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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證券 監管 體制
經過10多年的發展,我國證券市場已經具備了相當的規模,中國經濟的證券化率已經超過50%(股票市值占GDP的比重),證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愈發重要。然而證券市場仍然存在著過度投機、市場缺乏透明度等問題。中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上的弊端是導致證券市場低效率的內在原因之一。因此我們有必要通過與其他成熟穩健的監管體制進行比較,找出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與國際慣例存在的差距。
一、美國證券市場的監管體制
在實踐中,各個國家和地區對資本市場的監管基本上可分為3種不同的體制:集中型監管體制、自律型監管體制和中間型監管體制。之所以采取不同的監管體制是因為各國之間的歷史文化傳統、經濟制度以及市場發育完善程度等都是不盡相同的,而這種不同的選擇也必然會影響整個證券市場的發展。美國采取的是集中監管與自律監管適度統一的中間型監管體制。以美國為例,通過長期的發展完善,美國證券市場的監管體制形成聯邦政府的監督與管理,各州政府的監督與管理以及證券業行業自我監督與管理3個層次。美國聯邦政府為加強對證券市場的監督與管理,專門成立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 C)SEC是一個獨立的、非黨派的、準司法性的管理機構,它的職能是執行由國會制定的各項與證券有關的法律,以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和維持證券市場的有序運轉。SEC下設4個執行機構:(1)公司財務部,負責監管證券的公開發行和上市公司,監督上市公司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2)市場管理部,負責監管二級市場的交易活動,管理、指導、監督證券交易所以及證券經紀商、自營商、證券清算公司的一切活動。(3)投資管理部,負責監督管理投資銀行、投資基金在證券市場上的所有活動,管理投資銀行的注冊登記,制定并貫徹投資銀行的注冊登記及報告制度。(4)執法部,負責對證券法律及其規則進行解釋,調查證券法實施過程中的違法條件,必要時對違法者提起法律訴訟,參加法庭審判,并具體行使各種警告、罰款、注銷注冊等處罰措施。
另外,美國聯邦SEC將全國分為9個證券交易區,每區設立1個地區SEC,協助聯邦SEC管理本地區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公司、投資銀行的注冊及信息公開披露,并負責該地區證券發行與交易活動的具體調查、檢查等工作。各州政府對證券市場的監管,是各州政府對發生在其境內的證券發行和證券交易進行監督管理,實施本州的證券法規,盡管各州法規相似條款甚多,但各州都有其自己的解釋。
由于證券市場的監管是一項相當復雜而艱巨的工作,涉及面廣,單靠全國性的證券主管機關而沒有證券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的配合,就難以實現既有效管理又不過多行政干預的目標。美國建立了一套非官方的行業自律組織。包括全美證券商協會和各證券交易所。這些自律組織同樣具有高度的獨立性。他們負責上市審核,對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仲裁糾紛,規范場外交易市場等等。
二、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和監管現狀
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經歷了一個從地方監管到中央監管,由分散監管到集中監管的過程,大致可分為以下3個階段:
第一階段: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這是我國證券市場的起步階段,股票發行僅限于少數地區的試點企業,1990年,國務院決定設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這一時期證券市場的監管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中央政府只是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
第二階段:1992年10月至1998年8月,國務院在總結區域性證券市場試點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決定成立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全國證券市場進行統一監管,國務院1993年4月公布實施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法規的形式確立了我國證券管理體系的基本框架。該條例規定證券委是全國證券市場的主管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全國證券市場進行統一宏觀管理;證監會是證券委的監管執行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證券的發行和交易的具體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證券市場的監管由地方管理為主,逐步走向證券市場集中統一的監管體制。
第三階段:1998年8月至今。國務院在第二階段多部監管的基礎上撤消了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其職能并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地方證管部門實行垂直領導,以擺脫地方政府對地方證券監管的行政干預,形成直接受證監會領導,獨立行使監管權力的管理體系。逐步收回了各個中央部委對證券中介機構的行政、業務管理權限,統一交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初步實現了中央一地方一基層三位一體的集中統一的監管組織系統。
三、比較和借鑒
對比中美英證券市場的監管體制,我們不難發現:
首先,雖然我國證券市場實行的是集中監管體制。證監會的職能和地位相當于美國的SEC,這種監管體制本意是為了增強中國證監會的權威性,但實際上監管部門缺乏應有的獨立性,其權限常常受到比其更高一級的行政上的干預。監管行為帶有明顯的應急性,缺乏連續性和統一性的監管行為也就根本無法體現監管的“三公”原則。特別是證監會的派出機構.與地方政府有著很深的淵源,受地方政府干預的可能性更大。
證券市場作為我國金融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籌集資金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極大地促進了資源的合理流動和科學配置。但是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規模的逐步擴大,一些潛藏的問題逐步暴露出來,這些潛在問題的出現,也折射出我國證券監管體制存在著很大的缺陷。主要體現在市場監管功能不完善,政府相關部門監管效率低下。本文從我國證券市場以及監管體制的發展入手,分析我國現行監管體制的發展、現狀與不足,提出了改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的幾點建議,以期對我國證券監管的發展和完善有所裨益。
【關鍵詞】
證券市場;監管體制;對策建議
一、金融證券市場監管體制概述
(一)證券市場監管的概念及意義
證券市場監管是指,證券管理機關運用經濟的、法律的以及行政手段,對證券的募集、發行和交易等行為進行監督與管理,來約束證券投資機構的行為。通俗來講,證券市場監管就是對證券市場的一切經濟活動和活動參與者的行為進行監督與管理。證券市場將是市場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將經濟學作為理論基礎,通過維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秩序,來保護證券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來促進證券行業的健康快速發展。金融證券市場的監督管理是我國宏觀金融監管體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證券行業的健康發展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具體體現在以下幾點:
1、有利于保障證券市場投資者合法權益
證券市場投資者是我國證券市場交易活動的重要主體。加強證券市場監管是保障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需要,因此,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原則,保護投資者的權益,只有這樣,才能讓投資者充分了解證券的投資價值和投資風險狀況,更合理正確地選擇投資對象。
2、完善規范證券市場體系
完善科學的監管制度體系有利于發揮證券市場投融資功能,同時有利于吸引廣大的社會投資,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穩定我國證券市場,促進我國金融證券市場資本的科學流動,引領我國證券市場的規范性發展。
3、有利于維護我國金融市場良好秩序
為了保障證券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的順利進行,一方面,國家要通過立法手段,允許金融機構、投資個人、中介機構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通過買賣證券獲取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在現有的經濟基礎和環境下,市場也存在著操縱交易、蓄意欺詐等多種弊端,為此,證券管理機構必須對證券市場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通過制度約束,來構建一個健康合理的證券市場環境,保護正當交易,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
(二)證券市場監管的原則
1、依法監管原則
依法治國是我國在建設現代化、民主化國家的進程中最重要的管理原則。同理,在市場監管中,首先必須做到有法可依,逐步健全我國證券法律法規;其次,依法監管還要求有法必依,加強對證券市場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2、保護投資者利益原則
投資者的利益保護不僅關系到證券市場的規范和穩定,更關系到整個國民經濟的穩定增長。由于存在信息不對稱情況,投資者相對于控股股東和證券發行中,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因此,需要得到重點保護。保護投資者權利,讓投資者樹立信息,是培養和發展證券市場的重要環節和基本保障。
3、自律和他律相結合原則
監管是屬于來自外部的他律制度,但是為了促進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證券市場自律也是必不可少。自律是證券市場正常運行的基礎,國家監管和自我管理相結合的管理原則,是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保證。
4、“公平、公開、公正”原則
公平原則要求我國金融證券市場不可以存在歧視,所有的證券參與者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公開原則要求證券市場具有充分的透明度,通過合理的信息披露機制來保證市場信息的公開化;公正原則要求證券管理機構對一切被監管的對象給予公正待遇。
(三)金融證券市場的具體監管目標
我國金融證券具體的市場監管目標包含以下三個方面:第一是為了保護證券投資者權益;第二就是保護參與證券市場的投資者的切身利益;第三就是真正落實和維護我國證券市場公開公正公平的制度體系。我國金融證券市場的具體目標可以細化成幾個部分,主要包括幾個方面:第一,金融債券市場的參與者需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相關部門需要防止證券市場的人為操縱以及金融欺詐等行為的出現,真正有效維持證券市場的正常運作;第二,積極發揮我們證證券市場的機制優勢,盡量消除證券市場的不足和弱勢。通過揚長避短有效的達到保護投資者利益以及監督證券中介機構依法經營的目標,真正落實保障合法的證券交易活動順利進行的目標;第三,就是根據我國宏觀的經濟管理的具體需要,運用多樣化的手段和方式,調控金融證券市場,引導投資者的具體投資方向,使之更加適應我國宏觀經濟的發展。
二、我國證券監管體制的現狀
(一)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歷程及現狀
證券在我國屬于舶來品,最早在我國出現的證券交易機構是由外商開班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眾業公所。隨著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的中國經濟改革大潮,我國資本市場重新得到萌芽和發展。1987年9月,隨著我國第一家專業證券公司――深圳特區證券公司的成立,我國證券市場開始步入正規化。
在證券市場形成初期,國家采取了額度指標管理的股票發行審批制度,規定在指標限度內,由各省級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推薦企業,再由中國證監會審批企業發行股票。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上市公司數量、規模、股票發行籌資額和交易量等都進入一個較快發展的階段。我國以發展資本市場、改革開放為主要戰略思想,證券市場的發展突飛猛進,投資品種不斷增加,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等紛紛嶄露頭角,進一步強化法律法規以提高證券市場的監管效率。創業板市場已于2009年10月底正式推出,目前,主板市場、創業板市場和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市場交易機制正不斷完善。我國加入了世貿組織后,金融體系改革,加快資本市場的發展,是當前國內外政治經濟形勢的迫切要求,把證券產品推向國際資本市場,進一步打開境內資本市場,以適應國際證券市場發展的步伐。
(二)我國證券監管體制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證券監管體制尚不成熟,主要存在以下幾點缺陷。
1、各部門監管職責不夠明確清晰
目前我國證券監管體制存在著職責不夠明確清晰的問題。首先是與中央有掛部門職責分工不科學有關。從實際監管分工而言,財政部負責國債的發行和管理,人民銀行負責核定企業債券的利率,證監會腐惡對企業債券進行上市監管等。由此可見,這樣的監管布局分散了監管力量,加大了政策協調的困難性,在操作中也
容易造成監管真空和多頭監管。
2、監管權力與范圍配置不合理
合理的監管權限配置是保障監管機關順利履行監管職責、充分是此案監管功能的關鍵。而目前我國有關證券法律法規的規定方面,證券監管機關權限配置結構明顯不合理。我國證券監管機構對違法違規行為重處罰、輕補救,往往沒有做好實現預防工作,只注重在事后進行處理。雖然證券監管機構對證券主體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事后處罰能夠體現監管的懲罰性與嚴厲性,起到威懾作用,但是不能補救違法違規行為對投資者甚至證券市場帶來的損害。
3、監管人員數量質量與監管模式存在不足
我國證券監管人員數量少,監管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不足以應對證券市場的復雜性。證券監管力度充足的條件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市場規模的大小以及監管人員的多少和監管素質。目前,我國證券市場雖然在經濟體中轉軌過程中得到足部發展,但是仍然殘留著大量落后的痕跡,如:重實體合法,輕程序公正;重審批,輕監管等。
4、三級監管制度不符合目前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
我國證券監管機構實行三級監管制,即“證監會大區”、“政管辦”、“證券監管特派辦”三級監管。而實際執行卻只有“證監會大區監管辦”、“證券監管特派辦”這兩級監管。在我國廣大、浙江、福建等生氣甚至還存在著“證管辦”或“特派員辦事處”這兩個并列大區,人為造成市場分裂,嚴重削弱了監管部門對市場的敏感度,造成了監管空擋。
三、對我國證券監管體制的幾點建議
為提高我國證券市場自身的活力和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需求,改革、完善并健全證券監管制度已經成為我們亟待解決的難題。筆者通過對我國證券監管體制的研究和思考,提出了幾下幾點建議,以期促進我國證券業的健康發展。
(一)加強證券業的自律監管,充分發揮自律監管功能
充分發揮證券組織的自律功能有利于促進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與壯大,有助于處理好政府監管部門通證券市場兩者的關系。一方面,加強證券業的自律監管有利于減輕政府所負擔的監管任務,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強政府在監管方面的權威性。其次,證券業實現自律監管不僅能夠提高整個證券市場的道德水準,更有助于相應的證券自律組織通過腿子年剛一系列行業內部的道德標準來對內部成員的行為造成約束。
(二)健全證券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加強執法力度
伴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高速發展,當前通用的《證券法》已經逐漸暴露出一系列弊端,因此,為了更好地規范證券市場,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我國必須加快建立并健全證券市場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除此之外,還要針對我國證券市場目前所存在的法律的空缺,來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全面加快針對證券管理法律法規體系的健全和發展,促進證券行業的全面振興。
(三)完善證券市場監管體制下的信息披露制度
要想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的信息披露制度,就必須從根本上建立起科學有效的信息披露機制,與此同時,還必須對信息公開披露制度進行相應程度的強化和完善,全面加大針對相應信息進行披露監管的頻度以及深度,與此同時,證券監管部門還應當全面加大針對違規行為的執法力度,需要重點針對金融證券市場上面那些有可能涉及到的信息披露的違規者以及相關證人進行詢問、暫停抑或者是取消市場當中違規者的上市資格等方面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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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初,我國開始引入招標投標制度。伴隨著改革開放、招投標制度對提高社會經濟效益、推進體制改革、培育市場體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01年至2005年,全國招標額年平均增長40%,通過招投標節約的工程建設投資達15%,部分行業的節資率逾20%。招投標事業在安徽同樣取得了長足發展,基本建設、政府采購、產權交易和土地出讓等交易活動推行了分行業的招標投標制度,積累了一定的招投標管理和操作經驗,對全省經濟社會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體制已明顯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呈現政出多門、部門分割、行業壟斷、地區封鎖、管理混亂等畸形發展態勢,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嚴重隱患,構成了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制約瓶頸。突出表現有以下四個方面。
首先是招投標監督管理職責分散,全省缺乏統一的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現在,省、市、縣三級有關招投標行政主管部門都設有招投標監管機構,負責監管招投標活動。從形式上看,政府部門對招投標市場都管起來了,但實際上,這樣多頭管理、各自為政的監管體制,不僅在執法資源的配置上增加了成本,而且形成了相互制掣、扯皮,降低了行政效能,影響了效能政府建設。從實踐的情況看,沒有哪一個政府部門把統一開放的招投標市場管起來了。如招投標市場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招標機構的評價體系建設、招投標行業統一發展規劃、統一的招投標管理規范等方面的重要工作無人負責。由于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本行業標準出臺監管規章,自成體系,招投標市場管理難以統一,市場主體難以適從,行政監管缺位、錯位、不到位成為客觀事實。這種行政監管體制的形成,究其原因,既有制度設計上先天不足,用計劃經濟的管理手段來管理市場經濟的市場,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則;又有部門利益驅動及所屬企業利益的牽制,導致行政主管部門分割招投標市場,壟斷招標項目資源。這就從根本上偏離了招投標市場“統一市場、統一規范、充分競爭、公平正義”的建設目標。
其次是招標機構準入、退出市場制度不健全、門坎低,機構素質低下。在準入、退出市場的條件、標準和規則的制定上,各部門自行其是,帶有很大的局限性,與招標市場需求的資質條件和標準差距很大,進入容易退出難。各部門由于人員編制的限制,直接從事招投標監管人員配置少,工作量大,在資質審批的過程中,只是在形式上對有關材料進行象征性的審核。機構進入市場后,行政監管部門既沒有及時的跟蹤監督,又缺乏清理退出的硬性規則,致使相當一部分沒有經營場地,沒有專業人才隊伍,沒有編制招標文件組織評標能力,沒有評標專家庫,沒有招標市場需求資質標準的企業成了機構,進入了招投標市場。他們缺乏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的相關知識,素質低下,憑借社會關系和不正當競爭手段,承攬招標業務,沖擊招標市場。由于沒有建立起嚴格的招投標市場準入、退出制度和有效的跟蹤監管,形成了“招標公司”林立、市場競爭無序、違法違紀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
三是市場主體法律意識淡薄,招投標市場混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隸屬的招標機構,依附行政主體,在無競爭的情況下,自己設置交易平臺,分割招標市場,壟斷招標資源,外地、外單位的招標機構很難進入其行業的市場,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其經營行為缺乏有效的行政監督、社會監督。大量的民營企業、中外合資、獨資企業、中資機構、壟斷行業企業,自己獨立操辦招標業務,自行決定招標方式,該備案的項目不備案,不在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和其他公共媒體招標公告。在招投標過程中,公正權威的評標專家及評標委員會不按國家法律法規抽取和組織,而是為我所用,隨意抽定。在項目資金來源不落實的情況下,沒有條件招投標即進入招標程序等違法違規現象十分普遍。更為嚴重的是招標人虛假招標,規避招標,操縱招標機構愚弄投標人,明招暗定;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招標,投標人串通投標、圍標,損害國家利益和潛在投標人的合法權益等現象時有發生;從招投標開始到工程結算各環節運作不透明、灰色交易多,已成不爭事實。
四是招標投標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嚴重滯后,服務資源分散、不完善。由于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缺乏統一規則,沒有統一的招投標信息平臺。有關部門自建平臺、自成體系,客觀上形成了以各部為壑,部門之間信息資源不能共享,導致了招投標活動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突出。評標專家庫分部門設置,專家庫容量小,尚未達到資源共享,專家管理難度大,專家不專的問題、專家不公正的問題反映強烈;信用評價體系不完善,缺乏有力監督,導致招標人、投標人、招標機構等方面在招投標活動中失信行為嚴重,公開、公平、公正的目標難以實現,
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歸結起來,是政府部門對招投標市場管理體制不科學,使得違法違規者有機可乘,管理體制問題不解決,招投標市場要做到統一規范、公開透明和競爭有序就無法實現。
規范招投標市場的對策
按照黨的十七大對行政體制改革的部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要把建立政府職責體系,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推行電子政務、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以及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規范行政行為,加強行政執法部門建設,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運行的干預作為重點,并明確提出要加大機構整合力度,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健全部門間協調的配合機制,著力解決機構重置,職能交叉,政出多門等問題。十七大政治報告中的上述分析,既是對過去改革經驗的總結,也是為今后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招標投標是規范建設市場交易行為的核心制度之一,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完善的過程中,要解決招標投標領域存在的問題,只有堅定不移的深化招標投標監管體制改革。
就其改革重點來看,我們認為要從解決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著力。
第一,首先要解決機構、職能交叉、政出多門的問題,建立起有權威的領導組織和綜合監管機構。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組建由各有關部門參加的招投標工作管理委員會和在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綜合監管機構。從客觀上加強政府對招標投標工作中重大問題的協調處理;從綜合上加強對招投標市場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從組織體系上打破部門分割、行業壟斷、地區封鎖;這樣的組織體系在我省安慶、合肥、巢湖、六安、宣城、池州、淮北等八市已率先開始運行,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出任主任,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的招投標工作管理委員會,并整合行政資源,成立直屬市政府的招投標監督管理局或辦公室。結合本地招標投標工作實際,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市場公開交易、交易規范運行、運行統一監管”的思路,以建立統一開放、統一規范、統一監管、競爭有序的招投標市場為目標,對招投標市場監管體制和運行機制進行重大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
第二,推進監管體系建設,強化政府對招投標市場的統一監管。招投標市場主體的多元化、經濟秩序的復雜化和經營模式的多樣化,要求政府在監管體系上從行業、部門的同體監管向整體綜合協管轉變。一是要對部門之間管理責任不清、整體運作不夠協調和事權劃分存在模糊等問題,建立專職招投標監管機構統一監管;二是要對已有的規章制度進行清理整合,并進一步修訂完善,做到制度統一、章法清楚、有章可循、違章必究;三是要充分發揮督察督辦和效能監察的作用,嚴肅交易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加大投訴、舉報、查處力度,切實維護招投標市場秩序。
關鍵詞:種子管理;市場監管;體制改革
中圖分類號:F32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70133151
隨著農業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人意識到種子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一些假種子的出現,不僅影響了農業的收成,同時也影響了農業經濟的發展。因此,加強種子市場的監督管理迫在眉睫。為了使得種子市場的監管能夠起到真正的作用,需要建立相關的種子管理體制。了解種子管理體制建立的重要內容,采取相應的措施為種子管理體制的實行提供保障。
1 加強思想建設
從目前的發展來看,現在的種子的管理的體制上還是存在著一定缺陷,但是在發展的過程中已經充分認識到加強種子管理體制的重要性,所以政府明確發文,對種子的管理改革進行支持,盡可能的建立健全相關的管理制度,加強市場監管的力度,落實可持續的發展觀,最大限度的保障廣大人民的合法權利。所以目前工作的當務之急就是,各級各部門要貫徹落實國務院的重要指示,要充分認識到加強管理體制改革的積極意義,加大種子市場的監督力度,推進產業化的進程,保證農民在種植時能夠更加的放心。
2 為加強種子市場監管力度采取的措施
2.1 促進國有種子企業的改革
我們國家的種子都是經過種子的生產企業生產制造的,為了加強種子市場的監管力度,必須要對國有種子企業的制度進行改革。首先需要對國有種子企業的情況進行了解,對其做出合理的評估,然后需要根據國有企業的具體情況來規劃,從而制定出合理的企業制度改革方案。在有了改革方案之后,需要采取實際的行動加以實現。在此期間需要注意人力資源的合理安排,使得資源最大化的被利用。
2.2 建立相應的種子管理體制
種子管理工作的開展需要一定依據的支持,因此,需要建立相關的種子管理體制。需要注意的是種子管理體制的建立需要加強實踐的實施。根據相對應的實施效果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對于出現的一些有破壞種子管理秩序的單位應該給予嚴懲。種子管理制度的建立使得相應的管理內容進行了細致的規劃,將每個環節都能夠全面的把握。同時在技術人們的培養上也需要一定制度的支持,做好種子監督管理工作。使得種子管理實施得到一定的保障。
2.3 加強指導和服務工作
在實際的工作中,要做好指導工作,將各方的力量進行整合,并結合各方的優勢資源,推進種植業規范化的進程。要建立健全科技創新體系,產業發展的核心包括科技創新,即將農業科技的專項資金做一個有效的整合,并鼓勵社會資金能夠投入進來,同時增加科研的投入;對于能夠對現代農業建設有幫助的研究項目要加大扶持的力度,重點支持從國外和省外引進的優秀品種;加大科研學校和企業之間的團結協作,構建較為和諧的創新體系;加強人員創新的激勵機制,鼓勵創新,同時對企業的創新活動要正確引導,提升種子的科技的含量;要做好新品種的試驗和新技術的推廣工作,從整體上對品種的特征進行有效把握,同時要和本地的地質地貌進行緊密的聯系,選擇適合本地的品種和技術,通過展示宣傳等手段加大宣傳的力度;要鼓勵種子行業做大做強,要引導他們認識到種子行業的潛能所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通過招商引資的方法,集合各方的資源;要切實保障救災儲備種子,很多地區是災害的多發地帶,救災用品是災后進行自救的重要保障。所以一定要完善相關制度,保證品種的質量,各級的財政部門針對儲備種子發生虧損的情況進行相應的補貼,這樣才能切實有效的保障種子能夠落實到位,增加該地區抗風險的能力。
2.4 加強市場監管的力度
加強種子監管的力度是相關管理部門的職責所在,所以各級行政管理部門一定要做好相關的監管力度,要以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作為根本出發點,對于種子企業嚴格把關,加強管理;同時對種子的質量進行跟蹤,加強抽檢的力度,同時對于檢查的結果要及時的進行公示,保證檢查結果的透明化。
3 結束語
綜上所述,種子市場監督管理力度的加大為農業經濟的發展提供保障。種子市場的管理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個詳細的規劃,因此,相應的管理制度的確定是非常有必要的。相關部門對種子市場的監管工作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只有一定質量的種子才能夠使得促進農業經濟的發展。種子的質量是基礎的保障。為了實現農業經濟有效發展,應該加強種子管理體制的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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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種子存在的主要問題仍是[2006]40號文件中的那4句話:體制不順、隊伍不穩、手段缺乏、監管不力。如何解決這些長期困擾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問題,筆者有如下建議:
1法律上明確種子管理主體
2000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以下簡稱《種子法》),是我國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渡時期、大部分省(市)縣站(司)沒分開、政企沒脫鉤的一個時代產物。因而,種子管理和執法主體不明確。雖然[2006]40號文件明確了各級種子管理機構的三大行政職能,但缺少法律效力。此外,《種子法》還需要在品種審定與品種保護、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對外開放與合作交流、種子產業改革與發展等方面進行修改、補充和進一步完善。所以,建議修訂《種子法》,以適應新形勢、新發展。
2人事編制上“參公”管理
解決種子管理“體制不順,隊伍不穩,監管不力”問題的核心和關鍵是把全國種子管理隊伍實行“參公”管理。這是在身份上確定種子管理機構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必要手段。目前,已有湖南、湖北、北京、甘肅、安徽、福建、內蒙古等12省將省級種子管理站(局)“參公”管理申報至國家人事部。建議農業部本著[2006]40號文件精神,商國家人事部,支持這次種子管理體制的重大改革。
3理順種子管理與農業綜合執法的關系
自1999年,農業部本著“先試點、后推廣”的原則,實驗農業綜合執法。最近,孫政才部長在農業部2008年常務會議上強調:全面加強農業執法,扎實推進綜合執法。綜合執法工作的重點在縣一級,執法主體一定要合法,其內容是集中行政處罰權(而行政許可、行政管理仍由原專業管理機構負責)。目前的問題:一是綜合執法缺失法律依據;二是執法的內容、管轄、程序、體制、機制亦沒有法律、規章支持;三是農業部門內部管理越位、錯位、缺位現象時有發生,給老百姓的印象是,多頭執法、混亂執法,沒人執法。如何理順此關系呢?建議:真正落實孫部長講話精神,做到農業執法不越權、不錯位、不缺位。縣級以上不設綜合執法機構。縣級綜合執法的主體是農業局,不能是事業性質的二級機構或直屬機構;執法人員應是種子、肥料、農藥、農機、漁政等專業管理人員;在縣級實行綜合執法主要是集中行政處罰權,除此之外的行業管理仍由專業部門負責;責權要統一,有權必擔責,有錯定追究。
4加強種子管理重在強化手段
當下最要緊的是加強種子三大體系建設。這是加強種子市場監管的具體手段。種子管理部門要在良繁基地建設、質檢體系建設、新品種試驗展示推廣體系建設、信息服務體系等方面,抓住國家內需拉動、糧食核心區建設、種子工程建設等重大機遇,爭取項目和投資,進一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管理手段,推進種子產業化、現代化快速發展。
一、政府機構在股指期貨市場監管中存在的法律問題
1、監管理念滯后于市場發展
從我國股指期貨現有市場監管的法律制度來說,實行的是以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為中心的監管模式,鑒于我國股指期貨發展時間較短的現狀,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在監管理念上以穩定市場為要務,擔心風險,偏好采用限制性條款。在市場化監管成為監管主流的今天,我國股指期貨仍然遵循穩定壓倒一切的思維方式,表現在監管法規存有許多限制性條款的烙印:如不允許設立期貨基金;禁止期貨公司自營;金融機構從事期貨交易融資必須批準等[1],都表現出政府既想發展市場又怕無力控制風險的矛盾。
2、股指期貨品種上市監管機制的市場化程度比較低
從目前情況來看,股指期貨品種上市機制存在缺陷:交易所有“開店權”,卻無“選貨權”,政府通過行政審批批準新品種上市,而不是運用市場化的核準、注冊等手段。金融期貨上市至少采取非市場化的兩級審批制,即交易所首先向中國證監會申請,中國證監會再報國務院批準后才能上市交易。1998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期貨市場的通知》和1999年《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17條,以相對寬松的方式賦予了中國證監會上市、終止、取消和恢復期貨品種的權力。可是在實際操作中,這些條款形同虛設,決策程序復雜、過程冗繁,最多時需要十幾個部委蓋章。
3、股指期貨市場監管的有效性較差
政府監管職責不明與能力有限,導致容易出現監管真空,加上宏觀把握股指期貨市場的能力有限,使得市場監管的有效性較差。例如,發生在2004年的中航油巨虧4.5億美元事件[2],充分說明政府期貨監管部門對國有企業從事期貨交易的監管基本上形成真空,使得證監會2001年的《國有企業參與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辦法》形同虛設。通過事后調查,令人詫異的是,根據有關期貨相關規定,中航油須在上市15天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而中航油通過民航總局拿到批文后根本未履行報告義務。
二、交易所在一線監管中存在的法律問題
1、交易所一線監管職權過少
從股指期貨目前的法律制度來看,交易所在行使一線監管職權時,現有法律對期貨交易所的行政干預過多。例如,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任免。期貨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規則;上市、中止、取消或恢復交易品種等也應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當面對市場異常時,交易所本應立即采取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調整措施、限期平倉、強行平倉、暫停交易等具體風險控制措施,但是這些本來由期貨交易所行使的職權卻屬于中國證監會所有,或者設置了向證監會備案、報告或批準的等程序。
2、公司制交易所治理結構不足
按照《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公司制期貨交易所雖然也像《公司法》中的公司法人一樣設置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公司機構,但是交易所的治理結構卻無法真正按照《公司法》運作。這主要體現在公司制交易所人事任免及董事會、監事會決議效力上。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規定,期貨交易所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國證監會任免;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應當在會議結束之日起10日內,將會議決議及其他文件報告中國證監會。這樣一來,公司制交易所就變成了證監會行政附屬機構,這樣的后果是交易所難以更好地兼顧市場和會員的切身利益。
3、交易所的非營利性與商業利益的沖突明顯
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條的規定,期貨交易所不以營利為目的。《條例》之所以做如此規定主要是基于期貨交易所是期貨市場組織者,而并非交易行為的任何一方當事人。這種角色的特殊性決定了期貨交易所不能以營利為目的。更重要的是,期貨交易錯承擔保證期貨合約履行、風險監控、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等職責,一旦允許其營利,將很難保證期貨交易行為公平、公正進行。
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無論法規如何變化,都改變不了期貨交易所實質營利的現狀和驅動力。因為公司制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到期貨交易所的公益性,而且現有規定允許期貨交易所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
三、期貨公司在自我監管中存在的法律問題
1、期貨公司被處罰后缺乏必要的申訴機制
期貨公司作為法定經營期貨業務的金融機構,是期貨交易行為的重要主體。期貨公司的經營行為要受到期貨交易所和政府期貨監管部門的監督。一旦行為被認定違法或違規,期貨公司將接受行政處罰。目前存在的問題是,期貨行業沒有規定完善的調查程序,而且也沒有建立一套訴訟或仲裁機制可以讓期貨公司或其他被處罰者有陳述、申訴、辯解和上訴的機會。這就使得一些行政處罰可能會喪失合法性和公正性。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期貨公司的市場參與性,從而影響股指期貨市場的流動性。
2、因保證金不足而導致強行平倉的法律問題
所謂強行平倉是指當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后,在規定時間內未及時不足或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或者交易行為違規時,交易所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將對投資者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強制性平倉處理的措施。從股指期貨現有法律制度來看,因保證金不足而導致的強行平倉是交易所、期貨公司或者全結算會員的權利還是義務,即強行平倉的法律性質尚不明確。
四、期貨業協會在自律監管中存在的法律問題
行業協會在期貨市場監管體系中介于政府監管機構與期貨公司的中間,自我定位為“行業自治、行業協調”。它是通過制定本協會的章程對加入該會的會員實行統一的自我管理、自我監督和自我完善。吸納會員具有廣泛性,并可以就業內專業問題組織會員進行協商與交流,并從行業性質和行業利益的角度出發,維護整個行業的共同利益。
目前,筆者認為期貨業協會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期貨業協會定位不夠明確且獨立性差
盡管《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在第五章對期貨業協會的性質和職權做了規定,但是短短地三個條文完全不足以把期貨業協會的定位說清楚,這就導致行業協會定位不明確,欠缺該有的獨立性。
2、期貨業協會自律管理職能較弱
期貨業協會自律管理職能較弱主要體現在:與期貨交易所的分工與合作不夠,使得期貨業協會缺乏交易所的有力支持;由于期貨業協會的經費來源主要是會員會費,總額難以保證自律管理職能的順利開展;由于期貨市場監管對專業性要求較高,加之行業協會對股指期貨市場最新動態信息掌握程度有限,使得自律監管力度不夠等。
總之,在我國股指期貨正式推出之后,股指期貨市場監管方面暴露出了許多問題,其中很多是法律問題。我們將從國外股指期貨市場監管的法律制度中尋求一些啟示,以期從法律角度對我國股指期貨市場監管體制加以完善,真正為股指期貨的健康、有序、穩健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
注釋:
[1]詳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17條、第44條、第45條相關規定。
[2]2004年中航油因從事金融衍生工具失敗而導致大面積虧損之初,外界一直風傳企業虧在錯判石油價格走勢,在油價位于30-40美元間,持有大量做空的石油期貨合約,在10月下旬油價突破50美元高位時,因無法補足5%的保證金,被交易所強行平倉。
參考文獻:
[1]陶菲、李經謀.《中國期貨市場理論問題研究》[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7
[2](美)理查德·德爾著.王建梅譯[M].《金融市場風險及監管》.北京:宇航出版社.2003
[3]楊永清.《期貨交易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一、改革前的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改革前,濟南市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別在高新區設立分局,承擔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市場監管職責。高新區管委會設有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設在管委會辦公室,承擔同級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當時的管理體制,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管理體制條塊分割。工商分局、質監分局是省垂直管理,食藥分局是市政府部門的派出機構。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作為高新區管委會下設的機構,對上述機構進行協調難度較大。二是多頭監管銜接不暢。市場監管職能散落在多個部門,難免會出現職能交叉或管理真空,導致職責邊界不清、多頭監管、相互推諉、協調配合難度大等諸多問題。三是一線執法力量不足。除工商分局下設1個基層監管所外,其他兩個分局都沒有在基層設立監管機構,雖然也都配備有相應的執法隊伍,但反應速度較慢,接到投訴后往往因為程序原因而無法在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辦事效率難以提高。特別是對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涉及民生安全的高風險領域,監管力量難以全面覆蓋。
二、改革做法
(一)調整管理體制,優化配置機構編制。一是整合工商、質監、食藥分局及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綜合設置濟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場監管局,為高新區管委會內設機構,負責區域內食品藥品、工商、質監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責,承擔高新區管委會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二是在高新區代管的3個街道辦事處分別設立市場監管所,為市場監管局派出機構,承擔本區域食品藥品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每個市場監管所核定行政編制10名,加強基層監管力量。三是整合個體私營企業協會辦公室、技術監督站、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等機構,組建市場監管執法大隊,為高新區管委會所屬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受管委會委托,承擔轄區內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綜合執法工作。
(二)迅速實現融合,形成綜合監管合力。一是班子帶頭融合。采取交叉分管方式,原工商口的副局長分管質監業務,質監口的副局長分管食藥業務,食藥口的副局長分管工商業務,使領導班子首先實現融合。二是人員雙向融合。在全系統范圍內實行“雙向選擇”,讓各個業務口與工作人員互相選擇,選不上的待崗再培訓,如此一來,原有的小圈子被打破打散,實現了業務大融合。三是機關文化融合。按照新的職能定位和工作需要,所有工作人員統一著新制服,標志主要由帽徽、肩章、臂章、領花、胸章組成,包含四部門原有的突出特征,其中帽徽由國徽、紅盾、劍蘭葉以及標有JHDZ濟南高新技術開發區英文縮寫、濟南高新市場監管字樣組成。通過統一換裝,既增強了歸屬感和向心力,也便于社會各界的識別與監督。
(三)優化運行機制,提升監管服務效能。一是實行“一窗式”受理。深入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推行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改革企業年檢為年報等制度。將企業登記、食品藥品許可、組織機構代碼證辦理窗口進行整合,將原來在三個局四個窗口辦理的證照,改為一個窗口受理即可辦理所有申請。在此基礎上,啟動商事登記聯合審批改革,探索推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公章刻制“一表申請、一窗通辦、部門聯審、三證合一、檔案共享”注冊登記新模式。二是探索“扁平化”模式。按照“區域責任、保障重點、下移重心”原則,在基層一線設立六個責任片區。日常監管工作中除專業性強、風險性高及跨區域、跨領域的重大案件由市場監管執法大隊負責外,其余監管事項全部由市場監管所負責。三是建立“捆綁式”機制。市場監管執法大隊負責統一組織、協調指揮執法辦案工作,并對跨區域、跨領域以及專業性較強的重大案件開展執法監管。同時,將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等領域的監管服務和案件辦理工作有機結合,按照“監管執法相對分離,辦案權限相對集中”的思路,建立了分權適當、主輔結合的“捆綁式”執法辦案模式,即根據案件性質、違法主體、處罰種類及幅度等劃分市場監管局、市場監管執法大隊及市場監管所的辦案權限,形成齊抓共管、上下協作的辦案格局。同時,加強對關鍵部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對案件立案、調查、核審、執行實行“四個分離”制度,切實理順執法介入機制。四是實行“對口式”辦理。對園區“12345”、食品藥品“12331”、工商“12315”、質監“12365”維權熱線進行整合,建立由市場監管執法大隊綜合科、各業務室歸口接收、分派、反饋,市場監管所直接受理以及各業務科室根據工作需要直接辦理的消費維權工作機制,并建立完善了督查督辦、案源舉報、消費維權快速反應、消費維權約談、查辦案件回訪、案件考評考核等六項機制,全力保障消費維權。
三、改革成效
此次改革,并不是簡單的“三局一辦”物理合并,而是完全打破原有部門格局,重新進行職能、機構、資源的優化組合,并以此為基礎著力推進運行機制和管理方式創新,為提升監管服務效能提供了有效支撐。一是形成了市場監管合力。通過機構和職能整合,解決了原有“分段式”監管存在的職能分散、交叉、缺位、錯位以及重復監管等問題,實現了對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的全領域、全時段管控。這在食品藥品監管領域表現得尤為突出。過去,食品藥品部門監管餐飲環節、工商部門監管流通環節、質監部門監管生產環節,“三局一辦”合一后,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為市場監管局一家監管,實現了主體明確、責任明確。2014年以來,圍繞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共現場整治各環節經營者2268戶次,取締不達標小餐飲65家,辦理簡易程序案件56起、一般性程序案件29件,上報藥品不良反應42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7例,保持了食品藥品監管高壓態勢。查處各類違法案件40起,未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被撤銷或敗訴的案件。二是推動了審批提速增效。通過“一窗式”受理,將企業設立和變更辦理時間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2014年以來,共辦理工商登記、食品藥品、質量監督行政許可(確認)15354件,確權準確率100%。改革以來,轄區內新設立企業同比增長71.85%,呈現出市場主體快速增長、投資規模分布合理、主體結構不斷優化的特點。三是提升了消費維權水平。通過改革,有效提升了消費維權的反應速度和處置效率,解決了以前消費者投訴無門、部門相互推諉等問題。2014年以來,共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440件,較2013年同期下降22%,所有投訴、舉報案件辦結率100%。
關鍵詞:建筑施工;質量問題;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TU7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良好的建筑施工質量管理對保證建筑工程整體質量以及施工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對建筑企業的生存以及未來發展等都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意義。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是確保工程有序開展的前提及保障,同時它對于工程最終質量的好壞也具有決定性作用。只有在建筑施工時將質量管理作為工作重心,采取相應的質量管理措施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才能為社會提供更為安全舒適的建筑物。
一、建筑施工中常見的質量問題
1、建筑物出現滲水漏水的質量現象。滲水現象經常出現的部位是地下室的外墻,由于滲水會導致墻面發黑、發霉,不僅對建筑物的美觀產生影響,同時也影響建筑物使用功能的發揮。導致散水坡滲水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散水坡的結構與建筑主體的墻身結構沒有完全斷開,導致水流滲入;另一方面是由于散水坡的傾斜度設計不合理,導致其檔水和接水的功能受到影響,因此導致滲水現象的發生。另外,如果收縮縫的設計不合理,會導致水不能順利的排出,形成積水。
2、屋面防水工程不到位。屋面滲水是建筑工程中常見的一種質量通病,尤其是在雨季更容易產生,不僅對人們的生活產生影響,也容易引發安全事故。導致屋面滲水的原因,一是由于防水層的質量不過關,忽略對防水層的保護與維護,在出現裂縫和受到損壞時沒有及時修理,因此而導致防水層漏水;二是對屋面缺乏必要的監理,對于建筑結構沒有進行定期的檢查與維護;三是防水卷材的應用與安裝存在不合理之處,防水卷材的埋入深度不夠,不能阻擋雨水的侵入,因此而導致外部的水分流入到室內。
3、地基沉陷。地基沉陷也是建筑工程領域中經常發生的質量通病,有的建筑中為了在短期內獲得更大的利潤,在建筑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等階段,沒有嚴格按照相關的質量標準進行監理,因此導致工程的質量無法達到要求,因此而出現地基的沉陷。
4、變形縫滲水。變形縫滲水現象的發生對于建筑物內部的結構和裝修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導致變形縫滲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變形縫的設計不合理,或者是變形縫的內部存在堵塞現象,使得變形縫的功能受到影響,因此容易造成墻面大面積的裂縫。如果變形縫中使用的密封材料質量不合格,或者是蓋板的設計不合理,都無法達到支撐變形縫的目的,因此而導致變形縫的變形,進而發生滲水現象。
二、導致建筑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的原因分析
1、沒有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不管是在何種類型的施工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制度,對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各項管理行為予以統一,對施工管理工作中的不規范行為進行有效的約束,這對于工程施工管理工作高效的開展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在實際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很多建筑單位都沒有建立其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即使有相關的管理控制制度,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并沒有實施相關的管理控制制度,難以使其在實際的工作中發揮良好的作用,很容易導致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較多的不規范行為,對于工程施工質量產生較嚴重影響。
2、施工各部門間配合銜接不當。建筑工程施工具有施工周期長、投入成本大、涉及工藝復雜等特點,在其工程管理工作中,需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一切問題實施有效的管理,這就涉及多個部門的管理工作,在實際的工程管理工作中,由于涉及管理內容眾多,通常會設立多個部門,各個部門分管某一類的管理工作,但是在處理實際的施工問題時,通常需要多個部門的合作解決,在實際的工程管理工作中,由于各個管理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甚至存在嚴重的推卸責任現象,這會間導致工程的管理效率不高,使得整體的工程施工受到嚴重影響。
3、施工技術人員素質不高。在實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過程中,相關的管理人員是管理工作的直接實施者,其專業素養及業務能力的高低與最終的管理質量有著直接的關系,是對我國的工程管理人員的人才隊伍組成現狀進行簡單分析就能看出,其中的專業人才的數量是非常的少的,大多數參與建筑工程的管理人員都是普通的農民工,其在開展管理工作的過程中主要是依據工作經驗來開展相關的管理工作,由于專業知識的缺乏、綜合素質普遍較低,導致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中很容易出現各種技術問題,導致其施工質量不高,也難以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不利于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
4、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施工組織不到位,施工方案沒有針對性,施工作業不能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及時的整改,而是一味的根據最初的設想進行工程施工;材料檢驗不到位,許多材料并沒有經過檢驗試驗直接進入工地進行使用。許多的材料供給方依靠關系供給原材料,原材料的標準很難達到施工的要求;檢驗不客觀,現象嚴重。檢驗驗收過程中,檢驗人員故意放水,將不合格的建筑當做合格驗收,造成了后續購買者的許多困擾。
三、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的對策
1、嚴把工程設計質量關
在進行建筑工程的設計時,必須要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進行科學的設計,對施工圖紙進行嚴格審核,保證工程設計的質量,才能避免質量通病的發生。設計人員在進行工作中,也要推薦使用質量合格的材料和設備,并且嚴格執行質量技術標準,保證工程質量。
2、樹立質量管理意識。在展開工作之前,應該強化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和引導,并強化對工程管理領導以及所有施工人員的宣傳教育工作,讓整個團體充分的認識到質量的重要性,逐漸的形成強烈的質量意識,然后采用網絡管理的方式,讓工程建筑企業逐漸的形成質量管理網絡,并實行終身責任制度,將工程質量和個人的切身利益相結合,充分的激發每一個工作人員的工作責任心,自覺的強化質量管理。
3、新材料的推廣與應用
新的建筑材料的應用能夠促進建筑工程質量的大幅提升,同時也避免很多質量通病的產生,因此在實際施工過程中,推薦新材料的應用。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新材料和新技術的應用尚不夠成熱,因此未經實踐過的材料和技術,應當慎用。同時也要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結合施工現場的環境,進行科學的試驗和驗證之后,完全掌握新材料的特性,才能進行新材料的推)應用。
4、完善安全監督職能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通過建設工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向社會公布建設工程的基本情況、主要參與單位、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的行為,有權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負有重要責任,應當負責建設工程各階段的質量和安全工作的協調管理,并按照合同約定督促建設工程各參與單位落實質量和安全管理責任。本市鼓勵建設單位委托項目管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全過程進行專業化的管理和服務。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采用試樣盲樣檢測的方式實施監督測。涉及建設工程結構安全的監督檢測,檢測比例應當符合本市有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標準,保證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5、工程施工的質量監理
應建立健全各項施工質量監理的規章制度,完善質保體系。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施工質量驗收標準所規定的質量驗收責任、程序和驗收方法進行驗收。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三檢制,并嚴格履行驗收簽字程序,對于驗收不合格的,堅決不允許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結束語
隨著我國建筑工程的不斷發展,其在規模和數量上都達到了對以前的突破,因此大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及質量是目前的重要工作。同時建設企業應該從長遠的角度出發,充分認識到安全與質量管理的重要性,不斷完善相關體制和機制,并且完善相應的教育培訓體系,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實現提供有力保障。
參考文獻
[1]周瑾澤.關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探討[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1(17):164-165.
關鍵詞:建筑施工管理;質量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TU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程度的加深,建筑工程市場上的競爭力也在不斷上升,人們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要求在不斷提高,所以,我國建筑工程企業要想提高自身的競爭實力就需要努力提高自身的建筑施工質量,而建筑施工質量的影響因素有很多種,在實際施工中要根據工程的實際狀況進行施工質量的控制。那么,在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施工質量管理措施都有哪些呢?
一、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簡介
在建筑工程行業開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有著重要的意義,其中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質量的總體管理水平,從而提高建筑施工管理質量,這樣就能夠推動我國建筑工程行業不斷的進步和發展。那么,具體而言,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意義有以下幾點。第一,推動施工工藝的發展與進步。在開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過程中必然會對建筑工程的施工工藝和技術進行檢查,這樣就能夠保證施工中所應用的技術都比較合理,同時,要提高建筑施工質量,施工技術的創新與發展是一種必然的選擇,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施工工藝的發展與進步也是必然的。第二,降低施工成本投入。施工質量管理工作的開展會對“工程質量目標、項目班子配備、過程質量控制、管理人員責任、各種材料等”內容加強管理,在管理過程中不但會把質量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而且還會通過質量管理實現成本管理控制的目的,因此說,在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在提高施工質量的同時還能夠保證建筑工程成本投入的降低,是一種多項收益的舉措。第三,完善了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在建筑工程施工中,雖然對建筑工程質量的重視度在不斷提升,但實際上的質量控制行為卻缺少必要的系統性和整體性,很多情況下,質量管理行為都流于形式,而施工質量管理工作的開展在一定程度上督促了質量管理行為的切實執行,對質量管理要求的提高,建筑工程的最終質量才能夠通過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為建筑施工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質量上的保證。
二、建筑施工質量影響因素淺析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是建筑施工企業得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那么,在建筑施工中對建筑施工質量存在影響的因素都有哪些呢?我們一起來分析。
1.施工人員
在建筑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是工程開展的基礎,同時,施工人員的觀念素質對我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影響也是非常大的。施工人員的影響因素指的就是“領導者的素質、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以及服務人員的質量觀念。”如果在工程施工中領導者的素質較高,其做做出的決策、規劃、管理目標、技術指導以及施工檢查等內容的質量都會相對較高,同時,相關的管理制度也會隨著管理者的觀念提升而有所提升,建筑施工質量自然會有所提高。對于施工操作人員來說,其施工技術水平以及施工態度等都會影響到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
2.施工方法
施工方法指的是在施工過程中所應用的技術方法,具體而言,其是指“工程項目整個建設周期內所采取的技術方案、工藝流程、組織措施、檢測手段和施工組織設計等。”在實際施工中,所遇到的施工方法問題是比較多的,就比如,在施工過程中無視原有的施工方案設計,施工流程隨意性過大,施工過程中方法的質量管理力度不足等等,這樣就會直接影響到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
3.施工材料
施工材料是組成建筑物體的基礎,因此,其質量的高低就直接影響著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如果施工材料的質量存在問題,施工技術再高,建筑物體的質量也無從保證。很多情況下,建筑工程施工單位總是為了個人利益而降低建筑材料的質量品質,在采購過程中對材料質量控制力度嚴重不足,使用過程中對材料的檢查也不到位,導致很多質量不合格的產品都應用在了建筑施工中,給我國建筑工程質量埋下了重大隱患。
4.施工環境
建筑工程施工是存在于各種環境中的,這些環境因素對施工質量都有著重要的影響,具體而言,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存在影響的因素主要有“工程現場的地質、水文、氣象等”,這是對建筑施工技術提出高要求的環境,所以稱之為“工程技術環境”,除此之外,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環境對施工質量也存在著重要的影響,管理環境主要是指“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制度、質量標準”等,還有人文環境、勞動環境等因素的變化都會嚴重影響建筑施工質量。
三、建筑施工管理的質量管理措施
建筑質量管理工作在建筑施工管理中有著重要的地位,質量管理的有效實施就會提高建筑施工管理的質量,而在當前情況下,建筑施工質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執行應該采取以下幾點措施。
1.提高施工參與者的綜合素質
如果想真正提高建筑施工質量就需要建立一支完善的管理隊伍,從而確保施工管理工作的高質量執行。因此,對于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工作來說,最基礎的就是要提高管理者的素質,這樣就會形成高質量的管理制度以及管理方式,提高治理管理實效性,對于建筑工施工人員來說,要通過宣傳教育的方式提高其質量意識,保證施工行為與相關標準相符合。
2.完善質量管理體系
工程質量管理體系的完善程度會直接影響到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實際效果,因此,在管理方式日新月異的情況下,質量管理體系的水平也要不斷提升。同時,在質量管理體系完善之后還要保證管理體系的執行效果,要實現質量管理的全面化,也就是說在“調研建筑工程、承接工程、準備施工、施工材料的選購、工程施工、驗收”等各個環節都要開展嚴格的質量管理與控制行為。
3.加強工程設計階段的質量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行為與工序都是以工程的設計方案為基礎的,因此,如果工程設計質量存在問題,那么,其施工質量也會存在問題。因此,在施工之前,要對工程的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在保證設計創新性的同時還要保證施工設計同工程的實際狀況相符合,施工方案的設計單位要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實現對設計質量的全面管理。
4.加強工程施工技術質量管理
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要對施工單位所應用的技術進行質量檢查與管理,并與合同中的規定進行對比,如果發現其所使用的技術與合同不相符或者是技術質量標準達不到要求,要及時要求其更正。在施工之前,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要針對施工技術進行一次交流,在交流過程中把建設單位的要求表明,施工單位要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對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與交底。
5.加強施工材料質量管理
對于施工材料質量管理來說,要從兩個階段進行,首先,采購階段。在采購之前對材料市場上的基本狀況也有一個總體的了解,并從中挑選出幾家材料質量好、企業信譽好的,之后從價格上進行最后的比對,從而實現了優化選擇。其次,施工階段。在施工之前,要對所應用的材料進行最后的質量抽檢,嚴格杜絕質量不合格材料應用到工程的施工中影響施工質量。
6.房屋建筑中對施工資料的管理
質量管理資料是施工進度及施工結果驗收的重要依據,要嚴格按照施工進度做好每一步的資料收集工作,并對收集到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要分批分項的做好每一份工程在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的各項檢驗資料和質量驗收記錄,對工程中那個使用的主要材料,零配件,大型設備和基礎設施要做好抽檢送檢的工作,材料驗收單要認真填寫。同時工程施工單位進場所做的實驗,抽查等都要做好核查記錄,做好收集實驗報告,只有認真完整的按照工程施工進度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資料進行分析,整理,歸檔,才能使整個工程的資料完善,從而方便工程竣工后使用單位的修葺和維護,同時有利于不易察覺的隱蔽工程的進展,驗收。因此對于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所有材料都要認真核對,做好登記,務必使資料真實完整,同時要分項目匯總成冊,長期存檔。
結束語:
現在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在城市建設中的作用愈加重要,加強建筑施工質量管理工作有利于城市建設的快速、安全發展。如何使質量管理在城市建設過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成為了一個很大的課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不但是我國大眾普遍關注的重點問題,也是建筑施工單位和工程建設單位提高自身競爭力的方向,因此,需要采取措施提高建筑施工質量,具體而言措施有以下幾點,即提高施工參與者的綜合素質;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工程設計階段的質量管理;加強工程施工技術質量管理;加強施工材料質量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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