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0 15: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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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消費寄托經雙方同意締訂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下記代替物寄托乙方,乙方允諾受寄托。
一、蓬萊種稻谷_______仟斤。
二、二號白砂糖每包百公斤_______包。
第二條 前條寄托代替物同日由甲方如數交付乙方受領完畢。
第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可自由消費寄托物。
第四條 寄托物返還期限約定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乙方返還寄托物時,應以寄托當時的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
第六條 本合同條項之外未締明事項悉依法律的有關規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借款用途
1.消費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指定的商戶或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到本合同規定賬戶之日起計算,即(或)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放款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將借款金額劃入到本合同規定賬戶。
第五條 貸款支用
1.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支用。
2.貸款支用方式:甲方同意乙方將貸款劃入下述賬戶:
(1)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2)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3)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七條 還款
1.甲方按月等額歸還借款本息。經計算,甲方在支用貸款的次月起按每月歸還本息共計_________元,還款日為每月______日(最后一次還款不能遲于本合同期屆滿日)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甲方則在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借款本息,不實行按月等額歸還本息的方式。
2.甲方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但須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于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乙方審查批準后,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4.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5.甲方應向對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6.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
7.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
8.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9.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
10.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還款計劃償還借款,乙方則按逾期金額和天數以萬分之_________利率計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對挪用部分的貸款按挪用天數以萬分之_________計收利息。
3.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甲方未能發生本合同項下的消費行為;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借款資料的;
(4)甲方拒絕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的;
(5)甲方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甲方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7)甲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9)甲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向乙方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人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行為,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1)必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2)乙方與第三方已簽訂債權債務轉讓合同或已簽訂新的借款合同;
(3)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已作相應變更。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
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名稱
QQ群號
司法考試交流群1【網校學員進】 146824317
文秘站司法考試2【新手進】 15977109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請_________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用途
(一)消費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指定的商戶或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到本合同規定賬戶之日起計算,即(或)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放款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將借款劃入到本合同規定賬戶。
第五條 貸款支用
(一)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支用。
(二)貸款支用方式: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將貸款劃入下述賬戶:
1.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2.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3.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借款利率
(一)雙方約定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實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相應檔次的利率確定借款利率;但借期不超過一年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影響。
第七條 還本付息
(一)甲方按月等額歸還借款本息。經計算,甲方在支用貸款的次月起按每月歸還本息共計___________元,還款日為每月______日(最后一次還款不能遲于本合同期屆滿日)。
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甲方則在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借款本息,不實行按月等額歸還本息的方式。
(二)甲方委托銀行自動劃扣貸款本息。
甲方授權乙方在每月還款日自動從甲方在建設銀行開立的儲蓄卡賬戶或儲蓄存折賬戶_________中扣收每月本息額,因該賬戶存款余額不足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還款日未受足額清償的,未受清償的貸款視為逾期貸款。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等情況而造成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還款賬戶用于扣收貸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同意。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變化而調整。
乙方因甲方提前還款所受的損失,不再要求甲方予以補償。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行為,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1.必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2.乙方與第三方已簽訂債權債務轉讓合同或已簽訂新的借款合同;
3.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已作相應變更。
第九條 借款擔保
甲方必須為履行本合同提供擔保。
(一)甲方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的,保證人應與乙方另行簽訂《保證合同》,保證人應承諾
1.保證擔保范圍
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2.保證方式
連帶責任保證。如借款合同期屆滿甲方沒有履行債務的,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債務從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3.保證期間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4.保證效力
借款合同其他條款無效并不影響本保證人承諾擔保條款的效力。
5.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甲方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或乙方有其他證據證明甲方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本保證人同意承擔。
(二)甲方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抵押人應與乙方另行鑒定《抵押合同》,抵押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單”列明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應辦理登記;
(三)甲方以質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出質人應與乙方另行簽定《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質押財產清單”列明的質押財產須移轉占有或依法辦理出質登記;
(四)乙方認為抵押物、質押財產在擔保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質押財產在擔保期間的財產保險。
甲方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注明乙方為被保險人,并與保險人在保險單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五)保證人失去擔保能力,或作為保證人的法人發生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破產等行為,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清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擔保,并辦理擔保手續。
(六)設定的抵押物意外毀損或滅失,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清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范圍內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擔保手續。
(七)設定的質押財產出現非乙方因素的意外毀損或滅失,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清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范圍內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擔保手續。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二)甲方應向對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
(四)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還款計劃償還借款,即出現本合同第七條(二)項逾期貸款的,乙方則按逾期金額和天數以萬分之______利率計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對挪用部分的貸款按挪用天數以萬分之_________計收利息。
(三)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甲方未能發生本合同項下的消費行為;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借款資料的;
4.甲方拒絕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出現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七)項約定情況而甲方未提供新的擔保的;
7.甲方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9.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10.甲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四)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保證人失去擔保能力的;
2.作為保證人的法人發生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破產等行為,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
3.保證人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4.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五)抵押期間內,抵押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抵押人不妥善保管抵押物或拒絕乙方對抵押物是否完好進行檢查的;
2.乙方要求抵押人對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而抵押人未按乙方要求辦理抵押物財產保險的;
3.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而抵押人未將損害賠償金作為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的;
4.抵押物價值減少,抵押人未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的;
6.抵押人經乙方同意轉讓抵押物,但所得的價款未劃入乙方指定賬戶并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
(六)質押期間內,出質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乙方要求出質人對質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而出質人未按乙方要求辦理質押財產保險的;
2.質押財產價值減少,出質人未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3.出質人經乙方同意轉讓質押財產,但所得的價款未劃入乙方指定賬戶并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
(七)乙方除本條第(三)項規定情況外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乙方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日息萬分之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變更住址(地址)、電話等應事先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已簽訂;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十五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從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足額清償之日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_________銀行個人消費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
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注明乙方為被保險人,并與保險人在保險單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抵押物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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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權證││抵押物評│已經為其他│ │
│抵押物│ 規格 │ 單位 │ 數量 │書及 │ 處所 │估價值 │債權設定抵│ 備 注 │
│名稱 │ 型號 │││編號 ││(萬元)│押額度│ │
│ ││││ │││(萬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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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銀行______支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貨單位)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根據《銀行個人消費貸款試行辦法》,貸款人經審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金額及支付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二、貸款支付的先決條件:借款人辦妥貸款擔保手續。
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貸款人,在辦妥全部貸款手續之日起的5個營業日內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借款人購買耐用消費品名義劃入商品銷售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借款用途
四、借款專項用于《個人消費貸款申請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 )所載購買公司所售耐用消費品。
貸款期限
五、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________ 年________ 月,自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與借款憑證記載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載明的日期為準。
貸款利率
六、本合同貸款月利率現為______ ‰。本合同約定利率執行期為一年,期滿后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和當時的利率水平確定下一年的利率。
貸款償還
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取掃月等額還款方式,分期9月)歸還,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貸款發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從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賬戶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貸款發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銀行本貸款發放行還款,直至所有貸款本息、費用清償為止。
八、現每月還款本息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_ 佰_________ 拾_________ 元_________ 角________ 分。本合同約定每月還款本息額執行期為一年,期滿后根據貸款剩余本金、貸款剩余期限和當時的利率水平確定下一年的每月還款本息額。
提前還款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
(一)借款人提前歸還未到期貸款本金的,應至少提前三個銀行工作日書面通知貸款人,該書面通知送達貸款人處即為不可撤消。貸款人在該月_____日至該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二)借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積欠本金,利隨本清。貸款人不計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還或減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貸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項或幾項發生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責任條款。
(二)借款人發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擔保人發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合并、重組、解散、破產等影響借款人、擔保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之情況。
借款人(乙方)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個人消費貸款(以下簡稱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 (小寫)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用于________,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利息從放貸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條 乙方的借款由甲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開立的存款賬戶,賬號為________.
第六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年____月起乙方按月等額分期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元,共________期。
第八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足以歸還該期的本金及利息的存款,同時不可撤銷授權甲方于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九條 乙方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罰息。
第十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一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付本息之整數倍,并在還款日____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以甲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并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二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利息。
第十三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收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從歸還日之后的利息。
第十四條 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得到圓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二)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乙方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根據本合同的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
(六)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五條 發生本合同項下第十四條第(一)(二)(三)(四)項規定的情
形時,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第十六條 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八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九條 爭議未獲得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條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續費、公證費、房產過戶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一條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并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按同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款方執________份,貸款方執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并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住所:________
借款人住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存款賬號: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作為消費行為主體的消費者,在經濟學上,是與政府、企業并列的三大主體之一;在法學上,一般被視為生活消費的主體。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從消費者參與市場活動的內容對消費者進行了界定,即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而經營者在市場行為中扮演的角色是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據此,可將消費者定義為:為生活消費需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的自然人,并且其消費行為和目的與其經營的產業、生意和職業無關。這樣就可以更加明確法律所保護的對象和立法目的。與消費者的概念相對應,消費合同也就是消費者為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而與提供者或經營者之間訂立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是約束經營者與消費者消費行為的協議。作為一種合同類型,消費合同既具有合同的共性,又有不同于普通民商事合同的特性。這些特性主要表現在:
1.消費合同主體的特定性和地位不對等性。消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特定的,一方為消費者,另一方則為經營者。經營者與消費者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地位不對等,經營者處于優勢地位,消費者處于弱勢地位,經營者往往會利用其優勢地位侵害消費者的權益。此外,經營者與消費者掌握信息的能力也不同,消費者很難掌握市場的全面信息。而普通民商事合同中,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的交易地位一般是對等的。
2.消費合同的運用范圍具有廣泛性。為方便交易,簡化交易手續,節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經營者會預先單方面擬定消費合同,在消費合同的簽訂中消費者沒有與經營者協商的余地,消費合同因此而得以大量運用。
3.消費合同的交易標的額一般較小,但消費者權益受侵害時的訴訟成本較大,從而導致了消費者往往不太愿意尋求司法救濟,很多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后選擇忍氣吞聲。因此,經營者為謀求自身利益,通過不公平的消費合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越發普遍。
4.消費合同的訂立、履行與管理具有國家強制性。較之普通民商事合同,國家對消費合同效力的控制更為嚴格。在消費合同中,經營者不得拒絕與消費者締約,如合同法規定承運人不得拒絕載客。又如《執業醫師法》第24 條規定,對急?;颊?,醫師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理等。與此同時,在消費合同訂立時,消費者根本沒有機會與經營者就合同的條款進行協商和談判。而普通民商事合同則不具備此種特性。
二、消費合同效力法律規制的缺陷
(一)法律規范不成體系
當前,我國尚沒有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對消費合同效力加以規制。對消費合同效力進行規制的法律規范主要散落在《民法通則》、《合同法》和《消費者權利保護法》等法律之中。這些法律對消費合同效力的規定都較為抽象、籠統:《民法通則》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如平等、自愿等原則,對消費合同得效力的規制缺乏針對性;《合同法》第39-41 條規定了專門適用于消費合同的法律規則, 但該規則的操作性不強,對具體案件的審判不具有明確的指導性;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消費合同的內容只是泛泛地作出規定,太過于抽象,不夠具體。不僅如此,而且法律規范之間存在著一些沖突和矛盾,給司法實踐造成一定程度的困撓。
(二)消費合同效力的判斷標準不明確
在我國,對消費合同效力的判斷和認定主要是以消費合同是否違背民法的基本原則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是否損害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以及是否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等為標準。這種標準顯得有些模糊,缺乏具體的可操作性。民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平等自愿、公序良俗、誠實信用等原則,具體按照哪個原則作為判斷消費合同效力的主要依據則規定不詳。其次,與一般的民商事合同不同的是,消費合同的當事人之一經營者根據自己單方面意思制定消費格式合同,并將其提供給消費者。因此,消費合同不是兩個經濟實力相當的當事人互相博弈的結果,當事人之間互相勾結,惡意竄通損害國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情況并不多見。因此,可以說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并不能作為認定消費合同效力的主要標準。再次,對于責任和權利的標準究竟如何劃分,如何判斷是限制還是減輕,法律規定并不明確。尤其對于消費合同,經營者和消費者的經濟地位本來就不對等,權利與責任的界限如何區分因而就顯得尤為重要。最后,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雖然規定了不公平、不合理的標準,但現實交易中的不公平、不合理是否限于法律條文所規定的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加重消費者責任,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的情形,值得商榷。
(三)消費合同單一的效力規制對消費者權利保護過于單薄
我國《合同法》規定了合同效力的四種情況,即合同的生效、無效合同、可撤銷可變更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及其處理原則。但在消費合同的效力認定上,法律的規定十分籠統。現有的法律僅規定了消費合同無效的情形,對所有的不公平消費合同均否定其效力,也僅賦予了消費者申請條款無效的權利。對于一些顯失公平的條款,消費者可否申請撤銷以及變更并沒有明確規定。雖然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不公平、不合理的消費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但值得思考的是,是否只有使消費合同無效才是平衡雙方利益的最佳選擇?顯然不是。在有些情況下,對不公平的消費合同,變更消費合同內容比宣告消費合同無效更有助于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完善我國消費合同效力規制的建議
要彌補消費合同的效力在法律規制上的不足,更好地保護處于劣勢地位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必要完善我國消費合同在效力上的法律規制。為此,我們提出如下幾個方面的建議:
(一)制定專門的消費合同法律法規
在國外,為保障消費合同的公平性,許多國家單獨制定規制消費合同的專門法律,從而在專門法律框架下對消費合同的效力進行有效規制。如韓國在1986 年關于消費合同的規制法律中,對消費合同進行了3 個方面限制,即訂立、解釋、效力三方面的限制。又如,為防止經營者利用不公平的消費合同侵害消費者利益,日本于2000 年制定了專門的《消費者合同法》,其主要用于確認不公平的消費合同無效。在消費合同效力規制上,我國不妨借鑒國外立法規制的做法,制定專門的消費合同法,對消費合同的效力作出明確的規定。
(二)完善消費合同效力判斷的程序性要件
對于消費合同的程序性要件,我國法律可以作出如下規定:1.即使經營者提示了其免責條款和對消費者要求作了說明,盡管消費者簽字表示同意,但是一旦消費者提出抗辯,法院仍有可能將其認定為不公平條款,從而使其喪失進入消費合同的機會。2.當合理消費者對經營者采用的履行消費合同提示說明義務的方式難以理解和選擇,并提出抗辯時,該條款就可能在程序上被屏蔽在合同之外。3.認定經營者締結合同時是否履行提示說明義務,從而剝奪了消費者作出有意義的選擇能力時,應綜合考慮條款的內容和形式是否超越了消費者的年齡、智力狀況、商業經驗等;4.當消費者提出抗辯時,經營者對其履行提示說明義務負有舉證責任。通過以上程序要件,對消費合同進行嚴格規制,從而對消費合同中的不公平條款進行嚴格把關,防止其侵害消費者權益。同時,結合我國司法解釋的規定,若經營者違反了合同法關于提示說明義務的規定,導致消費者沒有注意合同中的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時,消費者可以申請撤銷該條款。
(三)完善消費合同效力判斷的實質性要件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
長城卡卡號: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本合同所稱貸款人是指具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資格的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機構);本合同所稱借款人是指在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取得消費貸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請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乙方根據甲方的資信狀況向甲方發放小額信用消費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幣別)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貸款的適用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信用消費貸款可用于正常消費及勞務等費用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后由甲方用于消費。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還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貸款到期后,甲方應按約定將貸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賬戶,并授權甲方將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一次性或分期劃扣。若采用分期還本付息法,甲方授權乙方在每個還款期規定時間自動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扣除還款本息。
第八條 提前還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允許甲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還款承擔費。
第九條 展期貸款處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于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甲方審查批準后,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
6.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8.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按_________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按計(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過虛假的資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 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3.7 甲方與特約商戶之間的糾紛影響還款的行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或者向____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中國銀行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申請表》、乙方身份證影印件、購物發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及合同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鍵詞 網絡消費 格式合同 消費者權益 告知義務 撤銷權
中圖分類號:D923. 6
文獻標識碼:A
消費者進行網絡消費時與經營者或服務提供者簽訂的網絡消費合同是交易的憑證,也是發生糾紛后尋求法律救濟的根本依據。因此通過合理規制網絡消費合同,解決其中存在的法律問題,以達到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目的。
一、網絡消費合同的概念和特點
一般情況下,網絡消費合同是指消費者為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而與提供者或經營者之間通過網絡訂立的合同。①網絡消費合同的訂立方式具有其特殊性,通常是“點擊”訂立。網絡商家通過計算機程序在其交易網站等平臺上預先擬定好“點擊條款”,網絡消費者一旦點擊“我同意”,則該條款就成為消費者與網站經營者等商家之間的合同條款,并適用于所有點擊該條款的網絡消費者。②因此網絡消費合同也常被稱為“點擊合同”。這些事先擬定好的條款被稱為格式條款,包含這些格式條款的合同即是格式合同。然而大多數的網絡消費合同即是這樣的格式合同。對于這類格式合同,消費者往往別無選擇,只能接受,從而處于被動的地位。
二、網絡消費合同下消費者最需保護的權利
從消費者在購物網站注冊賬戶成為潛在網絡消費者,到收到遞送來的商品,整個網絡消費過程都存在著漏洞。瀏覽商品時,網絡商家提供模棱兩可的描述性文字、價格,隱藏關鍵信息的圖片,甚至提供大量虛假商品信息使消費者上當受騙。訂立網絡消費合同時,沒有統一規范的格式合同常令消費者不知所措。網絡消費者收到配送的商品時,經常會發現實物與網上描述不一致,購買數量與收到數量不符,貨品質量有瑕疵等等問題。綜上,網絡消費者以下兩種權利最容易受到侵犯。
(一)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是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進行的消費交易中所享有的獲得公平的交易條件的權利。③在網絡環境下,由于信息量過于龐雜,消費者通常要依賴經營者提供的信息,正確判斷商品、服務的價值。因而更容易被經營者欺騙而進行不公平的交易。如網絡商家所制定的格式條款往往冗長、繁雜,使消費者難以注意到隱蔽其中的不合理、不公平內容,削減消費者閱讀的興趣而蒙混過關。還有的網絡商家故意使用模糊不清、前后矛盾的標價方式來迷惑消費者上當。消費者由于時間、精力等因素限制,通常不細加研究就點擊“同意”,忽略了不公平、不合理的內容,正中商家下懷。
(二)知悉權。
網絡消費合同應披露交易信息,并應提供給網絡消費者足夠有效的信息,以供其作出正確的交易決策。同時也是給網絡消費者以審查合同條款的機會,這是民法公平誠實原則與合同自由原則的具體反映。消費者在網絡中消費時,最容易被侵犯的就是知悉權。由于接觸不到現實的經營者和商品,就只能憑借網絡經營者在網上的廣告和宣傳來了解有關商品或服務的信息,往往不能知悉其中的關鍵信息,從而被誤導而買錯商品。由于我國的立法滯后于網絡電子商務的發展,盡管我國現行法律對網絡信息披露有所規定,但沒有針對網絡消費合同的信息披露作出專門規定,網絡消費者很容易受到虛假廣告的影響,損害自身的知悉權。
三、我國現行立法的不足
網絡消費活動中訂立的合同大多是格式合同,我國相關法律對格式合同的規范不夠完整,缺乏體系,在司法實踐中難以操作,不利于消費者權的保護。
《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于格式合同的規定只有幾個條文,過于籠統、原則,實際操作中有較大難度,不能滿足對消費合同監管的需求。④盡管《電子商務法》中也有相關規定,但其側重點在于規范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貿易活動,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并不到位。另外,我國規定因格式合同引發爭議時,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有認定處理權,而人民法院的處理也僅限于個案處理,不能阻止使用方繼續使用不公平的條款和其他消費者簽訂合同。最終結果是維護了個案公平,保護了特定的消費者,其他消費者的權益并未因此得到同樣保護。
另外,由于網絡消費合同是數據電文形式這一特點,現行立法也沒有專門的規定。我國現行的《合同法》雖規定數據電文屬于合同的書面形式,但實際中這樣的規定是不夠的。因為如果電子數據交換不以固定形式保存下來,這些電子信息轉瞬即逝,消費者很難再找回來并作為證據。
四、完善網絡消費者法律保護體系
首先應完善《合同法》關于數據電文形式的合同的規定。除了規定數據電文屬于合同的書面形式,還應規定這種類型的合同必須可以調取以備日后查用。⑤這樣規定能使數據電文形式的合同具有更高的可操作性,同時更有利于調查取證。
其次,為保護網絡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知悉權,還應針對數據電文形式的格式合同作特殊規定。如規定在訂立該合同之前,網絡消費合同制訂方對消費者有合理的告知義務,以便讓消費者能夠充分了解其內容,不至于盲目訂立合同,從而保障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知悉權。
最后,由于在締結網絡消費合同時消費者不能直觀的接觸、了解商品,由于獲取商品信息的不對等,使得消費者處于弱勢地位。所以應放寬合同撤銷的標準,具體體現在對退換貨問題上應更加寬容。
對于網絡消費合同的撤銷,目前的解決辦法主要有兩種,一是通過雙方協商來退換貨,二是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和支付平臺共同協調買賣雙方的請求,并通過買家申述機制來進行退換貨以達到與撤銷合同相同的效果。但這兩種方法都不能很好地解決消費者退換貨的問題。一方面,由于網絡消費存在商品遞送環節,而非傳統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模式,具有一定的復雜性,所以在買賣雙方協商的過程中常會發生各種扯皮,最后經常不能圓滿解決。另一方面,由于參與協調的第三方平臺也是盈利性質的,每當涉及到其自身利益時,這種中間人的角色即會喪失其應有的作用,而只顧追求自身利益卻不顧消費者的利益。
所以在退換貨問題上,可以借鑒國外立法,賦予消費者在訂立合同后冷卻期內的撤銷權。冷卻期制度是指在交易合同成立后作為買方的消費者可以在一定期限內無條件地取消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⑥冷卻期制度的制訂為消費者的退換貨權提供了法律依據。同時,冷卻期制度的具體實施過程中,還應考慮到物流配送等環節消耗的時間,參考目前第三方平臺規定的退換貨時間節點,給予人性化的合理規定。如規定在消費者收到遞送的貨物后開始計算冷卻期,或將遞送時間算入冷卻期內,以及適當延長冷卻期等等。當然還應考慮到冷卻期制度被濫用的情況,對冷卻期的具體適用范圍作出規定。如由于消費者自身過錯在冷卻期內對商品造成損毀的,不能再行使撤銷權等。
(作者單位:南京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
注釋:
①譚琳. 論網絡消費合同的法律適用. 許昌學院學報,2010(1):136.
②潘軍,崔宏利. 網絡點擊合同下在線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問題研究. 重慶郵電大學學報,2010,22(4):22.
③李昌麒,許明月. 消費者保護法. 法律出版社,2005:70.
④李曉娟,孫爽. 消費合同監管簡論.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報,2008(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