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3 16: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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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social fault is because the society rules in the system the benefit assignment operational mechanism lag to rule the serious society stratification which in the entire society system's development causes, it in our country enormous influence society's stability. This article under the social fault's special background, carries on the analysis to the Chinese NGO development's historical mission, thought that Chinese NGO shoulders is promoting the new social benefit assignment system to form with the perfect historical mission.
關鍵詞:社會斷層 中國NGO 社會利益分配體系
key word: Social fault Chinese NGO society benefit assignment system
一、社會斷層與中國NGO的產生
隨著我國社會轉型的不斷深化,社會系統的各個領域在矛盾的激烈摩擦中發生著深刻的變革。社會分配機制滯后導致的社會斷層不斷增大和社會斷層持續的震動,讓社會矛盾日益凸顯,這將不斷考驗著原有社會統治體系的承受極限。
社會統治系統是整個社會中有關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活動的具體行為和相關制度所構成的動態系統,它是整個社會利益分配機制運行的對象和平臺。在這個系統中,政府和市場是兩個重要的主體,而實踐證明兩者對社會的管制福利的調控存在著嚴重的失靈,大多數的社會資源和財富集中到少數人手里,嚴重違背社會存在和發展的目的。實踐讓我們認識到在計劃經濟社會向市場經濟社會轉型的過程中遇到的社會斷層困境,必須要依靠改革發展過程中整個社會統治系統內產生的新的具有生命力的內生增量因素來妥善解決。社會斷層的矛盾主要集中在中下層,這部分矛盾主要來源于獲取社會資源、信息和財富的能力差和獲取社會資源、信息和財富的渠道不通造成的。所以新的內生因素必須要有以幫助大多數人搭建獲取社會資源、信息和財富的平臺以及提高大眾人民獲取資源能力為天職的組織。
因此,悄然在社會大眾中出生、成長起來的非政府組織(NGO)便是我們所期待的這種內生因素。它是介于政府和市場之間的中間組織,是政府和市場與社會溝通的紐帶,是在斷層社會中整合政府資源和市場資源為中國社會中下層民眾所用的中間組織,是社會資源再分配的轉化器和推動器,其發展壯大將促進中國社會利益分配體系的改進和健全。
二、中國NGO與中國社會利益分配體系
社會利益分配體系主宰著整個社會資源的分配,它由關于整個社會資源、信息和財富分配制度以及具體的運行機制組成。我國現階段利益分配制度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保證分配過程中的效率和分配的公平性是社會利益分配體系的根本所在,但要達到我們這一目的,我們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就是參與分配的主體必須要有相當的獲取社會資源、信息和財富的能力。中國NGO的成長,為中國現有社會利益分配制度在實際運作過程中,灌注了新活力。它們將自己的視野專注于社會中某一個小領域或者社會中某一部分需要幫助的群體,在具體操作中,志愿者們注重實地調查,讓NGO在它們所在領域積累了專家級話語權,并把社會中真實現象與政府和市場(企業)進行交流和溝通,影響政府政策制定,影響市場資源渠道分配流向,從而緩和社會斷層形成過程中出現的社會沖突和矛盾。
三、斷層社會視野下中國NGO發展的歷史使命
中國NGO成長發展歷程,是通過無數NGO組織在各個不同社會領域,在各個不同社會群體之間,建立社會資源、信息和財富獲取的渠道,提高各個群體獲取資源能力的具體活動來緩解中國斷層社會的沖突和矛盾,協調政府和市場資源分配,催生并維持新的社會資源、信息和財富分配運行機制的歷程。它肩負著修復斷層社會的歷史使命。
現階段,中國NGO還處于成長的幼年時期,很多的組織還停留于草根階段,組織結構不健全,注冊難、資金獲取難以及社會公信力弱是當前NGO所面臨的最大問題。因此,要完成NGO的歷史使命,筆者認為中國NGO應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建立健全NGO組織,形成規范的NGO運作模式。NGO組織建立應以高效精干為原則,在組織運作過程中,NGO監督方式與社會效益必須兩個方面必須作為核心來管理。
[關鍵詞]個人收入分配規律;按勞分配;按生產要素分配;按勞動力價格分配
[中圖分類號]F1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31-0149-02
改革開放以前,我國認為,作為社會主義公有制國家,應該把按勞分配當做個人收入分配的唯一方式。按生產要素分配被認為具有資本主義私有制性質,是反的。改革開放后,隨著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結構的形成,我國采用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主張把按生產要素分配和按勞分配結合起來的分配政策。但我國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還不具備實行完全的按勞分配的條件。所以在目前社會中,我國的個人收入分配政策還僅僅有按生產要素分配這一種分配方式,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個人收入分配規律是按生產要素分配。
1 我國現階段不存在按勞分配,按勞分配與市場經濟矛盾
首先,在市場經濟中實行按勞分配會導致私有制的產生,從而與實行按勞分配的初衷相矛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實行按勞分配的話,勞動者可以將個人的消費剩余轉化為投資,而投資是具有資本主義私有制性質的,屬于商品經濟的范疇。這樣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實行的按勞分配理論就具有了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的性質,而馬克思的按勞分配理論要求產品經濟、計劃經濟,兩者是相矛盾的,所以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按勞分配。
其次,按勞分配的邏輯過程與商品經濟、市場經濟的邏輯過程是相矛盾的。按勞分配的邏輯過程是先將公有的物質生產資料和私有的勞動力資料投入生產中,生產出產品后,做必要的社會扣除,即拿出補償投入的部分、用于擴大再生產的部分和用于儲備的部分,最后將剩余下的生活消費品進行產后分配,即按照按勞分配的方式進行產后分余。按勞分配是先進行生產,最后再進行分配即付給勞動者報酬。商品經濟的邏輯過程是先購買投入品即物質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將購買品投入生產,生產出產品后銷售獲得貨幣,去除成本投入即可計算盈余。商品生產是在將購買投入品時就已經確定勞動者的工資,因為勞動作為生產要素,勞動力價格是成本的一部分,只有確定勞動力價格才能確定產品成本進而計算商品銷售價格,所以勞動力價格是在生產開始前就確定的,這與按勞分配的邏輯過程是相矛盾的。
按勞分配的邏輯過程:
最后,按勞分配與市場經濟中企業計算盈虧的規則相矛盾。市場經濟中企業計算盈虧是指企業的銷售收入減去企業的生產成本(耗費的生產資料的價格和勞動力的價格),剩下的部分即為企業的利潤,存在一個盈虧的臨界點。但是在實行按勞分配后無法界定盈虧臨界點,即何為盈?何為虧?缺乏一個統一的標準,由個人主觀決定。所以按勞分配違背了市場經濟中企業計算盈虧的規則。
2 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內涵
按生產要素分配是指社會根據生產某種產品所投入的各種生產要素的比例和貢獻向所有者分配報酬。
因為生產力水平不夠高,還不能在全社會范圍內實行統一的公有制,產權還分屬于多元私有主體,所以生產力條件要求實行按生產要素分配。而且實行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前提必須使生產要素屬于多元主體,所有權多元化,即不同所有者擁有不同的生產要素,在生產要素參與分配時才能使不同要素所有者按照生產要素的預期貢獻獲得報酬。同時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原則在全社會范圍內適用。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實現形式是通過價格實現,要求社會經濟形式是商品經濟形式,社會資源配置方式是市場經濟方式。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分配對象既有消費品又有投資品,這也是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同時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分配層次不是單一的,既有社會對企業的分配,又有社會對個人的分配,還有企業對個人的分配。按生產要素分配方式保證了各生產要素所有者的利益,調動了其投入積極性,具有歷史進步性。
3 我國實行按生產要素分配的現實可行性
由生產要素價值論得出要素分配理論的觀點最早由19世紀初期法國經濟學家薩伊提出。他認為,生產有三個要素:資本、土地、勞動,這三個要素又是價值產生的源泉,因此,每個生產要素的所有者都應得到相應的收入,即資本家得到利息,土地所有者得到地租,工人得到工資。馬克思把薩伊的這一理論諷刺地稱為“三位一體公式”,即資本―利息,土地―地租,勞動―工資。馬克思批判這一公式,認為它否定了勞動是創造價值的唯一源泉,掩蓋了資本主義的剝削本質。
馬克思雖然否定薩伊的三位一體公式,但并沒有完全拋棄它,而是將其修改為:“資本―利息;土地所有權(即對土地是私有權,而且是現代的、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相適應的土地私有權)―地租;雇傭勞動―工資。”并指出:“這樣,這個公式應該包括各種收入源泉之間的聯系。”馬克思在談到分配問題時強調:“消費資料的任何一種分配,都不過是生產條件本身分配的結果。而生產條件的分配,則表現生產方式本身的性質。”他在這里所說的生產條件就是使用價值或物質財富生產的條件,即我們所說的生產要素;分配的對象則是使用價值或物質財富(消費資料)本身,而不是物質財富或消費資料的價值。因此,我們通常講的分配方式也就是指由生產條件或生產要素的分配所決定的物質財富的分配方式。從上面的引文中可以看出馬克思也提出按生產要素分配消費資料。
馬克思所倡導的按全部生產要素進行分配的前提條件是全部生產要素必須私有制。按勞動力要素分配是按生產要素分配的一種,而按生產要素分配分為按勞分配和按勞動力價格分配。按勞分配要求有三個前提條件:物質生產資料公有、勞動力要素私有制、計劃經濟和產品經濟。按勞動力價格分配也有三個前提條件:物質生產資料公有、勞動力要素私有制、市場經濟和產品經濟。個人收入分配規律的選擇是由四個方面因素決定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生產要素所有制、社會經濟形式和社會資源配置方式。我國目前的生產力水平不夠高,社會經濟形式是商品經濟形式,社會資源配置方式是市場經濟方式。生產要素所有制名義上是實行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形式,但實際上我國公有制的成分越來越低,所有制實現形式向多元化方向發展。因為我國現在不是計劃經濟,不是產品經濟,只有部分公有制成分,結合圖2得出我國目前不能實現按勞分配。再分析圖2得出:我國目前實行按生產要素分配,勞動力作為其中一個要素也參與分配。勞動力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實現形式是按勞動力價格參與分配。
目前我國個人收入分配規律僅僅是簡單地按生產要素分配,有的學者認為我國現在是按生產要素的貢獻參與分配,但筆者認為現在我國達不到完全按生產要素的實際貢獻進行分配的水平,甚至連按生產要素的預期貢獻進行分配的水平都達不到。這是因為勞動力的價格在分配中被人為地惡意壓低,勞動力的價格遠遠低于勞動力的實際貢獻。而且在按生產要素貢獻分配的過程中,對各個生產要素的貢獻率的評定缺乏科學有效的標準,貢獻評定具有很大的主觀隨意性,且勞動力的貢獻比例被人為壓低。所以我國目前不具備實行按生產要素貢獻參與分配的客觀公正環境。
關鍵詞:互聯網;電子商務;物流信息平臺;合作博弈;利益分配
引言: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移動網絡普及,電子商務的發展動達到了一個歷史性的高度,僅從天貓“雙十一”銷售額數據統計,自2009年5000萬元到2015年912.17億元,難以想象在短短六年的時間里僅僅天貓平臺的銷售額已經翻了近千番;“雙十一”網購狂歡之后,全國各地快遞業迎來配送高峰,然而如此龐大的包裹需要在短短的幾天時間之內送達到下單人手中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各大快遞公司爆倉的圖片充斥著網絡。業務量激增是導致快遞公司爆倉的直接原因。貨物配送中間環節過多、最后1公里不暢通讓大量貨物滯留在倉庫,也加劇了爆倉的狀況。“雙十一”快遞的消化時間大概需要十多天。物流信息的不暢通,物流布局規劃存在部門、地區分割,難以有效整合資源、上下游企業利溝通協調能力欠缺等障礙都成為了當今物流發展的絆腳石,物流信息平臺的建立將充分發揮信息優勢,有效協調整合,促使物流高校有序發展。
一、校企共建物流信息平臺
改革開放以來的35年,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的階段,經濟發展模式也經過了幾個大階段的轉型,基礎設施建設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對經濟的拉動已趨于乏力,只有加強研發,促進自主創新具有可持續性。在電子商務大環境和物流需求急劇膨脹的新形勢下,校企共建物流信息平臺,符合經濟發展時代要求,知識和資源的創新結合能夠促進社會資源優化配置,快速實現創新驅動,解決當前物流資源供需之間不協調,供需信息不暢通、不協調的社會問題。校企共建是社會發揮發展的內在要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校企共建物流信息平臺利益分配矛盾點
校企共建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到今天的又一大創新發展,校企共建一方面能較好的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減少不必要的資源閑置;另一方面,校企共建能夠降低成本,這里的成本是指雙方成本。對于企業而言,相比于社會資源,學校提供更為廉價的知識價值,信息泄露(信息安全),以及競業禁止方面更能得到保障;同時,企業為學校提供了人才培養和實踐的平臺,同時學校還能獲得一定的收益,可以說是互利互惠。然而,在校企共建的美好愿景下也存在著很多失敗的案例,其中校企利益分配問題成為眾多矛盾點之一,校企共建的矛盾主要是基于以下幾點:
首先,合作項目進行之前的籌備階段,雙方未充分考慮當時能力以及日后形勢發展后各自能力提供的變化,以至于在合作項目進行過程中產生了目標任務不明確和利益矛盾。而影響校企合作的有效性的重要因素正是利益分配的合理與否,同時也直接影響到合作的穩定性和持續性。
其次,校企合作主要的目的是通過知識的轉移轉換,知識同資源的碰撞整合,從而實現創新創造的過程,但由于知識的內隱性、復雜性、衍生性導致知識價值難以評估,在后期利益分配中難以量化。
三、校企合作知識創造的利益分配的合作博弈
博弈論基于不同視角的假設可分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兩者分別從團體理性和個體理性角度闡述收益最大化以及最優決策的選擇。近年來非合作博弈以其V泛適用性而受到廣泛關注,但在商業領域往往是合作博弈能夠產生更高的效率和收益。合作利益分配是合作博弈長期以來研究和揭示的方向之一,合作博弈理論在校企知識創造的利益分配上有突出體現。
第一:有效磋商是校企知識創造利益機制的制定的基礎,也是區分非與合作博弈與合作博弈的關鍵因素。因為校企在參與知識創造的過程存在目標差異,校企在實現自身目標過程中就難以避免的產生目標沖突。校企各自獨特資源的共享整合是創造新知識、獲得競爭優勢的唯一途徑,因此,獲利動機促使校企開展磋商,調整各自戰略布局,達成一致。
第二,合作博弈中同樣涉及個體理性和整體理性,校企合作理念是基于團體理性的整體收益大于個體理性的個體收益前提下進行的,但是校企間合作從單獨個體而言,顯然不能違背團體理性利益分配之后合作所創造的利益低于不合作時所創造的利益,否則合作參與一方難以找到合作存續的根基,合作將難以開展。校企合作理性認知是基于將對方視為正外部條件,在達到團體共同目標的同時,自我目標也得以實現。
四、校企共建下夏普利值利益分配模型
1.核心概念。
(1)夏普利值的基本運用核心是:所得與貢獻相匹配,貢獻與所得失調將導致合作產生裂縫甚至走向失敗。
(2)夏普利值數理運用同時時基于權力指數:每個決策者在決策時的權力體現在他形成“獲勝聯盟”中“關鍵加入者”個數,這個關鍵加入者就稱為權力指數。
(3)計算方式:在各種可能的聯盟次序下,參與者對聯盟的邊際貢獻之和除以各種可能的聯盟組合。
2.利益分配方案。
(1)校企共建下夏普利值利益分配,首先應該確定共建項目參與方,以及中途參與方,并明確中途參與方參與后聯盟可能存在的組合,聯盟決策權力的變更等一系列問題,事先制定約束或限制性條款。
(2)夏普利值利益分配強調不同參與方參與要素可量化,這就需要將不同參與要素(知識、資金、技術等)轉化為同一衡量標準,通過磋商進行權數分配,為后期的決策以及利益分配做好準備。
(3)具體計算公式為:
φi(n,v)={∑R〔vi(s)-v-1(s)〕}/n!
其中,R是n個參與方的排列,R有n!個,s為R中的一個排列,vi(s)為包括參與方i及在他之前的參與方集合組成的聯盟的支付值,v-1(s)為在他之前的參與方(不包括i)集合的聯盟的支付值。通過上述定義,我們可以看到:
vi(s)-v-i(s)是一種排列下,參與方i的邊際貢獻;
參與人的夏普里值為他對聯盟的邊際貢獻之和除以各種可能的聯盟組合,因此φi(n,v)≤V;
所有的參與人的夏普里值之和為v;
夏普里值φii(n,v)為期望貢獻;
夏普里值得到的前提是各博弈聯盟形成的可能性是均等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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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必須強化“主導性”。從按勞分配到“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多種分配方式并存,是分配制度的根本改革,并導致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和產權市場、技術市場和人才市場的萌生和成長。由此而來的另一結果是社會階層的分化,多種分配方式導致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拉開貧富差距,公平問題日益顯現。人們在肯定按要素分配的積極效應的同時,不能否定其消極效應如兩極分化、弱勢群體、社會矛盾的產生,因此,要堅持按勞分配主體地位,必須采取多種形式調控其他分配形式。
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必須警惕“代價論”。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按生產要素分配,是資本、技術、土地、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所有者按其直接或間接投入生產經營活動的數量和質量或貢獻率獲取收益的分配方式。允許按生產要素分配,才能鼓勵生產要素有效、合理的流動,優化配置,提高使用率。但市場配置雖然可以增加財富,卻無法解決社會不公。社會不公一旦超出了社會承受能力就會釀成社會動蕩,發展的成果將毀于一旦,和諧社會將成為一紙空談。有一些人認為經濟發展需要付出“代價”,把“效率”和“公平”對立起來,甚至為了“效率”犧牲“公平”,這是與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目標不一致的。只有堅持按勞分配主體地位,理順分配關系,才能有效化解矛盾,才能在促進發展的同時把維護社會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必須建立“保障網”。政府保障制對實行按勞分配具有重要的作用。政府需要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的秩序,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加大政府對收入分配差距的調節力度,創建一個保障公開、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的外部環境。
在堅持按勞分配主體地位的同時,我們還要妥善處理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的關系,以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一要深入研究剖析分配制度與解決現實矛盾的關聯性。錯綜復雜的社會利益關系能否得到妥善處理,直接影響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進程,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差別經濟,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出現一定程度的利益分化是不可避免的,但必須避免最終導向社會兩極分化。一個時期以來,之所以在經濟形勢持續向好、居民收入連年增加的情況下,社會穩定壓力不斷加大,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歸因于社會分配關系失衡、機會不均等及相應的社會心理失衡。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必須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制定分配政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維護社會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要堅持按生產要素分配與按勞分配的統一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兩種分配原則的結合提供了存在的依據。從全社會范圍看,公有制經濟內部主要實行按勞分配,非公有制經濟則實行按生產要素分配;從公有制經濟范圍看,在勞動者同時擁有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的場合,他們既獲得按勞分配收入,也取得生產要素分配收入。所以,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不能以按勞分配排斥按生產要素分配,也不能以按生產要素分配否定按勞分配及其在分配中的主體地位。在進行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決策時,決策人要把謀全局和謀一域、謀萬世和謀一時結合起來,深入體察民情,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注重兼顧到各方面利益。在分配的宏觀格局既定之后,還要進入微觀層次進行研究,即對個人如何分配,什么是生產要素,包括一切無形資產,如專利、品牌、廣告等如何參與分配、獲得回報。有利于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這些社會資源等等,都要有正確的分配關系。
一、建立我國新型的政府公共支出預算體系的必要性和依據
(一)從財政支出預算供給范圍看,現行支出預算已不能滿足政府職能轉變的需要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出現了越位與缺位并存的局面
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部門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主體,政府將社會管理者職能與所有者職能融為一體,職能范圍覆蓋了從生產到消費等社會再生產過程的各個領域和事務,財政作為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方式,其支出預算供給范圍也必然呈現出大而寬的特征。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社會資源的主要配置者是市場,政府的職能應轉變為統籌規劃,掌握政策,信息引導,組織協調,提高服務和檢查監督,彌補市場不足。財政支出的供給范圍也應以政府實現其職能為依據、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為本質及時調整,保證財力供給。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財政支出預算的供給范圍仍未有效地統一規范在政府應轉變的職能范圍上來,仍然保持著范圍過大,包攬過多,特別是向競爭性生產建設領域延伸過多的格局,遠遠超過了社會公共需要的范圍,而面對那些真正急需的社會公共需要的一些開支項目則又無力顧及,使那些不應以財政資金供應的領域和事務占用了大量資金,而應由財政資金供應的領域和事務卻得不到應有的資金保障。這種狀況不僅造成財政資金嚴重緊缺,使財政工作十分被動,而且還因資金供應不足導致財政對國家重點支出項目難以實施更加有力的保障等一系列問題,從而使政府職能的轉變難以實現,市場經濟體制的進程趨于緩慢。
(二)從預算約束力來看,現行支出預算的公共項目保證已明顯呈現軟化
一是預算分配中預算指標到位率低,執行中預算追加頻繁,年度的實際支出數往往高于年初預算數;二是預算分配缺乏可靠依據,人為因素較多,存在較大的隨意性;三是預算年度的起始日期先于人大審批日期,造成預算審批通過前就已開始進入執行期,形成預算審批的法律空擋;四是法與法之間的關系不協調,“以法壓法”的現象嚴重。如教育、科學、農業等方面的法律和衛生、計劃生育、環境保護、文化宣傳等方面的規章,都對財政支出作了限定性的規定,要求某項支出增長必須高于財政收入或支出的增長等,而《預算法》則又明確規定,在安排支出預算時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等等。法律、法規的沖突與不統一,嚴重減弱了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約束力。
(三)從預算的分配方式看,現行支出預算分配方式不當已降低了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帶來了財政支出控制機制的紊亂,甚至失去了控制功能,影響了正常的財政分配秩序
由于種種原因,我國目前形成了一個獨特的按部門、單位和按經費性質交叉并行分配的辦法。這種辦法的特征:一是各部門和單位所需的不同性質的經費,如行政經費、教育經費、科研經費和外事經費等,由財政部門內部不同的職能部門負責分配和管理;二是由于財政部門內部的職能分工,既有按經費性質分工設立的,又有(大部分)按部門分工設立的,從而在財政部門內部又存在同一性質經費由不同部門分配管理的現象。這種分配方式經多年實踐表明,雖有一些改善支出管理的有利方面,但從總體上不僅不能克服舊分配方式的缺陷,反而又帶來了弱化財政管理,肢解單位預算,減弱預算控制和經費供給形式原始(貨幣供給既不經濟又不能發揮規模購買優勢,且給以公謀私者帶來可乘之機)等諸多新的弊端。從財政外部看,近來所采取的分配方式是將一部分預算資金切塊分給各部門,由主管部門自主安排使用。與此同時,不少主管部門還設立了各種基金,擁有大量預算外資金,并自主安排使用,其結果仍是在社會經濟運行中,有多個部門在行使財政部門分配資金的職權,部門與部門之間重復建設,重復購置,浪費現象嚴重,影響了正常的財政分配秩序。
(四)從預算的編制
方法看,預算支出透明度差,不合理因素多,方法不科學
我國支出預算編制的方法主要是“基數法”,即根據上年的基數加本年增減因素來確定年度的支出預算規模。這種編制方法雖簡便易行,但卻不符合公平、規范和透明的原則。采用“基數法”編制支出預算,年年是基數加增長,各部門經費預算的多少,取決于原來的基數,基數大的多得,基數小的少得,而且實際上只能增不能減,既導致了單位之間的苦樂不均,又不利于合理控制支出。
(五)從預算的支出結構看,現行的支出預算在體現輕重緩急、先后主次、項目篩選、比重變化等方面仍存在著許多不足
近年來,我國政府在財政收入占GDP比重偏低的情況下,將預算支出逐步向重點領域傾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財政的預算約束力下降,導致在預算安排上仍不能滿足重點支出需要,教育、科技、農業等重點發展領域的支出在總預算支出中的比重提高速度仍較為緩慢。相反,大量的資金(包括預算外資金)仍用于競爭性生產建設、行政管理等非重點領域,與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的轉變明顯不符。
(六)從財政部門內部支出預算管理看,其機制仍未理順,使財政部門宏觀調控能力難以發揮
我國現行的預算支出科目,既有按預算資金性質設置的,也有按部門設置的,相互交叉。與此相對應,財政部門內部各職能機構也存在著既有按資金性質又有按部門設置的科目,在管理中職能交叉。這樣,就使得實際工作中,一個主管部門和單位需同時編制多個預算,上報財政部門的多個職能機構,一般要對應財政部門五六個職能機構,這不僅給主管部門和單位增加了許多工作量,而且也給有效實施財政政策、加強財政管理造成困難,難以發揮財政部門的宏觀調控能力。
(七)從公共支出總量看,現行支出預算不利于公共支出總量的有效控制,導致財政效益低下,財政連年赤字,陷入困境,控制公共支出是永恒的財政主題
從1978年到1995年,我國財政支出增長了5.8倍,而公共支出則增長了9.2倍,大大超過了支出的平均增長速度。公共支出膨脹的結果是,一方面擠了建設性支出,另一方面由于公共支出超過了收入增長而導致財政連年赤字。盡管公共支出不斷增長是國家職能不斷擴大的一般規律,但如若超出了一定限度,出現劇烈膨脹,也必然會給社會經濟正常發展帶來惡果。因此,建立公共支出預算,有效控制支出總量超增長,也是必然的選擇。
(八)從財政收支一致性的要求看,現行支出預算與政府公共預算體系的要求不配套,大大延緩了建立政府公共預算和國有資本金預算、并根據需要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和其他預算的進程
政府公共預算一般是指國家以社會管理者身份取得收入并將其用于維持政府活動,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進行宏觀調控,發展各項社會公益事業等的資金收支計劃,是政府預算體系的基本組成部分。同時,政府公共預算又是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的。政府公共收入預算主要反映各項稅收收入的來源情況;政府公共支出預算主要反映政府基本活動的范圍和方向。二者缺一不可。尤其是我國財政長期以來重收輕支,支出問題積壓較多,已成為當前不可回避的焦點和難點狀況下,建立新的政府公共支出預算體系更加迫切和必要。
二、建立新型的政府公共支出預算體系的思路
(一)調整政府公共支出預算的范圍
政府公共支出預算,一般是指政府根據所取得資金的數量,結合自身職能,向全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資金使用計劃。公共支出預算實際上反映了政府的政策選擇。
從我國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財政支出面臨的形勢看,調整政府公共支出預算范圍必須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做到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資源,有利于保障國家政權建設,有利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這應是調整政府公共支出預算范圍的總體指導思想。根據這個指導思想,調整和界定政府公共支出預算范圍應遵循以下原則: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服從政府職能轉變、與我國國情和財力水平相適應。
根據確定政府公共財政供給范圍應當遵守的原則并借鑒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經驗,我國政府公共支出預算的范圍主要應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維持性支出。也稱消耗性支出,一般是指資源直接置于政府支配之下,配置于各部門做直接消耗的支出。主要包括國防,對外事務,各級政府、人大、政協、檢察院、法院以及基礎教育基礎科研,衛生保健等方面維持正常運轉所需要的支出。
2.轉移性支出。一般是指社會所得再分配,政府不直接消耗,而是轉移出去,不改變資金使用性質的支出。轉移性支出主要包括:社會保障支出,支援經濟欠發達地區支出,價格補貼支出等。
3.公共工程支出。一般是指大型公益性基礎設施的支出。主要包括郵政、能源、交通、水電、煤氣以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支出。
上述公共支出預算的范圍與現有財政支出的范圍相比有以下幾點不同:第一,政府財政退出競爭性領域。經濟建設的投資主體由政府轉向企業,財政只進行涉及國計民生的大型公益性基礎設施的建設。第二,維持性支出范圍有所調整和縮減。事業單位可按其服務性質劃分為三類:即公益性的、準公益性的和經營性的。其中:公益性的事業單位,如基礎教育、基礎科研、圖書館、計劃生育、公共衛生防疫等事業單位,屬于典型的社會公共需要,財政應保障其資金供給;準公益性的事業單位,介乎于社會公共需要與個人需要之間,如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廣播電視、醫療保健等,是任何社會的存在發展所必要的,也基本屬于政府公共預算的供給范圍,財政對其可采取資助的形式;經營性的事業單位,如開發型的科研單位,職業化的體育運動項目和藝術表演團體、劇場、社會中介機構等,則不屬于社會公共需要,應與財政供給脫鉤,逐步走向市場。第三,強化財政承擔社會保障的職能。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還很不完善,許多社會保障是由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分別負擔,實際上,這其中有許多屬于社會公共需要,應該由政府來承擔。公共支出預算應將屬于社會公共需要的社會保障納入進來,為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奠定基礎。
(二)細化政府公共支出預算的編制
對于正在推進的改革而言,煤電產業過分一體化猶如飲鴆止渴。
一是過度一體化將強化經營主體壟斷地位,不利于競爭。若要推動煤電企業向上下游延伸,將極大增強煤電企業壟斷地位,屆時圍繞價格開展的市場化改革將難以進行,若放開電價,企業將借助其壟斷地位直接控制價格,不利于實現煤電資源的優化配置。
二是不利于整個產業的專業化發展,難以實現社會生產效率的提高。煤炭、電力都是專業化程度很高的產業。企業本應將大量資金用于專業化技術、設施改進升級上,以此來推動產業升級,提高競爭實力,實現節能減排。過度一體化則將大量資金用于企業并購與資源控制上,一方面降低企業專營化程度;另一方面大量并購業務將增加企業經營風險。
三是導致社會資源配置效率低下,造成重復投入和社會資源浪費。過度一體化發展,可能會再次回歸到大而全、小而全的產業格局,造成重復投資和社會資源浪費。
四是引發盲目、惡性爭奪,不利于資源合理開發。目前,在煤炭、新能源電力投資上,由于兼并和各類競標火熱,資源及優勢地域開發控制權爭奪異常激烈,造成價格嚴重扭曲,只能將成本更多向下游轉嫁。為獲得資源,部分電力企業盲目進入煤炭行業,在未全面深入分析煤炭質量、地質條件、開采條件的情況下,盲目、高價獲得條件較差的煤田,致使進入兩難境地。
煤炭環節上,應建立電煤價格非正常波動干預機制,同時采取多種配套政策措施穩定煤價,抑制電煤價格不合理的大幅波動;加強煤電企業直接對接,減少中間利益環節參與;改革鐵路運力分配方式,建立全國統一的電煤交易市場,建立煤炭價格信息系統及指標體系。
電價方面,參考歐美等國發展經驗,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均分為基價和燃料調整費用兩部分。基價部分由政府統一核定,而上網電價的燃料費可以浮動,銷售電價的燃料調整費用與發電企業的燃料調整費用實行聯動。因不可抗因素或者突發因素造成的煤炭價格大幅變動所帶來的成本,主要由燃料調整費來體現,一方面由消費者承擔一部分,另一方面由電力、電網企業共同分擔一部分。
再者,電網經營主體單一是電價改革的另一大障礙,也是煤、電、網價格聯動的主要障礙。市場化的電價主要依賴公平的電力市場,單一的經營主體不能夠提供可供競爭選擇的電網,這就需要培育更多市場買方,改變當前電力經營實體數目賣多買少的不對稱供求關系。價格制定上,實現輸、配電價格過渡到以成本+收益方式來確定,并逐步選擇激勵性較強的“價格上限制”或“收入上限制”等基于業績的管制方式制定輸、配電價,進一步鼓勵電網企業加強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高壓輸電屬于自然壟斷,價格應由政府指導定價,或者實現公共事業化發展;低壓輸電屬于地區性壟斷,可由省級政府指導,按照市場原則,合理定價;配電環節上,輸、配分離后,將配電直接推向市場,實現配電競價上崗。
創新社會管理勢在必行
如今,社會管理面臨著諸多管理難題。隨著科技的進步、社會的發展,作為社會管理的主體――人,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一些本不應該出現的現象逐漸顯現,比如,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在提高,幸福指數卻在下降;整個社會的法律氛圍在增強,人們的道德約束卻在下降;人們的維權意識在增強,利他意識卻在下降……在我們身邊,主動讓座、助人為樂等好人好事在減少,“車子倒了不敢碰,老人摔了不敢扶”等現象時有發生。因此,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在封閉和半封閉環境以及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社會結構和價值觀正在發生變化,人們的思想意識、價值取向、道德觀念多元多變,公平意識、民主意識、權利意識、法治意識、監督意識不斷增強,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愿望日益強烈,傳統的社會管理已經適應不了新形勢發展的需要,這一切都對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的加強與創新提出了新的命題。
如何在新的社會發展背景下,有效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應對社會風氣中的負能量,弘揚正能量,保持社會穩定,找到政府對社會管理的有效抓手,創新社會管理方式成了必經之路和不二法門。從這個意義上講,加強國家治理和創新社會管理勢在必行。
如何把積分制管理引入社會管理
獲取積分的原動力
社會管理之所以出現了許多新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政府對市民約束力不足,沒有抓手,是一個重要因素。
目前,各地百姓對政府依賴程度較低,老百姓只要不違法,該得到的一分也不會少,政府對市民的評價也沒有優劣之分,更沒有系統地建立起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機制,龐大的社會資源沒有用來作為激勵措施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掛鉤,大都呈現出一種社會福利“大鍋飯”的形態。
最典型的例子莫過于經濟適用房的分配。根據相關規定,經濟適用房應面向社會弱勢群體,而弱勢群體有的是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有的是懶惰揮霍造成的,前者得到經濟適用房,體現出社會公平,后者得到經濟適用房,卻有損于社會公平。此外,還有的社會資源不分對象,甚至是靠運氣分配給市民。例如,一些城市的購車指標,全部通過搖號決定,這種分配方式表面上看似公平合理,但沒有起到積極有益的作用,指標分配結束后,只是就事論事地解決了分配問題,沒有發揮激勵的作用,這種分配方式是對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如果把這些購車指標通過一種機制用來激勵社會的正能量,用來作為規范市民行為的動力,會產生多么大的激勵效果。
積分制管理的核心――“積分”是物質與精神的最佳結合體。首先,它符合的物質利益原則,它的核心理念就是“讓優秀的公民不吃虧”,積分高的會得到許多意想不到的社會福利;同時,積分又是社會存在感的體現,積分高的人還會得到許多榮譽,這些榮譽又是金錢買不到的,因此能夠最大限度地調動人的原動力。
把積分制管理應用于社會管理,首先要把城市的各種資源整合起來,解決市民參與掙積分的原動力問題,從而讓廣大市民人人重視積分。例如,積分高的外來務工者可以優先轉入城市戶口,可以優先取得購房資格,可以優先讓子女上好的幼兒園、好的小學、好的中學,可以在當地參加高考……
當然,以上的方案只是假設和舉例說明,各個地區和城市不同,資源也會有差別,有了這些資源就可以為市民設計出一套立體的需求,每個市民都能從中找到自己的需求,從而讓每個市民都會去主動掙積分,這樣就解決了市民獲得積分的原動力問題,社會風氣也會隨著市民獲得積分的導向發生根本的改變,從而讓各級政府在社會管理中有了抓手。
與社會管理的目的、需求和導向掛鉤
社會管理的目的、需求和導向有哪些?具體地講,社會需要市民遵紀守法,需要市民的行為符合道德規范,符合公序良俗,需要市民弘揚正能量。
傳統的方法是社會管理工作人員用說服和教育的方式要求和限制市民的行為,這種方法往往是被動的,也很容易引起市民的反感,甚至引發一些社會矛盾,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而積分制管理是根據社會管理的需求,把積分中的獎分和扣分與各種事件掛鉤,做到點對點關聯。用扣分約束社會管理中需要限制或禁止的行為,用獎分來激勵社會管理需要倡導的行為,以此達到社會管理的目的和要求。
積分制管理還可以用于許多方面,用于公安系統,會有效提高破案率;用于社會誠信系統,會提高社會成員的誠信度;用于公共服務領域,會改變窗口部門的服務面貌……這種以傳播正能量為導向的社會管理方式,會產生積極的社會效益,是傳統管理方法所辦不到的。
當然,社會管理的需求和目的還有許多,可以無限地去延伸、去擴展,當正能量的導向占據上風,社會風氣就會隨之改觀,精神文明建設就會出現質的提升。把積分制管理引入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這將是國家管理的一大創新,一大變革。
建立健全完整的積分制管理體系
將積分制管理應用到社會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應該是各級政府或政府相關部門,具體實施的責任主體應該是社區行政領導,實施的對象是包括特殊人群在內的廣大市民。
首先,可以在各級政府成立專門的積分制考核機構,由專業團隊進行指導并提供技術支持。政府相關部門要在社會中廣泛宣傳公民實施積分制管理的目的和作用,核心就是為了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高市民的綜合素質,培養市民良好的社會行為,創建和諧的社會環境,同時,把社會資源向高分數人群傾斜,讓優秀的市民得到回報,讓“吃虧是福”變成現實。
在機構的建立過程中,可以嘗試利用現有的戶籍管理系統,按照現有的行政區域劃分。可以把居民的網絡化管理和銀行系統的誠信管理體系結合起來進行管理。同時,與用人單位、學校、機關、公安機關、金融系統等相關機構關聯互動。建立一套完整的組織管理體系,還要編制統一的軟件體系,專人登記,專人錄入,專人管理,專人審核,通過軟件實現積分數據的自動分類,自動匯總,自動分階段,自動排名次,自動打印。
要建立積分信息的有效收集系統,可以由各個單位申報,也可以由市民反映申報,甚至可以由當事人主動申請,同時加以嚴格的審核程序,申報時必須提供有關證明,如現場照片、手機視頻、監控錄像視頻,以及相關社會管理部門提供的憑證等信息,才能有效錄入。
另外,還要制定相對合理、平衡的獎分和扣分體系標準,并不斷調整、修改、完善、擴展和延伸。
實施積分制管理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本文所提到的積分,絕對不是平常聽到的商場積分、電信部門的積分,甚至和廣州、深圳、上海等地正在社會管理中使用的積分都有著本質的區別,在使用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積分與金錢和物質沒有直接關系
積分在使用的過程中,與錢和物質沒有直接關系。一是市民掙積分上不封頂,這樣可以把積分的激勵作用最大化;二是根據政府的資源和財力情況確定
積分的使用方案,對開支做到有計劃、有控制,并要求提前告知市民積分的使用方案,可以分社區、分單位、分群體使用,每年年初可提前制訂計劃方案。市民人人都可以主動掙取積分,積分高的市民自然成為享受這些待遇的對象。同時,由于有名次限制,開支就不會出現失控的現象。其實,國內高考分數線錄取制度采用的就是這個原理,無論多少學生參加高考,無論學生高考的分數有多高,清華、北大的招生名額只有那么多,用錄取分數線讓大學錄取的指標始終與大學的資源――錄取人數保持平衡,指標不夠,把錄取分數線提高一分,就可以減少數萬人。而廣州等地對外來人口首先就設定一個標準,外來人口積分達到64分的,可以轉為城市戶口,這種方法是不科學的,要么積分的使用范圍受到了嚴格的限制,激勵沒有最大化,要么會讓指標失控,突破事前的計劃。
不清零,不作廢,終生有效
積分終生有效,使用后不清零,不作廢,會讓積分產生長效激勵的效果,“終生有效”放大了積分的作用,市民的積分永遠處于一種動態的變化之中,同時又不會隨便清零,各種社會管理的項目都可以與積分掛鉤,丟了積分還可以努力再把它掙回來。所以,積分制管理體系也非常人性化。
建立公布和查詢體系
利用軟件系統,建立完善的積分查詢系統。個人可以通過身份證號碼和密碼電話查詢或網絡查詢積分信息,讓市民享有知情權。同時,每一個城市還可以設定專門的媒體欄目,定期公布積分的排名情況,公布積分的使用情況,公布積分給市民帶來的好處,大力宣傳各種正能量,隨時讓正能量起主導作用,讓負能量無處遁形。
相信這一系統投入使用后,每天都會有許多感人的事件發生:市民過馬路主動走斑馬線,主動給老人、孕婦讓座的人會越來越多,市民在網上主動為政府說話,主動文明禮貌,主動做好事,主動提建議,見義勇為等等,市民的素質將會有一個全面的提升,社會風氣也將出現改觀。
建立糾錯、補記、審核和處罰體系
在操作過程中,如何保證積分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這可能是大家最擔心的問題。首先,這么大的系統工程,運行中難免會出現差錯;其次,如此浩大的人群,、虛報造假等各種行為都有可能發生,但只要建立了相應的流程和監管機制,這些問題都可以有效防范。例如,出現了不小心漏記的現象,可以隨時發現,隨時更正;有人虛報造假,可以發現一個,嚴肅處理一個,并與高額的扣分掛鉤;同時,還要建立相對應的審批程序。相信有了這些嚴格的規定和控制審批流程,即使出現問題也不會影響整體和大局。
如何對待合理與平衡的問題
實施中如何解決合理和平衡的問題,這也正是大家擔心的問題。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合理,所以積分制管理用于社會管理追求的目標也只能是相對的合理,使用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在一個社區和群體中,要建立統一的標準體系,標準有可能不合理,但群體中都用這個標準,也叫合理;
二是導向管理的規定,社會管理中使用積分制管理,不可能做到全面檢查,只能是發現一個記錄一個,優秀的人如果不重視積分,或者是因為偶然的事件也有可能導致積分不高,但高分的人一定是優秀的人,所以只要導向正確,樹立的標桿不錯,產生的就都是正能量;
【關鍵詞】收入分配現狀 分配問題 分配制度
一、我國收入分配的現狀
1978到2006年我國居民收入年均增長6.7%,與我國高達兩位數的經濟增速形成明顯對比。我國社會的貧富差距突破合理限度也是不爭的事實,貧富差距還有不斷擴大的趨勢。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統計數字顯示,我國目前占總人口20%的最貧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費的份額有4.7%,但占總人口20%的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費的份額卻達50%。突出表現在個人收入份額差距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高低收入群體差距懸殊、東中西部地區居民收入差距過大等方面。根據世行的報告,1960年我國基尼系數約為0.17~0.18,1980年約為0.21~0.27,從2000年開始,我國基尼系數越過0.4的警戒線,并逐年上升,2006年已上升到0.496,2007年到達0.48。2010年這一數字已經達到0.49。這些數據意味著,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從世界上居民收入最平均的國家之一,變成了世界上居民收入差距較大的國家之一,城鄉、區域、行業、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持續擴大。
二、我國收入分配存在的問題
(一)個體收入差距問題
(二)城鄉收入差距問題
(三)地區收入差距問題
三、我國收入分配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收入分配體系不健全
我國的收入分配體系涉及三次分配領域,但該系統還存在不少缺陷。首先,在一次分配中并未明確和形成合理的國家、企業、居民的分配比例關系,沒有建立起正常、適應市場經濟規律的勞動者報酬增長機制,勞動者報酬的占比越來越低。其次,二次分配的財政預算中,沒有以制度的形式明確社會保障和轉移支付的支出比例,無法保證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時不夠力度的財政轉移支付也不利于解決地區收入差距問題。最后,我國并未健全收入分配宏觀調控體系,我國的收入分配政策制度設計缺少整體性、系統性。
(二)社會資源的機會壟斷
在市場經濟競爭過程中的社會資源是有限的,但若在一個相對平等的環境中,即使是十分激烈的競爭,每個社會成員都應由機會和權力去競爭社會資源。目前由于各種不合理規則與制度的限制導致許多群體和成員的競爭機會被剝奪,從而形成了社會上部分群體和成員對某些特定社會資源的機會壟斷。最突出的表現當首推分割城鄉的戶籍制,城鄉分隔的戶籍制度賦予擁有城市戶口的社會成員擁有一定的特權,這些特權在收入分配問題上違背了起點公平原則,同時也造成初次分配不公平中的交易規則不公平,還造成了再分配中的稅收和福利分配不公平。還有對社會成員劃分為“干部”和“工人”群體,不同所有制、不同行業及部門之間的分割以及不同地域之間的分割等,都導致了部分社會成員對某些機會的壟斷和,而其他社會成員的機會喪失。
四、完善我國收入分配制度的建議
(一)創造公平社會環境,提供平等機會
政府須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各項制度,創造社會公平環境,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機會,這也正是政府的職能所在。要想改變機會不均等帶來的人們收入的不平等,僅僅依靠沒有得到公平對待的人們進行呼吁,或者期待機會擁有者主動放棄一些不平等的機會是不現實的。具體來講,一要積極推動全國義務教育的普及,確保所有人擁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二要逐步取消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為農民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三要加快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逐步實現所有人擁有平等的社會保障機會。
(二)大力健全收入分配體系,調整和完善收入分配格局
在一次分配領域,加快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宏觀層面,明確國家、企業、居民三者分配關系,將勞動報酬和居民收入兩個比重提高的額度和日程安排納入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及年度計劃之中;微觀層面,加快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制度,對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給予稅收優惠扶持。在二次分配領域,要健全財政預算制度,控制政府行政開支,適時提高財政轉移支付和增加對社會保障基金投入比例的制度,繼續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逐步解決由此帶來的各地區收入分配不均問題。在一次、二次分配領域,還應進一步健全收入分配宏觀調控體系,包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資制度、失業保險制度、規范高管薪酬制度、壟斷行業薪酬水平調控制度和個人所得稅征管制度等。
參考文獻
[1] 李俊生, 邰霖.新編財政學[M].北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1998.P159-178.
論文關鍵詞 貧富差距 收入分配 分配正義
收入分配制度是關系著一個國家國計民生、長治久安的重大問題。在經濟學領域中,分配制度是指勞動產品在社會主體中如何分割以及配給制度的總稱。在我國,分配方式一般劃分為按勞分配和按資分配,并堅持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則。眾所周知,收入分配制度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石,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貧富差距的不合理擴大是社會動蕩的最大根源,如果放任差距的不斷擴大,不止影響了社會制度的權威和公正,甚至激化階層矛盾、造成社會階層的對立與沖突動蕩,使得社會不滿情緒、仇富心理滋生蔓延。可見,收入分配的問題已經成為了一個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最根本問題。如果收入分配不平等,就會使一部分社會成員陷入貧困,甚至引發各種社會問題。由此,對收入分配正義性的探究成為了必然。
一、亞里士多德的分配正義理論
在法學領域中,分配平等即為分配正義,早在古希臘時期,偉大的思想家亞里士多德就提出了分配正義理論。該理論中最主要的一個關鍵詞就是正義。他結合奴隸主階級統治的經驗教訓和當時社會實踐的具體情況作出了總結,提出了其獨特的正義觀。他認為,分配的正義是將恰當價值的事物授予有相應付出的人,一個合乎正義的政權則應該考慮到每一個收受的人的才德或功績。由此可見,分配正義是對社會的財富、榮譽、地位等資源進行平均的分配。這就需要立法者按照合理、正義的方式,按照一定比例來分配利益,分攤義務和負擔。也就是說,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和規則對相對應的公共資源進行分配,對于相同的情況要給予相同的對待,不同的情況給予不同的對待。
在亞里士多德的理論里,社會財富分配的最重要原則就是要遵循正義。一般而言,社會財富的分配會存在平均和不平均兩種情況,只有這種均等是位于“中點”的,才是其所主張的正義。亞里士多德還認為,在分配的過程中適用下列兩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是按照完全平等的方式來分配,即對每一參與分配者一律分配給相等的資源財富,而不論他們的條件,如貢獻、需要、能力等。達到“數量”上的完全相等是這種分配方法的最終目的,亞里士多德認為,其中的“數量相等的意義就是指個人所得的相同事物在數目上和容量上與他人所得者相等”,由此可見,這種方法追求的是數字上的絕對平等;第二種方式是要求嚴格按照公平的原則來進行分配,這也是亞里士多德最為倡導的方式:“根據參與分配者個人的貢獻、需要、能力等條件來進行分配”——“比值”上的等量分配是這種分配方法所要達到的最終目的,由此,我們不難發現這是一種相對的平等,而非前一種方法是數字上絕對的相等。亞里士多德在其著作《政治學》中就列舉出了——“只有良好的出身、自由人的身份和財富才可以用作競爭官職的理所當然的根據”。也就是說認為的正義的分配制度應該是因人而異的,分配的衡量標準需要參考的因素是參與社會財富分配的人的價值,這種價值就包括了公民的血統、公民的財富地位、本人的品質和才能等各種因素。綜上,亞里士多德的分配正義的最終目的是不同價值的人在參與分配的時候,參與分配者獲得的應該是有分別的分配,如果兩人的價值是不平等的,那么他們在獲取財富、權利等事物時就不能被一視同仁。
從當代的角度來看,亞里士多德提出的分配正義理論是為了避免統治者對官職和財富進行分配的時候出現不平等和公民在城邦中的地位和財富有不正義的分化而提出的,與此同時,他還強調了不僅要嚴格禁止公職人員以權謀私,限制各種公職的任期,參與分配的榮譽也要受到相應的控制。亞里士多德認為,如果公職人員能夠利用職權來謀取私利,那么腐敗的現象必然會隨之出現,也就是說,一個公平的民主法治社會的建立,最重要手段就是防止錢和權之間的勾結。這也是今天我們仍在追求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此外,按照亞里士多德的分配正義思想,在追求公平的同時要兼顧效率——這就是我國現行的按勞分配制度為主,多種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模式。
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亞里士多德的分配正義理論放到當代社會這個框架中仍有不可忽視的局限性。其一,亞里士多德提出分配正義時期,古希臘城邦實行的社會制度是奴隸制和城邦制,所以在這個大的時代背景下亞里士多德提出的正義觀念就只是針對當時城邦的自由民,而非當時社會的全部,而今時今日在民主和人權觀念的影響下,正義的范圍必須涵蓋到社會的每一個公民。其二,在亞里士多德那里,其正義觀并不是獨立于城邦生活之外的,他認為正義與人世息息相關的。然而,到了近現代,正義的概念越來越多地被專門用作評價社會制度的一種道德標準,被看作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 最后,亞里士多德分配正義理論的核心是“比值”平等分配的原則,并分析出會影響到分配正義的因素和條件,但是這也只是亞里士多德針對特定的人或者情況進行的思考,并沒有對分配正義所對應的時代背景和相關的制度進行分析,從而導致了其理論最終缺乏了獨立性。
二、對我國收入分配的正義性研究
以我國現行的經濟體制而言,構建和諧社會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正視分配的正義性。我國現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在國家和相關機構的宏觀調控下,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的經濟體制。我們要準確認識的是,市場經濟不是既定概念般的一種社會制度,只是一種經濟運行模式和對社會資源進行配置手段。市場經濟體制可以存在于各種不同的社會制度下。我國現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在國家和相關機構的宏觀調控下,讓市場在資源配置時候發揮出基礎性作用的一種經濟體制。從這個角度看我們不難發現,我國現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個明顯特征就是片面的追求效率,以致在一定程度上,難以顧及到分配的正義。面對這一問題,按照亞里士多德的理念我們應該如何在追求效率的同時,兼顧正義?
首先,在按勞分配中,關鍵的問題在于應該根據什么標準來區分和鑒定每個人的價值,這個標準應該由誰來制定?也就是說我們需要一個主體來對勞動者的貢獻進行準確的評價的同時,還應該有一套合理的公共決策機制。對此,亞里士多德認為參與分配的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屬性和價值——在某些方面要以數量平等為原則,而其他方面則要以比值平等為原則。舉個特殊的例子,腦力勞動中的知識貢獻應該如何評價,如何參與分配呢?筆者認為,知識是作為腦力勞動的成果參與分配的,也是一種按勞分配。眾所周知,一般的勞動成果都有一個壽命周期,專供一人或一個社會群體使用,因而這種勞動成果就只能一次性地參與按勞分配。但是,知識同時作為一種特殊的勞動成果,從理論上講,在有更新的知識將其代替、淘汰、推翻之前,其使用的范圍、時間和次數具有無限性。知識作為一種特殊的勞動成果雖然需要一定的載體,其載體也需要復制,但知識本身是不需要再生產,不需要再付出新的勞動的,簡單來說,一次性的腦力勞動成果,可以無數次獲得報酬。這也體現了亞里士多德的實現正當必須要在某些方面以數量平等,而另些方面則以比值平等為原則。
另一方面,在按資分配中,我國目前最為迫切的是找到一個方案來解決如何平衡資本和勞動間的關系,如果一味地為了使利益得到最大化,使得分配偏向資本家,則會犧牲勞動者的利益。這其中最為激化的一個問題是企業領導和員工的工資差距問題。按照亞里士多德的理念,分配的正義在于依據公平原則來分配,即根據參與分配者個人的貢獻、需要、能力等條件來進行分配。那么,企業領導和員工的貢獻和能力就成為他們參與到分配中的“資本”,而企業領導的工資收入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都高于企業員工,但這并不意味著企業員工的“資本”價格就低于企業領導,在這個前提條件下,這樣的收入分配就與亞里士多德的正義理念背道而馳了。實踐中,構建和諧的分配關系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共同課題,只要有勞資雙方存在的地方,勞資矛盾便無法回避。正視并化解勞資矛盾,對資本和勞動二者的關系進行良好的辨識,平衡勞資利益分配,才能使勞資關系得到平衡,使得效益達到最大化。
三、亞里士多德的分配正義理論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啟示
亞里士多德的分配正義理論旨在避免古希臘社會在官職和財富分配方面出現不平等的現象,以及由此產生的城邦公民在地位和財富方面出現分化而提出的。其理論強調應禁止公職人員以權謀私、合理管理各類榮譽的分配以及限制各類公職的任期。即有一個能體現公共利益的優良政體、有權力制衡的機制以及必須實行法治。可見,防止權力的濫用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首要目標,如此,政府才能充當公正的裁判者的角色,最大限度使弱勢群體獲得其應有的利益,政府機制才能呈良性運作,從而能建立起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