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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路超限問題;治理;社會成本;降低
[中圖分類號]F25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1)41-0120-01
1 問題的提出
考察我國物流業不難發現,關于公路超限問題的普遍存在,已成為不爭的事實。盡管從我國物流運輸成本的結構來看,車輛超限行為的發生有其深刻的經濟目的。即降低物流單位成本。然而,卻從宏觀層面造成了社會成本的居高不下。考察諸多反映公路超限治理的文獻發現:其一般較少從社會成本的角度,來分析公路超限問題的弊端。關于這一點,將對問題治理的貨幣評價帶來缺失。本文所指的“社會成本”歸因于:由公路超限問題使然,所導致的負外部性的出現。根據經濟學原理不難理解:公路車輛所作出的超限行為,在產權封閉性的特征下,使得該行為所創造的租金由自身全部獲得;而該行為所引發的一系列破壞性結果,卻由全社會共同承擔。由此可見,負外部性的持續出現便成為社會成本居高不下的誘因。
具體而言,上述社會成本可以歸納為:①由公路超限所引發的交通事故。這類型社會成本須通過間接測算來獲取,如:為處理交通事故,路政方面所消耗的人力與物力的貨幣評價。②公路等一系列路政設施的損壞。這種社會成本的計量可以通過測算維護與維修受損路況所支出的費用獲知。③生態環境的破壞。公路超限問題的出現,必然作用于自然環境系統的承受能力。由此,對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的恢復與補償支出,便構成了該類型社會成本的產生。
綜上所述,本文以“公路超限問題治理對降低社會成本的機制認識”為主題,目的在于:通過對公路超限治理的實施,對降低社會成本的途徑給予一定的探討。為了行文需要,以下內容安排為:①降低社會成本的內在要求探究;②公路超限問題治理的機制認識;③小結。
2 降低社會成本的內在要求探究
上文已經指出:該社會成本的產生,應歸因于公路超限行為所導致的負外部性的出現。并且,這種外部性的形成原理又表現為:此行為所產生的全部收益被當事人獲得;所導致的破壞性結果卻由全社會承擔。因此,探究降低社會成本的內在要求時,就須圍繞上述“原理”來進行。在庇古原理的分析框架下展開探究,不難知曉:對于負外部性的治理大凡通過收費的形成完成。其中,對于所收費用的組成應包括:①外部成本內部化的費用;②治理外部性的費用。
具體如下所述:
2.1 針對該社會成本產生的干預要求
“干預要求”實則體現為一種激勵要求。在機制設計理論中提出了“激勵兼容”原理,即對當事人實施的激勵行為,應能使其與激勵實施主體的目標函數相吻合。其中,當事人具體為公路車輛行駛者;激勵實施主體具體為路政工作人員。
根據以上邏輯作出干預的要求則是:給予實施車輛正常裝載量的人員進行正激勵;反之亦然。其中,正激勵的實施不應通過貨幣返還的形式來實現,原因為:①當事人按照規則合理確定裝載量屬于正常行為;②使用貨幣返還形式,容易滋生路政部門的失范行為。為此,可以引入積分的形式,在通道使用上獲得優先權。這里還須注意一點,在展開負激勵的時候一般通過罰沒措施體現。如果將當事人所交納的罰金,看做是其“購買”自身的違規成本;那么,該罰金的貨幣評價,能否達到消費者剩余上限則成為關鍵。
2.2 針對該社會成本產生的補償要求
“補償要求”可以被理解為:治理破壞性結果所需要的費用要求。由庇古原理可知:對于負外部性的治理需要從兩個方面展開,將外部性內部化、征收治理負外部性的費用。由此可見,這里的補償要求就體現為后者。關于這個問題,路政部門通過劃撥經營性與罰沒性收入的形式,給予路政設施維護與維修。然而,在罰沒性收入的構成上實則只體現了“購買自身違規成本”的要素,對于征收治理費用似乎力度還不夠。為此,在今后的罰沒收入數量設計上,還應考慮開展補償要求所需費用。當然,關于這一點可以通過概率的發生進行估算。
3 公路超限問題治理的機制認識
通過對于降低社會成本內在要求探究的闡述,不難知曉:展開公路超限問題治理的機制認識,應圍繞著上文兩個方面展開。同時,在針對負激勵所進行的貨幣評價測算時,須依托專門機構進行。
3.1 針對該社會成本產生的干預機制認識
通過貨幣評價建立社會成本的干預機制時,應把握這樣幾個方面:①合理確定當事人所需支付的費用。對這個方面的把握,主要在于控制物流成本的非合理增加。路政交通作為公共設施,支撐起了我國物流業的核心運作;而我國物流業的有效發展,將推動我國區域乃至國民經濟的發展。由此,物流在運作過程所形成的社會成本,實則將與其在推動經濟發展方面的外部性相抵消。②科學確定當事人所需支付費用的種類。以企業物流為例,其本身的主營業務便是運輸環節。可見,運輸成本所占權重將成為該企業運營成本的主要部分。由此,在對起收費開展貨幣評價時,還應在收費標準上給予調整。
3.2 針對該社會成本產生的補償機制認識
正如上文指出,補償機制屬于庇古原理所闡述的第二個方面。在日常清理與減輕社會成本的工作中,資金投入來源于正常收費和罰沒收入部分。為此,對于補償費用的計算而言是個難題。因此,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可以將補償費用作為觀念上的部分納入到總費用中;只是在對總費用進行劃分時,需明確補償費用部分。
在開展貨幣評價測算的同時,還需要并行建構相應的行政處罰措施予以輔助。具體來說,隨著我國流通經濟的不斷發展,跨省際公路運輸已成為常態。可以設想,通過對公路超限問題的連帶責任處罰機制建立,按照當事人所在公司、公司所在縣區、縣區所在城市、城市所在省份的邏輯路徑,給予行政處罰。這樣一來,就能夠在“激勵兼容”原理的作用下,形成逆邏輯路徑的管控機制。
綜上所述,在有效降低社會成本的要求下,須從經濟與行政手段上給予公路超限問題治理。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則需要側重于經濟手段的開展。通過經濟手段開展問題的治理,能相對靈活、及時地處理現實存在的公路超限問題。
4 結 論
關鍵詞:社會熱點問題;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18-0296-02
伴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社會公眾通過互聯網等媒介對社會熱點問題的關注越來越多,而作為新興媒體的重要受眾,大學生群體更加關注社會熱點問題。然而,由于絕大多數大學生的人生觀、價值觀仍處于未成熟階段,缺乏對事物的認識、判斷、分析能力,由此,在一些媒體的誤導之下,部分大學生對社會熱點問題的認識存在一些誤區。這就極大地影響了大學生群體對國情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認識和理解,影響了大學生科學的人生觀、價值觀的樹立,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大學生對思想政治理論課的認同程度、接受程度,影響了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際教學效果。所以,我們必須將社會熱點問題引入到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過程中,以提高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效性。
一、社會熱點問題的科學含義及特征
所謂“社會熱點”問題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人們關注、議論多且比較集中的問題。這些問題通常是剛剛發生或者正在發生的備受關注的事件,既包括國際國內發生的重大事件,也包括關系人們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目前我國正處于改革開放和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各種思想觀念相互交錯,各種社會問題交織出現,大學生的思想空前地活躍,他們時刻關注著社會的變革,關注著國內外的“社會熱點”問題。具體來講,社會熱點問題有如下特點:
(一)社會熱點問題的典型性
一般來講,社會熱點問題都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它往往是當前發生的、激起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某一突出的社會問題,反映了社會上大多數人對此類社會問題解決的普遍需要,諸如教育改革問題、就業問題、住房問題、醫療改革問題等。這些問題是每個社會成員都非常關注的,而且此類社會問題之前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導致公眾對此產生積怨和很強的情緒化,當然社會公眾中也包括在校的大學生群體。故此,這類問題具有典型性。
(二)社會熱點問題影響的廣泛性
心理學上有個著名的從眾心理,意思是一個人受到外界人群的行為的影響,在自己的知覺、判斷、認識上也會選擇符合公眾輿論或多數人意愿的行為方式。因為社會熱點問題能夠引起人們普遍地關注和積極地參與,并形成一定的社會輿論,從而使人們產生大致相似的社會心理,這就會讓人們表現出共同的感受和體會,從而形成更加廣泛的影響力。
(三)社會熱點問題的復雜性
社會熱點問題涉及的領域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有的社會熱點問題可能是跨領域的,可分屬不同領域,比如住房問題既是經濟問題,也是社會問題,還在一定程度上是政治問題。同時,社會熱點問題作為一個矛盾體,其中交織著各種問題形成的矛盾,涉及了多方面的利益關系,觸動其中任何一個方面,都可能引發全局性影響。因此,社會熱點問題具有極大的復雜性。
二、將社會熱點問題引入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的必要性
(一)實現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目標的需要
作為對大學生進行理論教育、社會主義思想品德教育的主陣地,思想政治理論課的主要教學目標是培養大學生以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正確地看待社會問題,并能以正確的方法分析、解決問題,而不僅僅是對大學生進行填鴨式地灌輸的觀點和條文。在信息技術迅猛發展的當今社會,隨著大學生獲取知識和信息的途徑越來越廣泛,他們已經不再滿足于課本內有限的知識和理論,而是更加關注現實社會。但由于大學生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正處于發展和成熟之中,對現實社會缺乏理性、客觀的認識,再加上生活中受到多方面信息的干擾和影響,特別是網絡上信息泛濫、良莠混雜,就容易誘導學生對社會問題做出錯誤的判斷和分析。綜上所述,在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中引入社會熱點問題,能夠培養大學生認識、分析、解決社會問題的能力,培養大學生的辯證思維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提升大學生的整體素養,從而更好地實現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目標。
(二)豐富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內容的需要
傳統認為,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內容枯燥、說教性強,大部分學生對思想政治理論課不感興趣,甚至由于從中學就開始學習,感覺內容重復、質疑重復學習的必要性。但實際上中學與大學的教學目標是不同的,如果能將大量的社會熱點問題引入到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中,就能改變學生對大學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內容的重復感,引起學生對社會熱點問題、對政治的關注度,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擴展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內容,從而提高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效果。在實際教學過程中,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內容是能夠與社會熱點問題緊密相連的,尤其體現在《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的課程教學中。例如,每年經濟年度人物的評選和國家科學技術獎的評選與“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相關;每年召開的“兩會”與“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相關;每年感動中國人物的評選與“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相關;反腐敗問題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相關等等。通過引入社會熱點問題能夠豐富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內容,從而通過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解決學生對社會熱點問題的困惑和質疑,這樣就達到了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效果。
三、將社會熱點問題引入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的方法
(一)課前導入時事熱點,激發學習興趣
在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中,由于課程內容的理論性較強,學生的興趣度低,這是教學中的普遍現象。但這并不意味著學生對時事政治不感興趣、不關注,實際上很多學生對此還是有著濃厚興趣的。如果在教學過程中能夠給學生搭建一個平臺,使學生能夠以不同形式參與對社會熱點問題的分析與討論,教師對其進行評價總結、指正點撥,就能起到很好的效果,一方面解決學生對此類問題的認識和困惑,另一方面也能激發學生對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學習興趣。例如,課堂教學中可以插入“課前時事播報”的環節。先要求學生自由結成學習小組,要求每次課上在固定時間內每個小組對最近國內外發生的熱點問題進行簡要播報和評論,可以選擇一件或兩件時事。播報結束后鼓勵主講學生與臺下學生進行互動問答,也可由臺下學生補充或糾正播報過程中的疏漏或不當觀點。最后由老師作總結評價,并要求其他組成員就此次時事播報的情況寫一份評論上交,作為成績考核的依據。這種教學方法能起到較好的效果,能將課程中的理論知識與社會生活中的熱點問題很好地結合,從而體現體現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時效性和時政性。但在具體組織過程中,需要教師有力地組織和把關,部分學生在選題時喧賓奪主、只顧熱鬧,選擇的題目內容與課程內容無關,需要教師對其進行把關和規范。
(二)學生分析時事案例,構建課堂教學新形態
為了更好地體現學生的主體性、教師的主導性,應在課堂教學中積極探索教學方法的改革,應鼓勵學生自由發言,進行模擬教學,這種方法能夠增強教學中的師生互動。在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案例教學過程中,可以組織學生上講臺自主分析,教師在臺下做指導。為了增強教學內容的可信度和說服力,在案例選擇的過程中,教師要引導學生把社會熱點問題作為案例的主要來源。這既考察了學生對課本知識的理解程度,也檢測了學生對時事的關注度以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了達到理想的效果,教師需要作好組織和動員工作。首先,組織學生選題,先由教師限定選題范圍,讓每組學生在范圍內選擇一個題目,組別之間選題的內容避免重復,對于重復題目,教師適當進行調整;其次,組織學生收集材料,提醒學生一定要結合社會熱點問題進行整理和收集;再次,由學生撰寫主題報告和制作PPT,教師進行指導修改;最后,學生上臺演講,教師做出點評。
(三)參與社會實踐,延伸課堂教學
作為理論聯系實際的重要環節和主要渠道,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社會實踐是對課堂教學的延伸,也是對大學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的有效途徑。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內容的范圍很廣泛,其主要形式包括社會調查、教學實踐、公益活動、志愿服務、學習參觀、勤工儉學等等,而思想政治理論課的社會實踐主要是利用課余時間進行社會調查和利用寒暑假進行社會實踐。例如在《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的課程教學中有“社會實踐調查”這一環節,具體組織可以這樣進行:學生以小組為單位,參考調查指南選題,在課外進行一次社會實踐,并認真撰寫調查報告。選題要緊扣社會熱點問題,如節能環保、文化產業、公共安全、助學、民生問題等,調查內容要涉及經濟問題、政治問題、文化問題、社會問題、生態問題等。這樣就將社會熱點問題的引入延伸到了思想政治理論課的社會實踐環節中。
綜上所述,思想政治教育的真諦是教會學生以的立場、觀點與方法去客觀看待社會現實問題,用戰略思維去分析和看待國際國內大環境,樹立大局意識和世界眼光,提高自己的鑒別力。將社會熱點問題有選擇、有針對性地運用到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中,才能潛移默化地使馬列主義立場、觀點與方法內化為學生自己的立場、觀點與方法,才能真正地發揮思想政治教育的實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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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Along with the social marketability and the modernized fast development, the community autonomous already became one important way which the community develops, but the community autonomous emphasis realizes community's citizen participation, the community citizens participation starting with the development with the social modernization, the urbanization cannot separate. However, in the modern city community, community's citizens participation also has like this such problem, these questions and the transition period social structure and appears the social question is close related, our country city community citizens participation realize truly also have heavy responsibilities.
關鍵詞:轉型社區治理公民參與
Key word:Reforming The community governs the citizen to participation
一、概念及背景
在現代中國的社會生活中,社區治理和社區公民參與已經成為非常流行的話語。那么它們的概念和定位是什么呢?廣義的“社區治理”是指社區與國家和市場相結合而形成的一種社會互動方式。①而對于社區參與這一概念的理解,目前多內大多數研究者有著較為一致的看法,即認為它是指社區成員自覺自愿地參加社區各種公共活動或公共事務的決策、管理和運作,影響社區權力運作,分享社區建設成果的行為和過程。在我國的城市社區發展建設中,實現社區自治式的社區治理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目標,而社區自治的主體就是社區公民,社區自治的實現需要真正地實現社區公民參與。城市社區公民參與的興起和提倡與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的市場化和城市化是緊密聯系的。
從宏觀角度來看,在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過程中,我國城市的“單位制”社區開始瓦解,逐漸開始向社區制轉變,社區就像一個小型的“社會”,逐漸成為介于政府和家庭之間的一個公共空間,而社區緩和現代化進程中的矛盾和問題的作用也逐漸凸顯出來。從微觀的角度看,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社區居民不僅在物質生活和生活質量上的要求提高,同時對精神文化生活和政治參與的要求也在日益增長。
二、發展中呈現的問題淺析
盡管公民參與在社區中興起并成為社區發展中的一個重要方面,但是由于我國社會處在這樣一個轉型期,各種類型的社區內的公民參與發展程度事實上是參差不齊的。一般說來,在單位型社區和處在城鄉結合部的社區的居民參與度較低,而在一些新型的商品房小區里的社區居民參與度則相對較高。這是由多方面因素導致的,單位型小區的居民由于習慣了傳統的縱向管理,因此,人們對于社區治理和社區參與的理解更多地帶有自上而下的參與取向。而處在城鄉結合部的社區居民通常來說是由郊區農民、進城務工人員等組成,這類社區由于社區的發育程度較低,社區居民的受教育水平較低,因此,人們在社區治理中的參與意識并不強烈。而在新型社區里的居民由于有較好的收入,參與意識較強,且具備參與的能力,因此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程度較前兩者高。但是隨著“單位型”社區的功能的逐漸弱化、越來越多的人由“單位人”轉向“社會人”,以及現代化的發展,單位型社區和處在城鄉結合部的社區的公民參與程度會逐漸地提高,而目前社區參與的不同發展程度正是中國從傳統到現代轉型過程中的必經之路。
從城市社區組織來看,在社區內通常存在著縱向組織和橫向組織兩種參與取向的組織。盡管在許多城市社區中,業主委員會、中介服務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等橫向組織進入社區大大地推動了社區公民參與社區治理的發展,但是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等縱向組織作為政府在社區的代言人,在很多社區中仍然在發揮主導作用。這種社區的居民參與依然表現出一種自上而下的參與取向,所謂的“參與”只是一種政府動員、推動下的被動的參與,并沒有發揮居民參與社區事務、實現自治的真正作用。
三、小結
上述問題僅僅是從社區居民的社區參與意識、社會內組織發展以及社區外來人口在社區參與上的困難來說的。事實上,在社區治理中,居民參與意識、參與渠道、社會資本、政府和社區的回應度及效率等都是影響社區參與的因素。這些影響因素都造成了我國社區公民參與社區自治的不同程度的困難,這種困難主要體現社區居民在參與主體參與意識的薄弱以及參與體制的不完善導致的參與層次低。可見,我國要在城市社區的發展中實現真正的社區公民參與還任重而道遠。在我國這樣一個重要的社會轉型期,在社區現代治理的進程中推進公民參與仍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這一進程不僅僅有賴于人們觀念的變革,更有賴于整個社會結構的轉型和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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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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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治理;問題;分析;
文章編號:1674-3520(2015)-09-00-01
一、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社會治理水平不足
(一)政府在社會治理中定位偏差
長期以來,政府掌握著大部分的社會資源,在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中一直處于主導地位。而作為社會的主體――社會組織和個人卻一直處于依附地位,各種事情都要通過政府解決。一是代替了市場的配置作用。政府的部分機構,經常運用審批或其他行政手段,代替市場去配置資源,擾亂了市場秩序,降低了發展效率。二是掌控社會組織。目前,很多社會組織因為各種主客觀原因受到政府的控制,使他們成為了政府的附屬,影響了這些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協同作用。三是包攬了所有的社會事務。受傳統的計劃經濟的影響,我國的各種社會服務和社會項目幾乎都有政府提供,由于缺乏競爭,導致民眾怨言頗深,矛頭都指向了政府。
(二)政府社會治理服務程度低
改革開放之后,盡管我們已經改變了政府一統天下的治理模式,逐漸讓社會、市場和個人都參與到治理中來。但由于權力邊界不清晰,依然存在一些“越位”、“缺位”和“錯位”等現象,職能不清、職能混亂比較突出。例如:在行政審批環節,很多項目都存在時間多、效率低等問題,注重事前監管、忽視事中和事后監督。同時政府在社會之中的部分職能缺失,其中突出的就是服務職能。例如醫療資源、教育資源等眾多民生項目資源的短缺就集中反映了中國政府在服務方面的窘困。因此,早在2004年中國政府就提出了建立服務型政府的目標,其目的即提高政府的服務水平,實現政府治理現代化。
(三)公共服務不均等現象突出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基礎。而在我們國家由于體制機制等方面原因,我們社會成員享受到的公共服務差距非常大,突出的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城鄉之間的差距;二是地區之間的差距,三是壟斷階層與普通民眾之間的差距。這些差距主要體現在公共設施、公共教育、公共衛生、公共醫療、社會保障等多個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民憤,激起了矛盾。而只有通過公共服務均等化,社會治理現代化,讓更多民眾享受到發展帶來的成果,才能解決這個突出問題.
二、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發揮作用不充分
隨著政府改革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社會組織參與到了社會治理事務中,對于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社會組織作為社會治理的一只關鍵力量尚未達到社會的期望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要求。
(一)政府對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視程度不夠
隨著社會多元化的發展,政府由于受資源的限制,失靈的領域越來越多,無法完全完整社會公眾的需求,被迫無奈之下政府開始尋求社會的協同治理。但是這種協同治理仍然是以政府的意志為主,社會組織只是按照政府的要求去解決社會治理中的問題。因此政府只是將社會組織作為自己社會治理的一個工具或者附屬,導致社會組織發展受限,而政府在社會治理的行為不斷擴張。
(二)有關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經過多年的呼喚,社會組織注冊登記已經放開,但是由于法律調整沒有到位,在實際操作中,有些地方放開的比較大,而有的地方放開的比較小。目前,有關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法律主要包括《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基金會管理條例》這三大條例。但是這些條例制定時的背景和環境和當前相比有很大的差距,也就是說這些條例和社會治理的要求已經不能相試用,同時還有一些法律法規亟待制定,例如有關社會組織的稅收方面的,如何通過稅收方面的減免調動慈善捐贈的積極性等。
(三)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組織基礎不牢固
社會組織起步晚,發展緩慢,組織基礎還不于適用于社會治理的新需求。首先表現在資金不足。政府提供的經費相對較少,粥少僧多,各個社會組織能夠得到的經費明顯不足。資金問題成為制約社會組織發展的重要瓶頸。其次內部管理混亂。在我們國家,由于社會組織長期受到忽視,專門針對社會組織進行的內部管理研究較少,加之實踐經驗缺乏,造成社會組織內部管理非常混亂。最后人才不足。社會組織開展社會治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事業,需要專門的人才,特別需要大量的受過專門訓練的社會工作人才,但是事實上社會組織或者缺乏應有的人才或者人才流失嚴重。
三、公民參與社會治理意識淡薄、能力不足
(一)公民對參與社會治理的認識不足
首先從社會角度而言,受傳統思想影響,我國一直奉行的是精英主義,認為決策應由少部分精英決定,導致很多民眾將自己與社會治理完全隔離,排除了參與社會治理的可能性。其次從政府角度而言,推動公眾參與社會治理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而政府一方面缺乏選舉的政治壓力,推進公眾參與的動力不足,另一反面缺乏必要的監督。最后,從經濟角度而言,奧勒姆曾經說過,人的經濟地位與政治參與之間存在著相當明確的關聯。掣肘與經濟發展水平,很多民眾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并不高,而將重點放在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
(二)公民無法充分了解社會治理的有關信息
長期以來,政府掌握著社會中的大部分信息。但在我國當前的社會治理過程中,政府對民眾的信息主要通過會議和文件為主。雖然各級政府也建立了各種政務網站,但現行電子政務建設形同虛設,很多內容都是空白,信息更新也不及時,使公民無法高效地獲得社會治理的有效信息。
關鍵詞:問題管理 非營利組織 社會問題管理
一、問題管理的介紹
問題管理:國外關于危機防范管理系統的一個重要模型是“問題管理”,它是由專門的機構負責針對企業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加以發現、分析和論證,并以消除問題為宗旨,以達到化危機于無形的一種管理系統。
(一)問題管理的概念:許多組織雖然制定了許多管理制度,但總其不到多大效果。其實不是制度不靈,而是制定制度必須針對組織的實際問題,現場管理的核心是問題管理(management by problem.向稱MBP),即運用持續不斷地提出問題的方法進而循序漸進解決問題的管理模型。這就需要組織領導者建立一種機制,即提出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的機制,把組織最致命、最重要的問題提出加以解決。
優勢:1.可以防患于未然及早解決可能演變為危機的問題和阻礙組織發展的問題;
2.可以打通部門之間或管理專業之間的鴻溝。
問題管理是現代西方公共關關系發展中產生的新職能,他力求盡早確認可能影響組織的潛在或萌芽中的各種問題,然后動員并協調組織的一切資源,對組織現有問題、潛在問題、采取必要的行動,從戰略上來影響這些問題的發展,因此,問題管理代表了一種超前行動的戰略。著名“問題管理”專家,用友集團企業管理研究所所長喻文益博士認為問題管理最重要的特征在于:
第一、它是在拓展全體員工的思維深度,而不是對現狀不聞不問;
第二、它是由經理人士和其他管理人員執行的管理變成了全員管理;
第三、它造成了一種危機意識,人們不僅要對自身的崗位提問題,還可以讀企業的所有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方面提問題。
第四、它將問題的發現變成一種經常性的行動和制度,而不是一時興起的冷熱病;
第五、它將由管理者進行的管理降到了辦公、生產、營銷、后勤等第一線的前沿,使管理的層次扁平化了。
第六、問題管理強化了所有領導和普通員工的權責意識,培養了責任心。
第七、人們常常位子深的學識與見識所局限,為思維定勢所左右,為體能惰性所埋沒,問題管理力促超越自我,給組織帶來活力,又極大地降低了風險等。
許多政府和非營利機構開始嘗試用問題管理來指導日常管理工作,在這個領域中非營利組織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公共問題管理就是在公共問題發展到危機之前,公共權力主體做出決策,改變公共問題的發展進程,維護公共價值和公共利益,實現社會和諧。
二、對非營利組織含義,作用和其特點介紹
(一)非營利組織的含義
非營利組織是不以營利為目的且具有正式組織形式,具有一定的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的非政府系統社會組織。現代社會中,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非營利組織都致力于各種社會問題的解決,并且在權益保護、慈善救濟、扶貧發展、社區服務經濟中介等領域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職能作用,事實上非營利組織已經發展成為解決社會公共管理問題的又一基本組織形式。傳統意義上政府作為公共權力的載體,長期以來一直在公共事務領域扮演著主要角色,甚至被認為是公共事務治理的唯一負責人。但是隨著社會問題的多樣化和社會公共事務復雜化方向發展,政府在公共事務處理上處于一種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狀態中。
(二)非營利組織特點
非營利性特征評價由于非營利組織存在的自身特殊性質,在評價時就要求這類組織在活動中,首先要體現非營利組織的特征,即組織對社會公益性活動的貢獻。在評價中主要考察其收入的用途、履行服務社會的承諾和效率、提品的公益性等。但是非營利組織是接受社會上的資助,依靠這部分財力生存下去,在我國中如何利用好這類服務組織也成為了一個難題,在此從幾個方面論述非營利組織的優勢和劣勢。其優勢有:
1.非營利組織的透明性比較強
特別是問題管理的實效性,對處理問題的機構的效率要求很高,作為問題通常的處理機關政府組織,由于機構人員的臃腫和區域管理的特性,使得其效率很差。相對于政府機構的層級機制和人員眾多現象,非營利組織對社會問題的反映速度比較快,這會幫助政府監管那些事發比較突然的事件。在國外,很多重大事故以后,許多非政府組織,民間團體都活躍在第一線,把社會的捐贈、善款交道災民手中,這可以減小政府對善款的處理,增加對問題處理的速度,在時間就是生命的時刻,沒有比高效處理問題更能體現政府對對待這個問題的態度。
并且實效性這在社會問題處理方面,又有重要的作用,政府不可能監管到社會各個層面,這就需要政府以外的組織幫助政府,對一些問題的監視,及時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把問題遏止在搖籃之中,這樣也就不會出現很多不必要地損失。
2.非營利組織的專業性比較強
一些社會問題具有很強的專業性,不可能要求我們每個領導干部都是每個社會領域的專家,在這方面,非營利組織中的專家力量就起到了很大作用。
如果問題只有政府部門處理,這無形中會加大問題處理的難度,造成很多不必要地損失。也會增加問題處理的成本。
3. 非營利組織的透明性比較強
對很多社會問題的處理,例如,對社會善款的處理,政府部門不便公之于眾的,而非營利組織是不同的,此類組織創立的目的就是服務于大眾的。如果社會善款的處理由此類組織處理,會增加社會共性力,這也符合我們國家政府部門公開、透明的原則。我國政府部門只是監督此類組織對這些善款處理的情況,這也無形中騰出很多精力處理必須由政府處理的政策、方針方面的事情。
4. 非營利組織的貼近社會性比較強
社會問題醞釀,發生和處理,直接的被授予對象都是普通的老百姓,非營利組織中成員他們很多是當地人很多問題也都經歷過,這對找到問題的源頭和分析事件發生有很重要作用。而且他們相比較官員們會更加貼近老百姓,了解百姓的急需的東西,這對安撫群眾有很大幫助,也有利于事件的防范和處理。
同時,非營利組織也存在著很多劣勢,這從兩個方面論述:
1.非營利組織的財力問題
非營利組織的財力大部分來自社會企業的捐助,或某個企業家,他們當初建立這種慈善組織只是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們。例如,在全世界都有很高聲譽的國際紅十字會,它的創始人只不過是幫助在二戰中受傷的戰士,一直發展到現在。
但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也擺在我們面前,如何使這類組織生存下去,如果它們的資金出現問題,其還如何幫助別人呢。
關鍵詞:社會管理創新;法治基礎;法治水平
社會管理創新,是指在現有的社會資源和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引入新的社會管理理念、知識和方法,對傳統的社會管理模式及管理方法進行完善,從而建構新的社會管理機制,更好地實現社會管理目標的活動。社會管理創新是從管理主體到管理內容以及方式的巨大變革。出發點和歸宿點在于通過社會管理創新來形成新型的社會管理、公共治理格局。因此,只能在法治底線原則的基礎上通過社會管理的理論、機制和方法創新,通過運用新理論、新機制、新方法來不斷提升社會管理效率和質量。因此完善社會管理創新的法治基礎就非常必要,這是由法律自身的特性、轉型時期社會管理的特點以及社會發展的現實目標要求所決定的。
一、從法律自身的特性來講
法律使社會管理創新具有合法性,社會管理創新中,只要依照憲法、法律和法規進行管理,就是一種合法管理,可以得到憲法、法律和法規的保障和支持,也會得到廣大民眾的支持和擁護。
法律使社會管理創新具有權威性,我國的治國方略是法治,法治具有國家的權威性,我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不得和憲法相抵觸;法治的這種權威性還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證,有了國家的強制力作為后盾,法治的權威性就有了保障,也更為可行。因此,只要依法創新管理,這種管理就有權威性、保障性。
法律使社會管理創新具有操作性,法治的操作性十分便于規范管理和創新管理。法律是法治的基礎,法律的內容不僅詳盡,而且還利于操作,操作性比較強。社會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包含了人、社會和自然等多個領域,內容復雜。而且這還是一種非常具體的管理,需要與操作性較強的行為規范相適應,法律規范就是這樣一種較為理想的行為規范。
法律具有可預見性,社會管理主體可以認識到自己創新行為的預期后果,即依法創新管理的,管理主體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違法創新管理的,管理主體也會知道要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后果。這種預見性增強了社會管理創新的安全性,使社會在安全穩定的運行中實現管理方式、管理方法的轉變。
把社會管理納入法治化軌道,嚴格依法管理,是社會管理的合法性來源,是增強社會管理權威性和公信力、可遇見性的根本保證,是提高社會管理效率的必由之路,同時也可以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識,增強公民依法解決矛盾糾紛的意識和能力。
二、從轉型時期社會管理的特點看
我國社會管理面臨的現實就是隨著生產力的迅速發展、生產關系的劇烈變遷和社會結構的深刻轉型,社會失序的風險因素空前凸顯。經濟加快發展的同時,未能有效實現非均衡到均衡的發展,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性矛盾等問題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轉型期社會的社會矛盾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尖銳性及群體性等特點,與此相適應,我國有關社會管理有針對性的創新,尤其是法制建設還顯得比較滯后。
第一,社會管理創新的法治觀念不強。由于我國長期缺乏法治基礎,人大于法、權大于法的現象在現實生活中還時有發生。依法行政的理念還不深入,用行政思維方式執法的單一行政管理模式已經不適應轉型時期多樣化化解社會矛盾的需求,廣大公民的法治觀念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應。
第二,社會管理創新的法律制度不夠完善。從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現狀看,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加快,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同時,社會結構也發生了深刻變化,人員流動性增強,個人與社會組織的依存關系大大減弱,社會事業建設與經濟發展存在著明顯不協調,社會建設滯后于經濟建設,社會管理又滯后于社會建設,由此帶來了很多社會矛盾問題。社會管理法律制度建設相對滯后,法律規范還很不完備,嚴重制約了社會管理制度框架的建立和完善,突出表現在法律滯后于社會發展,不能有效應對新的社會問題;社會管理法律規范不完備,存在諸多漏洞;有的法律規范內在邏輯性不強,自相矛盾;部門法之間缺乏銜接協調,系統性不強;社會管理法律對于侵害行為的威懾作用非常有效,承擔社會管理功能較弱。
第三,社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亟需依法解決。社會需要創新管理機制,需要良好的社會秩序。公平正義是實現社會管理創新的保障,也是實現法治的一個重要目標,法律是社會秩序的創建者和維護者,只有依靠一整套普遍性的法律規則來建設和維護公平正義的社會秩序,社會管理創新才有保障。相應地,與法律永遠相伴的基本價值,便是社會秩序,社會秩序要靠一整套普遍性的法律規則來建立,而法律規則又需要整個社會系統地正式地使用其力量加以維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生產力水平有了極大提高,但社會事業建設與經濟發展還存在諸多不協調問題,特別是社會管理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還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要求。一是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并融入全球化市場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社會結構、社會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和生產力分配方式等呈多樣化發展趨勢,社會管理面臨著歷史性挑戰;二是大量與公民相關的社會公共事務要由社會組織來承擔,但由于社會組織不健全、社會功能不完善,許多公民的公益性需求并不能得到全面滿足;三是大批社會團體發展發育還不很健全,法制還不完善,社會中介組織尚未真正成為政府職能轉移的載體,大量民間組織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管理上也存在缺失和問題;四是社會發展與政府社會服務滯后于經濟市場化和全球化的進程,社會事業發展較慢,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管理制度還不健全;五是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出現負效應,導致貧富差距拉大,社會保障覆蓋率較低,就業形勢嚴峻等問題;六是社會組織形態和社會階層結構發生重大變化,以非公有制部門為代表的新生社會組織迅速成長,但政府社會管理方式尚不能適應這種變化;七是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滯后,社會資本的開發利用不足,社會的自我組織能力不強。
三、從社會發展的現實目標看
社會管理是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社會管理的發展方向應當是與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法治政府的建設相結合,始終將社會管理置于法治化軌道之下,以法治理念為指導,以法律程序和法律規范為支撐,依法管理。
第一,在推動社會管理創新的新形勢下、新進程中,必須樹立與之相適應的現代法治觀念。社會管理創新必須加強法治建設,只有以法治理念為指導,以法制體系、法治程序和規范為支撐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才能真正實現最佳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這是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的重要環節。先進的社會管理理念是社會管理的前導,是確保社會管理有效性和持續性的思想基礎。在創新社會管理的社會實踐中,結合我國法治國家的政治目標,實現觀念的轉型和創新。
第二,完善具體的立法。最有效的社會管理就是法律,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就是實現法律的創新,而不是通過政府管制或干預能實現的。在良好的法治環境中進行社會管理,保護所有者實現公平正義,這種法治環境正是社會管理所追求的創新和完善,其最終目的是實現社會和諧穩定。要建立井然有序的社會管理模式,必須完善社會管理法律規范,以法律構建社會管理的基本框架,社會管理為法治所要求的基本價值、規范提供最根本的依據和最恒久的支持。把修改完善法律和制定配套法規擺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更加注重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抓緊法律配套法規的制定工作;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必須繼續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使社會管理和創新工作有據可循、有法可依。健全社會組織的法律制度,促進社會組織規范發展。法治化管理既是社會組織活動的有效途徑,也是促進社會組織發展及有序參與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通過法制建設,進一步明確和規范社會民間組織的性質、地位、組織形式、管理體制、經費來源、財產關系、內部制度、人員保障、權利義務以及與政府企業的關系等。讓社會組織在法制健全、政策支持、公眾認同的環境里發展并且發揮獨特的作用優勢,以增強社會的管理和服務功能。
第三,提高運用法律的能力與水平。社會管理是在法治條件下的社會管理,社會管理的創新也是在法治條件下的創新,與法治密不可分。法治是一種人的活動,這就要求社會管理人員應具有較高的法律素質,他們的法律素質決定了社會管理及其創新的成效。法律素質高的,這種創新的成功機率就大,否則就小。從這種意義上講,隨著社會和法治的發展、社會管理創新的推進,社會管理人員的法律素質也需要與時俱進,不斷提高。
參考文獻:
1.應松年.社會管理創新引論[J].法學論壇,2010(6).
[摘要]為防止志愿失靈在政府失靈與市場失靈的雙重困境中產生,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要以維護社會公正為目標,以調節社會矛盾和平衡利益為重點,以有效社會政策為手段,實現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格局,健全責任明確、協調聯動、快速反應、運轉高效的社會管理體制與機制。社會管理體制與機制基于公民社會組織的發展,其關鍵在于法治化、公共化、信息化與服務化。在厘定社會管理體制與機制內涵邊界的基礎上,討論社會管理體制與機制的開放性:發展模式與體制適應力、多元化的選擇空間及其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D693.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257—2826(2012)09—0039—09
一、引言
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與社會體制等方面的改革是當今中國政府面臨的重大課題,因而對作為社會體制重要組成部分的社會管理體制與機制的改革已提上日程。顯然,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是中國特色社會管理體制與機制改革的客觀要求。在政府失靈、市場失靈的雙重困境中,公民社會理念應運而生。然而,在政府面臨著社會的特殊需求與過度需求問題的同時,市場也面臨著一些難以解決的外部性的資源配置問題,公民社會要在夾縫中生存并不十分容易,志愿失靈在這種背景下產生,因此,社會管理創新成為迫切的需求,社會管理體制與機制的改革與創新已刻不容緩。本文基于社會管理體制與機制的概念厘定,對其發展模式與體制適應力、多元化的選擇空間及其可持續發展等問題進行學理性思考(參見圖1)。
二、社會管理體制與機制
社會管理體制與社會管理機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整個社會有機體結構中,分別處于宏觀、中觀與微觀層面,且有不同的規定、特點和功能定位,發揮不同的作用。在整個社會體系中,社會管理體制著重于社會管理的形式,社會管理機制著重于社會系統的運行(參見圖2)。
(一)社會管理體制
在管理學視角下,學術界對“體制”的理解大致有三種范圍(最狹窄、中等、最寬泛)。本文采用中等范圍的概念,即“與機制相并列,把管理體制理解為社會制度規則體系(包括正式約束與非正式約束,在非正式約束中,包含達到一定共識性的觀念或理念)與組織機構體系的復合體”。社會管理體制是指“國家規范社會運行所采取的管理制度、管理組織、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總和”,強調社會系統運行的組織制度及其隸屬關系。換言之,社會管理體制的內容涉及社會制度(規則)與組織機構兩個層面,具體包括六個方面。
第一,社會管理的主體。我國學術界認為社會管理主體是包括政府在內的“多中心主體”。盛美娟認為,“開放式的社會管理之路,使社會管理主體由單一向多元化轉變”。丁元竹認為,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主體,非政府公共組織與更大范圍的公共參與一起構成公共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公共管理主體。綜合各項研究,我國的社會管理主體包括黨政機關與公民社會組織(面向社會生活、社會事務)兩大類。再細分大致可以包括:執政黨、政府、公民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體。另一種分析框架認為,在當今確立的社會管理格局中,黨委處于核心領導地位,其“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是通過政府來體現的。換言之,社會管理主體主要包括政府、市場與社會。政府居于主導地位,但政府、市場與社會各自具有不同特征,發揮不同的功能(參見表1)。在政治、私人、公共等不同的領域中,政府、市場與社會所扮演的角色和發揮的作用也會隨之變化。
第二,社會管理的客體,即社會管理對象。當今中國在社會結構呈現出“倒丁字型”,即上下階層比重失衡與階層之間貧富失衡。在這樣的背景下,社會管理客體呈現出新的特點。主要體現為:一是社會生活。社會變遷要求調整社會管理方式,即社會管理體制要防止社會階層的過度分化,擴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協調利益主體之間的矛盾;引導社會生活方式;監督和規范社會生活行為。二是社會事務。社會事務的處理和解決涉及民政、財政、立法、公安等部門以及社會組織、非營利組織等,主要通過提供公共服務、公共產品、社會救助等來實現社會的第二、三次分配。三是社會組織。社會組織面向國家機構時是社會管理客體,它在社會管理中初顯獨特優勢,但其發展也存在突出的問題,最為迫切的是要以法律和政策支持其發展,規范其行為,同時引導其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參與社會管理的能力(參見表2)。
第三,社會管理領域,即社會管理活動的范圍。與政治領域、經濟領域相并列,它涵蓋社會管理主體、社會管理客體以及社會管理過程。當前我國的社會管理體制包括社會建設各方面的內容,其管理領域非常廣泛。主要包括公共財政體制、社會組織體制、基層社會管理體制、利益協調體制、社會保障體制與社會工作體制,以及公共服務體制等。
(一)治安承包的責任范圍治安承包在我國已經實行了十多年,從開始的農村治安承包到現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單位團體,由于各地面臨的情況不一樣,所以治安承包的具體模式、業務范圍等也會有所差異:一般認為治安承包的范圍涉及兩類:一是治安防范承包,它是全體公民的共同責任,屬于群防群治的一種,大多事項屬于私權范疇,例如治安巡邏、糾紛調解、對違法分子的檢舉和扭送等,因此可以以有償的方式進行治安承包,但其中有些范圍如治安巡邏,具有雙重屬性,涉及公權力。二是治安管理承包,這里主要是指治安行政管理權力,即我國公安機關的權限,如治安處罰權、治安強制權、治安獎勵權等,都屬于公權力。在我國實行治安承包的省市中,大多屬于治安防范的承包,隨著治安承包模式的進一步發展,一些地方開始將部分治安管理權也進行了承包,如浙江嘉興模式,暫住人口管理、村內閑置房屋出租等本屬于公權力的權限一并承包。我國的法律對治安承包的具體范圍并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定,造成了各地治安承包實踐中業務不統一,常常表現得很混亂。(二)治安承包責任合同的屬性對于治安承包合同的性質,廣大學者對其意見也很難統一。有人認為它屬于民事合同,需按照民事法律規定進行管理,也有人認為它屬于行政合同,需按照行政法律規定進行管理。民事合同的判斷標準主要是雙方是否是基于平等、有償、自愿、等價的原則做出的決定,治安防范合同中有些承包協議是雙方在自愿、有償的條件下簽訂的合同書,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基于各自的意志自由做出的選擇,因此這類合同屬于私權范圍,不涉及公權力。這種合同按照法律規定應該歸民法處理。簽署行政合同要求合同一方必須是行政機關,另一方是行政相對人,合同的內容主要圍繞公權力展開。但雙方也得基于意思自由。在治安承包合同中,有些合同的主體一方是行政機關,如公安局。另一方是社會組織、私人單位、個人等。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彼此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公安機關作為行政機關,擁有行政優益權,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公安機關擁有一些特權,例如可以采用招標的方式選擇承包方,最終定誰,由他們自己決定。同時,合同中的內容也要受行政法的約束。治安承包合同中的治安巡邏,暫住人口登記,出租房管理等明顯屬于行政合同。因此,對于治安承包合同的性質并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定或說法,可能屬于民事合同也可能屬于行政合同,真出了問題還是得依靠法律,根據其具體的內容和形式進行判斷。(三)治安承包責任的承擔治安承包中的一些業務本屬于法律規定的由公安機關嚴格執行的職責。但在承包過程中,有些公安機關管理不到位,當甩手掌柜,將本該由政府主導負責才有成效的項目也承包給私人,而這些私人往往沒有執法資格,也不懂法,這就導致他們在落實承包合同時,常常濫用權力,任意搜身,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假冒偵查,刑訊逼供,法律賦予公安機關這些權力本是為了更好地服務社會,然而這些權力承包給私人后,他們的目的不是以服務為主,而是為獲得巨大的利益。這就難免會發生權力尋租的事情,當出現承包人違法違紀,破壞承包合同內容,特別是那些本不應該由他們承包的項目,這時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呢?例如,在治安承包中出現刑訊逼供現象,可不可以以刑訊逼供罪對其定罪呢?要知道刑訊逼供僅試用于政府執法人員,私人是不適用的,那么又該如何給他們定罪呢?依據什么法律處置?公安機關,濫往外承包權力,是不是應該承擔連帶責任呢?這些問題現在都比較模糊,需要進一步完善。
二、治安承包責任問題的成因分析
(一)治安承包面臨的法律困境在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行政處罰法中均有明確規定:行政機關以外的組織和個人未經法律授權不得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進行管理和處罰,維護社會治安是我黨、政府及其專門機關才擁有的權利義務。在目前的法律之中,無法找到公安機關可以將治安維護職權賦予社會其他組織及個人的專門規定。1.治安承包權力的賦予沒有法律根源。現在社會流行的治安承包模式一般包括以下幾種:有的由公安部門帶頭,各地具體展開;有的是公安部門和其他行政機關合作進行治安承包;還有就是由基層政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如街道辦、鄉鎮政府等;還有由各村委、各單位自發組織。但不管哪種承包模式都找不到法律依據。在履行承包合同過程中找不到權力來源的法律規定。2.治安承包內容缺乏規范。治安承包在法律困境解決之前,應該至少有一個規范的規定。目前存在的治安承包在類型和范圍方面顯得很隨意,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定。例如合同中載明承包者負責某某街道的治安巡邏工作,我們知道違反治安的行為有很多,承包者對所有行為都有管控權嗎?還是有所限制。當發現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如何處理?是直接罰款還是扭送至公安機關處理,罰款的可以處罰多少?這些都缺乏一個明確的規定,以至于在具體實行中,顯得很混亂,問題層出不窮。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解決,治安承包可能會走向異化,難以推廣發展。(二)治安承包遭遇的制度障礙治安承包不但存在法律困境,還存在制度上的障礙,如果不及時解決可能會引發很多問題:1.管理缺位。公安機關特別是基層公安機關每天都要處理大量案件,工作壓力巨大,因此,很多公安機關為減輕民警壓力,大力推廣治安承包,一包了之,公安機關自身卻放松了警惕。導致對社會治安脫管失管。2.,權力尋租。維護社會治安本來是依法規定的訓練有素的公安民警的任務,實行治安承包后,由于承包者素質參差不齊,甚至根本就不懂法律,治安承包過程中不依法辦事,侵犯公民利益的事情屢見不鮮。同時,還有一小部分承包者,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徇私枉法,大搞權錢交易,大大違背治安承包的初衷。
三、走出治安承包責任困境的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