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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辦幼兒園;校園安全;校園傷害事故的處理
【中圖分類號】G61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604(2011)12-0013-05
近年來頻頻見諸報端的校園安全事故一次次向我們敲響警鐘,也足以說明“校園安全”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對此,無論是政府還是學界都紛紛作出了回應。政府層面,我國政府在“依法治教”的思想指導下頒布了一系列專項法律、法規;教育部提出“要把校園安全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2010年7月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也明確指出“要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管理”。學術層面,有關學者紛紛從社會學、法學、教育學等學科背景出發,對“校園傷害事故”這一熱點問題進行解讀,在豐富了相關理論的同時,也為推進我國校園安全領域的專項立法提供了理論和實踐基礎。
與公辦幼兒園相比,民辦幼兒園具有更強的辦園自主性,因而能否切實貫徹政府“依法治教”的要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日常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防范及處理校園傷害事故是值得我們探究的。為此,我們以上海市73所民辦幼兒園為研究對象,采用問卷調查和訪談等方式向這些幼兒園的舉辦者、管理者等了解有關情況,并通過基礎性數據的整理分析,探尋民辦幼兒園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現狀、所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及所需要的支持等。
一、民辦幼兒園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現狀
1 民辦幼兒園管理者對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的了解存在一定的不足
法律知識是法律素養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實施法律行為的基礎。民辦幼兒園的管理者若要將依法治教的理念真正落實到校園安全管理的實踐中,必須對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有一定的了解。
在問卷調查中,我們就有關校園傷害事故防范職責的法律法規,請民辦幼兒園的管理者依據自己的熟悉程度進行排序,結果表明,民辦幼兒園管理者對于校園傷害事故的相關法律法規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也存在種種不足,突出表現在管理者在法律知識更新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滯后性,對早期頒布的法律法規較為熟悉,而對近年新出臺的法律法規較為陌生;對教育部頒布的有關學前教育的專項法規較為熟悉,而對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政府職能部門的法律文件較為陌生。以有關校園傷害事故防范職責的相關法律法規為例,同為教育領域的專項法規,民辦幼兒園管理者對法律效力較低的教育行政規章《幼兒園工作規程》的熟悉程度要高于法律效力較高的教育單行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教育基本法《教育法》。由于在我國目前的教育法規體系中法律效力由高到低依次分為教育基本法、教育單行法、教育行政法規、地方性教育法規和教育行政規章,因此,這一結果不僅折射出民辦幼兒園管理者的法律知識面較窄,而且反映出民辦幼兒園管理者對于具有較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的認知水平較低。
2 民辦幼兒園已加強了校園傷害防范的制度,但是安全管理工作尚存在漏洞
2006年教育部等多部委聯合推出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中小學、幼兒園應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受訪的民辦幼兒園當前園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況如表1所示。
絕大多數民辦幼兒園管理者表示自己所在的幼兒園已建立并實施多項園內安全管理制度。從表1可以看出,九成以上的民辦幼兒園已建立并實施了門衛制度、消防安全制度以及飲食衛生安全制度,七成以上的民辦幼兒園建立并實施了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檔案記錄和管理制度以及園內安全定期檢查和危房報告制度,但僅有過半數的民辦幼兒園建立并實施了幼兒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當被問及建立上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出發點時,民辦幼兒園管理者的回答最多的是將此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其次是為了保障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幼兒合法權益的需要,最少的是為了落實依法治園的要求。
上述結果可謂是喜憂參半。喜的是,民辦幼兒園管理者普遍比較重視門衛安保、消防安全、飲食衛生安全工作,九成以上的民辦幼兒園都建立并實施了相關制度。憂的是,仍有相當一部分民辦幼兒園未按《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健全園內的各項安全制度,被調查的民辦幼兒園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上的缺失。這不僅影響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學開展,還可能帶來校園安全隱患。另外,在關于建立并完善園內各項安全制度的基本出發點上,“依法治園的要求”被放在了最后。可見,民辦幼兒園管理者“依法治教”的意識還有待加強。
3 通過安全教育和簽訂相關用工合同條款,界定和強化保教人員的安全責任
在校園安全責任的強化方面,民辦幼兒園更重視在職培訓。九成以上的民辦幼兒園管理者表示園方會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校園安全方面的專題培訓。如表2所示,在培訓內容的選擇上,幼兒園更為重視本園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學習和學前兒童安全防護及意外傷害處理知識的學習。
有48.6%的民辦幼兒園管理者明確表示,在與新人職的教師簽訂用工合同時,會把教師在幼兒安全方面的保護、監管義務以及教師在幼兒傷害事故中所應承擔的責任、賠償、行政處罰等條款寫入用工合同。這一做法反映出當前部分民辦幼兒園的管理者把與教師簽訂某種安全協議作為加強教師的安全責任意識、轉嫁部分經濟賠償責任的策略。但這一做法的合理性值得商榷。因為類似的“安全協議”更多的是出于保護園方利益的考慮,不僅會對教師造成不必要的心理負擔,也可能對教師的合法權益造成侵害。
4 嘗試構建本園的保險保障制度,以實現賠償的社會化,增強幼兒園抵御風險的能力,緩解幼兒園經濟賠償的資金壓力
2001年上海市政府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出臺了有關校園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的專項地方性法規《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其中首次提出要建立強制保險、分擔責任風險的新機制,并配套推出了“校方責任保險”。
在被調查的72所民辦幼兒園中,有40所民辦幼兒園已參加校方責任保險,占到55.6%。除了校方責任保險,民辦幼兒園還組織在園幼兒參加了其他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在社會保險方面,
40所幼兒園參加了少兒住院互助基金,36所幼兒園參加了上海市少兒學生醫療保險。在商業保險方面,44所幼兒園參加了學生平安保險,平安保險是這次問卷調查中幼兒園投保比例最高的險種。僅有2所幼兒園沒有組織在園幼兒參加任何保險。
學生平安保險之所以得到民辦幼兒園的熱捧,這可能與其具有保費低、賠付率高、手續簡便等特點有關。而與《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配套出臺的“校方責任保險”卻沒能得到民辦幼兒園的廣泛認同,尚未在民辦幼兒園實現全覆蓋。在尚未投保校方責任保險的民辦幼兒園中,持觀望態度的有近三成。究其原因,“性價比”不高可能是主要原因,表現在:其一,幼兒園目前尚不在市教委出資投保的范圍內,還需自行承擔校方責任保險的投保費用;其二,該保險條款中仍然有“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即保險公司并不是對所有校園傷害事故都進行賠償,還約定了一定的免賠金額和總賠償限額。
5 責任認定是當前校園傷害事故處理中的難點
事故責任的認定是校園傷害事故處理中的關鍵環節,也是當前民辦幼兒園在校園傷害事故處理中面臨的最大挑戰。
調查發現,在校園傷害事故的責任認定上,有28.2%的幼兒園因過失而承擔責任,有2.6%的幼兒園承擔補充責任,多達69.2%的幼兒園因不能證明無過錯而需承擔責任。
我們認為,這一情況與我國當前出臺的《侵權責任法》以保護幼兒等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為先的立法精神有著密切關系。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8條的規定,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幼兒,在校園傷害事故的責任認定上主要采用舉證責任倒置的“過錯推定原則”。也就是說,幼兒園若不能證明自己在教育、管理職責方面不存在過錯,就要承擔責任。
盡管有學者指出,“過錯推定原則無疑會加重學校負擔,因為學校想要證明自己在此類校園傷害事故中沒有過錯是困難的”。但我們認為,“過錯推定原則”的采用雖然在客觀上可能會給幼兒園帶來一定的壓力,但通過加強幼兒園履行在教育、管理幼兒方面的注意義務,對幼兒園及其舉辦者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希望廣大民辦幼兒園的舉辦者、管理者能以此為鑒,將“壓力”化作“動力”,對本園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6 當事雙方自行協商解決仍是校園傷害事故處理的首選途徑
目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的處理主要有三種途徑,即協商、調解和訴訟。盡管從媒體的報道中可以發現,隨著家長法律意識的普遍增強,越來越多的受到傷害幼兒家長可能會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由校園傷害事故引起的民事糾紛。然而,從這次問卷調查的結果來看,當事雙方自行協商解決仍是校園傷害事故處理的首選途徑。在39所曾經發生過校園傷害事故的民辦幼兒園中,有87.2%的幼兒園選擇了與受到傷害幼兒家長自行協商解決,另有10.2%的幼兒園在與幼兒家長自行協商未果的情況下繼而向主管幼兒園的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調解,僅有2.6%的幼兒園因幼兒家長向法院提請訴訟而被動選擇了訴訟途徑。
與費用大、時間長的法律訴訟途徑相比,易操作、效率高的自行協商途徑更易受到幼兒園及受到傷害幼兒家長青睞,也更適應當下社會生活的節奏。畢竟,對于一所民辦幼兒園來說,較高的社會聲譽、安全向上的公眾形象、良好的家長口碑都是其在激烈的競爭中得以站穩腳跟的生存之本。這也不難解釋民辦幼兒園的管理者為什么會普遍認為“即使贏了官司,也是輸了官司”,因為在他們看來名譽比經濟利益更重要。
二、加強民辦幼兒園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建議
如何管理和發展民辦學前教育,既發揮民辦幼兒園在滿足人們多元化入托需求方面的作用,保持辦園活力,又規范辦學以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提高民辦幼兒園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能力,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正如全球兒童安全組織(Safe Kids Worldwide)所指出的,解決兒童意外傷害問題并沒有單一有效的方法,對成人及兒童進行安全教育、創設一個安全的環境、在實踐中發現問題并找出解決之道、完善兒童安全方面的制度等都是作為教育者的我們應該為之努力的。
1 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依法治教”的意識與能力
在校園傷害事故的處理中,“力不從心”“無所適從”“說不清”成了絕大多數民辦幼兒園管理者心情的寫照。我們建議民辦幼兒園的管理者通過統一培訓、網絡學習平臺、自主學習、電視媒體等多種渠道,進一步提高自身對校園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熟識程度,提高“依法治教”的意識與能力。就這次問卷調查的結果而言,我們特別建議民辦幼兒園的管理者應加強對《侵權責任法》的學習。在我國現行的校園安全法規體系中,2010年起施行的《侵權責任法》是法律效力等級最高的,它對校園傷害事故的責任認定與歸屬、人身損害賠償等多個方面作了明確的規定,對處理校園傷害事故具有較強的指導性,是當前校園傷害事故司法實務的主要審判依據。
2 加強安全自律意識,提高幼兒園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評價的能力
管理培訓專家史蒂芬?帕里那(Steve Pavlina)曾指出,自律是實現既定目標的原動力,離開了自律,目標便很難達成。在當前教育行政部門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缺乏常態的監督評估機制的情況下,幼兒園的自律就成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將校園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到教育實踐中的重要保證。針對部分民辦幼兒園未能依法開展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幼兒園管理者“依法治園”意識較為薄弱的現狀,我們建議民辦幼兒園加強自律及安全責任意識,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評價的能力,通過安全制度自檢、安全工作自評、安全隱患自糾等舉措進一步完善校園安全工作。
3 抓緊制定并完善園內各項安全制度,提高安全制度的可操作性及執行力
要將“依法治教”的思想落實在幼兒園日常的安全管理上,廣大民辦幼兒園不僅要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要求,抓緊制定、完善園內的各項安全制度,更要提高安全制度的可操作性及執行力,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不讓制度成為一紙空文。另外,民辦幼兒園的管理者在制定相關安全管理制度時,也可建立與之配套的安全崗位責任制,將校園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人,形成校園安全“人人有責,人人知責,人人負責”的良好局面。
4 加強園內保教人員的安全專題培訓,提高保教人員應對校園突發事件的能力
民辦幼兒園的管理者應充分認識到安全專題培訓在防范校園傷害事故的發生、加強保教人員安全責任意識方面的重要作用,化“被動”為“主動”,自主地定期開展相關培訓。另外,園方在安全專題培訓中要加入有關衛生保健及急救處理方面的內容,通過案例學習、經驗分享等學習方式來提高保教人員在兒童意外傷害發生時的處理能力和水平,以保證幼兒在發生校園傷害事故的第一時間里能得到正確救治并有效控制住傷情,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5 進一步完善園內的保險保障制度,增強幼兒園抵御風險的能力
關鍵詞: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戰略研究
中圖分類號:G451.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44-0049-02
一、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現存問題
1.教師身份定位不明、數量少。由于幼兒園教育不屬于義務教育的一部分,這就使得幼兒園教師的身份比較特殊,幼兒園教師同樣屬于教師的一種,但是在待遇方面卻與中小學教師有著極大的差異,有的幼兒園教師甚至沒有事業編制。幼兒園教師身份定位不明確直接影響了幼兒園教師的社會地位。我國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的現狀是在一些公立幼兒園和高檔幼兒園,專職教師與保育員數目較多,但是在一些民辦幼兒園里缺少專職教師,教師數量根本達不到基本要求。有的幼兒園班級中甚至出現一名教師負責多門科目的現象,這不僅加劇了教師的工作任務,也降低了教學質量。
2.師資隊伍整體素質偏低。目前,在我國大部分地區的民辦幼兒園中,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教師是初中學歷,其余一些教師雖然學歷稍微高些,但是缺乏專業培訓,缺乏一定的專業技能。很多幼兒園教師都是在初中畢業之后便到幼師學校進行短暫的學習,過一段時間在簡單的考評之后便直接參加工作。初中學歷的教師自身的素質修養與文化水平本身就不具備優勢,短暫的幼師學校的培訓并沒有使他們掌握全面系統的專業教學知識與技能,因此難以保證教學質量。
3.幼兒園教師待遇低。我國幼兒園教師的工資水平與其他中小學教師的工資水平相比仍有著較大的差距,一些民辦幼兒園教師的工資才一千左右,更不用說農村幼兒園的教師工資了。幼兒園教師的工資水平低,社會福利待遇也比不上其他中小學教師,這就會導致幼兒園教師的社會地位低,幼兒園教師感覺自己不受重視,在教學時難免會產生不良情緒,嚴重影響教學效果。
4.幼兒教師發展機會少。在我國幼兒園中,許多青年教師都有著提高自我的想法,但是在工作過程中卻缺少這樣的機會。因為目前幼師培訓機構數量少,現有的培訓機構大都是收到錢之后便給學員發放相關的資格證書,培訓機構本身也專業性不強,不能對教師進行專業、系統化的培訓。另外,幼兒園教師的日常工作比較繁忙,易產生疲憊,平時的休息時間也不多,在下班之后往往還要操勞家務,根本沒有足夠的時間來參加幼師培訓。我國幼兒園給教師提供的發展機會也較少,因此幼兒園教師接受再教育的機會不多,難以進行自我提升與發展。
二、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的戰略分析
1.做好教育立法工作。做好幼兒園教育的立法工作有利于促進幼兒園教育的健康發展。隨著經濟、政治和文化的不斷發展,我國的法律體系逐步健全,但是缺少幼兒園教育方面的法律。在當今社會,做好幼兒園教育的立法工作十分必要,國家應該從法律層面提高社會對幼兒園教育的重視程度,將幼兒園教育歸納到義務教育的體系中。應該用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幼兒園教育的意義、地位以及各部門在幼兒園教育工作中的職責與義務。幼兒園教育立法工作可以規范幼兒園教育各部門之間的行為,有利于提高幼兒園教師的社會地位與薪酬待遇,有利于幼兒園教師的再教育工作的開展,有利于提高幼兒園教師的專業水平,有利于促進幼兒園師資隊伍的健康發展。
2.合理配置優秀師資。我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經濟發展落后,對教育的財力、人力投入不足,對幼兒園教育更是不重視,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嚴重制約著幼兒園教育的發展,因此需要實現幼兒園教學資源的合理分配,實現地區教育均衡發展。政府不能只將注意力放在普及幼兒園教育上,還要能夠均衡各地區教育發展。政府要加大教育資金的投入,在欠發達地區與農村落后地區建立幼兒園,為這些幼兒園提供師資力量,將一些優秀的幼兒園教師合理分配到這些幼兒園,對其他教師進行指導,從而提高幼兒園師資隊伍的整體素質,提高幼兒園教學質量。
3.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我國很多地區的政府部門對幼兒園教育不夠重視,教育部門缺乏對幼兒園教育的關注,相關職能定位不明,這就導致幼兒園工作進展不順利。我國教育改革明確指出政府部門在幼兒園教育方面的職責,政府要對幼兒園教育加強引導,大力推進公辦幼兒園的發展,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政府部門要加強重視,對幼兒園教育進行宏觀指導并進行綜合管理。要提高對幼兒園教育的資金投入,提高幼兒園教師的工資水平,提高幼兒園的辦學條件,從而減少優秀教師人才的流失,提高教學水平。
4.構建幼兒園師資培訓體系。提高幼兒園師資隊伍整體素質是提升教學質量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國需要加大對幼兒園教師的再教育力度,構建幼兒園師資培訓體系,進一步提升幼兒園教師的專業素養與教學水平。我國需要辦好師范類幼兒園教育專業,在課程設置上合理安排專業課程,為幼兒園培養一批高素質、高技能的教師。此外,國家還可以開辦一些幼兒師范學校,有針對性地進行學員的招募,嚴格制定學業考評制度,確保上崗教師具備一定的資質水平。幼兒園要提高幼兒園教師的錄用門檻,提高幼兒園師資隊伍的整體素質水平,對在崗教師要進行定期培訓,加強與師范學院和幼師培訓機構的聯系,獲得更多的幼兒園教師人才儲備力量,從而確保幼兒園師資隊伍質量。
幼兒園教育是我國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幼兒園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務是提高幼兒園師資隊伍的整體素質水平,優化師資隊伍建設,確保幼兒園教育的健康發展。我國教育事業正處于快速發展的狀態,新課程標準改革推動了幼兒園教育的發展,加強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成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要做好立法工作、人才資源配置工作,充分發揮政治的作用,健全師資培訓體系,從而保障幼兒園教育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一、幼兒教師的流動及其影響
1.幼兒教師流動
所謂幼兒教師流動是指幼兒園教師資源在幼兒教育界之間,或是在教育系統內其他學校之間,以及其他行業之間進行的一種重新配置的過程。它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流失,即幼兒教師改行而去;二是行內流動,即在幼兒園教育結構之間更換單位。”[1]幼兒教師流失主要是指幼兒教師因各種原因改行了,不再從事幼兒教育工作。幼兒教師行內流動主要是指幼兒教師從條件較差的幼兒教育機構流向條件較好的幼兒教育機構。幼兒教師流動不僅僅表現在行業流動,還表現在地域之間的流動,特別是農村幼兒教師向城市流動,還有中西部偏遠貧困地區的幼兒教師向東部發達地區流動[2]。現在,幼兒教師流動特別頻繁,尤其是近幾年來國家加大了幼兒教育方面的投入,以及社會生活步伐的加快,導致社會競爭壓力增加,幼兒教師流動現象變得更加普遍。
幼兒教師流動的年齡比較集中,年輕的幼兒教師更可能會流動。工作時間較短的幼兒教師比那些工作時間較長的幼兒教師更可能會流動。有調查顯示,教齡在2年至5年的教師流動率最高,這部分教師既有教學經驗,又年輕、充滿活力,容易調換工作[3]。在幼兒教師隊伍中,教齡15年以上的幼兒教師基本已經處于平靜期,他們對這項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愿意繼續留在幼兒園中工作。
從學歷來看,幼兒教師的學歷越高,其發生流動的可能性越大,特別是流向更高的教育機構的可能性更大。有研究者對湖北省汪集鎮的幼兒教師流動情況進行了抽樣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在所有流動教師中,流入中小學的15人中,有8人具有本科學歷,占總人數的53.33%;有4人具有專科學歷,占總人數的26.67%;有3人是高中或中專學歷,占總人數的20%[4]。
2.幼兒教師流動產生的影響
幼兒教師的流動可以為幼兒教師個人贏得發展的機會,提升其發展空間。但是,幼兒教師流動會對條件較差的幼兒園造成負面影響。出現流動的幼兒教師大多是骨干教師,他們是幼兒園長期培養出來的。如果他們的工作發生調動,幼兒園只能招聘新的幼兒教師,而培養新的教師需要時間和資金。雖說幼兒園里依然會有新的教育力量,但這仍會給幼兒園的發展帶來許多困難。除此之外,幼兒教師流失也會對幼兒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幼兒期是幼兒身心發展的關鍵期。如果在這期間幼兒教師經常調動,幼兒就需要不斷適應新教師的教學及管理。這會對幼兒的身心發展造成一些負面影響。
二、導致幼兒教師流動的社會性因素
幼兒園教師流動頻繁加劇的原因,除了幼兒園、教師個人方面的原因外,還存在著許多社會方面的原因。
1.法律制度的缺失及落實困難導致幼兒教師的流動
(1)法律制度未得到完善。隨著我國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有關教師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斷完善。但是,細化到幼兒教育領域內,幼兒教師的一些基本權利卻未得到保障。即使制訂了一些地方性的法律法規,也很少提及如何保護幼兒教師的權益不受侵害。在教師職稱評定、工資待遇方面、培訓進修等方面都存在著不健全、不完善的法律制度[5]。在以上幾方面的待遇問題上,幼兒教師的待遇要遠遠低于與其他教師的待遇。如,幼兒教師的職稱評定。幼兒園教師沒有單獨的教師職稱,幼兒教師的職稱主要附屬在小學教師職稱之下,即幼兒教師的職稱是按照小學教師職稱評定的方式進行的。
(2)相關法律法規未得到落實。由于各地區經濟發展速度不同,人們的社會法律意識強弱不同,這就使得一些關于保障教師基本權利的法律法規未得到落實。特別是在一些農村地區,幼兒教師的發展遇到了很大的阻礙。由于農村地區多數人的法律意識比較薄弱,同時幼兒教師的維權意識不強,所以導致相應的法律法規在農村地區得不到落實。其實,不僅農村會出現這種問題,在一些經濟相對于落后的西部地區,也存在這種現象。
2.幼兒教師的社會地位相對較低
許多人認為教師是一份非常體面的工作,社會也給予了教師很高的社會地位。然而,幼兒教師卻被排除在教師行列之外。在政治生活中,許多幼兒園附屬于小學或大學等教育機構,沒有自己獨立的機構體系,使得幼兒教師在一些問題的處理中沒有發表意見的機會。這就使他們失去了相應的權利,使他們在學校中處于被動地位[6]。另外,幼兒教師的社會地位低還體現在非在編幼兒教師的地位上。非在編幼兒教師很少有機會參加專業培訓,因此他們獲得專業發展的機會就會少之又少。更為重要的是,幼兒教師的經濟待遇也比較低。幼兒教師是幼兒教育的主力軍,但幼兒教師的待遇卻遠遠低于其他教師。隨著幼兒園的不斷擴展,合同制幼兒教師在不斷增加,他們所做的貢獻一點都不比在編幼兒教師少,但是他們的工資卻很低,有的都不及在編教師的三分之一。這種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很容易引起幼兒教師的流動。
3.社會對幼兒教師要求過高,但社會認同度卻較低
隨著幼兒教育的不斷發展,人們越來越關注幼兒教育,同時也對幼兒教師提出越來越高的素質要求。幼兒教師在幼兒園中既是教師,同時也是保育員,這不僅要求幼兒教師要有較高的專業素養,還要懂得保育知識,照顧幼兒的日常生活。幼兒家長對幼兒教師有非常高的期望,這就給幼兒教師帶來了極大的壓力。一旦這種壓力得不到緩解,就會導致幼兒教師消極地應對壓力,從而使教師出現流動失衡的現象。
雖然社會對幼兒教師的要求與期望很高,但卻未給幼兒教師以同等的社會認同。國外不少研究發現,公眾對于教師職業普遍缺乏正確的認識,“學生、家長、管理者和社會都沒有把教師當作專業人員來給予他們必要的尊重”[7],特別是對幼兒教師。一些舊的思想觀念一直束縛著人們,所以人們認為“幼兒教師誰都可以當”,“幼兒教師只要管好孩子就可以”。幼兒教師的工作量是所有教師群體中最大的,他們既擔任著教師的職責又擔任著家長的職責,但他們得到的社會認同卻很低。有時,一些幼兒家長認為幼兒教師的工作是理所當然的,對幼兒教師一點都不尊重,特別是當幼兒園出現意外傷害事故時。幼兒教師得不到社會的認可,工作得不到家長的認同,就會出現職業倦怠,從而導致幼兒教師的失衡流動。
三、改善幼兒教師失衡流動現象的對策
根據以上幾方面的原因分析,本文針對改善幼兒教師失衡流動提出以下幾方面的措施。
1.加快學前教育立法,關注并監督地方性學前教育法規的實施
政府在完善已有的有關教師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同時,要加快學前教育立法。在相關的法律中要明確幼兒教師的社會地位,保障幼兒教師的社會權益、工資待遇、社會福利等,特別是西部地區、農村地區以及一些民辦幼兒園里的幼兒教師和其他非在編幼兒教師的權利,保障他們能得到與在編幼兒教師同等的待遇,做到同工同酬。同時,各個政府部門要做到職責明確,監督地方性法律法規的實施,落實法律法規。
2.加強對學前教育知識的宣傳
通過各種方式來宣傳學前教育方面的知識,讓社會成員更好地了解學前教育,更深刻地理解幼兒教師的工作。特別是對幼兒家長,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讓家長參與到班級的日常工作中來,要讓他們進一步了解幼兒教師的工作,讓他們體驗幼兒教師每日的工作經歷,以改變幼兒家長對幼兒教師傳統的偏見,以形成新的看法。
3.建立幼兒教師合理的流動機制
由于目前教師流動還未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也缺乏法律法規的保障,幼兒教師的聘任與辭職程序大多存在不規范的現象。如果要改善這一現象,幼兒園要為幼兒教師建立合理的教師流動機制[8]。首先,幼兒園要有合理的聘任制度,應切實落實聘任制度,嚴格實施聘任程序。其次,幼兒園要適度運用合同來限制幼兒教師的隨意流動,特別是一些不發達地區的幼兒園。再次,讓不同地區或地域幼兒園的教師實行輪崗制度。讓貧困地區的幼兒教師與相對較發達地區的幼兒教師交換上崗,或者讓農村幼兒教師與城鎮幼兒教師進行經驗交流。還可以讓發達地區的幼兒教師到貧困地區的幼兒園進行一定時間的支教。最后,政府要為相對弱勢的幼兒園提供更多的優惠待遇,為幼兒園引進人才,加大對弱勢幼兒園的資金投入。
4.改善幼兒教師的社會地位
改善幼兒教師現在的社會地位,主要是從政治和經濟兩方面入手。在政治生活方面,要為幼兒教育建立獨立的教育體系,保障幼兒教師享有與其他教師同等的社會權利。社會要為幼兒教師提供專門的專業發展途徑,提高幼兒教師的專業素質,完善幼兒教師的培訓制度,促進幼兒教師的專業發展[9]。特別是要為非在編幼兒教師提供更多的發展機會,增加他們參加專業培訓的機會,讓非在編幼兒教師與在編幼兒教師享有同等的社會地位。在經濟待遇方面,社會要加大對幼兒教育事業的資金投入,為幼兒教師提供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同時也要提高幼兒教師的工資,從而提高幼兒教師的生活品質。除了改善工資待遇,還要改善幼兒教師的社會福利問題,為幼兒教師提供醫療保險等。特別是民辦幼兒園的幼兒教師及公辦幼兒園的非在編幼兒教師,提高他們的工資待遇,做到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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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渠頭中興幼兒園 管海永
2013年7月13日,我受北渠頭中心幼兒園的委派,有幸參加南樂縣幼兒園園長培訓班學習。在此期間,我們聆聽了培訓中心各位專家關于幼教事業的講座;聽取了各幼兒園園長的管理經驗介紹;課余時間我與來自各地的部分園長同行就辦園經驗、管理方略、幼兒園特色等問題進行了交流。通過培訓,不僅使我開拓了視野,增長了見識,更讓我經歷了一場深刻的教育思想觀念的洗禮。
首先,在培訓學習和參觀、考察過程中,使我真正了解了什么是教師專業,什么是教師專業發展,我們的教師專業發展存在的幾個問題,以及如何去進行教師的專業發展,為我們以后開展教師培養和自身培養方面指明了方向。
其次,作為一名園長,對于當什么樣的園長,辦什么樣的幼兒園正是我所面臨的問題。南明區實驗幼兒園鄭園長說得好,沒有滿意的員工就沒有滿意的客戶。鄭園長的管理是:她以愛關注每一位員工,對員工的愛表現在以事業留人,關心員工的事事處處,時時刻刻,用優化環境,美化心靈,創設豐富厚重的校園文化。以情感人,關心員工的工作和生活。她在組織培養中肩負雙重身份,即用好自己的智慧,管理好幼兒園他人的智慧,激發教工潛能,把個人的智慧轉化為組織的智慧。打造—充滿生機和情趣的現代幼兒教師。由此可見,有了好的員工就有好的團隊,有了好的團隊才能在快速發展的現代化幼兒教育中立于不敗之地,才能生存和發展。講座中很明確的給我們提出了現代園長應具備的觀點和要求以及現代化的幼兒園應該達到的要求,明確了我們園長的角色和幼兒園的發展方向,在此次學習中,讓我們明確幼兒園的管理不容忽視,從師資、設備、環境、孩子、家長等各個方面做了全方位的分析,幼兒園必須朝著精細化方向發展。
再次,錢老師的講座,改變了我們的育兒觀念,讓我們學到了很多科學的育兒方法,更讓我深刻意識到幼兒園校園安全的重點和難點,由來至園外的、也有來至園內的,有災的、也有禍的,我們要高度重視“校園安全,依法治園”,通過最大努力把安全傷害降到最低點,特別是近期,校園血案頻頻發生,再次凸顯幼兒園安全問題。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對社會不滿,專對幼兒園弱勢群體進行報復,在一個多月期間里連續發生六起校園血案,令世人震驚。
通過培訓明確了幼兒園不是幼兒的法定監護人,也不是指定監護人,最多是被委托人,以及在事故處理中的法律依據,參考依據。通過許多的案例分析,使我了解了園方和家長的矛盾集結點;發生的原因與啟示;賠償的責任與范圍;妥善處理的對策以及幼兒園對幼兒三個責任,即教育、管理、保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教師、幼兒的合法權利。以更科學的開展幼兒園的相關教育,他的這一講座激起了在場園長們的共鳴和強烈的興趣,使我們收益匪淺。
在培訓中,多數專家對幼兒的管理和發展作了明確界定與深刻解讀。作為一名管理者,應首先領會幼兒園科學發展的內涵,切實轉變教育管理理念,努力營造科學發展的氛圍,為幼兒園走上科學發展之路積極創造條件。在教育理念方面,要進一步系統學習《綱要》精神,樹立全新的幼兒素質觀念,在管理方面,要擯棄傳統的監督、檢查者的觀念,切實樹立為家長服務、為教師服務的觀念,甘心情愿當好家長平等的合作伙伴,當好教職工開展幼教工作的支持者、合作者與助手,放下架子,深入教職工中,深入家長中,研究問題,解決問題,同心同德促進幼兒教育科學發展。
此次培訓不光是知識上的收獲,更多是意識上的提高。使我體會到“人活到老要學到老”的真正含義。還經歷了許多的第一次,真是不虛此行,收獲多多。在此,感謝上級主管部門為我們提供了這次極好的學習機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斷的充電、學習、加油。用知識武裝頭腦,用法律解決問題,努力做一個學習型、知識型、研究型的現代化的管理者。
一、制約我國民辦幼兒教育事業發展的因素分析
(一)社會性因素分析
1.先行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完善
雖然國家出臺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教育法》為我國民辦幼兒教育提供了大體的法律框架,然而由于部分法律自身存在不足,導致民辦幼兒教育在稅收與盈利方面存在問題,這就對民辦幼兒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產生影響。此外,雖然我國近些年來出臺了新的法律法規,但多數法律政策都限制了民辦幼兒教育的發展,并且一些地區的政府及相關部門對民辦幼兒教育存在很大偏見,這些都制約了我國民辦幼兒教育的正常發展。
2.民辦幼兒園管理體系不合理,缺乏足夠的管理力度
我國近些年民辦幼兒園的數量有所增加,但管理方面的人才卻并沒有增加,當前民辦幼兒教育的管理工作依然是教育事業中的一大弊病。在相關的教育部門中,原本負責直接管理幼教的工作人員一般都掛靠在基教科、成教科或職教科名下,對于民辦幼兒教育的監督工作落實不到位,同時部分地方政府在幼兒教育管理工作中還存在多頭管理現象,從而出現崗位職責不夠明確等問題。
(二)民辦幼兒園自身問題分析
1.部分民辦幼兒園投入力度不足
由于部分民辦幼兒園在資金投入方面不足,且衛生條件及硬件設施較差,存在很多安全隱患,部分民辦幼兒園由于門檻設置過高,但幼兒園市場需求又十分龐大,這就導致很多未注冊的不正規幼兒園屢禁不止。這些幼兒園不僅硬件設施及衛生條件較差,并且教育的質量也難以保障,這就對孩子的安全健康及學習生活產生很大影響。
2.保教工作不夠科學與規范
一些民辦幼兒園由于過分追求經濟效益,或一味滿足家長的各種要求,不顧幼兒教育事業發展的規律,強行灌輸知識技能教育,從而影響了兒童的全面發展。還有些幼兒園因過分擔心安全問題,對兒童的正常活動加以限制,這些都對兒童的學習生活及全面發展造成很大束縛。
3.師資力量不強,師資隊伍不夠穩定
由于幼兒園教師的待遇并不是很高,甚至低于中等收入水平,并且一些民辦幼兒園并沒有為幼兒園老師繳納社保,對教師的重視力度不夠,從而導致教師跳槽的現象屢屢發生,最終使民辦幼兒園的教師隊伍不夠穩定,師資力量也較為薄弱。
二、促進民辦幼兒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的相關對策
1.全面貫徹落實民辦幼兒園教師的社保及勞保制度
相關部門應當構建科學的幼師準入制度,可通過推行人事制度來管理民辦幼兒園教師,同時對民辦幼兒園的教師聘用制度進行改革,進一步完善考核制度,貫徹落實現有的幼師社保制度,切實維護幼兒園教師的合法權益。
2.開啟民辦幼兒園教育立法,構建科學完善的管理體系
通過開啟民辦幼兒教育立法,能夠對民辦幼兒教育事業的法律地位進行確定,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及各級政府的職責,從而為民辦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奠定法律基礎。相關部門應加強對民辦幼兒教育事業的監督與引導,并加強宏觀調控,切實保證民辦幼兒的保教質量,使幼兒園的開辦更加規范化。此外,民辦幼兒園可以通過設立民辦幼兒教育專項經費,引導與促進民辦幼兒教育健康、均衡及快速發展。
3.幼師要加強自身管理,提升綜合素質與教學能力
關鍵詞:幼兒園;虐童;對策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說過:“幼兒比如幼苗,必須培育得宜,方能發榮滋長,否則幼年受了損傷,即不夭折,也難成才。”幼兒時期是人格發展的關鍵時期,幼兒在這一時期所接受教育的好壞,將會深刻影響其一生。
一、幼兒園虐童事件的現狀
近年來,幼兒園里虐童事件頻發,隨著網絡的發達,被曝光之后,讓人觸目驚心。比如,山西長治某幼兒園老師讓學生排隊,挨著踢幼童襠部;山西太原一幼兒園老師短短十幾分鐘時間,狂扇一女童幾十個耳光;山東濟南某幼兒園老師經常針扎幼兒手背、耳朵,導致孩子見了縫衣針就害怕……幼兒教師作為孩子最喜愛的人,卻變成了“惡魔”;幼兒園作為培育孩子健康成長的地方,卻成了虐待兒童的作案場所。這需要我們分析虐童事件產生的原因,并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
二、幼兒園虐童事件頻發的原因分析
1.法律法規缺失,出現問題無法可依
縱觀我國學前教育領域的有關國家法律法規,一方面存在著頒布時間早,已經不適應現在學前教育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出現虐童事件處罰過輕。我國法律上從未對虐待兒童罪給予明確的解釋。所以,司法部門在虐童事件發生后,無法可依,只能對相關人員人進行行政處罰或治安處罰,難以起到懲戒和威懾作用。
2.教師薪酬待遇低,心理危機感增大
幼兒教師相對于中小學教師來說,地位不獲肯定,薪酬比較低,然而社會和家長給予的期望和壓力并不低,因此,這造就了一種低薪高壓的雙重環境。而這種環境可能會導致幼兒教師嚴重的心理危機感。調查顯示,幼兒教師中可能有中度以上心理衛生問題的比例占23.6%,其中有敵對、抑郁和焦慮情緒的教師分別占了18.1%、12.5%、12.5%。此種狀況下,幼兒教師的壓抑和焦慮等不良情緒,很有可能通過虐待兒童的極端方式發泄出來。
3.教師水平參差不齊,職業道德缺失
幼兒教師決定著幼兒教育的質量。但是目前我國幼兒教師的水平參差不齊。據教育部于2010年所做的對幼兒師資的學歷構成調查來看,獲得研究生學歷的僅占約0.1%,本科學歷的約占11.9%,大專學歷的約占48.3%,高中及以下學歷的約占39.7%。由此可見,專科和高中及以下學歷的幼兒教師占據很大比例,幼兒教師整體隊伍受教育水平較低,這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幼兒教師的職業道德規范較差或者缺失。
4.相關部門監管失責,無證上崗現象突出
由于社會對于幼兒教育的需求逐年增加,而目前公立幼兒園學位數量仍然較少,導致了社會上出現了大量的民辦幼兒園。因為教育行政部門審查不嚴、監管不力,再加上一些幼兒園的管理混亂,導致許多未受過專業教育、甚至缺乏基本職業素養的人無證上崗。據山東省教育廳的調查數據顯示,有53%的幼兒教師沒有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三、杜絕幼兒園虐童事件的建議及對策
1.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一方面,相關部門要順應學前教育立法國際性趨勢的必然要求,遵循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律,依據學前兒童的身心發展特點,修訂陳舊的學前教育法律法規。另一方面,結合具體國情,借鑒相關國家或地區的成熟的經驗,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切實保障幼兒的合法權益。比如,擴大現有“虐童罪”的適用范圍,把學校囊括進來;借鑒香港地區的《侵害人身罪條例》的做法,在刑法中單列“虐童罪”等。
2.積極疏導幼兒教師心理
教師是教育成敗的關鍵。教師的待遇的高低,直接決定了到教師對其職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因此,相關部門要在合理核定幼兒教師編制的基礎上,適當提高幼兒教師的薪酬,并保障其各方面的合法權益。另外,幼兒園和相關機構要及時關注并合理疏導教師的心理。一方面,幼兒園各級領導要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真正去了解每一位教師,減輕幼兒教師工作強度及壓力;另一方面,要定期開展幼兒教師心理健康教育,引導教師做好自我認知,進行自我調適。
3.加強幼兒教師師德培養
2011年,我國頒布了《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在其別強調,幼兒教師要堅持幼兒為本、師德為先的基本理念,在師德方面要做到“關愛幼兒,重視幼兒身心健康,將保護幼兒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諷刺、挖苦、歧視幼兒,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據此,一方面,對于將入職的幼兒教師把好入口關,做好從師德和專業等方面的選拔和考核,做好崗前培訓。另一方面,對于仍未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要開展系列相關培訓,切實提高在職幼兒教師的師德和專業素養。
4.建立立體化的監管體系
2012年,我國頒布了《教育督導條例》,根據這一條例要求,一方面,要明確并加強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應的監管職責,把好其對幼兒園辦園資質的審核關,切實發揮其對于教師的培訓和監管職責,注重預防,一旦出現問題,加大處罰力度。另一方面,要明確幼兒園各級領導的直接監督職能,建立對于幼兒園園長問責制度。
品牌授權協議書
甲
方:***公司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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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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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
1、甲方旗下擁有知名國際幼兒園品牌-“***幼兒園”(下稱“幼兒園品牌”),該品牌具有較強的行業領先力和領導力,受到眾多家長的支持、學生的喜愛和社會的認可;
2、乙方充分認可甲方品牌價值,擬通過合作,獲得甲方品牌授權,在XXX省XXX市開展幼兒園業務。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就乙方獲得甲方品牌授權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模式
1、甲方輸出旗下“幼兒園品牌”,乙方在獲得甲方合法授權后,使用該品牌在XXX省XXX市開設幼兒園;
2、甲方為乙方的幼兒園業務提供必要支持,但不參與乙方的實
際經營管理。乙方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經營期間所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其旗下的“幼兒園品牌”,在XXX省XXX市市區開設幼兒園;
2、甲方有權按照每間幼兒園XXX萬人民幣的標準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品牌使用費;
3、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幼兒園品牌”進行監督,乙方須對甲方的監督行為給予充分理解和必要配合;
4、甲方負責為乙方幼兒園的運營管理提供品牌所需的各類專業指導,包括“幼兒園品牌”的教育理念、經營戰略、市場定位、管理系統、教學系統、課程系統、外教支援及培訓、大型活動策劃等。根據乙方的要求,為其骨干人員提供針對性培訓。
以上指導培訓為上門方式,每學期2次,每次不超過3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使用甲方旗下“幼兒園品牌”開設幼兒園;
2、乙方保證只在***省***市市區范圍內開展幼兒園業務;
3、乙方保證簽約第一年,開設不少于**家幼兒園,且每間園的規模不少于10-15個班;
4、乙方須按照每間幼兒園***萬人民幣的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品牌使用費;
5、乙方自行負責新開設幼兒園的選址、裝修、人員招聘、招生、宣傳等工作;
6、乙方保證在品牌授權期內,所開展的任何營銷策劃、品牌推廣活動,須先經甲方許可,且以維護提升甲方品牌美譽度為前提;
7、乙方保證在品牌授權期內,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的“幼兒園品牌”擅自再許可給任何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運營謀利;
8、乙方須承擔甲方工作人員上門指導培訓的工時費、交通費、食宿費等費用。
四、相關期限
1、培訓指導期限:針對乙方開設的每一間幼兒園,甲方的培訓指導期限為5年,期滿后如有必要,雙方可協商延期;
2、品牌使用費繳納期限:乙方須在新幼兒園正式合作協議簽訂生效后一周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品牌使用費***萬人民幣;
3、“幼兒園品牌”授權期:5年,自本協議正式生效之日起計算。
五、違約及責任承擔
1、自本協議正式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乙方使用甲方“幼兒園品牌”,開設幼兒園少于**間,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2、乙方違反協議規定,擅自使用甲方“幼兒園品牌”,在河南省鄭州市市區以外地域開設幼兒園,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授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品牌和經濟損失;
3、乙方未在新幼兒園正式合作協議簽訂生效后一周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品牌使用費***萬人民幣,則為違約,經甲方合理時間內(一周)催告后仍不支付相關款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授權;
4、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合理使用乃至濫用甲方“幼兒園品牌”,導致品牌價值受損,甲方可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解除授權、要求賠償等措施;
六、爭議解決
1、對于協議或協議執行中引發的爭議或糾紛,合作雙方需本著共同的利益盡力友好協商解決;
2、如無法協商解決,雙方同意將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守約方為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3、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合作協議不能履行,雙方應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七、效力
1、本協議由協議雙方代表人簽署、加蓋公章之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由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為確定合作雙方權利義務最根本性的文件,其他任何文件與本協議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但協議各方明確以書面形式確認效力高于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或者聲明等除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1)過于重視知識教育的難度與數量。幼兒園機構為增加收入與擴大生源,多以特色班相輔助。幼兒在接受一般教育后,還要在舞蹈、書法、鋼琴、英語、計算機、繪畫上花許多時間,因而幼兒的生活也是忙碌的。幼兒園課程內容的增加與幼兒家長攀比心有關,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別人面前表現得聰明絕頂、知識淵博。某些課程內容不符合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給幼兒的身心造成了傷害。
(2)游戲被課堂教學代替。游戲是兒童的天性,卻被幼兒園剝奪了。通過游戲,幼兒可了解周圍的世界。游戲就是幼兒學習的方式。在教育部頒發的幼兒教育法規中,要求幼兒有足夠的游戲活動時間,以個別活動、小組活動與集體活動等輔助。幼兒園要創造條件滿足幼兒游戲。但是,幼兒園機構為向家長交付其理想成果,多在課堂上教授知識,讓兒童聽天書。
(3)制度“小學化”。幼兒在幼兒園的生活應該參考幼兒的發展特點做好組織安排,保證其健康成長。游戲活動、學習活動、生活活動等是幼兒的主要生活,要分配好時間比例。學習活動時間要控制,游戲活動與生活活動的時間要充裕。但是,幼兒園借鑒小學管理體制,作息時間基本和小學相同,幼兒活動場所多為教室。計算、拼寫、朗讀等課程內容占據多數時間。某些幼兒特長班時間更長,多的一天中有4~5節,這讓幼兒無處獲得歡樂,其天性發展受到制約。幼兒教育的“小學化”道路是對國家關于幼兒教育目標的公然違背。教育活動違背幼兒的身心發展規律,培養出來的兒童多為“老態龍鐘”,毫無生氣。長時間地看書、寫字,兒童的視力與骨骼被嚴重侵害,造成不良的體態與姿勢。
二、幼兒教育小學化糾正對策
(1)轉變教育觀念。隨著社會的進步,西方思想觀念的融入,幼兒教育的全新教育觀念開始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比如,幼兒是獨立的人,和成人一樣享有平等發展權利。成人應尊重幼兒個性,認識幼兒發展規律,不能將其與成人等同。幼兒教育應該分析幼兒身心發展規律,不可盲目強加成人教育觀念。人的一生分為幾個發展階段,各階段有不同的認識、需求,幼兒階段的孩子好奇好問、活潑好動,是形成個性初級階段,教育內容及形式應該考慮幼兒各項身心特性。
(2)規范現實操作。教育部門應切實行動起來,發揮法律賦予的職能,監督各幼兒園對法律規范的履行情況。定期抽查幼兒園在藝術、語言、社會、健康等教育內容的施行情況,做好辦園標準審核,合格審批后方向其發放準辦證。加強培訓教師,教師素質是幼兒教育質量的保證。培訓的目標在于讓教師樹立新時期的幼兒教育觀念,幫助幼兒建立高尚人格。幼兒園主辦人的辦園目的要端正。在入學上,幼兒園要加強以下認識:幼兒入學接受教育不只在于知識的學習,也包括學習方式、社會性與情緒、語言發展等。對于示范性幼兒園,更應該發揮導向、輻射以及示范作用。此外,幼兒園還要發掘資源,走特色化道路。幼兒園應該認真分析自身優勢,研究課程開發,為幼兒良好習慣養成打下基礎。
(3)做好理論工作。理論是實踐的指導,科學理論就是成功實踐的一半。研究“幼小銜接”的方法,幼兒園與小學的過渡要自然、平順,要重視教學內容、方式的研究,分析幼兒心理,避免“陡坡”情況出現。在大學學前教學專業,也要加強和實際幼兒園教育的聯系研究。將我國整體幼兒教育狀況以及地區教育現實向專業學生詳細闡述,便于專業學生“心里有數”。
一、基本情況
我鎮現有幼兒園x所,在園幼兒xx-x人,有教職員工xx人,其中,教師xx人,共有專用校車x部,校車手續齊全,符合接送幼兒要求。
二、主要作法
規范辦園行為,理順管理關系。幼兒園都具有合法的辦園資格,《辦園章程》內容完備,依法辦園。能自覺接受xx和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和管理。我們把x所幼兒園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劃歸各中心小學進行管理,中心小學指定一名副校長分管村小和幼兒園工作。并與派出所、衛生院協商,校車由派出所進行管理,疾病防疫和食品衛生由衛生院防疫站進行管理。
落實責任,強化管理。為了使幼兒園的管理經常化、規范化,我們把幼兒園的管理納入普通教育管理范圍,同分管領導和幼兒園園長簽訂各項管理責任狀,進一步明確他們各自的目標和職責,使他們管理有目標,工作有頭緒。我們還專門制訂了《幼兒園管理檢查細則》,每學期對幼兒園進行一次綜合檢查,檢查結果,不僅作為衡量幼兒園工作的依據,同時作為評價分管領導工作的依據。
加大投入,改善辦園條件。加強園舍建設,做到堅固、實用、夠用,堅決不使用危房,清除園內危險建筑物;按照要求不斷添置、更新設備設施,保障教學活動的需要;添置足夠的幼兒轉 生活用品,做到一生一杯、一生一巾,擺放科學,消毒嚴格;校園實行封閉管理,出入人員要嚴格把關,進行出入登記;添置必要的安全設備,如消毒柜、滅火器等。
做好衛生防疫,注重食品安全。建立幼兒食品原材料采購登記制度,采購必須索證,必須建立臺帳;建立幼兒疾病晨檢制度,建立疾病幼兒登記冊,對重病幼兒要及時送診,并與家長及時取得聯系;保證幼兒飲用水和食品的絕對衛生與安全,飲用水必須由衛生部門檢驗;幼教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體格檢查,不得聘用有傳染性疾病的幼教工作人員。
加強校車管理,做好接送登記。建立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制度,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定期維修與檢測,并到交-警部門備案;學校沒有使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校車司機都身體健康、有3年以上相應車的駕齡、無交通責任事故記錄。中心學校統一印制了《幼兒接送簽字表》,規范了幼兒接送手續。
加強檔案建設,落實安全責任。幼兒園都建立了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注重師資建設,組織園長培訓。中心學校十分重視幼兒園的教師隊伍建設,嚴把教師聘任關,從今年起,不符合學歷條件的不能聘,不符合師德要求的不能聘。本學期,我們還組織了一次園長培訓,請衛生防疫站進行食品衛生培訓,收效很大。xx幼兒園還迎接了全市衛生系統學校食品衛生工作現場會。
三、主要問題
1、幼兒園布局還不太合理,辦園規模太小,不能充分發揮規模效益。
2、保育員未受過專業培訓。
3、財務管理還要進一步規范。
(一)申辦民辦幼兒園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申請舉辦民辦幼兒園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舉辦民辦幼兒園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民辦幼兒園應有符合法律、法規的幼兒園名稱、組織機構和辦園章程,有明確的辦園宗旨、培養目標、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相應的教材。
3、民辦幼兒園應配備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觀念強、熟悉幼兒教育業務、事業心責任心強的專職領導班子,園長應具有從事幼教工作3年以上經歷,具有幼兒師范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身體健康,能以主要精力投入幼兒園管理工作。有與辦園規模相適應的結構合理、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教師應具有幼兒師范畢業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保育員應具有初中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身體健康。
4、民辦幼兒園的園舍必須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活動室通風、采光良好。供應膳食的幼兒園,食堂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要求。不得在高污染區設置幼兒園,不得將簡易建筑、危房及其它不適于保教活動的房屋用作園舍。租用園舍應具有法律效力、租期在3年以上的契約。
5、舉辦者應有與建園規模相適應的建設資金和穩定的辦園流動資金(不包括向幼兒收費部分),開辦注冊資金(含資產投資)10萬元以上;園舍建筑面積人均不小于 1.2平方米,戶外活動面積人均不小于2平方米;有基本保證幼兒游戲和教育活動需要的玩具、教具。
(二)申辦、審批程序
1、申辦民辦幼兒園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城區直接向縣教育局民辦教育股申報,鄉鎮向擬辦園所在鄉鎮中學遞交書面申辦報告。鄉鎮中學依據辦園基本條件組織初審,初審合格并同意其辦園申請者,鄉鎮中學向縣教育局專題報告。縣教育局復查審核,如同意籌辦,發給民辦幼兒園籌辦通知書。
2、縣教育局同意籌辦民辦幼兒園的申辦者應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園規模、辦園形式、辦園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權;
(4)民辦幼兒園行政許可申請表;
(5)幼兒園章程(內容包括:①幼兒園名稱、地址;②辦園宗旨、規模、形式等;③幼兒園資產的數額、、性質等;④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⑤幼兒園的法定代表人;⑥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⑦幼兒園自行終止的事由;⑧章程修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