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6 16: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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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情況介紹(此處省略)
1.稅管人員嚴重不足。目前中國的行政體制,要求上級單位有什么業務部門,下級單位就需成立相應部門對接。邊遠山區縣地稅部門人員本來就少,如此一來,能夠安排在征收一線管理重大建設項目的人員就更少了。以凌云縣地稅局為例。目前,凌云縣共有144個在建重大建設項目,其中,市級層面36個,其他層面108個。然而,重大建設項目稅收管理員僅2名,其中1名還兼負責“基層建設年”“和諧建設年”活動日常工作。如此一來,每名稅管員平均需負責72個項目,工作量非常大,人手嚴重不足。
2.電腦水平亟待提高。國地稅分設時,大部分年輕人都進入地稅部門工作。彈指一揮間,十七年過去了,當年的年輕人如今已邁入不惑之年甚至知天命之年,而近些年新招錄進地稅部門的人員又比較少,年齡斷層現象比較嚴重。導致當前身處重大建設項目稅管員崗位的,多是年齡50歲左右的人。這部分人,受時代和年齡的限制,接受新事物速度比較慢,電腦操作水平比較低,在重大建設項目管理要求精細化、專業化、信息化管理的今天,其所掌握的電腦知識就顯得捉襟見肘了。這在報送相關稅收統計數據報表等資料時就顯得更為明顯。
3.征管軟件尚需完善。在廣西,重大建設項目稅管員主要使用的軟件有2個,分別是“廣西地稅信息系統”和“建筑業房地產業項目管理系統”。由于邊遠山區的納稅人受電腦技能及經濟條件所限,無法進行自助開票,重大建設項目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時,皆需稅管員錄入相關涉稅信息。據不完全統計,在正常情況下,當納稅人就某個項目第一次申請代開發票時,稅管員需要在以上兩個軟件中錄入5個版塊共49項以上涉稅信息,耗時8分鐘左右。其中,2個軟件之間以及同一軟件的不同版塊間存在信息重復錄入現象??梢哉f,需錄信息過多,所耗時間過長,給納稅人辦稅帶來了不便。
4.信息來源過于單一。在日常管理中,受限于人手不足等因素,重大建設項目信息主要來源于各級發改部門和納稅人的主動申報。當發改部門的項目責任表出臺后,稅管員便按圖索驥地到項目施工地巡查采集涉稅信息。然而,發改部門的項目責任表出臺時間受多方面因素限制,出臺時間不定,如20__年凌云縣的項目投資責任表,因恰逢領導換屆選舉等直到6月30日都沒有正式出臺,導致地稅部門無法及時全面地掌控全縣的項目投資建設情況。
5.稅收分析質量不高。按照現行的“二級聯動四位一體”稅源監控和稅收分析工作制度要求,每個月月初,都需對重大建設項目進行稅收入庫預測分析。然而,因未與相關項目業主單位真正建立涉稅信息交換制度,導致稅管員只能采取實地查看和電話詢問兩種方式,獲得項目工程進度等信息,然后據此作出當月稅收入庫預測分析。由于項目工程進度款的撥付受較多因素影響,如領導的簽字速度、項目審計速度等等,導致很多項目的月度稅收預測得不到落實。
6.統計口徑值得商榷。根據自治區地稅局的規定,所有自治區級層面和市級層面推進的重大建設項目,皆需嚴格按照發改部門提供的涉稅信息錄入“建筑業房地產業項目管理系統”進行日常管理,并上報相關數據。然而,由于統計口徑的不同,發改部門提供的項目建設信息如重點項目的數量、開竣工情況、資金到位率、實際完成應稅投資情況等,與地稅部門實際需要的信息有較大差距。特別是項目總投資額,發改部門提供的數據幾乎都大大超過實際投資額,項目累計完成投資額與年度計劃投資額也出現類似情況。更有甚者,一些項目僅處于前期準備狀態,與承建方僅達成初步合作意向或僅是項目業主自己的計劃,變化性還很大,如把這些項目也納入日常管理,不僅增加稅管員的工作量也不能產生任何稅收,意義不大。據發改部門的數據,20__年凌云縣擁有市級層面的重大建設項目36個,然而,真正能夠產生地方稅收的僅有16個。
另外,一些地方的發改部門采取合并同類項的方法,把眾多小項目合并成一個重大建設項目。如按照發改部門的信息來管理,就需要在“建筑業房地產業項目管理系統”中的建設方版塊錄入該重大建設項目涉稅信息后,再在建筑業版塊分別錄入該重大建設項目包含的所有子項目涉稅信息。對于一些項目來說,工程量非常大。如凌云縣20__年的市級重大項目“凌云縣地頭水柜工程”和“凌云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都是由各鄉鎮的農戶自己建設,并以各農戶的名義申請代開發票。換句話說,這兩個重大建設項目都是由幾百個子項目組成,每個子項目僅有幾千元左右投資,然而,按照要求,在建筑業版塊中仍需分別錄入這幾百個子項目信息,并進行日常管理,工作量非常大。
二、做好邊遠山區縣重大建設項目稅收管理的對策
1.整合機構增加人員。在做好招錄新員工工作同時,整合縣一級特別是邊遠山區小縣地稅局局機關機構,合并業務聯系緊密的股室,降低行政管理人員比例,增加基層征收一線特別是重大建設項目稅管員數量,做到部門分工明確,員工各司其責,不斷提高工作質量與效率。
2.搞好培訓傾向年輕。各級重大辦經常開展針對性培訓,著重傳授重大建設項目錄入程序與報表填寫上報等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稅管員綜合素質。同時,在稅管員人選選擇上,向工作熱情高、電腦水平好、業務知識強的年輕人特別是剛畢業大學生傾斜,擁有豐富經驗的老同志則主要安排在行政管理崗位,做到人盡其才,各發其光。
3.精簡數量完善軟件。不斷研發和完善征管軟件功能,實現不同軟件間和同一軟件的不同版塊間涉稅信息共享,杜絕項目信息重復錄入現象,力爭做到僅使用一個軟件的一個版塊即可完成重大建設項目的全部
信息錄入,減少項目信息錄入時間與程序。同時,全面考慮納稅人需求,圓滿解決代扣代繳單位用自己本單位帳戶替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納稅問題。在此基礎上,稅管員還應該有提前介入意識,通過走訪項目業務和施工地現場或群信息,提前把相稅信息錄入征管軟件,以便納稅人首次申請代開發票時可馬上辦理,無需等待。4.拓寬信息來源渠道。在加強與發改、交通、國土等部門協作獲取建設項目信息的同時,拓寬信息來源渠道,主動走訪項目工地,積極關注媒體動態,善于從各種媒體上特別是網絡上獲取最新項目建設信息。同時,搞好內部門協作,及時從各種稅務稽查與舉報案件中,發現的新的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并立即將其納入管理范圍。
區是由原市的兩縣三區的部分鄉鎮、街道組成,發展空間廣闊,具有綜合發展優勢,是石家莊市發展的主要方向和重點區域。幾年來,該區圍繞“加快發展,富民強區”戰略目標,按照“商貿服務發達、科技工業領先、文化教育繁榮、綠色居住怡人”的功能定位要求,充分發揮區位優勢、土地資源優勢和特殊政策優勢,狠抓項目的謀劃、跑辦和建設。今年前九個月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保持了快速增長,經濟發展后續能力明顯增強。據有關部門統計,今年,全區計劃建設項目共計183項,計劃投資568500萬元,千萬元以上項目78項。其中:省級重點項目9項,市級重點項目13項,區級重點項目31項。截止9月底,全區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407000萬元,同比增長71.7%。其中:國有及其他投資完成349000萬元,增長84.7%。在全部投資中,房地產開發投資181863萬元,占全部投資總額的45%。年項目建設預計新增產值26億元,實現利稅1.17億元。
二、新體制下項目建設稅收控管機制和主要措施
從區項目建設概況可以看出,基建投資和房地產投資占有較大比重,而基建和房地產投資在建項目納稅人在稅收管理上涉及納稅地點、稅種歸屬、經營形式(工程分包轉包)、內建外建等情況十分復雜。根據新的戶籍管理辦法,我局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對項目建設進行跟蹤管理。
(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嚴格實行項目建設稅務管理責任制。我局把項目建設列為管理部門重點稅源監控的內容之一,對開工在建項目實行信息采集按月專報制度,準確鎖定項目目標;建立村委會、辦事處(鎮)、政府部門(計劃局)三級項目建設信息傳遞機制。
(二)實行源泉控管。一是建立房地產開發、建設信息傳遞制度,實現對房地產業的稅源監控。城建局發展計劃部門對房地產開發的立項批復,土地管理局對土地出讓的批復等各種資料報送地稅機關備查。二是嚴格實行以票管稅。城建局、土地管理局在辦理土地、房屋產權手續時,向房產開發商索取銷售不動產完稅證明和專用發票。三是委托代征稅款。由于付款方與收款方有著項目合作上的經濟利益關系,稅務管理部門與項目建設的付款單位簽訂委托代征協議書,能夠更為有效地防止稅款流失。四是聯合城建局、土地管理局組織房地產業稅收大檢查。
(三)健全和完善協稅護稅網絡,堵漏增收。注重發揮協稅護稅組織的優勢,彌補稅務征管力量不足,取得最佳的結合效果,防止個體、私營投資項目稅收流失。
(四)強化分期收款納稅人按正常戶進行管理。對分期收款納稅人按正常戶進行管理,由稅務機關提供發票,納稅人提供發票保證金或納稅擔保,并責令其按期納稅。
(五)創造良好的稅收征管環境。叫響:“人人都是投資環境,個個都是地稅形象”的口號。把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規范操作貫穿于稅收執法的每個環節和崗位,堅持“在執法中服務,在服務中執法,一切為納稅人著想,簡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思想,初步形成全方位、零距離的納稅服務網絡。
三、項目建設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從目前情況看,在實際工作中,項目建設稅收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政府經管部門和社會團體對稅源的協管作用還有待于發揮。一些相關部門對稅收法律責任缺乏足夠的認識,主觀上對稅源的協管責任意識不強、配合較差;個別單位或相關部門在職權范圍內從事或管理涉稅事項,內心缺乏稅收法律觀念或與稅務機關貌合神離,往往在強調自身發展的同時犧牲國家稅收利益,有時還會成為制約稅收發展的阻力。
(二)對項目建設納稅人使用發票的管理問題?,F行《戶籍管理辦法》規定,市內各區不能代開發票,若讓其使用原籍發票如何控稅,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對其所使用的發票有無檢查權?若由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供票,如何管理?如何控稅等等還存在很多問題。
(三)現行體制與戶籍管理辦法的銜接上存在問題。比如說離開機構所在地到外區經營的納稅人在經營地需辦理登記或登錄,但是《登記管理辦法》已經無登錄的規定而戶籍管理辦法依然存在;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的項目建設稅收管理在《戶籍管理辦法》中沒有體現;還有外出經營報驗登記在《戶籍管理辦法》中沒有明顯體現。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加強宣傳,促進規范管理。稅法宣傳要注意在廣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把突擊宣傳、重點宣傳同日常宣傳結合起來,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選擇正、反兩個方面的典型曝光,樹立納稅光榮、偷稅可恥得社會風尚,增強企業的守法經營意識。
(二)加強部門聯合,形成治稅合力。一方面要加強與工商、城建、土地、公安等部門聯合,互通信息,有效地對重點項目進行監督控管。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社區服務管理中心、居委會和各級民間組織管理范圍比較廣,觸角比較深的的優勢,形成強大的協稅護稅網絡,從源頭堵塞稅收漏洞,實現稅收的應收盡收。
(三)強化重點項目動態管理。一是對重點項目明確專人負責,實施動態跟蹤管理,及時掌握各項目建設情況;二是加大檢查力度,以查促收;三是加強部門協作。定期向城建管理、國土資源、房產管理等部門了解建設項目涉稅信息,加強源泉控管。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財政全部投資或者部分投資建設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含1、2、3級堤防工程)的驗收活動。
第三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按驗收主持單位性質不同分為法人驗收和政府驗收兩類。
法人驗收是指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由項目法人組織進行的驗收。法人驗收是政府驗收的基礎。
政府驗收是指由有關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組織進行的驗收,包括專項驗收、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
第四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具備驗收條件時,應當及時組織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進行后續工程施工。
第五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的依據是:
(一)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
(二)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
(三)經批準的工程立項文件、初步設計文件、調整概算文件;
(四)經批準的設計文件及相應的工程變更文件;
(五)施工圖紙及主要設備技術說明書等。
法人驗收還應當以施工合同為驗收依據。
第六條驗收主持單位應當成立驗收委員會(驗收工作組)進行驗收,驗收結論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驗收委員會(驗收工作組)成員同意。
驗收委員會(驗收工作組)成員應當在驗收鑒定書上簽字。驗收委員會(驗收工作組)成員對驗收結論持有異議的,應當將保留意見在驗收鑒定書上明確記載并簽字。
第七條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其處理原則由驗收委員會(驗收工作組)協商確定。主任委員(組長)對爭議問題有裁決權。但是,半數以上驗收委員會(驗收工作組)成員不同意裁決意見的,法人驗收應當報請驗收監督管理機關決定,政府驗收應當報請竣工驗收主持單位決定。
第八條驗收委員會(驗收工作組)對工程驗收不予通過的,應當明確不予通過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見。有關單位應當及時組織處理有關問題,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請驗收。
第九條項目法人以及其他參建單位應當提交真實、完整的驗收資料,并對提交的資料負責。
第十條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的監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屬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按照水利部授權,負責流域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法人驗收監督管理機關對項目的法人驗收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組建項目法人的,該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是本項目的法人驗收監督管理機關;由地方人民政府組建項目法人的,該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本項目的法人驗收監督管理機關。
第二章法人驗收
第十二條工程建設完成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單項合同工程,或者中間機組啟動前,應當組織法人驗收。項目法人可以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增設法人驗收的環節。
第十三條項目法人應當在開工報告批準后60個工作日內,制定法人驗收工作計劃,報法人驗收監督管理機關和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備案。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在完成相應工程后,應當向項目法人提出驗收申請。項目法人經檢查認為建設項目具備相應的驗收條件的,應當及時組織驗收。
第十五條法人驗收由項目法人主持。驗收工作組由項目法人、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代表組成;必要時可以邀請工程運行管理單位等參建單位以外的代表及專家參加。
項目法人可以委托監理單位主持分部工程驗收,有關委托權限應當在監理合同或者委托書中明確。
第十六條分部工程驗收的質量結論應當報該項目的質量監督機構核備;未經核備的,項目法人不得組織下一階段的驗收。
單位工程以及大型樞紐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驗收的質量結論應當報該項目的質量監督機構核定;未經核定的,項目法人不得通過法人驗收;核定不合格的,項目法人應當重新組織驗收。質量監督機構應當自收到核定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定。
第十七條項目法人應當自法人驗收通過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制作法人驗收鑒定書,發送參加驗收單位并報送法人驗收監督管理機關備案。
法人驗收鑒定書是政府驗收的備查資料。
第十八條單位工程投入使用驗收和單項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通過后,項目法人應當與施工單位辦理工程的有關交接手續。
工程保修期從通過單項合同工程完工驗收之日算起,保修期限按合同約定執行。
第三章政府驗收
第一節驗收主持單位
第十九條階段驗收、竣工驗收由竣工驗收主持單位主持。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單位主持階段驗收。
專項驗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國家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主持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除前款規定以外,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設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主持單位為水利部。
除前兩款規定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主持單位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一)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機構負責初步設計審批的中央項目,竣工驗收主持單位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機構;
(二)水利部負責初步設計審批的地方項目,以中央投資為主的,竣工驗收主持單位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以地方投資為主的,竣工驗收主持單位為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單位)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
(三)地方負責初步設計審批的項目,竣工驗收主持單位為省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
竣工驗收主持單位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的,可以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會同省級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共同主持。
竣工驗收主持單位應當在工程開工報告的批準文件中明確。
第二節專項驗收
第二十一條樞紐工程導(截)流、水庫下閘蓄水等階段驗收前,涉及移民安置的,應當完成相應的移民安置專項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移民安置以及工程檔案等專項驗收。經商有關部門同意,專項驗收可以與竣工驗收一并進行。
第二十二條項目法人應當自收到專項驗收成果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專項驗收成果文件報送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備案。
專項驗收成果文件是階段驗收或者竣工驗收成果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三節階段驗收
第二十三條工程建設進入樞紐工程導(截)流、水庫下閘蓄水、引(調)排水工程通水、首(末)臺機組啟動等關鍵階段,應當組織進行階段驗收。
竣工驗收主持單位根據工程建設的實際需要,可以增設階段驗收的環節。
第二十四條階段驗收的驗收委員會由驗收主持單位、該項目的質量監督機構和安全監督機構、運行管理單位的代表以及有關專家組成;必要時,應當邀請項目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參加。
工程參建單位是被驗收單位,應當派代表參加階段驗收工作。
第二十五條大型水利工程在進行階段驗收前,可以根據需要進行技術預驗收。技術預驗收參照本章第四節有關竣工技術預驗收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六條水庫下閘蓄水驗收前,項目法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完成蓄水安全鑒定。
第二十七條驗收主持單位應當自階段驗收通過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制作階段驗收鑒定書,發送參加驗收的單位并報送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備案。
階段驗收鑒定書是竣工驗收的備查資料。
第四節竣工驗收
第二十八條竣工驗收應當在工程建設項目全部完成并滿足一定運行條件后1年內進行。不能按期進行竣工驗收的,經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同意,可以適當延長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逾期仍不能進行竣工驗收的,項目法人應當向竣工驗收主持單位作出專題報告。
第二十九條竣工財務決算應當由竣工驗收主持單位組織審查和審計??⒐へ攧諞Q算審計通過15日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條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法人應當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經法人驗收監督管理機關審查后報竣工驗收主持單位??⒐を炇罩鞒謫挝粦斪允盏娇⒐を炇丈暾堉掌?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同意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一條竣工驗收原則上按照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所確定的標準和內容進行。
項目有總體初步設計又有單項工程初步設計的,原則上按照總體初步設計的標準和內容進行,也可以先進行單項工程竣工驗收,最后按照總體初步設計進行總體竣工驗收。
項目有總體可行性研究但沒有總體初步設計而有單項工程初步設計的,原則上按照單項工程初步設計的標準和內容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周期長或者因故無法繼續實施的項目,對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可以按單項工程或者分期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分為竣工技術預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
第三十三條大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術預驗收前,項目法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工程建設情況進行竣工驗收技術鑒定。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術預驗收前,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可以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進行竣工驗收技術鑒定。
第三十四條竣工技術預驗收由竣工驗收主持單位以及有關專家組成的技術預驗收專家組負責。
工程參建單位的代表應當參加技術預驗收,匯報并解答有關問題。
第三十五條竣工驗收的驗收委員會由竣工驗收主持單位、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門、該項目的質量監督機構和安全監督機構、工程運行管理單位的代表以及有關專家組成。工程投資方代表可以參加竣工驗收委員會。
第三十六條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可以根據竣工驗收的需要,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
第三十七條項目法人全面負責竣工驗收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設計、施工、監理等工程參建單位應當做好有關驗收準備和配合工作,派代表出席竣工驗收會議,負責解答驗收委員會提出的問題,并作為被驗收單位在竣工驗收鑒定書上簽字。
第三十八條竣工驗收主持單位應當自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制作竣工驗收鑒定書,并發送有關單位。
竣工驗收鑒定書是項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憑據。
第五節驗收遺留問題處理與工程移交
第三十九條項目法人和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竣工驗收鑒定書的要求妥善處理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和完成尾工。
驗收遺留問題處理完畢和尾工完成并通過驗收后,項目法人應當將處理情況和驗收成果報送竣工驗收主持單位。
第四十條工程通過竣工驗收,驗收遺留問題處理完畢和尾工完成并通過驗收的,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向項目法人頒發工程竣工證書。
工程竣工證書格式由水利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一條項目法人與工程運行管理單位不同的,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后,應當及時辦理移交手續。
工程移交后,項目法人以及其他參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后續的相關質量責任。項目法人已經撤消的,由撤消該項目法人的部門承接相關的責任。
第四章罰則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規定,項目法人不按時限要求組織法人驗收或者不具備驗收條件而組織法人驗收的,由法人驗收監督管理機關責令改正。
第四十三條項目法人以及其他參建單位提交驗收資料不真實導致驗收結論有誤的,由提交不真實驗收資料的單位承擔責任??⒐を炇罩鞒謫挝皇栈仳炇砧b定書,對責任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罰。
1.引言
該項目位于重慶,占地面積約50083m2,建筑面積111064.14 m2,綠化面積:15024.9 m2(綠化率30%)。
該項目需采用非傳統水源(雨水)作為綠化澆灌用水和道路沖洗,經過甲方工程師交流和查閱相關圖紙,確定了雨水管網覆蓋的雨水匯水面積為28046.5 m2,其余的雨水直接排走。
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對雨水回用做如下設想,并根據該設想提供設計方案。
雨水回收利用設想:收集項目區域內的雨水,經過初期棄流裝置后,送至蓄水池內儲存、調蓄,然后通過泵提升至雨水專用處理設備進行凈化處理,凈化后的雨水流入清水池內儲存,清水池內干凈的雨水通過變頻供水系統供水至綠化灌溉管網和道路沖洗。
2.設計背景、依據、范圍、原則、理念
2.1設計背景
回用雨水中的CODcr(化學需氧量),SS(懸浮物),PH等指標根據用途有明確的國家標準。初期雨水中夾雜著大量污染物、泥沙、雜質。COD高達2000-3000mg/L,SS高達500-800mg/L,色度將近100。即使經過雨水初期棄流裝置,收集的屋面雨水CODcr高達100 mg/L左右,SS高達40 mg/L左右。至于路面雨水,其接觸更多受污染地面,污染濃度更是遠遠高于屋面雨水。綜上所述,雨水收集后,包括CODcr,SS在內的全部指標,均達不到相關用水水質的要求。而且,這些指標不可能通過簡單地沉淀、過濾就降低。因此,必須要采用專業雨水處理系統進行處理。
2.2設計依據和技術規范
1、業主方提供的圖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
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
4、《建筑中水設計規范》(GB 50336-2002);
5、《建筑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范》(GB50400-2006);
6、《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
7、《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
8、《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規劃設計部分);
9、《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
10、《建筑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范》(GB50400-2006)。
2.3設計范圍
1、處理工藝設計;
2、相關水處理管道、設備的選擇及設計;
3、系統動力設備的配電、控制及保護;
4、運行管理、日常維護規范設計。
2.4設計原則
1、本設計方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規定,雨水處理后必須確保各項出水水質指標均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中對應用途之標準。
2、采用簡單、成熟、穩定、實用、經濟合理的處理工藝,保證處理效果,并節省投資和運行管理費用;根據因地制宜的原則,最大限度滿足綠色施工要求。
3、設備選型兼顧通用性和先進性,運行穩定可靠、效率高、管理方便、維修維護工作量少、經濟性高。
4、系統運行靈活、管理方便、維修簡單,盡量考慮操作自動化,工藝控制簡單,操作方便,減少操作勞動強度。
3.水量平衡計算和水質達標要求
3.1用水量計算
綠化澆灑用水
按照《民用建筑節水設計標準》(GB50555-2010)中5.1.8規定,綠化澆灑用水定額可按澆灑面積2 L/(m2?d)設計。
本項目室外綠化面積為15024.9m2,根據當地歷年氣象數據統計,用水定額取2L/(m2?d),并且扣除降雨日不需要澆灑,需澆灑日數約為215天。
綠化日用水量Q天=2×15024.9÷1000= 30 m3/d
綠化年用水量Q年=30×215=6450 m3/a
道路、廣場沖洗用水
根據《民用建筑節水設計標準》(GB50555-2010)中5.1.9條規定,路面、地面沖洗的用水定額可按0.5L/(m2?次)計算
本項目建筑室外硬質鋪裝與道路面積為24039 m2,用水定額取0.5L/(m2?次),綜合沖洗頻率為0.5次/天。
道路、廣場單次用水量Q次 =24039×0.5÷1000=12m3/d
本項目道路、廣場年用水量Q路 = Q次×365×0.5=2190m3/a
總用水量
由以上可知,項目年總用水量為Q總 =6450+2190=8640m3/a
3.2雨水收集途徑
雨水收集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1綠化區域匯集的雨水
綠化區域匯集的雨水,經過綠化的表面沉積、滲濾,泥砂含量少,但是這種雨水會含有較多(綠化的)肥料、(植物腐爛形成的)腐殖質和其它可溶性物質,雨水成分比較復雜。而且,通常情況下收集綠化區域的雨水工藝復雜,成本高。因此,綠化區域匯集的雨水適用于生態處理法,本項目采用此方法的可行性較低。
(2)屋面、硬質地面所匯集的雨水
屋頂雨水匯水面較集中,較易收集,而且水質較好。硬質地面雨水經過初期棄流后,水質相對較好,主要含一些固體顆粒(降塵造成)。本項目中,硬質地面占雨水匯水面積較大比例,只收集屋面雨水不能滿足用水量的要求。
因此,本工程收集屋面和硬質地面的雨水,作為非傳統水資源利用的原水水流入蓄水池內。
3.3可收集雨水量計算
根據近20年的氣象數據統計,項目所在地年降雨量按照1163.3 mm取值。
根據《建筑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范》GB50400-2006中4.2.1條規定,雨水設計徑流總量公式:
=
式中:W ――雨水設計徑流總量(m3);
――雨水徑流系數;
K ――雨水收集系數;
hy ――設計降雨厚度(mm);取值為1163.3mm;
F ――匯水面積(hm2)。
表1本項目整體雨水匯水面積及可收集雨水量
編號 匯水位置 匯水面積(m2) 收集系數 雨量徑流系數 雨水徑流總量(m3)
1 全區域 28046.5 0.7 0.9 17669.3
雨水徑流總量 17669.3
經上表計算,本項目整體雨水可收集水量為17669.3m3/a。
3.4水量平衡分析及總結
經計算:
本項目收集區域內收集到的雨水總量為17669.3m³/年;
本項目綠化澆灑和道路沖洗總用水量為8640 m³/年;
綜上所述:本區域可收集雨水量遠遠多于所需的水量。收集的雨水量足夠用于本項目綠化澆灑和道路沖洗用量。
3.5設計水量及出水水質
(1)設計出水水質
依據雨水利用最終用于綠化澆灌,因此雨水處理后水質應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中“城市綠化”的水質要求。
(2)設計水量
【關鍵詞】 開發建設 水保設施驗收
中圖分類號:U416.06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我國水土保持監理和監測工作尚基本處于起步階段。自2002年12月水利部頒布了《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管理辦法》以來,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技術評估逐步走向程序化、規范化的道路。隨后,2007年國家水利部頒布了《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技術規程》,為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提供了更加規范的政策依據和工作流程,提出了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依據、方法等。由于開發建設項目類型多樣且復雜程度不同,盡管有關規范已詳細規定了現實中的諸多問題,但在技術評估中還有很多問題有待于我們去加以探討。
二. 開發建設項目水保設施驗收政策
《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技術規程》第四條明確規定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經驗收合格后,該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第九條明確規定,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驗收的開發建設項目,應當先進行技術評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驗收的開發建設項目,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參照前款規定執行。國家標準明確規定了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分為白查初驗、技術評估、行政驗收3個階段,對驗收合格需要滿足的條件以及報告編制提出了細致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建設項目中的水土保持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同時驗收水土保持設施,并有水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同時還對水土保持設施驗收范圍、驗收合格條件、技術評估機構等首次進行了明確要求。行政主管部門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復文件,明確規定建設單位須在工程投入運行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時申請組織水土保持設施驗收。
三.開發建設項目水保設施驗收政策的主要工作
評估工作開展,首要任務是了解水土保持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范,熟悉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復、專項設計資料,實際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內的水土保持設施建設情況、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是否滿足主體工程和水土保持要求等進行全面評價。
1.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評估
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評估,主要包括對批復的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實際發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進行界定,在此基礎上對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變化情況及其分區詳細說明,并就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以及臨時借地的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分別進行說明。就現場存在的問題、需要補充完善的措施及意見、現場工作進度和質量要求、等予以說明,安排好技術評估工作相銜接的各項工作。待工程實際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內補充完成相關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評估單位應及時復查補充措施的質量和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其布局評價
評估工作需了解水土保持方案設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其布局,在實際過程中調整變化情況。包括調整具體部位,調整后的措施是否滿足主體工程和水土保持要求,調整后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是否合理等幾個方面。關于核實工程建設期問是否存在水土保持設計變更,可能會引起部分水土保持措施尤其是工程防護、排水設施的調整,需要了解變更后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滿足主體工程和水土保持要求,是否做過專項設計、向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等工作。
3.水土保持措施質量情況評價
水土保持措施質量評價主要從施工監理的工程質量驗評資料和評估單位現場核查兩方面入手。施工監理對工程的質量驗評,根據各行業不同要求,從項目劃分、中間材料試驗、主要工序驗收等各個環節,對于水土保持措施質量評價。從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臨時工程等三部分對水土保持措施進行現場核查根據擾動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總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攔渣率、林草植被恢復率、林草覆蓋率等6項指標對水土保持效果進行評估。
4. 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征求意見,調查公眾滿意程度
評估工作開展前,評估單位應向項目涉及的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匯報,了解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開展的水土保持監督檢查工作情況、工程建設期問的水土流失問題、水土保持工作開展情況以及對技術評估工作的意見等??蓮墓こ探ㄔO過程中植樹種草活動、工程施工期問對農事活動影響等方面進行調查。
四.開發建設項目水保設施驗收的技術問題分析
技術評估報告是水行政卞管部門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主要技術依據。技術評估報告中要有對水土保持設施完成情況進行評估的內容,并與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設計的工程量對照,評估其完成情況。技術評估中有一項重要的內容就是對水土保持設施進行質量評定。評估時首先依據《質量評定規程》對水土保持單位工程、分部工程進行劃分,其次依據《驗收技術規程》規定的查勘比例進行核查。在實際評估過程中,一方面由于項目沒有開展水土保持監理或水土保持監理實施不到位,致使相應的水土保持設施質量評定基礎資料缺失,造成我們無法準確、全面地進行質量評估;另一方面由于《質量評定規程》關于工程項目的劃分標準與主體工程不一致,主體工程監理簽發的有關質量評定資料無法應用,同時《驗收技術規程》也沒有詳細的文字闡述應如何進行銜接。因此,我們無法對單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質量進行抽查,也就無法客觀地給出質量評定結果。
目前,造成技術評估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內容差別較人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方面,從方案編制單位來說,在主體工程調研階段就要報批水土保持方案,很多東西都確定不了。如線性工程在主體工程可研階段主要是研究選線的問題,在土石方量和取棄土場的設置方面均未做詳細的論證,導致在進行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時,設計的措施和工程量與實際嚴重脫節。
就質量檢驗細則,《質量評定規程》中并沒有詳細的闡述,僅僅提到工程質量檢驗項目的名稱、數量和檢驗方法按照國家和行業現行技術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水土保持設施質量評定也存在與其他標準銜接的問題。一個分項工程的質量評定從要求、實測項目和外觀鑒定方面均有詳細的規定和檢查方法,目前還沒有完善的檢驗方法。建議在參考各行業評定標準的基礎上詳細制定出適合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程的評定標準和檢驗方法,為以后的技術評估工作提供質量保證。
五.結束語
開發建設項目水保驗收技術是一項復雜的工作,評估驗收工作中承擔著承接作用。影響竣工驗收工作的主要因素包括設計落實和政策處理兩方面。此外“三同時”制度的落實依然任重道遠。作為相關技術評估單位,按照水土保持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建設過程中的水土保持監理和監測工作,積極做好溝通工作對促進驗收工作有重要作用。積極遵守有關行政驗收要求,認真、負責地開展技術評估工作進行及時總結,完善水土保持質量評定標準的劃定。在涉及與地方利益相關的政策處理時,注重總結、加強評估單位之間的相互溝通,才能確保驗收工作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江濤. 開發建設項目水保設施驗收政策與技術問題分析[J]. 水土保持應用技術,2011,(05):36-38.
[2]江濤,蔡曉明,李健. 開發建設項目水保設施驗收評估要點[J]. 水土保持應用技術,2009,(03):22-24.
尊敬的省廳領導、各位專家、代表:
歡迎各位蒞臨大同,召開《大同市現代測量控制基準建設及似大地水準面精化項目》驗收會議,借此機會,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向各位領導、各位專家、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謝和誠摯的歡迎!
現代測繪基準是服務于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生態文明和國防建設的重要測繪基礎設施。大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管理部門緊緊圍繞國家、省委、省政府“十三五”規劃發展思路,認真履行“保資源、保發展、保權益”職責,各項工作都取得了顯著成效,特別是測繪管理工作在國土空間規劃、保障民生、服務經濟轉型升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此項目的完成實現了大同市現代測繪基準體系的全面升級,形成了覆蓋大同市全市域的大地、高程、重力三網結合的現代化高精度測繪基準體系,使大同市在基礎測繪精度、方法、手段等方面實現新的飛躍,解決了各類空間數據之間的坐標轉換,實現了高程測量方法的變革,從而減少外業水準測量繁重的工作量,大幅度減少政府在城市建設過程中測量方面的投入。
為確保全區各類稅源應收盡收,有效遏制國家稅收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相關稅收法規規定,經區政府研究決定,進一步加強全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稅收征管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成立小稅源和重點工程稅源收征工作領導組。領導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副區長李樹忠擔任,副組長由區政府辦副主任楊璽榮、區財政局局長溫喜昌、區國稅局局長焦永康、區地稅局局長馬瑞杰擔任,成員由區監委、區國土資源局、區建設局、區審計局、區招商局、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分局、區工商分局、區規劃分局和各街辦、鄉(鎮)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主任由溫喜昌兼任。
二、征管范圍
從2008年1月起列入重點工程建設管理的國家、省和市重點工程過境項目、區屬重點工程項目、城中村改造項目工程的建設單位、總承包人和施工單位(個人)均屬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其主體工程、附屬工程、應稅勞務等項目發生時,均應依法向地稅部門辦理以上項目涉及的各項地方稅費的納稅申報繳納事宜。
三、征管要求
(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稅收征管領導小組對所屬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其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該項工作。各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協調牽頭單位應主動督促各施工單位、承包人和建設單位等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及時主動到區地稅部門辦理納稅申報。區政府將把這項工作列為各協調牽頭單位年度目標管理范圍,年末開展專項評比考核。各協調牽頭單位要常抓不懈,確保各種稅費應繳盡繳。
2、區政府辦負責各協調牽頭單位所負責工程稅收的協調和保障工作。檢查指導每月稅收交納情況,與有關部門配合搞好督查,定期統計相關數據并向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稅收征管領導小組報告。
3、重點工程項目所在地的街辦、鄉(鎮)在為重點工程建設搞好協調服務的基礎上,要主動協助區地稅部門做好相關稅收征管工作,防止稅收流失。
4、區地稅部門在稅收征管中要主動與各協調牽頭單位聯系,及時掌握工程進度和款項發生情況,主動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承包人取得聯系,加強對其工程收入取得的監控。
5、各協調牽頭單位、財政和稅務等部門國家工作人員有,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偷稅、漏稅和抗稅等行為提供便利的,一經查實,將由區紀檢監察部門依據黨紀政紀進行處理。
(二)積極主動,按期申報
各重點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應在簽訂施工合同或開工之日起30日內,到區地稅部門辦理報驗登記,并按規定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稅款;逾期不辦理報驗登記、不申報納稅的,由稅務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有義務協助地稅部門對項目施工產生的稅收實行代扣代繳,并按月申報繳納。
(三)專人負責,依法征收
區地稅部門要依法積極履行職責,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應收盡收,防止稅收流失。
一是要明確專人負責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稅收的征管。要將此項工作納入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中,并定期進行考核;
二是要依法處罰。發現有偷稅、抗稅行為和總承包人、建設單位不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應責令限期糾正,并依法加收滯納金和罰款,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一、實施納稅評估的動因
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依據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對納稅評估對象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情況進行審核、分析、評價和處理的管理活動。納稅評估作為重大建設項目過程管理中的關鍵環節,對于提高稅源監控能力、降低異常申報率、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控管質效起著積極的作用。加強重大建設項目納稅評估,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一是強化稅基管理的需要。重大建設項目既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也是稅收收入的重要來源。從去年底開始,各級黨委、政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大投資、拉動內需的政策,一大批重點建設項目相繼開工。借助管理軟件支撐,采取人機結合方式進行專業化評估,可進一步改進管理手段、拓展控管范圍、提高監控效果,切實把經濟增長點轉化為稅收增長點。二是盤活數據資源的需要。日常控管中,稅收管理員重征收管理、輕評估分析,對大集中系統、重大建設項目稅收管理軟件中現有的數據信息以及相關合同資料,未能有效整合運用,建立經常性評估分析制度,造成數據資源利用率不高,直接影響到數據變稅源、稅源變稅收。三是凝聚控管合力的需要。經過調查發現,由于征管基礎和人員素質的差異,不同重大建設項目管理力度和控管質效不均衡。在“大集中”系統管理框架下,只有按照新的稅源控管模式的要求有效整合數據資源,深入開展案頭分析評估,分析查找征管中的薄弱環節,加強部門崗位間的配合聯動,才能形成評估、征管、稽查等環節的良性互動,構筑起重大建設項目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高效運轉機制,提高稅收征管質效。
二、主要作法
(一)項目周期評控法。以工業建設類、商業建設類、企業辦公用房建設類、技術改造類以及其他建設類重大項目為評估重點,根據企業生產實際和財務管理特點,將重大建設項目劃分為投產期、試產期和達產期三個周期,不同生產周期確定不同評估重點。重大項目從立項開始到投產期,重點對取得土地方式與土地交易稅收清算以及取得發票的真實性、代扣代繳建筑業營業稅等稅款進度與投資方撥款進度以及工程形象進度的同步性、“甲方供料”申報繳納稅款的完整性、境外提供境內設備安裝、技術改造、轉讓無形資產等營業稅與預提所得稅扣繳的及時性、各類應稅合同印花稅申報的準確性等情況評估監控;從投產期到試產期,重點對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與實際使用時間是否一致、在建工程是否延期結轉固定資產和人為拖延房產稅應稅時間以及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的準確性評估監控;從試產期到達產期,重點對應稅房產、土地以及擴大生產規模、增加銷售收入等實現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城建稅等稅源轉化情況與項目規劃立項文書的差異性評估監控。比如,在對一熱電公司評估過程中,發現該單位私自征用建設項目所在地村委集體土地一宗,經過評估核實,補征入庫稅款28萬元。在對一風電項目評估過程中,發現該單位支付工程款項環節未按照規定扣繳稅款,經過評估核實,補征入庫稅款146萬元。在對一金業化工項目評估過程中,發現該單位在建工程延期結轉固定資產、未按照規定及時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經過評估核實,補征入庫稅款44萬元。
(二)關聯鉤稽評控法。以居住建筑建設類重大項目為評估切入點,根據已有的房地產行業數學模型和評估指標體系,以行業總體稅負率為評估標準,以此來衡量和判斷企業稅負是否合理、納稅是否正常,對納稅異常企業,依據營業稅征收率與所得稅核定征收率以及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三者計稅依據的內在關系,對稅負偏低、指標異常、申報異常、營業稅、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不匹配、代征稅款與建筑規模不符等情況重點評估、篩選疑點。比如,在對一房地產開發項目評估過程中,通過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實際申報入庫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倒算,發現該單位申報三稅的計稅依據不一致,差異很大,經過評估核實,應補征入庫營業稅309萬元、企業所得稅158萬元以及其他各項稅費40萬元。在對一商住綜合開發項目評估過程中,發現項目建設單位撥付工程款項進度與代扣代繳建筑業營業稅等稅款進度以及工程形象進度不同步,自取得預售許可證以來,商住房銷售收入長期掛“預收賬款”未結轉收入,經過評估核實,分別補征入庫扣繳營業稅和銷售不動產營業稅等各項地方稅收22萬元。
(三)輻射延伸評控法。以工業建設類、
農業建設類、基礎設施類、公共建筑建設類等九類不同類型的重大建設項目為圓心向外輻射、延伸評估,做到“四個延伸”,即:一是由單純項目評估延伸到建設單位、承建單位的雙向評估;二是對跨年度的重大項目評估當年的同時對其以往關聯年度追溯評估;三是由對重大項目營業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的重點評估向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以及其他地方稅費的同步評估;四是由發票、稅款的比對分析向“甲方供料”、工程轉分包等征管難點的延伸評估。比如,在對一中學辦公樓建設項目評估過程中,經過比對建筑安裝合同、開具發票以及扣繳稅款等資料,發現辦公樓外墻裝飾用大理石為“甲方供料”,經過評估核實,補征入庫稅款26萬元。在對藝苑小區、教育路小區十區等重大項目評估過程中,發現相關項目均由一個房地產企業開發,且多個項目均屬跨年度開發,為此,采取對所有項目“一攬子”評估思路,并將評估時限追溯到項目開工年度,對所有項目涉及到的建設單位代扣代繳、承建單位自行申報情況逐年、逐項評估核實,并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以及其他地方稅費的申報繳納情況同步評估,經過評估核實,補征入庫各項地方稅款320萬元。三、取得的成效
(一)增加了稅收收入。本次評估共選取重大建設項目 25個,其中房地產開發項目 13個。通過比對分析,發現有納稅疑點的項目19 個,其中房地產開發類11 個,經過案頭分析評估和實地交叉派工核實,目前共補征入庫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各項地方稅收916萬元,有效鞏固擴大了稅基管理,緩解了當前組織收入工作的壓力,為局黨組掌控情況、科學決策、部署落實、全面完成一季度收入計劃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規范了項目管理。通過進一步派工核實,用數據反映工作,用數據發現問題,用數據分析原因,用數據考核工作,找出內在的規律和特點,對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普遍性、苗頭性問題,責令征收管理單位限期整改,并對相關重大項目補充完善檔案資料,修訂完善重大建設項目管理考核辦法,按月落實重大建設項目管理運行情況通報制度,從而進一步加強了稅源控管的目的性、針對性,有效減少了稅收管理的人為因素和隨意性,加大了稅源監控力度,提升了項目控管質效,使重大項目管理納入了程序化、規范化的軌道。
一、區別對待,加強規劃控制。對聯戶建房項目,按照“存量建設用地老辦法、新增建設用地新措施”進行管理。即對縣人民政府已有規定的“八路開發”建設用地、居民原有宅基地(已經獲得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在新建房屋時,仍按原有規定進行管理。對新征出讓的建設用地,一律不得審批新的聯戶建住房(僅指住房)項目,所有房屋建設項目,一律按開發建設項目對待。
二、規范程序,嚴禁弄虛作假??h國土資源局與土地使用者(受讓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受讓人必須親自參加并簽名蓋章和按手印,以確保受讓人的真實準確和合同的合法有效。出讓合同簽訂、出讓金收據的開具時間應保持一致,國土資源局在收取購地款時,必須按受讓人分戶開具收據。且《建設用地批準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在辦理完畢后三個工作日內送縣建安房地產稅收征管辦公室登記備案。防止個體開發商利用購房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將其開發建設的商品房,變相為聯戶建設的自建房來辦理相關手續。
縣規劃辦在辦理規劃許可證副本時,應認真核準“建設單位(或個人)”名稱,按實有戶主據實注冊戶主姓名。辦理規劃證正本時,應與副本上的姓名相一致,不得增加姓名或擅自更改姓名。防止將購買房屋的戶主改變成聯戶建房的戶主。
縣房產局在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發證時,必須是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手續齊備的房屋,并應認真核實房屋的真實來源,不得將交易房作自建房進行登記發證。
三、規范聯戶建房稅收管理。實行“存量建設用地老辦法”的項目,且屬于自建自住自用的房屋建設項目,建安稅仍按華政辦函[2007]70號文件規定,即每平方米10元標準核定征收,家居裝修按每平方米10元標準核定征收。新批聯戶建房項目,均據實征收建安營業稅及附加。所有新批住房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住房建設的政策規定和我縣的規劃要求,限定在縣規劃委員會審查確定的住宅小區內進行建設。今后規劃部門原則上不再審批一家一戶具有獨立土地使用權的住房建設項目或審批聯戶建房。所有房屋建設工程項目,包括原已批準的房屋建設用地項目,因故延期,現在開工建設的,必須由有房屋建設資質的工程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按規定預繳、交納相關稅收。利用原有存量土地單獨建設或聯戶建設的房屋,確有多余房屋需對外銷售的,必須如實交納銷售不動產稅收及附加。
四、做好現場調查核實工作。對實行“存量建設用地老辦法、新增建設用地新措施”的項目,除有關職能部門進行現場調查核實外,在辦證審批時,縣建安房地產稅收征管辦公室要進行現場調查復核。批聯戶建房項目和規劃區內拆遷安置住房項目,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和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須確定“建設單位(或個人)”或“受讓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且姓名一旦確定,非經法定途徑不得擅自變更或中途增減。否則,稅務機關按照交易、轉讓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行為征收有關稅收。
五、加大辦案查處力度。要加強對房地產稅收、特別是個體房地產開發商偷稅、漏稅行為的稽核查處工作。地稅稽查局和公安經偵大隊要開展專項清理檢查,重點查處個體開發商利用聯戶建房名義進行房地產開發,偷逃國家稅收的案件。對公安經偵大隊查實處理到位的案件,縣政府將按照追繳金額30-50%的比例,給予辦案經費補貼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