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02 09: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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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投資財政監管的內涵
政府投資,是指利用市本級財政預算內資金及其他財政性資金全額投資或部分投資的固定資產投資。按照投資形成的來源不同,可劃分為:網文章找范文,到網
(1)市本級財政預算內安排的投資;
(2)納入市本級財政預算管理和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按規定用于基本建設的投資;
(3)上級部門專項補助的基本建設投資;
(4)現有國有資產存量安排的投資;
(5)用于基本建設的其他財政性資金。
政府投資財政監管是政府賦予財政部門的一項基本職能,是財政財務監督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財政部門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中心,運用科學的技術、方法和手段,對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經濟行為所進行的管理和監督,以達到規范項目管理、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的目標。按照項目實施的基本程序,政府投資財政監管工作可分為資金籌集、預算分配、進度撥付、使用監督、財務決算、效績評價六個階段。
適應建立公共財政框架管理的要求,政府投資要逐步減少對經營性項目建設投入,轉而增加對非經營性項目,特別是公益性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這些公益性事業和基礎設施項目往往沒有直接經濟效益或者微乎其微,沒有社會資金愿意介入,不能通過市場規律自發調節,原創:但卻涉及國計民生和社會穩定,有著重大的社會意義,只有通過政府強制集中和二次分配一部分經濟資源來建設解決。而財政則在其中扮演著社會資金二次分配執行者的角色,因此政府投資項目財政監管工作顯得尤為重要。
二、當前政府投資財政監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論證工作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一些項目受政治或領導意圖等非正常的因素影響,不能夠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不重視項目可行性論證,拍腦袋定項目,盲目建設,致使項目建設的先天不足,出現了“匆匆上馬,匆匆下馬”的怪現象或出現“騎虎難下”的尷尬局面。
2、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得不到嚴格執行。基本建設支出預算是年度支出預算的重要做成內容,是經人大通過法律程序批準的,它的執行具有法律的嚴肅性。實際執行中不同程度存在著任意擴大投資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更改既定設計的情況,致使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三算”之間得不到相互控制,導致建設資金不足、工程款拖欠的被動局面。
3、項目法人責任制得不到充分體現,政府投資監管的客體——建設單位,其會計主體不明確,會計權利和責任得不到充分的落實。目前,我市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由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管理,另一種更普遍的方式是設立專門的臨時性機構進行管理。前一種方式一般只適用于一些投資規模較小、建設周期比較短的項目。這些項目的管理工作已列入該部門日常的的工作之中,其工作成效的考核自然也并入了對該部門的考核之中。而后一種方式主要是針對一些投資規模比較大、建設周期比較長、社會效益影響面比較廣的政府重點工程,一般都是采用成立項目建設指揮部的管理形式,這些臨時機構的設置對于加強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是建設指揮部成立后,管理人員都臨時從各職能部門臨時抽調組成,沒有相對穩定、相對獨立的項目法人,人員管理松散,項目管理成效考核對這些臨時機構沒有約束力,人為地形成管理真空,從而形成項目開支分散,沒有集中的成本核算,只管工程進度,不管錢從那兒來,只管項目建成,不管竣工決算的不良局面,造成政府投資財政監管的被動。
4、沒有建立統一的績效考核制度,是造成財政資金浪費的根源。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大都關系國計民生和社會穩定,時效性強,往往帶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再加之受建設機構臨時性的制約,一些工程建設管理者只片面追求數量、追求高標準、追求大而全、快而美,不考慮資金的使用效率,不能處理好質量、進度與效益、成本之間的關系,致使項目建設在搶工期、創一流的同時,超規模、超標準,造成大量的資金浪費,大大降低了政府投資效益。
三、加強政府投資財政監管的應對措施
(一)建設前期,應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保證項目決策的科學性、民主化
1、嚴格政府項目審批程序。
政府投資項目要嚴格按照《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管理辦法》進行管理。項目立項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應該先由市發改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初審,經同級政府審定同意后,由市發改部門批復,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2、加大項目前期工作力度,保證項目決策的科學性、民主化。
擬建項目要建立項目課題研究或項目規劃研究制度,以課題和規劃前期帶項目前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要詳盡成熟,要建立完善重大項目實施前公示制度,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除了要求中介機構評估咨詢、專家評議等環節外,還應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3、要嚴格基本建設預算支出管理。
用于農業、水利、林業、環保、交通、城建、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政法、黨政機關等項目建設的財政性建設資金,要統一納入建設資金年度計劃。財政性建設資金計劃按分工由項目主管部門提出,并會同財政及有關部門協商平衡后并報政府審定,審定后的計劃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經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具有法律效力,項目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已經批準,必需嚴格按照批準的規模、標準、內容進行設計、建設,任何部門和單位都不得擅自變更。
(二)建設期內,要嚴格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1、完善資金撥付程序。
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先由項目建設主管部門提出項目資金撥付意見,經財政部門審核后,按照項目年度投資計劃、項目建設程序、基本建設支出預算、項目建設進度的“四按”原則撥付建設資金。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查前,財政部門撥付的用于建安工程的財政性建設資金總額應控制在90%以內,尾款待竣工財務決算審批并通過綜合竣工驗收合格后按規定拔付。
2、大力推行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
政府投資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綠化苗木、拆遷評估等,凡是能進行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的,都要研究制定相應的招標辦法和操作規程,納入招標投標管理機制。要進一步推行財政投資項目工程預結算審查中介機構招標投標制度,把競爭機制納入審價市場管理,進一步明確預結算審查各方的權、責、利,提高審價機構的風險意識,保證結算審查的公平公正。
3、加強項目建設期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要加大項目建設期間的資金監管力度,政府重點工程應該建立聯席辦公會議制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財政、審計、監察、政府采購、工程質量監督等部門要現場勘查、現場測量、現場簽證,監督材料采購、工程施工、結算審查等的招標投標工作,做好與項目單位的工作銜接,隨時做好現場監督服務。
4、研究制訂《政府投資項目設計變更和隱蔽工程簽證管理辦法》,從制度上遏制項目建設中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現象,保證政府投資效益的最大化。
(三)建設完成后,要強化政府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后評價工作
1、要重視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竣工驗收是一個項目建設的結束,同時也是一個項目運營的開始,一個項目建設的好壞,質量高低,花了多少錢,對環境的影響,對社會公眾的作用等等都要通過竣工驗收體現出來。政府投資項目建成后,應當按照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或擴初設計)、施工圖以及現行工程技術驗收規范等文件資料,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2、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工作應當嚴格按規范進行。
竣工驗收前,應先進行施工質量、消防、環保、綠化、市政等單項驗收。規模較大、較復雜的政府投資項目,還應當先由建設單位組織對項目進行初步驗收或交工驗收。
3、嚴格工程預結算管理。
政府投資項目建成后應當及時編制竣工結算。未經審定的工程結算不能作為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不得辦理竣工財務結算。
4、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竣工財務決算工作。
政府投資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及時做好竣工財務決算工作,按項目隸屬關系報送財政部門審批,審批后的竣工財務決算作為項目竣工驗收資料,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以此為依據登記和考核新增國有資產。未按規定辦理財務決算編制和審批手續的,財政部門不撥付預留的余額資金,不辦理竣工項目新增資產移交手續。
5、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制度。
要組織有關部門及早建立政府投資效績評價指標體系和績效評價制度,要有選擇地對重大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后評價,全面評價項目實施后綜合經濟和社會效益。
(四)制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推行項目“代建制”
2004年7月,國務院頒布了《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指出“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代建制”是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新模式,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代建制”突破了舊有的管理方式,使現行的“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四位一體的管理模式,轉變為“各環節彼此分離,互相制約”的模式。
關鍵詞:鄉鎮財政監管;對策;思考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5)003-000-01
一、鄉鎮財政工作運作現狀
鄉鎮財政的職能概括為服務、管理和監督,貫徹落實中央強農惠農政策,管好、用好財政資金,做好鄉鎮財政預決算,確保基層單位的正常運轉。主要體現在:農業稅取消前,鄉鎮財政的主要工作是收取稅費、催收糧款。取消農業稅后,鄉鎮財政從繁雜的稅費征收工作中解脫出來,不僅不再向農民收稅收糧,而且還要為農民發放種糧、家電、汽車等各種補貼。除了履行鄉鎮財務管理、財政資金管理等職能,負責政府機構運轉和干部職工工資待遇外,還要協助鄉鎮黨委、政府開展其他中心工作,擔負本轄區內的各項事業的協調發展。鄉鎮財政的工作職能、工作內容發生了很大變化,工作重心由向農民“收錢”轉為向農民“發錢”,從組織收入轉到培植財源、支出管理。鄉鎮財政是構建財政大格局的末端一環,隨著國家經濟總量的增大,鄉鎮財政性資金越來越大,財政收支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仍較突出。為此,如何加強鄉鎮財政監管值得思考。
二、鄉鎮財政監管存在的問題
(一)預算編制形同虛設
從近年來的情況來看,各地一年一度的鄉鎮人代會財政預決算報告,大部分鄉鎮預算只能反映縣財批復的人員經費預算,公用經費預算沒有編制或無法編制,為民辦實事項目資金無法落實,即使是有自有資金收入鄉鎮編制的預算也是虛假“收支平衡”,預算與執行脫節,鄉鎮財政財務收支常有隨意性,不受預算約束。表現為有錢就花,預算既不全也不細,操作性不強,預算外資金分配不透明,沒有預算和執行預算的概念,財政決算與預算數據相差懸殊,使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財政預算形同虛設。
(二)挪用專項資金現象較為普遍
鄉鎮存在不同程度挪用專項資金現象,特別是沒有自有資金收入的鄉鎮挪用專項資金現象更為普遍和嚴重。主要表現在:一是虛構項目爭取資金,實際將這些專項資金用于人員經費和公務經費開支;二是擠占挪用代管專項資金;三是用各種造假手段,從上級財政撥來的專項資金中套取資金挪作它用;四是前期“工作經費”超支擠占項目資金;五是滯留、延壓專項資金,造成項目資金無法實現效益,無法轉化為廣大人民群眾的實惠。
(三)財務管理制度不落實
鄉鎮所資金“零戶統管”制度執行不到位;鄉鎮財政所人員的分工不科學,部分鄉鎮財政所存在內控風險;現金管理不規范,表現在:一些鄉鎮因法院執行較多,為使財政資金不被執行,出現公款私存;賬面現金數大幅超出現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借條長期不入賬、造成資產形態不實,現金賬款不符,形成長期挪用;違反現金結算紀律,超限額、超范圍使用現金結算,逃避銀行監督。
三、鄉鎮財政監管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鄉鎮財政體制不夠科學
縣級財力對鄉鎮補助主要包括:資源規費返還,困難鄉鎮補助,稅收超收分成,平時專項工作性補助。以上財力補助除困難鄉鎮補助外,其余主要流向有礦產資源的鄉鎮,除有礦產資源鄉鎮財力比較有保障外,大部分鄉鎮財力不能保證正常運轉,預算編制流于形式,鄉鎮人大對人代會財政預決算報告不感興趣,對鄉鎮預算執行監督不重視。
(二)挪用專項資金整改落實難
由于政府部門在項目管理上體制不順,職能交叉,導致鄉鎮專項資金管理分散,情況不明。尤其是對項目多、資金量大的鄉鎮,未按規定對資金實行專項核算。大部分支出在往來款科目中核算,各項目之間互相調劑、擠占,很難進行有效監督管理。事前、事中監督弱化,事后監督發現問題后歸還原資金渠道難。因此,鄉鎮挪用專項資金屢查屢犯,得不到有效遏制。
(三)財務管理制度無法執行
目前許多鄉鎮沒有制定規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約束。不少鄉鎮在財務收支審批程序、支出憑據的審核、財務人員崗位職責的履行等環節缺乏相應的制約機制,一些財會人員未能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同時,有些鄉鎮財務人員的素質不高,培訓流于形式,部分鄉鎮的財會人員崗位變換頻繁,影響了工作開展。
四、加強鄉鎮財政監管的意見、建議
(一)加強鄉鎮財政預算管理
一是嚴格執行預算法的規定,努力提高預算的編制水平,將預算編制作為黨委政府的一項大事來抓,特別應加強財政收支管理,增強預算的剛性和約束力,嚴防超出財政收入能力安排支出,依法進行財政決算,控制鄉鎮債務,確保財政收支平衡;二是編制完整的預算,改變過去鄉鎮預算只反映縣財批復的人員經費預算的做法,把公用經費預算、事業發展資金列入預算,使年度預算全面,可操作;三是加強對鄉鎮人大預算監督指導,明確監督的目標、重點、內容,真正做到鄉鎮人大對預決算報告想監督、會監督。
(二)加強鄉鎮財政體制改革
一是按鄉鎮財力進行分類,科學制定新一輪縣對鄉鎮財政體制;二是規范縣對鄉鎮財力補助,盡量減少平時一般性工作補助,使得縣級對鄉鎮財力轉移均衡、科學,確保鄉鎮正常運轉財力來源;三是規范財務支出審批管理,規定領導支出審批限額,大額支出堅持集體決策,嚴格“一支筆”審批制度,不能擅自擴大支出范圍和提高支出標準,明確“一支筆”責任;四是出臺鄉鎮公用經費管理限額辦法,量化公用經費支出指標。總之,做到鄉鎮在財政體制安排下不想挪用、在財務制度設計下不能挪用。
財政部
加強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管
財政部日前印發了《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督管理辦法》,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加強對地方金融企業的財務監督管理,規范地方金融企業的財務行為。《辦法》對地方金融企業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和在建工程賬面價值之和占凈資產的比重進行規定,其中,從事銀行業務的最高不得超過40%,從事非銀行業務的最高不得超過50%。《辦法》還要求地方金融企業建立地方金融企業重要財務事項報告制度,在改制、重組、上市、合并、分立、增資減資、引入戰略投資者、產權轉讓、設立子公司、關閉等,以及可能導致企業實際控制權發生變化等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地方財政部門報告。
我國
擬增加21萬金融財會領域人才
中國證監會日前召開證監會貫徹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視頻會議,證監會主席助理吳利軍表示,《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中,要求統籌推進11個經濟重點領域的急需緊缺人才隊伍建設,包括金融財會領域。吳利軍表示,金融財會領域人才包含的四類專門人才,全部涉及到證券期貨行業和監管系統,其中,首席或高級經濟學家、高級風險評估師及預測專家,到2020年增加3.3萬人;金融分析、國際會計、資產評估、證券投資及經紀、財務總監等高級金融分析專家,到2020年增加10萬人;金融機構總部和管理部門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及分支機構負責人,增加5萬人;具有國際資質的注冊會計師、大型企事業單位高級會計人才、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會計學教授,增加2.7萬人。
審計
審計署
將繼續加大資源環境審計力度
審計署劉家義審計長在桂林召開的世界審計組織環境審計工作組第13次大會上表示,審計署將繼續加大資源環境審計力度。目前,審計署正組織對節能減排資金及鋼鐵、電力等重點行業節能減排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審計調查,重點關注節能減排政策措施的貫徹執行、階段性目標完成、資金管理使用、重點項目建設和重點企業節能減排等情況。根據審計署規劃,從今年起,省級和計劃單列市審計機關每年將至少開展一項資源審計和一項環境審計,經濟相對比較發達地區的市、縣級審計機關每年至少開展一項資源或環境審計;同時,逐步擴大資源環境審計領域,全面實現資源環境審計多元化。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出臺CPA業務指導目錄(2010年)
6月21日,中注協《注冊會計師業務指導目錄(2010年)》。其中列出注冊會計師業務11大類、262項,并將相關業務項目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據、報告使用者、委托人、注冊會計師勝任能力要求、執業準則等逐項加以說明。相較征求意見稿,新增鑒證業務8項:金融監督活動中依法受托的鑒證業務;消化以前年度潛虧專項鑒證;企業內部退休人員支出確認預計負債的專項鑒證;財政監督活動中依法受托的其他鑒證業務;村民(居民)委員會的專項審計;物業維修基金的專項審計;足球俱樂部的專項審計;彩票管理中心的專項鑒證業務。
稅收
鋼材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稅取消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關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明確從7月15日開始,取消包括部分鋼材、有色金屬建材等在內的406個稅號的產品出口退稅。相關人士指出,這次取消部分產品出口退稅政策的力度之大、范圍之廣,始料未及。這次財稅部門不僅一步到位地取消了“兩高一資”產品的出口退稅率,更是將范圍擴大到農產品、醫藥和化工產品等。專家指出,財稅部門選擇在這個時間點取消部分出口退稅,是為了更好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任務。此舉同時也表明了政府促進結構調整的決心十分堅定。
國家稅務總局
明確環保專用設備等投資抵免所得稅問題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國稅函[2010]256號文件,明確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問題。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內的專用設備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在按照財稅[2008]48號文第二條規定進行稅額抵免時,如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抵扣,其專用設備投資額不再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如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其專用設備投資額應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稅合計金額。企業購買專用設備取得普通發票的,其專用設備投資額為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
政策法規
發改委
下發長三角規劃批復
6月22日,國家發改委正式下發《國務院關于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的批復》全文。在規劃中,長三角被定位為:亞太地區重要的國際門戶、全球重要的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中心、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明確長三角城鎮體系發展整體思路是“一核五副”,更具體把上海、杭州、南京、蘇州、無錫、蘇北和浙西南地區的區域產業發展分別細化。上海和杭州則分別成為長三角地區的北南兩翼現代服務業中心,上海著重發展金融、航運等服務業;杭州重點發展文化創意、旅游休閑、電子商務。區域專家表示,長三角規劃已提高到作為世界級區域城市這一國家戰略的高度。
項目建設違法用地
重點整治
國土資源部、發改委等10部委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整治重點項目建設違法用地。通知表示,將建立“違法用地項目清單”,進而對其在投資安排、建設項目環評、建設項目招投標等方面予以限制。通知表示,要鼓勵建設項目節約用地,對于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不予核準或審批。在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要將征地補償安置費用,耕地開墾費以及按規定應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費用納入建設成本,足額列入投資概算。未依法辦理用地手續的,一律不得開工建設。
金融
央行
宣布推進人民幣匯率機制改革
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6月19日發表談話,“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在本次國際金融危機最嚴重的時候,許多國家貨幣對美元大幅貶值,而人民幣匯率保持了基本穩定,為抵御國際金融危機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全球經濟逐步復蘇,我國經濟回升向好的基礎進一步鞏固,經濟運行已趨于平穩,有必要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重在堅持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繼續按照已公布的外匯市場匯率浮動區間,對人民幣匯
率浮動進行動態管理和調節。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
擴大到20個省市
近日,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和銀監會聯合《關于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范圍。此次試點擴大后,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地區由上海市和廣東省的4個城市擴大到北京、天津、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云南、吉林、黑龍江、、新疆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試點業務范圍包括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其他經常項目人民幣結算;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業可按市場原則選擇使用人民幣結算。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東盟地區擴展到所有國家和地區。
國際
安永、瑞銀
賠款了結南方保健訟案
起始于2003年、因審計與投資銀行相關的中介機構未發現會計舞弊而導致的南方保健投資者訴訟案,以安永和瑞士聯合銀行同意向南方保健的投資者支付2.505億美元達成和解告終。這一和解同時了結了南方保健投資者針對公司及其管理人員、對公司的審計師安永,以及向南方保健提供投行服務的瑞士聯合銀行的一連串訴訟。南方保健的會計舞弊案牽涉到一項人為夸大公司資產與利潤的蓄意欺詐,涉及金額約為27億美元。盡管都同意支付賠償款,但法庭文件顯示,瑞銀與安永始終都否認他們在南方保健案中有任何不端行為。
歐盟
力推全球性銀行稅
新華社援引《愛爾蘭時報》報道,歐盟委員會官員說,已授權他們在即將召開的二十國集團峰會上力推在全球范圍征收銀行稅,以支付今后政府救援破產銀行產生的成本。歐盟一些成員國政府先前表示,如果征收銀行稅不能達成全球性共識,銀行稅將在歐洲范圍內征收。征收全球性銀行稅已于6月早些時候在韓國釜山舉行的二十國集團財政部長和中央銀行行長會議上提及,遭到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和不少發展中國家反對。報道說,歐盟有關全球性銀行稅的立場已獲美國總統奧巴馬支持。奧巴馬今年1月提議在美國征收相當于銀行資產負債表0.15%的銀行稅,預計可在今后10年內融資1170億美元。
房地美、房利美
審計了解并認為,目前行政事業單位部門結存資金數額較大,且呈逐年遞增趨勢,不利于財政資金的統籌管理與使用,也不利于提高資金效益和緩解建設與資金的矛盾,更不利于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因此,規范部門結存資金監管,強化財政職能,發揮沉淀資金效益,減輕財政負擔十分迫切。經調查,部門結存資金呈現兩個特點:一是在構成上以基金和專項結余為主;二是在分布上具有普遍性,并以有資金分配權的重點部門和事業單位為主。
一、結存資金較大的主要原因
(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不順,財政監管難度較大
在結存資金構成中,絕大多數為事業單位的各類基金,而基金構成的合理性取決于其收支活動是否真實與合法,更取決于事業單位的管理方式。
就目前管理體制來看,一是絕大多數事業單位從屬于行政部門,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監管依賴于主管部門,加之事業單位多、分布散、資金規模不一,財政等外部監管鞭長莫及。二是基于從屬關系,事業單位與行政部門間的收支活動有其內在聯系,有些主管部門為了部門利益,將應上繳財政或應在本部門核算的預算外及其他財政收入在下屬單位核算,造成收入不實,加大了基金分配基數。三是事業單位收入結構發生變化且來源復雜。近年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全額或差額事業單位,除上級撥入、執收所得等財政收入外,不同程度的存在著國有資產出租或其他經營性收入,對此,財政不易掌握,控制更難。
(二)相關政策與制度存在缺陷
1、基金分配制度不盡合理。事業基金和福利基金是事業單位收支相抵后的結余分配。其收入來源包括財政撥款、預算外資金以及其他資金。就預算外資金而言,法規明確規定其不得用于個人福利支出,但根據基金分配制度,此類資金結余參與分配,其結果不僅擴大基金規模,且改變資金使用性質,影響法規執行的嚴肅性,并造成財政性資金支出向個人傾斜。
2、預算外資金支出管理政策滯后。多年來,預算外資金支出所采取的“專戶存儲”并編入單位部門預算的管理政策,是為了加強預算外資金收入管理,有效調動部門積極性,緩解部門經費不足所提出來的。隨著預算外資金的增加以及收入管理的不斷規范,特別是部門預算改革提出了加大綜合預算管理的要求,這種實為部門所有的預算外資金支出管理模式已顯滯后與不適,其不僅給財政資金統籌管理與使用帶來不利,也為部門結存資金提供了空間。
(三)預算管理改革仍有空間
1、零基預算未完全到位。預算編制多采取“上年基數加增長”的方法,雖發揮了財政總量控制的優勢,但實際操作中,為滿足“財政控制數”和部門爭取資金的要求,一些部門拿資金找項目,高標準編制預算,造成執行與預算脫節,部分項目未實施或相互調劑、寬打窄用產生差額,導致結余。部門預算改革雖然提出了以零基預算為基礎,逐步實行預算內外資金統籌的綜合預算要求,但因多年慣性以及零基預算需做大量的核實確認工作,財政力量無從保證,實際仍延續了傳統方法。
2、預算統籌作用不明顯。按照要求各部門收支及以前年度的結余或基金,應在預算編制中給予全面的體現,但部分單位的收入等未全部納入預算,致使部門結存資金只增不減。另外,用基金彌補事業經費雖列入預算編制項目,但基本上未落實。
3、專項資金管理有待完善。首先,上級補助資金對口下撥,不通過下級財政,對其收支余情況財政無從掌握;又因部分切塊資金預算編制較粗,項目具體使用單位以及所需資金未能在編制中詳盡體現,財政監督難以到位,同時給有資金分配權的部門留有調劑資金的空間,應撥不撥或少撥資金,形成資金在部門滯留。其次,政策因素形成結余。如,根據相關政策,各地區增設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擔保專項資金,但由于資金風險,加之缺少合適項目,多數未用,在管理部門滯留。上述情況有客觀原因,但也要管理措施不到位,致使資金在部門積淀。另外,專項結余應交不交現象時有發生。
二、規范結存資金從微觀和宏觀兩個層面著手
(一)健全制度,規范資金管理
首先,預算管理要求應納入綜合預算統籌安排的資金、基金,在編制部門預算時優先考慮結存資金,逐步消化,同時加大綜合統籌力度,協調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切實將部門結存資金用實用好。
其次,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監管行為。一是明確結存資金管理原則,規定結存資金的范圍、控制標準、使用方向、統籌比例,加強對結存資金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的監管;對政策性和多渠道取得并長期閑置的結余,制定過渡性管理原則,納入部門預算。二是完善基金分配制度,規范事業單位基金管理與監督。三是以收支并重為原則,研究預算外資金綜合統籌管理辦法,在不影響部門和單位積極性的同時,研究探討以綜合統籌為原則,以保障事業發展為目的,試行按比例編入部門預算的管理模式,并逐步向預算內資金管理過渡。四是完善財務核算監督制度,實行問責制,明確違規操作責任和檢查責任,提高財務核算水平。
(二)深化改革,提高資金效益
1、完善部門預算,強化預算編制、執行和決算。一是逐步落實和推進零基預算,加大綜合預算力度,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預算單位應加強年度預算收支計劃的論證,預算編制力求準確、細化,財政部門深入調查,重點加強專項預算編制的真實性、合理性的審核,增強預算的嚴肅性、準確性和科學性;對于切塊資金由主管部門提出分配方案,納入單位部門預算,財政統一撥款。二是采取預算執行季報、實地檢查、重點項目跟蹤等形式,加強對部門或單位預算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與檢查,嚴格資金撥付程序,在確保預算資金到位的前提下,避免或減少資金在部門滯留的可能。三是加強對決算環節的審核,逐步建立健全決算審簽制度,確保決算信息的真實、可靠。
2、推進政府采購,規范支出管理。在政府采購規模逐步擴大、采購效益不斷提高、集中支付比例逐漸加大的基礎上,進一步嚴格執行采購目錄,對應納入、能納入政府采購的項目必須實行政府采購,以減少資金撥付環節,避免資金在部門滯留。
關鍵詞 鄉鎮財政 資金監管
為進一步貫徹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更好地發揮鄉鎮財政職能作用,落實好中央各項民生政策,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沙洋縣財政局后港分局一直致力于落實上級的指示精神,開展各項關于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工作,使得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更廣、更嚴、更有效。
一、建章立制,規范監管程序
1、成立財政資金監管領導小組,強化財政資金監管的領導。根據上級的要求和后港鎮的實際情況,分局成立了局長負責,成員包括各行業和村會計在內的財政資金監管工作領導小組,使監管延伸到基層,認真落實財政資金監管的責任制度及考核制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運行的監督管理。
2、以加強資金監管為主線,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結合上級的規章制度和分局的實際情況,沙洋縣財政局后港分局制定了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制度和監管流程,財政資金的公開公示,抽查巡查等各項制度。用制度管人,按規章辦事,確保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落實。
二、建立臺賬,強化分類監管
分局按上級規定,將所有財政撥出的資金都納入了監管范圍。包括村轉移支付,村農業稅附加返還(含村干部報酬)、以錢養事及綜治經費、良種補貼資金等以及其他各項專項資金,并建立了臺賬,實行分類監管。通過進一步梳理各類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了鄉鎮財政的具體監管范圍。分局對民政、教育、文化、衛生等部門提供的基礎信息認真審核,對容易發生變化的補助對象加強抽查,對經建、農業、水利等部門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都開展定期的專項檢查。
三、抓好重點環節,確保信息通達
1、做好與沙洋縣財政局的交接工作,及時獲得上級財政或主管部門下發的項目資金文件、制度辦法、撥款文件等,分局全面掌握了下達到鄉鎮各類資金的政策信息,以便有針對性開展監管。
2、注重反饋,分局及時的將項目實施效果,資金使用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等信息向上反饋,確保財政資金的使用效果。
3、實現公開公示,按照預算公開的要求,分局重點公開公示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以及“三農”等方面的財政專項支出,督促和配合村委會公開公示到人、到戶、到項目的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
四、緊抓抽查巡查,確保財政資金的使用合理
分局通過加強抽查巡查環節,細化了抽查巡查內容和工作要求,要求做到補貼資金抽查比例不低于30%,項目資金抽查比例要達到100%,并形成工作臺賬的硬性規定。
一是掌握總體情況,理清思路,找準切入點。搜集和掌握投資撥款渠道、管理程序、實施辦法、銀行賬戶等資料,了解和掌握項目資金基本情況,知己知彼,從源頭上摸清專項資金底子。
二是點面結合,突出重點,有目的擴大檢查范圍。專項資金之間,會存在相互轉移、挪用、填補缺口等問題。因此,檢查時,對其他專項資金也同時進行檢查,并注意不同專項資金之間的往來關系,通過擴大檢查范圍,深入到用款單位及個戶明察暗訪,詢問核實,會有意外的線索被發現。突出重點檢查,必須做到每檢查一個環節,每審查一個項目或現場就必須查清、查實,發現問題,一查到底。
三是重視調查研究,深入項目實施現場檢查。既要抓好賬面檢查更要重視實地調查研究,既要按檢查規范運作又要突破常規,善于運用專業分析判斷。在隨機抽樣的原則下有意識地增加重點抽查檢查力度,以捕捉違法違紀案件線索和找出發生問題的原因。要發揚求真務實精神,深入項目實施現場,深入知情群眾中詢問調查,查看項目實施情況,測評內部監督控制的有效程序,核實資金支付或兌現情況,核查原始管理手續和有關資料。從而發現那些虛列虛報,重復投資,弄虛作假,騙取國家投資的問題,發現那些決策失誤,管理不善,胡花濫支,損失浪費問題,以及有關人員,等案件線索。
四是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提高檢查效果。專項檢查不僅要發現和查處違紀問題,更重要的是運用科學的方法對查證的結果進行分析、總結提高,找出發生違規違紀問題的原因,提出相應建議,為各級部門和領導制定政策、做出決策、加強管理等方面提供真實依據。因此,要增強檢查執法力度,嚴格執法,秉公辦事,敢于碰硬,提高檢查質量,加大對違規問題的處罰力度。對查出的問題,要嚴格按照有關財政法規予以處理;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和案件應協調相關部門進行專項調查研究和查證,達成共識,形成合力,確保問題和案件查深、查透、處理到位。
——市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的做法
近年來,蓬萊市根據上級的統一部署,不斷加大“收支兩條線”管理力度,先后開展了清理收費和罰沒收入、整頓銀行帳戶、執行票款分離等一系列工作。經過清理、規范,財政性非稅收入管理得到根本性的加強。
一、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的做法,
㈠實行非稅收入銀行代收,全面落實“票款分離”、“罰繳分離”管理辦法
為了搞好“票款分離”推行工作,我市出臺了《蓬萊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款分離”票款分離管理辦法》,按照“財政統管票據、單位行政執法、委托銀行收款、資金直繳財政”的征收管理原則,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開始實行銀行代收制度。主要措施為:一是撤消執收執罰單位的收入過渡帳戶;二是按照主管部門、執收單位、資金性質、管理類別對所有收費項目編制了統一編碼,輸入銀行代收網絡和財政數據庫中;三是對執收執罰單位發放《繳款通知書》,將收據分為《手工收據》和計算機打印的《電子票據》,《電子票據》發給代收銀行,《手工收據》發給經批準的現場執收單位;四是明確繳款程序:繳款人持執收單位開具的《繳款通知書》,到代收銀行網點繳款,銀行收款后打印《電子票據》給繳款人,信息即時傳給財政局數據庫,資金存入財政收款戶,繳款人持《電子票據》到執收單位辦理業務;五是利用代收銀行已有的計算機網絡,將各網點代收費信息進行歸集,在財政局建立代收費信息數據庫和利用收費信息的局域網。
㈡加強非稅收入票據管理,全面實現“以票控費”
票據管理是財政控制和監管非稅收入的重要手段,是管理非稅收入的源頭工作。我們規定,單位購買票據必須憑《收費許可證》辦理《票據準購證》,按照“限量供應,驗舊領新,以一兌一”的要求,核發票據。對已開具票據的收費、罰款資金必須全額上繳財政,凡收繳不符的,停止供應新票據,并查明情況,限期處理。
㈢做好日常稽查和專項檢查工作,促進“收支兩條線”規定全面落實
我市建立有專門的非稅收入稽查隊伍,設立有舉報電話,每年都根據年初制定的稽查工作計劃和群眾舉報案件開展稽查工作,對于擅自設定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收費不開票、資金不上繳等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的行為,及時進行嚴肅的查處和糾正。通過日常和專項等各種形式的檢查工作,杜絕了財政資金的流失,維護了政府形象。
二、全面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取得的成效
㈠有效地遏止了亂收費,杜絕了坐支挪用等違紀問題的發生
由于我們取消了各執收執罰單位的收入過渡戶,全面清理整頓了銀行賬戶,嚴格控制了收費票據,對收費項目實行統一編碼管理,推行和完善了銀行代收,同時加大了對非稅收入的監督檢查力度,使自設收費項目、自制收費票據等亂收費行為,以及收入不上繳、私設小金庫、坐支挪用等違紀現象得到杜絕。目前,我市“票款分離”推行率達到了100%。
㈡保證了財政資金的應收盡收,增加了財政收入
收費資金通過銀行代收網點直接存入代收專戶,保證了財政資金的應收盡收,促進了財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長。2003年,全市非稅收入達到13554萬元。
㈢財政專戶收入的大幅度增長,為近幾年籌措城建資金創造了較好的條件
伴隨著我市城市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城建資金缺口相應增大,我們一直在探索一條多渠道籌措城建資金的路子,舉債發展成為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實行銀行代收后,各商業銀行都看到了我們財政資金大幅度增長的實際情況,使得舉債籌措城建資金的工作進行地比較順利,保證了各項重點工程的順利進行。
三、目前還存在的問題
㈠票據管理上還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是部分經營性收費在使用票據上的問題。監管票據是掌握執收單位資金情況的重要手段。目前,經營性收費一般使用稅務票據,但是,這些執收經營性收費的單位有許多還需要財政供給資金,財政在編制預算時,由于對這些單位的綜合資金狀況不能全面了解,導致部門預算在執行時有脫節現象。其次是財政內部票據問題。目前財政內部票據基本分為收費票據和統一收款收據兩種,由于群眾對這兩種票據的功能認識還比較模糊,分辨不是很清楚,容易造成混淆,一定程度上會沖擊“收支兩條線”改革。
㈡城市資源性收入管理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隨著經營城市工作的開展,城市資源性收入管理被提上日程,經過我們幾年的努力,目前土地收入管理已得到規范,但是其它城市資源性收入,如占用城市道路停車收費、戶外廣告經營權收入、公交線路經營權收入等,還有待進一步加強管理,這也是我們今后工作的一項重點。
㈢實行“收支脫鉤、收罰脫鉤”后,部分執收單位積極性下降
“收支脫鉤、收罰脫鉤”是“收支兩條線”改革的必須步驟,有利于從根本上治理亂收濫罰現象。但是,由于這項工作才剛剛開展,許多配套改革還沒有完全到位,一些單位的征收動力不如從前,收入出現了下滑現象。財政由于缺乏必要的監控手段和相應的處罰措施,對這種現象還很難控制。
四、對策和建議,
㈠繼續完善票據管理
對于經營性收費使用票據問題,建議能夠明確規定凡需財政供給資金的單位,一律使用財政票據,至于應繳納的稅金,可以由財政向稅局劃撥,確保財政和稅務的監管都能夠到位。
㈡大力組織城市資源收入,拓展城建資金收入渠道
鞏固和拓展的城市資源收入除土地收入外,其它渠道包括:停車場拍賣;電話亭、書報亭、戶外廣告經營權拍賣;交通資本運營,如公交車輛市區經營權拍賣;文化資本運營,如老街開發權、廣場開發與經營;旅游資本營運,如出讓部分旅游景點經營權;體育資本營運,如體育場館建設與經營;路橋冠名權拍賣等。
一、實行涉農專項資金公開制度
涉農專項資金,指中央和省、地、縣安排的用于支持農業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專項資金,主要包括農村公路修建、基本農田建設、農業綜合開發、“三小”水利、農村飲水安全、病險水庫治理、沼氣建設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糧食直補、農資綜合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等涉農補貼資金,扶貧、救濟、救災、農村五保供養、農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移民搬遷資金,退耕還林(草)、天然林保護、石漠化治理等生態建設資金,“雨露計劃”、“陽光工程”等農村勞動力培訓資金,用于農村的教育、衛生、文化、科技事業發展資金等等。各涉農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在涉農專項資金安排后15日內,將涉農專項資金的名稱、來源、數量、項目安排等情況列出清單,通過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廣播、電視等方式在項目區向群眾公開有關信息,讓人民群眾知曉,接受社會監督,涉農項目實施結束后15日內,要向群眾公布實施情況。項目實施時間超過一年的,要在項目實施中期,擇時向群眾公布實施情況。
二、實行涉農專項資金報紀檢監察機關備案制度
鄉教育、民政、財政、勞動保障、交通、水利、農業、林業、衛生、扶貧等部門,要按照凡涉農項目必報紀檢監察機關備案的要求,把當年涉農專項資金的名稱、來源、數量(包括本級匹配)、項目安排去向、實施單位等情況在項目安排后的15日內和涉農項目實施結束后15日內報鄉紀委備案。紀檢監察機關和涉農專項資金管理部門要按照分級負責和條塊管理的原則分別建立項目資料檔案,并對項目進行跟蹤。
鄉紀委要督促涉農專項資金管理部門認真執行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要會同財政和有關職能部門定期、不定期的對涉農專項資金管理和涉農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促進涉農項目的順利實施,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套取、貪污、私分涉農專項資金的,要一查到底,依紀依法作出處理。
鄉紀委要把監督檢查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和經常性工作,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調查核查,及時掌握涉農專項資金使用和項目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要認真調查處理,并及時向鄉黨委、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摘要:民營企業作為我國經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擴大內需、發展民族經濟起到重要作用。隨著國際化水平的提高,企業的發展越來越快,而民營企業的發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礙。為了促進民營企業的發展,國家財政對民營企業進行資金補助,但是這項資金是否真的用到實處了呢?本文就這一現狀來思考如何加強財政資金對民營企業補助項目的監管,讓財政資金真正的用到實處,促進民營企業快速發展。
關鍵詞:民營企業;財政補貼;監管
1.民營企業政府財政補助項目概述
為了引導和促進民營企業的快速發展,調整經濟結構,近年來政府出臺了不少扶持政策和優惠政策。所謂民營企業政府財政補助項目是指國家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民營企業進行經營實施的項目。財政補助資金分成兩種類型:一種是無償投資補助,一種是貸款貼息補助。無償投資補助是符合條件的企業投資項目和政府鼓勵支持的項目;貸款貼息補助是符合條件的使用銀行貸款的投資項目政府給予利息補助。
2.存在的問題
由于沒有良好的監督機制,所以在民營企業政府財政補助項目運行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
第一,對項目的審核不夠嚴格,使得一些不符合條件的項目也享受到了財政資金補助。
第二,企業通過一些虛假的手段,將唯一竣工的項目冠以不同的項目名稱,以此重復獲得財政補助。
第三,財政補助資金沒有用到實處。對于政府給予的財政補助資金,民營企業有時并沒有將其用到該用的地方,而是在有一些特殊情況的時候將資金挪用了。
第四,財政補助資金賬務處理不規范。
總的來說,政府給予民營企業的財政補助在運行的過程中沒有合理適用的機制,相關的法律也存在很多漏洞,一些民營企業就會鉆法律的空子,以虛假的方法獲得財政補助或是將財政補助當做企業的資金本身的資金來使用,并沒有將資金用到專門的項目上。
3.完善的方法對策
針對當前的這一現狀,要真正的實現國家財政對民營企業的扶持,真正實現民營企業的快速發展,必須加強對民營企業政府財政補助項目的監管,讓財政資金用到實處,在人們的經濟生活中帶來好處。完善的方法對策主要是從制度層面來考慮。
3.1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
目前,對于民營企業政府財政補助項目的管理需要國家出臺新的法律法規,在2010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將民營企業納入了審計的范圍內,也就是說以后民營企業自身也要對財政補助資金進行監督,這是在法律上的一大革新。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有關部門要根據現實情況及時的修訂法律漏洞,積極的促進法制建設,讓民營企業政府財政補助項目真正的落實到位,財政資金真正的發揮作用,促進民營企業的發展,促進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優化。
3.2認真調研立項,把好審批關
立項是開展扶持的基礎,也是最大地發揮政府扶持項目資金效能的重要環節。各職能審批部門要吃透國家產業政策,全方位論證調研,嚴把項目審批關。嚴格實行集體決策,嚴把立項關,杜絕人情項目,確保扶持資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對項目申報、報告審批、資金爭取、資金劃撥、項目建設、項目驗收等諸多環節,嚴格執行問責制,建立、健全和完善“誰審批、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
3.3審計部門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
有的企業將財政資金挪用他處,針對這一情形,政府審計部門要做好監督工作,不能將錢給民營企業就完事了。一是監督資金提取和支出結構是否達到法定比例;二是財政投入的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經濟產業政策;三是項目的選擇是否公開透明,資金的分配是否體現公平原則;四是財政投放的資金是否做到專款專用;五是對資金的使用進行評價,是否達到預期目標。
3.4做好會計信息的記錄
對于申報項目中的相關會計信息要做好統計處理,在獲得財政撥款的補助資金之后,要對項目的實施全過程進行會計信息的管理,對于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項目的實施情況,財政預算等都要做好統計,會計信息要真實可靠,通過這些信息可以看出項目的進展和項目未來的發展情況。
4.結束語
對民營企業政府財政補助項目的監督是雙方面的工作,并不是政府相關部門單方面的責任,很大一部分在于民營企業。加強民營企業的行業自律,讓他們真實的申報信息,在獲得財政補助之后將資金真正落實到位,在經濟上做出成果,讓項目真正發揮出作用。以前在出現問題時會對相關審核人員進行懲罰,但是對于民營企業相關人員也應該進行懲罰,在懲罰的壓力下讓民營企業說真話,做實在的事。
參考文獻:
[1]李偉.淺談如何加強財政監督檢查 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財經界(學術版).2010(07).
【關鍵詞】國庫集中支付 直接支付 授權支付
國庫集中支付改變了我國傳統的資金撥付方式,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轉變了財政監督方式,利用網絡手段對預算單位的資金支付活動進行全過程和實時監控,實現了事前有計劃、事中有控制和事后有監督,對防治腐敗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同時實現了財政資金的有效歸集,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便于集中財力干大事。
一、國庫集中支付取得主要成效
改革成效有目共睹,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從制度上解決了以往財政資金支付中間環節多、支付不透明、信息反饋遲緩以及擠占、挪用、截留財政資金等問題,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規范化程度,財政部門依法理財水平和預算單位財務管理水平顯著增強。
一是強化監督,增強了財政支出的透明度,保障了財政資金運行的安全性。實行國庫集中支付,財政資金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運行,國庫集中系統準確記錄了各預算單位從預算指標的下達、用款計劃的提報、用款額度的下達及支付全過程,強化了財政監督,透明度大大增強。直接支付,財政資金從國庫單一賬戶直接撥付到供應商,中間各個環節見不到錢,減少了直接接觸資金的機會,也就從客觀上減少了違規的條件,預算單位的授權支付是通過財政部門為預算單位開設的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支付,每一筆支付都處于財政部門的監督之下,變事后監督為事前、事中監督,提高了支出透明度,便于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二是方便用款,減少資金申請和撥付環節,提高了資金運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國庫集中支付簡化了撥款程序,資金在實際支付時,大部分實現直達,在途時間大大縮短,解決了資金多環節撥付的問題,大大提高了資金運行效率。實行國庫集中支付,資金在未支付前,全部沉淀在國庫統一管理,改變了過去財政資金多頭存放的問題,便于政府集中財力辦大事,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提高預算編制水平和預算單位財務管理水平。科學合理的預算編制是國庫集中支付運行的前提和基礎。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從機制上杜絕了無預算指標的撥款,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無論直接支付還是授權支付,都必須根據預算指標提報用款計劃,有了用款額度,再按項目用途辦理資金支付,促使預算單位重視部門預算的編制工作,加強了對本部門工作的預測和研究,改變了以往編制預算時“基數+增長”、虛列項目的盲目做法。國庫集中支付嚴格的支付流程規范了操作,杜絕了預算單位用款的隨意性,促進了預算單位轉變理財觀念,增強管理意識,逐步轉變“重分配、輕管理”的觀念,促使各單位財務工作從核算反映型向管理決策型轉變,推動了財務基礎工作和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是完善了財政國庫運行分析體系,既及時提供了預算的執行情況及國庫資金運行的信息,又為下步工作開展提供依據。一是完善了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制度,進一步提高了預算執行分析的及時性、全面性和前瞻性。二是建立了資金運行情況分析和報告制度,并通過建立歷史數據庫,建立庫款預測模型,加強對庫款運行情況的預測。三是建立政府綜合財務分析報告制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國庫集中支付工作運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經過近幾年的努力,雖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還存在著不少問題,需要積極探索,不斷完善。
1.支付存在的潛在風險。直接支付將資金直接撥付給供應商或用款單位,這一方式方便快捷,而且有利于財政對資金去向的跟蹤問效,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但是審核作用未體現。根據目前集中支付改革的規定,預算單位在辦理支付業務時,無需提供原始憑證,使得審核崗不能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及具體用途進行有效的監控,一是收款賬戶是否真實難以核實,預算單位有提供虛假收款人、收款賬戶的可能。二是預算單位提供的供銷合同的真偽難以鑒定,存在用虛假合同騙取可能。審核崗應發揮的監督作用流于形式。直接支付只能以轉賬方式支付,不能提取現金,而授權支付可以提取現金,因此,大多數預算單位仍然習慣改革前的做法,樂于采取授權支付方式,特別是有些預算單位還經常大量地提取現金存入原有的基本存款戶,再從基本戶進行支付,目的是想用款方便,脫離財政的監控。另一方面,預算單位用款計劃傾向授權支付,國庫科和業務科室對計劃的審批缺乏嚴格的把關,一般是預算單位如何申報就如何審批,支付中心沒有權限,國庫科下達額度后,支付中心直接下達額度匯總清算單,直接予以清算,因此大量的財政資金通過授權支付方式進行,造成直接支付比例偏低,往往是政策明確要求實行直接支付的政府采購支出和基本建設支出也以授權支付方式支付,從而使集中支付流于形式,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2.財務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不強。有的預算單位不認真執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資金支付隨意性較強,經常錯過銀行當日的清算時間,特別是出現大額的資金支付時,使銀行的財政備用金不夠墊付,勢必自行墊付資金。這樣既影響了預算單位正常用款,也在一定程度上挫傷了銀行財政業務的積極性。大部分單位會計和出納資金安全意識淡薄,密碼設置過于簡單,個別單位使用的甚至還是支付局設置的初始密碼,增加了資金運轉風險。
3.內部控制制度還存在薄弱環節。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方面,由于人少事多,不得不一人多崗,難以實行崗位分設、內部制約和AB角制度。
三、完善國庫集中支付的建議
1.合理界定直接支付范圍,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加大直接支付力度。明晰直接支付與授權支付范圍劃分細則,按照部門預算確定用款計劃,從源頭上確定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嚴禁將應該實行直接支付或轉賬支付的項目改為提取現金或變相實行授權支付。認真督促各單位在預算指標內,按資金用途分月編報用款計劃,并根據批復后的用款計劃申請用款。支付中心有權對違反規定額度不予以清算,責令改正,真正做到按部門預算編制用款計劃。
2.強化監管,預防風險。一是建立健全內部審核控制的長效機制,切實加強對財政直接支付的有效審核。針對財政資金支付存在的風險問題,一方面要從技術上尋求突破,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根據調查,我們建議使用一套印鑒防偽系統,對預算單位申請書的印鑒進行掃描,從技術上保證資金支付的安全。另一方面要重視國庫隊伍建設,不斷充實人員力量,建立內部分工明確、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嚴格執行崗位分設、印鑒分管等控制制度,實行受理初審、復核、審批三級崗位責任制,做到環環相扣,層層把關,確保支付安全。二是監督關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政府采購在監督招投標時,負責核實供應商、勞務提供者資質及賬戶的真偽,并提供給支付中心,確保資金支付的安全。
3.開展財政綜合整治,清理“小金庫”,逐步取消單位實撥資金賬戶。更加注重銀行賬戶的規范化管理,從嚴設置賬戶,嚴格落實政策規定,嚴格按制度辦事,實現賬戶管理的規范化。通過采取賬戶審批、備案、年檢等管理措施,將行政事業單位賬戶納入規范化管理渠道,讓其走在陽光下。按照“規范、統一、高效、精簡”的要求,清理合并實撥資金賬戶,逐步杜絕財政資金的體外運行。
4.加大處罰力度,增加違規成本,促使預算單位遵守國庫集中支付相關規定。制定責任追究辦法,嚴格按規定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做到權責明確,違規必究。
5.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安排相關會計人員參加各種業務培訓學習。一是對支付中心工作人員、預算單位財務人員、銀行業務人員等進行培訓,讓其熟練掌握國庫集中支付相關政策及軟件操作,減少操作失誤,提高效率。二是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會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和安全教育,提高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從而有效防范風險。
6.加強信息系統建設,構建財政管理信息“大平臺”,支付中心、業務科、國庫、預算單位以及銀行共享信息資源,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支付軟件,擴大系統功能,提高網絡運行的穩定性和速度,加快信息傳遞,更加全面、及時、準確地提供預算執行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7.加快建立國庫動態監控系統。國庫動態監控系統是以國庫集中支付為基礎,以支付信息化管理為依托,對國庫資金運行進行實時、動態監控的一系列措施。建立其實時監控、綜合核查、整改反饋、跟蹤問效的機制,增強財政資金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