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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發達國家;低碳經濟;財政政策
一、低碳經濟的內涵及意義
(一)低碳經濟的內涵
低碳經濟是指在可持續發展理念下,通過技術創新、產業轉型、新能源開發等多種手段,不斷降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使用,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盡可能的達到排放與生態環境轉化平衡,的一種新型經濟發展形態。“低碳經濟”最早是在2003年,英國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低碳經濟》中提出的,作為第一期工業革命的領導者,英國首先認識到了能源安全和氣候變化的威脅,而且隨著發展的逐步加快,對礦產資源的消耗也在快速增加,致使目前英國消耗的能源,大部分都要依靠進口,而且,溫室效應的變化,對英國產生的影響也在不斷地增大。低碳經濟作為一種新型的、社會性的、關乎全人類的經濟理念,在不同的區域和領域內理解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區別。低碳經濟的本質就是提高能源的利用率,開發更多的清潔能源,在生產和發展中,提高清潔能源的使用頻率,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促進生態環境系統平衡。低碳經濟的發展核心,是通過相關研究部門,開發更優質的技術,降低礦物資源和高碳資源的使用量,盡可能的維持溫室氣體的排放和吸收平,保持平衡。可再生能源技術和減排技術,是低碳經濟發展的重要技術支持,通過減少礦物資源的使用量,能夠有效的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而且,清潔能源的可再生和溫室氣體的含量,對于低碳經濟的推動,具有極為重要的影響。
(二)低碳經濟的意義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對礦產資源的消耗速度快速提升,各類溫室氣體的大量排放,對生態環境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影響。而且,我國本身的礦產資源狀態,呈現明顯的“富煤、少氣、缺油”的狀態,大量的礦產資源消耗,是我國的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之間產生了巨大的矛盾。近年來,世界各國對于礦產資源的重視程度,正在不斷地提升,“碳關稅”不斷地提高,已經成為很多發達國家的“貿易壁壘”,對傳統優勢產品貿易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影響。因此,為了鞏固我國的經濟地位,必須強化低碳經濟的深化,提高我國的發展潛力。
二、發達國家發展低碳經濟的財政政策
(一)發展低碳經濟的財政支出政策
2007年,加拿大政府提出了“讓科技成為加拿大優勢”,在2008年,政府對此發展政策進行了細化。加拿大政府每年在環境科技上,撥款6600萬支持,在低碳技術上,加大開發研究力度,并且,不斷極大技術研究的投入。加拿大政府計劃在2020年,將電力需求轉變為零排放。而且,加拿大政府還撥款3億支持核能發展,包括有先進重水反應堆和更新實驗室的技術設備。
(二)發展低碳經濟的財政收入政策
1990年,芬蘭在全球首先實施了碳稅,然后其他多個國家也開始征收了碳稅。碳稅,是根據化石燃料排放的碳量的多少,進行征收的。這種碳稅在世界很多國家,已經開始實行,通過征收碳稅,來提升一些礦物資源和高碳能源的應用成本,逐步提高低碳經濟的發展,對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具有重要意義,而且,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征收碳稅。
三、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財政政策
我國為了推動低碳經濟的深入發展,建立了一系列的經常性預算,安排相應的財政支出預算,通過強化低碳經濟的發展政策,充分發揮政策的政策導向,促進低碳技術的提高與進步。開征碳稅,對碳排放量較多的單位,征收適當的碳稅,采用量計征方式,采用定額稅率形式,引動企業技術改造,提高我國工業的能效和競爭力。結束語:綜上所述,近年來,世界各國的對于低碳經濟重視程度正在不斷地提升,相關的財政政策應用不斷加深。建立完善的低碳采購制度,加強對低碳科技研究的相關投入,開征碳稅,促進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1]田梅.發達國家低碳經濟發展的科技政策啟示分析[J].管理觀察,2016,(04):64-66.
一、發展低碳經濟必要性
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為基本特征的低碳發展、低碳產業、低碳技術、低碳消費等經濟形態的總稱,是高碳能源時代向低碳能源時代演進的一種經濟發展模式。它是生態環境代價和社會經濟成本最低,能夠實現地球生態系統自我調節能力的可持續發展經濟模式。發展低碳經濟已成為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人們的共識,是應對全球氣候變暖所帶來嚴峻挑戰的必然選擇。發展低碳經濟作為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具有重要意義:
1. 扭轉環境惡化趨勢的內在要求
低碳經濟發展的提出,是由全球性氣候變暖所促進的,它要求能源消費方式、經濟發展方式、人類生活方式、產業結構等進行改革,所以它是為適應人類生存環境變化的一種戰略選擇,為此,許多國家已制定了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
2. 順應國際形勢,參與國際競爭的內在要求
地球村是一個整體,因此,低碳經濟發展具有全球性,不是某一個國家或地區問題,發展低碳經濟是全人類的一個共同愿望與行動;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氣候峰會上中國代表團與與會各國達成共識,并作出莊嚴承諾將繼續致力于減少碳排放量,并堅決地重申了中國政府11月底公布的減排目標,即到2020年單位GDP碳排放強度降低40%~45%。發展低碳經濟是履行這一承諾的實際行動。
3. 優化能源結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發展低碳經濟是涉及社會、經濟、技術、生產與生活綜合性很強的問題,實質上是一個包括生產、交換、分配、消費在內的一個社會再生產的經濟活動低碳化問題。它影響到目前與長遠關系,涉及到社會的代內與代際間公平問題,是體現以人為本,全面、協調、社會和諧、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科學發展精神,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
二、中國發展低碳經濟的主要制約
根據現實和長期國情與低碳發展模式的內在要求,中國發展低碳經濟將面臨來自“能源結構、發展階段、技術水平”等方面的三大挑戰。盡管中國發展低碳經濟面臨較大的挑戰,但通過認真發掘并切實實施,中國也具有在不影響實現既定社會經濟發展目標前提下發展低碳經濟的巨大潛力。
1. 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是中國向低碳經濟發展模式轉變的制約因素
雖然我國能源結構在不斷優化,但一次能源生產的2/3 仍是煤炭,燃煤發電約占電力結構的80%。煤多、油少、氣不足的資源條件,決定了我國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煤炭仍將是主要一次能源。煤炭屬于“高碳”能源,我國也沒有了廉價利用國際“低碳”能源的條件;資源和能源密集型產品大量出口,又增加了我國單位GDP 的碳強度。受多煤炭少油氣這種資源票賦的制約和保障能源安全的需要,中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不會發生根本性的改變。與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相比,單位熱量燃煤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比石油、天然氣分別高出約36%和61%,使得中國單位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將長期處于較高水平。由于能源結構調整的難度大,中國在向低碳發展模式轉變的過程中,將比其他國家受到更多的資金和技術壓力,付出更高的代價,面臨更大的困難。
2. 中國目前所處的發展階段與發展低碳經濟之間存在著比較尖銳的矛盾
黨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中國要基本實現工業化。目前,中國正處于重工業加速發展的中期階段。英國、美國和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歷史經驗表明,在工業化進入重工業加速發展的時期,工業化和經濟發展的速度將加快,溫室氣體排放將不斷增加。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又具有自己的特點,發展低碳經濟面臨更艱巨的挑戰。首先,中國工業化進程在規模和發展速度兩方面在世界經濟發展歷史中都是前所未有的,在這一過程中,中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也會呈現較大規模的增加;其次,中國面臨著改善廣大人民生活水平的艱巨任務,由于人口眾多,目前正在進行大規模的能源、交通、建筑等基礎設施建設,而經濟的迅速擴張多是對常規技術的簡單復制,不可能大規模采用低能耗的先進技術,在現階段和未來較長的一個時期,中國能源需求和溫室氣體排放必然呈現增長趨勢;最后,中國在工業化、城市化的進程中就必須要面臨應對氣候變化的挑戰,而發達國家在完成工業化之后才面臨這一問題,這對中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提出了新的挑戰和要求。
3. 總體技術水平落后是中國發展低碳經濟的嚴重障礙
總體技術水平落后是中國發展低碳經濟的嚴重阻礙。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經濟由“高碳”向“低碳”轉變的最大制約,是整體科技水平落后,低碳技術的開發與儲備不足。中國目前能源生產和利用、工業生產等領域技術水平落后,技術開發能力和關鍵設備制造能力差,產業體系薄弱,與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落后工藝技術的大量存在和先進技術的嚴重缺失,使得中國工業生產和基礎設施建設呈現高排放的特征在未來幾十年將長期存在,陷入所謂的“鎖定效應”,這將極大地增加未來中國向低碳發展模式轉變的成本,并給中國帶來更大的減排壓力和國際談判的壓力。應對氣候變化的技術開發和創新對各國來說都是新問題,發展低碳經濟對中國技術創新能力提出了更強烈的要求。
三、中國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選擇
低碳經濟是世界經濟發展對趨勢, 是適應后工業化社會、實現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一種經濟發展模式。然而, 中國正處在工業化發展階段, 發展經濟、減少貧困和滿足就業等仍是實現現代化的最大任務, 向低碳經濟轉型還面臨著許多現實條件的制約。為實現這些目標, 必須加強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 適時適度地創新公共政策, 根據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環境的新要求, 主動改變既存的政策要素的組合形態,創立一種具有積極價值的、適宜的政策安排。
1. 總體規劃,為低碳發展創造條件
制定規劃,不斷提高社會生產和生活活動的碳生產率。一是將低碳經濟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進行總體安排部署。二是將低碳技術研發納入國家科技規劃和相關科技計劃。三是制定專項規劃,提出低碳經濟的概念、目標、重點和保障措施等,提出低碳經濟的統計和考核指標,并作為國民經濟規劃中的引導指標。四是制定重點行業和部門的低碳發展規劃,向低碳轉型。
2. 優化產業結構,倡導產業低碳化
產業結構對碳排放會產生較大影響,同等規模或總量的經濟,如果技術水平相同而產業結構不同,則會導致碳排放量相差較大。在工業化和城市化加速發展的今天,避免重化工業過度發展帶來能耗高、物耗高、碳排放高等問題,我國需要發展高能效低碳排放的產業。提高“高碳”產業準入門檻,避免留下長久不利影響。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降低GDP 的碳強度。
3. 發展壯大循環經濟、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發展循環經濟,將減量化放在優先位置,減量化從減少生產環節入手,推進資源能源的循環利用和高效利用,變廢為寶,化害為利。加大投資和政策扶持力度,開發利用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依靠技術進步不斷降低利用成本,切實解決新能源發電上網難題;加快研發先進技術和設備,推進第四代核能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持續推進節能減排,當前的重點應放在工業節能上,這是由我國發展階段和工業能耗所占比例決定的。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控制建筑和交通能耗的快速增長;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目標責任制的落實和評價考核。
4. 重視國家科技和人才,促進低碳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技術
科技進步使解決日益嚴重的生態環境和能源危機的根本出路。科技政策在整個科學活動中, 表明支持什么, 反對什么, 發展什么, 限制什么, 保證科學技術朝著一定的目標,沿著正確的路線有序發展, 起著協調控制的作用。科技政策按照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原則,促進高能效、低碳排放的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逐步建立節能和能效、潔凈煤和清潔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自然碳匯等多元化的低碳技術體系;加快對燃煤高效發電等技術研發,形成儲備,為低碳轉型和增長方式轉變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5. 加強國際合作,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由于低碳經濟在中國的發展還處在起步的階段,如果僅僅依靠自身的技術實力,中國很難真正發揮低碳經濟的潛力,所以必須積極引進發達國家先進的低碳技術。我國應當主張,發達國家必須強制減排,發展中國家自愿減排的成本必須由歷史上過度排放的工業化國家承擔,以樹立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形象。推動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溫室氣體的減排資金和技術。非常有必要進一步發揮國際間協議的作用,來推進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轉讓。我國當前的策略是要加大與國際社會尤其是低碳經濟發展較好的國家之間的合作與交流,通過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新機制,引進、消化、吸收先進適用的低碳技術;參與制定行業能效與碳強度的國際標準、標桿,積極從發達國家引入成熟的技術,提升引進消化和再創新能力,加強自主創新,推動低碳經濟的發展。
6. 廣泛宣傳教育,創新綠色消費和生態文化
利用電視、報紙、影像等各種媒介,宣傳普及氣候變化和低碳經濟的知識,讓廣大干部群眾認識到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發展就要消耗能源,能源消費勢必排放二氧化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提高碳生產率,形成低碳的綠色生產方式和消費行為,引導合理消費和反對過度消費及奢侈消費, 并通過生產環節向低碳模式的轉變拉動低碳消費。
生態文明是黨在經濟和社會轉型的緊要關頭所形成的又一重要思想創新,低碳經濟的發展, 離不開全民普遍共識的、綠色的生態文化的構建。生態文化作為正在崛起的新興文化, 是倡導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觀念體系, 是人們最優化的解決人與自然關系問題所反映出來的思想觀念的總和, 體現在人類為解決所面臨的種種生態問題環境問題, 與自然和諧相處, 求得人類更好地生存與發展的種種措施和手段上。創新文化政策就是要形成以“節約資源, 保護環境”為核心的生態文化, 在生活中堅決抵制鋪張浪費的奢侈文化, 生態的觀念深入人心。
參考文獻:
[1]莊貴陽: 中國經濟低碳發展的途徑與潛力分析[J].太平洋學報, 2005 (11)
[2]任力: 低碳經濟與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J]. 社會科學家, 2009 (2)
關鍵詞:低碳政策;低碳經濟;啟示
隨著人類文明的不斷進步,人類在對資源和環境進行開發和利用的過程中,造成了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大量排放,并由此引發了一系列環境災難,使人類的生存環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脅。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同時又是溫室氣體排放的大國,承擔著節能減排和發展經濟的雙重責任,尤其在發展低碳經濟方面,沒有成功的先例。通過借鑒英美德三國發展低碳經濟的經驗,既發展經濟,又保護環境,不失為一條捷徑。
一、英、美、德三國的低碳經濟概況
(一)英國低碳經濟政策
低碳經濟是由英國率先提出的,最早見于2003年英國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低碳經濟》。2006年10月英國政府又《氣候變化的經濟學:斯特恩報告》,呼吁全球向低碳經濟轉型,主要措施有:提高能源效率;對電力等能源部門“去碳”;建立強有力的價格機制;全球聯合對去碳高新技術進行研發和部署等。
2007年英國頒布了《氣候變化法案》,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為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立法的國家。英國政府進一步表示,力求在2010年減排主要溫室氣體――二氧化碳20%,2050年減排60%。
為了保證低碳政策的順利推廣,英國政府推出了氣候變化稅。這實質上是一種“能源使用稅”,計稅依據是使用的煤炭、天然氣和電能的數量,使用熱電聯產、可再生能源等則可減免稅收。據測算,截至2010年英國每年可減少250多萬噸的碳排放(相當于360萬噸煤炭燃燒的排放量)。
通過這一系列的措施,英國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政策為主導,市場運作為基礎,以企業、公共部門和家庭為主體的“低碳經濟”互動體系,成功突破了發展“低碳經濟”的最初瓶頸,為英國實施低碳計劃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二)美國的低碳經濟發展政策
美國雖未簽署《京都議定書》,但在政策措施上,積極倡導推動新能源產業。
奧巴馬政府在其新能源政策中承諾,在未來10年內耗資1500億美元刺激私人投資清潔能源;實施“總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計劃,到205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在1990年水平的基礎上降低80%。
為積極應對碳排放,奧巴馬政府計劃自2012年起,連續10年撥款150億美元給環境署用于推廣新能源市場化,未來10年建立起一支6450億美元的能源基金,用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清潔環境和推廣可再生能源。美國各州政府還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分別制定了地方節能產品稅收減免政策。能源部支持美國綠色建筑協會推行以節能為主旨的《綠色建筑評估體系》。
(三)德國的低碳經濟發展政策
德國政府采取了限制性和激勵性經濟措施并舉的做法,鼓勵企業積極參與環境保護。
自1994年起,德國政府把科技政策的支持重點集中在發展環境保護技術和能源技術上,并且出臺了很多新的能源和環境政策,實行此項政策的結果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德國的能源消耗在經濟增長的同時不斷下降,德國逐步解決了工業化過程中的污染問題,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實現了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
從2001年11月開始,德國對每千克含硫量超過50mg的汽油和柴油每升再加收1.53歐分生態稅,從2003年1月起,將含硫量標準調整為每千克10mg,使超過該標準的汽油和柴油每升加收的生態稅累計達到16.88歐分,此舉使得德國一次能源消耗量不斷下降。對于廢水排放、固體廢棄物傾倒引起的水污染,德國按照一定方式以廢水的“污染單位”為基準,實行全國統一稅率,并且每年的稅率不斷提高,每年的水污染稅收入全部用于改善區域水質。德國政府從2003年1月1日開始,對無硫燃料征收的燃料稅比含硫燃料的稅率低1.5個百分點,在稅收激勵下,德國企業已經放棄使用含硫燃料。
2007年,德國聯邦教育與研究部又在“高技術戰略”框架下制定了氣候保護高技術戰略。根據這項戰略,聯邦教研部將在未來10年內額外投入10億歐元用于氣候保護技術的研發,德國工業界也相應投入一倍的資金用于開發氣候保護技術。構成了對德國節能減排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綜合分析,英美德三國所采取的措施包括以下幾方面:制定有關氣候保護和環境保護的法律,通過立法倡導環境保護行為;政府通過科技政策的傾斜、財政政策的支持、稅收政策的調節等措施來支持低碳產業的發展;制定有關燃煤、燃油、汽車油耗、水污染控制等方面的國家標準;制定鼓勵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給予資金和技術支持。這些措施的推行,有力地促進了這三國低碳產業的發展和低碳技術的研發;同時也為我國發展低碳經濟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
二、我國發展低碳經濟存在的問題
(一)社會公眾低碳理念的缺失
在物質生活極度發達的今天,人們在享受生活的同時,往往忽略對環境的保護,這既是生活陋習,更是低碳生活理念缺失所至,而個人低碳生活理念的形成是從一點一滴開始的一個漫長過程。倡導低碳理念、建設低碳社會,每一個人的參與是至關重要的。
(二)我國能源結構的單一性
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是我國向低碳發展模式轉變的長期制約因素。煤是我國主要的能源資源,2007年生產煤25.26億噸,占我國總能源的76.7%左右,當年世界產煤56億噸,我國占32%,居世界首位(我國能源結構問題及解決對策研究)。據了解,目前全國85%的二氧化碳、90%的二氧化硫和73%的煙塵都是由燃煤排放的,我國已經形成了以煤炭為主、多種能源互補的能源結構,這種狀況在目前以及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仍很難改變。而研發低碳燃煤技術,發展利用新型能源就成為發展低碳經濟的當務之急。
(三)我國低碳技術開發相對落后、并缺少相應技術標準
在低碳技術的研發上,我們起步晚,而且缺少成熟的技術標準。在低碳經濟管理上,我們缺少一個成功的運營模式。如我國的重化工業發展比較迅速,水泥、鋼材、電鍍等高耗能行業含碳量非常高。如何實現這些行業的低碳生產,目前尚缺少一套成熟的標準。
(四)經濟高速增長與節能減排的矛盾
長期來看,我國經濟仍將繼續增長,能源消費仍會穩步上升;短期來看,節能減排任務艱巨,需要大量地推廣節能技術,強制性地限制減排總量,制定節能準入和落后產能退出機制。
三、解決我國低碳經濟發展問題的應對措施
(一)政府通過制定法規和政策,制定低碳經濟發展的整體規劃,推動低碳經濟
政府出臺鼓勵低碳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和稅收政策。在財政政策方面,增加經濟投入和資金支持力度,加大對低碳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鼓勵企業的自主創新。在稅收政策方面,對于一些高碳排放的企業加大征稅力度,限制其碳排放;對于新興的低碳企業,降低征稅,出臺相關的補貼政策。
(二)改變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鼓勵發展清潔能源
政府出臺鼓勵新能源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整體能源結構的改善。低碳經濟不同于我國的傳統經濟,尤其是諸如太陽能、風能等新能源產業的應用,在保護環境的同時也推動了資金、技術和人才的集中,形成了新的經濟熱點。借鑒國外的經驗,如英國公布的發展“清潔煤炭”的計劃草案,要求英國境內新設煤電廠必須首先提供具有碳捕捉和儲存能力的證明,每個項目要有在10-15年內儲存2000萬噸二氧化碳的能力,政府同時對這些項目提供相關財政支持。
(三)低碳技術是低碳經濟發展的動力和核心
低碳技術的創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國低碳經濟發展。我們應組織科技攻關,加緊技術研發,力爭掌握一定規模的自主技術;同時,整合市場現有的低碳技術,加以推廣和應用;加強國際間交流與合作,促進發達國家對中國的技術轉讓。
(四)培養社會公眾的低碳意識
我們認為這是一個簡單又長期的任務,需要通過政府的引導,媒體的宣傳,民間志愿服務等形式讓人們接受低碳理念;要鼓勵和引導人們采用低碳生活方式,如城市交通建設方面鼓勵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少開私家車等。
四、結論
實現我們承諾的減排目標,發展低碳經濟是唯一選擇。通過對比分析三個國家發展低碳產業的情況,可以發現我們在發展低碳經濟方面的諸多不足;借鑒其發展經驗,提出我們的發展措施,落實好這些措施,將讓我們少走彎路,會讓我們的經濟發展得更加健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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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低碳經濟;低碳產業;政策
中圖分類號:F06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3890(2012)07-0085-04
一、遼寧省低碳經濟發展的狀況和問題
遼寧省是我國低碳經濟試點省區。2010年8月,國家發改委了《關于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根據地方申報的情況,將廣東、遼寧、湖北、陜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慶、深圳、廈門、杭州、南昌、貴陽、保定八市列入國家低碳試點范圍。遼寧省在成為試點地區后,先后采取了編制低碳發展規劃、制定支持低碳綠色發展的配套政策、促進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產業體系、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統計和管理體系以及積極倡導低碳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等政策措施,有效地推動了遼寧省低碳經濟的發展。但是,遼寧省低碳經濟發展水平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這是因為不論從遼寧省人均碳排放指標看,還是從碳生產率水平和其他方面看,遼寧省都與全國平均水平有很大差距。
人均碳排放量是用來反映碳排放水平的指標,其計算方法是:人均碳排放量=碳排放總量/人口總量。碳生產率是衡量低碳技術水平的指標,碳生產率=GDP/碳排放總量。劉宏、孫倩和王海采用以上兩個指標比較了遼寧省和全國平均水平,發現遼寧省人均碳排放量大大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而碳生產率則大大低于全國平均水平。這說明遼寧省在生產和生活上過于依賴碳高排放的能源消耗,而且低碳技術水平比較落后[1]。
以上說明,遼寧省低碳經濟發展水平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與部分省市相比,在單位產值耗費的能源數量、單位工業增加值的能耗等方面都比較高,因而碳排放量較高。這也說明遼寧省低碳經濟的技術水平還不高,需要加強研發,增加投入。
二、遼寧省低碳經濟發展的方向和重點
繼續推進低碳經濟發展是遼寧省現在和未來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方向。在《遼寧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中,明確提出要在“十二五”時期實現生態環境質量再上新臺階的目標,具體包括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減少,資源節約、環境友好、低碳綠色的生產消費模式初步確立等方面。根據這個要求,筆者認為遼寧省低碳經濟發展的方向和重點是:
1. 積極促進節能減排和發展循環經濟。節能減排是實現低碳經濟的主要途徑。通過節能,可以減少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從而減少對地球環境的污染。節能,就是要在減少能源消耗量的前提下,獲得與原來同樣的產出;或者是以同樣的能源消耗取得比原來更多的經濟產出。換言之,就是要有效地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就要有相應的技術。減排,就是減少污染物排放,包括廢棄物質和溫室氣體的排放。采取降低能源消耗的技術,通過物質循環利用和能量階梯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一個重要的途徑就是要發展循環經濟。
循環經濟仍是遼寧省發展低碳經濟的方向。循環經濟是指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目標,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物資閉路循環和能量梯次使用為特征,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可持續發展經濟形式。由于它能夠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資源消耗,降低環境污染,因此,發展循環經濟對于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效果十分明顯。這也與低碳經濟的目標一致。因此,發展循環經濟,也就是發展低碳經濟。
遼寧省是我國循環經濟發展比較早、效果突出的地區。早在2002年,遼寧省就率先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創建了“3+1”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2005年,經國務院同意,被國家發改委等六大部門確定為第一批循環經濟試點省。目前發展循環經濟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循環經濟從試點轉向全面推進階段。但是進一步推進循環經濟發展仍然是緊迫任務。
2. 重點發展新興低碳產業。發展新興低碳產業是遼寧省實現低碳發展的產業基礎。遼寧省是一個重化工業比較集中的工業大省。在發展低碳經濟的要求下,遼寧省必須進行產業結構的優化和調整,由以重化工業為主導的產業結構轉向以新興低碳產業為主導的產業結構,降低石化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全球經濟發展的新形勢表明,低碳經濟已經成為引領世界經濟的新型經濟。這是繼信息經濟之后又一次經濟發展方式的調整與變革。適應全球低碳經濟發展形勢的要求,我們必須對產業結構進行調整。為此,2010年10月18日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下簡稱《決定》),為我國產業結構的發展方向進行了布局。這是我國破解資源約束,突破發展瓶頸,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重大戰略性舉措。《決定》確定了我國現階段重點培育發展的7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是節能環保、新一點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產業。這些新興產業的重要特點就是知識技術密集、資源消耗少、綜合效益高。可以稱之為新興低碳產業。響應中央的號召,2010年2月遼寧省政府下發《關于加快發展新興產業的意見》,明確把加快發展新興產業定位為經濟結構調整的一項重要任務,并把先進設備制造業、新能源、新材料等9大新興產業作為發展重點。
關鍵詞:低碳經濟;路徑依賴;制度創新
在全球氣候變暖的背景下,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低碳經濟”成為各國政府和學術界高度關注的熱點。2009年哥本哈根會議揭開了發展低碳經濟的序幕,許多國家公布了其碳減排目標,發展低碳經濟的路線圖已初現端倪。在世界各國都積極向低碳經濟邁進的同時,我國政府也積極采取行動,為應對氣候變化、減緩氣候變暖做出努力。但是,我國是易受氣候變化影響且能源緊張的發展中國家,國內正經歷著以重化工產業為主導的工業化進程,國際上面臨著后京都時代的外部壓力,傳統經濟增長模式的路徑依賴性弊端已經凸顯,低碳經濟的發展處于兩難的境地。因此,利用路徑依賴理論這種新的解釋歷史與未來關系的方法,分析低碳經濟,探索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低碳經濟模式,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1 低碳經濟與路徑依賴
1.1 低碳經濟的內涵
低碳經濟是指通過一系列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政策和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促進經濟持續、健康和穩定的增長,最終達到經濟增長、環境友好和社會效益改善的可持續發展。從表面上看,低碳經濟是為了應對溫室氣體排放的,其實質包含著豐富的內涵。
1.1.1 在低碳經濟發展的主體構成上,企業是低碳經濟發展的主體
企業是現代市場經濟的主體,理應成為低碳經濟的主體。構建低碳型企業是發展低碳經濟的微觀基礎。為此,必須在產品的生態設計、清潔生產等方面融入低碳理念。在生態設計時,要把握產品原料、能源投入的低碳化,確保從源頭上進行低碳化設計;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確保清潔生產順利進行,清潔生產可以保證產品生產過程中的低碳化。不斷提高低碳技術研發能力,充分利用清潔生產技術、低碳技術等,在產品的整個生產過程中保證低碳型的生態化設計順利實現。
1.1.2 在低碳經濟發展的內容上,低碳經濟發展主要構建低碳型產業發展模式
低碳型產業發展模式就是按照低碳經濟的發展理念,對現有產業結構進行改造,加速產業結構優化與升級,建立起低碳產業發展的模式。根據產業結構的宏觀構成,按照不同產業結構與能源的消耗和碳排放的關系進行低碳化。一般而言,按照經濟發展和增長的邏輯,產業結構經過從“一二三”到“三二一”的轉換過程,由于第三產業是服務型產業,能源消耗、碳排放比第二產業低很多,再加上第一產業中的農林牧漁等產業又具有增匯的功能,所以,第三產業所占比重越多,低碳經濟發展的狀態越好。另外,可以根據不同產業間產品、廢棄物不同的特點,通過構建循環經濟產業鏈,實現減排的目的,實現低碳化發展。
1.1.3 在低碳經濟發展的目標上,最終形成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生態環境最優,人民福利最大
碳排放已成為人類社會發展的新標識,已構成經濟增長和發展的硬約束。正確處理碳排放量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成為當前經濟學界重大的理論問題。低碳經濟的提出源于該問題的解決。數學上衡量低碳的標準目前還不具備,但是可以從碳排放與經濟增長的關系來測度。其一,碳排放量的增長速度不及經濟增長速度;第二,零排放;第三,碳排放的絕對量在下降。這3種情況可以說都是低碳化的表現,只不過程度不同。第一種情況是一般情況,第三種情況是最理想的狀態。無論哪一種情況,經濟發展速度必須保持正增長,這樣才能符合發展的本意。
1.1.4 在低碳經濟發展的路徑選擇上,低碳經濟發展就必須進行節能減排
發展低碳經濟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進行節能減排,建設生態文明。節能減排要根據國家能源的基本國情,依靠科學技術進行。我國能源稟賦的特征是“富煤、少氣和貧油”,這樣的能源稟賦決定了我國是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以煤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導致以煤為燃料的中間轉換裝置效率低下,終端能源利用效率比液體或氣體燃料低。目前中國能源綜合利用效率為32%,而發達國家現在已經達到40%甚至50%左右;以煤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導致能耗高的同時,又付出了嚴重的代價。以煤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導致我國大氣環境污染以煤煙型污染為主,其中二氧化碳占較大比例。因此,發展低碳經濟必須調整能源消費結構,大力發展新能源,加快建立生態能源體系的步伐。
1.2 路徑依賴理論及其機理
路徑依賴的概念最早是由生物學家古爾德提出,用以描述生物演進路徑的。后來,W?巴蘭?阿瑟、保羅?大衛運用路徑分析方法對技術變遷進行分析。新制度經濟學的重要代表諾斯進一步把這一分析方法從技術變遷的領域擴展到制度變遷領域,使“路徑依賴”理論成為引人注目的焦點。
路徑依賴理論是新制度經濟學關于制度變遷的一個重要分析工具,是指在制度變遷中存在著報酬遞增和自我強化的機制,這種機制使制度變遷一旦走上了某一條路徑,它的既定方向會在以后的發展中得到自我強化。也就是說,一次或偶然的機會出現了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而這種方法一旦流行起來,它就會導致該方法進入一定的軌跡。由此表明:過去的選擇對現在和將來的發展有著重要影響,而且這種影響通常突出表現為路徑依賴的兩種極端形式,即:諾斯路徑依賴I和諾斯路徑依賴II。諾斯路徑依賴Ⅰ:一旦一條發展路線沿著某一進程進行時,系統的外部性、組織的學習過程以及歷史上關于這些問題所派生的主觀主義模型就會增強這一進程。一種具有適應性的有效制度演進軌跡將允許組織在環境的不確定下選擇最大化的目標,允許組織進行各種試驗,組織建立有效的反饋機制,去識別和消除相對無效的選擇,并保護組織的產權,從而引起長期經濟增長。諾斯路徑依賴Ⅱ:一旦在起始階段帶來報酬遞增的制度,在市場不完全、組織無效的情況下,阻礙了生產活動的發展,并會產生一些與現有制度共存的組織和利益集團,那么這些組織和既得利益集團就不會推動現有制度的變遷,而只會加強現有制度,由此產生維持現有制度的政治組織,從而使這種無效的制度變遷的路徑不斷得到自我強化并持續下去。因此,路徑依賴對現在和將來的選擇有極強的制約性。
2 我國低碳經濟發展中路徑依賴的表現
在高度工業化的今天,全球一直面臨著經濟發展與環境惡化的矛盾。面對這種情況,各國都努力探索著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方式。對我國而言,低碳經濟不僅有助于推動技術創新與產業結構升級,平衡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更有助于在全球應對氣候變暖的趨勢下提高國際競爭力。然而,傳統經濟發展模式下的路徑依賴嚴重制約了低碳經
濟的發展。這種路徑依賴性主要表現在對經濟制度、能源稟賦、傳統技術和產業結構的依賴。
2.1 對原有經濟制度的依賴
路徑依賴理論告訴我們,“歷史是至關重要的”,“人們過去的選擇,決定了他們現在或將來可能的選擇”。低碳經濟作為一種新型的經濟發展模式,改變以往傳統的高污染、高能耗的經濟增長,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通過技術創新,改變過分依賴化石燃料,發展新型能源。但由于環境產品的公共性,其產權難以有效界定,產權界定的交易成本遠遠大于交易的互惠,形成環境資源無償使用的習俗,進而帶來“公地悲劇”的結果。作為理性經濟人的企業,為了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對環境污染的外部性很不愿意進行內部化。同時在地方政府追求GDP增長的情形下,利益集團通過游說、尋租等方式“俘獲”政府,甚至影響地方政府的政策。正如施蒂格勒(George Stigler,1971)所指出的:立法者和規制機構因擁有國家賦予的強制權力,從而為一產業利用國家贏利提供了可能性。通過經濟主體與政府間高的交易費用,達到他們之間所謂的“雙贏”,從而使利益集團在環境污染方面得以有效保護,使得節能減排成為泡沫。在這種路徑依賴下,利益集團極力維護現有的制度安排,阻撓新的關于環境管理的公共政策,使得舊有的環境政策和經濟增長方式得以繼續延續,進一步造成溫室效應的加劇。
2.2 對能源稟賦的依賴
我國能源稟賦是“富煤、少氣、貧油”。這一資源條件決定了我國是以煤為主的“高碳”能源結構,低碳能源資源的選擇有限。現實情況也的確如此。目前中國仍是高碳結構,化石能源占中國整體能源結構92.7%,其中高碳排放的煤炭占68.7%,石油占21.2%。1993―2005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為69.4%。放在全球的視野中,2007年全球一次性能源消費構成中煤炭僅占27.8%,發達國家煤炭消費比例大多不到20%,而我國能源消費中,煤炭所占比重高達69.4%。這一比重遠遠超出了世界平均水平。可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是中國向低碳發展模式轉變的一個長期制約因素。雖然我國能源結構在不斷優化,但一次能源生產的近70%仍是煤炭,這與世界能源消費結構中以石油、天然氣為主的格局大不相同。煤多、氣少、油缺的資源條件,決定了我國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煤炭仍將是主要一次能源。煤炭消費比重大,二氧化碳排放強度較高,致使中國經濟在未來一段時期“高碳”特征仍會非常明顯,也使得我們在解決環境污染和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形勢會異常嚴峻,任務將十分艱巨。
2,3 對傳統技術的依賴
多年來,為有效地應對氣候變化,各國政府致力于通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不斷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科技能力。然而,目前發展中國家因缺少先進的、有利于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技術,其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具有明顯的高排放特征,從而可能使發展中國家面對“鎖定效應”的瓶頸,即如果我們今天用常規的低效技術去裝備基礎設施系統,那么它將會持續幾十年,未來中國幾十年排放的狀況不可避免地在最近幾年內就被“鎖定”,以后我們要改變它,可供選擇的空間非常小。因此,實現一個從傳統發展路徑向一個創新性的發展路徑轉變,低碳技術創新與技術轉讓是發展中國家實現節能減排、發展低碳經濟的關鍵。
2.4 對現有產業結構的依賴
當前,中國一、二、三產業之間的比重停留在1:5:4的狀態,且第二產業比重還在增加。產業結構不合理,經濟增長過于依賴第二產業,工業特別是重化工業比重偏高,低能耗的第三產業和服務業發展滯后,比重偏低,這些將成為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障礙。中國經濟的主體是第二產業,這決定了能源消費的主要部門是工業,而工業生產技術水平落后,又加重了中國經濟的高碳特征。資料顯示,1993―2005年,中國工業能源消費年均增長5.8%,工業能源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約70%。在第二產業內部,鋼鐵、有色、建材、化工和電力等高耗能行業的發展過熱,導致我國能源利用效率低下。2006年,我國創造單位GDP(1美元)所消耗的能源是日本的11.5倍,是德國和法國的7.7倍,是美國的4.3倍。從2001―2007年,我國能源強度從4.21噸標準煤/萬元增加到4.77噸標準煤/萬元,能耗水平不斷上升,目前能源效率比世界先進水平低10百分點。中國的高能耗工業部門大都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在后經濟危機的時代背景下,在就業壓力和稅收壓力較大的情況下,要在短期內實現產業結構的有序進退,淘汰落后產能,加快結構調整,提升工業生產技術和能源利用水平,仍存在難度。
3 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選擇與制度創新
就我國目前國情來說,發展低碳經濟是勢在必行的經濟愿景,是一個長期實踐、不斷創新提高的過程,更是一種痛苦的社會轉型。在把握經濟增長機遇和發展低碳經濟、轉變經濟增長模式的艱難博弈中,要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與氣候保護的一般規律,借鑒吸收發展低碳經濟的成功經驗,立足于中國的基本國情和國家利益,走出一條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政府、企業、個人三方積極互動的低碳經濟發展之路。
3.1 以制度創新為保障,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強制變遷
依據路徑依賴理論,打破“碳鎖定”,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制度變遷,必須引入外生力量。近幾年,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瑞典等國通過強制性制度變遷,分別推出了各種低碳經濟法案,為發展低碳經濟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國雖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等發展新能源的法律法規,但缺乏一整套完善系統的法律法規體系和長期戰略規劃。因此,應盡快制定國家低碳經濟發展戰略和相關法律法規,把發展低碳經濟提升到國家長期發展戰略的層次,納入政府長期規劃,制定出低碳經濟的“國家方案”和行動路線圖,與國家的“發展規劃”、“能源規劃”、“循環經濟規劃”和“節能減排規劃”相銜接,形成一個具有國家意志的可操作的低碳經濟發展藍圖。同時,應結合我國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節能減排的工作需求,從法律層而確定應對氣候、環境變化的舉措,在相關法規修訂過程中,增加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條款,逐步制定、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強化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和利用的鼓勵政策,制定與可再生能源法相配套的法規和政策。通過法律法規的強制性途徑引導,激勵經濟主體參與開發和利用可再生能源,促進能源的清潔發展,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強制性制度變遷。
3.2 以技術創新為推手,實現能源結構優化和產業結構升級
節能減排、降低碳強度、低碳能源的開發和低碳產業的形成都最終依賴于低碳技術的開發應用。對我國而言,擁有國際前沿高端且經濟可行的技術是發展低碳經濟的關鍵。因此,應以技術創新為推手,充分利用核能、風能、水能、太陽能等低碳能源,
著力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實現能源結構多元化和產業結構轉型。一是從戰略上要高度重視低碳技術創新。發展低碳技術要早謀劃、早安排,建立低碳科技儲備,尤其是要瞄準低碳能源技術,積極開展研究開發和示范工作。二是要加大對低碳和零碳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投入,大力推動相關技術創新。政府要加強對低碳技術研發的前期投入,直接參與節能和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核能、碳捕集和封存、清潔汽車等具有戰略意義的低碳前沿技術的研發投入,分擔和降低企業引入新技術的風險和成本;尤其要高度重視低碳產業共性技術、關鍵技術開發的協作和聯合攻關,引導建立合作研究機制,提高研發能力。三是通過科技投入以及科技孵化器、科技產業園、高新技術園區、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手段,引導和鼓勵企業作為低碳技術的研發和創新主體,促進低碳技術的產業化和市場化。四是逐步推行以“低碳”為代表的新技術標準和商品標識,使擁有低碳技術和產品的企業更易得到社會認可,鼓勵消費者選擇和使用低碳產品,從需求方面刺激低碳產業的發展。
3.3 以價格機制為手段,建立我國的碳交易市場
目前,我國正經歷著工業化、城市化快速發展的階段,人口增長、消費結構升級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使得溫室氣體排放不斷增長。為了更好地減少溫室效應,有效控制碳排放量,促進低碳經濟的有效發展,我國應借鑒西方發達國家控制碳排放的經驗,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一是推進資源環境領域價格形成機制的市場化。通過不斷完善稅收制度,積極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加快建立能夠充分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進而引導各經濟主體的行為合理化。二是積極參與國際碳交易活動,建立和完善國內的碳交易體系。碳交易的本質就是通過限定碳排放總量,利用價格機制降低交易雙方的減排總成本,實現效率最大化。《京都議定書》規定了排放交易、聯合履行和清潔發展3種交易機制,其中清潔發展機制是針對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交易而設計的一種市場化交易機制,有利于降低減排總成本,實現交易雙方的共贏。我們除了要積極參與清潔發展機制外,還要發揮各主體的主動性和創造性,通過業務創新和金融創新,參與其他的碳交易體系,藉此獲取市場收益,并在探索中積累經驗,為國內碳交易體系的發展成熟及謀求在國際碳市場上更大的發言權奠定基礎。
3.4 以意識創新為工具,建立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意識形態作為一種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最初可視作節約交易費用的一種工具。林毅夫(1989)認為,意識形態對制度的實施能產生極大的外部效果,如果選民們對統治者權威的合法性和現行制度安排的公平性有較強的確信,那么統治國家的交易費用將下降。同理,培養公眾的低碳經濟意識,能夠使其深刻認識到低碳經濟制度安排的合理性,能夠淡化在發展低碳經濟過程中的機會主義,也有利于防止“搭便車”行為和減少強制執行制度安排的費用,有效地促進低碳經濟制度的實施。因此,政府應通過各種媒體和手段,大力開展低碳經濟宣傳活動,積極倡導低碳的、節約環保的社會生產、消費方式,使各階層人群了解并認可低碳經濟,改變過去那種大量消耗能源、大量排放溫室氣體的所謂體面生活,廢止過度消費、超前消費和奢侈消費,提倡適度消費、綠色消費,樹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價值理念。同時,將低碳發展的理念融入政府管理和企業經營行為中,以此形成政府、企業和個人多方參與、社會聯動的低碳經濟發展道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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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經濟”最早見諸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國公布的《能源白皮書》,意指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的同時實現溫室氣體排放的低增長或負增長。中國發展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特征的低碳經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有效途徑,也是獲得世界低碳革命的先發優勢和國際話語權的必然選擇。經濟發展水平、人口規模、能源結構、產業結構、技術研發創新、碳金融體系等眾多因素,被普遍認為對我國發展低碳經濟有影響,所以系統地闡明這些影響因素,并理順影響因素間的層次結構關系,對我國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有重要意義,這也是本文的研究重點。
二、ISM模型理論介紹
ISM(Interpretative Structural Modeling),即解釋結構模型法,是美國學者Warfield于1973年作為分析復雜社會經濟系統結構問題而開發出的一種系統分析方法。該方法的特點是通過系統元素間相互影響關系(包括單向或雙向的因果關系、大小關系、排斥關系、相關關系,從屬或領屬關系等)的辨識,將復雜的系統分解成為層次清晰的多級梯階結構形式,使得眾多元素錯綜復雜的關系層次化、條理化。
三、低碳經濟影響因素的ISM模型法
第一,低碳經濟影響因素分析。
中國發展低碳經濟需要產業結構的轉型、能源消費結構的改善、技術研發創新和居民低碳意識的增強等等,其影響因素具有復雜性和綜合性。本文通過文獻檢索和專家咨詢相結合的方式,舉例分析了9個影響中國發展低碳經濟的因素,總結如下:
S1:人口規模及城市化水平(P&U)——人口因素是未來中國溫室氣體排放增長的貢獻者之一。人口越多,消耗的能源就越多,所產生的碳排放量也就越大。同時,人口增長不可避免地改變自然生態環境,增加了碳排放量。
S2:經濟發展方式(ECOD)——經濟發展離不開大量煤炭、石油等石化能源的投入和使用,而能源消費的增加必然會促進碳排放量的增加。從2003年至今,我國能源消費彈性系數平均水平在0.9以上,最高曾達到1.60,這說明我國經濟的增長依賴能源的數量而不是質量,呈現資源消耗型經濟的特點,即經濟粗放式發展。
S3:能源強度(ET)——表示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的能源消耗量,是一個衡量能源利用效率的指標。 目前我國的能源利用率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國一次能源消費占世界的17.73%,但產出只占世界的7.14%;美國一次能源消費占世界的20.35%,但其產出占世界的23.44%,可見我國還屬于高能源低產出的經濟模式,能源強度偏高。
S4:能源結構(ES)—— 碳排放主要來自化石能源,但不同的化石能源的碳含量是不同的,其中煤的碳含量最高,其次是石油,再次是天然氣。而在我國已探明的能源儲量中,煤炭占94%,石油占5.4%,天然氣占0.6%,這種“富煤貧油少氣”的能源結構,決定了中國以煤為主的能源生產和消費格局將長期存在,碳排放強度必然較高。
S5:產業結構(IS)——不同產業部門消耗的能源類型和結構是不同的,導致碳排放量也各不相同。由于第二產業終端能源消費占到全部終端能源消費的60%以上,因此第二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比例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碳排放量的變化。目前我國一、二、三產業間的比重約為1:5:4。
S6:國際貿易分工(ITD)——國際貿易中存在碳排放轉移的問題:進口高耗能的資源密集型的產品則減少了本地區此類產品的生產,從而減少碳排放量;而出口高耗能的資源密集型產品則增加了本地區此類產品的生產,從而增加碳排放量。在國際貿易中,中國出口的商品相當一部分為高能耗、高度依賴于原料加工的勞動密集型和資源密集型商品。
S7:碳交易機制(CT)——碳交易是利用市場機制引領低碳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俗稱“既減排又賺錢的CDM”,即清潔發展機制,是中國企業轉型發展低碳經濟的機遇。 從目前來看,我國的碳排污權交易尚處于試點階段,相關法規政策和部門缺位,碳交易機制還未建立完善。
S8:投資與融資(I&F)——對于工業化中期的中國來說,清潔能源開發、高效能技術的運用以及低碳生活模式的建立等都意味著大轉變、高投入、長周期,對投資者的短期吸引不足;碳金融體系及相關配套措施發展滯后,無法給予充分的資金支持。
S9:技術研發創新(TRI)——低碳經濟必然依賴于低碳技術的創新和運用。由于資金投入和前期回報不匹配、自身技術研發創新能力有限以及先進技術引進困難等因素影響,我國企業在低碳技術的研發利用方面還遠落后于發達國家。
第二,影響因素相互關系分析。
建立ISM模型,先要理清上述九個影響因素之間的相互關系。通過咨詢相關專家和檢索文獻,確立了影響因素間的兩兩關系,建立鄰接矩陣A。規定要素Si 對Sj 有影響時,矩陣元素aij為1,要素Si對Sj無影響時,矩陣元素aij為0,得到9×9方形矩陣A。(如圖1.左)
通過布爾代數運算,可由矩陣A計算得到可達矩陣M,即根據定義公式M=(A+I)n-1 =(A+I)n ≠(A+I)n+1,經運算求得n=3,得到可達矩陣M。(如圖1.右)
第三,影響因素層次結構。
對可達矩陣M進行層級劃分,可以更清晰地了解系統中各要素之間的層級關系。可達集 R(Si)是指在可達矩陣中Si 可到達的諸要素所構成的集合;先行集Q(Si)是指在可達矩陣中可到達Si的諸要素所構成的集合,根據R(Si)∩Q(Si)= R(Si)條件來進行層級的抽取,最頂層表示系統的最終目標,往下各層分別表示是上一層的原因。
根據可達矩陣M列出各要素的可達集 R(Si)、先行集Q(Si)和共同集R(Si)∩Q(Si),通過分析發現,由于R(S3)∩Q(S3)= R(S3)且R(S6)∩Q(S6)= R(S6),所以S3(ET)、S6(ITD)作為層次結構的最高級,即L1={S3,S6};確定最高層級后,將其從可達矩陣中劃去相應的行和列,形成新的可達集和先行集的關系表,又根據R(Si)∩Q(Si),可得S4(ES)為第二級L2;依次類推,可得S5(IS)、S8(I&F)、S9(TRI)為第三級L3;S7(CT)為第四級L4;S1(P&U)、S2(ECOD)為第五級L5。
在此基礎上作出發展低碳經濟的影響因素層級結構圖(如圖2.所示)。從層次結構圖中可以清晰地看出,9個中國發展低碳經濟的影響因素被分配在5個層級內,表層因素主要體現在L1,即能源強度(ET)和國際貿易分工(ITD),而中層因素主要體現在L2、L3、L4,深層因素則反映在L5,即人口規模及城市化水平(P&U)和經濟發展方式(ECOD)。所以,這兩個深層因素對其他6個因素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也意味著把握好這兩個因素對我國發展低碳經濟有著重要影響,指引政府戰略規劃的決策方向,決定中國節能減排的效果和政策措施的執行效率。
四、結論及建議
本文通過ISM模型對影響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9個因素進行分析,理順了影響因素之間的邏輯關系,同時有助于決策者利用有限的財力物力和人力,把握好發展低碳經濟的機遇,采取優先順序處理阻障和挑戰。鑒于影響因素眾多且復雜,本文著重針對模型最終得出的兩個深層因素:經濟發展方式(ECOD)和人口規模及城市化水平(P&U)。根據結論,本文認為:
首先,我國應健全法律制度。目前我國尚未出臺專門的低碳經濟法案,整體上還沒有形成規范低碳經濟發展行為的法律法規體系。我國應加快低碳經濟相關立法的進程,結合我國的國情,制訂詳盡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通過法律法規的強制性作用,引導政府的工作決策,推動企業低碳經濟行為。
其次,宣揚低碳理念,改變消費方式。中國作為世界人口大國,個人的生活模式和消費方式對我國節能減排的意義重大。通過低碳教育提高城鎮居民的低碳消費意識,結合傳媒對低碳消費進行宣傳,達到調整居民的消費結構,實現低碳的消費的效果。
關鍵詞:路徑依賴 低碳經濟 制度創新 政策選擇
低碳經濟,是指在可持續發展觀的指導下,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產業轉型、新能源開發等多種手段,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一種經濟形態。目前,發展低碳經濟成為各國政府和學術界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我國政府也積極采取行動,實現低碳發展,并將其列為刻不容緩的任務。傳統經濟增長模式的路徑依賴性弊端已經凸顯,低碳經濟的發展處于兩難境地。因此,利用路徑依賴理論分析低碳經濟,探索發展低碳經濟的新模式,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路徑依賴理論
路徑依賴理論是新制度經濟學關于制度變遷的一個重要分析工具,是指在制度變遷中存在著報酬遞增和自我強化的機制,這種機制使制度變遷一旦走上了某一條路徑,其既定方向會在以后的發展中得到自我強化。諾斯路徑依賴一:一旦一條發展路線沿著某一進程進行時,系統的外部性、組織的學習過程以及歷史上關于這些問題所派生的主觀主義模型就會增強這一進程。一種具有適應性的有效制度演進軌跡將允許組織在環境的不確定下選擇最大化的目標,允許組織進行各種試驗,組織建立有效的反饋機制,去識別和消除相對無效的選擇,并保護組織的產權,從而引致長期經濟增長。諾斯路徑依賴二:一旦在起始階段帶來報酬遞增的制度,在市場不完全、組織無效的情況下,阻礙了生產活動的發展,并會產生一些與現有制度共存的組織和利益集團,那么這些組織和既得利益集團就不會推動現有制度的變遷,而只會加強現有制度,由此產生維持現有制度的政治組織,從而使這種無效的制度變遷路徑不斷得到自我強化并持續下去。因此,路徑依賴對現在和將來的選擇有極強的制約性。
我國低碳經濟發展中路徑依賴的表現
對我國而言,低碳經濟不僅有助于推動技術創新與產業結構升級,平衡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更有助于在全球各國應對氣候變暖的趨勢下提高國際競爭力。然而,傳統經濟發展模式下的路徑依賴嚴重制約了低碳經濟的發展。這種路徑依賴性主要表現在對經濟制度、能源稟賦、傳統技術和產業結構的依賴。
(一)依賴原有的經濟制度
低碳經濟作為一種新型的經濟發展模式,改變以往傳統的高污染、高能耗的經濟增長,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通過技術創新,改變過分依賴化石燃料,發展新型能源。但是由于環境產品的公共性,其產權難以有效界定,產權界定的交易成本遠遠大于交易的互惠,形成環境資源無償使用的習俗,進而帶來“公地悲劇”的結果。作為理性經濟人的企業,為了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對環境污染的外部性很不愿意進行內部化。同時在地方政府追求GDP增長的情形下,利益集團通過游說、尋租等方式“俘獲”政府,甚至影響地方政府的政策。正如施蒂格勒(George Stigler,1971)所指出的:立法者和規制機構因擁有國家賦予的強制權力,從而為產業利用國家贏利提供了可能性。通過經濟主體與政府間高的交易費用,達到其之間所謂的“雙贏”,從而使利益集團在環境污染方面得以有效保護,使得節能減排成為泡沫。在這種路徑依賴下,利益集團極力維護現有的制度安排,阻撓新的關于環境管理的公共政策,使得舊有的環境政策和經濟增長方式得以繼續延續,進一步造成溫室效應的加劇。
(二)依賴能源稟賦
我國能源稟賦是“富煤、少氣、貧油”。這一資源條件決定了我國是以煤為主的“高碳”能源結構,低碳能源資源的選擇有限。目前我國仍是高碳結構,化石能源占我國整體能源結構92.7%,其中高碳排放的煤炭占了68.7%,石油占21.2%。1993-2005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為69.4%。放在全球的視野中,2007年全球一次性能源消費構成中煤炭僅占27.8%,發達國家煤炭消費比例大多不到20%,而我國能源消費中,煤炭所占比重高達69.4%。這一比重遠遠超出了世界平均水平。可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是我國向低碳發展模式轉變的一個長期制約因素。煤多、氣少、油缺的資源條件,決定了我國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煤炭仍將是主要一次能源。煤炭消費比重大,二氧化碳排放強度較高,致使我國經濟在未來一段時期“高碳”特征仍會明顯,也使得在解決環境污染和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形勢會異常嚴峻,任務將十分艱巨。
(三)依賴傳統技術
多年來,為有效地應對氣候變化,各國政府致力于通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不斷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科技能力。然而,目前發展中國家缺乏先進的、有利于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技術,其經濟的發展具有明顯的高排放特征。目前,發展中國家因缺少先進的、有利于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技術,其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具有明顯的高排放特征,從而可能使發展中國家面對“鎖定效應”的瓶頸,即如果用常規的低效技術去裝備基礎設施系統,那么它將會持續幾十年,未來我國幾十年排放的狀況不可避免地在最近幾年內就被“鎖定”,以后我們要改變它,可供選擇的空間非常小。因此,實現一個從傳統發展路徑向一個創新性的發展路徑轉變,低碳技術創新與技術轉讓是發展中國家實現節能減排、發展低碳經濟的關鍵。
(四)依賴現有產業結構
當前,我國產業結構不合理,經濟增長過于依賴第二產業,工業特別是重化工業比重偏高,低能耗的第三產業和服務業發展滯后,比重偏低,這些將成為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障礙。我國經濟的主體是第二產業,這決定了能源消費的主要部門是工業,而工業生產技術水平落后,又加重了我國經濟的高碳特征。資料顯示,1993-2005年,我國工業能源消費年均增長5.8%,工業能源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約70%。在第二產業內部,鋼鐵、有色、建材、化工和電力等高耗能行業的發展過熱,導致我國能源利用效率低下。2006年,我國創造單位GDP(1美元)所消耗的能源是日本的11.5倍,是德國和法國的7.7倍,是美國的4.3倍。2001-2007年,我國能源強度從4.21噸標準煤/萬元增加到4.77噸標準煤/萬元,能耗水平不斷上升,目前能源效率比世界先進水平低10個百分點。我國的高能耗工業部門大都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在后經濟危機時代背景下,在就業壓力和稅收壓力較大的情況下,要在短期內實現產業結構的有序進退,淘汰落后產能,加快結構調整,提升工業生產技術和能源利用水平,仍存在難度。
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選擇
(一)以制度創新為保障,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強制變遷
依據路徑依賴理論,打破“碳鎖定”,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制度變遷,必須引入外生力量。我國雖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等發展新能源的法律法規,但缺乏一整套完善系統的法律法規體系和長期戰略規劃。因此,應盡快制定國家低碳經濟發展戰略和相關法律法規,把發展低碳經濟提升到國家長期發展戰略的層次,納入政府長期規劃,制定出低碳經濟的“國家方案”和行動路線圖,與國家的“發展規劃”、“能源規劃”、“循環經濟規劃”和“節能減排規劃”相銜接,形成一個具有國家意志的可操作的低碳經濟發展藍圖。同時,應結合我國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節能減排的工作需求,從法律層面確定應對氣候、環境變化的舉措,在相關法規修訂過程中,增加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條款,逐步制定、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強化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和利用的鼓勵政策,制定與可再生能源法相關配套法規和政策。通過法律法規的強制性途徑引導和激勵經濟主體參與開發和利用可再生能源,促進能源的清潔發展,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強制性制度變遷。
(二)以技術創新為推手,實現能源結構優化和產業結構升級
對我國而言,擁有國際前沿高端并且經濟可行的技術是發展低碳經濟的關鍵。因此,應以技術創新為推手,充分利用核能、風能、水能、太陽能等低碳能源,著力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實現能源結構多元化和產業結構轉型。一是在戰略上要高度重視低碳技術創新。二是要加大對低碳和零碳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投入,大力推動相關技術創新。政府要加強對低碳技術研發的前期投入,直接參與節能和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核能、碳捕集和封存、清潔汽車等具有戰略意義的低碳前沿技術的研發投入,分擔和降低企業引入新技術的風險和成本。三是通過科技投入以及科技孵化器、科技產業園、高新技術園區、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科技政策,引導和鼓勵企業作為低碳技術的研發和創新主體,促進低碳技術的產業化和市場化。四是逐步推行以“低碳”為代表的新技術標準和商品標識,使擁有低碳技術和產品的企業更易得到社會認可,鼓勵消費者選擇和使用低碳產品,從需求方面刺激低碳產業的發展。
(三)以價格機制為手段,建立我國的碳交易市場
為了更好地減少溫室效應,有效控制碳排放量,促進低碳經濟的有效發展,我國應借鑒西方發達國家控制碳排放的經驗,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一是推進資源環境領域價格形成機制的市場化。通過不斷完善稅收制度,積極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加快建立能夠充分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進而引導各經濟主體的行為合理化。二是積極參與國際碳交易活動,建立和完善國內的碳交易體系。碳交易的本質就是通過限定碳排放總量,利用價格機制降低交易雙方的減排總成本,實現效率最大化。《京都議定書》規定了排放交易、聯合履行和清潔發展三種交易機制,其中清潔發展機制是針對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交易而設計的一種市場化交易機制,有利于降低減排總成本,實現交易雙方的共贏。除了要積極參與清潔發展機制外,還要發揮各主體的主動性和創造性,通過業務創新和金融創新,參與其他的碳交易體系,藉此獲取市場收益,并在探索中積累經驗,為國內碳交易體系的發展成熟以及謀求在國際碳市場上更大的發言權奠定基礎。
(四)以意識創新為工具,建立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意識形態作為一種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最初可視作節約交易費用的一種工具。林毅夫(1989)認為,意識形態對制度的實施能產生極大的外部效果,如果選民們對統治者權威的合法性和現行制度安排的公平性有較強的確信,那么統治國家的交易費用將下降。同理,培養公眾的低碳經濟意識,能夠使其深刻認識到低碳經濟制度安排的合理性,能夠淡化在發展低碳經濟過程中的機會主義,也有利于防止“搭便車”行為和減少強制執行制度安排的費用,有效地促進低碳經濟制度的實施。因此,政府應通過各種媒體和手段,大力開展低碳經濟宣傳活動,積極倡導低碳的、節約環保的社會生產、消費方式,使各階層人群了解并認可低碳經濟,改變過去那種大量消耗能源、排放溫室氣體的所謂體面生活,廢止過度消費、超前消費和奢侈消費,提倡適度消費、綠色消費,樹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價值理念。同時也要將低碳發展的理念融入政府管理和企業經營行為中,以此形成政府、企業和個人多方參與、社會聯動的低碳經濟發展道路。
發展低碳經濟是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出路,其發展依賴于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我國走低碳經濟的道路,符合當前經濟社會的發展要求,也符合全球氣候環境合作的要求。因此,我國必須盡快采取行動積極應對這種嚴峻的挑戰:要建立低碳能源系統、低碳技術體系和低碳產業結構,要建立與低碳發展相適應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鼓勵低碳發展的國際國內政策、法律體系和市場機制,最終實現由“高碳”時代到“低碳”時代的跨越,真正實現我國經濟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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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低碳經濟 財政政策
過去二三十年,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尤其是化石能源消費的快速增長,我國能源消費產生的CO2占我國CO2排放問題的75%,中國CO2排放量的增長速度一直居世界前列,在1990年―2001年,我國CO2排放量占世界同期增加量的27%,目前,我國與能源相關的CO2排放已位居世界第二;預計到2030年,我國CO2排放總量很可能超過美國,居世界第一位。
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為了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和謀求全體中國人的福祉,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是當前的客觀要求,能源消費和相應CO2排放在今后相當長時期內呈較快增長趨勢,是工業化階段經濟發展規律所決定的,也反映了中國實現現代化所必需的碳排放空間。因此發展與生態環境的矛盾在當前中國顯得尤為突出。我國作為一個處于工業化和城市化階段的發展中大國,面臨巨大的資源需求和環境壓力,這就迫使我國加快轉變發展模式,加快發展低碳經濟,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本文通過分析我國現階段低碳經濟財政政策的運用以及特征,有針對性的提出了促進我國低碳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建議,以更好地服務于低碳經濟發展的實踐。
一、我國低碳經濟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困難
1.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難以改變
當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發展時期,對重工化產品形成巨大需求,從而形成對能源的巨大需求。據相關預測,能源消費在短期內將延續加速增長的趨勢,到2020年我國能源需求量將達到50億噸標準煤以上。從能源消費結構看,我國煤炭消費比重過高。2007年,我國能源消費中,煤炭消費所占比率高達69.5%,而發達國家大都不到20%,致使我國經濟的“高碳”特征明顯。因此,我國在未來一段時期內,在解決環境污染和氣候變化問題上面臨嚴峻形勢,任務也十分艱巨。
2.產業結構不合理
當前我國產業機構仍然很不合理,耗能大、污染重的第二產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比重還在增加,耗能低、污染少的第三產業發展滯后、比重偏低,經濟增長過于依賴第二產業。2009年第一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為10.6%,同比下降0.1個百分點;第二產業比重為46.8%,同比下降0.7個百分點,其中,工業比重為40.1%,同比下降1.4個百分點,建筑業比重為6.7%,同比上升0.7個百分點;第三產業比重為42.6%,同比提高0.8個百分點。。這是因為我國作為一個正處于工業化進程的發展中國家,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工業會在國民經濟中占據主導地位,使得我國產業結構調整進展緩慢,也使得我國低碳經濟發展形勢不容樂觀。
3.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
技術創新是發展低碳經濟的關鍵,而我國在低碳經濟方面的技術研發仍比較薄弱。這主要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一方面,技術創新需要強大的資金投入,而我國低碳技術項目主要是依靠政府的臨時撥款和政策貸款,或者是國際機構的貸款或捐款,沒有形成穩定的政府投入機制。此外,金融機構對低碳項目的支持也不夠,許多銀行不選擇低碳項目融資,即使選擇,貸款數量也很有限,未能滿足低碳技術研發的資金需求。另一方面,我國對于低碳經濟發展的政策鼓勵有限。盡管也曾出臺了一些與低碳技術研發有關的優惠政策,但隨著體制的變革以及機構的變化,一些政策名存實亡,未能真正實施。
二、促進我國低碳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選擇
1.健全財政投入政策,促進低碳經濟發展
健全財政投入政策,加大財政預算資金投入是促進發展低碳經濟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財政預算安排中,形成穩定的多元化資金投入,為低碳經濟的發展提供資金保障。繼續加大對節能減排方面的投入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加大對技術創新的資金投入力度,支持低碳技術的研發,支持新能源產業和低能耗產業的發展建立財政預算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長效機制,從而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
2.對發展低碳經濟的企業給予財稅支持
企業在低碳經濟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我國要對發展低碳經濟的企業給予財稅支持,鼓勵其發展,并吸引其他企業發展低碳經濟。首先,健全鼓勵企業參與低碳經濟發展的獎罰財稅政策,強化財稅政策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其次,完善促進低碳技術發展的稅收激勵政策。最后,合理運用關稅手段,保護國內環境和資源,提升國內企業產品的競爭力。
3.健全環境稅收政策,確保環境資源有償使用
我國應進一步健全現行稅制,調整稅收政策,加快研究開征環境稅、碳稅等新的環保稅種,確保環境資源的有償使用。一是要增設使用后可能污染環境的產品的消費稅稅目;提高征稅標準,按稀缺程度不同相應提高單位稅額,對非再生、稀缺性強的資源要課以重稅,以提高資源使用效率。二是研究開征碳稅。開征碳稅對減少碳排放、促進低碳發展有明顯作用,應抓緊研究,在適當時候開征碳稅。三是研究開征環境保護稅國家應從有利于環境治理的技術進步,有利于環境產業發展的角度,研究設計開征環境稅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4.完善政府的低碳采購制度
要進一步完善政府的低碳采購制度,加大政府采購對環保節能產品的支持力度。首先,完善政府采購的立法及實施機制,以法律形式明確政府采購對環保產品的支持,規范采購實施過程;其次建立績效考評機制,把政府機關對環保產品采購的評價指標納入政府績效考評中,強制政府對環保產品的采購;最后,要擴大政府低碳采購產品的范圍,擴大政府環保產品采購的引導和示范效應,引導社會團體和公眾參與低碳消費活動,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低碳經濟;發展政策;節能;環保
全球氣候變暖是近些年來各國最為關注的問題之一,這關系到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展。隨著這一問題的不斷惡性化,各國的氣候陸續出現各種異常現象,造成世界范圍內的經濟損失。為了彌補損失,抑制這一問題負面影響的持續加劇,各國爭相推出低碳經濟的發展政策。
1 低碳經濟概述
1.1 涵義
低碳經濟又可以成為低碳產業經濟。它是以創新低碳技術和經濟制度,來改變人類傳統中以消費煤炭資源為主的消費結構,轉變為消費可再生能源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以達到減少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和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新型生產方式。低碳經濟的范圍包括低碳的農業、工業和服務業,其中低碳工業是基礎的。低碳能源產業是一低碳工業和低碳經濟的基礎,它的轉變能帶動整個社會生產方式的轉變。此外,低碳經濟的延伸范圍比較廣泛,涵蓋低碳生產、低碳消費、低碳生活和低碳社會。廣義的低碳經濟在低碳生產和低碳生活方式的理念上體現出來。也就是說,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和節能減排理念相契合的一切的生產和生活方式,都屬于這一范疇。
1.2 特征
低碳經濟具有兩方面的鮮明特征。第一,以低碳排放的經濟發展為主要標志。低碳,也就是降低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的排放,要實現這一降低排放的涵蓋兩個主要渠道。其一,提高化石能源的綜合利用率,并且要不斷更新化石能源的生產和使用技術,使其王情節能源方向發展。其二,開發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在內的新型能源。第二,它是全社會范圍內的經濟發展理念。低碳經濟是一個全球化的經濟發展問題,并且它關系著人類的生產和生存至關重要的兩大問題。低碳經濟屬于科學發展的范疇,體現著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2 我國低碳經濟發展政策的現狀
2.1 發展政策缺乏系統性、專門性
為了改變全球氣候的嚴峻形勢,我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來發展低碳經濟。但是就目前的總體狀況來說,我國所頒布的政策、法令都是一些短期性的,沒有將其列入長期規劃發展之內。另一方面來說,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的集中任務主要集中在節能減排之上,使得我國的低碳經濟發展不夠全面。我國必須出臺專門而系統的低碳經濟發展政策,并把這一政策融入國家的長期規劃發展之內。
2.2 種行政,輕經濟
在具體實施節能減排的工作上,我國中央政府將目標分解下放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主承擔這一任務。地方政府又會以行政指令的形式向下一級政府下達節能減排的指標,以此往下逐層分解,共同完成低碳發展的任務。由此可以看到,在低碳經濟發展之中,行政手段多余經濟手段,雖然前者比后者更為直接,但是卻與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目標有很大的出入,而且就長遠目光來看,行政手段會產生很多的副作用。
2.3 約束效用有限
對于我國具有壟斷性的資源密集型國企,他們可以通過壟斷地位獲取高額的利潤,并且這些企業一般具有一定的行政地位,這也就會弱化資源環境的壓力對他們的約束作用,導致了企業的節能減排的內在動地和外在壓力都非常弱。就另一方面來說,政府對這一些企業設定的減排目標不夠科學,企業無法順利完成減排任務。
2.4 碳排放的統計、考核、監管體系不夠完善
這些體系不夠完善,容易引發各種負面現象的產生。由于監管的成本很高,而執行成本的相對低廉,企業會選擇逃脫政府的監管。此外,減排指令的由政府以行政指令的形式下放,并且減排的目標由政府制定,并有政府監管,這樣企業會對相關的監管人員行賄,造成監管力度的松動。
2.5 金融政策的激勵、約束作用較弱
我國在實行低碳經濟的發展政策時,多采用行政政策,而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不足,造成企業的缺乏動力研發和使用先進低碳技術。而且,目前市場上的低碳設備的使用成本比較高,會在一定程度上惡化企業的資產負債表,造成企業的資金融通困難。因此,我國在發展低碳經濟時,必須加大對企業的金融政策的支持。
3 低碳經濟發展政策探討
3.1 財政政策
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離不開財政政策這一基本政策的運用。總得來說,我國是用財政稅收政策和財政支出政策兩個維度來推動低碳經濟的發展,以支持我國低碳經濟在國際范圍內占據一席之地。財政稅收政策的作用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碳稅政策這一強有力的政策,有助于解決我國目前所面臨的環境問題。碳稅政策利用稅收的手段使得我國能夠更加迅速,并且在更廣范圍的轉變經濟的發展方式,實現低碳經濟發展。低碳財政支出政策有財政補貼、政府低碳購買的形式,這樣的財政補貼政策,能夠減少企業的的資金支出,間接的激發出企業實行節能減排的積極性。
在具體實施財政政策是的是時候,在實行碳稅政策,要秉持兼顧公平與效率和循序漸進的原則,首先,對征稅的范圍進行設定,即對生產、經營和消費等經濟社會活動過程中,燃燒化石燃料而產生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行為進行征稅。其次,要明確納稅人,這些納稅主體主要是各種所有制的大中小型企業、刑偵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但應注意的是,在實行碳稅政策支出,可以先對生產企業進行征稅,之后逐步擴大納稅人的范圍。再次,可以借鑒西方發達國家所采取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為我國碳稅計稅的依據。另外,要對所采取的稅率根據差異性、排放的邊際成本以及其他因素合理科學的設定稅率。最后,要對不同類別的企業實施碳稅優惠政策,以鼓勵各企業進行節能減排。在低碳發展的財政支出政策上,第一,要從政府消費的角度,鼓勵低碳技術研發、低碳產品消費,并要適當加大低碳財政補貼政策的力度,加強低碳采購力度,對低碳財政支出進行優化。第二,政府應當以采購低碳節能環保的產品來優化調整政府低碳采購內容,而且,還應當將節能服務公司的后續服務添加其中。第三,我國當積極借鑒發達國家低碳經濟發展中的成功預算體系,以建立起符合我國低碳經濟發展的預算體系,并要適時對支持政策的效果進行量化評估,以優化低碳財政的支出結構。
3.2 投融資市場政策
伴隨著低碳經濟應運而生的“碳金融”,實質,圍繞著碳排放量而產生的一系列金融活動的總稱。我國的低碳金融市場政策包括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展所需的政策和低碳產業發展所需要的所需的投融資市場政策。投融資市場政策包含三個方面:簡潔投融資市場發展政策,直接投融資市場發展政策,以及對低碳投融資市場的監管。
對于間接投融資市場的發展包含以下四個方面。第一,創新低碳綠色信貸產品。這也就要求我國的商業銀行應當開發新型產品:創新低碳信貸產品,延伸產品的服務領域和建立商業節能建筑信貸。第二,設立低碳投資基金。這樣可以使得國際大型銀行參與到低碳投資業務中來。實現這一項投資基金,可以設立多種類型的投資基金,向低碳項目進行投資。第三,利用赤道原則進行業務的開展。赤道原則,是有聯合國規劃署提出的概念。實行這一原則是推動我國低碳業務信貸規范化、創新化的重要參考指標。第四,發展低碳擔保與中介業務,這事解決低碳簡潔投融資的重要途徑之一。面對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不均衡的現狀,要積極借鑒成功的,設立專門的節能服務公司,提供專門的節能業務。直接投融資市場實際就是資本市場。它是低碳經濟中重要的投融資市場。要想繼續發展這一市場,首先要將以股票市場為主的低碳主板市場和船夜班市場。其次,加強低碳創業板市場的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新能源企業和新能源裝備制造業等低碳企業的重要融資渠道。再次,完善低碳債券市場。低碳市場是低碳直接融資的另一重要渠道,要想發展這一市場,就需要建立健全證券市場的體制機制。最后,建立起多維度的低碳金融市場體系。這樣的層次性金融市場能夠滿足不同發展程度的企業的資金需求。
建立低碳投融資市場還需要對這一市場進行有效的監管,以保證低碳金融市場的有序和安全。第一,建立低碳金融風險預防制度。這一制度的確立,能夠為減少低碳金融市場的損失。第二,完善低碳金融市場監管制度。只有加強對低碳金融的監管力度,才能保證低碳資金用到合適的位置,避免因公徇私現象的發生。第三,建設低碳金融市場的法律制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我國的國策,法律手段是維護低碳金融市場秩序最為有利的手段。
3.3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政策
我國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不斷完善與發展關系到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而且這一市場的發展,也是國際碳市場的重要組成成分。在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內容包括項目交易市場和配額市場,其中項目交易市場主要是自愿碳市場。
自愿性場外碳交易市場其交易產品為項目基礎的碳信用額,這一信用也可以成為自愿性減排,是在自愿性場外交易市場的碳抵消額。這一市場氏對清潔發展機制市場的有效補充,以項目市場提供更多的資源為目的。構建配額制市場。全球性的配額市場是是第二大類金融市場。配額市場實際就是在規定上限與交易體系框架下,由交易體系管制者簽發碳排放配額,這種配額包括分配的數量單位和歐盟配額等內容。我國碳配額市場制度的設計發展包括設計碳配額市場制度,這需要不斷完善污染治理相關法律,并借鑒國際經驗,是我國的強制性配額制度朝著“拍賣收益福利計劃”的方向上發展。此外,建設碳配額市場監管體制。另外,碳配額交易平臺必須要與國際接軌。并且要加強國際間的合作,這樣不僅能使的我國的碳金融交易平臺有先進的經驗支持,而且還能吸引外國的游資,以為我國低碳經濟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3.4 產業政策
以低碳產業結構政策、低碳產業組織政策和低碳產業發展政策為基礎的低碳產業政策,它具有扶植低碳戰略性產業,促進中小低碳企業不斷壯大、是低碳產業布局合理以及激勵低碳產業技術得到不斷更新完善的作用。
為了加強低碳產業政策的發展,使得低碳產業政策實現協調發展,實現促進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資源的高效利用,就需要實施有效、科學的產業政策。其中涵蓋了低碳市場結構控制政策,低碳市場行為控制政策,低碳產業發展政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低碳產業也有合理的布局,并要適時對產業技術進行及時的更新。只有這樣才能將產業綜測的效用發揮到最大。
3.5 國際合作政策
低碳經濟是經濟全球化的問題,需要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努力,因此低碳經濟的發展需要國際社會的相互合作,這種合作既可以是政府間的,也可以是非政府間的。國際低碳政策合作關系到全球碳預算的分配、低碳技術和碳關稅等重要的內容。這其中,碳預算是國際碳交易的基礎性工作,是關系到各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問題。低碳技術轉讓是國際政策合作的重要環節。碳關稅政策的博弈,而有時國際貿易和全球氣候談判內容的重要成分,因此我國必須積極參與和促進低碳國際政策合作。
受制于市場壟斷、信息不對稱以及買房的購買限制,使得我國的低碳技術上存在著很多的問題。面對這一現象,我國政府提出加大低碳技術研發力度,并盡可能的消除合作壁壘,建立技術合作和技術轉讓的激勵措施,并制定合理的價格政策,使得大多數的買房都能獲得高優質技術的服務。當應當注意的是,低碳技術合作裝讓的機制創新要秉持機制原則。此外,我國還應當加深政府間的合作,這也是帶動市場機制前行,實現低碳技術國際合作的最為重要的保證。再次,要促進企業間的合作,形成強強聯合的格局。
4 結語
在提倡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幾天,發展低碳經濟是各個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方向,也是治理日益加劇的全球氣候變暖的必然要求。因此,我國政府必須制定有效的政策,將財政、產業、金融等多種政策聯合起來實施,為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提供有效的環境。此外,還應當加強國際間的合作,以推動我過低碳經濟的發展進入良好的軌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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