。宋遼時期,兩國疆界分廊坊于南北,楊家將守三關的英雄悲歌就發生于此,至今永清縣仍保存著的宋遼古棧道,就是宋遼對峙時宋太祖趙匡胤所建的戰爭防御體系,被譽為“地下長城”。正是因為廊坊有著不同尋常的歷史,才鑄就了其璀璨的文化。
任何音樂文化都離不開歷史文化的熏染,在廊坊固安就流傳著一個很獨特的音樂文化現象,那就是被譽為中國“音樂活化石”、“中國文化之瑰寶”的“屈家營古音樂”,與西安仿唐樂舞、湖北編鐘樂、北京智化寺古樂并稱為中國四大古樂。固安的“屈家營古音樂”,樂風古樸,音樂以其嚴格的教習制度,保持了古樂的純凈,直至今天仍彰顯其特有的古韻。從永清縣保存的“地下長城”到固安縣的“屈家營古音樂”,就印證了廊坊悠久的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
近些年來各級文化部門對“屈家營古音樂”進行了多方面的保護工作。筆者在對“屈家營古音樂”現狀進行了多方了解和調研后,進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闡述:
1.“屈家營古音樂”的現狀
1.1“屈家營古樂”的歷史淵源
“屈家營古音樂”創始于元明時期,源自佛寺,后流傳于民間,以口傳心授的方式代代相傳,其演奏多以音樂會的形式出現。它的這種演奏形式也是我國保存較完整的古代音樂形式。音樂以吹奏和打擊為主要的演奏樂器。論文大全。其演奏的樂器包括管、笛、笙、鼓、镲、鈸、鐺和云鑼,也有用于集合會員和初會開道的大號銅鑼。“屈家營古音樂”的音樂內容極其豐富,包括宗教佛事、民間哀樂、故事傳說、封建宗法、軍政事務、自然生態、節令、動物、景致與儒家學說、人物、事跡等諸多方面。其現存的作品有《玉芙蓉》、《紂君堂》等13支套曲;《金字經》、《討軍令》等7支大板曲;《五圣佛》、《賀三寶》等20多支小曲和一套打擊樂曲。由普通流行的傳統曲牌和本身獨有的曲目兩大類組成。在演奏時,每一個演員都有其固定的角色,有總管、攢管、香首、師者和一般會員、會友等。
“屈家營古音樂”的演奏有其特定的時間。一般會在,農歷正月初一與七月十五這種傳統活動日中演奏。正月初一的演出是拜會和游廟。七月十五的演出是紀念祖師師曠和超度亡靈。除此之外,平時在趕廟會和給喪事送樂以及參加求雨等活動中演奏。
從“屈家營古音樂”的古樂文化,到演奏的曲目可以窺見,其音樂內容和演奏風格之豐富,樂譜之完整,技藝之精湛,顯示了它的獨特,更顯示了它600年來聲聲不息的旺盛的生命力。
1.2 屈家營古音樂的保護現狀
自1984年起,當地文化部門就開始了對“屈家營古音樂”進行緊急的搶救及整理保護工作。經國務院批準,“屈家營古音樂”于2006年5月20日,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中央音樂學院院長趙沨、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所長張振濤等百余位中外學者及專家,曾慕名前往固安縣考察“屈家營古音樂”。他們一致認為:“屈家營古音樂”的樂風相當于西方巴赫時代的音樂風格,音樂平和、古雅,是我們現在能聽到的唯一的古代宮廷音樂。1987年6月19日,聯合國科教文組織在北京召開了亞太地區音樂學術討論會,“屈家營古音樂”以其特有的音樂會形式參加表演。與會的二十多個國家的一百多位專家觀看其演奏,之后給予了極高的評價。他們認為“屈家營古音樂”是世界古老的音樂藝術之一,堪稱“世界音樂之根”。其“屈家營古音樂會”被世人所矚目。
“屈家營古音樂”在受到國內外音樂界鐘愛和褒揚的同時,河北省及廊坊市各級政府和文化部門也已經行動起來,對它進行保護和整理。2009年6月由河北省文化廳監制,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錄制,由河北百靈音像出版社出版發行的《河北民間音樂傳統曲目集成(CD)》中收錄了全省31個代表性音樂會的傳統經典曲目,共計432首,其中包括廊坊的屈家營、南響口等在內的十一個音樂會的錄音和錄像。收錄廊坊的“屈家營音樂會”、“南響口音樂會”等音樂會樂曲160首,時長約14個小時。在錄音、錄像期間,演奏“屈家營古音樂”的民間藝人,盡情展示了自己的演奏技藝。其中最具特色的有雙管演奏樂手,他能同時吹奏兩個管子;雙云鑼手同時能敲擊兩個云鑼,其技術之精湛、花樣之繁多,讓在場錄音、錄像及文字記錄的專家們嘆為觀止。
1.3“屈家營古音樂”的延續與繼承
從古至今,我國的音樂教習多以口傳心受為主。“屈家營古音樂”就是仍保留著以身口相傳為文化鏈接而得以延續的,可以說它是活的文化。在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很多年輕人已經不再了解,那曾經古老滄桑的宮廷雅樂了,更多的是搖滾、爵士音的沖擊。那么,要想使“屈家營古音樂”這一文化瑰寶得以繼承,培養傳承人,創造古樂更多的傳承人資源,已成為一個更嚴峻的問題擺在了我們的面前。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河北省文化廳已于2008年正式將演奏“屈家營古音樂”83歲的老樂師馮月池和32歲的年輕樂手屈炳慶,確定為第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在屈家營村還培養了一批年輕的學員,按音樂會會規有條不紊地向老樂師學藝,為古音樂的傳承增添了新的活力。因為音樂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具有其特殊性,河北省文化廳做出的這一決定,為傳承人的保護和開發新的傳承人資源,邁出了可喜的一步。論文大全。
1.4“屈家營古音樂”的建設
為了搶救、挖掘、保護“屈家營古音樂”及“屈家營古音樂會”之形式;為了發揚光大這一民族文化,從廊坊市到固安縣都采取了很多有效地保護措施。其中,固安縣出臺并實施了搶救保護“屈家營古音樂”的“五個一工程”,出版了一本古樂圖書(即趙復興編著的《古樂奇葩》,已由中國文聯出版社于2008年11月正式出版發行)、并錄制了一套古樂光盤、還培養了一支年輕隊伍、建設了一處陣地、形成了一個很具規模的產業。政府部門通過縣、鄉、村三級融資的方式,解決了音樂會堂土地使用的問題,先后完成了會堂通柏油路、通電、打井等基礎性建設工程。2000年春,屈家營音樂會堂建設工程開始正式啟動,會堂位于屈家營村東,占地9.8畝。2005年8月,會堂主體落成,建筑面積達966.5平方米。從各級政府大力加強對“屈家營古音樂會”的建設,為喜愛和研究“屈家營古音樂”的愛樂者們提供了一個平臺。
2. 對屈家營古音樂的創新開發
2.1在現代文明下古樂保護的新矛盾
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以延續與它至今仍存在的環境即“生境”有著直接的密切關系,保護古音樂不僅是要留住它的聲和形,更要注重保護使之生存的這種“境”。正如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它“不僅存處在一種歷時性的‘傳統’中,而且處在一種共時性的‘生境’中,……其共時性的‘生境’,也不會是一個封閉性的單一的‘點’,而是一個能和相關文化、相關生態、相互影響或互相作用的動態系統”(1)。也就是說,當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離開了其所存在的文化生態,其性質就可能發生無法估量的改變。
在現代文明的經濟大情境下,要想使具有古樂特色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以延續并發展,一般地做法是把其推向市場。一些音樂制作者為了迎合市場需求,在原有音樂的基礎上加入了一些現代原素。那么,這種古樂進入經濟市場就會脫離自身的生長環境,將失去原來固有的古韻之味。在市場化的今天,如果為了保留其原味而沒有融入現代的理念,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屈家營古音樂”要進入經濟市場,人們是否能接受這種“新”的古樂表演,也成為了一個新的矛盾問題擺在了我們的面前。
當今,若想永遠的繼承和保留“屈家營古音樂”,那么,進行科學的,全面的保護,并對其進行有針對性的創新開發,形成產業化才是它的必經之路。產業化對文化的傳播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也只有在這種發展的前提下才能保持古韻之味如長青之藤永遠不衰。
2.2 借高校教育優勢,尋找專業人才
一個國家國民的素質的高低,首先要看其國人對其文化的知曉。那么,對國粹之精華的知曉首先要靠教育的傳播。
2.2.1教育的傳承與創新,給古老音樂注入了春天的魅力
高校是傳承教育,施教學生的沃土,如能讓古樂在課堂上響起,讓年輕學子們感受古老的“屈家營古音樂”的魅力。聆聽和觀賞這種以笙、管為吹奏,云鑼為打擊的音樂合奏形式,激發學生的學習、研究和創作欲望,從而使他們成為這支研究隊伍的生力軍,讓古老音樂永葆春天的魅力。
如果將“屈家營古樂”以音樂鑒賞課的形式引入課堂,學生在教師的引導下,進行合理的改編創作,并與原來的古樂進行對比欣賞,這樣還能激發學生們的學習興趣和和創作熱情。學生們還可將它做為畢業論文的一個研究方向,創建研究小組,對其進行專業的、多方面的、多角度的研究。
2.2.2通過高校教育培養的專業精英,建設多元產業化團隊
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要產業化開發,既要保持原生態、又要有利于傳承,還要進行表演上的創新、提高音樂的觀賞性和傳播性,是一系列矛盾的探索性的事業。那么,多學科的參與,與多元化、系統化的研究已勢在必行。
屈家營村位于固安縣中南部,隸屬于禮讓店鄉,地處京、津、保三大城市的中間地帶。可借助周邊高校的人才優勢和高校的學術環境,研究一套合理的開發戰略,即通過高校教育培養專業精英,建設多元產業化團隊,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戰略手段。論文大全。在京、津及廊坊市各高校具有音樂、經濟、市場營銷、管理學、史學、傳播學、旅游管理等眾多專家,在他們的把脈和引導下,能從更高層次探索古樂的產業化之路,提升古樂的鑒賞價值,為產業化開發做科學的技術指引。
通過對“屈家營古音樂”現今的保護和開發,要想使這支古樂不像夜空滑落的流星,只有一閃即逝的光芒。那么,只有堅持走教育傳播古樂文化,教育培養精英,政府為其制定專門之政策,大力做好傳承人的培養,走產業化之路,才能使“屈家營古音樂”成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寶庫中永遠不會流失的并閃光的鉆石。
注釋:
①楊曉.音樂學院與音樂性非物質文化遺產.音樂創作,2007年第二期.
②周文中,鄧啟耀.總序――民族文化的自我傳習、保護與發展.周楷模,云南民族音樂論.云南大學出版社,2000,5.
【參考文獻】
[1]固安縣文化體育局.屈家營音樂搶救保護工作的情況.2009,3.
[2]中國藝術報莫讓古樂再“斷弦”——老音樂家與河北屈家營音樂會的保護.
wenhuacn.com/news_article.asp?classid=11&newsid=4576.2006-12-22.
【關鍵詞】音樂非遺 傳承探討 實踐
福建漳州是閩南文化主要發祥地之一,根植于深厚肥沃土壤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源遠流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漳州錦歌”是中國傳統文化藝術中的一塊瑰寶。然而,由于現實社會經濟生活的變化、人們審美的轉變,漳州錦歌沒有得到青年觀眾的喜歡,與其他傳統藝術形式的命運一樣正面臨危機,甚至瀕臨失傳。雖然社會各界一直對如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一問題進行著廣泛的探討和實踐,政府對保護和繼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做著積極的、新的有益嘗試,文化館、中小學、民間藝人等都在進行研究與普及,但真正堅持并研究得深入的人并不多。眾所周知,文化是一個民族的靈魂,傳承和弘揚優秀的傳統文化,每個人都要有責任感、緊迫感與使命感,特別是高校傳承與發展要有切實行動。為此,漳州師范學院藝術系2007年以來,從教育保護、音樂創新和學術研究方面,對高校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發展進行了積極的探討和實踐。
一、教育保護
1.高校音樂專業傳承環節的設置
(1)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音樂專業的課程建設里,納入教育環節中,成為專業的必修課授課環節。學生通過選修一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樂器,在樂器的學習實踐中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一些音樂形式。其實,音樂的重要表達方式除了人聲就是樂器,在必修課里開設漳州錦歌的特色樂器有月琴、洞簫、南琶,還有打擊樂四寶、拍板,特別是用喝功夫茶的小茶杯疊在一起,運用特殊的奏法產生奇特的音效,這些傳統的奏法及豐富的彈唱技巧,看似簡單,卻能給學生帶來無限樂趣,從而使其了解到本民族文化和民族音樂的多彩多姿,體會到本土音樂的韻味、節奏變化、旋律的豐富及即興表演的高質量,這是傳承的突破口之一。
(2)后續課程的設置。傳統樂器學習之后的后續課程設置上應多樣安排,如,閩臺閩南語民歌、閩南歌曲創作、地方戲曲音樂、閩臺少數民族音樂、民間音樂采風,特別是學生的論文寫作課,引導和鼓勵學生通過田野考察、錄像、錄音、攝影、筆錄等方式采集本土原汁原味音樂的第一手資料,感受本土音樂風格,發現和搜集閩南民間音樂及與之相關的各種風俗、儀式。在學生論文選題上大力提倡研究地方本土音樂和音樂教育活動,設置這樣的教學環節,不僅能增強學生的實踐操作和自主獲取知識的能力,同時可以極大地擴展學生的知識面,并經一屆又一屆的學生采風整理,逐步完成對音樂遺產的存儲和整理。學生在“非遺”傳統音樂的學習活動中,培養對地方本土音樂文化的興趣和愛好,最終形成學習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高校傳承環節。漳州師范學院藝術系在6屆的276篇畢業論文中,選擇對本土音樂研究的共有56篇,占畢業論文總篇數的 20.2%,并逐年增多。
2.音樂類“非遺”引入高校公共選修課
培養觀眾、普及推廣是極為重要的,每個地區都有獨具地方色彩的音樂品種。如,漳州師范學院藝術系在全校公共選修課《音樂鑒賞》中,不僅講授音樂知識、音樂欣賞,還專題介紹本土音樂“漳州錦歌”的來歷、形成、興盛、傳承及音樂特色,學說閩南方言,觀看由方言演唱的錦歌和學生對本土音樂采風拍的DV。當看到年輕人上課時雙眼發光,感到他們的享受、喜悅和感動,特別是看到自己學校學生演出的場景更覺親切。因此,通過這一形式讓在校學生在欣賞課上認識鄉土音樂“錦歌”,改變他們對傳統藝術的想法,引導學生對傳統音樂產生興趣,集聚人氣,培養觀眾,擴大影響,也培養了直接和間接的愛好者和追隨者,這是活態形式傳承之一,也是把錦歌引進高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體現。
二、創新是民族進步的靈魂
堅持傳統,不是固守老法,因為時代在前進,人們的審美標準也在發生變化。從音樂上創新、改進演唱形式、對服裝進行大膽的設計,可以收到很好的效果。
1.音樂上的創新
(1)自覺地根植于傳統音樂文化的土壤中。可以說,離開本劇種的音樂母汁,任何音樂形式都將失去其靈魂和價值。在創作時努力將傳統思維方式與現代音樂觀念有機融合,盡量發揚錦歌的特點與優勢,同時將現代音樂創作技巧,如主題音調貫穿發展、復調、和聲、對比、模仿等技法加以綜合運用等,只要是有利于錦歌音樂繼承和創新的因素,都兼收并蓄,巧妙用之。
(2)傳統的創新,創新的傳統。許多在錦歌的曲牌基礎上通過“創新”的唱腔,保留住了濃郁的“傳統風味”,使唱腔有“傳統風味”,但又并非傳統意義上的曲牌,就是在創作中將傳統音樂思維與現代音樂觀念有機融合,賦予其新的活力,保證創新不失法度,促使錦歌在“創新求變”中獲得迅速發展。
(3)創作題材、體裁和形式的多樣化。用新的形式演繹漳州錦歌,西洋音樂講究樂器之間的和諧,也講究音樂個性的張揚,嘗試西為中用,將西方的東西用到錦歌音樂中,重視從傳統音樂中汲取養分,運用樂器表現性能、音域、音區特色及演奏技巧,將所要表現的音樂形象在樂器上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來。如,漳州師范學院藝術系創作及編排的作品錦歌彈唱《尋租》獲福建省2009年藝術院校文藝調演二等獎,2010年“第六屆中國曲藝牡丹獎鄞州賽區比賽”節目入圍獎。這些作品充分利用傳統音樂資源,以其主題發展改編,將傳統音樂韻律與時代音樂語言相結合,在原有的基調上進行新的音樂設計,創作出具有地方色彩的、廣大師生喜愛的新錦歌作品,體現了既繼承又創造性地發揚錦歌音樂的優良傳統,也順應了音樂創作與時代潮流相適應的趨勢。
2.演唱形式的改進
傳統的錦歌演唱形式包括:(1)走唱,是錦歌的最原始形式,演唱者手持月琴,自彈自唱,也可雙人齊唱;(2)坐唱,坐唱或對唱,加有伴奏樂器;(3)歌仔陣,邊走邊唱,除演唱者還外加有鑼鼓和笛管,演唱者身挎樂器吊,隨隊行走,這樣的形式為“出陣”;(4)表演唱,是坐唱發展而來,把說唱內容戲劇化處理,由演員上臺表演,樂隊伴奏。在這些傳統演唱形式的原有基礎上進行創新,在運用坐、走、出陣等形式的基礎上,還通過演員在舞臺上活動位置的安排與轉換,演員形體動作的過程中構成藝術語匯,使舞臺生活形體化、視覺化,通過形式的創新使舞臺語言在視覺形象上有更好的體現。
3.唯美的演出服裝設計
服裝是塑造角色外部形象,體現演出風格的重要手段之一。時尚是當代大學生新的審美追求,追新求異是大學生的天性,為滿足年輕一代的審美要求,對服裝設計應要求唯美、亮麗,既時尚又有濃郁的傳統風格,能幫助演員塑造角色形象和利于表演、符合演出風格。因此,服裝設計是需要用心的,演員一出場就應讓人眼前一亮,獲得美感,舞臺上的美感動了觀眾,自然也能讓觀眾有想要進一步了解設計服裝的意念,這就是教學想要達到的真正目的。
三、學術研究的無悔堅持
學術研究是重要的,與教育保護、創新構成一個整體工程。高校教師必須是身體力行,在學術研究上做到無怨無悔地堅持。漳州師范學院藝術系全體教師致力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研究,用很大力度打造藝術系的亮點工程,2007年以來,在高校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做出了可喜的成績: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項目,福建省教育廳A類社科重點研究項目,福建省教育廳A、B類社科研究項目,福建省教育廳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參與完成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項目等共9項,還有出版專著一部,專著獲福建省第九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漳州市第四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作品獲省百花文藝二等獎,獲全國高校音樂教育學會論文獎。
結語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的文化基因和文化命脈,傳承和弘揚我國優秀的傳統文化是每個公民的職責。近年來,通過實踐我們總結出,一要做好高校傳承;二是堅持傳統與創新;三是堅持學術上的研究。繼承與創新應是高師音樂教育任重道遠的任務,大學人才集中、學科齊全,思想活躍且具有雄厚的理論儲備,在傳統音樂的更新和創造上有巨大優勢,應將傳統文化的傳承和弘揚提升到一個新的層次。總之,作為教育者,我們有義務共同努力做好高校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發展,讓青年人成為民族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發展不可缺少的主力軍,使其更好地保存并發揚光大。
論文關鍵詞:高等師范院校 保護 傳承 音樂類 非物質文化遺產
論文摘要: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等工作面臨著嚴峻的挑戰。高等師范院校作為音樂基礎教育合格人才的培養基地,理應承擔起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重擔。高等師范院校要通過發揮資源優勢、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完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課程體系等舉措,在保護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過程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全球化進程的飛速發展使我國的文化生態環境面臨巨大沖擊,一些極具地方及民族特色的傳統藝術形式瀕臨滅絕或已經消亡,文化趨同現象嚴重。因此,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保護,以此來弘揚我們的傳統文化,保持傳統文化的多樣性,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高等師范院校音樂院系肩負著為我國音樂基礎教育培養大量合格人才的重任,它培養的音樂人才對于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正確認識高師院校在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過程中的地位及作用,有助于我們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發揮高師院校在保護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過程中的積極作用。
一、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的認識
2003年10月17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三十二屆大會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作出了詳細的界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社區群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技能及相關的工具、事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世代相傳,在各社區和群體適應周圍環境以及與自然和歷史互動中,被不斷地再創造,為這些社區和群體提供持續的認同感,從而增強對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創造力的尊重。”其實質是內涵豐厚的、活著的、屬于精神層面的、看似無形卻有形的傳統,它以各種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形式,其本質是身口相傳的傳承人。正因為如此,其價值更顯珍貴,但由于存在“人在藝在、人亡藝亡”的風險,其價值也更微弱。
二、高師院校在保護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的優勢
1.軟件資源優勢
首先,高校承擔著“幫助在文化多元化和多樣性的環境中保護、傳播民族文化和地區文化以及國際文化的歷史使命”。這就從培養人才、服務社會、研究創新層面指明了高師院校在民族文化建設上的使命。其次,高師院校經過長期的發展已經粗具規模,也具備了一定的師資優勢。作為文化知識及先進思想的創造、傳播、發揚的基地,教師及學生對社會有更敏銳的感知力和更理性的洞察力,更容易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達成共識、形成合力。再次,高師院校培養的學生畢業后主要面向中小學,而中小學教師尤其是音樂教師在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他們可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這種理念,并在教書育人的同時通過自身的特殊身份給予學生強大的影響力,使學生認識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意義。最后,較其他機構而言,高師院校擁有政府的政策支持。2005年3月26日,由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特別指出:“要組織各類文化單位、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及專家學者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研究。”這為高師院校積極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明了方向。
2.硬件資源優勢
首先,政策上的支持使高師院校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資金的到位,避免了因資金短缺而造成工作無法開展。同時,由于高師院校的特殊性,其科研機構在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研工作時,能夠確保其工作的科研效益而非經濟效益,保證了調研工作的“純潔性”。其次,高師院校具有豐富的圖書資源。在開展相關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科研活動時,科研工作者必須具備民族音樂學、世界音樂學等相關知識,對于一些古老藝術民俗也需在考證后進行研究。而一般的信息查詢條件根本無法滿足如此浩大的工程需求,借用高師院校豐富的圖書資源則能夠極大地推進工作的順利開展。再次,高師院校擁有較為完備的多媒體設備。在進行相關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搜集整理工作時,便于對那些古老的、不符合現實生存條件的藝術表現形式進行文字、錄音、錄像等全方位的記錄、保存、還原,留待以后研究。
三、高師院校在保護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的具體對策
1.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構建保護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氛圍
積極健康的校園文化有著陶冶情操、激勵師生積極向上、調節生活、引導師生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等多種功能,決定著高師院校的精神面貌,左右著高師院校的教育方向,是大學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高師院校可結合當地藝術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定期邀請藝術傳承人進行相關的講座、表演、交流,組織相關的系列知識講座,培養學生對于藝術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興趣和愛好。加強對學生社團的建設和管理,建立與傳統音樂相關的社團,以此作為傳承傳統音樂的平臺。由于學生加入社團是基于自愿和愛好,社團的組織形式又相對松散,保證了其活動空間的廣闊性。這樣,學生就可以在相對輕松的環境中主動接受傳統音樂的熏陶和訓練,進而以其自覺行為去關注傳統音樂,保護并推廣傳統音樂。 轉貼于
2.完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課程體系,加大音樂課改革力度
目前,我國高師院校音樂課程設置不論是教育理念、基礎理論還是訓練模式大都以西方音樂為基準,完全摒棄了中國音樂文化的博大精深。當前,高師院校應乘著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東風,積極推進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課堂”的進程。各高校可因地制宜,通過選修課或必修課的形式,開展一門或多門傳統音樂類課程,逐步改善目前高師院校音樂課程設置“中西失調”的問題,促使中國音樂文化在高師院校音樂課堂的理性回歸,扭轉中國音樂文化在高師院校音樂教育中的尷尬境地。
3.構建音樂類非物質文化教材體系
音樂類非物質文化要進入高師院校課堂,教材是前提,沒有相關教材一切都是空談。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口傳身授性導致其缺乏科學系統的文字記載,因此有必要組織相關人員編寫教材。具體做法應以音樂院系教師為參編主體,整合不同院系、不同專業的相關教學力量,以課題或科研小組的形式編寫。為提高教材的實用性和時代性,編寫過程中還需結合音樂教學的實踐感知屬性,輔以相應的影像資料,在盡量還原傳統藝術真實面貌的基礎上有所創新。
4.統籌規劃,科學組織,高效發揮資源優勢
高師院校在保護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擁有得天獨厚的軟硬件資源優勢。整合這些資源優勢,使其發揮最大效用,離不開科學的組織和規劃。首先,應加強組織引導,使師生充分認識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就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問題達成共識。只有認識層面達成統一,才能為后續相關保護工作的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其次,完善組織領導制度,協調各方利益關系,確保資源合力方向。保護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需要舉全校之力,牽涉面較廣,因此有必要在校內政策層面給予重視及傾斜,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責任和權利,確保各項保護工作落實到位。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高師院校的跨學科協作優勢,尤其是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層面實現音樂、美術、文學、歷史等相關學科的互補優勢,確保各項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調研工作的層次性、有序性、方向性。
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等工作面臨著嚴峻的挑戰,而高師院校獨有的軟硬件資源優勢使其必須擔負起應有的光榮使命。通過發揮其資源優勢、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完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課程體系等相關舉措,高師院校有能力在保護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過程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參考文獻:
[1]桑德諾瓦.“有所為”亦“有所不為”——論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基本理念與實踐方法[J].中國音樂,2008,(2).
[2]吳明.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進入高師音教課堂的思考[J].中國音樂,2009,(2).
[3]周詠.高校保護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作用與方略[J].南陽師范學院學報,2008,(7).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 壯族嘹歌保護 傳承
【中圖分類號】G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50-9889(2012)08C-0160-02
壯族嘹歌是著名的壯族長篇古歌,是壯族人民千百年來創造的優秀民族文化成果。壯族嘹歌具有重要的文學、藝術、歷史、民俗學、語言文化學和古文字研究價值,是壯族文學的瑰寶。它先后于2004年和2008年被列入廣西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第一批名單和國家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壯族嘹歌的挖掘、保護、傳承對廣西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起著至關重要的引領作用。
一、壯族嘹歌保護與傳承現狀
(一)壯族嘹歌保護與傳承危機
歷史上,壯族嘹歌曾多次遭受被禁止的厄運。20世紀90年代,隨著經濟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壯族民眾生活方式、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了極大的改變,嘹歌受到較大的沖擊,演唱的歌圩場、點的數量以及演唱的人數減少;青年人迫于生活和生存壓力等原因很少參加壯族嘹歌演唱活動;大量的壯族嘹歌歌書被焚毀;民間傳承人數量減少,歌館不復存在;一些傳承人因為年事高無法從事傳歌活動,壯族嘹歌保護與傳承處于危險境地。
(二)壯族嘹歌保護與傳承優勢
嘹歌以其鮮明的民族性和原生態的獨特魅力,曾4次走進到中央電視臺錄制“民歌中國”等音樂節目,3次走進全國性民歌大賽,2次唱響于南寧國際民歌藝術節舞臺。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組織的采錄小組(中國社會科學院專家參加),于2003年1月對壯族嘹歌中的《賊歌》進行了完整地采錄并將《賊歌》的壯文撰寫和漢文翻譯文本交存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隨著平果壯族嘹歌演唱組和平果著名的哈嘹樂隊參加2007年悉尼歌劇院的“友誼的使者――中國民歌演唱會”的演出,壯族嘹歌走上了世界的音樂舞臺。自2002年以來,廣西平果縣積極組織引導,開展廣泛的群眾普及活動,如組織舉辦了各種級別的嘹歌研討會、嘹歌比賽等活動。此外,自2008年以來平果縣每年都舉辦歌圩音樂節,參與的群眾也達到了每年20萬人次以上。
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壯族嘹歌的搜集和整理開始進入一個嶄新的階段。藍鴻恩1963年在《廣西文藝》上發表了最早的壯族嘹歌評論性文章《哀民生之多艱――關于(嘹歌)的一些說明》;1993年廣西少數民族古籍整理辦公室整理出版了《壯族民歌古籍集成?嘹歌》;2004年,廣西著名壯學學者覃乃昌等人開始對平果嘹歌進行全面系統的調查和研究,并于2005年陸續在《廣西民族研究》上發表了8篇《壯族(嘹歌)文化研究》學術論文,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截至2005年,平果縣收集到的壯族嘹歌共有5200多首,21000多行。目前,以壯族歌師農敏堅為首的研究者,經過深入挖掘,整理出版了“平果壯族嘹歌”叢書,規劃出版9集,共計1200多萬字,目前已出版5集。族嘹歌論文和叢書的出版,為今后人們深入研究壯族嘹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壯族嘹歌保護與傳承的現有模式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形式可以分為“活態”和“文獻”兩種形式。活態傳承是由社會群體或掌握某種特殊技藝的人通過口傳心授的方式一代一代地將民間傳統和特殊技藝傳承下來,它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本質特征和根本途徑。文獻傳承,即由掌握某種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和技能的人利用文字、圖像等手段將民間文學、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傳統知識、手工技藝等以文獻的形式記載下來,使這種知識和技能能夠在活態傳承無法實現的情況下得以繼續保存。壯族嘹歌保護與傳承囊括了“活態”和“文獻”兩種形式,具備了家族傳承、師徒傳承、民俗傳承、歌書及電子傳媒等現有模式。
(一)活態傳承
1 家族傳承。壯族嘹歌起源于晉代以前,形成于明代。它與壯族其他口頭傳唱的民歌不同,它是一部由歌手們創作完成之后用古壯字傳抄并四處傳唱的反映壯族人民勞動、生產、生活、愛情、婚姻、歷史等方面內容的傳統民歌。父傳子、母傳女是壯族家庭歷代沿襲的山歌傳承習俗,這一傳承模式在壯族地區很普遍,也因此造就了家族傳承在壯族嘹歌的保護與傳承中的巨大作用。
2 師徒傳承。師徒傳承是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重要模式之一。一代又一代歌師的諄諄教誨,使得廣西平果嘹歌的傳承得到了很好地發展。打造平果嘹歌品牌工作辦公室的黃國寬懂得嘹歌的套路、熟知用土壯字記載的嘹歌歌本,為更好地傳承嘹歌,他在晚上抽空去學壯語,并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教許多愛好嘹歌的年輕歌手唱嘹歌。在他的精心教導之下,許多年輕人正慢慢地喜歡唱嘹歌。
3 民俗傳承。壯族地區有“歌海”之美譽,壯族人民歷來以好歌善唱而著稱。壯族地區流傳著大量內容豐富多彩的民歌,題材包括圖騰歌謠、創世史詩、神話傳說和歷史故事,內容涉及風俗歌謠、婚戀情歌、倫理道德和生產時令等。壯族民歌的傳承和傳播,主要依賴于一年一度的遍布各地的歌圩活動。目前,平果縣內存在并有一定規模的歌圩有11個。可以這樣說,民俗傳承使壯族民歌代代相傳,并推動著歌圩的不斷發展。
(二)文獻傳承
1 歌書傳承。壯族嘹歌相較于其他壯族民歌而言,是一種程式化的經過一定的加工并且用壯族土俗字(古壯字)抄寫的比較規范的民歌歌體。由于古壯字是一種未經統一規范的文字,無法在更大的范圍內通用,因此,壯族嘹歌的傳承是有文字傳承、傳播與無文字傳承、傳播的結合,這屬于文獻傳承中的靜態傳承。
2 電子傳媒傳承。在現代傳媒背景下,嘹歌的傳承和傳播除了保持傳統的模式的同時,還融入了電子傳媒傳播模式,主要通過廣播、電視、錄音磁帶、CD光碟和VCD光碟等形式傳播,也就是文獻傳承中的動態傳承。事實上,無論是靜態還是動態的文獻傳承,都在當代壯族嘹歌的保護與傳承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壯族嘹歌保護與傳承探析
目前,壯族嘹歌的大多活態傳承人年事已高,隨時都有“人亡歌息,人去藝絕”的危險。壯族嘹歌的保護與傳承的關鍵問題在于“傳承人”的保護。在模式選擇方面,從正規教育和非正規教育的角度,可以把本土化音樂文化傳承和家族傳承、師徒傳承、民俗傳承、歌書及電子傳媒等現有傳承模式充分地利用起來。
(一)正規教育:踐行本土化音樂文化傳承
所謂“本土化音樂文化傳承”,實際上是一種文化選擇的價值取向。它通過不同文化形式和內容的選取、傳承來培養對該文化有親和力且能夠將這種文化傳播開來或承接下去的人。我們可以通過實施高校本土化音樂文化傳承機制,大力培養壯族嘹歌音樂文化傳承人,真正培養出一批能夠扎根民族地區,能夠在民族民俗文化旅游方面有所作為的音樂文化傳承人,以此推動廣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高水平開展。以廣西藝術學院為例,作為一個積極的探索者,它近年開展了嘹歌進課堂和專業培養傳承人的實踐,這實際上就是本土化音樂文化傳承的典型案例。廣西藝術學院在大膽探索壯族嘹歌音樂文化傳承的同時,也為廣西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提供有力的支持與保障。
(二)非正規教育
1 延續傳統傳承模式。傳承的本質就是文化的延續。壯族嘹歌的傳承模式呈現多樣化,傳統的家族傳承、師徒傳承、民俗傳承等傳承模式一應俱全,在壯族嘹歌的保護和傳承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在壯族嘹歌保護與傳承取得一定成效的今天,無疑延續傳統的保護與傳承模式舉足輕重。
2 推廣現代傳媒手段。現代的傳媒手段,可以以圖文并茂的形式,生動、真實、形象地再現壯族嘹歌的各項文化活動,使得人們對壯族嘹歌的文化神韻、文化面貌認識更加直觀、具體和全面。我們可以通過多樣化的現代傳播手段實現壯族嘹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除傳統的文字記載即紙質檔案外,壯族嘹歌的保護和傳承還可以大量推廣運用電子傳媒,如廣播、電視、錄音磁帶、CD光碟和VCD光碟等現代傳播模式,在建立壯族嘹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聲像檔案的同時,將壯族嘹歌傳播市場化,以擴大壯族嘹歌的受眾面。
3 建立壯族嘹歌博物館和傳習所。加強壯族嘹歌博物館和傳習所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可以對壯族嘹歌的搶救、保護、傳承、展示與宣傳等發揮重要作用。通過重視壯族嘹歌博物館建設,加強對藏品的登記、建檔和安全管理,落實藏品丟失、損毀追究責任制。實施館藏文物信息化和保存環境達標建設,加大館藏文物科技保護力度。提高陳列展覽質量和水平,進而充分發揮館藏文物的教育作用。通過傳習所授徒傳藝、開展傳習活動,改善和提高壯族嘹歌代表性傳承人的工作環境和生活保障,為代表性傳承人保護提供切實可行的現實條件。
4 組織各類競賽,打造壯族嘹歌品牌化。積極舉辦各種級別的嘹歌研討會、嘹歌比賽等活動,繼續廣泛深入地開展壯族嘹歌群眾普及活動;積極推動壯族嘹歌傳承者參加全國性比賽和演出,以品牌化的發展戰略,打響壯族嘹歌這一文化品牌。深入挖掘壯族嘹歌文化旅游資源,努力打造壯族嘹歌文化旅游品牌,通過民俗慶典活動和民俗旅游景區帶動壯族地區旅游業的發展,拉動當地經濟,從實質上促進壯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和壯族嘹歌的保護和傳承工作。
5 提升學術平臺支撐。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我國音樂文化的重要瑰寶,面臨著當今世界市場經濟一體化帶來的沖擊,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容樂觀的生存狀態,理應引起學術界的重視。近年來,越來越多不同學科的專家和學者開始關注壯族嘹歌。我們要以這些學者研究的成果為基石,進一步提升學術平臺的支撐作用,在壯族嘹歌的保護與傳承上進行多學科的交流和對話,以實現保護思想的提升和創造。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 高師聲樂課程 教育傳承
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進程中,我國各族人民創造了大量的有形文化遺產,也創造了豐富的無形文化遺產,但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和現代化的深入,我國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生存環境急劇惡化,大批優秀的無形文化遺產不斷消失,許多傳統技藝瀕臨滅絕,當這些優秀的文化遺產不斷消失、不能再生時,人們開始覺悟到保護人類文化遺產的價值和意義。200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啟動了“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項目;2003年10月,第32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上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4年8月,我國正式加入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并制定了一系列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規和文件,如提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指導方針和工作原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全面、深入的普查,并建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問題,并于2011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了有效的保護和傳承。國際社會和中國政府對文化遺產的重視,喚醒了人們尊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識,社會各界就如何保護、傳承、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問題紛紛提出自己的見解,眾多專家學者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途徑和方法進行了積極而深入的探討。為此,作為專業音樂教育的高等院校,在保護和傳承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也應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本文在非遺背景下提出高師聲樂課程開發的建議,是針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十大類別中的傳統音樂、傳統戲劇和曲藝而言的,這三大門類中,傳統音樂中的各族民歌、傳統戲曲中的各種戲曲唱法以及各種曲藝的演唱都與聲樂演唱有關,我們結合高等師范院校的聲樂教學,擴展高師聲樂課的課程建設,使高師聲樂課教學除了現有的美聲教學、民族教學外,能兼容并包地吸納進本地區有代表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演唱門類,這將對本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非遺背景下高師聲樂課程開發的必要性
(一)高師音樂教育教學目標的內在要求
我國高師音樂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合格的中小學音樂教師,2001年,教育部頒發了《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稿)》,對高師音樂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課標》對音樂課程價值的闡述中認為:“音樂是人類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是人類寶貴的文化遺產和智慧結晶。學生通過學習中國民族音樂,將會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華夏民族音樂傳播所產生的強大凝聚力,有助于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情懷;……”①在基本理念中明確提出要“弘揚民族音樂”,“應將我國各民族優秀的傳統音樂作為音樂課重要的教學內容,通過學習民族音樂,使學生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增強民族意識和愛國主義情操。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生活的變遷,反映近現代和當代中國社會生活的優秀民族音樂作品,同樣應納入音樂課的教學中。” ②高師音樂教育要培養適應當前中小學音樂教育改革的合格師資,就必須在課程設置上突出民族音樂課程的開發和拓展,讓這些課程的開設不能像民族民間音樂課一樣,以概論的方式讓學生“走馬觀花式”地對各民族音樂泛泛地了解,而是應該在民族民間音樂課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到中國文化的多樣性與中國地域文化的獨特性,深入民間調查整理地方標志性的民族民間音樂遺產,請地方的民間音樂專家走進課堂,扎扎實實地對學生進行手把手的傳授,使學生了解地域民間音樂的精髓,會唱會演,只有學生具備這樣的素質,到基層成為教師,才有激發中小學生的興趣,民族音樂的弘揚才能落到實處。
(二)國際、國內對非遺保護的實踐總結和有益探索
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以來,國際、國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途徑進行了廣泛探討,并一致認為,通過主流教育傳承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途徑之一。因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布的《人類口頭及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公告》實施指南和我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的規定中都提出了“以適當的方式將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學習列入學校的正式課程,開展教學活動”③的建議;隨后我國于 2002 年 10 月在北京舉行了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機構和教育部主辦,中央美術學院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承辦的“中國高等院校首屆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教學研討會”,會議交流和研討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在我國高等教育中的意義、地位、現狀和教學方法,推動了社會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關注,呼吁大學教育在中國社會大的轉型期許多優秀民間文化藝術遺產瀕臨消失的緊要時刻,真正發揮大學對民族文化傳承創造的作用。之后在全國的高校教育領域中,開展了多種形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學校教育結合的嘗試,如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講座、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課堂、編寫非物質文化遺產教材等,通過這些活動有效地將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到高校的課程體系中,使學校教育活動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做出了積極貢獻。
(三)地方音樂院校突出辦學特色的突破口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明確提出:“建立高校分類體系,形成各自的辦學理念和風格,在不同層次、不同領域辦出特色,促進高校辦出特色”,地方音樂院校要想在短期內培育出自身的特色,就必須以地方院校所處的地區和城市獨特的自然條件、地域文化、人文資源和經濟基礎為切入點,走差異化發展之路。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顯著的區域性、民族性和不可替代性,各地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音樂文化遺產是地方音樂院校建設特色學科的重要教育資源,地方音樂院校將學科建設、課程設置與地域音樂文化緊密結合起來,既可以促進地方音樂院校特色學科的形成,提高學科建設的競爭力,還可以促進地域特色音樂文化的發揚光大和廣泛傳播。一些高校在這方面已經取得了非常好的經驗,如新疆藝術學院對維吾爾族十二木卡姆的成功保護和傳承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進入高等藝術學府、開創專業的學校教育傳承方式和體系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和參考模式。因此,地方音樂高校要緊緊依托地方資源優勢 ,將資源優勢轉化為教學優勢,突顯地方音樂院校的辦學特色。
二、高師聲樂課程開發的內容設置
目前,我國高師聲樂學科的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存在著照搬專業音樂學院聲樂表演專業的教學模式,在教學內容上以美聲唱法和民族唱法為主,在教學曲目上以外國藝術歌曲、歌劇詠嘆調和中國新創作的作品為主,在教學師資方面一個音樂院校畢業的專業聲樂人才為主,誠然,這種模式為我國高師聲樂教育的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同時我們也應看到,這種模式對于地域性的民族民間唱法和優秀的傳統民族民間聲樂曲目的納入是十分局限的。而面對當前全國乃至全世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緊迫形勢,面對新課改對高師音樂教育目標提出的新要求,地方音樂院校應該在現有模式的基礎上,結合地方音樂文化遺產,有針對性地對高師聲樂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進行拓展。以筆者所在的西華師范大學為例,西華師范大學是唯一一所地處川東北地區的綜合師范大學,而川東北地區有著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就音樂而言,2006年川東北地區入選第一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有民間音樂巴山背二哥、川江號子、川北薅草鑼鼓,傳統戲劇川北燈戲四項,根據川東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及川東北音樂文化的特點,筆者認為對西華師范大學音樂學院的聲樂課程開發設置應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民歌演唱課
專門演唱川北民歌的課程,課程設置的目的是使學生通過演唱川北地區豐富的民歌,如巴山背二哥、川江號子、川北薅草鑼鼓、祥龍嫁歌等,把握川北地區民歌的風格,在語言、唱腔、韻味等方面生動地表現川北民歌的地方特色。課程教材的建設以田野采風為主,調動教師、學生的積極性,利用民歌采風課或寒暑假的時間,深入到川北各地,與當地的文化局、文化館及民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聯絡,通過調查、采風、整理搜集川北的民歌,整理成冊。課程師資主要是以民間藝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為主,聲樂專業教師為輔,采用民間藝人與專業教師示范相結合的教學模式,使川北民歌的演唱能保持其原有的特質。課程性質采用選修課的形式,學習結業后可增加學分。課程的考查以民歌演唱為主,考查學生川北民歌的語言、唱腔及風格的把握。
(二)戲曲演唱課
是以演唱當地有代表性的戲曲唱段為主的課程,以川北地區為例,川北燈戲是最具代表性的劇種,川北燈戲由花燈歌舞發展而來,其中包含有川北山鄉的民歌小調、清音、神歌、端公調,同時又吸取了陜西調、吳下補缸調等曲調。它有板式變化的正調類唱腔體系,也有曲牌聯綴的唱腔。通過戲曲演唱課使學生大量地演唱川北燈戲中的代表唱段,把握川北燈戲的曲調特色和唱腔風格,并學習傳統戲曲的表演技巧。課程教材建設可與南充燈戲團聯合整理,課程師資、教學模式、課程性質以及課程的考核與民歌演唱課相同。
(三)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賞析課
將地區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以欣賞課的形式,使學生通過欣賞了解、領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和魅力,增進對傳統民族民間音樂文化的情感,激發學生學習、研究非物質音樂文化的興趣。課程的內容以影像資料和傳承人講座的形式為主。
(四)理論研究課
在前面三門課的基礎上,開設理論研究課,目的在于讓學生在演唱民歌和戲曲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學習實踐,開展關于民歌和戲曲演唱的理論研究,如對川北民歌和戲曲演唱語言咬字的研究,對川北民歌和戲曲的演唱技巧的研究,對川北民歌和戲曲演唱風格研究,對川北民歌和戲曲語言的語勢、語調和曲調關系的研究,還可以做美聲唱法、民歌唱法與川北民歌和戲曲唱法的對比研究,也可以對某個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傳承人進行研究等,這樣可以使學生將演唱實踐上升到理論研究的高度。課程的實施可與學生的本科畢業論文選題結合。
三、高師聲樂課程開發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建立平等、多元的教育理念
在高師聲樂課程開發中首先應該建立平等、多元的教育理念,這是因為我們現行的聲樂教育模式主要以美聲唱法和民族唱法為主,由于受歷史、教育體制以及人們觀念的影響,這兩種唱法被人們認為是專業的、科學的、正宗的唱法,而地域性強的民間歌唱藝術在人們觀念中一直被認為“不科學、太土氣”而未受到人們的重視,加之現在的高校聲樂教師幾乎都是現行的聲樂教育模式培養出來的,其所受教育和觀念對民間歌唱藝術的重視程度是可想而知的。這種外部環境和教師的思想觀念直接影響著學生對傳統民族民間歌唱藝術的認知和客觀公正的判斷,因此,通過對高師聲樂課程的開發拓展,幫助學生了解民族民間歌唱藝術,領略民間歌唱的藝術魅力,使學生建立“多元一體”的文化觀念,使他們認識到不同唱法、不同種族和地區的音樂文化具有同樣的本質,沒有高低、優劣之分。
(二)關注非物質音樂文化遺產的“文化語境”
音樂人類學家梅里亞姆認為,音樂是由構成其文化的人們的價值觀、態度和信念形成人類行為過程的結果,音樂無非是人們為自己創造出來的東西,要研究音樂,就要研究人類行為而不能僅僅把這種研究歸結為對音樂的理解。④因此,我們在對地域性的音樂文化遺產進行教育傳承中,要高度重視與這些音樂對應的人的研究和文化語境的研究,比如民歌傳承和研究中,我們除了對某歌種進行田野考察工作,將民歌演唱的作品錄音、錄像、記譜,將之整編成民歌集成,以物化的形式保護外,更應注意民歌中的即興演唱方式(如新聲變律之手法),因演唱場所不同而作品表現之不同(表演語境),民歌曲調的可塑性研究、民歌生態環境保護等問題。
(三)要堅持“請進來,走出去”的方針
在非遺背景下對高師聲樂課程進行拓展和開發,要保證這些課程的授課質量,就必須堅持“請進來,走出去”的方針,即聘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進入課堂親自傳授,除此之外,聲樂教師和學生也可深入民間向民間藝人學習技藝。這是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最大的特點是其地域文化的獨特性,它是一個地區居民個性、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并以身口相傳作為文化鏈而得以延續。堅持“請進來、走出去”方針,為傳統民間音樂文化得以原汁原味的傳承提供了保證。
(四)重視非物質音樂文化的流變
民俗學的理論告訴我們,民俗有其兩重性,一個是相對的穩定性,另一個是其歷史流變性。我們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中,既要注重對遺產本身穩定性的延續和保護,也不能忽略遺產本身的流變性,要從歷史發展的流程看待文化遺產在不同階段的傳承和變化。因此在高師聲樂課程開發過程中,我們既要重視“文本傳承”的重要性,即對相關音樂文化遺產的音、像、圖、譜、器進行介紹和學習,又要重視不同時期音樂活動與社會環境、地理環境、文化環境等的互動關系,既要重視音樂本體的靜態描述,又要觀照音樂流變過程的動態呈現。
綜上所述,在當前全社會重視非遺保護的社會背景下,探討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教育傳承方式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作為地方高師音樂院校,從教育傳承的角度出發,將本地區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高師聲樂課程拓展開發相結合,這不僅使高師聲樂教育培養出傳承和傳播本土優秀音樂文化的人才,也使高師聲樂教育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做出積極貢獻。
注釋:
②中國音樂教育[J].2002(1):7.
③“中國政府法規文件”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件”[Z].
⑤熊曉輝.論梅里亞姆“文化中的音樂研究”[J].貴州大學學報(藝術版),2010(9).
論文摘要:“非遺”視野下展開的對民間音樂之傳承與保護的探討,應是我們每個人都應關注的問題。文章以山東新泰大譚村“古事音樂”的田野調查為基礎進行分析,提出了對民間音樂傳承與保護的幾點思考,以期讓更多的人了解民間音樂,引起人們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關注。
隨著現代文明影響的逐漸深入,民間音樂的生存環境日益惡化,許多民間音樂品種瀕臨滅絕的邊緣。在此背景下,對民間音樂進行普查并探討其傳承與保護的具體策略之意義重大,搶救與保護人類的民間音樂遺產,以維護民間文化生態平衡。
一 “古事音樂”概況
大譚村位于山東新泰市果都鎮境內,由明朝永樂年間山西棗強縣譚氏居民遷入此地聚居而成現在的村落。所謂“古事音樂”,即該地區群眾對秧歌音樂的統稱,稱“秧歌隊”為“古事隊”。秧歌最初是一種純粹的歌唱形式,后發展到獨立的民間歌舞表演。音樂一般有小場演唱、打擊樂和吹嗩吶等部分組成。用到的樂器有鑼、鼓、二胡、嗩吶等。內容以歌頌太平、揚善懲惡、兒女情長為主。由于各地語言、風俗習慣的不同,其表演形式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和豐富的區域文化內涵。
筆者曾就“古事音樂”的起源問題,探訪過當地居民。據本村民間藝人譚西風(1929-,田野調查中主要采訪對象)敘述得知,從其爺爺的爺爺就有傳唱,曾為縣令表演過。這些話雖不具有確定性,但可以說明當地“古事音樂”存在之久遠。由于史料記載的匱乏,現只能就所掌握的資料對“古事音樂”的產生作一推測,筆者認為有以下三種可能:
其一,陜西甘泉縣出土的宋金時期的浮雕磚刻距今已八百多年,本村村民為明朝永樂年間由山西棗強縣遷入,所以推測當地“古事音樂”有可能是祖輩從山西老家帶來的。
其二,新泰地區民俗音樂形式多樣,方圓幾十里有大洼獨桿蹺、谷里逛蕩燈等,其他村的“古事隊”也相當活躍,它們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例如,大譚村的“古事音樂”主要以“邊關調”為主,與大洼村的名字一樣。史料記載大洼村的“古事音樂”至少產生于清光緒十三年,如果二者之間產生橫向影響的話,那么大譚村的“古事音樂”也應至少在此年代出現。
其三,從其傳承來看,據譚西風敘述,在解放前有譚志星、譚志風、譚志全、譚獻昌、譚獻信等人會唱“古事音樂”,不過他們只能唱出各個角色中的部分唱段。能夠確定師承關系的是譚獻信(譚西風之師爺)一支,譚獻信出生于咸豐九年左右(具體時間不詳),所以推測在這個時間里,“古事音樂”已經產生。
由以上推測可知,雖然“古事音樂”產生的具體時間尚不可考,但其淵源確已久遠。
二 “古事音樂”發展現狀及分析
“古事音樂”曾經輝煌過,但現在發展狀況不容樂觀。據譚西風講述得知,那時的人們都盼著看“古事”、玩“古事”,幾乎人人都能唱上三五段;如今雖也玩“古事”,但只剩下一種形式了,全是在走、舞,而根本沒有唱段了。例如,大譚村“古事音樂”之《邊關調》共分花船、女驢、男驢等角色傳唱。男驢角色所唱《邊關調》屬該地民樂中較有特色的部分,共分24場,加上“走場過寨”可演唱一天一夜。遺憾的是,如今的“古事”中再也見不到如此豐富的傳唱了,音樂部分也只有樂器演奏,演唱的越來越少。 轉貼于
“古事音樂”的發展堪憂,日益衰落,面臨后繼無人之狀況。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兩點:
第一,民間音樂生態環境的改變。民間文化如同自然生態環境,在這一環境之下繁衍、生產了不同的民間文化之樹和果實。如果這一生態環境遭到了破壞,文化將會凋零、失落,這正是文化的生態性。隨著高科技和先進的工業文明的到來,人們的觀念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尤其在底層社會對物質的追求高于精神的享受,民間音樂的生態環境面臨失衡的狀態。
第二,傳承方式的局限性。民間音樂大多是廣大勞動人民的口頭創作,借助“口傳心授”的形式進行傳承,很多東西在流傳過程中變異、消失,這是民間音樂自身傳承的局限性所致。大譚村的“古事音樂”也同樣避免不了這樣的局限。
“古事音樂”的發展瀕臨滅絕,為了豐富我國優秀的民族民間音樂,我們應大力提倡對諸如大譚村“古事音樂”此類的民間音樂進行傳承與保護。
三、民間音樂的傳承與保護
大譚村的“古事音樂”在民間音樂中看似不出眾,但在音樂形態、精神內涵中則透露出一種內在美。她獨具地方特色,是勞動人民在勞動中的審美總結,是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大家庭中的一員,我們應采取有利措施對其進行保護。
首先,讓民間音樂走進課堂,豐富學生的學習生活。民間音樂是中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學校教育又是傳承文化的重要場所,所以將民間音樂納入教學內容,在豐富學習生活的同時,為音樂的傳承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其次,充分發揮民間自身力量,對優秀的民間藝人傳承行為給予物質獎勵。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極其豐富,完全依靠政府行為是不現實的,這就需要民間自身的力量。既然大部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來源于民間,那么最好的傳承與保護方式就是還原于民間,充分依靠民間力量,通過民間藝人以及民間組織來進行傳承。同時,政府應通過適當的物質獎勵措施來激勵他們。
再次,健全保護機制,落實對民間音樂保護的政策法規,借鑒專家學者的科研成果,逐步建立科學、高效的保護體系。對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間音樂,要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支持,開發、引導市場需求。
最后,注重宣傳、營造氛圍,提高人們對民間音樂保護重要性的認識。雖然現在人們休閑娛樂的方式多樣,但是如果能借節日、廟會之際,將“古事音樂”此類的民間音樂做大,也不失為一種應時之策。
以上僅是筆者通過對大譚村“古事音樂”田野調查中發現的問題而總結出的保護對策,當然,對民間音樂保護的具體策略也并非筆者所能概全,這需要眾多有識之士來共同探討,在此拋磚引玉。
參考文獻:
[1]新泰市文史資料,新泰市文史辦公室。
論文關鍵詞:]:三門峽民間戲曲,前景,生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三門峽地區是中華民族的發祥地之一,自古就是我們祖先繁衍生息、創造發明的神圣之地,是一塊積淀深厚的文化沃土。三門峽地區戲曲藝術種類繁多,且源遠流長,至今有據可查的戲曲種類有揚高戲、道情皮影戲、蒲劇、眉戶等,傳統劇目有數十個。其反映社會生活之廣闊、思想內容之豐富,是其他民間藝術不可相提并論的。而這些藝術瑰寶的生存、發展和繁榮與它賴以產生的生態環境有著必然直接的關系。
自然生態需要保護,同樣,這些戲曲賴以生存的人文生態也需要保護。作為珍稀“物種”之一的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理所應當成為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而得到科學有效的搶救和保護。令人高興的是,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面臨失傳的境地,近年來不斷地受到了學界和政界的高度關注,所有這些重視和努力,都會讓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的傳承和發展擁有燦爛美好的前景。同時,我們對于如何更加有效地保護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及生態環境,也嘗試著提出一些解決問題的思路與視角。
一、用生態保護的理念來保護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及其生態環境
生態,指生命的存在狀態或一個生命系統內所有生物共同組成大家庭的狀態,以及它們之間和它與環境之間環環相扣的關系。[1]我們可以理解生態是在地球上一定時空區域內所有生命存在與運動的客觀。而生態保護理念,“是指運用對已經變得惡劣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建設和保護的思想,使生態環境能恢復到良性循環狀態。”[2]所以有學者認為,越是閉塞的地方越容易保存“文化傳統”的純粹性非物質文化遺產,指的就是這個含義。
隨著人們對生態環境的不斷覺悟和認識,作為一種概念上的借用,“ECO”這樣一個前綴詞被運用到了許多領域,包括了生命與非生命,物質與非物質等諸多領域。[3]對于像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這樣的人類口頭與非遺的生態保護理念應是:遺產、地域、居民、記憶、公眾知識的綜合,保護的對象是文化遺產,保護的范圍是文化遺產遺存的區域,加上社區居民融入參與管理的方式,這里強調文化的主人為社區居民,確定這種對文化遺產在未來延續和發展的方法,并將此模式作為保存和理解某種群體整體文化內涵(當然包括物質與非物質)的長效工作方法。
為此,對于三門峽民間傳統戲曲的生態保護,首先應該包括與三門峽民間傳統戲曲相關的物質文化元素和非物質文化元素中國。其中物質文化因素有:民居(窯洞和天井院)、鐘鼓樓、花轎、門樓戲樓、牌坊、戲坪戲臺、禾晾、禾倉等;非物質文化因素有:語言(當地的方言)、地方戲、戲款劇種、戲詞、節日活動、婚喪習俗、農耕稻作等。這樣以來,不僅民間傳統戲曲有了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文化土壤,其他傳統文化也與之一并形成了互補共滋的文化生態,從而構成當地人與自然和人文環境的相守共生之道。因此,在對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進行生態保護時,應重視其自然生態與文化生態的維護與保養,保護傳統三門峽地區的整體自然生態環境和具有典型性的與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生態相關的物質文化元素和非物質文化元素。其二:通過實施技藝保護工程和傳承保護工程的保護方式,建立相應制度、組織、輿論、經費、人才、資料和交流保障機制等,建設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文化生態保護區,具體通過各地區方言文學、民間音樂、民間戲曲、民間舞蹈、民間美術、民間手工技藝、民俗、傳統體育競技、民間信仰、消費習俗等十大主要保護項目,全面系統地保護好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文化。其三,要讓人人參與使文化遺產再次走入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以人為載體,具有活態性,依靠人來繼承和宣傳,同時依存于一定的自然和文化生態環境。離開了區域中居民的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也將失去存活的土壤。建設文化生態保護區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將這些文化物種更深刻地植入居民的生活習慣、生活環境中。比如保持一些建筑特色、生活習慣、傳統服飾、古老的風貌等等,這就為本地的文化遺產提供一個適合其生存的大環境,讓這些文化遺產更廣泛地融入居民的日常生活。目前陜縣、靈寶、湖濱區等地的群眾自發的“戲迷協會”的復蘇,就與傳統文化生態得到保護、從而陶冶了大眾對其仰慕的文化情懷有關。所以,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不論其現在“瀕危”與否,如果不關注其文化生態的保護,它們就難以長久,更遑論發展。
二、傳承載體的變化可以促進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的廣泛流傳
“非物質文化是活態文化,也就是生活方式所承載的文化。它們是被學者發現并表述出來的那部分日常生活,它們被選中是因為它們符合特定的體裁或文化形式。非物質文化與日常生活是聯系在一起的。”[4]隨著時代的發展,電視機、錄音機、DVD、電腦等已經成為當今人們娛樂傳承的重要載體,民間傳統戲曲的各種采風人員可以提著錄音機用以搜集戲曲曲目,就不用像過去那樣靠大腦記憶和手記曲譜的方法來進行傳承;隨著錄音機、影碟機的增多,戲曲唱師們可邊錄邊唱非物質文化遺產,這樣既能達到很好的教授效果,又能達到長期保存和傳承的目的;一些著名的演唱人員和戲班將所演唱的曲目,也可制成磁帶和光盤在各地廣泛流傳。
三、培養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專業創作人才和演唱名人,凸現名人效應
求新立異是人的本性,特殊調式的旋律往往能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從而激起聆聽者極大的興趣和關注。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就具有這樣的特征,被譽為“暢悅心靈的聲音”。然而,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傳唱至盡,卻沒有屬于自己的專業創作人員。另悉,在本地區流行的河南豫劇、曲劇等戲曲,因為強大陣容的專業創作人員,他們運用專業的創作技法,結合河南廣大地區的民族區域特點和民風民情,創作出了不少經典的劇本,在專業演員的舞臺藝術表現中一炮走紅,并被廣泛傳唱深入人心。由此可見,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也需要在群眾性活動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區特點,各級政府部門應及時出臺一系列鼓勵政策措施,使民間優秀唱手脫穎而出。如制定民間優秀唱手、優秀唱師、優秀戲曲班獎勵條例,給民間優秀唱手、優秀唱師、優秀戲曲班授予榮譽稱號等等,使這些人物和團體受到全社會的普遍尊重和認可,以激發人們學習民間傳統戲曲的熱情。在這方面,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應向豫劇、曲劇等戲曲音樂學習,豫劇、曲劇等戲曲與揚高戲、靈寶道情等民間傳統戲曲都曾流行在本地區,但揚高戲、靈寶道情等民間傳統戲曲與豫劇、曲劇等戲曲相比,發展卻天壤之別,豫劇、曲劇的市場化程度很高,而蒲劇、眉戶、靈寶道情等民間傳統戲曲卻相形遜色,市場化程度太低,且缺乏名人效應。豫劇、曲劇有多種流派、多位造詣深厚的大師級人物宣科,在中原地區乃至全國有很高的聲望,對旅客特別是外賓,有著強烈的吸引力。而諸如揚高戲、靈寶道情皮影戲,該劇種目前已極為罕見,只有幾個老藝人會表演,被稱為戲劇“活化石”,就更需要有意識地培養和塑造。最關鍵是為他們提供成長和傳承的條件,重視培養、宣傳他們,使本地、全省、全國了解和尊重他們,從而達到名人效應激勵人們傳承和發展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的目的。
四、對三門峽民間傳統戲曲走進高校音樂鑒賞課堂的認識與定位
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使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水平極大提高,精神文化生活亦有了空前的豐富和變化。“隨著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我國表演藝術出現多元化態勢,戲曲統領城鄉文化娛樂的盟主地位,已經不復存在。傳統戲曲藝術不僅逐步退出城市舞臺,在農村的演出市場也日益縮小,一些劇種已經消失和正在消失。中國傳統戲曲文化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過程中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危機。”[5]在傳統戲曲的生存與發展成為一種嚴峻現實的今天,如何保護和傳承戲曲的豐富性,如何實現民族民間戲曲的自救與他救這個難題,便擺在了我們炎黃子孫的面前。令人欣喜的是:“我國昆曲藝術已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授予‘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稱號” [6],而作為三門峽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保護對象――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該如何曲徑通幽?
時下,受中西文化再次碰撞的影響,廣大中青年習慣欣賞通俗歌曲和民族音樂,備受衷情的流行音樂更是占盡了風頭,青少年學生由于不懂得欣賞戲曲,又沒有機會直接面對真正的民間戲曲演出熏陶,所以對傳統戲曲文化不感興趣,總的趨勢是三十歲以下的這一代人不愛戲中國。還有認為是,現代生活節奏快,老戲落伍不合拍,青年觀眾不能夠接受這種他們看起來有些過時的東西,所以沒人看。
由此,重建斷代工程已迫在眉睫。各類高校應隨著傳播技術手段的現代化和多元化,影視藝術的日益普及,經常組織學生收看電視、電影,看戲、讀劇本,甚至參加文藝演出。特別是高校音樂教師更應當在學期教學計劃和課外活動中適當增加學習傳統劇目和地方劇種的內容。重視和加強戲曲教學,通過戲曲教學培養學生高尚的審美觀,增強他們辨別是非、美丑、善惡的能力,這是振興傳統戲曲文化的需要,也是時展的需要。總之,振興傳統戲曲文化不僅要與時俱進,不斷改革創新,更重要的是要爭取青年觀眾,培養他們的興趣,不斷提高他們的欣賞水平,從而讓他們發自心底的喜愛地方民間傳統戲曲文化。只有這樣,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才會迎來繁榮發展的第二個春天。
五、成立以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為載體文化產業結構
對于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的生存和發展而言,成立以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為載體文化產業結構應該成為首要工作。
在商品社會中,文化娛樂活動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經濟利益的驅使,民間傳統戲曲的演唱者們不能空著肚子唱戲,他們要吃、要穿、要謀生,而且希望自己的物質生活能也得到逐步改善,就需要有一定的回報非物質文化遺產,而不能只為別人義務唱戲、演出。從這個層面看,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確實需要走向市場,因為,同樣是地方戲曲音樂,豫劇和曲劇、越調等戲曲藝術已經有了較為廣大的愛好者和追隨著,并形成了較為穩定的市場參與群體。蒲劇、眉戶、靈寶道情、揚高戲等民間傳統戲曲為什么就不能走向市場?所以,像蒲劇、眉戶、靈寶道情、揚高戲等民間傳統戲曲也可以借本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東風,成立自己的戲種活動中心和演出公司,將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的演出活動納入本地區文化產業的構建之中。一方面,可以通過市場運作,提高演唱者、唱師藝人們的報酬和待遇,一方面,通過商業運作,使戲曲愛好者、藝人演唱者能有機會在不同地區乃至全省巡回演出,不斷提高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只有這樣,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才能得到更好地生存和不斷地傳唱下去,不致瀕危。
總之,三門峽民間傳統戲曲為群眾提供了豐厚的精神文化食糧,深厚的群眾基礎和當地幾百年的歷史文化氛圍,也為民間傳統戲曲文化的傳承、形成提供了廣闊的平臺。今天全世界對非物質遺產保護、繼承,從思想到措施計劃,都有重要發展。通過對三門峽地區民間傳統戲曲前景和生態保護思路進行研究,我們應更好總結經驗、教訓,以提升對傳統戲曲音樂寶貴價值的認識,更好保護、繼承和弘揚我們優秀的民族音樂傳統。
參考文獻:
[1]百科名片.《生態-百度百科》.來自百度網.WWW. baike.baidu.com
[2]司馬云杰.《文化生態學》.來自中國百科網.WWW.chinabaike.com
[3]申茂平.《侗族大歌賴以產生的生態環境及其保護》[J].《貴州民族研究》.2006,4
[4]高丙中.《作為公共文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文藝研究》.2008,2
[5]劉文峰.《戲曲的生存現狀和應對措施》.來自百度網.WWW.cache.baidu.com
[6]人民網people .《中國昆曲藝術獲聯合國殊榮》.來自人民網.peopl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