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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TV69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4)2-0158-02
近年來,我國城鎮化建設理念不斷深入,相關政策也不斷推行,在這一形勢下我國對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需要水利水電工程企業在移民安置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實現移民安置工作與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穩步進展。
1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解決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夠完成的,要做好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需要當地政府、工程設計單位、工程施工單位及建立單位的共同努力。現今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中存在的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移民安置相關政策法律及標準不統一
在我國移民安置相關政策法律中并沒有針對征地補償補助制定統一的相關法規與規范,甚至有的是同一個水利水電工程項目,但由于在不同地區省份,其補償標準也不一樣,這一現象嚴重影響了征地補償的公平性,易導致移民形成攀比心理,嚴重制約了移民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1.2 移民安置前期工作開展不夠合理
導致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不合理的原因可以從四個方面來闡述,首先,從政府角度出發,我國部分地區政府對移民安置工作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尚未出臺相對完善的法律法規,從而導致水電企業在移民安置前期工作中無法可依,影響了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有效開展;其次,從設計單位角度出發,水利水電工程是一項規模較大的系統工程,其移民安置工作也較為繁瑣,設計單位沒有針對移民安置問題做出合理規范,造成了移民安置工作的混亂景象;再者,從水電施工企業角度出發,我國還有一部分水利水電工程企業在移民安置前期工作中存在重工程,輕移民的狀況,為了盡早地獲取核準項目,就會盡可能的壓縮移民計劃設計以及安置周期,嚴重忽略了該地區移民的知情權與參與權;最后,從監理單位角度出發,監理單位本應對移民安置工作的全過程進行嚴格監督,但就目前移民安置工作的開展現狀而言,監理單位并沒有發揮其職責作用,工作流于形式化,部分監理人員缺乏責任感。
1.3 移民安置工作實施組織管理不夠完善
移民安置工作不僅僅是水利水電工程企業的責任,還需要各級政府及項目業主之間的相互配合,各級政府、項目業主及工程企業在移民安置工作中常出現一些不合理因素,比如職責分工不明及角色錯位等現象,沒有真正貫徹落實移民安置管理工作,對移民安置工作缺乏一定的重視性,且移民安置管理制度不具有權威性,從而致使水利水電工程企業在移民安置工作實施中具有較大的隨意性。
1.4 移民安穩致富存在較大的難度
在移民安置工作中部分移民由于自身沒有一定的專業技能,因此在就業過程中門路較窄,面臨社會生產資料貧乏等狀況,缺乏相應的保障措施,嚴重損壞了移民的切身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造成移民情緒不穩,影響社會生活的和諧穩定,制約移民安穩致富的目標與實施腳步。另外,在移民安置工作中需要足夠的基礎設置及配套設施,然而一些水利水電工程企業為了降低安置移民的資金投入,購置基礎設施較少,根本無法滿足移民安置工作中的需求,影響了移民安置工作的順利開展及水利水電工程建設。
2 做好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對策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具有不可忽視的地位,水利水電工程企業要想工程建設穩步開展,就要正確對待移民安置工作及工作中的問題。上述已經全面分析了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為了保證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有效開展,筆者針對以上問題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
2.1 統一相關政策法律標準,構建高效的工作機制
國家政策及法律法規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及強制性,因此要保證移民安置工作的有效開展,相關政府就要結合水利水電工程實際移民安置工作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法規,確保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統一性與合理性。在移民安置工作中僅靠水利水電工程企業一方力量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我國政府及工程項目業主的大力支持與配合。除此之外,水利水電工程企業應針對移民安置工作建立高效工作機制,對其內部工作人員進行明確分工,不僅要妥善安置移民,同時還要為移民創造一定的致富條件,確保移民以后的生活質量。
2.2 嚴格遵循先移民后建設的工作理念,保證移民安置
工作的順利推進
做好移民安置工作是順利開展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前提條件,兩者有著互為連帶的關系,移民安置工作開展好壞在很大程度上能夠影響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開展,因此水利水電工程企業在移民安置工作中應嚴格遵循先移民后建設的工作理念,明確合理開展移民安置工作的意義,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移民安置工作的順利推進。那么要從根本上解決移民安置中存在的問題,使移民安置工作合理開展,需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應按照水利水電工程特點及用地順序,確定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范圍的移民搬遷順序,并準確擬定移民安置工作所需要的周期。另一方面應制定移民安置實施計劃,從而使移民安置工作有序開展。
2.3 建立綜合移民安置體系
合理安置移民是確保社會生活穩定及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重要舉措,移民安置工作中包含了諸多工作內容,工程企業應建立綜合移民安置體系,打破傳統移民安置方式,在移民安置工作中應遵循因人而異,因地制宜的原則,認真聽取移民本身的意見,采取復合安置、農業及非農業安置等多種方式,確保移民后期生活的穩定,從安置、就業及保障三方面入手,全面維護移民的利益。
2.4 建立移民安置的長效機制
移民安置工作需要合理的實施計劃與嚴謹的管理制度,因為其中牽涉到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移民居住、移民就業等多種問題,因此政府、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應商討建立完善的移民安置長效機制,將移民安穩致富作為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任務,結合建設地區的實際情況,確保移民安置的合理性,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穩定推進。
3 結 語
移民安置效果如何與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緊密相關,在一定程度上會制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順利開展,為了避免移民安置工作給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帶來的消極影響,政府應對移民安置工作給予足夠的重視,水電企業積極面對移民安置工作中遇到的瓶頸,在移民安置工作中結合實際情況不斷完善與規范移民安置,保證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1] 楊榮華,王迪友,王鄂豫.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幾點思考[J].人民長江,2013,1(2):112-113.
摘 要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政治文明的不斷推進,黨和國家對民政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民政基層服務工作是民政工作的核心,民政基層工作關系著基層百姓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機關的形象和黨的公信力。隨著民政工作的發展,出現了一些基層民政工作的問題需要思考和探討。要想將這些問題解決,還得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和基層的工作建設出發,這樣才能良好的促進民政基層服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和良好實施。
關鍵詞 民政 基層 分析
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在新時期下,基層民政工作在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我國的民政基層工作還存在一定的問題,要想有效解決這些問題還需要基層人員的不斷努力,做好民政基層工作,在社會發展中更進一步發揮作用。社會在加速前進,基層民政工作也要適應時代的進步和要求,加快發展的步伐。基層民政工作的發展,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要將社會的責任和群眾的力量融合到一起,更有利地來開展基層服務工作。
一、基層民政工作的基本內容
基層民政是涉及內容較多,較復雜且比較繁瑣的一項工作,各地方開展的基本業務有救災救助,優撫安置,婚姻收養登記,殯葬等。為了滿足不同服務對象的需求,基層民政部門要不斷拓寬各項業務內容,為低收入群體提供資金救濟和物質幫助,為基層人民群眾提供優質的社區服務,這些工作逐漸成為我國為基層群眾提供民政服務的主要內容。這些業務的開展與基層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所以基層工作者要本著“以民為本,為民解憂”的工作理念來為這些基層人民服務。基層民政工作也有著非常大眾化的一面,可以解決很多基層群眾生活中遇到的實際的問題;也有著非常具有難度的一面,因為遇到一些實際問題時,它的解決方式有著一定的繁瑣性。
二、基層民政工作中存在問題
(一)工作任務較為繁瑣,人手較為短缺
隨著民政工作領域的不斷擴大,內容不斷豐富,基層民政工作成為一項較為繁瑣復雜的工作,所以對基層工作人員的要求相對來說較為高一些,不僅需要有解決問題的能力,還有有著相對較高的素質水平和交流能力,能夠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當中,使基層工作更好的開展。而基層民政的實際工作中存在著普遍的人手短缺的現象,這就直接影響了基層民政工作的進展。
(二)辦公經費緊張,工作開展困難
經費是基層民政工作順利進行的基礎和保障。在開展工作過程中,有很多的地方需要費用,物質方面的保障保證著民政基層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基層民政工作的落實,足夠的資金保障是不可缺少的條件。但在部分基層民政單位存在著資金不足的現象。這些情況在一些貧困地區更加明顯的表現出來,一些貧困地區建設壓力比較大,財政資金規模比較小,大部分資金都用在基礎設施建設上,在民政工作上使用的比較的短缺,致使一些辦公的設施無法有良好的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必需品也經常得不到保障,這種現象在一定的程度上影響了基層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足夠的經費是開展基層民政服務工作最為重要的一個部分,所以在經費和物資的使用上必不斷總結。
(三)宣傳力度不夠,直接的影響了工作的效率
基層服務工作的宣傳在工作順利開展中具有著重要的意義,但是民政工作的宣傳依然是開展基層民政服務工作中的弱點。基層人民群眾對基層民政工作的了解不夠充分,這將嚴重的影響到很多相關政策的落實和實施。在這個科學技術發達的時代,宣傳的方式是多樣化的。為了良好的開展基層民政工作,必須提高基層民政工作的宣傳力度,使更多的基層群眾了解這項工作,這樣才便于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管理體制不健全,人員流動頻繁
從一些地區的基層工作狀況來看,縣市區的民政局對一些民政工作人員的編制和人事權都沒有管理權,因為其都在所屬的鄉鎮,所以很容易導致了民政工作人員更換的較為頻繁,不夠穩定。在一些民政單位中,管理體制的不健全,導致民政工作很難發揮其職能,安排的工作任務不能按時完成,工作質量也不能保證,嚴重地影響了各項民政工作的開展和落實。因為管理體制的不健全,所以相關的制度也不健全,缺乏規章制度的制約,工作中出現問題后,容易出現依賴和推卸的現象,給民政工作的開展帶來不利的影響。
從上述的各種問題綜合來看,基層民政工作中還存在著基層民政工作人員隊伍的薄弱性,造成基層民政工作的不好落實;救濟資金和物質不能及時發放,這嚴重的影響了基層民政辦公的正常秩序,并且影響了社會發展的穩定性和基層工作人員工作的積極性。針對這些問題,必須有一個良好的解決方法,從而改善和提高基層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發展。
三、加強基層民政服務工作的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確立明確位置
隨著中央越來越關注困難群體,發展民生事業,越來越多地增加民政部門職能,我國的基層民政服務工作也越來越重要和繁瑣。這就需要各個基層民政單位的領導明確基層民政工作的位置,深入了解到加強民政基層工作的必要性,從實行“三個代表”的角度,從政府職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必須轉變的角度等方面使之認識到做好基層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在他們的思想中對基層民政工作確立明確的位置。
(二)重視基層民政工作人員隊伍的構建
專業的基層民政工作人員是開展整個民政工作的基礎,是實現高效率工作的必須條件。要擇優的錄用基層民政工作人員,選拔一些處理能力強,熱愛民政工作的人員來從事這項工作。加大培訓、教育的力度,不斷的提高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適當減輕一些工作的負擔,不再使他們再兼職一些其他的工作,從而形成一個輕松的工作氛圍。培養現有人才是加快基層民政服務工作人才隊伍發展的最有效途徑,對基層民政工作人員進項定期的專業培訓,提高他們的職業操守,加強管理,使之提高工作效率,從而創建一直具有專業化水平、高素質內涵的民政基層工作隊伍。
(三)明確工作機構職能
在開展基層民政工作的同時,要合理設立各個部門,并明確職責。為保證基層民政工作的順利開展,建議上級民政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制定加強民政工作建設的相關規定,在基層民政單位中明確的確定工作機構名稱、個人職責、規章制度、人員配備等等,使基層民政單位的機構逐漸規范。
(四)加強基層民政服務工作的宣傳
隨著網絡時代的逐漸發展,人人都可以通過網絡和媒體來傳遞一些信息,而基層民政服務工作的宣傳還處于相對劣勢的地位,所以要加強對基層民政工作的宣傳,得到廣大民眾的理解和支持是一項重要任務任。除了利用傳統的電視、報紙等方式,還要充分的利用網絡和現代科學給我們提供的一些便利,通過多樣化的方式對基層民政服務工作進行有效的傳播,如微博、朋友圈等等各種途徑。
四、結語
綜上所述,基層民政服務工作是政府民生政策的落腳點,在許多方面都有發展和創新的要求。在基層民政服務工作的實施過程中,會遇到很多的困難與挑戰,我們必須對其予以重視,對工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全方面的解決,提高基層民政領導對基層民政工作在思想上的認識,建立一支專業的基層民政服務工作人才,將基層民政工作的機構明確的構建等等這些,對提升基層民政工作有著積極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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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姚琴.我國基層政府民政能力提升路徑研究[D].湖南大學,2012.
[3] 張秀鴻.淺談如何開展民政基層工作[J].改革與開放,2012(20):37.
一、調研目的
圍繞民生主題,構建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體系、雙擁優撫安置體系、民政工作職責體系、民政機構組織體系這“五大體系”,為民興辦七件實事的工作思路,開展專題調研活動,查找基層民政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務實的對策措施,推進全市民政系統“創業創新”,為建立和諧*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調研內容
根據今年民政工作的重點及當前民政工作存在的問題,著重做好以下六方面的調研工作:一是關于*市困難群眾扶持政策方面的調研;二是關于*市烈屬現狀及今后工作重點的調研;三是關于*市殯儀館提高服務質量方面的調研;四是關于*市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調研;五是關于*市老年人優待政策的落實情況的調研;六是關于*市社會團體和民非企業回報社會方面的調研。
三、調研方法
主要領導以蹲點為主進行,其他班子領導以蹲點調研與專題調研相結合。具體調研采取以下方法:
1、實地調研。通過深入到各鄉鎮、村和農戶,下屬單位進行實地察看,掌握基本情況,了解群眾所憂、所思、所盼。
2、召開座談會。通過召開鄉鎮干部、村干部和群眾代表座談會,面對面傾聽民聲、掌握民情、了解民意,尤其傾聽群眾對民政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3、開展問卷調查。通過選擇不同層面、不同對象發放民政工作有關方面的調查問卷、征求意見表,了解真實情況。
4、開展走訪慰問。開展走訪慰問烈屬、傷殘軍人、低保對象和其他困難群眾,送上黨和政府關懷和溫暖,并積極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做好服務工作。
5、召開意見匯總會。通過一段時間的蹲點調研,召開調研人員匯總會,聽取各方意見,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措施,制定實施辦法或意見,形成調研報告,報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做好參謀助手工作。
四、調研人員
為加強“創新創業”工作,經局黨組研究決定成立市民政局“創新創業”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擔任組長,各黨組成員擔任成員。根據局黨組分開,組成6個調研組,由分管領導牽頭,有關科室抽調兩至三人為組員。
五、時間地點
調研時間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為期一個月。調研地點為以各鄉鎮、村為主;其中關于殯儀服務主要以在市殯儀館為主,可適當到附近縣市調研。
六、調研要求
1、深入調研,樹民政干部良好形象。調研組人員必須深入到一線開展調研活動,盡量不給當地政府和群眾增加麻煩;在與群眾交流時,必須要態度端正、文明禮貌,樹立民政干部良好形象。
從總體上看,近年來,在各鄉鎮黨委、政府的重視下,我縣鄉鎮民政工作得到一定加強,民政助理員隊伍結構得到一定改善,基層民政干部的綜合素質逐步提高。大部分民政助理員工作能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安心熱愛本職工作,整個民政干部隊伍基本穩定。但是,隨著民政業務的深化發展,以及民政信息化建設的推進實施,面對民政工作量的不斷增加,民政辦規范化水平不對稱,民政助理員人員數量不足、整體力量薄弱,與民政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不適應等問題日益凸現。這些問題如不及時解決,將影響和制約整個民政事業的發展。從調查了解情況看,目前在鄉鎮民政辦規范化建設方面主要存在以下情況:
(一)專職民政助理員配置不足,兼職情況比較突出。
一是民政辦人員力量不足。全縣現有人口49.1萬,目前22個鄉鎮有民政助理員53人,其中:屬專職的僅33名、兼職的20名;男性32人、女性21人;公務員有20人、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4人、事業編制27人、臨時人員2人。在22個鄉鎮當中,只有1名助理員的鄉鎮有3個,分別是茶地、珊瑚、太拔;有2名助理員的鄉鎮有13個;有3名及以上助理員的鄉鎮有6個。二是兼職情況比較突出。民政助理員極大部分助理員都兼職鄉鎮殘聯等工作,并同時負責包村(居)等中心工作。專職民政干部缺口較大,個別鄉鎮民政助理員配備與人口規模不相稱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民政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出現“四偏”現象。
一是年齡偏大。由于長期以來對民政工作的職能、任務認識上存在誤區,極大部分鄉鎮在配備民政助理員時,把那些退居二線的老同志充實到了民政工作崗位。在目前在現有民政辦工作人員53人中,30周歲以下的4名,占7.6%;30-40周歲的15名,占28.3%;40周歲以上34名,占64.1%。最大的已達58周歲。二是學歷層次偏低。在民政助理員隊伍中,工作前學歷為中專以上的28人,占52.8%;工作前學歷為大專以上的只有4人,僅占7.5%。部分干部經過黨校、電大、網絡教育后,目前初中及以下學歷的7人,中專(含高中)學歷的24人,大專學歷的16人,大學本科學歷的6人。三是新手偏多。民政助理員隊伍不夠穩定。工作時間長的均為一些年紀大的同志,調整崗位比較頻繁,從事民政工作1年以內的有10名(其中4名剛上任民政辦主任),2—3年的有7名,5年以上的有26名,最長時間23年。新接觸民政的同志由于民政工作量大、業務性強,一時難于適應。四是民政院校或民政管理專業畢業的人員比例偏低。目前全縣22個鄉鎮民政辦工作人員中,僅有1人畢業于省民政學校,占總人數的1.9%,與當前民政工作要求的社會工作者比例相差較大。
(三)民政干部隊伍的素質與民政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
一是部分干部缺乏改革創新意識和開拓進取精神,工作思路和方法陳舊,習慣于老一套的思路和方法,對新形勢下民政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缺乏研究和思考。對民政的地位、職能和任務停留在以前狹義的認識上,適應并融入現代民政反應比較緩慢。特別是隨著民政信息化建設的推進,難于適應用現代手段做好民政工作,30%以上的助理員由于各種原因還不會操作使用電腦,60%以上的助理員不會網上辦事,大部分鄉鎮民政干部無法較熟練使用電腦辦公。二是少數干部工作責任性不夠強,主動性不夠。“上為國家分憂,下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和愛崗敬業精神不夠牢固,個別不安心本職工作,怕繁、怕難、怕苦的情緒時有流露,作風不扎實,造成工作質量的不穩定。三是少數干部由于年齡、自身學習、身體狀況等因素,加上大部分民政助理員沒有參加系統的民政業務培訓,對民政有關法規、政策和業務知識缺乏鉆研,掌握了解不深;面對面廣、量大、實打實的民政工作,無法經常性入村入戶了解實情,在及時完成任務方面有些力不從心,難于勝任其工作。
(四)鄉鎮民政辦辦公環境普遍較差,與民政對象的需求相差較大。
1、鄉鎮民政辦辦公場所情況。據調查,全縣有17個鄉鎮民政辦的辦公室屬于獨立辦公室,有5個鄉鎮民政辦的辦公室屬于非獨立辦公室。大部分鄉鎮民政辦沒有救災物資倉庫。只有8個鄉鎮民政辦的辦公室所處房屋建于2000年以后,部分鄉鎮民政辦還在70年代建成的破舊簡陋房屋辦公。大部分鄉鎮只有1間辦公室,且只有20-30平方米,最小的只有10平方米。辦公場所普遍偏窄,不適應當前新形勢下的民政工作要求。
2、鄉鎮民政辦辦公設備方面。(1)2006年縣民政局為鄉鎮民政辦配備的電腦、打印機和數碼相機使用情況:①目前電腦可正常使用的有18個鄉鎮,不能正常使用的有4個鄉鎮(其中被鄉鎮政府挪作其他部門使用的有2個鄉鎮,分別是步云、泮境)。此外,有7個鄉鎮的計算機不能上互聯網。②打印機可正常使用的有13個鄉鎮,不能正常使用的有9個鄉鎮(其中被鄉鎮政府挪作其他部門使用的有2個鄉鎮,分別是步云、泮境)。③數碼相機可正常使用的有10個鄉鎮民政辦,不能正常使用的有12個鄉鎮(其中有1個鄉鎮的數碼相機被盜)。(2)配備復印機、傳真機、電話、空調、風扇、交通工具情況:22個鄉鎮均未配備復印機、傳真機。已配備電話的有8個鄉鎮。只有1個鄉鎮安裝有空調。有9個鄉鎮有電風扇。所有22個鄉鎮均未配備交通工具。(4)配備辦公桌椅、檔案櫥情況:辦公桌椅不但很不規范、整齊和統一,而且數量偏少,其中辦公桌椅2003年以后購買的有6個鄉鎮,大部分鄉鎮是90年代甚至是70年代購買的。檔案櫥大部分是70、80年代購買的,不但數量偏少、陳舊簡陋,且大部分是木質檔案櫥,只有3個鄉鎮是鐵質檔案櫥,與當前民政工作的檔案、文件量極不適應。
3、鄉鎮民政辦制度上墻情況。有7個鄉鎮沒有做到制度上墻。有上墻的鄉鎮,除才溪鎮外,其他絕大多數鄉鎮只簡單張貼工作職責、沒有辦事程序,且不少還是80、90年代上墻的制度,既不整齊,又不規范,影響辦公場所環境美觀。
二、加強鄉鎮民政辦規范化建設的建議和對策
針對目前我縣鄉鎮民政辦規范化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如下建議和對策:
(一)配足配強專職民政助理員隊伍,逐步建立村級民政協理員制度。各鄉鎮根據人口規模和民政對象數量,配置3—5名專職民政助理員,建議按照人口數在2萬人以下的鄉(鎮)配備專職民政干部2人以上,人口在2—5萬的鄉(鎮)配備專職民政干部3人以上,兼職民政干部1人以上。人口超過5萬以上的鄉(鎮)配備專職民政干部3人以上,兼職民政干部2人以上。每個鄉鎮民政助理員至少有1—2名具備國家公務員身份,其他民政助理員應由全額撥款事業性質人員擔任(為正式編制人員),在工資、獎金、福利和提撥任用等方面與鄉(鎮)其它相同身份的干部職工同等待遇。民政辦工作人員的工資和辦公經費列入鄉鎮財政預算。要配齊專職人員,減少兼職。各鄉鎮要按照上述條件及時對本鄉鎮民政助理員進行調整,民政辦主任調整時應報縣民政局審核同意。今后,民政行政管理專業的大專以上畢業生,要優先招聘到鄉鎮民政辦工作。各鄉鎮要充分考慮到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直接面對群眾、政策法規知識和工作經驗要求較高的實際情況,要選派熱愛民政事業、政治業務素質好、熱心為群眾服務、具有較強業務工作能力的同志擔任民政辦主任。民政工作人員中,至少有1人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備大專以上文化,會熟練使用和操作計算機,以適應信息化、規范化的要求。民政助理員按規定要求配備到位后,要保持適當穩定,除提拔重用外,至少在3年內無特殊原因不作工作上的變動,以保證干部的穩定和業務的連續性。同時,探索建立村級民政協理員制度,延伸民政工作的著落點,提升基層民政辦事效率,積極爭取參照福建省現有“六大員”制度,由縣級財政對村級民政協理員給予適當補助或列入財政轉移支付范圍。
(二)改善辦公條件,確保工作經費。一是落實場所。鄉鎮要積極為民政辦提供不少于面積40平方米的辦公用房(主要滿足辦公、群眾接待、檔案資料存放的需要)。,并切實保障好鄉鎮民政辦的工作經費。救災物資儲備倉庫1間以上,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二是配備設施。為了保障民政工作的順利開展,更好地為廣大民政對象服務,適應工作規范化、信息化、高效化的要求,鄉鎮民政辦應統一完善配齊和更新計算機、民政信息網絡、電話、傳真機、打印機、數碼照相機、空調、鐵制檔案櫥等辦公必要設備,辦公家具,要有一套接待群眾來訪或辦理事務方便群眾就座的沙發及其他用具,以全面適應群眾辦事需求、民政工作信息化辦公及檔案管理的要求。鑒于基層民政工作經常走村入戶的特殊性,建議各鄉鎮為民政辦配備1輛摩托車。規范化建設一次性投入由縣、鄉鎮財政按按1:1比例統一分擔解決。
(三)建立健全民政工作制度。按照政務公開和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的有關要求,以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社會監督為出發點,應根據鄉鎮民政辦主要職能,制定各項規范化制度,民政辦工作職責、民政業務操作流程圖、各項制度必須上墻,統一制作后上墻公布。同時設立意見箱,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布縣民政局監督舉報電話、聘請的行風監督員的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同時,對現有的民政辦規章制度、各項業務工作的操作流程、表格資料和辦理時限進一步完善,盡早制作成《民政辦工作手冊》,通過在上杭民政網站上公布和印制成手寫本,使廣大基層民政干部言有遵循,行有規矩,工作更加準確規范,確保群眾得到及時有效的服務
(四)搞好業務培訓工作,逐步完善準入機制。一是要倡導建立學習型民政隊伍,科學制定民政業務培訓規劃。除積極推薦鄉鎮民政干部參加省市民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縣民政局要建立民政助理員定期培訓制度和新上任民政助理員業務培訓制度,每年舉辦一次新業務培訓班,時間不少于3天。通過開展系統業務培訓,使民政助理員及時掌握民政相關業務知識,提高業務能力與服務水平。二是逐步實行鄉鎮民政辦工作人員準入和持證上崗制度。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每年分別組織鄉鎮民政助理員進行業務考試,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同時組織鄉鎮民政助理員參加社會工作者職稱職稱考試,改善非國家公務員編制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五)加強檔案規范化管理。逐步收集整理和完善撫恤定補對象、城市低保對象、農村低保對象、大病醫療救助對象、五保對象、水庫移民、老村干和災后救濟對象、老齡工作對象等各類民政工作對象的資料,做到檔案齊全,登記造冊,情況清楚,建立完善規范、實用的民政工作電子臺帳。
(六)加強系統內微機網絡建設。要盡快實現全縣民政系統內微機聯網步伐,落實各種不信息材料網上傳輸的要求,確保各種電子文檔管理方便快捷,各種信息報表傳送及時高效,各種辦事程序規范明了,各種撫恤救助發放公開公正,樹立良好民政的形象。
20__年4月13日至17日受__州民政局黨組的委派,由__州民政局王強副局長帶領相關科室的工作人員,就我州民政系統信息化建設情況深入到三縣一區民政系統作了全面的檢查調研。檢查調研采取聽、看、問的形式,對州局年初布置的民政各項業務和農業人口統計數據錄入情況進行了認真的檢查,重點調研了解民政信息化建設當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聽取了基層民政系統的意見和建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為年內完成黨組確定的“數字民政”建設任務奠定了基礎。
這次檢查調研主要是根據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第一階段”的工作方案而安排的一次活動,也是結合民政工作實際,以“數字民政”建設為調研重點,動員全系統干部職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一次具體行動。“數字民政”建設對新形勢下的民生保障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特別是在社會轉型步伐加快、體制性、結構性矛盾不斷出現,社會潛在不穩定因素較多的關鍵時期,如何平衡不同利益群體關系,讓人民群眾共同享受改革發展成果,是新形勢下民政工作面臨的重大課題,因此,用科學發展統領民政工作,使民政系統干部職工全面提高思想認識,增強破解制約科學發展瓶頸問題的信心。要求全系統干部職工必須緊緊圍繞民生保障這一中心任務,立足解決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困難和問題,在創新民政工作流程,加快民情信息監控,掌握困難群體動態,落實救助保障措施上狠下功夫。按照這一要求,調研組以“數字民政”建設為重點,采取多種形式與三縣一區的民政干部和政府的分管領導進行了全方位的交流,特別是對民政各項業務基礎數據作了認真的檢查指導,對錄入內容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進行了抽查,對數據錄入的質量要求作了認真交待,同時就如何把握民政工作的主動性,應采取的方式方法和措施進行了指導。尤其是對州縣鄉三級民政業務銜接和業務交流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并將此環節納入了問責內容,強調如有未經各業務科、股、室統一審核而出現數據打架情況,造成業務資金不能如數到位的將對當事人進行問責等。同時,調研組還對“數字民政”建設的基礎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解,從總體上看各縣人民政府都對“數字民政”建設的經費上給予了大力的支持,目前,全州各縣都已配備了打印機,電腦和數碼相機,三級聯網的硬件投入也在爭取之中,都表示按州局要求在年內完成投入。
民政信息化建設是加強民生保障的迫切要求。為切實履行保障民生的重要職責,調研組每到一處認真聽取了廣大干部職工反映的存在問題及困難,一是基層民政工作力量與實際工作不相適應。二是基層民政組織與承擔的工作任務不相適應。三是基層民政現狀與政府職能轉變目標不相適應。四是基層民政干部隊伍的老化與新形勢下民政工作的需要不相適應。
我們征集了各類意見對方67條,從中發現在民政業務領域存在著一些問題影響著社會的和諧和穩定。主要有: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困難邊緣群眾脫離的預期變得列為遙遠,城鄉困難群眾明顯增多。如老年人、因病致貧者,這些群眾都要求政府給予救助以改善生活;公眾對鄉鎮公益設施的需求呼聲越來越高,占總人口的14%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對養老設施和服務的需求相當迫切;在當前經濟形勢下,群眾對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和支配更加關注,參與民主管理的意見強烈,對基層政權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政事務日益繁重,基層民政工作存在壓力很大,有待建立真正與業務工作相適應的民政工作機制和隊伍等。這些問題,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是群眾對共享經濟發民成果的期待。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總體部署,結合民政工作實際,民政部門將在“保民生、保穩定、促發展”上做好文章,為保穩促調,轉型升級提供堅實保障,為我縣經濟社會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一、重民生,著力提高困難群體,特殊群體和優撫群體的生活保障水平,保障基本民生,是民政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一是要完善和深化城鄉是低生活保障制度,穩步推進社會救助工作。我縣當前農村貧困人口約22796人,占農村總人口的5.6%,其中農村低保對象20250人,五保對象2546人,是目前農村社會救助的主要對象,他們在制度內得到了相應的最低生活保障。今后我們將根據財政投入的實際情況,從保障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需求出發,加大救助力度,努力改善他們的生活,同時適度擴大社會救助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體全部納入低保。近階級會特殊重視新生生活困難家庭,城鄉低保邊緣群體和農民工家庭的實際困難:落實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及時救助生活一時陷入困境的苦難家庭,對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零就業家庭等重點予以關照。二是進一步加大醫療救助力度,提高醫療救助的惠及范圍和補助水平,完善及時救助,分類救助,按省里要求將危房改造工作做好落實好。三是以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為重點,提高農村五保,城鎮“三無”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保障水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認真落實老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盡快完善老年優待政策體系,繼續推進敬老院服務,基本滿足老年人居院養老的需求。四是推進優撫安置工作,保障優撫對象權益。繼續開展“關愛功臣”“永保光榮”等系列雙擁活動。繼續完善撫恤優待和醫療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確保優撫對象生活與當地群眾(來源:文秘站 )的生活水平同步發展。大力推進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重點優撫對想醫療補助即時結算制度。完善城鄉一體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幫助退役士兵就業創業。
二、促穩定,著力加強城鄉基層民主,社會組織建設。
一是發展城鄉基層民主,發揮城鄉社區功能,筑牢基層社會穩定平臺。堅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推進村務公開與民主管理,保障人民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統籌推進城鄉社區建設,推進農村基層建設。二是推進社會組織有序發展,發揮服務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繼續重點培育和扶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傳達政策,反映群眾心聲,疏導社會心理,引導群眾理性表達利益訴求的作用。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鼓勵公益性社會組織對生活困難群體提供幫助;促進政府和社會組織,社會各階層利益群體的和諧互動。加強執法監管。完善社會組織評估機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社會組織和非法組織,維護社會次序,促進社會穩定。
三、我縣鄉鎮民政工作機構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長期以來,我縣鄉鎮民政隊伍秉承“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牢牢記住“解決民生、保障民權、維護民利”的核心職責;牢牢把握“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核心任務。,認真履行社會行政事務管理服務職能,提高社會保障效能,在化解社會矛盾、穩定農村社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眾的尊重與好評。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民政職能的增加,基層民政工作不僅沒有得到應有的加強,反而隨著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受到了嚴重的削弱。主要表現在:
一是機構建設缺位,基層力量薄弱。伴隨著鄉鎮機構改革,全面取消了鄉鎮民政辦公室,改設鄉鎮民政助理員一職,且多為兼職。二是人員調整頻繁,業務知識匱乏。熟悉和準確掌握民政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礎和關鍵。據統計,全縣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有17人參加過縣及以上專業知識培訓,未參加過任何形式培訓的有9人、占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數的34.6﹪、占鄉鎮總數的27﹪,形成了“上面守營房,下面流水兵”。由于鄉鎮民政工作人員頻繁更換,業務知識匱乏,鄉鎮民政工作無連續性,其結果必是“一年忙到頭,萬事理不清”,嚴重影響了我縣民政工作的正常運轉。三是民政職能增多,隊伍兼職過多。民政是為民之政,和諧之基。進入新世紀后,民政職能逐漸增多,尤以社會保障任務繁重。今年省政府實施的民生工程,大部分由鄉民政所直接承辦,至目前,我縣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近萬人,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20250人,五保供養對象近2546人,年均發放各類民政優待撫恤、定補救助款物過百萬元。隨著社會保障措 施的到位,民政服務對象、各類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而眼下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普遍兼任殘聯理事長,此外還要住村參與各項中心工作。人員過少,任務加重,兼職過多,勢必對鄉鎮落實民政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深度和廣度帶來嚴重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四、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是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必然要求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民政工作的對象是廣大人民群眾。民政所涉及的社救、優撫、低保、婚姻登記、殯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區建設業務,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事關社會管理,民主政治建設。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高度重視和關心鄉鎮民政工作,是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現實需要,是加強社會建設,抓好民生工程實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諧之基,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做好城鄉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鄉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解決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問題,促進社會公平和利益關系和諧;做好雙擁和優撫安置工作,對于鞏固國防,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促進軍政軍民關系團結和諧意義重大;加強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依法推進村(居)民自治和和諧社區建設,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對于擴大基層民主,維護社會穩定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通過推動慈善事業發展,有利于弘楊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促進人際關系和諧。
(二)、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能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鄉鎮民政工作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民政的每一項工作都與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息息相關,每一項工作體現著黨和政府對人民群眾的極大關懷。黨和政府的愛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舉,很多方面是通過民政工作來實現的。在當前,各種社會群體利益分配格局不斷調整變化的形勢下,鄉鎮民政工作的任務越來越繁重,要求越來越嚴格。要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問題出發,切實履行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的基本職責,落實人民群眾的基本權益和民主管理權益,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解決低收入群體的實際困難,讓他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三)、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有利于轉變鄉鎮政府職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職能轉變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職能是解決社會問題,調節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發展社會民主,維護社會穩定。社區建設村民自治與民間組織管理等工作,都屬于社會管理職能范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濟、優撫安置、社會福利等工作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份。可以說,在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服務中,民政社會保障占有極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殯葬管理、社會救助管理、行政區劃、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會管理的基礎,也是政府為廣大群眾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
總之,民政工作是各級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須堅持和強化的主體責任。總理在第十二次全國民政工作會議上深情地說:“作為總理,應該是最大的民政部長,是一個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這句話充分反映了加強民政的重要性。我們必須從踐行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清加強鄉鎮民政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進一步把鄉鎮民政工作抓實抓好。
五、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努力提高民政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總體思路是:按照充實、完善、規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鑒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強基層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鄉鎮民政辦事機構,加強人員配備,改善工作條件,從體制機制上構建鄉鎮民政服務平臺,全面承擔起為民服務的職責。
充實配強工作人員。總人口在3萬人以下的鄉鎮,民政事務所配備3名工作人員;總人口在3萬人以上的鄉鎮配備4名工作人員。據此全縣共需新增配52人。配備的工作人員必須熱愛民政工作,熟悉法規政策,安心扎根基層,樂于吃苦奉獻。人員可從現有鄉鎮人員中擇優選配或從大學生村官、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中招聘。
一、市民政基本情況
市總面積5015平方公里,總人口300余萬,其中非農業人口80余萬。全市共59個鄉鎮,23個街道辦事處,1618個行政村,164個社區,43個居委會。目前,全市共有民政對象100余萬人(其中低保對象14萬多人,五保戶2.5萬余人,優撫對象20余萬,殘疾人18萬,老年人43.8萬,占全市總人口比重的35%)。
歷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基層民政能力建設,早在2001年就在全省率先通過公開招考的方式,聘任了231名專職低保員,充實到每個鄉鎮(街道)、村(社區)。2002年,又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了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救助工作網絡。2009年以來,以省民政廳全面推進基層民政能力建設為契機,第一時間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民政工作的意見》,從制度層面破解了民政工作基礎不牢的問題,為全省樹立了典型、提供了樣板。同年10月,全省民政工作中期分析會議召開,我市加強基層民政能力建設的做法被作為典型經驗在全省推廣,得到了兄弟市州的一致好評。目前,我市基層民政機構建立到了鄉鎮(街道)一級,基層民政隊伍拓展到了村(社區)一級,基層工作條件大為改善,工作經費來源穩定,各項民政工作任務在基層的落實有了堅強保障。
二、基層民政能力建設情況
1、基層民政機構設置情況
我市縣市區民政局均為正科級行政公務管理機構,并按照業務設立相關股(室)。所有鄉鎮(街道)全部成立民政所,內設社會救助站,實行城鄉社會救助工作“一站式”服務。每個村、社區設立社會救助服務中心。
2、基層民政隊伍情況
目前,全市共有基層民政工作人員2944人。其中,縣市區民政局配備民政干部269人,鄉鎮(街道)配備民政干部309人,村(社區)配備低保員330人,配備民生服務員1618人,配備綜治員428人,基本建立了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職責明確的民政工作隊伍。據此計算,全市平均每個鄉鎮(街道)配有民政干部4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人),配有民政工作人員32人。這就意味著,全市每9708人中配有一名鄉鎮(街道)民政干部(符合省定萬分之一到萬分之一點五的比例要求),每1020人中配有一名基層民政工作人員,每340名民政對象配有一名基層民政工作人員。
從年齡結構來看,基本上形成了老中青相搭配的梯次結構。其中,年齡在35歲以下的有384人,占13%;年齡在36-45歲的有901人,占30.6%;年齡在46-55歲的有1659人,占56.4%;年齡在55歲以上的有105人,占3.5%。
從文化結構來看
縣市區民政局民政干部以大專及以上文化為主體,鄉鎮(街道)、村(社區)民政工作人員則以高中、中專文化為主體。在縣市區民政局民政干部中,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97人,占73.3%。其中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79人,占29.4%。在鄉鎮(街道)、村(社區)民政工作人員中,高中、中專文化程度的有1102人,占48%;大專文化程度的有557人,占24.3%;本科及以上文化的有220人,占10%。
從人員編制性質來看
基層民政干部的編制得到較好地解決,行政編制、參公事業編制的民政干部占66.9%。在全市578名基層民政干部中,有258名解決了行政編制,占44.6%;有129名解決了參公事業編制,占22.3%。還有84名屬于差額撥款事業編制,有107名屬于自收自支的編制。其中,有295名鄉鎮(街道)民政干部納入了行政編制或事業編制,有35名工作時間較長,政績突出的鄉鎮(街道)民政干部享受副科級以上職級和政治待遇。
從從業時間來看
擁有3年民政工作經驗的人員占絕對主導地位。其中,從事民政工作時間在3年以上的有2129人,占72.3%;從事民政工作不到3年的有920人,占27.7%。
從性別結構來看
有女性民政工作人員678人,占23%;從專兼職結構來看,有專職民政工作人員908人,占30.8%;從黨員所占比例來看,有黨員民政工作人員2438人,占82.8%。
3、基層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情況
我市基層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情況較好,基本按上級要求做到三齊全。
一是辦公設施齊全
全市基層民政機構共有辦公場地76892平方米,有辦公用房2794間。平均每個鄉鎮(街道)民政所擁有4間辦公用房(60平方米),辦公室、會議室、檔案室一應俱全。平均每個基層民政干部擁有辦公場地26平方米。市、縣兩級民政部門共為基層配備了1272臺電腦,4101張辦公桌、4456個文件柜。平均每2名基層民政工作人員就有一臺電腦,基本滿足了基層民政工作有序開展的需要。有條件的鄉鎮還配備了打印機、傳真機、空調等辦公設施。目前,民政所成為了全市各鄉鎮(街道)站辦所中辦公條件最好、設施最全、基礎最實的單位。
二是信息公開平臺健全
全市所有鄉鎮(街道)、村(社區)全部建立標準統一、內容齊全的民政政務公開欄,將民政的有關政策、申請審批程序、審批結果等內容進行公示,促進民政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
三是民生檔案健全
我市動員和組織民政干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摸清困難群眾底數,建立詳細的民生檔案,實現“村(社區)有專袋、鄉鎮(街道)有專柜、縣(市)區民政部門有專室、市民政部門有專室”的目標,做到分戶建檔、一戶一檔,確保民政工作的真實準確、客觀公正。
4、基層民政工作經費配備情況
1997年我市城市低保實施之初,在全省率先為每個居委會每年安排民政工作經費1500元。當時,居委會年工作經費僅3000元,加上民政工作經費1500元,每年4500元,民政工作經費占三分之一。2009年市政府專門下發文件,要求市民政部門工作經費由財政部門按上年度安排民政資金總量的2%列入財政預算,縣(市)區按5%列入財政預算,鄉鎮(街道)的民政工作經費也作出相應安排,從根本上解決基層民政部門工作經費不足的問題,同時也確保民政專項資金的安全運行。按照比例測算,2010年,市、縣兩級財政應安排民政工作經費2477萬元。而實際上,2010年市、縣兩級財政預算安排民政工作經費2534.5萬元,比規定多安排57.5萬元。2011年,市、縣兩級財政應安排民政工作經費2496.9萬元,目前市、縣兩級財政已預算安排民政工作經費2533.2萬元,比規定多安排36.3萬元。鄉鎮(街道)民政所的年均工作經費達到2萬多元。
從以上我市基層民政能力建設統計情況看,我市高度重視民政工作,注重加強基層民政能力建設,無論是基層民政機構設置、基層民政隊伍建設、基層民政基礎設施建設,還是基層民政工作經費配備,都情況較好,基本達到和實現了省定標準和要求,基層民政能力居于全省前列,為開展各項基層民政工作,奠定了深厚扎實的基礎。
三、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市基層民政能力建設情況較好,基層民政能力居于全省前列,但根據不斷發展的形勢和日益增長的基層民政工作任務,還是存在一定的不足與差距,當前著重需要解決的有以下四方面問題。
1、基層工作任務繁重,人員編制仍然偏少
近年來,民政職能不斷增加,服務對象不斷增多,工作要求越來越高,管理越來越細,基層民政工作隊伍建設與工作要求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市民政部門承擔著城市低保、農村低保、五保供養、大病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救災、老齡、擁軍優屬、維穩等多項工作,民政服務的對象由幾萬人增加到100余萬人,年發放資金量由200余萬元增加到3億元。平均每個鄉鎮(街道)常年管理和服務的民政對象一萬余人,管理和發放的民政資金超過360萬元。我市平均每個鄉鎮(街道)民政所已經達到4人,這個數字已經高于全國的平均數量,但相比于日益增加的民政工作任務與民政服務對象,仍顯人力不足。
2、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政治和福利待遇低
目前,我市基層民政隊伍總體文化程度偏低,年齡偏大。高中、中專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了73.6%以上,年齡在46歲以上的民政工作人員占59.9%,特別是還存在部分55歲以上年齡較大的同志。鄉鎮(街道)民政所只有較少部分人員解決了政治待遇,福利待遇也比較差。同樣是走村入戶開展工作,鄉鎮紀檢、計生、公安、司法、農技干事等都有一定的辦案津貼或崗位補貼,民政干部走村入戶的時間和次數最多,但無一分錢補貼,這對同是鄉鎮(街道)干部的民政系統人員來說,有失公允。
3、財政緊張,工作經費配備困難
加強基層民政能力建設,需要一定的工作經費保障。我市目前財政每年需配套萬的民政專項資金,需安排2500余萬的民政工作經費。這對屬于吃飯財政的我市來說,安排這樣大數目的資金已有難度,要再增加經費是難上加難。特別是稅費改革后,鄉鎮一級財政捉襟見肘,民政所的工作經費無法保障,這對鄉鎮民政所開展工作帶來一定的不利。
4、民政發展觀念與服務理念有待提高
基層民政工作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民政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但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了解群眾需求不夠細致。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較少,不能耐心傾聽群眾呼聲;在注重群體需求研究的同時,對個體需求關注不夠,為了操作簡便,政策細化不多,無法提供個性化的服務。二是保障群眾權益方面做得不夠。民政工作要在保障好人民群眾生存權的基礎上,向保障生存權和發展權并重轉變。目前由于民政自身資源有限,在保障發展權方面沒有大的作為,需要進一步開拓。三是服務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部分民政人員對服務對象特別是困難群眾、弱勢群體缺乏深厚感情,沒有設身處地換位思考,不自覺地以“施恩者”、“管理者”的身份落實政策、開展工作,致使有些工作做得不夠細致踏實,對服務對象的真實需求信息掌握不夠、不到位,影響了政策的實施效果。
四、解決問題的建議與意見
1、適當增加人員編制,滿足日益增長的民政工作需要
我市民政服務的對象由以前幾萬人增加到目前的100余萬人,年發放資金量由以前200余萬元增加到目前的3億元;平均每個鄉鎮(街道)常年管理和服務的民政對象一萬余人,管理和發放的民政資金超過360萬元。目前,我市鄉鎮(街道)民政干部除完成自身民政工作任務外,還要承擔鄉鎮(街道)分配安排的其他臨時工作、中心工作、突擊任務等,工作任務較為煩瑣、繁重,常常顧此失彼。為此,可考慮適當增加鄉鎮(街道)民政干部人員編制,從目前的萬分之一增加到萬分之一點五,即每個鄉鎮(街道)在增加2人,達到6人,這樣能滿足日益增長的民政工作需要,同時,提高工作效率與工作質量,搞好民生工作,獲得服務對象的滿意,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2、加強教育培訓,提升基層民政干部素質
要加強對基層民政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作風、業務能力和黨風廉政等方面的建設,打造一支政治堅定、素質過硬、能力突出、廉潔高效的基層民政干部隊伍。要強化基層民政干部“宗旨意識、服務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等“四個”意識,提高和改進基層民政干部的工作作風,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服務。加大對基層民政干部的業務培訓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地開展培訓,改善基層民政干部的知識業務結構,增強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和水平。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宗旨教育,提高對基層民政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力度,確保清正廉潔,做到干凈干事,實現基層民政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提高人民群眾對基層民政工作的滿意度。
3、增加民政經費,加大改善民生力度
要改善民生,勢必要增加民政經費。為此,各級政府要根據當前民政專項資金和民政工作經費緊張、短缺的實際情況,從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統籌考慮,全面安排,根據財政收入的遞增,適當增加民政經費。特別要針對稅費改革后,鄉鎮一級財政捉襟見肘的實際困難,加大對鄉鎮一級民政經費的撥付,增強鄉鎮一級民政工作活力,夯實鄉鎮民政工作的物質基礎。
一、我國民政檔案工作的現狀。
我國民政檔案工作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與《檔案實施辦法》為依據全面展開,為規范管理民政檔案工作,為社會提供相關檔案資料,能夠服務于廣大民政對象,必須加強對于檔案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加大檔案基礎建設的投入。現階段我國民政檔案工作是以部門為單位,由科室人員進行相關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與移交。
為了有效提高檔案管理的水平,改善保管檔案的條件,目前省地(市)級民政部門的檔案按照類型的不同,可以分為文書、基建、財會、照片及聲像檔案等;按照登記類別不同可以分為收養、社團管理、涉外婚姻(含港澳臺及涉華僑同胞)、地名及勘界檔案等。我國的民政檔案資料實行著統一化的管理制度,為便于在日后工作中能夠快速便捷地查閱及利用,專職專柜、分開存放是目前檔案資料保管的基本方式。
二、民政檔案工作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民政工作的不斷展開,民政檔案資料日積月累,除了建立起相關的檔案資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檔案資料分類大綱外,還需要對較規范、較專業的檔案資料進行分門別類立卷歸檔。指定相關管理人員,對于較少使用、年限較長的檔案資料進行定期整理與封存。雖然在全國民政檔案工作的開展中也取得一定的成績,但在工作進行中也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現歸納如下:
1.上一級的民政部門疏于對相關檔案部門的管理監督。目前全國民政部門雖有定期開展相關專業的檔案檢查,但只停留在提供指導性建議的層面上,而對于相關政策的實行還需要有硬性的要求。
2.對于專業化檔案資料的管理制度有待加強。目前地方性民政部門只按照文件的歸檔制度來管理檔案,對于檔案的查找、借閱及保管沒有更詳細的管理制度。而專業化專門類的檔案管理細則的缺乏,使得更多專業化的檔案資料無法得到全面性地統一管理。
3.民政檔案資料保管條件的不足及相關管理人員知識的欠缺。在我國大部分縣級以下民政部門都無法提供專門的檔案資料保管場地,只用一兩間辦公室來替代,無法做到檔案管理的防潮、防蟲、防火工作,不利于長期檔案保管。而管理檔案人員知識水平的欠缺,也直接影響著檔案管理的水平。
4.檔案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為了能夠全國聯網方便查找相關檔案資料,勢必需要進行檔案資料的信息化管理,而由于二三線城市無法建立起多媒體的檔案信息,開發檔案軟件的水平有限,使得全國民政檔案資料共享脫接,勢必造成資源的浪費。
三、改進民政檔案工作的方法。
雖然以上的問題存在著多方面的原因,既有民政部門對于檔案工作的不夠重視,也有相關檔案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檔案保管條件與管理人員知識不足,及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的欠缺等。倘若這些問題不采取措施予以改進,勢必會對民政部門今后的各項工作展開,造成一定的影響。所以,我們應當正視目前存在的問題,積極采取相關措施,改進民政檔案工作的方法。
1.加大對各級民政檔案工作的監管力度,履行其管理職責。根據《檔案法》的相關規定,檔案管理工作遵循著統一管理、分級監督的原則。為此,各級相關民政部門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檔案相關法律法規,在指定范圍內對民政檔案工作進行必要的監督與指導,加大對檔案部門的監管力度,履行相應的管理職責。同時作為各級民政檔案部門,應積極主動地配合其監管部門的工作,建立起相應的檔案管理崗位責任制,實現目標管理化,保證檔案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為了更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與效益,應不斷深化對民政檔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使檔案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與規范化。
2.建立完善的專業化檔案管理制度,提高其工作效率。只有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機制,才能更好地進行民政檔案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是根本。針對目前檔案管理的方法,可以制定包括檔案的收集、保管、歸檔、借閱、保密及銷毀等制度,對于檔案管理人員有相應的崗位責任制度,由此才能促進民政工作的開展。全國各級民政部門應針對檔案的種類進行分類式管理,比如機關文書、財會檔案等,就需要運用到專業化的知識進行檔案管理,目前國家民政部門與檔案局也已相關專業檔案管理文件。而為了提高檔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必須建立起檔案管理考核機制,并同其它民政工作一并納入考核項目中,只有如此科學地規范管理民政檔案資料,才能讓民政檔案工作得到提高。
民政部門承擔社會保障,社會組織管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社會組織管理等多項社會行政事務,業務面廣量大,且都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做好民政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有著基礎性的作用。11月份至今,為進一步摸清全縣民政工作現狀,理清下步發展思路,我先后對全縣11個鄉鎮的民政工作進行了廣泛征求意見,主要調查了各鄉鎮民政所、民政對象,聽取了包括相關部門在內的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積極尋求新形勢下民政工作服務經濟社會,增進百姓福祉的新路子。
我們征集了各類意見對方67條,從中發現在民政業務領域存在著一些問題影響著社會的和諧和穩定。主要有: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困難邊緣群眾脫離的預期變得列為遙遠,城鄉困難群眾明顯增多。如老年人、因病致貧者,這些群眾都要求政府給予救助以改善生活;公眾對鄉鎮公益設施的需求呼聲越來越高,占總人口的14%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對養老設施和服務的需求相當迫切;在當前經濟形勢下,群眾對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和支配更加關注,參與民主管理的意見強烈,對基層政權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政事務日益繁重,基層民政工作存在壓力很大,有待建立真正與業務工作相適應的民政工作機制和隊伍等。這些問題,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是群眾對共享經濟發民成果的期待。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總體部署,結合民政工作實際,民政部門將在“保民生、保穩定、促發展”上做好文章,為保穩促調,轉型升級提供堅實保障,為我縣經濟社會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一、重民生,著力提高困難群體,特殊群體和優撫群體的生活保障水平,保障基本民生,是民政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一是要完善和深化城鄉是低生活保障制度,穩步推進社會救助工作。我縣當前農村貧困人口約22796人,占農村總人口的5.6%,其中農村低保對象20250人,五保對象2546人,是目前農村社會救助的主要對象,他們在制度內得到了相應的最低生活保障。今后我們將根據財政投入的實際情況,從保障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需求出發,加大救助力度,努力改善他們的生活,同時適度擴大社會救助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體全部納入低保。近階級會特殊重視新生生活困難家庭,城鄉低保邊緣群體和農民工家庭的實際困難:落實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及時救助生活一時陷入困境的苦難家庭,對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零就業家庭等重點予以關照。二是進一步加大醫療救助力度,提高醫療救助的惠及范圍和補助水平,完善及時救助,分類救助,按省里要求將危房改造工作做好落實好。三是以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為重點,提高農村五保,城鎮“三無”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保障水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認真落實老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盡快完善老年優待政策體系,繼續推進敬老院服務,基本滿足老年人居院養老的需求。四是推進優撫安置工作,保障優撫對象權益。繼續開展“關愛功臣”“永保光榮”等系列雙擁活動。繼續完善撫恤優待和醫療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確保優撫對象生活與當地群眾的生活水平同步發展。大力推進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重點優撫對想醫療補助即時結算制度。完善城鄉一體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幫助退役士兵就業創業。
二、促穩定,著力加強城鄉基層民主,社會組織建設。
一是發展城鄉基層民主,發揮城鄉社區功能,筑牢基層社會穩定平臺。堅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推進村務公開與民主管理,保障人民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統籌推進城鄉社區建設,推進農村基層建設。二是推進社會組織有序發展,發揮服務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繼續重點培育和扶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傳達政策,反映群眾心聲,疏導社會心理,引導群眾理性表達利益訴求的作用。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鼓勵公益性社會組織對生活困難群體提供幫助;促進政府和社會組織,社會各階層利益群體的和諧互動。加強執法監管。完善社會組織評估機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社會組織和非法組織,維護社會次序,促進社會穩定。
三、我縣鄉鎮民政工作機構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長期以來,我縣鄉鎮民政隊伍秉承“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牢牢記住“解決民生、保障民權、維護民利”的核心職責;牢牢把握“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核心任務。,認真履行社會行政事務管理服務職能,提高社會保障效能,在化解社會矛盾、穩定農村社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眾的尊重與好評。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民政職能的增加,基層民政工作不僅沒有得到應有的加強,反而隨著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受到了嚴重的削弱。主要表現在:
一是機構建設缺位,基層力量薄弱。伴隨著2006年鄉鎮機構改革,全面取消了鄉鎮民政辦公室,改設鄉鎮民政助理員一職,且多為兼職。二是人員調整頻繁,業務知識匱乏。熟悉和準確掌握民政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礎和關鍵。據統計,全縣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有17人參加過縣及以上專業知識培訓,未參加過任何形式培訓的有9人、占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數的34.6﹪、占鄉鎮總數的27﹪,形成了“上面守營房,下面流水兵”。由于鄉鎮民政工作人員頻繁更換,業務知識匱乏,鄉鎮民政工作無連續性,其結果必是“一年忙到頭,萬事理不清”,嚴重影響了我縣民政工作的正常運轉。三是民政職能增多,隊伍兼職過多。民政是為民之政,和諧之基。進入新世紀后,民政職能逐漸增多,尤以社會保障任務繁重。今年省政府實施的民生工程,大部分由鄉民政所直接承辦,至目前,我縣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近萬人,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20250人,五保供養對象近2546人,年均發放各類民政優待撫恤、定補救助款物過百萬元。隨著社會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務對象、各類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而眼下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普遍兼任殘聯理事長,此外還要住村參與各項中心工作。人員過少,任務加重,兼職過多,勢必對鄉鎮落實民政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深度和廣度帶來嚴重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四、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是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必然要求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民政工作的對象是廣大人民群眾。民政所涉及的社救、優撫、低保、婚姻登記、殯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區建設業務,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事關社會管理,民主政治建設。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高度重視和關心鄉鎮民政工作,是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現實需要,是加強社會建設,抓好民生工程實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諧之基,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做好城鄉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鄉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解決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問題,促進社會公平和利益關系和諧;做好雙擁和優撫安置工作,對于鞏固國防,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促進軍政軍民關系團結和諧意義重大;加強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依法推進村(居)民自治和和諧社區建設,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對于擴大基層民主,維護社會穩定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通過推動慈善事業發展,有利于弘楊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促進人際關系和諧。
(二)、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能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鄉鎮民政工作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民政的每一項工作都與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息息相關,每一項工作體現著黨和政府對人民群眾的極大關懷。黨和政府的愛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舉,很多方面是通過民政工作來實現的。在當前,各種社會群體利益分配格局不斷調整變化的形勢下,鄉鎮民政工作的任務越來越繁重,要求越來越嚴格。要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問題出發,切實履行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的基本職責,落實人民群眾的基本權益和民主管理權益,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解決低收入群體的實際困難,讓他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三)、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有利于轉變鄉鎮政府職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職能轉變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職能是解決社會問題,調節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發展社會民主,維護社會穩定。社區建設村民自治與民間組織管理等工作,都屬于社會管理職能范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濟、優撫安置、社會福利等工作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份。可以說,在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服務中,民政社會保障占有極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殯葬管理、社會救助管理、行政區劃、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會管理的基礎,也是政府為廣大群眾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
總之,民政工作是各級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須堅持和強化的主體責任。總理在第十二次全國民政工作會議上深情地說:“作為總理,應該是最大的民政部長,是一個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這句話充分反映了加強民政的重要性。我們必須從踐行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清加強鄉鎮民政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進一步把鄉鎮民政工作抓實抓好。
五、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努力提高民政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總體思路是:按照充實、完善、規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鑒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強基層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鄉鎮民政辦事機構,加強人員配備,改善工作條件,從體制機制上構建鄉鎮民政服務平臺,全面承擔起為民服務的職責。
充實配強工作人員。總人口在3萬人以下的鄉鎮,民政事務所配備3名工作人員;總人口在3萬人以上的鄉鎮配備4名工作人員。據此全縣共需新增配52人。配備的工作人員必須熱愛民政工作,熟悉法規政策,安心扎根基層,樂于吃苦奉獻。人員可從現有鄉鎮人員中擇優選配或從大學生村官、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中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