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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管理;問題;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是為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服務的,保證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的實現,保證整個工程項目在預定的成本(投資)、工期范圍內完成,達到預定的質量和功能要求,實現工程項目的三大目標。做好合同管理才能使項目的實施過程順利,合同爭議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協調,都能夠圓滿地履行合同責任,在工程結束時使雙方都感到滿意,業主按計劃獲得一個合格的工程,達到投資目的;承包商不但獲得合理的利潤,還贏得了信譽,建立雙方友好合作關系。這是企業經營管理和發展戰略對合同管理的雙贏要求。
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縱觀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多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處理所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我國的建筑市場起到了促進作用。
我們如何在建設工程中應用好合同,管理好合同呢,下面從幾個方面進行分析探討。
一、合同策劃階段應考慮的問題
在建設項目的開始階段,對整個工程項目的合同的簽訂和實施有重大影響的帶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問題應進行充分研究。首先將項目分解成幾個獨立的合同,確定每個合同的工程范圍,確定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確定合同種類,形式及條件,合同中一些重要條款的確定,其次考慮合同簽訂和實施過程中一些重大問題的解決決策,工程項目相關各個合同在內容、時間、組織和技術等方面的如何協調。
二、合同簽訂階段應考慮的問題
合同條文全面完整,將合同雙方的責權利關系全面表達清楚,合同中應明確規定的承包商應承擔的風險。約定工程變更的補償范圍和補償條件,合同價格的調整條件,業主和工程師對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的認可權和各種檢查權,索賠有效期限制等等。在施工總承包合同條件下,要編制好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標底,在滿足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使招標文件、招標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單、工程施工合同條款明確、嚴謹,根據合同工期、建設單位資金籌措能力、工程進度計劃認真擬定工程付款相關條款,避免因短期的資金不到位影響工期和造成索賠。在簽訂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時,針對工程和分包工程的特點,處理和協調好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的利益關系,既要充分發揮總包單位的系統管理、綜合協調作用,又要保證工程質量,使專業能力強的專業施工隊伍參與工程的建設,避免不必要的工程洽商和變更。處理好總包和分包合同中相關聯的合同關系。在簽訂設備和材料采購合同時,應針對工程和設備與材料采購的特點,處理和協調好總包單位和設備材料供應單位的利益關系,確保設備材料按時到貨,不影響工期與質量。
三、合同履行階段應考慮的問題
為了使工作有秩序、有計劃地進行,必須建立工程承包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作“合同交底”,落實合同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建立文檔系統,工程過程中嚴格檢查驗收制度,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合同管理人員與項目的其他職能人員一起落實合同實施計劃,為各工程小組、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證。在合同范圍內協調業主、工程師、項目管理各職能人員、所屬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之間的工作關系,解決相互之間出現的問題。對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進行工作指導,作經常性的合同解釋,使各工程小組都有全局觀念,對工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或警告。會同項目管理的有關職能人員每天檢查、監督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合同實施情況, 對照合同要求的數量、質量、技術標準和工程進度,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對策措施。對向分包商發出的任何指令,向業主發出的任何文字答復、請示,業主方發出的任何指令,都必須經合同管理人員審查,記錄在案。承包商與業主、與總(分)的任何爭議的協商和解決都必須有合同管理人員的參與,解決結果進行合同和法律方面的審查、分析和評價。這樣不僅保證工程施工一直處于嚴格的合同控制中,而且使承包商的各項工作更有預見性,更能及早地預測合同行為的法律后果。做好合同跟蹤,對于具體的合同事件,對照合同事件表的具體內容,分析該事件的實際完成情況。對工程小組或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進行跟蹤,一個工程小組或分包商可能承擔許多專業相同、工藝相近的分項工程或許多合同事件,所以必須對它們實施的總情況進行檢查分析。對業主和工程師的工作進行跟蹤,業主和工程師是承包商的主要合同伙伴,對他們的工作進行監督和跟蹤是十分重要的。對工程總的實施狀況進行跟蹤,工程整體施工秩序狀況、已完工程驗收情況、出現大的工程質量問題、工程試生產不成功、或達不到預定的生產能力等情況進行跟蹤。通過跟蹤檢查出施工進度未能達到預定計劃、主要的工程活動出現拖期、在工程周報和月報上計劃和實際進度出現大的偏差,計劃和實際的成本曲線出現的偏離。通過對不同監督和跟蹤對象的計劃和實際的對比分析,不僅可以得到差異,而且可以探索引起這個差異的原因。一般只要原因分析詳細,有根有據,則責任分析自然清楚。責任分析必須以合同為依據,按合同規定落實雙方的責任。
合同變更盡可能快地作出,在實際工作中,變更決策時間過長和變更程序太慢會造成很大的損失。應迅速、全面、系統地落實變更指令,全面修改相關的各種文件,例如圖紙、規范、施工計劃、采購計劃等,使它們一直反映和包容最新的變更。在相關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工作中落實變更指令,并提出相應的措施,對新出現問題作解釋和對策,同時又要協調好各方面工作。對合同變更的影響作進一步分析。合同變更是索賠機會,應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有效期內完成對它的索賠處理。
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就是針對不符合或違反合同的事件,并以合同條文作為最終判定的標準。索賠是合同管理的繼續,是解決雙方合同爭執的獨特方法。索賠事件由合同管理人員來處理。由他們進行干擾事件分析、影響分析、收集證據、準備索賠報告、參加索賠談判。對重大的一攬子索賠必須成立專門的索賠小組負責具體工作。合同管理人員在小組中起著主導作用。 在承包工程項目管理中,索賠管理的任務是索賠和反索賠。索賠和反索賠是矛和盾的關系,有索賠,必有反索賠。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完善措施
一、引言
建筑企業為了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贏得一席之地,應對工程合同管理予以重視,并將其納入企業管理中。另外,建筑企業應重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以保障建筑工程的順利進行,實現企業效益的最大化。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及作用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①國家強制管理性。建設工程和我國國民經濟息息相關,是我國重點建設項目之一,對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另外,建設工程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因此,建設合同在簽訂及履行上具有一定的國家強制管理性;②復雜性。現代結構形式越來越多樣化,導致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變得日益復雜,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需要完成大量合同事件,可見,合同管理具有一定的復雜性;③多層次全方位協作性。建設工程管理涉及了建設單位的各個管理組織、部門及各個崗位上每個員工的工作,需要各部門之間進行有效溝通和交流,因此,合同管理還具有多層次全方位協作性的特點。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的開端,可對整個建設工程項目實施和管理起到引導作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具體體現為:①明確建設工程實施和管理的目標;②規定了參建雙方的經濟責任、義務和合同利益;③合同是工程建設過程中參建雙方的最高準則;④維護市場秩序,形成公開、公平及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由于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所引起的問題具體表現如下:①合同索賠工作難度大。合同索賠是承包商維護自身利益、增加利潤的主要手段,在建筑工程中是難以避免的,在眾多因素的影響下,特別是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較為淡薄,不利于合同索賠工作的開展;②合同文本不規范。承包商未能按照規范文本制定合同,導致合同內容存在表述不清、內容含糊等問題,甚至出現以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直至工程竣工后才補簽合同,未能及時對合同條款和內容進行檢查,使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始終處于被動狀態,這在一定程度上,為建設工程埋下了諸多安全風險和隱患;③合同存在一定的不公正性。現階段,多數建設工程合同是由發包方起草的,發包方為了獲取更多利益,在合同中更多強調承包方的義務,缺少對發包方的制約條款,尤其是對違約、賠償等方面的問題并未制定出較為明確的處罰或獎勵措施,由此導致合同雙方權利和義務出現不對等現象,不利于工程合同的公平競爭和管理。
(二)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工程合同的制定、簽訂及管理是一項綜合性較強的過程,涉及到管理、建筑、信息技術等諸多方面,這就需要專業性、業務技能較強的管理人才,且要具備相關的法律意識、造價管理知識等。但在實際合同管理工作中,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嚴重匱乏,很多工作人員均是由其他科室調入,對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和流程并不熟悉,整體業務水平較低,同時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無法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準確判斷,不利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是保障合同管理高效開展的基礎,但目前諸多建設工程管理部門未對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予以重視,導致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缺少可靠依據。同時,合同歸檔管理、分級管理和評審管理機制不健全,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未嚴格執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無法實現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四、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建設工程可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對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進行不斷完善,嚴格按照法律規范進行操作,通過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來強化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益。同時,還要做好合同的簽訂、審查、授權及履行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工程合同各項責任和義務切實履行到位。除此之外,還應加大對合同履約的管理力度,特別是針對工程資金不到位的現象,不允許辦理工程報建手續和施工許可,以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權益。
(二)強化專業合同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建筑企業應對人才隊伍建設予以重視,著重培養高素質、高技能水平的專業合同管理人員,使其具備豐富的工程造價管理知識、法律知識等,以保障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開展。同時,應積極引進現代化人才,確保合同的起草、簽訂及管理等各個環節合法、可靠,若出現合同糾紛現象,可安排專門人員進行處理,降低外聘支出,以充分展現專業人才的自身價值。
(三)提高合同雙方的法律意識
政府相關的主管部門應加大對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建筑市場中所有建筑參與人員的法律意識。建筑企業應對新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強化新管理人員的管理意識,使其能重新認識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另外,確保合同雙方能在公開、公正的合同環境中進行合同簽訂,提高合同的文本規范,從而實現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有效提高。
(四)嚴格按照合同履行責任義務
建筑企業應嚴格按照工程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工作,對施工過程中的手續變更、簽證等進行書面文件備用,以保障企業的合法權利,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不能忽視變更管理,避免對企業造成大量經濟損失。另外,健全的合同管理可有效避免企業決策的隨意性,利于合理解決合同糾紛,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有力保障。
五、結語
在市場競爭壓力不斷增加的形勢下,建筑企業應著重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以促進自身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力的全面提高,將合同管理作為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并在基礎階段把好合同關,以實現建設工程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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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管理 , 各種問題,相應對策
中圖分類號:F7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in conclude whether content when comprehensive, rigorous, consider the thorough careful words, and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implementation of the investment, quality, schedule control has very big effect. A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for a variety of problems that arise in, analyze the cause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ccording to the engineering practice, so a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mprovement.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various kinds of questions,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對工程項目中相關合同的策劃、簽訂、履約、變更、索賠和爭議的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市政公益建設項目的增加,國家對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日益重視,相繼頒布了合同法、招投標法、建筑法、擔保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標準合同示范文本等一系列簽約合同必須的法律法規。各地區也陸續出臺了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投標、資金、工程聯系單、結算審計和跟蹤審計等管理辦法,對建設項目合同的約定有了更加明確地口徑。這使得合同管理更加科學和規范,以便保證國家投資建設資金不受損失,規范工程建設市場行為,防止腐敗現象發生。但由于建設工程項目的繁雜性、個樣性,使其合同亦具有多樣性和復雜性,難于用這些文件規定條款簽訂合同來涵蓋全部工程中出現的問題。在實際合同的履行中還是經常出現合同糾紛,索賠,造價、質量、進度失控的現象,造成工期延誤、質量不達標準、投資損失浪費等情況。因此,合同管理仍然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中存在的問題隨不同的項目而變化,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也在不斷地產生之中。本文主要針對建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根據工程管理實際提出相應對策,以促進合同管理的不斷完善。
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標準合同范本條款內容簡單。
我國現行的標準合同示范文本借鑒了國際先進的FIDIC合同,對我國建設工程施工推進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與國際接軌打下了基礎。但為了要讓全部施工工程項目適用,故設置內容條款粗略而簡單,簽約前需按工程實際補充大量內容。如施工合同文本第三部分專用條款中的選擇固定價格合同條款,需自行注明是固定單價合同還是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口徑 、工程預付款和進度款的支付方式、風險承擔的范圍、履約保證金的約定條款、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工程質量國家標準、工程施工第三方責任險的繳納、農民工工資擔保金等均需按實際工程情況和法律法規進行詳細約定。簽約人常會因考慮不周,出現疏漏,造成合同無相應條款,工程實施中出現的問題無法參照解決,只能以合同通用條款的原則性操作方式,進行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進行仲裁或上訴法院。
(二)合同簽約條款擬定不完善或不合理。
合同簽約人缺少工程經驗或法律法規知識,對工程管理和工程量清單編制不熟悉,對建設工程法律法規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辦法理解不透,在合同簽約中對合同條款補充措詞不到位,使條款內容約定不合理,不合規。如工程量清單編制出錯合同中條款;對施工方投標不平衡報價無相應修正對策;工程預付款和進度款的支付與工程進度和質量無關連等,類似這些問題未能在合同中合理補充相應條款,進而形成工程簽證和結算無具體可行的依據,出現合同結算糾紛,或因依據不合理,造成工程結算價超過工程實際造價的投資損失現象。建設方對于不同工程的不同現場情況和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無法事先預見,在訂立合同時不能有效防止不利因素的產生,合同條款約定無法做到合理、全面,只能待出現問題時雙方協商。若施工方為謀取自身利益,抱著“低價中標,高價索賠”的心理,想通過協商獲取高額利潤,將引起協商無法一致,以致影響工程進度。建設方為保證工程順利進展,常采取折中或適當讓步。
(三)合同履行中監管不到位。
建設方因前期拆遷等不到位,造成工程進度受阻,影響合同的履行。建設方合同意識淡薄,對合同簽約后的管理不夠重視,無專人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設方委派的現場工程師對施工中出現的設計變更和施工聯系單簽證是否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即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范圍內未做仔細研究,直接簽證,造成結算審計時出現糾紛。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意外情況、工期延誤、設計變更等,沒有嚴格按合同通用條款要求辦理審批程序,事后補簽聯系單和事后一紙說明要求賠償之事時有發生,影響了工程投資的控制,出現結算價大大超過合同價,甚至脫離實際工程造價的現象。
關鍵詞:建設工程;工程管理;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發展現狀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建筑活動主要是通過建筑市場實現的,而合同則是維系市場運轉的主要因素。建筑市場各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主要是通過合同確立的,各主體單位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簽訂合同,強化合同的法律約束作用, 確保建筑活動協調有序地運行。目前,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 我國合同管理工作正逐步走向法制化、正規化。但我國建設市場發育尚不完善,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很多承包商簽訂了工程合同,片面地重視工程的進度和質量管理,對合同管理缺乏全面了解和認識,致使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處于被動局面甚至產生嚴重違約,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建設市場發育尚不完善,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很多承(發)包商雖簽訂了工程合同,但只片面地重視工程的成本、進度和質量管理,對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了解和認識,沒有深刻分析、理解合同的條款,致使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處于被動局面,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下面簡述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發包單位沒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力量,遇到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并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承包單位,特別是中、小型企業,對合同管理的本質認識不足,只重視公關和商務標管理,輕視合同管理和合同管理分析,甚至沒有專門的機構和專職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履行簽約,便臨時抽調人員予以應付,這也是造成合同糾紛的原因所在。
2.建設市場主體不成熟
建設市場的主體是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委曲求全。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目前的建設市場存在著重工程質量、輕合同管理的傾向,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缺乏合同意識,合同履約程度低,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致使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工程進度、質量和投資都難以保證,從而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秩序,也阻礙了建設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發展,影響了國內的建設企業走出國門,走向國際市場。
3.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設工程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管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改進措施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源頭”控制力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完善和健全的法律法規是確保市場正常運行的重要前提。在工程建設領域,制定從項目可行性研究至工程交工驗收全過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將工程建設整個過程全部納入法制軌道進行規范和管理,對于規范建筑市場主體行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增強各方主體的法制觀念、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部活動依法進行、促進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只有規范健全的法律法規才能保證工程項目簽訂的合同有所遵循,確保所簽合同的嚴肅性和有效性。
2.健全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企業的的合同管理制度,一是指企業就承包項目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如圖紙批準程序、工程變更程序、分包商的賬單審查程序、材料、設備、隱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檢查驗收程序、工程進度付款賬單的審查批準程序等,建立和健全具體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保障管理流程的順利實施;二是指企業及承包項目個層次都應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供合同管理人員在工作中參照執行,將合同管理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強合同管理的組織領導
建立企業內部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組織機構,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使合同管理專業化。企業要制定專門的合同履約管理辦法,對證據的收繳、人員的固定都要研究,建立合約管理層,即法律顧問下的管理層,負責合約履行,成立人才庫。在組織機構中設立合同管理工程師、合同管理員,并具體定義合同管理人員的地位、職能,確立合同與成本、工期、質量等管理子系統的界面,將合同管理融入施工項目管理全過程中。此外,需明確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加強合同履約過程中的過程簽證。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小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
4.重視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也是迫切需要。但是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工作,它具有全局性、專業性、技術性和法律性很強的極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因此企業應重視培養合同管理人才。具體方式可以通過公開考評和競爭招聘方式選拔人員,把優秀人才放在這個崗位上以及經常采用各種培養方式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同時再結合崗位考核制度,來提高他們的責任心,這樣必然能提高整個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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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F715文獻標識碼: A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義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和工程建設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在工程項目的建筑過程中,其主體的行為必定會形成各個方面的社會關系,諸如政府建筑管理機關、項目法人單位(業主)、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機關是依據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主體行使行政監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會關系卻是通過“合同”這一契約關系來完成的。
工程建設活動的質量、投資和進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調整、保護和制約下進行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是涉及面廣、綜合性強。其重要性和意義表現在:
(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特征是依法辦事和鼓勵自由競爭,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二)現代企業自身發展要求。現代企業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科學管理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監理和驗收的重要法律依據,是建筑施工企業走向市場的橋梁和紐帶,合同的內容也直接關系雙方的根本利益。
(三)強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約率。
(四)合同管理對開拓國際市場、盡快與國際接軌,也有十分重要意義。我國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二、目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問題
(一) 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合同執行力度不夠
1、個別合同有失公平。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
2、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有些發包方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條款,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
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有些發包方以各種理由、客觀原因,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分審查備案外,私下與承包商再簽訂一份被雙方認可的實際執行的 “陰合同”,在內容上與原合同相違背,形成了一份違法的合同。這種工程承發包雙方責任、利益不對等的“陰陽合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為合同履行埋下了隱患,將直接影響工程建設目標的實現,進而給發包方帶來不可避免的損失。
4、建設施工合同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 發包方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甚至部分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質工程,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
5、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而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困難,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
(二)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承發包方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三)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管理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因此,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視合同歸檔,信息化程度不高,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承發包方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合同的歸檔程序、要求沒有明確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單位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沒有按照現代項目管理理念對合同管理流程進行重構和優化,沒能實現項目內部信息資源的有效開發和利用,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五)合同索賠難以實現。我國的建筑市場由于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發包雙方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一) 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過度競爭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同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二) 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顧承發包方的雙方利益,過份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完善,達到最佳效果。
(三) 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
(五) 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約定,即草率簽訂,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都直接導致了工程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六) 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是培育和發展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工程承發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問題分析;成本控制
從當前建筑市場經濟活動的交易上看,基本的法制觀念與誠信意識很多建筑單位依然淡薄,在市場當中經常發生一些不正當的競爭行為,承發包雙方缺少自律行為,并且市場機制的作用不能充分發揮,使建筑市場的經濟秩序日趨混亂。此外,由于建筑企業在適應國際市場規則上較差,對于履行FIDIC條款的意愿不足,在參與國際競爭上錯失了非常多的機會。為此,建筑企業不僅要對內部的施工合同管理進行優化與控制,更要積極轉變國際競爭觀念,不斷提升對國際市場規范的認識度,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企業得到穩定持續發展。
1當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差,違約情況較多
當前,隨著建設項目的增多,合同條款涉及的內容日漸增多,在履行合同條約上也呈現出越來越多的問題。據相關部門調查統計,在我國合同履約率只有40%,嚴重影響到了合同的信譽度、嚴肅性以及權威性,更對市場經濟秩序造成了威脅。更對規范的市場秩序造成了影響,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資等情況越來越多,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據統計,在2002年,全國約有23785家建筑企業拖欠的工程款數額達到了2445億元,全國共拖欠的工程款達3764億元。此外,鑒于建筑市場在運行上也存在問題,很多承包商施工責任意識較差,拖延工期、相互扯皮的情況非常多,嚴重威脅到了建筑市場的穩定發展[1]。
1.2“陰陽合同”屢見不鮮
“陰陽合同”就是指工程的發包人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下達給承包人中標通知以及相關規范,與承包人簽署施工合同的過程。除了在建筑市場規定范圍內簽訂合同以外,又與其他承包人簽訂補充協議,但是這份協議并不能通過審查備案,但實際雙方均認可,這就被稱為“陰陽合同”。當前,市場中“陰陽合同”簽訂方式非常多,但不管是以哪種形式,都有一個共同特征:將價格壓到最低;肢解分包;利益均攤等[2]。這種行為是發包人獲取最大利益的主要途徑,更是相關部門明令禁止的,為此,“陰陽合同”的存在勢必會為建筑市場環境帶來污染。
1.3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對履約雙方約定的權利、義務上不夠公平
在我國的《合同法》當中,對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有明確規定,當事人在經濟上、法律上地位平等,并在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上保持平等。但是,就當前的建設施工合同管理看,施工合同條款的制定大都傾斜于承包人,對承包人的權利與義務規定過多,而對發包人的約束與限制則較少,在相關處罰辦法上也缺少規定。這種情況一定工程雙方出現了利益糾紛,或者是針對合同引發的糾紛,將缺少索賠的依據,成為阻礙施工順利進行的重要原因。
1.4施工合同意識淡漠,合同簽訂不規范
首先,不能按照法律規范簽訂合同,法律規范意識薄弱,缺少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認識,履行存在不足。其次,不能嚴格按照合同辦事,遇到問題過于依賴找領導解決,不能提出合理的索賠意見;最后,專門的管理部門間缺少合作,合同管理人才儲備少。
2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建議
2.1做好建筑工程合同談判與簽訂工作
首先,在簽訂合同條款過程中,要了解合同文本由條款、合同附件、協議書、通用條款等四個部分組成。簽訂前要先對“通用條款”閱讀準確,明確不同用于的含義,再引導雙方簽訂“專用條款”,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專用條款”中某一項沒有做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就可以將“通用條款”的對應條款當成雙方認可的合同約定。其次,要對工期、質量造價等合同內容提高重視度。按照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工程監督部門在工程驗收、質量評定上已不再是主體,這些工作將由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共同完成。為此,在合同中要能夠體現出來參與工程驗收的組織單位、人員、質量標準、驗收程序等,并要嚴格簽署文件協議與問題的解決辦法。建設工程中,合同管理中最常見的問題就是工程造價糾紛。鑒于工程開展中會不可避免的出現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以及材料差價等變更問題,為此,“一次性承包,不做更改”的情況很難實現。合同必須要對價款調整的范圍、程序、及孫方法等做出規定,這樣才能更好的應對變更。最后,對工程進度撥款與竣工結算程序做出規定。通常情況下,工程進度款都是按月結算的,而款項則是按照工程進度下撥的,但是在款項申請與下撥上款項的審核不一致,在合同規定上容易引發爭議進而影響到施工合同管理。通常情況下,合同對竣工結算不會做出過多規定[3]。為此,要在合同中積極履行付款與結算程序。
2.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規范管理
建筑工程簽訂完成以后,合同雙方就在經濟上與法律上產生效益。合同還規定了雙方在利益、義務、權利與義務等,雙方必須對這些內容嚴格遵守,堅決不能違反合同條約。從一定程度上看,合同雙方利益是存在差異的,會造成合同雙方在利益上引發沖突,造成管理行為上的不統一、不協調,甚至引發矛盾與沖突。而實際上,違反工程施工合同的情況非常多,很多人都是故意違反這些合同的,并且當事人的法制意識淡薄。為此,合同履行成為了工程質量控制、造價控制、進度控制的關鍵,必須采取積極的管理,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學習與培訓,明確工程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并要積極對違約的后果進行分析,有效的利用合同保護自身權益,也不會限制對方履行各項業務,條款中的內容得以充分履行。
2.3承包人應該積極開展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合同擔保制度看,加強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隨著建筑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及時對市場當中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預測與分析是使風險降到最低的關鍵,也是順利將風險轉移的重要手段。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擔保制度還能夠最大限度的降低當事人的合同索賠風險。因為施工合同作為索賠的依據,同時也是合同得以延續的重要手段,是對雙方合同履行進約束與限制的重要方式。合同管理索賠對承包人提出的要求是:在簽署固定的合同過程中,要對各方面因素進行充分考慮,積極為合同履行創造機會;明確施工規定的權利與義務,并對合同風險作出預測,對合同變更的可能性進行預測,使用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與索賠策略;在合同履行當中,要能夠定期對現場的施工情況進行勘察,了解整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并要結合法律法規對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
3結束語
隨著社會生產的不斷進步,建筑行業發展也將面臨著非常多的機會,同時,隨著建筑項目的增多,建筑工程在合同管理上也面臨著阻礙,為了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符合建筑市場規范,推動建筑行業穩定持續發展就要在合同履行上、合同簽訂上以及合同法律觀念上不斷增強,并要做好人員的專業培訓,確保合同管理能夠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
參考文獻
[1]向東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幾個問題及對策[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3(25):2095-2104.
[2]李佯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情況的調查與思考———以成都市為例[J].資源與人居環境,2013(2):67-71.
關鍵詞:建設工程 合同管理 問題 對策
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建筑的要求越來越高,建筑物不僅要外觀漂亮,內部結構也要合理,這樣就對建筑物的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順利實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直接關系到公民人身、公民財產、公共財產和社會公共安全,因此合同管理應該被擺在一個重要的位置。目前的許多開發商為了追究利益,而忽略了合同管理的建設,或者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設不夠合理重視,這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將會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及國民經濟帶來巨大的損失。因此,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對國家安定長期保持快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合同簽訂沒有法律依據
作為工程管理合同的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一項具有法律意義的規定,它明確規定建筑工程中的發包方和承包單位確定合作關系時必須簽訂的書面文件,合同中要將雙方的權力和義務予以明確,并作為施工時出現問題的處理依據。現實中,合同簽訂雙方缺少法律意識,或法律意識淡薄,導致事后合同與黑白合同泛濫。所謂事后合同是指權利與義務的雙方已經達成并且實際合同已經履行,為了義務的全面實現而簽訂的合同,但由于事先沒有合同,因此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得不到保障。黑白合同是指擺在臺面上的,登記備案的稱為白合同,而權利義務雙方暗地里私下簽訂的合同稱為黑合同,這就導致登記備案的白合同實際并沒有發揮規范性的作用,而一旦權利義務雙方出現問題,各方權利得不到保障。
1.2、帶資墊資承包泛濫,工程管理得不到保障
在建設工程項目中,帶資墊資很普遍,所謂帶資墊資合同是指工程的承包商與發包商相互分離,發包方不預付工程款,而有施工方自籌經費,等項目建設達到一定時期時或者達到雙方約定的進度時,發包方在根據實際情況將款項逐步給付承包方[1]。這導致項目建設在施工過程中,一旦承包方的資金鏈出現問題時,工程將無法順利開展,權利雙方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1.3、掛靠施工
有些項目承包方自己沒有建設能力,將工程項目掛靠有資質的企業,由被掛靠的企業承擔項目的實施,導致管理上的混亂。這種方式需要得到規范。
1.4、缺少合同管理機構
合同有效性的實施需要第三方的監督,作為約定合同的雙方,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更要落實施工合同管理職責。地方政府缺乏相應規范的合同管理機構,將管理任務交給監理公司,但目前的監理公司市場混亂,達不到管理的效果[2-3]。
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對策
2.1、簽訂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合同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的簽訂應該組建專家組評審,對整個合同施工過程進行監督,確保工程的合理性。建設工程管理合同的簽訂不是單位一個人的事,需要雙方共同參與,維持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簽訂要有法可依,這樣才能保證出現問題后有解決的依據。權利雙方要盡量選擇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對合同中的具體細節予以詳細規定。合同中要將雙方的各項權利和要求盡量體現出來,保證合同進行過程中的有本可依。
2.2、承包人墊資行為納入合同明確責任
承包人將項目工程建設進行到一定階段時,由于資金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能保證工程的進行,而將工程予以停滯,并以此為由向發包人索要工程預付款,此情況下,發包人應將承包人的墊資行為寫入合同管理中,并明確具體責任[4-5]。
2.3、取締掛靠施工
掛靠施工的責任雙方不明確,不能保證工程的合理進行。沒有資質的企業獲得項目建設資格,并將項目外包給第三方,這樣容易造成工程質量低劣,產生安全隱患,將給工程帶來巨大損失。一旦發生糾紛,被掛靠的企業將成為被告,而掛靠企業卻逍遙法外。因此,必須出臺相關法律,對掛靠施工予以取締。
2.4、政府部門要加強法律管理
缺少相應的法律及相應的監管機構是目前建設項目工程管理存在的重要問題,政府應設立專門機構對建設管理合同予以監管,讓權力雙方的合法權益切實得到法律保護。
3、小結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現代化建設進程不斷加快,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生活質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建設工程標準越來越高。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順利實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直接關系到公民人身、公民財產、公共財產和社會公共安全,因此合同管理應該被擺在一個重要的位置。目前的許多開發商為了追究利益,而忽略了合同管理的建設,或者對建設工程的管理不夠合理重視,這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將會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及國民經濟帶來巨大的損失。按照規范簽訂管理合同,明確規定帶資墊資行為責任,取締掛靠施工,加強監管對建設工程管理合同的有效實施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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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TU19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為完成商定的建設工程項目,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施工單位應按合同規定完成業主交給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任務,業主應按合同規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合同簽訂不規范不統一已經成為了我國施工企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問題,因此我們必須要重視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二、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加強合同管理即是市場經濟的需要也是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需要, 從而更好地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它在整個項目管理過程中, 主要從三個方面體現出他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工程建設各方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確保建設目標的重要手段, 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防止建設領域“ 兩個拖欠” 的重要措施。其次合同管理對項目承包的經濟效益有重大影響。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行政手段對經濟活動的管理和干預作用越來越小, 需要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在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過程中,合同作為調節發包人和承包人經濟關系的法律依據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確定了雙方的項目實施目標。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雙方商定的建設任務, 明確相互利益、義務關系的協議, 是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認真貫徹合同法律制度, 嚴格規范合同履約行為, 嚴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個環節, 不僅能有效地約束合同當事人的行為, 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各項違約行為, 還能夠很好的保證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圍和重點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業務面很廣,每項業務都有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項業務之間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聯系。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業務范圍包括:進度控制、圖紙和規范、工程施工設備、材料、施工質量控制、施工條件、安全檢查、現場會議、合同變更和索賠、工程風險的合理負擔、工程驗收、勞務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糾紛的協調處理、檔案資料管理等。但是,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有重點的,只有突出重點,才能做好管理工作。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重點就是如下三項:
1.工程質量控制
質量是工程建設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質量管理和控制應采取以下措施:明確職責,實行分級管理。在質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做到承包商自檢、監理員檢查和現場監理工程師抽查三者的有機結合,形成一個上下貫通,內外連成一體的質量管理網;健全各類測驗表格,使質量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督促承包商完善內部質量管理體系,把好質量管理關;加強監理,嚴格按規范施工。在日常管理中,監理要做到嚴格按質量標準辦事,做到單項工程準備工作不足不批準開工,未經批準的施工圖紙不得使用,未經同意不得變更工程設計,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未經試驗或證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準采用,上道工序未經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未經質量檢驗認可的工程不可計量等。
2.工程進度控制
工程進度涉及到業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計劃是工程進度控制的依據,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學合理的工程進度計劃是保證施工工期的前提條件。工程進度的控制主要是審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組織計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對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追蹤檢查。當發現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及時提醒承包商, 幫助分析查找原因,適時指導承包商調整進度計劃, 并監督和促進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補救措施。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項工作按合同規定程序進行的保證。通過進度付款對工程投資隨時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過付款對工程質量控制具有很強的否決權。
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階段,我國的建設工程市場尚不發達,建設單位為了完成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片面強調工程的進度和質量管理,對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認識,往往因為合同意識淡薄、合同條款不明確或不完備等合同類文件不規范問題引發糾紛,導致在后續的工程實施過程中處于被施工單位牽著鼻子走的被動的局面,甚至出現個別為了完成建設任務違約下發聯系單或擅自調高合同進度款支付節點,最終出現工程款超支付的嚴重后果,給國家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
1. 缺乏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很多施工企業在合同簽訂以及后期的合同執行過程中,都缺乏法律風險防范意識,隨意性較大,往往容易導致法律糾紛。在簽訂合同時,沒有對合同條款進行仔細的研究便草率簽訂,未明確違約條件及違約責任,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主體不當,甚至簽訂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等,這樣一旦發生法律糾紛,便不能較好的依據法律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簽訂合同后,沒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進行實施,發生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的違約現象,使自身處于不利地位;并且在實施過程中,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應收集的證據沒有收集,應當追究的錯過了訴訟時效,從而損害了應得的利益。對于合同在施工中的重要性很多企業都是容易忽略的,這主要表現在執行力度上。因為一些單位對合同管理重要性認識不足,導致了單位缺少相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缺少充足的經費保障,不能進行日常的對比審查。
2. 缺乏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
當前我國大多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單位都沒有成立專門的項目合同管理機構。建設行政主部門通常都委托監理部門或其他機構進行合同實施過程的監督管理工作,往往容易在工程中標后及施工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一些施工單位也對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沒有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無法很好的開展合同管理工作。
3. 合同范本更新不及時
目前建設市場在用的合同范本大多還是1999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于近年來工程建設行業發展迅速,建設行業的相關規范也在持續更新,導致原有合同文件對目前建設市場的一些問題未約定,再加之部分建設單位管理水平有限經驗不足,導致施工合同剛簽訂就存在重大缺陷,為后續的合同順利履行造成障礙物。
4. 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 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 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 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5. 合同價款引起的糾紛
合同簽訂過于草率,有些政府的指導性意見沒有很好落實到合同中,最初對合同管理的想法過于簡單,工程實施過程中一些不確定因素沒有充分考慮,一些無法包干的風險也相當然的轉嫁給施工單位,最終導致工程實施過程中施工單位不勘重負消極停工,合同文件無法全面履行。一些合同雖然條款比較齊全,但內容只作原則性約定,不夠具體和明確,特別是缺乏對違約責任的具體約定,或對違約責任約定僅停留“點到為止”程度,沒有約定違約執行時間,造成發包人無法適時履行合同。
6. 施工索賠難
建設工程往往存在著政治上、經濟上、合同上的風險等各種風險,施工條件、工程量、物價的變化等都會給施工單位帶來額外的經濟損失,影響其正常施工利潤,這些本可以向發包方進行依法索賠的。但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健全,工程項目管理大都注重“人際交流”,而沒有實行以合同和證據基礎上的規范化管理,實際工程中常會礙于情面而沒有向建設單位進行索賠,承包商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五、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
加強合同管理即是市場經濟的需要也是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需要, 從而更好地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工程建設各方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確保建設目標的重要手段, 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防止建設領域“ 兩個拖欠” 的重要措施。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行政手段對經濟活動的管理和干預作用越來越小, 需要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在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過程中,合同作為調節發包人和承包人經濟關系的法律依據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雙方商定的建設任務, 明確相互利益、義務關系的協議, 是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認真貫徹合同法律制度, 嚴格規范合同履約行為, 嚴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個環節, 不僅能有效地約束合同當事人的行為, 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各項違約行為, 還能夠很好的保證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
1. 做好工程合同的談判簽約工作
合同和合同管理之間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一方面出現問題的話,就會導致另一方面無法正常進行。所以想要加強合同管理,首先就必須做好工程合同的談判和簽約工作。工程的談判和簽約要求合同雙方人員都要掌握相應的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規。同時需要雙方都仔細的閱讀合同中對于雙方的規范,如果有不合適的地方進行互相之間的磋商、解決。在合同的簽訂之前,雙方當事人要根據自身情況,深入考慮、分析,自己可能在以后的過程當中出現一個怎樣的問題,事先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合同中的條款要相對明確、專業化,對于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責任和義務要表達清楚,要杜絕合同中雙方權益不對等的現象發生。同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要嚴格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便于更好的保護合同雙方的權益。
2.加強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培養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須由專職人員進行管理,所以施工單位應引進具有這方面才能的專業人才,也可通過教育培訓來培養本企業的合同管理專業人才,注意合同管理人員必須是優秀的工程技術人員,還應熟悉各種法律、法規,具有較好的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賠管理才能,精通各種合同業務。施工企業應重點培養知識面寬廣、應變能力強、工程經驗豐富的人員來承擔合同管理工作,同時也應加強項目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等管理人員合同方面的培訓,以便他們更好的從全局上圍繞合同來開展各項管理工作。
3. 建立和完善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制度沒,這些環節應包括:介紹信的開具、信息的跟蹤、合同的草擬、洽談、評審、用印、交底、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索賠、違約、解除、終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規范合同簽訂程序,減少失誤。
4.注重合同實質性條款審核及約定
近年來,由于工程造價咨詢行業迅速發展,很多建設主體為穩妥起見,都把工程結算審核的任務委托專業造價咨詢機構進行審核,但是由于根據國家發改委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規定,凈核減比例超出一定范圍的,追加審計費是需委托方承擔的,而且這部分費用無法在建設單位管理費中開支,過去老文件規定追加審計費是由施工單位承擔,但現在文件沒有約定,由于施工單位高估冒算產生的追加審計費卻要建設單位承擔,無疑會讓建設單位成冤大頭,因此大部分建設單位都在合同文件中追加關于追加審計費由施工單位承擔的條款,對于已開工項目的但沒約定追加審計費的項目則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來明確追加審計費的承擔事宜。這些細節的問題實實在在地影響著合同雙方的利益,因此對實質性合同條款約定要尊重客觀同時也需考慮日后的一些不確定因素,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合同中既要有對性質約定,要有量的指標,讓合同執行人員一看合同就知道該如何操作,什么節點是合同管理的關鍵點,從而使得工程管理更科學有效。
5.加強合同法制教育
施工企業應增強法律意識,加強培訓學習,堅持經常性的學習制度,尤其是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和合同管理機構人員應熟悉《合同法》、《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建筑相關的法律知識,可外部聘請專家、知名人士進行內部培訓,對全體人員普及合同法制知識,掌握與自己有關的合同內容,提高他們依法履行合同的意識,讓其了解合同違約的嚴重后果,讓施工企業合法地參與建筑市場經濟活動。
6.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我國工程承發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上報索賠價款比較感冒,哪怕索賠理由確實成立且索賠依據充分,個別建設單位也希望以變更形式支付索賠價款,由于這種畸形建筑市場大環境導致承發包索賠意均不強,反映在大家對合同索賠條款的重視度不夠,承發包更注重對方的合作態度,反映出來索賠成功否不取決于合同約定而取決于跟建設單位領導的關系的怪現象,甚至個別項目因此而發生建設單位領導因此而腐敗的事件。如何合同管理明確索賠條件,實行索賠規范化,是當前合同管理關鍵。基于市場變化、地下條件的不確性,發包人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既約束施工單位也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建設管理水平。
六、結語
綜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建設單位要形成高效、科學的管理機制,從投標階段就做好合同的統籌與規劃,提高自身在合同管理中的主動性與動態性,采用精細化管理,在完成工程質量目標的基礎上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劉牧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造價控制的關系探析》,《中華民居》,2012年12期
譚海珊:《淺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措施》,《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2年13期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就完成約定的工程施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依照施工合同,承包方應完成發包方交給的施工任務,發包方應按照規定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訂立合同當事人在工程建設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協調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重要依據。由于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間較長、合同金額大、內容條款多、涉及面廣,所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復雜的。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有效規避風險,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確保按期完成工程目標十分重要。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2.1法律意識淡薄
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不少承、發包雙方,由于不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項目和自身的具體情況做逐條分析和認真訂立。或在簽訂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決定就草率簽訂,訂立的合同主體不當;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條款不完備;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忽視了合同的嚴肅性、履行力度不夠。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缺乏依法履行的意識,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依然存在。
2.2市場行為不規范
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發包人利用買方市場的優勢地位,訂立陰陽合同,制定苛刻的合同條款,將自身的一些風險轉移到承包人身上,承包人為了獲得項目,只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但多數情況下,雙方在履約過程中意見分歧較大,發包人履行合同隨意性很強,造成合同糾紛,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
2.3合同管理體制不完善
施工企業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的建設,合同管理比較混亂。有些企業沒有規定嚴謹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核、簽訂、履行、變更、中止或終止、解除及合同的監督考核全過程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未能實現系統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管理。各部門權責不分明,意見很難統一,造成權利大家爭,責任大家推的局面,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乏對合同的有效監管和控制。一般來說,施工企業對投標、簽約工作比較重視,但對合同履行過程監督、檢查、統計、考核、獎懲缺乏有效管理。
2.4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低
合同管理是一項全局性、專業性、技術性和法律性很強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目前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的缺乏成為制約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瓶頸。在很多建設項目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員文化程度不高,對合同管理認識不足,業務不精通,缺少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無法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正確的判斷。
2.5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業一旦投標中標,施工合同與甲方簽訂后,只是以文件形式轉給項目經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造成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應當發出的書函沒有發出或發出不規范;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應當追究的錯過了訴訟時效;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應當重視資料的法律效力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履行過程中缺乏有效管理。
三、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3.1提高合同法律意識
市場經濟首先是法制經濟,加強施工合同管理,保證公路市場正常健康發展、離不開有效的法律機制作后盾。施工企業要想盡快適應新形勢,必須加強合同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意識,必須加強培訓學習,堅持經常性的學習制度,外部培訓或聘請專家、學者進行內部培訓,普及合同法制教育,通過全員參與,促使工程項目各部門、各環節互相銜接,密切配合,使施工企業合法地參與市場經濟活動,保證項目管理活動的順利進行。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制
承包方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重視培養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一套完善、可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制度。承包方就合同簽訂、履行整個過程的每個環節要建立和健全具有的可操作性的制度。這些環節包括:授權委托書的出具、合同的草擬、談判、用印、交底、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索賠、違約、解除及終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第二,為了及時掌握合同履行情況。承包方應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統。合同管理人員應及時掌握各種合同資料和工程變更、會議紀要等工程資料,并充分利用網絡資源的優勢進行合同管理,從而有利于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儲、處理、分析和使用。第三,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對在工程中合同雙方的任何協商、意見等應落實在紙上,使工程活動程序化、規范化。
3.3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需要熟練運用各種法律法規、精通合同業務并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賠管理的知識。施工企業應重點培養有應變能力、堅持原則、知識面寬廣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合同管理工作。通過內培外聘提高專業知識和能力,在工程施工前,承包方應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做好合同交底,分析可能產生的各種違約行為,提前制定各種減少合同糾紛的預防措施,使他們能夠應對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種復雜問題,為工程項目管理提供科學決策的依據。
3.4加強風險管理
承包人應積極開展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在市場競爭激烈的今天,做好風險預測、控制與轉移工作可將風險發生的概率和導致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是十分必要的。合同中引入工程擔保制度,可適當轉移合同當事人的風險。明確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預測合同風險,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
3.5加強索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