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09 11: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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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扁平化結構”;SBU模式;個人信貸運行模式
隨著資產市場的發達,直接融資變得更加高效和低成本,商業銀行公司信貸業務增長速度逐漸放緩,個貸業務逐步成為商業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而個貸業務能否快速、健康地發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商業銀行自身的管理運行模式。
一、國外商業銀行的革新之路
1.組織結構的發展趨勢---“扁平化結構”
在銀行的組織結構方面,組織管理理論中新古典組織理論的代表人物斯科特于20世紀90年代提出了最具代表性的扁平化結構理論[1]。該理論的主要特點是減少管理層次,形成一條最短的管理指揮鏈。商業銀行扁平化管理的具體做法就是減少分支行的層次,減少信息傳遞和決策鏈條中的中間分支行,將待處理信息直接由基層行傳遞到決策行,迅速做出決策。其實質是縮短委托鏈條、降低信息耗散、縮減成本,有利于銀行實現以客戶為中心、高效決策的經營戰略。
2.荷蘭銀行的SBU創新
荷蘭銀行應用扁平化思想,于2001年率先推出SBU(Strategic Business Unit)模式[2]。該模式由三個平行的SBU模塊構成,即批發客戶SBU(按產品細分為更小的SBU)、私人客戶資產管理SBU(按地域細分為更小的SBU)和個人消費者SBU(按地域細分為更小的SBU),其中心思想就是以客戶為中心。荷蘭銀行的客戶SBU結構強化了各SBU的自,能對客戶的需求迅速做出反應,并恰當地設置產品子SBU以及地域子SBU,以便最大限度地貼近客戶,并兼顧產品營銷的需要和各地域市場的差異性。
3.業務流程再造---前后臺的協作與分離
國際商業銀行在對其組織結構進行改革的同時,也對業務流程進行了創新和再造。當前,商業銀行普遍采用前臺和中后臺工作分離的模式。前臺的工作主要是直接和顧客打交道的SBU;中線的工作包括風險管理、集團的資產負債管理;后臺的工作主要包括客戶數據管理、集團稽核、財務、人力資源、法律合規性以及研究與開發等一系列支持工作。前臺和中線是獨立的,通常他們共同擁有決策權,以控制貸款的風險[3]。
綜觀國外商業銀行的革新之路,貫穿始終的核心思想就是:以顧客為中心,實施高效和安全經營管理戰略。扁平化結構是為了降低信息耗散、縮減成本、加快決策速度,從而提高服務的效率。SBU是以客戶為中心,根據不同客戶的不同特點和需求設置,以盡可能方便、快速和高質量地完成客戶的要求為目標;而業務流程再造中前后臺的分工和協同決策,則有利于提高貸款的安全性。
二、國內商業銀行個貸業務運行模式的變革之路
國內商業銀行個貸業務的組織和管理,通常是總行層面負責產品的研發和產品戰略的制定,各分行根據區域的具體情況,貫徹落實總行的產品戰略和政策,組織搭建個貸業務的管理運行框架模式。縱觀國內商業銀行個貸業管理運行模式的演變歷程,主要有以下三種形式。
1.“分散型”運行模式
“分散型”運行模式是我國商業銀行個貸業務最初采用的運行模式,其特點是基層行既作為個貸產品的營銷前臺,又承擔貸后管理的責任,而貸中管理,如審批權則集中于一級分行或二級分行(或綜合性支行),營銷和貸后管理分散在各基層支行,可形象地稱之為“分散型”運行模式(圖1)。
優勢:一是有利于調動所有基層行和客戶經理開展對合作單位(如開發商、二手房經紀公司和汽車經銷商等)和個貸業務營銷的積極性,從而有利于充分發揮和挖掘商業銀行網點資源、人力資源以及客戶資源的優勢。二是在營銷和服務過程中,不局限于某一網點,便于客戶就近辦理業務。三是有利于實現公、私業務信息資源的共享與雙贏。如房貸業務,由于絕大多數基層行是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的經辦行,房地產開發貸款是個人房貸開辦的上游產品,而作為下游產品的個人房貸所形成的資金回流,又為房地產開發貸款的歸還提供了資金保障。這種良性互動,實現了公、私業務信貸產品的有機結合。
缺點:一是不利于集約化經營,不利于降低運行成本。這種模式貸后管理專業化、規模化程度低,每個基層行都需要配備開展營銷和進行貸后管理的全套人員和設施。尤其是在個貸抵押登記的辦理、不良個貸的化解和處置、貸款檔案的管理方面,分散管理將產生較大的成本和浪費,運行成本相對較高。二是由于考核機制的引導作用,容易導致基層行偏重于營銷業績,弱化貸后管理工作,形成重貸輕管的問題,進而影響個貸資產質量。三是個貸產品在流程上呈現出雙向傳遞性,加之內部管理層級較多,對于大額個貸還需要經過基層行、二級分行(或綜合性支行)、分行三個層級的往返處理才能完成,管理運行效率低下。
總之,“分散型”模式做到了以顧客為中心,方便了客戶,但是運行效率低,安全性不高。針對這些問題,國內銀行紛紛改革運行模式作為回應,進而轉向一種新的模式---“集中型”模式。
2.“集中型”運行模式
“集中型”運行模式的特點是由一級或二級分行(或綜合性支行)成立“個貸中心”,在中心設置:營銷受理崗、簽約崗、信息錄入崗、貸款放行崗、貸后管理崗、抵押登記崗、檔案管理崗等崗位,全面負責個貸業務的營銷及貸后管理工作,而審批崗、風險監控崗、產品制度崗則設在一級分行或二級分行的中后臺管理部門,基層行僅負責向個貸中心推薦合作機構或項目,業績由一級分行或二級分行來協調分配。由于個貸業務的主要流程集中在一、二級分行的個貸中心,因而可形象地稱之為“集中型”模式(圖2)。
優點:一是有利于提供專業化、規范化的服務和管理,也有利于節約人力資源和降低管理成本,實現集約化經營。二是有利于夯實貸后管理工作,加強了貸后監控力度,提高了貸款質量的安全性。
不足:一是經辦網點相對較少,市場面窄,不便于合作機構和客戶辦理業務,沒能充分體現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二是在業務營銷上不利于充分調動基層行的積極性。基層行的間接參與,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到其經濟利益,從而影響到商業銀行整體個貸業務的發展;三是 “集中型”運行模式容易導致公、私業務產品在捆綁營銷上的脫節,不便于實現公私業務信貸產品的聯動營銷;四是仍未完全擺脫業務流程的雙向傳遞,使管理層級和環節沒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集中型”運行模式由于進行了機構設置的“扁平化”處理,在效率方面有一定提高,由于由一、二級分行集中進行貸后管理工作,因而貸款的安全性也得到了加強。但與“分散型”運行模式相比,“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難以得到有效發揮。
3.“傘狀型”運行模式
國內商業銀行經過探索,在充分吸收前兩種模式的優點和摒棄缺點的基礎上,對兩類模式進行整合,再造出新的模式。這種模式由分散型模式的前半部模塊與集中型模式的后半部模塊整合而成,即“前分后集型”,又可形象地稱為“傘狀型”運行模式(圖3)。
這種模式由各基層行負責貸款的營銷、調查、受理和審核等工作,一級分行按區域成立個貸中心集中貸中和貸后管理工作,包括集中審批、信息錄入、抵押登記、賬務處理、不良催收,資產保全、貸款監控、檔案管理等工作。這樣,可充分發揮網點和人員點多面廣、全方位面向市場的優勢,保證客戶得到更及時、周到的服務。同時各基層行的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和發揮,有利于個貸客戶經理輕裝上陣,專心于市場營銷。個貸中心作為保障支持部門,集中實施專業化、規模化、標準化的操作與處理,達到了提高運作效率,夯實風險管理基礎,減少管理層級和環節的目的。
這種以基層支行為營銷前臺,而中后臺設立個貸中心為其提供服務與保障的模式,實現了個貸業務營銷工作重心的前移,同時將中后臺保障和管理的職能向上集中。即前臺盡可能散開,而后臺全面集中的模式,不僅大大縮短了管理層級,而且在業務流程上實現了單向操作,提高了工作的效率。顯然,這與國外商業銀行的扁平化管理變革有著異曲同工之效。
四、討論和結論
本文主要論述了為了更快、更好、更安全地發展商業銀行個人信貸資產業務,應該如何進行模式創新的問題,得出以下結論:
1.國外商業銀行在發展個貸業務的進程中,在組織結構和業務流程方面所做的改進包括“扁平化”結構、SBU模式、業務流程再造等。他們改革的目標可歸納為:“以顧客為中心”實現高效率和低風險的目標。國外銀行做法,值得我們參考和學習。
2.通過對國內商業銀行在個貸業務管理模式的演變歷程的回顧,我們驚奇地發現:從“分散型”模式,到“集中型”模式,再到“傘狀型”模式,國內銀行改進和創新的最終目標竟與國外同行們不謀而合,那就是尋求“以顧客為中心”、高效率和低風險的個貸管理模式,這也是我國商業銀行逐漸國際化的一個佐證。
3.在全球化金融浪潮的沖擊下,在個貸業務面臨日益增多的國內外同業加劇競爭的新格局形勢下,國內商業銀行應堅持以客戶為中心,進一步整合資源,不斷改革創新,構建科學、高效、安全的經營管理模式,實現個貸業務快速、健康的發展。
作者單位:陳端能,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董時珊,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
參考文獻:
[1]馬英.“商業銀行組織結構扁平化改革與 SUB 模式創新”[J].河北金融,2006,1:3-5.
為了進一步做好我市就業再就業工作,充分運用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推進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銀發[20****]51號),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西安市財政局,西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西安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實施辦法》(西銀管發[20****]76號)和《進一步推進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補充通知》(西銀管發[20****]129號)精神,現就我市開展創建信用社區推動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創建信用社區的重要作用
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是對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提供的一種信貸支持,是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扶持政策的重要內容。創建信用社區,主要是針對當前部分下崗失業人員在創業過程中缺乏啟動資金和信用擔保、難以獲得銀行貸款的實際問題,建立的以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機構為基礎,通過承辦小額貸款的銀行與社區的合作,方便下崗失業人員申請小額貸款,以幫助他們盡快實現創業式就業的一種信用擔保形式。創建信用社區是搞好就業再就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政策,通過“銀勞”合作、“銀社”合作的形式,做好貸前貸后的管理工作,擴大放貸規模,加快放貸速度,簡化辦理程序,有效預防資金風險,扶持更多的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也是金融系統提高服務水平,拓寬服務領域的有效途徑。各級勞動、財政部門和銀行系統的干部,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執政能力、堅持“人本”服務和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提高對創建信用社區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認真做好信用社區創建工作。
二、信用社區的條件和職責
信用社區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健全,規章制度完備,工作人員到位,經費落實。有轄區平面圖及工作簡介、政策宣傳窗、服務指南、辦事須知、監督電話等。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地,具備微機;傳真電話等必要的辦公設施。各種臺帳齊全,數據準確,隨時掌握下崗失業人員動向及享受扶持政策情況。
建立了下崗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經濟檔案和工作所需要的相關數據庫,經濟檔案要包括以下具體內容:
1.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系方式等;
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主要內容、收入狀況、家庭實有資產狀況等;
3.還款的歷史記錄。
(三)工作人員經過業務培訓,廉潔自律,工作認真,服務熱情,熟練掌握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對下崗失業人員資信條件、創業技能、經營項目、自有資金及盈利等情況掌握準確。
(四)建立了自主創業回訪機制,強化了后續服務。對借款人進行走訪,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對貸后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調查,指導借款人搞好生產經營,加強個人信用意識教育,未出現弄虛作假現象。對發現違約或惡意拖欠本息的采取了一定的預防措施,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
(五)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供優質服務,積極支持和引導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或合伙組織起來就業,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小額擔保貸款目標任務,安置的下崗失業人員人數較多,社會效益顯著。
信用社區的職責:
信用社區要克服困難,創造條件,圓滿完成上級勞動保障部門下達的各項再就業工作任務,要及時掌握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意愿,滿腔熱情地為他們自主創業出謀劃策。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調查核實清楚的情況下迅速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積極主動配合市、區縣勞動保障部門、金融機構做好小額擔保貸款工作。
信用社區要積極負責地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的審查和管理工作,包括下崗失業人員誠信情況、經營場地、創業項目風險評估分析,協助經辦銀行和擔保機構催收本息。對惡意拖欠銀行本息的,要如實登記借款人不良信用記錄。對貸到款的下崗失業人員,指導搞好生產經營,提供政策服務。要善于發現和總結自主創業的先進典型,及時推廣他們的經驗和做法。
信用社區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政策,明確辦事程序和辦事時限,優質高效為下崗失業人員服務。
三、信用社區提供擔保的要求
信用社區對轄區內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下崗失業人員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對其經營項目進行實地調查和貸款資格審核,申請人信譽良好,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記錄的,信用社區一律提供信用擔保。
申請人在獲得小額擔保貸款后,信用社區要定期走訪,跟蹤了解,并將掌握的情況及時反饋到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
由信用社區推薦并提供信用擔保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出現拖欠本息的,信用社區要積極協助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催收本息。
由信用社區推薦并提供信用擔保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在《西安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審核表》的“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推薦意見”欄內加蓋統一的信用擔保條章,擔保機構一律取消借款人的反擔保。
四、創建信用社區工作的組織實施
信用社區申報審批程序是:
(一)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按照信用社區條件在所屬社區中選拔推薦,上報申請報告并填寫《西安市創建信用社區申報表》,經街道(鄉鎮)政府審查簽署意見后,上報區縣勞動保障部門。
(二)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后,對推薦的社區要實際審查,對符合信用社區條件的,簽署意見報市勞動保障部門。
(三)市勞動保障部門委托西安市就業服務中心對各區縣勞動保障部門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確定信用社區候選名單。在充分征求銀行、擔保機構意見后,確定我市信用社區,三部門聯合發文公布命名,授予信用社區牌匾。
主題詞:信貸貸后 管理模式 研究
中圖分類號:F830.5
信貸業務風險防范的最重要環節毫無疑問是準入環節的把控,因此,銀行往往重貸輕管。但信貸風險的防范畢竟是一個系統工程,而貸后管理是這個工程不可缺少的環節。
一、目前銀行信貸貸后管理的方式
1、資金跟蹤。資金跟蹤是貸后管理的第一步。商業銀行將貸款發放進入借款人的結算賬戶后,按照借款合同規定,依約對借款人使用此筆貸款進行資金跟蹤。借款人使用貸款資金,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資金用途使用。一般商業銀行規定,借款人使用超出一定金額的貸款金額時,在資金使用前應上報商業銀行進行審批,審批同意后使用。低于規定限額的貸款資金使用,借款人可自主支付,但商業銀行會事后進行跟蹤檢查,判斷借款人貸款資金使用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約定。對于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約定挪用貸款資金的,商業銀行有權根據借款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收回貸款。
2、財務報表收集。借款人財務報表不管在貸前還是在貸后,都是重要的資料。貸款發放后,商業銀行會要求借款人每月提供財務報表,用來監測借款人的經營活動。財務報表是企業經營活動的反映,小微企業的財務報表雖然有很多是有“水分”的,但財務報表畢竟還是目前商業銀行在貸款發放時重要的參考依據之一。通過財務報表的監測、分析,商業銀行可以從中發現許多信息,很多時候借款人的造假行為也是通過其提供的財務報表,由銀行信貸人員仔細分析發現的。
3、銀行流水資料收集。借款人經營活動的資金流向,一般要通過銀行結算進出,在目前市場的經營活動中,交易雙方單純的現金交易已經越來越少。更多的所謂“現金”交易,其實是通過借款人個人銀行賬戶進行支付,因此,借款人大多數經營活動中產生的資金支付都會通過銀行賬戶進行結算,這就為商業銀行了解掌握借款人的經營活動提供了重要信息。商業銀行通過貸前和貸后定期收集借款人的銀行流水,與財務報表進行交叉印證,是貸后監測借款人經營情況的重要依據。
(1)其他資料收集。如變更后的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經過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復印件。
(2)現場檢查。對借款人貸后進行現場檢查的頻率各家商業銀行不一致,一般來說管戶客戶經理貸后最少半年內需要對借款人進行一次現場貸后檢查,專職的貸后檢查人員可以不定期或根據商業銀行內部規定的時間進行現場貸后檢查。現場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借款人提供的財務報表中的疑點檢查;銀行流水與銀行日記賬、倉庫日記賬進行交叉印證;借款人經營有無異常;借款人財務狀況是否正常;擔保有無異常;借款人有無重大事項或預警信息發生。
(3)非現場檢查。各級商業銀行經營機構的上級行有時會對下屬經營機構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非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的內容一般主要是政策執行情況等。
(4)遠程預警和監控。針對小微企業數量眾多,貸后管理任務繁重的問題,近幾年多家商業銀行開始嘗試對小微企業進行遠程預警和監控,以減輕一線管戶客戶經理的日常貸后管理工作。如杭州銀行早幾年已經開始嘗試通過小微企業的現金流趨勢變化,監控小微企業的經營活動。通過信貸客戶銀行賬戶的結算量的變化、存款日均的趨勢、應收賬款和存貨的變化趨勢等來監控借款人的經營情況,當指標發出預警后,由總行貸后管理人員將信息通知經營機構,經營機構落實專人對借款人進行強制貸后檢查,并形成書面報告,說明指標變化的原因和借款人實際經營情況。
二、貸后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貸后管理是很多商業銀行的在信貸管理上的薄弱環節。一方面,是因為很多經營機構和信貸人員普遍存在著“重貸輕管”的思想,粗放經營,以規模取勝,或疏于管理,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傳統商業銀行貸后管理的模式是“面面俱到”的,包括借款人經營活動情況、財務狀況、非財務因素、擔保情況等。而一般商業銀行規定,貸后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是管戶客戶經理,客戶經理既是信貸營銷人員,又是信貸管理人員,角色本身就存在著混淆。再加上客戶經理隨著管戶數量的增多,平時要完成營銷任務,承擔五級分類和各種臨時性的檢查任務,慢慢會發現按照制度要求的時間去進行“面面俱到”式的貸后檢查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因此最后的結果就是管戶客戶經理“偷工減料”,貸后管理質量下降。商業銀行重貸輕管的現象,往往把原因都歸罪于基層機構客戶經理不執行制度,而很少從商業銀行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去找原因。
另外,近些年商業銀行小微信貸業務的發展,也給傳統的貸后管理理念和技術帶來了挑戰。小微信貸的客戶經理管戶數量多,很多都遠遠超出傳統公司客戶經理的管戶數量,如果完全按照公司信貸業務貸后管理的理念、模式、技術顯然是不適應小微信貸業務發展的。因此,理念創新、技術創新、機制創新將是小微信貸業務貸后管理的必然趨勢。
三、貸后管理方式創新探討
1、分崗管理。分崗管理是傳統貸后管理的一種顛覆,也是貸后精細化管理的一種體現。商業銀行的管戶客戶經理雖然仍然有貸后管理的責任,并承擔風險的最終責任,但分崗管理后,其日常的貸后管理工作有專門的貸后管理崗承擔,體現了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制約與專業”的發展趨勢。貸后管理崗與管戶客戶經理形成制約,并形成專業化的體系和專業能力,這必將大大提高商業銀行的貸后管理能力。
摘要: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是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最主要的三大系統性風險,商業銀行公司信貸業務的過程也是這三種風險集中體現的過程,尤其是操作風險,近幾年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公司信貸操作風險案件頻出,給銀行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信貸業務中欺詐、違規操作等現象嚴重,如何防范這些風險,建立相應的防范機制已成為了商業銀行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十分迫切的問題。本文將從加強放款操作環節必要性入手,提出建立并加強放款專職審批機構建設的必要性,分析其相關職能、崗位設置及防范的主要操作風險。
關鍵詞:放款環節防范公司信貸風險
0引言
商業銀行的公司信貸流程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分為業務受理、調查評價、貸前審批、發放及貸后管理五大階段。另一種是將業務受理、調查評價、貸前審查統稱為貸前,分為貸前、貸中、貸后三大階段。兩者的概念和含義基本是一致的。各個階段面臨的風險類型是有區別的,貸前環節由于主要是通過對企業、行業、市場等分析而決定是否給予授信或給予怎樣的授信,面臨的主要是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而貸中環節主要是通過一系列相應的操作使企業達到符合取得實際授信的條件,符合相應的授信規定,因而面臨的主要是操作風險。貸后管理環節主要是對已授信的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行業變化、市場變化等情況進行分析,達到及時規避授信風險的目的。因此貸款發放環節是信貸操作風險主要集中的環節,也是防范公司信貸操作風險的主要環節。
目前商業銀行對放款環節越來越重視,并建立了專門負責放款環節的職能部門,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型股份制商業銀行,專門設立了放款中心,負責防范在公司信貸操作過程中的操作風險。
1建立放款中心的意義
放款中心的建立主要目的就是防范公司信貸業務中存在的操作風險,作為一個專職防范操作風險的部門,它能夠更專業更有效的發現并排除潛在的操作風險,保障銀行信貸資產的安全。
1.1有效地控制操作風險。該部門作為源頭上控制風險的重要舉措,可以堵截和避免擔保等授信條件不落實、手續不規范、資料不全或不規范即放款的授信行為,有效防范了由此產生的操作風險和合規風險,并可以隨時監察現行使用的各式資料文本、操作規程的有效性,并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修改業務操作規章制度,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公司授信業務的操作風險。
1.2充分實現審貸分離。放款中心的成立,是推進授信業務調查、審查、審批、放款“四分離”,實現貸審的充分分離,從而達到有效的相互制約效果。而審貸的分離能夠更有效的進行權責的分離,更有利于責任的認定和劃分。
1.3有利于落實貸前審批條件。審核信貸資料簽署的有效性,審核支行自行審批的授信審批權限是否適當,確認總行及支行審批意見中的有關貸前要求是否落實,當所有貸前先決條件完全符合后,放款中心才發放貸款。由于此類工作有方框中心這一非審批單位負責監督,更突出制約效果,有利于貸前審批條件的落實。
1.4放款中心的建立可以有效的防范操作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放款中心在審查相關資料過程中較一般人員更注重存在的法律風險,對擔保條件、合同文本等的審核更專業更到位,能夠有效的防范法律風險。在放款中心可設置法律審查人員,加強防范公司信貸操作過程中的潛在法律風險。
1.5可切實提高工作效率。貸款原始檔案由中心統一管理,規范操作,對檔案資料定期檢查,及時更新,專人專庫保管便于隨時查閱,這些措施都切實提高了工作效率及準確性。
1.6放款中心的盡職履職能夠減少銀行不必要的授信損失。在授信業務的實際操作過程中,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變化往往不能夠準確預期,但是只要放款過程中相應的擔保手續、資料等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證,可能并不會給銀行造成實際損失。可見放款操作對公司信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放款中心防范的主要操作風險
放款中心作為防范公司信貸操作風險的重要部門主要從落實必要的擔保授信條件,使用適合、正確的法律文本,保管重要的文件檔案及防范內外部欺詐等方面出發,防范信貸操作風險。
2.1防范擔保條件落實存在的操作風險目前商業銀行授信過程中采用抵、質押或保證等擔保方式為授信提供有效擔保是非常普遍的。但是在辦理擔保的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因未嚴格審查資料、辦理相關手續等而使辦理的擔保無效,給銀行造成損失的情況,放款中心則是防范此類風險的重要部門。
2.1.1保證人不具備主體資格,導致擔保無效按照《擔保法》的規定,國家機關、學校、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等不得作為保證人;另外,我國《公司法》第六十條規定,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在銀行信貸業務操作過程中,保證人的選擇方面還是比較謹慎的,大多數情況下能確保保證擔保的合法有效,但是仍有不少貸款的保證人是政府部門、醫院、企業的分支機構,該類擔保一旦被認定無效就可能會造成擔保債權失去三分之二或一半的清償保證。
2.1.2重復抵押致使抵押形同虛設根據《擔保法》和《物權法》的規定,在辦理抵押過程中允許對房地產等固定資產進行重復抵押。實踐中,由于抵押前不對抵押物現有抵押情況進行調查,而實際該抵押物已抵押給多方致使抵押權利得不到真正落實。2.1.3擔保資料無效或不完善致使擔保無效新的《公司法》出臺后,公司章程的效力越來越受到重視,在擔保過程中由于擔保的范圍、擔保的內容或擔保事項未按照公司要求經有效的審批機構審批而造成擔保無效。如:出具的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提供的擔保是否在企業允許的范圍內等等。
2.1.4對抵押物狀況審查不到位造成脫保在實際放款前未對抵質押物狀況進行核實,而抵押物已出現查封、凍結等狀況,致使在之后發生的借貸行為失去有效擔保,而造成脫保。
2.1.5對重組授信或借新還舊授信過程中擔保條件的落實對重組授信或借新還舊授信是否符合擔保的條件,保證人前后是否一致等情況進行審核。
2.2防范由于合同文本錯誤出現的風險
2.2.1合同文本使用錯誤或使用的合同文本中存在對銀行不利的條款在實際貸款發放過程中,由于使用的合同文本不正確或沒有對文本的內容進行有效審查,合同文本中存在不利于銀行提條款致使銀行遭受授信損失。
2.2.2合同內容填寫錯誤或隨意涂改合同內容填寫錯誤或對要素進行涂改,尤其是諸如利率、金額、期限、借款人、擔保人等主要要素,致使在訴諸法律過程中不能提供有效的資料致使銀行權利得不到落實。
2.2.3保證合同與借款合同無編號、不銜接保證類貸款的主從合同必須一一對應,合同編號銜接。現實貸款檔案中有大量的保證合同沒有編號,有的保證合同保證金額與借款合同不一致(不含最高額擔保),更有甚者,用已經還清的保證合同繼續為新的借款合同擔保。
2.3防范授信檔案資料不完善或遺失導致的風險在貸款發放過程中由于企業提供的貸款資料不完善或授信檔案遺失,造成貸款出現問題時,無法提供有效的法律證明文件而使得銀行權利無法落實。
2.4防范騙貸、騙保等情況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騙貸、騙保的案件時有發生,放款中心在放款前對客戶及資料的審核過程中,對印章、有權人等的資料審核;前往擔保人、借款人實際辦公地點的實地核保;前往抵質押登記部門實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等,能夠有效防范騙貸、騙保情況的發生。
2.5其他放款中心還通過對整個授信資料的審核,審核該筆公司授信業務期限、利率、金額、IT系統等是否符合信貸管理要求。
3放款中心的基本職能和崗位設置
3.1放款中心的基本職能放款中心的基本職能是主要負責對審批機構授信條件落實情況以及授信材料完整性、一致性的審核,檔案管理,法律審查,利用審核崗的獨特地位,充分發揮復核和監督作用,以進一步防范授信業務操作風險。
3.2放款中心基本崗位設置及職責放款中心下設:①放款審核崗;②放款復核崗;③核保崗;④法律審查;⑤檔案管理崗;⑥負責人。
3.2.1負責人職責。負責放款中心的全面工作。放款中心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全面工作,負責審批權限內的放款審批工作;定期檢查放款中心各崗位的履職情況,督促指導各崗位工作,并對各崗位履職情況做出評價;努力提升信貸業務規范化操作水平,防范和控制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
3.2.2放款審核崗。審核授信條件的落實情況,審核上報材料的齊備性、一致性和合規性;對授信額度和授信期限進行控制和管理;審驗業務相關合同填制的要素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授信要求;完成審核、實施放款操作并歸檔;對一級檔案的驗收、封存、入庫手續;審核擔保的解除和釋放手續等工作。
3.2.3復審崗審查職責。負責對放款審核崗的工作進行復核。重點對每筆業務的金額、期限、利率、擔保落實情況進行復核;對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相關協議的銜接情況進行復核。對合同的其他特殊約定進行重點復核;對每筆業務的其它資料進行復核;明確簽屬意見并提交到放款中心負責人等工作。
3.2.4法律審查崗。法律審查崗人員一般為具有一定法律知識的人員。負責對在落實授信條件過程中出現的法律問題進行審查把關;負責對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進行審查,制定符合條件的法律文本;其他的一些法律咨詢等工作。該崗位可由法律部門的人員兼任。
3.2.5檔案管理崗職責。負責職責內檔案交接工作;對檔案進行統一編號、裝訂和入庫;定期整理并核對授信檔案;負責檔案的調、借閱手續,嚴防信貸資料遺失等工作。
3.2.6核保崗職責。參與核保任務,負責授信業務擔保條件落實真實性、有效性的核實工作;負責收集、核實核保過程中擔保人同意擔保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授權書、簽字樣本等等工作。
4加強對放款中心的內控管理
4.1建立和完善放款操作管理制度放款中心要有一套完善的放款操作管理制度,明確的放款操作流程,對不同類型的公司業務品種有針對性的進行操作風險防范。
4.2加強信息與溝通,真正發揮放款中心的風險防范作用建立持續有效的操作風險報告程序,從制度上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從而實現信息及時有效地傳遞并進行信息分類。此外,還要建立案件查處和相應的信息披露制度,改變瞞報或不愿暴露的思想,通過對案件查處的信息披露達到良好的監督、警示作用,有效地避免同類風險事件的發生。
4.3建立長期的、常態的風險排查機制建立長期的、常態的風險排查機制,確保檢查的制度性和獨立性的實現,提高放款中心的職能執行力度。
4.3.1建立定期的排查機制,要定期對以往的工作進行排查。
4.3.2建立應急排查機制。對于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新的、突發性、特殊的問題立即進行登記備案,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對以往的工作進行必要的檢查,并通過信息溝通機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4.3.3建立完善的排查登記制度。做到排查過的內容要求保留工作底稿,排查發現的問題要逐一登記備案。
4.3.4建立較為完善的整改檢查制度。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并定期進行復查。
4.4加強合規審計對放款操作管理執行力度加強合規審計對放款中心的審計力度,使審計工作具有一定的針對性,明確合規審計的目的。合規審計應做到并不是只是停留在發現問題的簡單環節,還要對操作風險管理的執行起到引導作用,并通過審計工作,對現行制度進行不斷的完善,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從而使制度得到更好的執行。
4.5加強放款中心人員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通過對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制定放款中心工作考評辦法,將操作風險管理納入員工績效管理中,提高風險操作管理的自發性。
4.6建立健全操作風險后續處理機制
4.6.1建立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對可能造成損失的操作風險種類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便能夠及時有效的減少或補償因此帶來的實際損失。應急預案庫的更新應考慮業務發展重點、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及市場環境導向等諸多因素。
4.6.2切實強化風險責任追究機制一是通過補充、修改完善有關問責制度,加大對管理層人員管理責任的追究力度,特別是加大對由于失職造成風險損失的管理層人員的責任追究力度。二是通過強化內控、規范管理以及細化規章制度,明確責任追究的重點和要求。三是加大對責任認定人員的行為約束和責任追究,確保責任認定工作得到落實;四是通過對處理程序的調整、完善,明確處理程序中應貫徹的原則、責任認定部門、責任認定的監察部門、責任認定程序與處理程序的對接等。
關鍵詞:放款環節 防范 公司信貸 風險
0 引言
商業銀行的公司信貸流程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分為業務受理、調查評價、貸前審批、發放及貸后管理五大階段。另一種是將業務受理、調查評價、貸前審查統稱為貸前,分為貸前、貸中、貸后三大階段。兩者的概念和含義基本是一致的。各個階段面臨的風險類型是有區別的,貸前環節由于主要是通過對企業、行業、市場等分析而決定是否給予授信或給予怎樣的授信,面臨的主要是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而貸中環節主要是通過一系列相應的操作使企業達到符合取得實際授信的條件,符合相應的授信規定,因而面臨的主要是操作風險。貸后管理環節主要是對已授信的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行業變化、市場變化等情況進行分析,達到及時規避授信風險的目的。因此貸款發放環節是信貸操作風險主要集中的環節,也是防范公司信貸操作風險的主要環節。
目前商業銀行對放款環節越來越重視,并建立了專門負責放款環節的職能部門,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型股份制商業銀行,專門設立了放款中心,負責防范在公司信貸操作過程中的操作風險。
1 建立放款中心的意義
放款中心的建立主要目的就是防范公司信貸業務中存在的操作風險,作為一個專職防范操作風險的部門,它能夠更專業更有效的發現并排除潛在的操作風險,保障銀行信貸資產的安全。
1.1 有效地控制操作風險。該部門作為源頭上控制風險的重要舉措,可以堵截和避免擔保等授信條件不落實、手續不規范、資料不全或不規范即放款的授信行為,有效防范了由此產生的操作風險和合規風險,并可以隨時監察現行使用的各式資料文本、操作規程的有效性,并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修改業務操作規章制度,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公司授信業務的操作風險。
1.2 充分實現審貸分離。放款中心的成立,是推進授信業務調查、審查、審批、放款“四分離”,實現貸審的充分分離,從而達到有效的相互制約效果。而審貸的分離能夠更有效的進行權責的分離,更有利于責任的認定和劃分。
1.3 有利于落實貸前審批條件。審核信貸資料簽署的有效性,審核支行自行審批的授信審批權限是否適當,確認總行及支行審批意見中的有關貸前要求是否落實,當所有貸前先決條件完全符合后,放款中心才發放貸款。由于此類工作有方框中心這一非審批單位負責監督,更突出制約效果,有利于貸前審批條件的落實。
1.4 放款中心的建立可以有效的防范操作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放款中心在審查相關資料過程中較一般人員更注重存在的法律風險,對擔保條件、合同文本等的審核更專業更到位,能夠有效的防范法律風險。在放款中心可設置法律審查人員,加強防范公司信貸操作過程中的潛在法律風險。
1.5 可切實提高工作效率。貸款原始檔案由中心統一管理,規范操作,對檔案資料定期檢查,及時更新,專人專庫保管便于隨時查閱,這些措施都切實提高了工作效率及準確性。
1.6 放款中心的盡職履職能夠減少銀行不必要的授信損失。在授信業務的實際操作過程中,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變化往往不能夠準確預期,但是只要放款過程中相應的擔保手續、資料等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證,可能并不會給銀行造成實際損失。可見放款操作對公司信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 放款中心防范的主要操作風險
放款中心作為防范公司信貸操作風險的重要部門主要從落實必要的擔保授信條件,使用適合、正確的法律文本,保管重要的文件檔案及防范內外部欺詐等方面出發,防范信貸操作風險。
2.1 防范擔保條件落實存在的操作風險 目前商業銀行授信過程中采用抵、質押或保證等擔保方式為授信提供有效擔保是非常普遍的。但是在辦理擔保的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因未嚴格審查資料、辦理相關手續等而使辦理的擔保無效,給銀行造成損失的情況,放款中心則是防范此類風險的重要部門。
2.1.1 保證人不具備主體資格,導致擔保無效 按照《擔保法》的規定,國家機關、學校、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等不得作為保證人;另外,我國《公司法》第六十條規定,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在銀行信貸業務操作過程中,保證人的選擇方面還是比較謹慎的,大多數情況下能確保保證擔保的合法有效,但是仍有不少貸款的保證人是政府部門、醫院、企業的分支機構,該類擔保一旦被認定無效就可能會造成擔保債權失去三分之二或一半的清償保證。
2.1.2 重復抵押致使抵押形同虛設 根據《擔保法》和《物權法》的規定,在辦理抵押過程中允許對房地產等固定資產進行重復抵押。實踐中,由于抵押前不對抵押物現有抵押情況進行調查,而實際該抵押物已抵押給多方致使抵押權利得不到真正落實。
2.1.3 擔保資料無效或不完善致使擔保無效 新的《公司法》出臺后,公司章程的效力越來越受到重視,在擔保過程中由于擔保的范圍、擔保的內容或擔保事項未按照公司要求經有效的審批機構審批而造成擔保無效。如:出具的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提供的擔保是否在企業允許的范圍內等等。
2.1.4 對抵押物狀況審查不到位造成脫保 在實際放款前未對抵質押物狀況進行核實,而抵押物已出現查封、凍結等狀況,致使在之后發生的借貸行為失去有效擔保,而造成脫保。
2.1.5 對重組授信或借新還舊授信過程中擔保條件的落實 對重組授信或借新還舊授信是否符合擔保的條件,保證人前后是否一致等情況進行審核。
2.2 防范由于合同文本錯誤出現的風險
2.2.1 合同文本使用錯誤或使用的合同文本中存在對銀行不利的條款 在實際貸款發放過程中,由于使用的合同文本不正確或沒有對文本的內容進行有效審查,合同文本中存在不利于銀行提條款致使銀行遭受授信損失。
2.2.2 合同內容填寫錯誤或隨意涂改 合同內容填寫錯誤或對要素進行涂改,尤其是諸如利率、金額、期限、借款人、擔保人等主要要素,致使在訴諸法律過程中不能提供有效的資料致使銀行權利得不到落實。
2.2.3 保證合同與借款合同無編號、不銜接 保證類貸款的主從合同必須一一對應,合同編號銜接。現實貸款檔案中有大量的保證合同沒有編號,有的保證合同保證金額與借款合同不一致(不含最高額擔保),更有甚者,用已經還清的保證合同繼續為新的借款合同擔保。
2.3 防范授信檔案資料不完善或遺失導致的風險 在貸款發放過程中由于企業提供的貸款資料不完善或授信檔案遺失,造成貸款出現問題時,無法提供有效的法律證明文件而使得銀行權利無法落實。
2.4 防范騙貸、騙保等情況 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騙貸、騙保的案件時有發生,放款中心在放款前對客戶及資料的審核過程中,對印章、有權人等的資料審核;前往擔保人、借款人實際辦公地點的實地核保;前往抵質押登記部門實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等,能夠有效防范騙貸、騙保情況的發生。
2.5 其他 放款中心還通過對整個授信資料的審核,審核該筆公司授信業務期限、利率、金額、IT系統等是否符合信貸管理要求。
3 放款中心的基本職能和崗位設置
3.1 放款中心的基本職能 放款中心的基本職能是主要負責對審批機構授信條件落實情況以及授信材料完整性、一致性的審核,檔案管理,法律審查,利用審核崗的獨特地位,充分發揮復核和監督作用,以進一步防范授信業務操作風險。
3.2 放款中心基本崗位設置及職責 放款中心下設:①放款審核崗;②放款復核崗;③核保崗;④法律審查;⑤檔案管理崗;⑥負責人。
3.2.1 負責人職責。負責放款中心的全面工作。放款中心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全面工作,負責審批權限內的放款審批工作;定期檢查放款中心各崗位的履職情況,督促指導各崗位工作,并對各崗位履職情況做出評價;努力提升信貸業務規范化操作水平,防范和控制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
3.2.2 放款審核崗。審核授信條件的落實情況,審核上報材料的齊備性、一致性和合規性;對授信額度和授信期限進行控制和管理;審驗業務相關合同填制的要素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授信要求;完成審核、實施放款操作并歸檔;對一級檔案的驗收、封存、入庫手續;審核擔保的解除和釋放手續等工作。
3.2.3 復審崗審查職責。負責對放款審核崗的工作進行復核。重點對每筆業務的金額、期限、利率、擔保落實情況進行復核;對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相關協議的銜接情況進行復核。對合同的其他特殊約定進行重點復核;對每筆業務的其它資料進行復核;明確簽屬意見并提交到放款中心負責人等工作。
3.2.4 法律審查崗。法律審查崗人員一般為具有一定法律知識的人員。負責對在落實授信條件過程中出現的法律問題進行審查把關;負責對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進行審查,制定符合條件的法律文本;其他的一些法律咨詢等工作。該崗位可由法律部門的人員兼任。
3.2.5 檔案管理崗職責。負責職責內檔案交接工作;對檔案進行統一編號、裝訂和入庫;定期整理并核對授信檔案;負責檔案的調、借閱手續,嚴防信貸資料遺失等工作。
3.2.6 核保崗職責。參與核保任務,負責授信業務擔保條件落實真實性、有效性的核實工作;負責收集、核實核保過程中擔保人同意擔保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授權書、簽字樣本等等工作。
4 加強對放款中心的內控管理
4.1 建立和完善放款操作管理制度 放款中心要有一套完善的放款操作管理制度,明確的放款操作流程,對不同類型的公司業務品種有針對性的進行操作風險防范。
4.2 加強信息與溝通,真正發揮放款中心的風險防范作用 建立持續有效的操作風險報告程序,從制度上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從而實現信息及時有效地傳遞并進行信息分類。此外,還要建立案件查處和相應的信息披露制度,改變瞞報或不愿暴露的思想,通過對案件查處的信息披露達到良好的監督、警示作用,有效地避免同類風險事件的發生。
4.3 建立長期的、常態的風險排查機制 建立長期的、常態的風險排查機制,確保檢查的制度性和獨立性的實現,提高放款中心的職能執行力度。
4.3.1 建立定期的排查機制,要定期對以往的工作進行排查。
4.3.2 建立應急排查機制。對于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新的、突發性、特殊的問題立即進行登記備案,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對以往的工作進行必要的檢查,并通過信息溝通機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4.3.3 建立完善的排查登記制度。做到排查過的內容要求保留工作底稿,排查發現的問題要逐一登記備案。
4.3.4 建立較為完善的整改檢查制度。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并定期進行復查。
4.4 加強合規審計對放款操作管理執行力度 加強合規審計對放款中心的審計力度,使審計工作具有一定的針對性,明確合規審計的目的。合規審計應做到并不是只是停留在發現問題的簡單環節,還要對操作風險管理的執行起到引導作用,并通過審計工作,對現行制度進行不斷的完善,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從而使制度得到更好的執行。
4.5 加強放款中心人員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通過對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制定放款中心工作考評辦法,將操作風險管理納入員工績效管理中,提高風險操作管理的自發性。
4.6 建立健全操作風險后續處理機制
4.6.1 建立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 對可能造成損失的操作風險種類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便能夠及時有效的減少或補償因此帶來的實際損失。應急預案庫的更新應考慮業務發展重點、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及市場環境導向等諸多因素。
4.6.2 切實強化風險責任追究機制 一是通過補充、修改完善有關問責制度,加大對管理層人員管理責任的追究力度,特別是加大對由于失職造成風險損失的管理層人員的責任追究力度。二是通過強化內控、規范管理以及細化規章制度,明確責任追究的重點和要求。三是加大對責任認定人員的行為約束和責任追究,確保責任認定工作得到落實;四是通過對處理程序的調整、完善,明確處理程序中應貫徹的原則、責任認定部門、責任認定的監察部門、責任認定程序與處理程序的對接等。
(一)工資發放
1、現金工資性支出
(1)日常零星工資性支出
收到人力資源部開具的支出證明單——編制記賬憑證
借:應付工資——部門
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制造費用——其它
貸:現金——傳出納崗付款
注:(1)注明“工資”字樣的支出記入“應付工資”,未注明的記入相關部門費用。
(2)差額工資、兌現、獎金等工資性支出
簽收出納崗傳來的已付款支出證明單——分類——編制記賬憑證
借:應付工資——部門
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制造費用——其他
貸:現金——傳出納崗登記核對
注:對于集中發放差額工資、兌現、獎金等,為簡化手續,可先由出納崗先憑支出證明單付款,再將付款將單據匯總后傳工資核算崗制證。
2、在職員工工資發放
(1)整理異動信息
簽收人力資源部、行政事務部、車間核算員及其他會計崗傳來的相關異動信息——將異動信息分類——登記備忘錄
注:(1)將異動信息按編制工資表時間不同分為在職長假、勞保內退、退休三類,再在三類中分新增人員、部門變動、水電費變動、代扣款項等項目。
(2)須根據分類后的異動信息準確登記備忘錄。
(3)備忘錄須將異動信息在預計發生月份分別登記一次。
(2)根據備忘錄編制工資表
打開Foxbase數據庫——清零上月異動信息字段——根據本月異動情況編制工資表——計算應發工資——輸入所得稅計算公式計算應扣所得稅——重新計算應發工資——匯總各部門工資
注:(1)只要不是正常增減項目全須在異動信息字段中反映。
(2)不能代扣的事項須列出清單向發出通知的部門人員反饋。
(3)驗算工資表
工資計算完畢——驗算:上期實發工資±上期異動項+上期所得稅±本期異動項—本期所得稅=本期實發數
(4)打印、拷盤
打印工資明細表——送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核無誤后拷盤
(5)銀行工資款付出
每月9日前填寫付款審批單——財務部長審批——連同工資軟盤交出納崗劃款,保證10日到賬
注:(1)工資發放日須委托出納領回新開戶存折,登記后由領取人簽字發放。
(6)編制正式工資表
從Foxbase中拷出月度工資表——按人力資源部相關要求編制Excel正式工資表——打印工資明細表——傳人力資源作檔案保存
(7)編制記賬憑證
根據正式工資明細表開具扣款收據——憑正式工資表匯總表、出納傳來的銀行付款支票存根編制記賬憑證
借:應付工資——部門(在冊人員工資)
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制造費用——其它(招聘人員、臨時工工資)
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差旅費(外勤補貼)
更改工程——GMP—其他(GMP部門工資)
應付福利——醫藥費/福利(醫貼、物資補貼)
管理費用——電費(扣個人水電費)(負數)
貸:其他應付款——長期服務金/養老金/公積金
其他應收款
應交稅金——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傳給主管崗復核
(8)裝訂工資信息資料
工資發放完畢,將各種信息資料分類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2、勞保/內退人員工資及代付款發放
(1)編制工資表程序與在職員工相同
(2)每月4日前劃款,保證5日到賬
(3)編制憑證
借:管理費用——勞保(勞保人員工資)
應付工資——其他(內退人員工資)
管理費用——電費(代扣水電費)
其他應付款(代付款項)(負數)
應付福利(款項)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金/公積金
銀行存款——建行南湖辦
3、退休人員補貼發放
根據人力資源部退休人員補貼變動通知調整補貼明細表——打印補貼明細表送人力資源部復核——復核無誤,拷盤——填寫付款審批單——經財務部長簽字——將軟盤同委托工行珞獅路分理處轉賬申請表、代扣水電費委托書傳出納崗辦理劃賬手續——收到出納傳來的劃款支票存根編制記賬憑證
(1)借:管理費用——勞保(退休人員補貼)
貸:銀行存款——工商珞獅路分理處——傳主管崗復核
(2)收到出納傳來的工行代扣水電回單,編制憑證
借: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水電(負數)
注:(1)退休人員工資已改由社保發放,公司只負責發放退休人員補貼。
(2)新增退休人員時,應向人力資部詢問退休人員存折賬號及社保號,以便向退休人員存折中劃入補貼。
4、銷售兌現
憑銷售會計傳遞的銷售兌現匯總表——編制計算表——開具代扣款項收據——根據銷售兌現匯總表及收據、銀行回執編制憑證
借:應付工資——辦事處(在冊人數×800記應付工資)
營業費用——廣告費—宣銷費(醫藥代表及OTC代表工資)
——打卡差旅費
——業務費(兌現金額—宣銷費—辦事處工資—打卡差旅費)
管理費用——電費(代扣水電費)
貸:其他應付款——10%風險金/長期服務金/養老/公積
其他應收款
應交稅金——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傳主管崗復核
(二)工資分配
1、分配當月工資
月末打印當月應付工資明細匯總表——編制工資分配明細表,同時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福利費、2%計提工會經費——編制記賬憑證
借:管理費用——工資/福利
營業費用——工資/福利
制造費用——工資/福利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車間—工資福利
——輔助生產—車間—工資福利(五車間)
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貨:應付工資
應付福利——提取福利
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傳主管崗復核
注:(1)工資分配后當月不能再有涉及應付工資憑證,因此可適當提前扎工資賬,若有工資性支出,則可提前編制下月憑證。
(2)分配工資后,部門應付工資無余額。
2、提取產量工資
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車間產量工資并計算福利費——編制記賬憑證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車間—工資福利
——輔助生產—車間—工資福利(五車間)
貸:應付工資——車間
應付福利——提取福利
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注:(1)應付工資余額應為車間提取的產量工資與應付工資——其他之和。
(三)福利性費用支出
審核行政事務部簽批的托幼費、學雜費、醫藥費及黨群部簽批困難補助等支出——編制記賬憑證
借:應付福利——相關明細科目
貸:現金——傳出納崗
(四)長期服務金
1、長期服務金本金
(1)收長期服務金
根據新來員工所交金額開具收據——在收據上注明員工姓名及所在部門——根據收據編制記賬憑證
借: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長期服務金——連同收據存根傳出納崗收款、蓋章——登記長期服務金手冊,對新來員工情況及所交本金進行記載——由員工本人簽字確認
注:(1)記賬憑證摘要欄中須注明姓名、所在部門。
(2)如因員工異動使服務金發生變更或根據公司規定在年終獎中代扣長期服務金時,要在長期服務金手冊異動情況表中登記,由員工本人簽字確認。
(2)退長期服務金
根據長期服務金明細表審核人力資源部開具的退長期服務金支出證明單——重新填寫支出證明單標明本金并計算長期服務金利息(本金×月利率(按人民銀行同期利率計算)×月數)——交財務部長簽字——根據簽字后的支出證明單編制記賬憑證
借:其他應付賬款——長期服務金
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現金
(3)編制長期服務金明細表
年末根據長期服務金明細賬調整長期服務金明細表,保證賬表,表冊相符。
2、長期服務金獎勵金的滾存與支付
(1)長期服務金獎勵金的滾存
年初根據人力資源部公布的獎勵率計算獎勵金記入獎勵金個人賬戶并編制記賬憑證
每兩年根據人力資源部通知的員工獎勵金
借: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制造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獎勵金——傳主管崗審核。
注:(1)年初在服務金明細表中計算獎勵金。
(2)獎勵金具體計算方法執行《長期服務金管理辦法》。
(2)獎勵金支付
收到人力資源部開具的獎勵金支出證明單——與獎勵金賬戶及長期服務金手冊中獎勵金情況核對——編制記賬憑證
借:其他應付款——獎勵金
貸:現金——傳出納崗——登記長期服務金手冊獎勵金情況表
長期服務金手冊的登記與保管
對長期服務金收、發、獎勵金計算及其它情況詳細的在長期服務金手冊中登記。
每年3月份將長期服務金發放至個人簽字確認,并及時收回,妥善保管。
(五)公積金管理
1、公積金變動
簽收人力資源部傳來的公積金變動表——審核變動表——補填停繳或增減變動人員的公積個人賬號及上月繳存額——交出納送工行武昌支行辦理公積變動。
2、公積金退領及轉移
收到人力資源部開具的公積金提取(或轉移)申請表——審定申請表的填寫——填寫公積金支取憑證(或公積轉移憑證)——交于部長加蓋銀行印鑒——傳公積金提取(或轉移)人
(六)管理性工作
1、及時編制工資表,并拷盤送交銀行,保證月度工資按時準確發放。
2、及時清理其他應付款,保證代扣代繳到位。
3、加強長期服務金的管理,保證財務賬與長期服務金輔助賬一致,保管長期服務金手冊。
4、按月與銀行公積金核對,保證公積金準確繳存到個人戶頭。
5、保證每月工資按時準確發放。
6、確保養老金、公積金、房租水電等事項扣繳到位。
(七)工作要求
1、熟悉公司各類財務管理制度。
關鍵詞:資金結算中心;資金收款;資金支付;會計處理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3)30-0124-02
現在很多企業都有一些投資項目,在資金管理方面總是存在不善,資金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血液,對資金管理尤為重要。我們應該根據企業經營發展戰略,合理調度使用資金,保持合理的資金存量,同時,確保各職能部門的資金充足。本文按照資金管理的三個主要組成部分,即資金計劃、資金收入、資金支出,對資金管理的流程和關鍵業務的會計處理進行探討。
1 財務集中管理制度下資金管理
在集團設立資金結算中心統一負責集團資金管理的具體內容,資金結算中心是集團的資金統籌管理部門,建設資金收支系統,加強資金風險監控,對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指導、審核和控制。資金結算中心根據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資金收付業務流程以及崗位職責和內部控制制度,在資金收支流程、資金審批等關鍵環節設置控制節點,在資金收支崗位設置上嚴格遵循不相容崗位分離的要求,堅持定期輪崗制度、授權審批制度等,嚴格按照集團制定的“集中管理、統一調撥、統一運用”的原則加強資金的集中管理。資金結算中心是集團的蓄水池,其職責就是將集團的資金集中起來統一管理和使用形成資金的規模優勢,采用必要的風險管理措施來保證集團的資金安全,統一調配和使用保證資金使用的效率。
資金收入和資金支出是集團資金管理的兩項主要內容,集團在資金管理方面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進行資金收付業務。由集團為各項目開設賬戶,所有資金收支業務都通過集團為子公司、分公司開設的銀行賬戶進行,盡量減少現金的使用,轉而采用轉賬、刷卡、銀行代收代付等方式,符合現金使用范圍的業務要做到當天送存,嚴禁截留、挪用等,禁止子公司、分公司在公司開設的賬戶之外設置賬戶,需要開設賬戶的要經集團審批并將新開賬戶交由結算中心管理。各下屬分支機構要嚴格按照資金計劃來使用資金,不得超額使用,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資金使用額度的需要提前報送集團審批。定期核對、不定期盤點項目的資金存量情況,在出納工作平臺和總賬平臺上進行現金額度核對,杜絕賬外資金的存在,保證集團資金使用計劃的落實。
2 資金收款流程及業務處理
2.1 歸集收款
資金結算中心按照規定的資金管理辦法將納入集團資金集中管理范圍的且在集團資金結算中心設有內部活期賬戶的項目單位存在商業銀行子賬戶中的資金統一劃撥到集團的銀行總賬戶上,實現資金的歸集完成“蓄水”過程。
2.1.1 歸集收款業務流程。結算管理崗進行上劃單制單,結算審核崗審核錄入內容是否正確,經審核無誤后由結算管理崗提交銀企互聯系統,銀行系統根據企業申請完成款項上劃,并給結算中心及成員單位提供回單,結算管理崗進行上劃單確認,確認后自動在系統內給成員單位生成一張付款單,并自動增加項目單位內部賬戶余額,結算中心和成員單位根據銀行回單進行賬務處理。資金結算中心的人員應保證資金上劃的合理性以及資金上劃后的頭寸調撥是否正確。
2.1.2 賬務處理。本業務數據的錄入、審核在資金結算系統中操作,當業務審核完成后,財務人員在財務系統中進行賬務處理時,需附上銀行回單作為依據。集團賬務處理具體規則如下:
(1)集團:
會計摘要:上收××項目單位資金。會計分錄:
借 銀行存款—××銀行
貸 其他應付款—成員單位存款—活期存款(XX項目
單位)
所附單據:銀行回單
(2)項目單位:
會計摘要:上存結算中心資金。會計分錄:
借 其他應收款—上存結算中心—活期存款
貸 銀行存款—××銀行
所附單據:銀行回單
2.2 匯入收款
匯入收款是指納入資金集中管理范圍內且在資金結算中心開有內部活期賬戶的項目單位通過銀行匯款的方式向企業付款。
2.2.1 匯入收款業務流程。項目單位向銀行提交匯款指令,合作商業銀行收到項目單位提交的付款指令后根據指令進行轉賬。交易成功后,項目單位銀行賬戶余額減少,總賬戶余額增加。生成銀行回單一式三聯,一聯銀行存檔,一聯交項目單位,一聯交公司資金結算中心。項目單位根據銀行回單記賬,并在資金系統中錄入收款單提交結算中心,結算管理崗根據銀行回單,接收項目單位在資金管理系統中錄入的收款單,生成結算單,并提交結算審核崗審核。企業資金結算中心結算審核崗人員審核業務數據,審核不通過返回結算管理崗重新修改后再次審核;業務審核通過后,系統自動增加項目單位內部賬戶余額;打印對外收款結算憑證兩份交項目單位和結算中心分別
記賬。
2.2.2 賬務處理。當業務審核完成后,財務人員在財務系統中進行賬務處理時,需附上所有相關的內、外部單證作為依據。集團賬務處理具體規則如下:
(1)集團:
會計摘要:收到××項目單位銀行匯款。會計分錄:
借 銀行存款—××銀行
貸 其他應付款—成員單位存款—活期存款(XX項目
單位)
所附單據:銀行回單,內部憑證(對外收款結算
憑證)
(2)項目單位:
會計摘要:向公司匯款。會計分錄:
借 其他應收款—上存結算中心—活期存款
貸 銀行存款—××銀行
所附單據:銀行回單,內部憑證(對外收款結算
憑證)
3 付款管理流程及賬務處理
3.1 下撥付款
下撥付款是指資金結算中心根據納入資金集中管理范圍內且在資金結算中心開有內部活期賬戶的項目單位的付款預算或付款申請,將資金從商業銀行總賬戶下撥到項目單位銀行賬戶上。
3.1.1 下撥付款業務流程。項目單位向公司上報預算,結算管理崗根據審批后的預算錄入下撥單,結算審核崗審核下撥單是否正確。審核不通過,返回結算管理崗修改后重新提交。結算管理崗向銀行發送下撥付款的指令,銀行接收指令,進行轉賬操作。交易成功后,銀行總賬戶余額減少,項目單位門戶總賬戶余額增加,并生成銀行回單一式三聯,一聯銀行存檔,一聯交項目單位,一聯交公司資金結算中心。項目單位根據銀行回單記賬并存檔,資金結算中心根據銀行回單記賬并存檔。
3.1.2 賬務處理。該業務在資金結算系統中進行業務處理,由結算管理崗進行業務辦理,由結算審核崗進行業務審核,完成后集團及項目單位賬務處理具體規則如下:
(1)集團:
會計摘要:下撥資金到××項目單位。會計分錄:
借 其他應付款—成員單位存款—活期存款(XX項目
單位)
貸 銀行存款—××銀行
所附單據:銀行回單
(2)項目單位:
會計摘要:收公司資金。會計分錄:
借 銀行存款—××銀行
貸 其他應收款—上存結算中心—活期存款
所附單據:銀行回單
3.2 匯出付款
匯出付款是指資金結算中心根據納入資金集中管理范圍內,且在資金結算中心開有內部活期賬戶的項目單位的付款申請,通過銀行匯款或者銀企轉賬的方式將資金從商業銀行總賬戶下撥到項目單位銀行賬戶上。
3.2.1 票據付款業務流程。項目單位向企業提交付款單,結算管理崗接收付款單生成對外付款結算單,結算審核崗審核業務信息內部是否正確,如業務信息不正確,則返回結算管理崗修改,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后,項目單位內部賬戶余額增加,打印內部憑證交項目單位存檔,通過銀行匯款或者銀企轉賬的方式將資金從商業銀行總賬戶下撥到項目單位銀行賬戶上。銀行辦理轉賬交易。交易生成的銀行回單三聯,一聯給項目單位記賬并存檔,一聯給集團記賬并存檔,一聯由銀行存檔記賬。轉賬交易完畢后,銀行的總賬戶余額減少,項目單位的子賬戶余額增加。項目單位根據銀行回單、內部憑證記賬并存檔,資金結算中心根據內部憑證和銀行回單記賬并存檔。
3.2.2 賬務處理。賬務處理具體規則如下:
(1)集團:
會計摘要:付××項目單位款。會計分錄:
借 其他應付款—成員單位存款—活期存款(XX項目
單位)
貸 銀行存款—××銀行
所附單據:銀行回單,內部憑證(對外付款結算
憑證)
(2)項目單位:
會計摘要:收公司資金。會計分錄:
借 銀行存款—××銀行
貸 其他應收款—上存結算中心—活期存款
所附單據:銀行回單,內部憑證(對外付款結算
憑證)
參考文獻
[1] 鄒猛.我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資金管理問題探究
[D].江西財經大學,2010.
[2] 于潔.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模式與結算中心[D].
河北大學,2004.
[3] 竇燕飛.大型企業集團公司資金管理模式及一汽集團
關鍵詞:個貸中心建設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3年7月31日
近年來,隨著縣域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個人住房貸款的需求與日俱增,縣支行經辦個貸業務的范圍不斷擴大,并通過設立個貸中心的形式強化發展,個人貸款投放量增長迅速,對商業銀行個貸業務貢獻度的提升發揮重要作用。為了保證縣支行個貸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急需實現個貸業務經營專業化、操作流程化和管理規范化。部分商業銀行將個貸中心建設覆蓋面由城區拓展到縣域。
一、縣域個貸中心建設現狀分析
(一)物理網點建設情況。個貸中心建設要求專門的營業場所(區域),功能分區為客戶引導區、客戶等待區、業務辦理區、檔案管理區、合作渠道區等,實行敞開式或隔斷式辦公模式。中心內設標識形象墻,按流程懸掛崗位標示牌,員工統一佩戴胸牌;檔案柜、辦公桌面布置規整條理;辦公場所外設規范門楣標識,內設規范指引標識牌;裝修、家具、營業牌指示系統等均符合統一規范。目前,正在籌建或已設立的個貸中心,基本都采取了上述模式。
(二)崗位設置和業務操作流程。前中后臺全流程集中模式下,個貸中心按照貸款營銷受理、貸前調查、貸款審核、貸款審批、貸款發放和貸后管理等六個環節設以下崗位:營銷受理崗、貸款調查崗、信息錄入崗、貸款審核崗、公積金貸款服務崗、(審批)受理服務崗、貸款審批崗、簽約崗、抵押崗、貸款放行崗、會計崗、貸款監測崗、貸后服務崗、貸款催收崗和檔案管理崗等。
現有個貸中心經營模式下的業務流程主要包括貸款營銷受理、貸款調查、貸款審核、貸款審批、貸款簽約、貸款抵押、貸款放行、會計放款、貸款檢查、拖欠貸款催收、貸款核銷、檔案管理等環節。在各類檢查中,縣域個貸經辦機構暴露問題的筆數和金額占比較高,問題主要體現在貸前調查、支用審核不充分和貸后管理存在缺陷等方面,反映其在經營管理方面與城區個貸中心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應予以關注。
(三)人員配備不足。人員不足是縣域機構普遍存在的問題。目前在縣支行,從事個人貸款業務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有相當數量人員不是專職客戶經理,兼任其他部門的工作,少數人員未獲得所在崗位的上崗資格。缺少專職的個貸客戶經理和專業的個貸人員,無法適應個貸業務發展“專業、專注”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業務發展的效果。
(四)員工滿意度不高。基層人員緊張、工作時間長、工作量大、壓力大、收入低等是影響員工滿意度的主要因素。基層員工雖然能夠完成所承擔的工作量,但是壓力大;有的員工甚至指標完成有難度;與工作量相比,員工對現有收入滿意度低,認為需要完善現有激勵考核機制。不同縣支行對個貸業務重視程度不一,考核標準在年度中不統一,費用具體兌現上存在打折現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客戶經理的工作積極性。
二、強化縣域個貸中心建設的對策
(一)合理配置個貸崗位人員。目前,在同一地區、系統內比較,縣域個貸經辦機構在個貸業務規模上差距較大;以個人貸款年發放量統計,同時存在規模十億元以上、規模億元以上、規模千萬元以上、規模百萬元以上的機構。個貸人員的數量應該與業務規模和業務發展相適應。個貸中心是實現專業、專注發展的載體,個貸中心建設不能只注重形式,管理部門應在總行整體設計架構下,做到既符合總行總體要求、又適應本行實際,按照業務規模和經辦機構工作實際,分層級制定業務流程、崗位設置和人員數量指導辦法。優化人員結構,按照業務流程、業務規模、業務發展需要、工作量和崗位職責合理配置員工數量,做到不相容崗位的相互制約。根據差別化原則,針對不同區域經濟特點、當地個貸業務市場環境、個貸業務產品和縣支行工作實際,指導各行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優化業務流程和崗位設置,創新管理方法,發揮自身優勢和特點,有效促進業務發展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的提高。
(二)創新管理,提高效率。在人員有限的情況下,可以對部分崗位實行兼并,并結合AB角進行調整,采取彈性工作方式。合理劃分崗位和組合工作任務,每個崗位均明確后備職責,有一定空閑時,則可以考慮該崗位擔任某些超一定負荷崗位的部分工作,避免發生不同時段、不同崗位忙閑不均的現象。結合實際,精細管理,可以引入視覺管理工具,幫助員工順暢執行工作任務。例如,在員工桌面臺板和柜子上貼上不同顏色的標簽,不同顏色代表貸款的不同處理狀態(如未處理檔案放在白色區域,正在處理檔案放在黃色區域等);通過檔案袋上貼有不同顏色的圓貼,使員工不需打開就可以獲得許多來自其他崗位和流轉環節的信息;幫助員工按最佳步驟處理手上工作。提高效率,降低崗位等候時間,還需解決好資料的傳遞時機問題,需要結合實際確定小批量流動的數量,以達到最優效果。
在統一的外部裝修和視覺形象的環境下,內部辦事流程的統一標準化,能夠讓客戶充分感受到專業、高效,有助于提升客戶滿意度及其對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品牌的認同感。
(三)加強基層人員培訓,提升客戶經理素質。提高貸款調查崗位人員的專職化率,加大基層個貸業務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提升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與持證上崗率,降低員工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有針對性地對客戶經理進行業務知識、營銷技巧、貸款風險控制、信貸規范操作等的培訓,提高客戶經理掌握市場信息和客戶選擇能力以及規范操作等綜合素質,從源頭上防范貸款風險,推動業務健康、快速發展。
(四)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完善現有考核激勵機制,提升員工的滿意度和認同感。一是根據效率優先,統籌兼顧的原則,結合各崗位的價值貢獻度,完善縣支行個貸中心各崗位的資源分配機制,使員工的績效收入水平能體現出工作成果、服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調動基層人員工作積極性。二是在縣支行內部進一步加強條線、產品的聯動營銷力度,增強個貸產品與其他個銀產品的交叉銷售效果,建立縣支行個貸中心關聯產品的績效分成機制,以充分調動個貸客戶經理的營銷積極性。三是改善個貸中心員工工作環境、優化人員結構、多活動釋放工作壓力,給員工更多的業務技能的學習培訓機會;重視員工職業生涯的引導和規劃,對于特別優秀的員工要在職務晉升和薪酬方面給予重點考慮。
主要參考文獻:
[1]劉明.建行陜西省分行個人貸款中心流程優化研究[D].西北大學,2012.
關鍵詞:中小企業;信貸風險;風險管理
中圖分類號:F832.5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0.55 文章編號:1672-3309(2013)10-121-02
中小企業在當前保增長、擴內需和調結構的戰略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作用。目前,我國企業融資當中80%左右來自銀行信貸,但是在如此高的信貸比例中,銀行卻僅僅把約20%投放給了中小企業。而在中小企業群體中,約有80%企業是從來沒有向銀行貸過款的。可見,在我國中小企業從銀行貸款的環境并不容樂觀。究其原因,這一方面與中小企業自身經營特性及管理特性有很大關系,另一方面與銀行對信貸資產安全要求高愿意開展低成本、低風險的業務有關。
一、商業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風險分析
中小企業貸款違約風險普遍高于大中型企業,這是由中小企業自身經營特點所決定的。研究中小企業信貸風險,首先要了解中小企業自身經營管理的基本特征。
(一)中小企業基本特征。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的區別除了規模差異以外,更重要的是中小企業在組織結構和經營特征上與大企業明顯存在差異。主要表現在:
1.組織架構簡單,管理不規范。在治理結構和決策機制上,中小企業由于資產規模小,多以家族經營為主。一般實行的是家族企業制度,企業主要職務往往由家族成員擔任,經營決策權集中于企業主或其家族成員,企業行為主要以倫理道德規范替代經濟行為規范的制度。
2.抗風險能力弱,生命周期短。中小企業對市場的依賴程度高,抗風險能力差。由于生產銷售規模有限,中小企業在行業市場中所占的份額普遍較小,屬于市場上的跟隨者,只能被動成為市場環境的接受者。因此當市場環境發生變化時,中小企業若不能及時適應,將面臨銷量下滑甚至破產的情況。
3.中小企業人才素質偏低,人員流動頻繁。由于資金規模的限制以及對企業發展前景的預期不高,中小企業一般很難吸引到高素質人才,自身員工變動頻繁,這種情況直接導致中小企業的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相對較低。
(二)中小企業信貸風險分析。商業銀行在業務發展中的首要任務就是控制風險,但由于中小企業自身經營存在上述特點,站在銀行的角度來看中小企業的信貸風險還是不可小覷的,其信貸風險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是道德風險。由于中小企業行為主要依賴于企業主的個人素質,因此存在著較大的道德風險。部分中小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東和管理人員素質較差,利用銀行掌握的信息不對稱,從銀行套取貸款轉嫁企業的經營風險。存在編造虛假財務報表偽造業務騙取銀行貸款、抽逃資金惡意不歸還到期銀行貸款、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變更貸款用途等諸如此類的情況。
二是中小企業自身經營風險。由于中小企業的特性決定了其在管理模式中往往存在缺陷,企業內控制度不健全,企業經營權、管理權、決策權高度集中在企業主一人手中,一旦出現經營決策失誤,甚至會出現破產倒閉。另外中小企業難以吸引高素質人才加盟,這使得中小企業的發展空間受到限制。由于中小企業資產負債率和財務杠桿比率都比較高,自身資金實力相對較弱,第一還款來源的還款能力容易出現波動,抗風險能力較弱,因此企業一旦在生產經營方面出現問題,都可能造成災難性的后果。基于以上分析中小企業自身經營存在較大風險,經營持續時間相對較短,退出市場的概率較高的特性,客觀上增大了銀行信貸的風險。
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風險一方面源于上述中小企業自身經營管理所存在的問題,另一方面來自于銀行內部信貸業務操作不當或風險控制機制不足。
一是信貸管理機制不健全。就我國銀行的信貸管理而言,貸款的審批和發放主要憑借個人主觀意愿,無論是貸前調查還是貸時審查,都缺少科學而完整的客觀評價以及完善的貸后檢查工作。存在貸前調查不細致不全面,貸中執行不嚴格,貸后檢查流于形式的情況。貸款資金發放后,銀行很少就企業對貸款資金流向及企業日常經營情況進行必要檢查、監督和參與。這種只“放”不“問”的做法必然導致銀行不能提前預警信貸風險的發生。
二是信貸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銀行在進行企業信用分析時,采用定性方法者較多,缺乏系統科學的定量分析。信用風險分析主要停留在傳統的比例分析階段,缺乏在統計分析和人工智能等現代科學方法基礎上的信用風險量化測量工具。對企業信用等級的評定也主要是由各個銀行自己進行,評級的主觀性強。
三是缺乏高素質人才。開展信貸工作需要大量高素質人才,信貸員應該能夠做到懂銀行業務,懂企業生產經營,具備較強的風險防范意識。但在實際業務操作層面,信貸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有部分信貸人員缺乏必要的專業素養與專業知識,風險防范意識薄弱。
二、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信貸業務風險控制的基本思路
中小企業相對于大型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能力不足,普遍缺乏合格的抵押物,導致企業信用低、風險大,這是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所無法回避的。但是銀行可以通過建立良好的、科學的風險控制機制,把中小企業信貸業務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針對上述中小企業自身經營風險及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內部風險控制的不足之處,銀行應從以下幾方面加強中小企業信貸業務風險控制:
一是應當打造全程風險監控。做好風險控制前置工作,在項目申報階段,產品設計階段,就開始考慮貸款風險管理,做好客戶分級、產品對應設計和產品定價等方面工作。加強貸款調查,從信貸業務源頭開始控制風險。做好風險控制后置工作,在貸款發放后,及時掌握企業的經營變動。
二是應當做到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不要過分考量中小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凍比率等傳統指標,而應更多考量企業的實際經營能力指標,如存貨周轉率等指標。在中小企業信貸管理中重視項目審查的彈性和柔性,重點突出中小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的審查,注重資金封閉運行和過程化管理。
三是應建立工廠化的審批流程。具體而言就是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審核、面簽、征信、審批、出賬等業務模塊按照“流水線”作業方式進行批量操作。在信貸工廠模式下,信貸審批發放首先要做到標準化。在貸款過程中,客戶經理、審批人員和貸后監督人員專業化分工。信貸工廠集中了中小企業的信貸審批及業務操作,并以先進的IT信息系統和內部工廠化的業務流程強化后臺集中作業。
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信貸業務風險的防控措施
(一)完善中小企業信貸業務的組織結構設立專業部門。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因其對象的特殊性,與銀行的傳統信貸業務存在較大區別,特別是一些創新產品的推廣,致使商業銀行無論在貸前審批還是貸后管理上都得改進或重新設計,所以商業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應設立專業部門,專項研究制訂發展規劃、發掘營銷渠道、組織開發小企業產品、負責機構準入退出、組織專業化培訓、負責機構考核。
(二)組建專業化隊伍。商業銀行應在中小企業信貸專業部門設置市場營銷崗、風險監控崗等各種崗位,有針對性地培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各個具體工作環節的人員,組建一只專業的隊伍。對市場營銷崗的客戶經理隊伍,要求應該有扎實的理論功底,豐富的實踐經驗,踏實的工作作風等。對風險經理團隊,要求對中小企業信貸有準確理解、對風險收益有較好把控、當地經濟有特別了解、對信貸政策能合理把握等。
(三)強化貸前風險調查。貸前調查是確保信貸資產質量的第一道關口,也是貸款決策的基本組成部分。貸前調查的主要對象就是借款人、保證人、抵質押人、抵質押物等。信貸人員在開展貸前調查時,應圍繞這些具體對象進行全面調查。這就要求信貸人員必須花費足夠的時間與精力,通過現場調研和其他渠道進行嚴格而詳細貸前調查,獲取、核實、研究與貸款有關的信息。
(四)嚴格監控貸款資金流向。貸款資金應遵循實貸實付原則,既指銀行要根據貸款項目進度和有效貸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對外支付貸款資金時,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以及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通過貸款人受托支付等方式,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的借款人交易對象的過程。其關鍵是讓借款人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用途,減少貸款挪用的風險。在實際操作中商業銀行要嚴格執行“有條件審批、有條件放款”的操作,嚴格監控貸款資金流向,確保企業貸款用途與企業真實要求一致。
(五)貸后監管不能流于形式。貸款發放后應針對借款企業特點,通過定期與不定期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測,分析借款人經營、財務等變化情況,以便掌握各種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風險因素。商業銀行在實際操作中必須確保在信貸資金發放后有效落實批復意見要求;貸后管理不能流于形式,要對企業重要經營變化信息進行及時分析與跟蹤;貸前制定的風險防控措施不能僅做表面文章,要有效落實;貸后不能盲目相信企業口述的經營狀態,要主動調查分析企業的重大經營變化及人動,以便及時發現風險預警信號,根據合同約定及時采取提前收貸、追加擔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貸款風險。
參考文獻:
[1] 王剛.當前商業銀行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分析及防范對策[J].中國外資,2012,(01):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