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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營業稅改增值稅是我國稅務制度的一項重要改革,本文以開灤集團國際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為例,對營改增對物流企業的稅負影響和相關納稅籌劃管理工作進行了探討并提出了相應建議。
關鍵詞 營業稅改增值稅;物流企業;納稅籌劃管理
【作者簡介】閆玉榮,開灤集團國際物流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高級會計師。
營業稅改增值稅(簡稱“營改增”) 是我國稅務制度的一項重要改革,隨著它的逐步推廣實施,對相關企業的影響越來越明顯。物流企業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它是融合了運輸、倉儲、貨運以及中轉服務等內容的綜合性行業,作為營改增試點行業,受到營改增政策的影響。本文以開灤集團國際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為例,對營改增對物流企業的稅負影響和相關納稅籌劃管理工作進行探討并提出相應建議。
一、國家推行營改增稅制改革的背景及改革意義
(一) 稅制改革背景
增值稅和營業稅都屬于流轉稅,是商品和勞務在流通過程中所要繳納的稅種。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和發展,兩稅并行的缺陷與不合理性日益顯現,對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及稅收監管征收等方面造成了諸多不便。國家擬通過稅制改革,逐步把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僅對產品的增值部分征收稅款,減少重復納稅,達到實質降低企業稅負的目的。由于長期以來我國兩稅并存,造成以下一些問題。
1.影響增值稅完整抵扣。增值稅屬于價外稅,通過稅負轉嫁可以將稅款轉移到最終消費方,即上一個環節所繳納的增值稅,是下一個環節所抵扣的增值稅。兩稅并存對于繳納增值稅單位的企業,有時在經營環節取得了營業稅發票,由于營業稅發票不能抵扣,破壞了增值稅的完整抵扣鏈條,無疑加大了增值稅單位的稅收負擔。
2.造成營業稅重復征收。營業稅是按照企業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對于一些中間環節偏多的行業,每一道環節都征收營業稅,會形成重復征收,增加了企業的稅收負擔。
3.造成稅收征管困難。增值稅屬于國稅征收范圍,營業稅屬于地稅征收范圍。隨著企業經營模式的多樣化,對于勞務和貨物等混合經營業務,在實際納稅中難免有界定不清晰的地方,給國稅與地稅劃分征稅范圍造成了障礙,致使稅收征管困難。
4.影響產業國際競爭力。我國對第三產業主要征收營業稅,但在出口環節無法進行出口退稅,增加了稅收成本,降低了國際競爭力。
(二) 稅制改革內容
隨著營改增稅制改革試點成功啟動,營改增已涉及全國許多行業。2012年1月1日,營改增試點工作在上海啟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改征增值稅,拉開了營改增試點地區和范圍的序幕。當年8 月,營改增試點范圍擴大至北京、天津等10個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2013年8 月1 日,營改增范圍擴大到全國試行。2014年1 月1 日,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也納入營改增試點。2014年6月1日,電信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
此次稅制改革,在原有17%和13%兩檔增值稅率的基礎上新增了11%和6%兩檔新稅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用6%稅率。
(三) 稅制改革的重要意義
營改增是一項重要的結構性減稅政策,本次稅制改革對稅制長遠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1.降低企業稅負,增強發展能力。營改增政策實施的實質就是為了降低企業稅負,減少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持續發展的后勁。
2.完善流轉稅制,消除重復征稅。營改增稅制改革有利于完善增值稅鏈條,如把那些與貨物密切相關的交通運輸業等服務行業劃入了增值稅征收范圍,增加了進項稅抵扣金額,減少了企業稅負。
3.完善稅收制度,促進產業發展。營改增稅制改革有利于推動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融合,培育發展新的經濟增長點。利用進項稅抵扣可有效減輕服務業的稅負,促進經濟發展,提高國際競爭力。
4.優化社會環境,提高設備更新速度。對于各行業來說,設備不及時更新會導致耗油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造成社會環境惡化。稅制改革后,企業新增固定資產可以抵扣增值進項稅,減少稅負。因此,營改增有利于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
二、開灤集團國際物流有限責任公司在營改增中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開灤集團國際物流有限責任公司涉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業務的單位有3家,分別是鐵路運輸分公司、汽車運輸分公司和港口儲運分公司。其中,港口儲運分公司所涉及的是現代服務業項下的物流輔助服務,適用稅率6%,營改增起點為2013年8月。汽車運輸分公司和鐵路運輸分公司所涉及的是交通運輸業項下的陸路運輸服務,適用稅率11%。汽車運輸分公司營改增起點為2013年8月,鐵路運輸公司營改增起點為2014年1月。通過營改增前期階段的試運行,上述3家改征增值稅后,稅負率比改征前均有所提高,如鐵路運輸分公司營改增前營業稅稅負率為3.36%,營改增后增值稅稅負率為5.72%, 上升幅度為70.24%;港口儲運分公司營改增前營業稅稅負率為3.36%,營改增后增值稅稅負率為3.57%,上升幅度為6.25%。造成稅負率上升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
(一) 新稅制稅率偏高
營改增前,鐵路運輸分公司、港口儲運分公司分別按運輸收入和港口裝卸搬運碼頭服務收入交納營業稅,稅率為3%。營改增后,鐵路運輸分公司稅率為11%,港口儲運分公司稅率為6%。兩公司稅率與之前相比有了明顯提高,尤其是鐵路運輸分公司稅率從3%提高到11%,提高幅度較大,而且稅負短期內下降有一定困難。
(二) 可抵扣進項稅偏少
營改增后,鐵路運輸分公司和港口儲運分公司可抵扣的項目主要有燃油、修理費、材料費、港雜費、水電費等。其他在成本費用中占比較高的諸如人員工資薪酬、折舊費、租賃費、保險費、過路費等項目均不能抵扣。由于運輸工具購置成本高、使用年限長(尤其是機車、礦煤車等使用年限已達20 年以上),更新換代不是很頻繁。此外,兩公司基本已到了成熟期階段,非成長期階段需要投入大量設備,因而實際可以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很少,所以稅負增加(見圖1、圖2)。
(三) 取得合規扣稅憑證少
由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剛剛起步,有些業務人員對增值稅相關知識了解得不夠,有時可能能夠取得合規扣稅憑證,有時可能沒有取得,僅取得了普通發票或者收據,喪失了抵扣稅款的機會。
三、對營改增后物流企業的納稅籌劃管理與建議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稅改后企業稅負的高低主要取決于企業成本費用可抵扣率的高低。成本費用可抵扣率越高,稅改后企業的稅負就越低,反之稅負就越高。而物流企業普遍存在資產總額少、可抵扣進項稅額偏低、稅率偏高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作為企業財務管理人員,如何做好營改增后納稅籌劃管理以降低稅負,值得研究。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
(一) 利用稅改契機,逐級反饋,爭取國家政策支持
一是爭取合理降低稅率。如對鐵路運輸分公司等產業新稅率提高幅度較大(提高了8%),但因客觀實際因素可抵扣成本較少的,應逐步降低稅率。二是盡早全面鋪開營改增試點范圍。針對目前部分行業已實行營改增,部分行業仍延續征收營業稅,實行稅改行業無法取得未稅改行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影響稅負抵扣。如上述兩公司過路費、過橋費、保險費等項目目前無法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為實現平穩過渡,也可將上述暫不能取得增值稅發票的業務按行業平均水平測算應抵減比例,將這些項目的支出作為減計收入處理,減少銷項稅額。三是爭取政府或財政部門增值稅補貼政策。對營改增過程中因新老稅制轉換而產生的稅負增加情況,可據實向政府有關部門反饋,申請財政實施過渡性扶持政策,將國家結構性減稅落到實處。
(二) 加強成本管理,全面做好進項稅款抵扣工作
一是提高成本費用中可抵扣項目比例。雖然營改增是減稅政策,但是企業稅負能否真正下降還取決于能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項目占成本的比重。如企業成本費用中大部分項目不能抵扣,會導致企業減稅的效果不明顯。因此,企業應加強日常成本管理,提高可抵扣成本的比例。二是加強宣傳,做好稅改培訓。增強業務人員日常索要增值稅發票的意識。據調查,鐵路運輸分公司與港口儲運分公司可抵扣項目應取盡取發票比率大約分別為90.63%和96.72%。應該說,兩公司在采購材料、日常購銷環節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成績很好,但仍有上升空間。三是做好規劃,應結合銷項稅,綜合考慮安排進項稅抵扣節奏。一般來說,當企業有大量銷項稅額時,購入固定資產較合時宜,這樣可使進項稅額能夠及時抵扣。否則,就會有一部分進項稅不能及時抵扣。因此,要根據企業經營情況,合理安排內部投資規模。
(三) 研究納稅籌劃,充分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在本次營改增改革試點的同時,國家也相應出臺了一些配套優惠政策,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中關于試點納稅人提供的國際貨物運輸服務可享受免征增值稅的政策。對此,若物流企業有國際貨物運輸服務項目,在服務公司與境外公司合作中可以研究如何通過合理渠道擴大貨物運輸服務項目,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并實現整體稅負下降的效果。因此,財務管理人員只有學懂、吃透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精神,才能做好稅務籌劃管理。
(四) 及時完成結算,合規做好日常稅務管理工作
一是及時取得增值稅進項專用發票并向稅務機關辦理認證手續。即在票據開具之日起180天內到稅務機關辦完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當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二是做好應稅事項與非應稅事項共同負擔進項稅額的應稅處理工作。對于既有增值稅業務又有非增值稅業務的,應合理劃分應稅項目與非應稅項目,準確計算,減少稅負。
摘 要 稅務支出是供電公司經營中一項重要的成本,隨著我國稅務管理要求的提高,企業納稅籌劃的空間逐漸變小,稅務管理工作難度有所增加。本文對供電企業稅務管理的狀況進行了分析,提出了改進其稅務籌劃管理的一些建議。
關鍵詞 供電企業 稅務 籌劃管理
一、稅務籌劃管理對供電企業財務的重要意義
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化,供電企業盈利環境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其作為以盈利為目的的經濟主體經營競爭壓力日益增大。稅收是企業經營中一項必然的成本支出,是企業收益的喪失,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稅收優惠政策,預先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規劃,以達到節約稅負支出、進而增加利潤的目的是企業普遍采取的一種財務管理方式,即所說的稅務籌劃,而我國稅務管理也越來越嚴格,對企業納稅事項的監控要求逐步提高,使得企業稅務籌劃的難度也有所提高,因此如何更好的管理好企業稅務規劃是需要思考的重要問題。
供電企業進一步加強稅務籌劃不僅是應對納稅環境變化的應時之舉,更是促進企業經濟效益不斷提高的必要措施。首先,良好的稅務籌劃管理最直接的效果就是降低稅負負擔,通過合理避稅、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等籌劃方法可以有效地避免本可以節省下的稅務支出,從而降低稅收在企業經營成本中占的比例,減少收益損失。其次,稅務籌劃管理也是對企業經營活動的一種調整,稅務籌劃使企業在財務決策前更細致的思考企業業務活動如何開展才是最合理有效的,從而規范其經營行為,調整不適合納稅利益最大化的活動,促進業務的健康發展,并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與節約,提高運作效率。第三,稅務籌劃管理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部分,要提高稅務籌劃水平,勢必要對企業會計核算、成本管理進行改進,從而規范了企業財務核算與管理基礎工作,促進整體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供電企業稅務籌劃管理問題分析
很多供電企業雖然都有進行稅務籌劃,但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籌劃效果也高低不一,在某些具體工作還存在諸多問題,與不斷變化的稅務籌劃環境不相適應。
(一)稅務籌劃基礎管理環境不夠完善
供電企業要做好稅務籌劃,首要的就是良好的基礎管理環境保障。而從實際中看來,一是企業稅務籌劃管理思想還走不出以往的誤區。企業領導或財務人員在稅務籌劃中總會把管理的目標單純的定位于降低稅收支出,而忽視納稅籌劃的一些必要前提,尤其是守法這一條,從而導致其稅務籌劃計劃內容涉及逃稅、漏稅等違反規定的方法利用,使企業遭受稅務處罰的同時,更容易對企業的社會聲譽與形象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整體結果是得不償失。二是稅務籌劃組織與人員的基礎保障力比較低。目前很多供電企業財稅管理組織建設比較滯后,組織體系的完整性欠缺,稅務管理人員由財務管理人員兼任的現象普遍的存在,一方面財務人員可能對稅務管理不大熟習,稅務籌劃知識也比較欠缺,影響稅務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受時間、精力的限制,財務人員可能無法進行全面的稅務籌劃研究,降低籌劃效果,有時甚至不進行稅務規劃而白白損失了納稅籌劃利益。三是稅務籌劃管理的效率難以保障。企業財會信息化水平不高,加大了稅務籌劃管理的工作量和人工成本,同時也使稅務籌劃人員與企業會計及其他業務部門的聯系較為微弱,信息溝通不及時不充分,影響稅務籌劃管理的質量。
(二)稅務籌劃計劃的執行過程存在較大的偏差
稅務籌劃方案與計劃雖然制定,但效果如何需要具體加以執行才能充分的體現,出現偏差的原因首先可能是稅務籌劃人員所制定的方案不符合業務活動實際情況,而使最終企業執行稅務籌劃計劃的結果不僅未增加收益,反而產生更大的成本而降低了收益。分析其原因一是稅務籌劃人員經驗或能力不足,二是缺乏對企業經營業務的全方位了解與分析,導致計劃差錯。其次的原因在于具體執行稅務籌劃方案的部門及人員,他們對籌劃方案沒有真正掌握其操作重點,因而未把方案的籌劃措施做到位,造成執行效果損失,或者主觀上不配合稅務籌劃管理部門工作,實際工作中各行其是,未達到相互之間必要的協調,而使稅務計劃在各個環節的有效銜接上難以實現,導致籌劃方案無法正常的發揮應有的效果。
(三)稅務籌劃管理缺少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
稅務籌劃是一項風險性較大的管理工作,既要應對稅收法律、政策、稅務處罰等企業外來風險的挑戰,也要考慮內部操作與經營活動變化等企業內部因素的影響,而當前供電企業稅務籌劃風險管理建設卻難以滿足稅務籌劃管理工作的要求。首先,尚未建立完善的稅務籌劃風險識別與評價體系。供電企業由于風險管理意識相對比較淡薄,內部風險管理系統性比較低,稅務籌劃管理人員沒有對企業潛在的風險因素進行分析與歸類,缺少識別管理,從而也難以對如何發現這些風險進行指標評價與風險閾值范圍的事先把握,因此風險檢測無法開展。其次,風險防范與控制能力比較低。正由于缺乏事前風險預測與識別,稅務籌劃管理人員很少對可能風險提出預防的措施安排及發生時的減輕降低措施,使得企業在稅務籌劃風險出現時措手不及,對意外出現的抵抗力極差,導致重大的經濟損失。第三,稅務籌劃管理的后續評價與改進機制也比較欠缺。供電企業很多時候持續改進的思想不到位,本期稅務籌劃方案順利執行完畢后就認為打到了預期的目標,很少對稅務籌劃管理工作的質量與效率進行考核評價,無法及時發現管理工作中不合理之處,而將未加以改進的稅務籌劃管理經驗在以后經營期間簡單復制,造成管理的僵化,也構成隱性的管理風險。
三、改進供電企業稅務籌劃管理工作的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看到,供電企業稅務籌劃管理遠遠沒有想象中那么有效,諸多方面的不足嚴重影響了稅務籌劃目標的實現。針對以上問題,本文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建議供參考。
(一)重視稅務籌劃管理環境建設,鞏固管理基礎保障
首先,正確的稅務籌劃思想是保障供電企業稅務籌劃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開展的基礎。企業要以領導層的正確把握為前提,走出錯誤思想的誤區,把稅務籌劃作為企業守法經營的建設重點來抓,為企業樹立稅務籌劃管理的正確方向。稅務管理負責人要保持與領導層的思想一致性,并積極的將合法納稅籌劃的思想在籌劃人員與財務人員之間進行傳達,從而使企業全體人員都能形成正確的管理意識。其次,強化稅務籌劃管理組織建設。企業要保障稅務籌劃管理的組織地位,就要從組織及人員的獨立上入手,設置必要的機構專門負責稅務管理工作,減少財會與稅務管理的混雜,從而保證稅務人員有足夠的時間與精力進行稅務規劃,開展籌劃管理,提高稅務管理的效率。第三,逐步提高稅務籌劃人員素質水平。要對派遣的稅務負責人的業務能力進行嚴格的考核,同時注重人員的稅務素質培訓與教育,多開展稅務知識講座及各種形式的培訓活動,使稅務管理有充分的人員隊伍保障。第四,以企業信息系統為媒介,提高稅務籌劃管理的技術應用水平,促進管理工作高效率的實現,同時加強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渠道建設,形成稅務籌劃管理與企業財務管理、經營管理等活動的相互連接的網絡體系,提高稅務籌劃管理人員獲得各種信息的能力。
(二)加強稅務籌劃方案的執行監督,保障執行質量
對于稅務籌劃方案的執行,首要的是保障方案的可行性與可操作性,企業在稅務籌劃方案制定后,要組織管理、財會部門的人員進行會議研討,對籌劃方案的質量進行評價,然后再貫徹實施,從基礎上消除方案執行不暢的可能。其次,要加強各部門稅務籌劃方案的執行監督與檢查。一方面,企業可以要求各執行部門每月將稅務籌劃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書面報告,由稅務管理人員進行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及執行意見上報管理層,再由管理層反饋給執行部門,由其對執行工作進行相應的調整。另一方面,企業要要求稅務籌劃管理部門進行不定期的抽查管理,以便能夠動態的掌握各業務執行部門稅務籌劃方案的實際執行過程中的質量與效率,及時提出意見糾正執行的偏差,保障正確籌劃方案的預期效果實現。
(三)健全稅務籌劃風險管理體系,提高風險抵抗能力
供電企業要將稅務籌劃風險管理納入企業日常管理工作日程中來,建立健全風險控制體系。首先,完善稅務籌劃風險預測與識別機制,稅務管理人員要對企業內外部的可能風險因素進行全方位的分析,充分識別出潛在管理風險,根據環境變化與經營發展趨勢做好預測,選擇適當的風險評價指標測算出一定的風險防范閾值范圍。其次,強化稅收籌劃風險防范與控制。在風險預測與識別的基礎上,針對各種風險因素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加強事前控制。以風險閾值為依據,對超出標準的風險采取及時的控制手段,以盡量降低風險影響,或實現風險的轉移,減少企業經營受到的消極影響。第三,建立稅收籌劃管理后續評價與持續改進機制。企業要樹立持續改進意識,將稅務籌劃管理作為持久工作,在每期結束后,對稅務籌劃方案的執行質量與結果進行專門的考核,對管理人員的工作效率進行評價,良好的經驗不斷保持,管理教訓要引以為戒,在后期管理中加大改進力度,從而實現籌劃管理的良性循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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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涉世.芻議電網企業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的納稅籌劃.財經界.2010(3).
關鍵詞:轉制;會計師事務所;稅務籌劃
中圖分類號:F81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3月9日
一、引言
為了提高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質量,改善資本市場審計服務,維護投資者利益,促進資本市場的和諧發展,財政部、證監會于2012年1月出臺了《關于調整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申請條件的通知》(財會[2012]2號)。財會[2012]2號文件中規定,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證券所)的組織形式應當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并要求有限公司制形式的證券所于2013年12月31日前達到要求。目前,43家證券所已全部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制,達到了財會[2012]2號所要求的組織形式。隨著轉制的完成,證券所合伙人的稅負卻有所增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為高收入者,實行重點監控管理,在這樣的背景下,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為了使稅負在特殊普通合伙制下較有限責任公司制不有所增加,應當創造有利于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的稅負環境,需要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特殊普通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不繳納企業所得稅,比照個體工商戶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對于此問題的探討,有助于維護納稅人的權益,而且可以避免稅務風險,同時保障納稅人和國家的經濟利益。本文將結合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在對注冊會計師行業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會計師事務所稅務籌劃的相關建議。
二、稅務籌劃理論研究
(一)稅務籌劃國外研究。對于稅務籌劃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35年的英國稅務局長訴溫斯大公這件案子,正是因為該件稅務案件,導致了學者開始聚焦于稅務籌劃這一領域。E.A.Srinvas(1989)認為,稅務籌劃是企業經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IBFD(1988)則把稅收籌劃定義為能夠使納稅人繳納盡可能少的稅收的活動。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在《對的解釋1-2號―稅務籌劃》中認為,稅務籌劃是在一項交易中,對納稅人的納稅計劃發表建議的活動。Hurley (1997)認為企業在選擇地理位置時,由于各地的稅收規則不同,企業也考慮稅負的因素。John Doyle(1999)認為,以稅后績效作為依據來激勵管理者,可以促使管理者進行稅務籌劃。
(二)稅務籌劃國內研究。由于我國經濟發展起步較晚,所以我國的稅務籌劃較國外遲,開始于20世紀九十年代。唐騰翔、唐向(1994)認為稅務籌劃就是在合法的前提下,盡可能的少繳稅。劉建青、鄧家姝(1997)提出了以時間、邏輯和知識為三維的稅務籌劃三維結構。張中秀、宋洪祥、張美中(2002)認為,稅務籌劃不僅僅是指通過使用合法手段繳納較少的稅負,而且也包括通過使用非法手段減少繳納稅費。鐘雷(2007)認為稅務籌劃是納稅人的權利,納稅人可以通過稅務籌劃實現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宋川(2007)通過大量的案例分析,對于個人所得稅的籌劃提出了建議。楊華(2009)認為企業對于稅務籌劃的概念比較熟悉,但是對于相關理論還是比較缺乏。雷韻文(2012)認為管理層激勵和管理層持股比例與稅務籌劃的效果成正相關關系。
與西方國家完善的稅務籌劃理論和成熟的稅務籌劃方法相比較,我國的稅務籌劃仍然處于不斷探索階段。我們應當在借鑒西方發達國家長處的同時,不斷創新稅務籌劃方法,提高稅務籌劃的理論水平。隨著全球化的深入,我國經濟與國際逐漸接軌,納稅人的納稅意識的加強,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的需求不斷增多,使我國的稅收籌劃迎來新的局面。
(三)稅務籌劃的原則
1、稅務籌劃的效益原則。稅務籌劃的目的是為了使納稅人減少繳納稅費,從總體上促進納稅人經濟利益的最大化,而如果稅務籌劃的成本高于稅務籌劃獲得的效益,那么,納稅人就無需進行稅務籌劃。因此,稅務籌劃應當滿足效益原則。
2、稅務籌劃的事前原則。納稅人納稅是發生在相關交易之后的,具有一定的滯后性,為了促使納稅人少繳納稅,納稅人應當在相關交易發生之前就制定納稅計劃,進行事前籌劃,這樣才能起到節稅的作用。
3、稅務籌劃的風險原則。稅務籌劃也具有風險,因為稅務籌劃是事前籌劃的,所以并不能準確衡量稅務籌劃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可能導致稅務籌劃的失敗,因此在稅務籌劃的過程中要控制風險,減少損失。
4、稅務籌劃的合法原則。稅務籌劃不同于偷稅,稅務籌劃的前提是合法,是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進行規劃,而不是通過觸犯法律來偷稅、逃稅。
(四)稅務籌劃的操作方法。稅務籌劃有許多操作方法,常用的方法有延期納稅、抵免、扣除、免稅、分劈、減稅等。延期納稅就是在合法的前提下,使納稅人延遲繳納稅款,從而使納稅人獲得貨幣資金的時間價值。抵免是增加稅收的抵免額,減少應納稅款的方法。扣除則是增加扣除額,從而減少納稅的情況。免稅則是在符合稅法的條件下,從事免稅活動,免納稅款的方法。分劈技術則是在符合稅法的條件下,使納稅人的所得在兩個以上的納稅人之間分劈而直接節稅的方法。
三、會計師事務所稅務籌劃環境
(一)會計師事務所組織形式概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有兩種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制和合伙制。有限責任公司制的會計師事務所股東負有限責任,而合伙制的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特殊普通合伙制的會計師事務所是一種比較特殊的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因故意和重大過失導致會計師事務所重大損失的合伙人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而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則承擔有限責任。因此,特殊普通合伙制的會計師事務所仍然是合伙企業中的一種。根據財政部、證監會頒布的財會[2012]2號要求證券所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二)會計師事務所稅務籌劃的環境。會計師事務所主要提供審計、咨詢、鑒證等服務,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服務具有自身的特性,比如屬于勞動密集型、具有較強的專業型特點等等。會計師事務所的收入一般是在出具鑒證報告后收到的,而預收款情況較少發生。根據財政部、國稅總局的規定,對于會計師事務所實行查賬征收。有限責任公司制的會計師事務所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后,將利潤分配給股東時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合伙制的會計師事務所不繳納企業所得稅,比照個體工商戶征收個人所得稅。由此可見,會計師事務所稅務籌劃應當基于本行業的特點,利用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優惠政策,運用財務手段,實現稅務籌劃的目的。
會計師事務所稅收籌劃是一種稅法籌劃,它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與偷稅、逃稅具有本質的區別。當然,會計師事務所稅收籌劃也是一種事前規劃,事先進行一定的稅務安排,通過對應稅項目的時間和金額進行謀劃,來實現經濟目的。
四、會計師事務所稅負問題和建議
(一)轉制后會計師事務所稅負問題。注冊會計師行業是知識密集型行業,會計師事務所的一些成本費用主要耗費在于客戶打交道,比如通訊費用、差旅費用、招待費用等等,與一般企業的行業特性不用,而現行稅法則不論行業特性如何,均按照相同的標準將費用進行稅前扣除,這對于轉制后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利,因此現行稅法對特殊普通合伙制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利。
1、適用稅率有所提高。根據財政部、證監會于2012年1月出臺的《關于調整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申請條件的通知》(財會[2012]2號),要求證券所在2013年12月31日前轉制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截至2013年12月31日,43家具有證券、期貨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已經完成轉制,由有限責任公司制變更為特殊普通合伙制。然而,這一轉制,卻影響了證券所合伙人的稅負問題。有限責任公司制會計師事務所屬于《公司法》規定的有限公司,它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當有限責任公司制會計師事務所將利潤分配給出資人時,出資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而證券所轉換為特殊普通合伙制后,不再屬于《公司法》規定的組織形式,而是《合伙企業法》規定的一種組織形式。根據稅法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和合伙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是對其征收個人所得稅。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按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征收。雖然按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征收,但是由于證券所的業務量較大,業務收入較多,所以證券所的利潤也較高,證券所合伙人的所得基本上都達到了最高一級,稅率為35%,所以轉制后,證券所合伙人的稅負有所增加。
2、計稅基礎增加。不僅適用稅率比轉制前有所提高,轉制后的計稅基礎也大于轉制前的計稅基礎。原來有限責任公司制時,會計師事務所的利潤是扣除了出資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后,按25%的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的,出資人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繳個人所得稅,而且出資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占比較低,總體來說,個稅稅率不高。但是,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制后,證券所合伙人的計稅基礎為原先的計稅基礎和合伙人工資、薪金之和,計稅基礎大于有限責任公司制時的計稅基礎。
3、延遲繳納個稅的條件不具備。轉制前,有限責任公司制時,出資人在沒有分配利潤的情況下,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出資人可以通過不分配利潤來延遲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轉制后,按照稅法規定,合伙企業無論是否將利潤分配給合伙人,都需要按相應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從而使合伙人無法再享受原先延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好處。
因此,總體上來看,轉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制合伙人的稅負要重于轉制前的有限責任公司制的出資人的稅負,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通過稅收籌劃的手段,盡可能減少納稅,從而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二)會計師事務所稅務籌劃建議
1、授薪合伙人應合理選擇納稅期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每年4月30日前,上市公司需要披露上一年度的財務報告,因此在4月30日前,證券所的審計業務任務繁多,是一年度的忙季,而其他時候相比較業務比較少,因此,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有忙季和淡季之分,業務收入也不均衡。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稅可以按年計算,分月預繳征收。這對于證券所的授薪合伙人非常重要,通過采用年薪制,授薪合伙人可以利用該項政策,使收入均衡化,降低納稅級次,從而減少繳納個人所得稅。
2、拆借資金。當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量增加,規模擴大時,就需要招聘員工、擴大辦公場所,而無論是招聘員工,還是購置或租賃寫字樓,都需要大量的資金。這些資金的來源是來源于合伙人還是借入資金,就需要適當籌劃。根據稅法規定,借入資金的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可以通過向其他非金融機構拆借資金,通過相互協商,確定利率,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當期銀行貸款利息的4倍)多列利息,從而減少應納稅額,減少應當繳納的稅費。通過拆借資金,增加利息支出,減少會計師事務所的利潤,從而減少所得稅的繳納。
3、將資本性支出轉化為費用性支出。將資本性支出轉化為費用性支出時,可以提前列支,不用逐期攤銷,這樣就可以增加費用,減少利潤。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在購買相關資產時,可以一次付款變為多次付款,從而分次取得相關發票等憑據,從而將資本性支出轉化為費用性支出,提前列支,減少應納稅額,當然這個前提離不開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
4、增加福利性待遇。證券所可以增加對合伙人的福利性待遇,從而達到合伙人的消費需求,比如,事務所可以為合伙人提供專車等,當然這個前提是將合伙人的生活與工作之間的費用能夠清晰的劃分,這樣既不損害合伙人的消費待遇,又能降低合伙人利潤分配額,從而降低稅率級次。
五、結論
依法納稅是每個納稅人的基本義務,但是納稅人也可以在稅收法律法規允許的全部情況下,提前安排納稅計劃,運用納稅人應有的權利,減輕自身的稅收負擔,從而達到不多交也不少交的目的。
會計師事務所的轉制,有利于會計師事務所的做強做大,但是由有限責任公司制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制,兩種組織形式的不同,導致兩者所適用的稅收法律的不同,所面臨的納稅條件的變化。本文首先介紹了國內外稅務籌劃的研究狀況,并闡明了稅務籌劃應當遵循的原則。其次,本文介紹了會計師事務所的行業特性和環境。再次,本文說明了轉制給會計師事務所帶來的稅務問題,并提出了四個相關建議。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的權利,但是需要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去籌劃和謀劃。會計師事務所的轉制,必然會給該行業帶來新的機遇和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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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 稅務籌劃 風險
當前,我國房地產行業處于風口浪尖,如何將利潤空間加大,提升企業的競爭力,保持房地產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成為房地產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重心。稅收籌劃是在房地產企業不違反國家財務稅收政策前提下,以提升企業利潤為目的進行的稅收謀劃,但是在稅收謀劃過程中會出現各種風險,企業需要通過一系列措施對這些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和防范。
一、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風險
當前我國房地產企業所面臨的稅務籌劃風險主要有:
(一)法律風險
我國的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相關法律制度目前還不是很完善,針對同一個問題,房地產企業的稅務籌劃者和國家稅務機關會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因為沒有完善的法律制度進行約束和限制,就會導致房地產企業在稅務籌劃過程中可能出現一些涉稅糾紛甚至于違法行為。還有一些企業對法律沒有深刻的認識,導致出現一些超越法律或者在法律邊緣游走的現狀發生,這些都會對房地產企業的稅務籌劃產生不利的影響。
(二)政策風險
隨著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發展,房地產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地位越來越重要,但是目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并不成熟,房地產行業相關的法律制度還不盡完善,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很少,這就很容易造成房地產企業稅務籌劃中形成巨大的風險。
(三)財務風險
房地產行業和資金有著密切的聯系,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對資金進行合理的掌控。我國房地產行業的建設資金大多是貸款融資的,資金越大,稅務籌劃的空間就會擴大,在創造高額的經濟收益的同時,面臨的財務風險也越大。
(四)行業風險
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發展,使得很多企業看到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前景,紛紛轉向房地產投資,但是房地產行業和很多行業都密切關聯,與貨幣政策、利率政策、經濟增長、居民收入等諸多方面也是息息相關的,容易受這些因素影響產生連鎖效應,“牽一發而動全身”,如果沒有進行合理的規劃,就會帶來巨大的風險。
二、我國當前房地產稅收環境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和完善,各種法律體系在不斷的完善中,稅收法律體系也不例外。通過法律制度的完善,建立完善的稅務法律體系,為房地產企業的稅務籌劃提供法律依據,促進房地產企業合法進行相關工作。從目前的房地產行業發展來講,稅務法規建立了較完整的體系,法律執行也慢慢的規范,這些都有利于房地產企業依法進行各項工作。
改革開放后,我國和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建立了經濟貿易往來,經濟發展已日趨國際化,使得稅收工作也呈現國際化。我國當前的稅收環境呈現出國內經濟主體和國外經濟主體共同競爭的收稅局勢,對稅務發展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房地產行業最為顯著的一個特點就是周期長、投資大,同時會計核算和稅收政策在許多口徑上的差異,以及稅收中各稅種針對同一計稅項目確認的差異,造成了稅收計算工作的難度,稅收過程的復雜性加大,涉及到多個稅種,這些稅種是否可以進行合理的規劃,關系著房地產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三、如何有效控制房地產稅務籌劃風險
對企業稅收進行合理的規劃,就是將房地產企業的經營風險減小。房地產行業因為規模相對較大,所以只有高水準的財務管理活動,才能幫助房地產企業長遠發展,而稅收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的一項工作,顯然是重中之重。為了對房地產企業稅務籌劃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一)重視專業人才的使用
稅收工作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對人才有很高的要求,房地產企業需要重視專業性人才的培養及任用,定期組織學習財稅知識,加強與同行交流,持續提高稅務籌劃人員的工作水平。
(二)借鑒專業的建議
在進行重大決策時,房地產企業的決策者可以向一些專家進行咨詢,借鑒專業的建議或者意見。將專家的建議和房地產企業的實際情況結合在一起,可以有效的對企業稅務籌劃風險進行控制。
(三)開展稅收籌劃工作
在房地產企業進行重大的經濟業務決策時,應及時將稅務籌劃工作跟進,企業稅務機構人員應與其他相關部門充分交流、深入討論,在完成討論后,設計出合理的稅收方案,同時需要加強稅收方案中經濟收益和風險的評估,對企業經濟業務進行深入的了解。然后將稅務方案遞交給企業決策者,相關部門根據稅收方案進行實施。房地產企業在經濟活動實施過程中,也要對經濟收益和風險進行實時評估,并進行跟蹤記錄,在評估的過程中要保持客觀性。事后應總結評價,做成資料以備后期參考使用。
(四)加強風險意識
房地產企業必須充分的認識到其存在的風險,密切關注國家相關政策,做好風險防范措施,從而增強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能力。及時的掌握房地產行業的最新市場動態,從實際出發,適時地對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進行調整。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房地產行業稅務籌劃存在很多方面的風險,為了有效的對房地產企業稅務籌劃風險進行控制,就要充分的認識企業風險,密切關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加強對稅收政策的學習,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合理制定稅務籌劃方案,使得企業在較少的運營成本下,實現高經濟收益和低風險,最終保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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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 稅收籌劃;必要性;存在問題
引言
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稅收籌劃對企業越來越重要。在國外,納稅籌劃非常普遍。但是我國中小企業的稅務籌劃剛剛起步,所以存在很多問題。本文分析了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自己的建議。
1.稅收籌劃的界定及特點
1.1稅收籌劃的界定
稅收籌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稅收籌劃是指在遵守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納稅人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為達到少繳稅和遞延繳納目標而對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一系列有計劃的活動。狹義的稅收籌劃是指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為達到少繳稅的目的,在適應政府稅收政策導向前提下,納稅人盡量利用多種有關稅收的便利條件對自身經營管理進行規劃的活動。
1.2稅收籌劃的特點
稅收籌劃主要有三個特點:(一)合法性。稅收籌劃有明確的法律條文為依據,即沒有違反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稅收籌劃還充分體現了稅收的政策導向。所以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會受到國家的允許和鼓勵。可以說稅收籌劃中節稅的動機是合理的,手段是合法的。(二)超前性。在實際的經濟運營中,稅收籌劃發生在納稅義務之前,將最終影響企業的最終收益。(三)整體性。這是指稅收籌劃要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而不可以只著眼于某一個納稅環節中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此外,企業選擇納稅方案的最重要依據并非總體稅負的輕重,企業應分析“節稅”與“增稅”的綜合效果,在面臨多種納稅選擇時,應當選擇總體收益最多但納稅并非最少的一種方案。[1]
2.企業實施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目的是為了獲取最大的利潤。為了獲取更多的利潤,企業會通過各種方法減少稅負,可見實施納稅籌劃對企業是非常重要的。
2.1 稅收籌劃有利于促使企業生產經營科學化、規范化
稅收籌劃的目的是讓企業少繳稅,這樣就直接降低企業的的稅收負擔。因為進行稅收籌劃,企業也會清楚了解自身產品市場行情及經營管理情況,這樣就促使企業選擇生產符合要求的產品及使企業經營管理走向科學化、規范化。
2.2稅收籌劃有利于企業參與國內外競爭
現今是經濟全球化的社會,企業的稅收籌劃變得越來越重要。國際上大部分企業都很重視稅收籌劃,如果我國的企業要處于有利地位,就應該借鑒外國企業的成功經驗。企業實施稅收籌劃,不管是對企業本身還是外部的稅收環境,都會產生積極有利的影響。
3.國外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經驗
在發達國家,企業實施納稅籌劃十分普遍。許多企業都會聘用稅務顧問、 審計師、會計師、國際金融顧問等高級專門人才從事納稅籌劃活動,以節約稅金支出。納稅籌劃也已成為一個成熟、穩定的行業。許多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稅務師事務所紛紛開展有關納稅籌劃的咨詢和業務。國外的企業尤其是大企業已形成了納稅籌劃先行的慣例??梢姽緦{稅籌劃的重視程度。許多跨國公司都成立了專門的稅務部,重金聘請專業人士,不過節稅也帶來了頗多的收益。比如子公司遍布世界各地的聯合利華公司面對著各個國家的復雜稅制,但聯合利華公司聘用45 名稅務高級專家進行納稅籌劃,一年僅節稅就給公司增加數以百萬美元的收入。[2]
4.我國企業實施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同時為我國的經濟發展作出巨大貢獻。雖然稅收籌劃概念在我國已經引進了十多年,但真正在實踐中成為中小企業管理決策內容的還很少。我國中小企業實施納稅籌劃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中小企業對納稅籌劃缺乏重視。大部分管理層人員都覺得納稅籌劃對于大企業才有利益可言,他們的中小企業還沒有必要也沒有能力去實施納稅籌劃。(二)中小企業對稅法政策缺乏認識。不少企業往往不去了解相關稅法知識,正因為不具備專業知識,中小企業才沒有進行稅收籌劃的基本條件。(三)中小企業財力不足。許多中小企業為節省成本開支,一般都聘用非全職會計人員,有的還是不太熟悉會計核算的出納人員。這些企業的會計人員業務素質、業務水平不高,做賬往往不規范,存在納稅遵從度偏低的問題。[3]
5.對我國企業實施納稅籌劃的建議
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中小企業應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解決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
5.1企業要高度重視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使企業少繳稅,間接增加企業的經營收益,并促使企業選擇生產符合要求的產品及使企業經營管理走向科學化、規范化。因而中小企業經營決策層必須對稅收籌劃給予足夠重視。
5.2提高財務人員進行稅收籌劃的能力
中小企業可以對在職的會計人員、稅收籌劃人員開展專業培訓,提高他們稅收籌劃的能力,主要是:第一,練就扎實的會計專業基礎。因為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是納稅籌劃的基礎;第二,熟悉了解國家的稅法及稅收相關法律,明確節稅活動的籌劃點;第三,了解企業所面臨的外部市場、法律環境,為企業爭取最大的外部發展空間。[4]
5.3要加強與稅務機關的交流
中小企業要清楚了解征稅納稅的具體流程,理解稅法時力求與稅務機關的理解相同。只有企業納稅籌劃的方案能夠通過稅務機關的審核,企業才能順利實施納稅籌劃。[5]
結語
現代企業的經營目標是保證企業實現財富最大化。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能力普遍不高。因此中小企業要重視稅收籌劃,提高財務人員進行稅收籌劃的能力,合理地進行稅收籌劃,以達到稅負最輕或最佳而實現利潤最大化。(作者單位:重慶新橋華福鋁業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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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房地產行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也是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和稅務稽查的重點領域,伴隨全行業“營改增”的日益臨近,房地產開發企業有效開展稅務籌劃顯得十分必要。筆者從探討房地產開發企業稅務籌劃的意義出發,研究了不同階段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具體稅務籌劃策略,進而總結出現階段我國房地產行業稅務籌劃存在的問題并給出建議:本文認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從增強稅務籌劃意識、培養稅務籌劃專業人才、加強稅務籌劃風險管理等幾個方面提升稅務籌劃在企業中的實際效用。
關鍵詞 :房地產 企業稅務 稅務籌劃
隨著國家鼓勵房地產行業的健康發展,政府對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層出不窮,以稅收為杠桿已成為房地產調控的方向之一。稅務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日益成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降低稅收負擔、實現企業效益、增強自身市場競爭力的有效舉措。
所謂稅務籌劃,就是指納稅人在復雜的涉稅環境中,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通過合理安排和策劃企業的經營活動,以規避涉稅風險,控制、減少稅負,以達到稅后經濟效益最大化為目的的經濟活動。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稅務籌劃的意義
(一)稅務籌劃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降低稅收負擔的必然要求
房地產開發企業稅負偏重,稅收種類眾多,包括契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企業所得稅等。同時,由于房地產交易金額大,開發企業所繳納的稅收金額隨之較大,稅務籌劃對稅額的影響也就很顯著。此外,近年來房地產開發企業受到國家抑制房價上漲宏觀政策的影響,獲利空間大大縮小,迫使房地產開發企業需求成本優勢。因此,需要合理有效的稅務籌劃來減輕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獲利能力,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二)稅務籌劃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對多變政策的有效手段
目前,我國針對房地產行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繁復多變,這就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遵守多變的政策法規的前提下尋求競爭優勢。通過稅務籌劃既能幫助開發企業降低稅收成本,又能讓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籌劃的過程中實時掌握當前的宏觀政策,針對企業實際情況制定發展規劃,有利于使企業經營緊隨國家政策、降低企業風險。
(三)稅務籌劃是稅務主管機關健全房地產行業稅制的重要渠道
良好的法制環境,健康、公平的市場規則為房地產行業健康、長遠發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條件。稅收籌劃的主要工作就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利用政策空間或通過平衡稅負來實現企業效益。稅務管理機關通過對納稅人稅收籌劃行為選擇的分析和判斷,發現政策漏洞,有利于健全我國稅制,符合房地產行業長遠發展的需要。
二、不同階段房地產開發企業稅務籌劃策略
(一)前期準備階段稅務籌劃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前期準備階段的稅務籌劃主要涉及企業組織形式和項目開發方式等。首先,企業組織形式的不同,導致稅收處理差異很大。企業分支機構的組織形式分為子公司和分公司兩種形式,從而產生稅務籌劃空間。其中,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可以享受政府的稅收優惠政策,但是在虧損時不能從總公司獲得抵虧收益。相對于子公司,分公司虧損時則可以抵消總公司的利潤總額以降低應納稅款,但是總公司對分公司的風險承擔連帶責任。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根據分支機構的盈利能力來選擇正確合理的組織形式。其次,土地獲取來源不同,項目開發方式就不同。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從政府一級市場直接通過招拍掛購買土地,也可以從自然人或非政府單位等二級市場購買。從非政府單位購買土地時就涉及直接購買還是轉讓合并的選擇問題,前者發生土地使用權的轉移需要繳納契稅,后者不涉及土地所有權轉移,不需要繳稅。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更傾向于以轉讓合并的方式來獲得節稅效益。
(二)開發建設階段稅務籌劃
開發建設階段的稅務籌劃主要包括施工設備的籌劃和利息扣除方式的籌劃。第一,在可以規避甲供材料稅務風險的情況下,建設方采購設備優于施工方采購。房地產開發項目具有開發周期長、項目金額大等特點,其施工設備的采購金額也很大,涉及的應繳稅款也就很多。如果施工設備由建設方采購,而非交由施工方自行采購,就可以避免繳納營業稅,雖然建筑施工合同金額減少,但是雙方收益都會有所增加。第二,權益資本籌資優于負債籌資。負債籌資中,企業采用據實扣除方式,借款利息費用較高;權益資本籌資中,采用比例扣除方式,利息費用低。
(三)商品房銷售階段稅務籌劃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銷售階段的稅負主要是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在選擇交易方式上存在稅務籌劃空間。如果企業采取直接銷售的方式,這些稅收無可避免,但如果采用轉讓子公司股權方式就可以規避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從而合法減少納稅支出。此外,房地產開發企業還可以在不降低企業收入的前提下對房屋銷售價格進行分解以減少稅收支出。這樣做的依據是開發企業的經營業務的廣泛性,既包括房屋銷售業務,又有裝修業務,若將二者價格分開計稅就可以在裝修業務中免去土地增值稅。
(四)物業持有階段稅務籌劃
在物業持有階段,通過對持有方式的合理選擇,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稅務籌劃可以大大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一是通過從房屋出租業務轉變為投資業務。房屋出租需要繳納營業稅以及附加稅費、房產稅和企業所得稅,而將房產用于投資,則不征收營業稅、房產稅以及企業所得稅。二是通過合理分解租金收入。如果出租房屋包括家具、家電以及電話費、水電費等代收費用,應當分別進行核算,使房屋租金僅包括房屋本身的使用費,將家具、家電的出租改為出售,將電話費、水電費改為代收,就可以合理降低增值稅、營業稅、房產稅以及附加稅費。
三、房地產行業稅務籌劃存在的問題
雖然合法合規的稅務籌劃能夠降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納稅成本,但具體的納稅實踐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對稅務籌劃認識不足
房地產業內長期以來對納稅籌劃問題重視不夠,這就導致了很多企業對稅務籌劃認識不足,不能清楚地區分稅務籌劃的合法性和偷稅逃稅的非法性,甚至有一部分企業認為稅務籌劃就是偷稅漏稅,這也是現實中房地產企業普遍存在偷稅漏稅現象的原因之一。從另一個角度看,由于在過去傳統的經濟體制下,企業缺乏自身獨立的經濟利益和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具備產生企業納稅籌劃的前提條件,客觀上限制了理論研究的發展,企業的納稅意識也相對薄弱。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稅務籌劃的專業人才缺乏
稅務籌劃人員不僅需要具備稅收、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專業基礎,而且要熟悉企業的整個經營流程,同時還要能夠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制定適合企業自身的稅務籌劃方案。因此,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必須是復合型人才。而我國在稅務籌劃的人才培養與儲備方面就有所欠缺,稅務籌劃人才隊伍的建設與我國的現實需求仍有差距。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稅務籌劃對風險管理重視不夠
稅務籌劃給房地產開發企業帶來節稅效益,但不盡合理的稅務籌劃帶來利益的同時也蘊藏著巨大了的風險。稅務籌劃的風險是指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中,由于稅務籌劃方案本身存在問題或者受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是稅務籌劃的結果偏離預期的目標,導致企業未來經濟或者其他方面的利益損失的可能性。導致稅務籌劃風險的原因可能來自外部的客觀環境因素,也可能來自企業制定和實施稅務籌劃方案的主觀判斷失誤。實際中,房地產開發企業往往只重視節稅利益的多少,而忽視了對稅務籌劃風險的管理,規避稅務籌劃過程中的潛在風險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真正從稅務籌劃中獲益的有效保障。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稅務籌劃問題的對策建議
(一)增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稅務籌劃意識
要想增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務籌劃意識,首先要明確稅務籌劃和偷稅漏稅的區別,確保稅務籌劃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拒絕偷稅漏稅的違法行為。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要認識到稅務籌劃能夠給企業帶來的實際經濟利益,正確理解稅務籌劃的含義,提高稅務籌劃的意識。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管理者來說,不僅要加強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學習,樹立依法納稅、合法節稅的觀念,還要對企業稅務籌劃活動予以支持,設置專門的稅務籌劃機構、從外部聘請會計事務所的專業服務和設置專職的稅務管理人員,以便于稅務籌劃貫穿企業整個生產經營過程。
(二)重視培養稅務籌劃的專業人才
一方面,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加大對稅務籌劃人員的培養力度。不僅要加強稅務籌劃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力度,還要定期對這些人員進行定期考核和監督檢查,必要時要從外部聘請專業會計師處理復雜綜合性稅務籌劃業務。另一方面,還要加快提升稅務籌劃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修養。在處理企業利益和國家利益的過程當中,稅務籌劃人員應當堅守職業道德;在制訂與執行任何稅務籌劃方案過程中,要堅持合法原則,不可因企業的私利損害國家利益,應立場鮮明地維護稅法的權威性。
(三)提升房地產開發企業稅務籌劃的風險管理
有效的風險管理能夠促使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務籌劃達到預期節稅效果,因此,風險意識應當貫穿企業稅務籌劃的整個過程。首先,企業應樹立稅務籌劃風險管理的理念,制定稅務籌劃風險管理目標,其次,建立健全稅務籌劃風險評估的方法和程序,制定風險控制方案。最后,建立稅務籌劃風險管理考核制度,對風險進行實時監控。此外,對稅收政策變動的準確把握、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法規的變動,也是降低稅務籌劃風險的有效方法,尤其在當前房地產行業納入“營改增”的宏觀背景下,關注實時政策顯得尤其重要,這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加強對稅收政策的學習,定期更新稅務籌劃人員的專業知識。
參考文獻:
[1]趙曉莉,趙德彥.利用稅務籌劃促進房地產行業經濟發展的探究[J].山西建筑,2014.
[關鍵詞]稅收籌劃;稅負;風險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2)5-0057-02
1 前 言
作為企業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支出成為企業追逐利潤最大化過程中的一個較大困擾。不少企業為了最大限度減少稅負壓力,采取各種避稅手段來盡可能地壓縮稅收支出。但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也面臨著諸多風險與問題,對此,筆者立足于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現代企業,就企業稅收籌劃中存在的相關問題加以探討。
2 我國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主要問題
稅收籌劃在我國企業實務操作中的起步時間相對較晚,再加上稅收征管中所強調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許多企業對稅收籌劃的理解顯得極為片面。他們認為稅收籌劃對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的作用不大,與稅收籌劃不當的后果相比,稅收籌劃的價值貢獻度遠遠低于稅收籌劃風險。另外,我國稅收征管環境目前還并不完善,這對企業稅收籌劃也給予了一定的限制??傮w而言,我國企業在稅收籌劃中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2.1 稅收籌劃發展的稅收環境有待完善
當前,隨著我國經濟參與全球化進程的速度進一步提升,國內稅收法律的變化速度驚人,各種稅收條款在短短幾年時間內發生著不斷變更和更新。即使是針對同一個稅種,一年中可能會頒布多條解釋文件,或者是不同地區對同一稅種作出不同的公告解釋,只要稍微不注意,對該稅種相關法律制度的使用就會出現過時甚至是偏差的情況,這很可能被稅務機關定性為偷稅。正是由于我國稅收發展環境的不完善和不健全,企業納稅人難以較全面地掌握稅法內涵,對稅收籌劃的應用就難以擴展,使稅收籌劃難以做到有的放矢。
2.2 稅收籌劃的目標單一,僅考慮稅負最輕因素
對于稅收籌劃,目前我國大多數企業還存在這樣一種誤區,就是稅收籌劃的目的僅僅只是替企業減輕稅收負擔,使得某一稅種稅負最小化。事實上,企業的經濟活動是一個連續且復雜的過程,而企業所涉及的稅種通常并不是單獨的一種,而是多種稅收相互交織影響。換而言之,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目標并不能僅僅定位于降低單獨某種稅收負擔,需要綜合考慮企業經營的整體情況。企業經營的最終目標是實現整體利益最大化,有時為了滿足這一目標,企業反而需要選擇稅負較大的納稅方案。因此,企業不應該將稅負最小化作為稅收籌劃的唯一目標,而應將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相對照起來,與企業經營活動、財務活動等有機結合。
2.3 偏重稅務機關權力的強化,忽視納稅人應有的權利
當前我國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被普遍定義為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過分強調稅務機關代表國家對納稅人進行監督管理,要求納稅人服從、被支配和履行義務,納稅人通常被當做稅務機關的“被管理者”來對待。由此忽視了納稅人本身的權利,納稅人往往難以發揮能動性,與征稅機關的良好互動關系也就難以形成,納稅被看成是一種不得已的負擔。
2.4 企業內部財務人員運作稅收籌劃存在風險
為了節約成本,不少企業開展稅收籌劃主要是通過自己內部的財稅工作人員來具體運作。盡管內部財務人員熟悉本單位的經營運行情況,但稅收籌劃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企業內部財務人員受自身知識以及自身利益的限制,難以通曉財務會計、法律以及管理等方面知識,在稅收籌劃時很可能存在考慮不周全或者心存僥幸的心理,這將導致稅收籌劃方案可行性缺乏,潛在的風險較大,稅收籌劃的價值效應不能有效發揮出來。
3 促進企業稅收籌劃發展的對策建議
實施稅收籌劃不僅能促進企業自身的發展,而且還能推動稅收籌劃相關各方的發展。為了使稅收籌劃在我國企業得到有效開展和利用,針對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對策和建議:
3.1 增強稅收籌劃的宣傳力度,優化我國稅收籌劃環境
企業在面對稅務問題時,普遍都以稅負最小化的目標來衡量,這可能迫使企業采取非法手段來達到減稅甚至是不繳稅的目的。企業的逐利性固然是一方面的影響因素,但是,對稅收籌劃的認識不全面也是導致企業進行非法逃稅、漏稅等活動的一個重要因素。優化稅收環境,主要是從稅務機關以及外界力量來進行科學宣傳。
(1)稅務機關在對稅收征管等進行宣傳時,應該將稅收籌劃作為宣傳的重點內容之一,對納稅人所擁有的稅收籌劃權利進行講解和宣傳,使納稅人充分認識到稅收籌劃的合理性,扭轉將正當納稅籌劃作為偷稅、逃稅的觀念。
(2)經常在我國主要稅務刊物上登載一些淺顯易懂的稅收籌劃文章或者案例,擴大稅收籌劃的社會影響力,讓企業普遍知曉和接受稅收籌劃的真正含義,促使其樹立稅收籌劃意識。對于那些成功的稅收籌劃案例,各種稅務刊物應該及時報道并進行廣泛宣傳。通過社會輿論,褒揚積極的、合法的籌劃行為,譴責消極的、違法的偷逃稅行為。
(3)國家和各級稅務機關需以官方身份對納稅人按規定進行稅收籌劃的行為表示肯定。更有利于納稅人消除疑慮。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促進稅收籌劃事業健康快速發展。與此同時,制定相應的鼓勵政策。引導企業和個人納稅者實施稅收籌劃。
3.2 積極遵循稅收籌劃的原則
企業開展稅收籌劃要遵循不違法性、成本收益及綜合利益最大化等原則,嚴格遵循這些原則是企業取得籌劃成功的基本前提。稅收籌劃是在不違反現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前提下進行的,企業在籌劃決策過程中和以后的方案實施中,都應以不違法為前提,否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并承擔法律責任。稅收籌劃可以為企業獲得利益,與此同時也要耗費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產生一定的成本費用。當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獲得的收益大于為籌劃而花費的成本時,企業方可考慮實施稅收籌劃。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站在實現企業的整體財務管理目標的高度,從全局出發,把企業的經營活動聯系起來全盤考慮,整體籌劃,綜合衡量。單單著眼于企業某一稅種稅收負擔的降低并不一定使企業總體成本下降和企業整體收益水平提高,只有將稅收負擔的變化情況與企業經營活動的變化綜合起來考慮,才能制定出最佳的稅收籌劃方案。
3.3 明確納稅人的稅收籌劃權
通過立法確定作為稅收籌劃主體的納稅人或稅務人的法律地位、權利、義務,確立稅收籌劃的規程、稅收籌劃的范圍;確定作為稅收籌劃認證人的稅務機關的法律地位、權力、義務;確定稅務機關對稅收籌劃認證的法律效力,使納稅人及其稅務人和稅務機關都有法可依,在進行稅收籌劃問題上有剛性的法律依據,避免再出現在對企業“稅收籌劃”的認定上有分歧,企業認為是“節稅”籌劃,而稅務機關則認定為是避稅,甚至是偷稅。如轉讓定價策略、費用扣除等問題,各執一詞,容易發生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而發生行政復議和訴訟后,又因缺乏具體可操作的法律依據,致使發生最后的判決、裁決難以讓雙方信服的現象。
3.4 大力發展稅收事業促進企業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工作是一項綜合的、復雜的、要求相對較高的工作,所以對文化水平高、業務技能強的高素質稅收籌劃人員的需求變得越來越緊迫,對稅務機構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且,即便稅收籌劃人員具有了較強的業務水準,也應堅持持之以恒的后續學習態度。因為稅收政策不斷變化,所以稅務機構要時刻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準確把握最新的稅收政策法規,以免形成稅收籌劃風險。稅收籌劃工作,除了擁有高素質的稅收籌劃人員外,還應有一套完善的稅收籌劃系統來收集準確的籌劃信息,確保稅收籌劃工作順利完成。
3.5 動態防范稅收籌劃的風險
稅收籌劃人員首先要樹立稅收籌劃的風險意識,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稅收籌劃只能在一定的政策條件下,并且在一定的范圍內發生作用,所以無論是從事稅收籌劃的專業人員還是接受籌劃的納稅人,都應當正視風險的客觀存在,并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和涉稅事務中始終保持對籌劃風險的警惕性。不要以為稅收籌劃方案是經過專家、學者結合本企業的經營活動擬訂的,就一定是合理、合法和可行的,就肯定不會發生籌劃失敗的風險。
應當意識到,由于目的的特殊性和企業經營環境的多變性、復雜性,稅收籌劃的風險是無時不在的,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當然,從籌劃的實效性看,僅僅意識到風險的存在還是遠遠不夠的。各相關企業還應當充分利用現代先進的網絡設備,建立一套科學、快捷的稅收籌劃預警系統,對籌劃過程中存在的潛在風險進行實時監控,一旦發現風險,立即向籌劃者或經營者示警。
3.6 加強我國稅收籌劃的人才隊伍建設
目前我國的稅收籌劃從業人員較少,整體素質不高,他們現有的政策水平和專業能力難以適應稅收籌劃發展的需要,因此,我國必須加快稅收籌劃人才隊伍建設,以適應稅收籌劃發展的需要。首先實施資格認證制度,為行業入門設置較高“門檻”,嚴格把關,保證進入本行業的人員素質,使這部分獲取資格認證的人員成為從事稅收籌劃工作的中堅力量。其次是在高等院校開設稅收籌劃專業,專門培養優秀的稅收籌劃專業人才,與此同時在管理類、經濟類等專業諸如會計、財務管理、企業管理等相關專業中開設稅收籌劃課程,為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打好堅實的基礎。再次制定稅收籌劃人才的后續教育相關制度。當今世界日新月異,知識在不斷更新,政策在不斷變化,為防止知識結構老化,必須建立一個持之以恒的后續學習制度,對稅收籌劃人員進行再造就、再培養,不斷提高其綜合素質和籌劃水平。
參考文獻:
關鍵詞:制藥企業 稅務 建議
企業稅負率的計算是指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企業應繳納的稅款與企業的實際銷售收入的比值,以制藥企業進行分析,企業所繳納的稅款主要為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其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占據了較大部分。近幾年來,我國政府對稅收制度不斷完善,相繼出臺了增值稅從收入型轉為消費型、全面營改增等一系列重大稅收改革政策,企業的稅負率隨之有了一定的變化,這就對企業的經濟效益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一、制藥企業稅收籌劃的可行性的分析
(一)制藥企業的稅收籌劃空間大
從理論上分析,不同規模的企業都可以進行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但是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企業的經營業務有限并且比較簡單,因此企業的納稅有限,企業的利潤空間有一定的局限,稅收籌劃也就顯得不那么重要。而制藥企業,大多數屬于中型及以上規模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目前我國制藥企業的發展情況和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來看,稅收籌劃具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二)制藥企業新藥品利潤普遍偏高
制藥企業的長期發展離不開新藥品的研發和銷售,一種具有廣闊開發前景的新藥品為企業的發展注入了新鮮血液的同時,往往能大大的促進企業發展。從醫藥行業藥品價格及成本的數據分析,新藥品往往具有較大的利潤,但是醫藥行業的傳統藥品的利潤則比較低,甚至會出現利潤率為負的情況。因此,對醫藥行業進行稅收籌劃是非常有必要的,合理的稅收籌劃不僅增加醫藥企業的效益,還能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由于新舊藥品對制藥企業的所得稅及增值稅的影響較大,因此,在生產能力不變的情況下,企業應協調處理新藥品與舊藥品的生產與銷售。但是,制藥企業的稅收籌劃應從企業的整體發展角度考慮,例如,制藥企業的自身發展情況及藥品的市場發展情況,不僅僅是降低企業的稅收。
(三)制藥企業研發資金比重較大
根據國家鼓勵研究開發的相關政策規定分析,制藥企業進行新藥品的研究開發活動所產生的技術開發費用,在100%扣除的基礎上,依據研發開發費的50%加計扣除。一般情況下,制藥企業進行藥品的研發需要經過藥品理論、立項到研發、臨床試驗這幾個階段,整個過程耗時長、資金投入大。因此,制藥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可以合理利用研發費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二、對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建議
(一)制藥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
1、利用企業組織形式開展稅收籌劃
在我國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制藥企業要想在市場中穩步發展,需要不斷加大業務宣傳力度,開發新的市場,擴大市場占有率。在企業發展初期,可以將企業劃分為多個小型的分公司,這樣可以降低自己的納稅比率,進而減輕企業的稅負壓力。制藥企業應與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進行產業鏈合作,這樣可以在盡可能降低增值稅稅負的同時,合法合規的取得企業所得稅成本費用稅前扣除憑證。
2、利用固定資產折舊進行籌劃
制藥企業擁有較多的固定資產,對制藥企業利用固定資產進行稅收籌劃具有重要的意義。企業成本中的較大部分為固定資產的折舊,在企業收入不變的情況下,折舊額越小,則繳納的稅額越多。因此,企業要及時了解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根據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盡量避免在稅收優惠期限內加速折舊。在生產設備選采購方面,綜合考慮設備成本、設備可帶來人力成本節約和加速折舊政策,盡可能降低企業成本負擔。另外,考慮到物價變動等因素,當物價處于持續上漲的情況時,可以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
3、利用費用扣除標準和銷售方式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的費用支出是影響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國家法律法規的范圍內,企業應盡可能的列支當期費用,獲得較多的稅收利益,減少當期應繳納的所得稅。例如企業依據法律法規提取并使用的用于環境保護及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以及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等,企業可以充分使用這部分費用,進而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
企業在銷售方面應加強稅收籌劃,可以根據稅法關于收入確認的有關規定,采用有利的銷售方式,例如采取分期收款銷售方式在合同中約定收款日期,在一定程度延緩企業的稅金繳納時點。
(二)提高企業稅務會計的綜合素質
目前,我國對醫藥企業的監管力度逐漸加強,對醫藥企業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在這種環境下,提高企業稅務會計的綜合素質是非常有必要的。企業可以定期開展培訓及再教育活動的安排,并加強對稅務會計的考核力度,使得工作人員可以較好掌握關于稅務法規等專業知識,使其努力成為集財務、法務、金融等專業知識于一體的復合型人才。另外,企業應制定完善的監督機制與獎懲機制,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企業應緊跟時代的步伐,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指導下,確保稅務籌劃高效運行。
(三)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
為了促進醫藥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順利開展,企業應與稅務機關建立良好的關系,使得企業的稅收籌劃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進而提高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效率。這樣制藥企業可以及時了解稅收政策,確保稅務籌劃方案的可行性。
三、結束語
基于制藥企業的特殊性,依據我國的法律法規,在認真分析企業發展的稅收情況后,筆者認為對制藥企業的稅收籌劃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時對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有效的減輕制藥企業的稅收負擔,使得企業可以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穩步發展。
參考文獻:
[1]馬國東.對制藥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思考[J].現代商業,2012,(20):233-234
【關鍵詞】 稅收成本;稅收籌劃;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
房地產開發周期較長,主要包括立項環節、規劃設計環節、融資環節、土地取得環節、拆遷安置環節、工程建設環節、預售環節、銷售環節、出租環節,項目清算環節。各環節涉及的稅種主要有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契稅、房產稅。由于項目的稅收成本會影響項目的投資回報,而稅務事項始終貫穿其中,因此合理控制稅收成本是降低企業運營成本的重要一環。所以有必要對房地產開發各環節涉及的一些稅務問題及改善和籌劃機會進行總結,使管理者在實踐時盡量避免和及時處理這些問題,抓住一些稅收籌劃機會,以便管理層能更好地為房地產業務板塊發展制定戰略性規劃。
一、立項環節
實際中很多企業在做項目規劃及向有關部門報批時,都未考慮通過合理搭配立項來適當降低企業的潛在稅負。
企業對同一項目可能同時或分期、分區開發不同類型的房產,有別墅、洋房、商業物業或普通住宅等,他們的增值率和對應的稅負會有所不同。我們知道,由于土地增值稅是以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為單位進行清算,對于分期開發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若企業以分期開發的別墅、洋房、商業物業來分別立項,只能按這些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但是,若企業對不同增值率的房產以一個項目或同一期來立項并經批準,則可按一個項目或同一期項目的整體增值率來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若整體增值率低于個別房地產的增值率,那么企業的土地增值稅的實際稅負可能會有所降低。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在立項時,就應提早考慮項目的實際情況和相關影響,選擇一個較優的方案來立項。這樣企業就可以合理降低土地增值稅的稅負,為企業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這是一個很好的稅收籌劃機會。
二、規劃設計環節
實際中有些企業在委托境外設計公司提供設計服務時,由于設計服務合同不規范和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規范,可能導致為境外設計公司代扣繳一些額外的稅負。
境外設計公司提供設計服務時,可能會不涉及境內服務,也可能會涉及境內服務。對于不涉及境內服務的,外商除設計工作開始前派員來中國進行現場勘察、搜集資料、了解情況外,設計方案、計算、繪圖等業務全都在中國境外進行,設計完成后,將圖紙交給中國境內企業,對外商從中國取得的全部設計業務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且不征收營業稅。對于涉及境內服務的,外商除設計工作開始前派員來中國進行現場勘察、搜集資料、了解情況外,設計方案、計算繪圖等業務全部或部分是在中國境外進行,設計完成后,又派員來中國解釋圖紙并對其設計的建筑、工程等項目的施工進行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已構成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從事經營活動。因此,對其所得的設計業務收入,除準許其扣除發生的中國境外的設計勞務部分所收取的價款外,其余收入應依照稅法規定按營利企業單位征收工商統一稅和企業所得稅及營業稅。但對在委托設計或合作(或聯合)設計合同中,沒有載明其在中國境外提供設計勞務價款的,或者不能提供準確證明文件的,不能正確劃分其在中國境內或境外進行的設計勞務的,都應與其在中國境內提供的設計勞務所取得的業務收入合并計算征收企業所得稅和營業稅。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應與境外設計公司協定提供設計服務的方式,若全部為境外提供的,應在合同中說明。這要求境外設計公司提供相關在境外工作的證明和索取合法收款憑證,以便稅務機關審查。若需要境外設計公司在中國境內提供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的,應在合同中分別說明境內和境外的服務費金額。這要求境外設計公司提供相關在境外和境內工作的證明和索取合法收款憑證,以便稅務機關審查。這樣可以避免為境外設計公司代扣繳一些額外的稅負和一些不必要的稅務麻煩。
三、融資環節
企業資金不足可以從其關聯方融資。如從關聯方取得的貸款數額巨大。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的利息支出有限額。因此,部分超出規定標準的利息可能不得稅前扣除。根據土地增值稅的規定,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利息支出有限額,因此,部分利息可能不得作為扣除項目。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應提前與稅務機關溝通,明確關聯方貸款利息可扣除限額,從而明確最佳關聯方貸款金額,盡量使關聯方貸款利息都能稅前扣除。這都可以通過調整項目融資架構、調整企業間資金融通的安排來達到。
如企業向關聯方支付的利息超過同期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準予扣除。因此,超過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的利息不得在稅前扣除。根據土地增值稅的規定,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利息支出有限額,因此部分利息可能不得作為扣除項目。對于超過貸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亦不允許扣除。
所以筆者建議,為避免關聯方過高的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在稅負方面的不利影響,企業可考慮按同期金融機構同類貸款利率來安排集團內資金借貸。
若企業是無償使用關聯方的貸款,企業作為借入方沒有相應的利息支出,那么就會虛增利潤;借出方的利息費用也不能在稅前扣除,將會導致雙重征收企業所得稅。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應審核目前集團內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改善不合理的地方,并以此制定合理的收費,同時根據稅務規定準備相關證明文件。
四、土地取得環節
(一)企業以國家出讓方式取得土地
在以前年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時,沒有及時取得國家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土地出讓金收款憑證的。根據規定,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及轉讓房地產有關稅金,須提供合法有效憑證;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憑證的,不予扣除。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應對不屬于預付賬款性質的金額轉入相對應開發成本、費用科目核算并在合同中約定提供合法憑證的期限。這樣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稅務麻煩。
對于企業未在約定的期限內進行土地開發而支付的土地閑置費,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土地閑置費能否扣除,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和原外資的稅務規定未對此作相關規定,需向相關稅務機關確認相關稅務處理方法。該土地閑置費不屬于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因此,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不能從應稅收入中扣除。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應加強項目開發的管理,盡量在約定的期限內進行開發;若的確需延期,應盡早與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爭取減免土地閑置費。并與稅務機關確認相關稅務處理方法。
企業未按規定期限支付土地出讓金而繳納的滯納金,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可能會被視為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而不得扣除。另外,此滯納金也不屬于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因此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不能從應稅收入中扣除。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應加強資金管理,按規定期限支付土地出讓金,如果確實需延期,應盡早與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爭取減免滯納金。
(二)以資產收購方式取得土地
實際中在資產購置時,存在實際交易價格可能與相關憑證價格不同的情況。由于相關憑證沒有反映真實交易價格,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應按實際交易價格來訂立相關轉讓協議和索取合法有效憑證,以降低企業的稅務風險。
五、拆遷安置環節
在拆遷安置環節,拆遷費用支付憑證一般為被拆遷人簽署的收據或白條。這些收據或白條不屬合法有效的憑證,根據《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最好委托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拆遷,并向其索取合法有效的憑證。
六、工程建設環節
在工程建設環節若與關聯方簽訂的工程造價高于當地市場標準,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根據國稅發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所附送的房地產開發成本中各項費用的憑證或資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實的,地方稅務機關可參照當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建安造價定額資料,結合房屋結構、用途、區位等因素,核定上述開發成本的單位面積金額標準,并據以計算扣除。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應審核目前集團內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改善不合理的地方,并以此制定合理的收費,同時根據稅務規定準備相關證明文件。
七、預售環節
企業有時未對取得的預售收入進行確認和進行相關稅務申報,根據規定,對預售收入,應按預計利潤率計算出預計利潤額,計入利潤總額預繳企業所得稅。根據規定,可對開發企業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預征土地增值稅。對預售收入亦需繳納營業稅及其附加。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應及時就項目預售收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八、銷售環節
企業對于樣板房的裝修費用常計入營業費用,而不計入開發成本,造成開發成本減少。根據規定,開發企業建造的售房部(接待處)和樣板房的裝修費用,無論數額大小,均應計入其建造成本。但是,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和原外資的稅務規定未對此作相關規定,需向相關稅務機關確認相關稅務處理方法。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對此費用能否扣除,暫無相關規定,需向相關稅務機關確認相關稅務處理方法。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可將樣板房的裝修費用作為開發成本核算,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開發成本是可全部稅前扣除的。同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土地增值稅的處理方法。
企業為鼓勵業主介紹房屋銷售,以替業主支付物業管理公司一定的物業管理費作為報酬,但未取得物業管理公司的發票作為費用列支的憑證。根據規定,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的費用,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根據規定,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及轉讓房地產有關稅金,須提供合法有效憑證;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憑證的,不予扣除。若業主取得的勞務報酬超過一定標準,企業作為扣繳義務人需代業主扣繳他們的個人所得稅。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應及時向物業管理公司索取發票和代負有納稅義務的業主扣繳相關的個人所得稅。
九、出租環節
實務中有的企業將人防工程作為車位供業主使用,并與業主簽訂車位使用權買賣合同收取使用費,確認為銷售收入。
無論銷售收入或租金收入,企業都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對企業最終的企業所得稅稅負影響不大。但是,由于人防工程不可出售,交易的實質為出租,若確認為租金收入,按租賃期限來分期確認租金收入,在合同簽訂當年,租金對應的企業所得稅稅負將相對低于確認銷售收入所對應的企業所得稅稅負。另外,若確認為銷售收入,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可能會被視作應稅收入;而作為租金收入確認,則不需繳納土地增值稅。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應將買賣合同改為租賃合同,避免稅務機關誤征土地增值稅和按房產銷售來征收企業所得稅。
十、項目清算環節
在項目清算環節對一些與其它“期”共享的公共配套設施的建造費用,可能在該“期”進行清算時,仍未開始建造,企業會預提這部分費用。對這部分預提費用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時一般不能扣除。我們了解到有些地方稅務機關允許企業在結算時,按項目最終的實際情況再計繳土地增值稅的實際稅負。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在作項目開發時,應考慮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時點,安排相關工程。對后建的工程,企業可與主管稅務機關協商在最終結算時,按項目(期)來重新計算土地增值稅的稅負,多退少補。
總之,房地產開發各環節所涉及的稅務問題比較復雜,筆者希望能夠通過對這些稅務問題及其改善和籌劃機會的分析和總結,能為房地產企業規避稅務風險,合理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一些參考。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國務院令[1993]第136號.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第1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