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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衛生法學;實踐教學;科研共同體
中圖分類號:G64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489X(2012)33-0008-02
伴隨著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飛速發展,諸多深層次的醫療衛生問題不斷浮出水面,逐漸向世人發出新的挑戰,例如:和諧醫患關系中醫患信任機制的構建問題;如何在倫理與法律視角下平衡家庭倫理觀念與墮胎權以及與生殖健康有關的醫療損害賠償問題的研究;如何完善和加強醫療衛生體制和社會保障機制對公民醫療權利的保護與醫療糾紛的處理問題;如何規范醫藥市場,杜絕諸如“毒膠囊事件”等問題藥品的出現,保證人類合理用藥的問題研究;關于醫療權利在我國公私法領域的地位確認及范圍界定的問題;人格權法視角下患者自己決定權的問題研究;等等。
以上種種問題不單單是醫學界、法學界等社會各界的研究難題和焦點,同時是我國向世界醫療衛生強國邁進路上必須解決的問題。為此,需要具有一定科研創新能力的高素質醫療衛生人才,而這一重任則毫無疑問地落在作為人才培養基地的高等醫學院校身上。因此,如何深化教育改革,培養具有科研創新能力的醫療衛生人才尤其是衛生法學專業人才,就成為高等醫學院校值得深思的一個問題。
1 衛生法學專業大學生科研能力培養的定位分析
1.1 明確專業培養目標和方向
衛生法學又名醫事法學,是涵蓋了一切有關人的生命健康權益等諸多內容在內的學科,是一門新興的交叉學科。其培養目標和方向十分明確,即通過四年的專業教育,培養出適應我國醫療衛生法制化需要的,全面發展且系統掌握基礎醫學、預防醫學、臨床醫學和法學知識,能在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法律服務等部門從事醫療衛生方面的法律咨詢、訴訟和研究工作,具有復合型知識結構的創新型、專業型法律人才[1]。
衛生法學的專業培養目標表明:衛生法學類專業人才是研究和解決社會各領域與人體生命健康權益之間的生命倫理和法律關系的重要主力軍,其重要性不容忽視。
1.2 明確科研能力培養的意義
隨著科技的發展,社會各界包括醫療衛生領域對自身人才的引進不再單單看重一紙文憑,更多開始注重對應聘者動手能力、管理能力和科研創新能力的考察。對此,高等院校應將科研創新能力的培養作為大學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項重要教育職責。這對于衛生法學專業人才的培養也是同樣的道理。
一般而言,科研活動的研究者不但需要具有敏銳的洞察力、豐富的想象力、準確的判斷力和能動的分析力,而且要具有嚴謹的科學態度、大膽的創新精神、頑強的奮斗精神和不怕挫折、敢于承認錯誤的優秀品質。因此,在校期間加強大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既有助于其知識的深化和創新思維的形成,也有助于其個性的全面發展和團隊合作精神的養成。此外,大學生科研活動的有序進行也將為校園的文化建設和濃重學習氛圍的構建添上有力的一筆。
1.3 明確實踐教學與科研活動的關系
實踐教學和科研活動都是課堂教學或者說理論教學的持續和深入,二者都是對學生動手動腦能力的一種培養和提高。其中,實踐教學要以科研為靈魂、為指導,而科研活動也能夠使大學生的個性在實踐的過程中得以充分的展現。由于衛生法學涵蓋了醫學和法學兩大實踐性和研究性都很強的學科,所以這一特點也就決定了對衛生法學專業的學生開展實踐教學和科研活動的必要性。
2 衛生法學專業大學生科研能力培養的條件和依據
2.1 較為成熟的心理基礎
作為衛生法學專業的大學生,自入學之初就已經對我國的醫療衛生現狀有了一定的了解,其思維能力、思維水平和個性的發展水平已漸趨成熟,基本能夠獨立地思考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基于社會責任感和大學生積極向上的激情,他們已經具備在紛雜的醫療衛生現象中辨別是非的能力,這些都為其在衛生法學領域開展學習和科學研究打下良好的心理基礎。
2.2 充足的衛生法學專業知識基礎
擁有科學理論指導的科研活動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活動。衛生法學的相關教學恰恰為大學生科研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必要的專業基礎知識儲備。通過衛生法學的教學,使學生在學習衛生法制知識的基礎上,進一步加深對我國新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醫療衛生技術人員的管理、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食品安全、醫療糾紛的處理和醫療損害的賠償等各種與人體生命健康權益密切相關內容的理解和解讀。加之衛生法學相關案例教學、模擬法庭、社會調查、專業見習和實習、畢業論文、法律咨詢活動等[2]實踐教學活動,為衛生法學專業大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奠定良好基本技能訓練的基礎。
2.3 良好的高校環境為大學生科研能力的提高提供了保障
當今高校之間的競爭由單純的高水平教學質量之爭上升為品牌之爭、綜合實力的競爭,而優秀畢業生的水平尤其是其科研創新的能力和水平,逐漸成為一項衡量高校綜合實力的重要指標。這也就是說,科研不再單單是高校教師的事,學生科研水平的高低同樣對高校品牌的建立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就目前開設衛生法學專業的30多所高等醫學院校而言,不僅具有醫學、法學、社會醫學、衛生事業管理等方面的高素質教學隊伍和科研團隊,而且大都具備自己固定的附屬醫院和醫療衛生實習單位,這些都為衛生法學專業的大學生開展科研活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
3 衛生法學專業大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途徑
3.1 制定綜合培養計劃,將科研創新能力貫穿于衛生法學人才培養的全過程
天才可遇不可求,但人才是可以經過后天來培養的。而科研活動又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因此,對于衛生法學人才的科研培養也需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這就需要制定綜合的培養計劃。
1)在課程體系設置方面增加專門的研究課程,使其內容包含更多的科研成分,如開設研討班(seminar)課程,使學生由科研理論基本知識入手,逐漸加深對科研的意義的體會與認識[3]。
2)在社團活動方面制定大學生科研活動計劃,如部分高校開展的“大學生科技文化節”等,既要邀請校內外知名的醫療衛生專家、學者舉辦學術報告會和學術討論會,營造科研學術氛圍,強化學生的科研創新意識,也要積極為大學生展示自己的科研成果搭建平臺,促進其科學文化的交流。
3)建立科研活動的激勵和評價機制,如對科研表現突出的學生給予一定的津貼和科研學分獎勵,在年度評優中給予加分獎勵等[4]。
3.2 提高衛生法學專任教師的實踐教學水平,切實加強實踐教學
科研活動本質上也屬于實踐活動,但科研之于實踐乃靈魂之根本,實踐之于科研乃物質之基礎。因此,基于衛生法學橫跨醫學和法學兩大實踐性學科的特殊性,其教學改革首先要明確實踐教學的重要性,并在教學計劃中增加實踐教學課時;其次,衛生法學的實踐教學教師也應積極爭取和珍惜到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的調研學習機會,不斷更新所學,真正實現理論知識與現實問題的對接,從而在日常教學中有選擇地開展案例教學、模擬法庭、法律診所式教育等實踐教學模式,由簡入難,層層深入,使學生在平時的實踐學習中摸索和掌握課堂學習中所不能講授的默會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動手動腦能力,并且創造性地分析和解決實際醫療衛生問題。
3.3 倡導“本科生科研導師制”的科研教學方式
導師制作為一種傳統的教育方式,在高校的歷史由來已久,其不僅專注于言傳身教,更專注于身體力行的親力親為型教育模式,使學生手腦并用,在學中“動”,在“動”中學。目前應用最廣的應為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導師制。“本科生導師制”的提出和應用目前一般較多地應用于本科生論文寫作方面,而在本科生的科研活動方面應用得太少。
鑒于衛生法學專業自身的社會實踐性要求以及與社會醫療衛生現狀的緊密聯系性,通過科研創新活動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社會參與性是一個值得推薦的個性化教育方式。通過建立“本科生科研導師制”,使學生從入學之時便參與到導師的科研創新活動中,不但可以拉近師生關系,豐富師生的業余生活,營造和諧的學術氛圍,而且可以迸發“頭腦風暴”的強大力量,就醫療衛生信息與問題進行切磋,相互促進,可以更好地實現因材施教,實現教學與科研的共贏局面。
3.4 讓學生積極參加校內外“科研共同體”或研究工作小組
“科研共同體”或研究工作小組是校內外一些科研興趣相近或相投的人員自發組織的科研活動組織或中心。在這樣的共同體中,專家不會因為新手的潛力而感到有所威脅,會盡可能地提供自己的知識和技能[3]。對此,衛生法學專業應充分發揮近水樓臺先得月的優勢,積極加強與實習單位如衛生廳(局)、醫院、疾控中心等醫療衛生部門的緊密聯系,既可以聘請知名醫療衛生專家學者加入校內的“科研共同體”進行指導,也可把在校內“科研共同體”或研究工作小組中表現突出的學生推薦到這些實習單位的知名科研活動中心去鍛煉和學習。通過這樣一種與專家學者親密互動的交流和學習,可以使學生處于知識產生的真實情境之中,真正地理解和深化所學,并將所學有意識地加以運用,從而使自身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得以不斷提升。
參考文獻
[1]王洪婧,胡勇,王樹華.論醫事法學專業本科生培養模式的改進[J].衛生軟科學,2009(6):422.
[2]朱莉莉,韓志紅.法學專業實踐教學質量評價若干問題探討[J].科教導刊,2011(6):85-86.
隨著市場經濟和醫療改革的深入發展,醫療衛生事業面臨的社會矛盾越來越復雜,一部分醫療工作者面對經濟利益的誘惑和日益增大的工作壓力,出現了醫療失誤、索取紅包、變相收費、過度醫療等異化行為,成為了與醫療衛生行業“救死扶傷”的根本宗旨不協調的群體。因此,醫療衛生事業一定要走向法制化道路,做到衛生事業管理法制化、醫務人員執業規范法制化、醫患關系處理法制化。對于醫學院校來說,只有不斷開展醫學生法制教育,培養懂法、守法、用法的綜合型醫學人才,才能符合衛生事業健康發展的內在需求。香港大學法學系陳弘毅教授說過:“法治概念的最高層次是一種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礎,應該是對于人的價值的尊重。”從醫學倫理學的層面來看,“依法治醫觀”是醫生職業道德觀的重要內容之一,要求醫療工作者要正確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種關系,對自己負責、對患者負責、也要對社會負責,使工作關系契約化和合法化,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正常發展。要做到這一點,不僅要使醫療人員對依法治醫有正確的認識,同時也要對醫生職業抱有正確的價值觀和生命觀,尊重患者的權利。使自己對職業規范的要求從法律制度的“他律”走向道德內省的“自律”。
當前醫學生法制教育存在的困境
醫學教育專業性強,專業課程課時多、難度大,專業知識和技術是否過硬直接影響患者身心健康和性命安危。因此,醫學院校在開展醫學生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重視醫學專業教育、輕視人文社會科學知識教育的現象。一是法制教育還是以大學一年級第二學期36課時的《法律基礎》為主,課時少,針對性不強。二是《衛生法學》和《醫療糾紛的概述與處理》等衛生法學都是選修課,不參與獎學金的評定,對就業沒有太大影響。三是醫學生專業學習課程多、內容多、壓力大,客觀上造成學生無暇顧及選修學科,對衛生法律等人文課程只能簡單應付,無法深入理解。四是法律課程的教學還是以理論灌輸為主,缺乏與實踐緊密結合的案例分析,教材也缺乏針對性和實用性,不能提起學生的學習興趣。醫學院校的法律師資薄弱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方面是法律課程的授課老師教學水平有待提高,由于醫學院校的大部分法律課程不是必修課,在學校整體教育系統中不是主要地位,所以學校在引進法律教學人才方面明顯力度不夠,法律課程的教師在醫學領域的實踐知識不足,不能在課堂中聯系實際,使法律課程失去了對培養醫學生專業精神和職業道德教育的良好作用。
一方面是臨床帶教老師自身法律意識淡薄,許多臨床帶教老師側重于對學生進行醫學知識和臨床技能方面的教學,對執業醫師在工作中會遇到的醫患矛盾和法律問題認識不足,在臨床帶教時不能有效地指導實習生。另一方面是法制教育的硬件建設短缺,沒有與新時期醫學生法制教育相適應的教材素材和實踐基地,使醫學生法制教育始終停留在課堂上和校園內,學生們不能直觀地認識和學習衛生法律知識。法律基礎和衛生法學的重要性,法制知識與醫學專業的聯系,如何加強自己的人文法制素養,如何運用法律知識在醫療工作中幫助和保護自己,這些問題都是醫學生應該充分認識和不斷探索的。但是,近年來對醫學生的調查研究中顯示,超過半數的醫學生不能充分認識上述問題,造成了他們學習態度不端正、學習成效不理想的現象。例如,許多學生不能認識到現代醫患關系是一種契約關系,醫生與患者是服務者和被服務者的關系,在醫療工作中應該把尊重和維護患者享有的權益放在首位,還保持著“以醫務人員為中心”和“自己是權威”的傳統觀念。還有些學生不懂得規范執業和依法行醫的重要性,沒有意識到醫生是一項具有高度責任性和風險性的職業,應該用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工作中的每一個細節,否則他們在實習和行醫時就會因為工作疏忽或非規范化操作導致醫患關系緊張,在醫療糾紛中處于被動局面。
加強醫學生法制教育的對策
加強醫學生法制教育,就是為了讓醫學生在未來的醫療實踐中自覺運用法律知識,規范行醫、依法行醫,盡可能地避免醫療糾紛,維護醫患關系和諧健康發展。在教學內容上體現一個“通”字一是法學課程與醫學倫理學、醫學心理學、思想政治教育等人文課程的內容融會貫通,全面審視法律與道德、心理、社會等多個學科的關聯,提高醫學生的人文綜合素養。二是法學課程與醫學專業知識、醫學實踐內容交叉,根據衛生行業的實踐經驗來決定醫學生法制教育的內容,重點開展舉證責任倒置、醫療糾紛處理、醫療文書的書寫與管理、醫療事故的處理等案例的分析,增強法學教學的現實性和全面性,使教學內容更加符合醫學生的專業特點。例如把法學、醫學倫理學和醫學結合在一起,提高學生對安樂死、克隆人、試管嬰兒等問題的價值判斷能力,充分理解從法律層面制約這些行為的重要意義,把醫生這一職業與社會責任、職業道德等緊密聯系在一起,達到“德法兼修”的良好效果。在教學方法上體現一個“活”字改變以往說教式和灌輸式的教學方法,采用案例分析、PBL(以問題為基礎的學習模式)和情景教學法等,通過案例的再現和重組,激發醫學生的學習興趣,提高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醫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例如把“佛山棄嬰”作為PBL教學案例,以“棄嬰”案涉及哪些違反醫療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作為引發學生思考的問題。在教學理念上要體現一個“新”字一是要善于吸取國外醫學人文法律素質教育的先進經驗,科學設置國內醫學生人文法律教育體系。二是要善于關注倫理學界和醫療界的理論發展和社會焦點,把新鮮內容及時加入教學內容。三是要善于培養“雙軌”衛生法律教師,在醫學院校開設醫學法學專業,培養跨醫學法學學科專業人才,彌補我國這方面人才的空缺,選拔既精通法律又有醫學教育背景的優秀人才擔任醫學院校的法學課程教師,增強教師對醫學生法律教育的駕馭能力。
一般為三年,因疾病等特殊原因可延長至四年;
二、培訓方法
1、上崗前需參加崗前培訓一周。在醫院培訓期間,由醫院管理辦公室統一布置培訓工作。
2、在專科醫師培訓管理。在醫院辦公室和指導小組的直接指導下,做到專科理論、臨床診治能力和教學科研能力相結合,基礎培訓和專科培訓相結合。
3、培訓人員培訓實行科室主任負責制,指導老師負責制和學分制。
4、按照衛生部專科醫師培養細則,實行二級專科輪轉。
三、培訓內容
1、參見衛生部五官科醫師培養標準細則。
2、相關學科臨床理論進展和新技術;相關學科臨床操作技能及常見病、疑難病的病因、發病機制、臨床表現、診斷和鑒別診斷、處理方法。了解危重病人的搶救和處理措施;在科室統一安排下參加臨床教學工作。
3、臨床科研方法,科研論文、臨床研究課題申報寫作方法,文獻檢索方法,衛生統計學。
4、專業英語:相關學科外文專著和文獻、專業雜志,英語論文寫作。
四、綜合素質要求
1、嚴謹、求實、規范、團結、協作的工作作風;2、高尚的醫德醫風和救死扶傷的敬業精神。3、醫患溝通藝術和能力。4、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五、理論課程
按照衛生部《專科醫師培養細則》要求的五官科專業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實行學分制。鞏固大學理論知識,閱讀本學科經典著作。
六、考試、考核
1、出勤考核:培訓人員實行24小時負責制。病、事假三天以內(含兩天)由本人書面申請,指導老師和科室主任簽字后生效,并在考核表上記錄;三天以上者,需由專科醫師管理辦公室簽字后生效。請假情況如實記錄于培訓手冊。
2、輪科考核:按衛生部《專科醫師培養標準細則》進行。由該科培養指導小組負責進行,并將考核結果記錄與培訓手冊,科室主任和指導老師簽字。
[論文摘要]人文素質是醫學生應具備的基本素質,是醫師職業的基本要求。新時期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面臨嚴峻挑戰,創新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方式與手段勢在必行。只有如此,才能適應醫學教育發展和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的要求,適應人民群眾日益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質量的要求。
[論文關鍵詞]醫學生 人文素質 教育方式與手段
人義素質是指人們的一種精神特質和文化特質,是人們通過學習倫理道德、文學、歷史、哲學、法律、藝術等人文學科知識,存個性、人格、氣質、風度、理想、情感、意志、人際關系等方面形成的相對穩定的內在素養和品質,是對世界、社會、他人和自身的認同與正確看法。人文素質是醫學生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技能,是未來從事醫師職業應當具備的前提條件,對學生進行人文素質教育是醫學教育的必然要求。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就是通過課堂教學和校園育人環境,對學生進行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生命倫理意識、職業道德意識、人際關系交往意識、遵紀守法意識等,具有弘德善醫的人文素養。當前,受市場多元化、信息網絡化的影響,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正面臨嚴峻挑戰,必須得到高度重視。
一、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是醫學教育的基本要求
醫學是一門研究人體結構和功能(包括思維與心理)并努力使其盡可能保持正常自然狀態的科學和技術。醫學研究的對象是人體的疾病治療與預防,醫患之間必然形成人與人的情感關系,醫學就是“人學”,既有自然科學的屬性,也體現出人文社會科學的屬性。從古今中外醫學發展歷史來看,生命倫理道德、敬業精神、善良、仁慈等都必定是醫師職業的前提和基礎。中國傳統醫學認為“醫乃仁術。非仁德者不為醫”。西醫《希波克拉底誓言》說:“醫生應當竭力、忠實為病人籌算,嚴禁對病人的一切毒害與妄為。無論進入誰家,始終以病人的安危為念,遠避不善之舉,不論男女老少、自由民或奴隸,均戒絕隨心所欲的行為和誘惑。我嚴守上述誓言時,請求神讓我生命與醫術能得天上之榮耀。我若違誓,天地鬼神共誅之。”當醫學發展到今天,已由生物醫學模式進入到生物一心理一社會醫學模式,更強調人文素質在醫學生綜合技能和素質構建中的作用。國際醫學教育專門委員會(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Medical Education,IIME)在制定面向21世紀的“全球醫學教育最基本要求”時指出,敬業精神和倫理行為是醫療實踐的核心,職業價值、態度、行為和倫理同醫學知識、臨床技能一樣,是畢業生所必須具備的核心能力和基本素質之一。在醫學生中進行以敬業精神和倫理道德為核心內容的人文素質教育是醫學教育的基本要求。然而,改革開放以來,受經濟全球化、市場多元化、信息網絡化的影響,我國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面臨嚴峻挑戰,極大地影響著醫學生人文素質的構建與提高。
二、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面臨嚴峻挑戰
1 醫學教育行為的短期化和功利性擠壓著人文素質教育的空間,市場經濟競爭導致學習評價標準的簡單化、短期化和工具性。學校需要通過畢業生就業率來獲得信譽和資源,拓展發展空間。用人單位在招聘畢業生時,在短時間內難以準確評價候選者的素質和品行,只能以學科成績、英語水平、計算機水平等作為選人的依據。這樣導致學生學習的功利性增強,使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面臨邊緣化的狀況。在課程設置上,人文素質課主要包括“醫學倫理學”“衛生法學”等,課程性質為任選課程,教學時數為16學時,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上課。在學分制下,大部分學生不會選修這類課程。據調查,80%的學生認為只要學好專業知識,拿到英語四、六級證書和計算機等級證書就能找到好工作;87%的學生認為專業課、英語與計算機等級考試已經占用了90%以上的學習時間,自己不會主動再去學習人文社會科學方面的知識。據某高校統計,選修該類課程的醫學生不到15%。由此可見,通過課程教學對醫學生進行人文素質教育面臨挑戰。
2 教師的教書育人功能面臨挑戰。科學技術的進步使高校的教學形式多媒體化,這種教學形式能給學生提供多角度的、立體式的感受,但也使教師囿于操作臺,難以走到學生中,與學生的交流互動少,學生想從教師的言談舉止中領略氣質、風度、意志、品行、情感、人格魅力的機會越來越少,教師的教書育人功能面臨挑戰。再加上當前高校職稱評定過于看重教師的科研成果,特別是在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數量。教師的教學工作權重越來越小,教師在教書育人過程中的勞動與付出難以體現,導致教師在價值追求與行為選擇上的功利性,不愿把過多的時間與精力花在對學生的人文素質教育上,這就使得學生難以從教師。特別是自己所敬重的專業課教師身上獲得人文精神的啟發。
3 網絡的大眾化和娛樂性減弱了醫學生對人文精神探索的興趣。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上網成了大學生活必不可少的內容,這一方面有利于學生拓寬知識視野,了解學科專業知識和社會信息,擴大交往范圍;另一方面,網絡的娛樂化、庸俗化又助長了學生逃避社會現實,不愿意思考人生問題的風氣。據統計,醫學生平均每天上網1.5小時,上網查專業資料與信息的占10%~15%,玩游戲娛樂的占35%~45%,交友聊天的占30%~40%;85%的學生在面臨人生難題時選擇上網玩游戲或聊天來解脫。 4 醫學生人文素質狀況不容樂觀,難以適應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與改革的要求。據調查,73%的學生認為醫術比醫德重要,道德解決不了問題,只有錢最重要,掌握了高超的醫術才有自己的幸福;89%的學生選擇去大城市與“三甲”醫院就業,不愿意去農村和基層工作;34%的學生感覺在人際交往上不適應,難以處理好與舍友之間的關系;當被問到“當你走在街上,看到有個老人摔倒在地昏迷不醒,你會怎樣?”時,選擇“毫不猶豫去搶救”的為12%,“打120急救電話”的為53%,“悄悄走開”的為31%;85%的學生不了解國家醫療衛生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規,認為這些知識等工作后再學也不晚。由此可見,學生的職業精神和倫理道德意識亟待提高。
三、創新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方式與手段
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面臨的問題必然會影響到醫學生人文素質的構建與提高,更會影響到他們未來的職業道德素養和精神狀態,影響到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因此加強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勢在必行。醫學院校要高度重視人文素質教育,正視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面臨的現實問題,樹立危機意識,科學修訂醫學生人才培養目標和方案,創新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方式與手段。
1 改革課程結構與教學內容,增加人文課程比重,提升人文素質教育質量。據統計,國外大學人文類課程比重達20%以上,而我國只占10%,醫學院校人文課程比重只占8%。因此,應改革醫學院校課程結構,增加醫學人文課程,將“醫學倫理學”和“衛生法學”由選修課改為必修課;“大學語文”改為“醫學與文化”,“藝術欣賞”改為“醫學藝術修養”,由任選課改為必選課;增開“醫學社會學”和“醫學行為學”;豐富課堂教學內容,實施課程教學質量工程,開展評教、評學活動,提高課程教學質量。
2 重視校園育人環境建設,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高校特別是高等醫學院校要對校園育人環境進行科學規劃,在學生聚集區設置文化長廊,在教室、宿舍、運動場、圖書館、活動室、樓道、林蔭道等地,懸掛名言、格言、警句標牌,讓學生時刻受到人文精神的熏陶。在學生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樹立以人為本、以學生為本的育人理念和人文情懷,為學生提供優質服務。在社團管理和文化藝術活動中彰顯人文精神,例如,可選擇在華陀、張仲景、李時珍等中醫名師紀念日舉行文化藝術節慶活動。圖書館要增加人文類書籍、報刊雜志的數量,不斷滿足學生獲取人文知識和信息的需求。在校園網建設上要彰顯人文精神,建立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網頁和論壇,讓學生主動參與人文素質教育活動。要開設更具有針對性的人文素質教育課程,教師主動參與學生的第二課堂活動,有效延伸和拓展人文素質教育手段和方法,積極營造一個和諧、豐富又有吸引力的校園人文教育環境。
3 舉辦人文講座和文化沙龍,彌補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的缺陷。首先,人文講座和文化沙龍要利用周末和晚上舉行,在不占用專業課程教學時間,不增加學校和學生的教學負擔的前提下,豐富學生的校園文化生活,提供高雅文化選擇,充實學生的周末文化生活。其次,人文講座和文化沙龍的目的性、針對性要強,應圍繞社會熱點問題和關鍵問題展開。可以預先征集學生感興趣和普遍關注的問題,預設主題,例如,新時期醫患關系問題、醫德與醫術關系問題、新醫改方案的實施與醫學生就業和競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建設對醫學生就業影響、中國一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與醫學生就業選擇等。這類講座或文化沙龍的信息量大、觀點新穎、互動性強,能有效地吸引學生參與,通過互動和交流為學生析疑解惑,使學生更關注自己的成長與人文素質構建,更關注社會的發展與職業要求,使學生的思想和意識得到提高和升華。再次,舉辦人文講座和文化沙龍的成本小,不占編制,不需要新增相關教學人員,不涉及高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不需要像專業講座那樣邀請頂級專家,只需有效利用校內已有資源即可。
[關鍵詞]預防醫學人才 人才培養 培養模式
一、預防醫學學科的發展趨勢
近20年來,全球經濟及醫學科學的快速發展使預防醫學學科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人類與疾病的斗爭從被動個體治療進入到主動群體預防的時期,人類社會對預防醫學的認知和需求達到前所未有的水平。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公共衛生事業受到高度重視,危害人類健康的傳統傳染病已經得到有效控制,而心腦血管病、糖尿病、腫瘤等慢性疾病;艾滋病、SARS、禽流感等新的傳染病;以及精神疾病、心理疾病等成為當前危害人類健康的重要疾病。人類疾病譜的改變,使預防醫學的工作重點發生轉移,針對常見病、多發病的預防與控制,保證整體人群的身體健康,提高生活質量,延長壽命,成為各級政府部門和預防醫學工作者新的歷史重任。
隨著人們對疾病的認識加深,發現傳統的生物醫學模式已經不能概括和解釋新的健康和疾病問題,因為它僅從單一的生物學角度去理解健康和疾病,忽視了人的社會性和心理、社會因素對健康和疾病的影響,如高血壓、腫瘤、艾滋病等疾病的發生是生物、心理和社會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1997年美國精神病學、內科學教授恩格爾(Engel)提出了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其主要內容包括生物遺傳因素、環境(包括自然和社會環境)因素、心理因素、生活方式與行為因素以及衛生服務因素構成影響人類健康和疾病的全部因素,分析了生物、心理和社會因素對人類健康和疾病的綜合作用和醫學的整體性。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成為當今醫學界的共識。
為了適應人類疾病譜的改變和醫學模式的轉變,我國衛生方針和政策也作了巨大的調整,整體人群常見病、多發病的預防和控制成為衛生工作的核心,政府出臺了一系列促進人民身體健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如環境保護法、勞動保護法、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等。同時,加大了對公共衛生事業機構的建設力度和經費投入,各級衛生監督所、疾病控制中心相繼成立,發揮著人群預防和控制疾病的重要作用,工作范圍從傳統的勞動衛生、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兒童少年衛生、流行病幾大衛生擴展到慢性病、艾滋病、精神、心理疾病的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等領域。為了實現我國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目標,近年來,社區衛生服務從北京、上海、杭州等試點城市向全國范圍推廣,融預防、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六位一體功能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在保障社區人群健康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它解決了廣大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提高了社區居民生活質量和環境質量,使衛生資源、衛生服務正逐步從城市向農村社區擴展。體現了滿足人們對醫療保健需求的公平性,為發揮預防醫學的效能將產生積極深遠的作用。有人稱社區衛生這一變革為人類第三次衛生革命。最近我國學者提出了“大衛生”觀念,認為作為社會事業一部分的衛生事業要納入國家發展規劃,政府承擔責任,社會各部門配合,人人參與,使醫學社會化,才能實現社會預防和社會保健的目標。它體現我國衛生工作預防為主的方針和我國政府以人為本的治國理念。
二、傳統的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需要改革
我國預防醫學專業的教學基本沿襲前蘇聯的教學模式,課程設置以環境衛生、勞動衛生、營養與食品衛生、兒童少年衛生、衛生毒理學基礎及流行病學和衛生統計學為專業主干課程,此種教學模式幾十年來為我國培養過大批衛生專業技術人才,他們為我國的公共衛生事業作出了巨大貢獻。然而,如上所述,近20年,預防醫學學科的發展,對我國傳承五十多年的傳統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提出嚴峻挑戰。最近,我們對近5屆本校預防專業本科畢業生所作的調查結果顯示,學生反映很多課堂上學到的知識在工作崗位上用不上,很多有用的知識又沒學,調查結果充分顯示傳統人才培養模式的缺陷,具體表現在:應試教育,重理論輕實踐,重考試輕動手,高分低能,所學知識與實際工作應用不相符合,教學內容和方式滯后于社會發展步伐。
如何改革傳統的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楊克敵等從社區衛生服務的角度出發,提出了“拓寬基礎,加強臨床,優化專業”的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新思路,彌合預防醫學專業與臨床醫學專業之間的鴻溝。在培養模式上與臨床醫學專業前期趨同。因為當前疾病預防與控制的模式已發生了根本性改變,預防醫學人才需要更多的臨床知識和技能來面對疾病譜更加復雜化的人群,這種模式比較適合社區衛生服務發展對預防醫學人才的需要。耿齊鳴也認為:2004年的SARS流行給我們現行的疾病預防和控制提出警示,在醫學教育中必須進一步加強和重視預防醫學教育,尤其是社區預防醫學教育。
趙福生認為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中,課程設置改革勢在必行,預防醫學教育體制的改革必須與衛生防疫體制相適應.目前衛生防疫部門的主要工作任務除了指導公眾進行自我保健、預防疾病、控制疫病流行、消除或減少致病因予的作用外.還有衛生行政執法的重要內容。而預防醫學專業課程設置目前是以衛生學類課程為主.很少或沒有設置公共衛生事業所急需的衛生行政執法等專業和課程。衛生監督是國家行政監督的組成部分,有很強的技術性和專業性,而且衛生監督專業人才培養水平遠不能滿足需要。預防醫學系應積極創造條件,開設有關課程,培養從事衛生執法的高級專門人才。
為了培養預防醫學專業學生的實踐能力,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提出畢業專題實習和衛生防疫機構現場實習相結合進一步加強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方案,采用教研室畢業論文專題實習與衛生防病機構(疾病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現場實習相結合的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學生畢業專題實習由教師根據自己的科研工作實際,提出若干個研究專題,給學生對專題作簡要介紹和總體要求后,學生要完成從查閱文獻、課題設計、實驗(調查)研究、數據收集、統計分析、論文撰寫到論文答辯的全過程。這種教學模式重在培養學生的綜合能力,以適應衛生事業發展的人才需求。疾病控制中心實習是實踐性教學的另一重要環節,學生在走向工作崗位前,到疾病控制中心實習,使學生直接了解現場工作實際,增強學生對衛生防病工作的感性認識,積累實踐經驗,并親身參與衛生防病機構的實際工作,如現場調查、實驗室檢測、衛生監督執法等,這對學生來說卻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畢業前訓練過程,是預防醫學專業本科生教學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環節,為學生日后走向工作崗位打下基礎。江城梅也認為預防醫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教學改革重點應加強預防醫學實踐環節,由于相當多教師是“三門”(校門、教研室、課堂)教師,不但缺乏公共衛生實踐工作,各學科專業之聞也很少教學交流,講課缺乏生動的實際案例和親身體驗,實際上就是應試教育。建議預防醫學專業老師應該到疾控中心和衛生監督機構鍛煉一段時間,增加實際工作經驗,以便能結合實際進行教學。另一方面,要請疾控中心和衛生監督機構的專家上講臺講課,使學生接觸預防醫學實際工作。
殷朝陽等分析了我國預防醫學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建議引入國際醫學教育標準,改革預防醫學教育模式。加強實踐教學環節,首先,要從時間上予以保證,實驗課程學時數和預防醫學實踐周數要科學設置。其次,要優化實踐教學內容,加強學生數據收集與統計分析、現場調查與實驗室測定、人群流行病學調查、人群健康評價等方面的實踐技能訓練。再有是要加大投入,大力改善目前預防醫學教學實驗室設施落后、環境條件差的現狀,特別是要加強預防醫學教學基地建設。國外的預防醫學專業人才培養模式也有許多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總的說,國外比較重視知識面廣、實踐性強、自主學習、創新思維能力方面的培養。如美國醫學院校協會AAMC提出:預防醫學教學范疇包括有最常見的課程:預防醫學、社區醫學、公共衛生、流行病學、生物統計學、信息學、循證醫學等課程。美國公共衛生教育理事會(The Councilon'Education in Public Health)規范了MPH 學位點應包括五方面的教育內容,即行為科學、生命統計、環境衛生科學、流行病學及衛生事業管理。法國高等醫學教育公共衛生教學內容進行了多次改革,巴黎第六大學(Broussais Hotel一Dieu)醫學院教學計劃的第二階段(簡稱為DCEM)中,基礎教學內容有:(1)交流:交流技巧、衛生教育技術、文獻收集、信息論。(2)流行病學:描述性與分析性流行病學、統計學、人口學。(3)規劃:衛生機構評估、衛生與預防的行動計劃。(4)經濟:衛生機構與衛生制度管理、衛生經濟。(5)法學:行政、組織及民事的法學基礎,社會保護,衛生法和社會法。(6)環境:物理環境的研究方法與環境衛生學;應用社會科學方法:組織職能與衛生一社會政策的分析。除了上述課程之外,公共衛生專業的醫學生還必須自主選擇學習下述選修教學中的兩門課程:環境與環境衛生學、流行病學、衛生機構與衛生服務部門的管理、社區保健。
綜合上述預防醫學的改革動向,作者認為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要點:
1.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必須適應我國衛生戰略的改變,教學重點放在常見病多發病的預防與控制,保證群體健康、提高生活質量及大衛生觀思維。
2.根據衛生監督所、疾病控制中心的職能轉變,修訂人才培養目標,改革教學內容、課程體系和教學方法,使教學內容與實際工作內容相一致。如傳統的三大衛生、流行病擴展到慢性病、艾滋病、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社區衛生服務等。
3.注重交叉學科知識培養,拓寬授課知識面,如:人文科學、信息學、管理學、心理學、衛生法學、衛生經濟學等對于現代預防醫學來講都是很重要的內容。
4.預防醫學專業人才培養要突出應用能力的培養,通過討論課、社會實踐和畢業專題實習等教學環節,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和現場工作能力。
5.注重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和創新能力,改變灌輸式教學方式,培養學生自主學習,促進教與學的互動與交流,尤其是要改革死板的考核方式。
三、構建新的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
根據預防醫學的發展趨勢,在總結多年教學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我們提出如下新的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設想。
如下圖所示,與傳統培養模式完全不同,本培養模式以應用型為主線,突出學生自主學習和綜合素質培養的特點。學生將擁有大量的時間自主學習和獨立思考問題,主動學習有利于學生的分析能力和創新能力形成。另外,通過在衛生和疾病預防機構的現場教學,使學生接觸實際工作,加深對書本理論知識的理解,增強動手能力。本模式還注重人文知識的培養,提高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適應復雜社會環境的能力。聘請有實際工作經驗的專家做專題講座,也是培養學生創新能力有效方法,總之該模式培養的學生完全可以適應公共衛生機構的工作要求,使學生學到的知識與工作需要相一致,該模式得到同行專家的認可,2007年獲得國家級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立項。
在此新的培養模式中,教學方式也要做較大的改革:如下圖所示,各門專業基礎和專業課程均在老師指導下進行自主學習,圍繞老師的導讀內容和命題展開課后的課本基礎理論自學,查閱文獻,收集資料,做探究實驗。把自己的觀點和假設在討論課中發表和辯論,最后形成結論和完成學習報告上交給老師。該教學方式借鑒國外一些高等院校的經驗,確實能把學生的學習興趣調動起來,完全不會有學生上課打瞌睡的厭學現象出現。
綜上所述,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是我國預防醫學學科發展的大勢所趨,構建新的人才培養模式必須符合社會對預防醫學人才專業要求的實際情況,使學生學到有用的知識。如何實現為社會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仍然有很多深層次的問題值得我們繼續深入研究。
參考文獻:
[1]楊克敵,楊世秀,歐陽寧慧.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研究.中國高等醫學教育,2003,(3):24-25.
[2]耿齊鳴.從SARS流行看今天的預防醫學教育.淮北職業技術學院學報 2004,3(2):82-83.
[3]趙福生.從包頭市衛生防疫隊伍現狀看預防醫學教育面臨的任務.中國公共衛生管理,1997,13(4):251-254.
【中圖分類號】13922.16;r74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007—9297(20__)01—00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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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弱者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依法管理國家的精神衛
生事業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之一。縱觀歷史,人們發現,除
公共衛生外,再沒有一個醫學領域吸引了立法者如此多的關
注① ——早在1800年英國便頒布了《精神錯亂者法》,其后歐
美、日本等國家也相繼進行精神衛生方面的立法;其中英國和日
本的立法還經過多次修訂;我國的香港和臺灣地區則相繼于20
世紀90年代初修訂和頒布了“精神衛生法”。
此外國際社會對精神障礙者的權利保護、精神衛生立法等
問題的特別關注也不斷增強,并通過了一系列的國際性特別宣
言。世界精神病學會、世界心理衛生聯合會等國際機構還通過
了《夏威夷宣言》(1983)、《保障精神患者權利的聲明》(1989)、
《精神患者的人權宣言》(1989)等文件。1995年世界衛生組織
(who)精神衛生處又提出了《精神衛生保健法一 十項基本原
則》,作為各國政府制訂和修改精神衛生法的參考。②
我國的精神衛生立法起草工作始于1985年,至今已歷時十
余年,修改了20余次,并于20__年被列為衛生部立法項目,20__
年12月形成了目前最新的精神衛生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
20__年精神衛生立法被列為法監司重點立法項目,目前各方面
工作也正在積極進行當中。
應當說,近年來我國精神衛生立法工作的步伐已經大大加
快了,而且距離最終出臺也應為期不遠。同時有學者也意識到
在依法治國的今天,我國精神衛生事業的發展亟須一部既適合
中國國情又與世界發達國家接軌的精神衛生法。那么怎樣才能
達到這種要求,是個令人深思的問題,尤其是在這部法律正式頒
布實施之前。從總體上說,不僅要對國際發展趨勢和通行做法
進行深入理解和研究,更要兼顧中國的具體國情。我們需要的、
已經久久期盼的,最好是一部“行之有效”的,而非“束之高閣”的
《精神衛生法》。
為此,本文中筆者將根據掌握的相關醫學和法學知識,結合
在司法精神病學實務操作中的經驗和體會,從考察人類對精神
障礙現象的理解和認識,以及現代精神醫學的現狀等基本問題
出發,結合我國的相關實際情況,對精神衛生立法工作中以及
· 71 ·
· 學位論文·
《草案》中所涉及的幾個重要法學問題— — 自愿就醫原則、醫療
看護制度以及法律責任中的一些相關問題,予以分析探討,希望
能引起人們對我國精神衛生立法工作的真正關注,同時能對此
領域問題的學術研究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本文共六個部分:
第一部分,前言;第二部分,概論;第三部分,診斷和治療;第四部
分,醫療看護制度;第五部分,精神障礙者的相關權利保障;第六
部分,關于法律責任制度中的若干問題。
第一章 概論
“精神障礙”是個古老而充滿爭議的話題。雖然其起因不
明,但人類從未停止過對其進行控制的種種嘗試和努力。盡管
“當前現實還難令人滿意,最常見的幾種精神病的病因仍十分不
明確”,⑧ 但人類目前主要還是通過精神醫學對精神障礙進行控
制的。
第一節描述性概念
有學者指出,“精神障礙”是在實踐中形成的概念,它現在仍
在發展變化之中。參加這一實踐的人并不限于醫生和生物學
家,還有為數更多的心理學家、社會學家、教育工作者、社會工作
者、法律工作者和人類學家等。為了便于不同學科和專業之間
共同探討這一問題,為了避免陷入一種“從一開始就糾纏于誰也
說不服誰的”的爭論,人們采用了“描述性概念”的方式,即它本
身不涉及任何理論性假設,而只限于對事實和現象的辨認和界
定。④ 這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但卻能夠使大家對所要探討
的對象有一個相對共同的認識。
以下所要討論的,也就是關于這樣一大類現象,即在不同的
時代、不同的國度、不同的人群中,有些人的某些行為,與其周圍
的大多數人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差異。大干世界,蕓蕓眾生,人們
的行為當然不可能一模一樣,如果從根本上就否認差異的存在,
將很難獲得一種共同探討的基礎。
實際上對于大部分行為差異,通常并不會引起人們的特別
注意。但筆者這里將要討論的這種差異,之所以不能為人們所
忽視.不一定因為其已經達到了違反風俗、道德、行政或者法律
等等社會規則那樣嚴重的地步,有時它違反的只是一種被稱為
“殘余規則”(residual rules)的東西。違反殘余規則的行為使人們
感到古怪,但除了這種感受以外似乎說不出更多的道理,⑤ 比
如:有些人反穿衣服是因為他(她)認為這是其“表里如一”的一
種表達方式;或者喜歡在街上隨便找一個不認識的人,請他大吃
一頓;又或者睡眠很差終日覺得生不如死? ?
① 引自,[英j威廉·f·拜納姆著:《l9世紀醫學科學史》,曹珍芬譯,復旦大學出版社,20__年版,頁243 。
② 參見,劉協和:“精神衛生立法傾注對精神患者的關愛”,www.ejr.org.en/whd/14.htm。
③ 引自,沈漁 5主編:《精神病學》(第3版),人民衛生出版社,1997年9月第3版第14次印刷,頁ll。
④ 參見,許又新:《精神病理學—— 精神癥狀的分析》,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8年版,頁4-6。
⑤ 參見,許又新:《精神病理學—— 精神癥狀的分析》,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8年版,頁7。
· 72 ·
縱觀歷史,盡管具體所指并不完全相同,但人類對這一大類
現象曾賦予過許多不同的稱謂:先知、中魔、附體、圣病、癲、狂、
癡、瘋子、精神病、精神障礙、心理障礙等等,而相應的處理手段
也很不同。目前人類對此類現象已經基本達成一致,至少認為
其中的相當一部分“差異”現象,是由于人類的精神活動功能異
常造成的。甚至發現有些“精神障礙者”在其“頭腦清醒”時,也
會認為其“精神活動功能異常”時的種種行為“有問題”。
這無疑會增強這種解釋的可信度。
由此現代精神病理學也創造出~ 個重要的詞匯來對類似現
象加以概括— — 自知力(關于“自知力”的探討,詳見本章第三
節)。
本文中筆者將這類現象稱為“差異”現象或者“精神障礙”現
象,而將表現出這類現象的人稱為“行為人”或者“精神障礙者”。
第二節跛足的醫學
有學者稱生物醫學是“跛足的醫學”。① 而如果將診斷和治
療(或日對精神障礙的“控制”措施)這兩大支柱相比較的話,筆
者認為從整體上說現代精神醫學也是跛足的。
一
、現代精神醫學診斷的尷尬
傳統生物醫學模式認為,每一種疾病都應在器官、細胞或生
物分子上找到可測量的形態學或化學的變化,都可以確定出生
物的或理化的特定原因,都應找到特異的治療手段。② 按此理推
斷,在產生人類精神活動的器官—— 大腦,也應當能夠找到上述
變化,確定其特定原因,并找到特異的治療手段。這在精神醫學
領域中也不是沒有:比如感染、缺氧、創傷對于智能障礙;嗜酒對
于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等等,可與醫學中的其他亞學科相比,上述
情況所占比例實在太小了,除了少數幾種能夠被證明的中樞神
經系統器質之外,對于大多數精神障礙者,從腦電圖到各
種影像學檢查,從各種生化檢查到病理切片,人們并未發現什么
系統的、有實際操作意義的證據。因此迄今為止人類精神活動
的具體生理、病理機制在生物醫學上始終是個謎,生物醫學病因
學在精神醫學領域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它未能為人類,尤
其是人類在以法律調整相應社會關系時,做出人們習慣性期待
的貢獻。
然而這恰恰更激發了人類對自身的精神活動機制進行不懈
探索的興趣,包括醫學在內的多角度的、尤其是在社會學參與下
的共同研究,導致社會精神病學在二戰后確立了其目前在精神
醫學中的重要地位。但盡管社會精神醫學開始從更加廣闊的視
角來研究精神障礙現象,可還是未能徹底解開人們心底的那個
謎團:精神活動和精神障礙到底是如何產生的!
所以在現代醫學中,迄今為止只有對精神障礙的診斷是以
癥狀學為主要根據的,而且精神癥狀只能通過精神活動異常的
人的外顯行為,如言談、書寫、表情、動作行為等表達或表現出
來。③ 對于精神障礙的診斷,尤其是像“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
神障礙”等等這樣經典的精神障礙的診斷,“癥狀學標準”這種帶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11卷(第1期)
有明顯主觀評價色彩的標準仍占主導地位;而“社會功能明顯受
損、現實檢驗能力受損”等“嚴重程度標準”,則更有賴于評價者
的主觀認識。
因此,對于一個人是否存在精神障礙的評價,不是根據人類
精神活動狀況本身,而是根據其“外顯行為”,由其周圍人來做出
的。所以與其說某人的精神狀態正常與否,不如說某人的“外顯
行為”正常與否—— 是否會被周圍人定義為“差異”行為。
這種診斷方式需要一個前提條件— — “精神活動”與“外顯
行為”之間在客觀上存在一種絕對精密的對應關系,或者人們目
前已經有能力把握這種客觀存在的精密對應關系。可事與愿
違,人類目前還沒有能力完全把握這種精密對應關系,所以在實
踐操作中常常遭到極大挑戰,比如人們可能會問“醫生預見嚴重
精神障礙者可能出現危害行為的準確性到底有多大”、“發病期
的精神病人能否有如同正常人那樣的辨認和控制力”等等。④
與此同時,更為尷尬的是,對于這些“差異”行為,很難形成
一種絕對普適的、客觀的、甚至是量化的評價標準。按照信息學
理論,對同一對象的同一信息的內容理解,不同的主體基于不同
的背景條件會產生歧義性,⑤ 由此人們很容易陷入一種關于“對
與錯”的爭論,以至于“病與非病”有時變得很有爭議,難怪在反
精神病觀點看來,“發瘋是為了構筑精神帝國,控制社會對離經
叛道的異端分子或替罪羊政治迫害的象征”。⑥ 現代精神醫學的
這種診斷狀況無疑會面臨種種責難,尤其是對于立法者:法律還
應不應當相信現代精神醫學?精神醫學診斷應當在多大范圍內
和程度上發揮作用?
需要明確,筆者絕不認為目前這種通過“外顯行為”來判斷
“精神活動”的診斷方式全無道理。而是要說明這種診斷方式往
往難以滿足人們的“高標準嚴要求”。現代醫學模式雖然在整體
上也完成了從生物一醫學模式到生物一心理一社會醫學模式的
轉變,但這種轉變更集中于對待病人的態度、治療和護理等環節
上,如果僅談及診斷問題,不會對筆者的上述分析產生影響。
二、以現代精神醫學的治療為主的控制措施
人類盡管可以弄不明白“精神障礙”為什么會出現,但總得
在其出現以后甚至出現之前就決定如何處理。對于人類歷史上
所出現的種種處理手段,筆者將其概括為控制。而目前人類所
選擇的控制方式則主要是由現代精神醫學來承擔的。
(一)隔離
歷史上人類所做的一切,都圍繞著控制“外顯行為”或者“異
常精神活動”的出現與否而展開,并且看到了一些明確的效果,
但在根除問題上則一直未取得過成功。
對于各種控制方式的選擇,曾經過相當長時間的“摸索”階
段:驅魔、鞭笞、放逐、禁閉和隔離的分別使用或者并用。但人們
可能會發現:驅魔并不總是那么“奏效”;鞭笞除了在肉體上留下
了一些痕跡以外,并沒有得到人們最想要的結果;放逐畢竟不是
長久之計,雖然那些“罐裝”在能夠四處活動的肉體當中的“異常
精神活動”暫時離去了,但“異常精神活動”還是不能被徹底消
① 參見,許又新:《精神病理學—— 精神癥狀的分析》,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8年版,頁4。
② 參見,李心天主編:《醫學心理學》,人民衛生出版社,1991年版,頁5。
③ 引自,沈漁 5主編:《精神病學》(第3版),人民衛生出版社,1997年9月第3版第14次印刷,頁24。
④ 參見,林準主編:《精神疾病患者刑事責任能力和醫療監護措施》,人民法院出版社,19 96年版,頁39~42。
⑤ 參見,熊先樹、鄔餛:《信息與社會發展》,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頁107。
引自,美羅 .波特:《劍矯醫學史》,張大慶等譯,吉林人民 版社,20__年版,頁448。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11卷(第1期)
滅,相反那些“還沒有等到規定的時刻,船員和水手們就提前把
這些令人厭惡的受難者趕下船”【參見,余風高:《聲中的思
索》,山東畫報出版社,1999年版,頁9l。】的做法,常常可能造成
這些“罐裝的異常精神活動”到處流竄。而相比之下,隔離這種
方式恐怕是人們所能找到的最有效的方式了,因此“瘋人塔”、
“瘋人院”、“瘋人棚”的形式有理由更易被人們保存下來,并“發
揚光大”。
(二)心靈隔離
如果說“醉漢之舟”或者“愚人船”是文藝復興時期文藝作品
里的一些意象,那么這正是人類對于精神病人態度的一種表達。
隔離是有形的,但在人們心靈中的“醉漢之舟”卻是無形的,是一
直都存在的。在人們的心靈深處,不能無視自己與精神病人之
間的那些“差異”。盡管這種“差異”并不清晰,盡管“差異”并不
一定都會出現危害,但誰也不能保證“危害”不會發生,更沒人能
對其出現與否做到絕對控制。
而隔離這種方式有個優點,有利于消滅那些可能會造成危
害的東西,即使不消滅,也不會令人們遭受危害。所以沒有理由
要求人們只有在看到具體的危害行為后,才對“差異”采取有形
的“隔離”措施,更不可能要求人們在有形的隔離措施出現以后,
才在內心產生對“差異”的排斥感。因此“心靈隔離”早在采取有
形的隔離措施之前就發動了。“對于精神障礙要進行控制”這種
念頭,在人們的內心深處已經發生了,不管我們此刻是否在有意
識地這樣去做。
人們對精神障礙者要么干脆“敬而遠之”,要么非常“小心”
地同他們“交往”,又或者其他。一個較好的例證就是:“20世紀
70年代以來,隨著‘社區治療’政策的出臺,歐洲國家和美國許多
精神病患者紛紛被迫離開長期居住的醫院? ? 這些人通常變成
無家可歸的流浪漢”。①
(三)人類對現代精神醫學治療措施的依賴
隔離并非專門為了對付瘋癲才設計出來的,“??麻風病消
失了,麻風病人也幾乎從人們的記憶中消失了。但是這些結構
卻保留下來? ? ”。② 同時隔離并不排斥野蠻行為的同時發生。
到了“大禁閉”時期,此種方式發揮到了極致,包括精神病人自由
在內的一切權利都將被剝奪,甚至是生命,而引發這一切后果的
原因可能僅僅是被確定為精神病人。終于,勇敢的皮內爾站出
來了,而自皮內爾、埃斯基洛以后,人們則一直致力于使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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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獲得人道的待遇,同時歷數著種種曾經的“罪惡”,“總醫院”現
象固常成為迫害行為的典型代表或者進行討論的主要背景資
料。 而以“氯丙嗪”為代表的抗精神病藥物的發現和應用,使人
類依靠現代精神醫學對“精神障礙”進行控制的手段邁出了偉大
的一步,同時使后來的“家庭醫療看護”和“精神障礙者回歸社
會”變得比以前更容易實現。那種集中的、機構性的,純監禁、隔
離式的“醫療”措施,似乎真正成為人類對其同類進行迫害的歷
史。不過從“控制”角度看來,這兩種方式沒有本質區別。因為,
對于藥物是如何發揮作用的,⑤ 我們并不完全清楚,但可以肯定
的是,藥物并沒有根除“異常的精神活動功能”,而僅僅是抑制了
它的出現,這意味著人類利用藥物將其“隔離”在大腦中;同時利
用藥物為主的這種“控制”方式,并不是100% 可靠的。這種“治
標不治本”的方式不能確保對異常的精神活動進行完全有效地
控制。
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看出,單就“控制”手段的效果而言,盡管
還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現代精神醫學畢竟“還算成功”,并且
“還算體面”地為全人類肩負起這一重任。所謂“還算成功”,主
要是在橫向上相對于其他學科而言的,“還算體面”則是縱觀人
類歷史,并比較了曾經的種種控制手段后得出的結論。從此意
義上講,即使再具有說服力的理論,只要它不能為人類解決“如
何切實對精神障礙現象進行有效控制”的問題,人類就不能擺脫
對現代精神醫學的依賴,更不會對這種理論給予徹底的認同,這
其中當然包括法律的認同。
因此不存在“法律應不應當相信現代精神醫學”這樣的疑
問。由于診斷與治療早已發展成為現代精神醫學學科體系的兩
大密不可分、相互交融的支柱,所以人們不可能做到“取其精華
去其糟粕”,只利用現代精神醫學對精神障礙現象進行控制,而
不接受其診斷的“缺陷”。法律要做的是在充分相信現代精神醫
學的基礎上,做出盡量合理的制度設計。
第三節精神衛生及其相關概念
一
、精神衛生的界定
(一)精神障礙的范圍
隨著人類對精神活動異常現象進行解釋的主要角度從生物
精神醫學轉變到社會精神醫學,對這種現象的稱謂也經歷了從
“精神錯亂”到“精神疾病”再到“精神障礙”的轉變。病因學的現
① 引自,[美]羅伊·波特:《劍橋醫學史》,張大慶等譯,吉林人民出版社,20__年版,頁49l。
② 引自,[法]米歇爾·福柯;《瘋癲與文明》,劉北成楊遠嬰譯,三聯書店,1999年版,頁4 e
③ 參見,余風高:《聲中的思索》,山東畫報出版社,1999年版,頁92~96。
④ 至于中國的情況,限于篇幅和本文所討論的主題,筆者不再展開,但需要提及一點:可能是源于宗教的原因,傳統中醫(與現代中醫模式相區
別的)的行醫模式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即始終沒有形成西方的那種對病人采取集中管理的制度和機構——“住院治療”和“醫院”,而在具體
行醫形式上有些類似于現代意義上的“門診治療”。在中國近代以前的歷史當中.無法找到哪怕是從任何其他機構演化而來的“醫院”或類似機
構。換句話說,在我國歷史上缺乏西方歷史上的那種對精神病人集中進行迫害的“結構”。
同時我國傳統對待“瘋癲”的態度卻是在中醫理論思想的影響下形成的,這又明顯不同于西方,也絕不是近現代才開始在中國醫學領域中占
主導地位的西醫學,在短期內就能徹底予以改變的。舉個例子,根據在以往的學習、實習和工作中的經歷,筆者注意到:重癥精神病人在精神病院
并不少見,但被宣布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并不多。當然,其根本原因非常復雜,但直接原因就在于:沒有利害關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請,家屬也不
會。
然而現代社會對于精神障 礙現象進行處理的方式可都是建立在“西醫學”基礎上的,從醫療到法律都是如此。這將給法律的本土化研究提供
一個非常廣闊的空間。
不過與西方相同的是:“心靈隔離”現象的出現在我國傳統上一樣無法幸免。
⑤ 應當承認,藥物確實在發揮著作用,尤其是控制諸如幻覺或者妄想等等典型的病理性精神活動。而對于這種現象,僅僅用有關“馴服”的理論(或
類似理論)來解釋其作用機理恐怕是不合適的。
· 74 ·
狀以及主觀性強、邊界模糊的界定方式不可能使精神障礙的概
念趨于精確化,因此隨著上述稱謂的變化過程,精神障礙的范圍
實際發生了擴大化。
目前的“精神障礙”② 一詞,與“精神疾病”③ 在精神醫學上
的范圍基本相同,但前者更傾向于是一種心理社會概念,更容易
為不同學科、專業的人們所接受。一般認為其范圍囊括了從經
典的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障礙、神經癥,到那些容易引起爭
議的如人格障礙、性心理障礙、精神發育遲滯等等所有的異常精
神活動。
(二)精神衛生的概念
如不涉及對“影響人的精神活動健康因素”的范圍進行界
定,精神衛生的概念很容易理解。“衛生”指為維護人的健康所
進行的一切個人和群體的社會活動,可將其概括為“優生優育、
防疫與保健、醫療與康復”,@ 精神衛生當然是指針對“人的精神
活動健康”這方面的衛生問題。然而一旦涉及對“影響人的精神
活動健康因素”的范圍進行界定,則會有不同的理解方式,對此
必須借助“精神障礙”來加以理解,~ 般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表
述方式。
按照wh0對健康延伸的定義,廣義的精神衛生概念,指為
維護人類精神活動“處于身體上、心理上和社會上的完好狀態或
完全安寧”所進行的一切個人和群體的社會活動。而“影響人的
精神活動健康”的因素應當包括“精神障礙”,此外還包括日常生
活中常見的睡眠障礙、情緒以及精神活性物質濫用等等其他因
素,因此“精神障礙范圍”的大小,不會在總體上對廣義的精神衛
生概念造成很大影響;而狹義的精神衛生概念通常指為避免人
的精神活動處于“精神障礙(或精神疾病)”狀態所進行的相關活
動,⑤ 如此精神障礙的范圍大小對于精神衛生的概念就顯得非
常重要,尤其是在法律上應如何對其進行界定。
對于“精神衛生”的界定應采用廣義概念,因為這符合社會
發展的趨勢,也是目前人類對精神活動的認知水平所決定的。
廣義概念的范圍較大,可以避免人們僅從“精神障礙”甚至“精神
病”的角度去看待并解決“人的精神活動健康”問題,因此對于精
神衛生醫療、心理咨詢、精神障礙的預防以及精神衛生康復等與
人類精神活動健康有關的行為,都是精神衛生法要予以規制的
對象。
但在廣義的精神衛生概念范圍內,也要對“精神障礙的范
圍”問題進行界定。對此,目前世界各國家和地區的立法態度并
不一致。具體分歧主要集中在如何看待“酒精等精神活性物質
所引起的精神障礙”以及“精神發育遲滯”等問題上;⑨ 同時定義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ll卷(第l期)
方式也不同,有些采取的是列舉式的定義方式(如日本),而有些
則是概括式的(如我國臺灣地區等)。列舉式的定義方式不利于
保持法律的穩定性,因為在實踐操作中對于精神障礙的認識和
分類還在不斷的發展和變化。因此筆者認為對于“精神障礙”的
界定應采用概括式的定義方式,鑒于《草案》也持此態度,筆者不
再贅述。
二、自知力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古人很早就意識到,對自身進行認
識和判斷對一個人,尤其是生活在社會中的人而言,是非常重要
的。當然,這個“自知”的含義遠較此處要討論的“自知力”更為
豐富。自知力本身是精神病理學中的一個特有概念,通常指病
人對自己精神狀態認識的判斷能力,⑦ 它是確定人的精神狀態
的一個重要指標,同時也是精神病與一切非精神病的區別所在,
病人對病的認知和態度是構成精神病的~ 個組成部分。
《草案》第61條第7項以及20__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
市精神衛生條例》(以下簡稱《上海條例》)第47條當中都對自知
力的含義做了規定,且表述一致:“對自己不正常的狀態及病態
行為的認識、理解和做出恰當表述的能力”。但二者不同的是,
《草案》除在第6l條對“自知力”做過界定后,此概念在文中再未
出現過;而《上海條例》則主要借助此概念并將其作為設立醫療
看護的標準(如第17條:精神疾病患者完全或者部分喪失自知
力的,有獲得醫療看護的權利? ?)和人院、出院標準以及行使
知情權和決定權的前提,由此“自知力”在《上海條例》當中就具
有了相當重要的法律含義,而非僅僅是個精神病理學專業詞匯。
但根據david提出的“對疾病的認識,對精神病性經驗的正確分
辨和描述,和對治療的順從”的觀點,完整的自知力還應包括是
否服從治療的問題。采用哪種學術意見并不重要,之所以提出
這個問題,是因為《草案》第2o條在規定設立醫療看護人的醫學
建議標準時,出現了“不能配合治療”的表述。《草案》的意見是
自知力不涉及對“是否配合治療”的討論,但“不能配合治療”是
設立醫療看護人的一個條件。筆者認為,“不能配合治療”能否
作為判斷醫療看護人設立的條件,立法者應充分予以考慮。因
為“能否對自己的精神狀態及行為做出正確的認識、理解和恰當
表述”與“能否配合治療”是兩回事。比如有些精神病人既相信
幻聽有客觀的來源,卻又主動要求醫生給他們藥吃以控制討厭
的說話聲,似乎病人吃藥可以控制別人不說話或者少說話,這本
身就暴露了病人的思維出了問題。此時病人主動求醫問藥的行
為,難說是不配合治療的表現,但照此而做出不設立醫療看護人
的醫學建議,是有危險的。再者,“不配合治療”并不100% 的意
① 比如我國刑法上對“精神病”的理解就是如此。參見,林準主編:《精神疾病患者刑事責任能力和醫療監護措施》,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版,頁6
— 8。
② 如《草案》第61條規定:??精神障礙,是指在各種生物、心理以及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下大腦功能失調,導致感知、情感、思維、意志和行為等精神
活動出現的不同程度的障礙。
③ 參見《上海市精神衛生條例》第47條:??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種生物、心理以及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下大腦功能失調,導致感知、情感、思維、意志
和行為等精神活動出現的不同程度障礙的疾病。
④ 參見,朱新力王國平主編:《衛生法學》,人民出版社,20__年版,頁1。
⑤ 如:狹義的精神衛生,是指對精神疾病患者進行廣泛的防治,積極地采取對策,改善他們處境和待遇,促進其康復,減少復發率?? ;參見,吳崇其
達慶東:《衛生法學》,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頁290。
⑥ 比如:酒精等精神活性物質所引起的·‘精神障礙’’(d pendence on alcoh。1 or dnl )在英國精神衛生法中不屬于精神障礙(mental disord ),但在日本
精神保健福利法中則屬精神障礙范疇。另參見,胡澤卿:‘‘國際精神衛生立法概況”,《中華精神科雜志》,20__年11月第33卷第4期,頁248
⑦ 引自,沈漁 主編:《精神病學》(第三 版),人民衛生出版社,1997年9月第3版第14次印刷,貝36。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l1卷(第1期)
味著“需要治療”或者“治療能奏效”,因此筆者認為不應將“不能
配合治療”作為設立醫療看護的標準,否則很可能使后述的“自
愿就醫原則”歸于無效。
所以筆者認為立法要么就“更加謹慎地”像《上海條例》那樣
對“自知力”賦以法定概念,然后在其他條款中直接使用;要么就
在立法中干脆不要使用“自知力”這一專業詞匯,更不要將“不能
配合治療”作為設立醫療看護人的一個條件。相比之下,筆者傾
向于后者。
第四節結論
必須明確,關于“精神障礙”的上述狀況是人類目前有限的
認知水平造成的,法律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因此這
就要求立法者應當正視并深刻理解這種狀況,從而實事求是地
進行相對合理的制度設計。
“無法可依”的狀態是與現代社會不相符的。因為前文已做
過分析,對“差異”現象采取有形的隔離措施并不以出現“危害行
為”為限;心靈隔離的形成又不以存在有形的隔離措施為必要條
件。但無論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隔離,處于被隔離地位的人都
將面臨十分嚴峻甚至是殘酷的生存處境。“無法可依”的狀態不
可能對各種形式的隔離進行有效控制,而只能任其隨意發動,從
而使公民的各種合法權利很容易遭受侵害,所以必須加緊精神
衛生領域的立法工作。
結合《上海條例》和《草案》,筆者以為,在我國精神衛生立法
工作中,應對以下幾方面問題予以特別關注:
一
、將“自愿就醫原則”確立為精神衛生法的基礎性原則
現代社會主要通過現代精神醫學對精神障礙實現有效控
制,法律的制定無疑會強化現代社會對這種方式的依賴性。這
種“強化”的最終效果是:大部分非法行為可能被禁止了,但同時
也可能使一些合法權利遭到制度性的剝奪,甚至將一部分惡意
行為合法化。
惡意行為合法化不是現代精神醫學的產物,更非精神衛生
領域所獨有,但現代精神醫學診斷的弱點,即主觀因素多、客觀
因素少、診斷范圍模糊、精神醫學診斷極易出現爭議① 的特點,
更容易被“惡意行為”所利用,而且不利于被評價者尋求救濟。
再加上“心靈隔離”的出現又可能使人們對于惡意行為缺乏足夠
的警惕性和同情心,這會使被評價者尋求救濟變得更為困難。
現代精神醫學的發展狀況,不可能在短期內使上述困境出
現根本性改觀,但為了盡量減少“惡意行為合法化”的出現,國際
社會普遍接受了“自愿就醫原則”。筆者認為,“自愿就醫原則”
的確立具有以下兩層含義:
一方面,將“自愿就醫原則”確立為一項基礎性原則,使“非
自愿就醫行為”成為對這一原則的例外,由此非自愿就醫行為的
發生必須具有法律所明確規定的條件,這實際上是嚴格了“精神
醫學診斷”的啟動條件,也最大限度地排除了“自知力”概念所帶
來的不利影響,從而盡量減少“惡意行為合法化”的發生。
另一方面,一切就醫行為,包括非自愿就醫行為,必須嚴格
· 75 ·
依照法律規定,尤其是依法律的程序性規定進行,這是規范“精
神醫學診斷和治療”的實施過程,如“醫學建議”應當如何產生、
能否直接發揮作用,提出“醫學意見”的人員資格和產生辦法等
等,從而提高了“惡意行為合法化”的成本,也有助于各種救濟措
施的實現。
對于“自愿就醫原則”的相關具體內容,本文將在第二章診
斷和治療及第三章醫療看護制度中進行探討。
二、“精神障礙者權利保護”與“社會利益保護”間的平衡
為了實現對精神障礙者的權利保護,法律往往會針對一些
“心靈隔離”的外顯行為做出禁止性規定。但要注意到“在現代
社會,權利相互性是一種極其普遍的法律現象”,有時“我們必須
回答的真正問題實際上是允許甲損害乙還是允許乙損害甲”。
如果處理不當,“在社會普遍有保護‘弱者’的心態下,弱者未必
就弱,強者也未必就強”。② 在這種情況下,很可能會違背立法者
要保護精神障礙者權利的初衷。因為社會利益的損失,反而會
加深“心靈隔離”的程度。
然而“精神障礙者的權利保護”是一個涉及面非常廣泛的問
題,筆者在本文中僅就上述觀點,對精神障礙者的就業、求學,以
及與精神衛生有關的一些法律責任問題,在本文第四章“精神障
礙者的相關權利保障”及第五章“關于法律責任制度中的若干問
題”中予以粗淺探討。
三、弱化“心靈隔離”
法律不可能禁止“心靈隔離”的出現,而只可能盡量使其弱
化。因為一方面,作為一種社會規則,法律只能對人們的行為做
出規制,但無法約束人們的內心活動;而另一方面,法律當然可
以對“心靈隔離”所釋放出來的、包括“歧視”在內的種種行為作
禁止性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一些問題,但絕非全部。
因為人們完全可以對那些有限的、針對具體行為的禁止性規定
采取法律規避行為。
因此世界各國的相關立法中,均有關于鼓勵弱化“心靈隔
離”出現的相關規定,《草案》也不例外。對于精神障礙相關知識
的宣傳和普及工作是必須加強的,尤其是關于現代精神醫學所
擁有的對于各種精神障礙的了解和控制能力。同時也不應僅僅
圍繞精神衛生知識本身展開,更應當對“精神障礙者的權利以及
相應的法律能力狀況”、“精神障礙的醫學評價和法律評價,以及
醫學或法律評價所產生的程序規定”等法律知識的宣傳普及工
作給予高度重視,為增強公民的人權保護意識,使司法救濟機制
能夠真正發揮作用,做好基礎性工作。
此外,對于種種協助精神病人康復、回歸社會的組織和機
構,政府應鼓勵依法設立。如《草案》中所提到的社區精神衛生
康復機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以及心理咨詢機構。其中“社會辦
機構”對于彌補國家資金的不足當然意義重大,但應注意加強管
理,尤其是對于精神障礙的診斷和治療。而對于提供“非自愿醫
學評價和住院治療”服務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筆者認為應嚴格
控制在“由政府依法設立的、經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指定的精神
衛生醫療機構”范圍內。對此將在下文相關內容中予以論述。
① 這種例子很多,比較典型的一個就是江蘇南通的一例“硫酸毀容傷害案件”,先后出自南通醫學院附屬醫院、南京腦外醫院、司法部上海司法鑒定
中心的3份鑒定結論均相互沖突,即使在后來由最高人民法院所組織的、由全國最權威專家所組成的鑒定隊伍內部(在筆者看來,這已經是目前
我國境內的、能實際組合成功的、精神醫學專業水平最強的司法鑒定隊伍了),還是存在不同觀點的。對此,僅僅是“學術爭議”或者“對于司法鑒
定標準的掌握存在不同’’都不足以解釋這種現象。詳情參見:20__年6月18日中央電視臺一套《今日說法》節目。
② 引自,蘇力:《法治及其本土資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頁181、182、199。
· 76 ·
四、建立相對完善、切實可行的審查機制及司法救濟途徑
目前精神障礙者 的權利易遭受侵害是無法改變的事實,現
代精神醫學的現實狀況也必須接受。因此法律除了加強程序性
規定、強化行政管理制度和建立嚴格的審查機制之外,沒有更好
的解決辦法。救濟途徑往往是通過審查機制來的實現,包括醫
療體系內部的復核機制以及醫療體系外部的司法審查機制,其
方式大致可分為“實質性審查”和“形式性審查”。
醫療體系內部的復核通常由系統內精神醫學專業人員進
行,審查方式包括“實質性”和“形式性”審查。而就司法審查而
言,筆者認為法律很難以“實質性”審查作為解決問題的終極方
· 國外參閱資料·
法律與醫學雜志20__年第11卷(第1期)
式,更不可能在這些“專業意見”發揮影響作用前就從法律角度
對其進行實質性審查,否則很可能被卷入一種無休無止的學術
爭議當中。因此筆者認為司法審查應側重于“形式性”審查,即
由法官對啟動醫學評價(尤其是非自愿醫學評價)的條件是否合
法、醫學評價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做出、提出“醫學建議”的主體是
否具有法定資格等問題進行審查。
對于建立相對完善、切實可行的審查機制及司法救濟途徑
關鍵詞: 衛生高職院校;在校生;職業道德;現狀分析
近兩年來,各地醫療糾紛事件不斷增加。不少地方醫患矛盾急劇升級,演變成暴力事件,醫患之間沖突已經成為一場兩敗俱傷的對抗,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并成為新聞媒體關注的焦點和社會議論的熱點問題。衛生高職院校肩負著培養大量基層醫學專業技術人才的重任,加強在校醫學生職業道德素質教育是培養高素質醫務人員的基礎,是緩解當前醫患關系緊張的重要措施之一。
目前,我國醫學院校在對醫學生進行醫德教育方面作了許多有益的嘗試,也取得了一些經驗,比如許多醫學院校除課堂講授形式外,還開展了醫療下鄉扶貧、醫療咨詢服務等形式的醫德教育活動。但是還存在一些不足:
一、從社會大環境上看,學校教育整體上存在著重智輕德的思想。一些從事職業道德培養的教育工作者, 對如何開展學生的醫德培養工作認識不足,或雖然認識到了醫德培養的重要性,但僅僅停留在認識的層面。目前的醫學教育中,看重的是醫學生的成績,教育工作者們幾乎把全部的精力放在臨床專業課程的改革,而忽略職業道德的培養。致使學校的職業道德培養所必需的人、財、物得不到落實,再加上許多職業道德培養工作者培養觀念陳舊、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落后,教學形式單一,無法適應和滿足社會發展和學生思想變化的要求,不利于學生形成正確的職業道德認知和較高的思想水平。
教育部、衛生部關于《加強醫學教育工作,提高醫學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中指出:德育為先,促進醫學生的全面發展。醫學教育——德育為先,要將德育和職業素質培養列為醫學教育人才培養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強以醫學職業道德、職業態度和職業價值觀為基本內容的職業素質培養。培養學生的道德責任感,重視倫理問題,將預防疾病、解除病痛和維護人民的身心健康作為自己的職業責任;培養學生關愛病人、尊重他人、重視生命的職業操守和團隊合作精神;加強醫德醫風建設,重視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素養培養和教育,大力弘揚救死扶傷精神,增進醫患溝通,為學生走上工作崗位,構建健康和諧的醫患關系打下良好的基礎。
二、從醫學職業道德理論培養的層面看:一方面,醫學職業道德的課堂教學存在著教學內容抽象,過于注重理論闡述,教學內容單一,德育教育課程相互獨立,缺少綜合性。不能有效說明和解決臨床實際中存在的問題和困惑。說教多,做得少,對學生的行為缺乏現實的指導意義;另一方面,《職業道德》課教師大多對醫學專業特點及知識不了解,在教學中不能很好地突出醫德培養的醫學特點,在課堂上無法用醫德理論分析和說明現實中的醫德困惑,降低了教學的效果。
對于高等醫學院校而言,可以通過包括思想道德修養課和職業道德課的兩課教學、講授協調處理醫患關系的醫學倫理學教學、探討生命意義的生命倫理學教學、關注醫學與社會關系的社會醫學教學等等,共同搭建職業道德教育的必修課課程平臺。此外,還可以通過美學、人際溝通、禮儀學等選修課程的教學,培養學生的審美、交流溝通、協調關系的能力。在必修課課程平臺中,《醫學倫理學》和《生命倫理學》是醫德教育最直接的課程,必須予以足夠的重視。從事這兩門課教學的教師,應努力探索教學方法改革,力爭通過教學,將學生帶入到職業模擬的情境,去體會為醫的真諦。
我院以《醫學倫理道德學》、《衛生法律法規》、《醫護人員禮儀》等課程作為理論基礎,從日常行為規范、課堂情境模擬、小組案例討論、課堂辯論大賽和優秀畢業生現身說教五方面入手,創設課上、課前、課后,“五位一體”職業道德培養模式。主要任務是通過職業道德教育和現行相關醫療衛生法律知識來提升在校醫學生的職業素質。通過對我院學生在臨床實習期間調查發現,學生在校期間由于沒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職業道德意識,參加臨床工作后,與患者之間的溝通發生障礙,引發醫患關系緊張,導致醫患糾紛的現象時有發生,學生很難適應臨床工作環境,甚至對自己的職業發展感到迷茫。為了提升高職醫學院校在校生的醫學道德意識,增強職業素質,讓每個畢業的醫學生能順利進入臨床工作,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在按照傳統教學方式傳授知識的同時,不斷改進教學方法,采用日常行為規范、課堂情境模擬、小組案例討論、課堂辯論大賽和專業技能訓練五種形式對學生進行綜合性的五位一體化綜合考評模式,考評貫穿于整個教學過程。加強學生職業道德意識,明確自己肩負的道德責任,提高在校生的職業道德素質和修養,為社會輸送合格的醫務人員。
三、從實踐教學的層面看,目前醫學職業道德培養實踐環節不同程度存在著抓得不緊,時有時無,未成體系的情況,使得醫學職業道德培養基本停留在理論培養的層面。
實踐證明:最理想的道德教育是在實踐中體驗,這一點已成共識。職業道德教育尤應如此。職業道德是跟特定職業相關的道德規范,因此,知道規范還不能叫真正領悟,還必須在職業操作中去體會和掌握。醫德教育同樣如此。因此,在醫學院校的醫德教育中,臨床課以及醫院的見習、實習中,都要想方設法增強醫學生對于醫德的領悟和體會,為將來他們走上職業崗位做好鋪墊。具體的做法是:①在不管是臨床的學習還是操作中,教師在講解疾病的名稱、癥狀、體征時,一定要讓學生意識到這不僅僅是一個個簡單的名詞,而是患者實實在在的痛苦;②在講解疾病的治療時,要讓學生意識到醫術的重要、醫生間合作的重要;③在講解疾病的演變和防治時,要讓學生懂得如何與患者及其家屬進行溝通。我們在培養臨床醫學研究生的過程中,不能只是教給他們如何診斷、治療,更要注意在公共基礎、預防醫學、心理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等方面知識的傳授。醫生作為促進健康、防治疾病與提供衛生保健的使者,要遵守職業道德,熱心為患者治病和減輕痛苦。醫生還應該是出色的交際家、有創見的思想家、掌握社會科學與行為科學知識的學者。
醫療體制商業化、市場化傾向下,有必要重視職業道德教育。當前我國的醫療行業正面臨社會轉型時期的嚴峻挑戰,醫患關系出現緊張趨勢,民眾對于這樣一個人道的職業表現出較低落的信心,為維護醫生職業的神圣和高尚,我們對醫學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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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道德教育迫在眉睫。從目前醫療服務體系現狀看,良好的職業道德是勝任醫療工作的前提。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醫療的需要已轉向康復治療、心理治療、健康教育、老年性疾病和退行性疾病的預防及保健等更為廣泛、更為社會性的醫療服務上。醫學院校培養的一部分醫學生將充實進醫院,另一部分醫學生將成為社區全科醫學人才,但無論是醫院里的醫生還是社區的全科醫生,他們的職責就是給患者提供優質的服務,良好的職業道德不是“錦上添花”,而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前提。沒有起碼的職業道德,不為患者或居民提供良好的服務,就可能無法勝任醫療工作。從目前正確處理醫患關系來看,是以醫生良好的職業道德為基礎。當今醫學模式由“生物——醫學”模式向“生物——心理——社會”模式轉變,疾病的病因日益復雜,醫生與患者只有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共同對抗疾病,才能維護健康。這就要求醫學生在臨床實踐時,就要培養起自己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
(注:此文為2013年度廊坊市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論文,課題編號為121058,課題組成員王艷、王旋、陳蘭云、王冬杰、溫俊軼、黃素臻、邢曉媛)
參考文獻:
一、領導重視、措施得力
1、狠抓管理、規范行為
年初,縣局領導班子就全縣勤工儉學工作進行了多次討論,作了精心部署。領導成員進行了明確分工,確立了以張國政副局長為組長、站長張安金同志和各校校長為成員的勤工儉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州站精神,及時下發了《關于加強全縣勤工儉學工作管理的具體規定》,制訂了《全縣勤工儉學工作目標管理評價方案》,下發了《關于規范全縣勤工儉學活動的通知》和《關于加強對學校食堂、服務部環境衛生管理的通知》。同時還向各校發放了《食品衛生法》宣傳畫和各種資料。做到了管理到位,制度健全,勤工儉學工作行為規范。
2、學校措施得力,工作有聲有色。
由于制度健全,要求規范,全縣各中小學校有據可依,年初都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勤工儉學工作計劃,各校都成立了以總務主任為負責人的工作小組,建立了勤工儉學服務專帳,職責明確,責任到人。我縣**年勤工儉學工作有條不紊,各校工作各俱特色。開展勤工儉學活動創收校達**%。全縣勤工儉學年純純收入是上年的*.*倍。
3、領導重視、親力親為、督察到位
依據各級文件精神及各項管理制度,局領導和勤管站工作人員對各校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嚴格地檢查督促。羅局長多次帶人深入學校,下食堂,看衛生、查寢室;主管領導張國政副局長更是親力親為,帶領勤管站的工作人員會同縣防疫部門,對全縣*所中小學校、幼兒園進行了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各項工作的大檢查。重點于春、秋兩季針對各種流行病的預防措施逐項檢查到位,重點清查整頓了食堂、服務部,并與各校長簽訂了責任狀。由于領導重視、措施得力,各校均未發現重大安全隱患。通過檢查督促,促進了各校飲食衛生工作的健康發展,改善了飲食衛生條件,增強了從業人員的法制意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具體做法及效果
1、學生統一著裝在我縣實現零的突破。由縣勤管站統一管理,嚴格要求,嚴把定點生產廠家質量關,堵住了非生產廠家進校推銷的路子。全縣通過正常渠道共定制校服**套,學生及家長較滿意。
2、校方責任保險工作成效顯著。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共*所,參保單位*個,參保面達*%;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在校生共***人,參保人數達***人,學生參保率達*%;
3、學生飲用奶工作開展正常有序。今年城區有*所學校的學生參飲,日參飲量**人次。力爭**年春季發展到農村小學和城區中學。
4、積極探討新時期勤工儉學工作的新路子,發動學校結合本地實際,探索方法,總結經驗,寫出了一批質量較高的論文。經學校篩選推薦,上報縣勤管站*篇,其中上交州站*篇。
5、狠抓防近視練習薄的推廣使用。統一了學生用練習薄的來源渠道,制止了非防近視練習薄的濫用現象。規范行為、規范管理,**年秋我縣中小學校都使用了防近視練習薄。印刷總量為*K作業本***本、*K作業本***本。
三、存在的問題
本年工作雖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存在的問題也不少。①由于教育“一費制”地實施,學校財力十分有限,辦公用品及作業本款難于結清;②學生飲用奶參飲面、參飲率遠低于州平均水平;③校辦產業無一有顯著成效;④對擬開發項目無資金投入。總之,我們的工作成效離上級的要求相差還很遠。
四、今后工作打算
Ⅰ、成立以教育局勤管站為龍頭的服務公司。加大對各校服務部的管理力度,廣開財源,加大統籌,把學生著裝、學校辦公用品、學生飲用奶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Ⅱ、廣開門路,引進資金,抓好現有學農基地開發;增加種植業,部分學校抓好“春采”支農創收活動,彌補辦學經費的不足。
關鍵詞醫院管理研究生培養
中圖分類號:G643 文獻標識碼:A
作為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學專業的一個分支,醫院管理方向旨在為現代醫院及衛生事業管理單位輸送具備基本醫學常識、熟悉醫學發展規律的職業化專門管理人才。隨著社會需求和高校辦學規模的擴大,醫學院校非醫學專業逐漸增多,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的招生數量也不斷增加。然而,不容忽視的是,這類專業學生培養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如目標定位不明確、課程設置不合理,培養管理欠規范以及具體培養環節難落實等等。通過對廣東省內部分醫學院校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的調查研究,筆者總結當前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的培養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 課程設置不夠科學,研究生知識結構不合理
(1)公共必修課課時過多,專業課較少。除政治理論學生普遍反映課時過多、實用性不強外,專業外語的教學薄弱也反映比較突出。大多數醫學院校在外語課程方面針對研究生統一開設公共外語和純醫學英語,這只適用于臨床專業學生,對于社會醫學與管理學的專業英語并未涉及,因此,難以滿足文獻查閱和論文撰寫等科研需要。與醫學專業相同的外語教材,授課方式對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的適用性不大。
(2)選修課不夠豐富,難以滿足培養需要。寬廣的知識結構是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必備的素質。衛生事業管理、醫院管理學、組織行為學、項目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衛生法學、衛生經濟學、管理心理學等等,都是學生應涉獵的。然而,除英語、政治、統計學三大必修課和少數幾門專業必修課外,研究生的選修課程并不豐富,與醫院管理專業相關的選修課甚少,課程資源相對匱乏。盡管有的高校開設了幾門衛生事業管理相關的課程,但也參差不齊,不成系統。
2 培養計劃不夠合理,研究生實踐能力的培養不夠全面
2.1 研究生對醫療工作欠缺深入的了解
一名合格的醫院管理者應該具備一定的醫學知識,并對醫療相關工作有較為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從醫療值班到醫療糾紛的調處,從掛號收費到醫保收費機制的完善,從醫院感染管理到醫療質量的監控等等,這些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費用的管理都是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步入正式工作崗位前需鍛煉并了解乃至掌握的。因此,研究生需在醫院各行政科室輪轉,并盡可能地了解、參與醫療活動,甚至參與醫療值班,唯有如此才可能累積足夠的經驗并勝任今后的醫院管理工作。然而許多醫院管理專業的研究生隨導師課題的工作需要或就導師安排的便利性,在高校或在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甚至企業等單位實習,學生未在醫院得到全方位的鍛煉和培養。由此導致醫院管理專業的研究生不懂醫療,不懂醫院管理。
2.2 研究生管理能力欠缺
管理能力是醫院管理專業學生必備的素質。依據培養計劃,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有一年半至兩年的實習時間,學生實多在行政科室輪轉,由各科室老師帶教;有的研究生則幾乎完全在辦公室協助導師完成課題。然而實習過程中,帶教老師給學生安排日常瑣事,要求學生協助工作,卻往往忽視學生管理能力的培養。不同的是,部分西方高校在注重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同時也十分注重學生的管理能力、領導能力。例如美國霍普金斯大學,在學校的科研項目和學術管理中會有意識地安排管理類研究生擔任一定的學術管理職務;或要求學生組成相應的學習團體、服務團體,成立相應的機構并自我管理,以鍛煉其領導能力。也正是這種有針對性的培養,使管理類研究生的實踐能力、管理能力得到了極大的提升。
3 “放羊式”的管理,研究生科研能力差
在醫學院校,基礎醫學等專業的研究多為實驗室研究,這些專業的研究生集中于實驗室實習,科室的科研氛圍較濃,除二級學院的管理、導師的指導,還有高年級研究生帶低年級的研究生進行探索研究,形成了較好的鏈式培養模式,研究生的科研素質、科研思維得到了較好的培養。而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一方面由于其導師大都擔任重要領導職務,工作繁忙,難以保證有足夠的時間指導研究生;另一方面,該專業研究生分散于各行政科室輪轉實習,二級學院將管理的任務交給了學生實習單位,但實習單位大都以完成日常行政工作為主要職責,對研究生的培養意識較為欠缺。由此,導致了研究生無人監管的“放羊式”管理。
醫院管理專業的相關研究屬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課題多般為流行病學、社會學調查研究,研究期限較短、研究方法及嚴謹性與自然科學的研究相比是有差距的。且醫院管理專業研究生分散于各行政科室輪轉實習,行政科室的帶教老師對學生科研方面難以給出有力的指導。加之培養單位監管不夠,許多研究生臨近畢業才匆忙展開課題研究,導致課題設計粗糙,論文質量不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值得深思。
4 培養缺乏針對性,人文素質需加強培養
由于管理學特殊的學科背景,既需要培養科學研究人員,更需要培養實踐型人才。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為適應社會需要,在原有學術型學位基礎上大力發展專業學位,并分別采取不同的培養模式有針對性地對專業學位與學術型學位研究生進行培養。