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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1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建筑施工火災事故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傷亡事故的占比并不大,但是一旦發生,就往往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傷亡事故。今年以來,全國部分地區接連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尤以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公寓樓外墻節能保溫施工作業電焊違規作業引發火災,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建筑物過火面積12000㎡、直接經濟損失1.58億的特大事故;2012年10月10日陜西引漢濟渭工程,中鐵十八局施工項目部一職工宿舍發生火災并坍塌,造成12人死亡、24人受傷;2013年6月3日吉林寶豐源“6.3”特大火災事故致120人死亡、77人受傷等等不一而舉。
高層建筑施工非常普遍,高層施工有其人員多而復雜、建筑材料多、施工機具多且用電量大、交叉作業動火點多,以及通訊聯絡差、不易及時撲救,一旦發生火災,造成的影響大,損失大的特點。若處置方法不對頭、措施不針對、責任不明確,就很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后果。那么我們究竟如何處理才能在某種程度上去規避或減輕這一類施工的發生后果呢?以下是我個人的一些工作經驗及見解。
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產生原因分析
1.1用火管理不當造成火災。
1.2對易燃物品管理不善,庫房堆放材料沒有根據物質的性質分類儲存。
1.3電器設備絕緣不良,安裝不符合規程要求,發生短路.、超負荷、接觸電阻過大等,都可能引起火災。
1.4 工藝布置不合理,易燃易爆所未采取相應的防火防爆措施,設備缺乏維護檢修,都可能引起火災。
1.5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使設備超溫、超壓,或在易燃易爆場所違章動火、吸煙等都可能引起火災。
1.6 通風不良,生產場所的可燃氣體或粉塵在空氣中達到爆炸濃度,遇火源引起火災。
1.7 避雷設備裝置不當,缺乏檢修或沒有避雷裝置,發生雷擊引起火災。
1.8 易燃易爆生產場所的設備、管線沒有采取消除靜電措施,發生放電引起火災。
1.9 將棉布、油布、沾油鐵屑等,放置不當,在一定條件下發生自燃起火。
2.1 首先要要建立健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消防責任制,責任到人。明確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抓好義務消防隊伍的建設(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數的10%)。
2.2 落實消防專項資金,加大安全投入;
2.3 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對所有進場的施工人員,無論是總包單位還是分包單位,都要全員進行消防安全的培訓與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掌握撲救火災初期的應急方法。特別要加強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更要做到持證上崗。
2.4 建立總、分包火災防范聯動機制,按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定期組織全員進行消防綜合演練,提高消防應急能力。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技術方面的要求
3.1施工圖消防設計文件是否已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或備案,施工現場裝飾裝修、保溫等建筑材料是否與圖紙設計相符合,并符合國家相關耐火阻燃性能要求的規定(尤其是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3.2 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專項消防及臨電施工方案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應將易燃易爆材料堆場、倉庫、易燃易爆廢料和預防措施具體標明,并明確劃分禁火區域。
3.3施工現場生產區與辦公區、生活區應分開或分隔設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施工現場主要交通干道和通往消防水源的道路必須保持暢通。
3.4施工現場應按防火技術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和設施,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與保養,以保證其性能完好;
3.5 施工現場內的供用電線路、用電設備必須由持證電工按照已經審批合格的施工組織設計、臨電方案統一安裝,無論是施工作業區,還是辦公區、生活區,一律嚴禁私拉亂接,嚴禁未經審批同意擅自接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3.6 施工現場明火作業,必須嚴格實施等級動火許可審批程序,必須根據不同的動火作業等級制定施工方案,執行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一級動火作業范圍及審批程序:
凡在禁火區域內如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均屬一級動火。
一級動火申請應在一周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一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為無證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負責人填寫,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二級動火作業范圍及審批程序: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均屬二級動火作業。
二級動火申請應在四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為無證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三級動火作業范圍及審批程序: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等均屬三級動火。
三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為無證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經施工隊、工地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3.7 在施工中,要對所用的竹膠板、木方、安全網、防水材料、油漆、烯料、汽油、氧氣、乙炔等可燃材料的進場、存放、保管等程序,嚴格防火要求,加強管理,該集中存放的集中存放,該單獨存放的單獨存放,該限期清理出場的必須及時清運出場,在最大程度上減小火災發生的因素與機率。
4.重點部位和重點工序的消防管理
4.1 電焊、氣割的防火要求:
進行電焊、氣割前,應由專業施工技術人員向班組長、操作、監護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監護人員必須隨時注視焊割環境,不得擅離職守,在施工過程中及作業結束后必須對動火現場及其下方進行認真仔細檢查,直至確認沒有火源隱患后方可離開現場。
·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 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
· 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的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 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時,不得進行焊、割;
· 各種裝過可燃性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 用可燃材料保溫層、冷卻層、隔聲、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經采取切實可靠地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 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前,不準焊、割;
· 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前,不準焊、割;
· 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 氧氣瓶、乙炔瓶的安全器具必須齊全有效,兩者之間以及兩者與明火之間均必須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夏季還必須有遮陽措施,嚴禁暴曬;
4.2 在建工程地下室施工防火要求:
· 施工用電的臨時電源線不要直接敷在墻壁上,應用絕緣材料架空安裝;潮濕地點使用的燈具應有防潮功能;
· 施工現場應設不少于兩個出入口和坡道,疏散通道不應堆放建筑材料和機具;
· 地下室工程施工應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 地下室不得作為臨時住宿或辦公場所;
· 地下室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操作區域等部位,應設火災事故照明燈;
4.3 高層建筑施工防火要求:
· 施工現場應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高層建筑須設置專用的高壓水泵,每個樓層應安裝消防栓與消防水龍帶,地面設蓄水池(不少于20立方);并在每個樓層設置按面積每100㎡設兩個滅火器,100㎡以上不少于四個;
· 在樓層模板施焊應配備移動滅火器,做到工完場清;
· 需要采取防火構造措施的外墻外保溫工程,當采用防火隔離帶時,其施工應與外保溫材料的施工同步進行;
· 可燃、難燃保溫材料的外墻保溫作業應分區段進行,各區段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并宜做到邊固定保溫材料邊涂抹防護層。未涂抹防護層的外保溫材料的高度不應超過3層。
· 聚氨酯等保溫材料進行現場發泡作業時,應避開高溫環境,施工工藝、工具及服裝等應采取防靜電措施;
· 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溫材料上進行防水材料的熱熔、熱粘接法施工。
· 幕墻工程的支撐構件和空調機等設施的支撐構件,其電焊工序應在保溫材料鋪設前進行。確需在外保溫材料鋪設后進行的,應在電焊部位的周圍及底部鋪設防火毯或接火盆(焊渣接料盤)等防火保護措施,以防止焊渣(火花)飛濺引發腳手架上的安全網著火。
[關鍵詞]商業建筑;消防設計;安全管理
近年來,我國建筑行業不斷發展,與之相關的技術、產品、材料不斷更新,不斷拓寬了設計者的思路,但同時也為建筑消防設計帶來了新的挑戰。筆者根據多年的工作經驗,發現許多商業建筑的安全隱患都是因為商業建筑初期設計不合理造成的,這嚴重影響了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針對這一現狀,筆者提出了幾點安全管理措施,與同行商榷。
一、現階段商業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存在的問題
(一)建筑功能布局不合理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商業建筑的數量迅速增加,集購物、娛樂、餐飲功能于一身的大型商業建筑綜合體也不斷發展起來,這種形式的建筑往往規模較大,功能復雜,聚集大量人群。但在設計時忽略了建筑的實際使用和安全疏散管理的合理性,防火分區劃分不合理,為消防安全管理埋下了隱患。筆者在工作中發現了以下幾點常見問題: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墻被防火卷簾取代,但防火卷簾在實際應用中難以發揮其作用,極易發生損壞、無法聯動等問題;當多種使用功能并存于同一建筑內時,設計上缺乏合理性,許多商業建筑在設計時將人員密集場所或疏散相對困難的人員使用場所,以及高火災危險性的場所設置在較高的樓層,或在實際招商時未遵照建筑設計的使用功能,例如將商業營業廳招商為餐飲或娛樂場所。
(二)消防設施設置不合理
商業建筑在設計時,其內部的消防設施大都是按照大空間平面布置,在后期裝修和使用過程中沒有根據裝修情況進行再調整,導致火栓被遮擋或位置不明顯、排煙設計不合理等問題的出現。有的地方為了減少消防設施的投資,將商住樓底部設計為商業服務網點,但時間不長,這些商業服務網點便變成了餐飲、網吧等場所或合并成超過300m2商業用房,改變建筑定性,為消防安全埋下了隱患。
(三)疏散通道設計不合理
在進行建筑設計時,建設單位為了追求更多的經濟利益,將疏散樓梯設計在較偏遠的地方,或盡可能減少疏散樓梯的數量,火災一旦發生將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在經營中由于某種需要會將兩個以上功能設置在同一防火分區,安全出口分布在每個功能區內,但由于經營管理的需要各功能區之間無法通行,火災發生時逃生困難。此外,還有一些人員較為密集的場所,例如宴會廳、游藝廳等,其附近的安全通道面積較小,不利于意外發生時快速疏散人群。
二、完善商業建筑工程設計,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在綜合考慮經營模式、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合理設計
商業建筑工程設計前不僅要綜合分析建筑用途、高度、火災特性等因素,更要考慮經營模式和管理水平。合理設計商業建筑的防火分區、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要盡量考慮到今后經營環境的改變、業態的調整等問題,確保設計符合招商需求,公共娛樂、餐飲等場所應在獨立的防火分區內集中布置,有利于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和燃氣管線的布置,盡可能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物平面和空間形態設計應當與地理位置、業態定位、經營模式、管理水平等相適應,避免建筑設計形式與實際使用功能需求的不一致。
(二)商業建筑消防設施設計應考慮使用功能、設施效果等因素
商業建筑消防設施的平面布置(如: 排煙口位置、噴頭、報警探頭的布置形式等) 應當與吊頂形式相匹配,以確保消防設施效果。建筑防火設計要熟練掌握有關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等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三)安全疏散設計應考慮人的行為習慣
現階段,我國現行的規范中并未明確規定安全疏散的線路設計,但設計者必須從安全角度出發,考慮人的行為習慣,線路設計盡量簡潔而明顯,確保災難發生時能夠快速疏散人群。安全出口的分布應結合經常使用和行走的路線,不宜穿越倉庫、廚房等區域,做到簡潔,易于被發現。
(四)設計應考慮工程實際施工、使用等因素
設計者要充分掌握國家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消防技術標準,并能全面掌握建筑防火材料、構件的性能及消防設備、產品的規格、型號等技術指標,盡可能保證施工與設計的統一。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商業建筑工程發展迅速,功能復雜,千變萬化,合理化的消防設計無疑給消防安全管理帶來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設計者要綜合多方面因素進行考慮,在源頭上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有效避免建筑使用后帶來的管理難題,真正提高商業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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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汪長洪.給排水施工技術在高層建筑中的探討[J].中國住宅設施,2010,(1).
[3]陳向陽.論如何提高小區住宅水電安裝工程質量[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下旬刊),2009,(8).
關鍵詞:網絡管理與安全課程群;綜合課程設計;項目角色劃分;協同設計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0568(2013)29-0094-03
作者簡介:徐慧,女,博士,講師,研究方向為網絡與服務管理;邵雄凱,男,博士,教授,碩士生導師,教學副院長,研究方向為計算機網絡、移動數據庫技術和Web信息服務;陳卓,女,博士,教授,碩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為信息安全;阮鷗,男,博士,講師,研究方向為網絡安全。
作為一所地方工科院校,湖北工業大學(以下簡稱“我校”)目前面向本科生穩步推進“721”梯級、分類、多元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針對70%左右的本科生,以就業為導向,實施以培養實踐動手能力為主體、創新創業精神為兩翼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針對20%左右的本科生,培養具有一專多能、湖北工業經濟發展急需的復合型中堅人才;針對10%左右的本科生,扎實推進卓越工程師項目計劃,培養高素質創新型的、未來湖北工業經濟發展的領軍人物。在這一背景下,網絡工程專業與物聯網工程專業在培養方案設置和修訂的過程中,考慮利用科研平臺、培訓、競賽等方式,切實加強實踐環節的設計,進一步推進我校“721”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并以此為契機,進行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動手能力的教學改革與實踐。本文旨在討論網絡工程專業與物聯網工程專業的網絡管理與安全綜合課程設計的改革實踐。
一、網絡管理與安全綜合課程設計的定位
按照“721”梯級、分類、多元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思路,我校依據學科專業特點探索實施“實驗教學――實習實訓――畢業設計(論文)――創新教育――課外科技活動――社會實踐”六元結合的實踐教學體系。在這一實踐教學體系的規劃下,網絡工程專業與物聯網工程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都明確規定六大內容的基本要求和學分,并分為基礎層次(基礎課程實驗、生產勞動、認知實習等)、提高層次(學科基礎實驗、課程設計、專業實習或生產實習、學年論文等)、綜合層次(設計性實驗及科研訓練、學科競賽、畢業實習、畢業設計或論文等)三個層次,從低年級到高年級前后銜接,循序漸進,貫穿整個本科生培養過程,旨在增強本科生的創新意識,提高他們的實踐能力。
面向網絡工程專業本科生的網絡管理與安全課程群,主要包括“信息安全概論”、“應用密碼學”、“計算機網絡管理”、“網絡防御技術”、“網絡性能分析”和“網絡安全編程與實踐”這六門專業課程。在課程安排上,“信息安全概論”課程首先引入信息安全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包括消息鑒別與數字簽名、身份認證、操作系統安全、數據庫安全技術以及數據的備份與恢復等知識點;而“應用密碼學”課程則介紹密碼學基本概念、基本理論以及主要密碼體制的算法與應用;更進一步,“計算機網絡管理”課程以協議分析為導向講授網絡管理的相關理論,包括功能域、體系結構、協議規范、信息表示等知識點;“網絡防御技術”課程以統一網絡安全管理能力作為培養目標,闡述網絡攻擊的手段和方法以及網絡防御的基本原理;在此基礎上,“網絡性能分析”課程著重討論網絡性能管理的理論與應用;“網絡安全編程與實踐”課程討論網絡安全編程實現的基本技術。值得注意的是,網絡工程專業的網絡管理與安全課程群建設成果,目前正在為面向物聯網工程專業的相關課程體系設置與教學方法改革所借鑒。
網絡管理與安全綜合課程設計介于實踐教學體系中提高層次到綜合層次的過渡階段,作為網絡工程專業與物聯網工程專業本科生第四學年實踐能力培養的一個重要環節,有利于深入培養相關專業本科生的網絡管理與安全綜合實踐能力。
二、基于項目角色劃分的實施方案
為了培養網絡工程專業與物聯網工程專業本科生的工程實踐能力,網絡管理與安全綜合課程設計實施過程的改革思路是:采用自主團隊方式,選擇并完成一個網絡管理與安全項目。對于相關專業本科生而言,因為是自由組成團隊,項目角色劃分顯得尤為重要。在這一背景下,提出基于項目角色劃分的網絡管理與安全綜合課程設計實施方案。
網絡管理與安全綜合課程設計并不是要求本科生在短時間內便可以完成一個很大的網絡管理與安全項目,主要是希望他們能夠利用已有網絡管理與安全課程群的知識基礎,按照軟件工程的思路合作完成一個規模適中的網絡管理與安全項目,提高網絡管理與安全綜合實踐能力。基于不太大的項目規模,網絡管理與安全綜合課程設計的項目角色劃分與相應職責見表1。
三、網絡工程專業與物聯網工程專業的協同設計
作為一所地方工科院校,我校自2008年開始面向本科生開設網絡工程專業,并于2012年面向本科生開設物聯網工程專業,同時已獲批“湖北省高等學校戰略性新興(支柱)產業人才培養計劃本科項目”。網絡工程專業與物聯網工程專業雖然是兩個不同的專業,卻具有一定的關聯性,如何保證網絡管理與安全綜合課程設計的實施方案對于這兩個專業的協同設計,是專業改革實踐過程中需要考慮的問題。圖1給出網絡管理與安全綜合課程設計在實施過程中網絡工程專業與物聯網工程專業的協同設計方案:
如圖1所示,網絡工程專業的網絡管理與安全綜合課程設計的選題主要包括四個方向,即“信息安全與密碼學”、“網絡防御技術”、“計算機網絡管理”與“統一網絡安全管理”。其基本的選題思路在于幫助本科生熟悉常用的網絡管理與安全編程開發包,并掌握網絡管理與安全項目實踐的基本技術,為將來從事網絡管理與安全方面的研發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礎,各方向的參考選題見表2。
更進一步,較之網絡工程專業,物聯網工程專業具有更強的整合性與自身的特色,見圖1,物聯網工程專業的網絡管理與安全綜合課程設計的選題主要包括兩個方向,即“物聯網安全”與“物聯網管理”,各方向的參考選題如表3所示。[1,2]
按照我校“721”梯級、分類、多元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思路,作為實踐教學體系中提高層次到綜合層次過渡階段的一個重要環節,網絡管理與安全綜合課程設計在改革實踐過程中,考慮采用基于項目角色劃分的實施方案,并嘗試實現該方案在網絡工程專業與物聯網工程專業的協同設計,同時給出這兩個專業不同方向的參考選題。
參考文獻:
【關鍵詞】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近年來,全國許多在建工程(正在建設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設項目,包含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改造工程)因電焊、電線短路等原因引起火災的案例屢見不鮮,造成了重大的財產和人員傷亡,有的甚至造成極大的社會負面影響。如央視新建大樓火災、上海膠州路教師公寓樓工地火災等都屬于典型的在建工程火災事故。筆者通過深入在建工程進行消防監督檢查,發現普遍存在較大的消防隱患和管理漏洞。
一、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分析近年來在建工程火災案例,結合筆者參與孝感在建工程的檢查,在建工程的火災危險性主要表現在5個方面:
(一)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單位應負責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實際中,許多施工單位重視施工進度、施工質量,而忽略消防安全,未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訂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單位多層轉包或轉包給多個施工隊伍,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脫節,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無法貫徹落實。
(二)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在建工程工作人員由于多系臨時工,多為市區附近的農民工,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識淡薄。而管理人員趕工期,忽視消防安全管理,隨意隨意讓無證電工、焊工等操作人員上崗,建筑施工中動火、用電不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等現象時有發生。一旦發生火災,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滅火常識,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全國發生的在建工程火災多為此類原因引發。
(三)易然可燃材料多,存放不符合要求。在建工程存放可燃易燃物多,現場使用大量油氈、油漆、塑料制品及裝飾、 裝修材料等易燃、可燃物品。一般來說,這些可燃燒易燃物品存放在臨時搭建的簡易用房內,而這些簡易用房的耐火等級本身就不符合要求。同時,一些工地受場地制約,沒有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甚至有些材料堆放在消防車通道上,一旦發生火災,勢必造成極大的損失。
(四)用火用電不規范,易引起火災。新時期,在建工程多采用高科技手段進行建造,各種用電設備多,臨時線路多,線路縱橫交錯點多,一旦發生跑電或漏電,極易釀成火災事故。在施工過程中,也存在隨意動火動電或在沒有做好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動火動電的現象,電焊、氣焊等火花飛濺到可燃裝飾物或防保網等可燃物品上極易引起火災。
(五)未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撲救初期火災需要。對于在建工程來說,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建筑滅火器,消防安全警示標志、臨時室內、外消防給水設施。從在建工程的實際情況來看,一是相當數量建筑工地未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未設置消防車通道;二是雖配備了消防設施但卻不符合使用要求,不能保障消防車通道暢通。
二、加強在建工程監督管理,消除火災隱患的建議
(一)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網絡,強化對各方責任主體的監督。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僅是施工單位的職責,也是建設和監理單位的職責。新《消防法》第九條已明確規定,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也明確規定,要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進一步強化對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的監督管理力度,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特別是施工單位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條件。以筆者所在的孝感市為例,根據湖北省總隊的《全省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督察方案》和《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督察記錄表》,明確了在建工程責任體系,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堅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強化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單位要制訂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預案,要開展定期防火檢查和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需要進行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應有具體防火防爆措施;電焊、氣焊、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后果嚴重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防火部位,實行嚴格管理。
(三)強化在建工程人員崗前培訓,全面提升工作人員消防意識。要加強對工作人員上崗前的安全培訓,使其了解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備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現場人員具有相應的消防常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加強在建工程現場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消防部門要加強在建工程的現場管理,督促施工單位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消防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保障在建工程具備以下安全使用條件:1、施工現場要設置消防通道并確保暢通;2、施工現場要按有關規定設置消防水源。根據在建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安裝室內消火栓系統或設置臨時消火栓,配備水槍水帶,消防干管設置水泵接合器,滿足施工現場火災撲救的消防供水要求。3、施工現場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層建筑的各個樓層,應在明顯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適當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4、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總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預防的作為新時期消防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主要部分,只有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網絡,強化對各方責任主體的監督,制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強化人員崗前培訓,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妥善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才能逐步消除火災隱患,減少火災的發生。
關鍵詞:施工現場;消防監督;對策
中圖分類號:U655文獻標識碼: A
伴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各類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如火如荼,一幢幢高樓拔地而起,一座座現代化城市展現出前所未有的活力。然而,在一片繁榮景象的背后,由于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管理制度不規范、違章動火作業、施工人員缺乏消防意識、不按國家規范標準設置消防設施等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所引發的一系列火災,卻令人觸目驚心。2000年12月25日,河南洛陽東都商廈在非法施工過程中,因電焊火花濺入地下二層可燃物上引發大火,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傷;2009年2月9日,央視新址文化中心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燃外墻外保溫材料而引發火災,直接財產損失超億元;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728號教師公寓樓,因施工人員違規電焊,焊渣熔融物引燃堆放的聚氨酯保溫材料發生特別重大火災,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8億元;2011年4月9日,青海夏都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紡織品百貨大樓擴建施工現場發生火災,過火面積8000平方米,直接財產損失超千萬元。近年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呈高發態勢,形勢異常嚴峻,慘重的人員傷亡和巨大的財產損失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作為消防機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管刻不容緩。而只有搞清楚引發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的原因,我們才能對癥下藥,有針對性的開展有效地監督檢查。
一、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
1、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不明確、不落實。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對各自應負的消防安全責任僅僅體現在簽訂的合同里,不制定詳細明確的可供操作的具體措施,在施工過程當中不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建設單位監督不到位,監理單位更多的是側重于工程質量的監督,淡化了對消防安全的監督,施工單位盲目趕進度,很多甚至是層層轉包,使消防安全管理流于形式,責任得不到落實。這些行為從客觀上都增加了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危險性和可能性。
2、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不規范、制度不落實。施工現場懸掛張貼的各種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成了應付各個監管部門的擺設,現場施工負責人不懂消防安全管理,動火用電作業不按規定審批,工人無證操作、違章操作隨處可見,隨意搭建臨時建筑,消防通道不暢,防火間距不足,可燃材料亂堆亂放情況嚴重,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極易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
3、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較差,缺乏應有的撲救初期火災的基本技能。建筑工地施工人員大多文化程度偏低,很少甚至沒有經過消防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意識差,發生火災后手足無措,往往使小火釀成大災。
4、不按規范設置臨時消防設施,對臨時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不到位。在施工現場,由于條件所限,基本上大多數使用的都是臨時消防水源,建設或施工單位“臨時”觀念作怪,在消防方面不舍得投入,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足,有些雖然配備了但缺乏維護保養,損壞嚴重,發生火災后往往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置,錯失最佳撲救時機。
5、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負有監管責任的消防、住建、安監等部門,由于各自工作特點及側重點的不同,加之力量薄弱等諸多原因,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檢查頻次少,監督處罰措施不力,監管責任不到位,使得建設、施工、監理各單位也放松了對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視程度,火災隱患隨處可見但得不到有效的整治。
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監督檢查的內容
1、查制度,明責任。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項目規模、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義務消防組織,并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同時,針對施工現場可能導致火災發生的施工作業及其他活動,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檢查時,不僅僅看制度是否制定,重點應放在制度的落實上,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檢查:
(1)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確定。
(2)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人員進場時是否進行過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可以通過查看記錄和對施工人員進行提問來了解。了解的主要內容包括:施工人員是否了解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的主要內容,是否掌握滅火器等臨時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及維護保養,是否掌握撲救初期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能否正確的報火警。
(3)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定期開展演練,施工人員是否明白自己在演練中的主要任務。
(4)通過查看記錄了解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是否定期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用氣情況、可燃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情況及臨時消防設施等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辦公用房、宿舍、發電機房、變配電房、材料庫等進行實地檢查,看電氣線路的敷設是否符合要求,有無私拉亂接等現象。
2、查“兩證”,防違章。《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明確規定,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應辦理動火許可證,動火操作人員應具有相應資格。檢查時,應查看動火作業是否辦理了動火許可證,了解動火許可證的簽發人是否對動火作業的現場進行了查看,防火措施是否落實。核查從事電、氣焊等動火操作的人員是否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與施工單位登記在冊的人員是否人證相符,作業現場儲裝氣體的罐瓶及其附件是否合格、完好有效,氣瓶的存放、使用是否符合規定。對動火作業現場防火措施不落實、無證操作、違章操作等行為應當場堅決制止。
3、查隱患,促整改。在對建設工程的審批過程中,由于臨時用房等輔助設施很多情況下沒有納入審核范圍,施工單位在臨時用房的選址以及建筑構件選用上不能嚴格依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相關規定標準執行,存在諸多火災隱患也就在所難免,這就要求消防監督人員要熟悉相關規范和技術標準,能夠發現火災隱患并督促整改。對施工現場的隱患排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情況。主要看施工現場臨時辦公、生活、生產、物料儲存等功能區是否相對獨立設置;固定動火作業場所是否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上方是否有架空電力線等。
(2)消防車道情況。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車道是否保持暢通,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m;臨時消防車道是否滿足與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場的距離在不小于5m,不大于40m的便于滅火救援的距離范圍內;無法設置環形臨時消防車道的施工現場是否按規定設置了不小于12mх12m的回車場。
(3)防火間距是否符合要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第3.2.1條規定: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固定動火作業場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其他臨時用房、臨時設施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m。成組布置的臨時用房每組不超過10棟,組與組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8m。
(4)臨時用房的建筑構件燃燒性能是否達到了A級的要求,疏散寬度及距離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在建工程是否違規使用可燃建筑材料,作業場所及疏散通道的安全防護網是否為阻燃型安全防護網等。
(5)臨時消防設施的設置及維護保養情況。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設施主要包括滅火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和應急照明等。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及使用場所、動火作業場所、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場所、廚房操作間、鍋爐房、發電機房、變配電房、設備用房、辦公用房、宿舍以及其他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均應配置滅火器,其配置數量應符合《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的有關規定。在建工程無可利用的永久性消防設施、施工現場不在市政消火栓的保護范圍內時,應增設臨時消防給水系統,臨時消防給水系統的消防用水量應為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和臨時室內消防用水量之和,具體根據臨時用房的建筑面積和在建工程的體積以及火災延續時間來確定,給水壓力應滿足消防水槍充實水柱長度不小于10m的要求。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給水管網宜布置成環狀,干管管徑不應小于DN100,室外消火栓應布置均勻,間距不應大于120m,距離在建工程及其它設施的距離不應小于5m。在建工程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消防豎管數量不應少于2根,管徑不應小于DN100,且應設置水泵結合器,在建各層均應設置室內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軟管接口,配置消防水槍、水帶及軟管。施工現場的消火栓泵不應少于2臺(互為備用),并應采用專用消防配電線路,保證不間斷供電。貯水池、消火栓泵、室內消防豎管及水泵結合器等應設置醒目標識,嚴寒和寒冷地區應采取防凍措施。施工現場的自備發電機房、變配電房、水泵房、無天然采光的作業場所及疏散通道、高度超過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內疏散通道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場所應配備臨時應急照明,其照度值應符合有關要求。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事關國計民生,全體消防監督執法人員要從維護國家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大局出發,增強政治責任感,嚴格執法,熱情服務,認真履行職責,確保社會和諧和穩定。
參考文獻: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
一、工作目標
落實《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實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結合《房屋建筑和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風險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和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深度聚焦重點領域、重要場所,集中組織開展住建系統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切實加強我州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監管力度,強化源頭管控,全面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業服務、燃氣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建設工程消防審查
驗收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以及全省建設工程消防監管工作會議要求,結合前期開展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專項檢查工作,督促相關單位及其從業人員依法履行建設工程相應責任,切實加強源頭管控,杜絕先天性火災隱患。重點檢查建設工程存在未經依法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工程驗收后經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未按規定在驗收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等四類違法行為。(牽頭科室:勘察設計科、質安科)
(二)深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控
嚴格落實《關于加強今冬明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重點檢查電工、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存在無證上崗和違章操作行為;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用氣安全管理是否規范,配電設備、設施、電纜電線等是否采用合格產品;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等是否配備完好,應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樓層臨時消防系統是否同步安裝使用;施工現場保溫材料、塑料模板、安全密目網及活動板房等材質防火等級、阻燃指標是否達標;易燃可燃物品安全管理是否集中堆放并規范管理,防火間距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是否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設置消防車道、臨時給水、應急照明,并配備滅火器材、設施;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技術措施和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大對城區老舊小區管線、老舊小區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堅決杜絕情況不清、野蠻施工等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牽頭科室:質安站、質安科)
(三)深入開展重點領域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
一是加強老舊小區消防安全治理。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冬春兩季要組織開展全面徹底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重點對建筑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房屋進行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的房屋堅決停用或拆除。要組織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建立完善消防隱患風險點臺賬,制定落實消防隱患防范措施。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切實保障物業管理區域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通道正常使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用電用氣檢查。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嚴格按照規定做好電梯保養維護工作,加強高空墜物安全防范工作。對樓體外立面存在脫落危險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區域,物業服務企業要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做好安全隔離、防護和維修工作。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充分利用宣傳欄、公告欄、櫥窗、板報、電子顯示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安全生產知識宣傳力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房屋安全使用和消防安全防范的責任意識。(牽頭科室:房產科)
二是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以建筑高度超過24米(約8層)的建筑為重點,進一步增強高層建筑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消防安全意識,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各類事故隱患,確保高層建筑的消防通道安全暢通率達100%,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完好率達100%,消火栓給水系統完好率達100%,新投入使用的消防設施設備合格率達100%,消防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率達100%,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重點對高層建筑中的供電安全、廣告牌安全、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安全、樓道亂堆雜物堵塞消防通道安全、樓頂管理安全、無證經營場所管理安全等進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一進行核對,逐一進行梳理,摸清區域內高層建筑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高層建筑進行匯總,并按隱患的輕重緩急程度進行分類;對存在隱患建立專門的管理臺賬,責任主體原則上是建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物業管理公司,沒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物業管理公司的,由其業主委員會作為責任主體,進一步加強指導,督促消防安全責任主體落實。(牽頭科室:房產科)
三是加強燃氣等市政公用設施火災防控治理。按照燃氣場站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督促燃氣經營企業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加強燃氣場站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進一步落實燃氣經營單位和使用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檢查各種設備、管道、閥門及連接處有無跑、冒、滴、漏現象;各種工藝指標是否正常;滅火設施、器材配置是否齊備充足;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內容。督促檢查各燃氣經營企業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裝備和隊伍,提升燃氣專業應急演練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強城市(縣城)供水、污水、垃圾等設施設備的消防安全管理及規范運行。(牽頭科室:城建城管科)
四是加強易燃可燃彩鋼板建筑整治。要對人員密集場所、冰雪游樂設施尤其是違規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夾芯板材,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責令拆除或更換合格材料。重點對消防設施配套不足、消防通道堵塞、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夾芯彩鋼板搭建等用作經營的房屋開展排查整治,消除經營性房屋消防安全隱患。(牽頭科室:城建城管科、房產科)
五是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強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安全管理,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推動既有住宅小區安裝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設施,合理規劃設置集中停放充電區域,從源頭上解決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私拉亂接電線充電帶來的消防安全隱患,強化提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能力。(牽頭科室:城建城管科、房產科)
六是切實落實物業管理火災防控責任。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規定及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認真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房屋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積極主動配合應急管理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做好消防安全風險防范、排查和處置工作。加強物業服務員工應急處置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的培訓,提升物業服務企業應急處理能力,并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小區配電室、單元配電箱柜和電梯使用等安全防范,確保設施設備運轉正常有效。(牽頭科室:房產科)
七是加強農村房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要求,完成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非經營性農村人員聚集場所房屋消防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整治,同步啟動其它農村房屋的排查整治。(牽頭科室:村鎮科)
(四)持續推進消防“生命通道”暢通
工程建設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全州打通“生命通道”機制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積極配合推動開展車位配建、增建和規范管理,對現有居住小區內部設置的停車位進行科學調整,新建公共停車場和新增車位,推動加強停車設施建設。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企業安全責任清單參考模板(1.0版)》,扎實做好清單制定、推行、實施,按相關規范要求維護消防疏散通道暢通。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建立彈性停車、錯時開放、潮汐停車和共享停車等停車措施。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相關部門落實消防車通道標識化管理,對亂搭亂建、私自停車等影響消防通道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置。同時,引導群眾對消防車道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提高群眾參與意識。(牽頭科室:房產科)
(五)強化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地處林區、山區、臨山的建設項目以及分布在林區、山間的市政公用設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工地、城市山體公園和臨近山體的公園消防安全管理,嚴格火源管理和動火作業,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森林草原火災發生。(牽頭科室:質安科)
(六)加強冬春期間消防宣傳工作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冬春期間,在行業系統內組織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訓和疏散演練。在元旦、春節、“兩會”等重要節點,開展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及時向重點單位負責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要結合疫情防控工作,調整宣傳思路,營造良好氛圍,主動應對新形勢、新問題,積極探索網絡媒介、直播平臺等無接觸消防宣傳手段,拓寬消防安全宣傳的受眾面,全力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牽頭科室:質安科)
三、工作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業務工作開展一次消防安全風險形勢研判會,針對轄區建筑工地、老舊小區改造、物業管理、傳統村落等隱患易發、多發場所或領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分析研判,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任務、措施和責任。
(二)組織實施階段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聚焦重點領域、重要場所,全面排查整治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違法行為和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業服務、燃氣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分類列出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照單履責、照單檢查、照單督導、照單銷賬,形成工作閉環,全力抓好冬春火災防控各項任務落實。
(三)總結分析階段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總結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情況,開展自查自評、固化經驗做法。要對前期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隱患整改完成情況開展“回頭看”,強化跟蹤整改,落實閉環治理,進一步健全完善火災防控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深刻認識做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深化協作機制,確保轄區內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火災防控措施全面覆蓋、不留死角、落到實處,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貫徹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個必須”要求,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隱患的政治責任,把責任層層分解,抓好貫徹落實。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落實、問題突出的部門和所屬行業企業,要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動工作落地見效。
建設工地消防管理的難點及建議
1建設工地消防監督管理機制和手段不健全
由于建設工地的臨時性、流動性,消防監督管理中難以象對待重點單位一樣建立固定的監督抽查、排查模式。一些建設道路、橋梁、隧道等工地更遠離城市建成區域,難以納入消防機構監督視線。建設工地隨著工程進度推進,施工現場及服務生活區域內一些臨時建筑以及務工人員隨時間變動較快。一些火災隱患整改措施還未及落實,施工已經結束,施工隊伍已撤離現場。新的施工隊伍進場,又會產生新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管理手段始終被動滯后。
2建設工地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突出
建設工地設置的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臨時建筑,大多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尤以彩鋼板活動板房為常見。由于彩鋼板芯材多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發生火災后蔓延速度快,燃燒產物毒性大,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據不完全統計,從2010年至2012年10月以來,全國共發生彩鋼板房火災694起,造成26人死亡、2人失蹤、42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2545萬元,過火面積7.8萬m2,受災戶數309戶。因此建設工地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狀況已非常嚴峻,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工程建設。2.3建設工地消防管理法規不健全針對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混亂的現狀,2011年建設部和公安部頒發了GB50720-201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該規范從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設計、臨時消防設施設計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技術和管理措施,全面建立了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標準體系,終于使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得以有章可循。但是該規范僅僅是技術標準,而非法律法規,消防機構在監督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時尚無有效的法律手段強制建設單位予以執行。例如該規范4.2.1條提出了對施工現場人員辦公、住宿等臨時用房建筑材料必需使用A級材料等硬性要求,這是遏制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密集場所群死群傷火災最有效的技術手段。但是建設單位在搭建臨時建筑過程中不需經建設、消防等部門審批即可實施,難以保證臨時建筑符合規范要求。如果設置搭建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的行政審批,又將增加建設單位審批程序,不符合政府職能改革和轉變趨勢,實際上在各級立法機關也難以通過。因此亟需立法創新強制施工單位執行消防技術標準的機制,才能徹底扭轉建設工地消防管理的被動局面。
建設工地消防管理的立法實踐
當前,立法建立和完善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已成為加強這一領域消防監管,稱補法律空白的當務之急。2011年以來,筆者有幸參與了重新制訂地方消防法規《貴陽市消防條例》的調研起草工作,結合工作實踐提出了細化建設工地消防管理的相關條款,初步完善了地方法規機制。該條例已于2012年10月31日貴陽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3年3月1日起實施。在此,簡單介紹一下該條例中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條款,以供各位同行參考。
1細化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貴陽市消防條例》在“消防安全責任”一章第十四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責任:(一)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負責人;(二)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三)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臨時消防設施、防火管理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四)保持消防通道、水源、器材、安全標志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這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上位法中對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以施工單位為責任主體的進一步細化,并結合GB50720-201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等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將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臨時消防設施、防火管理等工作要求也納入施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使這些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在法規體系中有了明確的責任主體。
2明確違反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責任
《貴陽市消防條例》在法律責任一章中對施工單位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未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負責人,未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警告處罰。此外,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臨時消防設施、防火管理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不能保持消防通道、水源、器材、安全標志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的,責令改正,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這些行政處罰條款中,對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臨時消防設施、防火管理設置了不附前置條件的較大數額罰款處罰,主要是考慮到這些事項涉及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的硬件基礎,其執行消防技術標準的情況將決定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時這些事項無法也不必交由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審批,只能由行政強制力進行事后監督。此外,施工單位擁有較多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建設行為本身也是在執行國家有關建設法規和技術標準,執行國家關于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技術標準也是其應有義務。設立簡便有力的行政處罰,必將有利于消防機構執行及時的事后消防監督,結合上位法賦予的對火災隱患單位部位查封等行政強制手段,消防機構將取得有力的法律手段,對此類違法行為產生震攝效果。
1.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
2.建筑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編制。其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專業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方案可由專業承包單位組織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相關審核后方可組織實施。
3.在施工現場安全防護中重點掌握,危險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不同施工階段和暫停施工應采取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安全衛生要求、施工現場周邊的安全防護措施、危險作業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安全防護設備機械設備等的安全管理、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等的安全使用管理等。
4.掌握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5.在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職責和應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中,重點掌握施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職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要求、施工單位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和防火檢查、建設工程消防施工的質量和安全責任、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等。
6.在工傷保險的規定中,重點掌握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等有關規定。
7.在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規定中,重點掌握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范圍保險期限和最低保險金額、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和費率、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投保、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安全服務等。
8.掌握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施工單位安全費用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施工現場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工傷保險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
考點二:建設單位和相關單位的建設工程安全責任制度
1.建設單位安全責任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包括: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向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和完整的資料,不得提出違法要求和隨意壓縮合同工期,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不得要求購買、租賃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設備等,申領施工許可證應當提供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1)施工工地現場火災負荷大。施工工地現場存放和使用大量板材、油漆、瀝青、各種裝飾材料、復合管材、焊接用的氧氣瓶、乙炔,這些物質的存在,使建筑工地現場火災負荷增大,一旦遇到火源極易引起燃燒,迅速蔓延。
(2)火源隨處可見。在施工工地上,員工吃住都在臨時建筑內,用火用電不夠注意,電器線路隨意亂拉,電線未套管保護,使用高功率的電器設備,未安裝空氣開關,由此極易產生線路短路、電器開關和配電箱電阻過大、超負荷現象;用明火做飯,冬天生火取暖,烘烤衣物等,另外,隨意亂扔的煙頭同樣潛伏著火災事故的危險。
(3)消防器材設施配備不足。一些施工單位只注重工程進度,而忽視了消防安全,現場消防器材設施配備嚴重不足,有些工地甚至根本沒有消防器材;臨時消防水源達不到規范要求的用水量和壓力,或者使用生活用水充當消防水源;有些施工現場雖然設置了臨時消防通道,但通道內堆滿了水泥、沙子、鋼筋等建筑材料,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根本無法通行。
2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火災防范對策
針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災隱患,為了加強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管理,確保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筆者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1)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了應嚴格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消防法要求,充分發揮部門職能監督作用,加強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檢查,督促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制定消防安全責任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并落實到位。公安、建設、安監等部門,應加大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力度,有針對性的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及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以筆者所在漳州消防支隊為例,支隊開發了“十部聯防”消防安全聯合監管平臺,各部門之間發現的火災隱患通過該平臺進行抄送,相關監管單位根據抄送的情況依法進行處理,有效解決了各部門之間信息不暢通的頑疾,得到了上級的高度認可。
(2)加強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明確規定,施工現場臨時辦公、生活、生產、物料存貯等功能區宜相對獨立布置,防火間距應滿足要求;辦公用房、宿舍的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同時對這些建筑的層數,面積,疏散樓梯,疏散寬度,疏散距離等,都有量化標準,建設工程施工工地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要求,加強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造成先天患。
(3)按規定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設施。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規定,施工現場應設置滅火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和臨時消防應急照明等臨時消防設施。施工工地應該按照要求配備相應的滅火器,利用天然水源或者市政消防水源設置室外、室內臨時消防給水,配備水帶水槍。在相應的場所內,設置消防應急照明燈。施工工地應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及臨時消防救援場地,并符合寬度要求。
(4)加大消防安全宣傳力度。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上的農民工,普遍文化水平低,主管部門及消防部門應采用工人喜聞樂見的形式,有針對性的開展消防宣傳活動,推廣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適時開展消防演練,提高工人的初期火災撲救能力以及疏散逃生能力,條件允許的,還可建立義務消防隊,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積極開展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