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激情开心网,五月天激情社区,国产a级域名,婷婷激情综合,深爱五月激情网,第四色网址

戶籍制度論文優選九篇

時間:2023-03-20 16:24:25

引言:易發表網憑借豐富的文秘實踐,為您精心挑選了九篇戶籍制度論文范例。如需獲取更多原創內容,可隨時聯系我們的客服老師。

戶籍制度論文

第1篇

論文關鍵詞:戶籍法律制度;存在問題;解決對策

一、對戶籍法律制度的定位

戶籍法律制度所應具有的功能和要實現的立法目標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確認主體身份,為主體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提供便利。在一個國家,一個人要想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不管是公法上的權利和義務,還是私法上的權利和義務,他必須首先成為一個法律主體,享有依法從事法律行為、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這在客觀上要求有一個確認每一個人的主體資格的法律制度,戶籍法律制度便由此產生。我國稱之為戶籍登記,國外多稱之為“民事登記”、“生命登記”或“人事登記”。登記的主要內容有人口的出生、死亡、遷移、婚姻、認領、收養、失蹤等變動情況。各類項目登記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主體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編號、住所地址、家庭成員姓名及與戶主關系、文化程度、職業、民族、國籍、等,對出生、認領、收養事項,還要分別登記當事人的父母姓名、年齡、職業、教育程度、家庭收入等項。上述內容是每一個人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可靠依據。比如,出生登記確認了人的出生事實、出生時問和出生地點,這為界定行為人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認定主體的各項民事權利和義務,確定民事訴訟管轄地區以及認定公民的就業與服兵役年齡、選舉與被選舉權、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簽發護照等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死亡登記確認了人的死亡事實、死亡時問和死亡地點,這為處理與死者有關系的各種法律關系提供了法律支持;遷移登記確認了居民的常住地,為認定公民參加選舉和依法納稅提供了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確認了行為人的婚姻事實,為處理家庭成員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提供了法律依據。由此看出,戶籍法律制度從本質上講是一個技術性的法律制度,它只是對發生的客觀事實進行相應的記錄,為行為人各項權利的實現和義務的履行提供依據和保障。

(二)提供人口信息,為政府和社會服務。作為現代市場經濟國家的政府,無論是進行行政管理還是經濟管理,都必須統籌考慮國家的經濟、文化、國防建設以及社會治安管理等一系列問題,其中包括人口情況這一重要因素。戶籍法律制度除了為公民的各項權利和義務的實現提供便利外,還為政府各個部門和相關的社會公共服務機構的行政管理和經濟管理活動提供準確的人口信息,使其對所轄區域的人口數量和構成情況了如指掌,進而進行科學的管理決策,以實現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經濟的目的。例如,建設部門要制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文教部門要設置相應的服務機構,社會保障部門要確認服務對象,公安部門要及時了解偵查對象身份,統計部門要人口遷移信息等,這些都離不開相應人口信息的支持。另外,戶籍法律制度對于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以及一般的個人也具有重要的作用。例如,對于一個公司而言,要提供適銷對路的產品和服務,就必須對有關地域的人口情況作重點考慮;它在招聘公司員工的時候,要想對應聘人員的情況有所了解,戶籍登記信息就成為很重要的一個選擇。而對于普通個人來說,在與他人進行法律行為時,需要了解對方的必要情況,那么具有公信力的戶籍登記信息就成為獲取相關信息的有效途徑。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確認公民身份,為公民行使權利義務提供便利和為政府與社會各界提供人口信息服務,是戶籍法律制度的功能和立法目標所在,是戶籍法律制度本身所應該發揮的作用和存在的價值,它是一個對主體各項權利的實現和對主體進行必要管理的一個必要的“技術性”的法律制度。它的本質應該是中性的,而不應該是一種限制主體行為的工具和手段。

二、我國戶籍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我國戶籍法律制度的簡要分析。在我國,戶籍法律制度是政府對所轄民戶的基本狀況進行登記并進行管理的一項法律制度。我國現行戶籍法律制度的依據是戶口登記條例及有關戶籍政策,其基本內容是把人口劃分成為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兩大主要戶口類型,并據以實行相應的社會福利待遇。由于我國現行的戶籍法律制度是在特定的歷史背景下產生的,因此,與其他國家的戶籍法律制度相比有很多極具特色的內容。第一,在功能和立法目標上,我國的戶籍法律制度承載了多重功能,具有多重立法目標。即,既要證明主體身份和提供人口信息,又要控制人口流動、維護社會治安,以及為利益和資源的分配提供依據;而一般的戶籍法律制度只有證明主體身份和提供人口信息的功能和立法目標。第二,在指導思想上,我國的戶籍法律制度以“控制”為指導“;而非以“服務”為指導。第三,在具體的制度構建上,我國的戶籍法律制度不僅是一個單純的“技術性”的法律制度,而且成為直接進行權利和義務配置的法律制度,對每一個現實的行為主體的利益產生了直接的作用;而一般的戶籍法律制度由于是一個單純的“技術性”的法律制度,具有中立性,則不會對行為人的權利和義務產生直接的作用。

(二)我國戶籍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對戶籍法律制度的定位。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戶籍法律制度所具有的問題日益凸顯,究其原因,首先是由于我國過去對戶籍法律制度的定位已經不能符合新時期社會發展的要求。一方面,這一法律制度和其他法律制度相結合,過多地承載了原本不應該由它擔負的功能,使戶籍法律制度本應該是一個不直接對人的權利和義務發揮直接調整作用的技術性法律,成為了一個確定人的身份,進而對人的權利和義務直接進行調整,對人與人之間的利益關系直接進行配置的制度;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現行的戶籍法律制度存在諸多問題,使得根據現行戶籍法律制度所獲取的人口信息存在失真問題,這樣就使其很難為政府的管理和決策提供強有力的支持,進而使得戶籍法律制度本來應該具有的功能,受到了嚴重的削弱。

2.戶籍法律制度的指導思想和價值取向。由于對戶籍法律制度的定位存在問題,因此,在指導整個戶籍法律制度構建的指導思想和價值取向上也自然會產生問題。我國現行的戶籍法律制度是以“控制”為指導思想,以“城鎮化”為價值取向的,這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確實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今天,這一制度的局限性也進一步暴露了出來。在我國,公民的平等身份和遷徙自由還沒有完全實現,并且在此基礎上產生了其他更多的問題,這些都阻礙了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

3.戶籍法律制度具體制度的構建。從“法治”的視野對戶籍法律制度進行審視,我國的戶籍法律制度在具體的制度層面也存在不少問題,其中最主要、最突出的就是沒有依法保護憲法賦予公民的平等權和遷徙自由這樣的基本權利,從而使戶籍法律制度的本來面目發生了異化。

三、改革和完善我國的戶籍法律制度

(一)對戶籍法律制度進行準確定位。發揮戶籍法律制度的應有作用,首先就要對其進行準確的定位。戶籍法律制度改革應該從還原其本來面目著手進行,要把強加在其身上的多余功能剝離出來,對其本應具有的功能進行強化,使其真正成為便利行為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以及為政府和社會提供人口信息的法律制度。

(二)樹立科學的指導思想和價值取向。實踐證明,在不同的指導思想和價值取向下,立法者會進行不同的制度構建,從而會對每一個行為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產生迥然不同的結果。因此,在探討如何構建我國新形勢下的戶籍法律制度時,首先要解決的就是有關指導思想和價值取向的問題,這是我們構建整個戶籍法律制度的先決性問題,會對整個制度構建和現實結果產生決定性的作用。新形勢下的戶籍法律制度應該以“服務”作為指導思想,將“實現公民的平等權和公民的遷徙自由”作為改革的價值取向,以“服務”和“實現平等和自由遷徙”作為出發點和歸宿來構建我國的戶籍法律制度。

(三)構建適應新形勢的戶籍法律制度

實現戶籍法律制度的立法目標,發揮它的功能,更為關鍵的是具體的法律制度的構建。只有通過詳盡而完備的法律規定來為行為主體的權利實現和義務履行提供切實的制度支持和保障,才能實現戶籍法律制度的立法目標。

1.修改憲法,明確規定公民可以自由遷徙。公民可以自由遷徙是公民基本權利的重要內容之一,但我國憲法并沒有明文規定公民可以自由遷徙,而實際上我國公民的遷徙自由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因此,為了保護公民的遷徙自由權,應該盡快在憲法中將公民的遷徙自由予以明確規定,從而為公民實現遷徙自由提供根本法的制度保障。

第2篇

1.農村常駐兒童教育問題突出

城鄉二元模式促使農村青壯年勞動力流向城市,造成大量農村留守兒童。“意見”打破“農業”和“非農業”二元戶籍模式并且保證隨遷子女在遷入地的受教育權利,將再一次促進曾經因為顧及子女教育而未進城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此前,隨遷子女在遷入地受教育權利受到很大程度上的限制,并且得不到與城市孩子相等的受教育機會,教育公平受到“戶籍”的阻礙,因而絕大部分進程務工人員將孩子留在家里。而今,孩子可以隨著父母遷入務工地,并且在務工地接受與城市兒童相同的教育,無疑導致務工人員將留守兒童隨遷入城。新戶籍制度相對地保障了隨遷子女的教育權利,給曾經的留守兒童帶來接受優質教育的希望。與“隨遷”或曾留守的兒童相比,農村常駐兒童則成為相對弱勢的群體。常駐兒童的家境比較貧寒,世代農耕,經濟收入全部指望幾畝田地。家庭經濟稍微寬松的兒童已由“留守”向“隨遷”或“流動”轉變,而常駐兒童家庭經濟不樂觀,只能指望已經萎縮的農村學校。相比留守兒童,新戶籍制度給常駐兒童帶來更多的是農村教育與城市教育相較之后的失望。大批學生流向城鎮、鄉村教育走向衰落的同時,農村常駐兒童的教育權利及教育公平問題越來越突出。鄉村學校的撤點并校,使得農村優勢資源過于向城鎮地區集中,導致農村常駐兒童失去了一些教育機會,這對鄉村常駐兒童的傷害是非常嚴重的。

2.學校教育“離農效應”進一步強化

長期以來,我國主要存在兩種截然對立的教育價值取向:農本主義價值取向和城市主義價值取向,前者更多為“為農”模式,后者更多為“離農”模式。教育價值取向的“離農效應”強化主要表現在:首先,新戶籍制度在推動進一步城市化中,使更多的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看到農村和城市的差距。“為農”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城市化的需要,更多的農村人受教育的目的轉向“離開農村進城”或者“跳出農門”。在當前情形之下,對農村教育的關注就是如何比照城市教育,使之朝向城市教育模式。農村教育依然陷入“讀了大學回到農村即是沒有出息”之悖論,更多的大學生即使在大城市碌碌無為也不愿意回去建設鄉村。其次,在教育者方面,隨著“城鄉二元”結構的解體,農村教育已經不能依舊為“農村服務”。隨著城市化發展,農村人也應該全部離開農村,因此農村教育目標在于“離開農村”,或者產生“農民無用論”抑或“農村無前途論”。第三,長遠發展上,“城鄉二元戶籍”給農村教育的發展帶來一定程度的危機感。農村教育主要是指在農村經濟社區環境里,對農村居民(或農民)及其子女進行的教育。長遠來看,農村已經從戶籍上消失,農村在當前情況之下早晚面臨消逝,隨著這一思想的蔓延,新戶籍使“離農效應”進一步強化。

3.農村教育與鄉村文化漸行漸遠

文化是物質環境和各種知識的結合體,農村教育的變遷也同其他事物一樣,都是一種綜合體,然而當下農村教育的變遷逐步驅離鄉村文化。在整個現代化的過程中,鄉村不可避免地被邊緣化,顯然造成農村教育與鄉村文化的不和諧。首先,在課程結構上,主要以考試為主,農村學校教材采用與城市學校一樣,既沒有鄉土教材也沒有顯現出鄉村文化價值體現,農村教育已經步履維艱。鄉村文化價值的顯現不僅僅是鄉土教材的問題,而且是整個鄉村教育課程建設的問題,即在整體鄉村教育教材中應該體現對鄉村社會與鄉村文化價值的充分關注與尊重。其次,在教學過程上,在學校課堂教學中,幾乎所有的教室用普通話教學,然而農村學校學生有著慣用方言,在教學過程中學到的東西需要學生通過自己的“轉化”,語言障礙往往難以使所學內容與生活相連,亦更加難以運用。再次,學校地理位置的設置上,伴隨著20世紀80年代“撤點并校”和寄宿制學校轟轟烈烈進行,農村學校的校舍距離農村越來越遠。鄉村越來越多地成為一個地域概念,成了一個沒有實質內涵或者說缺少文化底蘊的空洞符號。作為文化生命的鄉村已經終結,鄉村社會成為文化的看客,不再具有自我文化生長與更新的能力和機制。學校與村莊漸行漸遠,甚至沒有了村莊的味道,“一村一校”逐步成為美好的回憶。

二、農村教育困境背后的多重原因

農村學校的教育困境是多重的,新戶籍制度催生農村留守兒童轉變為城市流動兒童,為留守兒童開啟了“教育的春天”。對于常駐農村的兒童而言,他們所受到的教育比較落后,跟不上時代的步伐;農村兒童越跟不上城市教育步伐,便對城市教育和城市生活有了更進一步的期待和向往,致使城市教育價值取向在農村蔓延和越演越烈。農村人走向城市,村莊在形式上逐步衰落,農村人吸取城市文化,城市文化在農村滋長,同時農村失去已有的文化之“根”,使現存的農村文化失去長期以來的傳統之“根”,村莊在實質上衰落。農村學校教育是城市的復制和翻版,農村教育“有根”文化缺失而“無根”文化滋長。

1.新戶籍制度催生農村學校生源困境

新戶籍制度最直接的變革是促進人口的流動,根據《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數據推算,全國有農村留守兒童6 102.55萬。隨著新戶籍制度對于流動兒童教育權利的保護,農村留守兒童逐步隨著父母進入城市接受城市教育。“要求各地要按照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校的人數來撥付教育經費,同時加大中央財政對各地接收隨遷子女學校的專項獎勵力度”。改革“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城鎮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員落戶問題”是此次改革的重點,這一政策刺激有能力的或者能力比較強的進城務工者將留守在家的子女隨遷進城,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新戶籍制度為農村留守兒童帶來“教育的春天”。且不說農村留守兒童進城之后收到的教育具體如何,但是最起碼在農村教育和城市教育之間,有主動選擇的權利。相對來說,新戶籍制度對于隨遷子女的教育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農村的教育規模和教育質量。部分留守兒童隨遷入城,農村學校教育尤其是農村的教學點更是難以維持,甚至會出現倒閉現象。一些優秀的留守兒童隨遷入城接受城市教育,由此而削弱原本已經與城市教師難以企及的農村教師教學的積極性。對于祖祖輩輩世代務農,也缺乏城市就業能力,更無法適應城市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致使農村人不愿也不能進城,這一類人群的子女成為農村常駐兒童,不管農村教育衰敗到何種程度,他們始終只能在灰心、失望中頑強堅守。

2.城市教育價值取向對農村人的誘惑

農村教育只是城市教育的翻版,農村學校課程和教學內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脫離農村生產和生活實際的問題,不少農村學校把追求升學率作為奮斗目標,重普通文化的知識傳授、輕職業生活技能,農村教育“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局面還沒有得到根本的改觀。農村學校教育更多的教育目的是幫助學生順利“過獨木橋”并且“跳出農門”。即教育的整個目的就是使學生和他原本的生活環境格格不入,就是使他們不斷疏遠這種環境……他自己祖祖輩輩所創造的文明在他眼里被看成是愚蠢的、原始的和毫無用途的,他自己所受的教育就是要他與他的傳統文化決裂。農村學校教育有用之處不在于教給學生農村生活和生存的技能、心態和技巧,而在于誘惑學生埋頭紙堆通過高考“獨木橋”進入城市學習和生活;新戶籍制度下,大量的農村人流向城市,并且有一部分人通過在城市打拼而獲得城市戶口,過上了農村人羨慕已久的生活,農村學校教育為了滿足人們追求城市生活的需求,在教學上側重城市價值取向而相對忽略農村價值取向;“農村無用論”在農村學校的蔓延,農村不僅僅在各個方面的硬件上比不上城市,在如今信息化和城市化逐步發達之下,農村文化已然沒有價值,甚至有教師認為“走不出農村的學生不是好學生”,“讀書就是為了出人頭地”,而最終的表現形式都是需要逃離農村的生產和生活。

3.村莊衰落與學校“有根”文化缺失

更多的農村人進入城市大熔爐,吸取城市文化,村莊在形式上衰落。生活在農村的農村人難以抗拒城市誘惑,城市文化更進一步在農村滋長,農村文化被邊緣化和異化,村莊在文化實質上衰落。村莊越來越小并越來越離散是當前農村的外在特征,村莊生活進一步接近城市,甚至更多的人不愿意從事農村生產。農村教育本應植根農村生產和生活,但是如今的農村教育已然脫離農村傳統和已有的生產生活實際。新戶籍制度的根本是要鼓勵農村群體轉向城市,致使城市文化橫亙在農村之上,農村文化被淹沒甚至被遺棄,農村教育已經不能引導和發展農村已有文化,反之使農村失去已有文化之“根”。農村學校原本有傳播、繼承和發展農村文化的職能,農村學校是農村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有時候還是唯一的文化策源地,他對于農村的智力生活、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有很大的影響。當前農村學校教育不僅僅沒有承擔起作為農村文化策源地的身份,反而在新戶籍制度之下更進一步催促農村學校傳播城市教育,進而使農村學校教育的傳播根源異化。現存的農村文化失去長期以來的傳統之“根”,村莊在實質上衰落,農村學校教育“有根”文化缺失而“無根”文化滋長。

三、農村教育的困境脫離及其出路

新戶籍制度的頒發和執行,在一定程度上給原已艱難的農村學校教育帶來困境。應保證常駐兒童教育權利,開展適合農村社會生產生活的教育活動,以防止農村學校教育盲目向城市取向轉變。

1.保證常駐兒童教育權利

教育的權利的執行與獲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會的公平,新戶籍制度改革對于農村教育的意義之一就是使更多農村學生享受日益均等化的公共教育服務,讓農村孩子能夠得到與城鎮孩子一樣的教育,擁有更好的教育保障和發展機會。新戶籍制度的頒發和執行依賴于農村的發展,而農村的發展依賴于農村的人才儲備量,因此,我們必須采取措施改變常駐兒童的教育狀況。第一,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受教育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政府應該竭盡所能保證農村常駐兒童的受教育權利。特別要使農村基礎教育階段的教學師資、設備條件與城市均衡發展。這就需要國家在教育投入方面向農村傾斜,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資源,使農村家庭子女也能夠享受到好的教育資源。第二,積極探索、建立公平有效的教師流動機制和管理辦法,更好地解決教師合理流動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城鎮教師合理地向農村流動,切實保障流動教師在農村學校的工資待遇及福利水平,解除他們在農村教育教學的后顧之憂,使農村常駐兒童能夠接受更好的教育。第三,探索新的教育教學方式以解決農村師資缺乏和學生較少的現狀。針對當前存在的包班制現狀、農村復式教學、一師一校等等,采取一定的教師培訓、教法指導,提高農村學校的教學質量。總之,農村常駐兒童教育權利應該在政策上予以保證,在教學質量上予以提高,在生活上予以關懷。

2.城鄉教育取向的相互融合

城市取向模式和鄉土取向模式,兩種模式沒有絕對好,亦沒有絕對壞,兩種取向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教育者尤其是學校教師對于兩種取向應該心知肚明。對于長期生活在農村的孩子來說,更多的留守兒童進入城市,會讓他們產生對城市教育的向往,有攀比心理的學生,在僅僅看到農村教育和城市教育的外在差距之下,會對農村教育失望而向往城市教育。城市教育取向也有一定的不足:首先,城市教育本身針對城市,忽略農村本土生活,教育出來的學生總會犯“五谷不分”的錯誤;其次,在農村秉承城市教育取向,實則是給瀕臨邊緣化的農村教育再一次雪上加霜,使之更加邊緣化,從而再一次減少農村生源。純粹的鄉土模式也有一定的缺陷,有一定的封閉性和排他性。農村現代化是我國農村發展的必然趨勢,純粹的鄉土模式不能適應現代化需要。而純粹的城市教育模式又完全脫離農村,應該將二者有機結合,優勢互補、相互融合才能促進農村教育的現代化。

3.教育文化尋根與村落合體

第3篇

論文關鍵詞:戶籍法律制度;存在問題;解決對策

一、對戶籍法律制度的定位

戶籍法律制度所應具有的功能和要實現的立法目標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確認主體身份,為主體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提供便利

在一個國家,一個人要想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不管是公法上的權利和義務,還是私法上的權利和義務,他必須首先成為一個法律主體,享有依法從事法律行為、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這在客觀上要求有一個確認每一個人的主體資格的法律制度,戶籍法律制度便由此產生。我國稱之為戶籍登記,國外多稱之為“民事登記”、“生命登記”或“人事登記”。登記的主要內容有人口的出生、死亡、遷移、婚姻、認領、收養、失蹤等變動情況。各類項目登記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主體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編號、住所地址、家庭成員姓名及與戶主關系、文化程度、職業、民族、國籍、等,對出生、認領、收養事項,還要分別登記當事人的父母姓名、年齡、職業、教育程度、家庭收入等項。上述內容是每一個人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可靠依據。比如,出生登記確認了人的出生事實、出生時問和出生地點,這為界定行為人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認定主體的各項民事權利和義務,確定民事訴訟管轄地區以及認定公民的就業與服兵役年齡、選舉與被選舉權、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簽發護照等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死亡登記確認了人的死亡事實、死亡時問和死亡地點,這為處理與死者有關系的各種法律關系提供了法律支持;遷移登記確認了居民的常住地,為認定公民參加選舉和依法納稅提供了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確認了行為人的婚姻事實,為處理家庭成員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提供了法律依據。由此看出,戶籍法律制度從本質上講是一個技術性的法律制度,它只是對發生的客觀事實進行相應的記錄,為行為人各項權利的實現和義務的履行提供依據和保障。

(二)提供人口信息,為政府和社會服務

作為現代市場經濟國家的政府,無論是進行行政管理還是經濟管理,都必須統籌考慮國家的經濟、文化、國防建設以及社會治安管理等一系列問題,其中包括人口情況這一重要因素。

戶籍法律制度除了為公民的各項權利和義務的實現提供便利外,還為政府各個部門和相關的社會公共服務機構的行政管理和經濟管理活動提供準確的人口信息,使其對所轄區域的人口數量和構成情況了如指掌,進而進行科學的管理決策,以實現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經濟的目的。例如,建設部門要制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文教部門要設置相應的服務機構,社會保障部門要確認服務對象,公安部門要及時了解偵查對象身份,統計部門要人口遷移信息等,這些都離不開相應人口信息的支持。另外,戶籍法律制度對于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以及一般的個人也具有重要的作用。例如,對于一個公司而言,要提供適銷對路的產品和服務,就必須對有關地域的人口情況作重點考慮;它在招聘公司員工的時候,要想對應聘人員的情況有所了解,戶籍登記信息就成為很重要的一個選擇。而對于普通個人來說,在與他人進行法律行為時,需要了解對方的必要情況,那么具有公信力的戶籍登記信息就成為獲取相關信息的有效途徑。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確認公民身份,為公民行使權利義務提供便利和為政府與社會各界提供人口信息服務,是戶籍法律制度的功能和立法目標所在,是戶籍法律制度本身所應該發揮的作用和存在的價值,它是一個對主體各項權利的實現和對主體進行必要管理的一個必要的“技術性”的法律制度。它的本質應該是中性的,而不應該是一種限制主體行為的工具和手段。

二、我國戶籍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我國戶籍法律制度的簡要分析

在我國,戶籍法律制度是政府對所轄民戶的基本狀況進行登記并進行管理的一項法律制度。我國現行戶籍法律制度的依據是戶口登記條例及有關戶籍政策,其基本內容是把人口劃分成為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兩大主要戶口類型,并據以實行相應的社會福利待遇。由于我國現行的戶籍法律制度是在特定的歷史背景下產生的,因此,與其他國家的戶籍法律制度相比有很多極具特色的內容。

第一,在功能和立法目標上,我國的戶籍法律制度承載了多重功能,具有多重立法目標。即,既要證明主體身份和提供人口信息,又要控制人口流動、維護社會治安,以及為利益和資源的分配提供依據;而一般的戶籍法律制度只有證明主體身份和提供人口信息的功能和立法目標。

第二,在指導思想上,我國的戶籍法律制度以“控制”為指導“;而非以“服務”為指導。

第三,在具體的制度構建上,我國的戶籍法律制度不僅是一個單純的“技術性”的法律制度,而且成為直接進行權利和義務配置的法律制度,對每一個現實的行為主體的利益產生了直接的作用;而一般的戶籍法律制度由于是一個單純的“技術性”的法律制度,具有中立性,則不會對行為人的權利和義務產生直接的作用。

(二)我國戶籍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對戶籍法律制度的定位。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戶籍法律制度所具有的問題日益凸顯,究其原因,首先是由于我國過去對戶籍法律制度的定位已經不能符合新時期社會發展的要求。一方面,這一法律制度和其他法律制度相結合,過多地承載了原本不應該由它擔負的功能,使戶籍法律制度本應該是一個不直接對人的權利和義務發揮直接調整作用的技術性法律,成為了一個確定人的身份,進而對人的權利和義務直接進行調整,對人與人之間的利益關系直接進行配置的制度;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現行的戶籍法律制度存在諸多問題,使得根據現行戶籍法律制度所獲取的人口信息存在失真問題,這樣就使其很難為政府的管理和決策提供強有力的支持,進而使得戶籍法律制度本來應該具有的功能,受到了嚴重的削弱。

2.戶籍法律制度的指導思想和價值取向。由于對戶籍法律制度的定位存在問題,因此,在指導整個戶籍法律制度構建的指導思想和價值取向上也自然會產生問題。我國現行的戶籍法律制度是以“控制”為指導思想,以“城鎮化”為價值取向的,這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確實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今天,這一制度的局限性也進一步暴露了出來。在我國,公民的平等身份和遷徙自由還沒有完全實現,并且在此基礎上產生了其他更多的問題,這些都阻礙了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

3.戶籍法律制度具體制度的構建。從“法治”的視野對戶籍法律制度進行審視,我國的戶籍法律制度在具體的制度層面也存在不少問題,其中最主要、最突出的就是沒有依法保護憲法賦予公民的平等權和遷徙自由這樣的基本權利,從而使戶籍法律制度的本來面目發生了異化。

三、改革和完善我國的戶籍法律制度

(一)對戶籍法律制度進行準確定位

發揮戶籍法律制度的應有作用,首先就要對其進行準確的定位。戶籍法律制度改革應該從還原其本來面目著手進行,要把強加在其身上的多余功能剝離出來,對其本應具有的功能進行強化,使其真正成為便利行為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以及為政府和社會提供人口信息的法律制度。

(二)樹立科學的指導思想和價值取向

實踐證明,在不同的指導思想和價值取向下,立法者會進行不同的制度構建,從而會對每一個行為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產生迥然不同的結果。因此,在探討如何構建我國新形勢下的戶籍法律制度時,首先要解決的就是有關指導思想和價值取向的問題,這是我們構建整個戶籍法律制度的先決性問題,會對整個制度構建和現實結果產生決定性的作用。新形勢下的戶籍法律制度應該以“服務”作為指導思想,將“實現公民的平等權和公民的遷徙自由”作為改革的價值取向,以“服務”和“實現平等和自由遷徙”作為出發點和歸宿來構建我國的戶籍法律制度。

(三)構建適應新形勢的戶籍法律制度

實現戶籍法律制度的立法目標,發揮它的功能,更為關鍵的是具體的法律制度的構建。只有通過詳盡而完備的法律規定來為行為主體的權利實現和義務履行提供切實的制度支持和保障,才能實現戶籍法律制度的立法目標。

1.修改憲法,明確規定公民可以自由遷徙。公民可以自由遷徙是公民基本權利的重要內容之一,但我國憲法并沒有明文規定公民可以自由遷徙,而實際上我國公民的遷徙自由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因此,為了保護公民的遷徙自由權,應該盡快在憲法中將公民的遷徙自由予以明確規定,從而為公民實現遷徙自由提供根本法的制度保障。

第4篇

一、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發展進程

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形成和發展已有100多年的歷史,1883年2月,法國、比利時等11國在巴黎共同簽署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并根據該公約成立了保護工業產權聯盟。此后國際社會又先后締結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專利合作條約》等工業產權保護的國際公約,并據此建立了統一的專利權、商標權國際保護體系及專利國際審查和商標注冊制度。另一方面,以1886年的《保護文學作品伯爾尼公約》和1952年的《世界版權公約》為代表的著作權國際保護體系也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為了更有效的在國際上保護知識產權,管理、監督執行各個公約,1967年7月14日51個國家在斯德哥爾摩簽定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并根據該公約將巴黎公約與伯爾尼公約的國際機構合并,成立了一個政府間的國際機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niation,簡稱WIPO)。該公約于1974年4月26日正式生效,該組織也于同年12月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有效的協調和促進了全世界范圍內的知識產權保護。①

以上述眾多知識產權國際公約的內容為基礎,以世界產權組織的工作為中心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體制,到20世紀末開始面臨挑戰和發生動搖。傳統的國際貿易已從單一的有形貨物貿易轉向多元的有形貨物的貿易、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貿易標的也從原料向工業制成品轉化,從服務行業向技術轉讓轉化。知識產權的作用和價值越來越得到體現和提高,而知識產權保護也日益表現為世界性的貿易問題。處于現今世界經濟條件下,原有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體制已出現諸多的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義務主體不定。只有參加該公約的國家才有義務遵守,且各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公約的成員國并不盡相同,一些知識產權國際公約甚至由于簽約國的局限性而沒有實際效力或效力甚弱。

(二)保護程度不等。原有的公約未能建立起約束各國法律所提供的保護知識產權的普遍性原則和共同的保護準則,而各國由于各自政治、經濟、文化發展不同,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水平、保護范圍、保護期限、保護措施和權利救濟程序或途徑以及權利限制等的規定各不相同,有的甚至存在很大差異,從而可能使同一公約的締約國對同一知識產權主題提供不同程度的保護。

(三)整體保護水平不高。這些公約制定于一個世紀以前,不可避免的滯后于迅猛發展的國際貿易形勢,一些新的知識產權形式如集成電路、生物工程。

(四)保護機制不全。現行公約普遍缺乏有力的爭端解決機制,成員國之間一旦發生爭議,必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果,再通過國際法院訴訟解決。

二、TRIPS的有關內容

70年代的石油危機和經濟蕭條席卷全球。以美國、歐共體國家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回首檢視其日益衰退的國際競爭力和現存資本,才猛然發覺知識產權正是其大宗尚未動用的資源。而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亞洲四小龍”正處于利用歐美的知識產權以創造其經濟財富的轉折點上。這些發達國家對知識產權組織漸生抱怨。80年代中期,這些國家另辟蹊徑,求助于關貿總協定,力求將知識產權保護納入關貿總協定的框架內。在埃斯特角城部長宣言中,將其正式列入談判議程。“烏拉圭回合”談判歷時七載,形勢一波三折,時晴時陰。美國代表提出,“如果不把知識產權等問題作為新議題納入,美國代表將拒絕參加第八輪談判”。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從利益關系上態度明顯相左。巴西代表則認為,將知識產權問題納入關貿總協定,猶如把病毒置入計算機一樣。1991年12月18日,談判各方初步達成了總體上有利于發達國家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協議的簽定豐富了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使國際貿易格局發生了新的變化。國際貿易的“知識化”與知識產權的“國際化”在TRIPS協議中得到了集中體現。1995年1月1日WTO正式運作,標志著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已納入多邊貿易體制。②

TRIPS共分為7個部分計73條,另加協議正文前的序言,與以往有關國際公約相比,TRIPS不僅例舉了各國應當遵守的原則,而是有相當詳細的實體法規定,它還規定了各國可以采取的行政處罰措施。

協議的序言明確了談判要解決的問題以及要達到的目的。要解決的問題包括:關貿總協定的基本原則和有關知識產權的國際協定和公約的適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的取得、范圍和適用的適當標準及原則;針對各國法律體系的差異,使用有效、適當的方法實施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采取有效迅速的程序來多邊防止和解決各國間爭議;為了使談判結果有廣泛的參加者而進行的過渡安排。談判的目標是通過多邊程序達成強有力的協定,以解決此方面問題的爭議,從而減少緊張局勢。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TRIPS許多規定的原由。

TRIPS的第一部分是總則和基本原則,其中第3條和第4條分別規定了在知識產權領域應適用關貿總協定的國民待遇原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同時明確規定協議的有關規定不應背離締約方根據《巴黎公約》、《伯爾尼公約》、《羅馬公約》和《有關集成電路知識產權條約》所產生的現存義務。第一條還規定締約方可以在本國實施比協議要求更廣泛的保護。第二部分是整個文件的核心,分別對版權、商標、專利、產地標志、工業品外觀設計、集成電路、未泄露的信息及許可證協議中反競爭行為作出了規定。第三部分關于知識產權的實施。第四部分關于知識產權的取得、保持及相關程序。第五部分關于爭端的防止和解決。第六部分關于過渡期安排。第七部分關于機構安排和最后條款。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僅著重分析TRIPS的基本原則的規定和核心第二部分的內容:

(一)、TRIPS有關基本原則的規定:

1、重申的保護知識產權的基本原則主要有:

(1)國民待遇原則:這是在巴黎公約中首先提出,在TRIPS中(第3條)再次強調,各個知識產權國際公約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則。

(2)保護公共秩序、社會公德、公眾健康原則:這是立法、執法的一條基本原則,在TRIPS第8條第一款、第27條第2款等條款中又進一步作了明確和強調。

(3)對權利合理限制原則:知識產權如同其他權利一樣,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應該有合理的、適當的限制。TRIPS第8條第2款提出“可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權利持有人濫用知識產權”的權利限制原則。在TRIPS第13條、第16條第1款、第17條、第24條第8款、第26條第2款、第30條中分別提出對版權、商標權、工業品外觀設計權和發明專利權給予一定的權利限制的前提條件:一是要保證第三方的合法利益,二是不能影響合理利用,三是不能損害權利所有人的合法利益。

(4)權利的地域性原則: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各國的知識產權法是相對獨立的。在TRIPS第1款再次強調了這一原則。

(5)專利、商標申請的優先權原則:這是在巴黎公約中首先提出的,TRIPS中再次加以強調和肯定。

(6)版權自動保護原則:這是在伯爾尼公約中首先提出的,TRIPS中再次加以強調和肯定。

2、新提出的基本原則有:

(1)最惠國待遇原則(MostFavouredNationTreatment):這是在TRIPS中首次把國際貿易中對有形商品的貿易原則延伸到知識產權保護領域,對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產生深遠的影響,這條原則來源于GATT第一條關于最惠國待遇(MostFavouredNationTreatment,簡稱MFNT)原則,列于TRIPS第4條。

(2)透明度原則:這是在TRIPS中第63條規定的原則,來源于GATT第十條貿易基本原則,其目的是防止締約方之間出現歧視,便于各方對相互保護知識產權的措施盡快了解,以便加強保護。

(3)爭端解決機制:即確認GATT原則運用于解決知識產權

爭端的原則,這是在TRIPS第64條中規定的它把GATT中第22條、23條關于解決貿易爭端的規范程序,直接引入解決知識產權爭端,可以利用貿易手段,甚至交叉報復手段確保知識產權保護得以實現。

(4)對行政終局決定的司法審查和復審原則:TRIPS明確對于知識產權有關程序的行政終局決定,均應接受司法或準司法當局的審查(第62條第5款),或者有機會提交司法當局復審(第41條第4款)。

(5)承認知識產權為私權的原則:在TRIPS的前言中明確提出“承認知識產權為私權”的原則,應該適用于各類知識產權。

(二)、TRIPS第二部分的主要內容:

1、TRIPS對專利權的的規定:

TRIPS對專利保護對象的限制很少,只要符合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三個條件,除了醫療方法和動植物外,都應授予專利。協議規定專利權的內容包括制造、使用、銷售及進口專利產品,使用專利方法或使用、銷售、進口以專利方法直接生產的產品。

專利保護的期限自申請日起不少于20年。各國規定的專利保護期限長短不一,這樣規定,即使某一成員在其國內法中規定的專利保護期限較短,但其他成員國的專利在該國內仍可得到不少于20年的保護期限。

協議規定對新的或獨創、非因技術或功能原因而產生的工業品外觀設計給予保護,其權利包括生產、銷售或進口帶有外觀設計的標的物,保護期至少10年。

協議對專利許可規定了較多的限制條件,發展中國家為防止專利權濫用,規定有強制許可制度,發達國家則持否定態度。談判中,發展中國家作了較大讓步,最后TRIPS一方面規定各成員國可以實行強制許可,另一方面又對強制許可的使用規定了若干限制性條件。

2、TRIPS對商標權的保護。

TRIPS與《巴黎公約》不同,給商標下了一個明確的定義。15條規定:任何標記及其組合只要能夠將一企業的商品或服務區別于其他企業的商品或服務的,就構成商標。即必須要具有“識別性”。此外,各成員還可以將“視覺可感知性”作為商標注冊的條件,只有在視覺上可識別的標識才能作為商標注冊,而以聽覺、味覺識別的標識不在此例。每項商標注冊均應公告,成員提供合理機會以備他人就此提出異議和申請撤消。《巴黎公約》中沒有此類要求。

對馳名商標的保護。TRIPS比《巴黎公約》更進了一步的是:第一,宣布《巴黎公約》的特殊保護延及馳名商標的服務商標;第二,把保護范圍擴大到禁止在不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的標識;第三,對于如何認定馳名商標,也作了原則性的簡單規定。該協定在1993年修訂文本第84條中,以“未窮盡”的例舉方式,指出了認定馳名商標的四條標準,即:有關商標在消費者大眾的知名度(在法國,20%消費者知曉的,可初步定為馳名;在德國,則為40%左右);該商標使用的年頭及持續使用的時間;該商標的廣告或其他宣傳傳播的范圍;該商標所標示的商品產、銷狀況。由于這一例舉是“未窮盡”的,所以還可以輔之以更多的其他標準。

TRIPS對各成員有關貿易的特殊要求作了一定限制,即:各成員規定的有關貿易的特殊要求,不得妨礙商標的正常使用。TRIPS例舉了幾種常見的特殊:如要求將注冊商標與另一商標一起使用,要求以特殊形式使用注冊商標,要求的使用方式有損于辨別一個企業與另一個企業的商品或服務的能力等。以往的關于商標保護的國際條約中,幾乎見不到對貿易中的特殊要求加以限制的條款。TRIPS作出此規定主要原因在于該協定是從貿易角度規定商標的國際保護制度。

3、TRIPS對版權和鄰接權的保護

TRIPS繼承了《伯爾尼公約》的大部分原則和制度,除了第六條之二對精神權利的保護內容:擴大了《伯爾尼公約》的適用范圍,凡是WTO的成員,無論是否為《伯爾尼公約》的締約國,都必須遵守其規定(除第六條之二);增設了計算機程序和數據庫的的保護制度。計算機程序受版權法保護的歷史,至今還不到三十年。1972年菲律賓首開對計算機程序給以版權保護的先河。1971年在巴黎修訂《伯爾尼公約》時,由于計算機保護程序的版權保護問題尚未引起各國重視,所以沒有規定此內容。因此,TRIPS要求各成員對計算機程序給以版權保護,豐富了版權國際保護制度。另外,TRIPS還補充了版權中的財產權利。《伯爾尼公約》沒有規定作者或其合法繼承人享有出租權。作品的出租是獲得經濟利益的重要途徑,TRIPS要求各成員國對某些作品的作者或作者的合法繼承人所享有的出租權給以法律保護。TRIPS規定:至少在有關計算機程序和電影作品方面,每個成員都應當保護作者或作者的合法繼承人的出租權。

TRIPS加強了鄰接權的保護力度,重申了《羅馬公約》的有關規定,并增加了以下強化鄰接權保護的新規定:第一,要求各成員國對錄音制品制作者及錄音制品權利持有人的出租權給以法律保護。《羅馬公約》中沒有此規定;第二,延長了某些鄰接權的保護期限,對表演者、錄音制品制作者的保護期限延長到不少于50年,但廣播組織的保護期限仍與《羅馬公約》的規定相同。

TRIPS的影響面大于以往任何一個協議,它標志著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化向前邁進了一大步,這個協議必將成為知識產權制度發展的里程碑。③

三、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現狀及應采取的措施

盡管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取得了相當的成績,并已基本與國際接軌,但與TRIPS協議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我們要客觀的認識這一距離,并采取措施彌補和完善,使我國在知識產權的國際合作中立于不敗之地。

從總體來講,差距主要體現在以下5個方面:

(一)、對部分有關知識產權的行政終局決定,缺乏必要的司法審查和監督,這個主要體現在商標法和專利法中;

(二)、對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特別是對假冒和盜版行為的打擊力度不夠,對受害人的救濟措施還不完善;

(三)、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權利限制過多、過寬,不合理地損害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這個問題主要體現在著作權法中;

(四)、在各類知識產權的保護內容和保護水平上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差距,主要是還沒有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提供專門的法律保護;

(五)、缺乏對知識產權濫用的必要的、完善的限制措施。

對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新特點、新形勢,我們應采取對策:

(一)、對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我們既要積極,又要穩妥,既要順應國際大趨勢,又要堅持原則,維護國家利益。對于個別國家將知識產權“意識形態化”,對知識產權保護搞“雙重標準”的做法,我國應堅持立場,當仁不讓。

(二)、自覺吸收外國法的“合理內核”,完善我國立法。我國知識產權終將匯入世界法制發展的洪流,者應當按照我國社會發展的需要,自覺吸納外國法律中的合理成分為我所用。

(三)、強化知識產權執法工作。理順和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進一步加強行政管理和行政保護,同時還要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和執法水平,確保其依法行政;強化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和救濟,應加強法院的知識產權審判力量,健全審判機構,提高業務水平。此外,我國審判機關應加強同國外的司法交流,以使我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水平達到更高的水準。

(四)、健全知識產權的中介服務機構。成立和健全多種形式的商標、專利、著作權機構、咨詢機構以及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等機構,以加速知識成果的產權化和商品化進程,從而為知識產權提供多層次、全方位的法律保護。④

參考文獻:

①趙生祥《WTO對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制度的繼承和發展》《現代法學》2000年3期P131。

②丁麗英《論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新體制》《廈門大學學報》1998年1月P54。

第5篇

1.1安裝時的維護安裝電腦硬件時要小心仔細,掌握好專業的安裝技術,防止人為帶來的機器損壞,合理的安裝對電腦的散熱功能及使用壽命的延長有很好的作用。軟盤在安裝時,應合理劃分安裝區域,C盤安裝操作系統及有關應用軟件(現在多使用Win-dows7操作系統);D盤一般安裝工具軟件;別的空間的則根據需要,主要用于存放個人文件。同時,計算機要安裝殺毒軟件,還要把GHOST鏡像軟件和C盤的鏡像文件備份至D盤GHOST文件夾里;還要把系統盤內“我的文檔”及收藏夾等個人設置轉移到非系統盤。

1.2使用中的維護首先,計算機要放置在遠離含有電磁場如家電等設備的周圍,以保證其工作電壓的穩定;電腦工作室應保證溫度、濕度、清潔度的要求,并做好工作室的散熱通風;在使用中要不隨便移動機箱,經常清理機箱中的積塵;電腦運行時不要隨意關閉電源或拔下信號線;不可任意刪除或修改未知的源文件,可以安裝保護卡或者軟件,來防止硬盤的源數據被誤刪或修改,還能預防計算機被病毒侵襲,保證安全的模式進入系統以及控制面板,有效保護C盤和D盤。1.3故障中的維護維修

1.3.1原因分析計算機故障時,首先要對計算機進行準確的故障診斷,其難點在于對故障的定位,明確了問題根源,才可正確進行維修,其優先次序為:先軟件后硬件;先后主板;先做測試后分析;先查明原因再維修;先簡單后復雜。

1.3.2針對性處理

(1)計算機的核心硬件一般沒有嚴重的問題,由于使用者的操作不當,光驅、鼠標還有鍵盤是經常出現問題的部件。不要在光驅指示燈亮著時按彈出按鈕,會損傷機芯機構組件,艙門會無法打開或讀盤能力下降。鼠標及鼠標墊如果清潔不當,污垢會影響微動開關及光電的接收,帶來按鈕誤按及定位不準等問題;同時,也不可大力敲擊鍵盤,防止其進水,進水后要完全風干后再使用。

(2)電腦在開機后黑屏、藍屏甚至有報警聲,主要是由于硬件的故障;首先,要查看電腦的內存、顯卡、CPU、主板、電源、風扇;而開、關機死循環的現象,不僅與內存異常有關,還有可能計算機已感染病毒。如果內存有故障,首先,可拿高純度酒精或橡皮擦輕輕擦拭內存條上的金手指來去除氧化層,接著清理內存槽內的灰塵并確認安裝牢固。若問題仍然存在,可拔出內存,插入其它內存槽內,如仍有問題則可能內存已損壞,可將其更換。若更換后故障依舊,可能是病毒感染,需格式化C盤并重裝系統。光驅也無法正常啟動可能是CMOS被感染,取出電池,讓CMOS放電,重裝系統后,為清理問題,可進行全盤殺毒。

(3)電腦藍屏同時其桌面鎖定,鼠標無法操作,熱啟動也無法執行時,很多是系統自身的問題,病毒感染,軟件不兼容性,硬件接觸不良都會造成死機。此時按下小鍵盤中的Num-Lock鍵,指示燈有變化則假死機,首先打開任務管理器,關閉無響應的程序;按鍵沒有指示,就要復位冷啟動,啟動后將殺毒軟件升級到最新病毒庫并全盤殺毒。檢查軟件、升級或卸載存在沖突的軟件,防止安裝軟件的不兼容性。如果是硬件接觸不良的問題,可采用前文所述的清潔方法。

(4)計算機突然自動關機或經常行重啟:①因為電腦散熱不佳,為保護硬件及主板,要及時切斷電源;②電源管理及病毒軟件的原因。首先檢查散熱風扇的工作狀態有無異常,酌情對其注油或更換,其后檢查電源是否老化或異常。此外,還要定期清潔風扇、使用優質的導熱硅脂、UPS等進行預防。如果不是硬件原因,首先要使用Windows的安裝光盤進入系統,然后對電腦進行全盤殺毒。計算機使用中顯示“找不到硬件”或出現藍屏,殺毒后仍存在此現象,可升級或卸載重裝驅動程序。

(5)網絡出現問題時,首先檢查網線插口是否松動,IP地址有無改動或本地連接是否禁用,需對其重新設置。計算機的網絡問題在感染病毒后,其網絡功能也會會遭到破壞。在進行病毒查殺后,要對系統進行維護及重裝,平時還要定期備份重要數據,可有效避免病毒破壞后數據損壞或者丟失。

2病毒防治

2.1病毒概述計算機病毒都攜帶有毒碼,一旦進入程序,就會帶來破壞。計算機病毒包含蠕蟲病毒、系統病毒、后門病毒、腳本病毒、宏病毒、木馬病毒、捆綁病毒、U盤病毒等。計算機病毒從其破壞的嚴重程度的不同,可以分為良性和惡性病毒,惡性病毒會嚴重破壞計算機的數據,甚至竊取數據。病毒攻擊的對象也有所不同,有的攻擊微型計算機,有的攻擊服務器等等。

2.2病毒的傳播途徑計算機病毒主要通過磁盤及網絡的途徑來傳播,磁盤主要是指軟盤、硬盤、光盤、U盤、移動存儲卡、移動硬盤等。在沒有大力推行網絡的年代,磁盤是病毒傳播的主要途徑。磁盤在復制,修改或刪除染毒文件時,都可能會感染病毒,磁盤成為帶毒體后,交叉使用后,病毒會擴散傳播到其它計算機上。現如今,互聯網已經成為病毒傳播的主要方式,具有傳播快、擴散廣、隱蔽性高的特點,能快速感染鏈接此網站的計算機。

2.3病毒的作用機理計算機病毒有寄生性、傳播性、潛伏蔽性、破壞性等特點,它們通常不獨立存在,而是寄存在程序上,只有執行該程序時,病毒才會破壞程序,未執行該程序時病毒則會處于潛伏狀態;此外,部分病毒并不在程序執行時就立刻產生破壞,而是根據代碼設定好的時間或設定好的發生條件觸發下,才會爆發產生破壞,如黑色星期五病毒。病毒不僅本身會破壞,還會不斷復制,并會潛伏隱蔽,甚至不能被殺毒軟件檢測出,尤其是一些新型病毒。計算機病毒不僅占用CPU和內存資源增加系統負荷,破壞計算機中的數據或文件,影響顯示,盜聽通信等;計算機本身也會不正常啟動、運行速度降低、磁盤空間變小、文件內容和長度發生變化、經常有死機現象、計算機設備工作異常、文件非正常調用、網絡資源異常等。

2.4防治措施

2.4.1網絡病毒的防治網絡是病毒傳播的主要方式,管理好網絡環境是防治網絡病毒的重要手段。企業應當對員工做計算機病毒防治的教育,規范計算機操作人員的安全操作。同時,還要注意軟件的流通,網絡流通和磁盤流通都會造成病毒的擴散。企業操作系統上的數據,應當設定不同文件的訪問權限,如讀寫、管理、刪除、修改等權限。計算機操作人員在查收來源不明的文件或郵件時,尤其是移動存儲硬盤上的文件,要先進行病毒掃描;日常工作中要及時更新殺毒軟件病毒庫,進行實時監控,避免其遭到病毒攻擊,對于系統中的漏洞也要及時更新,防止病毒感染;要選擇具有“網頁防火墻”功能的軟件,保證其遠離帶有病毒的網絡鏈接。

2.4.2工作站病毒的防治企業的工作站非常重要,也是主要被病毒侵入的入口處。首先,工作站要安裝殺毒軟件及防火墻,同時還要定期檢測病毒,并定期備份工作站的重要數據和文件。在遠程資料在接收前,應先對其進行病毒查殺,確認安全后才可執行。在工作站運行中,一旦檢測到病毒,應立刻停止工作,進行文件殺毒,還應全盤進行殺毒。除了殺毒軟件,計算機上還可安裝防毒芯片,保護工作站不受病毒感染,同時保持病毒庫處于最新狀態,兩者結合,保證工作站的防毒。

2.4.3服務器病毒的防治服務器是企業計算機體系的核心,如果其感染病毒會導致企業所有的計算機崩潰,因而服務器的病毒防治十分重要,防治工作除了要掃描服務器自身的文件,還要對其進行在線的實時掃描,監控并阻止病毒通過網絡或文件侵入服務器。同時,還要定期備份服務器內的重要數據和文件,防止中毒后其內容的丟失。

2.4.4網絡病毒的防治網絡病毒不僅會侵入單個計算機,還會影響企業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為有效防治網絡病毒,不僅要使用殺毒軟件,還要設置Web過濾、郵件、文件掃描等功能,使其功能充分啟用,并設置其自動更新功能,保證新病毒和病毒變種無法被及時查殺;同時,還要設定好瀏覽器的安全級別,防止安全級別過低帶來的惡意代碼和控件中毒,但安全級別不宜過高。目前,一些病毒通過郵件附件傳播,殺毒軟件進行郵件掃描時不能完全起到用處,尤其是郵件附件中存在的可執行文件或帶“宏”的文檔,必須先存儲掃描后再打開。對于不明鏈接,不明郵件、不明網頁、不明廣告以及不明聯系人發送的網絡信息,要確保計算機殺毒軟件開啟時打開。

3結束語

第6篇

論文摘要:我國商業保險公司雖已推出了長期護理保險,但尚處于起步階段。文章認為我國應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盡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體系,達到增進老年人福利以及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目標。

歐美等發達國家為了適應本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考慮到“銀發市場”潛在的巨大購買力,適時推出了“長期護理保險”,為解決“老年護理危機”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我國應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盡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體系,達到增進老年人福利以及促進經濟和諧發展的社會目標。

國外長期護理保險概況

世界衛生組織(WHO)將長期護理(LongTermCare,LTC)定義為“由非正規照料者(家庭、朋友或鄰居)和專業人員(衛生和社會服務)進行的照料活動體系,以保證那些不具備完全自我照料能力的人能繼續得到其個人喜歡的以及較高的生活質量,獲得最大可能的獨立程度、自主、參與、個人滿足及人格尊嚴”。因此,長期護理包括非正規與正規兩類支持性體系。正規的支持體系可能包括廣泛的社區服務(即公共衛生、初級保健、家庭保健、康復服務和臨終關懷)、私人療養院以及臨終關懷院,也指那些暫停或逆轉疾病和殘疾狀況的治療。

長期護理保險(LongTermCareInsurance),也稱長期照料保險,是指為那些因老年、疾病或傷殘導致喪失日常生活能力而需要被長期照顧的人提供護理費用或護理服務的保險。老年人是長期護理服務的主要使用者。20世紀70年代,長期護理保險開始在美國商業保險市場上出現。到了1986年,以色列政府率先推出了法定護理保險制度。隨后,奧地利、德國、日本等國也相繼建立了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在長期護理保險的出資責任承擔方面存在著不同的看法。歸納起來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種是個人和家庭應承擔長期照料保險的主要融資責任,政府只有當個人無力承擔出資責任時,才能作為最后的責任人,由此形成了商業護理保險。商業護理保險由商業保險公司自愿開辦,以美國為典型代表;另一種是政府要確保老年人享受到綜合的照料服務,政府應居于主導地位,而不管老年人是否具有經濟上的承受能力,由此形成了社會護理保險。社會護理保險由政府強制實施,以德國和日本為典型代表。

實行長期護理保險需要考慮的因素

制定長期護理保險的必要性,在于老年護理保險的需求增加,而需求主體主要來自老年人個人(及其家庭)和政府。

從個人及其家庭的角度看,個人及其家庭對于老年護理需求的增加,主要受人口變動趨勢和社會經濟發展趨勢兩方面的影響。人口變動趨勢主要指生育率下降、離婚率上升以及分年齡死亡率下降等因素的作用;社會經濟發展趨勢主要指人口教育程度提高、女性勞動參與率提高、工資收入和退休收入(包括社會保障金、退休金、資產等)也隨之增加等變化。

老年人的平均預期壽命延長,老年人口高齡化趨勢日益顯現,患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老年人數增多,如心、腦血管疾病、腸胃病、腰椎間盤突出等顯著增加,由此導致老年失能和殘障狀況突出,使老年人對于長期醫療護理或日常生活護理需求急劇增加,給家庭和社會帶來沉重的負擔。家庭的護理功能在弱化。家庭結構趨于小型化、核心化,老年人獨居或與配偶共同居住的人數增多;即使與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大多也因子女工作而無法得到及時、有效的護理。許多老人轉而求助于住院護理,或入住專業護理機構,而龐大的醫療費用和專業護理費用給老人帶來了巨大的經濟負擔。我國的人口老齡化是建立在“四二一”家庭結構基礎之上,即一對獨生子女夫婦要撫養一個孩子和贍養四位老人,家庭的護理保障作用明顯不足。

從政府醫療保險支出的角度看,在長期護理保險出臺以前,我國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不能解決老人的長期護理問題,明確地將長期護理費用排除在外,其結果造成投保醫療保險的老年人將醫院當作護理場所,老年人長期住院費用導致醫療保險支出急劇上漲。

長期護理險是適應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的保險產品。當前我國較低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較大的城鄉、地區差異決定了建立統一的社會護理保險制度尚不具備可行性。然而,商業性老年護理保險則有巨大的市場空間。一方面,老齡化發展迅速、護理需求較大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一般較高,市民保險意識也強,部分家庭已具備購買老年護理保險的能力;另一方面,老年護理需求的復雜性,決定了護理保險的內容應具有多樣性,而商業保險靈活的保單設計能更好地滿足這一要求。完善我國長期護理保險的政策建議

(一)分階段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配套措施

德國和日本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由政府強制實施,屬于社會保險制。在德國,社會護理保險制度基本上解決了老年人的護理需求和經費問題。其護理保險制度分為居家護理和住院護理兩個層次。近年來,其護理項目已經由日常生活護理,擴大到醫療護理和精神護理,還增加了心理咨詢和治療等內容,以滿足老年人的心理需要。

日本護理保險一般采用“護理服務”給付方式為主,“保險金”給付方式為輔的做法。被保險人需要護理服務時,首先要提出申請,經過專門機構審查認定后,護理保險管理機關將根據病人實際身體狀況提供相應內容、相應等級的護理服務。日本護理保險制度中護理服務的內容十分廣泛,包括醫生、看護人員上門進行訪問護理;接送老人去日間護理設施,或保健設施進行康復訓練;以及出借輪椅、特殊床等福利用具等三大部分。

在我國,現有的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尚處于起步階段,還僅限于對護理費用的補償,一經確定喪失日常生活能力,老年人所得到的保險金金額也是相對固定的。今后,我國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不僅應給予老年人“保險金”的補償,而且應提供“護理服務”和“護理信息”在內的全面保障。與“保險金”給付方式相比,“護理服務”給付方式更能適應被保險人的多樣需求,而且能較好地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節省護理費用支出。在“護理服務”給付方式中,應恰當劃分護理等級,針對不同等級規定不同的給付數量和服務費用。此外,還應積極鼓勵“居家護理”方式,既滿足老年人居家愿望,又節省了住院等高昂護理費用問題。

(二)制定適合我國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法》

我國應在調查的基礎上,做好長期護理需求的預測,研究長期護理保險繳費起始年齡、繳費標準,劃分長期護理等級,制定適合我國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法》。

德國1992年通過了《護理保險法》,1993年開始實施。它對護理保險的范圍、標準、支付辦法等都作了明確規定。自1995年起,所有參加法定醫療保險的人員都有義務參加社會護理保險,即實行護理保險跟隨醫療保險的原則,護理保險為需要護理服務的參保人提供家庭護理,目的是為那些失去自理能力及需要經常性幫助的人支付護理費用,其主要管理機構是在法定醫療保險公司附設的護理保險公司。

第7篇

1.1分級護理的質量標準

特級護理:安排專人24h護理,嚴密觀察病情及生命體征變化。制訂護理計劃,嚴格各項診療及護理措施,及時準確逐項填寫特級護理記錄。備好急救所需藥品和用物,做好基礎護理,嚴防并發癥發生,確保患者安全。一級護理:15~30min巡視患者1次,觀察病情及生命體征變化。制訂護理計劃,嚴格執行各項診療護理措施,及時準確填寫特別護理記錄。做好各項基礎護理,嚴防并發癥,滿足患者身心需要。二級護理:每隔1-2h巡視患者1次,觀察病情。按護理常規護理。給予必要的生活及心理協助,滿足患者身心需要。三級護理:每天巡視患者2次,觀察病情。按護理常規護理,給予衛生保健指導,督促患者遵守院規,滿足患者身心需要[5]。

1.2我國現行分級護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1.2.1醫、護在分級護理制度認知上存在差異

醫生以醫囑形式下達護理級別。護士根據護理等級為患者提供不同的護理服務,但當護理級別與該患者護理需求有差異時,護士也只能機械地去執行醫囑。王淑琴等[6]報道:某軍隊醫院住院醫師對分級護理內容中規定的臨床護理要求,完全了解者僅為12.7%,部分了解者為86.51%,不了解者為1.59%。部分醫生對護理級別的內容及要求不夠清楚,僅從疾病的診斷及治療的角度出發,產生了醫囑護理級別與患者病情所需的護理級別不一致的問題。研究[6-8]報道,醫囑護理分級與Barthel指數分級[9]及標準護理分級[10]均存在顯著性差異(P<0.001),而Barthel指數分級與標準護理分級比較,無顯著差異(P>0.05)。由此可見,醫囑分級與患者的實際需求存在差距,分級護理等級存在差異性,這是評估者對分級護理制度內容認知不同所致。

1.2.2分級護理制度部分內容在臨床執行困難

分級護理制度有些內容過于細化,有的過于籠統模糊,執行有一定困難。例如一級護理每15-30min巡視患者1次,部分一級護理患者不需要每30min巡視1次,而危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又需隨時巡視。又如一級護理中規定認真細致做好各項基礎護理工作,實際工作中有些一級護理的患者無需提供飲食、排泄、衛生等方面的護理,但如果不做就違背了工作制度。上述問題在臨床一線工作者中普遍存在。

1.2.3醫療收費的尷尬問題

分級護理制度在收費問題上也面臨尷尬境地。有的患者根據一級護理的標準,質疑護士并未做到一級護理中規定的一切而拒絕交費。有時家屬提出患者根本不需要進行一級護理,因而不應按此標準收費。這與醫生理解的一級護理的標準和書面規定有一定的距離有關。此外,目前的分級護理收費標準與護理勞動價值不匹配。周榮慧、劉坤等[11]研究顯示:一級護理患者每日勞動力成本為120.78-210.26元,每日材料消耗成本為36.49元。目前各省市物價局規定一級護理每日收費在6-10元左右[12-13],這與實際成本測算數據有很大差距,連最基本的消耗品支出(36.49元)都難以保證。

1.2.4護理糾紛、醫療訴訟問題

當發生醫療護理糾紛時,患方可能根據分級護理制度的書面資料,質疑護士提供的服務沒有達到標準。例如,1例高血壓患者,需每30min測1次血壓,但并不需要每30min測量呼吸、體溫。如果醫囑為一級護理,而護士沒有按照一級護理的要求每30min測量呼吸、體溫等并記錄,那么在糾紛或法律訴訟中

醫療機構和護理人員將極為被動;而要求護士在平時工作中嚴格按照分級護理制度去做并不現實。李文清等[14]研究顯示:某醫院心內科改進分級護理制度,針對分級護理制度出現的問題采取了相應的對策及措施,患者及家屬質疑護理級別收費的次數明顯減少,2003-2004年每年發生10-15例次,2005年全年僅有1例次。

2國外分級護理現狀

楊潔[4]報道:日本分級護理是根據患者病情輕重的程度分A、B、C3度,同時根據患者的生活自由度分1-4級。這兩個方面組合為12個類別,分別為:A1-A4,B1-B4,C1-C4。具體劃分標準為如下:A度:必須密切觀察病情變化,進行心電監護,隨時觀察生命體征;B度:1-2h觀察1次;C度:不需要經常觀察。1級:禁止自己活動或自己不能活動,基本生活完全需要幫助;2級:允許床上活動,基本生活給予必要的幫助;3級:自己能室內行走,室外的基本生活需要幫助,如相關檢查需護理人員陪送;4級:自己基本能照顧好自己的生活行動。例如,護士評估一名骨折臥床、病情穩定的患者,可能為其下達C1級別的護理,表示此患者需臥床,自己不能活動,生活護理要求很高,但不需要經常觀察。Weitl,Josef[15]報道,德國的分級護理視病情觀察和生活護理為患者需求的兩個不同方面,因此,將兩者分而述之。根據患者的日常生活照護能力(A-bilityofDailyLife,ADL)分為A1-A3共3級。A1:患者只需要健康指導與教育,自己具有完全補償能力。A2:患者只有部分補償能力,需要部分照護者,如年齡偏大易跌倒的患者。A3:患者自己沒有補償能力,完全需要照護者,如大小便失禁的患者。根據患者對病情觀察、生命體征監測以及導管護理等方面的需求分為S1-S3共3級,類似于日本的A、B、C3度。日本、德國的分級護理均從病情觀察和生活護理兩方面著手,體現護理工作的兩個不同方面,明確、具體地將兩個方面工作落實到位,全面滿足患者的需求。英國沒有將護理明確分級,醫生根據患者病情定為病危、病重或一般,護士非常細致地落實好護理評估、護理措施、健康教育,真正滿足患者各方面需求[16]。歐洲和亞洲發達國家的分級護理制度及不實行分級護理值得我們思考與借鑒。

3建議

分級護理制度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出現,并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對護理質量管理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其價值不容否認和低估。但是,任何一種制度都有其歷史的局限性,隨著社會的進步需不斷地改進和完善,或被新的制度所替代。當今,針對我國目前的分級護理制度在臨床實踐中存在的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建議采取以下措施進一步改進與完善,并制定適合我國國情、適宜臨床護理實踐的護理分級制度。

3.1改進我國現行的分級護理制度

保留現有的分級護理制度,由資深護士再將每一等級分A、B、C共3個子級別。即:1A,1B,1C;2A,2B,2C;3A,3B,3C。在醫囑定為一級護理的患者中,將需要注重密切觀察病情的患者分入1A類,將注重提供生活照顧的患者分入1B類,既要密切觀察病情、又要提供生活照顧的患者分入1C類。同樣可將特級護理、二級護理、三級護理各分為3個子級別。[3.2參照和借鑒已有的其他分級護理制度

香港的護理級別分為四級[12],Ⅰ級護理要求最低,Ⅳ級護理要求最高,護理級別由護士確定,護理標準比較客觀、詳盡,涵蓋了患者心理、ADL、治療情況、病情觀察等方面的內容,原則性和操作性均較強,有利于保證護理質量,又避免引起護患糾紛。

日本和德國的分級護理制度,病情觀察級別和護理級別分別開具。由醫生根據患者病情輕、重、緩、急確定病情觀察級別,對護士提出要求,規定如何巡視病房、監測生命體征、護理記錄頻率及導管護理等。由資深護理人員根據患者的ADL分級,結合病情、心理等綜合因素確定護理級別,規定護理內容,使護理更有針對性,同時體現護理工作的主動性。采用Barthel[17]指數分級法評估患者日常生活能力,此評估法是美國康復醫療機構常用的評估方法,在我國也廣泛應用,評定簡單,可信度及靈敏度高,主要用于治療前后患者獨立生活功能的變化,體現護理需要的程度。分為差、中、良3等級。差:Barthel指數計分≤40分者,生活上依賴較明顯或完全依賴;中等:Barthel指數計分41-60分者,生活上部分依賴;良:Barthel指數計分>60分者,僅在醫護人員指導下生活能夠自理。邵愛仙[18]等研究表明,根據ADL,采用Barthel指數分級標準,結論得出不同等級患者的護理時間呈遞進關系,計算護理工作量有很好的代表性和可行性,具有正確、客觀、方便等優點。因此,根據Barthel指數分級標準制定護理級別、確定

生活護理,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還可以應用奧瑞姆自理模式(oremself-caremodel),根據Barthel指數分級法評估得分,制定完全補償、部分補償和支持教育系統的標準護理計劃。

3.3改進護理收費

綜合病情觀察級別和生活護理分級進行收費。以不同等級護理服務工作量為依據,即按實際服務項目及內容收費,綜合病情觀察級別和護理分級調整收費標準,合理收費,減少不必要的醫患、護患糾紛,公平保證患者、醫院、護士的利益。

【論文關鍵詞】住院患者護理工作分級護理

【論文摘要】目前我國分級護理制度內容相對陳舊,已不適應臨床護理的發展,在實踐中存在諸多問題:如醫、護認知上存在差異;部分內容在臨床執行困難;易引發醫療收費的困惑、護理糾紛、醫療訴訟問題等。建議進一步完善現行的分級制度,或借鑒其他國家的分級護理方法,形成適合我國國情的護理分級制度。

分級護理是護理工作一項重要的管理制度,是確定臨床護理人員編制、合理安排護理人力資源的重要依據[1],也是確定護理服務收費的標準[2],分級護理制度明確各級護理級別的病情依據與臨床護理要求。它能反映護理工作量的多少、患者病情的輕重緩急及護理要求,對臨床護理以及管理工作起著規范性與指導性作用[3]。我國的分級護理始于1956年,由張開秀、黎秀芳[4]所倡導,一直沿用至今。隨著護理工作范圍的擴大,現代護理理論不斷地注入到護理實踐中去,分級護理制度的內容顯得相對陳舊,在臨床護理實踐中存在諸多問題,不同程度地影響護理工作質量,制約了護理學科的發展。因此,我國現行的分級護理制度需要改進與完善。

參考文獻

[1]梅祖懿,林菊英.醫院護理管理[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1:25-29.

[2]王曉梅.護理收費標準對分級護理質量的影響[J].護理管理雜志,2002,2(2):l6.

[3]左月燃.護理管理學[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8:155.

[4]楊潔.介紹日本分級護理制度[J].中華護理雜志,2004,39(9):680.

[5]殷磊.基礎護理學[M].3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141.

[6]王淑琴,劉雁梅,湯紅梅,等.軍隊醫院患者分級護理差異性分析[J].護理

[7]盧慧芳,王慧珍,高鈺琳.養老機構老年人分級護理差異性分析[J].護理學雜志,2007,22(1):68-69.

[8]畢慧敏,蔣蘭芬,米桂英.住院患者護理分級的差異性研究[J].護理研究,2004,18(8A):1394.

[9]南登昆.康復醫學[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1:432-444.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MZ008-2001)[S].民發[2001]24號,2001.

[11]周榮慧,劉坤,康占菊,等.一級護理費用成本測算的方法與分析[J].護理管理雜志,2002,2(4):6.

[12]胡斌春,黃麗華.分級護理制度實施中的問題與建議[J].中國實用護理雜志,2006,22(1):58.

[13]周榮慧,劉坤,朱麗穎,等.醫院護理收費項目存在的問題及可行性措施的分析[J].當代護士,2003,11(4):31.

[14]李文清,劉筱詠,葉利軍.改進分級護理制度以減少護患糾紛的探討[J].中華護理雜志,2007,42(3):266-267.

[15]anisationsstandardsderPflegestationen-Allgemeineundspe-ziellePflege[M].Hannover:Schlütersche,1997.

[16]KnowledgeandSkillsFrameworkoutlinesfornursingposts[OL].[2008-01-06].http:.uk/agendaforchange.

第8篇

護理安全是指在實施護理的全過程中,患者不發生法律和法規允許范圍以外的心理、機體結構或功能上的損害、障礙、缺陷或死亡.從廣義的角度來看,護理安全還應包括護士的執業安全,即在執業過程中不發生允許范圍與限度之外的不良因素的影響和損害。本文主要從護理人員的角度來討論護理安全。

2護理核心制度的內容

護理質量管理制度、病房管理制度、搶救工作制度、分級護理制度、護理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對制度、給藥制度、護理查房制度、患者健康教育制度、護理會診制度、病房一般消毒隔離管理制度、護理安全管理制度、護理缺陷報告討論分析和管理制度、術前患者訪視制度、護理文件管理制度和護理病歷討論制度。

3落實護理核心制度的意義

隨著患者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和對醫學知識的普及,在就醫過程中患者越來越關注自身的合法權益,醫患矛盾也逐漸增多,此時醫療安全就顯得尤為重要。落實護理核心制度是護理最核心,也是最基本的制度,它是一切護理制度的根本,是護士的醫療行為準則。在醫療活動中,只有落實護理核心制度,才能確保護理安全,只有落實護理核心制度,才能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

4不落實護理核心制度的危害

不落實護理核心制度就不能培養高素質的護理人才,同時也是對護士護理的不重視,更是對病人的不重視。不落實護理核心制度會對護理工作產生影響,缺乏規范的護理制度和護理操作規范,從而影響護理工作的進行,影響護理安全,不利于和諧醫患關系的建立。

5具體核心制度未落實臨床上出現的問題

具體例舉了沒有落實分級護理制度、查對制度和搶救工作制度而在臨床上出現的問題

5.1分級護理制度未落實臨床上出現的問題

分級護理制度未落實,觀察病情的水平有限,不能按分級護理的要求巡問病室,對病人的動態情況掌握不夠,專科護理水平有限,對病情的判斷能力和分析能力有限。如護士未能正確評估病人,未及時記錄并按要求為病人翻身,受壓部位皮膚擦傷,病情不允許翻身,惡液質,低蛋白血癥,高度水腫,某些特殊病例等極易發生瘡,如鎮靜劑中毒的病人極易發生壓瘡。

5.2查對制度未落實臨床上出現的問題

查對制度未落實主要表現在處理醫囑,執行醫囑及進行各種治療前后不認真執行“三查七對”,而是憑經驗、,印象作主觀判斷或帶僥幸心理匆忙行事,出現給錯藥、錯誤給藥途徑、錯誤給藥時間、錯誤給藥劑量等。這類問題最常見,也是最危險的。如注射青霉素、中草藥針劑、生物制劑的過敏性休克;口服藥誤作靜脈注射:泰諾、瑞素、能全力等注入靜脈;肌內注射、氣道濕化液誤作靜脈注射;血透病人或用肝素等抗凝藥物的病人當天肌內注射后引發局部血腫的問題。

5.3搶救工作制度未落實臨床上出現的問題

搶救工作制度未落實應急能力不高,主要表現技術操作有章不循,搶救儀器設備掌握不熟練,藥物知識掌握不夠,遇緊急情況時的應急能力不高。如在臨床中出現①未能妥善固定、安裝錯誤、滑脫、扭曲、阻塞、斷裂、引流物的量與性質未能準確及時記錄。如:胸腔閉式引流管可能出現的問題:胸腔閉式引流管斷裂、胸管固定不妥、胸管放置時間較長,縫線脫落,胸管滑脫;水封瓶的長管和短管接錯,誤將短管接在胸腔管上,引發氣胸;更換水封瓶時無菌操作不嚴而致污染、吸入氣溶膠;水封瓶液體倒流。鼻飼管可能出現的問題:喂飼前未能驗證胃管是否在胃內、鼻飼管不在胃內而盤曲在咽喉部、未發現病人已經嚴重胃潴留而繼續喂飼引發病人嘔吐窒息;鼻飼管堵塞,鼻飼管固定不妥、滑出,翻身時拉出或病人不能耐受自己將管拔出;鼻飼管斷裂;鼻飼與靜脈用藥混淆。②不能一針見血、抽錯病人、抽血的試管出錯、抽血量過少或過多而不能進行化驗、溶血,以及血液被污染、抽血部位選擇不當,如在頸外靜脈抽血后按壓不當造成意外等。尤其是一些特殊的病人,如出血、貧血病人,小兒,老年人,極易因重抽血而增加病人痛苦引發糾紛和投訴。③輸液泵未能按要求工作,造成藥物應用的錯誤,尤其是在用血管活性藥、化療藥、濕化氣道時會造成嚴重的后果。監護儀、呼吸機的報警限設置有誤或報警功能完全喪失,在臨床上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6根據出現的問題采取以下措施來落實護理核心制度,實現護理安全,杜絕問題發生

6.1成立護理安全質量控制小組,定期檢查。

醫院和科室設立護理安全領導小組,定期進行護理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對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及時上報護理部并及時整改。建立健全護理質控體系,成立了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加強各級質控組織的職能落實,更新補充和完善護理工作制度,明確護理人員崗位職責與工作質量標準,規范臨床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及質量標準,進一步完善質量考核辦法。實行每周護士長夜查房一次,每月全院護理質量檢查一次,每季度組織護士長護理業務或管理查房一次,定期召開全院護士長例會,及時對工作進行分析、總結、交流經驗。

6.2落實各項護理措施,加強危重病人防護,制定護理預案。

認真落實各項護理措施,履行三查七對制度,工作時做到盡心盡責,對危重病人、重點病人要做到心中有數,重點巡視觀察,防止并發癥和意外事故的發生。對重危患者、煩躁不合作的患者應加強保護,并適當約束和鎮靜,防止墜床,防止引流管的脫落。病室通風不夠,會增加院內感染的機會,易增加患者對護理的投訴。病室患者多,不利于保護患者的隱私,易引起患者心理和生理上的不舒適感,所以要注意保護病人的隱私,加強病室環境通風。同時制定護理應急預案、管理規范、操作標準和流程:如心臟猝死的應急預案,輸液不良反應等應急預案;輸血的管理規范;各項操作標準,各種疾病的護理常規,搶救室的工作流程等并組織學習落實。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轉科、急診收住病人時,雙方認真交接,并做好相應記錄。

6.3加強護理隊伍建設,提升護理人員素質。

不斷學習和鞏固基礎理論及專業知識,擴大知識面,提高專業技術操作水平,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提高應急能力,妥善和正確處理各種情況,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組織護理業務查房,疑難病歷討論,提高護士專業技術水平。不但具備豐富的理論知識和熟練的操作技能:除常規的護理操作技術外,還應熟練侵入性操作技術,深靜脈穿刺術、如:氣管插管術。要熟練握搶救儀器:如除顫器、呼吸機、心電圖機、監護儀的操作使用。鼓勵年青護士參加函授、自考、電大等多途徑、多渠道的學習以提高護理隊伍整體素質。加強各級各類護理人員的在職培訓,督促檢查各科內業務學習、護理查房、工休座談會是否按規定開展。組織護理業務學習,組織護理基礎理論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鼓勵護理人員撰寫論文。有計劃地選派護士長、業務骨干到上級醫院參觀學習。

6.4學習各種法律法規,做好帶教工作。

學習各種法律法規,加強醫療安全意識。做好帶教工作,在護理過程中和病人溝通要耐心、禮貌、靈活,忌簡單,禁刺激和傷害性語言。帶教老師要跟隨實習生進行操作,這樣不但可以鍛煉實習生的膽量,提高操作成功率,也會增加病人對實習生的信任,一旦操作失敗,老師要向病人道歉,并親自完成操作。實習生的工作差錯由帶教老師負全責。杜絕護理教學中的安全隱患,制定防范措施:在臨床教學過程中,帶教老師應選擇業務好、責任心強、善于交流的優秀護經過規范的崗前培訓,考核合格方能擔任。堅持教學講課,提高實習護生的理論知識。

6.5及時評價和考核。

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充分發揮科室質量管理小組、護理部質量管護士長在每天的日常工作中要把護理安全放在首位,檢危病人的護理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每周組織科內質量管理小組對科室護理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并上報護理部。護理部每月重點抽查,并給每位護士長打分考核。每季度組織全院質量管理委員會全面檢查:核心制度、護理常規、病人健康教育的落實情況;對急救物品、藥理委員會的作用,及時評價和考核。品、劇毒、麻藥的管理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門急診、手術室、重癥監護室、血液凈化中心、供應中心等重點科室制定不同的考核細則,將護理安全作為其中重要內容實行監管。護理部每月在護士長會議上講評全院的護理安全檢查情況,同時作書面反饋,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并將其作為下一步的必查內容。

第9篇

養路補助支出科目核算公路養護事業單位為養護公路用養路補助資金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在財務管理辦法中對養路補助支出的內容做出了規定,包括:養護工程支出、養護經費支出和養護其他支出,并對各類支出的具體核算范圍做了界定。在設置明細科目時應充分考慮公路養護事業單位專業業務的特點,為適應各項專業業務管理的需要,不能直接在養路補助支出科目下設置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科目,建議在不違背財務管理辦法對養路補助支出內容界定的前提下,應在養路補助支出科目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養護工程支出(2級)—基本支出、項目支出(3級)—大型修繕(4級)—公路小修保養、公路大中修、公路搶修、公路綠化(5級);養護工程支出(2級)—項目支出(3級)基礎設施建設(4級)—公路改擴建、農村公路建設補助(5級)。

2.養護經費支出(2級)—基本支出(3級)—行政管理費、路政管理費(4級)—工資福利支出、商品服務支出(5級),并按政府收支分類—支出經濟分類科目設置6級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目前的財務軟件完全能滿足明細核算的需要,不存在問題)。

3.養護其他支出(2級)—基本支出(3級)—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級),并按政府收支分類—支出經濟分類科目設置5級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二、對事業支出明細科目設置的思考

事業支出科目核算公路養護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非財政撥款支出。核算辦法規定,由非同級財政部門撥款安排的支出,應在事業支出—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科目核算,為從事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人員計提的薪酬等計入事業支出—其他資金支出科目核算。但目前各縣區公路管理機構經過長期的儲備和發展,擁有了一定的養護專業設備和較高素質的公路養護工程施工隊伍,并取得由省廳頒發的公路養護從業資質,具備承擔相應等級的公路養護工程施工能力,通過招投標承攬的各縣區的公路養護工程。由于從事公路養護工程發生的支出在性質上屬于公路養護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為準確核算這部分支出,應在事業支出科目下設置公路養護專業業務支出,并按具體公路養護工程項目設置明細科目。

三、對事業收入明細科目設置的思考

事業收入科目核算公路養護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我省各地市公路管理局及其所屬各縣區公路管理機構的事業收入主要包括兩部分:從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和各地市公路管理局所屬的各縣區公路管理機構取得的公路養護專業業務收入。前者為地市公路管理局收到的主要由省公路局撥付專項工程資金,后者為各縣區公路管理機構由于上述原因,通過工程招投標承攬的各縣區的公路養護工程,取得的公路養護專業業務收入。故在設置明細科目時應考慮收入的性質,分別設置:非同級財政撥款、公路養護專業業務收入(按具體公路養護工程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及其他事業收入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四、對報表編制中存在問題的思考

(一)收入支出表

為更好的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可理解性,并充分考慮目前養護管理體制下財務管理工作對會計信息的需求,建議將收入支出表做以下局部修改:

1.事業類收入項下增加第5小項養護工程專業業務收入(核算對外提供的公路養護工程收入)。

2.事業支出項下增加第5小項養護工程其他支出(核算因對外提供公路養護工程而發生的支出)。

3.將事業類收入項下第1小項事業收入后面加上備注—非財政專項資金收入,專門核算省公路局撥付的專項工程資金,如:公路大中修、公路搶修、公路改建等專項工程資金。

4.將事業類支出項下第1小項事業支出后加上備注—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專門核算省局投資的專項工程支出,如:公路大中修、公路搶修、公路改建等計劃內工程項目支出。

(二)養路支出預算執行情況表

相關文章
主站蜘蛛池模板: 国产片在线观看播放 | 五月天精品在线 | 免费毛片视频60分钟 | 婷婷丁香花麻豆 | 久久久久久亚洲精品中文字幕 |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专区 | 99只有精品| 九九免费视频 | 国产区最新 | 成人伊人网 | 久久这里只有精品久久 | 日韩欧美高清在线观看 | 国产亚洲精品中文带字幕21页 | 男男羞羞视频网站国产 | 五月婷婷一区二区 | 成人精品第一区二区三区 | 99久久999久久久综合精品涩 | 日日摸夜夜欧美一区二区 | 四虎国产欧美成人影院 | 久久精品视频播放 | 草莓影院在线观看 | 久久综合九色综合欧美播 | 青草草视频在线观看 | 国产成人精品综合久久久 | 77777亚洲午夜久久多人 | 婷婷精品| 国产精品免费视频一区二区三区 | 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三区四区 | 亚洲精品免费日日日夜夜夜夜 | 五月综合激情视频在线观看 | 国产第一页在线播放 | run away无删减韩国动漫在线看 | 午夜美女福利视频 | 欧美日韩免费在线视频 | 手机看片国产免费永久 | 网络色综合久久 | 国产大乳喷奶水在线看 | 色人阁五月天 |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久久一区 | 中文字幕欧美日韩久久 | 国产一级毛片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