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0 16: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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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中旬到6月底發生在國內金融界的“錢荒”(又有說是“心慌”),以及進而由其引起的股市激烈振蕩,使更多的人意識到銀行流動性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重要性,也再次給監管部門敲響了警鐘。縱觀全球金融市場,流動性風險及風險管理被長期忽視,僅在2008年金融危機后,才再次引起人們的重視。彼時,一些國際知名金融機構,如北巖銀行、雷曼兄弟、貝爾斯登、華盛頓互助銀行,一夜之間轟然倒塌。令人感到蹊蹺的是,這些曾經叱咤風云的銀行在破產前的一個季度還非常賺錢,資本充足率也很正常,是什么致命一擊,使這些百年老店飛灰湮滅?這就是被稱為“看不見的殺手”——流動性風險——所秒殺。在剛剛公布的2012年世界財富500強中,我們欣喜地看到工、農、中、建、交五大行赫然上榜,也看到興業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等國內第二梯隊銀行榜上有名。欣喜之余,我們也要吸取前車之鑒,防微杜漸,將我國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提升到國際領先水平。
何為流動性風險
銀行資產和負債與生俱來的“混搭”或“錯配”(如短期存款來支持長期貸款),加上市場上資金供應短缺(如2008年美國資本市場和最近國內發生的“錢荒”),以及銀行本身突發的、未預見的流動性緊缺,都會給銀行造成流動性風險。2008年金融危機后,巴塞爾委員會根據在危機中出現的新問題,在其2009年9月公布的良好流動性風險管理原則中,再次明確了流動性的定義,這就是銀行要具備為資產增加而融資和到期清償債務,并同時不招致不能接受的損失的能力,管理原則同時明確指出產生的流動風險主要來源于兩方面:一是市場流動性風險(Market Liquidity Risk),即由于市場機制的欠缺和不充分,或由于市場機制的失靈造成的銀行流動性風險;一是銀行自身的資金流動性風險(Funding Liquidity Risk),即銀行不能有效滿足可預見或不可預見的、目前的或未來的現金流或抵押物的需要,這種風險暫時不會影響銀行的日常經營和財務狀況,具有很強的隱蔽性。
如果缺乏及時有效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小到短期內會增加銀行融資成本,擠壓息差收入空間,大到影響銀行資產質量,造成投融資整體分配結構失衡,遭遇國際評級機構降級和投資者信心喪失,嚴重制約銀行可持續發展能力。同時,在對流動風險認識上,也要避免把流動風險孤立來看及孤立處理。在現階段,很多國有銀行(包括一些成熟市場的國外銀行)的總行風險管理部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不同風險領域設置為相互獨立、彼此疏遠的子部門。實際上,從國際經驗來看,不同類型的風險相互影響、互相作用以及相互轉化(圖1)。在以往的經濟金融危機中,風險往往從一種形式快速傳遞成另一種形式,如在2008年金融危機中,由于信用違約風險造成的對資產、投資、進而資本市場的信心的動搖,這種信心的缺失迅速波及和產生了流動性風險,一時間,資本市場的投融資功能嘎然而止。因此,銀行家們要建立對不同類型風險的整體觀和大局觀,切忌頭疼醫頭、腳疼醫腳。
流動性風險管理演進
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應達到如下四方面作用:宏觀上為市場和各關聯主體增強信心,證明和顯示銀行處于安全、穩健的經營狀態中;幫助銀行履行現有的貸款承諾;幫助銀行避免不必要和不獲利的資產轉移和資產銷售;降低銀行融資成本。
國外銀行流動性管理可以分成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商業貸款理論時代,為保證商業銀行資金的高度流動性,其理論強調貸款應是短期商業性貸款。由于這種理論強調貸款的自動清償能力,也被稱作自動清償理論。又由于其強調商業銀行貸款以商業行為為基礎,并以真實商業票據作抵押,也被稱之為真實票據論。此理論以商業銀行資產流動性為著眼點,被商業銀行一直沿用到約1920年。但這個理論有兩個明顯不足:銀行視為自償性的短期放款,不一定比其他放款更具有流動性;不能配合經濟發展趨向成熟、復雜的需要。
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從1920年到1950年左右,進入了第二階段。該階段前期是轉移性理論時代。銀行持有資產(多多益善,為追求高回報可以是長期貸款),必要時,如果能以較低的代價轉移或出售給其他金融機構或投資者,就可維持流動性。回顧1933年世界經濟大蕭條,由于人們對現金的偏好,證券市場崩潰,銀行資產幾乎失去其轉移性。在該階段后期,預期收入理論開始盛行。貸款的種類開始增加,借款人大部分已分期付款方式償還貸款,因此,銀行以借款人未來收入為基礎來估算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由于有多種不確定性因素,銀行很難對借款人未來所得進行正確的預測和估算。
銀行流動性管理的第三階段是負債管理階段,從1960年左右到1970年早期。這種負債管理有三大特點:銀行資產負債表負債大部分是貨幣或在資本市場上可轉移的、非存款性負債,與傳統活期、定期、儲蓄存款等存款性負債資金來源有別;負債管理以競價方式在市場上主動爭取資金,與傳統上坐堂待客存款的被動方式有別;以出售負債換取資金與資產管理上出售資產換取資金有別。負債管理雖然更加靈活、主動,但過分依賴市場資金,使銀行間業務競爭日益激烈、存貸款息差縮小,導致資金成本上升、收益不確定性增加,造成銀行經營的安全性不足。
資產負債綜合管理和資產證券化的出現與發展是銀行流動性管理的第四階段,從1970年代中期到2008年金融危機。較之前述的資產管理側重資產的流動性和安全性而忽略收益性,而負債管理則強調強調收益性而使風險增加,降低了安全性,資產負債綜合管理則從銀行整體出發,試圖兼顧收益和風險管理,以達到風險與收益平衡和優化。但隨著資產證券化等表外業務金融創新產品和復雜金融工具的濫用,加之銀行監管不力、信用評級機構道德的缺失等因素,在貪婪和利益的驅使下,迎來了2007~2008年又一輪金融風暴。
2008年至今,金融機構流動性風險管理進入新的時代。從在風險管理中最不起眼、最容易被忽視的方面,一躍成為風險管理中的焦點。同時,對世界各金融監管機構、研究機構和銀行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歐洲銀行監管委員會、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國際金融研究所、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都紛紛出臺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原則、法規和建議。
國際流動性風險管理流程與手段
從國內外金融機構近年來發生的危機中,不難總結出這樣一個公式(圖2)。
為避免財務困境和招致更深層次危機,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要居安思危,規劃先行,建立高度協調、有效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流程和手段。具體管理流程和實施的手段可分為三步(圖3)。
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第一個步驟是整體架構的設計。這一步又可以細分成五個組成部分:第一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必須首先在充分考慮和吸納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制訂內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政策、流程和制度。另外,國外大中型銀行都有資產負債和流動風險委員會,其成員來自各要害部門的高級管理層,應定期討論、制訂和通過本銀行資產、負債和有關流動性的提案,以確保融資渠道多元化和資金用途合理,以及本銀行流動性在安全和可靠范圍內。第二是建立量化監管流動性風險的系統和控制框架。銀行自身系統的建立和完善,在整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設計者和管理層要反復討論和確認流動性最根本的風險是否被全面考慮,各相關部門和責任是否清晰明了,信息系統是否運行與初衷設計一致,關鍵信息能否通過系統在第一時間得到反映,市場、信用、流動等風險間的相關聯系是否被充分理解和監控。總之,信息的質量而不是數量起決定作用。目前,國內一些銀行和風險管理部門還存在“面子工程”現象,一些風險量化和監控系統只注重短期效應,不注重長期投資,過于簡化,這種“花架子”體系根本無法預警,更談不上應對大的風險。因此,由這些架構和系統產生的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和關鍵風險指標(Key Risk Indicator)一定要到位并發揮作用,從而使風險管理人員從信息的大海中迅速捕捉到有價值的重要信息。否則,預警和及時的防范風險都將子虛烏有。如果第一個組成部分和第二個組成部分系統和架構有效到位,則第三個組成部分就水到渠成,這就是銀行可達到充足的流動性,并實現自給自足的量化監控。第四個組成部分,是對前三個組成部分的提升,沖破了對某一產品、某一部門或某一區域的流動性風險管理,變成了可平移和可擴展的跨部門、跨區域、甚至跨國境的銀行綜合流動性風險管理。最后一個組成部分,是將前四個組成部分歸結并濃縮成高質量的報告,提供給高層管理者和監管機構,便于管理者和監管機構掌握及時、真實和有效的信息,真正做到時效流動性風險管理。
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第二個步驟是設置流動性容忍度等級和限制。在各相關監管體制下(如巴塞爾協議規定的資本充足率指標等),各個銀行可根據自身市場定位、發展戰略方向、風險偏好,制訂可接受的流動性區間和傾向。第二個步驟應根據市場等外部條件的變化及時調整,因此,也不存在所謂最好的模式:只是在不同時間,根據當時情況,通過設置(流動性容忍度)限制性條款,因時、因地發展銀行業務。根據更適合本銀行發展,制訂流動性容忍度的上下限。圖4是國外某銀行在設置流動性容忍度限制時考慮的部分限制性條款。
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第三個步驟是量化和實施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具體手段,這一步驟是在前兩個步驟政策到位、系統到位、關注到位后的具體及關鍵階段。國外風險管理界流傳這樣一句話:“如果你不能衡量風險,你就根本無法管理風險。”衡量流動性風險可從關鍵財務比例分析、現金流和凈資金需求分析、預警模型和現狀優化模型三方面著手。關鍵財務比例和現金流、凈資金需求分析主要是從純財務角度進行量化分析;而預警模型和現狀優化模型除了考慮財務數據以外,還加入宏觀經濟數據,資本市場行為(Capital Market Behavior)等數據和分析;另外,預警模型,顧名思義,是對未來可能發生的流動性風險進行預警和防范,而現狀優化模型是對銀行現有流動狀況進行評判和修正。
在流動性風險量化的基礎上,國外銀行針對流動風險管理,往往都有量身定制的“工具箱”。在這個“工具箱”里,一般都包括三大流動風險管理工具。第一大工具是應急資金計劃(Contingency Funding Plan,CFP,圖5)。國內不管大小銀行都應未雨綢繆,備有此種計劃。這種應急資金計劃越詳盡、考慮越周密越好,因為金融市場上“黑天鵝”事件(指非常難以預測且不尋常的事件,通常會引起市場連鎖負面反應甚至顛覆)不是沒有發生過,一旦此類小概率事件發生,誰做的準備越充分,誰就越遠離金融風暴的中心。
第二大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流動性壓力測試。國內有些銀行對監管部門要求的各種壓力測試,往往采取交差、應付的態度,多由級別較低、經驗較少的技術人員設計和執行。由于沒有充分理解監管部門的用意,加上參與人員經驗的缺乏和銀行內部重視不足,很多壓力測試變成了“做過場”,根本沒達到風控目的。圖6是國外銀行流動性壓力測試的方法和步驟。
第三大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差距分析(Gap Analysis)。為及時評價和審核現有流動性管理水平,向最好的實踐經驗看齊,差距分析應運而生。具體的操作辦法是對流動風險管理進行全方位評估,包括風險的定義、治理和監督,以及流動性管理、量化和報告、壓力測試、應急資金計劃、公式。通過自身評估和與最好的業內實踐經驗比較,銀行能夠不斷提升流動性風險管理水平。
對中國的啟示
隨著利率市場化和金融市場的進一步放開,中國金融改革也進入關鍵期,同時,也對監管機構也提出了更高的監督和管理要求。針對當前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監管機構可重點考慮三方面:第一,央行作為監管機構,同時是流動性的最終提供者,要保證給予市場和銀行業足夠的信心。剛發生不久的“錢荒”,有業內人士稱之為“心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對貨幣、金融政策的信心不足。改革需要穩步、慎重推進,金融政策和舉措應一致和穩健,監管機構要給予市場足夠的心理準備。金融政策、舉動都是牽一發動全身。監管機構絕不能著急,不能抱著動一下、看看效果再說的想法。第二,監管部門的對外交流和交流技巧至關重要。從國外經驗來看,國外監管機構和銀行自身都把交流、公示放在重要地位,且很會交流,交流的方式和渠道也多樣化。反觀此次“錢荒”,央行舉措非常突然,給銀行和市場帶來了很大影響。第三,監管部門應進一步拓寬中國投融資市場,創造更多元化的投融資環境。
【關鍵詞】商業銀行;互聯網金融;流動性風險;管理策略
一、前言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多元化的金融市場,強調商業銀行優化風險管理策略、提高風險管理能力的必要性。互聯網金融時代,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問題比較突出,影響銀行可持續發展的推進。特別是風險管理意識淡薄、應付能力有限、預警機制缺乏等方面,強調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提高,應注重內外環境的有效構建,并逐步建立健全預警機制、優化儲備資產結構,推動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
二、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現狀
1.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淡薄,流動性風險的危機感缺乏
在互聯網金融時代,流動性風險管理強調以銀行為主體條件之下,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有效開展。而從實際來看,我國商業銀行在流動性風險管理領域,尚處于資產負債管理的初級階段。這樣一來,一方面商業銀行缺乏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內部切實有效性的管理機制欠缺;另一方面,在對商業銀行流動性監管方面,過于強調流動性指標的監管,而忽視了提高流動性管理能力的構建。信息不對等問題,一直是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對于銀行不良貸款的情況缺乏了解。一邊是銀行以政府信用為支撐;另一邊是信息不對稱,即使銀行出現虧損等問題,也不會出現“擠兌”情況的發生。在這種金融環境之下,我國商業銀行在流動性風險管理上處于“被動狀態”,缺乏良好的流動性風險危機感。
2.流動性風險隱患多樣化,銀行風險應付能力有限
當前,我國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分為兩塊:一是負債;二是所有者權益。從實際來看,總資產中有70%以上為貸款資產,而在金融債券方面,比重相對不足。因此,在現階段,流動性風險隱患多樣化,商業銀行無法依托國債的持有,實現對流動性需求的有效調節,而更多地是依靠央行保持一定比例的存款準備金,以滿足流動性需求。但是,基于自身利益,以及準備金利率過低等因素的考慮,商業銀行的備付金存款是極少的。這樣一來,銀行在應付流動性風險上,顯然表現出“捉襟見肘”的尷尬情境,無法實現有效管理。
3.動態監控落實不到位,缺乏預警機制的建立
在流動性風險的監控過程中,過于強調靜態指標值的監控,而缺乏動態監控的有效落實。對于存貸款比例、流動性比例等的監控指標,均為靜態指標,動態的管理手段比較欠缺。從本質而言,互聯網金融構建了更加多元化的金融環境,商業銀行所面臨的流動性風險處于動態的變化之中,強化流動性風險的動態監控,是強化風險管理的重要基礎。并且,在預警機制的建立方面,商業銀行缺乏足夠的重視,預警機制尚處于建立的初級階段,在對風險的識別、消除等方面,仍缺乏足夠的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
三、強化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應對措施
1.強化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科學合理地構建風險管理體系
銀行應審視互聯網金融時代,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必要性與重要性。首先,在思想意識上,要強化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作為風險管理主體的銀行,應主動構建風險管理體系,預防流動性風險的產生;其次,充分依托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現代風險管理體系,強化對風險的識別、計量及控制等能力,確保流動性風險管理落到實處;再次,運用現代風險管理技術,如建模技術、統計技術等,實現對流動性風險的量化管理;轉變傳統的風險管理模式,轉而以現代化的專業管理模式,強化商業銀行對流動性風險的有效控制。
2.逐步優化儲備資產結構,有效規避流動性風險隱患
在一定層面而言,實現對資產流動性的保持和增強,是實現對流動性風險有效控制的重要舉措。但是,我國金融市場尚不發達,且資產結構單一、貸款比重過高,這些都強調優化資產結構配置的必要性與重要性。首先,逐步擴大二級準備。在互聯網金融時代,銀行電子化程度逐步提高,這對于銀行而言,有助于提高資金運作及清算等能力。一方面,應逐步降低現金等的占用,擴大債券等二級儲備金;另一方面,依托貨幣金融市場,強化資金交易力度,在不降低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之上,強化銀行對資金運作的效率;其次,為更好優化儲備資產結構、建立流動性風險防范體系,應逐步建立多層次的流動性準備,分散流動性風險,實現資產結構的多樣化構建。
3.建立健全風險預警機制,強化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有效性
在多元化的金融環境之下,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重要基礎,關鍵在于建立健全風險預警機制,實現對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科學化發展。(1)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逐步轉變過去單一的管理模式,實現由經驗型管理向專業化、標準化方向發展;(2)建立完善的風險預警系統,強化對資產負債流動性的預測分析。通過對風險警情的預測,再到險情的確定與查詢,一系列的有效預警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商業銀行對流動性風險的有效控制。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強化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是互聯網金融時代,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優化與調整的內部需求,也是推動銀行可持續發展的有力之舉。在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強化過程中,應注重內外環境的營造,以及機制與體系的構建。
參考文獻:
[1]朱笑悅.新形勢下我國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及其管理研究[D].浙江大學,2015.
關鍵詞:流動性風險;銀行監管;穩健管理;銀行治理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09)02―0042―04
一、引言
流動性是指銀行,在不發生不可接受的損失前提下,獲取新增資產及償還到期債務所需資金的能力。從短期存款到長期貸款的期限轉換是銀行的基本功能。這也從本質上決定了銀行作為單個機構易遭受流動性風險。同時,單一機構的流動性不足會對整個系統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流動性風險管理至關重要。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以下簡稱巴塞爾委員會)的成立與銀行流動性管理失敗直接相關,其成立以來始終高度關注流動性問題。1997年9月,巴塞爾委員會《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對流動性管理進行了初步規范,1999年10月,巴塞爾委員會《核心原則評價辦法》,對流動性管理提出了更富操作性和便于執行、檢查和評估的具體標準。2000年2月,巴塞爾委員會頒布的《銀行機構流動性管理的穩健做法》(Sound Pmctices for Managing Liquidity in BankingOrganisations),從建立流動性風險管理框架、度量和監測凈融資需求、管理市場進入、應急計劃、外匯流動性管理、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以及監管者的作用8個方面對流動性監管的相關問題作了進一步規定,從操作層面更全面、準確、深刻地闡釋了對銀行機構流動性管理和監管的目的、主要方法和操作規范。
然而,近年來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增加了流動性風險及其管理的復雜程度,尤其是2007年年中開始的市場動蕩,再次凸顯出流動性對金融市場和銀行業運轉的重要性。在動蕩開始之前,資產市場十分活躍,資金易以低成本獲取。市場環境的逆轉表明了流動性可以消失得很快,而流動性缺乏可以持續很長的時間。整個銀行系統處于嚴重的壓力之下,這使得中央銀行有必要采取措施來支持貨幣市場運轉,以及在個別情況下支持個體機構的運作。
為了反映金融市場的發展和從市場動蕩中獲取教訓,2008年9月,巴塞爾委員會《穩健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原則》(Principles for Sound Liquidity Risk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以下簡稱穩健原則),對其在2000年的流動性指引進行了重大修訂。作為銀行流動性風險審慎監管領域重要的全球性標準,修訂后的原則條文有哪些變化?這些變化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變化本身體現了銀行流動性監管理念的哪些演化?對我國銀行流動性監管法律的變革與完善有哪些借鑒意義?這些問題值得引起我國學術界和銀行監管部門的重視。
二、穩健原則修訂的主要內容及所反映的監管理念
(一)強調良好監管治理的重要性
審視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歷次金融危機的發展歷程,可以發現另一條較為隱蔽的危機傳導路徑,即監管機構缺乏良好的治理結構一監管失敗一金融危機爆發并蔓延;另一方面,監管失敗也會對金融危機的深度和規模產生重大影響。換言之,一方面良好的監管治理結構有利于形成穩定合理的監管決策過程,保證監管政策的合理性和一致性;而合理穩定的監管政策則有助于金融市場參與者形成穩定的預期,降低道德風險,促進審慎經營。另一方面,監管機構和被監管機構治理水平的共同改善是金融體系穩定的主要因素之一,而監管機構的良好治理是被監管對象引入良好治理的前提條件。此外,經驗研究也表明,良好治理機制下的監管機構更利于建立和實施穩定的危機預警、危機管理制度,從而能更有效地防范危機爆發及危機的加深和蔓延。有鑒于監管治理結構在審慎銀行監管制度體系中的關鍵地位和主導作用,巴塞爾委員會在本次穩健原則14-17“監管機構的角色”的修訂中,分別從獨立性、透明度兩個方面對完善監管機構自身治理結構提出了新的標準。
1、獨立性。即指監管機構不受政府干預和利益集團俘獲,按照法定監管目標實施監管。本次穩健原則修訂主要體現在履職獨立性方面。修訂后的穩健原則一是直接授權監管者采取立即救助行動或實施制裁措施而無需法律另行授權,提高了制裁、補救措施的及時性、針對性,避免了立法機構陷入曠日持久的討論而導致錯過最佳出手時機,防止銀行危機、風險損失擴大:二是規定了監管機構對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流程或流動資金頭寸中的不足,應介入并要求銀行采取有效、及時的補救措施以提升相應標準或進行必要調整。
2、透明度。即指監管機構須向公眾或利益相關者披露有關監管活動的信息。它是構建監管機構良好治理結構的最基本要求。在提升監管機構透明度方面,穩健原則一方面規定監管機構在正常時期應定期與中央銀行等國內外其他監管和公共權力機構溝通交、流,以促進在監管流動性風險管理方面的有效合作:另一方面,穩健原則17要求監管機構在面臨壓力時可適當提高信息分享的程度和頻率。
總之,作為綱領性原則,對于“監管目標、獨立性、透明度和合作”更進一步的規定,特別是對監管治理機構即監管程序的透明度的強調,反映了銀行監管界對監管治理認識的深化和實踐的重視,這是穩健原則修訂所體現的最重要的監管理念的發展。
(二)明確銀行公司治理中流動性風險管理利益攸關各方的職責
銀行公司治理自20世紀90年代末引起監管界重視以來,就一直是巴塞爾委員會關注的焦點。穩健的銀行公司治理是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有效發揮作用的微觀金融基礎,對于銀行系統獲得和保持公眾的信任和信心、維護銀行業的健康運轉都非常重要。從一定意義上講,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可視為公司治理結構中幾個關鍵參與者的責任,每個參與者都對某一維度的風險管理承擔責任。也就是說,任何一個關鍵參與者都不能也不應被期待完全發揮其在風險管理流程中的全部功能,其他關鍵參與者將不得不彌補由此產生的缺口和漏洞;而銀行監管者則是這一過程中最重要、最可靠的“救火隊員”,并且,查漏補缺、監督復核與營造適宜的法律和規則環境,是其不可或缺的兩項重要職責。因此,就監管者而言,按照“到位而不越位,適時準備補位”的原則,在明確和細化銀行董事會、高級管理層風險管理最終責任基礎上,督促銀行加強內部公司治理,構建強有力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框
架就至關重要。有鑒于此,巴塞爾委員會在此次穩健原則修訂中進一步明確界定了健全公司治理結構下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各關鍵參與者的職責定位和功能(見表1)。
(三)重構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則框架
近年來,隨著全球金融市場競爭的加劇和創新金融產品的不斷涌現,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日益成為銀行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此同時,隨著流動性風險度量方法的發展,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也從早期單純的以定性分析為主,逐步演進到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但許多銀行在流動性充足時未能考慮到一系列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基本原則,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還面臨以下困境:很多風險敞口極大的銀行并沒有合適的框架來令人滿意地解決由單個產品和業務引起的流動性風險,因此業務層面的激勵與銀行的整體風險容忍度不相匹配;許多銀行并未考慮它們為償還契約或非契約的或有債務可能需要的流動性資金數量,因而認為籌措資金償還這類債務的可能性極小;很多機構認為嚴重且長久的流動性中斷難以發生,因而沒有開展包含市場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可能性、流動性中斷的嚴重程度及持續時間長短等因素的壓力測試;應急資金計劃(Contingency funding plans,CFPs)并沒有-與壓力測試的結果保持適當的關聯,而且有時候未能考慮到可能會失去一些資金來源。有鑒于此,巴塞爾委員會根據實踐和認識的發展,在此次穩健原則修訂中,對涉及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原則在結構系統重構的基礎上,完善、充實了內容,形成了以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基本原則(原則1)為統領,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治理(原則2~4)、流動性風險計量和管理(原則5~12)、公開披露(原則13)、監管機構的角色(原則14-17)四個維度放射形展開的流動性風險監管制度框架。
1、補充、完善流動性風險監管制度。
相對于2000年出臺的《銀行機構流動性管理的穩健做法》,本次穩健原則著重于內容的補充和完善,力求提高以下幾方面的標準:一是維持恰當的流動性水平,包括由不受約束的高質量流動資產構成的緩沖資金以抵御持續時間較長的流動性壓力;二是為所有重要的業務活動分配流動性成本、收益和風險,使各個業務單元的風險承擔激勵與其行為給銀行造成的流動性風險敞口相匹配:三是流動性風險計量,包括捕捉表外風險敞口、證券化活動和其他在金融市場動蕩時發生的或有流動性風險:四是定期公開披露銀行流動性風險狀況和管理方面的定量和定性信息,以強化市場紀律的作用。
2、確認壓力測試的重要性,并將其與完善有效的應急資金計劃相聯系。
穩定原則考慮到以往壓力測試的不足,通過對壓力測試的范圍及所需考慮因素的分析來評估壓力測試的質量和有效性。一是應針對具體機構的和整個市場的一系列壓力情景進行壓力測試。近期的“次貸危機”突出表明,對金融機構個體和整個市場都需要進行壓力測試。對機構個體的壓力測試只考慮了在市場環境良好的情況下單個機構可能面臨的不利情況(如綜合評級下降)。整個市場范圍內的壓力測試則要考慮更為廣泛的一個或更多的一級和二級市場出現中斷的情況(如整個大額存款市場、公司票據市場、存款憑證市場以及如回購、有擔保債券和資產證券化這樣的有擔保融資市場等)。單個機構和整個市場存在的不同類型的壓力,可以用來確定不同的流動性風險來源。另外,能夠有效應對一種類型壓力的緩解措施(如應對單個機構壓力的有擔保融資),用在另一種類型的壓力(如有擔保融資回購市場被關閉)上則未必同樣有效。因此,銀行必須進行兩種類型的壓力測試。僅僅針對單個機構進行壓力測試,并認為其已經足夠替代未來整個市場范圍的壓力,這樣做是不夠的。二是在壓力測試的基礎上,穩健原則增加了其與完善有效的應急資金計劃相聯系的具體規定。壓力測試的結果應在為機構持續的流動性管理提供信息支持的同時,也對其提出質疑,并能觸發高級管理人員考慮采取相關補救措施(如重新考慮限額,降低風險敞口,實施風險緩解技術,多元化企業融資基礎,持有央行可接受的資產,獲得信用額度承諾等)。為使壓力測試有效,它必須轉化為制定有效的應急計劃。
三、完善我國銀行流動性風險監管體系的借鑒
(一)我國銀行流動性風險監管制度的缺陷
與巴塞爾委員會制定的穩健原則相比,我國銀行流動性監管制度沒有采用“法律或監管機構不規定具體的比例要求,由銀行自行決定流動性比例,監管機構則對銀行的流動性風險以及應對政策、措施進行監管”的做法,而是采取了“法律或監管機構規定具體的監管比例要求”的做法,這一做法存在以下三點不足:
一是評估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的監測手段落后。我國《商業銀行法》第39條規定銀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25%”。2006年銀監會出臺的《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在保留原流動性比例的基礎上,增加了核心存款比例和流動性缺口率的規定。但現行監管規定缺乏反映銀行動態的流動性指標,現有監管指標仍按月末或旬末余額考核,且單純考核時點數易助長被監管者的僥幸心理,引發機會主義行為,對流動性風險管理危害更大,
二是監管剛性有余而靈活性不夠。單純以比率方法監管流動性風險的缺點是過于僵化,不夠靈活。具體而言,一是不同資產負債項目的流動性可以確切決定,而忽略了當市場信心和利率、匯率等市場條件發生變化時特定資產負債流動性可能大幅波動的事實;二是比率監管本身就是一種靜態分析,沒有考慮銀行業務的動態特性。因此考查流動性應結合每一銀行的特點,綜合考慮各種影響流動性因素,作出公正準確的評價。這也正是巴塞爾委員會穩健原則采取以綜合評估分析為主的原因。
三是缺乏有效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框架。監管機構和商業銀行對流動性風險的管理尚未形成明確的戰略框架,流動性風險分析過于簡單且相互割裂,缺乏系統、完整的理論指導,沒有合適的框架來覆蓋由單個產品和業務引起的流動性風險。
(二)完善我國銀行流動性監管的建議
1、學習運用先進的流動性管理方法,改進流動性指標考核體系。一是監管部門和銀行要積極學習運用計量經濟學方法、壓力測試等方法,建立科學的預測模型,不僅要加強對存款流動性需求的預測,更要注重對資產流動性需求的預測,正確評估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框架及其流動性頭寸的充足性,為流動性的科學監測提供可靠的保障。二是在考核期限上實行期末余額與月平均、旬平均、周平均余額相結合的考核辦法,預防和減少銀行的機會主義行為;既考核銀行某一時點上的流動性比率,又關注一個時期以來流動性水平的動態變化,堅持流動性風險水平的絕對量和相對變化兩手抓,兩手硬。
關鍵詞:商業銀行 流動性風險管理 不足 改進
一、引言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主要是指難以提供足夠的資金來應付資產增加需求、到期債務的風險。隨著我國商業銀行的不斷發展,流動性風險已經成為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經營風險之一。商業銀行如果不能對流動性風險進行有效控制,那么將會對其支付能力和持續性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甚至埋下重大隱患。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流動性風險管理對于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重要性更加凸顯,對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都會產生深遠的影響。
二、我國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現狀分析
(一)風險意識不強,管理觀念落后,缺乏對流動性風險管理的重視
國際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已經都進入了實質性的資產負債管理階段,反觀國內,我國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存在起步晚、觀念落后、防范意識不強的問題,還很難做到真正意義上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另外,我國商業銀行對流動性風險管理的主動性不強,大多還處在依靠中央強制執行的狀態。造成這種認識是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結果。首先,長期以來,人們認為國家信用的存在,就表示政府會承擔銀行的所有風險,銀行不會發生流動性風險。由于市場上存在著信息不對稱,普通存款人根本無法了解銀行內部的資產狀況,對流動性風險知之甚少。其次,由于我國居民大多都愿意選擇將錢放入銀行,銀行能夠得到源源不斷的存款,長此以往,導致銀行放松了對自身流動性風險的警惕,放松了對流動性風險的控制。最后,商業銀行自身尚未建立完善的流動性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對流動性風險的識別、計量、監測相對滯后。同時監督不力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商業銀行對流動性風險的忽視,對形成流動性風險的深層次原因了解不夠,也加大了各商業銀行了解并判斷自身風險控制情況的難度。
(二)商業銀行存在資產結構單一、期限長期化的問題
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主要包括存放中央銀行、存放同業、托收未達的現金等等。在商業銀行的資產中,現金資產的流動性最強,固定資產的流動性最差,貸款、證券根據期限和性質的不同而具備不同的流動性。我國商業銀行資產結構的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單一化嚴重。各商業銀行基本沒有具備流動性的二級儲備,一級儲備有大部分滯留在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很難根據自身流動性的實際需求進行自主抽回,可調劑性十分有限。其次,隨著我國基礎設施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個人消費的快速增長,商業銀行的資產期限結構存在中長期貸款增加、短期貸款縮減的局面。信貸資產是商業銀行的重要資產組成,該項資產的期限結構對銀行的中長期流動性有著深遠的影響。中長期貸款的增加導致銀行整體資產期限偏長。
(三)缺乏針對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內部控制系統
流動性風險的預測和控制,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以便能夠在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中及時監測流動性風險,并且將對流動性風險的管理納入規范化、程序化、全面化的科學軌道。然而,從我國商業銀行目前的狀況來看,銀行內部管理中缺乏對流動性風險的早期預警機制、中期防范與轉移機制也往往流于形式,后期降低風險的挽救機制也較為單一,化解效果不明顯。另外,由于銀行缺乏針對流動性風險的全程內部控制機制,導致難以對流動性風險進行跟蹤識別,隨著金融環境的日益復雜和多元化,這樣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方式勢必難以跟上時代潮流。
(四)金融市場、貨幣市場發育尚不健全,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較為單一
一方面,金融市場的發展程度與商業銀行的流動息相關。從理論上說,金融市場越發達,商業銀行之間針對資金來源的競爭就更加激烈,負債的流動性管理就也會更加困難。但是,商業銀行在發達的金融市場中,可以更加容易獲取流動性資金或者變現自己的流動性資產,以便及時彌補自身的流動性不足。目前,我國的金融市場健全程度與西方先進國家相比還存在著不小的差距,再加之我國商業銀行實行分業經營,其流動性資金的來源十分有限。另一方面,我國貨幣市場發育不全更加劇了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困難。國內商業銀行在金融產品創新和對金融工具的使用方面還較為落后,很多先進的風險管理理念和工具尚未在國內商業銀行中進行普及,因此所發揮的作用十分有限。
三、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措施分析
(一)完善關于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機制
監管部門應該在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狀況進行仔細摸底與調查的基礎上,結合市場環境的實際變化,研究出一整套流動性監控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應該具有一定彈性,以便適時做出適當調整。在衡量國內各家商業銀行的不同情況后,人民銀行可以考慮在存款準備金率、流動資產比率、行業貸款集中度、中長期貸款比率、不良貸款比率等指標等方面,在各個銀行中分別規定不同的要求,對過熱行業的發展進行控制,降低銀行貸款的呆賬、壞賬風險,避免經濟出現緊縮,促進銀行間的在經營活動和未來發展方面的高效互動,促進經濟的和諧、平衡發展。
(二)重視對銀行利率的風險管理工作
商業銀行需要著重從整體收益、經濟價值這兩個層面來綜合分析銀行賬戶的利率風險,要根據本行的業務性質、規模及復雜程度,并且在基于未來利率發展趨勢的基礎上,采用多種方法計量不同來源的銀行賬戶利率風險。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大多采用利率移動狀況下的收益變化來進行對銀行賬戶利率風險的估算,這種估算法往往只能著眼于當下,難以體現利率變化對銀行的中長期影響。鑒于此,資產負債管理模式向以利率管理為中心的轉變,不僅能夠讓商業銀行及時適應市場利率的變化,同時還有助于快速調整銀行的利率敏感性缺口。
(三)重視對流動性壓力的測試,建立高效的資金運行機制
商業銀行要重視對流動性壓力的定期測試,并且還應將測試情況向監管部門進行及時報送。商業銀行需要根據自身的業務特點、風險偏好以及戰略規劃評估自身對流動性風險的承受能力,并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出應對流動性風險的管理政策和程序。在進行壓力測試時,要將經濟周期下滑因素在壓力情景中進行量化反映,這樣才能更加準確地反映出流動性風險脆弱性的具體指向。壓力測試結束后,需要依據測試結果,盡快制定出專門針對流動性風險的管理預案,以便真正出現流動性風險時,能夠從容按照既定計劃應對。除此之外,商業銀行還應該建立起科學的資金運行機制。根據現有經驗,當商業銀行面臨著較為嚴重流動性風險時,想完全依靠銀行自身的力量是難以渡過難關的。商業銀行需要利用全系統之力來應對流動性風險,通過尋求外部的資金支持來增加自身實力。鑒于此,商業銀行亟需建立起科學、高效的資金運行和調動機制,對各分支機構的資金頭寸進行精細化管理,以便在有需要的時候,能夠實現及時有效的資金劃撥。
(四)加快金融市場的發展,通過金融創新促進商業銀行對流動性風險的有效控制
加快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和鼓勵金融創新,可以為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從而幫助商業銀行降低流動性風險。一方面,要想實現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就必須保持資產和負債的流動性狀態。當流動性需求增加時,商業銀行可以通過從市場上借入短期資金或者靈活變賣各類短期債券來增加流動性的供給;當流動性需求減少的時候,可以通過對一些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資,獲得超額利潤。由此可見,加快金融市場的發展,逐步健全流動性的管理機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進銀行融資渠道的豐富,為商業銀行應對和控制流動性風險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另一方,金融創新也是加強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必經之路。資產業務的創新包括積極開展風險較低的中、短期投資業務,減少信貸資產的總量占比、大力開辦各項中間業務等等;負債業務的創新主要是通過主動型負債來增加負債流動性。
四、結語
綜上所述,能否控制好自身的流動性風險,已經成為我國商業銀行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逐步深入,我國金融體制將發生深刻的變化,在這場變化中,政府對商業銀行的保護將逐步變得有限,商業銀行必須從意識上重視對流動性風險的管控,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將流動性風險控制在安全范圍內,才能得以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下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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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巴塞爾協議Ⅲ;流動性風險管理;新革命
JEL分類號:G3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11)10-0045-05
金融危機過后,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迅速聯絡全球金融監管機構,研究出臺了一系列金融監管改進措施。直至2011年6月的最后一次修訂之后,巴塞爾協議Ⅲ正式出臺。作為對2007-2009年金融危機深刻反思后的成果。巴塞爾協議Ⅲ所做的調整不僅體現在資本監管標準的調整上,更核心的是在于巴塞爾協議Ⅲ的革新理念上,也就是對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新思路。
一、流動性風險管理的邏輯
流動性的定義通常分為三個層次。首先是金融工具的流動性,反映的是在發生價值交換的過程中不出現價值損失;其次是市場流動性,是指在一定的交易量下,資產或證券的交易不會顯著影響資產價格:其三是貨幣流動性,指的是整個宏觀經濟中的貨幣流動性總量。因此,流動性管理中最終的落腳點就是保障資產價值不會隨交易時間和交易量的變化而出現價值折減。
在防范流動性風險的過程中。無論是以銀行為主導的金融體系。還是以市場為主導的金融體系,發生流動性短缺的根本原因在于協調性的失敗(coordina-tion failure)。銀行擠兌是由于儲戶對銀行機構之間就機構的流動性償付能力發生質疑,而市場參與者對于資產的真實價格發生懷疑時,對金融機構發行的短期有價證券需求銳減,就會引發集體性的流動性短缺,進而通過資產銷售和資產價格下跌螺旋式的自我強化而引發金融危機。
因此,強化對流動性的管理至少出于三個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單純意義上的市場失敗。對于銀行而言,其自身的經營行為中缺乏持有充足流動性的動力。原因在于,流動性是有成本的,尤其是在以追逐權益回報最大化的競爭性動機驅使下,流動性本身只是出于長期經營性安全的考慮,對股權利益最大化并沒有實質性幫助。與此同時,流動性短缺并不是一件會經常發生的事情,其發生概率還是相當有限的。最后就是,央行能夠作為最后貸款人發揮危機下的支持作用,從而對商業銀行形成了道德風險下的逆向選擇。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流動性作為保障系統性金融安全的重要一環,可以被視為具有“公共品”的性質。讓各個銀行承擔“公共品”的成本,不可避免會存在市場失敗的可能。因此,對銀行實施流動性要求,能夠在客觀上緩解道德風險,同時也能夠為銀行存款保險等隱性補貼制度施以援手。
此外,更重要的是強化流動性要求有可能減少銀行行動之間的策略性不確定,從而有可能抵御大規模的流動性風險。這種策略性的不確定性來自于商業銀行在競爭壓力下,通過精密計算而開發出的風險管理和避險策略,但在危機爆發時卻顯得脆弱不堪。這些信息上的不對稱性可能導致銀行機構彼此之間喪失信任,從而產生逆向選擇行為。流動性充裕的銀行會繼續窖藏流動性,以接管潛在的機構破產后獲取巨額收益:流動性緊缺的銀行會避免發出任何可能顯示其流動性緊張的信號。因而,無論是從防范銀行之間“協調性失敗”而言,還是從市場流動性的“公共品”性質而論,對銀行機構乃至全球金融體系的流動性進行全方位的金融監管都是極其必要的。
二、巴塞爾協議Ⅲ以流動性管理為核心的重大變革
相比巴塞爾協議Ⅱ,巴塞爾Ⅲ不僅對三大支柱的定義做了大幅改進,更為重要的是增加了流動性覆蓋比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s,LCR)和杠桿比率(Leverage Ratio)兩大塊內容。
(一)巴塞爾協議Ⅲ的核心變化:
1、一級資本的核算基礎。
巴塞爾Ⅲ中調整內容幅度最大的就是一級資本的核算基礎,不僅體現在資本種類重新劃分為核心一級資本、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上,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基礎資本的質量、一致性和透明度。一些現存的一級資本將在新資本規則下被排除,新規則的調整精神主要是保證銀行系統能夠更好地吸收可能的或有損失。
從資本充足率等于合格資本(eligible capital)與風險加權資本(risk weighed assets)之比的定義來看,資本充足率要求提高了,合格的資本范圍縮小了,風險加權資產范圍擴大了,資本充足率對銀行高質量資本的要求比以往更加嚴格,從而更加能夠保證銀行在面臨流動性風險時的應對能力。
在合格資本的范圍界定中,主要減少了可供出售債券和養老保險(available stable funding,AFS/Pen-sion)、遞延稅款資產(defefred tax assets,DTA)和抵押貸款服務權益(Mortgage servicing rights,MSRs)、對其他金融機構投資的少數股權(Invest.In financials,Mi-nority interest)以及優先股(Preferred stock)。
在風險資產增加的范圍中,信用估值調整(Creditvaluation adiustment,CVA)和對手交易風險(counter-part risk)、證券化(seeuritizafion)、計提不到位下的增量風險(incremental risk)、壓力下的風險價值(stressedVaR)是最新被加入風險資產調整范圍的。其中,以對手交易風險的調整內容最為引人關注,這部分內容是在2011年修訂后的協議中被重新調整的。
2、最低的流動性覆蓋比率、凈穩定基金與杠桿率。
盡管流動性覆蓋比率、凈穩定基金是巴塞爾協議Ⅲ中最大的亮點,但相關具體操作性的措施還沒有完全出臺,流動性覆蓋比率要經過2012至2014年的觀察期,直到2015才逐步引入最低標準,凈穩定基金的觀察期更長,要持續到2017年,2018年才逐步引入。雖然沒有具體措施,但是這兩塊的內容卻是流動性風險管理理念的重大變革。
引入了全球活躍銀行的最低流動性標準.涵蓋了以長期結構性流動性比率為基礎的30天流動性覆蓋比率要求。這個框架同樣包括了一套通行的監督標準以幫助監管機構識別和分析銀行層面和系統層面的流動性變動趨勢。這些標準和監管要求完善了2008年9月BCBS所提出的完善的流動性風險原則(ptin-ciples for sound liquidity risk),銀行被要求持有更多的政府債券。新的流動性覆蓋實質上是要求銀行在面
臨極端流動性壓力情形下,持有足夠的高質量資產能夠滿足30天的流動性需要。
凈穩定基金比率要求是指可以獲取的穩定資金與要求的穩定資金比率大于100%。可以獲取的穩定資金包括普通股股本、期限大于等于1年的優先股、有效期限大于等于一年的負債、穩定的非到期的存款,以及即便處于極端壓力情況下仍舊會存放在機構中的期限小于一年期的短期存款。而要求的穩定基金則是用機構所持有的資產價值。乘以一個根據資產種類而分別設定的穩定基金乘子而得到。
巴塞爾m中有關杠桿率的規定,是對巴塞爾Ⅱ風險框架基礎上的一個延續和補充,大部分內容是對接了支柱1中的相應條款。這個杠桿率要求有助于緩解銀行系統過高的杠桿率,并引入應對風險的抵御機制。同時,為了保證杠桿率標準的適宜性,杠桿率標準還將具有內生協調性,能夠針對計量中的不同差異而作充分調整。
3、以對手交易為中心的信用風險暴露管制要求和逆周期的資本緩沖設置。
強調資本框架中的風險覆蓋率是巴塞爾Ⅲ反思本次金融危機風險恐慌傳染原因后的重大改革舉措,重點體現在對衍生品、回購和證券化等相關內容的修訂上。除了2009年7月所提出的交易賬戶和證券化改革(trading book and securitization reforms),巴塞爾委員會還著力強調,對手交易中由于從事衍生品、回購和證券等金融活動而造成的信用風險暴露,銀行自身也應當建立相應的資本金要求。盡管這樣一種新管制性要求,會導致更多的衍生品交易轉移出場外市場(over-the counter,OTC),從而導致撮合交易的信用風險暴露,但這已經是目前巴塞爾委員會所能做出的最優選擇,場外交易信用風險暴露的集約化趨勢或許會成為下一次金融危機的風險誘發點。
與此同時,為應對壓力情形下的資本流動性需求,逆周期資本緩沖的引入也是巴塞爾Ⅲ的一個重大變化。逆周期的資本框架有助于穩固銀行體系,緩沖經濟和金融沖擊。此外,巴塞爾委員會設計出基于預期損失基礎上前視性的(forward-looking)撥備,從而能夠更透明地把握真實的損失,也就能使當前撥備模型中的“引致損失”具有更弱的順周期性。
此外,關于系統性重要銀行fsystemic ImDortantFinancial Institution,SIFI)的設置,也體現了巴塞爾Ⅲ對全球流動性風險管理的高度重視。因為本次金融危機擴散至全球的一個重要誘因就是雷曼兄弟的倒閉和貝爾斯登的被接管。于是,巴塞爾Ⅲ對系統性重要銀行設置了額外的資本和流動性要求,強化了對SIFT經營活動中風險暴露行為的約束,要求對SIFT進行集中監管,要求大金融機構與不受管制金融機構之間的信用風險敞口的資產價值關聯度最高為1.25.同時還對其從事衍生品交易中集中交易對手的交割原則做了嚴格的約束。
(二)巴塞爾Ⅲ變化與我國新資本監管協議指導意見的差異之處
我國銀監會最新出臺的《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1)4號]標志著我國金融監管機構對巴塞爾協議Ⅲ吸收和借鑒的開始(兩者的對比分析見表1)。
(a)巴塞爾Ⅲ有關杠桿覆蓋比率的定義為資本與總的風險暴露之比,而我國對杠桿率的定義為減去扣減項的一級資本與調整后的表內外資產余額之比.盡管提法不同,但差異不大。
資料來源:BCBS,2011,Basel Ⅲ:a Global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more Resilient Banks and BankingSystems,after revision,Annex 4;《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1)4號];《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對比兩者在最低資本要求、杠桿率和流動性比率等方面的設定,不難發現我國在某些具體指標的設定上較巴塞爾協議Ⅲ更為嚴格,但單純指標的設定并不能反映巴塞爾Ⅲ的變革精神的實質,因此我國關于實施的具體措施、計量的詳盡標準等還需進一步細化。此外,在流動性覆蓋比率和凈穩定基金比率方面,巴塞爾Ⅲ分別設定了一段時間的觀察期,并計劃于2015和2018年實施,在這方面我國尚未有具體的方案出臺。
三、巴塞爾Ⅲ重視流動性風險管理的重要意義
(一)高質量的資本有助于銀行在壓力情況下應對流動性風險
在合格資產池中,將可供出售債券調整出合格資產,是由于AFS將短期資產價格變動計人權益,待債券出售時再轉入損益,因而短期價格的變動會導致賬面權益的變動,從而使以賬面價值計量的銀行資本充足率波動,成為潛在操縱資本充足率的工具。對于遞延稅率資產而言,DTA嚴重依賴于銀行未來可實現的盈利。之所以把DTA也從合格資本中排除開,是因為DTA相當于是企業對政府或稅務當局形成的應收賬款,能否在壓力情形下成為可信資產,要取決于風險,因而最直接的處理方法就是將其從合格資產中清除。至于抵押貸款服務權益,則是原始借款人發行卅售給專業從事各項抵押服務的機構,要求其服務于現存抵押業務的權利。通常的權利包括每月收繳抵押支付,根據第三者委托契約所留存在稅收和保險費用,轉寄抵押借款者歸還的本金及利息。事實上,MSR是一個與經濟周期息息相關的產業,如果經濟不景氣,抵押貸款還不上,MSR也就如同一張廢紙,因此如果將其納入合格資產的計量中,無疑將強化金融產業的順周期性,同時也為在壓力情況下流動性危機的爆發增添隱患。
從上文巴塞爾Ⅲ從合格資產池中清除的項目來看,清除一些親周期的資產種類,不僅有助于緩解監管標準的順周期性,更重要的是防范銀行據此操縱自身的資本充足率。
(二)集中對手交易抑制了對手交易風險在流動性風險方面的傳染效應
對手交易風險是指當金融交易對手不履行合約所帶來的風險。在市場規則完備的情況下,這種違約風險能夠被市場以定價和評級的方式很好地將風險溢價信息傳遞給交易對手,然而在經濟壓力情況下,資產損失帶來的對手交易風險則是市場失敗的一種表現,對手的違約風險會通過交易的衍生產品傳遞給眾多的交易對手,衍生品異化的程度越深.對手交易風險在金融危機恐慌傳染的影響也就越烈。
因而,巴塞爾Ⅲ提出將場外交易的衍生品按照100%的信貸換算因子(credit conversion factor,CCF)計提杠桿率計算中的信用風險敞口,因而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最具傳染效應的場外衍生交易,轉而鼓勵集中對手交易。集中交易對手,就像是市場中所有賣家的買家和所有買家的賣家,從所有交易中得利,同時成員們將錢存人一個儲蓄基金。交易者們只需擔心一個機構用于結算交易的信用度是否足夠。這樣一來.金融監管機構只用管理好這個大型交易者,就能夠有
效監控整個系統的金融流動性風險。
目前集中交易對手已經在美國和歐洲市場盛行開來,美國財政部號召使用集中交易對手來標準化場外衍生品。為清算標準化而設計的統一格式信用違約掉期合同將能夠有效限制對手交易風險,集中化對手交易已經在逐步推廣中。
(三)重視系統重要性銀行能夠限制SIFI對系統流動性的破壞作用
巴塞爾Ⅲ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的約束.充分反映了其對SIFI在流動性鏈條中重要鏈接作用的重視。通過對系統重要性銀行實施額外的資本和流動性要求,對其日常的經營性和投資性活動過程中的風險暴露進行約束和集中監管,能夠有效地限制系統性重要銀行對金融體系系統性的破壞性作用。此外,針對系統重要性銀行在場外衍生交易中逃避監管的問題,巴塞爾Ⅲ也特別做了硬性規定,要求其通過集中交易對手進行交割。盡管就目前的進展而言,對系統性重要銀行的“大而不能倒”的問題仍舊缺乏持續有效的解決手段,但巴塞爾Ⅲ的最新變革已經說明了系統性重要銀行仍是今后金融監管的重要關注點。或許,美國所提出的“沃克規則(Volcker Rule)”將能夠提供管理系統性重要性銀行更具思辨的工具。
四、巴塞爾Ⅲ對我國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影響
巴塞爾協議Ⅲ有關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變革表明,全球銀行監管當局已經充分認識銀行監管的核心問題所在。對銀行進行監管的難點在于無法監測到復雜信用證券化體系的發展、到期轉換模式的改變以及由此帶來的系統性風險,因此監管的重點不在于提高表面的監管指標要求,根本的核心在于防范到期轉換上期限不匹配所帶來的銀行在流動性上的脆弱性。因而,隨著巴塞爾協議Ⅲ被我國金融監管當局不斷吸收和采納,其變革的核心思想――流動性風險管理也將逐步被我國金融監管層和金融機構所熟識,我國銀行業的流動性風險管理也將面臨新的變革。
(一)銀行需要建立近似于實時的日間流動性管理模式
銀行需要以日為單位建立流動性管理框架。通過最小化日間流動性風險暴露,降低借貸比例,優化投資結構。同時,銀行還需要建立以利率敏感性為基礎的融資和資金缺口變動情況,精確掌握儲戶與網點之間的現金總量流動情況。這樣既能夠更大程度地精確度量自身現金流的進出狀況,也方便監管當局準確掌握整個銀行體系的流動性充裕情況,方便監管決策。
(二)銀行需要大力優化長期融資的結構化流動性管理
在壓力情況下有效應對流動性沖擊,是防范流動性金融風險的核心所在,因而強化銀行金融機構的結構化流動性管理將是未來需要重點關注的內容。銀行需要嚴格按照期限匹配資產和負債的流動性期限,根據短期和長期的融資期限區別設定調控比率,并運用更加廣泛的壓力測試方法評估流動性驟然緊縮的影響,尤其是對資本撥備的影響。
(三)銀行需要對資產和負債產品進行精確定價,以實現流動性管理的精細化
關鍵詞:流動性風險管理;城市商業銀行;徽商銀行
在利率市場化加速推進,互聯網金融激烈競爭及銀行表內外資產擴張沖動的背景下,貨幣市場和銀行體系流動性的波動不斷加大,2013年6月份的“錢荒”問題更是令許多商業銀行措手不及,城市商業銀行作為銀行系統中的“弱勢”群體,宏觀經濟環境、監管環境及央行貨幣政策的變化對其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影響更大,因此城市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引起理論界和實務界的關注。2014年銀監會出臺了新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方面的政策,城市商業銀行由于其規模較小,管理水平有限,調控政策效果差異等問題,城市商業流動性風險管理比大型國有商業銀行面臨更大的挑戰。本文以徽商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實踐為例來探討城市商業銀行在外部環境變化的情況下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現狀,并給出政策性的建議。
一、徽商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與分析
1、徽商銀行基本情況
徽商銀行是第二家登陸H股的城商行,是國內城商行聯合重組改革的先行者,創造了城商行改革中獨具特色的“徽商模式”。徽商銀行主要經營范圍包括在中國吸收公司和零售客戶存款,利用吸收的存款發放貸款,以及從事資金業務,包括貨幣市場業務、投資和交易業務及代客交易等。徽商銀行堅持扎根地方經濟,服務中小企業,擁有廣泛的中小企業客戶基礎和與區域經濟有機契合的業務網絡,已經成為安徽乃至中國享有盛名的金融服務機構。
2、徽商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
2.1徽商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
在流動性風險管理上,徽商銀行采取了如下政策:實施限額管理和存貸比計劃雙重管控,實行多部門聯動機制。保持合理的備付水平,以及通過流動性限額體系,監測流動性指標狀況,及時掌握未來現金流,合理調控資產負債期限結構,定期進行流動性分析和壓力測試,開展流動性風險應急演練。
徽商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堅持穩健、審慎和理性原則,在推動業務發展和盈利增長的同時,強調防范風險和緩釋風險,強調“確保足夠流動性”的重要性,用靈活的方法管理和控制最具效率的流動性資產組合比例,針對自身特點以及外部市場環境,制定流動性壓力情景,確保在任何壓力情景下和在規定的最短生存期內保證不出現流動性風險,同時通過應急計劃防范潛在的流動性危機的發生以及采取有效應急預案控制流動性危機情景下的風險擴散。
在風險指標計量上,徽商銀行通過對現金狀況指標、流動性比率、流動性缺口率、存貸比指標、資金頭寸指標等流動性指標進行計量,并且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要求定期上報各指標結果。
2.2徽商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指標
從徽商銀行的數據顯示,近年來存貸比和流動性比例均保持合理水平,存貸比近三年均在70%以下,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流動性比例各年度均穩定在35%以上。表明徽商銀行在流動性風險管理方面,具有較高的管控能力,指標表現平穩。
二、新形勢下城市商業銀行面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環境
從宏觀經濟環境來看,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使得經濟的增速放慢。從市場競爭環境看,各類非銀行資產管理機構的快速發展大大拓寬了直接金融渠道,新形勢下互聯網金融的興起,通過互聯網直銷、電商平臺等新型銷售渠道的建設,這兩年來各類非銀行機構不僅正在努力減少對銀行渠道的依賴性,而且還把目標客戶群擴大到廣大普通客戶和小額閑散資金。從監管環境看,隨著央行去杠桿化的決心,不采用以前的貨幣政策刺激經濟,配合政府的經濟結構調整。巴塞爾協議3在流動性監管方面,采用新的流動性風險量化標準,對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更加的嚴格。均給城市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帶來一定壓力。
三、對徽商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建議
1、建立健全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
有效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組織體系,應由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加上各級職能部門和執行部門的支持組成。在流動性管理機構上,應使內部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和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發揮作用。首先,董事會設置風險承受能力內的利潤目標,平衡好“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關系,強化對全行風險管理的把握和統領。管理層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和風險及內控管理委員會增強市場敏感性,對風險做出全面的分析與評估,對銀行的業務做出實時的監測,合理測算資產負債到期期限缺口,加強風險緩沖資金儲備。各職能部門和風險執行部門,執行流動性管理的政策。這種分層管理制度把風險管理的職責逐層落實。
2、建立自身特色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機制
由于徽商銀行是地方特色銀行,有不同于國有銀行的市場環境。徽商銀行有自身的貸款服務對象及特色,那么在流動性風險管理方面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一套獨有的風險管理機制。徽商銀行主要的服務對象是中小企業,應合理把握客戶、行業和產品的信貸結構,此外應更加關注金融市場微觀狀況,根據貨幣市場狀況,加強對市場趨勢的預判和預警,最后根據經濟形勢以及行業競爭狀況制定規劃,合理配置資產負債結構,控制期限錯配,把流動性風險控制在源頭。
3、業務模式創新
城市商業銀行應轉變傳統依靠存貸款業務的盈利模式,擴大中間業務。可以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品,鼓勵銀行提供差異化金融產品。在中小企業的貸款上創新,多為企業量身定做金融產品,開發現金管理、網上銀行、委托貸款、投資銀行、公司理財等重點產品,加大市場開發和業務拓展力度,多渠道增加中間業務收入。在增加業務渠道的同時,通過創造和捕捉客戶的潛在需求,促進業務收入來源的多元化,推動經營業務轉型。通過發展中間業務,留存公司、小企業和零售低成本存款,增加盈利,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徽商銀行的流動性水平。
四、結論
本文以徽商銀行為例分析了徽商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現狀,從以上分析中我們可得出結論,在新的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下,以徽商銀行為例的這類中小型城市商業銀行可能面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壓力。因此,根據中小城市商業銀行自身特點來應對流動性風險管理尤為重要。本文根據徽商銀行的具體情況給出適合其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建議,以此希望對城市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有一些借鑒意義。(作者單位: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余磊,馮建.“錢荒”背景下城市商業銀行多元化戰略研究[J].理論探討,2014(02)
關鍵詞:商業銀行;流動性缺口;隨機模型;流動性風險管理;最優現金(等價物)持有量
中圖分類號:F830.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07)03-0071-04
一、問題的提出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不能及時滿足客戶的借款需要、存款提取或者不能按期收回貸款而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流動性風險在其經營行為中最終體現為銀行在任一時刻的償付壓力,而這一壓力是與流動性缺口密切相關的。流動性缺口是一個受利率、經濟增長率、通脹率、資產負債構成以及資產與負債之間匹配關系等多因素影響的變量,而且流動性缺口對以上因素反應的靈敏度會隨著市場環境、銀行規模和經營行為的變化有不同的表現。因此,在眾多因素的影響下,銀行流動性缺口表現出隨機變化的特征,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核心問題――如何確定最優現金(等價物)持有量則必須建立在對隨機事件研究的基礎上。
同時我們還必須遵循金融企業經營管理的另一原則――“安全性與收益性均衡”原則。眾所周知,一個經營實體如果過多地持有現金(等價物)就會造成資源閑置,只有在安全性的合理范圍內把資產始終處于營運狀態,才能使銀行的資產利用效率和資產盈利能力符合利潤最大化原則。所以,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不應是一個單純強調安全性而忽略盈利性的過程,而是一個不斷協調安全性與盈利性的動態過程,其實質應體現流動性風險最小化與銀行收益最大化的統一。[1]換言之,最優的現金(等價物)持有量不僅要滿足流動性需求,避免流動性風險,同時現金(等價物)持有量亦不能出現″多余″資金,否則便會形成閑置資金進而影響銀行整體收益。
本文將根據商業銀行流動性缺口的隨機特征,在安全性――收益性均衡的條件下構造最優現金(等價物)的持有量模型,并在此基礎上提出我國商業銀行在當前市場環境下進行流動性優化的建議與思路。
二、最優現金(等價物)持有量隨機模型的構建
(一)模型假設
流動性,使M最小化;而對σ的管理則是使現金流入流出量更平均、更規則,具體到商業銀行的經營行為則強調放款的規劃性與負債構成合理性。這兩方面恰恰正是我國商業銀行改善流動性狀況的重點與方向。
(一)基于ra的流動性優化策略――優化資產配置、管理籌資渠道及成本
1.優化資產配置。根據資產彈性理論,銀行的資產可劃分為絕對彈性資產(現金及等價物)、彈性資產(又稱二級儲備,包括可交易證券、票據等)和剛性資產(信貸資產及長期投資)。[2]而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資產結構單一,剛性信貸資產和絕對彈性資產占比過大,二級儲備持有比重較小,這樣的資產結構既不利于資產風險的分散,也不利于資源高效運用,這是我國商業銀行普遍存在著資產風險集中、資產流動與盈利功能無法兼具的重要原因。因此,現階段基于資產方的流動性管理就是結合市場環境及自身經營需要合理配置資產,使持有的資產結構達到流動性與盈利性相統一的狀態。
目前,銀行主要通過存量調整和增量調整兩個渠道進行資產結構調整,而我國商業銀行在資產結構優化方面應以增量調整與存量調整相結合方式進行,即在新增的資金投放中以擴展貨幣市場、資本市場業務為重點,逐步增大彈性資產的持有量。在存量資產上,重點放在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探索上,同時應強化信貸資產的內部管理,尤其是不良資產的管理。
我國商業銀行資產結構增量調整最有效的途徑就是拓展貨幣市場業務。目前,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完善,商業銀行已成為貨幣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可以說這些資產形式已逐步出現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只是開展范圍和深度上還有拓展的空間。[3]另一個有效的途徑是增持企業短期債券。過去我國銀行間債市的市場品種較為有限,主要是國債、金融債等交易性證券,融資性企業債券占比較小,而且只有中長期交易品種,銀行幾乎不參與企業債投資,只有適合于中長期投資的保險公司參與其中。2005年,銀監局批準企業短期債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一改過往短期證券市場上只有交易性證券的格局,為商業銀行改善資產結構創造了條件。
對商業銀行信貸資產存量部分的調整應根據自身的資產規模、籌資能力以及風險承受度重新核定信貸資產的持有比例,而目前使銀行的信貸資產比例下降的一個有效的存量調整方法就是信貸資產證券化,這是剛性資產向彈性資產低成本轉化的有效途徑之一。2005年底,國家開發銀行和建設銀行推出的“開元”“建元”兩個貸款證券化交易品種的已正式上市流通,這是一個很好的開局,證監局表示2006年繼續擴大試點銀行范圍,因此,商業銀行應把握市場機會,加快研究本行資產結構特征,借鑒國外銀行的成功經驗,利用資產證券化這一低成本途徑改善自身的資產結構,解決借短貸長的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問題,增強資產負債管理的主動性和靈活性。
2.管理短期主動負債的渠道及成本。我國商業銀行對短期主動負債管理工作可歸結為擴大籌資渠道、促進投資渠道多元化以及對籌資對象進行關系管理等方面。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在短期資金籌集上面對的籌資對象包括了央行、同業、證券市場上的交易者以及公眾。因此,我國商業銀行在促進籌資渠道多元化方面,應以開展同業拆借業務和同業間回購業務為基礎,加強與各類投資者如企業、事業單位及個人開展回購業務,樹立公眾對本行的信心,著力增加愿意對本行在貨幣市場發行的金融工具進行投資的資金供應者,使籌資渠道多元化。另一方面,在利率市場化的形勢下,還應提高定價和議價能力,使籌資成本最小化。
(二)基于σ的流動性優化策略――貸款發放與收回的規劃性管理及調整資金來源結構
1.貸款發放與收回的規劃性管理。貸款作為商業銀行主要的資產業務,其發放與收回的規劃性是影響銀行現金流的主要因素,流動性管理預期收入理論提出,銀行要有意識地規劃安排貸款的發放與收回,使其更好地配合流動性管理。[4]首先,在貸款發放時要避免不結合資金來源大規模地集中性放款。否則,大量臨時性購入資金必然降低在市場上的議價能力,使融資成本升高,形成利潤倒掛,同時,短期資金投放于貸款甚至是中長期項目更是流動性風險產生的主因。而在貸款收回方面,不良貸款的產生以及過長的抵押物處置時間也會降低貸款資金流入規劃性,因此商業銀行在管理貸款收回時不僅要合理安排貸款歸還期限,更重要的是加強貸款事中管理,避免產生不良貸款,再有便是對抵押物、質押物的管理,盡量縮短對各類擔保物的處置時間。
2.調整資金來源結構。從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資金來源結構看,由于對資金融入缺乏計劃性安排,通常是產生流動性需求時才臨時從市場上融入資金,如從同業拆借市場上拆入資金,或批量吸收大機構客戶的巨額存款,因此,形成了以短期資金為主的負債結構,資金來源結構短期化的特征非常突出,這樣的資金來源結構必然會加大銀行現金流量的波動性,使現金流的波動率σ增大,潛伏著巨大的流動性風險。基于商業銀行的負債結構和融資行為特征,在資金來源方面,降低流動性缺口波動率σ的有效途徑是利用債券市場,增加長期資金來源。
過去,由于我國資本市場的功能缺失,導致銀行無法利用資本市場工具改善資金來源結構,銀行在存款無法滿足流動性需求時只能求助于短期的同業拆入,這樣便無法避免短期資金來源運用于長期資金項目。現階段,我國的資本市場已不斷完善,為我國商業銀行改善權益及負債結構提供了契機,我國商業銀行可在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次級債券和股票,籌集長期資金和資本金,通過發行金融債券和次級債券等主動型負債工具,增加長期資金來源和補充資本金。
四、結語
隨著市場環境的日益復雜,影響銀行流動性供給與需求的因素變得多變和難以預測,本文將流動性缺口視為隨機事件構造最優現金持有量模型并提出我國商業銀行進行流動性優化的思路和建議,只是一種嘗試和探討,仍存在許多疏漏與不足,如何構建合理的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體系仍需要不斷地學習、總結與創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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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顧鏡清.風險管理:實務與理論[M].北京: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2000.
1.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現狀
目前,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問題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即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組織構架不合理,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薄弱,流動性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存在局限性。
1.1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組織構架不合理目前,國內多數銀行,尤其是城市銀行和中小金融機構缺乏有效合理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組織構架。這種存在缺陷的組織構架客觀制約了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學性。具體表現為:無法通過動態調整資產負債總量和結構,保證全行流動性安全;流動性風險的度量、監測、控制和報告缺乏獨立性,從而無法保證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能夠得到有效執行;無法對資金來源和運用變化進行有效地預測,綜合權衡風險和收益,合理安排流動性期限結構;缺乏科學合理的流動性應急處置預案,以便發生緊急情況時能以合理成本獲得足夠的資金來彌補流動性缺口。
1.2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薄弱從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策略的演變來看,資產管理、負債管理、資產負債綜合管理都是銀行為適應外在環境變化主動采取的流動性管理手段。流動性風險管理具有內生性,其主體是銀行。可是長期以來,國內銀行對流動性風險管理主要靠外在推動,靠央行和監管部門的強制,自發的流動性管理嚴重不足,沒有成為銀行的自覺行為。這使我國銀行對流動性風險認識不足,缺乏流動性風險的危機感,缺乏流動性風險自我控制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1.3流動性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存在局限性第一,監管指標缺乏動態性。我國銀行目前的流動性監管指標數量雖多,但這些指標往往只是一種事后反映和控制,只能反映銀行某一時間的流動性狀況。可以說,這種缺乏動態性的事前監控手段,對于尚未建立起科學合理的流動性預測預報計量體系的銀行來說,是不能準確把握整個銀行的流動性供需變化和缺口變化的。從實質上來說,銀行的流動性風險具有動態性變化的特征,所以對于流動性風險的監控與管理也應該是實時的、動態的。第二,缺乏流動性風險管理的預警機制。目前多數銀行對于流動性需求的預測仍然停留在對每日的庫存現金和支付額的預測和監控,對貸款資金需求的預測或某一集中資產或負債項目的集中變化相對忽視,且對其缺乏行之有效的科學預測方法,無法在事前就進行有效的流動性風險預警,常常使流動性風險管理陷入被動的局面。
2.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應對策略
2.1完善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組織構架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組織體系設計應遵循五個原則:一是全面風險管理原則,二是獨立性原則,三個垂直管理原則,四是協調與效率原則,五是先進性與現實性相結合原則。一個有效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組織體系,應由董事會、執行委員會、流動性風險管理組、有關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職能和支持部門等組成。這就要求建立日常管理機構,并及時掌握全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狀況,具體負責定時監測流動性情況,從而及時提出防范流動性風險的應對措施,同時以確保全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2.2建立多層次的流動性儲備體系建立分層次的流動性儲備體系,優化流動性儲備資產規模和結構,對日常流動性狀況進行管理、監測和報告。分層次流動性儲備體系主要包括現金類資產、可供出售類債券、短期內到期的非信貸生息資產和隨時可變現的非信貸生息資產以及信貸資產、權益性資產以及持有到期類債券資產這四個層次。此外,銀行在提高全行資金運用效益的同時,更要增強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并逐步擴大流動性儲備,以提升全行抵御流動性風險的能力。
【關鍵詞】流動性風險;管理;監管;指標
一、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的制度框架概述
中國銀監會結合《巴塞爾協議Ⅲ》和國情,對現行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指引》進行了充實和完善,了《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辦法》提出了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的定性要求,促進我國銀行業建立全方位的流動性風險識別、計量、監測、控制體系,提升流動性風險管理水平。此外,《辦法》構建了多維度、多情景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和監測體系及工具。
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無法及時獲得或者無法以合理成本獲得充足資金,以償付到期債務或其他支付義務、滿足資產增長或其他業務發展需要的風險。流動性風險既可能來自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期限錯配,以及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等其他類別風險向流動性風險的轉化,也可能來自市場流動性對銀行流動性風險的負面影響,即由于外部融資市場深度不足或市場動蕩,導致商業銀行無法及時以合理價格變現或抵押資產以獲得流動性支持。
《辦法》中的“流動性風險管理”這部分的內容構成了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的整體框架。商業銀行應當建立有效的流動性風險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體系,確保資產負債錯配程度保持在可承受的流動性風險水平內、具有多元化和穩定的負債、具有與自身流動性風險水平相適應的優質流動性資產儲備,并具備充分的外部市場融資能力。制定有效的流動性風險應急計劃。商業銀行應當具有與可承受的流動性風險水平相適應的優質流動性資產儲備,確保其滿足壓力情景下的支付結算和資金流出需要。
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包括以下基本要素:1.健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治理結構。2.完善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3.有效的流動性風險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流動性風險的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體系應當包括完整的現金流測算和分析框架,能有效計量、監測和控制現金流缺口4.完備的管理信息系統。
《辦法》中的“流動性風險監管”這部分的內容構成了銀行流動性風險監管和監測體系的整體框架。“流動性風險監管”規定了四項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即:流動性覆蓋率、凈穩定融資比例、貸存比和流動性比例。提出了多維度的流動性風險監測分析框架及工具,明確了流動性風險的監管方法和手段。《辦法》最后是四個附則。
二、借鑒巴塞爾協議提出的流動性風險監管定量標準
巴塞爾銀行委員會出臺了《穩健的流動性風險管理與監管原則》和《流動性風險計量標準和監測的國際框架》,從而構建了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的全面框架.在強化資本監管標準的同時,首次提出了全球統一的流動性風險監管的兩個定量指標,即流動性覆蓋率(LCR)和凈穩定融資比率(NSFR)。
引入的流動性監管框架將著重解決金融危機中凸顯的資本流動性問題。主要涉及有兩個指標,即流動性覆蓋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LCR)和凈穩定融資比率(Net Stable Funding Ratio)(NSFR)。兩個比率的計算都涉及對不同類型的資金來源進行分類、分層,然后在此基礎上進行統一的換算,以更為準確地反映銀行資產負債表的流動性情況。流動性覆蓋率衡量銀行是否擁有足夠的優質流動性資源來提高銀行應對短期流動性風險的能力;凈穩定資金比率衡量銀行是否運用更加穩定、持久和結構化的融資渠道來提高其在較長時期內應對流動性風險的能力。
三、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四大指標和流動性風險監測指標
(一)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監管四大指標
1.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是確保商業銀行在設定的嚴重流動性壓力情景下,能夠保持充足的、無變現障礙的優質流動性資產,并通過變現這些資產來滿足未來30日的流動性需求。其計算公式為:
優質流動性資產是指滿足本《辦法》規定的基本特征,在無損失或極小損失的情況下可以容易、快速變現的資產。流動性覆蓋率的標準不低于100%,其意義:確保單個銀行能夠將變現無障礙且優質的資產保持在可以通過變現來滿足30天期限的流動性需求。
2.凈穩定資金比例。凈穩定資金比例目的是引導商業銀行減少資金運用與資金來源的期限錯配,增加長期穩定資金來源,滿足各類表內外業務對穩定資金的需求。其計算公式為:
可用的穩定資金是指在持續壓力情景下,能確保在1年內都可作為穩定資金來源的權益類和負債類資金。所需的穩定資金等于商業銀行各類資產或表外風險暴露項目與相應的穩定資金需求系數乘積之和,穩定資金需求系數是指各類資產或表外風險暴露項目需要由穩定資金支持的價值占比。商業銀行的凈穩定資金比例應當不低于100%,其意義:用于度量銀行較長期限內可使用的穩定資金來源對其表內外資產業務發展的支持能力。
3.存貸比。存貸比計算公式為:
商業銀行的存貸比應當不高于75%。
4.流動性比例。流動性比例計算公式為: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比例應當不低于25%。
(二) 多維度的流動性風險監測分析框架及工具
《辦法》提出了涵蓋資產負債期限錯配情況、負債的多元化和穩定程度、優質流動性資產儲備、重要幣種流動性風險及市場流動性等多個維度的流動性風險分析和監測框架及工具。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構建多情景、多方法、多幣種和多時間跨度的流動性風險監控和監測指標體系。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監測參考指標,即監測工具主要有:流動性缺口;流動性缺口率;核心負債比例;最大十家存款客戶存款比例;最大十家同業融入比例重要幣種的流動性覆蓋率。
流動性缺口是指以合同到期日為基礎,按特定方法測算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內外有關項目未來一定期限的現金流量,并將現金流入與流出相減獲得的差額。流動性缺口率是指未來一定期限內商業銀行流動性缺口與同期內到期的表內外資產的比例。核心負債比例是指商業銀行中長期、較為穩定的負債占總負債的比例。最大十家存款客戶存款比例是指商業銀行前十大存款客戶存款合計余額占各項存款的比例。最大十家同業融入比例是指商業銀行通過同業拆借、同業存放和賣出回購款項等業務從最大十家同業機構交易對手處獲得的資金來源占總負債的比例。重要幣種的流動性覆蓋率是指對某種重要幣種表內外項目單獨計算的流動性覆蓋率,主要用以監測商業銀行重要幣種的短期流動性風險水平。重要幣種是指以該幣種計價的負債占商業銀行負債總額5%以上的貨幣。
(三)新監管標準的特點
1.監管指標結合國內外,監管對象標準一致
監管指標結合國內外,既引入國際新的流動性監管指標,又保留了符合國情的監管指標。“流動性覆蓋率主要監控的是銀行短期的流動性風險,而凈穩定融資比例則關注長期流動性風險。”銀監會國際部主任范文仲曾表示,“銀監會參照國際上新的流動性要求,引入這兩個新的流動性監管指標,同時,保留了以前跟中國國情吻合的監管指標,比如說存貸比和流動性比例,這樣就形成了一套多維度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體系。”
中外資銀行監管要求相結合,標準一致。此次金融危機后,各國普遍加強了對外資銀行流動性自足能力的監管。《辦法》統一了對中外資銀行具有共性的流動性風險監管要求,以建立覆蓋中外資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的完整制度框架,同時針對外資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特殊性做出了一些規定。此外,針對我國商業銀行跨境經營和集團化發展的趨勢,《辦法》還進一步強調了銀行集團的并表流動性風險管理要求,并規定對重要幣種應單獨實施流動性風險管理。
2.擴大流動性監管的風險覆蓋面,加強全面的風險管控能力
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資金比率兩項指標區別于傳統的流動性比例、凈流動性資產和資本金等傳統概念,新指標計算幾乎涉及資產負債表內外業務的各個方面對資金流變動的潛在影響。
凈穩定融資比例主要用于保障各種衍生品、表外風險暴露和業務的融資至少具有與它們流動性風險狀況相匹配的能夠滿足最低限額的穩定資金來源。目的是防止銀行在市場繁榮、流動性充裕時期過度依賴批發性融資,鼓勵其對表內外資產流動性風險進行充分評估。
3.前瞻性分析;多維度的流動性風險監測分析
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資金比率是達到獨立又互補的兩個監管指標,前者要求在壓力情境下,銀行的流動性能夠至少堅持30天,后者要求銀行一年以內可用的穩定資金大于需要的穩定資金,反映了銀行資產與負債的匹配程度。前者可以加強銀行短期流動性管理,避免出現流動性危機,后者則可鼓勵銀行未雨綢繆,減少短期融資的期限錯配,增加長期穩定資金來源,提高監管措施的有效性。
關于多維度的流動性風險監測分析及工具全面已經闡述。
為了緩沖上述兩個指標對銀行的沖擊,監管當局設定了寬限期,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最遲應于2013年底前達到流動性覆蓋率的監管標準,2016年底前達到凈穩定融資比例的監管標準。日前,新上任的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需健全科學的流動性考核體系,嚴格執行存貸款指標日均考核要求,嚴禁通過發行短期理財產品變相高息攬儲、規避監管要求、進行監管套利。加強對國際流動性新監管指標的理解和應用,切實提高流動性風險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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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inance.省略(新浪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