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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居家養老的社會背景
我國在1999年已進入老齡社會,是較早進入老齡社會的發展中國家之一。老齡人口的急劇膨脹引發人們對養老問題的廣泛關注。目前我國的養老方式主要有兩種: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但這兩種養老方式在“未老先富”的社會里顯得相當乏力。
在我國,傳統的養老方式是家庭照料下的居家養老。但隨著現代化進程的發展和計劃生育政策的成功推行,這一模式受到來自人口條件、居住條件、思想觀念、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的沖擊。在城市,特別是在大城市,老年家庭出現空巢化,家庭照顧能力已經受到嚴重削弱:從家庭的結構和規模來看,傳統的幾代同堂的大家庭正在日益減少,而兩代人組成的核心家庭正在逐漸成為現代社會家庭結構的主體模式;從家庭照顧者的狀況來看,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傳統上作為照顧老人日常生活主力的女性已大規模地加入了勞動力市場,這使女性為老人提供的照顧越來越少。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和缺損已是不爭的事實,若不尋找家庭之外的其他照顧資源,城市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顧問題顯得積重難返。
另一種常見的養老模式是機構養老。所謂機構養老是指以社會機構為養老地,依靠國家資助、社會資助、親人資助或老年人自備的形式獲得經濟來源,由養老機構統一為老年人提供有償或無償的生活照料與精神慰藉,以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養老方式。在我國目前的經濟條件下,機構養老對于解決我國的養老問題也只是杯水車薪。一是機構養老與中國傳統觀念相背離,很多老人不能接受;二是我國現有的養老機構的數量和規模遠遠不能滿足當前老齡人口的需要;三是機構養老需要繳納相當的費用,很多老人或家庭負擔不起;四是養老機構主要發揮的是“寄養、維持生存”功能,受服務水平和質量所限,離“老有所樂”的目標相差較遠。
因此,在如此嚴峻的社會經濟背景之下,面對傳統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和機構養老存在的種種弊端,居家養老這一適合我國國情的城市養老模式便應運而生。居家養老是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以老年人日常照料、生活護理、家政服務和精神慰藉為主要內容,以上門服務和社區日托為主要形式,引入養老機構專業化服務的養老模式。這種新型的依托社區的居家養老模式既揚棄了傳統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的弊端,又集中了兩者的優點:老人雖然住在家中,但是享受的不是傳統意義上自己照顧自己的居家養老,而是由社區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方面廉價、優質的全方位服務。這樣,既可減輕老年人家庭的經濟負擔、滿足了老年人“戀家”情結,又可減輕機構養老服務的壓力、節省了國家養老的福利資金投入、有效節約了社會資源,是具有中國特色、適應我國當前“未富先老”人口老齡化特點的社會養老新模式。
二、居家養老發展存在的問題
盡管居家養老有諸多的優點,但由于我國經濟社會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進入老齡化社會的周期非常短,養老服務業發展滯后,居家養老也存在著許多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缺乏統一的政策法規,政府權責不清
從國家宏觀調控的角度,目前還沒有統一的鼓勵扶持居家養老大力發展的政策法規,管理監督也缺少國家標準和規范,使得這項工作還停留在各地零散、自發組織實施的層面。還有許多地方對居家養老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未列進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資源分配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夠,運行中缺少標準化服務和規范化管理,制約了它的廣泛深入開展。由于沒有明確的政策法規予以支持,也使得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開展受到一定的限制與制約。首先,居家養老組織體系中各相關的職能部門對自己的定位不足,不清楚自己的職責范圍;其次,有關各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配合,各涉老部門之間缺少協調溝通,在有些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造成居家養老服務效率低下,很容易出現遇到問題各個職能部門互相推諉、“踢皮球”的現象,這些都影響到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的健康發展。
2、財源不足,制約居家養老發展
目前,居家養老服務的經費主要來源于政府和民政部門。政府“買單”往往投入比較有限,對居家養老工作的全面開展猶如杯水車薪。民政部門用于居家養老的經費,其籌集的渠道主要來自于社會福利彩票的福利金,而社會福利彩票的收入又存在不確定性。這種具有很大隨意性和波動性的投入方式,在養護人員工資標準較低的情況下尚能勉強維持,但隨著養老規模的逐步擴大、供養對象的增加、養護人員工資標準的提高,資金來源渠道不穩定的問題會愈加凸顯,必定會使居家養老服務難以進入良性循環軌道,制約居家養老的可持續發展。
3、居家養老的服務資源缺少整合
目前一些社區醫療衛生、文化教育、體育健身、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等養老服務資源分屬不同部分條塊管理,利益關系存在矛盾,缺少有效協調整合。關于老年人群的管理和照護,目前我國負責城市老人工作的有老齡委、老干部局、退管會及民政、人事、組織和街道社區居委等,相應的社區老人主要有單位退休職工,離退休老干部,沒有單位的老人以及三無老人及需要救助老人。在居家養老服務推進方面,這幾家單位并沒有結合起來。街道社區來承擔居家養老的主要職責,面臨經費運轉困難,相應的退管會和老干部局卻存在經費盈余而服務缺乏的矛盾。
4、相關服務不健全,人力資源短缺
一方面,目前居家養老服務中缺少老年人醫療保健服務,精神慰藉尚未引起足夠重視,也沒有找到恰當的途徑和方法來解決。在服務對象上,政府購買居家服務主要針對高齡困難老人和對社會有特殊貢獻的老人,缺乏對高收入家庭居家養老需求的關注,而對一般老人而言,由于經費、人力等原因,較少能享受到這些服務。另一方面,目前從事養老助老服務工作的大部分人員都是一些僅憑人道主義和經驗而工作的人,接受過相關專業教育或有關老齡人口服務知識培訓的專業人員很少。這不僅影響了養老助老服務的質量,也制約了養老事業的發展。
5、居家養老的宣傳不到位
居家養老是專門針對老年人的一個重大福利項目,但在實際生活中,許多民眾對之十分陌生,甚至不少老年人也不了解居家養老,不知道設立在社區的居家養老中心究竟是一個什么性質的機構。即使有的老年人對居家養老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但是其消費意愿不強,消費預期不容樂觀。老年人的支持率和參與率低導致居家養老的一些服務項目喪失了規模效應,而這又反過來影響了相關服務項目的開展,造成惡性循環,居家養老服務點的工作逐漸萎縮,甚至就剩下一具空殼。
三、對發展居家養老的建議
1、建立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政府必須加快社會保障和社區服務的法律法規建設,將居家養老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使它融入到社會保障和社區服務體系中。同時要建立和完善居家養老相應的法律法規,使居家養老事業的開展做到有法可循、有法可依。當相關利益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此外,相關法律法規還可以規范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明確其職責,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與合作,避免其定位偏差,提高居家養老的工作效率。
2、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力度,開辟多渠道投入機制
社區居家養老經費應在各級財政預算中單獨列項,并形成逐年增長的機制,以確保居家養老經費來源的確定性和穩定性。鑒于社區居家養老屬于社會保障體系,而不僅僅是一項慈善事業,財政有義務承擔必要的投入。同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要實行產業化經營,運用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福利資源中的主導作用,使福利服務的需求與供給保持相對平衡。另外,還需要建立一種全社會支援老年人的保險制度,為需要護理的老年人提供護理服務或支付保險金。更需要鼓勵社會團體、慈善機構、民營、個人等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或投資養老服務,政府應在稅收、地價、水、電等收費上給予優惠政策。
3、不斷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內容、提供不同需求層次的服務
社區居家養老應當根據年齡段、性別、配偶是否健在、殘障程度等直接影響到老年人養老需求的因素,從老年人需求滿足的角度出發,提供相應的居家服務。一方面,通過服務人員的善愛之心為老年人提供家庭一般的照料,從人性化的角度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力求做到使老年人有較強的滿意度和幸福感;另一方面,針對不同類型和特點的老年人制定相應的服務選項,可以讓老人自己(包括家屬)選擇或者提出自己希望得到的服務種類,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克服機構養老的弊端,真正實現養老服務的人性化,提升居家養老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4、培養專業人員,整合各類人力資源
加強對從事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培訓。在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培訓中,可以將培訓過程標準化,如使用統一的教材、統一的考試機制等,合格以后頒發經國家認可的資格證書,實行勞動準入制度,具有這個資格證書的人才能夠從事這方面的工作,以有效提高服務人員的素質和服務水平。另外,積極發展社區內外有條件的人加入到養老服務隊伍中來,擴大居家養老服務隊伍。這樣,不僅可以解決部分人的就業問題,還可以充實服務隊伍。同時,可以借鑒國外的“義工”制度,社區為中青年志愿者和學生活動提供平臺,進行制度性安排,這方面政府要發揮倡導作用:為每個志愿者建立檔案,作為他們以后升學、獎勵等方面的依據。總之,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共同支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5、加大對居家養老的輿論宣傳
國家應加大對居家養老的宣傳力度,使人們從思想上真正認識到養老工作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尊老愛幼的社會風范。居家養老在我國是一個新生事物,許多居民甚至老年人自身也不清楚這樣一種養老途徑,原本是為了老人養老而探索的項目變成了老人在一邊旁觀的行政任務。這種沒有老人參與的居家養老導致項目的針對性不強,參與度不高,運作效率低下。而良好的宣傳不僅可以贏得老人的支持,聽取老人的有益意見,而且可以非常有效地團結各種社會力量加入到居家養老項目中來,從而在人力資源和經濟資源方面開拓新的渠道。建立起遍布全國城市社區的標準化居家養老中心,從而使其可以成為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和慈善者參與進來的一面最好的標志和宣傳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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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養老服務體系的構建中,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以社區養老為依托,以機構養老為支撐這樣的描述和定位彰顯了社區養老事業的重要性。絕大多數老年人生活在居家養老的模式中,其次是機構養老,再次是社區養老。嚴格說來,“社區養老”指的是日間照料中心的機構式服務,目前在我國發展還相當滯后,“社區助老”是指圍繞居家養老的不足提供相應的精神文化服務和生活照料服務。由于現在的居家養老功能不足和空巢風險,所以社區助老作為居家養老的援助系統,發展空間很大。
在城市地區,由于多數老年人一般或多或少擁有一定程度的社會養老保障,所以他們的主要問題是如何擺脫精神上的孤獨苦悶和空巢時的孤單無助。讓健康的老人為非健康的老人服務,這是中國應對老齡化多重挑戰的重要舉措。“老助老”可以產生雙重效應,即對服務者來說是“積極養老”,對被服務者來說則是“安全養老”,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共同成就了“快樂養老”的文化圖景。
社區居家養老的老年人特別是高齡、空巢和失能老人很難憑自身或者家庭的力量規避養老風險,社區組織在社區養老助老事業中大有可為。善待老人就是善待我們自己,文化養老的力量是建立起代際傳承的倫理,使得越來越多的新舊老年人都能夠享受到文化養老的果實。國學大師錢穆說過,文化就是如何做人,如何生活。文化就是處理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關系的一套準則和倫理要求。在這個意義上,文化養老就是如何敬老、如何助老,就是以傳承與發展孝道文化為己任,弘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兒女血親孝”的基礎上發展“社會仁道孝”——仁者愛人、孝者敬老,通過送關懷、送歡樂、送知識的“三送”活動,達到防衰弱、防殘障、防意外“三防”和減痛苦、減孤獨、減風險“三減”目的,確保社區老人“老無所憂”和“老有所樂”。換言之,社區助老體系保護下的居家養老才是我們期待中的“安全養老”和“快樂養老”的。
論文關鍵詞:城市社區,養老保障,居家養老
一、前言
我國是在經濟不發達的情況下進入老齡化社會的。因此不能像發達國家一樣有足夠的實力保障老年人口的晚年生活。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特別是城市獨生子女政策的運行,導致家庭結構的變化,傳統的家庭結構近乎瓦解,其養老的功能不斷削弱。而國家提供的機構養老受我國經濟實力的限制,存在諸多問題:機構養老的服務設施數量少,增長緩慢,服務質量低,收費過高,分布不均衡等原因,導致老年人的入住率很低。因而也不能承擔起養老的責任。貴陽市作為一個西部經濟欠發達城市,在推行機構養老的過程中更是困難重重。
而居家養老將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結合起來,將落腳點放在老年人所熟悉的社區中,充分利用社區資源,保障社區的老年人的老年生活。它是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的有機組合,成本相對較低,同時又能減輕家人照料負擔,更好地實現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的目標,因而是貴陽市城市老年人養老的理想選擇。
所謂居家養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享受社區提供的各種老年服務。這是一種“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養老服務網絡為外圍、以養老制度為保障”的新型養老方式,以老年人日間照料、生活護理和精神慰藉為主要內容,以上門服務和社區日托為主要形式。它實質上是對城市社區老年人的一種福利。精神養老主要由家庭和社區承擔,而物質養老則由國家、社會和個人共同承擔。它在形式上仍保持著傳統家庭的養老格局,但是在內涵上體現了從傳統模式向現代模式的轉變。該模式是由政府和非政府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在社區中建立相關的為老服務中心,充分利用社區和社會資源,為社區中的老年人提供相應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醫療保健等服務,為老年人提供較高質量的生活保障。
二、貴陽市城市居家養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貴陽市城市居家養老的必要性
貴陽市作為西部一個落后欠發達地區的省會城市,人口老齡化程度雖然慢于全國水平,但近年來,人口老齡化的速度正在逐漸加快。據相關部門2010年統計結果顯示,65歲以及以上的老年人口達34.49萬,占總人口的比例為9.48%,與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后普查5.98%的比例相比,上升了3.5個百分點。傳統的家庭養老因家庭結構的變化,核心家庭的增多,家庭規模縮小,照顧老年人的家庭成員資源不足,現代年輕人更多的追求自我發展、自我價值的實現,導致空巢家庭顯著增加并且空巢期的延長。這些變化導致家庭養老的功能已經不可靠。對于一個落后的欠發達地區,在政府有限的財力背景下,貴陽市的機構養老設施缺乏、政府養老投入嚴重不足,現存的養老機構有很多問題弊端,使得運行效率低下。不能滿足大多數老年人的需求。
此外,發達國家的人口老齡化是伴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的發展水平高,經濟比較發達的情況下到來的,而我國則是在綜合國力不強的情況下迅速到來的。貴陽市在2006年正式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彼時貴陽市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雖然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但是明顯低于國內其他城市,因此貴陽市的人口老齡化呈現了“未富先老”的顯著特征,政府根本無力建立像起像西方國家一樣的國民養老保障制度。
無論是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還是現代的機構養老方式,都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家庭和機構能夠為老年人提供供養的水平和能力都很低,與老年人的需求相比差距還很大。老年人養老的需求和供給之間存在較大的缺口,這些都反映出目前我國城市老年人養老已陷入重重困境。為了保障城市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我們的養老模式必定要經歷轉型和變革,必須走出一條符合國情的養老新路。這使我們不得不把目光轉向社會供給的另一條重要途徑即居家養老模式。社區居家養老以低成本、高效率的特點能極大滿足老年人的現實要求,達到節約政府財力和社會資源的目的,促進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二)貴陽市城市居家養老的可行性
1、國家政策的支持。我國在法律上肯定了社區服務在養老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發展社區服務,逐步建立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務,文化體育活動,疾病護理與健康等服務設施和網點。”2000年8月,國務院頒發了《關于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決定指出,要加強社區建設,依托社區發展老年服務業,進一步完善社區養老服務功能,大力興辦老年服務設施。2001年,民政部下發[2001]145號文件,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啟動“社區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這項計劃在政府部門的資金支持下,將彩票福利金的80%用于資助老年人福利。貴陽市筑黨發[2008]27號《貴陽市關于實施“老有所養”行動計劃的意見》明確提出優先發展社區養老服務。總之,社區養老已經具備了濃厚的社會氛圍和政策依據。
2、居家養老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經驗積累。2001年6月,民政部在全國推行“社區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簡稱“星光計劃”。近年來來各地在推進機構養老的同時努力探索適應大多數老年人需求的養老途徑,大力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已初步形成了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機制和服務體系。
上海市“居家養老服務券”、北京市“無圍墻養老院”以及大連市“家庭養老院”的模式的發展,這些經驗的積累為貴陽市居家養老的發展提供借鑒。
居家養老將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結合在一起,整合社會中各方面的資源,集中了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的優點,又彌補了兩者的不足。其投入收費低廉、成本低、服務方式靈活的特點,以及服務具有針對性,能夠滿足不同層次的老年人的不同生活需求,不需要走出自己熟悉的社區也符合老年人的生活習慣和心理需求,因此建立一條以家庭為核心,依托社區中心,通過專業化服務,為老年人提供相應的服務,是貴陽市現在和今后一段時間內一條切實可行的主要方式,并將成為貴陽市大多數老年人和家庭的必然選擇。
三、貴陽市城市居家養老保障發展現狀及問題
(一)貴陽市居家養老保障發展現狀
貴陽市是貴州省的省會,總人口364萬人。其中城市人口288萬,是我國31個特大城市之一。城區建設面積220.31平方千米。是我國西南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是貴州省的政治、經濟、文化、科教、交通中心和西南地區重要的交通通信樞紐、工業基地及商貿旅游服務中心,被譽為“高原明珠”。
1、貴陽市老齡人口狀況
目前貴陽市的老齡人口比例如下表所示:
年齡段
60—64
65—69
70—79
80—89
90—99
100以上
小 計
男
78661
61207
83016
22753
2814
35
248486
女
73588
59439
86117
25577
3861
58
248640
合計
152249
120646
169133
48330
6675
93
497126
所占比例
4.18%
3.31%
4.65%
1.33%
0.19%
13.66%
性別比
106.89
102.97
96.40
88.96
72.88 60.34
99.94
70歲以上的老人優先就診,免掛號等優惠政策,全面普及健康知識,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指數。
第五,城鎮老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應保盡保、分類施保”的原則,優先落實符合條件的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發展老年人慈善事業,倡導多種形式的扶老助困送溫暖活動。從2008年6月起,各區(市、縣)政府負責組織發放高齡老人營養補貼和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護理補貼。高齡老人營養補貼按90歲以上每人每月100元、100歲以上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發放,所需經費由市級和各區(市、縣)級財政各承擔50%;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護理補貼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發放,所需經費由各區(市、縣)級財政承擔。使貧困老人基本達到了“老有所養,老有所醫”。
第六,推動老年教育的健康發展,廣泛開展文體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鼓勵和倡導老年人“老有所為”。目前貴陽市各轄區積極開展老年教育,全市共有老年大學204所。入學率達4.28%。此外,全市設有多處老年活動中心,老年人活動室。文體組織健全,共有458個戶外活動點,還有豐富的書法,攝影,舞蹈,老年藝術團等,充實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第七,積極開展老年人權益保護,加強老年人維權體系和隊伍建設。貴陽市由司法、公安、民政、勞動等部門組成的老年維權工作網絡也初步形成。全市現有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中心以及由司法行政部門指定基層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機構設立的老年人合法權益維護崗。這些法律服務機構負責接待老人來訪、處理老年人來信、受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開展老年人法律宣傳,對老年人給予全免或減免訴訟等法律援助。
(二)貴陽市居家養老服務推行中面臨的問題
貴陽市的城市社區居家養老的實行中得到政府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和支持,取得的成效是顯著的。但由于居家養老模式產生的時間尚短,在建設的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不能滿足老齡人口多方面的需求,具體表現如下:
1、居家養老社會化程度不夠
社區老年設施由國家、集體包辦,民政部門直辦、直管的做法還沒有根本改變,福利機構的服務對象仍以傳統的社會救助對象為主。能夠承擔居家養老服務的民間機構和團體組織發展滯后。社區的養老救助信息系統沒有有效建立,社區的“銀發工程”落實不到位,社區養老產業及資源無論是有償、低償、無償的整合發展不夠,難以滿足老人的就醫、就餐、家政等服務需要。以南明區為例,其老齡工作的覆蓋面廣,工作開展主要在老齡委,各級黨政領導也很重視,但是各地發展很不平衡,社會力量、民間組織未被動員起來,工作力量薄弱。
2、資金來源不足
我國的老齡化屬于“未富先老”。目前制約居家養老事業發展的最大問題就是資金問題。老齡化發展與經濟發展的同向不同步,這一點在貴陽市的發展中也得到了體現。貴陽的居家養老主要是靠政府和民政部門的投入,政府部門的投入受經濟發展的制約,是有限的。而民政部門的投入主要依靠福利彩票,而彩票的收益本來就有不確定性,加之配套不到位,使得居家養老的發展受阻,不能讓廣大的老年人從中收益,影響他們參加的積極性。像貴陽碧海花園投資3000萬打造社區居家養老只能是少數。南明區在06—09年間財政投入老齡事業經費共252萬元,但對于日趨龐大的老年人口也只能是杯水車薪。財源不足將必然制約貴陽市居家養老事業的發展。
3、服務內容單一,不能滿足多樣化需求
目前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務項目增多,己不僅僅是簡單的家政服務和護理服務,他們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滿足。而事實上,貴陽市各地開展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看似提供很多的服務,真真能做到的卻較為單一,不能滿足現階段老年人的需要。并且社區基礎設施功能不完善、規模小、檔次低,醫療網點條件差,設施設備不全、水平低、醫療技術不適應救助服務的需求.這主要是因為我們在進行大規模的住宅建設和城市規劃過程中,還沒有更多的考慮養老設施的配套問題,相比國外許多國家己經在一定規模的居民居住群里,不僅配備有一定規模程度的養老設施,并且這些設施已經是具有了綜合服務型,兼顧日托、長期住宿、康復、護理等功能,可見我們在這些方面做的還是遠遠不夠。
4、居家養老的服務隊伍的規模小、素質低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因為受到社會偏見的影響,工資待遇和社會地位的偏低,服務人員數量嚴重不足,一般都是受薪的人員。并且,這些服務人員也基本上是“4050”的下崗人員和外來女工,文化水平較低,大部分人員都沒有經過系統的專業培訓,缺乏專業服務知識,只能從事一般的家政服務和簡單的康復護理等,難以提供高層次的服務,這將嚴重影響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水平和質量。南明區目前從事養老助老服務的人,大部分是沒有接受過相關專業教育或技能培訓,多少社區的“老大媽”、“老大伯”,而且多數還是義務幫忙。老齡工作隊伍缺少知識化、年輕化、技能化、標準化的專業服務人才,影響養老服務質量,也制約著養老事業的發展。
四、完善貴陽市城市居家養老的對策和建議
貴陽市在居家養老的實踐中暴露出很多問題亟待解決。
我們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必須考慮貴陽市的社會現實,積極探索符合貴陽市社會發展實際的社區居家養老新途徑:
(一)充分發展非營利組織,推動居家養老社會化
應當積極引導鼓勵非營利組織分擔相應的老年保障責任。因為非營利組織有廣泛的社會群眾基礎非營利組織具有較強的使命感,是多樣、靈活、平等、多樣式自治性組織,因而在提供居家養老服務時必然具有比政府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優勢,能夠提高服務質量,完善服務項目,規范服務行為。貴陽市作為一個省會城市,其非盈利組織的發展是比較充分的。要充分利用活動于法律咨詢與服務、醫院、康復中心、養老院、心理咨詢、社會服務、社區發展的非營利組織為居家養老服務,將這些組織的力量納入社區養老的范疇,不僅會提高并促進全民的老年保障意識,使老年保障政策獲得廣泛的群眾基礎,而且會使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受到鼓勵,使其規模不斷擴大,融資渠道更加廣泛,捐贈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大幅度提高。一方面豐富為老助老隊伍,另一方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
(二)廣開資金來源,加強監督機制
由于貴陽市經濟實力限制政府現在還不可能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投入最大的資金,這就需要我們拓寬籌資集道,通過實行一些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企事業單位、個人等關注養老現狀,為社區居家養老工作提供資金援助,走出一條政府補助、社會集資、個人捐贈、適當收費相結合的社區服務投資新路,為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長遠開展提供充足的資金資助。此外,還要要加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資金的透明度,堅持“陽光操作”,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糾正,限期整改,切實杜絕資金在發放和使用過程中出現截留、挪用等問題,對違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資金發放和使用規定的人和事要嚴肅查處,絕不遷就姑息。
(三)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完善居家養老服務。居家養老的服務主要包括日常生活照料、護理服務、精神慰籍等。同時也應為老年人提供豐富的休閑、娛樂活動。還可以設立社區老年人才市場,使老年人找到發揮余熱的場所,以自己的優勢再就業,繼續奉獻,參與社會發展,體現老年價值。這樣既為社會發展做出了新的貢獻,又滿足了老年人自我價值實現的需要。為社區老年人法律援助、咨詢、調解、辯護等服務活動,幫助老年人維護老年人權益,使其安度晚年。
(四)加強居家養老服務的專業隊伍建設
第一,充實專業隊伍人員數量。專業人員數量的多少可以根據當地需要照料的老人的數量按照一定的比例來配置。第二,加強隊伍的專業化素質。目前,各地都有老年護理的培訓機構和相應項目的提供,在培訓方面要嚴把質量關,重理論更注重專業技能的要求,同時也要注重敬老愛老,愛崗敬業精神的培養,加強考核,持證上崗。第三,合理設置居家養老的工作崗位。實際上,由于居家養老所涉及的內容豐富多樣,所以參加居家養老服務的崗位設置也應該根據實際來設置。可以設置固定的全職崗位的同時設置靈活的兼職崗位。比如,固定的全職崗位有護理人員、老年社會工作者等,而靈活的兼職崗位有文化娛樂輔導員、老年健身指導員等。第四,提高工作人員的福利待遇。這樣可以提高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也能吸引更多的人才。第五,引進高校相關專業的畢業生。貴陽市應充分運用自身優勢,本市中多所大學中開設有社會工作,社會保障等專業,除了可以提供高質量的本專科畢業生,是老年工作隊伍年輕化,也可以為相關為老服務人員提供技能培訓。
(五)建立完整的居家養老服務評估機制
建立對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的評估機制。就是對有日常生活照料服務需求的老年人進行評估,通過評估可保證資金真正用到最需要幫助的老人身上,發揮最大的資金效益。因此,評估的指標體系應側重于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照料能力、家庭經濟支付能力,其中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是養老服務需求評估的主要內容。
建立養老服務供給質量的評估機制。對居家養老服務的效果、效率進行服務質量評估。同時還要對居家養老的發展規劃是否科學合理、現行政策是否解決實際問題等進行評估,以此不斷完善評估工作。
(六)加強居家養老服務的宣傳、教育
居家養老服務水平直接影響著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因此提高居家養老的服務意識尤為重要。引導老年人樹立積極的養老觀念。要幫助老年人充分了解社區為老服務,使他們能切實根據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更加有效地利用好社區所提供的居家養老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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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調研,走訪,對老小區養老的現狀進行了分析,指出了老小區主要的困難和問題,并提出了4點建議。目的是喚起有關政府部門的重視,加快老小區養老工作的改善進度;養老工作只要有政府的支持,及社區工作人員辛勤的工作,居家養老的明天會更加完善和美好。
關鍵詞:老小區,養老,對策
當前,人口老齡化已成為我國與社會進一步發展的巨大挑戰。早在1999年,我國即已全面進入老齡化社會,并且老齡化程度不斷加劇。
一、老小區的概念界定
經過調查與分析,“老小區”的概念特征應該界定為:一個是“老”;一個是“小區”。“老”主要體現在:一是坐落老城區;二是建成時間比較早(一般應是在2001年以前建造的);三是老年居民比例較高。“老小區”的概念比較模糊,為便于分析比較,即把在2001年以前建造的一個社區居委會管轄的范圍認定為一個“老小區”。
目前,我市市區的老小區中,老年人占總人口的平均比例達16.83%,相當于六個人中就有一個老年人。有近90%的老小區沒有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等相應的居家養老服務平臺。
二、老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的主要方式
目前沒有居家養老服務平臺的老小區主要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開展為老服務:
1、對于特別困難的老人,各社區均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財政出資雇傭人員(主要為公益性崗位)或委托能夠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企業派員工進行服務,服務項目主要包括家政服務和日常起居。
2、對那些獨居、高齡但又沒有列入政府購買服務對象的重點老人對象,各社區大多通過志愿者(義工)實施幫扶服務。如通過認親養老、鄰里守望、義工結對等方式,對空巢(獨居)或病殘的高齡老人進行結對幫扶,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巡視、健康保健、權益維護等服務。這些助老志愿者隊伍(義工)組織已經成為為老年人服務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老小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推進上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3、某些社區依托社區和周邊的老年活動室、老年活動中心等相關社會公共服務資源,定期或不定期地為社區老年人提供量血壓、健康講座、心理疏導等方面服務。一些辦得較好且已形成長效服務機制的社區效果很好,定期服務日大多門庭若市,業已成為社區老年人的老年之家。媒體對此也時有報道。
4、有些社區通過舉辦各類文體活動,向老年人提供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方面的服務,提高了老年人的居家養老生活質量。
5、少數社區依托小區內外鄰近的養老服務機構、家政服務公司、愛心企業等資源,通過委托或認養的方式向老人們提供一些居家養老服務。
6、少數社區借用鄰近社區居家B老服務中心的幅射功能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服務內容主要是送餐。
調查顯示,自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以來, 我市市區的各社區對老小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給予了重視與關注,老小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基本落到實處。各區在老小區的居家養老服務的設施、內容和方式上動足了腦筋,想盡了辦法,也摸索出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措施與辦法。
三、老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調查顯示,沒有服務平臺的老小區的居家養老服務,目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1、硬件緊缺。可用于居家養老服務的基礎設施十分匱乏,甚至是幾乎沒有。主要包括居家養老服務場地、老年人活動場地以及一些必要的服務設施等。有些老小區甚至連休息的座椅或能讓老年人休憩的涼亭等必要設施都無法提供。
2、資金短缺。目前建有居家養老服務平臺的社區,市、區兩級財政根據他們上報的項目或多或少都在給予一定的支持。但對這些沒有任何服務平臺的老小區,因為沒有項目和平臺,其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反而得不到資金上的支持。
3、力量不足。老小區的建筑年份久遠,配套基礎設施滯后破舊、老年居民相對集中,這是往往只能依賴社區從軟件服務建設上下功夫。而社區承擔的工作范圍寬泛具體、任務瑣碎繁重、人手相對緊缺,僅靠社區工作人員直接投入到居家養老服務之中,雖然傾注熱情,最終服務質量和效果都未能滿足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的實際需求。
四、對策建議
本著“鞏固深化、全面惠及、”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理念,為加快、推進我市老小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特別是市區目前沒有服務平臺的老小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1、政府要逐步解決老小區基礎設施差的問題
建立一個居家養老服務的硬件平臺是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的最現實的基礎。確實,老小區的為老服務硬件設施差的現狀是有很多因素的,短時間很難解決好。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硬件設施已經成為老小區開展為老服務最迫切的要求和最基礎的前提。對此,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建議,通過統籌兼顧、整合資源,加快老小區為老服務設施建設。比如,將資源空置的小學、閑置的土地或廠房等改建成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為此,建議各區政府或各街道組織力量,摸清各轄區特別是老小區范圍內的公共土地或房產資源的底數及目前用途,通過挖潛改造,爭取將部分原利用效率較低,甚至是空置的公建設施,通過資源優化和置換,讓老小區居家養老服務實現“有場所可服務、有設施可服務”,以逐步改善和提高老小區老年人居家養老的條件與質量。
2、市、區兩級財政對老小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要予以必要的投入與傾斜
在考慮居家養老服務經費安排時,爭取列出一部分專門用于老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支出。根據大多數老小區就是有錢也沒場地改善硬件的現狀,建議目前財政投入主要在軟件建設上予以傾斜,特別是加大對老小區為老服務志愿者(義工)隊伍的培育與激勵力度,不斷鞏固壯大老小區居家養老服務志愿者(義工)隊伍,并通過志愿者(義工)隊伍的服務,去彌補現階段硬件設施沒法改善所帶來的服務真空與不足。
3、老小區社區居委會要在軟件建設上下功夫
針對老小區一時難以解決場地、資金短缺的現狀,各老小區社區居委會要特別重視社區資源的整合和利用,尤其是做好那些可以利用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社會資源的協調工作,使社會資源盡可能充分整合和利用起來,為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提供更多的發展空間和渠道。要積極動員社會力量,更多地參與到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中來,進一步擴大服務對象、拓展服務內容、提升服務功能,盡可能地逐步滿足老年人的各種服務需求,使這些老小區的居家老人也能享受到及時、便捷、價廉、質優的規范化服務。
4、街道要組織協調有關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對相鄰的老小區開展覆射服務
要加強對有關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組織協調,要求在做好本小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基礎上,盡力將居家養老各項服務就近就地覆蓋、輻射到鄰近沒有服務平臺的老小區,實現資源共享、功能互補,使沒有服務平臺的老小區的老人也能享受到居家養老的各項服務。
關鍵詞:老齡化;養老模式;比較分析
隨著老齡化社會的來臨,老年人口已經成為一個有其特殊需求的龐大群體。從我國的實際國情出發,如何解決老年人的養老問題,成為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問題。長久以來,中國傳統的養老模式可以簡單地歸納為以家庭養老為主,社會化養老為補充。具體的養老形式中使用家庭養老、社會養老、居家養老、自我養老、機構養老、集中養老、分散養老等分類。根據對養老的理解,我們把一切能夠從老年人生活、精神和經濟上滿足老年人需要的方式和手段稱為“養老模式”。
一、幾種養老模式概念及分析
(一)家庭養老
家庭養老是我國傳統的養老形式,是指以家庭為主進行的老年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養老支持力,其居住方式有獨居、與配偶居住、與未婚或己婚子女居住等形式,其特征是分散養老。
從目前情況看,家庭養老模式仍然是我國養老的主要模式,雖然老年人對生活場所有多重選擇,如家庭、養老院、老年公寓等,但家庭仍然是老年人的第一選擇。這是因為養老不單是物質上的還包括精神上的。不僅老人在生活上有保障,老年人在家養老可以經常看到自己的兒女和孫子女,進行情感上的交流。
但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我國歷行計劃生育政策所導致的家庭結構的變化,年輕人將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自己的工作上,沒有太多的時間和精力來照顧老人的生活,家庭養老的方式出現弱化。在這種狀況下,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日常保健、心理訴求,疾病護理等問題日漸突出,即使選擇居家養老的老年人也不得不把各種需求的滿足從家庭轉向社會和社區,從而導致近年來我國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逐漸減弱。
(二)社會養老
社會養老是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來源和生活服務由社會提供,而不是由家庭提供。社會養老主要表現形式是機構養老的模式,在機構養老中,老人需要按月交納規定的費用,就可以獲得專門為老年人提供護理、食宿、照料的各種福利院和敬老院的照顧。機構養老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庭養老的壓力,也能使老人得到較為集中的照顧和有序的生活。但是,就我國目前經濟水平的情況以及福利發展水平,滿足大部分老人的養老需求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傳統的觀念使老人和子女對于機構的照顧都存在著許多顧慮。隨著老年人口的增長,老齡化的加劇,社會養老的問題也日益顯現:第一,我國財力不足,現有的養老機構嚴重缺乏。第二,養老機構的服務方式、管理水平等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社區居家養老
社區居家養老就是要在家庭養老的基礎上,以社區為依托,充分利用社區現有的各種資源,使老人住在家里或家庭附近,接受社區的養老或托老服務,以滿足老年人生活照料、醫療保健、精神文化、權益保障等多種需求的一種養老服務方式。社區是除家庭之外老年人最熟悉的生活環境,由社區來扶助家庭、提供養老支持便成為目前條件下最適宜的養老方式。社區居家養老可讓老年人仍生活在他們熟悉的社區中,保持老年人的社會網絡不斷裂,而且社區養老服務可以減輕家庭的生活負擔,改善老人的護理條件,進而提高老人的生活質量。
社區居家養老可以充分利用社區養老資源,減輕政府負擔。在國家無力興辦全社會福利性養老機構的情況下,充分利用社區的財力、物力資源,建設老年活動中心、社區醫院等設施,從而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
二、社區居家養老的優勢與問題
與傳統的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相比,社區養老具有獨特的優勢。
第一,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區資源,減輕家庭和政府的負擔。老人在家中養老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社區資源,形成互助網絡,還可以利用已有的家具、房屋等設施,這樣既避免了重復建設,也減輕對政府投入的依賴。此外興辦各類養老服務,還可以創造就業機會,吸納下崗人員再就業。
第二,有利于老年人自身的身心健康。通過保持老年人“正常化”的生活方式以及在社區環境中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服務的理念,實現社會工作“以人為本”的價值信念和“助人自助”的目的,促進人的發展的工作目標。
第三,有利于城市社區建設。加強對老人的照顧,有針對性的開展老人服務項目,有利于改變社區居民對社區建設的看法,調動居民的積極性,參與社區的建設和發展。
由于我國經濟社會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未富先老,進入老齡化社會的周期非常短,養老服務業發展滯后,社會的養老意識落后等方面的原因,所以社區居家養老也面臨許多的發展困境。
第一,現有的社區硬件設施難以支撐居家養老。由于一開始政府對人口老齡化問題認識的不足、應對經驗的缺乏,所以在城市社區規劃與建設的過程中,完全沒有考慮到住宅的適老性與宜老性,這使得居家養老的開展一開始就存在先天的缺陷。
第二,服務的非專業性與非體系性。居家養老的本質其實就是社區照顧,就目前而言,我國的社區照顧服務提供的主體主要是家庭婦女、離退休人員、下崗待業人員,真正接受過專業化訓練的服務人員和管理人員很少。
第三,無法解決老年人的安全保障問題。從目前來看,絕大多數的所謂的居家養老服務主要是指提供餐飲及上門醫療服務。這雖然可以滿足老年人的最低生活需求,但是卻無法滿足老年人最迫切的養老需求,即老年人的生活安全保障問題。
養老模式的發展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國民經濟的不斷提升而變化的。中國的文化背景使家庭養老成為我國的主要養老模式,但是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深以及計劃生育等政策的實施,養老問題已經不能單純的依靠家庭養老,社會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已經越來越占據主要地位,新的模式的應用必然會出現一些問題和矛盾,我們應該充分了解養老模式之間的利與弊,更好的服務于老年人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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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工銀行”
徐素琴很準時。每天中午11點,她像往常一樣把做好的飯菜帶到了汪金鳳老人的床頭。
作為寧波市海曙區居家養老義工招募服務中心的一名義工,2008年是徐素琴為徐家漕社區89歲高齡的獨居老人汪金鳳服務的第3個年頭。
在海曙區,像徐素琴這樣的義工已經達到了300人,他們與820多位獨居、困難老人進行了結對服務。
而2008年,像徐素琴這樣的義工,還可以享受到一套新型的居家養老義工服務模式――“義工銀行”。
也就是說,今后每一次她的義工服務都會被記錄在案,等她年紀大了需要人照顧的時候,就能免費享受政府替她購買的養老服務。
“海曙區的居家養老模式,用最少的錢起到了最好的效果。”在剛剛結束的第四屆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頒獎會上,評委作出了這樣的評價。
海曙區作為寧波中心城區,5.3萬名老年人中,空巢獨居的老年人就有2.25萬余人,占老年人總數的42%。而在整個寧波城區,這個比例也已經達到35%以上。
海曙區的居家養老模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
從2004年開始,海曙區作了初步嘗試。比如由政府出資,為區內近600名75歲以上獨居并且無收入的老人購買養老服務。隨后,通過敬老協會和社區組織義工,與一些老人結對進行服務。
海曙區老齡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崔德海說,由于義工的數量增多,完全實行義務服務也不現實,所以從2007年開始,海曙區又推出了一套新型的居家養老義工服務模式――“義工銀行”。
簡單說來,這并非真正的銀行,而是由當地敬老協會逐一登記義工服務時間和服務質量,統一入檔,當義工本人因年齡大需要服務時,就可提出申請,政府會為其購買相應的養老服務。
對于這個最新的做法,在第4屆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頒獎會上,評委會給出評價:“‘義工銀行’,儲備了很多養老資源,為居家養老的延續奠定了基礎,很有生命力。”
海曙區政府面對城市人口老齡化的發展,多年來一直采用機構養老的方式。但是,這一單一的養老方式,不管政府投入多少錢、批多少地、蓋多少房,都難以滿足老年人的需求。居家養老由于其經濟性、自由性及不脫離老人熟悉的生活環境等特點,仍是廣大老年人的首選。
“居家養老是破解未富先老問題的最經濟、最可行的途徑之一。”2007年6月19日,許義平在海曙區居家養老調研會上說,“這是大勢。”
許義平4年前擔任海曙區分管民政的副區長,當時他發現,“政府把養老全部承擔下來,簡直是天方夜譚!”――西方國家進入老齡化社會時,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已達4000美元,都無法保證大包大攬的“機構養老”,而我國在2000年步入老齡社會時,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只有800美元。
許義平算了一筆賬:建一個養老院首期投資最少每張床位5萬元,之后每個床位每月至少補貼250元。以一個200張床位的養老院為例,建設并運行10年的總計費用至少是1600萬元,而1600萬元可以支持800個老人的居家養老服務。也就是說,居家養老制度使資金的使用效率提高4倍。
這與國際趨勢一致。在西方主要國家,政府都在制定相應的政策,鼓勵老人居家養老。
據統計,選擇居家養老的老年人占老年人總數的比例,英國為95.5%,美國為96.3%,日本為98.6%,菲律賓為83%,越南為94%。
政府購買服務
海曙區從2004年3月起,選取了17個社區作為社會化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試點。試點僅僅開展幾個月,就廣受社會各界尤其是老年人的歡迎。
2004年5月12日,海曙區政府辦公室頒發了《關于海曙區社會化居家養老工作的指導性意見》,提出“政府扶持、非營利組織運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思路,其中引人注目的一條是“對家庭經濟困難,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家屬又無能力照顧,需要提供生活服務的老年人,由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其生活困難問題。”
從2005年3月起,海曙區決定在全區65個社區全面推廣“政府購買服務”這一新型養老服務模式,海曙區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政策內容可以概括為:政府通過年度財政預算,每年花150萬元向非營利組織――海曙區星光敬老協會購買居家養老的服務,每個老人每年的預算是2000元,政府購買的服務時間是每位老人每天1小時。服務由各社區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員為各社區的下崗、失業和困難人員,服務員經社區上報到星光敬老協會,并經敬老協會培訓后,方可上崗。以前服務員每小時的報酬是5.5元,現在根據勞動部門的最新規定已上調至每小時5.7元。
享受服務的是海曙區轄區內,高齡、獨居的困難老人(包括殘疾人)。各社區根據本社區的老人和居家養老服務員的情況,進行上門結對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生活照料(日常護理或者特殊護理)、醫療康復(包括陪同到醫院看病、治療、配藥等)、精神慰藉(每天和老人交流,發現老人的需求,排除老人的孤獨感)。額外的服務要靠志愿者上門、企業捐助或老人自己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員的服務質量由海曙區星光敬老協會和各社區監督。
海曙區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還有其他配套政策,海曙區政府形象地把它概括為“走進去”和“走出來”的“兩走”居家養老模式。
所謂“走進去”,主要是指對一些高齡、獨居的困難老人對象,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由專門的服務人員走進老人的住所,提供上門服務。除此之外,“走進去”的服務方式還有志愿者無償服務、老人自己有償購買服務和企業為老人購買服務等。所謂“走出來”,就是讓大部分行動方便的老年人,走出小家庭,融入社區大家庭,老人“走出來”的載體有老人“日托”中心和各種老年民間組織。
海曙區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政策有一套特有的運作機制,即“政府扶持、非營利組織運作、社會參與”。
政府是規劃者和政策制定者,政府扶持是決定性因素,海曙區政府每年都把居家養老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部署。海曙區居家養老工作領導小組作為政府的領導機構,主要職責是完善海曙區、街道、社區三級居家養老服務體系。領導小組組長是分管養老工作的副區長,一位副組長是海曙區民政局局長,另一位副組長是非營利組織――海曙區星光敬老協會的會長,非營利組織的領導者也參與制定政策。
海曙區星光敬老協會成立于2003年,它不同于一般的老年協會,是在國內少有的開展養老服務工作的非營利組織。海曙區將居家養老公益項目委托給海曙區星光敬老協會執行,即社會化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交與區敬老協會(總會)運作,服務中心分部交與街道的敬老協會分會運作,社區則以敬老協會名義在服務站開展具體服務。
海曙區星光敬老協會要承擔的工作有:審定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對象;確定居家養老的服務內容;對居家養老的服務質量進行檢查和監督;培訓居家養老服務員和結對上門服務的志愿者。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經費,由政府預算撥給敬老協會之后,敬老協會依托社區來組織運作。敬老協會每兩個月提前把每個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員的工資劃撥到社區,服務員給老人服務后,每月到社區領取工資。敬老協會每天深入社區檢查、監督服務情況。
海曙區星光敬老協會崔德海會長說:“這種運作機制,解決了錢和服務雙重的監督問題,這樣老人高興、社區高興、政府也高興,何樂而不為?”
“社會參與”主要指圍繞居家養老工作,有效地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社區現有的可供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社區資源,不僅可大大節省政府的支出,而且還可以提高社區資源的利用率。
首先,可以利用老年人資源,建立起居家養老義工服務模式。這項工作同時也帶動了“義工銀行”的興起。其次,可以動員社會力量,為老人購買服務。有兩家企業分別認購了5萬元“居家養老服務券”,另有企業和個人緊跟其后,直接與高齡老人結對“認養”,即認養一位老人,每月提供給老人200元生活補助金,直到老人去世。第三,可以整合社區的公共衛生資源。海曙區是全國首批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區,現有24個社區衛生服務站,老人看病到社區衛生服務站,只需要不到10分鐘的路程,這一便利的社會資源,解決了在居家養老模式下,老人的看病難問題。第四,可以整合社區信息資源。海曙區政府把居家養老和“81890”社區信息服務平系起來,專門為老人開通了24小時親情服務熱線,老年人遇到情況后只需要撥通81890,信息中心的電腦屏幕上就會出現有關這個老人的姓名、住址、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病史以及子女情況等資料,以便接線員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反應。此外,政府定做了一批“一鍵通”電話機,免費安裝到獨居、高齡的老人家里,一鍵直達81890信息中心。
未來走向
2008年,寧波還將在全省率先為農村老人購買養老服務,力爭到年底全市有5%的行政村(約150個)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到2009年年底達到10%,2010年年底達到30%以上。
2006年下半年開始,寧波借鑒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成功經驗,在鎮海、北侖兩地試行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從2008年起,對基本生活難以自理的部分經濟困難的農村居家老年人,逐步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免費提供生活照料為主的服務。
農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資金來源,目前主要是各地的財政資金和民政部門安排使用的部分福利彩票公益金,寧波市民政局每年安排部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給予各地適當補助。
海曙區政府區域社會化居家養老服務的探索引起了省有關部門重視。
2008年2月20日,浙江省民政廳廳長吳桂英在全省民政工作會議上表示,浙江省今年將全力重點推進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健全社會化服務機制,以點帶面,整體推動,加快構建新型社會福利體系。
據浙江省民政廳介紹,根據相關調查,真正愿意到養老福利機構安度晚年的老年人只占6%。因此,在鼓勵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確保福利床位數的同時,大力推進居家養老就顯得十分實際。
[關鍵詞]居家養老;政府;非營利組織;應然地位
我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具有不可替代的優越性的養老方式――居家養老,就成為了實踐和理論研究的熱點。通過城市社區居家養老在國內外已有的許多研究和實踐可以看出,城市社區居家養老的主要支撐力量是政府、社區和非營利組織。其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的地位是否合理、作用是否得到良好發揮是影響城市社區居家養老運轉的主要因素。居家養老模式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的應然地位研究,類似于馬克思?韋伯的理想類型,也是一種很好的研究現實工具。
一、基本概況
1.居家養老。所謂居家養老,就是以家庭為基礎以社區為依托,以老年人日常照料、生活護理和精神慰藉為主要內容,以上門服務為主要形式,并引入專業化服務的一種養老模式。也就是說,居家養老的主要地點是“家”中,政府、社區、非營利組織、營利組織以老年人的“家”為中心,為滿足老年人的養老需要及衍生出來的相關需要(如主要照料者子女的需要)提供服務,使老年人可以在自己熟悉的家中安度晚年。實質上,目前我國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模式是我國老年社會福利領域的一種制度創新,屬于老年社會福利的一部分。
2.非營利組織。國際社會對非營利組織的關注大致始于20世紀80年代末,與非營利組織類似的詞匯還有“非政府組織”、“公民社會組織”、“第三部門”等。其所指的社會組織相當龐雜,對其下定義就顯的很困難。1998年薩拉蒙指出6個鑒定非營利組織的特征,成為該領域較為權威的定義:(1)正規性。指有一定的組織機構,純粹的非正規的、臨時聚集在一起的人不能被認為是非營利領域的一部分,非營利組織必須具有根據國家法律注冊的合法身份。(2)私立性。從組織結構上分離于政府,非營利組織既不是政府機構的一部分,也不是由政府官員主導的董事會領導。(3)非利潤分配性。非營利組織不是為其擁有者積累利潤,也許在一定的期限內積累一定的利潤,這些利潤必須返回團體使命所規定的工作中去,不是在組織所有者之間分配。(4)自我控制性。非營利組織能控制自己的活動,具有不受外部控制的內部管理程序。(5)志愿性。無論在實際開展活動中,還是在管理組織事務中均有顯著程度的志愿參與,特別是形成由志愿者組成的董事會和廣泛使用志愿工作人員。(6)公共利益性。非營利組織要服務于某些公共目的和為公眾奉獻。
二、政府在居家養老模式中的應然地位
1.政府應該在社區居家養老中占據關鍵地位。無論任何理論都無法否認現代政府應該在社會發展中扮演關鍵角色。無論是經濟的發展,還是社會公正與平等的實現,都有賴于政府的參與、維持,保證“一種相對運轉良好的政治民主和一種相對較高的平均生活水平”是現代政府的基本職能。社區居家養老是保持老年人相對較高的平均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在社區居家養老的運作中,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盡管目前減少政府責任也成為社會養老體制改革的一種趨勢,但政府推行社區居家養老的主體地位并沒有改變。政府可以逐步減少直接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做法,主要通過執行掌舵、籌集資金和監督等責任的承擔,發揮其關鍵作用。
2.政府應該是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發展方向的掌舵者。社區居家養老實施的過程是一個利益再分配過程,如果沒有強有力的政府進行組織,純粹依靠市場交易,是難以達到預期目標。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的發展方向只有政府有能力進行掌控。政府應該通過立法和制度設計推動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的發展;通過社會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把握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發展的方向;通過稅收等經濟杠桿、宣傳和公辦社區居家養老機構的示范等各種手段,引導民間社區居家養老力量的發展。
3.政府應該是社區居家養老資金的主要籌措者。社區居家養老的供給需要大量的物質性資助,如果僅僅依靠民間社會福利力量,遠遠不能解決社區居家養老福利供給問題。只有通過政府的力量,調動和運用整個社會資源,動用政府財力,才可以很好地解決社會的社區居家養老福利供給問題。在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的社會,國家有廣泛的稅源,這就使得政府有足夠的財力為民眾提供社會福利。
4.政府應該是社區居家養老產品和服務的監督者。從國外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來看,其提供者既有政府,也有非政府組織,還有社區。由于政府提供服務的部門受到實際可能的利益驅動,加之行政官員的行政倫理水平參差不齊,其行為可能出現不計成本、效率低下、歧視和腐敗等問題,政府自身的監管成為必須。非政府組織或社區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由于受其地位的局限,對于其服務是否真正體現服務型政府的目標和價值,服務產品和質量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標準等,也離不開政府的監管和指導。
三、非營利組織在居家養老模式中的應然地位
1.非營利組織應成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主要直接提供者。政府是社會福利政策的制定者,非營利組織是社會福利產品和服務的主要直接提供者。政府在確定服務時,可在政府部門及公務員、家庭、非營利組織和營利組織等之間選擇。非營利組織作為居家養老服務的主要提供者,它接受政府委托,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具體管理和服務工作,如組織、實施、考核、統計、評估等。
2.非營利組織是社區居家養老中的被監督者。政府對非營利組織的監督,確保非營利組織從事的活動符合其所受到的特殊待遇;確保非營利組織能夠正確地使用其資源;確保非營利組織地活動能夠與政府機構保持協調一致;政府必須監督非營利組織地活動不會威脅到國家與民眾的安全。非營利組織的被監督內容主要包括:一是財務被監督。確保非營利組織的非營利性;二是業務被監督。確保非營利組織在自己的宗旨范圍內活動;三是內容被監督。確保社團的內部運作依據民主的程序進行。
總的來說,政府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掌舵者、主要資金籌集者和監督者,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直接提供者則主要應該是非營利組織,當然家庭也要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營利組織也可以成為福利服務的直接提供者,在特殊情況下,政府部門和公務員本身也可以承擔這一角色。政府和非營利組織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是規范、支持、監督和被規范、被支持、被監督的關系。這就是政府和非營利組織在居家養老模式中的應然地位和應然關系。居家養老模式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的應然地位研究,類似于馬克思?韋伯的理想類型,也是一種研究現實的工具。如果居家養老實踐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的地位符合這種應然地位和關系,我們就可以判定,這種居家養老模式是社會化的、相對科學合理的。如果居家養老實踐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的地位與這種應然地位和關系有差別,就要運用比較的方法進行研究,觀察差別的具體形態、差別存在的原因及發展趨勢等,無論是哪種情況,都有利于我們對居家養老模式良好運作的探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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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養老 新型居家養老模式 可行性
中圖分類號:C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2012)002-124-02
1 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的內涵及優勢
新型居家養老模式是在家庭養老面臨困境,機構養老模式存在不足的情況下,結合兩者優勢產生的一種新養老方式。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是以農村家庭為核心,以農村社區為依托,以農村老年人日常照料、醫療保健和精神慰藉為主要內容,以上門服務為主要形式,并引入專業化服務的一種養老模式。新型居家養老的具體內容表現在:居住方式方面,老年人主要以居住在家的方式養老,但這里的“家”,不是僅指由親緣關系組成的狹義的家庭概念,而是擴展到其所處社區的廣義的家庭概念;在經濟供養方面:由個人、家庭和社會共同承擔,社會承擔一部分的經濟供養責任有利于減輕個人和家庭的負擔;在生活照料方面:主要堅持以家庭照顧為基礎,同時輔之以一定的社區服務,特別是對孤寡獨居老年人的日常照料方面,一定要突出社區服務的作用;在精神慰藉方面,充分發揮傳統家庭的倫理道德作用,積極營造新農村的“尊老、敬老、孝老、養老”氛圍,并輔之專業心理指導,滿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此外,它還具有以下優勢:首先,不脫離農村老年人熟悉的生活環境,符合其“安土重遷”的心態。其次,居家養老的成本遠遠低于興辦養老機構的費用,具有投資少、成本低、服務廣、收費低、見效快的特點。最后,因地制宜,靈活性強。根據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需求來設定不同的養老服務項目。
2 建立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2.1 建立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是應對農村人口老齡化的客觀要求
中國的社會,正在進入老齡化社會。據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大陸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到1.78億。占總人口的13.26%,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1.19億,占8.87%,而在這種情況下,我國農村地區的人口老齡化程度更為嚴峻。據調查,目前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已經達到15.4%,比全國13.26%的平均水平還高出2.14個百分點。同時隨著經濟的發展,城鎮化的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尤其是青壯年勞動力大量外流等原因導致的人口遷移,導致農村老齡人口還以每年3%的速度在增加。據北京大學曾毅教授所做出的預測,2020年后,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會高出城市3―6個百分點。因此,未來農村人口老齡化的嚴峻趨勢,勢必需要建立起新型居家養老模式來緩解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
2.2 建立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是滿足老年人需求,提升農村老年人生活質量的根本要求
老年人的養老需求是多層次的,不僅僅只是經濟上的供給,還包括生活照料、醫療保健和精神慰藉等需求。建立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根據老年人的需求,提供靈活多變的服務。在生活照料方面,對于生活能自理的農村老年人可以居家養老,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服務,而對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農村老年人可以采取集中供養的方法,提供更高層次的服務;在醫療保健方面,以鄉鎮衛生院為依托,成立社區衛生服務站,保證老年人得到廉價便捷的醫療保健服務。同時對于生活不便的老年人,可以設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門服務;在精神慰藉方面,對于農村那些子女少或者子女不在身邊的老年人,多提供精神慰藉,同時也可以組織老年人成立秧歌隊、腰鼓隊、戲曲小組等,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通過開展這些養老服務,最終提升農村老年人的生活質量。
2.3 建立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是應對農村養老困境的現實要求
我國農村養老保障事業在近年來得到了一定的發展,但是隨著農村社會結構的變化,農村養老面臨不少困境。首先,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減弱。隨著生育制度和農村人口老齡化趨勢,農村家庭贍養系數大大上升,子女對父母生活的經濟負擔和照料的壓力加大,導致家庭對養老的供養能力出現不足。其次,土地保障功能減弱。土地是農民的養老的基礎,但由于城鎮化進程加快,土地大量被征收,耕地面積和數量減少,農民獲得的土地收益也銳減,養老的經濟來源不足。最后,農村機構養老發展滯后,大多農村養老機構硬件條件較差,服務水平較低,工作人員素質低,缺乏專業護理知識,同時由于機構養老費用高和受傳統文化習慣的影響,很多農村老年人都不愿意去機構養老。因此,發展農村新型居家養老,由社會承擔一部分養老責任,減輕了家庭養老的負擔,同時又彌補機構養老服務資源的不足,真正有效地解決了農村養老困境。
2.4 建立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是關注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關注民生是解決百姓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即養老問題。同志曾指出,“在我們這樣一個農民占多數人口的國家里,農民是否安居樂業,對于社會和諧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廣大農民日子過好了、素質提高了,廣大農村形成安定祥和的局面了,和諧社會建設的基礎就會更加牢固。”當前農村家庭逐步小型化,特別是農村空巢老年人和獨居老年人的數量不斷增多,農村養老服務問題已經成為事關農村社會穩定的一件大事要事。建立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使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村落社區內就能接受各種養老照料服務,既符合老年人的養老意愿,同時也解決了家庭和子女的后顧之憂,有利于促進家庭的和諧,實現農村社區的穩定發展,最終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
3 建立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3.1 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具有國家政策法規依據
黨和政府一直關注以養老為主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1996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條提出開展社區服務,逐步建立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務,文化體育活健康等服務設施和網點。2006年,國務院轉發了《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養老業的目標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養老為補充的服務體系。”》2008年,由全國老齡化、國家發改委、民政部等10部委聯合制定的《關于全面推進居民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公布。《意見》要求,全國城市所在社區“十一五”期間都要建立起多種形式,廣泛覆蓋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農村要力爭8成左右到的鄉鎮擁有一處集院舍住養和社區照料、居家養老等多種服務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老年福利服務中心,三分之一左右的村委會和自然村擁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動和服務的站點。在國家民政部的倡導下,全國各省各市都相繼出臺了發展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的政策法規,如寧波市出臺《關于推進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浙江余姚市出臺《關于農村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等,這些都為農村發展居家養老提供了政策指導和努力方向。
3.2 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擁有新農村建設的大力支持
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農村事業的發展,為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的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首先,經濟建設上,農村生產力的發展、農民增收能夠保障農村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各地農村可以建立起具有日間托管、醫療保健、文化娛樂活動等一體的居家養老服務場所,這為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創造更有利的基礎條件。其次,政治建設上,實施農村民主化管理理念,一方面使村干部貫徹為村民服務的宗旨,關注農村養老服務問題;另一方面,催生非盈利組織的產生,并根據村民需要開展各類服務活動,為居家養老提供了發展契機。再次,文化建設上,新農村建設注重精神文明建設,注重提高農民素質,改觀社會風尚,能夠為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服務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通過開展文娛活動,可以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通過文明鄉風的建設促進村民關系和諧發展,增加農村老年人的情感儲蓄量,達到提升老年生活質量的目的。最后,社會建設上,隨著新型農村醫療合作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覆蓋面不斷擴大,農村救助、五保、低保制度的日益完善,都將為建立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服務提供制度保障。
3.3 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具有深厚的孝文化積淀支撐
在中國歷史上,老年人的贍養是以孝為核心在家庭內部進行的,以“孝敬父母、孝敬長輩”為核心內容的孝文化思想在中國有著悠久的發展歷史和深刻的社會影響。傳統的儒家思想認為:“孝為百行之冠、眾善之始,是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因此,自古以來我國人民就有“養兒防老”的傳統,尤其是在農村至今依然如此,我國的憲法也規定了贍養老年人是成年子女的義務。而我們所謂的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服務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由家庭和社會提供日常照料、醫療保健和精神慰藉等為老服務,老年人可以自己熟悉的環境養老,可以繼續得到家人的關心和愛護,享受物質生活的同時享受兒孫帶來的天倫之樂,這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符合老年人的傳統觀念。因此,在深厚的孝文化影響下,農村居民容易認可和接受這種新型養老模式。
3.4 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具有豐富的農村人力資源
農村新型居家養老的發展,必須建立一支適合農村實際情況的養老服務隊伍。而當前農村存在著大量的農村富余人口,可以充分利用他們來擴充養老服務隊伍和志愿者隊伍。一方面,我國農村一直存在濃郁的“尊老、敬老”文化和鄰里互助的優良美德,農村居民都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給農村中生活困難的老年人提供物質上或精神上的幫助,同時,他們也希望自己在遭受困難時也能得到相應的救濟。另一方面,由農村富余人口組成服務隊伍與服務對象彼此熟識、容易溝通,且便于及時、就近提供有效的服務。老年人對自己長期生活中熟悉的人、事、物都有深深的依賴感,由農村富余人口提供服務,老年人容易認可和接受,而且熟人關系不僅能提供優質的服務,更便于為老年人排憂解難,提供精神慰藉。因此,擁有豐富的農村人力資源,能保證農村新型居家養老開展的可持續性。
3.5 農村新型居家養老模式具有成本低,受益高的特色
新型居家養老成本低,受益高。首先,農村居家養老費用相對于機構養老來說要低廉很多。機構養老要負擔住宿、醫療服務等多方面的費用,費用之高讓很多農村老年人望而卻步,而在居家養老中,老年人在家中養老,無需承擔住養老院而產生的房租、水電費等一系列開銷,同時還能充分利用家中的各種生活資源。其次,農村新型居家養老不需太大的基礎建設投資,一個農村行政村只要有幾間房間稍加改造就可以成為養老服務中心,這樣把省去的費用投入居家養老服務中,更加獲益。最后,農村居家養老服務一般都是低償或者無償為老年人提供,同時服務方式靈活,可以滿足老年人的多方面的需求,最終發揮居家養老模式的最大效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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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區居家養老;問題;建議
一、研究的背景
目前,中國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約占世界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一。據估計,到本世紀中葉,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將達4億左右,屆時每4個人中就有一位老人。與一些發達國家相比,中國老齡人口基數之大,增長速度之快,都是前所未有的。
據問卷調查知:現階段付村老年人的人口急劇上升,付村老年人比例處在全國前列。付村大多數家庭的生活水平處于中等,但是家中老年人為其帶來負擔。老齡化問題尚未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對當地的經濟、政治、文化都有影響。政府財政力度不足以支撐日益上升的老年人生活費用。所以說付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亟待解決難題。
二、付村社區居家養老存在的問題
1、政府及相關部門資金投入力度不夠
目前居家養老服務主要由社區來組織提供,社區作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本身沒有收入,它的運營經費主要由上級街道政府下撥或是掛靠單位的一些資助,這些資金只能維持社區居委會、社區服務站等機構的日常運營。社區目前擁有的資金對于建立居家養老服務這么一個規模龐大的體系來說簡直是杯水車薪。政府每年用于居家養老的資金只是其他投入資金的一小部分,從問卷及走訪中可知:在付村居家養老資金的投入上,政府及相關部門幾乎沒投入什么資金,更別說相關部門的資金投入了。
2、缺乏商業機構的合作,服務種類不齊全
付村目前沒有政府帶頭引進商業機構參與居家養老服務,故只有部分商業機構參與到居家養老中,如家政、餐飲等,但這些商業機構服務的范圍只局限在家政、餐飲,就連對老年人最為關鍵的醫療商業機構都沒參與進來,更別說其他類型的服務了,服務種類不齊全。
3、某些老年人存在著思維定式
首先,老年人還存在著關于退休的思維定式。在付村,只有極個別的退休老年人發揮自己的余熱,從事第二次的就業,絕大部分就認為退休就是享樂,整天沒什么事情可干,這樣反而不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其次, 老年人還存在著選擇老年居所的思維定式。長期以來, 老年人在選擇居所時, 要么獨居, 要么入住老年公寓。家庭支持因素,即子女親屬的住所是距離遙遠, 還是就在附近, 可以方便地盡照顧之責, 也很重要。
4、社區內各種類型服務的宣傳力度不夠
一項好的居家養老政策的出臺,不僅要做到實施的可行性,還要盡可能的去大力宣傳這種好的政策,讓人們去了解、去運用它,從中得到應有的福利。在付村的走訪中,盡管社區內的各種類型服務不多,但就這為數不多的幾種服務,好多老年人不知道。如以居家養老為主的老年人,他們在不愿意自己做飯的時候,竟不知道去叫外賣,只能在家吃泡面。這一個很小的例子就說明付村社區內各種類型服務的宣傳不夠,以至于造成現有資源的浪費。
5、大學向社區提供的自愿者服務還遠遠不夠
大學和社區的互動可以說是一個互利的過程,一方面社區為大學提供了實習的場所,另一方面大學為社區以居家養老的老人提供精神慰藉、其他方面的服務。天津市西青區付村和周圍的大學相隔很近,按道理上來說他們之間的互動應該很頻繁,其實不然。在問卷及走訪中了解到,周圍的大學向付村提供的自愿服務很少,更有甚者有的老人居然說沒聽過大學與社區的互動,也沒見過自愿者進行的服務,這說明了大學向付村社區提供的自愿服務不夠,不能充分的發揮大學的人力資源為周圍的社區做貢獻。
三、付村社區居家養老的建議
1、加大政府對社區養老的資金投入
付村在對老年人居家養老的投入上明顯不足,這就導致了付村中各項老年設施都跟不上,因此政府要加大對付村居家養老的資金投入,建立資金投入的來源,并儲備部分資金,以備不時之需。另外,還要進行科學的資金投入,而不是盲目的資金投入,要把資金投入到居家養老目前最迫切的地方,做到科學合理。
2、鼓勵個人和社會事業、企業單位進入社區興辦各類養老服務并針對不同需求的老人,提供多樣化的服務種類
在付村,我們可以為部分盈利性機構開天窗,讓其進入付村開展服務比之前便利,還可以給予如醫療機構資金補貼,這樣老人看病的醫療費就降低了不少,對于收入不多的很多老人來說這就是極大的福利了。
在付村大力推動專業化的老年醫療衛生、康復護理、文體娛樂、信息咨詢、老年教育等服務內容的開展,構建社區為老年人服務網絡,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種服務
3、完善監督,形成第三方的監督機制
在走訪中發現,付村根本不存在監督體系,有的只是部分居民的輿論監督,這對不成體系的居家養老來說根本起不到監督的作用,因此要增加其他方式的監督,形成一個第三方的監督,而不是只有一種監督機制。利用廣播、電臺、網絡,發現不合理的部分及時報道出來,糾正一些機構的不正之風。
4、加強專業人員的培訓,提升老年服務隊伍的水平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主要供給主體應該是專門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服務人員應該具備專業化的知識和技能,持有相應的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從付村居家養老來看,社區居家養老的服務人員文化水平較低,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只能從事一般的家政服務和簡單的康復護理等,應加強專業人員的培訓。
5、加強周邊大學向社區以居家養老為主的老人提供自愿服務
付村雖與周圍的大學相隔極近,但周圍的大學向付村以居家養老為主的老人提供的自愿服務欠缺,有些老年竟不知道大學和村里的互動關系,他們只是簡單的以為二者獨立,不相往來,在這種情況下,要加強周邊大學向社區以居家養老為主的老人提供自愿服務,但這種自愿服務要有學校統一組織、要明確紀律性,這樣才能更好的服務老人。另一方面,學校還要做到長期的到付村服務,防止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行為。加強周邊大學向社區以居家養老為主的老人提供自愿服務,這種服務更多的是精神的慰藉,所以在選取自愿者上也要選那些思想積極、語言表達能力強的人,這樣才能更好地服務老人。
四、結語
社區居家養老作為我國當前養老模式的最佳選擇之一,具有顯著的優勢和可行性。盡管付村居家養老模式建立的不是太完善,但大力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既能滿足老年人的需要,又促進了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可以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社會基礎。總的來說,完善付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要從多方面入手,多管齊下,這需要全社會的關注與支持。相信通過不斷的實踐,付村居家養老服務能夠進一步發展完善,從而有效地解決付村的養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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