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17 17: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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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向縱深推進以及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下,農村信用社在舊體制下積累形成的深層次矛盾不斷暴露,金融風險日漸顯現,嚴重制約著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已然危及到農村信用體系的金融安全。因此研究信用社金融風險的控制對于促進我國農村信用社的改革、確保農村金融健康穩定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滯后
相對于整個社會經濟、金融改革,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是滯后的。因此,構建農村金融體系、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已迫切地擺在我們面前。這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需要;是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力爭農民收入有較快增長的需要。
(二)現行制度制約農村信用社的正常發展
我國農村經濟體制的多次變革給農信社背上了沉重的歷史包袱,加大了資產風險。其三個主要來源是:不合理制度造成的資產質量問題,如行政干預、指令貸款支持鄉鎮企業、制度轉換過程中產生的新呆賬等。
(三)經營體制不靈活導致的風險防范機制不健全
按照有關規定,基層農村信用社應當建立起“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發展”的經營體制。但事實上是農村信用社經營并不靈活,由于聯社的統管過死并沒有實現“責、權、利”的有效統一。“惜貸”、“怕貸”、“懼貸”思想較為嚴重,限制了業務的發展。此外,在經營中還缺少自,從人到財、物的管理權全部收歸聯社,妨礙了其業務發展和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內控機制不健全
當前農村信用社處于改革和發展并重的特殊時期,改革工作繁重而艱巨,發展的步伐又不容有些許的停留。因此,當前加強農信社內控管理建設顯得尤為必要。根據其業務拓展和創新的實際需要,及時研究、制訂相應的內控制度,確保“業務拓展到哪里,制度建設跟進到哪里、內控措施落實到哪里①。
(五)部分員工業務素質不高
我國農村信用社廣大員工的整體素質不高,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員工的文化水平還停留在初、高中階段,尤其是基層信用社員工的文化素質更是如此。另外多數基層農信社員工的組織紀律性不強,造成業務水平、服務質量、服務水平低下,損害了農村信用社的社會形象。
二、對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的防范和化解的對策
防范和化解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是一個關系到農村經濟長期持續協調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的現實問題。防范和化解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首先必須加強金融立法,把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納入依法治理的軌道。為了防范和化解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我們必須從以下幾方面著手。轉一)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的改革
1.擴大農村信用社規模,提高綜合服務水平。只有加快農村金融的發展步伐,才能從根本上防范和化解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一是增資擴股,擴大規模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二是要延伸信貸范圍,擴大服務領域。特別是要大力支持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經營,促進農業整體發展水平的提高。三是要轉變經營作風,改進貸款方式。實行對社員貸款優先、利率優惠、對農業生產貸款優惠的政策。
2.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強化內部經營管理。農信社是獨立的法人實體,要盡快強化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自律機制。加強對貸款的管理,防范金融風險。嚴格財務管理,在經營管理上實行股金公開、貸款公開和帳務公開。要堅持貸款的集體審批制度,健全落實貸款的擔保抵押制度,逐步推行貸款的風險度管理。
(二)實行政策扶持
化解農村信用社的風險,必須調整現行對農村信用社的有關政策。一是國家財政撥付資金,核銷“五小”企業呆壞賬和解決政策性保值貼補利息;二是適當減免稅賦或降低對農村信用社的課稅稅率,對農村信用社支持“三農”的貸款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或降低營業稅稅率;三是適當放寬對農村信用社的業務限制,適當批準農村信用社開辦新的業務,如國債買賣、票據貼現、保險等。
(三)強化員工隊伍建設
處置農村信用社風險的關鍵是處置人的因素造成的風險,特別是農村信用社高級管理人員因素造成的風險。為此,必須抓住以下三點:一是切實加強縣聯社和農村信用社領導班子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增強職工敬業愛崗意識、廉潔奉公意識,克服不良習氣,糾正違法違紀現象,增強農村信用社的凝聚力、向心力。二是建立職工培訓制度,努力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
(四)創新經營理念
大力促進農村金融組織和金融產品創新。在加強監管、防范風險、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鼓勵適合農村需求特點的金融組織創新和金融產品創新,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和金融機構適度競爭,推動交易工具和業務品種的創新。
(五)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一是盡快制定《農村信用合作法》,確立農村信用社的法律地位,保障農村信用社和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使農村信用社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軌道,真正做到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二是剝離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資產,使農村信用社甩掉包袱,輕裝前進;三是加強金融法制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社會的法制意識和信用觀念,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四是堅決避免對農村信用社的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重點抓好對其年檢工作;五是人民銀行市、縣兩級支行要切實加強對農村信用社的風險監管,一方面控制住新風險的產生,另一方面著力化解已暴露和潛在的風險。同時,要加強對農村信用社支農業績的考核,使其不偏離支持“三農”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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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肅省農村信用社改革與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研究.蘭州大學碩士研究生論文.梁柱,2012.
[3]甘肅省農村信用社發展問題研究――基于農戶借貸的視角.甘肅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論文.張娟娟,2013.
[4]中國農村信用社合理股權結構模式初探――以江蘇省為例[J].中國農村觀察.邢芙偉.2010.03.
[5]破解農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結構的民有資本官營化困局[J].金融研究.穆爭社.2009,07.
本文通過對平頂市市郊信用聯社現狀的深入調查,分析了信用聯社目前存在主要問題及原因,進而提出了解決這些問題的建議和對策。以期通過改革,逐漸解決制約自身發展的難題,為地區農村發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促進市郊農村經濟的發展。
【論文關鍵詞】 市郊農村信用社 金融 三農
1. 平頂山農村信用社的現狀
1.1 農村信用社的簡介
河南省平頂山市郊信用聯社,下轄十一個獨立核算的信用社,六十個營業機構遍布城鄉,各項存款余額突破5億元,各項貸款余額突破3億元,自有獎金超過2000萬元,是平頂山市郊區營業網點最多,輻射面最廣,資金力量最強的合作金融組織之一,為支持平頂山市城鄉經濟發展,繁榮區域經濟出了顯著貢獻。
1.2 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現狀
1.2.1 存款增長突飛猛進 農村信用社各項存款三年凈增31860萬元,年均每年凈增一個億,到2003年底各項存款余額達到5.6億元,占市郊金融機構存款17.8億元的31.4%,占全市農村信用社存款50.1億元的11.2%。僅今年前兩個月存款凈增6969萬元,余額達到6.31億元。
1.2.2 貸款投放高漲 三年來累計投放各類貸款73961萬元。累計投放“三農”貸款3.15億元,占市郊金融機構投放總量的80以上。到2003年底各項貸款余額達到3.5億元,占市郊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40.7%。僅今年前兩個月累計投放貸款近1億元,凈投4832萬元,余額達到39855萬元。
1.2.3 貸款質量逐步優化 三年共盤活不良貸款4974萬元,不良貸款占比比三年前下降了57.2個百分點。僅今年前兩個月盤活不良貸款212萬元。
1.2.4 經營效益顯著提高 三年來分別減虧(增盈)500萬元、437萬元以及實現盈余53萬元。2004年4月底,改寫了行社脫鉤8年來連續虧損的歷史,實現了經營上零的突破。
1.2.5 市場份額穩步擴大 市場綜合份額由三年前的綜合不足30%,達到現在超過50%。
2. 平頂山農村信用社經營中面臨的主要問題
農業是個弱質行業,比較效益低下,信用社幾年來服務農業的經營活動中,不良貸款居高不下;同時,信用社各方面稅收又未減免,這使得信用社的權益和義務不對等。另外,信用社經營的外部環境存在諸多問題,也有待進一步改善。
2.1 農村信用社的產權不清、定位不明
國家在2003年明文規定把信用社逐步辦成由農民、農村工商戶和各類經濟組織入股,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并明確了三種產權結構方式,即股份制和合作制,由參與試點的省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行決定,可以搞“一省二制”或“一省三制”,而不再強調產權結構的統一性。而農村信用社產權結構尚未改革,與農行分離后,產權結構仍以國有為主。
2.2 農村信用社管理水平低,對農村金融市場的監管存在缺陷
目前市郊農信社仍然沿用傳統的服務和管理方法。受到地方政府對信用社的介入,導致對農村信用社業務經營的不適當干預,造成信用社存在不少不良貸款。大部分不良貸款都是地方政府拖欠所至,而農民非常清楚“父債子還”這個道理,多數農民不會拖欠貸款。
2.3 稅賦項目較多,信用社不堪重負
農村信用社擔負著支持“三農”的歷史重任,而農業屬風險高、效益低的弱質產業,加之對農業貸款執行優惠利率,信用社在低收入的情況下,卻承擔著與商業銀行一樣的稅收政策,與商業銀行相比,信用社存在低收入高稅收的不公平現象。僅2001年,市郊農村信用社繳納營業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等稅金達62萬元,占收入總額的4.5%,占營業費用總額的5.4%。2002年農村信用社工商年檢和人行年檢費用7萬元,營業稅、車船稅等各項稅費高達60余萬元,占收入總額的4.5%,占營業費用總額的9.7%。
2.4 外部環境仍需改善,信用社責權保全難
信用社現在不良貸款高居不下,經營形勢依然嚴峻,這不僅影響到服務區域經濟功能的發揮,在一定程度上還影響到區域經濟的穩定和發展,信用社的資金來之于民,用之于民,一旦出現風險,直接影響到社會穩定。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除了部分屬于政策影響外,主要有以下幾個因素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2.4.1有關部門顧慮較多,信用社損失較大
2.4.2稅費改革政策性強,村組集體貸款清收難
2.4.3職能部門借款較多,到期信用社難收回
2.4.4抵貸資產費率高,信用社資產盤活難
2.5 農村信用社的服務不能滿足三農需求
2.5.1農戶貸款難與農村信用社難貸款之間的矛盾 表現為農村信用社為發放貸款,難以找到合適的農戶,左右觀望,存在著“恐懼”的心理。這是信息不對稱的結果。對于農村信用社來說,信息不對稱現象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農村信用社與入股社員之間的信息不對稱。(2)農村信用社與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3)農村信用社與縣(市)聯社之間的信息不對稱。(4)農村信用社與監管當局之間信息不對稱。又由于農村信用社客戶分散,無論存款還是貸款,不論是信用社還是客戶,都要付出更多交易費用,增加信用社和客戶之間相互溝通的難度,信息不對稱現象更加嚴重。
2.5.2農村信用社傳統的信貸管理模式與現代農業生產發展之間的矛盾 現代農業的發展使貸款過度集中在基礎產業上、某些地域上,也額外加大了農村信用社的信貸風險程度。
2.5.3貸款的約期與農業生產周期之間的矛盾 貸款約期的不合理,不僅增加了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而且也增加了農民的利息負擔。
2.5.4農村信用社資金外流與內需之間的矛盾 近年,市郊農信社雖然占市郊存款的30%,但由于農信社與農戶間的信息不對稱,存在大量交易費用。事實上,農信社的大量存款投向城市,取之于民,卻未用之于民。一定程度上,造成農民用錢難,也在一定程度上,繁榮了民間借貸。
2.6 員工隊伍整體素質較差
市農村信用社職工中,有本科以上學歷僅占全部職工總數的1.96%;大專以上學歷的占到17.17%;中專學歷的占20.77%;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高達60%,大部分為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的家屬子女,職工文化水平直接體現其經營行為方面,如開拓創新意識差、業務能力低、政策理解和執行水平差、服務質量差等。近年來,雖然盡力招聘大學生,吸納了部分優秀人才,人才結構逐步改善,但由于新系統、新設備的投入使用,員工隊伍整體素質的不適應性與農村信用社快速發展的新業務、新技能之間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無論在知識水平上還是在思想觀念上都亟待提高和轉變。
另外,由于基層信用社分布在鄉鎮駐地,廣大信用社員工面對的服務對象多是農民。而廣大農民對服務質量的要求并不高,有的甚至習慣成自然,并不認為其擁有要求更高水平的服務的權利。在此形勢下,更淡化了信用社員工提高服務質量的意識,認為,態度好不好一個樣,服務優不優一個樣。從而,制約了服務質量的提高。
3. 對策與建議
3.1加快市郊農信社產權制度改革,明晰產權關系
大部分地區可實行鄉鎮信用社、縣聯社各為法人的體制;在人口相對稠密或糧食主產區,信用社資產規模較大的地方,可實行農信社統一法人;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方,可將農村信用社改建為市銀行機構。
3.2改革農信社管理方式,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
建立由銀監會與省政府聯合監管的信用機制,避免地方政府的介入,增強農信社的獨立性,使農信社能夠把更多的資金投向農村建設,為農民實實在在的服務,而不是投向“形象工程”。
3.3借鑒國外合作金融經驗
對以服務三農為宗旨的農村信用社通過免征利息稅、適當降低營業稅和所得稅稅率及減少存款準備金、放松利率管制等途徑進行必要的扶持。
3.4牢固樹立服務“三農”意識
3.4.1應提高認識,筑牢服務“三農”的思想基礎
3.4.2應廣泛籌資,夯實支持“三農”的信貸基礎
3.4.3圍繞“三農”構建共同發展的物質基礎
3.4.4降低交易費用 筆者認為,在尚未建好農村信用制度前,信貸員就要花費大量時間與精力了解農村、農民的情況,只有前期工作下大氣力,后期借貸工作才會順利。一些必要的交易成本不可避免,如調查農戶家庭經濟情況的成本。
3.5 提高基層信用社服務水平
3.5.1要從領導層提起高度的重視 農村信用社各層領導要結合其職權范圍,聯系客觀實際情況,充分認識服務的重要性和提高服務質量的必要性,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改善農村信用社服務水平的方法、措施;而不是只把心思用在吸儲、放款、收貸上,要明確服務質量的大大提高,對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將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5.2 提高員工素質 農村信用社人員少、素質低的問題絕對不容忽視,尤其是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員工素質問題將對本社的發展起到決定性的制約作用。因此,筆者認為,農村信用社應該結合其相應的實際情況,吸收、引進一批素質較高的人才,充實員工隊伍,改善員工素質現狀。當然,這并不是對現有員工不管不顧,要加強現有員工的組織學習,給員工“充電”,將新老員工進行融合,在提高員工整體素質的同時,改善農信社的人員狀況,為農信社更好發展“加油”。
3.6 國家政府給予適當支持
盡管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對信用社工作的支持、指導、幫助是空前的,但鑒于信用社支農的獨特作用和目前所處的困境,市委政府在今后還要加大對信用社的支持力度,像支持“三農”一樣,“多予、少取、放活”,特別在部門協調方面、政策優惠方面、金融政策落實及信用社債權落實等方面多協調、多支持、多幫助,切實讓信用社的權利和政策性支農義務對等。
3.6.1國家應對農村信用社給予優惠稅費政策 鑒于農村信用社部分業務的政策性,對其支持“三農”的貸款利息應盡快免征或降低營業稅;免交或緩交城建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對有盈利或扭虧為盈的農村信用社應允許加大呆帳準備金計提比例;減免信用社一些特殊業務(如農、林、牧、副、漁貸款)的營業稅;對資不抵債的農村信用社免征營業稅等。同時,應減少對農村信用社的地方性攤派。
3.6.2需要執法力度加強 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執法力度的加強尤為重要,雖然法院對信用社的支持力度很大,但是還存在很多贏了官司輸了錢的現象。今后,法院在執行中要排除干擾,嚴格執法,以維護法律的公正嚴肅性。
論文摘要:農村信用社的合作組織原則已名存實亡,對其進行改革應該根據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區別對待,較發達地區的農村信用社可改組為農村商業銀行,落后地區的農村信用社則應誼恢復其合作性質。
今年春節假期過后,為了增加對落后地區農村信用社的了解,筆者實地調查了安徽省的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的信用合作聯社和個別鄉鎮的信用社。結果發現,該縣農村信用社在信貸支農和農村金融中發揮著主要作用。然而就其性質而言,合作組織原則確實只是流于形式,而政策性和商業性傾向顯著。基于這種現實,筆者認為,在經濟欠發達地區,試圖將農村信用社改組成真正意義上的合作金融組織是不合適的,改革的取向可以是:在保證政策支農需要的同時,將商業性的資產和業務剝離出來,使之服務于農村金融的不同需要。
一、農村信用社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
筆者所調查的這個貧困縣,地處大別山區。多丘陵,主要產業是種植業、茶、桑、藥材和一些制造加工業,積累少,歷來有。貸款難的問題。90年代末,包括農業銀行在內的國有商業銀行撤消了該縣及縣級以下的分支機構和營業網點。農村信用社是該縣農村金融的主要機構,在信貸支農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同1999年相比,2002年該縣農村信用社各項貸款總額和農戶貸款金額均翻了一番,分別達到2.7億和1.5億,全縣農村信用社各項貸款凈增額占全縣同行業新增貸款總和的46.6%。平均增長率16%,高于全縣金融貸款增幅8.7個百分點,存款凈增額占全縣同業各項存款新增總額的32.2%,年增長率18.4%。
在人行于1999年和2000年下文的指導下,該縣農村信用社大力開展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業務。信用社采取。一次核定(1年貸款限額)、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辦法,無須抵押,農民可憑信用社核發的貸款證以及身份證、印章,直接到信用社營業網點辦理限額內(最高限額1萬,對還款能力強和資金需求較大的個體工商戶,限額可提高到2萬)的貸款,手續極為簡便。5-10家農戶也可以自愿組成聯保小組,按。一戶借款、多戶聯保”的操作辦法。辦理1o萬元以下的貸款。這樣,2002年全縣貸款農戶(4.3萬戶)占全縣總農戶(8.17萬戶)的53%,農戶貸款凈增加3836萬元,占各項存款凈增加額的63.7%,其中農戶小額信貸增加2702萬元,占農戶貸款增加額的58%。
二、農村信用社的性質分析
農村信用社在該縣金融中處于重要地位,然而其性質到底是怎樣的呢?
1、有名無實的合作制
我國的農村信用社是建國后由政府行政命令組合而成的,從一開始就不符合。自愿、互助合作、民主管理的合作制組織原則,發展至今其合作金融組織的性質更是所剩無幾。已成為準國有的金融機構。從資金構成上看,該縣信用社社員人股金額1059萬元,約占總資產6.68億元的1.6%,約占貸款余額3.13億元的3.496,比重低得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從服務對象上看。2002年底。全縣8.17萬農戶中有2.4萬戶人股。而貸款農戶4.3萬戶,申請貸款時是否具有社員身份已不重要,這也和互助合作的組織原則相去甚遠。從管理上看,一方面,信用社。官辦色彩濃厚,人員由上級直接任免,能上不能下,鐵飯碗仍然盛行,同時,由于產權模糊又導致。內部人控制問題嚴重,。三會”行同虛設,甚至根本就沒有設立;另一方面,由于人股資金少,社員并沒有激勵去行使自己的權利,缺乏主人翁意識。另外,從后面還可以看到,合作制的互助、低盈利性也為對商業利潤的追求所沖淡。
2、具有明顯的政策性
農村信用社和農村發展銀行一樣。所從事的業務受人行的政策指導,定位于為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的發展提供資金支持,而不是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該縣農戶居住分散,信用社主任和信貸員人均服務農戶1066戶。登門上戶很不方便,小額信貸又基本上在萬元以下,非常零碎,同時農民的信用意識不強,所以,貸款的平均成本很高,風險較大,并且,對評選出的信用村和信用農戶在貸款利率上還要給予一定的下調。實際上,由于這些政策性規定,其他商業性金融機構并不愿意從事這些業務。
3、追求利潤的最大化
農村信用社在服務于支農政策的同時,努力按照商業化的操作,追求利潤。該縣農村信用社對全縣86%的農戶和絕大多數個體工商戶建立了經濟檔案,借以核定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聯保貸款不得超過所有聯保成員的家庭收入,并簽定聯保協議,承擔連帶責任。在貸款的利率和期限上,小額信貸期限不超過1年,貸款利率按人行公布的基準利率加浮動利率,其利潤來源于存貸款的利差。為了保證貸款的質量,在年終綜合考核時堅持將誰放誰收、誰承擔責任列為考核的主要內容。
盡管如此,某鎮信用社的杜主任透露,由于農戶小額信貸的成本很高,它并不是信用社的盈利來源和發展的方向,信用社的收入主要來自于其余的近40%的非農戶貸款,這部分業務是完全以利潤為導向的。
三、經濟落后地區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思路
在上述農村信用社涉及到的三種性質中,合作性質已經沒有實質性的內容,而政策性和商業性是農村信用社的主要性質。這三種性質實際上是互不相容的:合作制是以自愿互助為基礎的。政策性是以扶持落后地區的發展和非盈利為導向的,商業性則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正是這三者之間的矛盾,構成了農村信用社發展的瓶頸,是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關鍵。
首先,農村信用社從來就不是真正的合作性金融組織,強制將它改組成合作制是不合適的,阻力也必然很大。合作金融組織的建立和發展是和一定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在當前的經濟落后地區,農民缺乏合作互助的能力和地念,還不具備必需的基礎。即便能組成合作組織,也會因為內部交易費用過大而寸步難行,從集體行動的邏輯來說,這種由小資金組成的大集體,其成員沒有足夠的動力去采取有利于整個集體的行動。
在經濟相對落后地區,農民首先需要的是政策扶持。給他們提供信貸資金支持不僅是輸血,同時也是在幫助他們造血,欠發達地區的農村信用社的主要功能正在于此,它彌補了農業發展銀行在這方面的政策缺位。農村信用社這一功能不應削弱,而應加強。
關鍵詞:經濟法;農村信用社;改革農村
信用社經營的好壞對于其服務能力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在農村信用社發展的過程中還面臨著一系列的法律問題,例如農村信用社的產權不清晰,法人治理不完善,缺少有效的監督管理手段。法律地位的不準確,嚴重地影響了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和方式;目前還沒有針對性的法律來約束和管理農村信用社,導致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混亂。特別是不同學者對農村信用社的認識不同,導致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方向也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缺少有效的法律保障,制約了農村信用社的改革,給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帶來了消極的影響。
一、我國農村信用社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國的農村信用社改革速度明顯加快,而且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是在改革的過程中也存在著不少的問題。例如在改革的過程中缺少有效的法律支持,在改革的方向上不明確,雖然出現了政策化、商業化以及合作化的模式,但是這些模式難以滿足農村信用社的發展要求。許多學者認為農村信用社的定位不準確,并沒有真正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所以可以考慮建立股份制商業化的金融服務組織,這樣能夠更好地為農村地區提供經濟服務。目前在對農村信用社的發展方向方面,不同的學者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例如一些堅持合作制的學者認為應當讓信用社回歸其本質,特別是由于我國城鄉地區經濟差異以及區域經濟差異比較明顯,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不平衡的現象,所以合作制能夠起到有效地彌補作用。在經濟法律制度下,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過程中則存在著產權不清晰的問題,在改革的過程中需要解決誰出資、誰管理以及誰受益的問題。但是在目前執行的過程中,導致股東在管理資產的過程中存在著一系列的不便甚至掣肘或者制約,難以對資產進行有效的監管,行使收益權。雖然我國的農村信用社進行了相關的法人治理結構的改革,但是產權不清晰的情況依然突出,難以突出股東在農村信用社經營過程中的合法權利。
二、農村信用社的法律制度現狀及意義
(一)農村信用社法律制度的現狀
目前我國缺少比較有效的農村信用社方面的法律,沒有針對性的經濟法律,在實際運行的過程中更多地是參考其它類似機構或者法律體系來進行管理,例如主要參考了商業銀行法、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經濟法律來進行管理,但是由于農村信用社在經營理念以及組織性質方面,都與其它的商業銀行存在著比較大的差別,所以在管理的過程中難以真正地貼合農村信用社發展的實際情況。2007年實施的農村專業合作社法,規范了合作社,有利于農村經濟建設,但是并沒有將農村信用合作社納入到其中。目前在涉及到農村信用社的相關經濟法律中主要由兩種,一種是地方性質的法律法規,例如相關部委的關于農村信用社管理的規定,以及農村信用合作社機構社團貸款指引等。由于我國農村信用社管理的過程中缺少針對性的經濟性法律法規,導致這些約束性的法律規范在執行的過程中存在著矛盾對立的情況,最終影響了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近年來許多專家學者以及人大代表等都提出了制定專門的農村合作金融法律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國農村信用社的發展環境還不夠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缺少有效的保障,在法律制定方面存在著滯后性。
(二)完善農村信用社經濟法律制度的意義
我國農村信用社經歷了多年的發展,在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發展的過程中也存在著比較多的問題,如:相關的法律規范相互矛盾等,同時隨著金融服務業的快速發展,特別是地方性商業銀行的沖擊,對農村信用社的功能產生了比較大的影響。農村信用社在深化產權和監管改革的過程中,面臨著比較多的法律制度的約束。特別是隨著農村經濟環境的改變,現代金融服務業的不斷完善,以及社會需求的變化,都需要不斷地完善農村信用社的法律法規,從而解決信用社發展過程中存在的頑疾。通過制定專門的農村信用社的經濟法律,符合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對于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意義。在農村信用社等相關經濟法的保障下,能夠將改革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從而提高改革的穩定性。農村信用社的合作機制決定了其獨特的使命,在國外信用社發展的過程中,都通過法律的方式確定了其合作制的原則,確定了其主體地位。目前在我國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過程中,還缺少法律意義上的合作保證,導致了改革方向的模糊,難以發揮農村信用社合作優勢。此外農村信用社經營過程的特點,也決定了需要法律來維護其合法的權益。例如農村信用社的抗風險能力比較弱,抵御風險的能力比較差,需要從法律的角度來進行保障。通過明確農村信用社的法律性質、地位等,明確其產權,從而實現法律上的保障;同時在法律的要求下,完善監管機制,提高農村信用社的治理水平,減少不法侵害行為的發生,為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管理以及改革提供良好的環境。
三、法律制度下的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途徑
(一)建立和完善農村信用社的法律法規
在市場經濟的運行過程中,法律是其標準,也是其運行的依據。農村信用社要想實現良好的發展,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實現有效的改革,需要建立并不斷地完善農村信用社的法律法規,從立法的角度來保障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在新的經濟形勢下,農村信用社的經營范圍逐漸地擴大,需要由專門的法律來明確其性質,保障其改革的順利進行。目前農村信用社的法人類型不突出,需要通過立法來明確法人類型。此外,在農村信用社的產權方面,應當明確其產權形式,特別是應當明確農村信用社的產權,社員對于自己出資具有收益權。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信用社對于資本的要求也在逐漸地提高,但是由于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夠高,所以可以通過提高社員的持股比例來促進信用社資本的增長,這就需要減少社員出資的動態現狀,適當地擴大其額度。
(二)加強農村信用社的監管
在農村信用社經營的過程中需要不斷地提高其透明度,加強其監管,減少農村信用社運行過程中的金融風險和法律風險。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比較多元化,因此需要通過法律的角度來進行有效地監管,明確農村信用社的市場準入、財務指標等監管措施,從而不斷地提高農村信用社的功能和價值。我國在農村信用社的法律規定方面不完善,缺少有效的操作性;為了實現對農村信用社的監管,應當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提高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在農村信用社監管的過程中,需要著眼于時代的發展,對農村信用社的發展方向進行及時地調整,滿足農村經濟的發展需要。對于農村信用社的監管來說,在相關的指標和標準方面,應當隨著農村經濟環境的變化,以及農村信用社的發展需要進行調整。在農村信用社發展的過程中,應當明確信息披露的機制,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機制,從而自覺地接受社會的監督。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能夠進一步地實現農村信用社治理結構的完善,從而實現農村信用社的有效治理。在社會監管方面,應當不斷地滿足其層次性的需要,不僅要及時地披露相關的信息,同時還應當根據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要求,對農村信用社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
(三)從法律角度給予政策上的優惠
農村信用社具有獨特的服務功能,在市場化競爭和經營的過程中處于弱勢的地位。根據西方國家的管理方式,一般在財政、稅收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與其它的商業銀行進行差別性的對待。例如美國的農村合作銀行的準備金率就比城市銀行相對小一些,日本農業協同組合聯合會方面對于經營過程中的利率差進行政府財政補貼。目前在我國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過程中,缺少有效的政策支持手段,例如財政支持方面,主要發生在信用社的經營困難的過程中;在稅收方面也缺少相應的優惠措施。這就需要從法律的角度來進行明確的規定,從而確保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順利進行。在堅持農村信用社的非營利性以及互益法人的法律屬性的基礎上,政府應加強對農村信用社的支持,減少農村信用社經營過程中的負擔,從而更好地促進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在明確農村信用社法律地位的基礎上,通過一系列的財政優惠措施來確保其政策上的合法性和穩定性,從而更好地支持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更好地發揮農村信用社的功能。
結束語
農村信用社作為我國特殊的金融服務機構,具有區域性、地方性比較強的特點,在經營發展的過程中也具有獨特的地緣、人緣等優勢。但是在新的經濟環境下,隨著我國商業銀行管理機制的不斷完善,農村信用社也需要不斷地加強改革,滿足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目前在農村信用社經營發展以及改革的過程中,還缺少有效的法律保障,需要從法律的角度進一步明確其法人地位以及相關的監管措施等,不斷地提高農村信用社的治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從而促進農村信用社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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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龍江省農村金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現代化大農業發展資金總需求與金融機構資金總供給矛盾突出,涉農金融機構較少且高度集中,農村信用社“一農支三農”格局仍占主導。
據保守測算,黑龍江省2億畝耕地,每畝生產投入500元,按60%貸款需要600億元;發展5000萬頭生豬和1000萬噸奶,按50%貸款需要450億元;農村1800萬人、600萬農戶,按20%的農戶每戶建房貸款10萬元,需要120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和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0億元;全省1200億斤商品糧,加上包裝貸款可達1500億元以上。上述四方面信貸總需求就達4000億元。截至2012年9月末,全省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為3821.9億元,滿足不了上述四方面測算的需求。
目前,金融支持農業發展面臨四大突出矛盾,即農業弱質性與信貸資金趨利性的矛盾,農業金融服務需求結構多樣性與金融功能單一性的矛盾,農業資金需求量大與資金吸納能力差的矛盾,農業地區閑置資金“充裕”與金融機構使用效率低的矛盾。
農村金融發展受到四大突出矛盾的影響。截至2011年末,黑龍江省擁有省級銀行類金融機構65戶,其中發放涉農貸款年末平均余額超過10億元的只有8家。“三農”所需貸款主要依賴農村信用社等縣域銀行類金融機構。2009至2011年,省農信社累計投放農業貸款2472億元,農業貸款增量份額占全省金融機構的85%以上,支農主力軍作用凸顯。
(二)大農機、大合作和城鎮化的推進,悄然催生信貸主體和資金需求量發生質的變化,銀行類金融機構涉農產品創新及信貸投放能力,尚不能適應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現實需要。
據統計,截至2011年末,黑龍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已達2.1萬個,其中農機專業合作社1774個。農民社員發展到20.6萬人,帶動農戶近100萬戶,約占全省農戶總數的1/4。合作社服務內容由初期的以生產技術服務為主,逐步向銷售、運輸、貯藏、加工等環節延伸,許多合作社經營活動已擴展到農業產前、產中、產后等生產經營全過程。農村經濟組織以及經營結構的變化,使得信貸主體和資金需求量均產生了質變。僅以黑龍江省558個千萬元規模的大型農機合作社為例,每個合作社承包流轉1萬畝土地需支付300萬元左右承包費,加上購買種子、化肥、柴油和農藥等生產資料需300多萬元,每年籌集正常生產資金600多萬元,558個合作社每年需要33.5億元。但因合作社缺少有效抵押物等原因,省內銀行類金融機構發放貸款較少,造成合作社融資難,融資貴。近三年來,省內銀行類金融機構累計發放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僅為84.26億元,與千萬元規模大型農機合作社每年生產資金需求相差近一半。
(三)農村信用社現有體制已不適應現代化農業發展的需要,與肩負的支農責任、主力軍作用不相匹配,急需逐步分類推進產權制度改革。
目前,黑龍江省農村信用社實行省、市、縣三級法人體制,全省設立了7個市地級聯社(法人管理機構)、6個辦事處(省聯社派出機構,非法人管理機構)、81家縣級機構(法人經營機構)。絕大多數農村信用社股東小、股權分散,真正意義上的法人治理結構尚未形成,原有高度分散、小額多戶式的傳統信貸經營模式已經不能滿足現代化大農業發展的需要。
(四)國有銀行占有存款資源數量巨大,綜合存貸比率較低,支農貢獻度極低。存款資源大部分上存,較大程度上造成縣域存款資源嚴重外流。
據統計,截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和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至2012年9月,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等6大國有銀行省內分支機構存款余額合計為10197.3億元,占全省金融機構存款余額總數的66.8%;貸款余額合計為4084.7億元,占全省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總數的40.49%,存貸差6112.6億元。其中,涉農貸款投放746.7億元,占其貸款余額的18.28%,占其存款余額的7.3%。存款資金的大量外流,使本來十分短缺的農村資金更顯捉襟見肘。同時,還帶來“擠出”效應,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可貸資金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農業信貸資金需求,于是采取高息拆借資金方法,間接加重農業信貸成本。
目前,金融機構正在逐步轉變“三農”弱質產業觀念,一系列針對專業合作社及農業產業鏈條的金融創新模式應運而生,集約化、批發式“大農金”的概念正在形成。但省內金融機構多限于本系統內實施推廣,銀行間相互借鑒較少,農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二、財政促進金融支持農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財政金融政策一端連著財政,一端連著金融,是引導金融資源合理流動的有效杠桿。要充分運用財政金融政策,積極引導金融資源支持方向。
(一)采取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的方式,積極扶持地方金融機構發展,發揮地方金融機構了解省情、貼近“三農”的優勢。
1.在貫徹實施國家對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助政策的基礎上,省政府注入村鎮銀行資本金。建議通過有資質的省屬企業,每年有重點地選擇10戶擬組建的村鎮銀行注入資本金,每戶不超過500萬元,省財政股權5年內不參與分紅。按照黑龍江省目前村鎮銀行每戶資本金平均3200萬元測算,每年大體需要省級財政資金3200-5000萬元。
2.積極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農村金融,給予村鎮銀行民營資本初始投入額5%的財政獎勵政策。按照每年15戶村鎮銀行每戶有3戶非銀行類民營企業(每戶占總股本5%以上的大股東)參與占總股本30%測算,每年大體需要財政獎勵資金720-2250萬元。
3.在深入貫徹實施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的基礎上,擴大政策實施范圍,給予小額貸款公司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對小額貸款公司年末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給予2%獎勵,促進小額貸 款公司加大支農力度,實現持續發展。按照2012年全省381家小額貸款公司涉農貸款年末余額超過15%部分約25億元測算,需要財政獎勵資金約5000萬元。
(二)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財政扶持政策為支撐,依托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圍繞解決農村“信用不足”問題,發揮政府“增信”和“調控”功能,促進金融機構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興貸款主體發展。
1.重點選擇和支持部分縣(市)建立縣域融資性農業擔保機構。借鑒美國等國家為農場貸款擔保成功經驗,選擇糧食主產區、地方政府有意愿的縣(市),建立縣域融資性農業擔保機構,主要為區域內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興貸款主體提供貸款擔保,有效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貸款有效抵(質)押不足造成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2.研究制定農民、合作組織等農業貸款主體既有的直補資金、農業保險受益權等預期財政補助資金作為銀行貸款擔保的措施,引導和撬動信貸資金投向農村。例如:銀行根據農民未來應得到的財政直補資金情況,為農民設計直補資金擔保信貸產品,解決農民資金需求,同時降低銀行貸款風險,提高涉農金融機構發放農戶貸款積極性。
3.試行縣級財政資金存放與銀行類金融機構支持農業發展貢獻度掛鉤,發揮財政“調控”作用,有效引導和激勵商業銀行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有效遏制縣域存款資源嚴重外流問題,實現不花錢也能辦成事。縣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和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域金融機構處于“金融支農”的最前沿,縣(市)財政部門可結合縣域農業發展實際情況,以銀行類金融機構涉農貸款貢獻度為主要考核指標,按照“統籌安排,獎貸掛鉤;存量(暫時)不變,增量調劑;動態管理,考評兌現”的原則,研究制定“縣級財政資金存放銀行類金融機構考核激勵辦法”,加快實現縣域內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當地發放貸款的目的,有效解決存貸比過高的縣域銀行類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短缺問題,促進和拉動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長。
4.發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促進農民工就業和創業,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將經工商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視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納入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實施范圍,以緩解合作社貸款難、銀行難貸款問題。
5.研究探索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規模和險種,開展銀行與保險合作,充分利用農業保險“增信”作用,促進參保農戶容易獲得貸款。目前,黑龍江省農業保險分為種植業(水稻、玉米、小麥、大豆)和養殖業(奶牛、能繁母豬)兩大類、6個險種。建議結合實際,開辦森林、甜菜、馬鈴薯等方面的農業保險,在穩步擴大原有保險基礎上,積極研究開辦新險種,為農業生產“保駕護航”。
6.建立和完善金融機構涉農貸款風險分擔和擔保機構風險補償機制,有效降低和分散銀行、擔保機構涉農業務風險。借鑒國內部分省市的做法和經驗,研究制定銀行類金融機構新增涉農貸款風險補償辦法,對其年度新增涉農貸款,按照一定比例(5‰)給予風險補償。研究制定擔保機構涉農貸款擔保代償風險財政補助辦法,對擔保機構為涉農貸款擔保新發生的代償,按照日均擔保責任額的一定比例(10‰)給予風險補償。
7.積極支持農村物權改革,促進農村產權市場發展,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財政部門應積極配合和支持有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和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關部門推進農村物權改革,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深化林權及流轉制度改革,推進農村宅基地和房屋流轉管理制度改革,激活農村靜態資產,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使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權、林權、土地經營權、土地收益權等均能夠作為銀行貸款擔保和抵押物。促進農村產權市場發展,加快農村各類可流轉資產權益的確權、頒證進度,完善市場化流轉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轉平臺和機構,建立有農村特點的物權、產權價格形成機制,促進農村資產和權益合法、有序地轉化為可交易金融資產。
(三)探索建立財政資金市場化、金融化運作模式,充分利用金融機構專業優勢、市場優勢,形成政府資源與市場資源有機結合,支持農業重要領域的發展。
1.設立農業產業投資基金,吸引各類社會資本投資農業產業化、重點農業項目,推動形成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相結合,多層次、多樣化的農村投融資體系。借鑒財政部“農業產業投資基金”運作模式,建議從目前省財政支農資金中拿出5億元資金,積極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包括地方財政資金)參與,設立10億元農業產業投資基金。省財政廳負責制定基金管理辦法并實施監督管理。投資基金委托省屬有資質的企業負責運營管理。投資基金受托方充分發揮專業優勢,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將財政資金投入到政府重點支持的農業生產領域和產業項目,實現政府資金市場化運作。
【關鍵詞】農村信用社 電子銀行 發展前景
引言
隨著手機、電話等電子設備的普遍應用,互聯網的日益普及以及人們對金融服務更加便捷的需求,電子銀行逐漸興起并普及。電子銀行作為一種新興的金融自助服務方式改變了傳統的銀行運行模式,在現代化城鎮中受到顧客的歡迎并已經在金融業務中占據了了比較重要的地位,但是對于對一些網絡普及不普遍,人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的農村金融機構卻造成了一些沖擊。農村信用社作為服務“三農”的農村金融中心,在電子銀行日益普遍的今天仍然面臨許多“瓶頸”,本文旨在分析農村電子銀行發展的“瓶頸”,并根據其發展現狀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議,對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的發展前景進行展望。
一、電子銀行發展概述
電子銀行發展歷史雖然不長但發展迅速,電子銀行的發展是銀行金融業務改革的催化劑,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銀行發展的前景。20世紀70年代末在北歐國家首先出現了電話銀行,到80年代中后期電話銀行在西方各國得到了迅速發展,到了20世紀90年代,在互聯網技術迅猛發展的大背景下,國際各金融機構紛紛開始建立自己的網站,也就演變成了后來的網上銀行。我國銀行業電子化到了20世紀70年代才開始發展。中國銀行在1996年首先開創國內網上銀行的先河,標志著我國網上銀行發展的開始。而后隨著網路和科學技術的普及各大銀行紛紛效仿中國銀行也紛紛建立了自己的網上銀行,而后形成了如今的以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網絡銀行以及自助銀行客戶端或終端等為主的較為全面的電子銀行業務體系。[1]
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的起步較晚,且客戶以企業為主,電子銀行的利用率較低,加之農村信用社客戶群體的特殊性及對電子銀行安全性的考慮,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的發展總體較為緩慢。
二、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發展現狀
近年來,我國各大國有銀行電子銀行的發展已初具規模,客戶群已基本穩定,但是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由于客戶群體特殊性、電子銀行安全隱患、農村信用社內部職員的業務水平等原因造成了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發展緩慢。
首先,農村信用社客戶群體的特殊性。農村信用社是以服務“三農”為目的的金融機構,其客戶群體主要為對先進信息技術、電子設備、客戶終端等不熟悉的農村人口,農村人口因自身的文化水平和綜合素質等對于這些先進信息技術、電子設備、客戶終端等接受能力有限,導致了大部分客戶在電子銀行系統較為健全的情況下仍然只能選擇傳統的金融服務柜臺辦理業務,在一方面阻礙了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的發展。
其次,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仍然存在安全隱患,許多客戶對便捷的電子銀行“望而卻步”。眾所周知,計算機、智能手機等信息技術的電子銀行服務由于系統故障、黑客攻擊、電子病毒、數字證書等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電子銀行系統安全存在一些隱患,保守的客戶仍然會放棄使用電子銀行而傾向于傳統的銀行柜臺服務。再者,客戶的從眾心理也對電子銀行的使用產生一定的影響。
再次,農村信用社內部職員的業務水平有限,在操作時可能造成業務損失及安全隱患。農村信用社的職員由于部分人員技術業務水平較低或不熟練,很可能在電子銀行操作過程中出現一些業務錯誤,可能會造成一些泄露客戶資料及密碼等事件,給一些不法分子盜取客戶資料同樂便利,也對電子銀行的發展帶來了負面的作用。
最后,電子銀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完善。電子銀行是新興事物,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沒有得到完善,導致了在出現有關電子銀行案件的時候,客戶及銀行間的權責不清晰,客戶的權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的發展。[2]
三、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發展策略分析
為了促進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的健康穩定發展,針對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本文提出了一些發展策略。
首先,針對農村信用社客戶群體的特殊性和區域特殊性,農村信用社可在各個區域集中客戶群體普及和演示如何使用電子銀行及電子銀行的優勢及注意事項,使農民客戶在家或附近就可以實現銀行的金融自助服務,在方便客戶的同時也減少了銀行柜臺的業務工作量。
其次,關于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存在的隱患問題,需要農村信用社通過各種渠道如宣講、大海報宣傳、對客戶進行引導和教育,加強客戶的防范網絡詐騙、黑客攻擊的安全意識,必要的時候可以指導客戶如何下載和安裝銀行電子銀行配備的證書、防釣魚軟件及殺毒軟件等,同時定期維護電子銀行安全系統,把各種安全隱患“扼殺”在萌芽狀態,讓客戶擁有一個相對安全的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使用環境。[3]
再次,定期加強對農村信用社職員的技能和業務培訓,培養電子銀行專業人才,提高農村信用社整體的業務水平、綜合信譽度,讓更多的客戶選擇和使用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業務。此外可以通過權責明確,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督促農村信用社職員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避免因自身的業務失誤而給農村信用社及客戶造成極大的損失。
最后,呼吁國家相關部門盡快完善電子銀行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權責,加大對電子銀行犯罪的法律制裁和懲罰程度,在保障客戶及農村信用社的權利的同時,杜絕電子銀行犯罪。
四、農村信用社發展前景分析
在各大銀行不斷創新和改革電子銀行的當代,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的發展迫在眉睫。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在發展過程可定會遇到很多阻礙因素,但是隨著智能手機、互聯網,銀行自助終端在農村的日益普及以及農村客戶對先進科學技術的接受和學習能力日益提高,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的發展前景依然看好,農村信用社在針對客戶群體創新電子銀行發展的同時,也應加強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專業發展團隊的培養,使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在業務種類,服務種類方面根據服務客戶的特殊性進行規劃、設計、宣傳以吸引更多的客戶,創造更大的收益。
參考文獻
[1]孫維薇.《我國電子銀行發展及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廣西師范大學國民經濟學專業碩士學位論文,2012.4.
論文摘要:當前,制約“三農”問題解決的主要因素之一是農業資金的短缺,解決這一問題離不開資金的支持,都需要農村金融這一經脈的暢通。西北地區是我國“三農”問題最嚴重的地區之一,也是農村金融問題的典型地區。如何針對西北地區農村金融機構進行有效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從根本上解決當前西北地區農村金融中的突出問題,不能局限于對當前農村金融體系的小修小補,必須從農村金融體系的整體著眼,重新對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行功能定位和調整。推行全面的農村金融改革,完善西北地區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一、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與小額信貸
農村信用社是我國農村金融組織的主體,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所以,改革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應該從農村信用社開始,使其成為真正的農村金融主力軍。
1.農村信用社的職能定位和產權制度改革
現有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和發展,原則上應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村信用社自身的經濟實力考慮其可能的發展方式。為此,中央銀行應制定相關的轉制標準,以規范其改制。一般來說,在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如:西北各大城市郊區,農村信用社的勢力較強,對這些信用社的重組,取消兩級法人制度,將若干經濟、金融發展水平相近的信用社合并組建、轉變為地域性農村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改造,與目前西北地區城市商業銀行的改造類似,可能是一種可行的和合理的選擇。
對廣大經濟發展水平一般的農村地區而言,如果農村信用社實力較強,可參考上述經濟較發達地區的做法,按照自愿選擇的原則,重組為商業銀行。貧困地區信用社的業務主要應是支持農民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脫貧工作,帶有政策性業務的成分。因此,它們的出路可以是:轉變成股份合作制信用社或互助式信用社,或轉制成國家政策性銀行即農業發展銀行的基層網點機構。當然,后一種做法的前提之一是農業發展銀行應將國家政策性長期融資、短期融資和扶貧等政策業務完全擔當起來。此外,可以考慮降低或者取消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農戶儲蓄存款利息稅,減征或免征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城建稅、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與陜西省政府在陜西省楊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進行了財政貼息政策的有益探索,三年來財政共為農戶小額信貸貼息1000萬元,帶動信用社小額信貸、聯戶擔保貸款、農民自身投入和龍頭企業投入的資金達1.88億元,使示范區62.8%的農民直接受惠。
2.以擴大農村信用社浮動利率改革試點為契機,加快農村利率市場化進程
鑒于農村地區資金短缺,儲蓄成本、貸款和管理成本都較高的情況,應擴大存貸款利率浮動范圍。2004年10月28日,央行取消貸款利率的上限,這是一個令人鼓舞的貨幣政策手段。根據世界銀行研究表明,要實現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利率就必須能夠覆蓋儲蓄和貸款的管理成本、行政成本、違約成本、機會成本等。如果不推行貸款利率市場化,各正式金融機構、非正式金融機構,相互之間就不能展開充分的競爭。另外,根據當前存款利率市場化試點經驗,小幅度放開存款利率是無風險的,因為金融機構的變相高息吸儲在許多地方已經是公開的做法,農戶和企業可以直接從中受益。據統計,到2004年9月末我國最早進行信用社改革試點的8個省市農村信用社的資本充足率為7.38%,比改革前大大提高。
3.大力推行小額農業貸款
小額農業貸款,大有可為,這是很多農村信用社用實踐得來的經驗。國家在農村最主要的兩項金融政策是信用社小額信貸和支農再貸款,這正是通過信用社來執行的。2002年初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必須高度重視農民增收問題,并要求農村金融部門要改善金融服務,要求信用社“積極推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方式”。農村信用社全面推行農戶小額信貸意義重大,它將促進信用社端正經營方向,轉換經營機制,豐富信用社的真正內涵和完善其體系,而且有利于緩解農戶貸款難問題,有利于抑制高利貸,促進農村金融發展和社會穩定。《金融時報》2002年1月22日報道,西北五省區農村信用社到2001年末,共發放給農戶貸款244億元,開辦小額信貸的農村信用社占五省區信用社總數的68%,開辦聯保小額信貸的占總數的39%,這兩種貸款合計余額為39億元,本息收回率平均在85%以上。加大對農戶小額信貸的支持和服務,是一個積極的、可喜的趨勢。
二、加強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支農的作用
市場經濟并不是萬能的,市場機制下的“市場失靈”將使農業這個弱質產業和基礎產業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國家必須采取措施加以保護,其中利用政策性金融實施保護是重要舉措,是其它方式和渠道不能替代的。在目前西北農村經濟發展面臨極大困難的新形勢下,應該加快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改革,充分發揮其作為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
1.完善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籌措渠道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應逐步減少對中央銀行的依賴,改變目前資金來源渠道過窄且不穩定的現狀,逐步拓寬融資渠道。其一是增發農業金融債券,從金融市場籌集資金。發行金融債券是規定中農業發展銀行資金來源的主要部分。為了保證農業發展銀行債券的順利發行,可以考慮規定商業銀行存款增長的一定比例或者強制要求保險公司的一部分資金必須用于購買農業發展銀行的金融債券,并由中央銀行予以保證。其二是允許農業發展銀行公開向社會發行中長期農業開發建設債券,籌集個人、企業手中的大量社會資金。其三是將郵政儲蓄機構從農村吸收的存款通過中央銀行劃歸農業發展銀行使用。其四是把國際金融機構,特別是世界銀行、國際開發協會和亞洲開發銀行對我國的農業貸款項目和扶貧開發貸款,統一由農業發展銀行進行轉貸。其五是統一國家支農資金的管理,特別是國家預算撥款用于農業的資金和其他用于發展農業的專項基金,都必須存入農業發展銀行。
2.擴大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
目前,農業發展銀行應在繼續支持糧食企業按保護價收購糧棉油等主要農副產品的同時,通過農業政策性貸款的信貸投向,在農業產業布局和農業區域布局上對農業發展進行重新規劃與調整,達到幫助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的目的。農業發展銀行尤其要擴大農業開發貸款,把主要力量放在增強農業發展后勁上,使農業發展銀行真正成為農業“發展”銀行。
第一,農業發展銀行的支持重點應從流通領域轉向生產領域,擴大對農業生產環節的貸款。一是支持以農田水利建設為中心的農業生產條件的改善。特別是西北農村干旱地帶的農田水利基礎建設。二是支持農業產業化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注重支持西北各地有地方特色的農產品項目。三是作為信貸扶貧的主力軍,農業發展銀行應對西北貧困地區的各種扶貧經濟實體進行支持,特別是那些既和本地資源相結合,又能吸納大量勞動力就業的資源開發型和勞動密集型的企業。
第二,強化對農業服務領域的資金支持,尤其是對農業科技開發和推廣的資金支持,為農村經濟發展插上科技的翅膀。農業發展銀行首先應為發展農村職業技術教育、農業開發組織等提供資金支持。西北農村地區嚴重缺乏科技人才,通過科技教育投入,為西北地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培養一大批科技帶頭人和合格勞動者。其次,根據市場需求信息,對具有比較優勢和發展前景的西北地區新、優、名、特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給予大力支持,并通過加大對農業科研經費與農業科研成果鑒定轉化的政策性信貸投入,提高農業科技進步在農業經濟增長中的貢獻率和農產品的科技含量,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農產品的品質和市場競爭力。
第三,支持農村生活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民生活質量。主要是以公路、電網、供水、通信為重點的農村生產生活設施的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可以大大改善農民的生活環境,促進城鄉平衡發展,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提高農村社會化、現代化建設水平,而這種環境的變化又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資金、項目,使農村的農業和非農業都得到迅速發展,農業發展銀行可以分享到農村發展帶來的好處。
第四,支持西北地區農村的生態建設。加大農村能源生態農業示范工程建設以及生態資源保護的投資力度,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加快水土整治,退耕還林還草,防風固沙,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中國農業銀行的改革要支持農業發展
中國農業銀行的改革應該著眼于支農,為了滿足西北農村地區的金融需要,就應該從三個方面加以改進:首先,由于西北地區農業的明顯弱質性和“三農”的特殊性,完全商業化的正式金融機構必然不能夠滿足農村的金融需求。因此,主要為“三農”服務的中國農業銀行的商業化改革就不應該與其他國有商業銀行采取相同的模式,必須是“有限度”的商業化,即中央銀行把中國農業銀行的贏利性指標壓低,以便于補貼其從事“三農”業務所帶來的必要虧損;另外,中央銀行還可以設立專項貸款,作為支持中國農業銀行的信貸資金。其次,中國農業銀行應該切實建立恰當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對農村經濟主體的信息掌握,增強對農村經濟主體的貸款力度。第三,要完善和規范中國農業銀行設在縣及縣以下農村經營網點的金融服務功能,取消單純吸儲的網點。
在農村金融與經濟的漸近式改革中,只有充分認識到農村金融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抓住我國市場化改革這條主線,才能使農村金融和西北農村各項改革更加有效。農村金融發展,需要社會方方面面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保護農業,發展農村,增加農民收入,才能夠共同建設一個全面小康的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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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商業銀行;農村金融;優劣勢
中圖分類號:F830.3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07-0057-02
引言
農村信用合作社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歷經多次變革才使其在金融機構占有一席之地。1984年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開始推行以恢復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經營上的靈活性為基本內容的體制改革。1996年農村信用合作社與國有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脫鉤,受人民銀行代管,并開始按合作性原則運作。2003年,8個省開始進行推行改革試點,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2004年,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并持續至今。農村信用社在經過漫長的變革之后,已經與國有商業銀行脫鉤,形成了具有特色行業的新的金融機構。雖然農村商業銀行產生于銀行,但其與銀行之間依然有很大的區別,它們的優劣勢也各不相同。
一、背景資料
農村信用社是以前的農行的一個部分,后來單分出來變成了農村信用社。顧名思義,就是主要服務三農,也是銀行機構的一種,目前許多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了。農村商業銀行是銀行類金融機構,所謂銀行類金融機構又叫做存款機構和存款貨幣銀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賬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直接參與存款貨幣的創造過程。
農村商業銀行是銀行類金融機構,它與國有銀行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它們都屬于金融機構,并都辦理存、貸款業務和資金結算業務。農村商業銀行業務范圍一般是向農村、城鎮人口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品種較為簡單,儲蓄、貸款、轉賬、擔保等,如“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等存貸款業務。國有銀行一般是向大集鎮及縣城以上人口提供理財服務的,品種較為豐富。還有信用卡(透支的卡)、電子銀行、國際業務等等。農村商業銀行是以縣級聯社為一個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在縣級以下設立分支機構。國有銀行是有許多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非獨立核算的營業單位,一般是一級法人單位。總的來看,農村商業銀行相對國有商業銀行來說,資金實力較差,服務品種較少。
二、分析拓展
(一)優勢分析
1.本地化優勢。農村商業銀行長期以來立足農村金融市場,在農村金融市場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農村商業銀行帶有鮮明的機構地方性、分布社區性色彩,與所在地域的聯系比其他金融機構更多、更廣,可謂當地土生土長的“草根銀行”。政府將農村商業銀行定位于三農,它在接受國家扶持的同時也承擔了大量政府指定的業務,這些業務往往煩瑣卻效益很少。但也使得農村商業銀行活動于基層(鄉村),密切聯系群眾,這是其他機構所沒有的。
2.資金管控優勢。農村商業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于周邊社區,卻很少像大銀行那樣將當地吸收的資金轉移用于外地,而是憑借著對當地市場的了解,將主要信貸對象仍然鎖定在社區內的中小企業和個人,誠邀農民和中小企業入股農村商業銀行,成為農村商業銀行的社員。這樣既能迅速消除國有銀行對基層資金的虹吸效應,又能有效遏制資金從欠發達社區大規模流向發達社區,因此在經營區域內比大銀行更能獲得當地居民的支持。農村商業銀行優勢是面在農村,根在農村,是農民自己的銀行,有它獨特的人文關系。
3.信息獲取效率優勢。大銀行規模龐大,鏈條較長,且各銀行都有一套嚴格的信貸審批程序,手續較為煩瑣,決策需要層層上批,因而靈活性較差,不適應中小企業經營快速多變的特點。相反,農村商業銀行由于管理層次少、經營方式靈活,同時基于農村商業銀行的地緣優勢,平時對已知和潛在的客戶都積累了大量的信用信息知識,在需要發生信貸業務關系時,無須再耗費過多的時間去搜集和處理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就能對客戶需求具有快速的決策能力和靈活的處置能力,從而及時滿足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在與其他商業銀行爭奪市場時取得先人一步的優勢。農村商業銀行小范圍的信息資源和自我雇傭,使其在減少摩擦和監督成本的同時,天然地具有小規模、小范圍經營信貸的優勢。
(二)劣勢分析
1.抵抗風險能力弱。農村商業銀行基于決策快捷、傳遞迅速的機制,兼具對中小企業掌握軟信息優勢,使其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能力。但是農村商業銀行以區縣或鄉鎮為單位法人,管理層次較少,規模小使其不能像其他國有銀行那樣扛得住風險。像工商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可謂家大業大,它們能抗得住風波,被稱之為“航空母艦”,它們不怕壞賬,哪怕是幾個億,因為它們面向為全國,融資能力強結算范圍廣,資金實力強,而這些都是農村商業銀行所沒有的。
2.服務區域小、業務結構單一。大部分農村商業銀行雖然在省內實現免費通存通兌,但對于跨省資金流通和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相比,方便程度有著不小的明顯差距,全國統一的資金清算中心發展的速度較慢,對國內資金流動要求較高的對公存款沒有吸引力,并且農村商業銀行的絕大部分收入仍舊為傳統的存貸業務利差收入,而新型的中間業務、個人業務、信用衍生產品還處于開發探索階段,不能滿足客戶的多樣化需求,也暫時無法適應建立社區銀行的要求。
3.人才資源匱乏。大多數農村商業銀行的網點都有5人以上,但在從業人員當中,第一畢業院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占比卻很少。同時,各營業網點一線人員年齡結構相對偏大,對新鮮事物的適應能力明顯滯后,真正精業務、懂技術、高素質、富有開拓精神的人才屈指可數。
(三)機會分析
1.政府政策扶持。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當前,農村商業銀行仍是國家農村金融政策的主要傳導器和執行者,其服務對象限定在三農領域,作為風險補償,國家在資金扶持、利率浮動、支農再貸款、稅收減免、小額農貸發放等方面均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這就構成農村商業銀行市場競爭的一份特有優勢。
2.市場領先地位。農村商業銀行一直保持立足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戰略。從1998年開始,工、農、中、建四大銀行開始著手撤離各自在農村中的分支機構。國有商業銀行紛紛退出農村金融市場領域為農村商業銀行騰出市場空間,并且農村商業銀行在農村金融市場的市場份額是其他金融機構無法比擬的。目前,在農村與農村商業銀行競爭比較劇烈的農行、農業發展銀行都撤離了縣級以下的單位。因此,支持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重任歷史性地落到了農村商業銀行身上,為其發展創造了大好機遇。
(四)威脅分析
1.郵政銀行的成立對農村商業銀行產生的巨大沖擊。郵政儲蓄所吸收的資金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是對農村資金采取“抽血”式管理,集中運用資金,鄉鎮網點只吸收資金而非運用資金,郵政儲蓄正在蓄勢待發蠶食其農村金融市場份額,這樣造成了農村有限的閑散資金被抽走。郵政儲蓄銀行成立,現如今已成為農村商業銀行的主要競爭對手,且在市場競爭中占有農村商業銀行無與倫比的優勢。
2.保險行業的滲透。保險行業的滲透,讓農村商業銀行融資渠道變得窄小,資金來源的弱化,勢必產生農村商業銀行資金減少,接踵而至的是盈利能力削弱。
結束語
十七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拉開了中國農村改革的第二輪戰役,農村金融市場將會進一步放開,各類金融機構將面臨激烈競爭。在競爭激烈的金融市場中,沒有任何一家銀行能夠在每個市場都勝出,只有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的市場進行拓展,才能在細分的領域內做大做強自己的品牌與特色。作為社區金融機構,農村商業銀行無論在資金實力還是在人才素質方面都不如國有商業銀行,為了能在激烈的金融行業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農村商業銀行必須根據自身特點,找準比較優勢,抓住機會,揚長避短,確定自己的市場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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