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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成本基本概念 《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財建〔2002〕394號)明確建設成本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待攤投資支出和其他投資支出。
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是指建設單位按項目概算內容發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以及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給施工企業的預付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設備投資支出是指建設單位按照項目概算內容發生的各種設備的實際成本,包括需要安裝設備、不需安裝設備和為生產準備的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的實際成本。需要安裝設備是指必須將其整體或幾個部位裝配起來,安裝在基礎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設備;不需要安裝設備是指不必因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設備。待攤投資支出是指建設單位按項目概算內容發生的,按照規定應當分攤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建設單位管理費(其中:業務招待費支出不得超過建設單位管理費總額的10%)、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土地復墾及補償費、勘察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設備檢驗費、負荷聯合試車費、合同公證及工程質量監理費、社會中介機構審計(查)費、其他待攤投資等。其他投資支出是指建設單位按項目概算內容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房屋購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購置、飼養、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種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發生的支出。
(二)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依據及內容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依據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調整及其批準文件;招投標文件(書);歷年投資計劃;經財政部門審核批準的項目預算;承包合同、工程結算等有關資料;有關的財務核算制度、辦法;其他有關資料。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內容主要包括:(1)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主要包括:封面;基本建設項目概況表;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總表;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2)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主要包括:基本建設項目概況;會計賬務的處理、財產物資清理及債權債務的清償情況;基建結余資金等分配情況;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及決算中存在的問題、建議;決算與概算的差異和原因分析;需說明的其他事項。
(三)建設項目財務決算編制要求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規定的各項內容;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在編制基本建設項目財務決算前,建設單位要認真做好各項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賬務處理、財產物資的盤點核實及債權債務的清償,做到賬賬、賬證、賬實、賬表相符。各種材料、設備、工具、器具等,要逐項盤點核實,填列清單,妥善保管,或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處理,不準任意侵占、挪用。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時,應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項目,單項工程竣工,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可編制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建設項目全部竣工后應編制竣工財務總決算。
建設單位應在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3個月內不辦理竣工驗收和固定資產移交手續的,視同項目已正式投產,其費用不得從基建投資中支付。建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工程價款結算的制度規定,堅持按照規范的工程價款結算,建設單位必須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后再清算。
財政部《關于解釋“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執行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建[2003]724號)規定一個建設單位同時承建多個建設項目每個基本建設項目都必須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同一個建設項目,不論其建設資金來源性質,原則上必須在同一賬戶核算和管理;項目存款是指建設項目的所有建設資金,包括財政撥款、銀行貸款等,其產生的利息收入一律沖減項目建設工程成本;建設項目收尾工程可根據項目投資總概算5%掌握。尾工工程超過項目投資總概算5%,不能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江蘇省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暫行規定》(蘇財建[2004]61號)規定:工程建設期間,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價款結算審核前,建設單位應預留15―20%的工程款;工程價款經審核后,建設單位還必須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后再清算。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報告編制辦法(試行)》規定集團公司竣工決算的費用構成包括從工程籌建開始到竣工驗收的全部費用支出:建筑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其他費用(包括:建設工程前期費、編制年價差);基本預備費;建設期貸款利息。竣工編報時間從最后一臺機組竣工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竣工決算。“建設性質”按新建、擴建、改建、遷建和恢復建設等分類填列;“工程進度”欄中“開工日期”根據上級批準的開工報告按建筑、安裝最先一個永久性工程項目開工日期填列;“竣工日期”按整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日期填列;概算中所列“基本預備費”和“價差預備費”在概算價值欄中"其他費用"欄填列其概算數,實際價值欄不填(在實際價值中的有關工程項目、費用中己包括了經批準動用的基本預備費和價差預備費)。
二、基本建設工程財務決算審核
(一)明確審核重點 《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暫行辦法》(財政部財協字[1999]103號)要求審核人員在審核基本建設工程決算時,應當重點審查以下事項:工程項目概算執行情況;工程項目資金的來源、支出及結余等財務情況;工程項目合同工期執行情況和合同質量等級控制情況;交付使用資產情況。會計師事務所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審核基本建設工程決算時,還應當審查以下事項:被審核單位是否有計劃外建設項目,有無自行擴大投資規模和提高建設標準的情況;各項費用支出是否合法,有無混淆生產成本和建設成本的情況;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符合條件,有無虛報完成及虛列應付債務或轉移基建資金等情況;歷年的各項基本建設撥款數額和結余資金是否真實、準確,應收回的設備材料以及拆除臨時建筑和原有建筑的殘值是否作價收回,對器材的盤盈、盤虧及銷售盈虧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處理;報廢工程是否經主管部門審批;竣工投產時間是否符合國家計劃規定;基本建設收入的來源、分配、上繳和留成及使用情況;有無隱匿、截留或拖延不交應交財政部門的包干結余、竣工結余及各項收入;尾工工程的預留工程款及建設情況;有必要審查的其他事項。
(二)審核報告出具要求 審核人員應當在實施必要的審核程序后,以經過核實的證據為依據,分析、評價審核結論,形成審核意見,出具審核報告。審核人員在出具基本建設工程決算審核報告時,應附送已審核的《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審核人員應當在基本建設工程決算審核報告的意見段中說明工程項目資金來源、支出及結余或超支等財務情況,概算執行情況,工程價款結算情況,尾工工程及未盡事宜處理情況,項目支出存在的問題,資產交付使用情況。審核人員與委托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在審核意見方面存在異議,且無法協商一致時,或審核人員認為必要時,應當在意見段之后增列說明段予以說明。
(三)重點項目審計策略 (1)甲供材超(欠)供的審計策略。如某項目審核中發現公司35kV電力電纜等甲供物資計174,228.01元超供,公司已補辦退庫手續;線路保護2臺、監測報警系統1臺,上述資產現場盤點未見實物,單位反映資產待安裝。
江蘇省電力公司文件蘇電審[2011]58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報審管理的通知》明確甲供材料超、欠供的核對和審定是工程竣工結算審計環節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單位在工程竣工結算報審時必須提供“工程項目甲供材料明細表”(紙質和電子),該表必須經項目所在單位相關部門和施工單位簽字、蓋章確認后報審;各單位項目管理部門負責物資、財務等部門及施工單位填列和核對甲供材料明細表,確定材料實際領用數量,同時應分析材料填列差異的原因。報審的工程竣工決算報告初稿必須按要求填制完整,應包括編制說明、工程竣工決算報表、項目投資分析說明和設備差異分析等。
根據委托方的要求,審核過程中須履行甲供材建設單位物資、財務、施工單位、工程結算審計等四方數量核對程序,現場勘察盤點時關注甲供材超(欠)供數量核實;對鋼材、電纜等不便實物盤點資產,可采取現場估算,結合設計概算、工程結算審計確認施工單位安裝費時確認的甲供材結算數量與賬面領料數量核對。甲供材核對審核要點詳見表1:
對于不便盤點且工程結算不反映的甲供材數量核實,如江蘇省物價局文件蘇價工[2011]214號《江蘇省物價局關于完善新建居住區供配電工程價格管理的通知》要求供電公司負責提出居住區規劃紅線內供配電工程土建設計要求,提供土建的管材及接地材料、表箱。供電公司向開發單位提供土建的管材及接地材料、表箱,如槽形母線、鐵附件、電纜保護管等,應辦理資產交接手續,取得開發單位蓋章的居配項目甲供材交接單等相關證明手續。審核中應側重對上述資料的搜集及核對。
(2)甲供材涉稅審核。審計過程中若發現建設單位甲供材取得普通發票入賬,需關注甲供材部分是否繳納建安稅費。
(3)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用核實。政處費用不允許主業下屬多經公司代收代支,更不允許項目實施單位人員代領;審核費用支出的合理性,需審核政處費用補償標準、口徑是否一致;審核中要關注政處費是否存在A項目支出在B項目列支情況;對青苗補償費等審核中關注原始憑證是否提供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可采取現場勘察、電話回訪等方式核實。
(4)借款利息審核。根據規定,“當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應當停止其借款費用的資本化,以后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于發生當期確認為費用”。工程竣工后的利息費用不應資本化,審核應予以關注。
(5)決算分析列報口徑一致性審核。審核項目概算執行情況時發現甲供材進項稅額未納入工程決算,但設計概算含進項稅額,掩蓋項目明節約實超支的實質,類似待攤投資設計費、工程審計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抵扣影響項目投資超支或節約分析。
三、基建工程財務預算審計實務問題分析
(一)基建項目投資的合法性、合規性 (1)項目立項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如某建設項目省發改委審批時要求項目實施主體補充資本金,投資方補充匯入200萬元,但項目單位賬面作為專項應付款反映,且對上述款項計提利息計入專項應付款。顯然,被審計單位的上述處理與立項審批文件有出入。
(2)招投標制度執行情況。某項目綠化工程合同價71萬元,工程結算審核金額為195萬,單位反映增加綠化品種由原中標公司實施,審核價超出合同價175%,關注招投標手續履行是否合規;審核中發現某項目土地平整工程部分由個人實施,施工主體缺少施工資質。
(3)建安投資的完整性與準確性。如:同一項目出現兩份工程造價結算審核報告,××審[2010]第225號審核結果為893.39萬元;××審[2011]第012號審核結果為920.25萬元,涉及如何準確確認工程決算審核金額;某項目內墻磚、配電箱、消火栓箱等為甲供材料,無需工程結算審計,關注是否存在多結算工程審計費現象。
(4)設備投資支出。設備投資支出應單列,而非直接計入固定資產;基建項目中央空調14.58萬元直接記入固定資產欠妥,應記入設備投資支出;如某項目從業務單位購進設備所附票據不完整,缺少發票金額合計75.32萬元;補記施工用料45.96萬元,未附詳細清單和說明。基本建設財務列支省委在地方召開會議費用,如設備投資中列支會議用音響器材18萬元、購電毯2萬元。
(5)待攤投資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分配的準確性。如基本建設財務列支購19座面包車支出列“待攤投資――固定資產購置費”,購帕薩特汽車入賬列“固定資產”;工程建設單位管理費中原列支施工現場人員津貼,其中含非工程人員津貼4萬元。
(6)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審核。會計核算的準確性:如某建筑工程公司付款30萬元記入建安投資,會計憑證未見發票,應調整轉入往來;某裝飾工程11.84萬元開票賬記建安投資7.50萬元,余款4.34萬元未掛往來;土地征用費應計入“待攤投資”;建筑工程項目發生的設計費、規費、監理費等屬于項目建設管理費,不屬于“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應計入“待攤投資”(注:“待攤投資”非“待攤費用”)。分項工程劃分有誤:某學校南校區總投資額中包含北校區零星工程項目投資;建設工程場地清理費14.03萬元決算列入塔基占用補償費;某教學樓零星工程6.74萬元賬面均記入“建安投資―深井”;建安投資――鑄鐵欄桿期末余額35.51萬元關注是否為圍墻的組成部分;建安投資――食堂前平房發生成本只有金屬門0.88萬元,關注可否并項。入賬手續不完善:內墻瓷片付款審批表無單位負責人授權審批手續;支財稅所土地款200萬為復印件入賬;付土方工程款工程審核報告單監理單位未蓋章;某工程發票收款方為甲公司,收款方簽章為乙公司,收款單位不一致等等。
(7)項目超概原因及分析。某項目開竣工延期的原因為項目預算批復遲于規劃設計文本明確的開工時間;項目區拆遷面積廣、難度大影響了項目開工時間;項目開工后季節和天氣,亦影響了項目的開工和竣工。某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較概算超支462.68萬元,占總投資估算的19.61%。超概原因分析:原投資估算土地為政府免費劃撥,在實際征地時共付農民補償等費用348.40萬元;原投資估算一期工程基礎設施建設投資300萬元,但實際施工時為方便以后施工將部分二期、三期基礎設施建設提前進行,因此實際基礎設施建設投資425萬元。
(8)建設單位管理費截止期。根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3個月內不辦理竣工驗收和固定資產移交手續的,視同項目已正式投產,其費用不得從基建投資中支付。”則建設項目竣工之日滿三個月后不得列支建設單位管理費。另審核中發現建設單位管理費中列支非項目經費的問題。
(9)其他。如:出借資金:某基本建設項目對借款單位借出資金,借款單位承諾一周內歸還300萬元,實際未按時歸還,且未計算借款資金的利息費用。審計發現由于客觀原因委托審計項目竣工暫未實際投入運營,建設單位將部分工器具及低值易耗品移作他用;截止審計報告日建設工程決算報表反映項目尚有應付款項1324.00萬元未支付;截止審計報告日建設項目總投資額中含項目建設租賃場地租賃費5萬元、工程款1874.18萬元尚未取得發票;由于項目租賃場地工程尚未竣工驗收,截止審計報告日工程審計項目整體竣工驗收正在辦理之中;截止審計報告出具日,建設工程項目房屋所有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之中。
(二)項目資金來源與支出不平衡 江蘇省物價局文件蘇價工[2009]415號《省物價局關于公布新建居住區供配電工程價格標準的通知》規定各市供配電工程價格具體指導標準幅度為140-230元/平方米。江蘇省物價局文件蘇價工[2011]214號《江蘇省物價局關于完善新建居住區供配電工程價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可根據實施以來的具體情況,在對已竣工工程項目進行成本審核的基礎上,按照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適當調整收費標準。審核中發現個別新建居住區供配電工程項目存在個別供配電工程收取開發商的費用小于工程項目總投資不合理現象,希引起有關方注意。
關鍵詞:建設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核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的不斷進步,這種建設工程中財務決算就顯得尤為重要,它是一個項目評析的標志和表現,面對當下很多的工程決算財務報表中出現的失真現象,實在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和深思。
一、當下的建設工程竣工財務決算中,經常在審核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和當前的發展現狀
(一)當下的建設工程中由于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導致的問題和現狀以及最佳的解決方法。
不少單位在建筑工程竣工的財務決算審核中相對較松,這就使得一些漏洞的出現,以及報表的失真現象的產生。不免讓一些人鉆了空子。我國對于建筑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審核要求也相對較低,較弱,主要的原因大概分為幾點,比如不少建設單位在主觀上對財務決算的控制和管理相對忽略,只注重一些表面的東西,比如說進度,形式,并不注重財務的內部管理。這就使得制度沒有了保障,制度不健全以及不完善,從而在監督機制上格外欠缺。
第二個原因主要就是由于這一工程具有階段性的特點,這就使得很多的財務負責人員不能從頭至尾的參加和參與同一項工程的竣工財務預算。這在客觀上就造成了人員的緊缺和人員調動的緊張。從而業務能力下降,業務水平降低,監督管理能力和要求也不斷的下降,難以有效的對內部的財務進行監督。
第三個原因是因為主要的管理層人員都是臨時抽調的,具有很強的臨時性,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了人員的不穩定,組成人員的變動較大,專業性不是那么的強,造成了在工作上彼此協調的時候比較難。
第四個原因就是很多相關的部門,比較重視一些浮華的外在的東西,輕視一些內在的實質的東西,造成了職責不能夠被很好的履行。因此在項目的進行中,相關的責任部門應該明確自己的職責,做到人員的重用而非經常更換,這樣可以確保工程順利竣工,以及對于建設工程竣工的財務決算做出正確的報表和審核。
二、建設工程竣工的財務決算審核過程中的現狀和問題
目前看來,我國的普遍現象表明,我國造價咨詢事務所,從事的建設工程竣工方面的財務決算審核是他們最基本的業務,并且大多為政府性的投資項目。所以我們必須清醒而明確的意識到這一現狀的單一性和目的性。
總體來看,目前我國在建設工程竣工項目的財務決算審核方面的現狀大致分為以下幾種。首先的一點就是做財務決算審核的工作人員對于建設工程項目的理解和知識認識極度匱乏,不能夠很好并且正確的將一些報表中的信息反映出來,導致內容和相關的規定彼此之間差距很大,從而影響了財務決算在數據的統計上的正確性和信息的真實性。其次的一點就是很多時候審核的工作人員并沒有親力親為,親自來到現場進行勘察和監測,導致了一些虛假或者估測的數據,從而影響財務決算的統計,導致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的財務決算審核報表中的數據和信息出現失真的現象。最后的一點就是目前我國對于財務審核這一塊,并沒有嚴格的準確的執業準則和要求.
三、對此我們應該采取的對策和措施
(一)對于政府性的一些投資項目,要不斷的加強對于項目的管理,基本建設管理水平要不斷的提高和完善。
首先,對于政府性的投資項目,在事前的監督上,必須要努力的做到監督管理力度的加大和加強。在事前監督方面,要將監督放在一些關鍵的步驟上,在事前做好相關的審查和預算工作,這將很大程度上做好了事前監督的任務,體現了事前監督的有效性和正確性。另外,在審查上,要派去發改委等一些有資質有權威性的代表去做審查,而不是囫圇吞棗的隨意選擇。要有針對性和權威性,對項目工程的審查要落到實處。這就對審查的相關部門提出了一些相應的要求,比如說權責分明,不可互相爭搶對方的工作,都要努力做好自己的本分的東西就可以了。例如發改委要做好對項目工程的計劃書以及相關的提前準備的材料的審核,而財政部門需要根據發改委在審核的計劃書和材料中無異議的那些中做出相應的財政預算和財政審查,嚴把金錢觀,這就使得每個部門都有了自己的責任和工作,保障了建設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核中的真實性和經濟的安全性。另外除了請相關的部門對此進行審查和預算之外,還可以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一些相關的人士做出公平合理的決算和評估,這些都是為了在財務決算審核中取得好的效果。
(二)其次,在加強了事前監督和控制的同時,也要不斷的加強在財務決算審核的事中和事后的控制。
在一項工程開始之后,我們應該非常的謹慎和認真,在選擇材料,進行規劃,投入施工等過程中,必須充分的意識到建筑工程的大局性。對于日常采購,平時對于工程的勘察,介入,以及相應的調查和規范,都是事中管理和控制中極其重要的一個部分,項目投資的日常管理中的全部事項這一管理中極其重要的,也是不可以忽略的。
(三)不斷的加強項目資金和財務的相關管理工作。
財務和資金是一項工程中最為核心的動力和基礎,沒有資金就無法進行項目工程的施工,以至于更無法談到建設工程竣工的財務決算問題,所以我們必須要保障建設工程資金的安全性和財務工作的透明性,確保資金的到位和真實。因此不斷的加強項目資金和項目財務的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我們應該對資金進行數據庫分析,這樣就可以更加清晰的做出關于資金的判斷。更加一目了然的明白資金的動向,以至于可以更好地進行后期的項目投資和管理,對資金在工程上的投入進行合理的撥款,規范支持管理制度,確保每一筆支出都落到實處,切實的做到保障資金的安全性。建立一套完全的資金預算,資金支出以及資金相關計劃投入的體系,保障資金的流動動向,安全施工,安全的進行財務審核。
結束語
對于一項建設工程來說,竣工時候的財務決算審核必須要切實的保障其正確性和安全性,這是對整項施工項目的安全責任的體現,也是相關的審查部門和財政部門秉公執法的體現,很多時候我國的相關體制并不健全,這就導致很多時候在最終的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時出現太多的報表失真現象。對此我們應該引起極其高度的重視,我們不能在財務審核的報表上面進行錯誤的錄入或者人為的失誤,這就需要我們自身做好對自己的嚴格要求和嚴格的規范,另外要在相關的體制上進行完善處理,不斷的對監督體制進行更加嚴格的規范。我們不能只做一些表面文章,只是重視一些進度,卻忽視了太多的隱患和細節,只有在小的地方做好,才能夠真正的做到在最終的財務決算審核中做到萬無一失,確保資金的安全性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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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基建財務管理 項目竣工決算 財務審計
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是審計人員依法對基建項目財務決算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財務監督的重要工作。近幾年,隨著社會經濟和民生的發展,基建工程項目越來越多,作為財政批復竣工決算的重要依據,審計開始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筆者結合多年工作經驗對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進行簡單闡述。
一、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內容
竣工決算審計是依據《審計法》和審計署頒布的《基本建設竣工決算審計工作要求》,由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基建工程的項目實際造價和投資效果進行審計,其審計內容概括來講是基建項目從籌建到竣工投產的所有實際費用支出情況,通常包括建筑工程費用、安裝工程費用、設備器具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審計。
從審計工作的監督性和精細性來說,基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一是依據與執行部分,比如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編制依據,基建工程項目建設設計、執行情況,工程項目概算的依據、內容、執行情況等;二是費用部分,比如工程資金的渠道、實際投入、到位資金、建設資金支出的合法性、建設成本及使用、結算、入賬等情況,資金結余、債券真實性等情況;三是交付使用財產的完整性、手續的齊全性、成本核算的正確性等;四是報廢工程的報廢原因及鑒定情況;五是工程掃尾階段的未完工量及預留資金;6、基建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決算資料的完整性,說明書的完整性,審計的真實性、合規性。
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程序
基建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程序一般分為審前調查、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審計結案和審計檔案五部分。
第一步,基建處在接到工程建設單位送達的審計材料及資料后進行登記,之后收集工程竣工決算資料,對送達的資料進行調查、核對,對不符合要求、不完整、不準確的資料全部退回并符函原因,符合要求的送交審計處,進入審計的下一階段進行待審。第二步,進行審計實施前的準備,主審制定審計方案,草擬審計通知書。第三步,進入審計實施階段。在此階段,可分為審計處審計和審計處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審計處(或社會中介)、基建處相互配合實施審計。第四步,審計處(或社會中介機構)根據審計的實際情況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被審計單位進行意見征集,編制反饋意見說明書。基建處收到審計報告后,與施工單位進行工程款結算。第五步,由基建處將基建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資料整理歸檔。
三、在竣工財務決算審計中發現存在的一些問題
審計是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項目順利運行的重要監督手段。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由于存在各種因素,使審計工作存在一些問題。例如原來費用歸口的時候項目二級或三級明細入賬錯誤;或者項目竄戶都會導致在決算過程中與財政撥款金額不對等,還有開發區有許多零星工程,通過任務書來下達,這些零星工程在做財務竣工決算是要特別仔細,因為零星工程每年都有,先要查出當時是入哪一年的零星或是不分年份的零星,這種種情況都需要通過審計來重新核查,最后根據審計后的批復使所有入賬費用歸集到固定資產中,并與財政撥款對沖來結平該工程項目。因此加強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監督,提高審計質量,對提高基建工程項目的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四、審計對竣工財務決算的作用
審計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中是一項客觀獨立的監督,在基建工程建設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是保障國家財產有效利用、達到效益最大化的重要監督手段。
(一)強化財務控制,實現財務監督功能
由審計法的規定可知,國家審計機關有權對國有資產的合法使用及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效益進行審計,這從根本上保障了國家基建資金的有效利用,減少損失,促進投資效益的提高。同時,財務審計無論是對基建部門還是工程施工部門來說,都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強制性,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等的財務體系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通過審計,促使基建單位加強對建設項目的管理,完善內部控制體系與制度
從現代審計的范疇看,審計監督是現代意義上的財務監督,現代財務監督已不僅僅局限于會計收支,更拓展到整個項目活動范圍,因此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從項目整體進行把控的重要工具,能夠有效控制違法行為,端正行業風氣。
宏觀上講,竣工決算審計獨特的經濟監督地位和監督職能能夠給政府決策部門提供真實可靠的預警、反饋信息,審計結果能夠幫助有關部門調整監管體系,保證國民經濟良性運行。微觀來講,基建竣工決算審計從財務上監督企業是否合法有效的使用國家委托經營的資源,其效益是否具有經濟性和有效性。一方面,通過審計部門對國債資金流向的審查,可確定國債資金的使用和項目安排是否真實,是否存在騙取國家資金的現象。通過審計可有效確保資金分配的合理性和施工單位的成本控制,使基建資金專項專用。同時,對于征地拆遷費用的審計,可有效防止征地拆遷費用層層截留,驗證施工地點是否在規定范圍內。另一方面,對于完工后不能顯現的隱蔽工程部分,竣工決算審計可以驗證工程項目的真實性,推算隱蔽工程的造價成本。
竣工決算審計能夠正確評價投資效益,總結建設經驗,提高基建工程項目管理水平。隨著竣工決算審計工作的加強,工程建設中層出現的設計浪費、高估冒高、高套定額、多計工程量、提高取費級次等想象可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避免腐敗產生。
參考文獻:
關鍵詞:基建項目 財務決算 審計 問題 對策
加強對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存在問題的深入分析,制定出有效的對策消除這些問題造成的影響,有利于實現基建項目建設過程中效益最大化的發展目標,不斷提高基建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質量。在對財務決算審計存在問題的處理過程中,應充分地考慮基建項目的實際概況,確保采取的相關對策在實際的應用中能夠達到預期的效果。
一、現階段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中存在的相關問題
(一)轉出投資支出審核不嚴格
基建項竣工后,為了做好其中的財務決算工作,需要財務結算審計人員所充分地發揮自身的職能作用,加強對項目轉出投資支出的嚴格審核,確保項目建設中各項資金得到了充分地利用。但是,結合現階段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實際發展現狀,可知其中存在著項目轉出投資支持審核不嚴格的問題,影響了財務決算審計中相關工作計劃的順利完成。具體表現在:一是項目配套的地下管道、專用道路、變電站等基礎設施的歸屬資料了解不充分,實際的財務決算審計方法有所偏差,給后期工作計劃的開展造成了較大的影響;二是決算審計中未按照國家財政部門的要求嚴格執行具體的工作流程,間接地較大了項目的財務決算審計風險;三是由于不同財務人員的專業水平有所差異,間接地影響了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工作重量,決算審計中存在的問題無法得到及時地處理。
(二)待攤投資確認及分攤決算審計有所偏差
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中應充分地考慮待攤投資及分攤費用,促使最終的財務決算審計能夠達到預期的效果,最大限度地提高基建項目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但是,在對這些費用審計的過程中,依然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間接地影響了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實際作用效果。具體表現在:一是項目的審批手續是否齊全,財務決算審計人員缺乏足夠的重視,致使交付使用資產的真實性無法得到有效地體現;二是在對基建項目的待攤費用及分攤率實際問題的處理方面,缺乏完善的法律機制,給財務決算審計的可操作性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三是由于項目待攤投資及分攤方法隨意性強,導致這些費用所涉及的范圍差異性顯著,影響了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的有效評估。
(三)基建項目變更問題考慮不充分
某些基建項目建設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變更問題,需要財務決算審計人員運用變更管理的相關方法,加強對這些問題的有效處理。但在實際的決算審計過程中,由于相關財務人員對于這些問題的考慮不充分,決算審計過程中忽略了項目違規行為造成的影響,為考慮項目變更的合法性,致使最終得到的工程造價結算審核報告存在著一定的偏差,影響著基建項目實際收益的有效計算。
二、加強基建項目財務決算審計存在問題處理的有效對策
(一)加強整個項目投資的綜合管理
為了使基建項目財務決算審計中存在問題能夠得到有效地解決,需要財務人員在具體的工作開展中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強整個項目投資的綜合管理,不斷提升基建項目建設中的財務水平。這些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優化財務管理方式,從不同的方面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深入地分析,增強管理方式的適用性;二是對既有的決算審計機制合理性進行必要地評估,完善既有的財務決算審計管理機制;三是設立專業的咨詢評估機構,加強整個項目投資環節的全程管理。
(二)完善監督機制,加強項目轉出投資支出的嚴格審核
結合基建項目的實際概況,加強對各種信息化技術的有效使用,構建出可靠的財務信息監督系統,不斷完善相關的監督機制,促使項目轉出投資的界定能夠與工程的實際狀況相一致。與此同時,結合行業技術規范的相關要求,對基建項目轉出資產支出的審批文件進行嚴格地檢查,確保這些文件的真實有效性,并對存在問題的轉出資產支出文件提出相關的調整意見,增強基建項目的支出成本的公開透明性,也為待攤投資確認及分攤決算準確性提供必要地保障。
(三)加強基建工程變更管理,優化結算審核報告
財務決算審計人員應結合基建項目變更報批權限的相關內容,加強對項目變更過程支出費用的即有效計算,并在結算審核報告中給予必要地說明,促使工程的變更管理能夠達到行業技術規范的具體要求。在對基建工程變更檢查中發現相關的問題時,決算審計人員應及時地與建設單位進行溝通,提高基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工作質量,并將處理結果寫入結算審核報告中,優化基建項目竣工財務結算審核報告,提高基建工程財務工作水平的同時加強各項資金的有效利用。
三、結束語
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存在問題的有效處理,依賴于針對性較強的對策,需要項目建設中的財務人員能夠從不同的角度對這些客觀存在的問題進行必要地分析,促使基建項目的建設成本能夠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增加項目經濟效益的同時優化基建項目投入使用后的服務功能,保持我國基建項目財務工作的高效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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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內控制度;審計重點分析;審計質量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8-0-03
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是綜合反映竣工基本建設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財務情況和建設成果的總結性報告文件。它可用以反映建設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基本建設支出,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的價值,是建設單位向生產使用單位辦理建成財產移交、確定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依據,也是向國家或企業報賬并最終轉銷基本建設撥款的文件,也是工程竣工驗收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是指建設項目正式竣工驗收前,審計人員依法對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的審計監督。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是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的重要環節,加強對竣工決算的審計監督,對提高竣工決算的質量,正確評價投資效益,總結建設經驗,改善建設項目管理有著重要意義。
作者結合最近幾年從事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實踐,以民航空管某航路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實踐案例為例,針對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過程中的內部控制審核、審計重點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分析討論,提出了如何提高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質量的有益思路方法。
一、民航空管某航路工程審計案例的基本概況
1.200×年×月5日,民航局下達《關于××航路改造工程子項任務書的批復》(民航規財函〔200×〕4××號)。
2.200×年×月26日,民航局《關于××航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的批復》(民航機函〔200×〕8××號)。××航路改造工程批復投資1.4億元,資金來源為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批復的建設內容及規模:
(1)××航路華東段。
①榮成二次雷達站工程:建設榮成(煙臺)單脈沖航管二次雷達站,臺址位于威海與榮成之間的楊官屯,征地9畝(含道路)。雷達站建筑面積610平方米,塔高24米,配置雷達天線罩。供電采用二路市電及一部柴油發電機。傳輸采用一路光纖及一路衛星。配套建設暖通、空調、給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設施。
②新建青島航管自動化系統1套,包括:局域網3套、多雷達處理器2套、飛行計劃處理器2套、雷達管制席4套、塔臺管制席1套、網絡數據記錄儀2臺、系統軟件1套、雷達前置處理系統l套、GPS時鐘設備及接口1套。新建青島12席位內話系統1套,擴容威海、連云港VHF遙控系統各1信道,配置威海、連云港VHF遙控臺比選器、延時器各l套,配置青島管制員訓練模擬機2臺。
③青島航管樓改造:包括機房整修、配置1套80KVAUPS、改造空調及避雷接地系統。
(2)××航路東北段。
更新大連單脈沖航管二次雷達:與更新的航管一次雷達合建,臺址位于大連市西北方向的南山,為原東芝一、二次雷達站站址。雷達站建筑面積618平方米,雷達塔高13米,配置雷達天線罩。供電為二路市電及一部柴油發電機,本次新建一路市電及配置一部柴油發電機,配置1套80KVAUP。傳輸為一路光纖及一路微波。配套建設暖通、空調、給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設施。購置維修車l輛。
(3)××航路錦州段。
建設錦州航管單脈沖二次雷達站,臺址位于錦州西北方向的閻井寺,距錦州機場8公里,征地2.7畝。雷達站建筑面積530平方米,塔高15米,配置雷達天線罩。供電采用二路市電及一部柴油發電機,配置1套50 KVAUP。傳輸為一路光纖及一路衛星。配套建設暖通、給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設施。購置維修車l輛。
二、內部控制制度審計
為了保證竣工財務決算審計質量的效果,在進行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時,首先要對其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
1.審核內部控制情況
該航路工程由民航空管總局牽頭,下面各空管分局及所屬空管站分別實施,屬于三級單位分別實施并對各所屬分管項目進行基建財務獨立核算,由民航空管局匯總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因此具有多點實施,管理分散,基建財務管理模式差異化等特點,竣工財務決算審計要面對點多分散等難度。為此對各所屬單位的內部控制審計變得非常重要。該項目內部控制審計的內容如下:
1)該航路工程建設單位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是否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等相關財務管理規定,按規定設置獨立的財務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單獨設立基建賬,進行會計核算;2)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概預算建設內容,做好賬簿設置和賬務管理,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3)是否落實基建人員和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實施職能化分工和不相容崗位職責分離;4)是否制定了基建財務結算管理業務流程和規范的會計核算程序等;5)是否對項目建設活動中的各項財產物資及時做好原始記錄;6)是否依據工程進度定期進行財產物資清查;是否按規定向財政部門報送基建財務報表。
2.在建設單位多點實施、管理分散和基建財務管理模式差異化的情況下,審計內控制度的實際遵循情況。對嚴格按照內控制度執行的予以肯定; 對內控制度執行不利、甚至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為,予以揭示并督促改進。
三、竣工財務決算審計重點分析
為了保證該航路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審計重點分析了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明確該航路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目的及程序,是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首要工作。根據審計計劃和所了解的該航路建設情況確定審計程序。
2.收集與該航路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有關的各種資料并編制資料清單。如是否提供工程項目批準建設、監理、質量驗收等有關文件;是否提供概算資料及招投標文件;是否提供合同及協議書;是否提供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書;是否提供計量支付書;是否提供有關開工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土地證等;是否提供竣工圖及竣工驗收證明報告;是否提供竣工決算報表及竣工決算說明書;是否提供工程監理報告;主要材料及設備發票;工程項目點交清單及財產盤點移交清單等。將已提供的資料裝訂成冊,未提供的資料作好記錄。
3.審核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應包括從籌建到竣工投產全過程的全部實際支出費用,即建筑安裝工程、設備工器具購置和其他費用等。竣工財務決算報表一般包括竣工決算報告說明書、竣工工程概況表、竣工財務決算表、交付使用資產總表及明細表、工程決算審核情況匯總表、轉出投資明細表、待攤投資明細表等。
審計人員重點審核該航路工程各分管單位實施部分的決算編制工作,審核有無專門組織,編制依據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資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對遺留問題處理是否合規,尤其涉及到的征地拆遷問題及土地證的辦理問題。審核報表的真實和合法情況及竣工決算說明書的準確與真實情況。最后對經各分管單位實施部分的決算報表匯總編制的竣工決算報表進行審核。
4.審核竣工工程概況表的真實、完整性。具體包括:
1)審核占地面積:該航路工程涉及到多個地方的占地問題,因此準確地匯總核算。設計占地面積包括初步設計確定的面積和被批準的實際用地面積。審核時注意批準用地文件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并將批準計劃用地與實際用地表格進行比較并分析兩表差異的原因。
2)審核建設時間:該航路工程因涉及多地實施,故要對各實施單位的開工時間進行審核,審計時注意審核:開工時間應以開工報告批復以后或開工報告批復的時間為準;竣工時間以試運行結束為標志。
3)審核完成主要工程量與工作量:該航路工程審核辦法是依據××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結算報告與單項工程的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對照審核。審核中發現不符,找出原因并進行處理。
4)審核收尾工程:該航路工程所列收尾工程應與單項工程驗收報告的估計相符。如果發現不符,應分析原因并作處理;根據總概算調整批復,核實尾工工程的未完工作量,留足投資。防止新增項目列作尾工項目、增加新的工程內容。
5)審核建設成本:該航路工程建設成本的審核:依據××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結算報告與單項工程項目按照建設成本的構成,分別編制對比表,逐一審核。建設成本包括建筑安裝成本、設備和工器具成本及其他費用成本三項。
6)審核土建中的主要材料消耗:該航路工程主材消耗一般包括鋼材、木材和水泥。審核的辦法是依據××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結算報告對照各單項工程的竣工驗收材料和施工單位提供的材料進行分析,然后加以匯總。
5.審核竣工財務決算表的真實、完整性。主要包括:
1)審核交付使用資產和在建工程及轉出投資。審核該航路工程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真實、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條件,移交手續是否齊全;成本核算是否準確;核實該航路工程在建工程投資完成額,核實未能全部建成、及時交付使用的原因;轉出投資:審核列支依據是否充分,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真實,合規。
2)審核該航路工程庫存設備器材的真實、完整性。該項目包括設備和器材兩項,由于空管設備器材復雜,有的屬于精密儀器儀表,有的屬于系統類資產,還涉及到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的問題,因此對資產價值的正確歸集就成為審計的重點目標。
3)審核該航路工程應收應付款。應將應收應付款列出明細表,然后由審核人員對照明細表逐項審核,必要時進行函證。
4)審核撥款累計支出及資金結余情況。該航路工程撥款累計支出應與各實施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撥款項目的累計數一致,也應與開戶銀行的撥款賬上的支出一致,并進行匯總才能反映其真實、完整性。
6.審核該航路工程交付使用資產總表及明細表真實性。審計方法是:審核表中所列內容是否真實、正確,表列交付使用資產的數量、價值與實際交付使用的數量、價值是否相符,有無虛報、重報等。
7.審核待攤投資明細表的真實、正確性。該航路工程待攤投資包括征地拆遷費、建設單位管理費、勘測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設備檢驗費、工程質量監理費、審計費、招投標費、其他待攤投資等。建設單位管理費主要審核其列支的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審核其占總投資的比率是否超過國家的有關規定;對監理費、審計費、招投標費的審核,主要審核其支付標準有無超過國家有關規定。 重點關注征地拆遷費的審計。
8.審核竣工決算分析說明的真實、正確性。竣工決算分析說明是竣工決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決算報表的分析和補充說明,其內容為:項目概況、資金來源情況、基本建設概算和投資計劃執行情況、建設成本和投資效益分析、經驗教訓等。
1)該航路工程的總評價。從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和造價四方面進行分析說明。進度:主要說明開、竣工時間、對照合理工期和要求工期是提前延期;質量:要根據竣工驗收委員會或行業質量監督部門的驗收評定等級,對合格率和優良率進行說明;安全:根據人力資源和施工部門的記錄,對有無設備和人身事故進行說明;造價:應對照概算造價,說明節約還是超支,用金額和百分率進行分析說明。
2)各項財務和技術經濟指標及經濟效益分析。
該航路工程經審計分析如下:
本項目批復投資140,160,000.00元,實際完成投資123,856,662.60元,節約投資16,303,337.40元。批復投資完成率88.37%,節約投資11.63%。全部作為交付使用資產處理。其中:交付固定資產121,332,712.86元,占比97.96%;交付無形資產(飛行數據處理系統軟件)2,523,949.74元,占比2.04%。
3)審核建設項目及概算執行情況。審核該航路工程建設是否按批準的初步設計進行,各單位工程建設是否嚴格按批復的概算執行,是否有概算外項目和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的問題,是否存在經濟損失和重大質量事故。經審計分析該航路總體概算執行情況:本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嚴格按照概算批復執行,嚴格控制各項支出,使得總體投資控制在批復的概算范圍內。批復總投資140,160,000.00元,實際完成投資123,856,662.60元,節約投資16,303,337.40元,各單項工程均未出現超支現象。
4)該航路工程管理經驗、問題和建議。
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展過程中,注重工程質量和進度,更強調科學管理和協調配合,通過實踐,對搞好工程建設,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體會:強化設計,加強配合;實行定期項目協調會議制度;堅持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施工監理制、合同管理制、質量終身負責制;加強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實行項目負責人制度。
四、提高審計質量的有益方法
根據以上審計實踐,本文認為要提高竣工財務決算審計質量,審計人員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法:
1.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程序。要對建設單位工程竣工決算過程涉及的內部控制制度有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尤其要增強在建設單位多點實施、管理分散和基建財務管理模式差異化的情況下內部控制審計的極端重要性,對建設工程管理流程進行初步的評價,對內控制度的關鍵點和薄弱點做到認識到位。
2.高度重視審計依據的重要性。掌握財政部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及審計機關、會計師事務所及國家相關的政策法規、規章制度標準,適時了解政策法規的變化,做到與時俱進。
3.熟悉工程技術方面的知識。對工程造價有關知識要有初步的了解和運用,對工程造價人員出具的竣工結算報告的內容及編制依據要有初步的了解,對其依據的合同、書證、物證及定額計價政策要熟悉。
4. 強化與相關的基建財務、工程管理、工程造價等人員的協調配合,要注意與財務收支審計和工程技術審計相結合,因為財務收支審計和工程技術審計是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基礎,要利用前面的審計成果,必要時進行延伸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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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結算審計;竣工財務決算審計;造價工程師;注冊會計師
1999年8月5日財政部《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暫行辦法》,該辦法第二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可以對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及其相關資料進行審查與復核,并發表審核意見,并指明審核人員,為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的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人員。
以上制度規定了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工作,并籠統規定審核工作由注冊會計師與造價工程師完成,并沒有規定注冊會計師與造價工程師分工,也并沒有明確竣工決算審核中注冊會計師如何利用造價工程師的工作成果。但實踐表明,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大多并不是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而是由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進行,根據《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凡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咨詢、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和部門,必須在計價、評估、審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崗位配備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74號《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當取得《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并在資質證書核定的范圍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以上規定要求注冊造價師在造價咨詢單位工作,而不是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而這樣才能進行簽字。
一般情況下,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由委托方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進行,注冊會計師要利用工程造價審計人員和經濟管理人員工程審計成果才能完成任務。
一、關于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概念界定
實踐當中,往往存在將工程結算審計、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和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相混淆的現象。筆者認為,工程結算審計是對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按工程進度、施工合同、施工監理情況、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工程變更等辦理的工程價款結算的審計,可以在項目的實施階段進行。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是在建設項目實施結束后,以承包合同為基礎,結合設計及施工變更、工程簽證等情況,按照工程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等辦理的全部工程價款結算。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是在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階段,對建設單位編制的綜合反映工程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全過程發生的實際造價、完成的建設成果的竣工決算報表進行審計。
二、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程序
如前面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定義所述,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內容包括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全過程發生的全部造價、完成的建設成果。從資金的角度講,審計的內容要全面關注項目的資金來源、到位、使用和結余資金情況;從建設內容的角度講,審計的內容要全面關注項目的建設程序執行、招投標、合同管理、材料供應管理、工程質量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工程進度管理、尾工工程等內容;從財務核算的角度講,審計的內容要全面關注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本文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闡述:
(一)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情況
主要檢查建設項目是否辦理了必要的相關手續,如:批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圖設計、批復的設計概算等;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否履行了項目招投標程序,執行了監理、合同管理等相關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規定辦理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二)合同管理情況
檢查建設項目是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求簽訂合同,合同內容條款是否清楚,簽章是否齊全。
(三)工程結算情況
檢查建設單位是否與施工、監理、設計及其他服務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基本建設投資包括在財務核算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其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尤其國有投資的建設項目,委托方或建設單位必須聘請造價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報送的結算進行審計,并出具由施工方、建設單位及造價工程師三方簽字蓋章的基本建設工程結算審核定案表。設備投資有時建設單位也會讓造價工程師審計。一般注冊會計師以工程造價師審計的審定數為準,但也需進行復查認定,發現造價審計有不實之處可以重新審定。
未經其他中介機構審計部分,如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由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這類費用一般為工程的二類費用,包括征地拆遷費用、設計勘察費、咨詢費、招投標費用、環境評估費等。
(四)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
檢查資金來源是否為項目批準來源途徑,一般資金來源有基建撥款、銀行貸款、股東投入注冊資本金及政府補助。檢查資金是否足額到位,款項支付是否根據工程結算資料、合同或發票,是否有單位內部審批流程。
(五)竣工決算情況
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在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報主管部門審核,編制的竣工決算報表是否符合財政部關于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通知(財建[2002]394號)。待攤投資分配是否正確,交付使用資產計算是否正確并真實存在,通過檢查、函證、監盤等程序進行核實。
(六)概算執行情況
檢查實際完成投資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圍內,如有超概算,是否經過審批,超概的內容及原因進行分析。
三、竣工財務決算審計重點關注內容
(一)待攤投資分配問題
1、核實應分攤待攤投資的資產
應分攤待攤投資的交付使用資產主要有:⑴建筑安裝工程投資;⑵設備投資中的需要安裝設備;⑶其他投資支出中除購置現成房屋、辦公生活用家具器具、可行性研究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以外的其他支出
2、檢查分配方式
一般說來,對于能夠確定應由某項交付使用資產負擔的待攤投資(如: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等),應直接計入該項交付使用資產成本;對于不能確定負擔對象的待攤投資,則應采用科學、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受益的各項交付使用資產成本。
(二)借款利息資本化
參照《企業會計準則》中關于借款費用的規定,開始及結束計息時點要確定好,使用的借款資金要求概算中規定有銀行借款,又是本項目實際使用的。
不屬于本項目使用的借款利息一律剔除,延期還款的罰息、滯納金不能列支,特殊情況發生的借款先審核后慎重確認。銀行存款利息不作收入,沖減利息支出。
(三)建設單位管理費
建設單位管理費發生時限為從項目籌建之日起至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之日止(竣工財務決算日與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日一致)建設項目所發生的費用,總額不能超過概算批復,根據
財政部(2002)394號文件規定,業務招待費為建設單位管理總額的10%之內,對照標準劃出超支或節約數,分析原因,超支部分需報經財政部門認可才能列支。
(四)尾工工程與或有性支出
尾工工程進入建設成本數根據項目投資總概算的5%掌握,超過5%的不能辦理竣工財務決算。
尾工工程支出,應有概算內容和具體支付項目,經審核確認需實際支付的款項。或有性支出沒有確切的政策依據和計算依據原不能以“預提費用”名義進入成本,此類費用一般應予剔除。
(五)試運行期費用列支
試運期時間確認,根據批準的項目設計文件規定,引進設備的試運期按合同規定,超過期限并已符合驗收條件的視同投產。經過核實的試運期成本費用減除產品銷售凈收入后的差額作增加或沖減建設成本,列入負荷聯合試車費。試運行成本費用的收入與支出另行單獨設賬的應作延伸檢查。
(六)征地及拆遷補償費
審核征地拆遷補償是否符合國家、地方制定的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簽訂合同,補償款是否足額支付被拆遷人。如征地拆遷工作聘請評估公司及拆遷公司,則對評估公司、拆遷公司與被拆遷人協商的補償協議進行審核。對估價報告在基價確定、區域因素甄別、容積率、成新率等參數選取、重置成新價值的計算等方面進行復核,確定其補償價格在合理范圍內,對不合理補償予以審減。
(七)印花稅及其他稅金
檢查各類經濟合同(施工、監理、設計、供貨)是否存在應交未交的印花稅;檢查工程收入(房租、出借資金利息收入、罰款、賠償金收入等)是否存在應交未交的營業稅、所得稅。
參考文獻:
[1]財政部.關于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通知(財建[2002]394號).
[2]財政部.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暫行辦法(財協[1999]).
[3]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
關鍵詞:中小學校;基建竣工;財務決算;問題及對策
基建竣工財務決算報告是反映建設項目的建設成果以及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文件,是據以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的依據。因此,做好基建竣工財務決算是中小學校財務工作的重要部分。然而,部分中小學校在基建項目管理過程中,存在“重進度,輕決算”的現象,導致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多年仍未辦理財務決算和資產移交手續,造成國有資產賬實不符,不利于國有資產的管理。本文從中小學校基建竣工財務決算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了解決中小學校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難的對策。
一、中小學校基建竣工財務決算的內容
(一)編制范圍
經政府職能部門批準立項,由各類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投資或部分投資的項目,包括當年安排基本建設投資、當年雖未安排投資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緩建項目和資產已交付使用但未辦理竣工決算的項目,均需要進行基建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
(二)提交的基建檔案資料
從項目開始報建、立項到竣工投入使用所包涵的各個環節的材料。
一是項目建議書、立項批文、可行性研究批文、初步設計批文、設計概算批復、施工圖評審批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征地預公告,拆遷公告及實施方案,用地批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開工單。
二是項目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采購合同、變動補充協議、設計、施工以及勘察單位等各種資質證明材料。
三是竣工圖,勘察、設計、監理等費用的合同、審定報告和建安工程、遷改工程審結書、設備驗收證明、竣工預驗收鑒定書及會議紀要、監理工作報告、項目停、緩建,增、減建設內容及計劃外項目,其他主要變更事項的報批文件,項目賬簿、憑證。
(三)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告、承諾書、各類報表
竣工財務決算報告,主要是對項目概況、財務管理、財產物資清理及債權債務的清償情況、資金情況、項目管理情況、財務決算存在的問題和建議、決算與概算的差異和原因分析、需說明的其他事項進行說明。
含封面在內的報表共七張,分別是:財政性資金投資建設竣工工程財務決算報審表,報表封面,項目概況表,財務決算表,項目交付使用資產總表、明細表,工程相關費用審核情況表。
建設單位的單位領導需對報審材料的真實和完整性簽署承諾書。
二、中小學校基建竣工財務決算存在的問題
(一)編制不及時,導致資產賬實不符
按照規定,建設單位應在項目竣工后 3 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然而,部分中小學校建設項目竣工后資產直接投入使用,有的一年甚至幾年都沒有完成財務決算的編制,資產也沒有暫估入賬,而是等財務決算批復后據以入賬,造成資產賬實不符。或者資產按暫估價值入賬,因沒有完成財務決算審計,估算的價值不準確,往往也會導致資產賬實不符。
(二)缺乏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
由于基建業務不經常發生,有的學校沒有健全的基建內部管理制度,或建立了制度沒有細化,在執行過程中流于形式,形同虛設。部分項目預算不夠科學或設計不夠合理,導致項目實施過程中設計變更等,而財務部門沒有很好地履行財務監督的職能,在項目沒有按規定向職能部門申請調整總概算的情況下,累計付款數超過總概算數也予以支付,造成工程竣工時,項目造價超過總概算5%,審計部門不接收報審材料,影響決算工作的開展。
(三)學校領導或項目負責人不夠重視
由于“高考制度”的存在,中小學校的領導普通認為“升學率”才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因此存在 “重教學質量、輕內部管理”的現象,不重視財務管理工作,認為項目已經投入使用,對決算工作抱無所謂的態度。
而項目負責人對工程的立項、規劃報建、進度和質量等方面的管理較為重視,但對竣工財務決算的重視不夠,認為項目能通過竣工驗收投入使用,就達到預期的目標了,財務決算這些收尾工作就交給財務人員來完成。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相關職責不明確,財務人員和項目負責人之間產生相互推諉現象,以致財務竣工決算難以開展。
(四)基建檔案資料缺失,缺乏報審依據
編制基建竣工財務決算需提供的資料很多,而中小學校工程在建設過程中,由于人員配備等原因,往往沒有設專人收集和保管這些基建檔案,項目負責人經常是總務處主任或抽調的老師來擔任,對基建知識了解不夠,不重視這些資料的收集和保管,導致這些資料時有散失,從而影響決算工作的及時編制。
(五)財務人員缺乏基建知識,影響決算的編制
中小學校一般規模較小,財務人員編制有限,一般只設會計1至2人,所以,在基本建設過程中,基建財務人員大多由學校財務人員兼任,而財務人員只負責一般的財務處理,沒有參與到基本建設的全過程中去,對項目的立項到竣工驗收等環節不了解,基建與財務工作銜接不夠,對哪個環節所對應的基建檔案資料不清楚,導致后期由財務人員做決算時,不知所措,困難重重,不得已將決算工作擱置下來。
三、加強中小學校基建竣工財務決算管理的對策
(一)加強各職能部門的監督力度,督促及時編制
財政部門應加強對建設單位的財務監督和資產登記管理,督促完成竣工項目的財務決算編制工作。計劃部門應關注項目的執行情況,對已竣工項目督促建設單位填報各種經濟數據,及時編制財務決算。主管部門應加大對學校領導和項目負責人的考核和監督機制,督促學校按時完成財務決算編制。
(二)加強基建內部管理制度建設
基建竣工財務決算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跨越項目的立項、建設、驗收等全過程,時間長,工作復雜,涉及到基建、總務、財務部門,且不是日常的學校業務活動,所以,中小學校應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訂建設項目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各成員崗位職責,嚴格按照批準的概預算建設內容進行建設,各部門、各成員之間相互配合、積極溝通,保證按時完成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
(三)加強對學校領導和項目負責人的監督考核機制
1.提高領導層的管理理念
領導的重視程度,是推進基建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的關健。因而,中小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利用會議、通知公告等形式,對領導層宣講基建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他們對竣工財務決算工作重要性的感知。
2.加大對項目終身負責制的執行力度
落實《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在竣工財務決算未經批復之前,原機構不得撤銷、項目負責人及財務主管人員不得調離。”的規定,做到凡事有始有終,避免后來的領導或項目負責人對前面的工作不了解產生推拖現象,影響項目竣工決算工作的及時編制。
3.加強內外部監督考核機制
將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的完成情況納入學校績效總額、個人績效和升遷考核中,進一步推動領導和項目負責人的主動性。同時,加大對基建項目的財務審計工作,督促學校及時完成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
(四)加強基建檔案的監管
指定專人歸集和保管基建項目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各種資料,明確基建檔案管理人員的職責,將基建檔案的規范化管理工作納入常規業務檢查中,確保基建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和連續性。
(五)加強對基建財務人員的培訓
1.提高參與度
鼓勵基建財務人員參與到項目的立項到驗收等環節中,使其充分了解基建業務方面的知識,提升編制基建竣工財務決算的能力。
2.加大培訓范圍
一是加強對基建相關的規章制度及業務流程的培訓,讓基建財務人員熟悉從項目的報建到完成所經過的每個環節所涉及的基建檔案,避免在準備后期的竣工財務決算資料時,不知所措。
二是組織基建財務人員學習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的填列和決算報告的編寫,讓其熟悉報表中每一個指標的含義,口徑和資料來源,保證竣工財務決算報告做到內容全面、完整。
三是培訓基建財務知識,使其掌握基建業務賬務處理的要求,準確規范核算基建各項支出,為基建竣工財務決算做好準備。
四、基建竣工財務決算編制的方法和步驟
在編制報表及報告前,要對項目的檔案資料、財產物資以及賬目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主要分為三大步驟:
(一)歸集整理項目檔案資料
對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需提供的資料進行歸集整理,檢查資料是否齊全,對缺漏的資料及時聯系有關單位提供,核實消防是否通過驗收、竣工驗收是否已到建設部門備案,最后,將歸集好的資料按項目進展時間順序裝訂成冊。
(二)全面清點財產物資
對各種材料、設備等財產物資逐項清點核實,登記造冊,妥善保管。需要處理的,其變價收入如實入賬,嚴禁私分各種物資和變價收入。
(三)清理賬目
1.清理項目總成本。項目總成本包含建安工程審結價、各項前期費用總支出之和。一是勘察、設計、監理等要按規定送審計機構審定,以審定價為報審金額。二是清理建安工程勞動保險費是否已按審結價的2%到建設部門進行結算。由于缺乏對工程知識的了解,很多中小學校只于工程開始時按中標價的2%預繳勞動保險費,建安工程審結后,沒有按審結價結算。三是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新型墻體改革專項基金是否已按規定核退。四是各項前期費用是否已按合同、有關規定結算并取得相關確認依據。
2.將清理后的項目總成本與批復的總概算對比,超過總概算的向有關部門申請調整投資總概算,獲批后方能報送決算材料。
3.對各項債權、債務進行清理。清理收回應由施工單位負擔的電費、水費等各項應收款。償還各項應付款,并做好賬務處理。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決算前收回或償還的各種往來款項,應與對方單位取得書面確認函。項目結余資金要按照規定處理,該上交的及時上交,不得轉移、隱匿。
4.清理項目的資金來源。中小學校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主要是財政性資金,部分學校有少數的捐贈款項等。對賬目中的基建撥款科目進行核實后,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做好對賬工作,并取得書面確認函證。
5.加強與施工、勘察、監理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的溝通聯系,對編制峻工財務決算過程中需要這些部門提供的資料,及時溝通解決,保證決算工作的及時準確完成。
最后,根據清理后的項目檔案資料、項目總成本以及各項開支情況填報整套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及決算報告。
參考文獻:
[1]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 (財政部財建[2002]394號)[Z],2002.
[2]李軍.淺談高校基建竣工財務決算管理[J].現代商業,2009,18:214-215.
關鍵詞:核電企業;財務決算編制
寧德核電項目規劃總容量為六臺機組(百萬千瓦級),2008年正式啟動項目一期工程,四臺機組的建設同時推進。目前一、二、三號機組已先后投入商業運行,四號機組的開蓋冷試已完成,主變500kV電源倒送電工程也順利完成,2016年穩步推進一期工程機組建設收尾工作,預計同年7月底完工。按行業規定“基建項目竣工后需編制竣工財務決算”,核電一期工程項目編制竣工財務決算的工作計劃便提上了日程安排。
核電項目建設周期長且技術含量高,項目投資大,增加了竣工決算的難度。寧德核電由于項目少而積累的核電竣工決算經驗不足,而核電群堆管理模式也進一步加劇了竣工決算的難度,因此必需充分了解編制財務決算的相關規定及工作流程。基于核電建設項目特點,重視、明晰決算管理要素及合理計劃安排項目決算工作的進度,對提升項目決算管理工作至關重要,是做好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的關鍵。
一、財務決算的定義、內容
財務決算是對最初的項目籌建截止完工投入使用實際收入及支進行統計,是反映投資效益及建設成果的重要文件,是核定資產價值及辦理交付使用手續的重要依據。核電項目決算由財務決算報表及報告說明書構成,此外,亦可根據公司實際需要,編制設備材料明細表及應收應付明細表、資金明細表等作為決算表的輔助資料。財務決算內容涵蓋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竣工決算報告情況說明書,是一個反映了項目建設經驗及成果的文件,對項目投資及造價進行全方位考核、分析,對決算報表進行分析及補充,對項目進行書面總結的報告。二是項目決算報表,包括項目概況、財務決算表、交付資產清冊(含明細表)、決算審批表。三是建設工程竣工圖,是對項目工程的真實記錄和反映,與項目工程實體相符,是進行工程交付驗收、維護和改擴建的依據,是重要技術檔案之一。
二、核電項目決算管理的要素
(1)時限要求。按相關規定,核電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應在項目完工后3個月內完成。寧德核電依據《股份公司核電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制度》要求,在所批準概算項目的最后一臺機組商運后6個月內必須完成竣工財務決算。(2)組織管理要求。上級主管部門需督促核電公司強化財務決算管理,組成決算編制小組并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監理、施工、設計單位必需配合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決算未批復前,不能將原項目財務主管人員及負責人調離崗位。(3)編制依據的要求。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依據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估算和調整文件,歷年年度投資計劃和項目支出預算,招標投標文件,項目合同,會計和財務管理信息及其他相關數據編制項目財務決算。
三、核電項目財務決算的編制
(一)設立財務決算管理機構。(1)設立決算管理機構。首先成立財務決算領導小組,由寧德核電公司總會計師擔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由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規劃經營部與財務部經理,寧德核電公司財務部經理、合同采購部經理、信息文檔部經理、綜合管理部經理、工程管理部經理、移交接產聯絡辦經理、系統設備部經理組成。其次成立財務決算工作小組,由工程公司規劃經營部、寧德核電公司財務部成本與資金模塊、合同采購部、信息文檔部、綜合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移交接產聯絡辦、系統設備部指定接口人。(2)職責分工。決算領導小組負責審定竣工財務決算方案及相關規定、協調解決竣工財務決算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審核形成竣工財務決算報告送審稿及提供必要的支持;決算工作小組負責編制竣工財務決算方案及相關規定、搜集決算所需資料和協調推進決算工作、向領導小組及時匯報決算工作進展情況及提出改進工作建議、協調和溝通處理編制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編制項目決算報告討論稿并報領導小組審核、形成竣工財務決算報告送審稿、及時向決算領導小組匯報審計進展情況、根據審計要求及時調整相關事項、完成竣工財務決算報告正式稿。
(二)收集、整理相關資料。決算工作小組安排指定接口人負責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保管,對項目工程概況進行統計,涵蓋建設期、完成主要工程量、新增生產能力、主要材料消耗、建設成本及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等。
(三)清理及核對帳目。(1)清查合同付款情況。詳細統計每個合同往來單位的付款情況,與審計定案的每個單項工程結算金額進行核對,將每個單位應付款及時結轉進入成本并同時計入應付款科目。財務部應檢查施工方的付款、核銷準備等,由施工方支付的貨款金額是否扣除?并按合同條款將工程維保金帳扣,計算實際的應付款項,通過對帳確認函核實無誤后,方能支付竣工決算款。(2)清查資產情況。建立資產明細臺帳,明細至品名、資產卡片、簽定合同的日期、支付日期、支付金額、安裝費等。(3)清查項目往來款。設立往來單位備查帳,記錄各往來單位、往來交易明細,定期通過對帳確認函對帳,并及時清理往來款。
(四)編制決算工作底稿。(1)資金來源情況表。建立每個單項工程的資金來源管理臺帳,詳細統計單位借款、銀行貸款、自籌資金、國家撥款等渠道資金往來,詳細記錄款項用途、應付利息、已付利息及融資費用等,正確結轉資本化利息。(2)建安投資明細表。登記每個單項工程將所發生的建安投資詳細資料,如現場準備工程、土建工程、安裝、調試啟動、工程服務等。(3)資產明細表。① “總包合同”范圍內設備款資產清單,按核島、常規島、BOP設備明細清單填報,系統維度以《寧德核電廠一期工程系統及子項清單》 “系統清單”為準,資產清單應與總承包方銷售清單一致。②總包合同建構筑物資產清單按《寧德核電廠一期工程系統及子項清單》“子項清單”建構筑物資產清單填報,但應與移交接產部門“BHO移交簽字廠房清單”實際交付的資產為準。③自管建構筑物資產清單按《福建寧德核電廠一期工程執行概算書》中“建筑工程費執行概算匯總表”項目公司自管工程填報。除此補充建設的工程按實際交付補充填報。④總包移交流動資產清單按工程移交備件清單確認。⑤業主自購資產清單按一期概算范圍內,業主自主采購合同物資明細清單確認(含早期采購,最后一臺機組商運前已報廢處置的資產)。(4)待攤投資明細表。核查待攤投資帳務處理的合規性,并對其分攤金額、內容、方法等詳細情況進行批注說明。(5)往來款明細表。核實往來單位備查帳,將不能及時清理的往來項目明細金額序時登記,通過往來對賬函證核查余額。(6)編制未完收尾工程明細表。核電項目竣工驗收投產后,不得留有尾工。如確實有未完收尾工程和費用,可以預計納入竣工財務決算,并按概算項目編制未完收尾工程明細表(如尾工工程超過項目投資總概算
5%,不能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五)編制財務決算報表。核電項目財務決算的工作底稿完成后,據此編制核電項目財務決算報表。內容涵蓋核電項目基本情況、資金配置進度表、轉出投資明細表、交付資產匯總表、明細表,及決算審核情況匯總表和財務決算審計申請表及提交資料清單等。
(六)編制財務情況說明書。完成編制決算報表后,即可編寫財務決算說明書,可對工程項目建設決算報表進行分析和補充,并全面考核、分析項目投資及造價,對面目建設經驗及成果進行書面總結。財務決算說明書對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管理預算執行情況及分析,投資計劃、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和資金到位情況,建設和管理過程中的重大事件,經驗教訓,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分析,資產清理,債權債務清償,項目遺留問題,結余資金形成及分配情況等進行較為詳盡的說明。
參考文獻:
水利基本建設會計核算對象是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核算的重點是正確反映水利基本建設概(預)算的執行情況。水利部水建199815號文關于印發《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估)算費用構成及計算標準》的通知中,對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概(預)算項目進行了調整,新增了一些費用項目,《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對這些新增項目的會計核算問題應予補充完善,制定具體的處理辦法,如新增加的項目建設管理費如何進行會計核算等。若在“待攤投資——建設單位管理費”科目中同建設單位經常費合并核算,則不能正確完整地反映概(預)算的執行情況,實際工作中,有的在“待攤投資”科目下增設二級科目“項目建設管理費”單獨進行核算,但在編制年度財務決算時,又涉及合并到“待攤投資”的哪一個項目中的問題。另外,前期工作統籌費、定額編制管理費等都涉及到這樣的問題。因此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的概(預)算的制度改變后,對應的會計制度也要有相應明確改變后的會計核算問題。因此,建議在會計制度中應明確:①“待攤投資”的二級科目按概(預算)項目設置,在編制年度財務決算時將相近的費用合并填入財政部的格式決算報表中,在編表說明中作詳細說明;②按《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年度決算報表上已明確的“待攤投資”二級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年度決算報表上沒有的待攤投資項目全部記入“待攤投資”——其他待攤投資,在反映概(預)算執行情況和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時應詳細分開,或設置其他待攤投資輔助核算;③《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年度決算報表上的待攤投資項目完全按照概(預)算項目及時修改,做到完全對應一致。通過上述三種方式才能既做到正確反映水利基本建設概(預)算的執行情況,又能符合財政部年度決算報表的要求。
財政部財基字19984號《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明確了國有建設單位留成收入如何取得,對建設單位留成收入的使用也做了原則上的規定,即:30%用于職工福利和獎勵,70%用于組織和管理建設項目方面的開支,非經營性項目留成收入的余額轉入行政事業單位的其他收入。但《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沒有明確如何進行會計核算。建議有關會計制度中應明確按下列辦法進行會計核算:①30%用于職工福利和獎勵的部分,從“留成收入”科目分別轉入“應付福利費”和“應付工資”科目中,開支時,再從“應付福利費”和“應付工資”科目中列支,這樣福利和獎勵的部分總量從賬面上得到了控制;②用于組織建設管理方面開支直接在“留成收入”科目中核算,用于建設管理方面的支出就能完整地反映;③項目竣工再將各科目結余數轉入事業單位“其他收入”。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很多是公益性的,且多需地方配套資金。在地方財政困難的地方,很多都以農民投勞或投物的方式、地方政策性沖抵的方式等抵地方配套資金。農民的投勞或投物是有價值的,但沒有制度規定對農民投勞或投物及地方政策性沖抵如何折價,《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也沒有規定如何進行會計核算,有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干脆就不對這部分資金進行會計核算,這樣就不能正確反映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投資來源和建設成本,因此在有關制度上應加以明確。建議按下列辦法處理:①計價時可以按概算上對應項目的價值計價,也可以按資產評估價值計價,按概算上對應的價值計價數量的確定一定要按工程價款結算量確定,程序要一致;②由項目建設單位和需要提供項目配套資金的投資主體共同與項目建設單位的上一級主管單位報批確定;③項目建設單位根據上一級主管批準的數額,同時增加工程投資和配套資金的來源。
二、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方面的問題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中的重要內容,對竣工財務決算的審計、審批等問題現有的制度難以操作,需要加以完善。
竣工財務決算需要審計,有關的制度都作了規定,但竣工財務決算是內部審計機構審計,還是由審計機關審計或者由社會審計組織進行審計等未予明確;如果由審計機關審計,應由哪一級審計機關審計;所有審計的權威性是否都一樣;如由社會審計組織進行審計,是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委托,還是由主管部門委托,還是由財政部門委托。相關制度上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沒有一個完整的規定。因此,建議竣工財務決算不能由內部審計機構審計,因為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相對較差,竣工財務決算應由主要投資主體的審計機關和社會審計組織審計,主要投資主體的審計機關可以直接審計,社會審計組織應由上一級主管單位委托才能對竣工財務決算審計。
關于竣工財務決算審批權限,財政部財基字19984號《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已作了相關的規定,但由主管部門審批的竣工財務決算因主管部門有很多級次,竣工財務決算應由哪一級的主管部門審批,相關制度未作規定;對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期限,有關制度上已作了規定,但竣工財務決算的審批期限相關制度未作規定。建議水利基本建設竣工財務決算由審批項目初步設計概算機關的同級財政(財務)部門審批,審批期限為3個月。
三、水利基本建設資金在開戶方面的問題
國家為了加強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的監督與管理,對中央水利基本建設資金在銀行開戶的管理一直是嚴格的,不主張多開戶。然而,按現行有關制度,對財政預算內專項資金(國債資金)、水利建設基金、地方配套資金等不同性質的建設資金管理都要求單獨開設賬戶,單獨管理,因此,對有多種建設資金的建設項目是可以開設多個賬戶的,臨時賬戶還不包括在內,給財務管理工作帶來不便。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建議有關制度中規定“一個會計主體只能開設一個基本賬戶,臨時賬戶根據實際情況經上一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開設”。
四、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面的問題
水利部作為本次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試點單位,水利基本建設資金實行了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形式,在實際執行中尚存在下列問題,需要在完善有關制度或細則時充分考慮水利工程特點,以利工程順利實施。
財政直接支付環節太多、授權支付因銀行與國庫結算的原因下午不辦理財政授權支付結算業務,影響了工程結算資金及時到達承包商賬戶,對工程建設帶來不利影響。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戰線長,建設地點分散,按照財政部《中央單位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資金支付管理辦法》的規定,水利基本建設單位只能在預算單位所在地專業銀行開設零余額和小額現金賬戶,開戶行和工程結算地點相距太遠,給每月的結算帶來了很大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